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综]末代帝王求生记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文案 做皇帝难 做注定要死全家的末代皇帝很难 在同人的世界里,做末代皇帝更是难上加难 第一卷:穿越目标——干掉邪恶的秦二世和赵高,辅助萌萌哒的暖男扶苏哥哥登基,保住大秦的千秋霸业,最后当一个喝酸奶不用舔盖的权二代…… 但是……等等,父皇,你说你决定让赵高当我的老师,让我当大秦的太子? 第二卷:在十岁以前,我的人生目标是不要在几十年后,刚当了一个小时皇帝,就凄凄惨惨的自挂东南枝,荣获“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这一美称。 十岁以后,我的人生目标是——十八岁之前,如果在路上看见比武招亲的,一定要以最圆溜的姿势带着我妈滚回家! 第三卷:我穿越了,我是纣王,我刚写了首小黄诗,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内容标签:武侠 穿越时空 历史剧 洪荒 第1章 穿越 公元前227年 此时已经是入夜时分,天空之中星月齐辉,月光从天而落,咸阳宫静静的沐浴在一片银色的光华之中。 这就是大秦自孝公迁都咸阳始,至秦昭王而终,经过大秦数代君王百年的努力,方才构筑出宏伟宫殿。 巍巍古城,连接渭水,直抵南山,不但是关中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最重要的是能借助咸阳所处的战略地位,对黄河下游各国的形成居高临下之势,彰现出历代秦王的雄心与抱负。 现在,他的主人正是未来将要完成历代秦王的心愿,并吞六国一统天下,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同时被后人尊称为“祖龙”的秦王嬴政。 在千重宫殿的深处,一个三、四岁大小,五官精致,玉雪可人,如粉雕玉彻一般的小正太正坐在窗口,身体趴在窗户上,抬起头看着天空中的圆月,皱着眉头喃喃自语道:“秦始皇再厉害又有什么用?没有个好儿子!二世秦国就玩完了,然后被主流媒体一骂就是几千年,要不是近代太祖是始皇的粉,再加上后来流行给罪人翻案和拉圣人下神坛,说不定现在还是漆黑一片呢。” 小正太用他那与年龄完全不符合的表情,深沉的叹了一口气,身子换了个姿势,将脑袋转到另一边,继续为自己的命运哀声叹气。 按理来说,为了庆祝考上大学出门旅游,结果不小心遇见车祸,没有身死而是穿越到重新做人,而且被穿越的对象还是千古一帝的儿子,一下子就从要啥啥没有的普通高中生,变成了有钱有权有房有车的权二代是件挺值得庆幸的事。 这个身体的主人虽然没有母亲,但家中的大BOSS却十分疼爱自己,要啥给啥买买买,而被大家视成下任BOSS接班人的哥哥,虽然是同父异母,但心底善良,细致体贴的暖男,一看就是就算接班,也不会苛刻弟弟的人。 如果没有意外,自己未来的人生应该这样的——有钱有田有闲,每天左手牵着狗,右手提着鸟,身后带着三五个狗腿子,走在路上威风凛凛无人敢挡,遇上漂亮的姑娘就冲上去说“妞,给大爷笑一个?不笑?要不大爷给你笑个”。 但是…… 虽然自己的历史成绩不是特别好,也知道暖男哥哥没有顺利登基,几十年后会被秦二世和一个叫赵高的家伙弄…… 小正太还没想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公子,夜深了,您该安寝了。” 说赵高,赵高这就来了。 小正太看着站在身后的男子,好一名伟男子,只见他五官刚毅,身材高大,虽然只是一身普通的青灰色官服,但却自有一种雍容的气度,左看右看都是电视剧里高大全男主的模板,跟他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个指鹿为马,猥琐不堪的太监完全不一样。 也对,如果赵高真长得那么猥琐不堪,一看就是坏人,英明一世的始皇又怎么可能这么信任他?要知道,就算在公元前,这个世界也是看脸的,长得丑根本连做官的资格都没有了,更别提做到中书令这样的大官。 想来想去,应该是后世的电影电视在黑他吧,就像某辫子王朝著名贪官,明明是个俊美不凡的美男子,却偏偏要找个中年大胖子来演。 毕竟,要是贪官奸臣都按史料找帅哥来演,你让观众的心朝向哪边?正义的小伙伴还怎么在这个残酷的看脸社会混啊? “公子,您要不想休息,要不……再吃点点心?”赵高看着表情变幻莫测的小正太,转念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问道。 “点心?”小正太哼了哼鼻子,声音有那么点不屑。 这个年代的点心是人吃吗?吃过难吃的点心,没吃过那么难吃的点心!连发面技术都没有,连馒头都做不出来的时代,做出来的点心都是死面饼子,又不香又不软,还磕牙,吃着都让人糟心。 “吃!”小正太重重点点头,像个真正的三岁小孩子那样,大声的说道。 吃饱了才有力气糟心,妈妈说好孩子不能挑食。 见自家公子要吃点心,赵高立刻命人又是上茶又是打扇又是上点心的折腾了老半天。 “嗯……不错。”小正太点点头,满足的在椅子……不好意思,这个年代还没有椅子,所以小正太只能扁着嘴,委屈自己盘腿跪坐在地上。 等再长大一点,一定要把椅子发明出来,否则早晚变成罗圈腿就不美好了。 不过这事等下再说,刚才想到哪了?赵高……对了,就是赵高,这货将来会和秦二世勾结起来,将始皇所有的儿子都杀掉,然后秦国会灭亡,所有的嬴氏宗亲都被项羽杀光光。 也就是说,就算自己假装无害,趁现在开始拉拢二世,侥幸抱住二世的大腿没有死,也逃不过三年后火烧咸阳宫的命运。 不行!就算不为了大秦的江山,只为自己这好不容易才投中权二代的胎,也不能让二世那货登基,要扶助也要辅助扶苏那家伙。 人好,温柔,心软,最主要的是好忽悠。 辅助扶苏还是挺容易的,只要在他和大BOSS唱反调时,及时拉一把……最不济在大BOSS最后一次东巡时,自己先下手为强,及时把扶苏从长城叫回来。 身为长子,又有蒙恬的五十万军队在手,只要自己能料敌先机,扶苏应该不会再傻乎乎的自杀,也就没二世什么事了。 至于秦末农民起义,只能说秦始皇太过于心底善良,又或者是自信心膨胀,抓了六国的贵族竟然不斩尽杀绝,而是将他们荣养起来,结果……啧啧啧……一不留神就成了后世君王的反面教材。 小正太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点心,在将所有的事情都理顺之后,现在问题来了—— 我大哥叫扶苏,我叫胡亥,排名十八,今年三岁,除开我俩不算,秦始皇还有至少十六个儿子,那么……谁来告诉我,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历史上未来的秦二世到底哪一个? 小正太,也就是新鲜出炉的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皱着眉头闷闷的想着。 不是自己读书不求甚解,而是他一个理科生,没事怎么会去学历史?知道赵高啊秦二世啊指鹿为马啊,那还是电视剧和小学成语大全上教的,那上面基本上都是“秦二世”、“秦二世”的叫,哪个会那么无聊去注意他的名字啊?就像赵高…… 胡亥用眼角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赵高,是个宦官没有错,但为什么没人告诉自己,古代的宦官只是指在官里为君王服务的官员,不是专指太监,也不需要阉割。 赵高不但不是太监,人家女儿都大的能指酱油了,只是穿个越而已,整个三观都被人颠覆了。 赵高虽然不是太监,但知冷知热聪明伶俐善拍马屁的属性却没有变,见胡亥望向自己,立马很凑上去,很狗腿的说道:“公子可是还要再进一碗蛋羹。” “蛋羹?”胡亥彻底扭过头,皱着眉头看着赵高,只见他笑容满脸,虽然笑得很献媚但不会让人反感,反而感觉很贴心很舒服,也难怪让始皇都这么放心,甚至放心到让他给自己带儿子,很生气的说道:“蛋羹蛋羹蛋羹!你就知道蛋羹!你当本公子是吃货吗?一天到晚劝我吃吃吃!告诉你,本公子这是在研究很严肃的人生问题,本公子研究问题时,绝对不是一碗蛋羹能解决的!” 胡亥说着,鼓着小腮帮,伸出手气乎乎的在几案上拍了一掌,雪白粉嫩的小手拍在上好金丝楠木几案,连个响声都没有,但却依旧将赵高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个大王宠爱的小祖宗,又闹什么倔脾气。 赵高冲着小脸涨得通红,一副气乎乎模样的胡亥,小心翼翼的比出两根手指说道:“要不两碗?” 这特么什么人啊?真把我当吃货了吗?我这是在思考正经事,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的正经事,怎么能为了吃一碗,不,两碗蛋羹就思考了。 想到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胡亥脸上的表情更加阴沉,胸口剧烈起伏着,小嘴噘得高高的,气鼓气胀的说道:“哼!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两碗蛋羹就想收买本公子?这简直是……” “最多再加一碗蜂蜜水,大王说了,公子一天最多只能吃这么多,不能再多吃了。”赵高不等胡亥说完,立刻开口说道。 还孟子呢?要不是还记得眼前这位是大秦公子,秦王爱子,赵高连赏他一个白眼的心情都有了。 扶苏公子小时候可没这位这么难缠,又乖巧又听话,对下人也温和有礼,颇具王者之风。 哪像这位……又调皮又任性,小小年纪已经十分的骄纵任性,喜欢吃东西,嘴还特别叼,除大王谁的帐也不卖,难伺候程度仅次于大王。 “父王说的?那好吧……”胡亥垂下眼帘,小脑袋重重低下,精致且带着稚气的小脸蛋上露几丝感伤之情,那心灰意冷,伤人欲绝的小模样,足以让任何正常人看了之后母性大发,“就两碗蛋羹,一碗蜂蜜水吧。”胡亥语气悠悠的说着。 赵高闻言,正要命人上蛋羹,就听见殿外传来一声内侍尖细的禀报声,“大王驾到。” 一听“大王驾到”,刚才还耷拉着脑袋,一副无精打采模样的胡亥,立马抬起头,玉雪可人的脸上毫无刚才的沮丧之情,满满都是“爹爹爹,求抱抱,举高高,转圈圈”的小儿孺慕之情。 胡亥小手撑在几案上,不顾自己因为蹲久了有些酸麻的腿,挣扎着的想要站起来,但身体刚直起来,像是又想到什么一般,动作一僵,先是咬了咬下唇,脸上露出一丝犹豫之情,接着气乎乎的往地上一背,小屁股挪了挪,身体转了个方向,无视一旁赵高焦急的表情,用背对着刚进门的嬴政。 嬴政一进门,就发现今天的气氛有点奇怪,爱子竟然没有和往常一样,跑上来抱住自己的脚撒娇,要吃这个要吃那个,还要“父皇抱抱”、“父皇摸摸”、“父皇你不摸我,那让胡亥摸摸你好吗”、“父皇累了一天辛苦了,让胡亥给您捶捶”,然后拿着个美人捶,不分一气的在自己身上捶着。虽然被他这么一捶,本来不酸的腰也酸了,不疼的背也开始疼了,但看着幼子为了自己而忙得满头大汗的孝顺模样,嬴政的心情还是非常好的。 嬴政亲自上前,动手掀开纱帘,看着身体背对着自己,整个人大半埋在阴影中的胡亥,走上前将儿子抱在怀里,伸出手强迫对方抬起头,看着儿子气鼓气胀的小脸,笑咪咪的说道:“胡亥,你怎么了?今天怎么不来迎接父王?” “我生气了!”胡亥吸了吸鼻子,用特别委屈的声音说道。 “为什么要生气啊?难道是他们谁招惹你了?”嬴政笑眯眯的伸出手指刮了刮胡亥的鼻子,忽然猛得伸手一指站在一旁的赵高,厉声说道:“赵高!” 被嬴政这么一指,自打嬴政进来,就一直没直起腰的赵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在上,额头挨着地板,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不是赵高!”胡亥气乎乎的将头转到另一边,声音闷闷的说道。 “不是赵高,那是……”嬴政抬起头,面色冷硬,目光冰冷的在室内扫了一圈。 “扑通”、“扑通”、“扑通”,地上立刻又多了几个磕头虫。 真不愧是生活在顶端……我说的不是金字塔,我是说,空调、冰箱、冷库、珠穆朗玛顶端的男人,只这么扫一眼就能把人冻成冰块,这就是传说中的王霸之气。 胡亥抬起头,一脸崇拜的看着嬴政,真不愧是我的偶像,不吃药萌萌哒,来,祖龙,让我么么哒一个。 第2章 嬴政 也许是父子之间心有灵犀,胡亥抬头对着嬴政发花痴的时候,嬴政也正好低下头,一眼就将幼子毫不作伪的孺慕之情收入眼中,“不生气了?”嬴政伸出手,捏了捏胡亥的鼻头,笑着问道。 “谁……谁说我不生气了?我生气……生气的很呢!父王你看……我都胖了……”胡亥伸手抓住自己的两边腮帮,然后将脸用力往外一拉,原本精致无瑕的瓜子小脸,立刻变成一张长方脸,“父王你看看,我胖了……知道我为什么胖吗?就是生气气的,里面全是气,我都气胖了。” 嬴政看着明明在卖蠢,偏偏还要做出一副严肃认真表情的胡亥,冷峻的脸上露出几丝痛苦、挣扎之情,嘴角开始抽搐,身体也微微有些发抖。 “这个……胖了才好,胖胖的才有福气。”嬴政努力做出一副高深正经的模样,默默将视线从蠢儿子脸上移开,喝了一口茶,还是觉得身体有些不适,于是挥挥手示意赵高等人下去,等大殿里只有自己父子二人时,方才低下头,以袖掩面挡住胡亥的视线后,身体开始剧烈发抖。 胡亥看着脸埋在大衣袖身后的嬴政,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从嬴政剧烈耸动的双肩来看,自己还是不要看更好,“父王坏坏!就知道欺负胡亥。”胡亥松开捏住脸的手,不安分的扭动着身体,挣扎着就想从嬴政怀里出来。 “好好好!父王不坏父王不……噗……”一看自家宝贝又发他那个小脾气,嬴政忙将袖子挪开,正了正表情,准备安慰一下笨蛋儿子,但好不容易才调整好的心情,在一眼触及到儿子那蠢蠢的模样之后,立刻又破了功。 “呜呜……父王真讨厌!父王欺负人!”胡亥扁了扁嘴,眨了眨眼睛,两颗豆大的泪珠沾在他轻轻颤动的睫毛上,晶莹剔透欲落未落,看着煞是惹人怜爱。 “父王哪坏坏了?乖乖乖!不要哭了!不要哭了!”嬴政一手轻轻背打着胡亥的背部,另一只手则拿起衣袖,小心翼翼的为儿子拭去脸上的泪水,“胡亥,不要哭了,你都三岁了,是个大人……行行行,你是小孩你是小孩,你就算长到八十岁,也是父王的小宝贝。” “嗯!胡亥是父王的小宝……父王,你用来擦眼泪的那个……那是我的衣袖啦。”胡亥抬起头,一脸幽怨的看着嬴政。 没想到啊没想到,祖龙你这么浓眉大眼的人,竟然也是个天然黑。 “不要在意细节。”面对儿子半指责半愤怒的小眼神,现在的秦王嬴政,未来的秦始皇,拿出他应有的政治家脸皮厚度,若无其事的说道:“你应该庆幸的是,你没有流鼻涕。” “父王……”你对儿子这么坏,你的粉丝知道吗? “胡亥,父王可不是故意捉弄你。父王这么做,是为了让你多注意观察周围事物,提高警惕能力和防范能力。你看,别这么没警惕心,其他人随便递个什么,你就看也不看的往嘴里塞,今天还只是个衣袖,明天要是万一别人给你下点毒药呢?”嬴政板起脸,抱住胡亥,强迫他的脸正对着自己,声音严肃的说道。 “可是你是父王,不是别人啊。”胡亥噘着小嘴,不服气的反驳道:“我没那么傻!” “好好好,你不傻你不傻。嬴政用手指轻轻弹了弹胡亥的脑门,满意的看着儿子“哎唷”一声以后,以手捂住脑门,小脸气鼓气胀的样子,笑着开口说道:“那不傻的胡亥,你可以告诉父王,你今天到底是在生什么气吗?” “我……我……本来……本来……以为父王不喜欢我了,所以才生气……可是听刚才父王的话,发现我可能……可能……”胡亥低下头,别别扭扭的说着,声音也越说越小,说到最后,大概是觉得难以启齿,干脆抬起头,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用“你懂得”的眼神看着嬴政。 “胡亥,你怎么会这么想?”嬴政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 对别的儿子不好说,对胡亥自己可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除了长子扶苏,没有哪个儿子女儿让自己废过那么多的心,就连扶苏……自己虽然也疼爱扶苏,但因为扶苏是长子,大秦王位的继承人,不能软弱,更不能被溺爱;而胡亥是幼子,不用担负过多的责任,又正值天真可爱,依恋亲长的年龄,所以从表面上来看,自己疼爱胡亥比扶苏还要多上许多。 “谁让父王今天那么晚才来看我,平常父王都是戌时一刻就来了,今天却这么晚……”胡亥越想越委屈,不是为嬴政来晚了而委屈,而是为自己穿越到这个倒霉的地方而委屈。 辛辛苦苦几十年,好不容易高考完解放了,结果出门旅个游,就被一超速超载卡车送到了这个时代。不说别的各种不适应,就说这个戌时一刻吧,换成二十一世纪的时间,也就是新闻联播刚播了一半的样子,自己应该是刚吃完晚饭,在那里写《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试题消食。可是现在呢?赵高竟然说“夜已深”,让自己早点睡。怎么睡得着嘛?时差还没倒过呢! 听完胡亥的解释,嬴政露出一副晃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这样啊,这样就生气了,你这孩子还真是……” 作对不对?矫情对不对?爱撒娇对不对?我作怎么了?谁让父王你喜欢吃这一套! 胡亥想着原主两母子平常的行为,心口有点塞塞的,这对母子怎么能这么忽悠伟大的祖龙呢? 原主的母亲是个外邦进贡的女子,按照秦代流行的女子称呼法(出生地加上姬字),这个女人被人称做“胡姬”,能歌善舞,善解人意,最主要的是漂亮,很漂亮,非常漂亮,不是中国传统的那种无肩、平胸,且略带一点丰盈的圆脸福气型美人,反而更适合现代人的审美爱好——锥子脸,大胸脯,长腿细腰,又瘦又白。 胡姬除了跳舞跳得好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作作作!当然,你要喜欢的话,胡亥可以换一个说法,叫做“撒娇”。 因为从小失学没有读过什么书,出身外邦也没有学过什么礼仪,胡姬在六国贵族美女如云的秦宫里真是一朵好大的奇葩,当然你要把她比成一处清新自然、毫不造作的风景也行。 反正别人吃不吃这套没关系,咸阳宫的主人吃就行了,粗鲁无礼也可以是天真率直,不懂礼仪也能看成不娇柔做作,作天作地也能当成夫妻情趣。 若是要胡亥来点评胡姬和嬴政之间的事,只要提一部很知名的电视剧,大家就懂了。 还珠格格。 当然,胡姬也不是只会作,也不是无时无地都在作,她不通礼仪又没读过书,但智商还是颇高的,至少在大BOSS烦恼不快的时候,胡姬会摇身一变化身知性美女,用女性特有的温柔和善解人意来打动你。 想想吧,一个女人,你心情好的时候,这个女人会撒娇会任性,就像天下所有的小女人那样,会用对待情人的方法对待你;你不开心的时候,这个女人虽然无法为你解决烦恼,但她却会一边仔细倾听着你的烦恼,一边用“大王么么哒,我相信你”、“大王是最棒,这点小事肯定难不到你”的眼神,深情款款的看着你,同时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给你最大的帮助,让你感觉到温暖,觉得并不是孤家寡人。 最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因为,胡姬漂亮,很漂亮,非常漂亮。而这样一个漂亮可爱的女人,却幸或不幸的红颜早逝,最美好的年华,没来得及年老色衰,色衰爱弛,就已然匆匆谢幕下台,留在嬴政心里的永远是那时年轻美好的影子。 #论朱砂痣、明月光的养成# 做为男人,胡亥虽然不齿胡姬这么忽悠男同胞,但做为胡姬的儿子,胡亥很乖巧的将胡姬对待嬴政的手段抄了过来,略加改良就成了秦朝版的亲子活动,然后一一用在爱屋及乌的嬴政身上。 现在看起来,效果挺不错的,毕竟是亲儿子,不是捡来的。 “我练了这么长时间的字,就是为了等父王来的时候,能给父王一个惊喜,结果……”胡亥对对手指,扁着嘴继续委屈的说道。 作完了,现在该扮演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儿子了。 “写字?你认字了?你才三岁啊!”嬴政一脸惊奇的看着胡亥,长子扶苏虽然天姿聪颖,但也是五岁才正常开蒙读书,他三岁的时候……扶苏三岁的时候,自己尚未亲政,朝政皆为华阳夫人、吕不韦、嫪毐等人所把持,那个时候自己每天担心的都是帝位不稳,大秦江山不保,日日为朝政烦恼,哪有时间来和扶苏相处。尤其扶苏三岁时,正是嫪毐谋反、自己亲初大宝的关键时刻,更没有时间和扶苏相处,所以嬴政一回忆,发现自己脑海里根本没有三岁时的扶苏的模样。 “父王瞧不起人,三岁怎么了?我,胡亥,那可是父王的儿子。”胡亥从嬴政怀里站起来,昂首挺胸,气热十足的说道:“而父王您,那可是要统一天下的男人,所以……哪怕我只有父王一点点……哪怕只有父王一点点……一点点的……”胡亥在嬴政面前,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极为细小的距离,“反正就是胡亥只继承了父王很少一点的聪明才智,也足够胡亥一生享用不尽了。现在只是写个字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父王的儿子,当然是最棒的。” “哈哈哈……胡亥啊胡亥,你这一套一套的,从哪学来的?是不是赵高教的?小马屁精,就会哄父王。”嬴政嘴里这么说着,但脸上却没有一点不快的模样,反而笑容满面看着胡亥,毫无平日在朝上的严肃。 “什么啊?父王怎么可以这么想胡亥?这些话都是胡亥心里想的,胡亥一直一直在想,只是以前不知道怎么说出口,今天想啊想的,想了好久……才不是别人教的呢,胡亥这么聪明。”胡亥略略抬起下巴,一脸骄傲的说道。 “好好好,不是别人教的,不是别人教的。”虽然嬴政在心里已经认定胡亥刚才那些话是别人教的,但还是满足儿子小小的表现欲,不戳穿他的小把戏,做一回糊涂父亲,让他得意得意,“胡亥,你在练字吗?快写来给父王看看,若是写得好,重重有赏。” “有赏?父王父王,你先说说,你要赏孩儿什么啊?”胡亥倚在嬴政怀里,伸手抱住对方的脖子,笑嘻嘻的说道。 “先别笑得那么开心,写得好有赏,写得不好也是有罚的。”嬴政伸手捏了捏胡亥的腮帮,笑着说道。 “父王放心,孩儿绝对是最棒的,与其想着要罚孩儿,还不如先想好要赏孩儿什么吧。”胡亥一拍胸口,不等嬴政再说话,又补充一句道:“孩儿可是父王的儿子。” 两父子说笑着的时候,赵高也将早已准备好的竹筒和笔墨送了上来。 嬴政伸手阻止赵高磨墨的行为,拿起旁边的水杯,往砚台里倒了少许清水,亲自拿起一方墨细细研磨着。 “父王,看你这样,亲自上阵为孩儿……多不好意思啊……孩儿要是写不好,都没脸见人了。”胡亥眨了眨眼睛,心情那叫一个激动啊。 大名鼎鼎的秦始皇给自己磨墨,还对自己百般宠万般爱,绝对的超国民待遇了,说出去一定被人骂成“汤姆苏”。 胡亥这么一想,心情激动的差点连笔杆都拿不住了,忙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提起笔聚精会神的用心书写着。 嬴政一开始不认为胡亥一个三岁小孩子能静下心来练字,以为他就算会写字,最多也就是会几个简单的字,而且写得肯定还惨不忍睹。本来嬴政都做好了,无论胡亥字写得怎么样,只要他真写出来了,哪怕再难看,自己也一定会好好夸奖他,再随便赏他点东西的打算,结果没想到的是,胡亥写出来的字竟然真得不错,虽然和漂亮搭不上边,但一笔一画,横是横,竖是竖,也称得上是工整。 看着胡亥有模有样的架势,嬴政微微有些感慨,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那个时候在赵国,因为长平之战的关系,自己只能跟着母亲寄人篱下,勉强只够吃饱穿暖,可没有现在这样的条件可以安心学习,不过胡亥勤学刻苦的劲头,到是有几分像当年的自己,“写得真不错。” 听着嬴政的夸奖,胡亥抿嘴一笑,手中挥毫的动作却不停,依旧认认真真写着,没有因为嬴政的夸奖而心浮心躁,看得嬴政在心里又是一阵点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写得到是挺工整的,有赏。” 第3章 扶苏 扶苏,嬴姓,名扶苏,又称公子扶苏,秦始皇长子,聪慧机敏,但偏偏又心底善良,生具一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正是因为他聪明而又仁善,所以在政见上往往与秦始皇背道而驰,背着背着,就背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悲情人物。 在后世的传说里,扶苏之所以叫扶苏,是因为据说扶苏之母是郑国人,喜欢吟唱当地的流行情歌《山有扶苏》,秦始皇便将两人之子取名“扶苏”。 不过自从知道赵高的身世真相后,胡亥就知道以上这条传说八成是不靠谱的,扶苏的名字是不是来自于《诗经》没人知道,但扶苏的母亲肯定不是郑国人,而是和太皇太后华阳夫人一般,是楚国人。 如果要八详细一点,大概要从胡亥的N代前的祖母秦宣太后说起。宣太后曾经是楚国公主,儿子登基后,便以太后之名把持秦国朝政数年。大权在握,情夫无数,喜欢调戏美少年,搞婚外情搞得六国皆知就算了,还和情夫生了好几个孩子,但这样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最后的下场还挺好,把同样和情夫搞婚外情的秦始皇之母赵姬,秒杀了不知道多少几光年,是个地地道道的人生赢家。 有这么一位牛逼的楚国公主在,本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原则,秦王的后宫里自然开遍了来自楚国的小花朵,不但高祖父秦昭襄王后宫如此,曾祖父安国君也如此。 曾祖父安国君最疼爱的女人是一个楚国女人,人称“华阳夫人”,华阳夫人为人怎么样先不提,反正她生不出儿子,而无子的女人大多晚景凄惨。所以,在迫于无奈外加吕不韦推动的情况,华阳夫人收了从赵国逃回来的异人为嗣子,并为他改名为“子楚”。 这段奇货可居的故事,在后世电视剧里已经八得不能再八,所以也不用详细说明了,但电视剧里没说的是,在华阳夫人成为太后之时,子楚的亲生母亲夏姬也成为了太后。 按照秦国太后干政的传统,夏姬虽然在政治上没啥天赋点,但不代表夏姬愿意让华阳夫人这个老对头压在自己头上。夏姬是韩国人,根据战国时代传统风俗,夏姬在为儿子子楚选妻时,自然而然的挑选了一位与自己同为韩人的美女。这位美女知名不具,但她很幸运的为子楚生下了二王子成蛟。 生下二王子成蛟还不算完结,助成蛟这位拥有韩国血统的王子,登上秦国国君之位,让韩国的势力打倒楚国的势力,才是夏姬的最终目的。 让流着韩人血统的公子,成为秦国的国君?这绝对不是代表楚国的华阳夫人和吕不韦愿意看到的情况,所以几年之后,一直流落在赵国无人理会的赵姬和嬴政回到了秦国,这一支力量我们可以简称为“赵系势力”。 赵系势力主力队员的回归,再加楚国势力的加持,嬴政最终成为了秦国的太子,大王。 在数年后嫪毐之乱时,嬴政又在楚国公子昌平君熊启的帮助下,一举消灭了嫪毐、吕不韦、成蛟的反动势力,取得了最终胜利。 所以说,故事都到这里了,嬴政的后宫里还会缺少来自楚国的小花朵吗?按照秦国立长立嫡的传统,楚国势力能容许下一任的秦王不是从楚国女子的肚子中爬出来吗? “真是复杂的政治斗争啊……要不是身临其境,让我琢磨一辈子也琢磨不出来啊。”胡亥干掉手上最后一块点心,抬起头看着正骑在马上,向自己缓缓靠近的少年。 温柔温文温和温良的美少年,居高位而不自傲,温暖的微笑、平等的待人、宽容的气度、平和的心态、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行…… 除了母亲的资料货不对板之外,扶苏符合后人对他的一切想象,美好得让胡亥自惭形秽。 虽然胡亥觉得自己长得不比扶苏差,行为举止学识学问也可以再努力努力,但自己到底已经不是个真正的孩子,二十一世纪的那十八年已经彻底造就了他的性格,他的三观。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性”,二千年多年的代沟不是那么好弥补的,更何况了…… “我是男的,我还是皇子,只要不谋反,只要秦二世不登基,只要大秦江山还在,我怕个蛋蛋啊?”胡亥往嘴里塞了一块点心,在心里想道。 不管是二千年前,还是两千年后,世人对女子的要求总是苛刻过于男子。女人穿越之后,如果不遵守游戏规则,成为一个标准的古代淑女,在没有主角光环附体的情况下,结局好点的是出家尼姑,结局差点的是沉塘。 但是男人就不同了,就算你再能作死,只要你文化水平高一点,会抄点太祖诗词之类东西,人家最多当你是性格古怪、豪放不羁的狂士。虽然很容易招来卫道士的攻击,但同样也很吸粉。 就皇子这个身份而言,如果不能成功进化为皇帝,转职为狂士,绝对比当一个正常皇子更安全。 想通了此点,胡亥也不再纠结自己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个优点比扶苏强这个悲惨的事实,而是开心的在心里盘算着,扶苏外在的条件越好,登基的可能性越大,自己下半辈子才越有依靠。 “大哥……吃吃吃……”胡亥挣开乳母和内侍的手,迈着两条小短腿,举着一块点心向扶苏跑去。 “吁……”马背上的扶苏一拉马绳,胯下宝马长嘘一声停了下来。 随后,扶苏利落地翻身下马,看着眼前才到自己大腿高的胡亥,微笑着将他抱起来,接过内侍的手绢,擦了擦胡亥额上脸上细细的汗珠道:“胡亥,你怎么来了?昨天教你的字,你都学会了吗?” “大哥……吃吃……胡亥学会了……”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糕点往扶苏嘴里塞,“大哥,吃吃……好吃,特别好吃。” “好吃?特别好吃?那大哥吃了?大哥真吃了?”扶苏接过胡亥手里的糕点,微笑着看着胡亥,确定自家小弟不会哭之后,轻轻的在点心上咬了一口,只觉得滑嫩爽口,奶香四溢,果然十分好吃,“咦?这点心以前从来都没有吃过啊?” “嘻嘻,大哥以前当然没吃过,这个是我……我宫里的厨子新研究出来的,叫小布丁,可好吃了。”胡亥捂着嘴,趴在扶苏肩头,用十分小的声音对着他的耳朵,说道:“大哥可是除了我和厨子之外,第一个吃到的人喔。” 因为胡亥还小,又因为嬴政的格外怜惜,胡亥宫中不但总管由嬴政最信任的赵高担任,甚至还有一套专属于胡亥的小班子。小厨房什么的,自然也是有的。 虽然胡亥不会做饭,但没少跟老妈看《天天饮食》之类的节目,对一些食物的烹饪手法还是能纸上谈兵一下的。碍于年龄,胡亥不能让厨子制作太过繁杂的食物,但将他天天吃的蛋羹处理一下,做个最简单的布丁还是可以办到的——奶、糖、蛋加水煮开,然后再蒸熟、冷却即可。 “真得啊?大哥何德何能啊?还是……胡亥你又有什么事求大哥?”扶苏三口两口吃掉手里的布丁,速度虽然快,但姿势却很依旧优雅,举手投足尽显贵公子风范。 “我想……呵呵……今天不是有燕国使节朝拜父王会来吗?我想去看看……”胡亥不等扶苏拒绝自己的要求,一把搂住扶苏的脖子,又是摇又是扭,声音直接从甜度一百变成了甜度一千,满嘴“亲哥哥”、“好哥哥”、“爱哥哥”的叫了起来。 节操?那是什么?可以吃吗?你们知道今天来的燕国使节是谁吗?荆轲!大名鼎鼎的荆轲!身为中国人,没听过他的故事,你还是中国人吗?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洗衣不复返——会游泳能救人的都去救老婆和老妈了。 要不是昨天因为嬴政来看自己时间比平常晚,他又习惯性一作,逼得嬴政不得不为了哄儿子开心而解释工作太忙的原因,他差点就荆轲刺秦王这么重要的历史事件擦身而过了。 “行行行!带带带!别摇了别摇了,大哥眼睛都让你摇花了。”扶苏装做一脸无奈的回答道:“吃你点点心真不容易,不是要教你写字,就是要你出去玩。小滑头,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 “嘻嘻……那是因为我知道大哥最好最疼爱胡亥,一定会答应的。否则……我干嘛不去找别人?”胡亥搂住扶苏的脖子撒娇道。 “去也可以,但是先说好,只能躲在后面偷偷看,不准胡闹更不准哭,否则我就不带你去了。”扶苏用手点了点胡亥的鼻子说道。 “大哥,放心,我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胡亥高昂着头,一只手拍打着胸口,另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鼻子,他可算知道嬴政那喜欢捏鼻子的爱好遗传给谁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去吧。不过我还是要说啊,那燕国使节真没什么好看的,你到了那里要是觉得无聊,那时你可千万千万不要闹啊,父王会生气的。”扶苏再次叮嘱道。 “大哥,从现在开始,你要学会相信我。”胡亥噘着嘴,表情严肃的说道。 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得菊花残。 第4章 荆轲 自从三年前,即胡亥出生那一年,秦国内史腾率领秦军,攻克韩国都城郑,俘获韩国安,继而占领韩国全境,灭亡韩国,改设颍川郡以来。秦军再出派出大将王翦、杨端和进攻赵国,秦赵双方僵持一年后,终于以秦国贿赂赵国大臣,献馋言于赵王,赵王中离间计,杀死赵国两大抗秦将领赵牧、司马尚,王翦攻入邯郸,俘获赵王迁而结束。 现在,已经消灭了韩赵两国的秦军,在王翦的带领下,屯兵于燕国易水河畔,兵临赵国国界。燕国太子燕丹在恐惧之下,决定派荆轲带着秦国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以及及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借机行刺秦王。 而秦国那边,不明真相的嬴政以为燕国真得要臣服秦国,特意换上隆重礼服,并且郑重其事的安排了九宾之礼,在咸阳宫正殿接见荆轲一行人。 九宾是我国古代外交上最为隆重的礼节,有九个迎宾赞礼的官员司仪施礼,并延引上殿。 这么大的场面如果被人搞砸了…… “我和你一定会被父王……”扶苏冲着胡亥,以手比了比脖子,挤眉弄眼的做出一个抹脖子杀鸡姿势。 “呵呵……”胡亥干笑两声,扭过头不再看扶苏。 其实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回答才算正常,因为不管怎么回答都是错的,今天这事肯定会被人搞砸的,就看是怎么砸而已,与其到时候被荆轲打脸,不如装成萌萌哒不懂事的小孩子,继续围观看热闹。 胡亥和扶苏是从大殿后门偷偷溜进去的,一进去两人就被跟在嬴政身边的赵高抓了个正着,但赵高就算抓着了他们俩也没办法,不但没办法,还得给他们俩找个隐蔽,又能看清楚大殿的地方藏起来。 从胡亥这个角度看去,只见一前一后两个捧着木匣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手捧着一个正方形木匣,走在前方的男子大约三十多岁,仪表堂堂,身材高大健壮,捧住木匣子的手稳定有力,明明是来当刺客的,却毫无一丝心虚的模样。要不是胡亥知道这家伙就是荆轲,几乎都要被对方这种镇定自若给唬弄过去。 至于后面那个捧着长方形木匣子的秦舞阳就正常多了,自从进入大殿开始,脸色发青,整个人都在发抖,不但此时朝堂的嬴政以及百官看着不对劲,就连胡亥身边的扶苏都在小声嘀咕“燕国怎么会派出这样胆小如鼠,没有见过世面的人来当使者。燕王真是老糊涂了。” 燕王老不老糊涂,胡亥不知道。但是胡亥知道,燕王这回算是躺着也中枪,明明是准备真投降,结果被亲儿子给坑了。 “看不出来燕丹和李天二一个属性——坑爹。”胡亥默默在心里吐糟着。 感觉到秦舞阳的不对劲,荆轲回过头看了一眼秦舞阳,见他果然脸色又青又白,遂上前向嬴政赔笑道:“我等乃是北方藩属蛮夷之地的粗野人,没有见过大王的威严,所以免不了有些害怕。希望大王稍微宽容他,让他能够在大王面前完成使命。” 不知是察觉出不对劲,还是觉得秦舞阳不堪入目,嬴政拒绝了荆轲的要求,开口说道:“不用了,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一个人上来就行了。” 荆轲自秦舞阳手里取过地图,手捧着木匣,慢慢的走上台阶,一步一步就像踏在胡亥心里一般,胡亥觉得自己心都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这真是太刺激了,心脏病都要出来了。”胡亥捂着心口,身体也微微有些发抖,明明知道结果的事,自己竟然还能这么紧张,这就是亲身经历历史大事的刺激吗? 胡亥双目一眨也不敢眨的死死盯着荆轲,正确来说是荆轲手里据说是地图的匣子,在场这么多人里,除了荆轲和秦舞阳,也就胡亥一个人知道这匣子里装得到底是什么。 胡亥不但匣子里装得是什么,他还知道下面的剧情会有怎么样的神展,先是荆轲献图,接着图穷匕现,嬴政大惊欲逃,却被荆轲用手抓住衣袖,另一只手匕首捅了过来。被迫无奈之下,嬴政只得和荆轲玩了一把断袖后,转身想去抽剑。 但剑很长,剑鞘又套得很紧,再加上后面还要个亡命之徒在追杀,一时之间嬴政竟然没有剑拔出来,而是开始绕着柱子和荆轲转圈圈。而面对这么无理又残忍的事,不但嬴政吓坏了,连下面的大臣也吓坏了,竟然连个喊“护驾”的人都没有,而是傻愣愣的呆在那里看。 只到有一个叫夏无且的医官……等等?夏无且呢? 胡亥这回真得心塞了,夏无且可是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里的重要配角啊,没有他故事直接就可以完结,不用再那么麻烦写第五章了,直接可以改名叫《秦王扶苏传》,讲述少年天子在父王被刺杀后,愤起复仇的故事。 不行!虽然让扶苏登基,然后我再抱住扶苏的大腿当个逍遥公子是我的目标,但我没这么快实现这个目标啊,爸爸当王和哥哥当王是两个完全不同概念。 眼看着荆轲的地图已经快展示完毕,胡亥也顾不得多想,直接从隐蔽处跑出来,冲着大殿大叫一声道:“父王小心,那是刺客!” 胡亥这一声叫嚷,可把在场之人都吓了一跳,尤其是放胡亥和扶苏进来,深知嬴政表面上公正,实则偏儿子偏到整个人都是歪的赵高,更是被胡亥的行为吓得魂都快要掉了。 “胡亥,你在说什么呢?”同样被胡亥的行为,吓得坏了的扶苏,硬着头皮从隐蔽处跳出来,伸手想要抓将胡亥抓回来,“等等?你刚才说什么?刺客?”被胡亥忽然跳出来的行为吓了一跳,扶苏猛得一下竟然没有听清楚弟弟在说话,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望向嬴政时,发现似乎已经有点晚了。 荆轲虽然也被胡亥这一声叫嚷给惊住了,但到底是跑江湖剑客出身,心理素质和身理素质都远远超过嬴政这个家里蹲的办公室宅男。他见自己的意图已经被人喊破,虽然很吃惊也很紧张,但却并不怎么慌张,而且头脑还超乎寻常的清醒和冷静。 只见反映过来的荆轲,用力一抖手里的地图,图穷匕现,荆轲抓起匕首就向嬴政刺去,这时嬴政也反应过来,起身想要逃跑。见嬴政想要跑,荆轲本能的伸出另一只空着的手,想要抓住嬴。本来嘛,嬴政虽然当办公室宅男的时间比较,但也是练过剑杀过人,热爱健身的好青年,在经过最初的震惊后,嬴政躲过荆轲这一抓的概率其实还是挺大的。 但架不住的是,为了显得隆重其事,嬴政今天穿得冕服啊。冕服这玩意,中国人都知道,它虽然穿上去很有华丽且气势,但它存在的最大目的,就是让穿戴者只能慢慢的走、有风度的走、千万不能丢人的走,可不是让你穿来一千五百米男子障碍赛的。 嬴政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NoZuoNoDie ”,但他懂什么叫做“作茧自缚”的。 眼看着嬴政就要被自己抓住了,荆轲忽然听见脑后传来一阵劲风。 有人偷袭! 荆轲立刻反应过来,但是他没有转身,因为他一转身嬴政就会趁机跑开,而刺秦机会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不会来。荆轲当下立断,猛得向前一扑,身体趴在案上,借着前冲之力,向前滑去,同时左手的目的地由抓向嬴政的衣袖改为抱住嬴政的大腿。 当荆轲扑身向前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脑后一股劲风堪堪飞过,越过他的头,一直向前飞去,在眼角的余光里,荆轲看见劲风的源头,分明是一个拇指大小的金色球形物体。 这是?弹丸?这不是小孩子才会玩的玩具吗? 荆轲来不及多想,因为他发现那粒被他躲过,接着飞出去的弹丸,竟然打在了嬴政的膝盖上。 被天外来客这么猝不疾防的偷袭,又是正好打在腿上的麻穴上,就算嬴政是未来萌萌哒的始皇帝,也不能违反人体生理构造,只能面对着“土豪,求抱大腿”、“土豪,你还缺腿部挂件”的荆轲跪下唱《征服》。 不对,不是给荆轲唱《征服》,而是给另一个人唱《征服》。 是亲儿子吗?这是嬴政的第一感觉。 还真是亲儿子!这是嬴政的第二感觉。 不是亲儿子,哪来的坑爹属性!这是嬴政的第三感觉。 嬴政怒瞪着站在殿下,手持弹弓,一副萌萌哒小正太模样的胡亥。 第5章 刺秦 作为代表夏无且拯救了未来的秦始皇,并且拯救了这个故事,使作者能继续写第五章的主角。胡亥虽然瞅见嬴政正在看着自己,但他可没有一点自己被怒瞪的自觉,心里反而有些抱怨,你个坑儿子老爷们,这种时候不专心致志的跑路,你看我干什么?快爬起来跑啊!你看我!你再看我!你再看我没办法把你喝掉,可我也没办法给你加敏捷BUFF!跑啊! 家里有么不省心的爹,胡亥只觉得心口塞塞的,自己只是想当个安静的……喝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而已,为什么就这么难呢?寒叶飘逸洒满我的脸,吾父叛逆伤透我的心。 也许是父子联心,让嬴政听见了胡亥的愿望,面对着荆轲的这种“死一个够本、死两个有赚”的不要命的行为,嬴政只觉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勇气冲上心间,握剑的手腕一翻,剑尖在地上一撑,半跪在地上身体竟然从地上一跃而起,转身麻利的向一旁闪去。 用评书家的语言来形容,那就是“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嬴政一个闪身躲开荆轲的匕首,左手平提宝剑,右手一搭,按在剑柄上。” 当然,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剑是不可能应声而出的。 “祖龙就是祖龙,连腺上激素分泌也这么快,不过起身动作这么用力,也不知道等会安全了之后,会不会闪到腰啊?”胡亥一边想着,一边射出一个弹丸。他也没多指望自己的弹丸能打中荆轲,他所求的只是能给荆轲造成一点心理压力而已。至于刚才那一下纯粹是某祖龙人品太差,而他儿子又人品太好,所以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飞快射出两个弹丸后,胡亥想想觉得场面有些不对劲,人——为什么要互相伤害呢?人和人之间的信……不对,他想要说的是,虽然因为上朝不能带武器,所以朝上的大臣们都耸了,恁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不敢冲上去和荆轲玩单挑还是群殴游戏——就是你单挑我们一群,或我们一群群殴你一个,殿外站着的那么多拿着兵器的侍卫呢?也都死了吗?连琼瑶奶奶小说的逻辑性都不如。 胡亥这会弹丸也不射了,一扭头冲着站在大殿之外,看着大殿里的皇帝飞刺客跳情景,而手足无措,一副想进去又不敢进去模样的侍卫,大叫道:“你们这群傻逼还愣着干什么?站在那里发什么呆啊?护驾啊!” 胡亥刚喊完这句话,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父王负剑。” 声音的主人,胡亥很清楚,是扶苏那个萌萌哒小正太,没什么稀奇的。但他说出来的这句话的内容,就有一些让胡亥惊恐不安了。 父王负剑——猛一听就是让嬴政将原本挂在身前腹部的剑,改为负在左侧背上。也就是说,叫他握着剑鞘上的剑带环部位,把剑由腹前沿着剑带,向左后推,把剑负在左侧腰背部。如此,即使剑身再长,嬴政也可以很轻易将剑拔出。 但真实历史上,这句话是当嬴政和荆轲玩你追我追游戏时,下面围观的大臣齐声叫出来。 “扶苏哥哥,怎么会这句话?”胡亥用狐疑的目光看着一旁的扶苏。 反正剧情都演到“王负剑”了,只要不出差错,后面也没什么新鲜创意了。要知道虽然祖龙被自己嘲笑为办公室宅男,但在真实的历史上,从荆轲图穷匕见起,嬴政能在几乎本能的情况下,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了闪避、起立、断袖、奔逃、拔剑、砍人等动作,绝对称得上身手不凡、剑术惊人。 不过嘛,虽然秦国只是个诸侯国,秦王只是个诸侯王,但嬴剑练剑的时候,肯定是早早有人把剑解下,拔剑出鞘,双手奉上,所以紧急情况下,他怎么可能知道,拔剑时,剑应佩在何处,手应握在何方?虽然实际上,胡亥也是今天才知道,因为没有发明椅子的关系,所以秦人席地而坐的时候,剑竟然不是像电视剧里那样,佩在左腰方便拔出,而是放在腹前左腿上。 唉!说来说去,还是缺乏生活经验……慢着,当爹的吃了不会拔剑的苦,从今而后不会改家训,要求每个儿子都苦练拔剑术吧? 就在胡亥发散思维之时,听见扶苏高呼声的嬴政回过神来,左手顺势一推,将剑推往左侧背,右手在剑柄上一搭,只听见“呛啷”一声,太阿剑出鞘。 拔出长剑,回身与荆轲搏斗。这一场搏斗,太史公虽只用了六句,区区二十七个字,但写得惊心动魄,而且句句合乎匕剑相搏之道,值得一提。 太阿十大名剑之一,乃是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楚国镇国至宝,是把威道之剑。春秋之时,晋国曾为得到这柄宝剑而围攻楚国三年,但围来围去不知道为什么太阿就到了秦国,还成了秦王的佩剑。 手持着十大名剑,自身又有一身不俗的剑术,剑壮皇帝胆的嬴政干脆不跑了,手持着太阿回身向拿着匕首的荆轲砍去。 荆轲见此情况,也不闪不躲,毫不犹豫,举步便向秦王贴身冲去。须知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荆轲拿得是短兵,玩得是近战;嬴政拿得是长剑,玩得是远程。远程最害怕的就是被近战近身,荆轲只要冲入长剑的攻势之内,和嬴政贴身相搏,太阿剑便会失去它的威力,而荆轲的短匕正好可以其所长。 不过荆轲精明,身为剑术高手的嬴政也不傻,“射人先射马”的道理他还是懂得,他见荆轲举步冲来,立剑长剑下划,对着荆轲的大腿就是一剑。 太阿剑就是太阿剑,就是比一般的剑牛逼了得,按照“剑走轻灵、以刺为主”的线路,一般的剑也要是在荆轲大腿上戳一血窟窿,造人造血喷泉而已。而太阿剑这一剑下去,直接把荆轲的整条左腿都砍断了,大量的鲜血喷溅而出,当时就震瞎了胡亥的眼。 “尼玛这是剑,还是消防斧啊?电锯杀人狂里的电锯,也没有这么好使啊。”胡亥张开嘴,瞪大眼睛,一脸惊讶的看着嬴政手里的太阿剑,他走上前两步,还想再凑近仔细看看,忽然发现眼前真得一黑,接着就瞎得什么也看不见了。 “谁啊?”胡亥叫了一句。 他本能抓住按在自己眼睛的手,刚想要开口骂人,就听见声音传来扶苏略为有些紧张的声音,“胡亥不怕!大哥在这里,你不要怕!” 接着,胡亥只觉得自己的肩膀被人按住,身后的人蹲了下来,将他抱在自己怀里,一手遮住他的眼睛,一手紧紧抱住他,低沉的耳语似乎是在说,“不怕不怕!胡亥不怕!杀人而已,没什么好怕的!我们不去看!” 是不怕啊!有什么好怕啊!不就是砍条大腿嘛,有什么好怕?不说比不上好莱坞那些血啦吧叽的电视,什么“没事就会吐出一个被胃酸融了一半身体的活人”的《极度深寒》、动不动就“和人接吻,然后从人肚子里钻出来”的《异形》、没事就“喜欢待在某个偏僻角落,暗搓搓等旅客过来宰一顿”的……此类电影代表太多,就不一一举例了,就连自己上辈子死的样子也比不上。 上辈子的自己,可是全家坐在一辆小轿车里,然后被后面的集装箱大卡车追尾,又撞上了前面拉煤渣的大卡车,原本二米二的轿车车身,在两辆重型卡车的冲击下,直接被压成了一个不到一米长的大饼,而坐在副驾上的自己,直接从“很瘦的美男子”变成了“纸片一样的美男子”——如果能从一堆跟纸片差不多薄度的肉酱上,看出“美”和“男”来的话。 胡亥其实很想吐糟说,“哥,你到底是怕我怕,还是你自己怕?还是你看我长得可爱,想借机把我往怀里拉,想吃我豆腐?”,但感受到身后之人虽然心动如鼓,身体也在微微发抖,手心更是不停的冒出冷汗,明明也是一副很害怕的样子,但偏偏还要强自镇定,死死的将自己抱在怀里,努力用温柔而坚定的声音,安慰自己这个弟弟的行为,胡亥忽然想起来,扶苏今年也在十三岁,还不是未来那个从军九边,征战匈奴,为时人和后人仰慕的大秦公子,而是一只长于深宫,没见过血腥与黑暗的萌萌哒小正太。 何必要嘲笑别人呢?想起自己十三岁的时候,不也……自己十三岁已经能淡定的,一边看《食人族》之类的电影,一边吃番茄酱了好嘛。 谁让天朝没有电影分级呢? 第6章 家国 茶——大吃货国自古以来不可缺少的一种饮料。早在殷商时代,茶叶已作为贡品进贡给天子。战国秦汉之时,饮茶之风已经初具一定规模。 不过和现代人喜欢的“抓一把茶叶,丢杯子里,然后用开水泡开”不同,古人饮茶称之为“煮茶”。即将茶叶煮着来喝,具体方法是先茶叶碾成碎末,制成茶团,饮用时把茶团捣碎,丢进水里,再加入葱、姜、桔子皮、薄荷、枣、盐、鸡蛋……等等,鸡蛋是哪里来的?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乱入了? 手持着茶勺,正准备将眼前这锅茶水,再搅拌搅拌的赵高,看着“扑通”一声飞进锅里的白色物体,抬起头默默的看了一眼坐在上首的嬴政。 大王,你要给奴婢做主啊! 看着可怜巴巴看着自己的赵高,嬴政很认真的回忆了一番两人少年时的情意,决定给罪魁祸首一个……罪魁祸首呢? 嬴政看着原本应该坐着某只小正太,现在却只剩下一张空荡荡席子的位置,眼神往旁边一瞄,看着抬头挺胸,小腰小背绷得直直的扶苏,温和的开口说道:“扶苏你今天做得不错。” 嬴政说的是今天扶苏在殿上第一个叫出“父王负剑”的事,虽然在两个儿子面前被人追得满大殿逃是挺丢人的,但是两个儿子的表现还是挺让人容易的。小的那个先不说…… “父王,你为什么不夸孩儿?”小的那个从扶苏身后探出半边脑袋,眨巴着大眼睛,语气幽怨的说道:“孩儿明明做得也挺不错的,称得上是机智勇敢、有勇有谋、果断……” “成语学得不错。”嬴政连看都没看胡亥一眼,用很敷衍的口气说了一句,又继续对着扶苏说道:“不过,扶苏你知错吗?” 就算是亲儿子也不能忍啊,就算弹丸的事不能怪他,可是在自己的父亲刚受过这么大的刺激,现在也没啥大要求,只想做个安静喝茶的国君冷静冷静的时候,这个小魂淡竟然把鸡蛋丢进茶水里,还能不能在一起愉快的做父子? 为了继续愉快的做父子——其实是看了怕想打人,打了自己又会伤心,但是不打自己会更伤心,嬴政还是决定继续关心大儿子,“你可知今日错在何处?” “嗯……”扶苏一脸纠结的回过头,看着背对着自己,靠在自己背上,不时往嘴里塞点什么的胡亥,回过头看着嬴政,低下头,语气犹豫的说道:“这个……” “扶苏!”嬴政加重语气,欺负不了小儿子,欺负欺负大儿子还是可以的。 大儿子是未来大秦的继承者,要严格管教;小儿子……不要放弃治疗,每天记得吃药,保持好心情就好了。 “儿臣……儿臣……”扶苏没奈何,再一次回过头。 而就在扶苏回头的那一瞬间,正背对着埋首往自己嘴里塞点心的胡亥也正好回过头,看着一脸纠结痛苦模样的大哥,狐疑的抓了抓小脑袋,接着脸上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左手握成拳,在右手手掌上一敲,从地上爬起来,将自己手中的点心往扶苏嘴里塞了一块,然后又噘着小嘴,在自家哥哥的左右脸蛋上各亲了一口,接着坐回原处,保持原来的姿势继续吃点心。 扶苏先是愣了一下,接着飞快的将点心塞进嘴里,三两口吞下肚子,坐回原处,看着表情不愉的嬴政,低下头说道:“父……父王……儿臣知错了。今日之事,都是儿臣的错,是儿臣自作主张带胡亥来的,与旁人无关。” 寡人就知道会这样。 嬴政默默的喝……不好意思,茶和鸡蛋都还在火上煮着,他堂堂一个秦国国君,现在只能喝白开水冷静。 这种时候,实在不知道应该夸大儿子太纯良好骗,被弟弟随便两块点心和一点好处就打动,还是小儿子太奸诈狡滑,明明什么都听懂了,却偏偏要装成没听懂的样子,偏偏大儿子还挺吃这套的。 俨然忘记自己也很吃胡亥这套的嬴政,黑着脸对扶苏说道:“你等二人兄友弟恭,寡人自然高兴。但是寡人即是你等二人的父亲,又是你等二人的君王,你已至舞勺年华,不久即要加冠,你应该要学会分辨事情的轻重,岂可为一己私情而欺君欺父。” 见扶苏一直低着头不说话,嬴政越说越嗨,教育听话的孩子就是舒服,不像那个小的,说一句顶一句,顶还顶得特别有……道理。 “父王,你说的不对。”胡亥忍不住在扶苏身后冒出头,看着嬴政振振有词道。 “寡人何处说的不对?”嬴政没好气的瞪了一眼胡亥,这熊孩子能不能让大人开心开心啊?好不容易才忘记这糟心的孩子。 经过今天上午荆轲的事,嬴政觉得胡亥这孩子啊,既聪慧果断,又机智勇敢,称得上是智勇双全,有勇有谋,除了有点坑爹。但问题是这孩子不学好,这百般优点,尽琢磨着对付自己的爹了,敢想敢做同样也特别敢说,一点也不怕气死人。 “孩儿的意思不是说父王的说法有误,而是指父王说这番话,面向的受众不对。您不应该跟我和大哥说,因为不管父王说不说,我和大哥都是听父王话的好孩子,未来也是大秦,是您忠心耿耿的好臣子。”胡亥叹了一口气,一脸无奈的说道。 其实嬴政刚才跟扶苏说的那一番话意思很简单,总结一句就是“虽然你们兄弟情深,但是你要知道天地君亲师。寡人即是你们俩的爹,又是你们俩的君王,所以在寡人面前,你们俩的兄弟情就要靠边站站。你们不但要孝顺寡人,还要听寡人的话,要对寡人忠心耿耿,不要对寡人说谎,要学会大义灭亲。” 这话如果放在后世,甚至是放在宋代以后说,都是很普遍的思想。但是对秦汉时代的人来说,这话实在是意识太过于超前了。唐之前的人,大多没有“有国才有家”这个概念,更不知道什么叫做“爱国主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家族利益远远高于国家利益。 更可怕的是,世家大族不但可以与皇族共天下,还可以凌驾于皇权之上,威慑皇权甚至取而代之。只要在史书里轻轻一翻,我们就会发现,在宋朝之前,不管是权臣也好,太监也罢,废立皇帝都跟吃饭一样容易,但是到了宋明清,这种事基本就绝迹于史书了,任你是张居正还是魏忠贤,都混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岁了,还不敢当万岁,和唐代的前辈差点不是一星半点。 明朝人能说“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宋朝人能在崖山跟着皇帝跳海。但是宋朝之前的人,你听说过类似的忠烈文人故事吗?在九品中正制,以姓氏论高低贵贱,连科举制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们只会想,我能当官只是因为我家有权有势,所以我才能当官,跟国家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胡亥说着说着,忽然觉得自己真心有必要让嬴政学习一下“天地君亲师”这个思想,当皇帝的信不信没有关系,最主要的是臣子必须信。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和后世中国人的三观可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大多数人是没有“国家”这个概念,他们会在列国之中四处寻找机会,只要能为自己和家族带来好处,他们一点也不介意叛国求荣。虽然从这点来说,大秦是他们叛国的最大受益者,从勇于变法的商鞅到扶助二代君王的吕不韦全是外国人,具体人数去把李斯的《誎逐客书》念一遍就知道了。 但是对他们来说,无论是周天子也好,各诸侯王也罢,都只是一个比较大的家族族长而已。你强大的时候,我就听你的;你弱小的时候,我就直接消灭了你。不说三家分晋这种人尽皆知的故事,单说齐国……齐国是周武王封给尚父姜子牙的封地,可是现在齐国的国君姓田不姓姜,真正的姜姓后人齐康王早就默默的死在海岛上。 《史记》上说“二十六年,康公卒,吕氏遂绝其祀。”得,大名鼎鼎的姜子牙死得连个后人都没有了。 只看始皇死后,烽烟四处,乱军处处。而本来应该负责平叛的各种郡县,几乎是一攻就破,一打就降,从上到下全无抵抗能力就知道,这种情况继续放任下去,就算没有陈胜吴广,秦国的情况也不会好到哪去。 “父王,孩儿觉得你应该对您那些臣子,开展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胡亥掰着手指,认真回忆了一下语文和历史课文,皱着眉头说道:“一开始呢,我们不要来这么猛得,不要一上来就提要效忠君王,说什么‘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忧臣劳,君辱臣死’,而是应该先提出国家的概念。我们就说……有国才有家,国兴则家昌,国破则家亡,舍小家为大家,鼓励人民在国家危难之时能站出来,抵抗外国侵略者,保家卫……” “等等等等……国家危难之际?抵抗外国侵略者?胡亥,你不怕你这套言论传出去之后,六国的百姓从此之后会舍命抵抗我大秦吗?”扶苏忍不住出言打断道。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说的好像我不说这番话,六国那些家伙就不会造反不会抵抗一样? 胡亥心里吐了一句糟,接着一副“你还年轻”的表情,一手拍了拍扶苏的肩膀,另一手指向东方,目光深遂,气势汹汹的说道:“大哥,你要将眼光放长远点。这天下,终究是我大秦的天下!这天下,也只能是我大秦的天下!六国?以后就没有什么六国了,都是我大秦的子民和土地。” 第7章 饮食 胡亥说完,刚想要夸奖自己一番,忽然感觉场中的气氛有些不对,再一看,他发现扶苏、赵高,连嬴政都一脸错愕的看着自己,“父王,大哥,你们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说的有哪里不对吗?” 应该没有什么说错的地方吧?虽然我是理科生,但政治一样是必学的科目,我大兔共的政治宣传手段更是响誉全球。 听着胡亥略为有些不安的声音,嬴政第一个反应过来,开口问道:“胡亥,你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 他是很惊奇,但他惊奇的不是胡亥话中的内容,而是胡亥为什么会说这些话?胡亥今年才三岁,纵使是因为年幼丧母的关系,所以比其他孩子心智要更为成熟一些,也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这必定是有人在背后唆使引诱。 不管这背后之人,教胡亥说这些话是什么用意,但他既然敢做,那么相信也应该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 “哪学的?当然从父王,还有大哥,你们那学的啊。”后知后觉的胡亥,终于琢磨出是哪里不对了。 不说自己现在只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就算现在自己和扶苏一般大小,说出这番话也是够惊世骇俗,虽然肯定符合嬴政的胃口,但未免把扶苏衬得小白无知没远见了点。自己的目的可是要打倒不知道缩在哪个乌龟角落里装死的秦二世,保护萌哒哒爱护弟弟的扶苏登基,而不是来给扶苏扯后腿的。 “父王……”胡亥手插着腰,昂首挺胸走到正中间,一指坐在上首的嬴政,小脸严肃的说道:“把我……”胡亥又指了指自己,“生得这么漂亮可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主要的是聪明过人,机智勇敢,勤劳……” “说重点。”嬴政板着脸,冷言打断胡亥的话。 什么?你说胡亥幼小的心灵会不会因此受到巨大的伤害?能一到夸奖自己的时候,就语文成绩特别好的人,会这么容易心塞吗?开什么玩笑? “重点就是,有父王你这么棒的爹,再加上一个关心弟弟,每天都坚持教弟弟读书的好哥哥,我比一般小孩子更聪明更早熟更……好吧,我再说重点。我就不能是自己想出来的这番话吗?”胡亥气乎乎的坐回原处,将自己往席子上一丢,双手撑着腰很生气很认真的说道:“我又不是一两岁的小孩子了,我今年都三岁了,三岁了好吗?”胡亥认真的数了数手指,然后果断的将拇指压下,伸出四根手指头,表情特认真的对着嬴政。 嬴政很认真的数了数,接着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很认真的数了数,确认自己没数错后,脸上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果然是聪明过人,机智勇敢的萌正太,就是数数的本事略差点。 “扶苏,你每日都教胡亥读什么书?”虽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帝王多疑,一样得怀疑他是不是故意教坏胡亥之嫌。 “回禀父王,虽然胡亥年纪尚小,只能鹦鹉学舌,但的确是天姿聪颖,现在已学完《诗经·风篇》,昨日刚学会《雅篇》中的《小雅·鹤鸣》篇。”扶苏说着,给胡亥使了一个眼色。 胡亥立刻张开嘴,朗朗有声的念道:“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它山之石,可以为错。” 胡亥虽然念得很慢,口齿还有些不清晰,但一篇《鹤鸣》念完,却是一个字都没有错,嬴政接着又随意抽了几篇,胡亥也能一一背诵,毫无任何错处。 “不错啊,扶苏你把胡亥教得很好啊。”嬴政很满意眼前兄友弟恭的一幕,长子聪慧乖巧,爱护手足,有长兄之风,幼子淘气可爱,尊敬兄长。兄友弟恭,一团和气,不管是为君还是为父,这都是一件幸事。 嬴政刚在心里夸完自己萌萌哒的小儿子,某个萌萌哒又开始用他无赖的声音刷下限,“父王,你不要老是夸大哥啊,你夸孩儿啊。孩儿又会背书,又会写字,还会敢想敢说更敢做,实在是……” “寡人觉得胡亥你还是茶泡得最好。”嬴政看了一眼摆放在赵高面前的小鼎,茶水已经开始沸腾,所以上面那个随着茶水翻滚而的白色物体也特别明显。 虽然已经接受萌萌哒的小儿子爱折腾,敢想敢说更敢作……作死的“作”这个奇怪的设定,但寡人也会试图垂死反抗一下的。 “父王……”胡亥张了张嘴,还是决定将借机劝说嬴政派人出使西域,明面上探查匈奴情况,以防匈奴趁中原战乱时坐大,给大秦的统一大业带来麻烦,实际上是……不能引葡萄、苜蓿、石榴、胡麻、芝麻等等美食,好歹也把葱、蒜引进中原的事先放到一边。 刚才提的“爱国主义教育”已经够让嬴政起怀疑了,要是再说防范匈奴的事,还又是自己想出来的,不是别人教的。嬴政要么把自己当妖怪,从此防范;要么把自己当天才,拉着自己学政务,然后给大秦朝廷当牛做马,一天看几百斤竹简。 真是开什么玩笑?辛辛苦苦花光几辈子的人品穿越,可不了为了给古人的打工。我只想说做幸福的权二代,有吃有喝有妹子就好了。 妹子由于这个身体年龄太小,可以暂时不考虑,吃喝问题却可以考虑慢慢提上台面,大秦百般好,就是吃喝的不好,连碗西红柿鸡蛋面都吃不着。 胡亥在心里抹了抹小眼泪,难怪某本小说里,秦始皇会为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而甘当二十一世纪小市民,全因秦朝的食物堪比以“黑暗料理”出名的大阴帝国。 这个时代没有八大菜系,不对,应该是能称得上“菜系”的东西都没有,连口铁锅都没有,烹饪食物的道具只有青铜鼎。由于鼎的厚度,秦朝人烹饪食物的方法也只有煮、烤、炖这几种方法,炒、煎、炸这些方法要等到铁锅发明后才有。 那么厚的青铜鼎,然后食物一锅放在里面煮,再加上秦人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食物都是以粗犷豪放为主,所以除了少数菜味道还行,大多数菜都黏黏糊糊像翔一样,再加缺少各种调味料,那味道简直是……让人一想起来就酸爽得不得了,吃一口立马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算了,为了这个笨蛋哥哥,自己就先忍受一下食物匮乏和调料没有的生活,暂时将重心放在改革大秦那完全没有的饮食文化吧。 做为一个吃米长大,在江南水乡里长大的好少年,二十一世纪的陕西菜都多吃两顿受不了,公元前二世纪的陕西菜更是吃得胡亥都快要胃出血了。 “父王,其实我只想煮茶叶蛋而已。”胡亥一指茶水里的鸡蛋,特别委屈的看着嬴政说道:“煮出来即有鸡蛋的香味,又有茶的香味,口感好,味道佳,最主要的是还提神醒……” “你吃过?”嬴政开口打断胡亥的话,一脸狐疑得看着他。 胡亥的生活,无论是衣食还是住行,都是他一手安排的,所以大到前几天用弹弓打小鸟,结果把自己的腰闪了,小到昨天心情不好,所以只吃了八顿饭,其中每顿饭的品种、份量什么,嬴政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甚至比胡亥自己还清楚——毕竟胡亥不会去数,自己到底是用三口干掉了一块点心,还是五口半干掉一块点心,没人向他禀报胡亥吃过这个什么“茶叶蛋”啊。 难道是有人背着自己,偷偷给胡亥吃的?可这又是为什么呢?再联系到胡亥刚才说的那一番话。 几乎在一瞬间,从小在阴谋诡计中长大的嬴政,就已经脑补出了一个可以让人写一百二十万字,各种神转折无数,分分钟上金榜的宫斗小说。 “昨天晚上……我作梦……一个白胡子老爷爷说的。”胡亥眼皮眨也不眨的说道:“那个白胡子老爷爷说他是神仙,他给了我一个鸡蛋,特别好吃,说这个叫茶叶蛋,还告诉我了煮这个蛋的方法。”胡亥用符合孩童的语气,颠三倒四的说着。 古人多迷信,什么“日月入怀”、“天人托梦”、“鱼肚藏书”、“斩蛇起义”那是玩得一套又一套,自己只是编个白胡子老爷爷教做菜而已,和前面几位比那真是弱爆了。 至于神仙入梦,会不会让秦始皇忽然对自己另眼相看,这种事完全没有在胡亥的思考范围之内。先别提这神仙只管教他做菜,按照秦律,父死子继,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怎么排都排不到他头上。除非他前十七个哥哥都死了,否则英明一世的秦始皇怎么让个吃货厨子登基? “你说一个神仙……教你煮蛋?这神仙得有多闲啊?还有那神仙为什么别人不教,非得来教你啊?”难道是因为你够熊你够坑爹?还是那神仙其实是六国派来的奸细,为得就是通过你这个熊孩子,气死你父王我,以达到杀死秦王的目的? 这么一想,嬴政觉得燕丹派荆轲行刺,以达到杀死秦王目的的方法,真是即老土又没有创意。 第8章 赵高 虽然嬴政觉得胡亥所说的“茶叶蛋”是个挺不靠谱的东西,但是看着可爱漂亮萌萌哒,最主要长得还像自己的儿子,哭喊着在自己怀里撒娇说“亲爹”、“爱爹”、“你就让孩儿玩玩嘛”、“我可是您的亲儿子啊,不是从咸阳宫门口的垃圾堆里捡来的”,嬴政觉得自己那颗坚韧的帝王心都要被萌得化成一摊春水了。 到是赵高……赵高在听胡亥说到“咸阳宫门口的垃圾堆”时,连连跪在地上又磕了几个头,同时伸出手指赌咒发誓的说“咸阳宫的卫生条件和地理环境都极好,五百米内绝对没有任何建筑,更不可能有垃圾堆”云云。 “好吧好吧,既然你非要试一试,那就试吧。试坏了可不能哭喔。”嬴政无视一旁蠢得要死的赵高,强忍满心的心花,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看着胡亥。 坚决!打死!也不能承认!寡人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萌萌哒的小儿子说为了孝顺父王,要亲自动手做东西给父王吃。 亲手!为了这句“亲手”,赢政决定只要胡亥做得东西没有毒,又属于人吃的范围之内,哪怕再难吃自己也得全吃光,实在吃不光就……嬴政眼神一飘,他看见了跪在下方扶苏。 算了,扶苏年纪太小,小孩子肠胃差,万一吃出点毛病不好。 嬴政眼神又一飘,将视线投向了场中第四个人。 赵大人,考验你忠心的时候到了。反正夏无且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解决完等会可能食物中毒的事,嬴政开始满心期待胡亥孝顺自己,而亲手做给自己吃“茶叶蛋”,但是……胡亥所谓的亲手,是不是和一般普通大众所谓的“亲手”有那么一点点的差距?又或者是自己当大王太久,脱离普通人的生活太久,所以无法正确理解“亲手”的含义了吗? “胡亥,你这叫亲——自——动——手?”嬴政眼皮跳了跳,看着胡亥问道。 “对啊,亲自动手……”没感觉出嬴政话里的杀气,胡亥继续亲——自——动——手,指挥赵高处理鸡蛋。 你说让胡亥真得自己下厨做菜给人吃?别开玩笑了,虽然拥有个新东方出身的老爸,可在“学生以学业为本”为理由的爱护下,十八年来他连锅铲都没有亲自动手碰过,怎么会煮茶叶蛋这种高洋上的东西?他只是看自家老妈煮过,然后出去吃了好吃的,会千方百计打听做法,接着……再让老妈学做给自己吃,所以才会背下很多食谱而已。 总之一句话,理论知识是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信不信他分分钟就能把房子点着了? 当然,胡刻也不是完全没有动手帮过忙。至少数在场人头,接着往沸腾的茶汤里加几个蛋,这种事他还是能做完的。 不过说句实在话,只要茶汤里的佐料配齐,而且份量不要太奇葩,基本上只要是正常人类都不会煮出味道太难吃的茶叶蛋。 到是在煮蛋的过程中,胡亥发现一件关于赵高的奇怪事情。 大家都知道,煮茶叶蛋时需要把熟鸡蛋的蛋壳敲裂,然后再放入茶汤中入味。而赵高每次在敲鸡蛋的时候,都会出现一种异样的眼神,胡亥再仔细观察,发现赵高每次敲鸡蛋都是同一个地方开始敲,敲打的次数和力量也是一样。如果敲鸡蛋壳时,不小心把蛋壳敲落,赵高还会把落在地上的蛋壳,用力拼回鸡蛋上,如果那片蛋壳实在拼不上去,他就会落出一种很烦躁的表情。 再仔细观察,不但敲鸡蛋如此,赵高每使用完一样东西,再摆回去时,摆放都是整整齐齐,擦得干干净净,就跟没用过一样。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秦国规矩严苛,但是连鸡蛋这种会滚来滚去的东西,都要按一个方向摆放,要是不小心滚歪了一下头,立刻会被赵高狠狠的抓回原处,那就太奇怪了。 那么,问题来了…… “赵高,你是十月底或十一月初生的吧?”胡亥其实也不用知道赵高的回答,只看对方因为自己的话,而一脸惊讶的样子,他就已经知道自己猜对了。 秦人自然秦历,秦历以夏历十月为正月,秦历十月即夏历七月。一年没有出现闰月的话,公历和夏历差不多隔一个月,夏历七月为公历八月,赵高妥妥的就是一个处女座——强迫症。 胡亥不是后世网络上的处女黑,对于这个新发现,他也只是将星座的特点,对比赵高以前的行为比对了一番。细心体贴,做事认真,凡事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这些处女座的优点,赵高无一不有。处女座和天蝎座又是两个很搭的星座,也难怪他从一个内廷宦官,一路高升,出将入仕,最后成为嬴政的心腹。 当然,这都是原本的历史。这一次,赵高可没那么幸运,能做到“中车府令”这样非亲信不能担任的官职,还会成为未来秦二世的老师了。 嗯,如果不能阻止赵高的飞黄腾达,那他就只好牺牲一下面子,跟嬴政撒娇卖萌,实在不行把赵高弄来当自己的老师,这样嬴政就不会让赵高去教未来的秦二世了,也正好可以断了赵高利用秦二世发家崛起的念头。 最主要的是,赵高本人也是个非常难得的人才,精通秦国律法、书法造诣非凡,又曾经出书立作,改革文字,而且能当上中车府令也说明赵高本人,不但骑术车技精湛,而且娴熟于弓剑兵器,武艺非同寻常,堪称文武双全。 这么一牛逼哄哄的人物,如果不是始皇死后那些糟心事,自己跟着他学习,好像还占便宜了。 “老赵啊老赵,看在我们都是嬴氏子孙的份上,为了保住你的晚节,我就勉强牺牲一下自己吧。”胡亥暗搓搓的心里拿定主意,笑嘻嘻的看着赵高,美目熠熠生辉,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异样光芒。 如果非要给这种眼神找一个适当的形容手法,一般我们会说就好像“狼看见狈”、“王八看见绿豆”、“蛇看见鼠”、“日本鬼子看见花姑娘”一样,看得赵高心里一阵凉凉的,总有种想泪奔的冲动。 胡亥一厢情愿的想着,却没想过他那随意大大咧咧的性格,配上一个强迫症晚期老师,会发生什么惨绝人寰的事。不是徒弟因为师傅的严格,而中心病逆反心起,最后变成纨绔子弟,就是师傅被徒弟的逗比逼疯,而道德急剧下滑,最后走上了一条反人类的黑暗之路。 这个场面真是想想就……太带感了,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完全没有了。 一厢情愿搞定了赵高的事,胡亥将眼神瞄向了一边,小腰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一副良家好少年模样的扶苏。相对于这个但凡不那么作死,帝位妥妥到手,结果最后硬把帝位硬生生作掉,堪称“花样作死小能手,猴子派的猪队友”的扶苏,胡亥觉得自己不但不作,而且简直就是嬴政的贴心小棉袄——纵然知道嬴政以后会犯很多历史错误,胡亥也不打算明着出言反对嬴政,跟嬴政玩硬碰硬的劝誎。要么就绕着弯的劝说嬴政,要么就等上几十年,等自己大权再握再说。 大概是胡亥看扶苏的眼神太热烈,扶苏终于顶不住压力开口说道:“胡亥,你怎么了?怎么这么看着大哥?” “因为大哥你好看啊,所以我就多看两下喽。”胡亥随口说道。 胡亥说这话,纯粹只是因为平常在网上、在学校里和小伙伴们油嘴滑舌打趣惯了,习惯之下十八岁的胡亥顺便就把自家兄长当成小盆友一并给调戏。可扶苏并不是二十一世纪那种久经考验的小盆友,他只是一个公元前二世纪的纯洁小正太,中国人本来就讲究“谦虚”,再加上扶苏从小学的都是君子之道,为人更是方正有礼,这种直白的要死的夸奖,真是生平头一回听。一听之下扶苏整张俊脸都红了,头重重的低下,快要垂到地板上,支支唔唔好半天才说道:“胡亥也好看。” “嗯嗯嗯……我们都好看,胡亥和大哥都好看……”胡亥说完,立马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对,眼神往上首一瞟,看见某人脸色有些青的脸,立马又接口说道:“胡亥和大哥都这么好看,还不是因为父王长得好看,父王才是最好看的。”胡亥说着,伸手拉了拉扶苏的衣袖,用眼神示意他去拍嬴政的马屁。 可扶苏是谁啊?人中君子,这种马屁他拍不出来了,年纪小脸皮薄,脸红了再脸红,也只能憋出一句,“父王是大秦国君,自然是姿容风华,无人可极,人中之龙。” 相对于扶苏的羞涩,胡亥可没节操多了,直接往嬴政怀里一扑,立马满口“亲爹”、“爱爹”、“胡亥最喜欢你了”、“谢谢你把我生得这么好看”,把嬴政哄得那是眉开眼笑,只差没把胡亥搂在怀里叫“乖宝”。 没办法,和只有三、四分像嬴政,性格相貌更为像母亲的扶苏比起来,胡亥除了一双星眸酷似胡姬,长得到是有八、九分像嬴政,只是因为年纪幼小,五官更为柔和秀丽,相貌更为中性化,只是因为胡亥总是在笑,而嬴政的表情大多时候都没有,气场更是天差地别,相距万里,所以不熟悉他们俩父子的人,很难将两人联系起来。 到是如果有见过嬴政之母赵姬的人在,必然会觉得胡亥的模样,长得不似爹娘,竟和祖母赵姬有七、八分相似。其实这真得只是个天大的误会而已——并不是胡亥长得像祖母赵姬,这只是因为嬴政长得像生母赵姬,而胡亥又正好像嬴政而已。 用脚趾头想一想就知道,嬴政要是长得像爹,还会被人八身世?没有DNA验证,那张脸妥妥的就是证据。 第9章 大道 在胡亥扭啊扭的卖萌过程中,香喷喷的茶叶蛋很快出了炉。虽然因为缺少香料的原因,秦朝的茶叶蛋没有后世的香味浓郁,胡亥并不是特别爱吃,但拿来忽悠从来没有吃过美食的古人,那是绰绰有余,有多没少。只看扶苏和赵高的表情,不需要他们说话,胡亥就知道自己第一次“亲自动手”成果不错。 “父王,好吃吗?”胡亥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嬴政,其他人喜欢不喜欢吃根本不重要,关键是大老板喜欢不喜欢,虽然在这年头,当厨师是比较下九流的职业,但只要金大腿够金,管他用什么方法抱着。 “一……嗝……般……非常……一般……”嬴政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是从他一手揉着肚子,一手伸出去准备再摸一个鸡蛋——甚至都等不及胡亥为他剥鸡蛋皮的行为看起来,他说的话根本一点也不可信。 “父王,你不能夸夸胡亥吗?”胡亥吸了吸鼻子,可怜巴巴的看着嬴政说道。 可恶的司马迁,你写《史记》的时候不能秦始皇这些坏毛病一并写上去吗?比如“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性傲娇爱嘴硬属死鸭子。” “下厨这种事,岂是一国公子能干的?”嬴政看了一眼盘中最后一个鸡蛋,再次摸了摸胃,整个胃又鼓又涨的,实在是再也塞不下一点点东西了。 可是……嬴政左右瞄了瞄,给别人吃又不甘心,怎么说也是幼子一片孝心,当父王怎么能……浪费食物是可耻的,大秦前两年才闹过一次饥荒。 于是,在胡亥、扶苏、赵高三双眼睛,众目睽睽之下,未来的始皇帝将最后一个茶叶蛋揣进兜里,然后恍若无人的走了,挥一挥衣袖,只留下一盘鸡蛋壳。 “这是什么意思?”胡亥顿时傻眼了,就算不给奖励也夸两句嘛,这么一句话都不说,还连吃带拿的!祖龙,你的节操呢?都被赵高吃了吗? “意思?”嬴政回过头,看着坐在地上,小脸气乎乎一脸不甘心,可偏偏又带三分呆四蠢模样的胡亥,见自己停下脚步回过头,立马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看着他。 看着胡亥那张酷似自己脸上,所露出来的怯生生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嬴政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的脸,真难想像自己这么英气的脸,能做出这么软萌的表情。 真是太吓人了! “饱一人口腹之欲,不过是小道而已。胡亥你很聪明,也有天赋,所以你应该将你的聪明才智运用到大道之上。”嬴政说完,看着胡亥因为自己的话而托着腮,若有所思的小脸,不再解释转身就走。 直到嬴政走了很久,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没有变化的胡亥才喃喃自语的开口说道:“运用到大道之上?到底什么叫大道?” “这个奴婢可不知道,不过陛下都说了公子聪明,所以奴婢相信,胡亥公子你一定能想到的。”被嬴政留下来的赵高,看着胡亥笑着说道。 “哼!我才不相信你不知道呢。”胡亥呶了呶嘴,看着一副老实听话模样的赵高,在心里说道。 胡亥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电影的内容他基本上都忘记了,反正就是讲秦始皇秦朝什么的,虽然是戛纳影帝主演,但剧情比较扯淡。不过那部电影里有一个镜头,胡亥印象非常深,秦始皇出门遇见刺客,然后始皇震怒要诛尽遇刺地十里以内的活人。赵高背着始皇,冲着旁边一个头顶着“秦二世”这个标签的胖小孩比了两根手指,那胖小孩秦二世立马说了一句“父皇,当诛二十里”,然后始皇甚爱之。 胡亥估摸着这事历史上八成是没有的,但真实的历史上,秦二世这么愚蠢的一傻逼,能得到秦始皇的喜爱,赵老师应该功不可没,估计没少和杨修一样,帮学生猜家长的心思,真是德艺双馨啊。 所以赵高应该不是猜不出,而不是愿意帮自己猜,嫌弃自己没有投资价值。 虽然胡亥没有抢皇位的打算,但被人这么嫌弃——而且嫌弃自己的这人还是一个历史著名奸臣,胡亥还是很忍不住想说脏话,“我圈圈你个叉叉啊!总有一天,让你跪下来给本公子唱《征服》。” 不过唱《征服》什么的,那是以后的事,当勿之急还是先解决“大道”这个问题。 “父王的意思是不是说……像我这么聪明又萌萌哒的小孩子,不应该成天为自己能不能吃好而心烦,而是应该多把心思放到科学进步,人类发展?”胡亥有气无力的趴在案上,喃喃自语道。 “这都什么啊?什么科学……发展……”赵高默默朝天翻了个白眼,十八公子总是这样难伺候,说出来的话大部分是“每个字都听懂了,但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而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的那一小部份,又大多数是废话来着。 十八公子的心思,真是比陛下还难猜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所以父王说的应该是……”胡亥一敲案面,接着从地上一跃而起,兴奋的说道:“父王说的应该是能让更多人吃好吃饱吃得放心,我说对吧?”胡亥将脸凑到赵高面前,得意洋洋的看了他一眼,接着开始兴奋的在屋子里蹦蹦跳跳的绕圈圈。 “啊?”赵高莫名震惊了,他瞪大眼睛,张着大嘴,看着在自己面前转来转去的胡亥。 这熊孩子……这脑子到底怎么长得?陛下的意思,明明是让他将心思放在学业上,不想再琢磨吃喝玩乐的事,他竟然能想到这上头去?幸好这熊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是自己亲生……早就打死了。 这么一想,陛下真是好可怜,真是好同情陛下啊。 “公子,可是……您准备怎么让更多的人吃好吃饱吃得放心?”赵高看着一脸兴奋的胡亥,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虽然赵高没有听过什么“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之类的话,但三皇五帝到如今大秦……应该是说直到21世纪的中国,都一直是个“以农本位”的国家。历代政府最首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 这么持续几千年,却都没人能解决的问题,赵高可不觉得凭胡亥这么一个三岁的娃娃能解决,那也太妖孽了。 “这还不容易,吃不饱饭无非就是因为粮食不够吃,所以只需要粮食产量提上去就可以了。提高粮食的方法,无非就是提高亩产量,比如如果我有办法,能让一亩田地产出千斤粮。”胡亥歪着头,一脸随意的说道。 胡亥记得他穿越来之前的几个月,电视刚报道了“著名杂交水稻专家袁XX在湖南某试验田的水稻亩产千斤”这个新闻。 “呵呵……”赵高干笑一声,默默将头扭到一边,熊孩子,还“一亩田地产出千斤粮”呢?估计一亩田地有多大你都不知道,至于千斤粮……你这样的一口气压死十个没有压力。 “当然,虽然我是主角,但我估计着我的主角光环还没强大到这种不合逻辑的地步,想要做到这点……我估计……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杂交水稻需要苗、转基因我不会、红薯玉米还在南美洲待着,所以……”意淫完毕,胡亥回想了一下大秦的现实——连大米饭都没几个人舍得吃的地方,叹了一口气,意兴阑珊的歪着头坐在地上,双手托着腮,望着天花板,口气忧伤的说道:“亲妈啊,给我个系统吧?哪怕是转基因食品也行啊,要不让我穿越去明朝吧?再不行,让我发现一颗超级杂交水稻苗……喔……后面那个就算了吧,我连水稻都不认识,你给个超级杂交水稻苗,我也得当野草除了。” 第10章 方法 胡亥和赵高的对话,在赵高这个嬴政的贴心贴身小秘书报告下,很快就一字不漏的传进了嬴政耳中,一同传进嬴政耳中的还有十八公子最近跟个猴一样,天天在宫里上窜下跳,还到处乱涂乱画,破坏世界和平和古建筑——当然,赵高的原文比这个文雅的多,但是嬴政可以在赵高报告中十分十分痛心疾首的用词里,读出这个自自己进咸阳宫起,就一直陪在自己身边,至始至终不离不弃的心腹内侍的内心世界。 虽然身份有别,但毕竟自小住在一起,相处了快二十年,在赵高深知嬴政内心世界的同时,嬴政对赵高的一些兴趣爱好也有一定的了解——比如,虽然秦朝没有“强迫症”这个名词,但是嬴政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内侍,爱干净爱整齐都爱得有点病态了,宫里的下人基本上人人都被他的喜好折磨过。现在遇见一个小破坏王,那也算是恶有恶报了,为宫里其他人报仇了。 在大部分时候,嬴政不介意给心腹内侍一些脸面,但人是有亲疏之分的,当心腹内侍对上爱子时,嬴政的心立马偏得没有了边,所以面对着赵高长达数千字的血泪控诉,嬴政只回了四个字,“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身为贴心贴身小秘书,当赵高收到嬴政的回复时,小心肝受伤什么的先不说了,他头一条要做的事是揣摩嬴政的心思,琢磨公文下有没有什么潜台词。有这么一个心思深沉的老板,万一精神领会错了上头的意思,亲娘唉,影响仕途。 “开心就好,说的好听是宠爱,说的难听是溺爱。大王英明神武,教子又一惯极为严格,但是对胡亥的态度却……有些矛盾。既希望胡亥公子能成才,但又会忍不住纵容他,这可真让人不太好琢磨啊。”其实嬴政会有这么矛盾的心思,到是没什么不好琢磨的。 嬴政童年多难,从小在赵国为质,出生那年又正好是长平之战,秦国埋了赵国四十万男丁,杀得邯郸城里家家白幡,户户孝帕,赵人对秦人那是恨之入骨,嬴政在赵国差点连命都保不住了,更不要说过好日子。后来好不容易回到秦国,当上了一国太子,又面临被同父异母弟弟抢皇位的威胁,要不是爹死的早,秦国大王还说不准是谁的。 身世坎坷,父母缘还浅,从小没见过父亲,只有母亲陪伴,长到十岁见到了爹,刚被疼了三年,立马又死了爹,接着母亲也跟没有了一样,竟然勾结情夫来夺他皇位。 基本上,嬴政的前半生就是在这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状态下过完的,所以基本上快乐的童年、父母溺爱这种东西,他是没有享受过的。 现在看见长得和自己小时候那么像,还又软又萌又可爱,最主要还特别特别崇拜自己的幼子,当然会忍不住无限纵容无限宠爱,说白了就是把胡亥当成小时候的自己,然后死命的弥补。反正大秦王位继承是父死子继,立长立嫡,有扶苏这么聪慧稳重的继承人在,幼子被宠得再不成器也不会影响王位的传承。 但是……又因为幼子长得太像自己,而长子扶苏虽然品性良好,但无论是外貌还是个性都与自己不是那么像,所以嬴政又有点不甘心,忍不住想挑战大秦的继承法,想让和自己更像的幼子继位——如果幼子优秀到足够让他动心。 嬴政这种纠结的心理,别人未必清楚,但身为贴心贴身小秘书的赵高知道得却是一清二楚的,这样问题就来了——扶苏公子和胡亥公子到底谁更值得投资?是锦上添花美,还是雪中送碳强? 有这种选择性困难症晚期的上司,赵高表示压力很大。当然,他也不知道,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一直到死,都没想明白到底是立稳重老成的长子还是萌萌哒的幼子。 立长与立爱,真是逼死选择性困难症。 不过现在胡亥还小,才不过三岁而已,他和嬴政的感情还没有日后那么深,嬴政对胡亥的纵容也没有后面那么大,起码没有大到正在书房和大臣商量军国大事时,听到胡亥在外面大嚷大叫还能毫无一丝火气。 “让他进来。”嬴政的声音和刚才相比,听着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略一低沉,但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这个“略一低沉”代表他的心情是多么不耐烦。 也是,虽然燕国在王翦的强攻下,如土鸡瓦狗般迅速烟消云散了,但是刺秦的两大罪魁祸首燕王喜和燕丹,却好命双双逃出了生天,也难怪嬴政心情会不好。 赵高一边揣摩着嬴政的心思,一边看着怀抱着一卷绢布的胡亥。 只见他小脸上虽满是掩饰不住的兴奋,但却毫无以往跳脱轻浮的模样,取而代之的是满身淡定从容、不焦不燥、不卑不亢的气质。 要不是脸还是那张脸,笑容也还是那个笑容,甚至连双颊的两个大酒窝都还在那里,赵高简直要以为进来的这个不是胡亥了。 胡亥上前行过礼,礼毕站起身,又左右转看了看坐在两边的大臣,看着表情有点黑的嬴政,再次跪在地上,朗声开口说道:“孩儿无状,打扰父王议事,只是孩儿确实有大事禀报,所以才会一时鲁莽。” 虽然在屋外大喊大叫失了分,但胡亥自打进屋后,一举一动,风度翩翩,举止有礼,本身长得又姿容俊美,再加上怜爱幼小是人之本能。 所以除了嬴政赵高这种深谙胡亥本性,开始默默怀疑儿子(公子)今天是不是又忘记吃药的人外,在场众臣看着眼前这位,明明是个可爱的小娃娃,却偏偏要装大人的萌萌哒小正太时,无一不觉得,十八公子年纪虽小,却聪慧懂事,小小年纪颇有乃父之风。 至于是不是大秦之幸,这个……由于扶苏公子还没有失宠,所以暂时大家还没有想到遥远的王位之争问题。 看着酷似自己,且一副又有礼貌又懂事模样的爱子,嬴政火气消了点,随意挥了挥手说道:“命王翦将军继续追击燕王父子,其他事改日再谈,众爱卿先下去吧。” “喏。”众人一一应声退下。 待屋里的大臣全部退下,嬴政刚想夸夸儿子终于长大了,懂得礼貌了,就见本来静如处子,安静美好的胡亥,猛得一下从席子上蹦起来,动如疯兔一般一跳跳进自己怀里,抱住自己的肩膀,接着“吧叽”在自己脸上各亲了一口,用甜甜糯糯的声音说道:“亲爹~~~” “我想你了~~~”嬴政在心里默默接了一句,换汤不换药,拍马屁都不换点新台词,果然忘记吃药了。 嬴政是这么脑补的,但很明显他的脑洞还不够大,他不知道当一个人,真心决定放弃治疗,不再吃药时,这个人到底能病到多重。 “孩儿想出能让两斤粮食,变成三斤粮食的方法了。” 果然,儿子,药别停,家有钱,不怕花,坚决治,大白天的,说什么梦话呢。 嬴政看着怀里正在萌萌哒撒娇的胡亥想道。 第11章 墨家 墨家——战国时期由墨子建立一个学术团体,主张“兼爱非攻”、“尚同尚贤”。但是自墨子死后,墨家因为没有一个出色的代表人物,所以最后分裂出了数个流派。其中被称为“相里氏之墨”的墨家学派,因为居于秦国边境,又被称为“秦墨”。 弱小到一度接近亡国的秦国,在秦孝公时进行了著名商鞅变法,秦国在气象一新的同时,也变得更为符合墨家的思想。 墨家兼爱,主张爱无差别等级,不分厚薄亲疏;秦法严苛但对众生平等,纵然太子的老师犯法也要处刑,特权较少。 墨家非攻,墨家反对非正义战争;而秦国物产贫瘠,一直列国中的弱小,秦孝公时一度混到亡国的地步,不得不死马当活马医开始变法;秦惠文王时虽然国力强盛了一些,但也动不动就被东方六国兵临函谷关,只能采用连横之策分化诸国。以前几位祖先不算,就算是现在的秦王政时期,嬴政也经历过几次被六国兵临城下的痛苦,所以基本上秦国的对外战争都是自卫反击,因此与墨家非攻并不冲突。 墨家尚贤,而在战国诸国里,唯一一个真正做到尚贤的国家就是秦国——底层有耕战制度,奴隶百姓建功也可出人头地,而庙堂之上更是网罗各国人才,哪怕是郑国这种被派来使疲兵计的间谍,秦国也照用不误。 墨家尚同,秦国自变法以来,全国一心发愤图强,甚至秦灭六国后,书同文,车同轨,是一个意志高度统一的国家,因此墨家尚同真正得到实现。 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所以在秦国国力和军事实力日渐强大的背后,也少不了墨家的出力和帮助。 “这墨家不但擅长于驻城,更擅长的是弓箭和攻城器械,他们造出来的东西可谓巧夺天工,所以公子您尽管放心,墨家的人一定能造出公子你想要的器具的。”赵高坐在马车里,看着趴在车窗上,一脸兴奋的向外张望,瞪大眼睛看着街上街景着的胡亥。 可怜的熊孩子,长得三岁从来没有出过一次宫,别看出身高贵,实际上是个地地道道的土老冒……慢着! 赵高眯着眼睛,看着胡亥说道:“我说公子,您不会只是想借此机会,找个理由出来玩玩吧?” 赵高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什么“两斤粮食变成三斤粮食”,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事,就算真有这种事,也不可能是一个三岁小孩子能想出来的,所以这其中必定有诈。 “在你心里,本公子是不是很笨啊?”胡亥回过头,看着赵高问道。 “公子说笑了。”聪明人问不出这么直白的问题,所以……呵呵,不能给人留下话柄。 “既然你觉得本公子这么笨,那么你觉得……按本公子的智慧,本公子能想出这么高深的计谋吗?”胡亥瞪了赵高一眼,反手指着自己鼻子说道:“为了出来玩撒这种谎?你搞搞清楚,本公子可是跟父王立下了军令状的,如果做不到就要好好读书,不再琢磨怎么弄好吃的。”胡亥说到这里,本能的捂了捂胃。 想起那些秦国“美食”,再这么吃下去,他一定会成为大秦第一个因为食物太难吃,而胃出血死的公子,到时候也不用担心被秦二世、被项羽杀全家了——因为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公子天姿聪颖,若是专心学业,必定不逊于扶苏公子。”赵高看着胡亥,一脸诚意的劝说道:“到时候,大王一定会更开心,更喜欢公子的。” “专业学业?不逊于扶苏哥哥?像他那样,一天读七个时辰的书?”胡亥用手指比了个“七”,接着又比了个“三”,一脸不快的说道:“每天睡觉只能睡三个时辰?天啊……要是让本公子像扶苏公子那样,过这样的生活……”本公子还穿越秦朝干什么?直接穿回高三,复读一年不是更好?至于我妈妈会给我煮很好吃很好吃的营养品,“更何况了,扶苏哥哥是长子,自然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本公子只是幼子,只要负责吃喝玩乐卖萌打滚暖……床就不用本分子暖了。” 胡亥说着,抬起头白了一眼赵高。 大坏蛋大奸臣,这么早就挑拨我们兄弟的感情,果然是个大大的坏蛋。不过幸好你挑拨的是本公子,本公子是不吃你这套的,你还是去找那个傻B秦二世挑拔吧,挑拨本公子是你挑拨不动的存在。 其实此时的赵高——由于胡亥是站在后世的角度上看他,到是冤枉了他。现在的赵高按史书上的记载应该是“工作勤奋,行事坚韧不拔,果断敢行”,不仅如此,他还为人谨慎,对朝臣对诸公子都是和和气气,名声其实相当不错。 他和扶苏还有蒙氏一族的矛盾,要等到几十年后“焚书坑儒”时,扶苏劝谏始皇帝,而赵高多说了扶苏几句,引发扶苏背后的蒙氏一族的不满,双方发生矛盾,然后缠缠绵绵你是风我是沙,双方斗得不可开交,最后大伙一块抱团玩完。 所以这一次赵高真得真得只是想劝胡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每天一个鬼点子折腾人,学扶苏那样做个安静的美少年多好。 不过万幸的是,胡亥虽然在宫里,在嬴政面前作风很是疯兔,但出门在外时却并不是赵高想像的那样是个熊孩子,反而举止从容、谦谦有礼,一派君子之风,一点也不丢秦国公子的脸。 咸阳宫在渭河之北,赵高和胡亥所要去的墨家驻地在渭河之南,两者之间路途遥远,道路也不是那么好走,再加上古代马车没有减震设备。 这一路马车坐下来,赵高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被颠散,但胡亥表情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表情虽然也不耐烦,整个人更是坐没坐姿的,在马车里滚来滚去,时不时抱怨几句“怎么这么远,为什么还没到”之类的,并没有像他在宫里那样受点委屈就大哭大闹,闹得整个宫里的人都陪着他不开心。 等到墨家,见到出迎而来的“相里氏之墨”的首领——相里伯时,原来在马车里还一脸不快的胡亥,一露面就立马露出一个又优雅又温和的笑容,嘴角翘起,星眸生辉,让人看着平添了几分好感。 这一定是我眼花了! 赵高一脸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看着正在和相里伯进行社交礼仪上,通常所必有友好寒喧的胡亥。 #我家熊孩子忽然不淘气,还变得特别懂文明讲礼貌,竟然连寒喧技能都无师自通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在线等!急!# #穿越了?鬼附身了?或者你应该看看,旁边是不是有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赵高顺着胡亥的视线,往相里伯身边一瞄,旁边的确有个很可爱的小姑娘,肤白唇红很是美貌,但是这小姑娘的年龄至少有十五、六岁。 公子,这个也太老了一点吧? “赵高,你待在后面干什么呢?快跟本公子过来,颖姐姐说要带我们去参观墨家庄园。”正一把抓住人小姑娘手的胡亥,回过头不耐烦的看着赵高说道。 颖姐姐?这么快就颖姐姐了?公子,你下手太快了。 第12章 铸剑 墨家庄园虽然只不过是渭河之南甘泉宫附近的一个小村庄,但放眼望去,只见土地平旷,屋舍俨然,处处良田美池,桑竹成林,到让胡亥产生了几分《桃花源记》中武陵人误入桃花源的感觉。 “真难想像,这就是天下闻名的墨家庄园。”背着手走在最前头的胡亥,回过头冲着相里颖微微一笑说道。 “那公子以为墨家庄园该是如何?”相里颖嘴角轻轻翘起,露出两个又大又甜的酒窝,甜笑着反问一句道。 这十八公子真意思,明明是个小孩,却偏要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看上去真是万分可爱,若不是不顾忌到彼此身份,她真想将对方按在怀里狠狠揉搓一番。若只是单纯可爱乖巧也就罢了,难得的是这位理应是富贵乡里,千般娇万般宠长大的十八公子,无论对方是何等身份,哪怕只是一个垂髫小童,都能平等有礼的对待,毫无半点贵族子弟的骄纵奢侈之气。 最让相里颖称奇的是,这位久居人上的公子,竟然还很了解民间疾苦,虽然了解的有点肤浅,但却让人觉得更真实,也更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只是一个三岁的小公子能说出“民以食为天”,这可不是一句“天性善良,个性随和”能解释的事。 这可是秦王陛下的公子,这天下间身份比他更高的,本来也不过寥寥几位,可大秦近年连吞数国,眼前就要一统天下,完成不世之伟业,胡亥公子的身份自然是水涨船高,完全不需要这样做。 相里颖虽然长居乡间,但并非一般村妇,看人的眼光自然也有几分。若胡亥再年长几岁,相里颖也许还会怀疑胡亥在作伪,但胡亥现在才三岁,让一个三岁的孩童作这么久的戏,除非大奸大恶之辈,否则很难办到。 思来想去,相里颖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陛下果然是教子有方。” 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在刚才又给自家亲爹拉到一个粉丝的胡亥,听完相里颖的问题,皱着眉头认真想了想,忽然“扑哧扑哧”的笑了起来,果然是被游戏、动画片这种东西影响太深了。一提到墨家庄园不是高山峻岭开挖之间的世外仙境,就是满地的机关兽,能杀人能放火还能开山铺路,整个庄园还能自己走路,一点都没想过这到底符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 政治书上说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要是公元前二世纪就有这么高的生产力,中国早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了,还玩什么封建社会啊? “是我想偏了。”胡亥敲了敲脑袋,纠正自己的错误,微笑着说道:“颖姐姐,你说的那个特别厉害的铁匠,他家还有多久啊?他真得能做出我想要的东西吗?” “请公子放心,您要制作的东西并不是太难,而烛不但我们墨家最好的铁匠,他的先祖还曾经是一位铸剑大师。”看过胡亥设计图上所设计物品的相里颖,信心十足的回答道。 我当然知道挺简单的,要不是听赵高说起墨家,我又想来看看墨家到底是不是像历史传说里的那样厉害,早就随便在咸阳城里找个铁匠给我做了,用得着跑那么远来墨家,还…… “铸剑大师的后代?铸剑大师的后代,为什么跑来当铁匠?”胡亥一脸惊讶的看着相里颖。 铁匠和铸剑师虽然干得都是一样的活,但双方的身份档次却差异千里——至少著名的铸剑师还有人听过他们的名字,可你听过著名铁匠的名字吗?张小泉不算。 “烛一直想恢复祖先的荣光,铸出一把天下第一的宝剑。可宝剑哪是那么容易铸出的,在失败无数次又经历妻离子散后,烛终于死了心。”相里颖叹了一口气,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请公子见了烛,千万不要说铸剑的事。” “这是自然。”胡亥点了点头,“你们也注意不要提起。”胡亥转过头,叮嘱身后的赵高,还有其他随从说道。 “喏。”赵高以及随从,齐声应道。 “多谢公子。”相里颖行了一个礼,虽然眼前这位公子不过三岁,相里颖本能的就觉得他诚实可靠值得信任,“烛的家就在前面,请公子随民女来。” 跟在相里颖身旁又行了几百米,胡亥忽然听见前方传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他皱着眉头,面带疑问的看了一眼相里颖,却见对方只是微微一笑,立刻举步发出响声的院子走去。方才走到院门口,胡亥就觉得一股炙热炉火散发出来的热气扑面而来,抬头向屋里看去,只见一个年约三十五、六岁的中年大汉,正赤膊上身,站在滚滚的炉火前,以铁锤锤打着生铁。 中年大汉正在锤打的是一柄铁锄,可看他扬起铁锤一锤锤敲打生铁时,那神圣狂热的表情,胡亥觉得眼前这个人,一定不甘心只当一个普通的铁匠。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再不甘心,又有胡亥有什么关系?纵然胡亥再同情他的遭遇,做为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他也没办法帮助他完成心愿。 大炼钢铁这个技能点,他完全没有点过啊,胡亥最多就知道上古先秦时的人,之所以铸不出好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木炭的点燃后温度不够,无法熔化熔点高于铜的铁,所以只能铸铜而炼不出铁——就这还是他因为想知道,为什么古人铸剑时要用活人祭剑,而好奇去翻百度而得到的结果。 人,高脂肪易燃烧,燃完还能生成碳元素,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提高炉温,所以抛开封建迷信的思想,铸剑时投入牛、羊,效果应该一样的,都能够提高炉温,都能够碳化后形成钢。 封建迷信真可怕!不过这不关本公子的事,本公子现在只关心自己的这口…… “锅,本公子管这东西叫锅,你能打出来吗?它的锅壁要非常的薄,因为木炭的燃……咦?你是用焦炭啊?”胡亥低叫一声,抬起看了一眼烛。 做为一个刚高考完的学生,胡亥记得物理教科书上写过,木炭在开放状态下燃烧温度能达到七百度,密封性好的炉子里则能达到一千度;焦炭的开放燃烧温度是两千三百度,密封性好的炉子甚至能在到三千度,而铁的熔点不过才区区一千五百度。有焦炭这种大杀器的存在,打造铁剑应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现在可是青铜武器占主流时代,如果烛真能打制出铁制的剑,应该秒杀一大片普通青铜剑无压力,他又怎么会屡铸屡败? “公子也知道焦炭?”中年大汉略带惊讶的看着胡亥,虽然不知道这位小公子是谁,但看他出入前护后拥的派头,以及他黑色长袍上以金丝线精心绣出的玄鸟纹,无一不显示出他身份高贵。 秦之先祖,帝颛顼的后代,孙子女修。因女修织补鸟巢,玄鸟陨卵,女修吞之,而生子大业。 故秦人以玄鸟为图腾,再加上秦人尚黑,所以在大秦,只有王室子弟才可以穿黑衣玄鸟服。 “呵呵……”胡亥干笑一声,黑色能燃烧的东西他只知道两种,一种叫煤一种叫炭,煤他知道长什么样,所以这肯定是炭。 炭又分木炭、焦炭、活性炭、炭黑四大类。但木炭是木头做的,活性炭估计古人造不出,炭黑是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所以这肯定是焦炭。当然,能用排除法猜出是焦炭已经很了不起了,具体是哪种焦炭他就就完全猜不出了。 但是地理老师说过“我国虽然因为缺乏铁矿石,每年都需要从外国进口大量铁矿石,但却是焦炭大国,地下是焦炭出口和生产的大国,所以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经常以焦炭价格打击国际上的铁矿石价格。” “我只是以前在古书上见过而已。对了,打造这样一口锅,你需要多少时间?”胡亥浅笑着将话题岔开,虽然因为刚刚高考完,自己的知识水平正值人生的巅峰,但终究还是纸上谈兵泛泛而谈,偶尔在妹子面前装下逼还可以,但深入讨论不穿帮才怪。 幸好刚刚高考完,读过的书还没有忘记,这要是读完大学,工作几年然后再穿越,估计本公子就是个只会用手机刷论坛的废物了。 第13章 矿石 “本来本公子是想用铜的,不过你这里既然有焦炭,那么应该也有铁矿石吧?身为铸……颖姐姐说你,你在铸造方面非常厉害,应该能造出铁制的锅吧?”胡亥指着绢上的图形说道。 本来胡亥只是想先造口铜锅凑合一下,但既然烛有焦炭,又曾经是铸剑大师,他自然不想用铜锅,而选择更为选用更为先进的铁锅——虽然胡亥其实也不知道铁锅到底先进在哪?但既然老祖先用铁不用铜,那么自然有他的道理的。 胡亥当然不知道,古代中国人之所以用铁锅而不是用铜锅,是因为中国铜矿稀少,再加上铜可以用来铸铜钱,所以在古代中国,铜是战略资源,只有官府才能开采,非法开采会死全家而已。 真相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又粗暴。 “这个……图样到不是很复杂,但是小的是头一回做,大概需要两个时辰吧。还有这个……”烛用手指在空中,比划了一下锅的形状和大小,“公子您要做的这口锅的大小是多大?锅底多大?锅沿又多大?锅底到锅沿的高度要多少?还有……” 烛一口气问了七八个数据,听得胡亥眼冒金星,最后只能依着自己家里那口锅,“大概就这么大吧……其实比这大一点小一点也无所谓,不要太夸张就行了,只要放在普通的灶上就可以直接使用。铁锅的重量也不要太重……一个身体健康的普通人,能单手拿起来颠锅……”胡亥空着手,比了一个颠锅的姿势,“其他各方面数据你看着办,差一点也没有关系,其他精神领会。” 烛再次看了看图,细细琢磨了一番,才开口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两个时辰应该没有问题。公子您是过两个时辰再来拿,还是……” “本公子就在这里等你。”胡亥飞快接口,想想,又补充了一句道:“放心,本公子不会吵到你的,就只是好奇而已。”平常只在电视剧和小说里见过的东西,活生生的摆在自己面前,能不好奇吗? 一直跟在一旁没有开口的赵高,忽然开口劝说说道:“公子,这里又闷又热,再加上又是铁水又是火炉的,万一不小心伤着您,那可怎么……” 不等赵高把话说完,胡亥转过头,收住笑容,学着嬴政平常生气的模样,冲着赵高说了一句,“赵高!闭嘴!” 看着胡亥用酷似嬴政的脸,摆出一个酷似嬴政的表情,赵高心里本能一哆嗦,开口应道:“喏。” 见赵高不敢在多话,胡亥高兴的“哼”了一声,嘴角勾起,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冲着随着自己来的护卫,挥了挥手后退几步说道:“你们几个都离炉子远点,大家眼看手勿动,静悄悄围观就好了。” 幸好烛这间房子是专门用来干活的工作间,当年修建得时候就考虑到了会有多人同时赶工的情况发生,所以虽然待了这么多人到是一点都不挤,只是让胡亥有点惊讶。 胡亥惊讶的不是别的什么事,而是赵高和他那帮护卫,他刚说完要在这里等烛办完事,只见赵高的手那么一挥,那帮护卫立马跟变戏法似的给自己找来了全套大秦公子的享受装备——虽然那条长案是从烛家其他房间里搬来的,但长案上摆的果盘、点心、饮料,那都是胡亥眼睁睁看着护卫们从身上掏出来的。 “啧啧啧!难怪人人都想当贵族有钱人,哪怕大秦科技发展极其落后,但贵人们一样可以用人力来弥补科技的不足。”胡亥在心里嘀咕了一句,看着身旁众人满满的“招待不周”、“十分简陋”、“公子先凑合着用”的表情,淡定的相里颖的服侍下,姿势优雅的慢慢坐在席子上。 刚坐了十来分钟,胡亥就觉得脚开始发麻,尤其当烛开始生火之后,屋里更是热浪腾腾,大冬天的他都快要热得中暑了。要是在咸阳宫,在嬴政面前,胡亥肯定一边撒着娇,一边早就换个姿势再来一次了。可现在是在外面,在自己面前的也不是内侍和宫女,自己面对的是外臣面前,自己是大秦公子,代表的是大秦的颜面。 做为一个拥有十八年经验的熊孩子,胡亥深知在男人心中,儿女最好跟老婆一样,在家怎么胡闹怎么河东狮吼没关系,但是在外面必须要能出得厅堂,懂事乖巧有礼貌这是最基本的,如果再加上才华,最好优秀到能被人夸“果然是你的种,真是个乖孩子”那是最好的。 于是大秦公子胡亥只能挂着一个淡定优雅的微笑,继续坐着。 坐着坐着,感觉到自己脚都已经麻到没有知觉的胡亥,趁着烛离开炉火时,进到后院去拿铁矿石原料的机会,从席子上跳起来,借着宽袍大袖的掩饰,不动身色的在裙裾里甩了甩脚,笑着说道:“诸位,可有人愿意陪本公子去看看烛说的那些矿石到底长什么样啊?公子只在书上见过,难得有机会可以见实物。” 深知胡亥坐久了就会脚麻,早就在等他发言表达的赵高开口说道:“奴婢愿陪公子同去。” “民女虽然不才,但对烛所收之矿石略有了解,愿同去为公子讲解一番。”相里颖同样开口说道。 其他护卫也纷纷表示愿意同去,但都被胡亥以“后院地方太小”阻止,最后只同意带赵高和相里颖一起去。 烛存放矿石的院子就在他工作室的后门外,一个大大的院子里分堆堆满了各种矿石,除了一些常见的黑色矿石之外,还有各种五颜六色的石头,反正胡亥是一个也说不上名字,只能一边听相里颖解说,一边随意的点头。 “烛当年为了铸造天下第一名剑,曾经走遍七国,到处收集他认为有用的各种石头,试图用这些石头铸出他想要的名剑。这里就是他收藏的各种石头,比如这种石头吧……”相里颖一堆黑色四方晶系状,散发着金属光芒矿石说道:“这种石头只要加进去一点,原来好端端的剑,就会变得奇脆无比,一敲就断,根本不能用。” “奇脆无比?一敲就断?”做为一个刚刚做完好多张化学卷子高中生,胡亥习惯的将相里颖的话当成一道题,然后试图从化学方程式的角度分析这石头中含有什么化学元素,竟然能让铁变脆,但是当他将相里颖话里的含义,咀嚼了几次,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即视感。 第14章 生活 在胡亥所知的化学产品中,能让铁变脆的化学元素很多,强酸低碱超低温都可以办到。但是只加入一点,就会让铁变脆的物质好像就那么两、三种。 “颖姐姐,你说的是变脆是多脆?是不是像玻璃……不是,我是说琉璃那样,轻轻一敲就碎掉。”胡亥抓住相里颖的衣袖,声音甜甜的问道。 “确实是公子所说的那样。”相里颖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点点头回答道。 “这样啊……”胡亥在心里飞快的背着化学元素表,铁加入什么化学元素会变脆?勿用置疑,肯定是碳。 钢和铁的区别就在于含碳量。含碳量低者为钢,高者为熟铁,再高为生铁,再往上高就是废铁。生铁硬而且脆,到是很符合相里颖说的特征。 但是胡亥总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模模糊糊之中,他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的“某科学家因为桔子发霉而发现青霉素”这种科学巧合系列故事中,有过这么一个类似开头的故事。 “把这些矿石多加点进去。”胡亥一指地上那堆矿石,猛得开口说道。 “啊?”相里颖惊讶的看着胡亥,“加这个做什么?” “做个试验而已。”实践出真知,科学是没办法纸上谈兵的。反正自己凭肉眼也认不出这到底是什么矿石,那么干脆试验一下,看它到底是碳,还是自己想的那种矿石,“赵高,你去叫几个人来,将这些矿石都搬到烛那里去。” “可是,公子……”相里颖开口想要再劝说几句,却被对方挥手阻止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群大汉,将小山样的矿石统统挑回屋子里。 “公子,您这是?”烛放下手中的铁锤,一脸惊讶的看着跑到自己面前的胡亥,立刻闪身挡在胡亥和炉火之间,声音略带惶恐的说道:“铁水无情,公子小心,请不要再走过来了。” 如果胡亥真是一个三岁小孩子,他八成会对炉子里那锅热气腾腾,还散发着耀眼无比金色光芒的液体很好奇。但做为一个成年人,胡亥表示他看过《死神来了》,也知道什么叫“君子不立危墙”,死过一次后尤其知道生命宝贵,就算命好还能重生穿越,也不一定能再投个权二代胎了。 所以当烛这么一说,省悟过来的他不但立刻停下脚步,甚至还倒退两步,确定距离够远后,方才指了指搬进来的矿石,又指了指灶上的铁水说道:“烛,将这些矿石丢进铁水中去,一起拿来铸锅。” “啊?可是……”烛以为相里颖没有跟胡亥说清楚,正想跟胡亥解释这些矿石不能用来铸锅,它会让铸出来的铁变得奇脆无比,又听见胡亥继续说道。 “这回放多一点,至少要放你上次的十倍……”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说道:“如果放了十倍之后,铸出来的铁还是奇脆无比,那就放二十倍。放了二十倍还是脆的,那就不需要再试了。” “可……可是……为……为什么?”烛看着胡亥,有些手足无措的问道。 回答他的不是胡亥,而是站在一旁的赵高,“公子让你放,你就放,哪来那么多话?”赵高说着,用力瞪了一眼烛。 “对啊对啊,公子让你放,烛你就放吧。”相里颖唯恐胡亥生气,上前几步拉住烛,挤了几个眼色说道。 烛虽然是个死心眼,但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虽然也不排除,因为胡亥让他铸的不是剑,而只是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经过最初的疑惑后,也不再追问原因,打着反正是陪小孩子玩的念头,很爽快应了下来,“喏。” 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的胡亥,看着立于左右的男女哼哈二将,再想想如果是以前,他提出这种无理的要求——以前根本就不敢提,三岁小孩子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力?只得默默在心里感叹,难怪人人都想做皇帝当大官,有权力的感觉真好,只要你想做,不管合理不合理,自然有人帮你做,都不需要找理由。 搞定了烛的事,胡亥可不想再坐在这里傻傻的等,留下两个护卫给烛打下手,胡亥决定让相里颖再带着自己去逛一逛。 逛来逛去,一逛逛到大中午,胡亥觉得自己饿了。而可恶的是,旁边的相里颖竟然没有一点请自己吃饭的打算。 一问之下,胡亥才知道因为粮食产量不高,取火不易做饭费时,所以像墨家这种普通百姓一般是一日两餐。 早餐是早上九点,晚餐是下午四点,而且晚餐也大多不是现做,只是把早上剩下的饭热一热,只有诸侯王以及天子才能一日三到四顿饭。 胡亥听相里颖解说了一番,大体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吃饭顿数多寡和身份高低贵贱挂勾,越有权势的人,吃饭的顿数赵多。就像嬴政,虽然理论为了表示自己很节俭,他只吃两顿正餐,但实际上他还要吃下午茶和夜宵。 因为没有及时为胡亥准备午饭,再加上胡亥本人表示想体会一下家常便饭——事后,胡亥为自己这个缺心眼的要求,悔得恨不得甩自己两巴掌。 主食是粟米做的面饼,配菜是处理的十分糟糕,腥味很重的肉干,以及几盘不知名且缺盐少油的腌菜。 胡亥本以为秦宫里的食物就已经够难吃了,今天才知道自己冤枉人家厨子了。秦宫的食物也就只是难以下咽而已,这顿家常便饭吃着简直是刺喉咙,胡亥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古代脱壳技术不过关,粟米的壳没有脱干净,才会吃完了嗓子痒。 拜多年社交礼仪所赐,胡亥没有把食物吐出来,而是硬着头皮,就着白水,很艰难的吃完了手里的那张饼。虽然没有吃饱,但他已经不准备再受虐,准备再去烛那里看看,看那口锅打好没有,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坐的太久了,一下子站起来腿有点发麻,胡亥只觉得脚下一软,幸好他眼明手快,及时抓住旁边一样东西而免于摔倒。 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看了看,被他抓住的是相里家一个侍女的衣袖,但入手触感却毫无衣物应有的或顺滑或棉柔的感觉,反而感觉像是抓住一块极其粗糙的树皮,又硬又硌手。胡亥简直无法想像,这么粗糙不堪的东西竟然能被人做成衣服来穿,竟然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衣服。 胡亥松开侍女的衣服,看了看自己的手掌,虽然只是扯了一下,但原来又白又粉又嫩的手心里,已经被磨得出现了一道红痕。 粗衣粝食!胡亥头一回认识到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不再是作文里用来美化文笔的词语,而是一种生活。 以前看小说写有钱人吃了穷人的食物刺嗓子,或者大家小姐皮娇肉惯穿粗衣,结果皮肤被衣服磨出血,胡亥还觉得对方太矫情太做作。 现在胡亥知道,只是他当时不够苦。 胡亥不想失去他现在的生活,所以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更加努力,努力的让嬴政更加宠爱自己。 “走吧。”胡亥平静的拍了拍衣袖,转头冲着相里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现在……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第15章 匕首 待吃过中饭的胡亥,回到烛的住所时,发现本该在屋中打铁的烛,就如同一个等候良人归家的深闺怨妇一般,在自家院门口坐立不安的转来转去。见到胡亥一行人走过来,立刻兴奋的冲着胡亥扑上去,吓得赵高急忙拦上去,挡在胡亥面前,一推烛的胸口,大叫一声道:“大胆!” 赵高武艺高强,弓剑双精,力大无比,别看他只是伸手这么轻轻一推,长年干体力活,身体精壮的像小山般的烛,瞬间被赵高推出去好几米。 “哇!”胡亥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微张着嘴,揉了揉眼睛,抬起头看着赵高。 知道赵高长得好、书法好、武艺好、学习好——总之是哪都好,就是人品不好是一回事,但是亲眼看着赵高威武霸气,展现绝世武功又是另一回事,要不是眼前这对象不对,胡亥都想扑上去,一把抱住赵高的大腿哭着说,“大侠,小的任打任骂可攻可受,您收小的为徒吧。” 被赵高这么一推,烛原本激动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些,想起商鞅所定下的严苛秦法,理智立刻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中,只见他不等站稳,就立刻曲膝跪在地下,对着胡亥连连磕头,一边磕头一边说道:“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小的也是一时情急,才会不小心冒犯公子。” “算了,起来吧。”胡亥挥手示意赵高退开,上前几步,不等烛站起来,就连声追问道:“怎么样?看你这样子,这一回铁锅应该没有变脆了吧?” “没……没有……不但没有变脆,而且还……”烛站起来,双手无意识的搓着,声音有些激动的说道:“不但没有变脆,那铁块还变得极坚硬无比。” “走,带本公子去看看。”胡亥一挥衣袖,抬脚向烛家作坊中走去。 房间的正中央,一口黑色的铁锅静静的摆在案上,曾经那么普通,每家都有一到数个不等的东西,却看得胡亥泪花都要出来了。 今天晚上……终于能吃上炒鸡蛋了!终于不用被那些古代菜肴折磨了!万岁万岁万岁岁! 胡亥心中的小人,一边泪奔一边满面流泪。 要不是场面不容许,胡亥真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炒个鸡蛋吃了再说,反正他中午也没吃饱。 “嗯,烛,你给本公子演示一下,看它现在到底有多硬了。”早演示完早走人,自己好再去吃个下午茶。 “是,公子。”烛走上前,扶住铁锅的一只锅耳,使铁锅锅壁靠在木案上,看了一眼赵高,指着他腰际的长剑,“不如请这位大人来试上一试。”烛说着,以手点了点锅壁靠木案的部位,“就砍这。” “公子,这……”赵高迟疑的看着胡亥问道。 “怎么?有什么不妥吗?”胡亥回答道。 “奴婢这柄剑虽然不是什么稀世名剑,但也是良匠所制,拿来砍这个锅,要是不小心砍坏了,那多可惜?”赵高解说道。 “这个……”胡亥抬眼看向烛。 “如果会被这么容易砍坏,那还叫好铁吗?”烛信心满满的说道。 “既然烛这么有信心,那赵高你就试试。”胡亥点了点头说道。 “那奴婢就试试吧。”既然大老板都同意了,赵高也不敢执拗了,他也只能试试看。当然,他会告诉自己不要用太大的力气,虽然把锅砍坏了,可以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铁匠,在公子面前丢尽面子,但把公子心爱之物砍坏的自己,估计也同样讨不了好去。 胡亥和众人都向后退了几步,给赵高空出了场地。赵高把剑从腰际抽出,虽然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但秦国铸剑水平一直优于其他六国,拥有八个棱面的剑身经过精细的锉磨、抛光,闪着寒光,杀气腾腾,到是很有几分糊人的气势。 其实在后世,兵马俑二号坑里曾经出土过一把当时普通士兵用的青铜剑,当考古人员发现这把剑时,这把剑已经被一座重达一百五十斤的兵马俑压弯了,弯曲度超过四十五度。但是当陶俑被移开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青铜剑反弹平直,自然还原。 “啊哈!”赵高大吼一声,右手握着剑,向锅壁劈去,然后……只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金属敲击声,接着木案一阵晃动,木案上原本摆放的东西都为之一跳,但很快又平静了下来,只剩下胡亥兴奋的叫声。 “这不是铁,这是钢吧?”胡亥挣开侍卫的手,跑到木案前,看着洁净如新,连个白痕都没留下的锅壁,伸出手在锅壁摸了摸,一脸兴奋的说道:“本来只是想着,万一是本公子想的那个,就真赚到了,做点高锰铁来哄父王开心,想不到啊想不到……古代竟然有炼钢术了?这是高锰钢啊!” 所以高锰钢,就是含锰13%以上的锰钢。高锰钢是一种高强度的合金钢材,在强度硬度上,比古人常用的普通钢材、高碳钢的都要更加优秀。 但是锰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如果钢材里的锰量不够,钢材就会变成像玻璃一样,一敲就碎,完全不能用。 两者之间的原理是什么,胡亥也不知道,只是在他以前读过的科学小故事里提过,说是以前有个钢铁厂,因为工人在炼钢时不小心加了锰矿石,结果炼出来的钢材都不能用。老板一气之下,干脆把所有的锰矿石全部投入炼钢炉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赏!有赏!重重有赏!赵高,快掏钱!赵高,你干嘛呢?”胡亥从兴奋中抬起头,发现本该当自己贴心小棉袄的赵高,正一脸沮丧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青铜剑,“别看你那剑了,有什么好看的?” “回公子,奴婢的剑坏了。”赵高特别委屈的将手中长剑递到胡亥面前,只见原来锋利明亮的剑刃,竟然卷了一个大口子。 “坏了就坏了,本公子当什么大事呢,烛不是铸剑师吗?让烛给你再做一把不就是了。”胡亥歪过头,看着烛微微一笑,开口说道:“有如此宝钢在手,何愁铸不出天下名剑?” “这……”烛一脸犹豫的回答道:“小的已经久不铸剑,恐怕……” “别恐怕了。”胡亥伸手阻止住烛接下来的话,看了一眼赵高说道:“你铸不铸得出天下名剑先不提,你把赵大人的宝剑毁了,你就赔他一口吧?就用这种钢材。不要求你的天下名剑,只要比赵大人手里那个好就行了,这个应该不难吧?” 烛犹豫的看了一眼赵高,却见站在身后的相里颖正死命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只得点头应下,“喏。” “嗯,既然铸了赵大人的,那就不妨再给本公子也铸一把。”胡亥笑嘻嘻的说道:“本公子这么矮,剑就不需要了,你给本公子做把匕首,不要那种普通大路货,图样本公子画给你,要带血槽带倒勾有锯齿的。嗯……可惜不能装高压气瓶,不然……”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随手拿起一块用过的木碳在木案上画着。 男孩子嘛,谁没迷过枪支军械呢?当屁民的时候,拿军刀三菱刃出门会被人说“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现在自己不都已经不是屁民了吗? 第16章 馒头(地雷加更) 甘泉宫虽然在后世是因为汉武帝而出名,但实际上早在秦代就已经建成。虽然只是一座骊山附近离宫,和宏伟雄壮的咸阳宫比起来房子又小又破,宫中侍女内侍总共也只有小猫三五只,外加几十条土狗看门,但也算得上是五脏俱全,要啥啥都有,靠着皇家俸禄过活,虽然不是大福大贵,至少生活生命双重无忧。 就这样,甘泉宫的大部分人民群众,都提前几十年过上了老年人的生活。但正如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爷爷奶奶退休后根本不能安享晚年,而是要辛辛苦苦带熊孩子一般。甘泉宫的老人平静的生活,也在某个小雪纷飞的下午,被一大波熊孩子……不对,应该是一个熊孩子,一个破坏力足以和一大波熊孩子相媲美的熊孩子。 甘泉宫侧殿的厨房里,厨师一边忍受着熊孩子大叫大嚷,一边拿着一个木勺,小心翼翼的在一个叫“锅”的奇怪物体上划拉着。 锅烧热,放入切成片的冬笋,加盐,大火翻炒一下后盛出来,再加油,烧至四成熟,放入肉片…… 厨子在心里紧张的背诵着十八公子教他的“冬笋炒肉”烹饪过程,唯恐自己忘记哪一步,被守在一旁的十八公子喷死。 对了,你说堂堂一国公子,左手拿碗右手拿筷,虎视眈眈的蹲在炉火旁,这是闹哪样啊?好歹把你嘴角的口水擦了再说。 厨子不明白,守在胡亥身边,只能苦笑摇头的赵高也一样不明白,“公子~~~” 听着赵高那颤抖的连波浪线都能具现化出来的声音,胡亥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不耐烦的说道:“我老秦人行为作事向来豪迈不拘礼,昔日孝公进膳更是直接以手为筷,本公子至少还拿了双筷子……本公子都这么给你面子了,你就不要拿山东六国那一套来要求本公子。” 你以为本公子想这样吗?这不是太激动太久没吃炒菜了吗?吃个炒菜容易吗?大冬天的,张骞又没有通西域,要不是骊山这里有温泉山庄能种出反季节蔬菜,本公子都不知道应该吃什么,连个最基本的XX炒肉都炒不出来。不信本公子给你数数,本公子爱吃的菜有……胡萝卜炒肉、土豆丝炒肉、豆腐炒肉……特么不是没发明,就是没引进,整个大秦能吃的苋菜、油菜、冬瓜、韭菜、芹菜、葱、姜这几种食物。 你说可以烤肉吃?不好意思,吃烧烤都没有蘸料,你愿意吃? “公子……”赵高十分无奈的叫了一声,孝公进膳以手为筷,那是因为孝公时根本没发明筷子好吗?这是一回事吗?这根本不是一回事!你个死熊孩子,就会诡辩。 真是奇了怪了,陛下虽然狠毒、残忍、不择手段,但行为处事皆是堂堂正正,不像熊孩子那样……嗯,猥琐啊。要不是那张脸,真怀疑他的身份。 赵高看着胡亥被炉火映红的脸,那张五官精致俊美,怎么看都是嬴政亲儿子的脸,只得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怪不得人家说,娘笨笨一窝,都是胡姬的错,拉低我嬴氏宗族的格调。 “什么事啊?你叫我什么事?有话快说,这菜快熟了,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时候,我可不想跟你说话。”胡亥一边说着,一边蹦到厨房里的一口大鼎旁,指着鼎口上盖着一块大板子的鼎说道:“快,来个人给我看看,里面的东西蒸好了没有?” 鼎这种东西,古代是用来祭祀礼仪外加煮肉汤,根本没有蒸这个功能。但因为胡亥今天下午实在是太过于兴奋,一时之间竟然忘记找人去做蒸笼,而铁锅又忘记做锅盖和支架,实在没办法拿来蒸东西,只好十分委屈的拿了口鼎来蒸。 又大又白又软的馒头,看得胡亥口水直流,要不是还记挂着和嬴政的赌约,他早就冲过去抓起来,一口一个了。 “赵高,这些馒头可是可是你亲眼看着厨子做好放下去,两斤粮食我可没乱加,现在自己来称吧,称称看它们是否有三斤重。”胡亥咬着筷子,眼巴巴的看着赵高。 快称快称!称完本公子好下嘴了!一天到晚吃死面饼子,又干又硬又难吃,现在吃得本公子都快饿了!说起来,这难道报应吗?我一个从来不吃面食的南方人,竟然会有对着馒头流口水的一天。 赵高看了胡亥两眼,又低头看了看桌上那堆白如云,入手只觉一片软嫩,还十分有弹性,完全不同于平常所吃面饼那般死硬的馒头,默默的馒头往自己身边移了移,拿出一杆称,将馒头在上面,亲自一称,发现竟然真得有三斤。 “这不可能啊?这是怎么回事?”赵高放下手里的称,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 “呵呵……”胡亥抬起头,冲着赵高微微一笑,笑得很是小人得志的样子,“想知道?求我啊!” “奴婢求公子。”赵高连想都没想,立刻很没气节的说道。 “切!真没意思!这么快就服软了!”早知道应该这么对嬴政那个便宜老爸说,他一定会……还是算了,他一定会打本公子屁屁的,“这叫发面术,就是指面团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让酵母……算了,你也不懂。简单来说,就是能充分发掘面潜力的一种技术,简称发面术。”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发面都是直接去超市买酵母进行发面。可现在是公元前二世纪,哪有超市哪有酵母买?本来胡亥已经死了心,不想抢诸葛亮这个“包子馒头之父”的称号,可是他前几天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一部叫《中华小当家》的动画片中,主角小当家和反派黑暗料理界进行料理大赛时,黑暗料理界的一个坏人,拿了一块据说有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来发面。几百还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面团,到底有没有长毛,还能不能吃先不提,但却让四体从没勤过的胡亥,明白了一个生活小常识——原来老面团能用来发面。 所以,早在和嬴政打赌之前,胡亥就已经命膳房为自己准备好了老面团。 胡亥一边得意洋洋的说着自己的计划,一边伸出手想去抓个馒头来吃。 哪知手刚一伸出去,就发现眼前小山一样的馒头没了踪影,再定晴一看,只见赵内侍大人正拿着那盘馒头,面无表情的旁边一个护卫说道:“速速将这盘馒头,送回咸阳宫请大王品尝。”赵高看了一眼噘着嘴,快要哭出来模样的胡亥,又补充了一句道:“两斤粮食制出三斤馒头,就是公子亲手为父王所制,请父王一定要品尝。对了,你们一路上要注意保暖,不要让馒头凉……” “凉了也能吃的,直接放在火上蒸一下就行了。要是实在是太凉了,还可以用火烤或是用油炸,外焦内嫩,酥香可口,味道更棒。”胡亥委屈的咽了口口水,苦着脸补充道。 多亏赵高提醒他,他此时虽然是三岁小孩,但自己吃独食,忘记萌萌哒的父王这种事,提起来实在不符合他早慧的形象,绝对是个大大的减分项。 “既然馒头送了,那不妨再送点菜吧。”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菜的话,给大哥也送上一份,其他人就算了。纯素菜也不要送,那玩意冷了再加工难吃,荤菜可以多送点,热热就能吃了。” 第17章 吃醋 当胡亥的萌萌哒爱心晚餐送到咸阳宫时,已经是晚上亥时(9点至11点)左右,早已进过哺食的嬴政,正在和李斯等几个大臣讨论攻燕的事。听到儿子送来爱心晚餐的消息时,表情先是一愣,接着看了一眼大殿中坐着的其他几个大臣,“天色已晚,众卿不妨先用膳再议。” “喏。”众人齐声应道,对这样的场面也没有太在意。 自从开始讨伐东方六国之战以来,整个大秦朝廷从上而下,统统进入超高速运转当中。 加班,对不起大秦没有《劳动法》;每天加班,都跟你说没有《劳动法》了;每天加班一加就一通宵?没看见大王都在加班吗?大王不下班,你敢下班? 不但要加班,还有天天这会那会各种会议,比如……除了需要全员参加的大朝会,还有眼下这种和个别重臣开的小朝会。嬴政虽然年轻且身强力壮,但重臣们大多是一把年纪了,所以在加班之余嬴政也不忘每天请大家吃个夜宵什么的——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嬴政一声令下,大殿中的内侍和宫女立刻端上早已准备好的夜宵。王宫里的夜宵,当然不能和普通人家一样是大饼加咸菜,而是香喷喷的秋葵蒸饼、卵蒜拌菜,以及……好像本质上还是大饼加咸菜的感觉。 包括嬴政在内的众大臣,都对王宫的“美食”没有抱什么太大的希望,但是今天晚上似乎有点不同。 随着侍女们上菜的脚步响起,嬴政忽然闻到了一种的他从未闻过的奇异香味,像是奶香又似麦香,十分诱人,闻着都觉得很好吃,让人不由自主的咽口水。 熊孩子又做了什么坏事?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的香味,竟然这样的诱人?哎呀,肚子都要叫了,明明刚才还不是很饿的。 想起熊孩子前一阵子弄出来的茶叶蛋,嬴政对胡亥进上的晚膳更加好奇,同时心里还有点后悔,听说胡亥进来的东西可不多,他一个人管饱,这么多人一起吃,估计也就解个谗了。 果然,不出嬴政所料,三斤馒头最后端到他案上的只有四个,小孩拳头大小的馒头散发着热气,白白的,亮亮的,圆圆的,看着非常诱人,让人非常有马上吃掉它的欲望。 “这是何物?看着到是十分新鲜?”嬴政视线向左右一扫,发现和其他人比起来,自己案上还要多几盘香气扑鼻的小菜。 绿的黄的白的,因为童年为质的关系,嬴政并非五谷不分的君王,只是眼下这几盘菜,明明每盘菜的原材料他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后,嬴政发现自己竟然再一次孤陋寡闻了。 被赵高安排来进菜的内侍,拿起筷子小心翼翼的夹起一个,送到嬴政面前的碗中,开口说道:“回大王,此物名为馒头。这几道菜分别是小葱炒鸡蛋、冬笋炒肉、蘑菇炒肉。” “炒?果然有点意思。”熊孩子竟然真弄出了一种新吃法?可他也不胖啊,怎么这么贪吃? 嬴政想着,随手挟起馒头咬了一口。馒头一入口,赢政整个人都呆住了,眼睛开始发直,拿着筷子的手就这么僵在空中,筷子上还挂着半个馒头。 如果这是一本《中华小当家》同人,嬴政身后应该高悬起一轮散发着万道光芒的红日!耀眼光芒四射而去,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照亮了白昼!照亮了世界!照亮了整个宇宙! 幸好这不是一本《中华小当家》同人,所以嬴政只是默默的咽下嘴里的馒头,擦了擦笑着说道:“果然很有意思。” 嬴政也不等内侍给自己挟了,亲自动手,一口气吃了三个馒头,正准备伸手拿最后一个馒头时,内侍开口劝说道:“大王,来之前公子说过,这馒头夹着菜吃会更加美味。” “喔?”嬴政看了内侍一眼。 内侍立刻熟练的将馒头从中间掰开,然后塞了一些炒鸡蛋进去,方才送到嬴政面前说道:“请大王品尝。” 活了三十多年,吃了三十多年的面饼还有蒸鸡蛋羹,头一回吃到又松又软又香的大馒头,还有香喷喷的炒鸡蛋,嬴政觉得自己的人生忽然被熊孩子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 左右四望一眼,嬴政发现大臣们的反应也没比自己好太多,都被馒头那柔软可口的香味给震住了,要不是还记得这是在大殿上,估计都要排排坐讨论配方了。 “这馒头真是胡亥做出来的?用两斤粮食做出三斤馒头?”嬴政看着内侍,压低声音说道。 “确确实实是公子亲手所制。”等人家和好面、捏好馒头的形状、鼎里加够水后,自己亲自动手将生馒头放进鼎中,应该也算是亲手制作吧?“馒头的重量也是由赵高大人亲自过称,绝对是两斤粮食做出三斤馒头。” 提起这凭空增加的一斤重量,内侍脸上多出了一丝恐慌和崇敬之情,这种只有在神话话本里才出现过的剧情,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且创造这个神话的,竟然还是一个三岁的孩子。 这样的一个孩子,若是放在凡尘之中,必定不是妖孽转世,就是仙人下凡,反正肯定不会是凡夫俗子。 我大秦的公子,自然不会是妖孽转世。内侍在心里暗下决心,立志要抱好胡亥这条金大腿。 “是这样吗?”嬴政到没内侍那么多想法,反正不管是妖孽还是仙人,都是他儿子,他只是在心里细算了一下每桌上的馒头,再估摸了一下每个馒头的份量,面色有些不快的说道:“寡人怎么数着没三斤?最多二斤馒头!说,还有一斤馒头上哪去了?不会是你偷偷吃了吧?” “回大王的话,小的怎么敢偷吃啊?还有一斤馒头,胡亥公子命人送到扶苏公子那去了。”内侍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说道。 什么?送到扶苏公子那去了?还一送就一斤?他亲爹我这里才送了四个,最多四两馒头,扶苏那就送了一斤?熊孩子,一点都不孝顺! 忘记儿子其实送了两斤,只是他这里吃得人太多的嬴政,这头在心里拼命骂熊孩子不孝顺,那头没发现异样的内侍,还好死不死的给胡亥当了一回猪队友,“不但送了一斤馒头,胡亥公子还命人一并送去了几道小菜。” 果然是熊孩子,一定都不孝顺他爹!寡人说这几盘菜份量怎么那么精致,一点也不符合我老秦人吃饭论盆的作风,搞了半天是熊孩子把他爹的饭菜拿去讨哥哥欢心了!不孝顺!要送也应该是寡人送!什么时候论得到熊孩子卖萌讨好了! 虽然明知道这代表着扶苏和胡亥兄弟关系好,但嬴政心里就是各种不舒服,一个两个都是不孝顺的孩子,只顾着自己吃喝玩乐,完全忘记了他这个爹的存在。 寡人是大王,寡人要吃醋你管不着。 幸好以上这些只是嬴政的内心想法,远在甘泉宫的胡亥是一星半点都不知道,否则……否则除了点评一句“这可真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外,胡亥好像也干不了什么。 第18章 礼物(地雷加更) 父王!亲爹o(*≧▽≦)ツ┏━┓ !见信佳,么么哒,再来(づ ̄3 ̄)づ╭~一个。 几天不见亲爹,儿子好想你啊,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赵高现在看儿子都是这个┭┮﹏┭┮表情。父王你没有像儿子想你那样,想儿子呢?想儿子这个——最乖最可爱最听话最懂事的乖宝宝呢?虽然儿子这几天不在父王身边伺候,但是您还是要记得想儿子喔,否则我就〒▽〒给你看,知道了吗? 父王,前几天儿子给您安利了几道小菜,今天儿子再给你安利一个好吃的,是儿子用黄豆弄出来的,儿子给它取了一个名叫豆腐。豆腐什么的,可好吃可好吃了,而且越吃越上瘾,儿子相信——吃豆腐什么的,一定会成为社会主流的。 好啦,今天就写到这里,明天儿子再继续给您写信,来先(*  ̄3)(ε ̄*)一个,么么哒一个后,我们再ヾ( ̄▽ ̄)Bye~Bye~! 您最乖最可爱最听话最懂事的乖宝宝胡亥字! “公子,我们不是明天回宫吗?还写?”赵高看了一眼胡亥接给自己的书信,一边帮胡亥检查错别字,一边好奇的问道。 因为下雪,又因为要等烛打造的武器的原因,这几天胡亥和赵高一直没有回咸阳宫,而是一直住在甘泉宫中。但是,就算是这样,胡亥也没忘记放过嬴……啊不是,是忘记嬴政,每日为嬴政送去爱心早、中、晚餐不算,每顿饭还必附上超恶心家书一封。 虽然理论上应该习惯胡亥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书写方式,也习惯了家书里左一个“(*  ̄3)”,右一个“(ε ̄*)”,但看着这封言开口必称“么么哒”,闭口必称“我想你”,还满遍都是“安利”之类完全让人看不懂名词的家书,赵高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在抓心抓肝疼。 到不是因为胡亥的信太恶心了,而是赵高知道,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胡亥写了那么多封家书,嬴政从未回过一封,胡亥公子应该是失宠了,但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的好嘛,胡亥写得每封家书,嬴政不但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看了,每次看完后喜笑颜看馒头都多吃了几个,甚至还命人专门整理了一个柜子来收藏胡亥的家书。 另外据咸阳宫路边社传来的小道消息,在胡亥公子送馒头的第一个晚上,大王在连续干掉四个馒头后,终于没忍住找了个借口从大殿上跑掉,丢下一堆等着他议事的重臣,一口气跑到扶苏公子宫里,以给扶苏公子上补习班为借口,将胡亥公子送给扶苏公子的馒头吃了个精光,才扶着墙潇洒离去。 儿控真变态!秀分快!烧烧烧!可恶!本大人也很疼爱女儿的啊,为什么本大人的闺女给本大人写的家书,一点也不萌萌哒? “明天就回宫了?这么快啊?”胡亥回过头,挑了挑眉毛,一脸惊奇的看着赵高。 “已经很多天了,还快吗?”赵高一脸无奈的看着胡亥,据说在胡亥公子的精心喂养下,大王和扶苏公子都最近胖了一圈不止,“公子您不会是玩疯了,不想回宫了吧?” 山高大王远,没有人能管住你,任你在甘泉宫里折腾人,主要是折腾那个可怜厨子。可怜见的,短短几天之内,那胖乎乎的厨子直接瘦成了一只猴。 “怎么会啊?我只是想到明天就能烛那里拿到宝剑和匕首很开心,所以一激动就忘记时间了。”胡亥以手托腮,叹了一口气。 才不要承认什么“山高大王远”呢,明明就是“乐不思蜀”而已。啥?你连“乐不思蜀”是啥都不懂?切!文盲!不和你玩了! 谁敢跟本公子说什么“蜀后主”、“刘禅”之类的话,就统统拖出去杀掉杀掉。 “快要新年了。”赵高提醒胡亥一句,“每逢新年,大王以及诸公子、宗室都必须回雍城故都祭祖,而且……” “父王要过生辰了?”哥怎么就忘记了呢?嬴政之所以叫嬴政,是因为他是正月初一生的,“本公子是不是要准备生辰礼物?本公子记得前两年没这个……前两年母妃还在,应该是母妃准备的,今年让本公子自己准备……”胡亥一脸苦恼的抓了抓头,准备一本《始皇本纪》会不会被喷死?哎呀,不好意思,《史记》里本公子好像只学过《陈涉世家》这种农民起义的故事。 亲爹啊,要不然我在自己头上绑个绸带,装在箱子里给你快递过去吧? “其实公子您不用发愁的,像您这样的小公子,一物一食皆是大王所赐,所以只要让大王知道公子的心意就好了。”赵高凑过去,小声的对胡亥说道:“如果公子实在不知该送何物,奴婢可以为公子代劳?” “你为本公子代劳?”胡亥抬起头,看着赵高那张笑得很谄媚的脸。 如果他没有记错,就在几天之前,赵高还不愿意为自己猜嬴政的心思。今天竟然主动要求帮自己拍嬴政的马屁了?赵高你醒醒!赵高你该吃药了! 心里吐糟是这么吐糟,但胡亥原本就不是个笨人,再加上全民精英教育,让胡亥从小就接受了非常系统的宫斗、朝廷斗教育——什么?你不相信破折号前面那一排字?认真来说,如果从小到大,老师教你的知识,你都有好好学习并且能够活学活用,那么宫斗、朝廷斗水平必须不能太差。 历史!政治! 以史为鉴以史为镜,不但可以提高自身修养,更能认清道理,开拓眼界,免得重蹈古人覆辙;至于政治,那就是更是赤裸裸的将世界一切美好外衣,直接撕得一点不剩。 “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马克思和列宁,哪个古人敢这么直白的说出真相。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胡亥垂下眼帘,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像自己这样完美又萌萌哒的人,怎么能赵高这种闻名后世的奸臣勾结呢?太丢人了! 主意拿定,胡亥猛得抬起头,双目圆瞪看着赵高,腮帮子鼓得高高的,用很快的声音说道:“赵卿,父王的生辰礼物就拜托给你了。” 虽然赵高是闻名后世的奸臣,但自己现在真得想不出什么好礼物,所以委屈自己先暂时勾结着,至于以后……以后再说。 此之谓,现代人的节操啊。 第19章 儿子 在中国古代建筑史上,虽然论宫殿金碧辉煌,华丽美观,自然要数后世盛唐的大明宫、太极宫等宫殿,但是论宫殿恢宏大气,雄伟壮观,却非咸阳宫莫属。 咸阳宫自秦孝公迁都咸阳,开始营建宫室,至迟到秦昭王时,咸阳宫方才建成。整座宫殿西至阿房宫,再至终南山修建门阙,东路直至极庙(信宫)途中架起阁道,让其能够横跨于滔滔渭河之上。宫中周天星象规划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皆以复道、通道、阁道巧妙结合。宫则把南边的秦岭,西边的陇山北边的北部山系,和东边的崤山黄河做为外部城墙。 如果说了这么多,你还对咸阳宫的“大”没有概念,那就打个最浅显的比方,咸阳宫的整个面积大约是汉长安城的近百倍,故宫的两千多倍。 “所以从地理上算,实际上胡亥表面上是住在甘泉宫里,但实际上他还是住咸阳宫里对吧?”嬴政款款走出宫殿,没有命人安排步辇,而是只带着数个宫人,在咸阳宫中踽踽而行。 “大王若是想念胡亥公子了,何不命人招公子回来?”内侍陈小声的建议道。 “胡说!谁想那个成天就知道调皮捣蛋的熊孩子了?他不在,寡人的日子不知道多舒服,告状的人也少了,宣太医的次数也少了,耳边一下子清静了不少。”嬴政一挥衣袖,怒斥一声道:“寡人之所以提起那熊孩子,才不是什么因为想他,只是觉得他走得不够远而已。哼!要不是我大秦现在一家独大,早就没有了送质子的机会,否则寡人一定……哼!” 嬴政气愤的说着,身后的宫人们默默的听着,只是这默默只是表面上的默默,但实际上心里都在……呵呵,大王和胡亥果然是父子,生气的样子都差不多。这叫什么来着?这就是胡亥公子所说的傲娇吧? “你们不信?”嬴政扫了一眼身后的宫人,能被他放心带出来的,都是跟随他已久,且嘴很严不会乱说话的,所以也不用担心胡亥知道这件事后,跑来边哭着边闹着边打滚说“父王不爱人家”,然后逼自己订下种种丧权辱国的城下之盟,“寡人有十八个儿子,还有七个女儿,有的是贴身小皮袄,岂会在意胡亥区区一个儿子。” 嬴政说着,转变方向,向楚姬的宫殿走去。 楚姬是扶苏的母亲,为人最是温婉大方,知礼懂进退,平常极得嬴政喜爱。因此,嬴政让楚姬居于夫人之位,又让楚姬收养了年幼无母,却同为楚女后代的高和将闾,也算是提前为扶苏培养日后助力。 嬴政到时,七岁的高和八岁的将闾正带着一群小内侍小宫女,在大殿前的花园里玩瞎子摸人的游戏。 高眼睛上蒙着一块帕子,将闾带着那群小内侍小宫女在高身边,笑嘻嘻的跑来跑去,有大胆的孩子还时不时在高身上拍上一把,大叫一声,“公子高,我在这里啊,快来抓我啊。” 场面看上去十分热闹,但是……那只是嬴政进去之前。 嬴政背着手笑嘻嘻的走进花园里,他刚想说话,就见一个小宫女忽然惊叫一声,接着用手捂住嘴,“扑通”跪了下来,接着又是一个人跪了下来,很快在场的人,连同将闾都一并跪了下来。 一时场上鸦雀无声,只有被帕子蒙上眼睛的高,还在场中傻傻的转着,“人呢人呢?” 高一边叫着,一边伸出手摸索着,场中本来就很小,高没几步就一把抓住了嬴政的衣服。 “抓住你了!”高欢呼跳起来着掀开帕子,身体还没落地,本来因兴奋而红润的小脸,就变成了一片死灰色。 “高拜见父王。”高跪在地上,缩了缩脖子,声音有点发颤。 看着跪在地上给自己行礼的两个儿子,嬴政心里那叫一个郁闷,那些宫人怕自己也就算了,好像自己也的确算不是什么宽大仁慈的君主。但自己待诸公子、公主一向都颇为宽厚,让他们锦衣玉食,让他们奴仆成群,平常虽然抓功课抓得紧了点,但也没有打骂过,为什么彼此相处却如此生疏?难道在这些孩子心里,自己就这么可怕?胡亥明明不是这样的…… 贴身小皮袄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啊?父王忽然觉得这个冬天有点冷。 而这时,贴身小皮袄君正怀抱着一把长剑,身体缩在马车的一角,目光炯炯看着坐在正前方的赵高,“本公子警告你,不要再过来了,再过来本公子就要动口了。” “公子,你不能这样。说好的,那把剑是赔偿给奴婢的。”赵高看着胡亥怀里的长剑,一脸悲愤的说道:“你不能因为这剑好,就横刀夺爱。你这是说话不算数!” “横刀夺爱?那是什么?本公子只知道自己是大秦公子,平常在咸阳宫里抢我父王的东西都从来不含糊,现在抢你一把破剑,那是给你面子。更何况了……”胡亥用力拍了拍剑身,笑嘻嘻的说道:“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你有证明吗?你叫它一声,它会应你吗?” 如此宝剑,怎么能给赵高这种奸臣用?真是明珠暗投!别以为暂时委屈自己和你勾结,本公子就也变成坏蛋了!错!本公子还是又萌萌哒又正义的奥特曼,天生就是为了阻止赵高你这种坏人干坏事的。 “你叫啊!你快叫啊!你看他应不应你!”胡亥高昂起头,一脸小人得志的看着怨气都快黑化的赵高,仗着身份欺负人什么的?实在太爽了! 要不是时间不允许,胡亥只想高喊一声,“赵高,汝还记得指鹿为马否?” “公子……”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呢?昨天晚上我们才勾结在一起,大王生日还没过,公子你河都没过,就开始拆桥是不是快了点? 赵高无语望天,他感觉心好累,不想再爱,重点是……以后再也不要当好人了。 第20章 生气(地雷加更) 当嬴政收到系统传来的“您的贴心小皮祅熊孩子胡亥已上线”的消息时,正在吃胡亥送来的萌萌哒爱心晚餐——饺子。自从馒头事件后,嬴政就彻底学乖了——熊孩子送来的东西,绝对不能故作大方分给别人吃,所以嬴政已经习惯了一个人静静的悄悄的躲在大殿里吃独食。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自己是应该放弃美味可口的饺子,亲自动身去接一下熊孩子呢?还是趁着熊孩子没来之前,赶快把饺子都吃光? 嬴政这么想着,只是他还没想明白,却发现自己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而且似乎正准备向门口走去。 胡闹!寡人可是熊孩子的爹,怎么能亲自去接他? 嬴政想了想,又坐回了原处,只是这一次原本美味可口的饺子,已经没有了任何吸引力,他只是平静的坐着,双目看着大殿门口,等着熊孩子用“跳”的姿势跑进来,然后一头扑进自己怀里,抱住自己的腰,用软软嫩嫩的声音说,“父王,几天不见,孩儿好想你。” 只是今天的胡亥注定要让嬴政失望了,他不但没有用飞一般的速度“跳”进来,反而是用跟蜗牛差不多的速度一路蹒跚着,伴随着一阵十分难听的金属刮地的声音,走了很久才走完那几百个,足足有四层楼高的台阶,走到大殿门口。 “父……父王……”胡亥站在门口,一手扶住门沿,一手握住长剑剑身,半弯着腰无力站着,没好气的看了一眼端坐在大殿之上的嬴政,气喘吁吁的说道:“孩儿回来了。” “嗯,回来就好了。”居于高台之上的嬴政,声音淡淡的应了一声,听不出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有一种人,虽然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但就是让雄霸天下的气势,会让周围的人恐惧、害怕,不由自主的折服于他的脚下。 嬴政就是这种人,但很不幸的是,胡亥不是后一种人。 胡亥回头看了一眼额上都开始冒冷汗的赵高,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嬴政,脸还是那张脸嘛,虽然看着威严了一点,但也没有变成吃人的怪兽嘛,怎么能把赵高吓成这样? “父王,下次想吓人,最好先把寝宫的夜明珠,换成烛火,而且还要点几根蜡烛。”胡亥勉强站直身体,指了指摆放在寝宫的夜明珠说道。 原来嬴政所居的寝宫并非用烛火照明,而是以上好的夜明珠悬于殿中,每到夜晚光华齐放,将大殿照得如白昼。晚上批文件保护眼睛的功能是有了,但是用来吓人效果是差一点。 “要吓人应该这样,蜡烛少摆几根,再开个小窗,让风进来,到时候明明灭灭,晦暗不明的烛光落在父王您的脸上,您逆光而坐,半边脸藏在阴暗里,最好再换上您的冕服……” 胡亥还没说完,被熊孩子逗比对话打击的嬴政,用特别无奈的口气说道:“你礼仪学到哪去了?冕服是天子祭祀和举行大礼时穿的,谁没事穿那个了?更何况了,它多重啊,跑起来多不方便啊!傻孩子!” 身穿冕服被荆轲一路追了小二里地的嬴政,提起这个事依旧心有余悸,恨得只磨牙,燕国,燕丹,竟然还没死! “我才不是傻孩子呢,我是聪明孩子。父王真讨厌,一回来就骂我是傻孩子,早知道我就不给你带礼物了。”胡亥噘着嘴,挺不开心的说道。 “行行行!你不是傻孩子!父王的胡亥不是傻孩子!”你是熊孩子!出门黑赵高就算了,还一回来就黑自己的亲爹,人干事?分明是熊干事! “父王的胡亥给父王带了什么礼物?快呈上来,好让父王夸夸你。”嬴政声音里透露出一点小期待。 虽然胡亥这孩子从小到大,身边都被自己安排了手,一举一动也有人看着,若是他有什么事自己定会最先知道。但为了父子间的那点小情趣,一些无关大雅的小事,嬴政并不会刻意去探听,所以他也很想知道,胡亥到底给自己准备了什么礼物。 “我给父王准备的礼物,就是这个。”胡亥拍了拍手里的长剑,双手抓住剑身,拖着比自己还要高的剑,往前走了两步。 剑鞘在地板上刮出一阵难听的金属声音,听得嬴政眉毛一跳,开口说道:“胡亥,这种体力活让赵高来就行了,你看你累的,父王都心疼了。来,正好这里还有一份饺子,是你喜欢的香菇鸡肉馅,还有你喜欢吃豆酱,蘸着吃一定很美味。” 嬴政本来以为自己这样说了,胡亥一定会很开心。哪知原来的确很开心的胡亥,在听见自己的话后,忽然猛得将剑往地上一甩,脚用力跺了跺地板说道:“凭什么啊?” “啊?”嬴政一愣,接着一种属于君王的愤怒涌上心头,他开始怀疑自己对胡亥是不是太好,才会让他得寸进尺,恃宠而娇。 身为嬴政的贴身加贴心小秘书,赵高自然是发现了高台之上天子的不对劲,他急急上前两步,伸出手想要拉住胡亥的衣服,却被对方一把甩开,末了小腿还被踢了一脚。 熊孩子!自己要作死,本大人不管你了! 赵高退到一边,冷眼看着胡亥,过了今天,这个曾经最受大王宠爱的十八公子,没准就要失宠了。 嬴政也在看着胡亥,本来依照他的脾气,若是换一个人这么违逆他,他早已经悖然大怒,命人将对方带下去了。但毕竟是自己宠爱了这么久的儿子,再加上胡亥那一脸委屈,似乎受到极大伤害的小模样,嬴政开始回忆这几天收到的报告里,有没有写过胡亥被人欺负的事。 没有啊!别说是胡亥被人欺负了,那报告分明就是一本甘泉宫众人血汗被欺史,从头到尾都是胡亥在欺负别人。 嬴政决定再给胡亥一个机会,他要再观察观察这个玩心极重,但又极其聪明的儿子,看看他到底又在搞什么鬼? 羸政看见胡亥气乎乎的走到一个坐席边,弯下腰伸出双手抓住席子的一角,接着涨红着脸,费了老劲的开始拖着那个比他本人还要大一截的席子往前走,小小的身体因为重心不稳左晃右晃,时不时还因为左脚绊右脚这种事,而“叭唧”一声摔在地上。 看着三头身的胡亥,“叭唧”一声摔在地上,明明很想哭,却还要忍住,明明想爬起来,却被衣服和席子绊住,只能含着热泪,趴在地上,无奈扁嘴的狼狈模样,嬴政忽然有点明白其他几个儿子那么害怕自己了——因为他觉得眼前此情此景竟然……可爱到爆!把人萌出一脸血! 挣扎了老半天,终于从地上爬起来胡亥,继续如乌龟背壳一般拖着席子往前走,费了老大的劲之后,终于将席子拖上了嬴政所坐的高台。 “哼!”胡亥将席子扔在嬴政身边,再将自己扔在席子上,小小的身子靠着嬴政,看着他气乎乎的说道:“你让我站着吃,我偏要坐着吃!快来……啊……” 胡亥张开嘴,眼巴巴的看着嬴政,见他还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伸出手戳戳嬴政的胸口,又指了指桌上的饺子,“父王快点,我晚上还没吃饭呢,我饿了。” 嬴政一脸机械的拿起筷子,连喂了胡亥三个饺子,才忽然省觉过来,寡人什么时候让熊孩子站着吃了?寡人说的明明就是“蘸着吃”!更何况了,就算寡人说了这种话又能怎么样?寡人是天子啊!寡人凭什么不能让你站着吃! 赵高,你说寡人说的对吗?嬴政将目光投向自己的贴身贴心小秘书。 大王说的自然是极对的,但是…… 赵高默默的将目光转开,如果大王您喂饺子的动作不要这么欢快,这么温柔体贴,笑得也不要这么灿烂,这么闪瞎人眼,就更有说服力了。 第21章 梦想(两更合一) 等赵高眼中实在是应该秀分快,烧烧烧的两父子进完晚膳,又命人撤下餐盘,重新为嬴政父子摆上一杯果酒和一杯热牛奶之后,赖在嬴政怀里的胡亥,向着赵高招了招手说道:“赵高,你不是一直很想碰那把剑吗?给你个机会,让你碰一下,你把剑呈上来。” 谁想碰这剑了!胡说八道什么啊你! 对于胡亥这种明显是胡说八道的挑衅,赵高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嬴政,大王你笑得这么甜这么萌萌哒真得好吗?整个画风都变了,太对不起你秦王政这个炫酷叼炸天的人物设定了。 嬴政接过赵高手中的长剑,一手握着剑鞘,一手握着剑把,顺手将剑抽出三分之一,一丝骇人的寒气从剑上冒出,嬴政只觉自己眼睛被剑光晃得一阵刺痛,“果然是好剑。” 嬴政站起身,示意胡亥走远一些,手一动,挽出一个漂亮的剑花,接着举剑向长案一角斩去。只听得咔嚓一声,嬴政想象中的障碍并没有出现,长案就像一块豆腐一般,很轻松被劈下了一块。 “不逊于太阿。”嬴政看着长案上十分漂亮整齐的断口,十分平整,又看了看依旧看不出半点毛糙之处,又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剑身,随口中点评道。 “既然父王喜欢,那就送给父王了。”胡亥笑嘻嘻的说道。 嬴政斜了一眼看着胡亥,随手将剑插回剑鞘,命人重新摆案,扯了扯胡亥粉嫩嫩的小脸蛋说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胡亥,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摆不平的坏事,想要求父王帮忙啊?” “没有啊,孩儿这么乖,怎么会做坏事?退一万步说,孩儿就算做了坏事,受害者又能拿孩儿怎么样?孩儿可是父王您的儿子,堂堂大秦公子。只要有父王您护着,拼爹谁拼得过孩儿啊?”胡亥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个灿烂的笑容,“再再退一万步,孩儿就算做了坏事想求父王帮忙,也一定会拿出等价的宝物来求父王,绝对用拿出这种注定人手一把的便宜货的。” “便宜货?有点意思。”嬴政似乎有点猜到胡亥献剑的真实目的了,能和太阿媲美的宝剑,竟然被说成是便宜货,这只代表这一个可能。 “太阿这样的绝世名剑,乃是昔日两大铸剑大师欧冶子与干将联手所铸,不但空前,而且绝后,基本没可能再复制。但是这把剑……”胡亥用手指弹了弹剑身,笑着解说道:“配方稳定,浅显易懂,只需要有铁匠和适合的材料,都能制作出来。” “你的意思是说,这可是用于军中?”嬴政喜出望外的看着胡亥,大秦之所以能有今日之强盛,除了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之外,靠得就是高于六国的冶铁技术,能制造出更犀利更强大的杀人兵器,“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胡亥点点头,还是先不要告诉嬴政锰矿的主要产地,基本上都在楚国这个让人糟心的消息了,“不过孩儿的意见是如果可以,最好能制作出这把剑更差一点,但又比现在兵器更好一些的武器。推广一代,制作一代,研发一代,才有利于我大秦永远站在科技领域的巅峰。” “呃……”听不懂怎么破?想问清楚又觉得有些丢脸怎么破? 嬴政将视线投向自己的贴身贴心小秘书,收到老板的求助目光,小秘书赵高同志立刻上线,背起黑锅扮演无知小白的角色,“既然有此等神兵利器,为何要藏起来不使用,退而求其次呢?” “因为便宜。”胡亥一脸淡定的解说道。 这个年头虽然没有一响万两的大炮,但要进行一场战争同样是一件很烧钱的事,昔日长平之战就是最好的例子,秦国最后虽然嬴了,但自己也没讨到多大的好处,后勤人员动用了几十万,每天几十万大军吃穿嚼用,哪怕秦军是自带干粮和兵器的军队,每天烧得钱也是不计其数。 “这剑虽然容易制作,但是成本还是有点小贵的。”古代炼钢不容易,所有的冶炼原料要凑起来光路线就挺可观了,秦国唯一产锰矿的地方,可是在巴蜀国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虽然秦军基本上是自带武器,制式兵器只有应急时才会发放,但做为拥有全世界最早流水线生产线的大秦锻造部,估计一想到全军换装的成本就会疯掉。 “而且万一我们的武器被敌人捡走,或者配方外泄了怎么办?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拿出比对方更先进的武器。”胡亥继续解说道:“至于研发一代就更好理解了,高锰钢有很多种型号的,有的韧性好,有的硬度强,有的抗冲击力强,适当的配方才能做出最适合钢材,用在最适当的地方。这把剑就是随便做做的,孩儿觉得这把剑未必是用最好的钢材制成,适当调整配方之后,应该还能制出更好的兵器。” 胡亥侃侃而谈,脑子里却回忆起他在贴吧等一些玩冷兵器的论坛里有过的“关于高锰钢是否是最适合制作刀剑”的争论,虽然一群键盘党最后也没人论证出个结果,但玩冷兵器的圈子里锰钢所制的日本刀、唐刀之类的武器非常受欢迎,价格也十分不便宜,从几百到几千都有。 “孩儿觉得像烛这样的人才,父王应该给他开一些方便之门,他能不能制作出天下第一名剑孩儿不在乎,只要他能一直保持这种高热情的工作态度就行了。找个人,给他当助手,记录并且实验他每次使用新配方后,所制作出来的钢材,这样我们就可以……父王,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胡亥抓了抓头,一脸不解的看着嬴政问道。 “这个……也是你梦里的白胡子老爷爷告诉你的?”嬴政呆了半天才说道。 “什么啊?锰钢的事是孩儿在藏书阁的书上翻的一则趣闻,后面的都是孩儿自己想的。”胡亥将高锰刚产生的故事,重新修订了一个大秦版给嬴政说了一次,“孩子只是无意间想起这个故事,所以才会抱着好奇的心试上一试而已。” 藏书阁收集大秦王室历代藏书之所,本来殿中藏书就是车载斗量数不胜数,嬴政开始灭六国之战后,又每灭一国,便将该国境内的藏书收罗其中。虽然现在藏书阁还没有像未来那样,藏尽六国之书籍,但数量也是非常非常的庞大,庞大到胡亥用脚趾头想就能得出嬴政肯定没法揭穿自己这个谎言。 “自己想的?”嬴政一脸惊诧的看着胡亥,虽然这个世界并不缺少三岁能读书、五岁能写赋、七岁能当孔子老师的天才儿童,甚至嬴政本人还认识一个十二岁就能靠打嘴炮,为秦国得来河间五城之地,最后被拜为上卿的天才儿童,但是他以前没在胡亥身上看到过神童的迹象啊——除了捉弄别人的时候,表现的特别特别神童之外。 “孩儿是父王的儿子,从小受父王言传身教长大,自然比一般人要聪明。”胡亥一脸不开心的冷哼了一声,继续开口说道。 “聪明,你当然聪明,你要是能把聪明劲用在正事上更好。铁匠的工作,就让铁匠去做;厨子的工作,就让厨子去做。”嬴政一语双关的说道。 既然胡亥这么聪慧,嬴政觉得自己或者应该改变一下对他的态度,不再是一味的宠爱溺爱,而且应该好好教育一番。若干年后,待胡亥长大之时,没准就能成为扶苏的好帮手,兄弟齐心共筑大秦,甚至……也不无可能…… “何谓正事?所谓正事,不过是彼此梦想不同而已。”胡亥反驳道。 自己又不能当皇帝,学那么多正事干什么?辛苦工作,还要为人所忌,最后为了得个善终,只能战战兢兢的过下半生,这种生活他才不要呢。 “你?梦想?”嬴政看着捧着一杯牛奶,鼓着小腮帮,三头身萌萌哒的胡亥,“寡人的小胡亥快给寡人说说,你到底有什么梦想啊?” “孩儿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千百年后,不想和父王一起挤一间屋……孩儿是说,不想只能委委屈屈的待在父王您的本纪后面,我要单独的传记。”胡亥想起那个倒霉的秦二世,身为史上第二个皇帝,竟然在《史记》中无传,只能委屈的蹲在《始皇本纪》里。 胡亥不知道的是,能委屈的蹲在《始皇本纪》后已经算是不错的待遇了,司马迁写《始皇本纪》时,竟然连一句“始皇子XX、XX、XX、XX、XX”之类的话都没有提过,除了扶苏还能得到司马迁顺嘴一提的待遇,秦始皇十八个儿子大多连个名字都没流传下来。 “什么意思?”完全没有听懂怎么办?什么叫“寡人的本纪”? “简单来说,就是指千百年后,后人再提起萌萌哒的本公子时,不会再说一句‘这你都不认识,就是秦王政的儿子’,而是‘本公子’就是‘本公子’就是‘胡亥’这个人,而不再是以‘秦王政的儿子’这个身份登场。”胡亥冲口而道:“如果可以,孩儿更希望千百年后,后人再提起我们俩父子时,会说‘你是我爹’,而不是‘我是你儿子’。” 话一说完,胡亥立马有种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的冲动,明知道这位以后不是普通的秦王,而是大名鼎鼎的秦始皇,后世之人基本上没有不知道他的,要在知名度上干掉他,简直就是给自己的人生开启了地狱模式,比征服星之大海还要困难。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不知是不是憋屈太久了,被嬴政一打开这个话题,胡亥嘴上就没有把门,依旧继续说着,“虽然孩儿觉得这个梦想很难实现……”嬴政个人光芒太盛,不但把儿子们的光彩全掩住了,就连大秦历代先王——不管是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彻底改变秦国命运的秦孝公,还是第一个改“公”称“王”的秦王惠文王,又或者是任用白起,在长平消灭赵国四十万大军的秦昭襄王,在后世大多都只剩下一个代称——秦始皇的第几世祖宗。 “这不像你会说的话啊?”听着胡亥有些没精打采的话,嬴政震惊的看了他一眼,这孩子怎么了?平常总是把自己夸得“地上无,天上有”的,竟然也有这么谦虚的时候?前几天以发面术和寡人打个赌,赌注还是“如果寡人输了,以后他再夸奖自己时,寡人必须要开口赞同他,说他说的‘好说的妙说的呱呱叫’”,今天怎么……又忘记吃药了?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你以后会有多大的成就!胡亥抬眼扫了一眼嬴政,用十分肯定,却又没什么好气的声音,说道:“父王,你要相信我,你一定会一统六国、名垂青史、万世传颂,成为大秦……不,应该是后世,纵然后世有君王比您更英明神武,您也是最为后人铭记的那个,因为你会‘德兼三皇,功盖五帝’的千古一帝。” “你这孩子……你这话说的……父王可是做梦都没有……”嬴政的脸不自觉的红了,一统六国名垂青史,看眼下这情形,那是早晚的事;至于后面那几句‘德兼三皇,功盖五帝’什么,他真是做梦都没有想过,不过……被胡亥这么一说,怎么就觉得那么带感呢? “那父王你现在可以开始想了。”胡亥以手托腮看着因为自己的话,而明显情绪有些高昂的嬴政。 “就算是这样,那跟你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嬴政看着胡亥略为有些不满,都要当千古一帝了,千古一帝的儿子怎么能沉迷奇淫巧计? “大秦王位,立长立嫡,和孩儿基本没啥关系,而且……孩儿觉得,不管是哪个哥哥当了下任秦王,都一定会被父王的光辉所掩埋。如果孩儿不想和光同尘,泯然于众人,那就只能另劈奚径。” 穿越不造反,菊花万人捅。自己虽然小,也是有志气和报负的,可是不幸和千古一帝当了父子,又和后世粉丝无数的扶苏当了兄弟,反是肯定不能造了。这俩都是小姑娘们,哭着喊着要穿越过去谈恋爱的主,造他们的反容易被人黑出翔。 干得不好是杨广秦二世,要被人黑;干得好是李世民,还是要被人黑。换个口味,改当“我国古代著名科学家”、“他爸爸就是那个著名的秦始皇”其实也很不错,也许以后还能因为发明创造太多,而常常在《你觉得哪个古人是穿越者》之类的帖子当镇楼的那位。 始皇之子外加著名科学家,这些都是吸粉的头衔啊。到时候得有多少小姑娘,哭着喊着要穿越过来和自己谈恋爱? “胡亥,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回过神来的嬴政半眯着眼睛,神色略为有些严肃的看着胡亥说道。 胡亥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深深的嬴政一眼,看得嬴政都快要怀疑智商了,胡亥才慢吞吞的说道:“这只是孩子在现实的基础上——韩赵已灭,七国统一就在眼前,根据孩儿所了解的父王的性格——孩儿可是最像父王的孩子,两者相加、仔细论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最后所得出的结果。”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以上种种都是孩儿瞎猜的。” 第22章 冕服(两更合一) 在经过了一番“如果猜错了怎么办?”和“猜错了就猜错了,哪里猜错了,你有本事咬我啊?”的对话后,嬴政和胡亥的讨论最终以胡亥白嫩嫩的小爪子,被嬴政示威性的咬了一口而告终。 “可恶的父王!”胡亥鼓着腮帮,手拿着毛笔,气鼓气涨的在上好的绢布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嘀咕道:“有本事你咬人,有本事你咬右手啊;有本事你咬人,有本事你别咬左手啊。” 咬右手好让公子您借机会偷懒吗?一旁的赵高默默的无语,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老是欺负自己的胡亥,但抛开个人利益之外,他就是欣赏胡亥身上那股“理智”劲。比如前一阵明明都和自己翻脸,且把自己气得够呛了,一回头不知道该送什么给爹当生日礼物了,立马又跟没事人一样的黏上来“赵大人”前“赵大人”后的开始掉节操。 “公子,为人当拾金不昧、坐怀不乱、不欺暗室、仁慈善良,最重要的是,绝不过河拆桥。”赵高一语双关的说道。 胡亥低着头不说话,良久抬起头问:“赵大人,你能做得到吗?” “呃……”熊孩子,果然还是扶苏公子比较萌萌哒。扶苏公子不喜欢你,最多不理你,绝对不会以气死你为己任。 胡亥笑呵呵地伸出手,拍了拍赵高的肩膀,用语重心长的口气说道:“赵大人,下辈子咱们一起努力。” 一个才三岁的三头身小正太,顶着一张嫩嫩的小脸,摆出一个老气横秋的表情,再用那种上级对下级的口吻,拍着你的肩膀说话,若是局外人看了,肯定会尖叫一声“好萌”,但是作为局内人,赵高只能默默的……忍了。 谁让熊孩子有个好爹呢?赵高记得熊孩子小时候——当然,他现在也不大,和偶尔进宫的王公大臣的孩子打架,熊孩子的爹知道这件事后,完全没有过因事件的起因发展结果,只是歪着头说了一句“敢打寡人的儿子,你没告诉他你爹是谁?” “公子,快换衣服吧,新年大宴很快就要开始了。”赵高默默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开口劝说道:“诸公子中能与大王同赴前朝大宴的,只有公子和胡亥公子二位。这也是公子您头一次参加大朝会,不可失礼。” 虽然过年的习俗是从殷商时就流传至今,但当今七雄之中的两大强国,被孔老夫子鄙夷为“蛮夷之地”的秦楚二国,并非像其他五国那样以正月初一为新年,而是以瓜果飘香的金秋十月为新年。秦人也不过年,他们只过元旦,再加上现在在位的秦王是正月初一出生,元旦这个日子更是为秦人所注视。 所以现在的秦国,过年也不流行吃什么年夜饭、守岁之类的活动,无非就是把大臣们都叫来,开个大朝会,打顿年尾牙祭。完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等到第二天清晨,也就是正月初一的清晨,君臣一起回雍城旧都祭祀秦国历代先王,再接着回来吃顿寿宴,连生日快乐歌都不用唱,就可以散场了。 胡亥今天要参加的就是大秦国的年尾牙祭,这种宴会是针对朝上众臣的,并非嬴氏宗亲的家宴,一般情况下,除了年纪够大的儿子之外,嬴政都不会带其他儿子出席。嬴政年轻时忙着宫斗朝廷斗,生儿子晚,最大的儿子扶苏才十三岁,所以往年嬴政也就只带扶苏一个人参加。 不过今天嘛,因为嬴政一句“嗯,胡亥也长大了,转年就五岁(虚岁)了,是个大孩子,不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了,那就一块跟着去”,在让他二到十七号公子气得吐血三尺不止的同时,也将胡亥头一次正式推到了群臣面前。 当然,既然是推销产品,那么在开商品展示会之前,肯定要将产品先包装一番,为此赵高可没少奉嬴政的命令,来叮嘱胡亥参加大朝会需要注意的礼仪——再累也不能哭不能闹,有什么委屈都先忍着,一定要安静美好,装也要装得安静美好。 “知道啦知道啦!”胡亥用力点点头,只是头刚一低下,他就有种想往前栽倒的感觉,赶忙用手扶住自己额头,眼珠乱转向上看着脑门上晃动的那一排珠帘,没好气的说道:“本公子一定要戴着这个门帘帽子出门吗?” “公子,都跟你说很多次了,那不叫门帘帽子,那叫冕冠,那九根珠帘代表这是一顶九旒冕冠。”赵高赶紧伸出手,为胡亥整理身上的衣物——玄衣纁裳,上衣绘龙、山、华虫、火、宗彝五章纹,下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纹的九章冕服。 “真麻烦……本公子以为只有皇……大王才穿这个呢,原来本公子也要穿?”胡亥看着镜中穿着个电视剧里,只有皇帝才会戴的门帘帽子的自己,高高昂着头,任由赵高为自己整理衣服。 他现在可算知道了,为什么电视剧里皇帝们,都是高昂着头用鼻孔看人了,头上这玩意这么重,不把头抬高一点,一定会摔倒的好吗? 胡亥揉了揉脖子,自己才戴这么一小会就头疼了,父王成天在头上戴个这么重的东西,竟然没有得颈椎病?心疼父王。 “冕服乃是一种礼服,凡吉礼皆戴冕,而服饰随事而异,大夫以上皆可穿,公子当然也是要穿的。”赵高跪在一旁,细心的解说道:“冕服有六冕之制,即按穿戴着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六种,主要以冕冠上“旒”的数量、长度与衣、裳上装饰的“章纹”种类、个数等内容相区别,但皆是玄衣纁裳。大王是天子,穿的是冕服中最尊敬大裘冕。头戴十二旒冕冠,身着大裘、玄衣纁裳。上衣绘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纹,下裳绣藻、火、粉米、宗彝、黼、黻六章纹,共十二章,因此又称十二章服。公子是戴九旒冕冠,着九章纹……” 听着赵高一一讲解,胡亥只觉得眼睛有些发晕,被电视剧骗了,这玩意竟然不是皇帝专用的,不过这什么“六冕之制”好复杂的说,难怪……难怪后来被秦始皇废了。 秦王爹还没有变成秦始皇爹,还没有后来那种说废就废,折腾礼仪的劲头,所以身为他的儿子,胡亥也只能强迫自己穿上这套,裹得像粽子,穿了之后连路都不会走的衣服,去参加大朝会。 不过…… 胡亥看着镜中换上全套冕服的自己,开心的左右晃了晃身体,不知是不是人靠衣装,当然非要说是“制服诱惑”也行,胡亥觉得自己更帅气拉风无药可救了。 “噗嗤!胡亥你在干什么?” 嬴政一进来就看见这样一副场景——因为身穿全套冕服,而显得又矮又壮的小正太,背对着自己,站在一面穿衣镜前,时不时左右变幻着看一下,时不时换个表情摆个动作,时不时又拉拉衣服扯扯帽子,嘴里更是时不时冒出几句“帅到掉渣”之类的话。虽然嬴政不知道什么叫“帅”,也不知道为什么“帅就要掉渣”,但胡亥那看上去真是要有多蠢萌就有多蠢萌的动作,已经极大的满足了嬴政的好奇心和恶趣味。 “父王!”胡亥惊喜的转过头,发现不但嬴政在场,就连扶苏也在场,而且看他们脸上那忍俊不禁的表情,八成在已经在后面站了挺久了,“父王!大哥!你们怎么不命人通传一声啊?”胡亥气乎乎的跺着脚,一想到自己刚才臭美的样子落到了嬴政和扶苏眼前,他就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白起,白将军,你别走,长平坑人的时候带上我。 “让人通传了,怎么能看到这么可爱的小胡亥?”嬴政上下打量胡亥,眼睛里透露出满意的光芒。 如果自己从小生长在咸阳宫,也应该会像小胡亥那样,穿得干干净净,打扮得漂漂亮亮,被父王拉着去参加新年朝会。 就在嬴政和扶苏看着胡亥时,胡亥也在回头看着他们俩,嬴政那个衣架子就不说了,身高穿什么都好看,可扶苏竟然也这么好看? 全套冕服加身,面容如玉,静静的站在那里,看着到是比往多了几分英气和威严,让一直以扶苏的印象停留在温文尔雅的胡亥小吃了一惊。 “大哥穿着真好看。”胡亥说着,回头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三头身矮冬瓜,说多了都是泪,“父王,我什么时候也能像大哥那样好看?”胡亥走上前两步,抱住嬴政的大腿,用力摇着他脚,撒娇的问道。 “胡亥有胡亥的优点,何必和扶苏学?”嬴政看着因为不习惯穿冕服,走路还一摇一晃,摇摇摆摆像只小鸭子一样的胡亥,笑说道。 “那……胡亥有什么优点啊?”胡亥挺起胸,高昂的头看着嬴政。 快!父王!请不要大意!请用力夸孩儿!孩儿最喜欢父王夸孩儿了! “你啊……”嬴政猛得弯下腰,伸出手一把将胡亥抱起来,抱在怀里,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说道:“身娇体软可以抱起来玩。” 身娇体软可以抱起来玩?父王,这好像不是在夸孩儿的说! 胡亥用力的扁着嘴,偏偏捏得上瘾的嬴政还玩心大起,冲着站在一旁的扶苏说道:“来来来!扶苏,不要傻站着,你也来抱抱。胡亥可好玩了,从小就好玩,怎么欺负都不会哭,还会傻傻的冲着你笑。父王这么多儿子里,就你小时候和胡亥最好玩了。” 父王,你这么爱欺负儿子,孩子他妈都知道吗? 扶苏一脸无语状看着正在欺负儿子,欺负得很快乐的嬴政,原来父王特别喜欢儿臣和胡亥不是因为我们俩分别是长子和幼子,而是因为我们俩好欺负,被欺负了不哭不闹吗? 似乎是为了印证扶苏的念头,嬴政用手指点着胡亥扁扁的小嘴,打趣的说道:“小胡亥啊,你长大后可千万别像你扶苏哥哥那样无趣啊。小小年纪就成天板着脸,一点都不像胡亥那么可爱。” “父王!”无趣的扶苏忍无可忍,上前两步将胡亥从嬴政手里“救”过来,一脸心疼看着胡亥白皙的小脸上那红红的指甲印,板着脸表情严肃的说道:“弟弟也接到了,您该出发了。” “呃……”明明小时候很好玩的,为什么越长大越不好玩?记得寡人明明也很疼爱扶苏的,从小到大连骂都没骂过一句来着,可为什么扶苏越长大,和寡人的距离就越远呢?每次对答都如君臣一般,一点也不像父子。 嬴政坐回步辇中,看着跟在自己身后的辇车,以手托住下巴,认真回想了一番,他记得五岁以前的扶苏,就跟今日的胡亥一样,虽然没有胡亥这样行事大胆,但也是天真灿漫爱撒娇的,但是后来他开蒙读书了,再加上楚姬的教育,慢慢的自己就常常听见“扶苏公子真是懂事知礼”这个评价了。 扶苏抱着胡亥上了另一辆辇车,将胡亥放在地上,用手帕为他擦了擦脸,体贴的说道:“胡亥,你没事吧?” “没有。”胡亥站起来在辇车中走了几步,小小的身体摇摇晃晃,小脑袋更不停的摇啊摇,旒冠上的玉藻剧烈的晃动着,似乎一副随时都会摔倒的模样,“脑袋好重。”胡亥以手扶住冕冠抱怨道:“抬起头又看不见路,而且珠子会挡住视线,担心一脚踩到衣服,摔跤丢脸。但是低头看路,这个……”胡亥指了指头上的冕冠,抱怨道:“好重。” “噗嗤!胡亥果然如父王说的那样可爱又乖巧。”明明是在抱怨,但粉嫩嫩的声音听上去却一点都没法让人怜惜,只想让人抱进怀里狠狠的“欺负”。 见胡亥的嘴又开始扁了,担心对方真会不给面子哭出来的扶苏,伸出手一把抓住胡亥的手说:“胡亥不怕,等下大哥牵着你走,大哥帮你带路。有大哥在,你就放心吧,大哥不会让你摔倒的。” 胡亥没说话,只是视线轻移,看着两人互相牵在一起的手,虽然有点小感动,但心情有点怪怪的,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嬴政也就算了,好歹是个三十多岁的大人,跟自己上辈子的亲爹年纪也差不了多少,撒娇打滚卖萌他都毫无压力——没穿越以前他就这么跟亲爹撒娇卖萌的,但是扶苏……自己十八岁,对方十三岁,为什么他们俩走在一起,自己总是被照顾的那个呢?太伤自尊心了! 第23章 国宴(两章 合一) 举行新年朝会的地方在咸阳宫正殿所在,这是整个咸阳宫最高大的建筑,宽广高大的主体宫室,耸立在由数百阶石阶所组成的高台。石阶两边尽是身穿着黑色盔甲,手中拿着长矛的兵士,他们都是大秦的精英军人,身上透露出的杀伐之气,更证明他们并不是绣花枕头。 嬴政自步辇上下来,回头看了一眼两个儿子,却见扶苏正一副唯恐胡亥摔倒的模样,紧紧拉着胡亥的手慢慢的向前走着。若是换了旁的时候,嬴政看见扶苏这张活似老妈子的脸,必须要训斥他一顿,不过现在嘛……寡人小时候,也曾想过要是有个哥哥就好了。 “扶苏,照顾好胡亥。”嬴政叮嘱了一句,转身举步向石阶上走去。 胡亥寻声抬起头,只见身穿着华夏最尊贵礼服——十二章纹的嬴政,独自一个人走在石阶的正中央,一阶一阶的缓缓向大殿上走去。他每踩上一个石阶,两侧的士兵就会立刻跪下来,恭恭敬敬的向嬴政请安。 石阶的正中央,这是只有历代秦王才能踏足的地方,其他人……不管是低贱的内侍宫女,还是高贵的大秦公子,都只能从石阶两侧走上大殿。 胡亥抬起头,仰望着高处那个看上去神圣威严、不可侵犯的身影,那么耀眼明亮,就如一轮太阳般站在世界的中心,无人可挡,所有的人都要臣服于他的脚下,“大丈夫生当如是也!” 不知怎么的,胡亥心里竟然冒出这样一句十分不吉利的历史著名台词。 “胡亥,你刚才说什么?”扶苏低下头,看着幼弟小声问道。 “没啊,我没说话。”胡亥说着,垂下眼帘,藏在衣袖里的手微微有些发颤,拉住扶苏的手紧了紧,深吸一口气,跟着嬴政身后小心翼翼的走上最后一阶台阶。 透过敞开的正殿大门,胡亥能看到大殿里的一切情况,可容纳数千人的大殿里,此时满满当当都是人。 当嬴政走进正殿时,早已按官职大小排列站好的众大臣,一起微微低头,拱手作揖,跪倒在地,齐声高呼:“拜见大王!” 排山倒海般的声浪、一眼望不到边的人头,让胡亥紧张得更加厉害了,天知道,这辈子加上辈子,胡亥见过人最多的时候,也就是每年学校大合唱文艺汇演了,虽然台下观众也有小几千,可那时候他是跟班上同学去混的,反正自己虽然不丑,但也没帅得惊天动地的地步,不会有人专门盯着自己看? 虽然胡亥知道这几千人,根本没有一个人敢抬头看自己,但他还是忍不住会紧张。 胡亥抬起头看了一眼旁边的扶苏,淡定自若,威严肃目,虽然不如嬴政那样霸气,但一身贵气也足以让人折服。 看看扶苏,再想想自己…… 胡亥猛得一下将手从扶苏手中抽出,自己好歹是个十八岁的成男人了,这么被一个小孩子拉着走,像什么话?自己一个人也能走得,凭什么扶苏可以,他不可以? 回忆着嬴政平常走路时的样子,胡亥深呼吸一口气,无视跪在路两边的大臣,心里默默着“他们都是土豆他们都是土豆他们都是土豆”,抬头挺胸踏步向前走去。 扶苏微微有些惊诧的低下头,只见幼弟正板着小脸,表情严肃的向前走着,虽然动作有些小心翼翼,但脚步却是稳稳当当,一时也就放下心来。 嬴政高坐于王座之下,看着坐在自己左下首的两个萌萌哒儿子。大的那个十岁就开始上朝会听证,这种场面早已是见惯不惯,表现得即稳重又大方,一看就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小的那个……也挺不错的,虽然动作有点僵硬,眼神里还带着点小紧张,但想到他的年龄,前面那些也都不是问题了。 赵高说的没错,男孩子还是要历练历练,见见大场面,遇见大事才不会猥猥琐琐。 幸好赵高听不到嬴政的心声,否则他一定会撞天冤的大叫说,大王,你脑洞可真大,真会理解错奴婢的意思。奴婢只是想说,您儿子行事做风太猥琐,为达目的太不择手段了,这样下去容易长歪,所以大王您到是管管啊! 扶苏坐在上首,看了一眼坐在高台上的嬴政,又低下头看着依次坐在自己身旁的胡亥。依胡亥的年龄,这种场合以往都是由乳母照顾,但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扶苏发现嬴政并没有为胡亥安排乳母照顾,“胡亥可以自己进膳吗?” “我可以自己吃。”胡亥眨了眨眼,冲着扶苏露出一个“你放心”的微笑。 “那你等会吃的时候小心点。要是想吃什么又不够吃,就跟哥哥说。”扶苏小声的叮嘱道。 “嗯。”胡亥甜笑着点点头。 就在胡亥和扶苏两兄弟聊天的时候,正殿内的宫女手捧着盘子,开始安静而有序的上菜,动作快而不凌乱,走路姿势优雅而妖娆,显出她们都拥有良好的礼仪。 头一次参加这种国宴级别宴会的胡亥,一脸好奇的看着不断在殿中穿梭的宫女,他发现她们手捧的盘子里面用来盛食物的工具并不相同,有些是瓷盆子、有些是小型的木桶子,甚至个别盘子里还装几个青铜小鼎。 每次看着这种应该摆放陈列在博物馆里的东西,被人用来吃饭,刚高考完的胡亥回忆一下历史课本里这个国宝鼎、那个国宝鼎的内容,总有一种压力十分大的感觉。 大秦王朝总是和鼎有不解之缘,比如当年秦武王嬴荡……尼玛这名字,没有举鼎而亡,王位就不会落在武王的弟弟,也就是自己的高祖父手中;再比如,用鼎装豆腐脑,父王你也蛮拼的。 胡亥瞪大眼睛,气乎乎的看着坐在高台上的嬴政。 刚才什么“如同一轮太阳般”、什么“世界的中心”果然都是幻觉吧?前几天还斥责自己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天天就想着吃好吃的,你说你琢磨出那些无用的东西有什么用?”今天国宴的菜色马上又换成那些“无用的东西”了。 所以说……其实秦始皇就是一个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吧? 做为一个时时关心着儿子的蠢爸爸,虽然现在很忙,但早在胡亥的视线刚一扫过来,嬴政就已经接受到了。 看着胡亥带着小愤怒的眼神,未免有些心虚的嬴政眼神一飘,转开四十五度角看着天花板,啊,头一次发现咸阳宫的天花板竟然这么好看,这柱子这瓦片这大梁,都那么像柱子瓦片和大梁。 父王,你怎么能这样?太坏了!咬牙! 胡亥牙还没咬完,就听见“叭唧”一声,自己的碗里多了一块已经挑掉刺的鱼肉,“大哥?”胡亥转头看着正在给另一块鱼肉挑刺的扶苏,“这种事让宫女来做就好了。” “宫女挑的我不放心。”扶苏看着胡亥,表情很认真的说道:“出发之前,父王说了,让我一定好好照顾你的,所以……大哥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扶苏说着,又将自己挑好刺的另一块鱼肉,放进胡亥碗里,笑嘻嘻的说道:“说起来,大哥没想到胡亥你这么喜欢吃鱼啊。刚才你瞪着那盘鱼,想吃又怕有刺,最后只好自己和自己生气的小眼神,真是……”又萌又蠢可爱到爆,“胡亥你说你怎么这么可爱呢?想吃跟大哥说就是了,干嘛要自己和自己生气呢?” “大哥你……”胡亥默默的看了一眼扶苏,他只是在看嬴政,而那盘鱼又恰好挡在双方之间而已。扶苏到底是怎么脑补出那么多剧情的?未来祖龙不传位给你,真得不是因为你脑洞太大吗? “怎么了?你还要?”扶苏看着腮帮鼓得高高的幼弟,小脸粉扑扑的,真是好可爱好让人想掐一把,要是现在没人看着就好了,自己就可以偷偷的掐上一把。反正父王说了,胡亥自小就不爱哭,怎么闹他都不会哭。 “谢谢大哥。”胡亥默默的将视线转回碗里鱼,面目全非烂成一坨坨的,完全没办法看出它原来是一块鱼肉的肉。 想想也对,扶苏可是大秦长公子,后来得不得始皇喜欢是另一回事,反正靠着他的血脉,他再不得始皇喜欢也能过上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生活,挑鱼刺这种脏活累活……只看这被他挑过,就绝对让人没法有任何食欲的鱼就知道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兄长的一片好意,做弟弟的还是必须享受的,所以胡亥咬了一口鱼,然后……默默的吐出了一根刺。 果然,不出所料。 所以……扶苏哥哥你到底是天然黑,还是天然呆? “说起来,父王在宴会上弄这个……这个叫豆腐的挺好吃的……不过《周礼》上没有……东方六国那些家伙,又要说我们是虎狼秦人,不懂礼法了。”扶苏一边说话,一边吃了一勺炖豆腐。 所谓《周礼》就是一个叫周公旦写来折腾后人的书,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 因此,《周礼》的另一个名称又叫“麻烦”。麻烦到什么地步呢?就以此次宴会来说,根据《周礼》的要求,像这样子的宴会根本不会有多种美食给你吃,每个人所能干的事,就是用符合自己身份的盛载食物的工具,再按照自己的身份拿得两份食物。 对的,就是两份。 对于大吃货国的子民来说,那么多好吃的,自己竟然只能吃两道菜,还不能挑自己喜欢的吃,这简直是不能忍。 子啊!你千万不要入秦,还是让我继续过礼乐崩坏的生活吧! 所以《周礼》在我大秦是不受欢迎的,而对《周礼》解释最权威的儒家,在大秦也是非常不受待见的。 “是挺好吃的……”胡亥有些淡淡的忧伤,他都能想像出后世一群历史吃货在一起聊天,一定会提到秦王政21年开始,中国出现了某某、某某、某某小吃之类的八卦,按大吃货国人喜欢拉皇帝下海,演传奇话本的习惯来看,搞不好这些还会牵强附会,编几段故事将这些食物脑补成是嬴政发明的。 胡亥心口那叫一个塞啊,塞得都快得心脏病了,自己出名没成,反而往秦始皇的丰功伟迹上又多添了一笔。 “胡亥,别只管着吃饭,我给你介绍一下大秦的众位大臣吧。那个……你看见没有,是丞相王绾,那个御史大夫冯劫,还有他父亲冯去疾……那个是廷尉李斯。”扶苏小声的指点着朝上众大臣给胡亥看,一边指点还时不时说几句关于该大臣的八卦。 孔子西行都不入秦了,食不言寝不语这一条,在秦国自然也是没有的,虽然没有大声喧哗的事发生,偷偷讲讲小话还没有人会说的。 “那个是大哥的舅舅,昌平君和昌文君。”扶苏指着两个三十多岁健壮男子,小声的说道:“舅舅们当年助父王诛杀嫪毐,现在都是我大秦的相国喔。” “大哥的舅舅,那就是……楚国人?”胡亥一脸震惊的看着扶苏。 秦灭六国之战,哪个国家最难缠?楚国! 秦灭六国之后,哪个国家反抗精神最强?还是楚国!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就算到了两千年后,战国相关论坛里,秦粉楚粉更是不共戴天,仇深苦大! 现在你告诉我,楚国在秦国的势力有这么大?秦楚两国关系还特别和乐融融? 做为一个前知五百年,后知两千年的先知,胡亥觉得压力很大。 “朝堂之上,没有我老秦人以及……嬴氏宗亲了吗?”做为一个前知五百年,后知两千年的先知,胡亥对现在朝廷上这些人都放心不下。 “嗯……有啊,你看,那不是王叔子婴吗?” 第24章 岳父 “王叔……子婴?子婴?这不是……”未来的秦三世,秦国最后一任君王吗?这可是个大大的倒霉蛋,明明秦国灭亡和他无关,可因为秦二世被赵高毒杀,他就倒霉的成了秦三世,亡国之君。即位四十六天,刘邦就打进咸阳,子婴不得不以绳绑缚自己,携同皇帝御用的玉玺和兵符等,亲自到刘邦军营投降。最后在咸阳宫的大火中,和数千嬴氏宗族一起,为瞬间坍塌的大秦帝国陪了葬。 胡亥说他倒霉,不是因为他明明什么都没干,却成了亡国之君;而是因为他明明什么都成了,连亡国之君都当了,后人一提秦王朝还是“二世而终”,根本就没几个人记得他这个秦三世。 这是地道的黑锅你背,扬名我来——虽然不是流芳百世的好名,但遗臭万年也是名啊。 怀着见名人的心情,胡亥顺着扶苏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二十多岁面目俊朗,神情坚毅的年轻男子,虽然是坐着,但也可以看出他身材十分高大,远远看着到是有几分像嬴政,看得胡亥心里有点发麻。 不对啊!本公子发什么麻啊?本公子又不是秦二世,更不是赵高,本公子怕个球? “胡亥认识子婴王叔吗?”扶苏奇怪的看着小脸又青又白胡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很认真的想了想,“应该没见过吧……虽然你打过不少王公贵族的孩子,也有挺多人……咳咳……牵着孩子来找父王……呃……不是打,是帮他们的爹教训他们……但大哥记得,你没帮过子婴王叔。” “大哥……”胡亥气呼呼的看着扶苏,说好的萌萌哒暖男哥哥呢?你怎么能这样?“我那个时候不是年轻不懂事吗?我现在是大孩子了,我保证我以后不打架了!” “年轻不懂事啊……”扶苏伸手摸了摸胡亥的头,这种时候,好像只能“呵呵”了。 “哼!臭大哥!就会欺负萌萌哒的弟弟。”胡亥双手在脸上一扯,吐出舌头冲着扶苏做了一个鬼脸,“大哥还没告诉我子婴王叔是什么人呢?”你不告诉他是什么人,我就真按后世猜测的,当是大哥你儿子了。虽然吧,我也觉得不可能,二世杀其他兄弟都是族诛,怎么轮到扶苏就连斩草除根都不会,竟然还留下一个儿子来当下一任秦王?太扯了吧? “子婴王叔是父王的庶弟。”扶苏看着胡亥,小声的解说说道。 “什么?父王竟然还有一个弟弟?我以为他就一个?”胡亥瞪大眼睛看着扶苏,一开始扶苏说子婴是王叔时,他还以为是远亲呢,毕竟秦始皇就一个弟弟,不,三个弟弟这个事,都是被后世史书八烂了的,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弟弟?而且竟然还能活蹦乱跳的活着,没死也被关进来。 “瞧你这话说的,父王有好几个弟弟妹妹呢。”扶苏没好气的用筷子戳了戳胡亥的腮帮,“算了,家里人多,你还小,记不住也是正常的。明天元旦,宗室们都要进宫朝贺,到时候大哥一一给你介绍,这回可别再忘了。” “嗯……”胡亥老实的点点头,这是本公子的错吗?这明明是项羽还有司马迁的错好嘛!一个把资料都烧光了,一个写史书不考据,才会误导自己这个后人。想想也对,祖父庄襄王一正常又年轻的成男人,既然能成下嬴政和成矫,那么再生几个儿子女儿又有什么奇怪?只生两个才奇怪好嘛。 大概是胡亥今天受到的打击还不够大,扶苏忽然用手肘撞了撞胡亥,指着某个方向说道:“你看那个,我们的姑父……不是,是你的岳父……” “什……什么?岳父?大哥你特么在逗我吗?”胡亥瞪大眼睛扶苏,幸好自己没在吃东西,否则肯定要被活活呛死,“我有岳父,我怎么不知道?”胡亥顺着扶苏手指的方向看去,脖子扯得长长的,可看了老半天,也只看见一堆黑压压的人头,也没看清楚自己的……岳父到底是哪个,长得什么样。 看来这位“岳父”大人官位不高啊,不然怎么会坐的那么远。 “你有岳父,你为什么要知道?”看着胡亥又惊又怒又气,偏偏带着几分羞涩的表情,扶苏笑嘻嘻的说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的意见就不是意见,父王同意就行了。” “父王!”你就这么怕你儿子找不到媳妇吗? 胡亥一眼瞪向坐在高台上,正一手举着酒杯,兴致勃勃看着场上歌舞,完全没有理他打算的嬴政。 父王,你这么卖儿子,你妈……你妈死了。 “好啦好啦,别生气了,谁让父王就你这么一个适龄的儿子,可以用来指腹为婚呢。”扶苏捏捏胡亥的小腮帮,小声的嘀咕道:“早知道你反应这么大,我就不跟你说了,至少……” “对啊!大哥你就不该跟我说的,你应该让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安安静静的活完这几年嘛。”胡亥放下手里的筷子,手肘撑在案上,双手捧住两腮,叹了一口气,声音幽怨的说道:“本来我还想着,长大了可以找个好白菜来拱……啊,不对,是找个妹子来一场《天是灞河岸》的绝恋,结果你忽然告诉我……”胡亥一脸绝望的看着扶苏,“我竟然一出生之时,就已经被人订了好长大后要拱的白菜。” “别这样,娶媳妇而已,又不是要你去……呸呸呸!大过年的别说这种丧气话,你就好好的活着吧,大秦公子胡亥。”扶苏看着一脸垂头丧气的胡亥,真是不明白,不就是指腹为婚吗?有什么好丧气的?不喜欢就摆在家里供着,然后再找一个喜欢的喽,就像父王那样。 当然,胡亥太小,这种话不能跟他说,只是扶苏有点想不明白,正常小孩说这种事,不是应该害羞的躲进大人的怀里吗? “大哥你不懂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现在自己连谈恋爱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决定了要进那个坟躺着,这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胡亥小时候就常常在想,自己长大了是上清华还是北大——结果现实告诉他,你想多了。 胡亥少男心动的时候,也曾经想像过未来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性格,是温柔体贴还是野蛮女友——结果好不容易眼看着就能到法定结婚年龄,自己竟然变成了三岁小孩,而当自己决定再辛苦熬到长大时,现实又告诉自己,你还是想多了。 这种打击谁受得了啊?胡亥那叫一个伤心啊,他又不是个真小孩,身为一个陪妈妈看过《后宫》系列的人,他当然知道男人在古代可以娶很多老婆的,所以就算这个指腹为婚不合自己的意,他也可以再娶很多很多女人回来。 但人生啊,最让人兴奋的是对未知的期待,结果现在好了……才一出生,后半生的人生轨道就已经被人规划好了。 要不是自己是个穿越的,知道秦亡在际,自己早晚小命不保,胡亥真像学电视剧里那些离家出走的富家子弟逃婚出走,然后半路上遇到一个灰姑娘,最后带着灰姑娘和灰姑娘他儿子,一起回去用真情感化秦始皇。 和要么被秦二世弄死、要么被项羽弄死的未来比起来,胡亥觉得被人早早的订下要拱的白菜,其实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她是谁?”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说不定自己能把白菜变成死白菜。 “李由与嬴清姑母之女。”扶苏解释道:“嬴清姑母是父王的庶妹,自幼贞静娴淑、平和典雅。你要娶的是他们的小女儿,比你大一岁,今年正好……四岁。” “还是姐弟恋啊?”胡亥脸一黑,看着扶苏表情很正常的说道:“我能不娶吗?” “李由是廷尉李斯的长子,所以好像……”扶苏一脸同情的看着胡亥。 其实扶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同情的,李斯深得父王宠信,在秦国的地位那是如日中天,当他的孙女婿自然比当别人的孙女婿要强很多。要是换成别的弟弟有这个的好处,就算不载歌载舞大肆庆祝一番,偷背里也是作梦都要笑醒,也就只有胡亥这样的蠢弟弟,才不懂有个强势岳家的好处。 齐楚燕韩赵魏,东方六国那些王室女,以前还勉强能算得上是身份高贵,现在嘛……亡国之女,有何资格居我大秦公子的正室? 扶苏不知怎么得又想起自己的母妃楚姬,楚姬原来楚国宗室之女,出身高贵,性格温柔,又有昌平君昌文君这样的兄弟在朝为相,在父王的后宫之中自然是独一份宠,但是随着大秦统一天下步伐的加快,由高贵的楚国宗女变成亡国之女,母妃的身份会何等的尴尬。 扶苏看了一眼放弃挣扎后,但依旧在唉声叹气,嘴里嘀咕着要怎么能离李由近一点,看清楚他的长相,好由此推论未来妻子长相,一副没心没肺模样的胡亥。胡姬是弹丸小国襄戎国人,襄戎人依赖大秦而生,奉大秦为主,连他们的国土都是老秦人东进时放弃不要的土地,这种依附大秦的番邦女子,在身份上自然无法和能与大秦平起平坐的东方六国宗室女比。但正因为两国关系如此,父王虽然有一统天下之志,也从未想过要打下或者是消灭襄戎国。 这么一想,胡亥到是因祸得福。 作者有话要说:嬴政生于公元前259年,李斯生于公元前284年,也就是说嬴政出生的时候,理论上李斯的长子李由都会打酱油了。。如果李斯要娶嬴政的女儿,那么他得打光棍打到四十岁……所以我觉得那句“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应该是指娶了嬴政的妹子们,女儿嫁给嬴氏宗亲。。 胡亥出生的时候,李斯都五十几岁了,上哪去给他生媳妇啊?所以我让胡小亥娶了李斯的孙女 子婴那个也一样……不管子婴是谁的孩子,反正不可能是扶苏的,因为扶苏死的时候才三十岁,他生不出子婴这么大的儿子……按这个逻辑子婴当皇帝也就十七、八岁~史书上说他杀赵高之前,跟两个儿子商量……如果他真是扶苏是儿子,那他两个儿子得是穿越或者重生的才行……否则跟几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奶娃娃商量个鬼劲? 胡亥是第十八子,非嫡非长当了皇帝皇位也不怎么稳……汉武废长立幼之前已经把刘弗陵的哥哥们都杀掉废掉了。。现在问题来了,我是把前面十七号都干掉,还是追封胡姬让胡亥以嫡子的身份登基。。。感觉怎么写都是被人喷,只是喷多喷少的节奏。。 第25章 祭祖 一直到最后,胡亥也没有看见自己的未来岳父到底长什么样,只得噘着小嘴闷闷不乐的被内侍抱着,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嬴政的身影离开正殿。 “父王也不爱我了……明明以前看见我不开心,都会来哄我的……”胡亥耷拉着脑袋,一脸怨念的嘀咕着,“莫名其妙就帮我脱了团,我还想过几年双十一,不想那么早就脱团,被人烧烧烧呢。” 当天晚上,抱着被子一夜没睡好,不停在床上滚来滚去,好不容易才在快天亮时浅眠一会的胡亥,做了一个极可怕的噩梦,梦里他……被一颗长得巨丑的白菜给活活压死了。 从梦里惊醒,胡亥满脸冷汗的拍着自己的胸口,安慰自己道:“不怕不怕!胡亥不怕!秦朝……还没有白菜呢!” 一夜没睡,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做噩梦的结果就是,胡亥脸上多了两个扑粉都遮不住的黑眼圈。 “幸好有冕冠可以遮遮,不然就真丢人了。”胡亥拿着两个熟鸡蛋,一边在脸上敷着,一边嘀咕道。 今天可不比昨天,昨天只是上群臣面前去转悠一圈,就算出了什么糗,有嬴政这个护短的爸爸在,就算自己被他所厌弃,光凭自己这张脸,他的糗闻也出不了咸阳宫正殿。但是今天就不一样了,今天要随王伴驾去雍城旧都祭祀先祖,不但要出咸阳宫,还要出咸阳城,到时候要被全咸阳的不明真相围观的,可是说这是自己第一次出现在普通大秦子民面前,一定更要表现才好是。 熟练的换上全套冕服,胡亥任由内侍拉着走出寝宫,上了早已准备好四匹马所拉马车。 《周礼》——天子驾六马,诸侯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如果把拉车所用的马数,换成车轮的轮数,天子坐悍马高级定制的六轮车、诸侯坐四轮车、大夫只能坐三轮小摩的、普通士人骑摩托车、自行车、庶民只能靠独轮车出行,这么一想……还是蛮带感。 胡亥端坐于乘舆之上,眼神有些飘忽,但又不敢动。今次他乘坐的可是一辆安车,不知道安车是什么?请自行百度“秦始皇兵马桶侗马车一号马车”,就是四周都无遮无拦,小风一吹下面的人连你内裤都能看清楚,只有上头有一把装饰意义大于实际用处的伞,能勉强帮你挡风遮雨的马车。 虽然理论上,当秦王出巡之时,下方的老百姓并且要低首接驾,不能抬头乱看,以免冲撞了圣驾,但是这只是理论上,实际上……除了“大丈夫当如是也”和“彼可取而代之”外,谁知道还有多少不知名的小LOW在下面发骚扰。 父王啊,我很理解你秀儿子的心情,但大冬天的,你就不怕把我吹感冒了吗? 胡亥深呼吸一口气,板着脸,抬头看着正前方。 迎风飘扬的黑色旗帜下,被黑衣甲胄的卫士层层包围住的秦王马车隐隐可见。 做为唯二被嬴政带去雍城祭祀的公子,胡亥告诉自己,自己不能丢脸。 胡亥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他可没忘记当看见自己出现在随行的队伍里时,众大臣脸上那古怪又隐忍的表情,胡亥用脚趾都能猜出他们又开了什么奇怪的脑洞。 真是的,你们真是想多了。 嬴政是谁?中国,乃至历史世界上第一手办男,他收藏的手办光是挖出来的就有七、八千个,还个个是真人等身大小,每个手办的容貌和面部表情都不同,简直就是秒杀一片死宅。 对于嬴政来说,长得酷似自己的胡小亥小朋友,与其说是儿子,还不如说是一个仿真可成长会卖萌会撒娇的手办而已,就像二十一世纪很多女孩子都会有一个可以让她们随意打扮的芭比娃娃一般。 你会对你的芭比娃娃竭尽全力的宠爱,但你会把你的遗产留给芭比娃娃吗?好吧,世界上的确有人干过把遗产留给宠物的事,但这个人肯定不包括秦始皇。 扶苏羡慕自己,自己还羡慕扶苏呢,所以众位大臣们,你们不要那么眼神古怪的看着我,安心做王弟啦。 虽然大秦的国都已经由雍城迁至咸阳城,但作为曾经的国都,雍城依旧有宽阔恢宏的城垣、雄伟壮丽的宫殿、宗庙,以及安葬了历代先王是超大型陵园,是当时大秦的发达都市之一。 做为头一次远门的土包子,在经过几个时辰的端坐后,胡亥忍不住开始眼神乱飘。 虽然在胡亥眼里,这座大秦数一数二繁华的城市,跟自己老家乡下四、五线的县城也差不多,但昨天扶苏在讲解“为何如今大秦朝廷之上,没有老秦人”这个论题时,可是特意提到过雍城的。 这里面,定居着秦国最居实力的老世族,当初秦献公想要变法,但是这些老世族们却不同意,献公无奈只好自己迁都,改立栎阳为国都。后来献公之子孝公,在进行著名的“商鞅变法”时,又被老世族从栎阳逼到了咸阳。 能把国君都逼得要迁都了,由此可见这些老世族的力量有多大。他们有自己的封地、有自己的农产、有自己的商业、有自己的奴隶、有自己的佃户,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力量等同于半个以上的秦国,试问谁敢得罪他们? 当然,献孝两代是秦国最贫穷的时代,国君惹不起地方豪强也就是当年才会发生的,要是换成现代……就算坐在王位上的不是嬴政,也是要分分钟被弄死的节奏。 雍城除了老世族之外,最让后人有八卦欲望的就是“太后产子”、“始皇加冕”这一系列的八卦。 当然,胡亥没胆量去八那个,这个还是等到两千年后,参观雍城遗址公园时再说吧。 胡亥小心翼翼的跟在嬴政和扶苏身后,走进还不是遗址公园的大秦太庙——供奉着大秦三十六代先王的地方。 虽然二十一世纪来西安旅游的人大多会抱怨,“尼玛西安啊?就是从一个坟堆走到另一个坟堆,什么秦陵、汉陵、唐陵,一天到晚尽围着一群死人打转了”,但还没有变成旅游区的太庙却是无比庄严肃穆。 胡亥想起穿越之前,故宫杂志曾经放出一组将老照片嵌入现实的照片,穿越百年故宫风景依旧,只是照片里的人,一边是穿旗装留辫子的前清贵族,另一边穿着洋气打扮入时的现代新新人类,正所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其实,胡亥的矫情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尼玛一想到以后这么好的地方,要被项羽那个屠夫烧了,本公子心情就各种不好。 “大秦历代先王,你们一定要保佑我的计划成功。虽然我知道,历史上没有永恒的王朝,但至少别在我眼皮子底下烧了,至于我死之后……管他是洪水还是旱灾。”胡亥一进太庙正殿的大门,看着立于正殿之中的三十六尊象征着大秦历代先王的雕像,立刻在心里碎碎念道。 嬴政拿了一柱香,接着看了胡亥一眼,胡亥立刻乖巧的学着嬴政的样子,也跟着点了一柱香,和扶苏一起随着嬴政给各位祖宗上香。 一想到,今天有三十六尊雕像要一一跪完,胡亥就觉得完事之后,自己这两条细腿肯定已经不是自己的,可没想嬴政上香就上香吧,上完香他不起来,竟然开始客串导游的工作,“我大秦先祖秦非子,乃是商朝恶人五世孙……” 父王,你起来说啊,你站起来说啊,跪在这里说话好累的。你说的这些,我上次来观雍城遗址公园旅游时,漂亮的导游姐姐已经跟我说过了,人家声音比你甜,讲得比你好,最重要的是,不像你一样,讲个故事还讲得那么苦大仇深。 更何况了,恶来好像不是什么好人啊,跟费仲那家伙齐名,一个善于拍马屁,一个善于进谗言。你不认识费仲?就是《封神榜》里专门负责给纣王献计,杀害无数忠臣良将,最后被姜子牙封为“勾绞星”的那家伙。 幸好《封神榜》祖先大人没出场,后人一提起恶来,想起的也大多是三国时的典韦。 虽然大开的脑洞,让胡亥分散了注意力,但膝盖上传来的不适,还是让胡亥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他抬头想看扶苏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和他一起要走神,但只看了一眼,胡亥就立马自卑了。 用上辈子老爸的话来说,“你看看人家,人家跪也跪得这么漂亮,这么从容,一副贵公子的范,你再看看你……” 幸好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三岁小孩,否则成天被这种“别人家的小孩子”比着,多么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发育啊,搞不好三观都要扭曲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双十一……大家都脱单了吗?反正胡小亥已经脱单了……虽然他才三岁…… 不问脱单这种伤心的问题,我问……你们买买买了吗? 第26章 知己 能让千古一帝的始皇帝当导游,亲自给你讲解秦国历史,这遭遇要是说出去,一定会有无数脑残粉冲上来……“男神么么哒,求嫁求跪舔”、“陛下什么时候再开团,求详情求报名”、“老公……”、“滚!不要脸的小婊砸,陛下是我的老公”、“前面的婊砸滚开,男神不搞基的”、“男的又怎么样?撑同志反歧视,你不知道男神因为他妈的关系,所以特别讨厌女人吗?” 但是对于身为当事人的胡亥来说,那是苦不堪言,渡日如年,因为萌萌哒的始皇他不但现场上历史课,讲完课后他还现场出考题。 我那个擦!脑残粉们,你们快来吧,秦始皇什么的,谁爱要谁要,买一送一,免费赠送扶苏一个,就算被你们带走后,我会因为辈份的原因,变成“国民儿子”,我也认了。 胡亥沮丧的看了一眼正在就“商鞅变法的意义”这个问题侃侃而谈的扶苏,他根本听不懂嬴政和扶苏两人在说什么好嘛,一问一答之间,尽是通篇通篇的古文,还有各种不写注明出处的典故,两者互相交杂在一起,按自己那上语文课还一定要注解的古文水平,他刚想明白前面那句是什么意思,他们俩竟然就已经转换话题了,这是欺负理科生啊? 还有,扶苏你老师没告诉你,写论文一定要写明典故出处吗? 胡亥撇了撇嘴,商鞅变法的意义他当然也知道,可他能跟秦始皇“商鞅变法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加强了封建君主的中央集权”这种话吗?教材不同,怎么相爱? 见这两父子一问一答,一副很开心的模样,胡亥默默的用眼神扫过三十六尊雕像,在心里复习他所知道的秦国历史。 这个,秦襄公啊,秦国被正式列为诸侯的第一代君主,当年曾带兵参加周幽王为了庆祝西安建市六百周年,而举行的“烽火戏诸侯”大型派对,后来为大秦开疆拓土,战死杀场的一位君主。 还有这个,秦穆公,用羊皮换百里奚的那个,大名鼎鼎的春秋五霸之一。你说秦国当年到底是怎么从春秋五霸,混到后来的几乎要亡国的地步,这几百年里秦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反正课本上没说。 这个……秦孝公,你不认识他没关系,你认识商鞅就行了,《大秦帝国》的男一号。 秦武王,无子早逝,幸亏他早逝了,否则就没秦始皇登基了。当然,很多人认识他,是因为叫嬴荡,这名字取得,堪比后世的馆陶公主刘嫖,都是被爹坑的。 见旁边那两父子依旧没有理自己的打算,胡亥轻手轻脚的迈着步向雕像的队尾走去。 最末尾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神龛,并没有摆放雕像,想来应该嬴政为自己所准备的,再往右看去,有更多的地方,空荡荡的一片,想来是为后人所留。 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胡亥回过看了一眼嬴政,又扭过头看着右边那一大片空地,这个男人曾幻想着在他的雕像之后,子孙们的雕像能够摆放二世三世,传之无穷,然而……秦二世而亡。 哎呀!不好意思又把子婴忘记了。 胡亥向后走了几步,走到理论上应该是秦二世神龛的位置,抬起头看着理论上应该摆放秦二世雕像的位置。 听说在后世秦二世陵遗址公园之中,除了秦二世的陵墓之外,还有一处以秦二世一生经历作为叙事主线的展览馆,名曰“秦殇”。 教育完大儿子,准备再提点一下小儿子的嬴政回过头,却见平常总是笑嘻嘻,一副萌萌哒小模样的胡亥,静静的站在队尾,空洞的眼神看着虚空的一角,神情游离不知道在想什么,精致的小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但却能让人读出一股深深的哀伤。 “胡亥,你在看什么?”嬴政走上前,小声的说道。 不知为什么,在刚才那一刻,他总有一种“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错觉,似乎声音一大,眼前的儿子就会吓跑一般。 被嬴政声音惊醒,一下子从“秦亡战火、遗址公园”中被拉回现实的胡亥回过头,冲着嬴政笑了笑,露出一个又无耻又无齿的笑容,用软软糯糯说道:“发呆呀。” 发……发……呆! 嬴政觉得自己一口老血都要吐出来了,这算不是算是历史上第一个敢当着国君的面发呆,发完还敢一脸无耻的笑着对你说“发呆呀”的人?那个“呀”字还带着萌萌哒的颤音,配上那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仿佛你在问废话一般。 我是你父王,你个不孝子。 嬴政深呼吸一口气,每次和不孝子说话都要在心里原谅他八百次,才能继续和他说话,“小小年纪有什么心事?有什么好发呆的?”嬴政瞪了一眼胡亥,还是那个看上去死蠢死蠢的孩子,所以刚才那一幕应该只是自己错觉吧?胡亥之所以会站在那个地方,也应该只是巧合而已,他怎么会知道那个地方代表什么?他才三岁。 “胡亥感慨祖先创业艰难,遥想先王们厉兵秣马的峥嵘岁月,恨不能早生百年以身相伴。”胡亥见嬴政一副见鬼的表情,玩心大起,开口说道:“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虽然读书的时候很讨厌,但此时胡亥真是赞美伟大的教育部门,感谢他的语文老师,感谢残酷的应试教育,对于《过秦论》这样的优秀文章,不但选入高中课本,要求要默记默背,还要求默写,以致胡亥能很清楚的全文的内容回忆,并且秒加改良,“延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之日浅,国家无事。及至父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早在胡亥说话开始,整个大殿就变得静悄悄的,嬴政不说话,扶苏不敢说话,只有胡亥清脆的稚子音回荡在其中,向祖先们朗朗诉说着后人对他们称赞。 胡亥到不怕被人当成妖孽,古人虽然迷信,但自己身为大秦公子,就算天生聪颖早慧,也不怕被人非议诽谤。再加上古往今来神童众多,莫扎特四岁改写钢琴协奏曲,甘罗十二岁就能成为秦国上卿,自己绝对不是最神的那个。毕竟《过秦论》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从各方面论述了秦亡的理由,并不是像《上司赋》那样走文笔华丽的路线。放在二十一世纪,一个小孩忽然一口古文也许很震惊,但放在古代,句句都是大白话好嘛。 “当然,虽然父王您还没有亡诸侯而吞六合,说这个话有点早。但儿子我,对父王您……”胡亥走上前,拉了拉嬴政的衣袖,示意对方蹲下来,然后再衡量了一下彼此的身高,低下头默默的将三个蒲团垫在一起,然后站到蒲团上,踮着脚,拍拍嬴政的肩膀说道:“是万分相信的,不要让儿子我失望喔。” 为什么秦始皇这么高,而本公子却这么矮?人蹲着比我站着还高,这简直是不科学啊!父王,你是把儿子的个头,也长到你身上了? “小胡亥,你可真有信心。”要不是顾及到太庙重地不得大声喧哗,嬴政真想把这个萌萌哒,一脸严肃的摆出“好好干,上级相信你”表情的笨蛋儿子,抱起来转上几圈。 “必须的!父王您可是秦始……秦王嬴政啊!”胡亥手指飞快在大殿里的三十六尊雕像前划过,最后落到那个空荡荡的神龛上,用嬴政听来特别特别理所当然的声音,“这!就这里!您的雕像将会摆放在这里,您将会是大秦最伟大的王,您会受到万世香火的膜拜。”胡亥轻咬了一口舌尖,免得自己一激动就把“祖龙身死业犹在”给念了出去,“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让东方六国那些混蛋,披发出城,都在朝拜您。” 虽然本公子不会答“商鞅变法的意义”,但本公子会拍龙屁,始皇男神在上,怎么跪舔本公子都没有压力,脑残粉的战斗力,你怕不怕? “胡亥这张小嘴真甜,真会拍马屁。”嬴政伸手点了点胡亥菱形的小嘴。 话虽如此,但嬴政的心情还是极好的,要不是对方是个三岁的奶娃娃,而且还是自己的儿子,嬴政一定会拉着胡亥的手,将其引为知己的。 准!实在是太准了!不但将他心里想法全说了出来,还将他没想好,隐隐有思路,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想法也想了出来。 生子,当类父。 作者有话要说:胡小亥指着秦武王:淫小荡 秦武王指着胡小亥:胡小猪 秦武王&胡小亥:父王,他欺负我! 然后子楚出来……论取名字,还是寡人最会取名字,嬴政、嬴子婴、嬴成蛟,都是好名字。。。 始皇败在胡小猪手上真不冤枉,因为小猪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一刻他是被后世无数史学家和始皇脑残粉灵魂附体了……谁让后世的人,把始皇的一生拉到阳光下,用显微镜作死的分析……估计胡亥比始皇自己,还要更了解他的性格和想法 第27章 照顾 秦王政21年正月初一,跟随嬴政一起去雍城旧宫祭祖的大秦众位大臣们,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他们英明神武的秦王陛下刷新了。 平常在朝会上总是杀气腾腾,啊不,是威武霸气的秦王陛下,从太庙出来后竟然笑容满面,笑靥如花,笑……陛下你还是不要笑了,这种有卖蠢嫌疑的表情,还是让您儿子——那个萌萌哒的十八公子胡亥来表演吧,你不能因为十八公子睡着了,就把他的工作抢了。 我们大家都相信你们俩是俩父子,绝对亲的,笑起来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这种阳光灿烂的笑容,出现在陛下您的脸上,完全画风不对嘛。 年老的太庙令看着被傻爸模样的嬴政抱在怀里,脑袋趴在他肩膀上,双手环抱住他的脖子,闭着双眼,一副睡得很香甜模样的胡亥,眼角不动声色的跳了跳,嘴唇也嚅了嚅,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的走上前,深鞠一躬,开口说道:“陛……” 太庙令才说了一个字,嬴政已经伸出一根手指凑到嘴边,比出一个“噤声”的手姿,小声的说道:“嘘!小声点,不要吵醒王儿。” 似乎是在响应嬴政的话一般,嬴政怀里的胡亥,也在这时跟着扭了扭身体,换了个姿势,嘴里发出几声无意义的“嘤咛”声。 见此情况,沉默无语的太庙令只能再一躬,退到一旁。 陛下往年祭祖都是独自一人,今年却带了公子同行,若只带扶苏公子,还可以看成预立储君之相。毕竟扶苏公子乃是大秦长公子,出身高贵,母家势力强大,自幼又有早慧懂事之美名,立为大秦太子也不是不可。但是陛下却偏偏带了两位公子,而且胡亥公子还这么小,根本看不出日后成就。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不但太庙令在好奇,跟随嬴政同来的众大臣也在心里不停的八卦,一时之间各种眼神在空中乱飘。 什么废长立幼啦,什么怕大公子骄傲而故意宠爱十八公子啦,什么给大公子立个靶子,帮他拉仇恨啦,各种阴谋论纷纷出炉,才一眨眼的功夫,就能集齐七种阴谋论,召唤真相了。 反正就没一个人愿意相信,这只是蠢爸爸在秀萌萌哒,长得像自己,又特别崇拜自己的儿子而已。 懒得理会在场各位脑补君,嬴政抱着胡亥,带着被脑补君们同情着的扶苏,自顾自得上了马车。 秦王的马车自然不像胡亥的那样坐的是无遮无掩的“秦始皇兵马俑铜马车一号马车”,而是一辆全封闭式,既可让主人坐乘,又可以卧息,内装双重精美软垫减震,堪比现代软卧车厢的豪华马车,也就是俗称的“二号马车”。这样的马车既豪华又舒服,长途旅行也不容易疲劳,平常当然只有帝王才能享受到。 不过现在萌萌哒的儿子都睡着了,嬴政再凶残暴力,也不能让自己的亲儿子去一号马车上吹冷风,都快到冬天了,万一偶感风寒怎么办? 虽然今天天气不冷,但有一种冷叫“你爸觉得你冷”。 抱着胡亥上了车,小心翼翼的将睡着的胡亥,放在软垫上,嬴政这才回过头,招呼扶苏一起上车。 车厢很大,坐了三个人依旧有很大的空间,足够三个人卧息。 嬴政靠在软垫上,一手拿着书,一手不时拍一拍胡亥,将被胡亥蹬掉的被子再给他盖上,“真是个熊孩子,比你大哥小时候可闹腾多了。”嬴政说着,看了一眼精神有点蔫的扶苏,轻笑着说道:“要是胡亥能像扶苏你那样乖,父王就省心多了。” “啊……父王,我……”扶苏抬起头,脸色有些发红,这种时候,说“谢谢父王夸奖”是不是有点不厚道? “你不要说,听父王说。你是不是觉得父王对胡亥很溺爱啊?因为胡亥说脚累不想走路,父王就抱着他,然后抱着抱着他就睡着了?”嬴政一边说着,一边看了一眼胡亥,见对方似乎没有被吵醒的迹象,方才继续说道:“可是扶苏你小时候,那个时候你和胡亥差不多大小,父王也经常抱着在咸阳宫到处玩,晚上还会抱着你睡觉。” 人的记忆力本来就不好,别说三、四岁的发生的事,九成九以上记不住,就连十岁左右的记忆,也大多是模糊不清的,非要等到别人提起来,才会恍然大悟似乎有那么一回事,但找起来的记忆又往往和事实差十万八千里。 扶苏虽然被人夸成“早慧懂事”,但总逃不出人体脑部正常发育。 这些事,嬴政不提他大多都已经忘记了,嬴政一提,他隐隐想起,父王以前也是像宠爱胡亥一般宠爱自己的,作文舞剑,观星看日,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父王,我……”扶苏表情有些羞愧的低下头,不为别的,就为自己刚才那一点点的小心眼,原来自己小时候,父王也曾经这么宠爱自己。 “可是扶苏你已经长大了,你是父王的长子,是大秦的长公子,父王对你期盼颇深,所以父王再也不能用对小孩子的态度对待你了。你懂吗?”嬴政看着扶苏说道。 虽然嬴政很疼爱胡亥,但相对一个长大后不知是优是良的孩子,他更看重年龄够大,已经不可能长歪的扶苏。虽然他是大秦的王,可他还是两个孩子的爹,手足相残这种事看看史书就好了,现实情况是嬴政更希望同样被自己宠爱着的两个儿子能和睦相处,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影响手足之情。 万幸扶苏很懂事,小小年纪就有谦谦君子之风,一向都是个好哥哥;胡亥也很聪明,虽然又熊又淘气又爱打架,但对扶苏这个哥哥一向甚为尊敬和喜爱……对扶苏比对自己这个爹还好,不开心! “儿臣日后自当更加努力,不负父王不负十八弟。”扶苏行了一个礼,表情严肃的说道。 “嗯!”嬴政点点头,接着顺手又把被胡亥蹬掉的被子给他盖上。 熊孩子,睡觉也不安分,怎么老是踢被子呢?都给他捡好几次了。 老是捡啊老是捡,捡被子捡的不耐烦的嬴政,在一气之下干脆将薄被将胡亥裹起来,全身抱得严严实实得就像一个蚕宝宝一样,只留下一个脑袋在外面。 “熊孩子,看你这回怎么踢被子!”嬴政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拍了拍手说道。 “呃……”扶苏看了明显是因为“你爹觉得你冷”,而被嬴政强行包成一团团的胡亥,默默在心里擦了一把汗。 照父王的这个照顾法,自己能无灾无病健康长大,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啊。 作者有话要说:扶苏确实没长歪……但是他长得太正了…… 我已经在脑补若干年后,朝上会发生这样的事…… 嬴政:吧啦吧啦吧啦吧啦说了一堆 扶苏:父王,你不能这么做!你这样实在是太心狠手辣了……然后吧啦吧啦吧啦吧啦说了一堆 胡亥:父王,你不能这么做!你这样实在是太心慈手软了……然后吧啦吧啦吧啦吧啦说了一堆 嬴政:卧槽!你们俩熊孩子给朕一个统一意见好吗?你们的意见分岐这么大,会让朕精分的! 第28章 换衣   虽然每次午睡醒来,胡亥总有一种残阳如血、恍如隔世、不知今昔是何昔的生不如死感觉,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今天格外生不如死,“父王,大哥,我做了一个好可怕的噩梦。”胡亥一脸痛苦的皱着脸,用手揉了揉太阳穴,用垂泫欲滴的声音,可怜巴巴的说道。   “什么梦啊?不怕不怕!父王在这里,父王可是天子,百邪不沾,胡亥不怕。”嬴政放下手里的竹筒,将胡亥抱进怀里,拍打着他的后背说道:“做梦那都是假的,不是真的,梦里的事都是相反的。”   “可是那个梦特别真实。”胡亥托着腮,苦着脸说道:“我梦见我变成了一条小虫,身体被一层厚厚的茧包着,一动也不能动。”   听着自家弟弟的诉说,扶苏额角跳了跳,抬起头默默的看了一眼嬴政,果然是父王,听到这种话竟然连眉头都没皱,还能淡定自如的看书。相比之下,我真是太嫩了。   “当我正准备破茧成蝶,从毛毛虫长成一只美丽的蝴蝶时,我又被人丢到了蒸笼里。”胡亥说着,用力揉了揉脸,脸上依旧能感觉到梦里那种让人难受的热,那么真实那么可怕,总觉得不是在做梦的样子,“蒸笼好热好热,都快把我烤熟了。我想跑,但是又跑不掉……呜呜……好难过。”   扶苏再次看了一眼嬴政,依旧是那副不动如山拿着竹筒,认真学习……学习……孔老夫子精神讲话,啊,不是,是《论语》。   一个对法家思想格外推崇,并且极度厌恶儒家那套空口白话的君王,竟然被自己的儿子,逼得抱着一本《论语》在很认真的研读,那认真的模样活似那个姓孔的是他偶像一般,想想不知道是应该夸父王拼,还是应该夸弟弟破坏力够强。   父王,你这也就是欺负胡亥识字不多,又没学过《论语》,不知道你在……   “咦?三人行必我师?父王,你也看《论语》啊!”胡亥一脸惊讶的看着嬴政,说好的法家治国,最讨厌儒家呢?你们又在忽悠我。   “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有个喜欢读书的儿子真是好讨厌,一点都不萌萌哒的好骗,还是扶苏小时候比较好忽悠,“你读过《论语》?这上面的字,你都识得?”   “《论语》是儒家的学说,孩儿怎么可能没事去读这个。”没读过《论语》!那是不可能的!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来说,那只能证明你上学认真,从初中开始每个学期的语文课本里,妥妥都少不了一篇叫《论语十则》的文章,而且还经常以此为题让你写作文,“孩儿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听人说过,也就正好记下来了。其实这字嘛……孩子也只记得一小半,另外一多半是猜的。”能猜出来还不是因为对《论语》熟,而是因为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世的字都是在秦国文字上发展出来,所以才能猜出来。   要是换成东方六国的文字,那是妥妥的睁眼瞎。   “你说的没错,儒家的东西,听听也就算了,用不着去钻研太深。”嬴政抬眼看着扶苏,扶苏今年刚拜了儒家淳于越为师,“扶苏,你也是一样,儒家的东西,你听听即可,不可多做钻研。”   “可是父王,淳……”扶苏正想为自己的老师辩解几句,就听见车外传来赵高的声音。   “陛下,已经到达咸阳宫了。”   “好了,扶苏你先自行回宫去吧。”嬴政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一听这些儒生他就恼火,成天只知道“温良恭俭让”,这天下难道是“温良恭俭让”就能得来的吗?笑话!   “胡亥,你长大想学法家,还是儒家?”嬴政低下头,看着聪慧可爱的幼子问道。   “为什么非得选一个?我不能都学吗?李廷尉不也是精通儒法二家吗?法家治国,儒家治人,法儒各有自己的优点,两者结合妥妥的。”胡亥见嬴政没有生气的样子,又大着胆子说道:“父王若不是秦王,孩儿定不会赞成儒家。但是父王您是秦王,孩儿就觉得儒家其实挺不错了。毕竟儒家治人如愚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胡亥说到这里,声音忽然噎了一下,接下来要怎么用古代语言说“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呢?   “总之,父王你懂得。不说那些小事,光是曲沃代翼、三家分晋、田代姜齐这三件事就够了。”胡亥说的“曲沃代翼、三家分晋、田代姜齐”分别是指春秋战国时的三件下克上,臣克主的篡权谋国事例,“父王你可是要统一天下的人。天下虽大,但只能容忍一个意志,一个声音,怎么能让那些臣子每天想着怎么篡位?”   “他们敢!”嬴政一脸自信的说道。   “您在位他们当然不敢,但是您的子孙后代就不一定了。”胡亥双手托着腮说道。   “小孩子,你懂得还真多啊。”嬴政伸手捏了捏胡亥的脸,又粉又嫩的,就像馒头一样,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哎呀,这句话又是《论语》里的。父王,你看姓孔的那一套治国虽然不行,但还是有点道理的,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胡亥说完,见嬴政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想了想,觉得让三岁小孩教始皇帝陛下《厚黑学》——让嬴政根本自己的需要,篡改儒家教义什么的,实在还是太妖孽了,还是过两年自己再长大一点再说,反正时间还早呢。   “父王,说起来,您不回宫吗?”胡亥拉了车窗,看了一眼窗外的风景,回过头看着嬴政说道。   “先去你那看看。”嬴政表情诡异的看了一眼胡亥,“今天晚上有宴会,王儿年纪尚幼,又没有母妃打理,父王很担心啊。”   “啊?”胡亥一脸狐疑的看着嬴政,怎么看怎么都是很有阴谋的样子,没有母妃帮自己打理,派几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不就行了嘛,实在不行把赵高派出来就可以了,用不着自己来吧?以前你没亲自上阵,自己不也活蹦乱跳的好好活着,“父王,我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您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胡说!熊孩子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父王怎么会有事瞒着你?父王是何等身份,要干什么事,需要瞒着你吗?有意义吗?说的好像,我不瞒着你,你就能逃脱一样。”嬴政率先下车,冲着车里的胡亥伸出手,说道:“就像现在这样,就算你知道父王下一刻要打你的屁屁,难道你敢不过来?”   #父王,您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胡亥默默的伸出手,任由嬴政抱着,一路抱进自己的寝室,然后衣服被人火速扒了个精光,接着只穿着亵衣亵裤,站在榻上的他,听嬴政说了一句特别毁三观的话。   “来人!将十八公子的衣物都呈上来,寡人要亲自为十八公子,挑选参加今晚宴会穿的衣物。”   #父王,您真是我爹,而不是我妈吗?#   胡亥看着一脸兴奋的嬴政,默默的吐出一口血,这表情,活似他前世的妈妈,带他去商业街买衣服时的表情。   身为大秦公子,还是秦王极宠爱的公子,再加上某人暗搓搓不为人知的心理,胡亥年纪虽然很小,但衣服的数量却多得惊人,各种内外衣再加上鞋袜腰带之类配饰,加起来如小山一样,能让任何女人心花怒放的衣服数量,却让胡亥有种拔腿而逃的冲动。   如果只是单纯换换衣服,胡亥也还能忍受一二,但是加上各色配饰的组合,那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那是具有正无穷大种可能性,只要嬴政有自己前世的妈妈一半的战斗力,自己今天就得挂在这里。   “父王,您不去看看您的爱妃们吗?”胡亥看着正拿着两条在他眼里看起来颜色和款式都差不多,只有暗纹略有差距的腰带,在他身上比来比去的嬴政说道。   父王,我知道您是“史上第一手办男”,但您不能这样把您儿子当芭比娃娃整啊。您爱好玩娃不要紧,但是此事一旦传出去,您那站在珠穆朗玛顶上的高冷形象还要不要了啊?   “她们有什么好看的?再看也变不出一朵花来。”嬴政想了想,最后还是觉得让胡亥将腰带一一换上给他看一次,见过了实物他才知道哪条更好。   “父王……”胡亥哀叫了一声,他觉得简直虐心透了,虽然穿脱衣服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但是一直站在这里当模特也是很累。   陛下,赵国当年对你干了什么啊?让您三十多岁了,还怨念颇深!赵迁不是被抓来咸阳了吗?我帮你去砸他家玻璃还不行吗?   胡亥想炸毛,想想依嬴政对自己的宠爱,如果他强烈要求,嬴政应该还是会答应的。   但是看着嬴政看向自己时,眼中时不时露出的恍惚追忆之情,胡亥还是决定默默的忍了。   谁让自己是脑残粉呢!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一更。。时间不知道,但十二点前肯定有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午睡醒来,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生命特别空虚,不知道在哪的感觉……尤其是在办公室醒来,第一个反应是卧槽,怎么上班就睡着了,第二个反应才是原来是午睡时间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始皇辣么讨厌儒家,却给扶苏找了一个儒生当老师,这是把儿子往死里坑的节奏   曲沃代翼:晋国一小宗,自己发家,干掉了当王的大宗,当了晋王的故事……双方内斗了六十多年,小宗干掉了五个大王   三家分晋:晋国如此得位不同,所以后来被韩赵魏三国分了   田代姜齐:齐国大臣田氏,干掉了姜氏齐国,自己当了齐王 第29章 柔姬(地雷加更)   呵呵,这年头脑残粉不好当,秦始皇的脑残粉更不好当!   史书上说,秦始皇工作十分勤奋,每日要批一百多斤竹简。当粉丝的时候,胡亥会说“男神好厉害”、“男神辛苦”、“男神体力真是棒棒哒”,但是当偶像把自己批一百多斤竹筒的劲头,全用到你一个人身上时,那叫一个生不如死,恨不得再穿越一回。   “亲爹……你放我去吃饭吧。”胡亥有气无力的看着嬴政,真不愧是传说中能批一百多斤竹简,能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工作狂人,折腾了这么久,竟然还这么精神,一点也没有累到的样子。   “来来来!再换完这件,换完这件就去吃。”嬴政手拿着一件天蓝色的外衣,在胡亥身上比划着,笑咪咪的说道。   “亲爹,你两个时辰前就这么说了。”胡亥黑着脸,没好气的看着一脸兴奋的嬴政。   说好的君无戏言呢?连自己这么萌萌哒的小孩子都骗,人干事?   “有吗?有吗?寡人有说过这种话?”嬴政瞪大眼睛,一脸震惊的看着胡亥,见幼子黑着脸冲自己点点头,回过头看着赵高,眯着眼睛,用隐含着杀气的声音说道:“赵高,寡人刚才有说过这种话?”   “回大王,奴才该死。”被嬴政这么一吓,赵高脚下一软,立刻“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冲着嬴政磕了个头,声音颤抖的说道:“奴才刚才在发呆,一个走神竟没有注意……奴才该死,奴才实在不知道,大王有没有说过。”   “哼!当着寡人的面,竟然敢发呆?要你何用!来人!把赵高拖出去,打五十大板,罚俸半年。”嬴政大怒道。   待甲士将赵高从胡亥寝宫带出,嬴政才转怒为喜,笑咪咪的看着胡亥说道:“你看,寡人没说过这种话吧?”   卧咧个去!说好萌萌哒的秦始皇呢?你还敢更无耻无不要脸一点吗?父王,你这么坑儿子,你……好吧,你的直系长辈都死绝了,知道也没有用了。   胡亥揉了揉被草泥马踩过一样疼的脑袋,真是掉节操的一幕啊。   在秦始皇都拼到这份上的情况下,被迫无奈的胡亥也只能豁出去,任由嬴政摆布自己年轻又萌萌哒的。   呵呵,这次再编写《二十四孝》时,记得把他给加上。   根据后世资料记载,因为“史上第一个封建迷信男”秦始皇同志,十分迷信阴阳五行之说,所以对秦国男性服饰进行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一般庶人只能穿白袍,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绿袍,嬴氏宗亲才能穿黑袍。   但是对于女性的服饰,嬴政却并没有多做规定,主要是以迎合他个好喜好为主。宫中后妃的服饰大多以漂亮、华丽为主,比如夏天穿“浅黄藂罗衫”、披“浅黄银泥云披”,而配以芙蓉冠、五色花罗裙、五色罗小扇、泥金鞋,打扮的即高档又洋气,最主要的是非常养眼。   以上说这么多,其实只想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别看嬴政整天穿黑色的衣服,他本人实际上是喜欢鲜艳亮丽的颜色,但是碍于身份,嬴政又不能穿这些轻浮之色,那么要怎么办呢?   于是,一双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某个萌萌哒的小朋友。   好不容易从嬴政的魔爪里逃脱出来,胡亥看着镜中的自己,一脸无奈的道:“父王的品味真是……啧啧啧……这让我怎么穿出门啊?他难道忘记我是他儿子,不是他女儿了吗?一个男孩子……竟然穿得这么花枝招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本公子练了《葵花宝典》呢。”   胡亥整了整衣服,看着镜中的自己,打扮得那叫一个骚包啊。   一件鲜艳无比的大红色外套,加上金项圈、金手镯等若干能闪瞎人眼的配饰,全身金光闪闪,远远看上去就跟个小金人一样。也亏得胡亥颜好脸正,才没有被那身俗气到极点的衣饰压下去,反而衬出了几分可爱灵秀。   胡亥理了理头发,回忆了一下嬴政拿起一个缀满宝石、明珠的束发金环,在自己头上比划时的眼神,他现在是万分庆幸像自己这个年纪的古代小朋友,是要把头上大多数头发剃掉,只留下头顶那一块自然垂下的短发。因此发型跟个小和尚似的自己,没有办法束发,也没有办法戴冠,不能满足嬴政在他头上也动点花样的需求。   “但是本公子真得要穿成这样子去参加父王的生辰宴吗?总感觉会被那些哥哥们笑。”胡亥坐在马车上,苦恼的皱着眉头,摸了摸头顶那一搓小毛。   扶苏虽然是个好哥哥,但是自己还有包括不知道藏在哪的秦二世在内的十六个哥哥呢,那些哥哥们和自己的关系可并不是太和睦。   “公子,您这一身打扮,可是大王亲自为您挑的,谁也不会笑话您的。”随侍在一旁的宫女柔姬,看着无精打彩,跟腌菜似的胡亥,开口说道。   柔姬是嬴政派来照顾胡亥的宫女,也是胡亥宫里的大宫女,在胡亥宫中权力颇大,除了嬴政之外,在某些问题……比如“你爸觉得你冷”上,连胡亥也必须乖乖听她的话。柔姬权力虽大,但相貌却不是那种一眼望去,就很有威严的白骨精型女人。反而人如其名,生得怯生生,一副又柔又软的美女模样,让三岁的小胡亥起过“开后宫要从丫环”抓起的念头。   之所以用“起过”这个词,是因为胡亥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至于为什么要打消这个念头嘛……任何人在看到一个温柔可爱的萌妹子,一脚就轻松把一个装满书的书架踢飞时,都不会再有这种念头,哪怕这个书架是撞向自己的。   人家都是兵王重回都市给校花美女当保镖,本公子是战五渣穿越古代让校花美女当保镖,两者之间落差有点大。   “哼!你个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帮凶!”胡亥冲着柔姬哼了哼鼻子,声音傲娇的说道:“本公子还没忘记你刚才凶残暴力脱本公子衣服的事呢。”   “公子何必难为奴婢,奴婢只是奉大王之命而已。”柔姬看着胡亥被气得包子样的小脸,甜笑着说道:“更何况了,这套衣服常人穿着不好看,但公子却穿得极为好看,不是更证明公子长得那么好看,只有您挑衣服,没有衣服挑您吗?”   “本!公!子!不!管!本!公!子!就!要!怪!”我无情我无理我残酷我不讲道理又怎么样?我是大秦公子我怕谁!   “是吗?”柔姬冲着胡亥温柔的一笑,然后从马车旁的袋子里抓出几个未开的核桃,手上轻轻一用力,随着“咔嚓”一声,胡亥用棰子都砸不开的核桃应声而开。   柔姬摊平手掌,浅笑着将核桃递到胡亥面前,柔声说道:“公子吃个核桃吧。”   看着柔姬那双又白又嫩的手掌,胡亥简直泪都要飞出来了,好讨厌,我也要学武功。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绝对不是小胡的后宫,也不会有言情线。。   昨天和人讨论李恪为什么当不上太子的原因,然后我想了想,这不跟扶苏当不上太子的原因是一样的吗?   前朝亡国之女的儿子,当上太子,你让本朝功臣怎么办?万一他妈要他帮自己报仇怎么办?   前朝公主的儿子当上皇帝的,只有宇文泰的儿子,但后来这个儿子被皇叔废了,中原王朝都不会干这事 第30章 荣禄   爸爸不敢打,丫环打不过,世上最悲剧的穿越者嬴胡亥小朋友,噙着委屈的小泪花,狠狠咬了一口核桃。   痛痛痛痛痛!虽然自觉智商已经突破天际,但无奈生理条件不达标,三岁小孩牙还没长齐,实在是咬不烂这核桃!   胡亥捂着腮帮子,狠狠的将核桃又塞回柔姬手里,气乎乎的说道:“吃吧,算本公子赏你了。”   “多谢公子。”柔姬行了个礼,笑呵呵的将核桃放进自己嘴里。   “你还真吃啊?”胡亥瞪大眼睛,一脸怨气的看着柔姬,只见对方吃核桃的速度虽然挺快的,但胜姿势优美很养眼。   所以说,他宁可和赵高打交道,也不要和柔姬这样的人打交道。赵高是个千古流传的大坏蛋,自己凭借身份欺负他,不管怎么欺负都是为民除害,欺负起来是毫无一星半点的压力。   但是柔姬……受二十一世纪十八年文明礼貌教育的影响,胡亥实在没办法和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初中小女生计较,总觉得自己是在欺负小孩,虽然现在他才是小孩。   “算了,你吃就吃吧。吃的时候不要随便地丢壳,等会扫地的很难扫的。”长达十八年的文明礼貌教育,同样让胡亥无法忍受随地乱丢垃圾这个行为。   “公子,真是体谅下人。”柔姬冲着胡亥甜甜的一笑,开口说道:“难怪柔姬的同伴,在听到柔姬有幸伺候公子时,都十分羡慕柔姬的好运道。”   “是吗?呵呵……”胡亥干笑一声,刚欺负完本公子,现在又想拍本公子的马屁?呵呵,本公子一个标点都不相信。   “公子不相信就算了,总之柔姬刚才字字句句,绝无半点谎言。”柔姬一边说着,一边将核桃壳归到一处。   胡亥年纪太小,平常也不怎么出门,再加上他宫中所有的内侍和宫女,都是嬴政亲自指派的,自然不知道,在咸阳宫里头,能够成为他宫里的人,已经成为很多内侍宫女兴奋的目标。不仅是因为胡亥深受大BOSS宠爱,他们那些当下人的自然也跟着有脸面,走到哪都会有人卖几分面子,还因为十八公子虽然有点淘气有点熊,还满脑子奇奇怪怪的念头,但总体来说并不是很难伺候,至少他待人有礼、赏罚分明,更不像宫里很多人一样,有没事就拿下人撒气的爱好。   最最最重要的是,胡亥公子极度的善解人意,这也就是他能胜过扶苏,成为“咸阳宫最受下人喜爱主人TOP1”的原因。扶苏公子不是不好,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没事提一些无礼的要求为难下人,比胡亥那个一天一个念头的熊孩子不知道好多少倍,但是……扶苏公子怎么说呢?大概是不够接地气,不够生活化吧。   至少扶苏公子不会用特别自然而然的口气,说出“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给清洁工增加麻烦”这种话。   当然,如果你要因此觉得胡亥公子软弱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君不知,胡亥公子最爱说的口头禅——不办?办不到?要不,本公子辛苦一点,去帮你问下父王的意思?   “说起来,为什么本公子坐得那么远?这马车都坐了快一刻钟了,竟然还没到地方,而且我感觉绕来绕去都是在这里。”胡亥用力拍了拍没有车厢,只靠几根木头做栏的马车,探出半边身体看着柔姬说道:“你说父王干嘛让本公子住这么远啊?我感觉我把半个咸阳宫都转遍了。”   “公子,你想多了,咸阳宫哪有这么小啊。”柔姬拍着胡亥的身体安慰道。   众所周知,咸阳宫占地面积相当广,有二千多个紫禁城大,除开可供外臣出入的前殿,光是后宫这个巨大的范围,也足以让小胳膊小腿的胡亥走断腿,更别提后宫之旁,还在营造中的,仿造东方六国而建,收藏了六国美女的六国宫殿。   “而且您哪是住得远啊?”您要住得远,那边被发配到边边角角的其他公子会哭给您看得好嘛,“您住得地方可是陛下亲自挑选的,也是离陛下的寝宫最近,且最大的一处宫殿。”陛下为了给您挑这房子,可是左挑右挑挑了半天才选中这处宫殿的,又不能够离陛下太远,又够大够豪华符合您的身份,宫里有湖有山风景优美,甚至连长大后跑马射箭的地方都准备好了。   “哼!”胡亥一翻身,露了个屁股对着柔姬。   没办法,人家说的都是事实,本公子辩论不过。但辩论归辩论,辩论输了不准本公子发小孩子脾气吗?   马车继续朝前走着,眼前着就要到后宫大殿之时,忽然后方有个内侍飞奔而来,跪在地上说道:“禀十八公子,十三公子和八公主的车架正在后方。”   “十六公子……荣禄和三公主……”胡亥说到这里,斜眼看了一眼柔姬,柔姬张开嘴无声的念了一个“婉兮”,收到柔姬信号的胡亥,立刻接口道:“原来是荣禄哥哥和婉兮姐姐啊,长幼有序,我们退到一旁,让他们先过吧。”   虽然此身是嬴政最疼爱的幼子,但在不涉及到自身重要利益的情况下,胡亥不介意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手足情深——就像他对宫里那些宫人一般。   车夫听了胡亥的话,将马车转向一旁,准备等十三公子的车过去再出发。   车刚停稳,身后果然来了一辆马车,前呼后拥带着一大群奴仆,精致的马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粉嘟嘟的小孩。   凭借自己2.0的眼力,胡亥远远的就看清楚了两小孩子的样子。   要说大秦王室的颜值水平就是高,从几百年前起就以产美人出名,尤其是美人公主。比如那位因为会吹箫而和神仙跑了的弄玉公主,再比如那位和后世那位杨贵妃一样,因为长得太好,让亲生父子反目成仇,自相残杀,最后还把楚国亡掉的孟嬴公主。秦国的公主不但长得漂亮,关键是智商好,同样是命运人硬是能走出一个不同的结局,不说前面那位已经神化的弄玉公主,就说后面这位孟嬴公主,同样是父抢子媳,倾城倾国,宣姜、杨贵妃那都是万世流传的红颜祸水,只有孟嬴靠着刷吴王阖闾的声望,而以气节刷进了《列女传》。   有这么基因优良的祖辈,后来的公子公主只要不长歪,基本上就没有一个丑的。   眼前这二位也是如此,只见荣禄大约七、八岁的样子,五官精致无瑕,白嫩的的瓜子脸上有一双眼角微微上扬的凤目,眼波一转便透着一个字——帅!而旁边十岁左右的嬴婉兮就更漂亮了,人如其名,明眸如水,眉目之间竟是婉然美也。   人家不但长得好,名字还好,一个是荣华富贵,富禄寿喜,一个是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哪个都不比《山有扶苏》差。一看这名字,就是寄托了父亲对子女美好愿望的好名字,轮到自己时……到底是老秦语里的小祸害,还是胡姬之子生于亥时?算了,还是不要问了,总觉得真相不那么美妙,前者是熊孩子的代名词,后者是猪娃娃的代名词。   始皇陛下取名的水平就是这么飘逸灵动、大俗大雅、毫无规律、让人琢磨不透,简单来说就是看心情看临场发挥。   胡亥撑着下巴,歪着头倚在车栏上,走神发呆胡思乱想,想要等这两家伙过去,再继续出发。   但很可惜的是,对方并没有接受到胡亥这份善意,反而是双双一脸震惊的瞪着他,表情活似见鬼一般,揉揉眼再揉揉眼,接着两姐弟在车上嘀嘀咕咕说了好一会儿,一边说还一边指着胡亥,时不时还捂嘴笑一下。   “真讨厌!”胡亥扯了扯嘴角,一脸不快的说道,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出他们俩在说什么。   “咦?车停下来了,十六公子和三公主下来了。”柔姬提醒道。   “下来就下来了,难道还要我下车去迎接他们?我是小孩子,我不去!”胡亥干脆整个身体趴在车栏上,冲着柔姬飞快翻了一个白眼,气乎乎的说道。   “公子……”柔姬看着一副“我无情我无理我不讲道理,你又能奈我何”的胡亥,好吧,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不去陛下也不会拿公子怎么样,我有大腿我怕谁?   虽然胡亥用实际行动,表示了自己对那两姐弟的不欢迎,但对方的脸皮明显比胡亥想得要厚,他们俩不但走过来了,竟然还站在马车旁,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将胡亥打量了一遍,“姐姐,你说的没错,还真是十八弟……不,妹妹。”   “说什么呢?什么十八妹啊?本公子是男孩子!”胡亥一下坐直身体,低头看了一眼荣禄,真不知道这家伙哪来的信心说别人是女孩子?就他这阴柔的长相,要是在两千年后,拍张照PO上网,分分钟会被人说成是妖孽小受好嘛。   “可是你穿得和我姐姐差不多。”身穿着黑衣玄鸟袍的荣禄,指了指同样一袭大红衣袍,穿金戴玉,艳而不俗,浑身贵气逼人的嬴婉兮,一脸委屈说道。   “因为我长得好啊!”这种时候,输人不输阵,胡亥脑子一抽抽,抬起头高傲的说道:“我不但长得好,我还冰雪聪明温柔可爱活泼灵动……”   胡亥一个劲的把自己知道的好词好句,往自己身上堆着,也不在乎这些好词好句是不是互相冲动,反正只要荣禄和嬴婉兮不脑残,都不会跳出来反驳自己。   男孩子,果然要长得像爸爸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始皇取名的风格真得很飘逸,我们已知的名字里有……正常型的公子高(按男子称氏的叫法,公子高应该叫赵……高)、文艺型的扶苏、俗气型的荣禄、完全不知道什么类型的将闾(闾在秦代是指居于里门之左的贫苦百姓),被后世猜测为根本没有被正式取名,因为太熊,而被他妈成天熊孩子熊孩子(老秦语:小祸害或是不要动)……的胡亥……   我在沉思一个事,汉武帝小时候叫刘野猪,不是,刘小猪,刘彘,据说是取个贱名好养活,长大当太子了,就换名字……小胡要不要换名字……史书上秦始皇死的早死的突然,小胡没行冠礼就死了,这本书里妥妥能活到冠礼以后…… 第31章 辩论(两更合一)   在不能还嘴的情况下,被胡亥憋屈的上了一趟成语课的荣禄姐弟俩,好不容易趁胡亥停下来喝水的功夫,飞快向胡亥告了个罪,然后彼此手拉手,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马车。   望着荣禄姐弟马车后那一溜小尘烟,胡亥看了一眼正捂着嘴窃笑的柔姬妹子,一脸疑惑的说道:“他们俩到底来干嘛的?找虐吗?欺负小孩是不是不太好?”   看着虚岁才五岁的小公子,一本正经的说“欺负小孩是不是不太好”,再想想那两个小孩的年龄,柔姬笑得更厉害,大大的眼睛弯成了新月状,嘴角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甜得仿佛能将人的灵魂吸进去。   这么软萌的妹子,竟然是人猿女泰山,想想都让胡亥揪心揪肝,也不知道妹子日后要便宜哪头猪。   “笑什么?严肃点!还有你们……严肃点都严肃点!”胡亥很没诚意的说了几句,然后坐回马车上,命令车夫起程继续出发。自己则坐在马车里,以手托腮歪着头想了半天,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车栏,开口说道:“想了半天,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俩会跑过来?我和荣禄他们的关系没有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吧?坏到走在路上,看我倒霉,都要特意过来嘲讽两句。”   “这个……呵呵……”柔姬看着一脸苦恼状的胡亥,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不应该,为他开启新世纪的大门。   齐王送来的各色宝石,蠢爸爸二话没说又自己贡献了三种颜色,送给熊孩子当跳棋了;滇族进贡来几株五色茶花,麻利的被蠢爸种到熊孩子房前,理由是看书看得眼睛累了,可以多看看茶花洗洗眼;蜀中送来的新鲜荔枝,总共就三篓,熊孩子一个人吃了一篓;楚国送来的上好绸缎,手感柔顺丝滑,色彩华丽鲜艳,足以让任何有爱美之心的女人尖叫,结果……   柔姬表情怪异的看着坐在马车里,一袭大红衣袍的胡亥,十八公子就没有发现,同样是大红衣袍,他身上那些红的比较鲜艳比较正?   算了,男人的审美,不管是老的,还是小的,都不能抱以太大的期望。   因为荣禄姐弟俩的打扰,待胡亥到达大殿时,宴会已经开始了。   一进门,胡亥就看见嬴政正抱着自己不知道哪个姐姐在那虚寒问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个小孩子了,不应该吃这个无名飞醋,但嘴还是不自觉的噘了起来,挂上两瓶酱油毫无压力。   “孩儿拜见父王!”胡亥揉了揉脸,挤出一个笑容,气乎乎的甩掉鞋子,三两步跑到嬴政面前,“扑通”一声跪下,冲着嬴政大声说道:“孩儿祝父王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听完胡亥的祝寿词,虽然还不是,但已经是潜在的“史上第一封建迷信男”嬴政,笑得见眉不见眼,立刻松开怀里的小女孩,冲着胡亥招了招手说道:“来来来!小胡亥快到父王这里来。”   “嘻嘻!父王!”胡亥飞快从地上爬起来,不着声色的挤开一开始坐在嬴政身边的某位公主,摇着他的手,甜笑着说道。   “小胡亥嘴真甜。”嬴政点了点胡亥的嘴,飞快在大殿里扫了一眼,见原来给胡亥安排的座位有些远,立刻说道:“算了,胡亥就坐父王身边吃,你母妃也不在了,没人照顾万一噎着怎么办?”   “孩儿多谢父王关心。”胡亥坐在地上,笑嘻嘻的冲着嬴政行了个礼。   按照往年的惯例,孩子们应该和自己的母妃一起,按照母妃的位份各自落坐。因为秦国没有太后和王后,所以上首一般只坐嬴政一人,嬴政左右则坐着两位夫人,左首是扶苏的生母楚姬,右首是刚才那位被他挤开的公主的生母夏姬。   胡亥的生母地位不高,虽然颇得嬴政宠爱,无奈先天条件有点失调,在尽是东方六国贵女的秦宫,身份稍微有点拿不出手,所以一直到死,位份不过是个良人而已。如果胡亥生母还在,嬴政再怎么宠爱胡亥,注重礼仪的嬴政也不会干这种事,但是在幼子失恃的情况下,身为父亲的越发疼爱怜惜又是另一回事了。   “胡亥公子今天来得可真晚啊。”不岔女儿被人硬生生挤开,坐在右首夏姬忍不住开口说道。   “我……”胡亥刚想说话,忽然觉得腰上被人拧了一把,顿觉鼻头一酸,清澈的大眼睛里立刻胧上一层蒙蒙水汽,“父王,孩儿错了。”胡亥扁了扁嘴,低下头对着手指说道。   “没事没事,你来晚了,也是为了给荣禄姐弟让道,父王不怪你。”早就从赵高那里,收到情报的嬴政,看着小可怜样的幼子,顿时萌得一颗心都快化成水了——铁水也是水啊。   多好的孩子啊,善良乖巧、孝顺父王、爱护手足、遇事不推脱责任、勇于知错,还有……等等等等数也数不完的优点。   “多谢父王。”胡亥立刻转悲为喜,拿着案上的酒杯,表示自己要敬父王一杯。   “呵呵……”嬴政看了一眼胡亥手里的酒杯,里面的液体是白色的,还有一股甜甜的香味,这哪是酒,这分明是一杯奶,立刻放下心来,用赞许的眼神看了一眼赵高,同时还不忘在心里称赞,我家儿子,真是萌萌哒的老实,知道小孩子不应该喝酒,所以就老老实实的喝奶,不像其他人,不能喝还非强撑着要喝。   父子俩这种赤裸裸的秀恩爱,不但率先挑事的夏姬被闪瞎了狗眼,在场其他后妃也一样被瞎得不能再瞎,还能保持正常脸色的,也就是如扶苏的生母楚姬一般,入宫较早,虽然在宫里有地位,但因为花期已过,早已失去宠爱的夫人。   “父王,孩儿一个人坐在这里好无聊啊,你把大哥一起叫上来,我要和大哥聊天。”胡亥放下酒杯,抱住嬴政的手臂,边摇边说道。   “你啊……胆子真大!寡人还是头一次被人嫌弃无聊。”嬴政看着几乎整个身体都趴在自己手臂上的胡亥,又无奈又好笑,但又拿胡亥没办法,只好冲扶苏招了招手,示意他也坐上来。   早慧懂事是长子、活泼可爱的幼子,两个自己最疼爱的儿子,一左一右坐在自己身边,下首又坐着自己的娇妻子女们,再想想大秦军队攻无不克的战绩,嬴政表示自己的心情好极了。   趁着嬴政心情大好的时候,胡亥也有机会观察自己这些便宜后妈、便宜姐姐和哥哥们,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难怪荣禄管自己叫“十八妹”,在场众多姐姐里,竟然有一多半是穿红色衣服,另外一小半,着装也以亮色为主。   来不及吐糟秦始皇到底多爱鲜衣亮服,胡亥又仔细看了一圈自己的众位姐姐,发现她们虽然个个穿金戴玉、富贵华丽,但是骚包成自己这样的,基本上没有。   也是,人家都是有母妃打点穿衣,或者是靠着女人天生优于男性的审美能力,装点打扮自己的,不像自己……直男的审美,你不懂。   胡亥默默的收回被刺眼的视线,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兄长们身上,发现古代男人和现代男人差不多,虽然女人们可以拼了老命的化妆打扮,但男人大多还是在制式服装打转,一水的黑衣玄鸟堪比后世一水的西装制服,不得不让胡亥感叹,两千年来,女性地位从卑微进化到半边天,可男性服装却还是那么可怜。   就好比同样是留长发,女人可以在头上弄出几百款不同的发型,男人却只能在戴冠、总角、小和尚头里选一个。   胡亥摸了摸自己头上唯一剩下的那搓毛,看着扶苏头上那两个羊角一样的发髻,左思右想,还是没办法想象出自己长大后,要怎么面对这个叫“总角”的发型,怎么看都是个妹子头嘛。   “怎么?小胡亥不喜欢梳总角?”嬴政摸了摸胡亥光溜溜的头,看着他小和尚样的发型,不无遗憾的说道:“不喜欢就不要留,不过你今年也五岁了,可以开始蓄发了。”   “蓄发?”胡亥本来还挺高兴的,可一听嬴政语气中那遗憾失落的样子,再想起今天对方拿出来的那一大堆束发金环,胡亥浑身一哆嗦,立刻开口说道:“不!我挺喜欢总角的,像大哥那样,扎两只小羊角萌哒哒的,可爱到爆。”总主要的是,干净清爽,不会有奇奇怪怪的东西在上面。   “傻孩子,喜欢就喜欢,用不着这么大声。”脑补了一下萌哒哒的儿子,头上扎着两个萌哒哒小羊角的样子,嬴政也觉得扎着两只小羊角的胡亥,到时候一定可爱得不得了,遂也没有去追究熊孩子借机逃脱的事。反正……长大以后不是要加冠吗?   心情大好的嬴政,笑咪咪的看了一眼两个儿子,又被坐在下首的几个妃子,敬了几杯寿酒,一连喝了数盏,酒至微熏,他忽然一拍案说道:“不出三载,寡人必当在寿春,与诸位共饮此酒。”   嬴政此言一出,殿下诸妃的脸立刻黑了一小半,连扶苏的母亲楚姬,也没忍住变了变表情。   寿春,是楚国的都城。   虽然现在秦楚两国并没有交战,而且两国关系还算挺融洽,但大秦的王进寿春,再联系到大秦军队攻无不克的战绩,这其中意味着什么,几乎是不言而喻。虽然这年头讲究“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但女人在婆家的地位实际上还是和娘家绑在一起的,娘家的地位越高,女人在婆家就越有地位,反之亦然。   亡国之女和东方大国楚国之女,绝对是两种不同的地位待遇,不信看现在秦宫中的韩国宗女和燕国宗女的情况就知道了。   一时场中无人应答,气氛变得有点尴尬,只有一副少年不知愁的胡亥,用天真稚气的声音语气说道:“武安君是胡亥偶像棒棒哒。”   不提武安君还好,一提武安君,在场剩下那一半后妃的脸,也跟着变了。   武安君是谁?大名鼎鼎、鼎鼎大名,人送外号“人屠”的杀星白起。   白起打仗有个特点,他不以攻城掠地、打败敌人为目的,他打的是以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为目标的歼灭战。所以,如果你觉得白起就坑了长平那四十多万赵国,那么就大错特错了。从罪案学的角度来说,白起不是个杀人犯,他是一个连续作案,还到处流窜的杀人犯。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攻打楚国,攻陷楚国的都城郢都,逼得楚王迁都寿春,白起焚烧了楚王的坟墓,秦楚两国结下不解之仇。   秦昭襄王三十四年,白起率军攻韩,赵、魏联军以救韩,白起大破联军于华阳,掳获韩、赵、魏三国大将,斩首十三万。   秦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打韩国的陉城,攻陷五城,斩首五万。   以上剧情都发生在长平之战之前,所以说罗马不是一天建出来的,杀人狂也不是一天就忽然基因突变的。   综《资治通鉴》所述,武安君白起一生共斩首九十六万,拔城八十六座。   “胡亥,不要胡说,杀降不祥,非义也。”扶苏扯了扯胡亥的衣服,小声的提点幼弟道。   脑残粉的特征就是偶像是不会错的,偶像永远是对的;如果偶像有错,请参考前一条么么哒;谁敢攻击我偶像,就算是亲爹亲妈,也要上阵辩个是非黑白出来。   所以胡亥也顾不得自己要抱扶苏大腿这个志向,瞪大眼睛的看着扶苏,气乎乎的反驳道:““我哪胡说了?杀降不祥、不得善终,不更证明武安君是忠心为国,为了大秦放弃个人生死荣辱吗?这么忠心为国的人,简直就是我辈楷模。”   “这……”扶苏一时为之结舌,从这个角度来辩论的话……   #弟弟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由于扶苏和胡亥一直是在小声讨论,再加上殿中歌舞声大,殿中诸人除嬴政和跟随他身边的赵高之外,并无其他人听到两人的对话。而唯一听到此番对话的君臣,彼此对视一眼,互相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想起嬴政年少时与成蛟辩论的往事。   扶苏,就是当年的成蛟。   而胡亥,就是……不对!当年寡人可堂堂正正引经据典打败成蛟的,没从这么无情这么无理这么无赖的角度辩论过,不过仔细想想……这种让人憋屈,而不是让人输的辩论方式,还是蛮带感的。 第32章 礼物(地雷加更)   看着扶苏因为自己的话,而哑口无语的样子,脑残粉胡亥心情大好,拿起案上的酒杯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奶。   浓浓的奶香加上清新的果味,真是……不对,本公子不是要抱扶苏的银大腿吗?怎么脑子一热,就和他吵了起来呢?   胡亥一脸懊恼的拍了拍小脑袋,都是冲动惹得祸,一激动之下,就把扶苏当成了网上那些喷子了。要知道,胡亥虽然是理科生,历史成绩仅仅是普通以上,但语文成绩水平不错,再加上一张嘴皮子特别利落,在度娘的帮助下,也是指东打西、嘻笑怒骂、噎死人不偿命的一代网络战将。   现在穿越到了古代,虽然受知识面的影响,胡亥在和人打嘴炮时,没办法想秦代的人一样时不时就引个经据个典,光是想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就得想半天。虽然如此,但胡亥嘴炮功力尤在,最主要的是,古人不注重逻辑学,这年头还没有标点,对一个从小学数学,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人来说,找他们的文字漏洞简直不要更好找。   “呵呵……冲动果然是魔鬼啊。”胡亥看了一眼表情没有什么变化的扶苏,在心里嘀咕一句。   万幸自己年纪还小,只要拉下脸卖个萌,今天这事应该还是能混过去的。想到此处,胡亥冲着扶苏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屁颠屁颠跑到他身边,赖在他身上,小声的问道:“大哥,等会给父王送生辰贺礼,你送父王什么礼物啊?”   扶苏还没说话,敏感的捕捉到“礼物”两个字的嬴政已经凑过来了,看着两个萌萌哒的儿子开口问道:“对啊,你们俩准备送父王什么生辰贺礼啊?”嬴政说着,伸出手在胡亥头上摸了摸,圆溜溜的小光头,摸着手感特别顺滑。   “回禀父王,孩儿的贺礼是……”   “大哥,别告诉父王,等会我们好给他个惊喜。至于现在嘛……”胡亥拉了拉扶苏的手,回过头冲着嬴政做了一个鬼脸,挥了挥手,笑嘻嘻的说道:“小孩说话,大人一边去。”   “熊孩子!”嬴政没好气的用食指指关节,在胡亥光溜溜脑袋上轻轻一响,“你现在不告诉父王,等会还是一样要告诉父王的。”   “唔……大哥,父王欺负萌哒哒的小胡亥。”胡亥就势往扶苏怀里一倒,一把搂住扶苏的腰,将脑袋缩在扶苏怀里,方才回过头看着嬴政说道:“坏父王,就会欺负小朋友,坏坏,萌哒哒的小胡亥不爱你了。”   “胡亥,不得无礼。”扶苏出言打断胡亥接下来的话,“你怎么能跟父王说这种话?还不快道歉!父王,胡亥还小,不懂事,喜欢乱说话,请您不要生气。”   “父王没有生气。”看着一本正经的扶苏,看着扶苏护着胡亥,就跟老母鸡护着小鸡崽样的,嬴政的表情有点蔫,心情有点糟,这些孩子到底把自己想得有多坏多凶残啊?   这种蔫蔫的情绪,伴随着嬴政渡过了生辰宴的上半场,调戏儿子都变得那么无趣,直到下半场送生辰礼物这个环节开始,嬴政的心情才好起来。   作为富有四海的大秦之王,嬴政当然不在意孩子们送的那些东西,正如每每自己表示要赏赐胡亥时,胡亥推托说的那样——孩子所有的一切都是父王所给予的,孩儿从来不缺什么,也想不出应该问父王要什么赏赐。这些孩子们所有的一切也都是自己所赐予的,就算他们找来再好再珍贵的礼物,难道能比自己赐予他们的更好。   哎呀!话又说回来,熊孩子真是寡人的贴身小皮袄,小嘴那么甜,还总是能说中寡人心里最想说的话,幸好不是个女儿,不用担心变成别人家的人,可以一直留在咸阳宫陪寡人。   一时之间,嬴政竟忘记就算不是女儿,当公子长大成人之后,都必须搬出咸阳宫,唯一能留在宫里长住的,只有太子。   嬴政一边发散思维,一边看着跪在下方给自己磕头的一干小萝卜头,等着小萝卜头们挨个献上自己的礼物。   其实当大秦的王也挺憋屈的,因为根据秦法,为了杜绝官场收受贿赂等不良风俗,大秦禁止官员之间相互送礼,亦或以庆贺为名,大肆赞扬上司。不但官员们如此,先头的秦惠文王和秦昭襄王,都曾经怒斥过借生日对其送礼,或者拍龙屁的大臣。因此,即便是秦王生辰,大秦不会像后世那样,出现百官庆贺,官员到处搜刮奇珍异宝作为秦王寿礼的情形。   于是,历代孤独寂寞冷的秦王,都只能在儿子们这里找找天伦之乐,再顺便收点便宜又不值钱的小礼物,说不定还得赏出个更多的。   扶苏身为嬴政的长子,代表诸子首先献礼的自然是他,他奉上的是一个精美的小盒子。   嬴政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放着一个精美但又粗糙的玉雕像。说它精美是因为美玉无瑕,晶莹剔透;说它粗糙是因为雕玉的人手工太差,一看就是新手水平。只是玉雕像虽然粗糙无比,但匠者用心,将人物的特征全都抓了出来,嬴政一眼能看出所雕之人正是自己。   “这可是扶苏亲手所雕?”嬴政伸出手指,以指腹轻抚玉雕上的纹理,开口问道。   “孩儿只是初学,雕得并不好,请父王见谅。”扶苏跪在地上,声音略为有些紧张说道。   “扶苏的礼物父王很喜欢。不过……”嬴政的话让扶苏心里一紧,脸上不显,藏在衣袖里的手,紧紧握成了拳,果然只听见嬴政接下来继续说道:“此种奇淫巧计,非大秦长公子该学之物,可一不可再二。”   “是,扶苏知道了。”扶苏没有反驳,而是冲着嬴政,再次行了个礼,便转身退到了一旁。   嘴角挂着得体的微笑的扶苏,身姿优雅的坐在楚姬身边,看着一个又一个上场的弟弟妹妹,看着他们拿出或珍贵或不珍贵,但却是自己亲手所制的礼物,看着嬴政笑呵呵的夸奖着弟弟妹妹们,嘴角的笑容越发得体,但指甲却已经深深的陷进手心肉里。   此时的扶苏自然不知道,当天寿宴结束,晚上回宫之后后,嬴政拿着扶苏送的玉雕和胡亥送的礼物,一个人傻乐了大半夜。   数十年后,这两件礼物更是遵始皇的遗旨,与其同葬于秦皇陵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扶苏挺倒霉的,谁让这个时候,他还是还爹心里的王位继承人……还是学隋炀帝那样,退圈保平安吧。。 第33章 语言(两更合一)   等自己的哥哥姐姐们都送过礼物后,胡亥怀抱着一个个长长的锦盒,“吭哧吭哧”的走到了场中,直挺挺的跪下来,冲着嬴政磕了一个头说道:“孩儿先祝父王生辰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再祝父王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三祝父王万寿无疆,早日问鼎天下,铸就不世之功业。”   “熊孩子,嘴真甜。”嬴政转过头,看着坐在自己身后的赵高,指着胡亥小声说道:“这也是你教的?”   赵高将头摇得像拔浪鼓一样,连声说道:“奴婢哪有那样的聪慧啊?这都是十八公子自己想的。”   “是吗?看来胡亥的《诗经》学的挺不错,是该学点别的了。”嬴政转过头,看着不要内侍帮忙,坚持要亲手将盒中之物送上来的胡亥,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以嬴政的博学和强闻,自然听得出“万寿无疆”、“寿比南山”都是出自《诗经》,但是能把《诗经》里那些老句子,和一些谁也没听过的新词,这么巧妙的组合在一起,听着心里还是挺舒服的。   小小的胡亥,抱着那个跟他差不多高矮的锦盒,一摇一摆的走上前,跪在嬴政面前,将锦盒打开,里面摆放着一张卷起来的纸卷轴,纸卷轴的外头这一端上系着一根红丝,一看就是为了方便让人挂着看的。   “这个是……嗯?”本来只是随意扫一眼的嬴政,忽然瞪大眼睛,直起身体看着胡亥手里的卷轴,吓得胡亥手一抖,差点将锦盒掉在地上。   “父王,你别用这种眼神看着孩儿啊。虽然孩儿英俊帅气,但脸皮也挺薄的。”正在将卷轴拉开的胡亥,笑嘻嘻的看了一眼嬴政,非常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要不,人家怎么是千古一帝,虽然审美水平不怎么样,但眼光绝对是超前,一眼就能看出自己手里这卷轴的不同。   “脸多大!”嬴政看着嘻皮笑脸的胡亥,捂着有点塞的心口,从嘴里蹦出三个字。   今天是寡人的生辰啊生辰啊,竟然有人敢在寡人的生辰,这么气自己,这简直是……让寡人想想,上一次在寡人的生辰气自己的人,是个怎么样的下场来着?喔,那个时候还是在赵国,后来那个人被寡人活埋了。   嬴政决定晚上回去也要把这熊孩子埋了,用齐国送来的那些甜得掉牙的饴糖把熊孩子活埋了。   “呵呵……不是看孩儿,难道是被荆轲整出心理阴影了?”胡亥故意慢吞吞的打开卷轴,用只有他、嬴政还有赵高能听见的声音,小声的说道。   嗷!熊孩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嬴政捂额,他真得觉得自己似乎对胡亥太好了一点,太纵宠了一些,结果这熊孩子现在越发没大没小,连父王也敢嘲讽,实在是让人生气。   不行!寡人从今天开始,一定要严格管教熊孩子,不能太纵容他了。   嬴政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同时,胡亥手里的卷轴也彻底打开了。   胡亥送来的礼物其实说平常挺平常的,不过是由一百个小小的“寿”字而组成一个大大的“寿”字。   说不平常也挺不平常的,这么多“寿”字挤在一起,不但没有一种臃肿、让人犯密集物恐惧症的感觉,瞧上去反而有几分的大气美观,再加上写字人的年龄,如此之小,就已经能写出如果雄浑有力的书法。   嬴政一皱眉,左手如闪电般探出,抓住胡亥的右手,将衣袖捋开,露出他白皙粉嫩的手腕,“这是怎么来的?”嬴政指着胡亥手腕上一道紫色的痕迹问道。   如果没看错,这应该是长期负重,血流不通而产生的。   “那个……人家手没力气,写出来的字都是轻飘飘的,一点也不好看,所以人家就想着……”胡亥嘻笑着从嬴政手里抽回手,“父王放心,此次下次,下不为例。孩儿不是笨蛋,孩儿知道小孩子骨骼软,小时候负重容易造成永久的损伤,比如……长不高……”胡亥说到这里,声音难免有点忧伤。   嬴政身高八尺七寸,用秦代的度量衡也有两米多高,跪在地上都比自己站在要高。而自己……不知道男孩子发育晚,还是光发育脑子不发育身体了,硬是比年龄只比他大六个月的十姐矮大一截。   自己的身材要是再这么小巧玲珑下去,绰号估计得从“胡小猪”变成“胡小矮。”   “知道就好。”嬴政看着嘻皮笑脸,一脸不以为异的胡亥,没奈何的摸了摸他的头,转过头继续欣赏胡亥的书法。   胡亥的书法其实没什么好欣赏的,写字是要靠练的,年纪这么小,就算胡亥天赋再高,充其量也就是个工整而已,这副“百寿图”最难得的地方不是书法,而是这一百个小“寿”字,都是各个不同的国家的文字,而非大“寿”字那样是秦国的文字。   如今这天下,常用的文字不过七种而已。所以为了凑一百种不同的文字,胡亥用了许多早已灭亡国家的文字,这些国家有的因为灭亡时间太久,文字已经失传已久,光是查访这些古字,就得费不少心血。   “这些文字,你都记得是哪些国家的文字吗?”嬴政没去问胡亥从哪学来的,泱泱大秦人才济济,总有人会的。   “记得啊。”胡亥点点头,不等嬴政问起来,就随口指着几个形态不同的“寿”字,一一答出这是哪国的文字,这个国家国君为何人、灭亡于何时、灭于何国之手等等。   看着胡亥那朗朗作答的样子,嬴政龙心大悦,但又不信胡亥年纪这么小,记性竟然这么好,自己又随意点了几个字,结果胡亥却依旧能一一答出来,“王儿果然聪慧啊!”   “多谢父王夸奖,不过……其实……除了我大秦的文字之外,其他国家的文字,孩儿其实也只记得这一个字而已。”胡亥谦虚的说道。   “认得一个字也不错了,你那几个哥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除了我大秦的文字之外,其他国家的字,连一个字都不认识呢。”嬴政摸了摸胡亥的头,不以为意的说道。   嬴政一边说着,一边抬眼在殿中诸子的脸上看了一圈,对于聪慧的孩子,嬴政从来是不吝啬自己的夸奖的,至于其他的儿子是不是会琉璃心,那他就管不着了,连个三岁小孩都不如,还好意思琉璃心?   嬴政本意是夸奖胡亥,但没想胡亥却有点不给他面子,面对着他的夸奖,不但没有任何表示,反而继续开口说道:“孩儿以为,这其他国家的字,不学也罢。不管是早已不存在的郑国、鲁国,还是现在都还苟延残息的燕国、魏国,都注定是我大秦的国土。六王毕,四海一,既然这个天下的王将会只剩下秦国的王,那么这文字,也只需要秦国的文字就够了。”胡亥说着,拿起自己献上的“百寿图”说道:“就像这百寿图一般,不管他们的历史曾经多么的源远流传、文化多么的光辉灿烂,他们最终的命运,也不过是如滴水入海,成为我大秦的一部分。”   胡亥以手指摹画着“百寿图”上那个大大的“寿”字,这是秦国的文字,其他任何文字,都只能成为它的一角。   胡亥这么说着,心里想着却是上辈子,自己一个学日语的堂姐,在中日关系最紧张的时候,天天在家里嘀咕“要是中日打起来怎么办?那我辛辛苦苦学了这么久的日语,岂不是变成了一门方言?”   现在既然都知道,东方六国的文字,过几年后通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桶,变成比方言还不如,胡亥怎么可能浪费自己宝贵的青春去学那个,一定要先给嬴政打好预防针。   “熊孩子真是……胡说什么呢,别的国家就算了,我大秦和齐国可是非常交好的。”嬴政嘴上这么说着,但嘴角藏都懒得藏的笑容,却向世人昭显了他此时的心情。   面对这个总是让自己惊喜,且又聪明又有才华,带出去还特别有面子的儿子,嬴政真是越看越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因为胡姬青春美貌,和胡亥出生之时,方士说胡亥生肖五行与自己格外相和的事,他才会在诸子之中多看胡亥那么几眼,而接下来则是因为胡亥相貌酷似自己少时的模样,宠爱胡亥能满足自己失落的心,现在胡亥的聪明孝顺善解人意,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远见的事,则是让他在一味宠爱之余,更多了几分真心。   “呵呵……父王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胡亥“呵呵”一笑,秦始皇——嬴姓赵氏名政,属相死鸭子,好嘴硬,“父王,下面孩儿要向您献上第二份礼物了。”   “第二份?”嬴政上下打量着胡亥,空荡荡的大衣袖,风一吹就能飞起来,不像是能藏下东西的。   嬴政又拿起锦盒,掂了掂又看了看,一脸狐疑的说道:“这盒里已经没东西了。”   “父王别找了,在这呢。”胡亥随手在桌子上点了点。   “嗯?这个……不就是你刚才送父王的吗?”嬴政拿起胡亥送给自己的“百寿图”,拿在手里左右翻看,再三确定这张“百寿图”上没有其他任何文字和图样,方才对着胡亥说道:“难道还要泡泡水或放火上烤?”   泡泡水或放火上烤?哎唷!亲爹耶,没想到你也是我国传统武侠小说的读者。泡水火烤这个涉及到化学知识,您老想学这个,等您开始迷信方士的时候,做儿子的一定会给您好好上一堂化学课,所以……现在我们先把物理课上完行吗?   “父王真会开玩笑,您刚才不都看出来了吗?不然您吃个什么惊?难道还真是被荆轲吓坏了。”胡亥浅笑着,伸出手在“百寿图”的边缘上弹了弹,笑着说道:“您知道这是什么吗?”   寡人不知道啊,寡人要是知道,还卖什么萌装什么傻?寡人早就出来装高人了!这天底,竟然还有寡人不认识的东西。   嬴政黑着脸,垂眼翻看着手中的“百寿图”,只见整图的图身像被打了一层蜡一般,看着洁白如雪、光亮润滑、摸上去平滑整齐、均匀细致,嬴政自负阅尽天下宝物,却看不出这“百寿图”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   在“百寿图”的图身上,又覆着另一层奇怪的东西,光而不滑、洁白稠密、纹理纯净,最主要的是,这种东西拥有很强的吸水性和沁水性。   当嬴政第一眼看到胡亥写在上面的字时,他就震住了。胡亥的字,嬴政当然认识,虽然这副“百寿图”已经是胡亥的超水平发挥,但看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工整,让嬴政感到震惊的另一样东西——胡亥的字,竟然有了非常丰富的墨韵变化,墨韵清晰、层次分明,是每天要给大秦第一书法家李斯和大秦第二书法家赵高批作业的嬴政从未见到过的。   最主要的是,它轻巧灵便易携带,如果每天的奏折都用这个,而不是用竹简,估计自己就不用批一百二十斤那么多了。虽然从实质上来说,奏折的数量一点也没减少,但视觉上会好很多,至少没那么看着揪心。   见嬴政一直拿着“百寿图”,低头沉默不语,胡亥好心的揭晓答案道:“这个叫做纸。”   “不可能!”嬴政果然打断胡亥的话,“寡人见过纸,不是这样的。那种纸虽然也能够像这样书写,但是纸质却很硬很黄,没有这么柔软雪白。”   “您见过的那不是羊皮纸,就是牛皮纸,当然和这个不同啦。”胡亥以手指飞快在“百寿图”上写字的地方一指,“准确来说,这张图孩儿用了两种纸。这种柔软可以用来写字的,叫做宣纸。这种摸上去比较硬,比较光滑的,叫做硬白纸。”   “你这种纸和以前的纸,有什么区别?”虽然已经发现胡亥所用的这种纸,在书写方面胜过羊皮纸、牛皮纸、竹简许多,但决定一样东西是否能推广看来,最重要的是价格。   嬴政相信,胡亥把这个叫纸的东西,献宝一样的拿出来,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那个……孩儿年岁小,见识少,也分不出个好赖。孩儿只知道一件事,羊皮先不说了,耕牛可是禁止宰杀的,所以孩儿想羊皮纸、牛皮纸什么的,应该都挺贵重的,不像孩儿这个纸,就只花了一些草根树皮稻草而已。”胡亥一脸“谦虚”的说着,“喔,硬白纸上还涂了一层蜡,这样可以让纸质更坚硬,不容易起皱,顺便还可以防蛀。”   “草根树皮稻草?”嬴政一脸震惊的看着胡亥,见对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满脸诚恳的样子,想着宝贝儿子一样比较靠得住,虽然有点调皮捣蛋,但也不会拿这种大事忽悠自己,噎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要变天了。”   变天?变什么天?当然是变那群文人的天!做为一个政坛老手,嬴政已经飞快在脑子里想出“纸的一百种用法”这个论题,但是……这都不是迫在眉睫的。   现在,嬴政要做的是,面对给了自己这么大惊喜的宝贝儿子,自己能赏他点什么而不被拒绝。   “既然王儿《诗经》已经运用得颇为纯熟,那么年后不妨开始学《秦律》吧。”虽然转了年,胡亥虚岁也不过才五,学《秦律》似乎有点早,但也不管了,胡亥这么爱学习,一定不会拒绝这个好机会的。   如嬴政所料的那样,一听嬴政愿意让自己学《秦律》,胡亥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后面了。   《秦律》喔,大秦立国之本喔,大秦公务员必考,不是,是唯一要考的学习资料喔,不懂《秦律》连官都没有的做喔,不学《秦律》你连秦人都不是喔。   胡亥很开心,但他这份开心的心情还没持续一分钟,就被嬴政接下来的一句给摧毁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不留一星半点痕迹。   父王,你怎么能这样呢?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是始皇陛下亲笔所写的“寿”字,看完我只想说……陛下肯是画得一手好小鸡啄米图 第34章 师生(两更合一) “父王!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啊?我可是你最亲最亲的儿子啊!绝对是亲生的,不是从咸阳宫门口的垃圾堆里捡来的!呜呜……” “大王!您怎能如何待奴婢?奴婢可是你最忠心最忠心的小高子啊!绝对是最忠心,而且没有之一的奴婢!呜呜……奴婢好命苦啊!” “父王!孩儿也好命苦啊!” “大王!奴婢更命苦啊!” “父王!孩儿……” “胡亥公子!赵大人!你们二位够了好吗?都坐在这里对念大半个时辰了!也不嫌累!” 随着“碰”的一声巨响,一个装满点心和水果的果盘落在几案上,柔姬跪在几案前,看着对坐于几案前,互望着彼此,面如死灰、神思恍惚、双目无神,就跟被采花贼污辱过的黄花闺女那样胡亥和赵高,没好气的说道:“恕奴婢大胆说一句,不就是拜个师学个《秦律》吗?两位大人,不要像被人……被人……虽然肉体上不像,但心灵上很像公子说的那种破布娃娃的感觉。” “别闹好嘛。”胡亥以手撑住额头,一脸痛苦绝望的说道:“本公子正烦着呢!” 本公子这么清白一人,竟然被人逼得要拜“千古第一奸宦”为师,这简直是……简直是……一想到若干年后,太史公写《史记》时,很有可能写上这么一句“赵高,始皇十八子胡亥之师也”。 真是想想都心塞啊!还问本公子为什么心情不好?任谁知道自己要遗臭万年,心情都不会好的。 胡亥歪着头,用力回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一开始是嬴政要过生日,所以赵高提议自己亲手写一副由一百个不同国家的“寿”字,组成的“百寿图”送给嬴政当生日礼物。而自己觉得单纯写一百个“寿”字实在是太没创意了,于是又想方法,将这一百个“寿”字组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大“寿”字。而在制作“百寿图”的过程中, 胡亥又为了“百寿图”本身的材质,和赵高争论起来——胡亥坚持要用一种有意思的新材料来制作“百寿图”。 其实中国古代能工巧匠众多,在蔡伦之前就已经有纸张的诞生,只是这种纸太过于粗糙,不利于书写才没有被人大规模传播开来。一个先进的技术和一个落后的技术,造出来的产品质量可以天差地别,但两者的制作过程却可能是相差无己,中间往往只差一层纸窗户。 墨家有技术,胡亥又捅得一手好窗户。在胡亥无情无理又残忍的压迫下,赵高也罢,墨家也罢,都开始为了自己的一个念头而奔波。 上司张张嘴,属下跑断腿,这种感觉不要太酥……MB!要是早知道,嬴政会这么无情这么无理这么残忍,本公子才不挖空心思给他准备礼物呢,直接学其它年幼的哥哥姐姐一样,背个《诗经·豳风·七月》就很给他面子了。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了三天,但胡亥至今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雀跃、欢呼、兴高采烈,内心小人开始吹喇叭、满天撒花,但还没高兴一分钟呢,就被嬴政一桶冷水泼下,成为了“史上第一个参加冰桶挑战的王子”。 当时胡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此他不得不拉着嬴政询问再三,结果还被嬴政当成是“高兴坏了”。 高兴你妹啊!父王,你知道不知道赵高那家伙是个大坏蛋啊! “总之……本公子是生不如死!你说父王为什么不让李斯来教本公子呢?李斯《秦律》不是比赵高还好。”胡亥用手背抹了抹眼前,扁着嘴看着柔姬,可怜巴巴的说道。 “啊……公子乖公子不哭啊……”柔姬没什么诚意的拍了拍胡亥的肩膀。 为什么不找李斯来教?这还需要理由吗?因为和李斯比起来,陛下更信任赵高啊。李斯是外国人,赵高是嬴氏宗亲;李斯是外臣,赵高是内臣;李斯只处理朝上的公事,赵高专给陛下处理阴暗私事,嬴政对这两人的受信任度,根本没有可比性好嘛。 要不是还记挂着胡亥的身份,柔姬真想冲上去,揪住他的耳朵大叫道:“公子!你清醒一点,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就算你不明白,你就没看见,当陛下说让你拜赵高为师时,连扶苏公子的脸都黑了吗?平常也是挺机灵的一个人,怎么到关键时刻就犯傻了?” 柔姬捂住心口,自从被陛下派到胡亥身边之后,她就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容易塞住,开始她还以为这是自己的问题,后来她发现大家都一样……准确来说是,胡亥公子身边的人都一样。 虽然柔姬的真正主人是嬴政,但既然嬴政将自己派到了胡亥身边,并且似乎又没有要回去的打算,为了胡亥也为了自己,柔姬也不介意为胡亥的前程出点小力。毕竟这咸阳宫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拜高踩低的人,身为胡亥宫中的大宫女,在嬴政没有下命令之前,她的命运与胡亥的命运是绑在一起的。 柔姬强忍着怒火,深呼吸一口气,将视线转向赵高,“赵大人……” 胡亥不怎么喜欢赵高,没事老变着法折腾赵高,柔姬还是能感觉出来的。可是赵高……别说赵高对胡亥的关怀和体贴只是奉陛下之命,在陛下寿宴上夏姬挑衅时,那只飞快在胡亥腰上拧了一把的手,自己可是看见了。 “唉……大王……呜呜……”赵高简直都要快了,原来他只是想着,虽然十八公子总是找自己麻烦,但这种找麻烦的方式,更像小孩子的胡闹和任性,根本就是无足轻重。反而是十八公子本人,深受嬴政喜爱,那没事做做感情投资,拉拢一下彼此的关系,结果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经回不了了,就这么被嬴政一句话给拾取绑定了。 这年头的师徒可不像二十一世纪那样,你交钱上学,我收钱教课。师徒关系是中国传统伦常中,最重要的非血缘关系之一。早在不知道多少年前,姜太公就在他的家训里写出了“一日为师,终成为父”这样的名言,以暗示这是一种伦理纽带。 老师,往往就充当着学生的“精神之父”、“人格之父”的角色。 而这种师生关系,在政治斗争之中,往往就意味着彼此是天然的被绑在一起的盟友。没事时请做好彼此的天使,不要随便乱背叛,否则……你看李斯、庞涓,就想杀个师兄弟而已,就被人一直念啊念啊念到现在,你还想干别的? 在王室就更惨了,被任命为某位公子的老师,不但意味着你的前途和公子的前途绑在一起了,还意味着必要时刻,你得为了公子,而舍出你青春又有活力的肉体。别想歪了,赵高说的是昔年秦孝公在位时,孝公独子,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后来的秦惠文王嬴驷犯了商鞅所立下的禁条。为了严明法令,商鞅表示“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同时又表示,太子不能上墨刑,即在犯人脸上刺字,所以……就让太子的老师替太子受刑吧。 当时嬴驷和胡亥差不多大,也才不过四岁而已。 赵高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胡亥,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胡亥可比嬴驷淘气多了,也不知道自己这张老脸够不够用。 “赵大人,十八公子,你们……”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就别在这里矫情哭诉了,要是真那么讨厌彼此,当时你们二位怎么不坚决果断的拒绝陛下的提议呢?依照二位在陛下心中的地位,这点小事应该不会触怒陛下才是。 所以说,自己面前这两人,其实只是两个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 “恕奴婢直言,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陛下说过今天要来检查功课。那么……”柔姬看着胡亥,从案上拿起一卷《商君书》,“这个学到哪到?” “这个……”胡亥尴尬的扫了一眼赵高,又转过头,可怜巴巴的看向柔姬。 赵高回望了一眼胡亥,抬起头看着上方,开始研究大殿的横梁。 “既然事已至此,公子也好,赵大人也罢,还是认命吧。有那个时间发骚扰,不如多读点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柔姬一脸遗憾的拍了拍胡亥的肩膀,继续说道:“为大秦之崛起而读书!加油吧!少年!” 魂淡!不要学我说话啊!你是穿越的,还是我是穿越的! 平常用现代语言调侃人调侃习惯了,没得想到竟然被人学会了来调侃自己,真是此一时彼一时,让人想想就脚疼——还是被自己搬起的石头砸疼的。 “好了,别说那个了,既然都这样了,先学到哪算哪,好歹也要能背个一小段出来,不然今天怎么过啊。”赵高叹了一口气,抢过柔姬手中的《商君书》,有气无力的打开,对着书册上的字念道:“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商君书》又称《商子》,据传乃是昔日商鞅所著,侧重记载了法家革新变法、重农重战、重刑少赏、排斥儒术等言论,乃是大秦变法之国本所在,所以学《秦律》前,必学《商君书》。 《商君书》的内容并不算非常长,赵高虽然不能说是倒背如流,但正着背挑着背是毫无问题的,之所以还要拿着书对着读,那纯粹是为了装样子,显得格调高一点。 赵老师的声音还是不错的,属于能让人耳朵怀孕的那种,不比胡亥以前经常在《动物世界》里那句说“春天到了,动物求偶的季节又到了”的赵老师差,听他读书的时候也不失为一种享受。 但读着读着,赵高的声音渐渐的没有了,反而拿着一卷《商君书》上下左右仔细端祥起来,胡亥见此情况,忽然想到了什么,立刻表示那卷书是专门给自己用的,赵老师的书在另一头,同时伸出手想要把书抢回来,只是他的禄山之爪刚伸出去,还被赵老师一个巴掌给镇压了。 “赵大人……这是胆肥了?”柔姬揉了揉眼睛,她看见了什么啊?一向“以陛下的好恶为自己的好恶”,从来不介意向陛下喜欢的人低头哈腰的赵高大人,竟然抽了陛下最心爱的儿子一巴掌……虽然抽在手掌,但想想就很带感啊。 熊孩子,抽得好,我也早想这么干了! “公子,你干了什么?”柔姬看着正小心翼翼状捧着自己的小爪子,放在唇边不停吹来吹去的胡亥。 “这个……”胡亥尴尬的摸了摸头,呵呵……不就是手贱了那么一下下嘛!结果不小心,又妖孽了一把。 见胡亥久久不回答自己,柔姬终于忍不住凑过头,看向赵高手中的《商君书》。 柔姬虽然名义上是个宫女,但也是什么都学过的,虽然除了武功之外都只是泛泛而学,但身在秦国,不但《商君书》她看过,连胡亥还没开始学的《秦律》她也曾泛泛读过。只是,虽然她早已知道《商君书》内容,可只这么看了一眼,柔姬就移不开视线了。 “这是什么?”柔姬转过头,目瞪口呆的看着胡亥,咽了一口口水,开口说道:“公子这几天,每天晚上就是在写这个?” “是啊……”见自己偷偷摸摸干的事,都已经被人发现了,胡亥万般无奈也只能点点头说道:“本公子写的时候,你不是还在旁边端茶倒水嘛,现在又来问?” “奴婢……奴婢当时根本没想到好嘛。”柔姬一脸懊悔的敲了敲自己的头,她是看见了没错,但她当时以为,胡亥因为不甘心跟赵高学《秦律》,所以将怒气发泄在课本上,在课本上画蝌蚪而已,却没想到……这满屏的蝌蚪,在细细琢磨之下,竟然有如此的深意。 不等胡亥再说话,赵高放下手里的《商君书》,一脸平常,目带深意的看着胡亥问道:“这也是公子自己想出来的?” “呃……算是吧……其实也只是改良而已……那个你知道……”胡亥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三岁,就是不好,立了功还不能当成自己的,非得假装成是偶尔发现的,要是有十三岁,办事就方便多了。 看着胡亥那副紧张的样子,赵高的脸色越发平静,心里却好像有一个大旋涡在不停的滚动,将他的心事全都搅成了一锅粥。 如果这真是眼前这孩子想出来的,再加上这孩子过往种种异相,那么在已经被强迫建立师生关系的情况下,似乎也不是不可以扶助他。 最重要的是,方士所说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主角干了啥,很明显的提示……蝌蚪 我去查了一下昨天那个小鸡图,发现那是先秦时的一种文字,叫鸟虫篆。。当然,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原来传国玉玺上也刻得这种字体……这让我再怎么直视那些,主角是三流大学学生,却认为认出了传国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八个大字,而确定了传国玉玺的身份…… 那什么……我等俗人看这个图,不应该就觉得他是一副小鸡啄米图吗? 第35章 标点(两更合一) 随着太阳渐渐的落下,天色一点点的暗了下来,才不过酉时(17点19点)而已,咸阳宫已经处处灯火通明,昏黄的烛火远远看上去就像天上的星子一样亮。 因为胡亥嫌油灯不够亮、蜡烛会熏眼睛、味道不好闻等理由,他的寝宫在晚上时,一惯是不点掌灯的,而是用嬴政特意赐予给他的夜明珠照明。这样的夜明珠,纵然在网罗了天下异宝的咸阳宫里,也是珍贵无比,整个除嬴政本人之外,也只有扶苏和胡亥二人,能被嬴政赐予明珠。 扶苏因为夜明珠太过于奢侈而坚决推辞,胡亥用得理所当然——真不能指望一个大白天都要开日光灯的人,会觉得晚上用几颗破珠子也奢侈了。作为一个生活在落后时代的现代人,胡亥觉得自己已经够不挑吃不挑穿了,没见着他都没要求安装火墙和地龙过冬吗? 好吧,虽然是火墙和地龙这两样东西,对于一个南方人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高端洋气上档次,别说见实物,连原理他都没关心过,实在是造不出来,只能交待墨家慢慢研究,争取明年冬天之前能用上。 坐在席子上的胡亥,裹了裹身上的虎皮披风,看了一眼身旁的赵高,又抬头看了一眼正借着夜明珠的光辉,拿着一本《商君书》看得津津有味的嬴政。 父王,这都看了半个时辰了,怎么还没看完啊?按照惯例,这个时候应该摸我抱我亲亲我、对我嘘寒问暖、关心功课的亲子活动时间啊。 胡亥非常不开心的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点心,自从他“发明”了发面术之后,宫里的厨子们纷纷以此技术为模板,制作了各种各样的新式点心。一时之间,各种又好吃又好看的点心,如雨后春笋般从胡亥宫里冒了出来。 菊花糕,吃起来甜甜的,还有一种菊花香,自己再吃一块,这块给父王吃。 胡亥左手将一块菊花糕塞进了自己嘴里,右手拿起一块菊花糕凑到嬴政嘴边,声音粉粉嫩嫩的说道:“父王,吃糕糕。” “嗯?”从沉思中回过神的嬴政,低下头看着笑得阳光灿烂,萌他心肝都要化掉的胡亥,没多想,一口咬住胡亥递过来的菊花糕,接着将胡亥抱进自己怀里,晃了晃手里的《商君书》说道:“这种句读之法到是挺有意思的,也是王儿想出来的?” “因为孩儿比较笨嘛,笨人只好用笨方法了。”胡亥以手摸了摸头,羞涩的说道:“《商君书》上的字,虽然孩儿都认识,但是……孩儿都不懂是什么意思,所以就随便标了一下,这样比较简单明省事,不然读起来好辛苦。”胡亥低下头,对着手指头羞涩的说道。 “不错!真不错!”嬴政看着自家萌哒哒又可爱的幼子,一时没忍住,在熊孩子圆鼓鼓的小腮帮上亲了两口,然后激动的冲赵高挥了挥手说道:“赵高,你快过来看。”嬴政以手指在《商君书》上点了点,“你看,这个可以当是用来做‘读’,那一个则当是‘句’。如此区分,满篇文章一目了然,读起来是不是比以前轻松多了。” “是到是轻松了,不过……十八公子这一段标错了,奴婢可是纠结的读了很久,才把这句话给读通畅了。”赵高委屈的抱怨声,让抱着胡亥的嬴政哈哈大笑起来。 所谓的“句”“读”,古文里是指称文词停顿的地方,但如果用四百年后的词来说,就是“标点符号”。 因为太过于依赖标点符号,后世人在研讨古文时,常常因为古文上没有标点符号,所有的字都连在一起而特别苦恼。但实际上,古文中虽然没有像现代一样的标点符号,但从这些人启蒙学《三字经》开始,就会被要求“明句读”,因为如果不懂句读,往往会造成误读、误解原意。 但因为古人的“句”和“读”都相当的率性,有时候断又有时候又不断,没有统一的标准,相当的看脸或看心情,所以才会被后人误会。 胡亥也是被赵高告知之后后,才知道原来中国早有“句”“读” 这么个的东西,自己发明的这一套“标点符号”也就是让其更标准一点,不算太妖孽过火。 “父王的小胡亥怎么这么聪明呢?”嬴政越看越开心,没忍住抱着胡亥又亲了两口,等准备亲第三口时,却亲在胡亥递过来的菊花糕上。 “父王,胡子扎人!”胡亥双手举着一块菊花块,做出一副小可怜样说道。 看着宝贝儿子被自己亲得红通通的脸,嬴政终于没好意思再下手……嘴,只好接过胡亥的贿赂,开口说道:“好好好!胡子扎人了!不亲了不亲了!” “大王,奴婢建议这句读之法,可刊印成册,传至天下,让天下人共读之。”赵高见嬴政心情大好,立刻凑上去说道。 赵高之所以能混到今天的地位,除了本人才华出众又忠心耿耿之外,抢功劳争表现的本事也是不小的。虽然到了他这个地位,普通小功已经不能吸起他了。但是若他能将编书的事揽给自己,这样子的书对诗书文章都大有好处,相信很快就会传遍诸国,到时候就算在嬴政这里得不到实惠,也可以从天下读书人处得到名望。 当官当到这个地步,赵高已经不在乎利益,而更在乎声望、名气,以及能否青史留名了。 面对赵高这种赤裸裸的抢功行为,胡亥整张脸瞬间都黑掉了,这就是为什么他不乐意标点符号被人发现的原因,因为年纪太小,所以他本人除了嬴政的两句夸奖之外,分不到这其中最大的一杯羹,只能看着别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扬名……立万……名扬……青史。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其他人扬名立万名扬青史也就算了,为……为什么……竟然是赵高这样的坏渣渣?从某个发明了宋体字,但又因为人品太糟糕,被人无视其书法成就的宰相来看,标点符号大概也要和宋体字一个下场了。 “赵高,刚才你说我标错了?你确定是我标错,还是你不懂装懂?”胡亥忽然出言说道。 虽然这事八成会落到赵高身上,但胡亥就是不愿意看他那么得意,得想个方法杀杀他的锐气,又还不能让嬴政觉得自己无理取闹。 “标点符号断句之法博大精深,你以为是你看一下就能学会的?”胡亥不等赵高说话,拿起笔飞快在纸上写了一行没有打标点的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然后将笔塞到赵高手中说道:“来,断断看。” “这……”赵高看了一眼嬴政,见对方并没有反对的意思,拿着毛笔,根据自己的理解,在字旁加了一些标点。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胡亥根据赵高的断句念了一遍,面无表情的说道:“就这一种?还有呢?” 还有?赵高看了一眼胡亥,琢磨了一会,又硬着头皮断了三种。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还有呢?”胡亥没有点评赵高断得对不对,只是面无表情的继续说道。 “还……还有?”赵高一脸为难加震惊的看着胡亥。 不但赵高看着胡亥,连嬴政也一并看着胡亥——他也想不出,这句子还能怎么断了。 “呵呵……”胡亥拿过赵高手里的笔,在纸上勾勾画画了几笔,又飞快断出了五种新的读书,并且一一为两人讲解其中的含义。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这可是胡亥小学学标点符号时,语文老师用来举例的经典句子,让他印象深至穿越了都没有忘记。赵高断句,只用到了句号和逗句,自然断不出更多的读法,但是如果有更多的标点符号呢? 胡亥一边为两人讲解每个标点符号的用法,一边偷偷看着嬴政和赵亥,因为自己的断句而震惊的模样,似乎有点找到了语文老师,当年调戏他们这群小萝卜头时的满足感。 看完胡亥的讲解,嬴政一拍几案,兴奋说道:“王儿真寡人之子也,果然聪慧。” 嬴政本来以为真得如胡亥所说的那样,胡亥只是嫌麻烦而想出了偷懒的方法,没想到胡亥竟然已经编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其中大有学问,绝非胡亥所说的那样,只是一个偷懒的方法。 “编书的事,就教给王儿负责,王儿只管制定书稿内容,其他诸事皆付赵高即可。”从最初以为是简单的玩具,到现在真正体会到标点符号,加上中华语言后的博大精深,政治家嬴政这个时候,也顾不上胡亥的年纪问题了。 寡人的儿子,天资聪颖一点又如何? 嬴政本来以为,在赵高要求编书抢功时,表现得很不开心的胡亥,会将此事很开心的应下来,但没想到的是,胡亥却想也不想的摇了摇头,“父王,此事还是让赵高主编,孩儿跟着学习即可。” “你不就是怕被人非议吗?你是真才实学,怕什么非议?”嬴政何等聪明,立刻就猜出了胡亥不同意的理由,一边心疼儿子的乖巧懂事,一边豪气干云的说道:“寡人说王儿行,王儿就行,何须在意其他人的非议?” “孩儿不惧任何人的非议,但孩儿也不会因为孩儿而让父王遭他人非议。”胡亥直起身子,大声的说道。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儿子好萌好可爱好乖巧好……百炼钢都化成绕指柔了!真是没白疼你啊!儿砸! 面对着这么为自己着想的幼子,已经因为某些人某些事,而成天被人喷啊喷,都快被喷成抖“M”的嬴政,只觉得鼻头一酸,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快要流出来。 真讨厌!风都吹到眼睛里了!柔姬,快去把窗户关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说的好像你不添乱,父王就不会被……不对,父王要说的不是这个。”一不留神差点将真话说出来,嬴政没好气的看着胡亥说道:“你以为,父王没少因为你被人非议?虽然没有当年非议,背后可是没少说的。” “他们那是嫉妒父王您喜欢我呢。”胡亥用脚趾头也能想出,嬴政被喷的原因是什么,无非就是废长立幼什么什么的,真是一群目光短浅的家伙,本公子和你们是一国的,我们都是站在扶苏一边的,我们要做的不是内斗,我们要做的是团结起来,一起对付不知道蹲在哪里,准备坐收渔利的秦二世,“父王,不用管他们。老话说的好,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凭什么爱儿子就要被人非议了?所以请您继续……用力的大力的喜欢我吧。”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和那个民以食为天,食以为安为先一样,又是你想出来的?你嘴里,总能冒出许多新鲜的句子。照这样下去,我大秦王室,没准还能出个文豪。”嬴政伸出手指,逗了逗胡亥的腮帮说道。 “呵呵……”那是不可能的,这年头流行赋文,本公子肚里存货有限,能记住的也就是那高中语文上几个名篇。绝句律诗虽然记得多,但无奈那玩意要到曹操父子的时代才会发明出来,自己……你别以为随便背几首诗就能装诗人,要是人家让你玩酒令、写文章肿么破?总不能只会背诗吧? “父王,我们还是说重点吧。”胡亥悄悄的擦了一把汗,父王,不好意思啊,您儿子的目标就是当个混吃等死,喝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没文豪那个高远志向。 “你都这样明确的拒绝了,父王还能怎么样?”寒叶飘逸洒满我的脸,吾儿叛逆刺痛我的心。 次日大朝会上,秦王下了一道旨意,大意为“以后的奏折,不打标点符号的,寡人就不看了。” 有权,就是这么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能把“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剩下五种断法断出来没?小学学过,当时印象特别深刻。。 我觉得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有时候真不是故意要奢侈的问题,而是你的生活习惯就是如此,上完厕所你总不能也用竹子刮,但是古代生产力又跟不上,只好拿布擦屁屁,然后就果断被喷了…… 这就好比,一个有钱人,跟我们聊天时,动不动就是游艇豪车,人家也未必就是故意炫富,人家只是生活习惯就是如此而已…… 第36章 推广(两更合一) 刚过完新年,还沉浸在新年气氛里的咸阳城百姓们,一大早醒来,就发现今天的咸阳城似乎有什么不对的。 房子还是那些房子,街道也还是那些街道,拥有几十万常住人口的咸阳城,还是那么热闹非凡,六国的商贾,游人,说客,乃至刺客,可谓天下精英尽汇此处。 也不对,自从数年前大王正式出兵伐六国以来,六国那些读书人,尤其是儒家弟子,没少对大王乃至整个秦国口诛笔伐,直接后果就是尽管大王下了很次多《求贤令》,但入秦求官仕子也比过往要少了很多。 对了,今天的人怎么那么多?而且全往咸阳宫宫门前的广场走去。 咸阳宫宫门前的广场啊,那是个让人怀念的地方。年纪大一些的人可能还会记得,数十年前,当时秦国的丞相商鞅在宫门口树竿一条,宣称谁能移动此竿,赏金千两,造就了“立木为信”这个成语,为商鞅后来的变法,大大奠定了基础。可是后来,又是在咸阳市集里,商鞅的尸体被新王下令当众五马分尸,全族被诛。 有大胆好奇者,跟着人流一起向宫门前的广场走去,发现那里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什么。而被那群人围在中间的,则是一根高达数丈的木柱,柱上有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唷!这情景真是看着让人觉得眼熟无比。 虽然大部分咸阳人,没有亲眼见过当年商君在宫门立木的真实场景,但“立木为信”这个故事很多人还是知道的。不过当年商君立木是为了推广他的法家思想,现在大王在木柱上写句儒家名言这是闹哪家啊? 但凡读过几天书,知道柱上话语出处的人,都对住在咸阳宫里那个“有权,凑素介么任性”的大王无语了。 而在看过帖在木桩旁的告示后,心思玲珑、城府深沉的人更是对宫里那位的任性度佩服得五体投体。 后世有一首歌,可以完美的形容他们此时的心情——大王,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告示内容比较简单,大意是这个的——寡人最近研究出一种新的“句”“读”之术,名为“标点符号”。标点符号不但可以书面上用于标明句读,还能表现出写文人语气心情,优点简直多得没法说。如此神器在手,寡人决定让天下之书都能用上标点符号这种好东西。但素呢……寡人最近略忙,寡人的属下也很忙,没什么时间去给文章打标点,所以向全天下征求愿意参与到这次活动中的人。性别年龄思想流派都不限,只要你识字且会用标点愿意来就行了。 如果仅仅是以上内容,无非也就是一则换汤不换药的招贤令而已。这条告示的阴毒之处在于,打完标点符号的文章,会以大秦官方的名义,全部重新出版,从此以后,但凡有大秦的地方,只有此版本才是正版,才能被流传于世,其他都是山寨的,不能正当发行。而新出版的书上,会写上编者,也就是打标点符号那个人的名字。 文人几十年寒窗所为何来?不就是为权为利为钱为名嘛,和前三者比起来,名气几乎对所有文人都是通杀的。 在这个书籍十分昂贵珍惜的年代,能在一本将会被官方发行书上留名已经十分不易,而有明眼睛的人,都能琢磨出这标点符号将会对后世文章产生怎样的变革,能在这其中混一杯羹,这是要名扬青史的节奏。 有出名这么一个大诱饵在这里,还怕东方六国那些读书人,不屁颠屁颠跑过来?当然,那些据说很有节气的儒家弟子,也许不会跑过来,但任性的大王也有招对付他们啊。 告示上又说了,欢迎大家根据新学会的标点符号来给“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断句,断得好断得妙断得呱呱叫的那个,可以得到千金的奖励。 最初,咸阳百姓还没想明白为什么秦王会让人断儒家的句子,但是当他们看见一群穿着儒衫,且平常总是斯文有礼的读书人,开始如泼妇般骂街,接着又开始动手动脚,最后全被廷尉抓去吃牢饭后,才发现这其中果然玄机大大的。 好奇之下,不缺钱又识得几个字的咸阳百姓,也顺手买了一本《标点符号使用大全》来学习。 唷!这种叫“纸”的东西,也不简单啊,又白又轻又软,一看就是高档货。这么珍贵的东西做成的书卷,一本才卖十个秦半两,大王真是越来越有土豪的范了。 咸阳百姓一边感叹着政府财政宽裕,一边拿起书来细细研读,一读之下果然这个叫“标点符号”的东西,果然很有意思。看的时候没发现,看完之后很多人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张官方出的告示上,就使用了所谓的“标点符号”。 以前要瞪大眼睛,小心翼翼逐字看过去的告示,因为加了标点符号,转瞬之间就变得简单了然,一些容易让人误会地方,也变得清晰易懂起来,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人接受了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不求玩文字游戏的话,本来就挺浅显易学的,这年头的读书人都不是笨蛋,在现场研究交流了一下番后,为了千金的奖励,也开始去断木桩上的句子。 这一断,就坏了…… 大王杂有这么坏呢? 呵呵……不坏能当秦王吗? 从早上起,就因为被念叨的次数太多,而一直在打喷嚏的嬴政,看着坐在下方,手拿着一只毛笔,对着纸上的字发呆的李斯说道:“李斯,你觉得寡人这主意怎么样?” 李斯面前的纸上,也只写着一行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陛下真是英明至极。”李斯放下手中的笔,向嬴政一拱手说道:“一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竟然能断出这么多种不同的读法,而且每种读法都有不同的含义。臣已经能想像出,儒家弟子会有怎么样的反应了。到时候,无须陛下出手,儒家都会自己先内乱起来。” 作为一个曾经的儒家弟子,现在的法家弟子,李斯实在太了解这种读书人的心情了。战国时代的读书人,喜欢四处拜码头找东家,没事就爱演个说,所谓何来?不就是为了宣传推广自己的理念嘛。结果现在标点符号横空出世,一句话能给连当事人都不知道的内含理念来,这让人怎么混?咸甜粽子每年都能互掐一场呢,更别提思想理念这种东西,不掐才怪了。 就算你高雅你空谷遗世你觉得你是官方,所以不屑和人掐,但是万一那些异端邪说因为呼声太大,而被秦国立为官方正版了呢?只要不蠢的人都能看出来,现在秦国就是高升的红日,统一天下结束乱世指日可待。 到时候那些异端邪学因为搭上秦国官方大船,拿到了国家认可的官方资质,你这样的民间组织有屁用啊?这已经不是同人逼死官方,这是同人赶官方下台了。 “李斯,你可知这主意是谁出的?”嬴政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自从前一阵子被宝贝儿子嫌弃胡子扎人后,嬴政懒得理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种话,而干净利落的把胡子全剃了。 反正寡人也讨厌儒家,反正寡人现在也不需要靠胡子来装老成装可靠了。 不得不说,自己剃了胡子之后,感觉年轻了几分,脸也越发好看了几分,虽然当时群臣们眼神有点奇怪,但久了也就习惯了。 “愿闻其详。”李斯看着表情有点小兴奋,宛若回到少年时代……不对,陛下少年时代也没这么浮躁过的嬴政,好奇的问道。 “是胡亥那个小子想的。那个孩子,不怎么成器,成天就知道傻玩傻乐,读书又爱偷懒,结果没想到他偷懒还能偷出这么个花样来。”嬴政收住笑容,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平静的说道:“唯一的优点就是人比较孝顺,又有点小聪明。他也不知道听谁说,那些儒生朝上公然反对标点符号,说是古未闻之、有违礼仪什么的……想要为寡人分忧,就让赵高抄了这句话来。” 嬴政本来是想用“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来为难那些儒生的,没想到却被急哄哄要为父报仇的熊孩子嫌不够高洋上,并说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要让那些儒生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他们知道“死”字怎么写,就提供了这句后世经典,儒家内部吵了几千年都没有吵出结果的句子。 看着嬴政说着说着,就忍不住往两边翘的嘴角,李斯装成没看见的喝了一口茶,强忍住拉着嬴政的衣服说“陛下,大家都是成年人,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就直接说我儿砸最萌萌哒最棒棒哒就得了,用不着这么费尽心思的明贬暗夸”,心里却对自己那位未来的孙女婿越发好奇起来。 听说十八公子今年不过才五岁而已,虽然从去年起,就不停在厨艺上展现才华,发明了不少好吃的美食,在极大的丰富了秦国人民菜篮子的同时,也让自己的腰身在不知不觉中胖了一圈,但那也只是厨艺上而已,今年怎么就……变画风了? 和一般人的关注点——标点符号是否是胡亥发明的比起来,李斯更在意这次的计谋是不是胡亥主导的。这一环套一环的坑人诡计,若真是他想出来……小小年纪,竟然就如此阴险,实属难得。 也难怪李斯心情如此激动,这个时代的人,大家追求的是坦坦荡荡直来直往,普遍鄙夷玩弄权术阴谋,讲求阳谋春秋,打个仗还要提前下战书,绝对不玩偷袭那一套。像遇上政敌,直接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砍死政敌这种事,更是就只能发生在春秋战国时代。 看得后来人不得不感叹一句“哥哥,派刺客之前,好歹也掩饰一下自己的身份,万一不成还能嫁祸啊。” 总之不管是宫闱斗争、政治斗争,甚至是战场对阵,大家都是光明磊落无比,看得后人又欣赏感慨,又啼笑皆非,有时候看史书都想不明白,为毛这么简单的计谋,某某竟然会上当这种事,最后千言万语只能总结一句“祖先大人们行事真是简单粗暴。” 就像秦始皇,虽然办事够凶残残暴,但仔细琢磨一下也就是个天真又可爱的萌萌哒,要换成后世随便哪个政策智慧高点的皇帝,都不会像他那样玩脱,保证能做到书焚了、儒坑了,骂名肯定不会留下。 没办法,中国阴谋文化要到唐宋之后,才会渐渐发展起来,古代劳动人民……真是太纯朴又善良了。 在一众萌萌哒的阳谋家里,能碰上一个不萌萌哒的阴谋家,李斯有几分好奇心也是难免的,“恭喜大王,得此麒麟儿。” “哪里哪里,寡人的儿子,不也是你孙女婿吗?”嬴政笑呵呵的说道。 殿上君臣在彼此吹捧着对方的儿子、孙女婿,但是被他们俩人齐力吹捧的主角,此时却紧紧抱着一根柱子,正在那放声大哭,“救命啊!不要啊!人家不要去!好可怕的说!” “有什么好怕的?”额上青筋暴跳的赵高,看着死死抱住柱子,只干嚎不掉泪,脸上一副“你再过来我就死给你看”模样的胡亥,耐着性子咬着牙说道:“不就是上一堂实践课吗?用得着哭得像要玩抛弃一下吗?还有!谁让你不好好读书来着?不好好读书就这下场!” “呜呜……赵老师,放过我吧……我才三岁……我还是个孩子……” 胡亥抱柱子抱得越发紧,赵老师不是人不是人啊。 “第一……就算是实岁,公子你今年也四岁了。第二……”特么就是趁你现在是个孩子,本大人才更不能放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非常经典的例子,儒家打嘴炮打了几千年……有兴趣的人自己断一下 我那天读金初史,我就感慨少数民族兄弟办事如此简单豪放,看着对头直接在朝上掏刀子砍人,简直是想像无力……后来看了一下春秋战国史……我只能说,公元12世纪的少数民族兄弟竟然和公元前2世纪的中原人,在阴谋度上竟然差不多开化程度…… 秦始皇要是穿越到《甄環传》,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他都得抓狂,这群女人心眼多多 第37章 秦法(两更合一) 廷尉——秦代官名,九卿之一。 廷尉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天下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府后,才能做最后的决断,现任大秦的廷尉是胡亥准岳父的老爸、姑姑的公公、著名的法学家李斯。 “不进去不行吗?”站在廷尉府前的大街上,胡亥扁着嘴声音粉粉嫩嫩的说道。 只见他精致的五官皱成一团,酷似胡姬的大眼睛里尽是盈盈水光,看上去要多惹人爱就有多惹人爱。但可惜的是,站在他面前那位是以阴毒凶残闻名于后世的赵高,对于他这种恶意卖萌的行为,不但无视,还重重的鄙视了一把,“不许哭,再哭我揪你尾巴了。” “啊?不要啊!”胡亥反手抱住自己的屁股,鼓着腮帮气乎乎的看着赵高说道:“你们怎么都这样?不能这么手贱,没听说过嘛……老虎的屁股摸……” “你又不是老虎,你只是一只小羊。”赵高摸着胡亥的小羊帽子,笑嘻嘻的说道。 嬴胡亥小朋友,己未生人,五行属土,生肖属羊,然后不知道是哪个缺了大德的,用小羊皮羔做了一套全羊装。头顶毛绒绒的小羊帽子,身上裹着一件毛绒绒的大氅,圆滚滚的一大堆衣物,硬是将本来还算苗条的胡亥,包成了一个会移动的雪白大肉丸子。 最可恨的是,不知道是哪个,嫌这样还不够可爱不够萌萌哒,竟然在屁股上应该是尾巴的部分,给他缝了一条又大又蓬松尾巴。 杀千刀的!这样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咸阳宫里,但凡自觉自己身份够的,尤其是女人,除了会掐一把他的小脸蛋之外,还多了一个扯他尾巴的爱好。 “赵老师,你一不是女人,二不是太监,你学后宫那群女人,扯个什么劲的尾巴?”胡亥抱住自己的大尾巴——妈蛋,羊尾巴是长成这样吗?别以为本公子天天待在咸阳宫里没见过羊,托《动物世界》的福,本公子分得出狐狸尾巴和羊尾巴的区别。 “还有你们……”胡亥凶狠狠的瞪了一眼,跟着他一起出来的其他随从,“你们几个吃我父王的俸禄,也不知道来帮帮我,简直是……你们再不来帮我,我要叫杀人了!” 众随从无视之,赵高甚至还给了胡亥一个“你叫啊你叫破喉咙,看谁会来救你”的表情。 “根据我大秦律例,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胡亥双手插着小腰,气乎乎的冲着赵高,大叫道。 “哎?公子,你还会活学活用了?”赵高简直要被胡亥气乐了。 你说这么大一点点的小孩,心眼怎么这么多呢?好的没学会,坏的……呵呵,刚学了几天秦法,就会用来坑人了,自己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只会玩泥巴呢。 “我大秦以法治国,身为大秦公子,本公子当然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胡亥得意洋洋的扭着小腰,身后的狐狸尾巴跟着一摇一晃的,看上去很是可爱。 因为两千多年来,秦法一直以凶残暴虐闻名于世,甚至后世讨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时,都会把秦法严苛列上去,所以在胡亥初学秦法之时,还曾想过将来要怎么忽悠秦始皇修改秦法的事,结果……后来……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震惊。 二千多年前的秦朝,竟然特么的就有见义勇为法了?法律中明文规定“如果有坏人,在在大街上杀人伤人,周围的人袖手旁观不救援,距离百步之内的,要罚重款。” 秦法之中最让现代姑娘们喜欢的,胡亥打赌肯定是关于“婚内出轨要罚钱”、“老公要是把老婆家暴得太严重,也必须受到惩处”、“男女哪怕不同工也要同酬”那三条。 尼玛现代法律也没有管男人管这么严啊,重婚罪和事实婚姻早取消了,学个法律而已,整个三观都不好了。 以上都不是最毁三观的,最让胡亥觉得毁三观的是这一条——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翻译一下是这样的“不去徭役,罚款2688钱。迟到三到五天,挨一顿骂;迟到六天,罚款384钱;迟到十五天,罚款1344钱。如果是因为下雨耽误了行程,那就算了,不罚钱了。”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大泽乡农民起义的原因,是因为陈胜吴广两人在赴徭役的过程中,因为下雨耽误了行程要被处斩,想着反正也是死,造反和继续走都是死,所以一气之下就造反了。 法盲真可怕,所以本公子不能像大泽乡那群农民一样当法盲,随随便便就被人忽悠着去造反,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只可惜的是,胡亥的对手那是谁啊?大秦属一属二的法律高手,跟他谈法律,那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赵高想也没想,直接丢了一大锭金子在胡亥手上,看着对方震惊的眼神,笑咪咪的说道:“根据秦律,一甲为1344钱,赀二甲2688钱,这里五个人,这锭金子交罚款绰绰有余,剩下的钱不用找了,公子等会留着买糖吃。” 赵高说完,一把抓住胡亥的狐狸尾巴,不顾他的挣扎和尖叫,抱着他就进了廷尉府的大牢。 大秦廷尉府的大牢关押的都是一些十恶不赦的重犯,这些人犯下的罪行大多是罄竹难书、百死莫赎,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不如死前发挥点余热,所以赵高也不介意,用他们的生命给胡亥上一堂法律实践课。 和所有的大牢差不多,廷尉府的大牢虽然档次高一点,但也是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大冬天的还有蚊蝇在那乱飞。 早从一进门起,就被冲天的臭气,熏得受不了,放弃吵闹,改为以手掩鼻,唯恐自己多吸进两口毒气,就会分分钟挂掉的胡亥,瞪大眼睛怒目看着赵高。 面对如此惊人的臭味,赵高不但没有像胡亥一样掩臭,而且表情异常的平静,似乎一点不习惯都没有,淡定优雅的模样,分分钟将胡亥衬成了一坨翔。 就是他嘴里说出来的话,一点淡定优雅的味道都没有,听着就让人觉得十分毛骨悚然,“今天我们来学习磔刑。” 所谓磔刑,乃是指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属于传统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但也是颇为常用的一种刑法,死法相当相当的残忍,死在磔刑的名人也相当相当的多。 “赵老师,你让我一个三岁……好吧,四岁四岁……”看着赵高在自己面前晃的那四根手指头,又回忆了一番自己所知道的磔刑,胡亥一脸痛苦的捂着胃,十分后悔自己当年要去搜什么晚清酷刑的照片组,虽然是黑白且象素不高的老照片,也足够让他胃疼好久了,“你让这么一小孩去看磔刑犯,你就不怕把我吓成汉惠……刘盈那样吗?” 托各种电视剧的福,胡亥还挺了解这些野史八卦的。汉惠帝刘盈,汉高祖刘邦与吕后之子,西汉第二位皇帝。史书上说他挺“仁孝”的,但胡亥看来那就是个没用的男人,竟然会因为看了母亲吕后将戚夫人做成人彘,就回去大病一场,然后自暴自弃,成天以买醉搞基度日,最后无子早早挂掉,连个本纪都没有,只能和吕后一起蹲在《吕太后本纪》里。 身为人子,竟然不能保护母亲,反而要依赖母亲保护,不是吕后保护,他早就坟头长草了,结果他还同情一个长年以“废掉自己为人生目标”的小三;身为人君,不好好治理国家,却因为一点小事就中二犯病,自暴自弃、懦弱又能力,最后还搞出个无子来,让旁系篡了位。 也别说是因为吕后本人太凶残,才搞得刘盈最后混成了这个下场,刘盈要是自己能撑得起场面,太后再凶残也不如皇帝管用,秦皇汉武不都是挺好的例子,所以胡亥觉得还是刘盈自己的问题,就刘盈这种性格,要是没吕后这个凶残的女人撑着,汉朝没准也得二世而死了。 胡亥曾经把自己代入刘盈的角度想了想,深觉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世的老爸,不管哪个老爸请自己看不共戴天仇人的人彘也好,磔刑也罢,他都不会因此而觉得老爸太狠,而抛弃一直保护自己的亲生父亲。 本公子的三观,就是酱紫歪。 但这只是想想啊,胡亥从来没有想过,这一天会这么快到来。 胡亥很想装肚子疼,虽然从心理上来说,他绝对力挺老爸到底,但看完这么血淋淋又刺激的场面,晚上一定会做噩梦的好嘛。 尤其在看到将要被处以磔刑犯人的样貌之后,胡亥肚子疼的越发厉害,“这么漂亮的妹……姑娘,到底犯了什么事?”胡亥指着头发凌乱、身穿囚衣、面带倦色、全身狼狈不堪,但依旧十分光彩照人的女子,歪着头看着赵高说道。 赵高冲着站在一旁的劳头一扬眉。 长得五大三粗,一看就不是好人样的劳头,立马凑上前,跪在地上说道:“此女以色诱拐未及六尺高者为己杀人。” 胡亥琢磨了一下,应该是秦法中的“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当磔”这一条。秦朝一尺等于23.2厘米,六尺高也就是不到一米四,也就是说这女人竟然诱拐未成年儿童帮他杀人? 这么一想着,胡亥那点同情的心立马就没了。没办法,他虽然来自于一个天天叫嚣“犯人也要人权”、“废除死刑”的文明社会,但他本人一点也不文明,最多赞成简化死刑方法,全改成枪毙。 “动手吧。”胡亥拍了拍手,对着劳头比了一个动手的姿势。 人类的同情心是给人类的,当人丧失人性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时候,为何还要给予同情人?胡亥一点也不喜欢滥杀无辜,更不喜欢为了一点屁大的事杀人,他在宫里没少利用身份,护着一些只是犯了小错,就要被重重处罚的小内侍小宫女,可不代表他不愿意无辜之外的他会护着。 胡亥想起自己看过的一部叫《素媛》的韩国电影,小女孩素媛被变态强、奸至重伤濒死,结果变态对素媛的父亲说,“我顶多判八年,而你的女儿还不满二十岁。” 没事跟犯人讲人权,他又不是圣父白莲花。 胡亥坐在劳头特意为他找来的席子上,皱着眉头捂着鼻子,手里拿着一卷秦法,有一搭没一搭的看了看书,过一会儿又抬起头看劳头对女囚行刑的过程,忽然“啪”的一声放下书说道:“这是磔刑?你逗本公子玩呢?” “回公子的话,这的确是磔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赵高总觉得自己在胡亥的声音里,听到了一股隐隐的失望之情,一定是本大人听错了。 “你确定?不会吧?这和说好的不一样。”胡亥看着女囚被劳头锯下来的手,这哪里是什么磔刑?这分明是医院做截肢手术好嘛。 “公子以为当如何?”赵高小心翼翼的问道。 磔刑嘛,不就是指把犯人的肢体分裂开嘛。难道还能分出一朵花来?又或者是这熊孩子,又想出什么坏主意,这又不是分糖果分糕点。 “磔刑不是指凌迟处死,就是那个千刀万剐吗?”胡亥回望着赵高说道。 凌迟是什么意思,赵高不太明白,但是千刀万剐……一听就是很凶残来着,公子您这是多大仇啊?要把人千刀万剐了。 胡亥见赵高还是一脸不解的模样,又补充几句道:“不就是指处死犯人时,让刽子手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下,一直割到死为止嘛。要是不熟练的话,可以在行刑前以鱼网覆盖全身后收紧,这样犯人的肌肉会突出,下刀更方便。听说高明的刽子手,能足足让犯人被割三千六百刀,让活上三天三夜后才死。” 听说……公子,你在哪听说的啊?你不是从小就生长在咸阳宫吗?你在哪听说这样的事啊?这么凶残这么残忍这么……无语的刑法,老赵我活了小半辈子了,还是头一回听说啊! 看着赵高那一脸“你残忍你无情你好坏”的表情,再想想后世那花样繁多的“满清十大酷刑”系列、“大明七大酷刑”系列,以及无敌变态的小鬼子发明的731杀人部队,胡亥发现古代劳动人民不但在阴谋方面纯洁又善良,在用刑方面也是纯洁善良至萌萌哒。 “本公子也觉得凌迟处死、千刀万剐什么的太凶残了,不如你带我去看看刑房,说不定本公子还能给大家提供点刑讯方面的意见?”看着一地的断手断脚和女囚挣扎痛苦的模样,就算明知道眼前的女人是个毒妇,就算眼前这一幕真是医院做截肢手脚,胡亥也觉得今天受到的刺激太大,得赶紧找个理由闪开,不能再继续在这里坐下去了。 以后,还是劝老爸把死法简化一下,如果不是十恶不赦之大罪,还是全改成砍头吧,尼玛这太刺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磔刑在五代之后,才变成凌迟,上古先秦的时候就是酱紫的,没有后世凶残 秦法全本已经失传了,只有考古挖出来的一万多字竹简上有记载秦律…… 写这一章挺麻烦的,因为都是参考秦法写的……所以,秦朝不要乱包二奶、不要打老婆喔~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说,我一点都不觉得秦法很残酷,虽然动不动就割鼻子、脸上刺字什么的,但的确都很全面,而且更贴近现代法律(秦代有见义勇为法,水土资源保护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有很多法律比现代法律爽多了,比如拐卖儿童人,无论是买家卖家还是知情不报的人都要被配,想想现代的方法……被拐卖的人很难被解救,不就是因为一村一村的干,然后法不责众吗?《盲山》那个电影里,女主的爸爸和警察想去解救被拐卖的女主,结果爸爸死了,女主被解救……现实里好像是爸爸和警察都死了,女主还是没被救出来 现在不是有很多女性失踪案嘛,然后网上不是骂那些女的是自找的,穿得太暴露,故意诱惑人……按秦代的法律,没事造女同胞的谣,这是要被割掉鼻子 东方六国的人受不了秦法,现人人几乎都接受无压力,想想还真是抖M 第38章 学习(两更合一) 随着棺材盖的盖上,无边的黑暗就像一张巨网,迎面而来压得他难以呼吸。棺材里一片寂静,连风声都没有,安静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这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过是个棺材而已。” “老子杀过这么多人,还怕这一点黑?” “那个白痴县令,以为弄口棺材来,我就会害怕了?” 他自言自语着,试图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可是渐渐的越说越没有底气。 “碰”!“碰”!“碰”!心脏剧烈的跳着,似乎快要从心口跳出来一般,他开始觉得呼吸困难,他想自己被放进棺材之前,那个相貌俊美、衣着华丽的小孩对自己说过的话,“人最痛苦的事就是没有氧气活活窒息而死,也就是俗称的憋死。窒息死亡对于人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不过你放心,窒息死法虽然痛苦,但死的也很快,在心跳两百次后,大脑缺氧导致昏迷,心跳五百次后心脏停止跳动全身血液循环停止,导致脉搏无跳动从而致使死亡。这口棺材不大,大约一柱香之后,棺材里的空气就用完,到时候你就可以好好体会,被你活活掐死的少女的感受了。本公子听人说,人在濒死的时候,会回忆他过往所经历的一切。有冤报冤,有仇报仇,说不定死者还能好好和你交谈一番濒死经验。” “混蛋!我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孩子给吓到?” 他自言自语说着,忽然感觉到棺材里的温度,似乎在瞬间冷了几度,同时棺材外似乎响起了什么声音,好像是指甲在木板上刮的声音。 不!不对!这声音不是从棺材外传来的,这个声音就在棺材里,就在自己耳边。 他拼命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是却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大脑,少女临死前的模样出现在脑海中,脸色紫青,舌头吐出,一双眼睛死死的瞪住他。 他死死的抱住自己的胸口,瞪大眼睛看着四周,唯恐少女的亡魂会忽然出现在眼前。 他感觉胸口发闷,呼吸也变得不再顺畅,他要出去,他再也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看着不停震动的棺材,胡亥和站在一旁的咸阳令相视一笑,开口说道:“这个是撑得最久的一个了,等他出来之后,保管你问什么,他答什么,不敢再有半点隐瞒。胡亥在这里,先恭喜大人了。” “下官还要多谢公子帮忙,竟想出这样的奇思妙计,用来审问犯人。”咸阳令一脸恭敬的看着胡亥说道。 虽然秦代官朝还没有“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这句话,但身为大秦第一县令咸阳令,本届的咸阳令自上任以来,就感觉到了深深的蛋疼。县令在秦国官制里,只是一个屁大的小官,若是在哪个偏远山区当县令,还能仗着山高大王远,鱼肉一下百姓什么的。但是咸阳城这种在街上丢块砖头,都能砸到几个爵爷、侯爷,甚至公子的地方当县令,这绝对是一件吃力还不讨好的事。 虽然秦法严苛,大王又不是心慈手软的善良君子,平时也没人敢在咸阳城闹事,但万一有人闹事呢?比如两个侯爷吵架,你是去拉架呢还是去拉架呢还是去……成为他们重新建起友谊的桥梁——两个侯爷一起骂你。 再比如,假如大王让你当幼儿园老师,帮他带孩子呢? 半年前,当咸阳令收到旨意,大王的十八公子胡亥公子,为了更好的学习和理解秦法,将会在每日申时(15至17点)来咸阳府衙听他断案的消息时,他先是深深的怀疑自己到底哪里干得不好,引得大王竟然派出自己的亲儿子来监视他,接着……他听说胡亥公子今年才四岁。 这绝逼是来自咸阳宫深处的恶意! 本来,咸阳令都做好了,每天下午要当两个小时保姆,哄十八公子玩耍的准备。但没想到的是,大秦的公子就是大秦的公子,虽然经常也会犯熊,和一般的熊孩子起来就是不一样。 每天下午,十八公子都会不哭不闹、安安静静坐在后堂,默默的听自己在前堂断案,从来不会给自己增加任何额外麻烦。要不是每次断完案子回到后堂,就看见十八公子在那默默的作笔记,时不时还拿出一些断案当中产生的疑惑,很有礼貌的请求自己答疑,咸阳令都怀疑十八公子是不是天天躲在后堂睡觉来着。 乖巧聪慧又有礼貌,听说十八公子长相还颇肖大王,这样的孩子简直是每个家长心中完美下一代延续。人生孩子是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从孩子身上,看见自己血脉延续嘛。 最难得的是,十八公子竟然还学会了断案,断得还是一宗他找不到真凶,差点误判的案子。 咸阳令至今还记得胡亥身穿一袭红衣,在确认死者是他杀而非自杀之后,一脸意气风发的指着凶手的脸说“真相只有一个,凶手就是你”时的模样——稚气天真的小脸上满满的都是认真和严肃,明明短手短脚三头身偏要装成大人的样子,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让让人忍不住尖叫的可爱。 除了偶尔指认真凶,在遇见如今那种死撑型罪犯时,十八公子也会想出一些“阴”招,每一招都坏坏的但又不会见血伤人,统统带着一点孩童玩闹的意味,但在犯人身上用出来后都无比管用。 就像今天,咸阳令都不知道,一个能亲手杀死无辜少女的凶犯,竟然会被一口棺材吓到。 咸阳令也曾经就此疑问问过对方,他想知道一个长在深宫里,从小被娇宠着的小孩,到底是怎么知道诸如“一直不让犯人睡觉”、“给犯人吃死咸死咸的食物,不让他喝水”、“把犯人关在没有光的小黑屋”、“用羽毛搔犯人的脚底板”等等看似儿戏,但却能让一个意志坚强的成年人,哭爹喊娘的说要招供的方法。 “这个啊……其实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就行了。”十八公子一开口说话,就让咸阳令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而他接下来的话,也证明了咸阳令的这种预感。 什么叫做“功课写不完老师就不让睡觉,然后我特别想累特别想睡觉,但又不敢睡,当时我想着,只要有人能让我睡,我干什么都行”;又什么叫“我怕黑啊,有时候我不乖,老师就会把房间里的蜡烛拿掉,然后关门留下我一个在房间”;还有什么叫“我特别特别特别的怕痒”。 稚子话语天真灿漫,想来应该不是谎言,那么十八公子说的应该是真话,再联想一下十八公子无母,且母族出身不高,皇宫又是人心最险恶的地方等事实,咸阳令很快脑补出一个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故事。 难怪十八公子小小年纪就如此早慧懂事,还出乎意料的有礼貌,原来真相竟然是这样的。 想到这么萌萌哒这么乖巧的小孩,竟然要有一个以教育为名进行虐童的老师,极为擅长脑补的咸阳令,简直心都碎了,大王,这么可爱的儿子,您不疼爱您给我啊,我缺啊。 咸阳令知道,十八公子的老师,就是每天都会来接送十八公子的中车府令赵高,外表长得人模人样,没想到内心却是如何险恶。 咸阳令官不大,小胳膊小腿惹不起赵高这种天子宠臣,只能默默的看着小正太沦落魔手遭摧残,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在心里鄙视赵高这种小人。 “为什么奴婢觉得咸阳令,最近看奴婢的眼神越发不对了?”按例接了胡亥,回忆了一番咸阳令看自己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赵高一手拿着马鞭,一手拿着缰绳,熟悉驾着马车,回头看了一眼坐在车后的胡亥问道。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直觉告诉他,这事肯定和这个死小鬼有关系。 “因为老师你帅嘛。”胡亥笑嘻嘻的说道。 “呵呵……公子,下次骗人之前,表情有点诚意不谢。”赵高冷哼一声,死小鬼熊孩子,当我是陛下吗?顺便被你没诚意的两句话就哄住了?我可不吃你那一套。 “呵呵……”胡亥干笑两声,总不能告诉你,因为我每天都在黑你吧? “哼!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以后就不要去了。”赵高看了一眼天。 今年天气真奇怪,不过才六月而已,竟然就和往年八月一样热,也难怪陛下那个儿控,唯恐宝贝儿子中暑,不但急吼吼的送来了消暑用的冰,还停了宝贝儿子所有的户外课。 一个男孩子,竟然养得这么娇。 赵高回过头,再次看了一眼胡亥。 胡亥这张脸,他一天至少要看十个时辰,熟得不能再熟,也没什么好看了。只是和陛下棱角更为分明,更为英挺的五官以及如小麦一样的肤色相比,胡亥不但五官更为柔和秀美,皮肤更是如雪一样白,如豆腐一样嫩,手指只要轻轻在他脸上按一下,就会在脸上留下一个红指印红上老半天。 大王,您不能这么养儿子啊,儿子不是您这么养的,属下养闺女都没您养得精细。 “那秦法本公子早就全背熟了,要不是为了实验那些整人的方法,我早不去上课了。”胡亥小小的身体缩在马车阳伞的阴影下,双手捧着小脸,摇头晃脑的说道。 先秦的刑讯手法也太落后了,翻来覆去的就是鞭子、烙铁什么的,连老虎凳、辣椒水这些后世必备初级刑具都没有,更别说自己以前看过诸如“炮烙”、“请君入瓮”等高级刑具了。要不是大秦公子可以手狠手辣,但不能是个大变态,胡亥就不用关小黑屋、打强光灯、不让睡觉那一套,而是直接将参观渣滓洞、白公馆时看到的刑具弄出来了。 “您都背熟了?”赵高的声音微微有些惊讶,秦法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但一个四岁的小孩……记性好是小事,更难得的是,能静下来这份心学习。 “早背熟了,不信你抽一条考考,看本公子背得怎么样?”胡亥说话的表情无喜也无悲。 四岁的小孩当然静不下心来学习,但是一个十九岁的高中生,要静下心来学习那实在是太容易了。秦法很多很难吗?它再多再难会比二十一世纪的法律更全面规范至鸡婆吗?当你成天到晚只学一本秦法,而且是把过去学数学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英语的时间,统统都拿来学秦法的时候,真得一点都不难。 “哎……本公子才四岁啊,就这么帮父王打了半年的白工。”连带着上辈子的岁数一起算,本公子也才十九岁,正是应该在大学里吃喝玩乐交女朋友打游戏的好时光,结果却要早早的出来工作,真是想想都虐心虐肝。 “让大王给公子发工钱,按照大秦律例六文一天,看在公子您是大王亲儿子的份上,大王也许会给您发……八文一天。”赵高冲着胡亥调侃道。 “六文一天?何着你当本公子是修长城,还是修皇陵的?”胡亥没好气的看着赵高,尖叫一声道:“一天八文,半年1440文,何着本公子和一具盔甲一个价格?” 秦法“赀刑”的标的盾与甲都是武器。但一般来说,罚款时都是交现金而不是实物,而秦代的盾与甲的价值,大约为一甲1344钱,一盾384钱 。 和那个初学秦法的小白不同,胡亥现在可算是看透了秦法的本质,就是——罚钱罚钱罚钱再罚钱往死里的罚钱。 秦法一般不杀人,绝对和后世流传的那个“偷个西瓜,就要被五马分尸”、“乱丢垃圾,就要被刺字割鼻”不是同一样法律,秦法里更多的是经济处罚,看上去满目都是“赀X甲”、“赀X盾”这种词。 当然,老师让学生抄书的目的大多不是为了惩罚学生,而为了让学生好一样;商鞅制定秦法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找免费工人给他干活。 一甲也好,一盾也好,对普通百姓来说,都是天文数字,基本上是交不起的。交不罚款怎么办?好办啊,给官府干活,以工抵债,官府给你发工资。 修长城也好、修皇陵也好,反正只要给官府干活就行了,如果自带干粮的,每天八钱工钱,官府包饭的,每天六钱工钱,还完官府的债你就可以走了。 也就是说,大泽乡那群农民工法盲,实际上根本不需要造反,就算是按最重那一档处罚,他们也只需要每人多服八个月的劳役就可以走了。 偷个西瓜就五马分尸、动不动就坑几十万工匠,秦始皇表示,七国加起来,整个天下才三千万人口,人口资源是非常非常宝贵的,把你们都杀了,谁给朕干活去? 半年在咸阳府衙的实习生涯,让胡亥在彻底了解秦法的同时,也发现了秦法一个极大的漏洞。 这个漏洞就是…… 胡亥乌溜溜的眼珠,从路边一个打扮得怪里怪里的胡人商贩筐中溜过。 嗯?那个东西……我没看花眼吧? “司机,给我踩一脚!”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我就觉得不对,秦始皇要真照传说里的几十万几十万的杀,哪有这么多人给他杀?你真当古代中国也有十六亿人口吗? 赵高:你在外面这么黑我,你爸知道吗? 胡小猪:知道啊……不但他有派人在我耳边保护我,人还给他上了好多奏折说你虐待我,不过是装成不知道而已 猜猜秦法最大的漏洞是什么?提示……大泽乡那群农民工为什么造反的…… 第39章 葡萄 不等赵高将马车停稳,胡亥三两下从马车上蹦下去,飞奔着跑到胡商面前,抓起一把他所卖的商品,拿在手里停止看了看,笑着说道:“老板,你这葡萄干怎么卖?” 胡商一脸震惊的看着胡亥,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嗯……”太激动了,好像这年头没有“老板”这个叫法,也没有“葡萄”这个叫法来着。不过到底应该怎么称呼呢?这么一想,觉得自己还真可怜得紧,虽然每天都能逛街,但穿越来这么久,竟然没有在街上买过东西,连穿越必备的糖葫……不好意思,这个年代还没有糖葫芦,就算有糖葫芦,胡亥也不敢随便在街上买来吃。 现代人总羡慕古代空气清新、食物没有化肥没有农药天然安全,比现代好一万万倍不止。拜托,麻烦说这话前先过过脑子,古代根本没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也不会有防疫相关知识,所以你买的青菜可能无化肥无农药,但没准大肠杆菌之类这菌那菌超标,你买的肉类也没有注水打激素吃饲料,但是鬼知道这只鸡生前是不是得流感死的,又或者这只猪会不会有寄生虫超标的问题?或者说,街上那个卖包子的,有没有乙肝、流感之类的传染病? 这年头可不流行出生就打疫苗,万一不幸得了病,你身份再显赫也只有死路一条。三国时代的陈登,不就是因为饮食不干净,吃鱼吃出一脑袋的寄生虫;还有野史传说里的,曹操赤壁几十万大军是感染了血吸虫病。 最最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穿越来是个平民,不吃就得死,胡亥说不定忍一忍也就吃了,毕竟从小吃,没准也能锻炼出个百毒不侵的肠胃。但是胡亥自知自己这个身份,出生就在咸阳宫里长大,温室里的花朵一样被嬴政捧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就算了,对卫生要求还特别高,水不烧开不喝,食材不煮熟不吃,碗筷不拿开水烫干净不用,简直龟毛到让人发指。 这样的习惯自然养出了一个玻璃胃,胡亥毫不怀疑自己吃一口外食就得拉肚子——这年头,特么最流行的是吃生鱼片生肉片,简直是不能忍受。 “就是这个,这个怎么卖?赵高,你来和他谈,这些我都要买。还有,你帮我问问,这葡萄有籽没有,我要自己种。”胡亥一脸兴奋的看着被自己抓在手里的葡萄干,一粒一粒晶莹饱满,看上去是那么诱人无比,要不是怕不干净,胡亥真想尝两粒。 不过奇怪了,葡萄不是张骞出使西域时,才带回来的植物吗?怎么秦朝就出现了?难道秦朝人和西域人有民间商队交流? 胡亥自然不知道,在后世出土的商王后妇好墓中,曾出挖出过新疆和田玉,证明早在商朝起,中国就和西域商人通商。 而他的数位曾祖父墓里,更是出土过无数来自中亚的金器。虽然后世史学家猜测这是金器是从胡人那抢来的,但没办法啊,谁让秦国发源于一个东南西北左右看一圈,千里之内尽是胡人,连可以当帮手的中原诸侯都没有的地方。 秦国的发家史,就是一部如何揍西域胡人的发家史,因此在战国七国之中,还真就是秦国和西域交往的最为亲密。 想通此点,胡亥又抬起头说了一句,“赵高,你再问问他,还能不能弄来其他稀奇的西域植物,不管是什么植物,本公子都要。” 胡亥说着,表情略略有些无奈,小屁孩就是不好,和人交谈都没有说服力,只有让赵高这种成年人去交谈。 “公子,胡商说,葡萄籽到是有,但葡萄是靠嫁接葡萄苗生长的,葡萄籽未必能种出葡萄,就算种出来,那葡萄也不好吃。”赵高说着,低头看了一眼胡亥,立马就有了一种被伤到眼睛的感觉。 那么一可爱的小孩,从小金尊玉贵长大,也没谁渴着你饿着你,用得着看见点吃的,就眼犯绿光,口水直流吗?丢不丢人! 虽然胡亥大眼巴巴等着吃东西的小模样,实际上挺可爱挺萌的,但只要想想他长得跟谁像,再想想咸阳宫里的那个正主,要是也露出这样的表情,赵高想想还真觉得……挺带感的。 “没事,有籽就行了。”胡亥挥了挥手,不以为异的说道。 托上辈子有个没事就喜欢在阳台上花盆里种姜种蒜种葱的老妈的福,胡亥曾经被自己突发奇想要种葡萄的老妈,高叫着“儿砸,给妈妈查查葡萄怎么种”,而特别去度娘度过葡萄种植资料。虽然度娘说,葡萄的确是要用苗嫁接长成,但也没说籽长不出来葡萄来,只是说机率比较看脸,时间比较长需要三年而已。 用籽种还有一个坏处就是葡萄会退化,种出来的葡萄会不好吃。 不过这一点,胡亥到没什么意见,一来这年头也没什么优良品种葡萄,再退化也就难吃到野葡萄的水平;二来有总比没有好,先种几个棵葡萄苗,再让宫里那些花匠研究嫁接的事,他不相信当年张骞出使西域时,还能千里迢迢带颗葡萄苗回来,肯定只可能是种子;三嘛……种不出好吃的葡萄也没问题,他只想在宫里弄个葡萄架,架下弄个秋千,再弄个吊床,夏天可以去葡萄架下荡秋千玩吊床——他从小就想这么干了,就是以前家里太穷,买不起别墅。 胡亥一边想着在葡萄架下荡秋千的美好情景,一边笑嘻嘻的听着胡商的诉说。原来胡商自西土大月氏国而来,欲往楚国购买丝绸,路过此地没有了盘缠,所以才…… “没事,这些……本公子都买了,他们商队里还有的东西,也给本公子送到咸阳宫去。赵高,掏钱。”胡亥小手一挥,豪气干云的拍拍肩膀道:“顺便你告诉他,楚国就不要再去了。让他麻溜的回去,再跑给本公子跑几次西域,再弄一些其他东西……我都要,只要中原没有的就行,价钱随他开。”胡亥说着,将手里的葡萄干都丢回筐里,对着其他随从说道:“走,我们先回宫,这里的杂事留给赵老师处置。” 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住手!放下那筐葡萄!”胡亥转身正准备走时,忽然听见脑后传来一声稚气悦耳的童声,并不,这么尖的女高音,悦耳个鬼啊? 放下?凭什么啊?本公子掏了钱就是本公子的,再说了……就算本公子没掏钱,在大秦的地面上,谁敢拦着本公子吃霸王葡萄。 胡亥冷哼一声继续朝前走,并不理会身后的叫声,要是个美人的声音,兴许自己还回头看看,一听着就年龄不会超过五个手指,还凶巴巴的臭丫头声音,谁有耐心回头看? 胡亥没走两步,忽然发现面前多了一个巨大的阴影,划掉,并不,阴影的主人来自于他的身后。 胡亥回过头,只见身后站着一个又高又壮又白又胖的小女孩,小女孩双手插着腰,以居高临下的姿势,气势汹汹的看着自己。 见自己回过头,小女孩伸出手,用手指在胡亥胸口点了点,杀气腾腾的说道:“叫你呢!干嘛不理我?” 说实话,如果闭上眼睛不看小女孩那个……健康的样子,胡亥觉得对方声音还挺好听的,奶奶的嫩嫩的,虽然带着杀气,但更多的是撒娇的味道。 “我干嘛要理你?真讨厌!”胡亥撇了撇嘴,看了一眼小女孩来时坐着的马车,又看了一眼小女孩身上的衣物,打扮得挺朴素的,看样子应该不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子女,不会哭着跑进宫里找父王告状了。 胡亥年纪小,自然不知道,先秦时代与后世不一样,先秦女子在出嫁前大多衣着素淡检朴,并不会如何打扮,婚后才会开始化妆打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偶尔也会有二般情况的,比如被东方六国称为“蛮夷”秦女。 但就算是在秦国,老秦人务实,所以也没人少女会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出门的,大多数时候衣着朴素的。只有在嫁人后,女人们才会穿花戴绿,这叫给夫君争面子。女人穿得好,说明夫君家里有钱,可以过好日子,这年头的男子比较羞涩,不好意思亲自炫富。 正是因为走进了这种思维误区,胡亥错误的估计了小女孩的身份,从而引起了后面一连串事的发生。 在胡亥打量小女孩的同时,小女孩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胡亥。只见他,一身大红的锦袍,腰悬美玉,配上精致无瑕的小脸蛋,看上去就像自己最心的那个娃娃一般。 真可恶!为什么一个男孩子竟然能穿得这样的漂亮衣服,还能穿金戴玉的?爹娘却让我穿得比小丫环还不如!哼! “看什么看啊?没看过帅哥美男子啊?”胡亥没好气的看着,呆望着自己小女孩说道。 长得帅就是这么麻烦,从三岁到八十岁都通吃,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美男子?就你这样还美男子?美男子首先得高,你看你矮成那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美男子!”小女孩上前一步,仗着自己比胡亥高一个头的身高优势,在气场上稳稳辗压住胡亥,“矮成那样,就不要吃葡萄了,把葡萄都让给我吧,反正吃了也那么矮,吃了也是浪费。” “谁矮了谁矮了!”被戳中弱点的胡亥,瞬间就炸毛跳了起来,虽然知道自己的身高,似乎是比同龄孩子要娇小玲珑,但是被一个女孩子这么说,真是生和熟都不可忍,“你竟然敢说我矮,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小女孩轻蔑看了胡亥一眼。 “我姓……我叫赵……”胡亥发现自己有点说不出口,小孩吵架还拼爹,这个好像不太好吧?自己也是这么大个人了,都十九岁了,能这么欺负一个小女孩吗? 胡亥不想欺负小女孩,但不代表着小女孩愿意放过他。见胡亥一直不说话,小女孩淡定的自如的接了一句,“赵?赵小矮!” “蹦”的一声,胡亥脑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被小女孩一句“赵小矮”给弹断了。 只见胡亥一蹦三尺高,指着小女孩开口骂道:“你还好意思说我矮?也不看看你多胖!胖成那样,你还好意思说你是个女的?猪,不是,彘都比你瘦!吃吃吃!就知道吃!你到是吃了不浪费,都胖成这样了,还想吃!” 胡亥到是骂得爽了,却忘记了两句后世名言。 第一,女人这种生物在未成年前,战斗力比男人要强,幸好上天给了她们一个每个月都会流血七天的DEBUFF,消灭她们的战斗力。 第二,瘦子永远不懂胖子站在秤上的哀伤;胖子永远不懂瘦子被推倒的凄凉。 小女孩是个还没有被上天上DEBUFF的女人,而胡亥自己是个瘦子,不但瘦,而且矮。 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大秦少公子,秦王嬴政最宠爱的公子,赵小矮,不是,是嬴胡亥小朋友,被一只陌生萝莉强行推倒在地上。 该萝莉不但推了,还一屁股坐在胡亥身上,用力按住的手,狠狠的在胡亥脸上,胖揍了几拳。 “赵老师,你武功辣么高,你当时为什么不救我?”事后,胡亥非常忧伤的看着全程围观的赵高,“你说你说,你是不是知道我在背后黑你,所以想借刀杀人?借机教训我一顿?” “公子,理由很残酷,真相很凶残,我觉得你不会想知道的。”赵高摸着胡亥的头,一脸“你最好别知道”的表情看着他说道。 “那还是别告诉我了,让我再做几年快乐的单身青年吧。” 作者有话要说:真相你们懂得……别在评论区说没女主……虽然感情不是主线,但未婚妻也是要刷下存在感,证明一下男主的性取向没问题……证明一下性取向就可以了,未婚妻继续一边玩去吧,下次未婚妻再出现就得到大婚了…… 胡小猪(痛哭):苍天啊!这样的秦二世皇后,我还是去搞基吧…… 另外,我真心不觉得古代好,古代食品安全……在先秦时代,中国人真是吃生鱼生肉的,脍就是指肉片。。不过到了秦汉后,大家吃生鱼不吃生肉了,后来宋朝出了八大菜系,生鱼片离中国菜系有点远,就慢慢不吃了…… 想想那寄生虫,我就不敢吃生食。。牛排都要七分熟的土鳖路过 第40章 妻室 “儿砸!你就没告诉对方,你爹是谁?” “小孩打架还拼爹,说出去多丢脸啊?” 你那是打输了,所以不敢自报家门。以前你打赢了的时候,可没少得意洋洋的说“打你又怎么样?有本事,你跟我爹告状去?看我爹是收拾我,还是收拾你爹” 之类的话,当谁不知道呢? “爹爹爹爹爹爹!亲爹!别看您的奏折了,看您儿砸您儿砸多可怜啊!您再不看一眼,以后就看不到了!” 当然看不到了,因为伤口已经好了嘛。别以为我不知道夏无且那句“公子这伤,幸好来得早”的下半句其实是“再来晚点,这伤就不药自愈了。” “赵高!你那是什么表情?是不是在背地里说本公子的坏话呢?” 赵高拼命摇了摇头,跪在地上,对着嬴政说道:“大王饶命,奴婢绝无此意。” 熊孩子熊孩子真是个熊孩子!你这也是打架呢?人家小姑娘就推了你一把,骑你身上,然后……面对一个娇小玲珑,可怜巴巴的小正太,谁下得了手啊?不就顺势在你脸上摸了两把吗?脸上留那么多红印,那也是因为你皮肤太嫩,手感太好,人家小姑娘忍不住多摸了两把。 “就有就有!”胡亥噘着个嘴,老大不开心的说道:“我刚才被打的时候,你竟然都不出手救我?害我被……呜呜……人家清清白白的一个小正太,就这么被一个色女吃豆腐了……我会娶不到老婆的……呜……还有这里,好疼好疼……”胡亥指了指自己的嘴唇,只见他粉嫩嫩的嘴唇上破了一块皮,乌紫的血还挂着伤口上,看着异常显眼。 “哎哟哟!寡人的熊孩子竟然被人打成这样了?来!父王给你吹吹伤口……不过了,为什么你们打架会把嘴唇给打破了?而且父王瞧着……好像是咬破的。”嬴政感觉自己似乎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他瞄了一眼旁边的赵高,因为长得太可爱被女孩子吃豆腐,你们俩还没进宫寡人就知道了,但是这个伤口你没跟寡人说啊。 “呃……”胡亥歪着脑袋,以手托腮,黑亮的眼珠,乌溜溜的在赵老师身上转了一圈。 赵高默默的将头转到一边,熊孩子,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刚才黑我黑得开心,现在又跑来搞场外求援了?作梦! 见赵老师不理会自己,胡亥默默的在心里决定,下回再有机会,他一定……继续黑赵一万年不动摇,不过眼下这事要怎么解决呢? 看着嬴政一脸好奇张望着自己的模样,胡亥就地往席子上一倒,开始满地乱打滚,边打滚边小脚乱蹬小眼泪乱飞道:“呜呜呜……父王坏坏……都不关心您儿砸……就知道问怎么弄的?难道你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把我抱起来,哄我爱我安慰我吗?” 面对胡亥这种明显耍赖的行为,哪怕嬴政乃是一国之君,还是将来会统一天下的王者,也只能低下高贵的头颅,将满地打滚的儿子抱起来,搂在怀里,拍打着胡亥的后背,安慰的开口说道:“好好好!父王哄你爱你安慰你!” “呜呜……父王最好了,胡亥最喜欢父王了。么么哒……”胡亥熟练在嬴政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然后顺手将肉爪塞进嬴政手里,闭上眼睛说道:“父王我累了,要休息了,你要抱着我,等我睡着才能离开喔。” “知道啦知道,父王的小乖乖,父王抱着你。”嬴政抱着胡亥,一只手被胡亥抓着,另一只手不停拍打着胡亥的后背,拍了一会儿,他估摸着自己也干不了什么正事,抱着胡亥站起身,走到后殿一个供自己平日小休的房间里。 胡亥今天先是被人调戏了一顿,接着又用力卖了一顿萌,耍赖打滚统统用上,对于一个四岁的小孩来说,这一套做下来也真是累了,没多一会,他就进入了深睡眠之中。 听着怀里胡亥发出轻轻的鼾声,嬴政小心翼翼的将儿子放在榻上,盖上被子,吩咐内侍照顾好胡亥,方才冲着赵高一扭头,示意他跟着自己出去。 “嘴上的伤又是怎么弄的?”嬴政看着赵高,黑着脸说道。 “那什么……来之前,吃葡萄干的时候,吃得太急……不小心自己咬的。”赵高缩了缩脖子,这么大个人了,吃个葡萄干还自己咬伤了嘴,真是呆萌得犯傻气。 “那就好。寡人还以为李家女竟然……竟然如此……”嬴政一时之间找不到可以完美形容他此时心情的词语。 “大王,奴婢有一事不明。”赵高抬起头,看了嬴政一眼,见对方没有插话的声音,想想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小心翼翼的又斟酌了一下用词,方才继续说道:“公子从小娇生惯养,这李家女又是虎女,两人怕是……性情未必相投啊。” “你是不是想说,胡亥被寡人养得像女孩一样?成天娇滴滴的?虽然聪明,但性格偏软,另外还奸懒谗滑四毒俱全?”嬴政拿起一本奏折,一边批复着一边说道。 “大王,那都是您说的。”赵高低下头,老实得像只鹌鹑一样。 “你说,他这样软萌萌的性格,小时候还好,长大后可怎么办?寡人百年之后怎么安心?还不被人欺负死?”嬴政那叫一个心塞啊。 和后世王朝里皇子,再怎么废物无能,都能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过着被人养着的,动物园里大熊猫的生活不同。先秦时代的公子,如果不能继承王位,等父王死去之后,除了有“公子”这个名称之外,实际上也跟庶人百姓没什么两样。 如果在其他国家,有才华的公子还能当个“战国四大公子”什么的,但是在秦国那是不可能的。自从长安君成蛟叛乱之后,嬴政就将嬴氏宗室削削削削削削到了极致,这样做直接的后果就是,原来的历史上,赵高和秦二世组团胡作非为、赵高想自立为帝时,竟然没有一个有力的宗室来阻止这种行为。 好吧,几十年后的事先不谈,反正这个世界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总之当年嬴政削亲戚削得爽了,现在轮到自己的宝贝儿子了,嬴政舍不得了。 从秦王的角度来考虑,嬴政希望有出息的儿子,只要扶苏一个人就够了,胡亥乖乖当萌萌哒,戳一下就会“哇哇”哭的小儿子就可以了;从父亲的角度来考虑,嬴政可以容忍儿子软萌,但绝对不能容忍别人,因为胡亥软萌就欺负自己软萌的儿子。 虽然扶苏现在看着是个好孩子,但人总是会长大的,长大了会有自己的妻子儿子,会有自己的私心。万一扶苏为了自己的儿子,欺负寡人的儿子呢?这简直不能忍! 在不想改变软萌的儿子,又害怕儿子被人欺负的情况下,嬴政只能将希望寄托到强大的儿媳妇身上,所以她对儿媳妇的要求就格外的龟毛。 出身要够好,但家庭人际关系又不能太复杂,家里的人又要老实听话——一窝极品亲戚,万一有人犯事会连累儿子;将门之女更不可以——容易功高震主,自己震了不要紧,万一连累儿子呢;性格一定要坚强,要能陪夫君经得起风雨,绝对绝对不要那种柔弱的女人,最好还有点武力值,所以为了挑个合适的,中意的儿媳妇,嬴政愁得头发都掉了一大把。 说实话,这三个条件里,最后一个条件反而是更好找的。 在这个还没有被封建礼仪、三从四德洗脑过的年代,女人们受到的压迫比后世要少很多,女人们也更为坚强和大胆。尤其秦国又地处边陲,长年和胡人打仗打交道的关系,秦女比东方六国的女人要更为强悍。 最后选来选去,挑了老半天,才挑中了李斯的孙女。 李斯不是武官,为人有才华,可以留给儿子用,而且小心思多,会看眼色,将来就算新帝登基,翻船的可能性也不大;李由才学也不是错,虽然比不上他爹,滑头程度也比不他爹,但胜在忠厚老实听话乖巧,只要扶苏不长歪,安享晚年应该没问题;至于王妹嘛……不管是外在还是内在都很符合一个公主的标准要求,外在是七国统一的公主标准,内在是大秦的公主标准。 至于儿媳妇的长相是不是符合儿子的喜好,儿媳妇的长相性格会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嬴政回望自己的三千后宫……在这年头随便一个贵族就能有几百个女奴的时代,这种问题还是问题吗? 看着嬴政不停变幻莫测的脸色,赵高在心里小小吐糟一句,也就只有你觉得你儿子软萌了吧?你是没看见你儿子在大牢里那个凶残样?一样能看凌迟车裂而不吐的小孩,那还能软萌? “可万一……妻室如此强势,公子被欺负了怎么办?”赵高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如果他自己成长不起来,被妻子欺负总好过被别人欺负。”虽然被妻子欺负这种事,嬴政想想也挺心塞的,自己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儿子,一成亲就要被其他女人欺负,真是想想都让人不开心,“如果他自己能成长起来,妻室再强悍又能如何?敌强我弱,我强敌弱呗。” 有过被人欺负,然后又反欺负回去的嬴政,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有很多人对小胡未来的老婆表示不满,同时对政爸爸为毛选个这样的儿媳妇表示抗议……其实这都是政爸爸用心良苦啊…… 历史上小胡被逼自杀时,曾经向阎乐求饶说:“我愿意和妻子儿女去做普通百姓,跟诸公子一样。” 这里的诸公子就是指嬴氏那些没当上皇帝的宗室了,从这句话里就能看出……先秦时代不像后世那样,皇子再怎么样都是天潢贵胄,公子没当上王,下场大多数都泯然众人当普通百姓了,始皇帝削宗室削得尤其厉害…… 要不然,几百年里,也就出了个“战国四大公子”,问题是这四个公子还挺招他们的老板讨厌的,信陵君韩非不就是因为太有才,又得不到重用,只能死于酒色的死于酒色,入秦死的入秦死嘛。。被王杀死的公子更是一大把一大把。。 你们看书的时候,当然知道小胡以后会当皇帝,又错误的把后世皇子的待遇放到先秦这个环境,才觉得这个老婆不配他;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下来,娶这样的老婆,才能保证自己死后,小胡能继续做个快乐软萌的傻儿子(政爸爸自以为,不知道他儿子成天忧心,怕被秦二世杀,怕被项羽杀)。 至于以后小胡当了皇帝……拜托,小胡都当了皇帝了,他用得着怕谁啊?政爸爸不是说了,敌强我弱,我强敌弱嘛。。 第41章 监军(地雷加更) 时间到了七月,咸阳宫越发的炎热,虽然胡亥宫中每个房间里奢侈的用上了冰盆,但是……你知道河南的简称为什么叫“豫”?河南台的台标里为什么会有一只大象吗?因为古代河南水草丰盛,天气炎热,非常适宜大象的生存,至少在三国时代中国还有大象能让曹冲称。虽然这时代,没有人给秦始皇献大象,让胡亥表演“胡亥称象”这个——称你妹啊!本公子可不想千百年后被人叫成“那个啊,秦始皇的儿子里,就是那个,称大象的那个公子”这种奇怪的称呼。 河南已经如此炎热,和河南差不多同一纬度的陕西,气候又能凉快到哪里去?纵然这年头,陕西到处都是树,到处都是森林,树多得黄河的名字还是大河,清清澈澈一点都不黄,但是这种没有空调没有电扇的生活,依旧还是让习惯高科技的胡亥,热得差点了中暑。 没办法,心疼宝贝儿子的嬴政,只得暂时放下自己的工作,带着胡亥,几个年纪小的幼小子女和幼小子女们的母亲,一起去渭河之南的章台宫避暑。 章台宫乃是秦惠文王时修建,是秦王在渭河之南的主要朝宫。秦惠文王更是长年居于章台宫,苏秦曾对楚威王说:“今乃欲西面而事秦,则诸侯莫不西面而朝于章台之下矣”。可见章台宫在当时秦咸阳城的地位! 不但如此,秦昭襄王时期很多著名的历史事件,也都发生在章台宫,如著名的完璧归赵,秦王就是在这里见蔺相如的——虽然和氏璧在长平之战后,又被赵国送了回来。 所以说是放下工作,其实也没放下多少,无非是改了一下办公地点而已。 照样每天要上朝办公,穿着厚厚的正服冕服,几十上百号人蹲在一个大会议室里,一蹲就是几个时辰,纵然有大量的冰块降温,在天气最炎热的时候,衣服也能拧出水来。 “父王,你瘦了。”胡亥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正在侍女的帮助下,脱去身上的冕服,换上夏季常服的嬴政,对着嬴政拼命摇了摇手中的扇子。 “傻孩子,冬天不就胖回去了。”嬴政回过头,看着看着自己快要哭出来的胡亥,弯腰抽走他手里的扇子,拿在手中打开了又合上,合上了又打开,开口称赞道:“这扇子叫什么?折扇?看着到是挺精巧别致的,能收也能合,带着挺方便的。” “父王喜欢那就送给父王吧,父王要是无事时,也能自己拿来扇风,反正揣兜里挺方便的。”胡亥很大方的挥了挥手说道:“孩儿让工匠再给孩儿做一把就得了。” “呃……”嬴政手腕一翻,看着折扇雪白的纸面上“公子狂炫帅拽酷”那几个大字,在心里无声的“呵呵”一笑,这画风完全不对啊。 嬴政设想了一下,如果自己当公子时,成天拿着一把这样的扇子满大街乱转,估计自己不用等到十三岁就能当上秦王了——爹被气死了。 羸政想到这里,又转头看了一眼胡亥,只见他穿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衣服,布料少得可怜,式样款式也特别奇怪。上衣没有袖子,露出两截白花花的手臂,身体的布料少得跟肚兜差不多,就靠肩膀上两根细带子支持着;下半身就更奇怪了,穿着一种“裤子”的东西,短短的刚才包住臀部,脚上又无脚无袜,两条光溜溜白大腿就这么晃啊晃的,一点也不考虑一下自己老爹接受新事务的能力。 要是自己当年这么穿,爹一定会挣扎着从棺材里再爬出来,然后把王位传给嬴成蛟的。 嬴政捂着住心口,这一定是嫉妒的,嫉妒自己的身份不能这么穿,就像自己嫉妒儿子可以随便乱穿衣,自己却得在大夏天也包得严严实实一样。 看着嬴政表情变幻莫测的脸,胡亥自动理解为父王一定是热傻了,身体一弯,将旁边摆着的一小桶冰拖了过来,伸出手在冰桶里找了找,在桶里找出一个带盖的小碗,献宝似的端到嬴政面前说道:“父王,你看这是什么?” 嬴政接过胡亥手里的小碗,入手即感觉到一片冰凉,打开小碗上的盖子,只见碗里盛着一小碗散发着凉气的,乳白色的半凝固物体,看着似乎是胡人常吃的那种叫“酸奶”的东西,酸奶上还撒着一层厚厚的金色果酱,“这是什么?” “孩儿管这个叫冰淇淋,桔子味的,父王您尝尝,可好吃了。”胡亥又递过去一个勺,眨巴着眼睛一脸期盼的看着嬴政,声音不无遗憾的说道:“可惜就那个桔子果酱做成功了,其他都坏了,不然父王还能尝到更多口味的冰淇淋。” 胡亥盘算着中国本土的水果,桃、李、枣、栗、梨、梅、杏、榛、柿、瓜、山楂、桑椹、杞、花红、樱桃、猕猴桃,数来数去也就这几种,想想当皇帝也只能吃到这些水果,真是让人流下一滴同情的泪水。 看着胡亥期盼的表情,嬴政用小勺小心翼翼的挖了一勺冰淇淋,吃了一口含在嘴里,只觉得入口一片冰凉,甜丝丝又酸溜溜的,化成水的凉意游入心口,嬴政只觉得身上的暑气顿时消了几分。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着,但当大王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格调! 为了自己的格调,嬴政只能强迫自己面无表情的点评道:“还行吧!就是太甜了,寡人不爱吃甜的。这种甜甜的东西,只有你这样的小孩才会……” 看着勺子另一端的人,嬴政这回真得面无表情了,“胡亥!你在干什么?” 胡亥松开嘴,吐出勺子,看着嬴政笑嘻嘻的说道:“父王不是不爱吃甜的吗?您不吃没关系,来,孩儿喜欢吃,都给孩儿吃了吧?再给孩儿喂一口……啊……父王……快点……孩儿嘴都快僵硬了……” 格调能当冰淇淋吃吗?绝对不能啊!你要傲娇尽管傲去,冰淇淋留给我吃就行了。 胡亥笑咪咪的看着一脸憋屈的嬴政,让你死鸭子嘴硬让你嘴硬,吃到苦头了吧?哎呀!千古一帝亲自给我喂冰淇淋,这待遇说出去,我得被多少亲妈粉、老公粉、脑残粉给嫉妒死啊? 嬴政看着一脸得意笑的胡亥,又看了一眼手里的冰碗,飞快说了一句,很能证明他们父子关系的话,“小孩子,吃那么多冰干什么?拉肚子!这些冰……冰淇淋,做都做了,虽然寡人不爱吃,但是浪费还是不好的,寡人也不嫌弃,就凑合着吃了吧。” “父王!你怎么能这样?”胡亥瞪大眼睛看着嬴政,脸呢?格调呢?你什么时候学会不浪费这种事了?喂喂喂!父王,你给我说清楚!你让人把我抱出去,往门外一丢是什么意思? 被人高马大的侍卫抱在怀里,胡亥摆出一副尔康手,看着坐在座位上,嘴里含着勺子,还冲自己挥手直笑的嬴政,说好的高冷冰山霸道皇帝呢?你的冷呢?你的冰呢?都被人做成冰淇淋了吗? 萌萌哒的小胡亥,表示自己接受不了这个画风的嬴政,他需要去吃包辣条……秦朝没有辣条,他要去找个人欺负冷静一下,随便是谁,让他欺负一下就好了。 胡亥不理会跟在自己后面的几个小尾巴,在章台宫里四处闲逛着,没事踹个墙,踢个石头,像所有正常的四岁小朋友那样,走路一路蹦蹦跳跳的,看得后面那群小尾巴一颗心七上八下,唯恐小祖宗摔了磕了。 “亲爱的哥哥姐姐,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呢?”胡亥笑嘻嘻的看着正坐在湖边亭子里玩耍的四个兄长。 除了十六公子荣禄之外,其他三个胡亥连名字都不记得了,不过看年龄估计也就是十四、十五、十七这三个罢了,其他兄长年龄差太大,跟他们玩不到一块——当然,他跟谁都玩不到一块去,一群小屁孩子,玩什么啊?玩泥巴吗? 虽然说玩不到一块去,但能被嬴政带来章台宫避暑,至少说明他们个个都有一个极得宠的妈,胡亥虽然得宠,也不想平白无故的结下一个仇人。既然要暂时同住一殿,大家又没有利益冲突,见面打声招呼,拉拢一下感情也是必要的,至少面子情的过得去,毕竟任是谁家的爹,也不愿意看到儿子不和。 “原来是十八弟啊?听说父王明年准备伐楚,我们在讨论,哪位兄长会成为监军而已。”年长一点的十四,颇为谦和有礼的看着胡亥,温柔笑着说道。 “我知道我知道!”六岁的十七一手拿着一块奶糕,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声音奶奶嫩嫩的说道:“我猜是扶苏大哥。” “扶苏大哥的母亲可是楚国人,他的舅舅们都姓芈的。”五人之中,最为俊美的荣禄,保持着他一惯的“谁也看不上”,实际上是“谁也看不上”的作风,懒洋洋的说道。 监军?胡亥在记忆里挖了挖,他记得秦国有制度是,派出N万人以上的大军团作战,必须要派宗室监军才可以。到了秦王政的时代,因为嬴政不放心宗室,把宗室削得太厉害,年长的儿子又不够多,所以经常会派出一些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意义的萌萌哒小正太当监军。 胡亥只是稍微想了想,就把这事丢开了,谁当监军干他P事啊?反正等他大到能当监军的时候,六国都统一了,哪里还需要他监军?你说长城?只要扶苏哥哥把这个脾气保持下去不长歪,还得被父王丢到长城去当监军。 自古太子不领兵——君行,太子居,以监国;君行,太子从,以抚军也。 当然,带兵打仗的太子历史上也是有的,像这样参加攻燕攻楚之类局部小规模战斗还是有的,但是长年当监军守边关,好像真得没有听说过。 越接触这个时代,胡亥就越发现,原本历史上的秦始皇,很有可能真得没想过要把皇位传给扶苏。 作者有话要说: 和氏璧史书上并没有说什么时候归入秦国的,但李斯《谏逐客书》里就提到,“今陛下致昆山之玉”就是指和氏璧,所以我猜应该是长平之战后,赵国怕了秦国交出来的(昭襄王:啊哈哈哈,还不是要给我,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秦代监军的话……扶苏哥哥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担任监军职务的人(恭喜扶苏哥哥鼓掌……我又开了一个扶苏哥哥的存稿,叫《[综]废太子求生记》,专栏里就有,写完这本就写那本),不过早在他之前,魏国太子申就给庞涓当过监军了……当然,那个时候的说法叫“为上将军随军出征” 历史上王翦在攻楚的时候,一个劲的写信问秦始皇要宅要地什么的…… 总之,实际上秦代监军还是比较随意的,派出去的都是王的亲信,主要还是以宗室居多,要到后世才有明确的监军事务…… 第42章 打赌 秦始皇不想传位给扶苏!秦二世是正当上位,不是篡位矫诏!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胡亥就觉得头都大了,满心满脑只有一个念头,呜呜父王,你不要我了吗? 扶苏登基,身为嬴政多年教育出来的长子,年长且得位正,自然不用担心下面的弟弟们不服;但如果是其实公子当皇帝,在非嫡非长自根基不稳的情况下,会对其他兄弟干出什么事,那还真不好说。你看隔壁同样自身不正的四爷,在忙着和晴川若曦谈恋爱,也没耽误杀兄弟啊。 呜呜……父王,我不要和刘……刘什么来着,就是戚夫人的儿子,刘邦最疼的那个儿子一个下场。 但是伤心着伤心着,胡亥又在心里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的样子,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他又说不出来,或者说他不太愿意去想,总觉得真相会比李家女更可怕更毁三观。 就像现在这样,胡亥一联想到这方面的问题,身体就会本能的干出一些打断思维的事,“哎呀,讨论这个有什么意思啊?各位兄长们,小弟我给大家准备了一点好东西喔。” “什么好东西啊?能吃吗?”手上拿着半块奶糕,嘴里还塞着半块奶糕的十七,立刻转过头,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看着胡亥。 在说到“吃”字的时候,胡亥分明看见十七嘴角流出了一道可疑的银丝。 原来……那什么……我的哥哥是个吃货吗? 胡亥看着声音奶气质也奶,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奶味的十七,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点了点头说道:“是小弟宫里的厨子,最近新弄出来的冰点,叫冰淇淋啦。父王说很好吃,小弟想着各位兄长应该也会比较喜欢吃,所以就带来了。”胡亥一边示意身后的内侍宫女将早已准备好的冰淇淋端上,一边笑着说道:“以前住在咸阳宫里时,小弟和各位兄长住得太远,再加上小弟没有母妃,平常也没什么机会串门。现在大家住得近了,以后还要多亲近亲近才行。” 这四人中最大的十四,今年也不过才七岁而已,虽然知道胡亥受宠爱,但因为四人也是颇受嬴政宠爱的公子,而以前大家相处的比较少,没有在嬴政面前被横向比较的机会,再加上胡亥又没有母妃,所以被胡亥这么“小弟”来“小弟”去的,装小卖萌的一忽悠,暂时也就接纳了对方加入自己这个小团体。 “说起来,胡亥宫里的厨子总是特别厉害。去年入秋以来,弄出了不少好吃的东西,我母妃说她腰身都因此而粗了一圈。我……”喂……你们几个,不能先说两句客套话再吃吗? 十四看着已经自顾自拿着勺,“吭哧吭哧”吃得特别欢快的几个弟弟,没一个人理会自己的,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接着咽了一口口水,顺便将接下来的话一并咽下肚,也拿着勺子低下头默默开吃。 出乎胡亥的意料,第一个吃完的不是好吃的十七,而是一直皱着眉头,看不出什么心情的荣禄。 “十六哥,怎么样?好吃吗?”胡亥眨巴着眼睛看着荣禄,表现的十分像是一个正常的求表扬求夸奖的孩子。 “一般吧,太甜了,本公子不是喜欢吃太甜的东西。不过……看在浪费食物可耻,小十八你又是本公子弟弟的情况下,本公子就勉强……赏你个脸吧。”荣禄一脸不爽的说完,不等胡亥有什么意见,转过头看着一直沉默不语的十五说道:“十五哥,你不是说牙疼吗?这是甜的,对你的牙不好,你还是不要吃了。来!弟弟不嫌弃你,我帮你吃了吧?” 魂淡荣禄!你这在外面这么傲娇,你爹……好吧,你爹比你还要傲娇许多,果然是秦始皇的儿子。真好!真棒! 胡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脸,望着从自己进来,就一直沉默无语,连吃东西也低下头,小口小口很是秀气斯文,羞涩得就像个女孩一样的十五。 “布……布要……窝咬……自己次……”十五将冰碗护在手里,冲着荣禄一呲牙说道。 好像这么说也不准确,七岁的十五小朋友现在似乎正在换牙,门前全都掉光了,不但说话露风,一张嘴说话还立马就露出一个大黑洞,根本无牙可呲。 “小气!一点都不爱护手足!十五哥,你忘记你亲娘,我大姨出门前,拉着你的手,要你爱护弟弟的事了吗?”荣禄边翻白眼边说着。 不得不说,作为拥有一张众兄弟中颜值最高,将秦始皇儿子们的平均颜值往上猛得拉高一截,长大后只要驾着马车上街遛一圈,就永远不用发愁没水果吃脸的人,荣禄翻白眼的动作也极为好看,一点都不让人觉得讨厌。 “辣素神马?填太惹,惹得窝记性豆布好了(那是什么?天太热,热得我记性都不好了)。”十五小朋友干脆端着冰碗,走到亭子离荣禄最远的一角,低下头继续小口小口秀气斯文的吃着。 只是这一回,胡亥再也不会觉得十五秀气斯文沉默羞涩像个女孩子了。 也是,虽然不如自己受宠,但说到底也是秦始皇宠爱的儿子,怎么可能是这种性格? 见十五这里讨不到便宜,荣禄笑咪咪的望向十七,声音特别温和特别甜的说道:“十七,小孩子吃冰吃多了肚子会痛痛的。” “哥哥……”十七立刻转头,可怜巴巴看向十四。 “没事,我们有俩个,他只有一个,打不过的。”十四轻抚十七的小脑袋,笑咪咪的看着荣禄说道。 “哼!一群没手足爱的!”荣禄叹了一口气,收回打量的视线,把玩着手里的空碗,表情很是落寞的样子。 看着荣禄那张忧伤且俊美的脸,胡亥只能默默的为他点根蜡——小哥你说你长得这么帅,要是晚生两千年,就算你什么都不干,凭你这张脸,想要什么东西,只要随便拍张照上网一发,有的是一群“老妈”、“老婆”、“女友”哭着喊着要给你千里送,而且送什么都有啊。 经过刚才那一段,胡亥对自己的几位兄长的个性和身份,算是有了一点点小小的了解。荣禄和十五不但是兄弟而且还是表兄弟;十四和十七应该可能大概是同母亲兄弟,就算不是同母兄弟,关系也是颇为近的,因为十七管十五叫“哥哥”而不是“十五哥”。 “胡亥啊,我可听说今年储冰出了问题,冰量严重不足,别说后宫那些不得宠的妃子,就连我们的母妃那,今年发的冰都只够母妃和我们兄弟所用的。你到好,竟然用冰来做冰淇淋,真是奢侈得很啊。”荣禄看着胡亥,声音里不无嫉妒的说道。 听人说,相由心生,嫉妒的人会变丑,胡亥发现这句话用来荣禄脸上,那是大大的不对的。虽然是嫉妒的嘴脸,但人家也嫉妒得很好看,嫉妒得……胡亥整个心都酥爽了。 不招人嫉是庸才,在宫里,有人嫉妒你,才能证明你是出色的。 要不是还记得自己不是来拉仇恨,而是来打好关系的,胡亥真想得意洋洋的回上一句,“那是,谁让亲爹疼我啊。” “没有啊,今年我宫里的份例和大家的是一样的。”胡亥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着谎。 “骗谁呢?要都是一样的,你用冰会这么奢侈?”荣禄一指胡亥身后小宫女们抱的冰桶,“我可听说了,因为你怕热,所以你宫中每个房间里都有冰盆备着。” “喔,你说那个啊?如果我跟你说,那只是因为我会仙术,能够将普通的水变成冰块,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十六哥你信吗?”胡亥呵呵一笑,看着荣禄说道。 “信你才怪!”荣禄白了胡亥一眼,真当他是三岁小朋友吗?他今年七岁七岁了!不是那么容易相信人了! “嗯……那我换个说法,说我内力高深,能够从掌中发出比寒冰更冷数倍的真气,将水冻成冰,十六哥你信吗?”胡亥又接着说道。 “哼!这个问题你不用问我,你问问十七,你看十七信吗?”荣禄一指十七,十七立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相信,“看!十七那么傻的人都不信,你觉得我会相信?” 膝盖中了一箭的十七,默默的捧着冰碗,一头窜进兄长怀里,哥哥,求安慰求抚摸求顺毛。 “十四哥和十五哥相信吗?”胡亥不理会荣禄,转头看着十四和十五。 “十七乖……”十四当成没听见胡亥的话,低下头自顾自得安抚自家弟弟。 “荣禄,好弟弟。”十五拍了拍荣禄的肩膀,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看来你们都不信啊。既然如此,大家就不要逼我了。”胡亥站起身,指着身旁拿着冰桶的宫女说道:“去!把冰倒掉,到池子里打一桶水来,本公子今天就让这几个土鳖开开眼。” “说谁土鳖呢?”荣禄没好气的说道。 “呵呵……”胡亥微笑不语,高昂的抬起头说道:“要不,咱们来打个赌吧?”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从血统天然角度来说,宗室比外人要靠谱……得给小胡找几个帮手才行……又出不了宫,只能在兄弟里找了…… 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十四十五十七我都没取名字……求牛人取名……我最讨厌给小说人物取名了。。。 第43章 制冰 胡亥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明明自己是想处好兄弟关系的,却被荣禄这个小屁孩,三言两语一激,气得就跟他们打了赌,然后现在情况就变成这样了。 不过吧,打了赌就打了赌。秦始皇的儿子,还是比较受宠的儿子,一味讨好卖萌是没用的,得让他们知道谁拳头大。 好吧,自己的拳头……的确是不大。但知识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钢这力量是铁,一群文盲还想跟本公子斗?好歹本公子也是个高中生。 “小十八,别只站着不发傻,水已经打来了,你快点变吧。”荣禄拍拍摆在桌上的水桶,小小的水桶里装了满满的一桶水,重重拍一下还会有水晃出来。 “输了别哭喔,十六哥……”胡亥故意拖长声音,视线在众人脸上转了一圈,“还有你们三位,输了会认帐吧?” 十五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和兄弟站在一块。 “我和十七肯定不会赖帐的,不过……”十四拍了拍十七的脑袋,笑着说道:“你要是没做到,记得你说过的话,要学小狗叫喔。” “学狗叫……汪汪汪……”十七一脸兴奋的以手指为耳,在左右头顶上各竖着两个手指,在地上一蹦一跳的学青蛙跳,边跳边说道。 凭心而论,十七一蹦一跳的小模样,还是挺萌萌哒的,一看就知道他在学什么动物。只是…… 荣禄和十五纷纷以手捂眼,满脸痛苦的将头扭到一边,实在是不忍心直视这个傻弟弟,说他“傻”他还经常不开心,也不想想自己干的那些事。这样一个蠢蛋,到底是怎么像我们一样,得到父王的宠爱的?就因为他傻?感觉兄弟们的平均智商,都被他拉低了。 “呵呵……”十四默默的蠢弟弟拉回来,早知道就不拿只兔子骗十七说那是狗了。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哥哥?# #父王,孩儿终于知道,为什么您会这么喜欢我了?# #没生孩儿之前的日子里,父王您受苦了。# “别看了别看了,下面……见证奇迹的时刻来到了。”胡亥拿出自己刚才命内侍拿来的大红色的桌布,手扯着桌布的两个角,站起来冲着众人,正面反面的晃了晃桌布说道:“来来来!都检查一下这块布,没有机关没有藏东西吧?” 荣禄上前拿着桌布,反复检查再三,目光不善的看了胡亥一眼说道:“现在确实没问题,不过等下……小十八,别让我发现你搞鬼。” “别让我发现别让我发现!我的眼睛可是很厉害的喔。”十七挥舞着馒头样的小拳头,兴高采烈叫喊道。 本来十七小朋友还想在叫几句,证明一下自己的智商没有问题,才不是个傻弟弟,但十四眼明手快往他嘴里塞了一块奶糕的行为,阻止了他接下来的举动。 “那么……现在我们来把这桶水盖上。”胡亥挥了挥手里的桌布,将桌布盖在水桶之上,接着开始学着电视里那些跳大神人的样子,围着水桶跳了两圈大神,边跳边用手在虚空中抓来抓去,似乎自己真有抓住什么一般,接着再做出一个把东西丢进桶里的动作。 “抓点凉气进去,让水快一点变成冰。”胡亥扭过头,冲着四人解释道。 “呵呵……”荣禄干笑不语。 其他人连干脆连个笑得表情都没有,只有十七摸着小脑袋,吃着小奶糕,一脸同情的用看“傻瓜”的眼神看着胡亥。 “哥哥……以后你不能再说十七傻了。”十七拉着兄长的衣服,看了一眼依旧在场中蹦蹦跳跳的胡亥,小声的说道:“十七才不傻呢。” “十七不是最傻的。”十四摸着十七的头,面无表情的说道。 十七不傻和十七不是最傻的,相差不过几个字而已,但含义却是天差地别的远。不过对于十七来说,“不是最傻的”几个字,已经够安抚他那颗受伤的心了。至于最傻的是谁……呵呵,十七表示,我不傻,说了会得罪人的。 十四和十七的交谈,声音虽然不大,但也足够胡亥全部听入耳中,胡亥在心里冷笑一声,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之后,忽然停下,目光有神的看着自己的四位兄长,双手抓住桌布的一角,另一只手指着四人,声音振振的说道:“看好了!下面……见证奇迹的时刻来到了。” 胡亥说着,抓住桌布的手用力向外一扬。 本来,在胡亥的预料之中,应该是他非常帅气的掀开桌布,露出下面已经完全变成冰桶的水桶,然后在众人震惊的眼神中,自己洋洋得意的接受大家膜拜和跪舔。 但估计是第一次干这活,手法有点生疏,给水加粒的时候,不小心料加多了,再加上水桶里的水也装得挺满的。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水是自然界中少数几样热胀冷缩,而冷胀热缩的物体,所以在家里自制冰棍的时候,往模具里添水时,千万不要把模具全添满,否则水一定会溢出来,将整个模具冻在一起。 现在的情况也是这样,在森森寒气之中,因为急速冷冻而溢出来的水,晶莹的冰块竟然整个桶子和桌布冻在了一起。 胡亥这一掀,直接将整个桶子都掀翻在案上,水桶在案上滚了几下,“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水桶的表面上裂了几道缝,但却更能让人清晰的看到水桶内部,那些在阳光下发出七彩虹光的冰块。 “咳咳!虽然有点小意外,但正好让大家看清楚啊。”胡亥命人将水桶捡起来,送到荣禄他们几个面前,指着水桶,笑咪咪的说道:“大家可以随便检查,查查看这里面装得到底是不是冰。” 检查!当然得好好检查!绝对绝对不能让那个小十八蒙混过关,这可关系到大家以后是不是要拜对方当老大。一个小屁孩,没长没幼竟然想当哥哥们的老大,这种不忠不孝的行为一定要制止。 四人凑上前,围着水桶开始仔仔细细的检查。 可他们再怎么检查,桶还是那个桶,但桶里的水已经彻底变成了冰,不管揉眼睛怎么敲打冰块,冰还是那些冰,晶晶亮透心凉。 荣禄面如死灰,一脸见鬼表情的看着胡亥;十五张开小嘴,连风从没牙的嘴里倒灌进去,也没顾得上;十四更干脆,直接捂着心口,面无表情的对自己宫中的内侍吩咐道:“快!快去给本公子找个暖炉来,给本公子捂捂心。对了,十七,你要吗?” 要说众公子之中,还是十七最淡定最冷静,没惊也没讶的,只是一脸傻乎乎的对着胡亥说道:“十八,好棒好厉害!再变一个呗。” 十七的话像是一把钥匙,瞬间让荣禄满脑子的疑问,瞬间得到了解答。 “对!这根本就是个碍眼法!你根本没把水变成冰,你只是趁着我们不注意,把桶子调包了而已!小十八,你这样的小把戏小手段,是瞒不了你十六哥的。”原地满状态复活的荣禄,越说越觉得自己说得有道理,他伸手摸了摸胡亥的头,一副“好哥哥”样的说道:“不想学狗叫就不要学嘛,可你也不要耍这种小手段来骗哥哥们啊。” 胡亥后退一步,躲开荣禄的手,抬起头冲着他“呵呵”一笑,见过不知死活的,没见过这么不知死活的,老虎不发威,当自己是中华田园猫呢? “再去打一桶水来。”胡亥吩咐内侍,接着在荣禄面前抬起双手,阴笑着说道:“这回,我不用桌布遮了。我要让你们输得心服口服,省得你们说我又在那变戏法?” 水很快就打来了,装满水的水桶摆在案上,四兄弟立刻凑了上来,围着水桶左看右看,仔仔细细检查起来,这一回,一定不能再让小十八混过去了。 “呵呵……你们查吧查吧。”胡亥站着,以居高临下的姿势,看着下方四个小脑袋,拿出挂在腰际的折扇,“啪”的一下打开扇子,淡定潇洒的扇起风来。 众人只看见胡亥得意洋洋的摇着折扇,却没发现他的另一只手,却偷偷缩进了衣袖里。等胡亥的手再次从衣袖里伸出来时,原来白白嫩嫩的手,似乎沾上了什么脏东西。 “好啦好啦,别看了别看了。”胡亥将折扇收起,以扇为手拨开下面四个小脑袋,接着将折扇放到一边,坐在地上,双手捋起衣袖,露出自己白皙粉嫩的双臂,“下面看好了,不要眨眼睛喔。” 胡亥说着,双手在空中一阵乱舞,似乎在写字,但没等众人看出他到底在写什么,只见胡亥忽然大吼一声,“冰!” 接着,胡亥将两只手插入水盆之中,开始……慢悠悠的洗起手来。 胡亥慢悠悠的洗着,一寸一寸的搓着自己手,连指甲缝都没有放过,看得众人那是又气急又败坏,还不敢打扰人家,唯恐胡亥学他们一样,借机耍无赖……不对,没有“学他们一样”那句,只有“借机耍无赖”这五个字。 “急什么?别急嘛!我这是在运功,运功你们懂不懂啊?”胡亥继续慢悠悠的洗着,一边洗着一边解释道:“真气在我体内循环二十四周天后,再传入水中,就会变成比寒冰还要冷的真气。” 呵呵……好扯! 众人一脸看“蛇精病”的表情,看着依旧在那慢吞吞洗手的胡亥。但是洗着洗着,大家发现不对劲了……水桶里竟真有丝丝寒气冒了出来。 如果说寒气只是错觉,那么水面上那层正在迅速出现的,薄但又肉眼可见的冰,难道是幻觉吗?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问我废太子那个什么时候开坑……我只能说,今年肯定开…… 嗯,我说今年,当然我用的是秦历…… 如果大家不喜欢秦历,作为一个楚国人,我也可以用楚历…… 第44章 认输(地雷加更) 在四兄弟八只眼睛,外加数个小宫女小内侍或震惊或见鬼或恐惧或膜拜的眼神中,桶中的清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一层白色的冰面。 为了让众人能看清楚,早在水冒出寒气时,胡亥就已经将手从水桶里抽出来,以证明自己没有弄虚作假,在水里搞鬼。 摇着“公子狂霸帅拽酷”的小扇,胡亥得意洋洋的看着震惊的诸人,脸上露出一副很是享受的表情,不无小得意的说道:“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传说。” “这……这不可能,你是怎么办到的?”听到胡亥的话,第一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十四,用手指戳了戳那一盆冰,看着胡亥开口问道。 “哼哼!公子狂霸帅拽酷,有什么办不到的?”胡亥以扇遮住下半边脸,只露出一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扇面上“公子狂霸帅拽酷”六个大字,刺得荣禄眼睛都疼了。 “我不信!”荣禄重重一拳敲在冰上,指着胡亥说道:“一定是在捣鬼对不对?否则水怎么可能这么快,在这样的天气变成冰?这根本不……” “科学!”胡亥竖起食指,得意洋洋的说道:“这很科学!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怎么样?你们想不想学,想学就乖乖叫声‘老大’来听听?” “老大!”没心没肺的十七,第一个开口叫道。 只是话刚一出口,就被十四在头上拍了一掌,“十七,你才是哥哥!长幼有序你懂不懂?” 十四怒其不争的看着十七,矜持矜持懂不懂?大秦公子的脸面啊智商啊荣耀啊,都被这个笨弟弟丢光了。 #母妃只生我一个多好!# #计划生育,只生一个!# “这样啊……”十七摸着头,左右看了看,只见十五和荣禄正双双黑着脸,脸色不妙的看着自己,害怕缩了缩脖子,又转头看着正慢悠悠的摇着扇子,见自己看着他,还会冲着自己微微笑,一副很是信心满满样子的胡亥。 “老大!”十七冲着胡亥咧开嘴,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同时不管其他三位兄长黑黑的脸,伸出手,拿起一块奶糕对胡亥说道:“吃!” “乖乖!我不吃,十七你吃。”胡亥伸手摸了摸十七的头,眼睛却一直斜视着十四、十五和荣禄三人,见他们仨人依旧没有服软的打算,只得叹了一口气,装作一脸无奈的样子说道:“既然你们不叫,那就算了吧,不叫就不叫吧。” 胡亥的话让仨人一喜,只是脸上刚露出点笑容,就听见胡亥又继续说道:“回头我去问问父王,看我们大秦是不是有说话不算话的传统。” “十八,这种事……不用问父王了吧?”一想到嬴政那张不怒自威的脸,荣禄只觉得脚下一软,差点就跪了——虽然这个年头,跪和坐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此事若真让父王知道,那么这声“老大”的确可以直接省了——不是为自己这些当哥哥的面子,而是为了小十八不至于担上一个“欺凌兄长”的名声,但自己等三人在父王面前宠爱,却注定要失去了。 “对啊对啊!”十五点点头,忙不迭的接口说道:“这么一点小事,用得着惊动父王他老人……” “胡说!父王哪老了?”胡亥手腕一翻,一扇子轻敲在十五嘴上,阻止住他接下来要说的话,“父王怎么会老呢?父王是永远不会老的!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就是在形容父王。” 一群傻瓜,就算自己不去说,难道你们以为这事就能瞒住嬴政了?那是秦始皇啊,这是咸阳宫啊,这宫里发生的事,还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发生的事,怎么可能瞒得住他啊?没准早在本公子说要和你们四个打赌时,一份报告就已经摆在他的案头上;没准本公子用“仙术”变出第一桶冰时,那个封建迷信男就已经起驾往这里赶了;没准……说不定他就躲在哪根柱子后面,暗搓搓的看着自己呢。 想到这里,胡亥说话的声音不由大了几分,不管是在场的人,还是不在场的人,哪怕是嬴政本人,恐怕都没有自己更了解嬴政的弱点所在,怕死怕老希望千秋万载与世长存,所以才会被方士欺骗,四处求仙问药甚至还搞了大航海工程。 虽然历史上嬴政开始四处求仙问药,是要等到一统六国,四十岁之后,身体衰弱后才会发生的事,但不妨碍自己提前打预防针。当然,如果打针无效,预先拍龙屁也行,反正好话人人爱听,总不会惹人讨厌。 “十八,你还真是……”十四抽了抽嘴角,看着胡亥那副打鸡血的模样,很是无语的说道。 因为嬴政目前还身高力强,正值人生巅峰时期,没有考虑到死那么遥远的问题,连带他的儿子们也没有想过,老爸其实很爱听别人夸他年轻的话。 “别说我,说说你们,叫不叫?”胡亥才不会让他们那么容易把话题岔开,指着十四、十五、荣禄三人,用半威胁的口气说道:“叫?还是不叫?” “哥哥,你不是常教导我,做人要有守信吗?既然我们输了,自然就应该遵守赌约。”十七拍了拍十四的肩膀,往兄长嘴里塞了一块奶糕,笑嘻嘻的说道:“来!大哥!吃块甜点甜甜嘴!” 咬着一块奶的十四,抬起头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十七,自己这么聪明,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弟弟呢?真是气死个人!不过,他说的也有道理,做人要守信,尤其是在这种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更要守信,否则父王心里会怎么想?还有,这家伙怎么这么会拍马屁?奉承起来一套一套的,自己兄弟十七人绑在一块,都不如他一个人嘴巧,难怪父王这么喜欢这家伙。 “老大!”十四几乎是从牙缝里蹦出这两个字。 十四已经妥协,四个里妥协了两个,剩下两人在彼此对望一眼后,也各自胡亥叫了一声“老大”。 虽然发音含糊不清,声量更小得跟蚊子一样,但胡亥并不太介意,没逼着他们两人用标准官话,字正腔圆,声音洪亮的再重复一次,毕竟他只是想给四人一个下马威,随便打个脸,让他们知道自己不好惹就可以了,若是因此而结下深仇大恨划不来。 若真结下深仇大恨,那必要踩到对方一门老小都一辈子翻不了身才行,他可不是那个心慈手软的秦始皇。 “好啦好啦!跟你们开个玩笑而已,你们还真叫啊?叫什么‘老大’啊?你们真敢那么叫,我这个做弟弟的也不敢应啊。你们还是叫我‘小十八’吧,听着亲切。”胡亥看着除了十七之外,都耷拉脑袋,显得很是沮丧的仨人,一拍桌子说道:“我呢,也托大一声,叫四位哥哥为‘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好了。”那个“哥”字,实在是叫不出口,“我的人我会管好,保证不让今天的事透露出去。至于四位哥哥的人,四位哥哥看着办吧。” 虽然愿赌服输是一回事,但对方在占优势后,没有趁胜追击,而是高抬贵手,放过四人,不再纠缠这件事,而且答应不对外宣传此事。这样下来,纵然是十七这样的小白,在知道从此以后,不用叫最小的弟弟为“老大”,还能在其他兄弟面前保住颜面,脸色纷纷都好了起来。 “小十八小十八,你快告诉我,你刚才到底是怎么做的?那冰到底是怎么变出来的?”都叫了一声“老大”了,荣禄当然不愿意吃亏,“那块布我可仔仔细细检查了,没有一点问题的。” 这个问题,不但荣禄想知道,嬴政也十分的想知道。 这个熊孩子,真是一点都不乖巧,一点都不体谅爸爸这颗爱子的心。 大夏天的,自己一个“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的老人家,为了听个现场版大结局,放下一大堆公务,冒着中暑的危险,偷偷摸……应该是轻车减从的,在假山后面站了那么久,听你们五个熊孩子东拉西扯,胡说八道那么久,容易吗?绝对不容易! 可你们呢?你们……尤其胡亥你这个死熊孩子是怎么对寡人的?竟然丢出一句“为了锻炼大家独立思考的能力,你们先回去想想,想不明白明天我再告诉大家”就跑了。 熊孩子,你以为你是那个什么……什么……就是你哄小十七的,那个《天方夜谭》故事里的女主角吗?讲个故事还留个尾巴,每天要听下回分解,简直就是醉了。 “父王,孩儿这可都是为了父王您,才会这么做得啊。”胡亥用一副“父王,你错怪儿臣”的表情看着嬴政,可怜巴巴的说道:“孩儿之所以要等明天才告诉十四哥他们,其实只是……因为孩儿想让父王成为孩儿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而已,这样……也有错吗?” 胡亥说着,还不忘眨巴眨巴了眼睛,同时藏在衣袖里的手,在大腿上用力一掐,两滴豆大的泪水,直接就从他黑亮的眼睛里夺眶而出。 我家的孩子,就算是熊孩子,也是最可爱的熊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胡嘴实在是太甜太甜了……再加上始皇愿意让他哄…… 说起来,内容提要那段,是最近看了一本穿……穿谁就不说了,反正是秦国的,那主角非要收张良和项羽……后来张良项羽还真就让他收了……当时我只有一个心情,换成是我,就算他们俩来投,我也不敢要,非得杀了才放心……所以这本书一定会弄死张良和项羽的,因为我觉得张项两人仇恨这么大,投秦简直是不可思议,还不如让他们做为烈士去了~到是萧何陈平韩信都可以收进小胡的后宫……并不,是人才储备库里 然后我又想到始皇,要是换成是我,荆轲死后,我就不会和接近东方六国的人了,更何况还是高渐离这种荆轲的好友……始皇竟然还能等到高渐离刺秦后,才终身不近六国之人……多大的心啊…… 再加上他修六国宫殿,优待六国王室,建国后也没玩权酒释兵权……实在是……心太大了太大了…… 最近为了废太子那本,在查汉朝的资料……发现在对待亲人还有功臣下属比起来,不但汉武,汉朝那几个都是渣……虽然历史告诉我们,渣才能混下去…… 要是换成后世那些皇帝,不管打算立哪个儿子当太子,都得帮着太子把其他中意的儿子给削了平了灭了才行……虽然我对皇帝的道德要求很低,也觉得杀儿子没啥,杀得很正常……但可以选的话,我还是选不杀的……老八都送老康死鹰了,老康也没杀儿子 第45章 方士 “其实挺简单的,主要是那块布吧……它吧……其实就是一块很普通的布来着,真没有什么花样。主要就是碍眼法,孩儿故意挥舞那块布,只是为了吸引他们几个的注意力,然后我就趁他们几个没注意,将硝石粉弹到了水里,再把布盖上就可以了。其实挺容易的,只要手够快就行了,后来那次也是一样,孩儿故意摇扇子吸引注意力,再用手抓了一点硝石粉。” “你到是挺聪明的,还会用布吸引注意力。”嬴政捏了捏胡亥的耳朵,笑着说道:“真是只狡猾的小狐狸。你这一套一套在哪学的啊?” “咸阳城大街上啊,那些变戏法的人。”胡亥将后世看过的魔术解密之类的节目,稍微整合了一下内容,“你看他们变戏法时,都会故意拿样东西来让你看,实际上那就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好让你不去注意真正该注意的——他们的手。那些变戏法的人,他们变出来的东西大多藏在衣袖里,趁着你去看别的东西,他们就趁机将要变的东西掏出来就行了,没什么难度,唯手快而已。” “那你这个硝石,也是跟变戏法的人学来的?”嬴政反复看着手里的硝石,若有所思的说道。 “不!我从宫里那群方士那弄来的。”胡亥半真半假的说着,表情依旧天真灿烂的可爱,一点都看不出说谎的痕迹,“不过我到是从街上学会了另外好几个戏法,比如滚油里捞钱,手不受伤什么的。说起来,一个是水变冰,一个是滚油捞钱,一冷一热,想想还真是挺配的。” 既然最早的火药是方士炼丹的副产品,那么方士炼丹炼出硝石也不稀奇,所以胡亥也不怕嬴政拆穿他。至于嬴政会不会从街上变戏法的,联想到方士也是变戏法的什么的,那就不干他的事了,自己是萌萌哒又无辜的。 如果嬴政要自己表演,那更是要什么就来什么,打磕睡就给了一枕头。上辈子学校开联欢晚会时,自己被抽中代表班里表演节目,为了班级荣耀,自己可是看了不少魔术解密之类的节目,学了不少小魔术。 古代的方士之所以能骗取君王信任,无非就是靠着那四点:一是会包装,隐瞒真实年龄,三十岁就敢吹自己有八百岁;二是敢说大话,反正吹牛又不上税;三是能投其所好,龙屁拍得啪啪响;四就是靠小魔术了。其实前面三个都是虚的,君王也不是白痴,没有最后那个小魔术打底,谁会相信你啊?就凭你那张嘴? “这样啊……你说的……到是挺有点意思的。”嬴政声音有点阴沉,他自然不会怀疑胡亥是在故意骗自己的,一来是这事对他没好处,他没有骗自己的必要;二来是四岁的小孩啊,再天资聪颖,他能有这么聪明,能无事自通看懂这些小戏法?这必定是从别人那学来的,只是不知道是人家主动教的,还是胡亥拿刀子放人脖子上学来的。 要么就真是胡亥误打误撞学来的,要么就是有人借胡亥的手,想要告诉自己这件事。 看着嬴政脸上平添的几分阴霾,胡亥在心里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决定暂时先换个话题,免得把火烧自己身上,“父王,您发什么呆呢?再来一块,我要吃牛肉,嫩点的,父王……您切肉的水平还要再练练啊,切一块这么厚。” 被胡亥的声音惊醒,嬴政看着自己刚切下来的一块牛肉,又抬起头瞪了一眼一脸不依的胡亥。 熊孩子! 被儿子这么一撒娇,嬴政也没时间再去想方士的事,直接一筷子被胡亥嫌弃的那一块牛肉,塞进自己嘴里,又依着胡亥的要求切了一块牛肉,要嫩嫩的,要薄薄的,然后给宝贝熊孩子刷好酱,再一筷子塞到宝贝熊……寡人连母后都没这么伺候过! “嘻嘻!父王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休息休息一下。”胡亥将自己碗中,已经拆去骨头,只剩下肉的羊肉,挟到嬴政腕里,笑嘻嘻的说道:“父王喜欢吃羊肉,让父王的小羊喂您吃羊肉。” “父王的小羊……”你也好意思叫“小羊”?明明就是个“小熊”来着。 嬴政没好气的吃了一口羊肉,其实他现在已经不是很喜欢吃羊肉,而是更偏好于牛肉来着。只是这年头耕牛非常宝贵,几乎在历朝历代,私宰耕牛是犯法的,一经发现罪名之大,有可能论死,间想吃到牛肉,基本很难,一般只有病死或者老死的牛。而在秦国,秦律中甚至还明文规定“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满一年,在正月举行大考核,成绩优秀有奖;成绩低劣的,要赏。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 因此,别说是民间普通老百姓,就连秦国的累世高官贵族,若是私自宰杀耕牛,被廷尉知道,也是要被治罪的。 当然,王室总是例外的,比如少府里养着很多专门用来食用的肉牛。 只是在这种社会风气之下,就算是大王,也不敢正大光明吃牛肉,只能偷偷摸摸吃。 再加上嬴政身为天子,喜好爱恶不能向外人随便透露,一时之间竟没人发现他爱吃的是牛肉。 嬴政本以为先发现此事的,会是常年随侍在自己身旁的赵高,没想到第一个发现的竟然是胡亥。贴身小皮袄开始每日要求和自己一同进膳,然后各种哭闹着要吃牛肉,反正小孩子年纪小不懂事,吃两口肉又能怎么样?朝上的大臣,最多说说大王疼爱儿子太过而已。 嬴政为贴身小皮袄的行为而感动,胡亥本人到是有些郁闷。身为一个后世中国人,他当然更喜欢吃猪肉,只是这年头烹饪技术不过关,再加上猪的饲养环境太脏,住粪坑旁边,吃的都是屎,是世界上最污秽的动物。猪身上一身的细菌和寄生虫,人吃了之后更是容易得病,所以没有食品安全检疫的年代里,不但伊SL教义视猪为“污秽之物”,就算是在古代中国,猪肉也被称之为“贱肉”,除了平民之外,王室贵族是不会吃猪肉的。 羊肉么,看天朝每年肉类消费数量就知道了,古人不知道,反正现代汉族很多是不喜欢吃羊肉,尤其是在没有大量香料去膻味的情况下,胡亥每次吃完羊肉都有一种想沐浴更衣的冲动。 牛肉胡亥还是很喜欢吃的,凭他的身份,只要愿意蹭爸爸的,随时都能吃上牛肉,只是每吃一次,他就会想——现在可以蹭爸爸,难道以后要去蹭哥哥?为了一顿肉,而跑去给人装孙子,怎么想都不甘心。 胡亥摇了摇头,拒绝嬴政递过来的一块牛肉,将其挟回到嬴政碗里,念叨道:“父王多吃点,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才能万寿无疆。” “知道啦知道啦!你这个熊孩子!”嬴政没好气的回答着,同时还不忘回头瞪了一眼身后的赵高。 又怪我?可是我真是无辜的!这回真得不是奴婢去告得状! 赵高低下头,谁让自己是家臣了,天生就是给人当挡箭牌的。 “哼!父王每次都这么说,但每次都不听话,不好好吃饭,还不好好睡觉,说话不算话。”胡亥冲着嬴政做了一个鬼脸,想了想说道:“以前在咸阳宫里住得远就算了,现在既然同居一室之下,孩儿决定了,以后每日三餐都来监督父王用膳。” “啊?”嬴政看着胡亥的目光有些呆滞,别人家好像都是当老子的监督儿子吃饭,为什么自己家就……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 “没办法,谁让父王您一工作起来,总是那么的废——寝——忘——食呢?”胡亥虎着小脸说着,还特意用重声强调“废寝忘食”四个字,知足吧,至少我没说晚上要你掐点睡觉就不错了。 自秦灭六国之战开始以来,嬴政本来就很多的工作,就越发的多了,每日要看的奏折重量是减少了,可份量是一点也没减少,从天到晚废寝忘食的改奏折,三餐没个准点就算了,还经常一晚上一晚上的不睡觉,累了直接趴在案上休息一下,醒了就起来继续工作,要不是标点符点的诞生,让嬴政在阅读奏折时省了不少力气,估计他连吃这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这怎么行?这么不健康不养生的生活方式,将来不早死才怪! 胡亥可不相信,后世史学家说的,秦始皇死得早,是因为小时候在赵国生活太差,所以体质太虚弱了……呵呵,你见过体质虚弱的人,能长到两米高,还练得一手好剑法吗?更别提,现在的秦始皇身体根本一点问题都没有,完全看不出将来早死之相,只要注意一点养生,高祖父昭襄王都能活到七十多、曾祖父安国君成天玩女人都能活到五十有二,秦始皇怎么可能年不过五十就挂了? 说白了,和雍正、诸葛亮一样,不愿意放权,掌控欲太强,事必躬亲累死的。 以前住在咸阳宫的时候,大家住得太远,胡亥这个死宅又不爱出门,再加上以己度人的原因,对嬴政的工作勤勉也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自从搬到建章宫,大家都住得近之后……呵呵,为了多蹭亲爹几年牛肉吃,亲爹你也得给我把那些坏毛病改了。 再加上秦始皇本人就是一活得镇国神兽,只要他活着,就没人敢造反,天下就能继续太平着,自己也不用担心被秦二世啊、项羽啊杀全家,可以继续当个开心快乐的小孩子。 至于皇帝活得太久,未来的太子会不会憋出毛病,这个……关本公子屁事,反正太子又不是会本公子。 “不要吧……”嬴政一脸苦恼的捂着头,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再抢救一下,“父王觉得自己的身体挺好的。” “对了,明天早上一起起来晨练吧。”胡亥不理会嬴政的抗议,自顾自得又往嬴政身上扎了一刀。 身体挺好?你现在才三十多岁,正好人体力智力的巅峰时期,当然觉得挺好啦,等再过几年,看你还好不好? 本公子一手抓封建迷信建设,一手抓生活健康调整,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谁都别想跑过。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问我没有徐福出海,日本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在想了,这年代又不流通银子,金又是指黄铜,而日本这个地方除了金子和银子之外,其他要啥没有啥,我要他干嘛…… 然后今天查了一天汉朝的资料,在先秦两汉的金和黄铜到底是不是一回事之间,我查了一些资料,有把金和铜分开两种东西(吕后二年出现了“罚铜十二两、金四两”的条文)……所以我决定勉强把日本收了…… 至于银子,大不了我修个银屋好了……有钱,任性 第46章 晨练 当天晚上,胡亥做为一个噩梦,梦见他穿越了,穿越成秦二世那个渣渣,自己在前面跑,一个看不清楚面目,但胡亥知道他叫项羽的人,正拿着一把斩马刀,在后面追着自己喊打喊杀。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拼了老命却总也跑不快,很快就被后面的项羽追上,一刀砍翻在地,接着项羽一脚踩在自己胸口上,高举着斩马刀,冲着自己狞笑一声“去死吧”,斩马刀落下…… 胡亥就醒了,面前是嬴政那张阴阴笑着的脸。 “父……父王……您的能高抬贵脚,把您的龙脚从孩儿胸口上挪开吗?喘不过气。”胡亥眨了眨眼睛,看着嬴政放在自己胸口上的脚,难怪他在梦里被人踩呢,原来是这么回事。 “哼!熊孩子!”嬴政将脚收回来,看着从一翻身塌上爬起来,正在那很熟悉的自己穿衣的胡亥,冲着身后的内侍和宫女,大叫一声,“你们死了吗?让公子自己穿衣服!” “父王,你怎么今天了?你又不是知道,孩儿一向是自己穿衣服的,只要不太麻烦的衣服。”冕服那种纯粹压迫人的东西就算了,估计秦始皇也没办法一个人穿上,“父王,你今天到底怎么了?脸色这么不好?”何止是不好啊,简直就跟吃了大便一样臭,也不知道是谁得罪他了,“父王,您今天这是被坏人欺负了吗?谁欺负您了?告诉孩子,孩子帮您去揍他家熊孩子。” “谁欺负寡人了?”嬴政视线缓缓下移,看着衣冠不整,只穿着背心短裤,露出白花花的胳膊和大腿的胡亥,稚气可爱的小脸带着三分天真懵懂,七分愤慨激昂,若是平常看着,到是觉得他挺贴心挺可爱,不愧是自己的好儿子。但是一想到他干得那些熊事,嬴政就觉得心口一阵一阵的发慌。 就因为昨天晚上,某个熊孩子随口一句明天早上要陪爹爹一起晨练,为了防止熊孩子早上闯空门时,看见什么不应该看见的东西,污染了不怎么纯洁的心灵,寡人这个当爹的,非常难得的没有找美人大被同眠就算了,还一晚上没怎么睡好,就怕早上起不来,怕熊孩子伤心难过。 结果呢……自己跟煎烙饼似的滚了一夜,两眼从天黑望到天明,直到早期都要迟到了,本来早该来的熊孩子,竟然一直没有来。 本来以为,熊孩子是怕早朝之前晨练,太早会耽误自己睡眠,所以他说的晨练时间应该是早朝之后,没想到……呵呵,人家好像根本忘了这回事。 气死寡人了!这是欺君!欺君好嘛!欺君之罪按秦律应该怎么处罚来着?怎么来着?熊孩子,气得寡人把秦律都忘记了。不管了,总之今天寡人一定要好好教训这个熊孩子一顿! “对啊!谁欺负您了?孩儿去帮您报仇!你说吧,是要孩儿用弹弓砸他家玻璃,还是揍他家的熊孩子?”胡亥用力揉了揉眼睛,打了一个哈欠。 好累,还想睡,小孩子不睡足六个时辰,很容易长不高的。说起来,父王今天是怎么了?一大早就来打扰人家睡觉,平常都是吃完晚饭,才来……等等,吃完晚饭……晚饭……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啊? 胡亥揉眼睛的动作瞬间僵住,他好像是真得忘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而且这事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最次也是个车裂啊。换成自己,会是个什么罪呢?希望不要太重。 胡亥一脸畏惧的缩了缩脖子,他仿佛已经看到满天飞舞着的小天使,正吹拉弹唱在迎接他——受死吧!熊孩子! 见胡亥那副小呆萌的样子,嬴政知道他总算想起了,也回忆起来了,冷笑一声说道:“嬴胡亥,寡人今天就要将你……” “父王,是赵胡亥。”胡亥举起小肉爪,表示很严肃的纠正道:“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孩儿是大秦公子,不是大秦公主,是个萌萌哒的男孩子,当然应该称氏而不是称姓。” 事关性别,不严肃也不行。别人不清楚也就算了,自己的亲爹怎么让他混水摸鱼的黑自己。 “男孩子?呵呵……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嬴政将胡亥的小肉爪按回去,要不是亲儿子,呵呵,直接就送你去当太监了,看你个熊孩子还敢说什么“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吗? “我这么可爱,当然是个男孩子。”胡亥又将小肉爪举起,摆出一个招财猫的标准姿势。 以后,请大家称呼本公子为“招财咩”或“招财猪”谢谢。 “哼!你以为这样卖个萌,寡人就会原谅你的欺君之罪了吗?”嬴政弯下腰,一把抓住胡亥的腰带,将他提起来,像扛大米样的扛在肩……不对,寡人这么高冷且有王霸之气的人,怎么做扛大米破坏形……不是,寡人这种生活在冰山顶端的人,怎么会知道扛大米这么生活化的事? 于是,嬴政默默的又将扛在肩膀上的胡亥,改成了抱在怀里,让对方坐在自己的右手手臂上,左手重重的在胡亥脸上掐了一把,声音很小的嘀咕道:“熊孩子,便宜你了。” “父王最好了。”错误的以为嬴政已经原谅自己的胡亥,感动的一把搂住嬴政的脖子,用力在嬴政左右脸颊各亲了一下,趴在嬴政肩膀上,泪流满面的说道:“父王么么哒,胡亥最喜欢父王了。” 这可是秦始皇啊……活蹦乱跳,不收门票的秦始皇,虽然已经吃过很多次对方的豆腐,而且我生……豆腐有点老,但每次能吃到他的豆腐,做为一个脑残粉,胡亥都觉得是赚了,而且是大赚特赚。 “呵呵……”等会你就不喜欢父王了。 现在是夏天,虽然才不过是辰时(早上七到九点),太阳已经老高老高的挂在天上。如同正午一样炎热毒辣的日头,将建章宫演武场无遮无拦的青石板晒在滚烫的,人隔着鞋子踩在上面,都会隐隐觉得脚疼。平常这个时候,演武场是不会有人在的,但在此时,却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正站在演武场的场中央扎马步。 “父王真讨厌……”摇摇晃晃站着的胡亥,扭头看了一眼正在另一边树荫下练剑的嬴政,见对方没有注意自己的样子,便偷偷挪了挪发麻的脚,“自己知道躲到树荫下去练剑,却把儿子丢到太阳底下,人干事?哼!皇帝都不是好东西!不要做你的脑残粉了啦!难怪自古以来,皇帝杀儿子跟杀小鸡崽一样的!冷血!无情!没节操!没下限!” 胡亥一边在心里骂着,一边用舌头舔了舔因为体内大量失水而发干的嘴唇。 汗水顺着他发丝和脸颊流下来,将身上背心和短裤全部浸湿,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被太阳烧得火辣辣的疼,胡亥刚发誓晚上回去一定会脱一层皮。 “真讨厌!也不知道到底要站多久,你到底是快点练完啊?”为了分散注意力,好让脚没那么难受,胡亥只得继续偷偷打量嬴政练剑。 依胡亥的水平眼光,自然是看不出嬴政剑法的好坏,只觉得嬴政今天挺帅的。长得帅——看本公子萌萌哒的颜就知道了;衣服帅——没有穿平常宽袍大袖的衣服,而是换了一身紧致干练的黑色劲装,显得格外英气;舞剑的姿势也帅——虽然一招也看不懂,但好看就行了,再加上那连自己这种废柴都能感觉到的森森杀气,不帅也得夸成超帅才行。 哎!难怪死了两千多年之后,而且死前死法死后都不怎么美型,还有那么多姑娘哭着喊着要让本公子的后妈。就是不知道,亲爹看了网上那些穿越言情小说,会有什么样的心情?为了个女人不立后?因为心理阴影不立后?本公子看,应该是太过于自负,觉得谁也配不上狂霸帅拽酷的自己,所以才不立后吧? 胡亥依旧扎着个马步,顶着个大太阳继续胡思乱想着,其实嬴政到没规定他一定要扎多久的马步,只是说测试一下他的体力,能扎多久就扎多久,扎到不能扎为止,所以其实他早就想撤了,但无奈嬴政那边的杀气太过于强烈了,胡亥害怕自己前脚一撤,后脚就被一招天外飞剑打翻在地了,“杀气这么重,今天……到底谁给他气受了?把他气成这样?” 嬴政当然很生气,因为自己好不容易才弄死燕丹,眼看着就要灭掉燕国了,大将王翦病了,王翦一病,数年前早已投降的新郑旧韩贵族反了。 呵呵……又给熊孩子说中了,让他知道,又要得意洋洋的炫耀有先见之明,自己这个爹情何以堪,面子往哪撂啊? 嬴政真是一想起来就心塞,恨不得弄死这乌鸦嘴的孩子——如果不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不知道为什么张良项羽必须得杀?张良家在韩国五代为相,项羽家在楚国世代为将,这样世受皇恩的人家,就算是投降我,我也不敢他是真投降啊…… 相反,萧何陈平韩信这些人,都不是六国贵裔,和秦国没有大仇…… 说白了,秦国如果是兔共,那么张良和项羽就是被兔共打倒地主(张项两家土地被分给了农民,财产被缴上了国库,特权也没有了,多大的仇啊……)萧何陈平韩信都是贫农出身,管他是兔共还是光头党,只要你当权,且有前途给发工资就行了…… 第47章 中暑 韩王安,韩国最后一任王。四年前,嬴政派韩国降将内史腾,率师十万南下渡过黄河攻韩,一路势如破竹,几无抵抗,攻破韩都新郑,俘虏韩王安,改韩为大秦颍川郡,设阳翟为郡治,韩国灭亡。 对于韩王安,嬴政一没流放二没诛杀,而是任其在新郑附近居住,并且给予了他极为宽厚的待遇。嬴政的本意是希望能借助安抚旧韩的贵族,另外就是对其他国家的君主示威,以减少阻力,用后世的话来说,这是嬴政搞得一次统战工作——当然,从现在的结果看来,这是一次极不成功的统战工作。 韩王安在新郑住了几年之后,发生了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作为一个典型的天蝎男,嬴政在面对赵国、燕国这样的仇人之国时,心眼也就比针眼大那么一点点。与对韩国的宽厚大度不同,嬴政在灭燕时对燕国进行了报复性的攻击——说个题外话,燕丹就没想过,万一荆轲真把嬴政刺死了,扶苏继位为王,会对燕国展开灭国灭种攻击的事?哪怕扶苏再仁慈宽厚,对于杀害先王的凶手之国,也不会有多少好脸色。至于扶苏才十三岁这种事,就更不是问题了,别说嬴政也是十三岁登基,爱新觉罗福临当年只有六岁,也没耽误满清入主中原啊。 总之,天蝎男报复完燕国之后,又转回头想起了韩国。这时,韩国地下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抗秦活动,为了防止韩王安也跟着燕国瞎起哄,嬴政将韩王安迁到了楚国故都郢城。 嬴政下这道命令时,胡亥正好蹲在旁边玩玩具,一听自己说要将韩王安迁到其他地方去,立刻抬头说了一句“这样还不杀,父王您是准备留着他过年吗?” 没得办法,自己只能拎着熊孩子的耳朵,教育了对方一顿韩王安活着,可以安抚旧韩百姓的话,确认熊孩子听懂了也听明白了,便高高兴兴的命韩王安迁到郢都,结果……熊孩子这一回是没有说话了,但熊孩子当时看自己的那个眼神啊,那么意味深长,深长得……嬴政觉得这辈子都忘不了。 嬴政心中含着愤怒,手中长剑更如狂风暴雨一般施展开来,看得胡亥心惊胆跳,不知道哪路神仙得罪这位了。 这位可是天蝎男啊,得罪他的人怕是下场……不是,是肯定下场不妙了。 “谁招惹你了,你杀他全家去啊,拿我发火干什么?腿疼……”胡亥喘着粗气,额上流下来的汗都快流成了小河,腿已经麻得不像自己的,要不是成年人的意志强撑着,胡亥觉得自己都快要晕过去了。 嗯,等一下,晕过去?或许也不错。 于是,正在树荫下练剑的嬴政,听见旁边的内侍忽然尖叫一声,“大王,十八公子晕倒了。” 嬴政先是没听明白,正准备命人将这个没事乱炸炸乎乎的内侍拖出去打板子时,忽然想明白了内侍那句话的意思。 十八公子晕倒了?!十八公子不就是自家的小羊崽吗?那还练个屁剑!太医死哪去了? “哐当”一声,嬴政手里的长剑才落在地上,嬴政本人则已经从演武场边的树荫下,蹦到了站在中间的胡亥身旁,一把打横抱起胡亥,将他抱到树荫下,急切的说道:“太医呢?快去请来!水……拿块湿丝来,怕是中暑了……你们都给寡人散开点。” 看着胡亥满头是汗,面色潮红的样子,嬴政估摸着他八成是中暑了,自己小时候也中过暑,只要能及时解暑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嬴政练武之时,自然有无数训练有肃的内侍宫人拿着各种工具,在一旁时刻着准备给他端茶倒水服侍大王,只听他一声吩咐下去,宫人们立刻散开,有条不紊的去干自己份内的活。 嬴政一手抱着胡亥的头,一手用力摇着手里的扇子,看着宫女将湿丝拿来,立刻改为将胡亥的头靠在自己大腿上,空出的手则接过湿丝,小心翼翼的给胡亥擦去额上的汗珠,还额外重点用湿丝为胡亥润了润嘴。 秦始皇给自己打扇子,还给自己擦汗,这么关怀倍致,温柔体贴什么的,一想起来胡亥就觉得自己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父王么么哒,我以为再也不抱怨兵马俑坑的门票太贵了。 被秦始皇这么宠爱着,本来想坚强的醒过来的胡亥,决定趁势再多昏迷两分钟,以后没准也能多一段谈资,反正当年高中军训时,为了对付教官和校医还专门练过装昏迷——想想当年自己是多么无聊啊,竟然连这个也练。 “真是个熊孩子,怎么就那么倔呢?”嬴政断断续续的嘀咕声传进胡亥耳朵里,“父王又没说让你扎多久,只说扎到受不了就停……本来以为……你这熊孩子肯定撑不了三两下,就会哭着喊着跑过来叫‘父王么么哒,孩儿累了’呢……” 亲爹!我是想奔过去哭着喊着说“孩儿累了”呢,但您这么杀气腾腾的,谁敢过去啊?您没看见那些拿着毛巾茶水,准备服侍您的内侍都离您特别远吗? “以前看着你个小熊挺聪明的,今天怎么就笨了呢?难道是名字没取好?叫小猪所以就越来越像猪了。” 亲爹!名字没取好怪我喽?怪我喽?怪我喽?要是能改名,我早改名了。 胡亥气得差点没真晕过去,有这么推卸责任的爸爸吗?一点都不爱护子女么么哒,不爱你了,让本公子再装两分钟晕迷吧。 真是得!说的好像谁愿意叫嬴……赵胡猪似的,而且这个名字,越听越有种淡淡的熟悉感,每次念起来还会给自己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胡……胡……胡……总觉得自己遗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事,始皇的年代似乎发生过和“胡”有关系的,很重要的事情来着。 这就是伪粉的悲哀啊! 虽然嬴政抱人的姿势挺舒服的,但大夏天的这么肌肤相亲实在是有些热,再加上内侍已经禀报“太医来了”,为了不被太医看出破绽,胡亥只得睁开双眼,用蚊子样的声音叫道:“父王,孩儿渴了。” “来来来!喝水喝水!太医,你快过来瞧瞧。”嬴政一手抱着胡亥,一手小心翼翼的给他喂水,眼睛看着正在给胡亥诊脉的太医,琢磨着要不要再吓唬太医两下,“夏无且,公子的病情如何?” 能在秦宫当太医的,医术未必见得是世上最高的,但心思肯定都是学医的里最深的。夏无且当了一辈子太医,这宫中什么样的花样他没看过,胡亥这脉他一诊就诊明白了,虽然有点失水,但根本没什么大事,再联想一下胡亥晕倒的地方,见过无数大风大浪的夏无且,立马脑补出一个小孩子不想习武偷懒装病的故事。 得!老老实实给十八公子开病假条吧。 “暑之为气,时应乎夏。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人为心。暑之伤,先着于心。”为了显示自己的负责,夏无且慢吞吞拽了一大堆文,最后给胡亥开了一张三天病假条和一份清火降暑的凉药配方。 听说熊孩子果然和自己猜得那样没事,嬴政一颗心终于放了下去,打横将胡亥抱上步辇,准备打道回宫。 “你这个熊孩子,那么倔,也不知道像谁?”嬴政看着怀里一副小可怜模样,完全没有平日活泼乱跳生气勃勃样子的胡亥,叹了一口气。 “你说像谁?谁生的就像谁呗!”胡亥说着,气乎乎的背过身,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趴在那给嬴政留了一个万分销魂的……屁股。 “好好好!谁生的像谁!寡人生的当然像寡人!”被吃得死死的嬴政没奈何,只得将胡亥抱过来,看着胡亥用自己一模一样,但更为柔和的五官生气憋屈,嬴政简直萌得心都要化了。 果然寡人生的,倔都倔得有寡人的脾气,跟寡人小时候一样,死撑不服输有志气。 嬴政以前还觉得胡亥性格软萌好说话,担心他长大以后容易被人控制,现在却发现……无论读书也好、练字也好、提议杀韩王安也好,还是今天扎马步这件事,都能看出胡亥这孩子性格坚毅果敢、杀伐决断、念头通达、一身锐气。 自己以前之所以会觉得这孩子是性格软萌好说话,那是因为那些事上不了胡亥的心,所以蛮不在乎,随便你怎么搞风搞雨,自己能凑合就凑合,但是胡亥一旦认准了自己要干的事……呵呵,倔到谁都拉不住。 呵呵……么么哒,果然像寡人。 嬴政没忍住,抱着胡亥又亲了一口。 “回头父王就帮你把韩王安杀了。”嬴政笑呵呵的说道。 韩王安?他是谁?还帮我杀? 胡亥眨了眨迷惘的大眼睛,小脑袋用力在嬴政怀里蹭了蹭,这是又怪我的节奏? 作者有话要说:小胡虽然不知道楚国是抗秦最激烈的地方,但也知道亡秦必楚和西楚霸王……所以他知道韩王安要去楚国后,看嬴政的眼神才那么奇怪……这是把老鼠关进米缸里的节奏…… 至于被小胡遗忘的和“胡”有关的事……就是那句“亡秦者胡也” 真实的历史上,胡亥就是性格偏软,特别易受控制的…… 第48章 张良 作为嬴政最疼爱的儿子,胡亥的一举一动都是秦宫的风向标。所以别说他这回是中个暑昏倒了,就算只是风大咳个嗽而已,也总能收到一房间的慰问品。虽然秦国明令禁止权贵们借助婚丧嫁娶生病之类的原因,大排宴席互相送礼,破坏社会善良风气,但架不住胡亥今年才四岁,四岁的小朋友对于礼物的概念和大人是不同的。 只需要送一些不贵重却精巧的小礼物,就能在秦王最宠爱的公子面前留个印象,幸运的还能得到公子的接见,最重要的是,大家都送了,就你一个没送,你就等着被胡亥公子穿小鞋吧——以上就是秦王宫三千佳丽们共同心声。 “这些女人可真麻烦啊,想讨好父王就讨好父王嘛,为什么要拿本公子来当挡箭牌?还说是探病了,一个两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探什么病啊?真是烦死了。”胡亥看着正在为自己整理各人礼物,并且打点回礼的柔姬,长叹一声,身子一歪,躺回塌上,望了一会儿屋顶,忽然开口道:“为什么本公子总有一种在青楼接客的感觉?” 柔姬抬起头,看着一副要死不活模样的胡亥,表情很认真的问道:“青楼是什么?” “呃……”这个要怎么解释呢?青楼在这个时代,好像就是指豪华精致的雅舍,没有别的含义。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在咸阳宫长大的小公子,他是怎么知道妓院这种东西?让父王知道,还不得把身边的人都排查一遍,看是哪个家伙带坏了他的宝贝儿子。 如果排查不出,那就…… 胡亥打了哆嗦,他觉得,现在这批人用得挺顺手的,比以前那批好多了,用生不如用熟,自己还没打算换新下人。 “本公子要吃冰淇淋。”胡亥在被窝里打了个滚,当贵族就是好,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刚才是什么话题,可以自顾自得随便转移话题。 “没有了。”面对自家老板这种生硬的转移话题方式,柔姬只得默默的先记下“青楼”二字,等会再派人去查明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怎么会没有了?明明昨天做了好多冰淇淋的。”胡亥从榻上一跃而起,可怜巴巴的看着柔姬,声音软软萌萌的说道:“好柔姬亲柔姬,是不是父王不准你给本公子吃冰淇淋?没事,本公子就吃一点点,你不说我不说,保证谁也不知道,父王也不知道,好不好?” “生病”了就是这点不好,虽然能得到嬴政无微不致的关心和宠爱,但因为“中暑”的原因,胡亥被嬴政强制杜绝了一切冷饮不算,连卧室里的冰盆都不见了,热得时候只能趴在窗口感受一下自然风,而且还得盖床薄毯子。 “冰淇淋已经被下午来探病的十七公子他们拿走了。”柔姬看着跟小狗一样可爱的胡亥,一脸不忍心的说道:“全部,一点都没有剩下。” “什么?全部拿走了?谁让他们拿走的?快快……快去给本公子追回来!”胡亥从塌上一跃而起,双手插着腰气乎乎的在被子上来踩来踩去的。 一群表脸的熊孩子,送那么点破礼物,竟然就把他的宝贝冰淇淋全拿走了。没家教,真是一点都没家教,本公子……气死了……本公子一定要去告诉父王,让父王罚…… “大王让拿的。”柔姬一脸诚恳的说着,“大王说了,反正十八公子又不能吃,干脆就让荣禄公子他们几兄弟一人带一份回去,分了算了,正好……”省得熊孩子偷吃。 “父……父王?父王怎么那么那么那么……了解本公子。”胡亥一脸忧伤的对着手指,勉强为自己逝去的冰淇淋挤出两滴泪,吸了吸鼻子说道:“那还有什么清凉解暑的东西吃吗?本公子现在快热死了。” “清凉解暑……”柔姬正准备回答,忽然停下说话的声音,弯下腰趴在地上,侧着耳朵听了一会,才爬起来冲着一脸不解的胡亥说道:“恭喜公子,贺喜公子,最最最清凉解暑的凉茶来了。” 什么?凉茶?亚美蝶!本公子坚决不喝! 胡亥从塌上一跃而起,左右四顾在屋里看了一圈,很好,左边有扇窗户没关,虽然窗户有点高,但是没关系,旁边有垫子可以上去,本公子不怕摔着,那么现在就从那里爬出去。 “碰”的一声,胡亥摔在了地上,他顾不得揉被摔得有些晕晕的小脑袋,挣扎着从地板上爬起来,拍拍屁股正准备走,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药味。 这个味道……不就是父王中午的时候逼本公子喝的那个…… 胡亥还没来得及转头,就感觉自己被人抱了起来,抱进一个熟悉又温暖的怀抱,“熊孩子,就算再想父王,也不能病还没好,就跳窗出来接驾啊。” “呃……”本公子这是千里送……送死的节奏吗? 胡亥转过头,看着嬴政在自己面前放大的脸,没来及说“父王,你怎么跟个鬼一样,走路没声,还神出鬼没的”,却在心里琢磨着,要是自己说“父王你想太多了”会不会马上被嬴政,强行灌药——这回得灌鹤顶红了吧? “父王么么哒,孩儿想你了。”胡亥多识趣的一人,立刻抱着嬴政的脖子,小脑袋用力对方怀里蹭了蹭,奶声奶气的说道。 “父王的小羊羔,父王也想你了。”嬴政抱着胡亥进了屋,然后笑咪咪的从内侍手中拿过一碗黑乎乎,散发着药味的凉茶。 “父王,您就这么想我?”你是想我死吧? 胡亥黑着小脸,一脸嫌弃的看着嬴政手中的凉茶,最讨厌最讨厌吃中药了,连冰红茶都不爱喝,还让我喝凉茶,这简直是要人命啊?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凉茶,还不是后世的凉茶,也不知道里面放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又苦又难喝,每喝一次,胡亥都觉得自己灵魂得到了一次洗涤。 “自己喝,还是父王喂?”嬴政嘴角含笑的看着自家熊孩子那苦逼郁闷的模样,心里隐隐有一种大仇得报的感觉,“你若是自己喝,父王就答应你一个条件……嗯……吃冰淇淋也行。” 自己喝,还是父王喂?自己喝还能换一个条件;父王喂……电影电视剧导演,我再也不黑你们,说你们乱拍戏,竟然让古人喝药不是一气哈成,而是一勺一勺的喂,也不怕苦死病人了。 长痛还是短痛?这不是个难题! 只犹豫了三秒钟,胡亥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心一横眼一闭,就着嬴政的手,将碗中的凉茶全喝了下去,“苦死了苦死了!快给本公子拿杯水来!”胡亥闭着眼睛,张开小嘴,吐着舌头,如同小狗散热一样叫着。 清水端来,胡亥连喝了好几口水,才睁开眼睛,喘着粗气,一脸怨念的看着正拿着水,含笑看自己的嬴政,“父王,您刚才说答应孩儿一个条件的。” “是啊……你要吃冰淇淋吗?你要吃的话,就软萌萌的求……”求父王,父王心情好,没准就能同意你吃一个。不过……今天已经太晚了,现成的冰淇淋都没有了,要吃也只能等到明天……也许是后天……看父王的心情,看你乖乖啦。 嬴政准备了一大堆调侃胡亥的话,也做好了迎接一个抱着抓住自己的脖子,在自己怀里又哭又闹说“孩儿不依,父王骗人”熊孩子的准备,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早就想好的这堆话,今天是没有说出来的机会了。 “不用了,父王您帮我杀个人吧。”胡亥挥了挥小肉爪,一脸满不在乎的说道。 今天想了一下午,可算想起来,韩王安是谁了,又找柔姬八卦了一下新郑旧贵族闹事的事,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从他的记忆深处浮了起来。 如果胡亥上一辈子的父亲,在听见儿子吵着嚷着要杀人之后,必定会先怀疑询问,待确定事实后必是惊恐万分,最后努力劝儿子放弃这个念头。 但是嬴政是谁啊?堂堂大秦的王,他的三观本来就是歪的,更何况了,杀人是个很大的事么?很大的事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也值得宝贝儿子来提要求。 “杀谁?”嬴政很爽快的开口说道。 如果不是不问这句,就不知道要杀的对象是谁,嬴政连这句话都懒得问,自家孩子自家知道,连犯了错的小内侍小宫女,只要无心之矢而且罪过不是太大,都会尽量为其减刑,纵然是判罚,也是公正严明有赏有罚,即不滥杀也不做滥好人,是个最最好不过的孩子。能让这样的孩子,记在心上非要杀了,那肯定是个罪孽滔天的坏东西——得罪自家熊孩子就是死罪了,其他罪犯不犯都无所谓了。 “他叫张良,是个韩国人,籍贯嘛……孩儿也不清楚,只记得他们家先祖在韩国做了很多代丞相。”胡亥抓了抓头,认真回忆着史书里关于“留侯张良”的传说。 可惜应试教育之下,不属于考点的东西,他就一扫而过,根本没去管了,对张良的记忆也就是“博浪沙”、“鸿门宴”、“过墙梯”、“帮老爷爷捡鞋”这些东西,实在是不知道张良现在应该在干什么。 大概……在某个墙角里,画个圈圈诅咒嬴政和他的全家吧? “韩国人?五代为相?”嬴政自然比一知半解的胡亥,知道得更多一些,只凭着这两个关键词,他已经推断出胡亥说的是那一家的子弟。 不过,这个叫张良的没听说的啊,是颖川张家哪一房的子弟呢?算了,好麻烦啊,干脆把整个颖川张家都杀掉得了,谁让你们家的子弟得罪寡人的心肝小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为什么都叫张良为大美人呢?汉初三杰里真正的帅哥明明是陈平…… 司马迁说张良那句“状貌如妇人好女”,绝对不是什么夸奖,最大的可能性是说他矮,然后长得娘……汉初不是两晋南北朝,不流行慕容冲那样的阴柔美少年。。。 第49章 阿房 做反派要有反派的觉悟——怀着远大的梦想和野心,为达到梦想不停的坚持的研发工作,一次又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对付着正义的小伙伴,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遭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失败后也不轻言放弃,笑着过每一天,相信只要努力,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正如一首歌里所唱的那样“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这么一想,反派真是一种好正能量的生物啊。 胡亥盘腿坐在席子上,斜着眼睛看着坐在一旁的嬴政——史上最大的反派,就算是主演电视剧,也必定是以绝对的反派形象出现。反正在胡亥的记忆里,他看过白莲花似的刘彻、白莲花似的武则天,就是没有看到过白莲花似的秦始皇。 “呵呵……王儿,你这么看着父王干什么?”嬴政干笑两声,默默的将头撇到一边。 没办法,心虚啊,宝贝儿砸好不容易向自己这个当父王的提点小要求,小的不能再小的要求,自己竟然都没有办好,实在不是一个好父亲,没脸见孩子了。 “这里没有镜子,孩儿看不了自己,所以就只能看着父王喽。”胡亥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脸悲愤的说道。 这算不算是有得必有失,加入反派组织,虽然可以穷奢极欲,享尽人间繁华,却要变成一个幸运E的枪兵。好不容易想玩一把抄家灭族、斩草除根、杀人灭口的把戏,结果对方满门包括家里小鸡小鸭都被杀光了,正主竟然逃掉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熟读各色武侠小说、看过NNN多电视剧、打过无数游戏的胡刻,在得知张良在齐国游学,并未在韩国家中,所以没有及时除掉消息的那一瞬间,立马就脑补出了一个身负国仇家恨的少年、得到机缘、拜师学艺、卧薪尝胆、刻苦学习,终于一朝大仇得报,灭了邪恶秦国的八十集连续剧。 本连续剧有英雄、有美丽、有背叛、有友情、剧情狗血、情意感……本公子去你一脸羊骆驼!这节奏不对啊!明明我方才是正义的小伙伴,他们根本就是一群试图分裂祖国的韩独份子。 “好啦好啦,别生气别生气了,气坏了就不好看了。”嬴政伸手揪了揪胡亥的小嘴,“你看看,嘴撅得那么高,都能挂两斤肉了。不就是一个张良嘛,杀杀杀,父王一定帮王儿杀掉他。” 嬴政可见不得自家心肝宝贝,为了一个外人,还是一个注定要死的人,气成这个样子,气坏了可怎么办?自家的孩子自己知道,从来都不是个心胸宽大的,心眼小的跟针尖一样,平常有事没事时,非得要人哄着劝着他,否则他能生闷气生到把自己活活气死。 “孩儿没生气,孩儿就是郁闷。”胡亥揉了揉太阳穴,郁闷自己命苦命背幸运值低而已。 至于生气?为了张良这种不相干的外人生气,自己还不至于那么小心眼。要生气,也只会因为今天午睡时,父王忘了给我掖被角、父王竟然抱小十七不抱我这种事生气,张良他算个球? “别郁闷了别郁闷了。王儿啊,好不容易出来狩一次猎,别提那种糟心事。”嬴政伸手将胡亥搂进怀里,指着马车外的风景说道:“看看,多漂亮,等会到了围场,父王教可爱的小胡亥骑马射箭好不好?” “骑马……射箭……”别闹,这年头没有马鞍和马蹬,父王是你想摔死我吗?射箭到是可以,说不定本公子也能成为一代神射手来着。 这么一想,胡亥的兴致勉强也跟着起来了,也有心情看车外美景了。 管他什么张良张坏的,不管以后再怎么牛逼,按现在的进度,也就是个死了弟弟都没钱埋……啊,这回是死了全家都没钱埋的穷吊丝,与其想着如何刺秦,不如先想着下一顿茶饭在哪里吃吧。 至于你想躲起来就躲起来吧,反正过几年到了博浪沙的时候,你也得出来砸一回车。这一回,本公子提前命人在博浪沙做好准备,本公子就不信,你还能如历史上一般,因为始皇不知道另一人是谁而逃过一劫。 “父王,这是哪啊?可真漂亮!”胡亥趴在马车上,看着车外的美景,只见入目处绿荫成群、青草芬芳、蝴蝶芬飞,最让胡亥惊喜的时,路边树林中竟不时还出现鹿、羊、兔之类小动物,看见马车来了也不躲,一点都不怕人。 “这是围场,除了可供围猎之外,这里还养着许多猛兽和珍稀动物,等会父王带你去看。”嬴政一脸慈爱的摸着胡亥的手说道:“王儿喜欢这里吗?” “喜欢!”胡亥用力点点头,虽然咸阳宫够大挺雄伟,而且的绿化工作也不错,但和这自然青山绿水一比,未必显得狭小憋气,另外还有一股陈腐之味,让人看着极为不爽。 “父王也喜欢,父王都想好了,过几年天下一统之后,父王就在这里修一座宫殿,一座天下最大的宫殿。”嬴政双手在虚空中兴致勃勃的比划着,边比划边向胡亥诉说着自己的打算。 “天下最大……的宫殿?”为毛本公子总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呢? 胡亥抓了抓脸颊,抬头看着嬴政,只见他面色红润、精神抖擞、双目神采奕奕,显出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对了,父王决定将此处改名为上林苑,专供王室春秋射猎、养身赏景之用。王儿,你说好不好?”嬴政指着远方的山脉,兴致勃勃的说道。 上林苑?汉武帝那个上林苑?卫青霍去病那个上林苑?你抄他还是他抄你? 胡亥自然不知道,原来历史上真正的上林苑始建于秦始皇35年,在秦代占地数百里,即有优美的自然景物,又有华美的宫室组群分布其中,是一个超大型的皇家园林。 项羽的一把火烧掉了包括了咸阳宫、阿房宫在内的大部分秦代宫殿。但是也有幸存下来的,比如汉代的未央宫、长乐宫就是在章台宫、兴乐宫的废墟上营建的。 而上林苑,虽然烧掉了包括阿房宫在内的大部分建筑,却还是留下了太液池、昭台宫、宜春宫等残存的建筑以及规划好的各种林园。 汉朝建立之后,萧何本着一惯精打细算原则,没有修筑新的皇家园林,却直接对上林苑进行了部分修复和翻新,到吕后当政时,再稍作维护,再到汉武帝时几经扩建,上林苑的名字终于随着刘彻的羽林卫、卫青、霍去病等人的名字,一起名扬青史。 上林苑最牛的地方在于,大名鼎鼎、名扬天下的阿房宫,只是它的前殿而已。 “上林苑?宫殿?难道是……”胡亥捂着嘴惊叫道:“父王你要修阿房宫?” “阿房宫?”嬴政奇怪的看了胡亥一眼,反复将“阿房”两个字念了几次,然后猛得一拍胡亥的小肩膀,高高兴兴的说道:“阿房宫就阿房宫吧,既然王儿你喜欢这个名字,那就叫阿房宫吧。只是想不到王儿竟然这般急,比父王还心急,竟然连宫名都好了。” 我喜欢个屁啊!我喜欢急个屁啊!胡亥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就要背过去了。 阿房宫与万里长城、秦始皇陵、秦直道并称为“秦始皇的四大工程”。修万里长城,起码还能抵御匈奴,本公子忍了;修秦始皇陵,不说人总是要死的,没有秦始皇陵,后世无数游戏小说电视剧,直接少了一个副本地图;秦直道,要治富先修路,直道至少到一千多年后还在被使用——所以说,不要和秦朝人比工程质量,但是修阿房宫……不修你会死啊?还修?现在的房子已经很大了有木有! “呵呵……”胡亥不语,歪着脑袋看着满脸不解看着自己的嬴政,忽然发现秦始皇也挺可怜的。 生平就两大爱好,一个是杀人,一个是搞土木建筑。偏偏他的两个最宠爱的儿子,一门心思的就和他作对,一个成天劝他少杀点人;一个挖苦心思想让他少建点房子。 “王儿你笑什么?”要是换一个人在自己面前这样阴阳怪气的笑,早被嬴政拖出去车裂再喂狗了,自己儿子嘛……阴阳怪气都这么可爱。 “没有啊……我只是……啊……胖达……”胡亥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忽然大叫一声。 接着,嬴政看见原本好好坐在自己面前的胡亥,跟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对准自己飞身扑了过来。 #儿子都四岁了,还成天热情的要爹爹抱抱,寡人要是没事就抱他,会不会养成坏习惯,把他宠坏?# 嬴政还没想明白,自己到底要不要接住这团肉乎乎软绵绵的小东西,胡亥已经冲到嬴政面前,接着飞快的伸出小肉爪,一脸嫌弃的将他推到一边……一脸嫌弃,推到一边……嫌弃,推到……嫌,推……心灵受伤了。 看着不顾危险,大半边身子都挂在外面,冲着远方的山林大叫一声,“胖达,抱抱”的胡亥,嬴政先是一把抱住胡亥的腰,免得他被车甩下去,接着顺着他的视线向远方眺望而去。 大秦公子怎么能这么没见识?不就是一只食铁兽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还有……胖达?胖是胖点,哪里达了?竟然能让宝贝儿子求抱抱?难道是嫌寡人不够胖不够毛绒绒,抱起来不舒服? 身材矫健,拥有八块腹肌的秦始皇同志,一脸严肃的望着远方山林里那只又胖又重,一脸傻乎乎状,正抱着竹子啃的黑白蠢物沉思着。 作者有话要说:38章的时候,有人说猫……我想说,堂堂大秦公子,怎么能养猫这么普通的宠物? 正义小伙伴与邪恶组织的区别 正义小伙伴自己本身没有具体目标,邪恶组织怀着远大的梦想和野心;正义小伙伴生存的意义就是阻止对方实现梦想,邪恶组织为达梦想坚持不懈研究开发;正义小伙伴有事件发生才行动,邪恶组织每天都付出努力,不顾一切向着梦想进发;正义小伙伴受害者的姿势,邪恶组织即使失败也不气馁;正义小伙伴单独或少数人结队行动,邪恶组织有组织的行动;正义小伙伴总是努力燃烧,邪恶组织总是在笑 —————————————————— 我们小胡是多么的正能量啊…… 第50章 增肥(地雷加更) 嬴政一脸吃味的看着兴奋的在车里上蹦下跳,怎么也坐不住,全部精力都放在远处那只黑白蠢物身上,偶尔才会看向自己,纵然看向自己,也是指着那只黑白蠢物说“父王,胖达胖达,国宝国宝耶”胡亥,默默的在心里撇了撇嘴。 国宝?一头黑白蠢物也能当国宝?这个国家一定是穷得不可思议! 要不是对面那个是亲儿子,嬴政真想将这个眼皮浅到拿黑白蠢物当“国宝”的熊孩子丢出去。 难道寡人对胡亥还不够好吗?锦衣玉食只是平常,诸般珍宝只要他要,更是从不吝啬,宁可自己节俭朴素,也未从亏过胡亥一星半点,堂堂大秦公子,他眼界怎么就还这么低呢? 难道就因为寡人说他是熊孩子?所以他就特意找一头熊来气寡人? 嬴政看着那个正兴高采烈的说“父王,秦岭大熊猫头要更圆,更像猫,所以看上去更漂亮,更憨态可掬,被人称之为‘国宝中的大美人’喔”的熊孩子,心里盘算着回去以后,自己到底应该带着这个没眼界的熊孩子,去逛一圈咸阳宫内库,见识一下什么叫“国宝”,还是去自己的后宫走一圈,让他见识见识啥叫“美人”。 “你若喜欢,那就抓一只回去给你养着玩如何?”嬴政一脸慈爱的说着,明明都快要酸死了,还要给儿子找小妾(熊猫),以示正室(慈父)风范,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内心世界。 “嗯?不要了吧。”胡亥想了想,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一脸痛苦的拒绝了嬴政的好意。 熊猫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现代人都想养上一只的动物,成都熊猫基地抱一下就要两千大洋啊,谁不想要啊?可是他不敢要啊,熊猫熊猫,看着是萌,实际上还是熊,一巴掌能拍残一头狼,一屁股能坐死一头豺的猛兽,他可没兴趣养上一只。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没被秦二世、项羽杀,最后反到被一只熊猫弄死,那多吃亏啊?最主要的是,依熊猫在二十一世纪的社会地位,堂堂大秦公子要真被熊猫弄死了,这是青史留名要被818的节奏。 当然,以上这段话,胡亥是不会对着嬴政说的。 “动物就应该在大自然中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不是被人关在笼子里,供人娱乐和玩赏,关在小小一个牢笼里会束缚它们的天性的。”胡亥一本正经的说着,只可惜总是往黑白蠢物那飘的视线,彻底的暴露了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真是个傻孩子。”嬴政伸出捏了捏胡亥软软的小脸蛋,“怎么就一点都不像父王呢?”寡人小时候的梦想可是自己想要什么,大人就送什么给寡人。 “父王是少年天子苦难帝王,孩儿是蜜罐里宠大的熊孩子,当然不会一样啦。”胡亥笑嘻嘻的抱住嬴政的脖子,小脑袋用力在嬴政肩膀上蹭蹭,“和滚滚比起来,孩儿还是更喜欢父王,父王别吃醋了。” “你还知道寡人在吃……不对,寡人表现的有这么明显吗?”嬴政一惊,摸了摸脸,天子喜好厌恶都不能轻显于人前,所以自十三岁登基之后,自己就学会以假面见人,很少会对人显露真实心情,经过二十多年的苦练,自己这门功夫应该早就练至化境无人可看穿了,为什么…… “孩儿是父王的儿子啊,天天和父王在一起,有什么不知道的?那些大臣看不出来,那是因为他们都不敢仔细看您。”胡亥抬起头,得意洋洋的说道:“他们连您最近又瘦了都不知道,还说别的?” “熊孩子,你又知道了?”嬴政伸手点了点胡亥的鼻子,笑着说道。 若是换一个人,这么洞烛帝王心事,窥视天机,早被嬴政拖出去车裂了,不过自己儿子嘛……这叫关心爸爸。 “孩儿当然知道,抱起来的手感不一样了,多明显的事啊。”胡亥伸手捏了捏嬴政的肩膀,揉了揉鼻子说道:“又瘦了,骨头都出来了,没以前靠着舒服了,以前肉肉比较多,弹性比较好……” 看着胡亥装模作样,指点河山的小模样,嬴政差点被这个熊孩子给气笑了,宫里那群女人可没这么胆子嫌弃自己瘦,抱着她们不够舒服,也就这个熊孩子,竟然敢大胆包天嫌弃天子了,“要不,父王以后多吃点,吃胖点?”嬴政想了想那只食铁兽的模样,那么软那么胖那么多毛,看着连自己都觉得,抱起来肯定很舒服。 “不要!胖子容易三高,对身体不好,父王还是继续保持这样的好身材比较好。”胡亥板着小脸,认真严肃的反驳了嬴政的要求,“别以为孩儿不知道,您就是想借着长胖这机会,重新过回那种大鱼大肉海吃胡塞的腐败生活。告诉您父王,您的身体不是您一个人的,是属于大秦江山的,所以您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 除了大秦江山之外,还有广大粉丝幼小的心灵,您让大家怎么接受您,忽然一下就从美中年,直接异变成说着陕西话的大胖子啊?您这么自曝自弃,您让粉丝们怎么脑补,怎么YY啊? 您的身体不是属于您一个人的,他是属于广大秦始皇脑残粉的,所以就算是为了广大粉丝的脑洞,孩儿也不能让您干这种事啊! 啊啊啊!你个熊孩子啊!被逼着吃了好几顿萝卜青菜……对不住,这年头还没有萝卜青菜,这个年代的蔬菜在后世看来,大多已经变成了野菜。对于大吃货帝国的人来说,一种吃了几百上千年的食物,最后还能退化成没人吃的野菜,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太特么难吃了。 “你……你……”看着胡亥认真的小模样,嬴政简直心口都要塞住了。 如果从来没有吃过,一直吃那些东西,自然不会有什么落差,但是自从去年胡亥发明那个叫“铁锅”的东西之后,宫里的厨子又再接再励弄出许多美味可口的食物,吃过那样精美的食物,再去吃以前的东西,这简直就是……堂堂一个大秦的王,吃口红烧肉都要躲着熊孩子,这是什么个道理? “父王,您就忍忍吧,谁让您老是喜欢吃重油重盐的东西,那样对身体不好。”胡亥说着说着,总感觉有一种身份对调的感觉,好像自己才是苦口婆心劝儿子吃青菜的爸爸,而嬴政是那个坚决不吃青菜的熊孩子,“其实青菜味道也是不错的,挺好吃挺营养的。” “心塞……”嬴政一脸痛苦的将脸撇到一边。 熊孩子自幼在咸阳宫长大,吃得是山珍海味,穿得是绫罗绸缎,完全不识人间疾苦,成天吃好的都吃烦了,自然会觉得青菜味道不错。哪像自己少时,不但每日所食饭菜,必须自己去种去挖才有得吃,而且同一种食物往往能花样不变的吃上大半年。至于肉这种东西……大部分时间他是看别人吃。 这种事心塞,但又没办法跟人去分享,嬴政只能憋着一口气忍着,一路忍忍忍就忍到了狩猎场。 打猎,吃肉,看谁敢拦着寡人! 为了打猎方便,嬴政今日特意换上了一套紧身的黑衣,身下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马上挂着一只弓弩和一把铜剑,又刚三十出头,相貌俊美,看得越发帅气潇洒。 “父王加油!多打点猎回来!”胡亥坐在车上,一脸羡慕加崇拜的看着骑在马上的嬴政,冲着他挥舞着小手叫道。 若是在私下里,或是在宫里,看着儿子这么萌萌哒的小模样,嬴政必定要下马先亲一个再走,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这么多大秦将士的面,嬴政只是嘴角浮起一个笑容,冲着胡亥点了点头说道:“乖乖在这里坐着,不许乱跑。” 嬴政说着,向四周看了一眼,狩猎场周围就早秦国士兵守得严严实实,远处还有秦国士兵不停的来往巡逻,胡亥的安全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不过这孩子熊,万一要自己作死,总得找人拦住才行,“赵高,柔姬,好生在这里侍候公子。” “诺!”赵高和柔姬双双跪下说道。 “嗯……”嬴政再次点了点头,一拉缰绳,正准备出发,忽然听见有人来报,长公子来了。 听到“长公子”三个字时,嬴政表情微微一暗,但很快又恢复正常,冲着正兴奋的高叫“大哥来了”的胡亥,开口说道:“胡亥,你在这里等着。父王先去见扶苏,去去就回。” “嗯?”胡亥看着嬴政打马而去的背影,用力抓了抓头,回过头,一脸疑惑的看着赵高说道:“这样做似乎于礼不合吧?” 当然于礼不合。嬴政是君,扶苏是臣;嬴政是父,扶苏是子。怎么样看,都应该是扶苏去见嬴政,而不是嬴政急哄哄的去见扶苏。 “奴婢以为,大王不管对长公子,还是对十八公子,都只有一颗怜子之心。”赵高劝说道。 “是吗?可为什么本公子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扶苏哥哥现在都能上朝听政了,每天从早忙到晚,可没本公子这么闲,一天到晚吃喝玩乐,怎么会忽然跑到狩猎场来找父王?”胡亥有一下没一下的以折扇轻敲着手心,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会,忽然扭过头看着赵高说道:“赵高,你说父王和大哥,不会背着本公子,偷偷去吃好吃的吧?” “这个……公子您真是想太多了。”前一半还听着挺有道理的,但是后面那段是什么东西啊?你叫小猪,你就真得只会吃吗? 作者有话要说: 秦始皇长胖这个,大家可以自行脑补秦时明月和史上第一混乱……太让人不忍心了…… 第51章 造假 “为了防止父王的身材被破坏,为了守护粉丝们的脑洞。贯彻爱和真实的减肥,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我,赵胡亥……嗯……你!快点,接上!”胡亥用扇子不耐烦的敲了敲,蹲在自己身旁的赵高的头。 “我,赵高。”赵高捂着头,羡慕的看了一眼旁边的柔姬,不情不愿的说道。 为什么公子在有好事的时候,从来不会想起我,连分冰淇淋都不会想起我,但是一有坏事或是为难的事了,就立马想到我了? 没理会赵高的怨念,胡亥继续念台词,“我们是穿梭在大秦的师徒二人组……” 谁要和你当师徒了?不是你是爹用强权压迫,我能同意当你师傅吗?收了你这样的徒弟,简直就是师门不幸,说不定还会被你连累的青史留臭名。 “白洞,白色的明天等着我们。”胡亥一眼扫向柔姬,对方立刻识趣的“喵”了一声,“不错,就这样,我们走。” “公……公子……你真得要去啊?”赵高一把拉住胡亥的手,窥视天机要是放在成年公子或是大臣身上,那可是要车裂的大罪。 “我们就去看一眼,看他们有没有背着我偷偷吃好吃的,看一眼就回来,又不听他们说什么。”胡亥挥了挥手,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狩猎场附近没有宫殿,嬴政和扶苏说话,肯定是在野外而不是房子里,虽然周围肯定要清场,要听也是听不到的。但胡亥的目的只是远远看上一眼,确定嬴政没有打野食……不对,这个形容词怎么感觉那么奇怪? 没办法,赵高只能硬着头皮,抱着胡亥去嬴政和扶苏的谈话地点。 地点很好找,朝着秦军最多的地方去就是了,而且嬴政和扶苏也果然是在野外谈话,并没有找间屋子坐下来聊。 于是,在众多秦国士兵奇怪的眼神之下,秦王最疼爱的十八公子和秦王最信任的中车府令大人,两人鬼鬼崇崇的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你看,没有偷吃吧。”赵高指着站在不远处,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嬴政和扶苏,转头看着胡亥说道。 真是个熊孩子,小人之心,你以为大王和长公子是你个熊孩子呢? 这回见没嬴政的确没背着自己偷吃……这个形容词,怎么还是感觉那么奇怪?胡亥终于有时间管别的事了,他扭过头用扇子,指着赵高凶巴巴的说道:“不黑本公子你会死吗?信不信本公子告诉父王?” “公子冤枉啊,奴婢哪敢黑您啊?”赵高连声告饶道。 死熊孩子还需要黑吗?需要吗?说的好像你白过一样! “哼!心里偷偷黑,也是黑,懂吗?”胡亥敲了敲赵高的头,开口教训道:“别说你心里没黑本公子,本公子都这么对你了,你嘴上不敢说,要是还不在心里黑黑,你都不配叫赵高了。” “呵呵……公子我们走吧,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我们打野鸡去,您不是说要给陛下做那个叫化鸡吃吗?”赵高全当没听见胡亥的话,拉了拉他的衣袖开口说道。 “嗯……走吧。”胡亥点点头,抬脚正准备走,这时场中却忽然发生了异变,说话的那两个人,谈着谈着似乎吵了起来,几缕隐隐约约的声音,顺着风飘了过来。 “父王和大哥怎么了?”胡亥停下脚步,转头向嬴政和扶苏看去,只见嬴政表情冷漠的坐在那里,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默默散发着冷气,而在他面前的扶苏,一惯守礼的扶苏,却直直的站着,面色赤红,情绪激动,嘴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哇!真佩服大哥,父王都这个表情,竟然还能据理力争?要是父王这样子对我,我肯定……嗯……一要么就转身跑,要么就一头扑进父王怀里,求抱求么么哒……” 奇怪?为什么我要用“据理力争”这个词,而不用“无理取闹”呢?莫非我被后世史学家洗脑,在潜意识里已经认为,嬴政才是错误的一方了吗? 不行!我一定要把我歪掉三观再掰回去,金大腿是永远不会错的。 胡亥一脸苦恼的抓了抓脑袋,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上去劝劝,忽然耳朵里隐隐传来“张氏”、“韩国”、“寒了人心”、“无辜”这几个名词。 “赵高,我们回去吧。”胡亥看着依旧端坐着的嬴政,表情冷漠面色阴郁的嬴政,这一回,他竟然从嬴政脸上看出几分隐忍之情来,“都是我不好,害得父王和扶苏哥哥吵架了。”胡亥耷拉着小脑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回去反省一下错误。” 胡亥说着,也没理会后面的赵高,掉头就走,走了一小会儿,忽然开口说道:“赵高,你和父王是不是早就知道,扶苏哥哥是来干什么的?否则为什么你们都不想我过去呢?是不想让我知道这件事吗?就瞒着我一个人,真讨厌!” 赵高苦笑一声,开口说道:“大王这也只是一片怜子之心。” “那行!你就跟父王说,我们就远远的看了几眼,确定他没有偷吃就吵架去了。”胡亥说着,用力点点头,俨然很满意自己编出来的借口。 “公子,您到底和奴婢有什么仇有什么怨啊?为什么这个时候还不忘黑奴婢?奴婢敢和您吵架吗?”赵高一脸苦逼的看着胡亥,正在一脸坏笑笑得很阳光灿烂的胡亥。 难怪嬴政这么喜欢这熊孩子,聪明懂事孝顺,最重要的是,什么时候都这么有活力,让人看着心情舒服——如果不是一个劲的折腾我就更好了。 “你帮我办一件事,本公子就不折腾你了。”胡亥笑咪咪的看着赵高,歪着头说道:“要瞒着我父王的喔。” “说吧,是今天想多吃一个冰淇淋,还是要把自己不爱吃的素菜,都挑给大王吃?”赵高没好气的说道。 果然聪明懂事孝顺有活力心情舒服,那都是幻觉幻觉啊,熊孩子就算再聪明,本质上也还是一个熊孩子。熊牵到咸阳宫还是熊,聪明只是让这只熊更难对付而已。 胡亥没接话,只是笑咪咪的走回宿营地,回到自己帐篷里找出纸笔,写了两个字递给赵高,“赵高,你知道这个东西在哪里吗?虽然民间里传说里说,昭襄王五十二年,周赧王死后,秦自雒邑(今洛阳)将其掠回,但本公子在咸阳宫住了这么久,却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宫里有这东西。” “这个……”赵高一脸惊恐的看着纸上的两个字,愣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奴婢曾听人说,周亡之前,周王令臣下将其……毁了。” “没关系,宋国不是还有一个吗?”胡亥挥了挥手,在纸上又写了一行字,将纸条递给赵高说道:“听说父王马上就要派兵伐魏了,正好,你也顺便派人去魏国看看。” “公子以为在魏国?”赵高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豆丁大的小孩,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他怎么会知道在魏国? “嗯,前几天看书偶有所感,不过不敢确定,你先去看看。魏国祭祀后土,你去汾阴附近有个后土庙,这个后土庙在一个河湾之处,庙的两侧的地形像个钩子一样。你派人去找找,没准能发现些什么。”胡亥没理会赵高的惊讶,一边写着字,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口说道。 “要是没发现什么呢?”赵高本能的接了一句,没办法,他刚才听到的事,实在是太过于吓人了,吓得他智商都降低了。 “你不会自己做一个,然后埋进去啊。”胡亥气乎乎的将写好的字,卷成一团甩进赵高怀里。 这么蠢的人,到底是怎么混上父王的贴身贴心小秘书这个职位的?有些事不要讲得太明白,大家心里知道就好了。 “这……这……这……”赵高一脸惊恐的看着一副理所当然模样的胡亥,两条腿微微有些发抖,冷汗从额上一滴一滴落下,想要说话,但是张了张嘴,又发不出声,好半天之后,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开口说道:“公子,这是造假,这是……” “造什么假啊?你不说本公子不说,谁会知道啊?你先把他埋下去,等过几天,父王统一天下了,我们再找个机会把他挖出来,我们高兴了,父王也就高兴了。”胡亥笑嘻嘻的看着一脸惶恐不安的赵高劝说道。 “不……不……不……这是欺……欺……君……欺君……不好……”赵高顾不得擦汗,结结巴巴的说道。 “这叫什么欺君,这叫善良的谎言。还有你……胆子这么小,你也意思叫赵高?”胡亥没好气的看着赵高,一个弑君篡位假传遗诏指鹿为马的家伙,竟然跑来对自己说“欺君不好”,你特么在逗我吗?中国历史欺君第一人赵高先生! 为什么胆子小,就不能叫赵高了?这两者中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吗?感觉又被公子黑了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这要是一篇拯救扶苏哥哥,辅助扶苏哥哥当皇帝的系统文,估计这么一出下来,胡小猪的分数已经跌到负值了……其实这只是开头而已。。小猪真是扶苏哥哥的天然黑…… 胡小猪:这么胆小的赵高,万一亲爹真要把皇位给扶苏哥哥,他真得有胆和我一起篡位吗?难道让我裹挟他?史书上不是他裹挟我吗? 第52章 九鼎(地雷加更) 赵高试图劝说自家公子放弃这个计划,“太危险!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被人认出来是假的怎么办?” 赵高怎么想怎么都觉得很可怕,这可不是造得一般的假,那可是华夏文明的象征、国家一统昌盛的象征、王权至上无上的象征,是上天所赐神器、是镇国之宝,是神话中的神话、传奇中的传奇、国宝中的国宝。 传国玉玺,不是,是和氏璧和此物一比,简直就是弱爆了。 “不是国之重器,本公子还不希罕造呢。父王这回帮本公子顶了个大黑锅,本公子当然要投桃报李,还他一口锅喽。”胡亥拍着赵高的肩膀,手背在身后,慢条斯理的劝说道:“老赵,你别那么激动,这个计划对你也没有坏处。你想想,过几年天下一统了,父王要登基为帝……咳咳……本公子是说,父王一统九州,再配上此等神器,还怕六国那些小婊砸个蛋蛋啊!” “公子,你在哪里学的这些污言秽语?”身为老师的赵高,一脸痛苦的捂着自己的头,虽然用词很犀利明快准确,但是堂堂公子说这种话,总让自己这个老师有一种无力的感觉,“还有,什么叫‘还他一口锅’啊?那不是锅啊!那是神器神器啊!” 正因为是神器,才不能随便造假啊,因为造假被人识穿,实在是太严重了,不止是他们二人会失宠于大王,整个大秦都因此而会成为六国诸人的笑柄,甚至连后世史书上都详详细细的记上一笔。 依赵高对嬴政的了解,对于胡亥这个自己所宠爱的儿子,嬴政最多训斥几句“小孩不懂事,被奸臣所惑”,接着就会将所有的罪名推到自己这个奸臣身上,到时候任自己再得嬴政宠信,也逃不了车裂抄家这一条路。 不但嬴政会如此,就算是天下人也会认为如此才是正理,绝对不会觉得自己是在给十八公子顶罪,因为谁让十八公子今年才四岁呢?四岁的小孩能懂什么?谁会相信一个四岁小孩是主谋?秦法中里六尺以下的小孩杀人,还不用负责呢,更何况胡亥撑死也就两尺。 “不都是用来煮肉的东西嘛,有什么区别?放心啦,只要按本公子说的去做,只要你假造得够真……说不定都不用造假,我们就能发现一个真得呢。”胡亥看着一副坐立不安模样的赵高,大叹如此胆小之人,将来怎么会有胆做出这样弑君这样的大事,“老赵,富贵险中求,你就甘心一辈子当个中车府令,不想要更进一步?但是到了你这地位,想要更进一步,又谈何容易?只靠老老实实伺候父王,你觉得可能吗?”胡亥绝不相信未来的赵高,是这样一个胆小如鼠且没有野心的人,“这东西只要挖出来,就算父王明知道它是假的,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当真得,因为他丢不起这脸。更何况了,这东西只要一挖出来,肯定就会立刻放进咸阳宫里,将来搞不定要用来陪葬秦皇陵,等闲之人谁能看到啊?最多远远观摩一下,所以只要你造得够真,被识穿的机会基本没有好嘛。你不是处女座嘛,处女座办事,本公子放心!” 胡亥对自家父王的品性还是十分了解的,几乎他知道的……主要是电视剧里常出来的那几个皇帝,都有过向民间征祥瑞的行为,没道理“史上第一封建迷信男”不会向民间广征祥瑞之兆。如果自家父王要这么干,最大的可能就是在四年后,王贲灭燕灭齐,四海毕九州聚,秦国改名为秦朝时这么干。 “可是……”赵高虽然心动,但依旧有些犹豫,“更进一步这种事,当然谁都想……”但堂堂公子更进一步……还是基本没什么希望的幼子……这个……志向是不是大了点?还有,什么叫做“处女座”? “别那么多废话了,你要是不去,本公子就直接去跟父王说。本公子相信,父王肯定不介意自己做一个假的,到时候功劳全是我的,和你一个秦半两的关系都没有!”胡亥一脸不耐烦的说道。 胡亥知道知道在说服人方面的口才不是特别好,比不上以这个嘴炮数量多、嘴炮质量强而闻名的春秋战国时代中的任何一个嘴炮专家,但他相信真实的赵高,绝对不是他面前这样一个胆小的人。 “可是公子,奴婢并不知道宋国太丘社中那个,上面刻得是什么铭文啊?还有,这和秦半两有什么关系?公子缺钱了?”赵高转头开始和胡亥讨论一些技术问题。 造假这种事,说难很难,但要说容易也挺容易的,反正真得那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上,只要自己做够真,也不怕被人识穿。 “那就不要写铭文,留点想象的空间,让世人自行想象去。如果世人想象的版本和你不一样,你还可以找几个段子手,编点段子。不过本公子相信,到时候有的是自带干粮的段子手来帮吹捧,不用我们那么麻烦去想段子。”胡亥指了指刚才自己丢给赵高,而赵高又一直没有时间看的纸卷,“你想问知道的答案,本公子都写在里面,你自己看看,还有哪里欠缺的,本公子继续编,一定编到你麻烦为止。” 赵高一脸好奇的打开纸卷,只见上面写着一个十分迭荡起伏的狗血故事,大致是说“宋国灭亡后,宋国君主跑到魏国,想献宝投效魏国,因为和氏璧的前车之鉴,魏王担心树大招风,只好把宝物藏在后土庙,毕竟魏国以后土为守护神,结果这一埋……”埋啊埋就埋到现在的故事,“故事到是挺不错的,应该能糊住人,不过为什么一定要在魏国呢?还指明是汾阴的后土庙里?” “忘记是《汉武大帝》还是《大汉天子》的剧情了?”胡亥摸着下巴,一脸认真的说道。 《史记·孝武本纪》载:“其夏六月中,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缕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天子使使验问巫锦得鼎无奸诈,乃以礼祠,迎鼎至甘泉,从行,上荐之。至中山,晏温,有黄云盖焉。” 当然,胡亥是不可能记得《史记》原文的,他只是在不知道是陪着老妈看偶像剧《大汉天子》,还是陪着老爸看历史剧《汉武大帝》时,看到电视剧里说刘彻晚年想要长生不老,所以迷信方士,还喜欢玩各种祥瑞,然后因为有个方士挖出了一口宝鼎,而将自己的年号改成了“元鼎”。 大家都是小猪,没道理刘野猪玩得,胡小猪玩不得。要玩,就玩一把大的,也别说遮遮掩掩说是什么“周鼎”了,反正现在离周灭亡也没几年,干脆说是“九州鼎”不是更棒。 九州鼎是什么?昔日,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夏启令九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再将全国各州的名山大川、形胜之地、奇异之物仿刻于九鼎之身。以一鼎象征一州,九鼎象征九州,显示夏王已成为天下之共主,是顺应“天命”的。从此,九州成为中国的代名词;“定鼎”,成为全国政权建立的代名词了。 在秦王成为秦始皇之即,九州鼎这么一件镇国神器的出现,简直就是一个大杀器,直接就能让东方六国心死如灰,因为这代表着秦国乃是真正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和氏璧都可以不用变成传国玉玺了。 “有这两位帝王?”赵高一脸狐疑的看着胡亥,汉武大帝?大汉天子?那是什么东西?赵高自以为也是博学之士,读过的书也有好几车了,可还是头一回听过有这两位帝王,熊孩子不是在骗人吧? “当然有!绝对有!必须有!”胡亥表情认真的说着,十六亿中国人见证,本公子绝对没有说谎,“怎么?赵老师不认识他们吗?”胡亥故作惊讶的看着赵高,见对方一脸老实的点了点头,立刻摆出一副沉痛哀悼的样子,拍着赵高的肩膀说道:“赵老师还是书读得少啊,学问太浅薄啊。不过没关系,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本公子不嫌弃你!” 我嫌弃你好嘛!熊孩子!赵高简直被胡亥那一副“弟子不嫌师傅笨”的模样气晕了,但他转念又一想,熊孩子应该没有必要为了这种事而骗自己,表情那么认真,感觉不像是忽悠啊,所以说……难道真有这样的两个人?难道真是自己书读得太少,学问太浅薄了吗? 一向颇有自信的赵高,头一次对自己的才学表示出了深深的怀疑。 而身为罪魁祸首的胡亥,在劝服了赵高和自己同流合污……哎呀,好像不对,应该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臭味相投?一丘之貉?感觉越说越不对,但是不管怎么样,今天办成了一件大事,胡亥决定要去干点坏事来庆祝庆祝。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问我是真鼎还是假鼎,你应该去问汉武帝……历史上九鼎要么就熔了,要么就被埋进秦始皇了,因为这么大的东西,又不是传国玉玺那么一小坨,要藏还是一藏两千年是很难藏住的……当年秦武王举鼎的时候还在,后来昭襄王时就不在了…… 第53章 白叠 上林苑宜春苑附近,一只五彩斑斓的山鸡扑腾着翅膀从草丛里飞出,身子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轻盈的落在草地上,再一扑腾翅膀,用力向前飞去。 而从山鸡飞出来的草丛里,一个黑色的身影,身体灵活矫健跟着窜了出来,小小的身影,一边不停的往前射着弹弓,一边不停对前方的山鸡叫道:“小鸡!别跑别跑!等等我!” “公子!别跑那么快,小心摔着!”接着又是二十多个内侍宫女打扮的人,从草丛里跳出来,看着前面小小的身影,七嘴八齐的高声叫道:“公子!小心小心!” “闭嘴闭嘴!都是你们,吓跑了本公子的鸡!再吵本公子把你拿去炖佛跳墙给父王吃!”三头身的胡亥,一手插着腰,一手指着身后的内侍宫女叫道。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佛跳墙”是个什么东西,但都听得懂胡亥前面那句话。于是,一个个小宫女小内侍,都捂着嘴,轻手轻脚的跟胡亥身后,不敢发出声音,只能从嘴型看出他们在说“本公子小心点。” “真讨厌!”见身后的猪队友们,终于闭了嘴,胡亥甩了甩衣袖,转身继续去追那只逃走的山鸡,一边追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万一,要是还打不中,自己又该找个什么借口呢?当年真应该好好看看国足找的那些借口,输了就说“天气问题”、“草皮问题”什么的,反正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就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赵大人,您说公子真能追上那只山鸡吗?”不急不慢缀在胡亥身后五十步开外的柔姬,歪头看着身后的赵高说道。 “别逗!他连市场上的家鸡都追不上,还说是山里的山鸡。”赵高看着胡亥一蹦一跳的小身影,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说道。 虽然柔姬以前和赵高不是很熟,而且两者身份差距也有点大,但因为共同侍候胡亥的关系,两人现在也算是一根绳上的蜢蚱。俗话说的好,人生四大铁——同过窗、扛过枪、分过赃、piao过娼。虽然柔姬和赵高没法同窗和piao娼,但从现在的情况来说,他们也算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出意外将来的富贵也全指望在胡亥身上,也勉强算是扛过枪、分过赃。 最主要的是,胡亥这个老板经常不走寻常路,不但惹得他们这些当下人的也经常提心吊胆,还常常一身糟点让人吐都不知道往哪吐,于是这两个胡亥最贴身的人,为了防止自己被憋死,闲来无事时只好抱团吐老板的糟。 “我记得啊,有一回公子从咸阳令那回来,路过集市时,有个商贩的鸡跑出了笼子。公子非要学雷什么的,自告奋勇要去帮商贩抓鸡,结果那鸡没抓着,自己还被喷了一脸的鸡屎,气得他回来洗了三次澡。”赵高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说道:“你说咱公子是不是只长脑子不长个头啊,否则怎么都四岁了,身高还那么矮?大王和胡姬身材都很大啊,大王善武,胡姬善舞,公子……”赵高眺望了一眼因为左脚绊到右脚,而摔了一屁股墩,现在正坐在地上捂着头郁闷的胡亥,“还是好好读书,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吧。” 最后,胡亥还是抓住了那只山鸡——虽然因为躲避胡亥,而荒不择路,一头撞晕在树上这种事,说出去真是丢光了山鸡家族的脸。 头发也乱了、衣服也乱了,脸上黑一块青一块,身上还丢着几根野草的胡亥,一手拿着弹弓,一手手抓住山鸡,得意洋洋的向众人炫耀道:“哈哈!赵高赵高!柔姬柔姬!本公子抓住了抓住了!” “恭喜公子!公子神勇!”众内侍和宫女则跪下齐齐恭贺胡亥。 “柔姬柔姬,快快快,今天中午给本公子加个菜,做个叫化鸡。本公子要亲手做给父王吃。”胡亥跑到柔姬面前,将山鸡交到对方手中,得意洋洋的炫耀道。 “公子,您这个样子,还是先去梳洗梳洗吧。不然,大王看见该心疼了。”赵高从胡亥头上捻下一根杂草,看着胡亥脸上因为追鸡而不小心弄出来的伤口,心中暗暗庆幸这伤口只是略略有些红肿,并没有破皮,更没有出血,不然还不知道嬴政见了得有多伤心。 “行行行!去去去!杀杀杀!”胡亥随意用衣袖擦了擦脸,任由赵高为自己整理衣服,指着柔姬手里的山鸡说道:“等会这鸡,你找人把它杀了,但是不要拔掉鸡毛。只要把内脏掏空了,塞一些……你看一下炮豚里放什么,鸡肚子里就放上什么,要是嫌麻烦,不放也可以,最后再糊一层湿黄泥,用荷叶包好了交给我。” 炮豚,用先秦所常用的宫廷宴周代八珍之一。其制作方法和叫化鸡差不多,同样是用泥土将食材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不过炮豚用的是乳猪,而叫化鸡用得是鸡。 凭心而论,周代八珍味道还是不错的,偶尔吃一顿也挺新鲜,但是当肉酱油浇饭这种后世听起来,好平民的东西,都能成为八珍之一时,也难怪自家父王会瘦了。 肉酱油浇饭、肉酱油浇黄米饭、煨烤炸炖乳猪、煨烤炸炖羔羊、烧牛、羊、鹿里脊、酒糖牛羊肉、烘制的肉脯和网油烤狗肝,大家都叫八珍,但是先秦时代这么虐心的食谱,和后世所指的八珍比起来,简直能把秦始皇都虐哭了。 说来说去,还是食材不丰富,吃来吃去都是那几种动物,没有把大吃货帝国潜质挖掘出来,老是吃我……不是,是吃猪有什么前途,当然要换换胃口。 “是,公子。”柔姬带着几个下人,应声退下。 待柔姬退下,赵高拍了拍手,两个宫人抱着一大叠黑布过来,数十个宫人依次接过两人手中的黑布,数块大约一米高三米长的黑布,被训练有素的宫人分开,以赵高和胡亥为中心,将黑献上以人身为轴俩俩接在一起,不一会儿就组成了一个临时围帐,接着又是两个抱着一堆衣物的宫人上前,跪在胡亥面前说道:“公子,请更衣。” “嗯……”胡亥点点头,穿越过来快一年了,除了上厕所之外,他已经习惯在一大堆人的注视下换衣服、洗澡、吃饭。 换完衣服,胡亥表示要赵高带自己到处去走走。 “公子,这上林苑不但花草树木繁多,而且也不乏珍禽异兽。您是想去看仙鹤洗浴、孔雀飞舞、大象数数,还是虎豹熊狼啊?”赵高小心翼翼的提供着意见,良心意见是,熊就不要看了,拿个镜子看你自己就行了。 “一听就没意思,动物园里比这多多了。”胡亥不开心的将头转到一边,土包子才想看的东西,他才不想看呢,“就没有一点稀奇的东西看吗?老是什么虎豹熊狼的,太普通太没意思了。”求看后世已绝灭的珍稀动物。 “这样啊……对了,公子,奴婢听说西域进贡的一种异草,可长半人高,开出白色的花朵。现在真是看花时节,虽然那花朵长得不香,也不能吃,不过勉强尚可入目。”赵高想了想开口说道:“此花最稀奇的是,它的花瓣不是一片一片的,而是一团一团的,远远看去既像雪又似云,抓上一把软软的,很是舒服。” “白色?像云又像雪?这到是有点意思……难道是……”胡亥像是想到什么一般,脸上一喜,伸出手拉住赵高的衣襟,急切的说道:“走,带本公子去看看。还有,你还没有告诉我,那花叫什么名字?” “此花名为白叠子。奴婢记得宜春苑内就有种植,公子请随我来。”赵高弯腰抱起胡亥,转身顺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去。 行不过三五百米,穿过一片幽暗的树林,眼前的景物豁然开朗起来。 现在是夏季,正是人间繁华、百花盛开的季节,蓝天白云之下,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远处亭台楼阁若隐若现,甚至还能听见远处瀑布的声音,园中各色摆设更是无一不精,无一不美,好一派人间仙境的风光。 真漂亮啊!封建贵族真会享福啊!放在后世,这妥妥就是一个大型植物园了!幸好现在本公子就是封建贵族了! “公子,这宜春苑是专供游憩之处,花木甚少,还望公子不要嫌弃。”赵高一边说着,一边指着东北角说道:“您要找的白叠子应该在那边。” “喔……”胡亥顺着赵高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远远看见一片白,但看不清楚,不知道是否是他所想的那样东西,“带本公子去带本公子去。”胡亥拉了拉赵高的衣袖,急切的说道。 胡亥的心情有些紧张,按理来说,这玩意应该到宋末元初才会传入中国,但因为其不能供食用,所以数量极为稀少。大规模种植,则要到朱元璋的时代,才会因为明代皇帝的强制要求,在中国四处推广开来。 若是真是此物,父王必定会和朱元璋一般强行推广,那岂不是又成秦始皇的“暴、政”之一? 一路走来,胡亥内心的压力都略为有点大,但当他看见那一大片如雪一般洁白,如云一样柔软的白叠子花时,他觉得“暴、政”就“暴、政”吧,父王这么牛逼轰轰的人,只要能守住大秦江山,才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呢。 第54章 农家(地雷加更) 说实话,和旁边的众多奇花异草比起来,白叠子花和赵高说的差不多,闻着不香,又不能吃,长得又顶多是个清秀而已。要不是因为是西域贡品,管事之人担心嬴政什么时候心血来潮要看,早就把这些白叠子丢到一边去了。 不过就算如此,宜春苑里所种的白叠子也不算多,不过几十株而已,还是在那种平常没人去的角落里,要不是这一路是赵高带着走过来,胡亥自己的话,肯定会无视这一大丛白叠子,而错过这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赵高,你这一回可是立大功了,回去本公子让父王好好赏你。”虽然这里的棉花数量最多能做几床被子,但还是足够让胡亥兴高采烈的拉着赵高的手,连转了几个圈圈,边转边说道:“赵高赵高别板着脸,告诉你,你会名留青史,我也会名留青史。” “名留青史?”赵高抽了抽嘴角,一脸无奈的看着胡亥。 熊孩子好像忘记,随着大秦军队东进的步伐,我们这样的身份——天子近臣、君王擎爱,已经注定要名留青史了。 “对啊对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棉花棉花啊!”胡亥兴奋的搓了搓手,身体在原地打着转,一脸开心的说道:“冬日将棉花直接填充进衣被,用来御寒又保暖又舒服;夏日将棉纺成布匹,比丝麻更亲肤柔软。” 胡亥说着,抬起头,看了一眼赵高,见对方依旧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忽然想起像自己这样的土豪,夏穿丝绸冬有皮袄,自然不用担心御寒和美观问题,于是又加了一句,“最主要的是此物价格便宜成本低,天下人都用得起。” “天下人都用得起?”赵高一脸吃惊的看着胡亥,见对方一副认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准备回咸阳宫之后,一定要抽时间藏书阁去读书。 大家都是读书人,没道理熊孩子这么小,只是看书就能懂这么多,而自己知道的却这么少,这样他哪还有信心当熊孩子的老师?自己好歹也是读书过三十万字的超级大才啊! 是的,三十万字。 在这个时代,书籍是珍贵的,大部分书都只保存在少数世家之中,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是文盲,所以看过七八万书的人,已经算是人才;看过十多万字书的人,则是超人;看过二十万字,乃至像赵高这样读过三十万字的人,那叫不是人。 能有这样丰富阅读量的人,除了各国王室以及如山东孔家这样的超级世家之外,几乎不作它想。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年代的书,它都非常短,著名超级长文《吕氏春秋》也才二十多万字——就这数量,赵高还没有读完。 所以,这也就是胡亥放心的大吹法锣,不怕被人发现的原因。二十万字放在电脑TXT,连1M都没有,而胡亥读过的书至少上G,一个读书论KB的人,能和读书论G的人相比?哪怕这一个G大多是废话,外加忘记了,残存下来的知识也不会比这个时候任何一个人少——当然,前提是别考引据论典的考专业,因为容易时不时引用个成语典故,就是先秦还没有出现的东西。 “嗯,天下人都用得起。”胡亥兴高采烈的点点头,眨眨眼睛看着赵高说道:“不过我只知道那棉花是摘白叠子花,具体要怎么做,却不是很懂,所以……呵呵……” “公子放心,这个包在奴婢身上,农家的人最适合干这个,他们一定会。”赵高拍着胸口,打着包票道:“公子您送来的那些葡萄种,也是他们在种,听说已经出苗苗了。” 赵高说到这里,忽然脸色一变,但立马又恢复原样,只是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胡亥到没发现赵高的异常,因为他感觉自己似乎听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农家?这是什么?”农业科学家?秦代还有这个?没听人说过啊。 “农家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见胡亥一脸不明所以的样子,发现自家公子原来也有不懂的东西的赵高开心,连给胡亥介绍人物背景的声音,都开始泛起了小甜水,“农家乃是百年前楚国人许行所创……” 原来所谓的农家其实就是墨家的一个分支,讲求的是“顺民心忠爱民”,创始人许行依托远古神农氏“教民农耕”之言,主张“种粟而后食”、“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带领门徒数十人,穿粗麻短衣,在江汉间打草织席为生。 在二十一世纪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还成天有小资小清新小白领,忽然受到感化跑去乡下当农民,还有很多人没有跑去当农民,也往往会成天在网上看什么“种田文”,所以更不用说纯朴得不得了的古代社会了,那是一时跟风者如云啊,甚至还有儒家大能也改投门派入了农家。 和某部动画片里,儒墨是共同反秦的好基友不同。真实的历史上,儒墨并称两大显学,是相爱相杀界里见面就必掐必撕逼的好CP。儒家本来就对墨家恨得牙痒痒,对农家这个墨家分出来的小弟,当然更看不顺眼了。 于是,儒家著名代表人物,被后世尊称为“亚圣”孟子,跑去和许行和他的小弟们撕逼,结果千里送被打脸,从此之后,农儒两家彻底翻脸,也走向了两个不同派系发展道路。 儒家留在了齐国;而农家西进入秦,受到秦国历代君王的吹捧,最终与法家一起,打造出了秦国这样的巨无霸王国。 后世之人只闻法家商鞅变法,在秦国建立“耕战制度”提升了秦国的国力,却不知道“耕战”中的“耕”是由农家主持的,所以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法家和农家是才是真爱CP。 “完全没有听说过。”胡亥一脸疑惑的摇了摇头,按赵高的说法,这个学派还蛮牛逼的,在大秦朝堂上也有不少人在当官,可是后世却几乎没有听人说过这个学派,连这个学派的书籍都没有看见过。 难道又是项羽干的?应该不会这样才是,肯定另有原因,因为在后世,不但农家名不见经传,就连墨家这样的当世显学,也几乎湮没于历史之中。至于法家,学派著作同样被毁了不少……要不是秦始皇统一中国,法家出了不少牛逼轰轰的人物,导致法家成了历史课上怎么绕都绕不开课题,知名度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这时,一个名词从胡亥脑海里浮现出来——罢黩百家,独尊儒术。 在香港某个黄姓武侠作家书里,刘野猪“罢黩百家,独尊儒术”的后果是,百家形成了圣门两派六道;而在现实里,“罢黩百家,独尊儒术”的后果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中国两千多年来都是文科生治国,会种田、会算数、会养殖、会建房子的,都不如会读书的。 想通此节关键问题的胡亥,小声的在心里嘀咕着,“儒家小心眼,报复心真重。既然本公子穿越来了,就不要想什么‘罢黩百家,独尊儒术’了,还是老老实实的百家争鸣吧。” “公子,你刚才说什么?”赵高开口问道。 “我……”胡亥正准备说话,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马蹄,他转过头,只见一匹黑色的骏马正向自己迎面奔来,马上那个矫健的身影,正是手拿弓箭的嬴政,“父王父王!”胡亥冲着嬴政招了招手,提起衣服下摆,迈起小短腿向着嬴政的方向跑了过去。 “公子小心!”赵高紧紧跟在胡亥身后,唯恐自家小公子千里送……直接把自己送到大王的马蹄下。 虽然由于胡亥暂时还不想从书里找到马鞍马蹬的原因,所以这个年代没有马鞍马蹬这两件骑者大杀器,但嬴政控马术也是极棒的,只见他轻轻拉了一下缰绳,嘴里“吁”了一声,骏马轻轻的一声长嘶,接着听话的停下了。 “父王真棒!什么时候教孩儿骑马?”胡亥冲上去,想要抓住嬴政的脚,却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身高似乎连马腹都不高。 没办法,谁让嬴政身高将近两米,这样的人,骑得马自然也是高头大马,猛不丁遇上自己这样的矮冬瓜,那就正应了一个微博里的一个段子——胡亥高高的跳起来,在嬴政的膝盖上打了一拳。 哎妈!好虐! “骑马是小事,父王这次本来就准备教你骑马的。不过在这之前,父王要先送你一样小礼物。”嬴政跳下马,将胡亥抱着怀里,拍了拍挂在马身上,时不时还晃动一下的小竹篓说道。 “谢谢父王!父王么么哒!”胡亥抱住嬴政的脸颊,左右各亲了一口,亲完就向小竹篓扑去,迫不及待的想要打开竹篓,查看里面是什么。 “哎!等等!”嬴政一掌按在竹篓上,看着小脸红扑扑的胡亥笑咪咪的说道:“你都不问问里面是什么就谢谢父王?你就不怕自己不喜欢吗?”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只要父王所赐,孩儿没有什么不喜欢的。”小马屁精脸不红心不跳的干着剽窃的活,虽然胡亥不喜欢儒家,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很会拍皇帝的马屁,也难怪刘野猪后来会被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所忽悠。 “哈哈哈!你这张小嘴,真是甜!”嬴政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胡亥的嘴,笑着说道:“来!你先把眼睛闭上!”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农家的人,肿么搞农业大跃业,肿么搞精耕细作? 法家是儒家发展出来的,农家是墨家发展出来的……儒家和墨家一见就撕逼,法家和农家却是真爱在一起……忽然发现,要是写诸子百家的拟人文,那得多萌啊……不知道秦国算不算法家和农家的养子。。。 要是秦没有二世而亡,估计现代的生活很多会不同,最少我们还在过十月新年…… 第55章 礼物 “还要闭眼睛啊?”胡亥一愣,看着嬴政含笑不语的样子,咬了咬下唇,开口说道:“闭就闭吧!父王您可不要趁孩儿闭上眼睛,在孩儿脸上乱画喔……” 胡亥的话,让刚走过来的赵高脚下一个踉跄,熊孩子,真当所有的人都和你一样吗?你上次趁本大人打瞌睡时,在本大人脸上画乌龟,还在本大人头上插了一朵小红花,结果因为大王召唤的急,本大人没洗脸没梳头没照镜子,就出门了。本大人就顶着这张脸,从官衙到大王的住所,横穿了半个咸阳宫,一路上少说也见个百来个人,那叫一个酥爽。 就是因为本公子经常这么坑人,才更害怕被人坑啊!胡亥趴在嬴政肩膀,冲着脸黑如炭的赵高做了一个鬼脸。 “父王,孩儿这么信任您,您可不要坑您萌萌哒的儿子喔,不要借机捉弄儿子喔。”胡亥搂着嬴政的脖子撒娇道。 “小小年纪,心眼那么多呢?说好的‘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呢?”嬴政一脸没奈何的看着胡亥,引得胡亥抱住自己的脖子,依在自己怀里,又是求饶又是卖萌的撒娇,大有你不答应我不依之势,“好好好!父王答应你,父王绝对绝对不坑你,也不会借机捉弄你。” 听嬴政这么一说,胡亥歪着头,认真的看了他好一会儿,估摸了一下对方的耐心,觉得“作”到这里也差不多了,便点点头说道:“君无戏言,孩儿就相信父王一次吧。” 说罢,胡亥摆出一副“认命”的表情,乖乖的闭上眼睛。 还君无戏言呢?真是个小傻瓜!当大王的要坑你,就算事先答应你又能怎么样?想要说话不算数,你又能奈他何?嗯,什么时候得想个法子,让熊孩子知道世界的残酷。不过今天嘛,暂时就先算了,省得他哭。 嬴政一边想着,一边示意属下将小竹篓打开,将小竹篓里的东西拿出来,提在手中,看着闭着眼睛,紧紧抱住自己脖子,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状的胡亥,一时捉狭心大起,提着手中不停挣扎的小东西,将其脸对脸的凑到胡亥脸上。 “嗯?父王?可以睁开眼睛了吗?什么东西啊?在舔孩儿的脸啊!”胡亥感觉到一个湿湿软软滑滑,还散发着热气的东西,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痒痒的让人很不舒服,“这是什么啊?真讨厌!还舔我的嘴!臭!流!氓!” 被自家乖儿子那句又软又萌的“臭流氓”一闹,嬴政笑得差点将手里两个熊孩子一起丢出去,真是太好玩了,所以他最喜欢胡亥了,到底是谁说胡亥像寡人来着,寡人小时候可没这么蠢——主要是没资格蠢,天真乖巧的蠢才,大多被人宠出来的。 听着耳畔传来的笑声,感觉到嬴政的身体在颤抖,自己好像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可能,胡亥虽然生气,但依旧紧紧抱住了嬴政的脖子,气乎乎的说道:“讨厌!父王又笑孩儿!” “不笑不笑!父王没笑!不信父王的小胡亥,自己张开眼睛看看,看父王有没有在笑你啊?”嬴政正了正脸色,将手里提着的小东西,又往胡亥脸上凑了凑,声音诱惑的说道:“父王的小胡亥,快睁开眼睛看看,这是什么?” 胡亥闭开眼睛,看着眼前那个正一爪抱着竹子,一爪还不时在自己脸上摸来摸去的小东西,瞬间就震惊了,“怎么会是这个?” 依胡亥过去十九年不怎么丰富的人生经历,早在嬴政说要送自己礼物时,他就猜出来肯定是个活物,但是他想过普通款的小猫小狗小兔子、不怎么普通款的小狐狸、一点也不普通的小老虎小狮子,就是没想到他竟然送了一只小熊猫,嗯,应该是小大熊猫。 其实认真想想,这事不是找不到珠丝马迹,自己应该能猜到才是,只是上辈子的思维方式,习惯性束缚了自己,让自己硬是没敢往这个角度想。 “怎么?你不喜欢吗?父王看你刚才不是挺开心的吗?”嬴政看着小嘴张成“O”字型,一脸呆滞表情的胡亥,随手将手里的熊猫丢进胡亥怀里,揉了揉胡亥的小脑袋问道。 “喜欢!当然喜欢!可是……”胡亥看着怀里圆滚滚的熊猫幼仔,看样子最多不过四、五斤的模样,依他纵横熊猫频道多年的经验来看,这只熊猫也就刚满月没有多久,“这么小的熊猫,又没有妈妈,怎么养啊?而且它这么小就离开妈妈,多可怜啊。”胡亥摸着怀里的熊猫幼仔,认真的回忆着以前在网上和熊猫频道看见过的熊猫喂养知识。 这货吃奶好像要吃到一岁啊,而且吃东西好像还挺挑的,比如说那个竹子吧,它好像还只吃特殊品种,以前看过美国那只熊猫的新闻,说动物园的竹子不够吃,鼓励民众在自己家院子里给熊猫种竹子。 胡亥自以为他是抱着熊猫幼仔认真的研究食谱,但是他那若有所思的模样,看在嬴政眼前又另有一番想法。 王儿这是想念母亲了?也是,他还那么小,虽然寡人很疼爱他,但每天要处理的政务也很忙,不能像母亲那样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陪着他保护他。那么小的一个小孩子,没有母亲保护好可怜的,寡人这个当父王的,更要好好照顾他才行。 一时之间未来的秦始皇嬴政先生,脑洞大开,先是想到了自己和母亲,在赵国相依为命的日子,接着又想到回到秦国之后,因为成蛟母子的威胁而朝不保夕的危险,最后……唏嘘长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母亲的母子情就这么没有了。 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从熊猫食谱里回过神的胡亥,扭过头看着旁边似乎在发呆,画风有些不对的嬴政……等等,英明神武的始皇陛下怎么可能在发呆呢?一定是我睁开眼睛的方式错了。 胡亥闭上眼睛,接着再次睁开眼睛,继续看向嬴政,始皇陛下怎么能发呆呢?这一定是在思考国家大事,绝逼绝逼不可能是在发呆。 嗯,就是这样。 “父王,父王,你在想什么啊?”胡亥在嬴政怀里,摇了摇身体,推了推对方的肩膀,撒娇的说道。 “啊……刚才你说到哪里啊?”被宝贝儿子这么一推,嬴政露出一副恍然觉醒的模样,看着怀里抱着比他更小的熊猫幼仔,眨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眼巴巴的瞅着自己的胡亥问道。 “熊猫妈妈……”胡亥看着嬴政,不确定的说道:“熊猫妈妈没事吧?你……没……对熊猫妈妈怎么样吧?” “熊孩子,你想到哪里去了?”嬴政揪了揪胡亥的鼻子,笑着说道:“父王看见这只幼仔的时候,它身边可没有母兽,父王猜想着,母兽应该是找食物去了。” “啊?那父王你不是做了一回人……猫……应该是熊贩子?”胡亥看了一眼怀里的熊猫幼仔,“可怜的小宝宝,这么小就被人拐跑了,它妈妈回家看不见它,得伤心啊。” “什么熊贩子啊?乱七八糟的!父王要卖熊,先把你个熊孩子卖了再说。你要是觉得它妈妈伤心,那父王把它送回去?”嬴政抓住胡亥怀里的熊猫幼仔,作势要将它提起来。 “不要了不要了!幼仔身上已经沾了人味,再送回去,它妈妈也不会要它的,还是我们养着它吧。”胡亥紧紧的抱住怀里的熊猫幼仔,急切的开口说道。 “熊孩子,你懂得还挺多的。还知道沾了人味,母兽就不会要幼仔了。”嬴政换了一只手将胡亥抱住,捏着他的小鼻子说道:“既然要养,那你就先给它取个名吧。” “嗯……还是父王给它取个名字吧。”胡亥看着嬴政,呵呵的笑着,秦始皇取名和秦始皇的儿子取名,绝对是两种不同的待遇,小胖达你注定要名留青史了喽。 胡亥几乎已经看见,二千多年后,熊猫的百度百科资料上,一定会有“熊猫在秦代就已经为人类所成功驯养,甚至连始皇帝都伺候了一只熊猫,并且亲自为其赐名”的介绍,而且在每一个介绍熊猫的帖子里,都会着重介绍这只被秦始皇养着的熊猫——没准胖达君的名气,会比秦始皇的儿子们还要高。 甚至胡亥都能想像出,帖子里跟帖回复的内容了,“男神好赞啊!养宠物都养得和一般皇帝不同,不愧是千古一帝么么哒!”、“男神和滚滚都是我的最爱,他们俩一组团,那效果不是一加一,是一乘一啊!”、“楼上傻了吧?一乘一还是一!你个逗比!还好意思当人类?还不如我呢!陛下看我看我,我本是山中修炼多年的熊猫精,今日特出山给您当宠物!”、“你们没看《史记》吗?上面说,陛下的熊猫不是自己养的,送给儿砸的儿砸的!呜呜!陛下,我愿意当你儿砸!儿媳妇也行!只要您赐我一只滚滚!”、“楼上小婊砸真没见识,当什么儿媳妇?要当就当陛下的皇后!本人宜男宜女可攻可受可BL、BG、GL!会打滚会卖萌会暖床!求赐滚滚一只!” 啊!好黄好暴力的回复!二千多年之后看始皇的讨论帖,没准就看前首富儿子的微博一样,总有一种错入青楼的感觉。 “寡人取啊……”做为一个取名困难症用户,嬴政摸着下巴,忽然压力山大起来,给儿女取名,反正不管怎么取,当事人和他妈都不会有什么意见,所以听见有人在唱《山有扶苏》就叫“扶苏”,看见赵高就叫“高”,生在亥时,母亲是胡姬就叫“胡亥”。但是给宠物取名,万一没取好,熊孩子一定会闹吧?一定一定会闹的。 一定要取个好名字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想,给公子高取名时,政爸爸到底在想什么?赵高也是嬴姓赵氏名字啊…… 不小心黑了政爸爸,捂脸跑…… 滚滚会叫神马名字?其实我也没想好 第56章 比熊(地雷加更) “父王,您取吧。”胡亥看着嬴政忽然变得高深莫测,晦默如海的脸,强忍住摸着自家老爸的肩膀说“父王,大家对你的品味没多太期待,只要不是太难听了,但凡你取的名字,不管是什么,大家都会一味说好的。你没看雍正的狗叫造化和百福,也没有说他们名字俗嘛”来安慰他。 秦始皇怎么会需要人安慰呢?真是笑话! 良久之后,嬴政低下头,表情古怪的看着胡亥,开口说道:“你,是熊孩子。” “啊?关我什么事?父王你又黑我!讨厌!”胡亥默默的捂住膝盖,气乎乎的鼓起腮帮,幸好他自小注意身材,不似一般小孩样圆润,不然这白白鼓鼓的小脸,怎么看怎么就像一个肉包子。 “它也是熊孩子……”嬴政以手逗了逗胡亥怀里的熊猫幼仔,幼仔立刻放下手里那根早已啃得没味道的竹子,抱住嬴政的手指往嘴里塞,“它比你还熊,至少你小时候还不敢这么咬父王。” 嬴政说完,回头吩咐侍从再拿一根沾了蜜水和奶的竹枝,亲手递到熊猫幼仔爪子里,没了还一脸慈爱状,摸了摸幼仔毛绒绒的小脑袋。 而幼仔君,在接过嬴政接过来的竹枝后,也跟着一头扑进嬴政的怀里,小脑袋搭在嬴政的肩膀上,用力蹭啊蹭,然后举起爪,一爪把胡亥的小脑袋拍开,然后自己迅速占领了胡亥离开后的位置。 嗯?这是什么个节奏?为毛政爸爸对我都没这么温柔过呢?还有,为什么这只熊猫会跟我争宠啊?有没有搞错啊?你还好意思说你是熊猫,你分明就是一只熊猫中的心机婊! 胡亥脑子里忽然想起后世看过一些“狗爸”、“狗妈”、“猫奴”开玩笑时说过的话,什么“我家猫以为他才是我爹妈亲生的,而我只是偶尔来玩的亲戚家的孩子”、“我妈炖个碗土豆炖牛肉,土豆我吃了,牛肉狗了”、“妈妈做了鱼给喵吃,结果喵闻都不闻一下,为了不浪费,妈妈把鱼给我吃了”、“我和我妈还有狗一起出去逛街。我累了,我妈让我自己走;狗累了,心肝宝贝咱打地去”之类的帖子,胡亥可没少看过。 但是当年他不养宠物啊——因为在妈妈说“家里只能有一个畜生,选你还是选狗”时,果然的选了自己,所以胡亥以前看这种段子时,都是抱着“好萌”的心态去看的,现在自己养宠物了,还是这么可爱……不不不……还是这么一只心机婊熊猫,顿时感觉不会再爱了。 “父王……”被熊猫幼仔一把拍开的胡亥,扁了扁嘴,指着熊猫幼仔,一脸委屈的看着嬴政说道:“它欺负孩儿。” “熊孩子自有熊孩子来治,它比你更熊,所以能治你。”嬴政摸着胡亥小脑袋,笑咪咪的说道:“它就叫比熊吧,比熊孩子还要熊。” “比……比……比……熊?”那不是狗吗?还是法国名犬来着! 胡亥张大嘴,看着因为取出了一个好名字,而得意洋洋的嬴政,他都能想象后世百度“比熊”吧会变成什么样了。 #置顶:喂狗的小伙伴,请去“比熊犬”吧,还我们“比熊”吧一个安静的空间!# #一只破熊猫,滚回你们熊猫吧去!养比熊犬的站出来!为捍卫我们的熊熊而战!# #熊吧是胖达君的,狗党滚粗去!# #爱熊猫爱陛下!两千多年前,我们就拿到版权了!一群崇洋媚外的狗奴!# 胡亥一脸崇拜的看着嬴政,不打不骂不争,随便一句话,就能轻松让后世之人,吵得脑浆子都出来了,这才是真正的牛人啊。 “父王的小胡亥,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嬴政低头看着胡亥,见对方表情有点呆滞,顺手又摸了根沾了蜜水和奶牛的竹枝,塞进胡亥嘴里说道:“来!父王的熊孩子也吃一根!放心,洗干净了!” 本来胡亥是想吐出来的,但是既然说洗干净了,那么嚼一两口也没什么,反正又死不了人,不过场面话还是要说的,“父王真讨厌!” “哈哈!胡亥真可爱!”嬴政说着,忽然感觉有东西在抓自己的衣服,低下头一看,正是那只刚被命名为“比熊”的熊猫幼仔,睁着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珠,满脸好奇的向自己张望着,“小比熊也很可爱!” 果然!你这个心机婊!竟然跟我抢爸爸!不爱你了! 见此场景,胡亥脑中警铃大响,幸好这时宿营地也到了。胡亥一眼就望着,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帐篷门口的柔姬,“父王父王!孩儿要自己走路!” “怎么忽然要自己走了?你不是一向能让父王抱,就让父王抱的吗?”嬴政一脸疑惑的看着不安份的,在自己怀里扭来扭去的胡亥。 “因为已经走了这么远了,孩儿怕父王累坏了嘛。而且从长远发展来看,不能让父王多抱了,否则父王一次抱腻了,以后不抱了怎么办?”胡亥振振有词的说道。 “哈哈哈!你这个熊孩子!真会说话!父王怎么会抱腻呢?父王一辈子都不会抱腻你!到是你喔……长大后没准你还嫌父王老是抱着你。”嬴政嘴里这么说着,却依言将胡亥和小比熊一起放在地上,抬脚欲走,发现小比熊正身手灵活的,抱住自己的左脚,小小的身体坐在那里,埋在一团,连脑袋也缩了进去,只看见一个圆滚滚的黑白球球。 熊猫抱大腿——上辈子胡亥在网上看过很多类似的图片和视频了,当时他只觉得很萌,现在变成当事人……其实也很萌啦,但前提条件是,如果被抱住的不是自家父王的小腿就更棒了。 你这个心机婊!胡亥在心里嘀咕了一声,强忍住冲上去抱住嬴政右腿的冲动,一把抓住小比熊脖子后面的那一块,拖着它吃力的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回过头对目瞪口呆状的赢政说道:“父王,孩儿要和小比熊去交流一下感情,等会再来找你玩,你先回帐篷换衣服吧。” 看着拖着十分不情愿的小比熊,姿势酷似正在耕地的小牛的胡亥,嬴政内心受伤了,这是有了萌宠就不要爹的节奏吗?什么“怕父王累坏了”、“怕父王抱腻了”啊?还交流感情呢?分明就是急着去玩耍,然后嫌弃寡人在旁边碍事而已!一对熊孩子!真是不孝顺! 嬴政一路黑着脸,走进了帐篷,任由内侍和宫女们为自己换衣服。 万幸的是,对于嬴政这种忽喜忽怒,时晴时阴的行为,众人虽然惶恐不安,但也已经习惯了——天子嘛,天威难测不是很正常的吗? 而此时,造成嬴政此次低气压罪魁祸首,正用力想将自己的大腿从小比熊的爪子里抽出来,“坏蛋坏蛋!讨厌讨厌!你不是爱抱父王吗?怎么?现在父王不在了,改成换本公子大腿了?现在知道谁是你的主人,该向谁卖萌了?告诉你!晚了!你个心机婊,本公子告诉你!本公子生气了!柔姬,快去点火,把火烧大点,我们来做个烤乳熊给父王吃!哼!熊猫肉!国宝中的战斗机!本公子还没吃过呢!” 胡亥看着抱着自己的大腿,小小的身体缩成一团的黑白团子,气鼓气胀的说着。 小比熊抬起头,一脸茫然的看着胡亥,然后默默的将爪子里的竹枝,对着胡亥伸了出去。 “公子,这熊在向您讨好呢。”柔姬看着满脸愤慨的胡亥,再想想刚才自己见到嬴政时那一张黑脸,心中默默一笑。 大王和公子真不愧是父王,不但样子长得像,连这喜怒无常的脾气都很像。 “讨好个屁!”胡亥终于没忍住,一把将小比熊手里的竹枝抢过来,指着柔姬的脸说道:“它这哪是在讨好?它这是在表示,这根啃完了,铲屎倌快给本熊换一根新的!” “噗嗤!”柔姬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她看着顶着一张“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这个磨人的熊孩子”脸,默默给小比熊换新竹枝的胡亥,这种对熊孩子嘴硬心软的行动,怎么感觉和某个大王特别像呢?柔姬一边想着,一边忙正了正表情说道:“公子,您吩咐的奶送来了。” “放那!让它去吃!”胡亥跺了跺脚,看着小比熊终于在牛奶的诱惑下,放弃自己的大腿,改为捧着奶盆大口大口的喝起来,终于松了一口气,转头看着柔姬说道:“本公子让你准备好的鸡呢?” “公子,在这里。”柔姬将摆在一旁的托盘掀开,果然只见一只被荷叶包得严严实实的鸡,正乖乖的躺在里面。 “太好了,父王现在肯定在沐浴更衣,等他沐浴完就可以用膳了,本公子正好从现在开始做,到时候鸡差不多应该就熟了。”胡亥满足的看着手里包好的鸡。 “可是,公子你准备……”柔姬正准备问胡亥他准备怎么做,就见胡亥在荷叶上又糊了一层泥,然后手一滑,就将糊好泥的鸡,直接丢进了火堆里。 “嗯?你说什么?”胡亥回过头,歪着脑袋,一脸天真的看着柔姬。 “不!没什么!”柔姬默默的咽下后面的话,反正负责待会要吃的是蠢爸爸,又不是自己,反正到时候不管多难吃,蠢爸爸也会说“好吃好吃”的,人家父子情趣,自己管那么多干什么? 第57章 水果 嬴政看着今天自己餐桌上出现一坨疑似泥巴的物体,看着身旁一脸小得意的胡亥,不好意思开口问“这到底是什么”,只能装出一副淡定的模样,伸出筷子在疑似泥巴的物体上戳了戳,又拨弄了几下,终于确定……这真得就是一坨泥巴。 “赵高,来伺候寡人用膳。”嬴政放下筷子,顺手将雷丢给赵高,弟子有事,师傅服其劳,既然是你徒弟埋下的雷,那就让你这个当老师的来处理,谁让你没教好熊孩子。 什么?子不教,父之过?不好意思,秦朝人没听过《三字经》谢谢。 “啊?”猛得接过嬴政递过来的大雷,赵高一愣,这个东西他也没有吃过啊,泥巴要怎么吃?熊孩子不是上错菜了吧? 见自家父王竟然将自己辛辛苦苦的菜,教给大坏蛋赵高处理,胡亥“蹭”得一下跳了过来,一把挤开赵高,手拿着小捶子说道:“父王,不要他不要他!让孩儿来让孩儿!” “好好好!你来你来!”嬴政立刻点点头,正好,省得丢脸了。 胡亥拿起小锤子,轻轻在泥块上敲打着,不多一会,泥块裂开,露出里面的荷叶,“中间用荷叶包一层,一来是为了有荷叶的清香,二来是防止泥土裂开,损伤了里面的鸡肉。虽然孩儿觉得,按厨子做炮豚的手艺,应该会用上好的粘土,而不是不会抹这种烤一下会裂开的泥,但还是以防万一。” 炮豚?炮豚寡人不但吃过,而且还常吃啊,但是炮豚和泥巴有什么关系? 嬴政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在莫莫的猜测着。 天见可怜,虽然嬴政常吃炮豚这道菜,但是没那个厨子会直接给大王上道泥巴上来,他能看到的都是已经处理好了的食物,那正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无独有偶,嬴胡亥小朋友在六岁以前,也一直以为大米、肉肉、蔬菜水果都是从超市里长出来的,“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蛋糕”这种傻话也没少亲戚面前发表过。 所以说,要不世界上这么多人,怎么就他们俩当了父子呢? 剥掉已经失去水份的荷叶,里面又是一层已经烤得十分坚硬的泥巴,胡亥用锤子敲开泥巴壳,泥壳落下时将野鸡身上的毛也一并拔下,露出藏在其中的鸡肉,油润光亮,鲜香扑鼻。 “做这个的时候,最主要的是鸡毛一定要浸湿,如果不浸湿的话,鸡毛就没办法被拔下来。还有泥巴不能选河中之土和池塘之土,那些泥巴太臭,做出来会有异味。”胡亥一边解释着,一边熟练的将整只鸡剥了出来,摆在嬴政面前。 胡亥会做这个,还是上辈子看了电视剧后,对电视里出现比例非常高的“叫化鸡”十分好奇,然后终于没忍住,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和几个小伙伴去菜市场买了一只鸡,然后跑上山做实验。 嬴政看了一眼胡亥,拿起摆在一旁的小刀,片了一小块鸡肉下来,塞进自己嘴里,立马眼前一亮,果然板酥肉嫩,十分美味。 嬴政没二话,又连续片了几块鸡,这回不是给自己吃,而是一一塞到了胡亥的嘴里。 看着儿子吃得油光发亮的小嘴,看着儿子一鼓一鼓的小腮帮,嬴政心情大发,连连又喂了几口,有时候,看别人吃,比自己吃更甜。 “父王,你别老是喂……唔……父王,你吃!”胡亥“嗖”的一声抢过嬴政手里的小刀,连切带撕扯下一条鸡腿,一脸殷勤的递到嬴政面前,“父王多吃肉肉才胖胖。” “你个熊孩子,还知道多吃肉才胖啊?那你个小东西,平常还不准寡人吃肉?”嬴政在帐篷里扫了一眼,甚好,都是几个熟人,那也不用太在意形象,直接抄过鸡腿吃就行了。 “为什么要吃肉才胖?小比熊只爱吃竹子、奶、窝窝头什么的,它不是一样圆圆胖胖?”欺负嬴政不懂熊猫的食谱,胡亥开始胡说八道:“孩儿只是不让您吃那种高油高脂肪的肉,鸡肉鸭肉鱼肉清淡一些还是可以吃的。孩儿查过先昭襄王的食谱,先昭襄王是我大秦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他就是喜清淡,不重油腻。父王,我们在上林苑多住几天,孩儿再去找几个新鲜菜给你吃,好不好?” “好!”嬴政摸了摸胡亥的肉脸蛋,微笑着应了一声,内心小人却托着腮,摆出一副沉思者的模样,眺望着远方,清淡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寡人大约是大秦开国以来最苦逼的君主了吧?生了这么个儿子,简直就是花样作死! 吃过午饭,从来都是精力旺盛,视睡觉为浪费生命的嬴政,又被宝贝儿子强行拉去睡了半个时辰午觉。等他睡醒了从帐篷里爬出来时,发现原本信誓旦旦说要守在帐篷门口,保护父王的胡亥,此时竟然一屁股坐在地上,身上盖着一床薄毯子,歪着脑袋靠坐在帐篷边上,两条腿正好挡在出入口上,帐小手还抓着帐篷布,鼻子里重重打着鼾,一条可疑的银丝从嘴角落了下来。 “说好的保护寡人呢?果然是个不可靠的熊孩子!小傻瓜,怎么不到榻上去睡呢?还真怕寡人跑了啊。”嬴政弯下腰将胡亥连着毯子一起抱起来。 胡亥哼了哼,发出几声无意识的声音,连声音都没睁开,直接扭了扭身体,在嬴政怀里找了个好位置,又歪着脑袋睡了过去。 “真是只小猪!这么能睡!你这睡法,敌人杀到门口也不知道。”嬴政一边说着,一边将胡亥抱回里间榻上,为他盖好被子,命令侍女在胡亥醒来之时,记得去通报自己,才理了理衣服,转身出门去办公。 虽然是在上林苑玩耍,但该处理的工作是一点都不能少的,尤其胡亥说的那个叫张良的家伙,自己原本以为他只是个可杀可不杀,哄儿子开心的人物,结果据今天王贲传来的密报,那家伙竟然是韩国那群动乱份子幕后的军师,而且此人不但足智多谋且能言善辩,当时联络韩国旧世族和韩王安的就是他。 如果不是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诡计都无法生效,此人计谋说不定就真得成功了。同时也幸好因为当时胡亥一句话,自己提前发下海捕文书,逼得这个叫张良的不得不逃窜他乡,无法在待在旧韩之地为韩王安献策。 想到这里,嬴政抓住并杀了张良的决定就越发大了。只是张良行踪诡秘无定,狡兔多窟经常变幻藏匿之地,又得燕赵一班任侠之士相助,最主要的是心性坚忍,连全家被杀时都没有露出破绽,实在是可怕。这样的人,绝对不能让他活下来。 不过奇怪了,胡亥怎么会知道张良这个人的?如果是现在,胡亥知道张良的存在并不奇怪,但是早在一个月前,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难道真如方士所言,胡亥五行属土,寡人五行属金,土生金,胡亥五行与寡人相益?若是有胡亥常伴身旁,则寡人事事顺心遂意,事半功倍? 嬴政回忆起种种往事,虽然觉得胡亥确实是聪慧过人,但他现在毕竟年纪还小,相较于扶苏的早熟稳定,胡亥的性格还不稳,飞扬跳脱毛毛躁躁的,未来还充满各种不确定性,自己暂时也没有换继承人的打算;而等他长大成人时,扶苏已然成家立业,羽翼已丰,自己就更不可能换继承人了。 最后想来想去,嬴政还是觉得自己想太多了,一定是刚刚睡觉没睡醒,还是先批两份奏折清醒一下再说。 好梦不愿醒,胡亥这一觉就睡到申时(下午15至17点),待他从榻上爬起来时,太阳已经半沉入地平线,落日余晖之下,胡亥感觉人生感觉空虚……寂寞……还有饿了。 “父王又去工作了?真是辛苦了……啊……累死我了……”胡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坐在榻上,任由宫女为自己洗脸穿衣,一副无精打采生不如死的模样说道。 累死你了?合着公子您睡觉还辛苦了! 忙了一下午,一刻都没得闲,好不容易才偷个懒,就被知道宝贝儿砸醒来的嬴政,一杆子支到胡亥这里的赵高,差点一口没上来,就被气得硬生生背了过去。 “公子,既然累了,就吃块甜瓜解解暑吧。”赵高将一盘已经洗净切好,并且插上牙签的甜瓜放在案上,用带着点咬牙切齿的声音说道:“这可是东陵侯府产的甜瓜,特别甜特别好吃。” “东陵侯的甜瓜?有什么特别的?”胡亥随手拿起一根牙签吃了一块,顿时有一种快哭出来的感觉,自从穿越之后,头一回吃到这么甜的水果有木有!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秦代的水果大多没有经常优品稼接,所以大部分水果都更接近它的原生态,也就是……吃一口酸爽得灵魂都要飞了,分分钟重新做人的那种感觉。 以前看动画片时都不明白,为什么日本人吃西瓜要放盐,后来穿越到这里,胡亥就知道,是因为以前的西瓜不够甜,盐里的咸味可以让甜味的感觉被放大,因此他在秦朝吃的水果基本上都放了盐,不然……呵呵…… 想想这些放在二十一世纪菜市场,除非家有孕妇或是口味独特、家里太穷等原因,否则卖到半夜都不会有人买的水果,在秦朝竟然是王侯才能吃上的东西。而每次看嬴政吃那些很“甜”的水果时的模样,胡亥更是有一种牙都酸倒了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我越写越觉得祖龙萌萌哒,一时没管住这双贱手,开了一个嫖祖龙的存稿……文案和右边的推文里都有链接…… 当然,开那个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实在受不了满大街政叔叔为了一个敌国女(最大可能还是赵国女),玩灭国毁家囚禁等一系列要死要活的虐恋故事了……所以挖了一个特别欢快的坑…… 先丢两个段子 —————————————————————— 始皇帝为何一生无后? 嬴政:为毛你不嫁给我呢? 女主:史书上说你一生无后,我们要尊重历史 嬴政:说真话! 女主:尼玛不嫁给你,我要就是大秦武安君,面首三千,想欺几个女人就欺几个女人,想霸几个男人就霸几个男人,只要本将军高兴,不管是BLBGGL都可以随便玩……嫁给你不但要老实听话,你死了还得给你守节,连效仿本将军的姑奶奶兼曾外祖母宣太后都学不得,多吃亏啊! 秦始陵为何要那么多兵马俑? 女主:你手办控吗?弄那么多兵马俑放坟里? 嬴政:不是啊,我只是想万一我们俩在地下打架。。还手,我不忍心;但是不还手被你打,我就更不忍心了,所以…… 女主:呵呵……说的好像你还手,就一定能打过一样。。。儿砸,记得给你爹陪了多少,给你娘也陪个双份……要是娘打输了,晚上会来找你的喔 ??:爹娘不要闹 第58章 邵平(地雷加更) 赵高问本公子为什么一边流着泪,一边跪着吃甜瓜?因为本公子对这份甜瓜爱得深沉! 三下五除二,胡亥将一盘甜瓜消灭,随后摊在地上,让柔姬为自己揉肚子,歪过脑袋看着赵高说道:“东陵侯人呢?” 刚才吃瓜的时候,胡亥已经听赵高讲过东陵侯其人,原来所谓的东陵,是指安葬了秦始皇之父母庄襄王和赵姬的韩峪秦东陵。而东陵侯就是由秦始皇亲封的,专为这座陵墓守墓的人。 懒得吐糟这年头守墓人也能封侯,胡亥觉得东陵侯……应该是东陵这两个词,总觉得在哪听过一般。 东陵……东陵……甜瓜……甜……不就是东陵瓜?后世很出名的那个“东陵瓜”? “东陵侯是不是姓邵?”胡亥从地上一跃而起,看着赵高问道。 东陵侯名字叫什么,胡亥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去咸阳旅游的时候,导游把他们这些游客带进店去购物时,曾带他们吃过什么“真正的邵家东陵瓜”,为了忽悠他们花钱,导游还费了老大的口水,说了东陵侯的故事。 大意是秦亡之后,这位东陵侯被刘邦贬为庶民,因为家里太穷,只好靠卖西瓜……现在想来,特么先秦时代哪来的西瓜啊?导游你出来,我保证不打你。 因为东陵侯家的瓜特别甜特别好吃,在长安城非常有名气,所以人们就称他种的瓜为“东陵瓜”。 “回公子,东陵侯正是姓邵,单名一个平字。”赵高说到这里,小心翼翼的看了胡亥一眼,开口说道:“东陵侯已经在外等候多时,只是公子方才在休息,故而奴婢让他在外侯着,不知公子是否要见他?” “见……当然要见。”胡亥说完,惊觉有些不对,扭头看了赵高一眼,他刚才表现的这么明显吗?自己都没有说话,赵高竟然就已经将自己的心思猜出来了,果然如传说中的那样,极为善于察言观色,拿捏人心。要不是自己早有防备,说不定就被赵高哄了去。 东陵侯邵平今年三十来岁,自幼生长在书香门第之家,勉强算是个文化人,但和一般读书人不同,他不爱读书,却喜欢琢磨乡间农桑之事,长大后便拜了一位农家为师,学习农家之学,日日自耕自种也颇为有意思。 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撞了大运,被大王亲封为东陵侯,虽然只是一个守墓人,没有什么实质特权,但却更适合他的心思,有点小权、又不缺钱、时间大把每日以种菜种瓜为乐,更何况他种的瓜现在已经成为秦国王室的御用之物。 邵平自小入农家,二十余年来一直兢兢业业的学习,自问学识不比其他人少,但是今天…… “你用什么肥料吗?你会嫁接吗?你们那用什么耕田?你们那有曲辕犁?有水车吗?有扬谷机和打谷机吗?你们那壳怎么都脱不干净?能在关中种水稻吗?本公子从来就不爱吃馒头!还有那黍米饭,本公子吃黍米都快吃得不识数了!还有,听说本公子的葡萄也是你在种,现在种的怎么样了?”一连串问题,像一大串飞箭一样射过来,差点将邵平给打懵。 先别提别的问题,请问“吃黍米和不识数有什么关系”啊? 邵平星星眼状,一脸茫然的看着胡亥,这个自称“本公子”的小孩,大概就是传说中最受大王宠爱的十八公子吧?果然是非常非常非常的……活泼。 “公子,您这一口气问这么多问题,您让东陵侯怎么回答啊?”赵高看着邵平被胡亥逼得手足无措的样子,一时同情心大起,上前解围道。 胡亥看了邵平一眼,发现自己可能真是将对方吓坏了,但是那真不怪自己啊,任何一个被先秦那贫瘠的食材所折磨的大吃货帝国子民,在看到希望时都会这样的。 “东陵侯请稍坐。”胡亥走到上首的座位上坐下,指着左下方的位置道。 “多谢公子。”邵平行过礼后,依言乖乖在胡亥所指的座位上坐下。 “听闻东陵侯曾拜农家大贤为师,胡亥最近对农家的事非常好奇,希望东陵侯能不吝赐教。”胡亥抬手行了一个礼说道。 “平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邵平还了一个礼,开口说道。 在当年,流行的就是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君臣对话。虽然胡亥此时还不是君,只是一位普通的公子,但是他和邵平的这段对话,却影响了大吃货帝国未来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历史。用过去网络小说里,经常用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历史的车轮滚啊滚啊滚啊……就被人当成假的了。 没错!因为嬴胡亥小朋友此时的年龄,后世之人在读《史记·二世本纪》里的这段时,一般都会表示“司马迁这个表要脸的,为了拍皇帝的马屁,竟然编出的玄幻段子,四岁的小孩子还懂这个了?他连米从哪来都不知道吧?”又或者会说“啧啧啧!祖龙萌萌哒一世,怎么会有个这样的儿子?秦二世还是一惯的又苏又爱吹捧自己!知道你当秦始皇的儿子压力很大,篡了你十七个哥哥的位压力很大,但你也不用……啧啧啧!为了把自己吹捧成神童,竟然逼史官改史书,还改得这么夸张,也不怕把牛吹上天”之类的话。 不管后世之人是怎么讨论的,反正在场两人还是很满意这次君臣对话的结果。 虽然这次结果直接导致秦始皇陛下最近有点寂寞空虚冷。 “怎么是赵高你来了?”嬴政将上午最后一份奏折合上,看着正端着盘子上来的赵高,一脸不快的问道:“寡人的小皮袄呢?昨天晚上他不是说,今天要给寡人献新菜吗?” “公子这几天课业繁忙,所以特命奴才将这道开水煮白菜送上。”赵高将盘子里的陶碗摆到嬴政面前,跪在地上说道。 “忙忙忙!就知道忙!也不来看看寡人!寡人这么忙,还每天去看他呢!什么开水煮白菜,一听名字就不好吃。”嬴政气愤的嘀嘀咕咕着。 而对于他的唠叨,包括赵高在内的众人,皆低眉顺目全当自己是死人状。 不过嬴政本来也没指望这些人能回答自己,于是一边嘀咕着一边自己将陶碗的盖掀开,准备慢慢享用自家小皮袄献上的菜——虽然一听就是很难吃的食物,但是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孩子他爹呢?自己大概是大秦立国以来,最疼爱儿子的大王了吧? 嬴政臭美的想着,抬眼向陶碗看去。 只见白色的陶碗里就只有一碗清水,清水里飘着几根白色的野菜——这年头当然没有白菜,胡亥在做这道菜时,只好找了一种不知名的,但模样味道有点像白菜的野菜来凑合,但不管是不是白菜,反正这道菜看起来就是汤清水淡,一点油花都没有,不用吃就给人一种要多没味道就有多没味道的感觉。要是换个人上这道菜,嬴政能立马叫人将他叉出去车裂了。 但是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孩他爹呢,都说好了,再难吃也得全吃光。 没办法之下,嬴政只好拿起一旁的小勺,勉强用小勺舀了些汤,硬着口皮喝进嘴里,都做好吐的打算了,却只觉得一种非常难以形容的鲜味,从舌尖弥漫开来,正是前所未闻的美味。 “这是开水?你特么在逗寡人吗?”嬴政狼吞虎咽之余,还不忘扭头看着一旁的赵高问道。 啊!大王!你果然越来越像十八公子了,竟然连十八公子说话的方式都学来了! 赵高默默在心里吐着糟,同时向嬴政解说道:“这道开水煮白菜,乃是用母鸡、母鸭、火腿、干贝、肘子等上料吊制而成,要求汤要味浓厚,清如开水,成菜乍看如清水泡着几棵白菜心,菜色嫩黄,却又一星油花也不能见,最后吃在嘴里,一定要清香爽口,不淡不薄,整道菜一定要极淡鲜雅于一体。实乃一道有不似珍肴,而胜似珍肴的名菜。” 虽然胡亥对赵高这个老师不怎么义,但赵高对胡亥还是挺不错的,经常有事没事就变着法的,在嬴政面前表扬胡亥,“公子为了让厨子做好这道菜,失败了至少十几次。每一次,为了不浪费食物,都逼我等将做坏的吃完。其实奴婢尝着,纵然是那些做坏的,也已经是人间美味。但公子却总嫌不好,说是不完美不好的东西,怎么能随随便便献给父王。” “那是,胡亥这个孩子最是孝顺不过了。”要不是胡子早就因为胡亥的一句话剃光了,嬴政简直高兴的胡子都要翘起来了。 所以说,不管是古代也好,还是现代也罢,对于孩他爹这种生物来说,你夸他儿子,肯定比夸他更让他开心。 “对了,公子今天在干什么?最近又在玩什么新鲜花样呢?”嬴政喝了一口汤,一脸随意的问道。 “嗯……”赵高看着正一脸享受状喝汤的嬴政,心里琢磨着接下来这句话,会不会让嬴政彻底没了吃饭的胃口。 大王,奴婢说您儿子最近在玩屎,会影响您吃饭的心情不? 作者有话要说: 加到这里了…… 话说兵马俑本来就是昭襄王陪给他妈宣太后的……陪葬的理由是……怕他爸在地下打他妈,所以陪点护卫下去保护妈妈…… 所以我上一章才说,秦始皇陪兵马俑防家暴……多符合历史啊…… 第59章 化肥 扶苏见到胡亥的时候,胡亥正抱着大熊猫小比熊在玩……屎,又或者是在玩屎和尿的组合体。 远远的看去,胡亥正站在一丛不知名的白花身旁,身上精美的华服已经变成皱皱巴巴一团,衣服上头上都沾满了泥土和野草,衣服和裤子被高高的捋了起来,露出白皙如藕的手臂和脚踝。 “胡亥!”扶苏高声叫了一声,跳下马,将马鞭丢给随从,抬脚向胡亥走去。 胡亥回过头,歪着脑袋一脸疑惑的看了扶苏好一会,才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顺手拖起小比熊,向着扶苏奔过去,边跑还边叫道:“大哥!扶苏大哥!要抱抱!举高高!转圈圈!” 扶苏看着张开双手飞奔过来的胡亥,虽然有点同情被他拽得已经呈风中凌乱状的小比熊,但还是依旧弯下腰,伸出手,准备接住胡亥。 “大哥!接住喔!”见扶苏已经做好了接机准备,胡亥一把甩开小比熊,对着扶苏的怀抱一跃而起,然后…… 扶苏向后退了一步,胡亥“吧叽”一声摔在地上。 “大哥,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呢?”胡亥趴在地上,看着捂住鼻子,一脸嫌弃的离自己老远的扶苏,气乎乎的说道:“说好的爱呢?不是要做彼此一辈子的小天使吗?” “呵呵……不是大哥不爱你,而是因为你身上的味道……呵呵……”扶苏看着远远缀在胡亥身后的柔姬以及众宫人,又看了一眼,正试图将胡亥从地上扶起来的小比熊,“气味如此天然独特,很难让人爱的起来。当然,小比熊不是人!” “大哥坏!”胡亥从地上坐起来,气乎乎的靠坐在小比熊身上,抬起袖子闻了闻身上的味道,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身后的柔姬以及众宫人,抬起头看着扶苏,不服气的说道:“父王就爱!刚才父王还来抱我来着!” “所以父王是秦王,是一统天下的王者,是我们的爹,我们只是他儿子。”父王么么哒,您受苦了。 扶苏默默在心里,给嬴政点了根蜡。 扶苏再次深呼吸一口气,觉得自己大约、好像、勉强能忍受这么劣质的空气质量了,遂上前一步,伸手想要将胡亥扶起来。但他的手却被一脸不快的胡亥一掌开,于是他只能讪笑着说道:“胡亥啊,你这几天在做什么啊?怎么做把自己弄成这样?” “做化肥啊!”依旧没消气的胡亥,歪着脑袋,声音不阴不阳的说道。 “化肥是什么?”扶苏好奇的看着胡亥,来之前他就听说了,最近一阵子,胡亥公子天天和农家的人在一起,两人没事就捣鼓那些屎啊尿啊,要么就是农人的粗活,大秦公子的脸都被他丢光了。 “肥就是肥料,化肥就是化学肥料。不过也不算是真正的化肥,算一种农家肥吧。作法也挺简单的,比如最近做的这种土氨水吧。就是鲜牛粪或者尿,加上黄豆粉再加熟石膏粉,在常温下密封发酵后三天,兑上三倍的水就可以使用了。”胡亥气乎乎的说着,不过心里却隐隐有一点小得意。 虽然自己会做的农家土化肥,品种是单一了些,放在公元前二世纪的秦朝却是妥妥的大杀器,制作方法简单,经济实用省钱,绝对是人人都能用得起的东西。 黄豆这玩意不好吃,人吃了会胀气,只能用来喂马,再加上自己只点开了豆腐分支,没有开启榨油分支,所以种得人不算多,不过如果这个土氨水推广来,种黄豆的人应该会多起来,到时候自己再开启榨油分支。 别问胡亥为什么要藏私,不在现代开启榨油分支,他也没什么高深莫测的想法,只是榨不榨油对大秦的国力没啥提升,而他将来长大了,还等用黄豆榨油法生活呢。 没办法,谁让秦始皇将来不封王不封土,当皇帝的老爸一旦身死,曾经高高在上的公子就是一介庶民,为了让自己下半生无忧,胡亥觉得给自己留两条赚钱后路,也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至于胡亥为什么会做农家土化肥,那就应该感谢大吃货帝国人民喜好种菜,无论是阳台、草坪、天台,都能看见大家种得小葱小萝卜小白菜什么的。他娘也跟风过,还是吃什么种什么,伤不起啊。 “行行行!你不要说了!说着怪恶心的!”扶苏一脸嫌弃的说着,“又是粪又是尿的,简直……我想吐!”扶苏吐了吐舌头,做出一副想吐的样子。 扶苏公子虽然从小就慈天悯人,但是自幼长在深宫之中,学的是治国安邦之术,从未真实见过农人苦难,连“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种幼儿园诗词都没有学过,也难怪他会有这种反应了。 “听听就恶心了?我要是告诉你,每个素菜还有米,只要是土里长出来的,都是被你说的粪啊尿啊,淋着长大的,你还吃不吃饭了?有本事……有本事你别吃啊!”胡亥认真回忆了一下邵平这几天讲过的农业知识,恭喜扶苏公子,这年头还不流行往菜上施肥,所以他吃的米和蔬菜都是天然的很食物。 但正因为不流行施肥,根据战国初年,李悝在魏国变法时曾说过的那样:今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岁收亩一石半…… 一石半就是九十公斤而已,和二十一世纪动不动就几百公斤比起来,简直没办法比。再加上战国时期的人不但缺少油水,还往往连菜都吃不起,为了吃饱,他们只能消耗更多的粮食,一顿饭吃得绝对比现代人要多多了。 也难怪孟子对梁惠王说“和谐社会就是一家五口种上百亩田,官府不去管他们,他们勉强就能吃饱饭。五十岁的老人以上的能穿绸,七十岁的老人以上的能吃肉”什么的,当年语文老师讲解时,胡亥只是疑惑一百亩田五口之家怎么耕种的完,穿越了才知道,原来古代一亩田的亩产量这么低,难怪只有五十岁以上的人能穿绸,七十岁以上的人能吃肉。 “胡亥,你今天怎么了?说话阴阳怪气的,是不是因为刚才大哥摔了你,你就生气了?大哥跟你道歉好不好?”扶苏上前两步,蹲下身子,一脸讨好的看着胡亥说道。 “哼!”胡亥扁了扁嘴,没说话,从地上爬起来,自顾自得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说道:“道歉?我才不要你道歉呢!你要道歉,你应该去找……哼!我说大哥,你这几天在干嘛呢?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无事献殷勤,前些天你来的时候……”胡亥想起前一次,扶苏来时发生的事,脸上露出一脸不快说道:“哼!竟然跟父王吵架!坏!不爱你了!” 胡亥故意冲着扶苏的脸甩了一袖子,哼了一声背过身去,以背对着扶苏,头抬起,看着天上的白云,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曲。 “喔……原来是这样……”扶苏大致有点明白熊弟弟为什么会生气了,原来是知道前几天的事,所以在帮父王出头啊,“胡亥,我不是故意的。”扶苏一脸愧疚的说道。 胡亥回过头,冲着扶苏说了一句“你是有意的”后,又飞快转回头,继续摆出刚才的姿势,继续望天吹曲。 扶苏伸出手,抓住胡亥的衣袖,往下拉了拉,见对方似乎没有反应,又继续往下拉了拉,声音特别甜特别腻的说道:“胡亥……胡亥……小胡亥……亲……” “行行行!别叫了!鸡皮疙瘩都被你叫起来!”胡亥搓了搓手,气乎乎回过头看着笑容灿烂的扶苏,“亲哥,你别吓你弟了,你这都哪学来的啊?肉麻死了!” “这不是学你的嘛,你不是都这么撒娇的吗?”扶苏瞪大眼睛,一脸卖萌的说道。 “亲哥!我四岁!你十四岁!那能是一个画风吗?学我生,似我者死,你好歹改改嘛。”胡亥歪着头,无力的以头揉着太阳穴,一脸绝望的说道。 扶苏公子,你这么喜欢东施效鼙、邯郸学步,你的粉丝们都知道吗? “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样?我要怎样做,要我怎么向你道歉,你才不会生气?”扶苏一脸期盼的看着胡亥说道。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我生不生气,你是我哥,我再生你气,又能怎么样?大家都是小孩子,也没什么隔夜仇,过两天,气消了,不就又好了。”胡亥没好气的看着扶苏,耐着性子解释道:“你要道歉,你应该去向另一个人道歉。我和你,就是小孩子闹闹,可你那天……却伤了一个那么疼爱你的人的心。”胡亥扁了扁嘴,声音有些难过的说道:“你走之后,他可伤心了,我哄了老半天才哄笑他。” “你说父王啊?其实我这次来,就是想向他道歉的……可是……”扶苏先低垂下眼帘,然后在胡亥惊讶的表情中,抬起头露出一双星星状的大眼睛,表情萌萌的看着胡亥说道:“呵呵……十八弟,好兄弟,你就帮帮我吧。” 面对着顶一张翩翩浊世佳公子的脸,神情却是如此恶意卖萌的扶苏,胡亥忽然生出了一种不好的预感,那什么……本公子是该用“黄鼠狼给鸡拜年”还是“夜猫子进宅”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呢? 大哥大哥!你醒醒你醒醒!这画风不对啊!暴走漫画风什么的,不是我的专属路线吗?别抢我饭碗啊!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今天去看了《流血的仕途》,发现作者曹三真是一个始皇的脑残粉……比写《大秦帝国》的孙老先生还要脑残一些…… 老孙最多把始皇写成一朵白莲花,什么坏事都是赵高干的,始皇是无辜的……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是赵高,我一定会写一本书叫《(男配)重生之我是赵高》…… 曹三把始皇写得又美又帅又拉风,特别像少女漫的人设……如果不喜欢李斯,推荐看李斯初遇始皇和始皇加冕那段就好了……前面把始皇写成一个白雪之中,低头嗅梅的冷峻优雅美少年(尼玛还和李斯玩脱衣相见……白雪红梅男人……)就算了,后面加冕直接来一句“七王之中,秦王最美”……当时我就醉了……这苏得好爽啊 第60章 道歉(地雷加更) “大哥!大家亲兄弟一场,有今生没来世的,别玩虚的,你说人话行吗?”胡亥一把拽过小比熊,摆在自己面前,自己则像抱娃娃一样,抱住小比熊,双手撑在小比熊脑袋上,托住自己的下巴,眨巴着眼睛看着扶苏说道。 而被胡亥当成抱枕的小比熊,却犹自一脸淡定的啃着竹枝,并且学着自家主人的模样,眨巴着眼睛看着扶苏。 熊孩子和熊孩子,果然是特别相配。 不知为啥,扶苏脑海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 “大哥,虽然我知道我长得像父王么么哒,但你不用看我这么久吧?我长得再像父王,也没父王那种气势,看我是锻炼不出道歉的勇气的。”胡亥抽了抽嘴角,小比熊都吃光三根竹枝了,自己腿都蹲麻了,扶苏竟然还这么傻乎乎的看着自己。 真是……幸好大家年纪还小,且都是直男。 “你怎么知道,我是不敢去道歉啊?”扶苏眨了眨眼睛,叹了一口气,也顾不上什么礼仪和教养,学着胡亥平常的样子,一蹲屁股坐在地上,以手托腮说道:“为了个颖川张家,我跟父王吵了架,还吵得那么凶。结果……那个叫张良的……竟然真不是好人。” 听了王贲传来的关于张良的情报后,扶苏才知道,原来父王没杀错,颖川张家竟然真不是好人,表面上效忠大秦,是大秦的良民,背地里却串连旧韩贵族,意图谋反。 “慢着慢着!原来你是因为误会了父王而道歉,而不是因为和父王吵架才来道歉?”胡亥瞪圆眼睛看着,一脸愤愤的扶苏说道。 “啊?这样有区别吗?”扶苏抓了抓头,好像没区别吧?不都是一件事吗? “当然有区别啦,前者说明你对父王爱得不够深沉不够脑残。”胡亥一脸“孺子不可教”样的表情,看着一脸不解的扶苏,唉声叹气的说道。 这么正直这么不脑残,难怪扶苏公子会干不过未来的秦二世啊。未来的秦二世,若是有本公子一半嘴甜,也秒杀你完全没有压力啊。听说秦二世还挺受他爹喜爱的,最后出门旅游哪个儿子都不带,就带上秦二世出门,所以说……秦二世到底是因为受宠,而同被带到建章宫避暑的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他们中间哪一个呢? “父王是君,我们是臣;父王是父,我们是儿子。身为臣子和儿子,当然应该父王说什么,就是什么,没事不要和父王顶嘴……”胡亥说到这里,忽然听见几声含义不明咳嗽声,有扶苏的,还有小比熊的。 “好吧,虽然我承认我是经常跟父王顶嘴,没事还黑黑他,但我是在父王心情好的时候,跟他开开玩笑,没气他……你那么看我干什么?好吧,就算我没事就气父王了,可我气他那都是为了我自己,没有为了旁得不相干的人气他。”胡亥扬起头,拉高声音,一脸理直气壮的说道。 “呃……”看着自家小弟这副“本公子就是这么狂炫帅拽酷,你有什么不服气,来打我啊?信不信我爹分分钟捅死你”的表情,扶苏顿时无语了。 “怎么样怎么样?大哥,你也觉得我很说的对吧?”见扶苏不说话,胡亥直接强行将扶苏的行动脑补为“弟弟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的举动,“一个是外人,一个是父王,孰轻孰重还用我说吗?为了个外人,惹父王生气,值得吗?为了个外人,让父王不开心……” 胡亥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扶苏忽然开口,义正词严的说道:“值得!义之所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啊?”胡亥僵着脸看着扶苏,大哥你在逗我吧?你弟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话,你竟然回了我这么一句,你让我接下来怎么说啊?儒家那种书生把你教成脑残了吗? 胡亥无力的揉了揉额头,虽然自己平常也没少“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背儒家经典,但那对他来说都是擦屁股的纸,上完厕所就拿来擦擦屁股,擦完了裤子一提就不认识人了,要不是场景不合适,说不定还能再点上一支事后烟,像扶苏这样将儒家的话奉为人生经典——臣妾做不到啊! “好吧大哥!”胡亥无力的揉了揉太阳穴,对于这样的正人君子,在生活里胡亥是极为喜欢的,谦逊有礼还不用担心他在背后捅你刀子,但当正人君子是我方队友时,那绝对是传说中的猪队友。 想起秦二世,再想想项羽,胡亥发现生活一下子没了奔头,有这样一个“仁义礼智信”齐活的哥哥,就算打败了秦二世顺利登基,他守得住大秦的江山吗? “我们先不讨论你为什么去和父王道歉吧,我们先讨论你为什么不敢和父王去道歉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劝扶苏,也不是在这一两天里就能劝好的,还是先说点别的事,至少把眼下这关先过了。 “那个……那个……父王太凶了!”扶苏涨红着脸憋了半天,但丢出来的答案差点让胡亥气笑过去。 嬴政凶又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更不是现在才知道的。只是跟他吵架的时候,不怕“父王太凶”,现在做错了事要去道歉,却怕“父王太凶”,这是个什么道理?这根本就没道理! “父王哪凶了?父王就算凶,也是对别人凶,对我们这些儿子,就算不是多宠爱,也绝对谈不上凶。”胡亥看着扶苏,冷笑一声说道。 说什么“父王太凶”,明明就是知道父王纵然再凶,也不会真心伤害到他们这些儿子,顶多训一顿骂一顿,绝对没有生命威胁——不但对儿子如此,对劝阻他的大臣,除了昔日连杀了二十七个给故太后赵姬说情的大臣之外,秦国朝堂似乎没有大臣非正常死亡的记录,嬴政也没有嗜杀这个毛病。 所谓的“父王太凶”,无非是拉不下面子,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天真,觉得无法面对嬴政而已。 拜托你,不要天真了好吗?你又不是无邪,身为大秦公子,没有天真的机会,更不用说十年天真了。 “哪不凶了?只有你才觉得父王不凶好吗?父王那张脸,都不用做什么表情,只要静静的坐在那里,默默的不说话,淡淡的看着你,都会让有人一种极为恐怖的压迫感好吗?”扶苏没察觉胡亥的心思,瞪大眼睛一脸惊讶的说道:“你知道吗?给父王更衣的宫女,每次服侍父王时,都被父王的气势压不敢抬头。” “这话,你应该跟父王去说。换换台词,就是极好的拍马屁之词,你要这么跟父王说,父王肯定就原谅你了。”胡亥简直无力吐嘈了。 听扶苏这口气,嬴政似乎自带主角光环,身负传说中的“王霸之气”。但实际上,这个世界上哪会有什么王八之气,无非是事业大了,杀的人多了,自然而然,就会让人害怕。 这样子的人,胡亥也见过啊,他高中的班主任老师,多年老资格的优秀教师,教育过的熊孩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就是自带王八之气的,往讲台上一站,一身杀气直冲云霄,哪怕是下课时间,班里再淘的熊孩子也没人敢说话。 嬴政……呵呵……不好意思,在胡亥眼里,还没班主任凶残呢!至少学习不好时,嬴政不但不会让你去抄课文,还会在你抄课文时说“乖崽,出去玩一下,别累坏了。” “别别别!你陪我去吧!”扶苏绕了一大圈,终于说出了今天的目的,“你和大哥一起去,我去道歉,你在旁边卖萌萌,敲敲边鼓,没准也就过去了。” 扶苏蹲在地上,看着和自己差不多的胡亥,拉了拉他的衣袖,一脸期盼的说道。 “我陪你去?”胡亥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扶苏,接着拼命摇了摇头,头摇得就像拔浪鼓一样快,“不行不行!我不能陪你去!” “为什么啊?见死不救啊!没义气!说好的爱呢!不是说要做彼此的小天使吗?”扶苏利落的将刚才胡亥堆在自己头上的罪名,加了几条又堆回了胡亥头上。 “就算大哥你说小弟没义气见死不救,我也不去!”胡亥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又拍了拍扶苏的肩膀,神情严肃的说道:“大哥是父王的长子,大秦的长公子,法理上的接班人,未来的……咳,你懂得。若是大哥连做错了事,单纯面对父王的道歉勇气都没有,你凭什么……”将“你凭什么当秦二世当,大秦未来的王”这句话咽下肚子,胡亥换了一个说法,挺起胸膛,声音洪亮的说道:“你下回凭什么去劝誎啊?谈什么义谈什么道?孔老夫子没教过你,做错了事要勇于承担错误,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吗?” 孔老夫子到底有没有教过这点啊?哎呀!书读得太多忘记了!不过没关系,理直气壮问心无愧就行了!没说过就没说过呗,孔老夫子做错事,就不要脸,难道怪我喽? 看着扶苏因为自己的话,而渐渐沉凝的脸,胡亥很满意自己刚才的发言,也不等扶苏开口,一把拽过小比熊,向柔姬走去。 胡亥才走到一半,就听见身后传来扶苏的声音,“十八弟,今日之事多谢赐教。扶苏这就去向父王道歉。” 第61章 沙发 秦王政二十一年的冬天来得比以往时间还要早,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天上落下,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将咸阳宫变成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胡亥穿着前几天刚送来的,用白叠子花制的小棉袄,蹲在宫门口看了好一会儿,一把拽住小比熊在雪里打了两个滚,又在宫人的帮助下堆了一大一小,两个手拉手的大雪人。 胡亥将自己的帽子脱下来,放到小雪人上,指着两个雪人说道:“这个小的是我,大的是父王,父王拉着我。柔姬你看,好不好看?”胡亥一边说着,一边“蹬蹬蹬”的跑到雪人面前,双手比出一个“V”字,歪着脑袋看着柔姬问道:“可爱不?” “没见过比公子更可爱的小孩了。”柔姬用力点了点头,还故意摆出一副花痴状的说道:“可惜公子太小了,年纪这么小就这么可爱,长大了怎么办?” 由柔姬开始,胡亥宫里的宫人开始没节操的夸起自家小主人,什么“奴婢要侍候公子一辈子,就为了天天看公子的颜”、“公子这么好看,长大后不知道会有多少姑娘喜欢”这种还是普通的,最夸张的是有人连“君生我已老”都念了出来,总让胡亥有种在逛王前首富公子微博的感觉。 “你们……”胡亥托腮没好气的说道:“敢不敢把这话对本公子的父王说啊?” 随着胡亥的话音一落,刚才还特别激动的众人,像被人按下静音开关一样,变成了一个个哑巴,然后冲着胡亥露出一副“奴婢做不到”的表情,齐刷刷的摇了摇头。 “哼!警告你们!不要觊觎我父王!父王是本公子的本公子的!”胡亥在宫里几个长得漂亮的软妹子身上瞟了两眼,虽然知道这些人都是嬴政送来的,嬴政也不会乱搞上儿子宫里的人,但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人,打着自己的名号去勾引他爹呢? 不行不行!爹是我的,软妹子也是我的! 集软萌矮三位一体于一身的小公子,鼓着腮帮,叫嚣着“爹是自己”的,那萌哒哒的小模样喔,彻底让围观宫人心都化成了水。 好可爱啊!不知道大王小时候是不是这么可爱?哎妈!完全想像不出来怎么办?公子长大会不会和大王一样英武呢?糟糕!更加想像不出来! “哼!”胡亥抬起头,冲着众人哼了哼,拽着小比熊走到宫殿前大门口,屋檐下的长廊上坐下,两只脚在半空中,开口说道:“快去给本公子端杯茶,还有拿些点心来,要甜一点的,本公子今天要在这里赏雪。” 坐在胡亥身边的小比熊,也跟着“嘤嘤”叫了两声,胡亥立刻又补充道:“还有小比熊的,它的份也端上来。” 不知道是这年头的熊猫特别好养,没有后世人工环境里的娇贵,还是自己这只特别好养活,反正这家伙只要有吃有喝,就随便你怎么折腾都可以,十分十分的好养活。唯一的缺点父王在的时候,会把自己当成父王的孩子,而本公子是和它抢爹的小三;父王不在的时候,立马就凑上来打滚卖萌暖床三不误,一点气节都没有。最可气的是,父王还吃它那一套。 于是,胡亥和小比熊一左一右的坐在长廊上,他们身边各放着一个取暖用的薰炉,一人一熊中间放着几盘点心和一大捆新鲜的竹枝,膝盖上则各放着一个青铜小鼎,胡亥的鼎小点,小比熊的鼎大点,但鼎里都装满了白色的牛乳。 “要喝奶才长得高喔!要长得像父王一样高!”胡亥看着几乎快跟自己一样大的小比熊,大大的喝了一口奶,两条腿在半空中一晃一晃的说道。 身高问题,已经成为了胡亥心口永远的痛!连小比熊都快赶上自己了,才短短半年而已,小比熊竟然长这么快,这个世界到底肿么了? 雪越下越大,大的有点不可思议,若不是今年墨家弟子已经研究出地龙和火墙两项取暖术,自己衣服穿得又多又厚,打死胡亥他也不敢这么坐在外面。不过坐久了,还是有些冷,胡亥喝完最后一口奶,正准备回屋里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嬴政的声音,“熊孩子!想父王了吗?让父王抱抱,看重了没有!” “父王!”胡亥一脸惊喜的回过头,然后……看见了……嬴政一把抱住了……小比熊。 “父王!”胡亥瞬间拉长着脸,“蹭”得一下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拽了拽嬴政的下裳,气乎乎的说道:“你抱错人了啦!” “抱错人?”嬴政看了一眼,被自己抱着怀里的小比熊,明明是只熊,却穿上了一件人的衣服,而且如果他没认错的话,小比熊身上这件衣服,应该是胡亥的衣服改制,“熊孩子,你确定不是抱错熊了?”嬴政笑着伸出手,拽了拽胡亥脖子后小帽子上的小耳朵。 不知道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给熊穿上人的衣服就算了,竟然给胡亥做了一件毛绒绒的熊猫连体衣,连帽子都被缝在脖子后面。当胡亥戴上帽子坐着时,远远的望去竟真像一只熊猫坐在那一样,萌萌哒圆滚滚,万分的可爱。 “父王!讨厌!竟然这样对孩儿,您可是孩儿的亲爹啊!呜呜……孩儿不是捡来的。”胡亥扭了扭五短的小身子,气乎乎的背过去,委屈的说道。 “好了好了,不气了不气了。”嬴政将小比熊交给一旁的侍从抱着——不能放地上,一放地上,小比熊必会熊抱住自己的大腿,然后弯腰将自家熊孩子抱起来,皱着眉头说道:“怎么这么凉啊?快进屋里去烤烤火。” “呵呵……”胡亥冷笑一声,“父王这是知道冷了吧?” 前面说过很多次,现代的中国正处于一个温暖期,属于亚热带气候。夏天十分漫长炎热,冬天也不是很冷,咸阳每年也只是意思意思下一两场小雪,很少看见这样的鹅毛大雪。所以在胡亥询问,要不要把全咸阳宫,尤其是父王的宫殿里装上地龙时,已经有火墙和火柱取暖的嬴政,以“寡人又不是小孩,像你这样怕冷”为由,而拒绝了胡亥的好意思。 只是没想到,天不从人愿,今年的冬天特别冷,纵然嬴政不是很畏冷,也忍不住……所以说,纵然是始皇帝,也不要随便立flag。 嬴政装做没听见一样,严肃着脸进到了大厅里,刚一进门就感觉到一股热气迎面扑来,再一看他发现胡亥宫里的内侍小宫女,都没有穿冬装,而是穿着清凉无比的夏装,“熊孩子到是挺会享受的。” 胡亥在嬴政脖子上蹭了蹭,笑着说道:“熊孩子这里房间很多,欢迎父王随时过来过夜,但是本处不提供美人服务,也不欢迎自带美人,所以……”胡亥一摊手,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要美人还是要温暖,父王自选吧。” “哈哈哈!真是只淘气的小熊!”嬴政抱着胡亥一路走到他的房间里,却发现自家儿子的房间竟然换了一个模样。 嬴政退后两步,站在门口看了看,确定这是自家儿子的房间没错,才踏步走了进去,上下打量了一番,开口说道:“你这孩子,这房间变化挺大的啊?” 虽然秦国素来崇尚节俭务实,并不好奢华之风,但是依嬴政宠爱儿子的程度,胡亥的房间也是堆满各色奇珍异宝,集高、大、上三位于一体,奢侈却不高调,属于逼格特别高的那一种。 但这次嬴政却发现胡亥的房间有了大变化,虽然逼格还是特别高,连随意摆放在屋里的桌椅板凳都透露出那么一种……等等,桌椅板凳?是不是出现了什么不应该出现的东西? “你说,这个叫沙发?”嬴政看着忽然出现胡亥房间里,那几只奇形怪状的东西说道。 “准确来说,这叫懒人沙发。”胡亥从嬴政身上跳起来,熟练的把自己丢进一个矮矮的懒人沙发里,一屁股坐在里面,仿佛陷在沙发里面一般。 只见后背靠在沙发靠背上,双手扶住沙发左右的扶手,两只脚在沙发上一晃一晃,笑容满面的说道:“父王,要不要也来试一试,保证比跪坐舒服。” “是吗?”嬴政看似随意的扫了一眼,见同样被侍从放下来的小比熊,此时则干脆整个熊趴在另一个沙发里,身体缩成一团,爪子里还拿着一根竹枝在啃。 身为秦王,嬴政是万万不敢摆出小比熊那样的姿势的,只好学着胡亥的样子坐下来,屁股刚挨到沙发,立刻有一种陷下去的感觉,惊得他差一点就站了起来。到底是一代帝王,没有被这忽如其来的异动吓着,而是继续淡定的坐了下去,然后学着胡亥的模样,将后背靠在背靠上,双手放在扶手上,模样虽然还有些拘谨,但坐姿已经是有模有样,“果然有点意思。” “父王喜欢就好。”胡亥从自己的沙发里跳出来,然后一屁股坐到嬴政的沙发里,扭了扭身体赖在他怀里说道:“父王要是喜欢,孩儿这送几个沙发到您屋里去?成天跪坐这么累,在自己屋里,总该松快松快,想怎么坐就怎么坐,不就崩得那么紧,反正那些大臣也不会摸到您屋里去。” “这个……到是挺不错的……不过……”嬴政忽然低头看着胡亥说道:“是不是父王不来不说,你就不打算告诉父王啊?说!熊孩子,你背后有什么阴谋呢?” “呃……”胡亥的笑颜一下子就僵在了脸上,秦始皇也太聪明了吧? 第62章 龙椅(地雷加更) 看着嬴政含笑看着自己的脸,胡亥没奈何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父王你怎么那么聪明啊?” “不聪明怎么能生出你这么聪明的……熊孩子来?”嬴政捏了捏胡亥的鼻子,笑着说道:“快去把你的阴谋献上来,不然父王就要处罚你……呃……罚你吃三天素。” “啊?父王您怎么能这样?”胡亥从沙发上跳起来,看着嬴政气乎乎的说道:“我是您亲儿砸亲儿砸啊!您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可是……” “知道你是亲儿子,不是咸阳宫门口垃圾场捡来的,但是……”嬴政将身体往后一靠,整个身体陷在沙发里,摆了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冲着胡亥说道:“那又能怎么样?不要问理由。有权,任性,就是这么简单。” “呜呜……父王……我秦人身为炎黄后裔,在三皇五帝之时,舜帝便曾语预言过:‘秦人必将大出天下’。而后我秦人祖先伯益追随禹帝治水……”胡亥没理会嬴政,坐在沙发上开始非常伤心的背起了家谱,从神话时代一路开始八,一口八到了一个时辰,好不容易八到了秦穆公平安西戎、交好晋国成为“春秋五霸”,中间喝了三杯茶水,吃了两口点心,又让嬴政给自己拍背,免得一口气上不来噎死。 “说简单点。”嬴政揉了揉太阳穴,这熊孩子记忆力不错啊,竟然能记得这么多事。 但当今这个时代,你祖宗的历史长,记载有多细,这是显示身份血脉尊贵的象征,是一件非常有逼格的事。所以虽然度娘上的秦国简史不长,也就万把来字,但身为嬴氏子孙要学的却是很多,但嬴政却依稀觉得……记得当年自己学的时候,没有那么长啊? “简单一句话就是,老祖先们辛辛苦苦勤斗几千年,到了父王这一代,终于走上了食物链的顶端,不是为了让他们的宝贝孙儿吃素的。”胡亥看着嬴政气乎乎的说道。 “呃……”嬴政看着一脸小愤怒的胡亥,彻底无语了。 儿砸,为了吃口肉,你也蛮拼的。但是你这么拼,祖先们知道吗? “好吧,等过年去祭祀太庙的时候,父王会把你的意见,向祖先们传达的。如果祖先们同意你不吃素,那就不吃素吧。”嬴政没等胡亥脸上因为自己的话,而又惊又喜的表情消失,下一句话又直接将胡亥一掌拍死在地上,“在过年之前,你就一直吃素不要吃肉吧。” “啊?父王你怎么能这样?说好的吃三天素的,怎么就……说话不算话呢,说好的君无戏言的,过年还有十几天呢。”胡亥耷拉着脑袋看着嬴政,一副可怜巴巴的口气说道。 嬴政懒得理会胡亥,一脸惬意的靠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一卷竹简,慢慢的翻看起来。 温暖的室内、淡淡的薰香,再加上一个软软的沙发,还真是让人想睡觉呢。 见嬴政这回是下了狠心折腾自己,无奈之下,胡亥只能从沙发上跳下去,走到摆到四个沙发中间的小桌前。 这个小桌子也是嬴政没有见过之物,此时的桌子虽然是四边形,却是长方形,不像此桌一样四四方方,上面还盖着一块裁剪合适,不大不小的桌布,桌布很长,人坐在桌面前时,可以用桌布把脚盖住。而与人相对的桌面位置,则缝着一个大大的口袋,看着十分稀奇。 嬴政当然不知道,这个叫做麻将桌,口袋是打牌时,为了放钱放筹码方便而缝。 胡亥掀开桌布,露出里面的桌子,桌底上部的位置,有一个小抽屉。只见胡亥摆开抽屉,取出一卷纸,蹦蹦跳跳的走到嬴政面前,递过去说道:“呐,就是这个,看吧。” 嬴政接过胡亥手中的纸卷,摆在桌子上摊开来后,只见纸上画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大致样子嘛,有点像自己现在坐的沙发,但要宽大很多,而且模样……怎么说……怪怪的……但画上那些画纹后……十分有逼格,并不,是十分霸气威武。 胡亥递过来的纸卷并非一张纸,而是一大叠纸卷在一起,除了这一张图上画了画,另外几张纸上也画了画。这几副画的共同点是,上面画的东西,款式看着差不多,但细节却各有不同,让人看些难以取舍哪张正好。 “这是什么?”嬴政扭过头,看着胡亥问道。 “龙椅啊。”胡亥不好意思的扭了扭身体说道:“本来孩儿想做来给您当生日礼物,给您一个惊喜的,结果……哼哼……”胡亥气乎乎的看了嬴政一眼,见对方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又继续开口说道:“不过您来了正好,自己挑一个花样吧,孩儿和赵高争了好多天,也没争出到底哪个版本更适合威武霸气的您。” “龙……龙椅是什么?”嬴政好奇的问道,同时暗暗的在小黑本上,给赵高记上了一本。 哼!赵高,有事竟然敢瞒着寡人,不像话!太不忠心!你说什么?胡亥也有份?那是寡人的儿子,你一个宦官能比吗?寡人虽然有子名“高”,但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 “龙椅就是皇……大王专用的座位啊。”胡亥艰难的将“皇帝”两个字咽回肚子里,凑到嬴政面前说道:“父王你上大朝会的场景孩儿看……好吧,是偷看过了。虽然很威严很肃穆,但您不觉得少了点什么吗?那些大臣也是坐个席子,您也是坐个席子,无论君臣,大家都一样,您不觉得这样太过于平凡普通,显示不出您大王的风范吗?龙椅就和您的传国玉……”好吧,您现在也还没刻传国玉玺,不过早晚的事,不要太在意细节,“总之龙椅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皇……王权的象征,是只有皇……大王才能坐的椅子,其他阿猫阿狗是不能坐的。” 胡亥涨红着脸,情绪有点激动的说着,好几次他都差点把“皇帝”两个字说出来。 “可是……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啊?古之未有啊……”虽然被胡亥说得很带感,但是嬴政还是有些犹豫,主要是这种狂霸帅拽酷的作风,不适合老秦人朴实的习惯。 “东方六国,如此只剩下齐燕楚魏了。燕国已经被王贲将军打残了,离死不远了;齐国从上到下,齐王又昏又无能,都是我们大秦的奸细,这种国家就是我大秦盘子里的菜,就看你什么时候想摘;魏国被历代秦王加上您摧残了这么多年,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首都,孩儿敢打赌,您只要派王贲将军出一支偏师,魏国分分钟就会玩完;最麻烦的就是楚国了,楚国地方大、住得散、国力强、刁民多、难管理,但也没关系,孩儿相信您。”胡亥眨了眨眼睛,一双星星眼忽闪忽闪的看着嬴政说道。 “呃……这个……容寡人再看看。”嬴政老脸一红,将头撇到一边,装模作样的拿起图纸说道。 #儿砸这么信任寡人,寡人这个当爹的却底气不足肿么破?# 嬴政想起最近朝堂上关于灭楚之战的争执,王翦和李信各执一词,王翦说要六十万大军一年时间才能灭楚,李信说他只要二十万人就足够了,自己到底应该信谁呢?选择王翦会不会太慢了?会不会让一心期盼爸爸,早日统一天下的宝贝儿砸失望,觉得爸爸不够帅气不够拉风不够酷炫呢? 嬴政转过头看向胡亥,却发现他正趴在窗户边,将窗户推开一条小缝,一脸好奇的看着屋外满天的大雪,“寡人的小胡亥,是不是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大的雪啊?”嬴政走过去,蹲在胡亥身边,声音放柔说道。 “嗯。”胡亥点点头,别说这辈子没见过了,上辈子也没在三次元里见过啊,温室效应之下,这么大的雪很少在南方出现,基本上要到北方才能看到。 “好看吗?”嬴政伸出推开窗户,正好一阵狂风吹来,吹进几朵雪花落在胡亥身上。 “好看!瑞雪兆丰年,明年一定是个丰收年。只是……今年冬天,老百姓日子怕是不好过。”胡亥抓了抓头,一脸懊恼的说道:“可惜上林苑种的白叠子实在太少了,就算全拿出来做棉被也只能做几条。就算父王从现在开始推广白叠子,从准备到能种出棉花来,也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万幸的是,大秦本来就有《田律》,只要让田典们学会种白叠子的方法,推广起来也挺快的。以后再遇上这样的大雪,有了棉衣棉被防寒,也不怕冬天再冻死人了。” 在大秦,不会种田没关系,反正秦朝农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田律》上连每亩地需要撒多少种子都有统一的规定,所以你只要照着《田律》学就可以,实在不行,还有田典等吏员可以为你提供帮助,所以只要嬴政一声令下,胡亥不担心棉花推广不开。 只是秦国的冬天一向温暖,这样的大雪天简直就是前所少有,放在二十一世纪,那至少也是个“五十年难遇”的档次。一向温暖的地方,忽然遭遇这样大的冰雪,会怎么样?脑补一下后世“南方08冰灾”就知道了。 “胡亥!”嬴政一脸惊讶的看着,一脸苦恼的儿子,“你这么小小的年纪,怎么就能想到冬天会冻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 根据秦始皇本纪,这一年秦国是遭遇了特大暴雪,大的都记到史书上了…… 第63章 占屋 胡亥惊讶的张开小嘴,然后歪着脑袋皱着眉头,苦思了一会,慢吞吞的说道:“这让孩儿怎么答呢?冬天下雪,会冻死人不是正常吗?” “这都是谁教你的啊。”嬴政连哄再劝的说着,他可不认为一个从没出过咸阳宫的孩子,虽然聪慧早熟,但过往所展现才华,以及所学知识都是书本上得来的。现在他能从一场大雪,而想到这种民生问题,这似乎不太可能?难怪是后面另有人在教嗦? 嬴政自幼在市井长大,回国后又长居深宫,见多了勾心斗角,人心险恶,深知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这个道理。平常在宫里时也是一样,宫里那群女人,就没少用训练孩子来争宠,只可惜孩子就是孩子,演技大多单一平面,让人一眼就能看穿。而他们阿谀奉承时所说的那些话,在没有比较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的,但当他习惯胡亥滔滔不绝的高级真心话后……是的,是真心话,而不是阿谀奉承。 虽然胡亥说的话,总是大胆出位,让人听了心惊胆战、脸红不已,时不时还会自我羞愧的想“其实自己没你说的那么好”,但依嬴政识人无数的眼光来看,胡亥说这些话时,那浑身上下散发着的“我爹是没错的,如果我爹错了,一定是社会的错”的表情,绝对是真心得不能再真心了。 嬴政自然不知道,后世有种生物叫做脑残粉。 可纵然如此,嬴政也不觉得胡亥能想到这种民生问题,正常情况下他不是应该死夸“天降瑞雪,预祝父王早已平楚灭魏”吗?更不会,胡亥会知道,这几天他正在为忽然天降大雪的事而麻烦。 那么,胡亥身后之人是谁呢?胡亥没有母亲、周围的宫人也缺乏这种眼光,有眼光又会揣摩自己心思的,那么可能目标就只有一个……赵高。 哼!他对胡亥这个学生到是挺不错的。 不知道嬴政已经在一瞬间脑补N多,将皇帝多疑这个特质发挥得淋漓尽致的胡亥,犹自一脸苦恼的抓了抓头,眼睛四处张望了一番……这种行为,落在嬴政眼里,立刻又被脑补成在找赵高场外支援。 “胡亥,你是好孩子,你跟父王说,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你告诉父王,父王就不罚你吃素了。”嬴政用诱惑的语气说道。 胡亥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说好的交出龙椅图就不罚吃素的,怎么自己图都交了,嬴政这家伙又说话不算话了?真没品!还始皇帝呢! “这还用人教吗?”胡亥用一副“无奈”的表情看着嬴政,那“三分无奈三分宠溺四分你怎么这么爱胡闹”的眼神,看着嬴政眼里,竟然有一种淡淡的熟悉感。 这不是胡亥犯错时,寡人看他的眼神?熊孩子!学你爹!不孝顺! “如果非要说有人教了孩儿,那也是父王你啊。”胡亥叹了一口气说道。 疑心病,真是要不得。 “寡人?不可能吧?”嬴政摇了摇头,他的梦想之一就是生一个像自己的孩子,然后宠爱他,让他在自己的庇护下,成为一个无忧无虑的……熊孩子。 反正寡人的孩子,就算再不成气再没出息,也能凭着一身血脉,安稳顺遂的过完一生。 所以他怎么可能去教胡亥这种事?就算是现在,他都嫌胡亥书读太多,想得太多,不够萌萌哒了。 “父王,您看那……”胡亥指出手指,指着窗外说道。 顺着胡亥手指的方向望去,嬴政见到了一个水面上已经结了薄冰的池塘,“那又如何?” “父王您还记得池塘上那几株荷花吗?”胡亥转过看了一眼嬴政,指着池面上因为天气急剧变化,而没来得及完全凋零,就已经被冰冻住的几株残荷,“秋天的时候,孩儿觉得那几株败了的荷花不好看,本来想命人将它们拔掉。但是父王您说要留着,说是等到下雨天和孩儿一起欣赏残荷,所以孩儿就命人留了下来。” 说到这里,胡亥十分怨念的看了嬴政一眼。 “呃……父王真得没有忘记和你的约定,父王真得不是故意不来……”嬴政结结巴巴的想要开口解释,熊孩子记忆力,怎么那么好呢?不是说小孩都记不住太多事吗?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不正说明自己这个当爹的,在儿子心里地位高,所以儿子才会记住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吗? “孩儿又没有怪您,处理国家大事自然比陪孩儿看残荷重要,孩儿虽然有点不舒服,但是还是很明事理的,不是那种不体谅大人的熊孩子。不过既然下雨的时候,有可能引发渭河和大河(今黄河)泛滥,导致两岸决堤民不聊生,以致于父王放孩儿的鸽子。那……为什么下雪时就不能冻死人呢?”胡亥嘴上说着“明事理”,精致小脸那时不时露出来的委屈小模样,却证明了他是一个口是心非、不体谅大人的熊孩子。 嬴政一时无语,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自家小熊,只能一直看着胡亥,直到见他眼眶都开始委屈的发红了,才急急开口说道:“演技真差!还说你不是熊孩子!” “哼!”胡亥气得背过身去,坏蛋,不要理你了。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了!不要生气了!气坏了怎么办啊?”见胡亥背过身,手还不停的脸上抹啊抹的,嬴政父爱大发,先是关上窗户,接着将胡亥抱起来,强迫他面对自己,看着他红红的眼圈,和颇为有些凄惨的小模样,柔声安慰道:“乖孩子!你最乖了最乖了!这都能被气哭成这样?以后父王不骂你熊孩子,还不行吗?” “孩儿没气……”胡亥眨了眨眼睛,然后低下头,孩儿就是拧自己大腿时,不小心下手太狠了,痛得。 至于以后不再骂自己是“熊孩子”这个,胡亥吸了吸鼻子,认真的想了想,看着嬴政说道:“父王,您还是骂吧,您不骂您会不习惯,孩儿也会不习惯的。” “哈哈哈……你个小熊孩子。”嬴政抱着胡亥,坐回沙发上,看着一脸天真模样的胡亥,开口说道:“过完年,你就六岁(虚岁)该和你的哥哥们,一起去进学了。” “啊?还要上学啊?”胡亥这下连哭也忘记了,瞪大眼睛看着嬴政问道。 对于小孩子来说,如果有什么比打针吃药更接受不了,那妥妥就是上学啊,就算不是小孩子,也一样讨厌上学啊。 “那当然,虽然儒家那些人说的话没几句中听的,但他们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却是不错的,勉强还是可以学上一学的。”嬴政看着胡亥一脸苦逼的样子,想起自己小时候上学的场景,人和人怎么就能差这么多呢?自己小时候可是很盼望去读书的。 不过,不爱读书什么的,几乎好像是每一个无忧无虑熊孩子共同的喜好。 这么一想,寡人果然把孩子养得很好。 抱着这样得意洋洋的心情,嬴政满意的在放了一个大雷后,将被雷得外焦内嫩的胡亥赶出了房间……等等?这是谁的房间啊? 清醒过来的胡亥,一脸惊讶的看着正往自己房间里,搬各种生活用品……不是自己的生活用品,还是嬴政而不是自己的生活用品,以及奏折等物。 “父王,您这是准备在孩儿这里猫冬吗?”胡亥趴在门槛上,看着坐在沙发上,很认真的拿起一本奏折在看的嬴政,一脸惊讶的说道。 “不是你说欢迎父王留下来的吗?”嬴政回过头,一脸理直气壮的看着胡亥。 “我说……我是说过……”但我真得就只是说说而已啊,没想过真给自己招来一尊大佛,“可我没说过,要把我的房间让给您啊?我的沙发,我的桌子……”胡亥恋恋不舍的眼神,在嬴政屁股下的沙发,和他面前放奏折的麻将桌上打着转。 “你不是经常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寡人为何不能用这个房间?”嬴政舒舒服服靠着沙发上,一手撑着腮,一手拿着一本奏折,随意的翻看着,“这叫沙发的真不错,寡人批奏折时若是累了,可以就地歇一歇,歇够了再继续批奏折,不用再去榻上休息这么麻烦。” “呵呵……”这么表脸的话都说出来,自己还能说什么呢?有钱!任性!就是这么简单! 胡亥默默的收回头,顺手一把拽住正死命想往嬴政房间里跑的小比熊。自己都没有机会和父王亲近,你个熊孩子也想和父王亲近?哼哼!父王是我的我的! 身为嬴政的爱子,胡亥住的宫殿自然是很大的,又不是后世的小单间,被嬴政占掉了一间房,再去偏殿找一间房睡也是分分钟的事。虽然是偏殿,但房间里的装修摆饰都不会比原来的差,可是怎么想想,胡亥都有一种憋屈的感觉。 胡亥不是不欢迎跟嬴政同居一宫——上辈子他们一家三口的住宅面积可比这小多了,反而觉得一家人住在一起,才有一种一家人的亲近感,住得远了感情也远了,简直就是熟悉的陌生人,只是胡亥一想到嬴政之所以会在这里住下的真实原因……冬天取暖竟然比自己这个萌萌哒的儿子更重要,不开心! 就在胡亥生闷气的时候,嬴政正靠着沙发上,皱着眉头拿着一份奏折在沉思,到底要不要派昌平君去郢都呢? 作者有话要说:……楚国副本终于要开启了……我们去把项羽弄死吧…… 第64章 考验(地雷加更) 嬴政正在屋里批改奏折,忽然听见身后房门被打开,接着一个“蹬蹬蹬”的脚步响起,嬴政嘴角勾起一个笑容,旋又收回,没有说话,接着就听见胡亥怯生生的萌正太音响起,“父王,孩儿可以在这里看书吗?保证不吵不闹不打扰父王。” 嬴政挑眉,看着胡亥正怀抱着一卷纸,举着小肉爪,一脸乖巧的看着自己。 虽然知道这张乖巧懂事的脸下面,藏着一颗怎么都和听话沾不上边,勉强只能算是孝顺的心,但作为秦王的儿子,孩子只要孝顺就够了,其他杀人放火什么的,当爹的都能兜着。 “坐吧。”嬴政顺手一指胡亥刚才的座位,示意他可以坐下。 “谢谢父王。”胡亥往沙发上一跳,抬起头冲着嬴政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打开手里的纸卷,一脸严肃的看了起来。 见宝贝儿砸难道这么认真的看书,嬴政十分好奇,身体微微凑了过去,想看他在看什么书,结果心里的好奇心不减反增,越发好奇起来,原因无它,因为那是一卷《日书》。 所谓的《日书》也就是一本秦朝版的“黄历”,从后世的出土文物的数量和范围来看,《日书》是当年秦朝第一流行书籍,几乎人手一本,老少咸宜。而从后世出土文献来看,《日书》所记载的内容也比黄历要管,不但有某年某月是否宜婚丧嫁娶洗头出行之外,还有各种生活小常识大保健内容。 比如需要驱鬼,就可以用“狗矢”来洗澡,《诘咎篇》中记载,一位妇女“撞了鬼”,于是“自浴以犬矢,系以苇,则死矣。” 比如《韩非子》里就记载了一个这样的故事,说某女偷人正欢时,不小心被丈夫堵在门口。情急之下,情夫脱光衣服,赤裸身体,以“君子坦蛋蛋”之姿,旁若无人地从屋中走出。丈夫见状大惊,而某女和家中下人则一口咬定:有吗?有人吗?刚才有人走过吗?不会是你见鬼了吧?于是,这位可怜的被戴绿帽的丈夫,害得赶紧洗了个“狗矢浴”来压惊。 《日书》就是这么叼!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胡亥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和封建迷信爹不同的是,他对于《日书》这种东西也是抱着“我书读得少,你别骗我”的精神,敬而远之从来观看的。 现在胡亥竟然也开始看《日书》了,嬴政还能不震惊吗?当场就多看了两本奏折来压惊。 对于嬴政的想法,胡亥可没心思去猜测,他看《日书》当然不是为了学习先进的封建迷信技术,好和他爹更有共同语文,而是为了找到所有不利于出行、不利于出门、不利于学习,总之是不利于自己的日子,然后……好给未来的老师打请假条。 胡亥看了一会《日书》将未来两个月不吉的日子全记下,方才放下书揉了揉眼睛,一抬眼发现嬴政脸上出现一丝倦意,手里那份奏折拿得似乎也久了点,“父王,可是有什么烦心事吗?如果不介意,您可以跟孩儿说说,孩儿说不定能给您想个好主意。”胡亥一时没忍住,开口说道。 “你?”嬴政看了一眼胡亥,见对方正一脸认真的看着自己,想了想熊孩子嘴还是挺严的,再加上自己这话也的确没处对人去说,开口说道:“楚人难治,父王欲派昌平君去郢都治楚,你看可好?” “昌平君?熊启熊相国?就是扶苏哥哥的舅父?先楚考烈王的儿子、楚幽王、楚哀王,以及现任楚王负刍,三代楚王的兄弟。”胡亥回忆了一下昌平君的身世,开口说道。 秦楚互为敌国,但是昌平君一个楚国公子,却能在秦国当大官高官,这是因为他的母亲是秦国公主。昔日昭襄王时,秦国使用“远交近攻”,攻打魏赵韩三国,交好燕齐楚三国。秦楚两国在缔结盟约之后,楚国就按照当时流行的方法,派了当时还是太子的楚考烈王,到秦国为质子。昭襄王虽然扣押了考烈王十年,但对他还是挺不错的,至少嫁了一位公主给他,将考烈王的婚姻问题解决了。 后来楚国先王病重,秦国却不愿意放考烈王回国。没奈何之下,考烈王的从人黄歇,说服了当时秦国相国范雎,同意放考烈王之师回国探望先王,随后又让考烈王扮成自己老师的车夫,方才得以出关回国,顺利继续王位。 考烈王一个人跑了,但是他留在秦国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昌平君和昌文君,却成了秦国的人质,一直没有放回国。楚国在秦国朝堂上,一惯势力强大,庇护一个小小的楚国公子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昌平君和昌文君,虽为质子,日子却并不苦逼,还是健康茁壮的成长了起来。 如果昌平君仅仅是以上这样的身份,从来不惜以最大恶意看待东方六国人的胡亥,一定会想都不想的喷一句“父王这又是将老鼠关进缸里的节奏”。但是昌平君和昌文君不同啊,他们俩不但是扶苏的舅父,还是嬴政的发小啊。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嫪毐之乱时,明明白白有如下记载:“王知之,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发卒攻毐。” 危难见真情,在嬴政一生最危难的几个时刻,他选择相信昌平君、昌文君俩兄弟,就可以看出,嬴政和他们的关系有多铁了,连人生头一回娶老婆,都娶的是他们的妹子。 “父王为何忽然想派昌平君去郢都了?”胡亥小心翼翼的问着,这么天马行空的思维,哥完全想不出来啊。 “寡人欲伐楚,可昌平君却频频劝阻于寡人。”嬴政语带着几分怒气,开口说道。 “这样啊……孩儿懂了,原来父王是想考验昌平君啊。看他这个流着秦楚二国的血,吃着秦国饭长大的楚国公子,到底是姓秦,还是楚啊?”胡亥恍然大悟道。 “你说,父王应该派他去吗?”嬴政很随意的看了胡亥一眼,他也没指望胡亥这么一个小小孩,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只憋了一肚子话实在没处说,和胡亥发泄一下而已。 “嗯……”胡亥很认真的想了半天,连《寻秦记》里的剧情都回忆起来了,硬是没想起过这位昌平君到底是什么结局。 神棍不好装啊! 没办法装神棍,胡亥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孩儿……只是觉得挺没有意义的。” 嬴政不语,沉默的看着胡亥,他到底要看这个熊孩子能发表出什么惊世言论。 “就算这次昌平君通过考验,这次没有背叛父王,但这又能代表什么?人又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是这样子的说话,明天也许就是那样子的说话,将昨天说过的话和昨天的自己一起背叛和遗忘。就像父王……不也曾经放过孩儿的鸽子吗?”胡亥缩在沙发里,尽力组织语言,试图让嬴政了解自己的想法,“当然,孩儿知道父王您绝对不是故意放孩儿鸽子的,您说话的时候,绝对是诚心诚意的想陪孩儿看雨的,只是计划没有变化快而已。” 胡亥杂七杂八的又说了一大堆话,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人之所以不背叛,不是因为他够忠心,只是因为利益不够而已。就像父王您,您觉得渭河泛滥更重要,所以您忘记了……” “不要再提那件事。”嬴政没好气的看了胡亥一眼,本来挺有深度和哲理的一句话,加上后面那半句立马逼格就掉下来了。 “好吧,不提吧。”胡亥装出一副大人样,没奈何的一摊手,本来本公子也不想提,只是本公子怕皇上你又犯多疑心,胡思乱想脑洞乱开,只好多提醒你几次而已。 “就算这一次不背叛又能代表什么?这一次不背叛,也不代表一直都不背叛。”胡亥说到这里,表情有些古怪的深深看了一眼嬴政一眼。 虽然胡亥不记得秦二世是谁了,但是能被嬴政随身不离的带着,想必也是极为疼爱的儿子。但饶是这么深爱的儿子,在皇位的诱惑面前,一样背叛了颇为疼爱自己的父亲,还残忍的杀死了所有的兄弟姐妹——杀兄弟就算了,杀姐妹也是醉了。 至于赵高和李斯,在嬴政活着的时候,他们俩可是堪称嬴政的两大心腹,陪着嬴政渡过了人生中一次又一次危难,却始终不离不弃,如果不是最后剧情飞流直下三千尺,这妥妥的就是一段人间帝王与臣子的佳话。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要是一本小说,剧情发展到这里,读者就该刷负说“剧情崩了、人物OOC、为虐而虐一点意思都没有”,最后读者纷纷弃文,作者君因为收益惨淡而不得不迅速烂尾,但这是现实……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说过,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 胡亥想到这里,看了一眼因为自己的话而若有所思的嬴政,站起身拿着纸卷向外走去,龙椅图被嬴政拿走了,他还得去找赵高,帮自己准备新的生日礼物。忙着呢,哪有时间管这种大人的事。 考验?呵呵……人心从来是经不起考验的。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是在晋江看一本小说,看到最后真得出现了这样的情节,我真得会刷负分的……尼玛这是调戏我口味吗?人物崩成这样……那么久的忠臣,说谋反就谋反……根本不符合逻辑 引一段曹三同学在《流血的仕途》里的关于赵李二人谋反的吐糟……没耐心看的就跳过吧……大意是,赵高诱惑李斯,说李斯你比蒙恬如何?你觉得蒙恬在你还能出头(《史记》原文);李斯吐糟说,劳资比蒙恬叼多了,怕他个P;赵高说,请按《史记》原文来对白来(原著里李斯是觉得自己不如蒙恬)…… 赵高恍如一位攻略在手的游戏玩家,信心满满,谓李斯道:“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 李斯冷冷地瞪了赵高一眼,厉声道,“以君之见,吾之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 李斯犀利的反问,让赵高猝不及防,愣在当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半晌才喃喃说道,“前四者,蒙恬实皆不如丞相也。” 李斯冷笑道,“吾辅佐皇帝,平天下,治社稷,迄今三十余年。非吾自傲,论功论能,朝中大臣,谁人可及?即便上溯古代,又有几人堪比?蒙恬乃我门下故吏,使蒙恬在我面前,也必不敢自居于我之上。君在朝多年,也算谙熟朝政,却以蒙恬比我,出此未经人道之语,不亦可笑?”说完,又逼视着赵高,嘲讽道,“君欲说我乎?既欲说我,却一开口便错,计止此乎?” 赵高嚅嚅答道,“臣方才所言,乃是司马迁《史记》原文。而照司马迁的记载,君侯本该如此回答才对……” 李斯毫不客气地打断赵高,道,“你到底是秦人还是汉人?是应该司马迁以你为准,还是应该你以司马迁为准?你身为秦人,和我一朝为臣,却作不伦之比,妄断我与蒙恬之高下,君之能由此可知也。上崩于外,我位居丞相,监国之任责无旁贷。你意欲背皇帝之遗诏,立胡亥为太子,人臣之罪,莫大于此。只要我一声令下,便可即刻叫你人头落地,三族无存。” 第65章 献书 最后嬴政到底有没有派昌平君去治理郢都,这个…… “关本公子P事啊?本公子现在很忙很忙啊!” 为了给嬴政准备新的生日礼物,胡亥最近就像一只小陀螺一样,滴溜溜的转着,连监督嬴政一日三餐的时间都少了,硬是让自称“堂堂秦王,吃饭时碗里肉的份量,还没小比熊多”的嬴政偷偷吃了两顿红烧肉,气得本来就黑了眼圈,像只熊猫的胡亥,又活活长出一双兔子眼睛来。 “父王,真不听话!哼!要不是孩儿现在很忙……哼!”懒得理会这个已经堕落到和一头熊比饭量的父亲,胡亥跺了跺脚,气乎乎的走出原本应该是自己房间的嬴政房间。 “呃……”嬴政看了宝贝儿砸身后,几乎已经具现化的熊熊怒火,开口说道:“胡亥最近在干什么?成天到晚这么忙,不但没时间陪寡人吃饭,连寡人特意告诉他,寡人在偷吃的事,都无精打采,没有像往常一样气鼓鼓的冲上来,跟寡人不依不饶。可是今天……都瘦了……” 嬴政继续碎碎念着,语气那叫一个忧伤啊,“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傻呢?给寡人准备生日礼物?准备生日礼物这种事,让你们这些下人去干就行了,干什么要自己亲自动手呢?寡人养你们何用?” 嬴政反过身,一指身后的赵高,怒气冲冲的说道。 “回大王,公子说要给您一个惊喜,不准奴婢说。”赵高跪在嬴政身后,一脸为难的看着回答道:“大王您就再忍忍,左右不过三两天的事,过了这几天就好了。” 赵高一边说着,一边想了想胡亥最近的体重,为了增高,胡亥吃了不少牛乳食品,而且还坚持每天跳绳,但身高最涨多少,体重却开始节节高升,腮帮上都仓鼠一样有腮囊了,于是又开始急吼吼的叫减肥,说“当熊孩子就算了,不能当仓鼠孩子。” “那也不用他亲自去忙吧?”嬴政冷哼一声,他当然知道左右不过三两天的事,还知道是在无理取闹,但是……还是那句老话,有权任任性,谁也管不着,“哼!熊孩子!不听话,寡人到要看他这么忙,最后能弄出什么样的生日礼物?不好的话,寡人可是会无情的嘲讽的喔!” 怀着这样恶意满满的心情,终于到了嬴政生辰的那天,在收过别的乖孩子,不熊的孩子的生日礼物后,看着拿着一个托盘,兴高采烈走上前的胡亥。胡亥今天穿得的他那件超萌超萌的狐狸衣服,大大的尾巴拖在地上,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上下跳动着,再加上胡亥那张堪称“美颜”的脸,以及最近微微有些横向发展的小身板,那组合起来简直就是一副无敌大杀器,随随便便就能让人萌出一脸血。 看着胡亥那张越发自己的脸,想着自己那张威严肃穆可止小儿夜啼的脸,长在胡亥脸上时竟然能做出这样的表情,嬴政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发现自己真是一个抖M,放着这么多又乖又听话又老实的孩子不去疼爱,竟然去疼爱一只走路都走得比旁人要跳脱的小熊。 “孩儿见过父王!”胡亥可没嬴政想的那样复杂,他手拿着托盘,跪在地上,向嬴政行了一个礼道:“日月昌明、松鹤长春;后福无疆、春秋不老。孩儿恭祝父王生辰快乐、青春永保、快活常在。” “快快快!把你的礼物送上来。”嬴政冲着胡亥招了招手,眼睛不停的在胡亥手中的托盘上打着转。 托盘上盖着一块绣着玄鸟花纹的黑色绸子,嬴政没有透视眼,自然看不透下面藏着什么东西,不过瞧着却十分的轻薄,托盘上的黑色绸子竟然没有一点突出。 “是!父王!”胡亥走上前几步,跪在嬴政前面,将托盘放在嬴政面前的案上,才缓缓用手揭开托盘上的黑色绸子。 由于胡亥去年的生日礼物十分给力,今年又因为制作生日礼物忙进忙出的事,使得咸阳宫但凡消息灵便一点的,都知道他又在准备一份大礼,一时之间不但是嬴政,连包括扶苏在内的路人甲乙丙丁的好奇心,也被胡亥提得高高的。 眼下,见胡亥伸出手准备揭晓秘底,殿内诸人竟齐齐转头看着托盘,屏住呼吸,唯恐自己吓跑了胡亥。 这种万分期待、成为众人目光焦点的感觉,即让胡亥优越感爆棚,又让胡亥暗暗苦恼。 明年该送什么礼物给父王呢?早知道就不把起点弄这么高了。 胡亥这么想着,手中动作却不停,利落的将绸布揭开,一本还散着墨香的《大秦诸先王史》静静地躺在托盘上。 “这,这是什么?好像是一叠纸张吧?”包括嬴政在内的诸人,皆露出一片愕然之情,这好像就是一叠纸吧?去年送纸,今年还送纸,这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就算新意不在纸,而在纸上的内容,但是《大秦诸先王史》怎么也没《百寿图》来得更有新意。 要不是对胡亥的礼物还包着一丝希望,觉得自己宝贝儿砸这么辛苦的忙了这么久,肯定不会送个平平无其的礼物出来,嬴政几乎也要和在场其他人一样失望了。 喔!除了失望之外,这些人当中还有不少人,满怀着对胡亥的恶意嘲笑,以及对胡亥此次拍马屁砸锅行为的美好期盼。 胡亥嘴角含笑,目光在殿内诸人脸上转了一圈,以手指着盘中的《大秦诸先王史》,柔声说道:“孩儿请父王仔细观阅。” “嗯……”嬴政伸出手,将托盘中的《大秦诸先王史》拿起,接着忽然“咦”了一声。 刚才只是一眼扫过,嬴政没有看得太仔细,现在细看才发现怪诡之处,这竟然不是一个传统的卷轴,而是用线装起来的,四四方方的……嬴政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所以他就更不知道,自己手中之物,是中国历史,同时还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以“本”论的书籍。 从今天之后,大秦境内所有的书,量词都会由“卷”而改为“本”。 再加上这本书中内含的科技含量,和赠书籍双方的身份地位,更足以让包括司马迁在内的,所有后世史学家都重重的记上一本,“秦王政二十二年正旦,始皇生辰,二世献《大秦诸先王史》予始皇。” 当然,后世网友的点评则是“司马大大拿钱发帖也蛮拼的,为了吹捧二世大大,真是什么谎言都说得出。各位网友们,《史记》是一本好书,但是二世大大本纪,特么就是一本玄幻小说”、“二世大大真表要脸,拿了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还不给人家署名权,非要说是自己发明,也不看看自己的年龄。大家说现在那些教授大大,非要在自己学生论文的作者一栏上,署名出现是不是跟二世大大学的?” 嬴政压抑着有些激动的心情,翻看第一页,只见纸的最上面写着“目录”二字;目录下面则依次写着大秦历代先王的谥号,而这些谥号后面都接着一条横杠,横杠后面又写着一个数字;纸张右下角的地方,同样也写着一个小小的数字——壹。 嬴政好奇的翻开第二页,只见在第二页右下角同样的位置上写着一个“贰”,他好奇的连续翻了几页,发现每一页纸的右下角都有不同数字。 嬴政是何等聪明的人,虽然是第一回见到线装书、页码这种东西,但只是将手里的书翻了几回,他就很快得出这些东西的正确用法,“第一页就是《大秦诸先王史》的目录;右下角所标的数字,指的是该张纸在此书中,所处顺序的数字;而历代先王谥号之后的数字,则是表示这位先王的事迹,在此书的第几张纸上。父王说的可对?” 胡亥莫名震惊了,一个古人这么聪明,看两眼就猜出这些数字的用意,这样自己这样的现代人怎么活?就算是未来的秦始皇,他也不能这么聪明啊! 胡亥不依了,只见他噘起嘴,气乎乎的站起来,用力跺了跺脚,一脸不快的说道:“父王,您怎么这么聪明啊?孩儿还没说呢,你怎么就全说出来了?给孩儿留点发挥的机会啊!” “哈哈哈!父王不聪明,怎么会生出这么聪明的胡亥来?”要不是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嬴政真想抱着胡亥亲上两口,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给大人长脸了?虽然有点小熊,但长得像自己,性格……也有自己干脆果毅的一面,聪明才智那更是完美的将自己智慧继承了下来。 那些宗室大臣,还有后宫那些妃子,不管在明里还是暗里,都没少说寡人疼爱幼子,长幼不分,不合传统,容易生变。可你们谁家的孩子,有寡人家的小猪招人疼呢? 不顾其他诸子和后妃忽然变色的脸,嬴政没口子的夸着胡亥,爱不释手的拿着手中的书,开口说道:“这书好啊!寡人以后再查资料,只需要打开目录就一目了然,然后顺着书上的数字找过去就行了。再也不需要像过去用卷轴时那样,为了查点东西得把整个卷轴展开慢慢找了。吾儿果然是聪慧过人,这个礼物寡人喜欢。” “父王!您也太小看孩儿了。”胡亥得意洋洋的抬起头,身后的小尾巴也随之一晃一晃,似乎快要翘了起来,“虽然父王您猜中了故事开头,但是您并没有猜中故意的结尾,孩儿的这份礼物可没有您想得这么简单喔。” 作者有话要说:司马大大好可怜……虽然这一次他不用当太监,但一个拿钱发帖的名声是少不了了…… 第66章 印刷(地雷加更) “哦?”嬴政怔了怔,忙低下头,仔细翻看手中之书,只是他连续看了数页,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同的。 “父王请注意看这书的字,字体和其他的书是否有所不同?”胡亥凑过头,随手指着一个字提示道。 “字体?这字不是……不是你写的。”嬴政有些失望的说了一句,接着回过头,怒目瞪向赵高,吓得赵高脖子一缩,立马将头低了下去。 哼!自家萌哒哒的熊孩子送本书,书上的字竟然是赵高这家伙写的!寡人要赵高的字何用?每天看都看腻了。 “呵呵,父王您别生气,等以后孩儿字写得好看了。孩儿一定亲自抄一本给父王,只要父王不嫌弃就是了。”一看嬴政那张瞬间拉长的脸,就立马知道他在想什么,胡亥赶快凑上前,趴在嬴政耳边小声的说道:“赵高字写得还可以,这次咱们就先凑合着用吧。” “嗯……”寡人喜欢那个“咱们”,所以寡人这次就不计较了,“父王不嫌弃你,字再难看也不嫌弃你!”嬴政用只有自己、胡亥还有赵高等数人才能听见的音量,小声说道。 “嘻……父王您继续看吧。”胡亥捂住嘴,掩饰住自己满脸的笑容,但从他弯成新月状的双眼,嬴政能看出他的心情是多么的好。 真是个孩子,随便哄哄就这么开心。 嬴政在心里一笑,低下头继续翻看手里的书,认真辩认着上面的字体,略翻了一会儿后,没忍住开口说道:“父王还是没看出有何不同,这就是赵高的字吧?虽然有点奇怪,但父王确认这是赵高的字无疑。” “父王,您看……”胡亥指着书中频频出现的“王”和“公”字,“父王您就没发现,这些字虽然是赵高的字,但每一个字几乎都是一模一样,毫无差别的?” “那是他不敢糊弄于寡人!”嬴政一挥手,信心满满的说道。 “父王……”胡亥推了推嬴政,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说道:“您就别逗孩儿了,就算赵高他不敢糊弄您。”他糊弄您的时间可多了,最后大秦的江山都被他糊弄完了,“要做到这样每个字都毫无差别,很技术上来说,恐怕也是很困难的吧?不信,父王写一个给孩儿看看?” 嬴政略一沉思,接着淡定的说道:“我们还是继续谈这个吧,别卖关子了,快把你的谜底揭出来吧。” “赵高!”胡亥冲着赵高打了一个响指,拇指一指大殿门口,“去让他们把东西抬上来。” “诺!”赵高应声退下,过不了多久,便领着四个黑甲卫士,搬了两口大箱子上来。 嬴政上前,命黑甲卫士将箱子打开,只见里面装满密密麻麻的小铜块,铜块朝上的位置,刻着一个个凸出来的阳文字体,“这是何物?” “这个叫做字模。”胡亥上前,随手拾起一个铜字模,递到嬴政手中,“父王,您看,这个字模是不是像印章一样啊?” 胡亥说着,又捡起一个铜字模,冲着赵高招了招手。而早已等在一旁的赵高,立刻适时递过来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印泥和一张白纸。 胡亥将字模在印泥上一按,又在纸上重重一按,一个鲜明清晰的“王”字立刻出现在白纸上。 “那本书……是用这个字模印的?”嬴政看了看手里的字模,又回头看了一眼被他摆在案上的书,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道:“难怪寡人说,赵高的字虽然字还是那个字,但怎么一下子匠气了。” 大王,您怎么能黑我?奴婢可是您最忠心的臣子啊,您被十八公子带坏了吗? 赵高简直无语了,这对父子还真是得,儿子以黑自己为乐,现在父亲也以黑自己为乐了。 “不是赵高的字匠气了,而这活字印刷术印出来的字,虽然字体是一样的,但毕竟是印刷出来的,和人手写出来的字,那是截然不同的。也就是父王您看得少,您若是看得多一些,一眼就能分出印刷字和手写字的区别。”胡亥笑了一下,一脸郑重说道。 “活字印刷术?这到是一个新鲜的东西,胡亥你来给寡人解释一下,何为活字印刷术?”到底是一代帝王,嬴政只从“活字印刷术”这几个字上,就隐隐约约这个东西,和纸还有标点符号一样,没准又是另一次变革。 “所谓活字印刷……首先先用铜制作字模,然后找一块带框的铜板作底托,底托上敷一层用松脂、蜡和纸灰混合制成的药剂,再将印书所需要的字模捡出来,一个个按顺序放进底托里。排满一框就成为一版,再用火烘烤底托,使药剂融化将字模和底托粘起来,再用另一块平板把字面压平。等药剂完全冷却后,就可以当版型了。印刷的时候,只要在版型上刷上一层墨,再覆上纸,接着在纸上加一定的压力,字就会印在上面了。”胡亥唯恐嬴政听不懂,连比带划的说道:“为了可以连续印刷,还可以就用两块铁板,一版加刷,另一版排字,两版交替使用。印完以后,用火把药剂烤化,用手轻轻一抖,字模就可以从铜板上脱落下来,再字模收好以备下次再使用。” 胡亥到不怕嬴政理解不了,因为虽然连雕版印刷术都要到隋朝才有,但当时秦国的陶量器上,就以木戳印着嬴政的诏书,这也算是活字印刷的开始,只是它虽已发明,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未能广泛应用。 “这到是很节约时间啊。胡亥,你果然很有想法。”嬴政拍了拍胡亥的肩膀,开心的说道。 身为君王,在听到活字印刷术的使用方法之后,立刻就想到了这对文化传播的影响。但当今这个社会,书籍是一种很重要很珍重,可以当成家传之宝的东西,只有有钱人才能拥有书,只有大的世家、王族才能拥有藏书,但是纸和印刷术接二连三的发明,却足以将原来很珍重的书籍打成白菜价,让更多有心向学的贫家子弟能得到学习的机会。 作为一个有远见的君王,嬴政很轻松的就能从其中看到未来的前景。 “时间太匆忙了,这次没有做到尽善尽美。有空的时候应该再改改……”胡亥这一次到不是谦虚,而是他记得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时,用得是胶泥活字;二十一世纪的人,则用得是铅活字。自己嘛……秦朝最发达的是铜器,为了赶在嬴政生日之前制出来,自己没得挑,只能选择铜活字。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后世之人既然选择用胶泥和铅,而不用铜,那总是有他的原因的,自己应该让墨家的人再琢磨琢磨,是不是能改进一二。 当然,活字的材质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上面的字体,“儿臣恳请父王为天下苍生着想,辛苦父王为这活字印刷术手写一套字体,做为印刷时的专用字体,以供天下人传阅。但凡我大秦境内流行的印刷品,都必须以父王您的御笔制模印刷。” 就像明星给粉丝签名所用的字体,不会是他签合同等重要文件时的签名字体一样,胡亥所说的嬴政御字亲书,当然不是指他批改奏折时常用的字体,皇上如果流传天下,万一被人拿去造假,那乐子就大了,但没人规定皇上只会书写一种字体。 “寡……寡人的字体?寡人的字也能刻在这上面?”嬴政声音有些激动,“还做为专用字体?这……这样不好吧?” 二十一世纪有句话说的好,一等公司做标准,二等公司做专利,三等公司做营销,四等公司做产品,五等公司做制造。虽然公元前二世纪没有这句话,也没有“标准”这个概念,但看周公编了一本《周礼》,就让后世之人遵守了几千年,嬴政大概也能想像出,如果整个天下的书上,都必须印着他的御笔亲书,是一件多么……多么……让人不能抗拒的事。 但谦虚还是必要的,谦虚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是每一个王,每一个政治家应尽的义务,答应的太多会降低格调的。 “不刻您的字,难道刻赵高的字?或者说,父王您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您更伟大吗?”胡亥故作几句童言,说得嬴政脸一黑,同时狠狠的盯了一眼,已经缩在一旁,尽量把自己当成花瓶的赵高。 “还是……不太好吧。”嬴政把玩着手里的字模,刻赵高的字,开什么玩笑?那是万万不能的! “有什么不好的?父王不但是大秦的王,还将会是全天下的王。作为一个即将统一天下,完成万业之伟业的始……史诗级王者,孩儿以为并无不妥之处。”看看依旧沉默不语,但眉眼之间却难免有些意动的嬴政,对他这种“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型爸爸,再想想古代这些政治家办事都爱玩三推三让的游戏,嬴胡亥小朋友表示自己儿子压力好大。 算哒!懒得劝了!留点口水说第二件事,劝人这事让赵高和李斯来办吧,他们都很会引经据典的劝,劝得比本公子高洋上。 “孩儿再请父王开设图书管理局,专职管设书籍出版事务——监控图书内容和质量,最主要的是,支持正版书籍,打击盗版书籍。”胡亥嘴角勾起一丝笑容。 “正版为何物?盗版又为何物?”嬴政追问道。 “诸子百家!”胡亥淡定的吐出一个让嬴政头痛许久的名词,“百家之中,谁为正版,谁为盗版,谁家的书籍能正大光明的流通,谁家的书籍只能躲在角落里,当然全是父王您说了算。” “胡亥!不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焚书坑儒这种没逼格的事,我们才不干呢……猜猜最后那句话谁说的?我又在黑大家的男神了 有人说小猪会有多高……小猪长大后,至少能达到入选兵马俑的最达标准……不是小猪矮,而是嬴政太高了……两米高的爸爸,所以他其他孩子也个头……结果冷不丁出了小猪这么一个发育正常的孩子,和兄弟们一比就矮了…… 第67章 出版 这年头什么最难禁锢?当然是人的思想。 为了禁锢人的思想,未来的秦始皇同志,选择了又简单又暴力的焚书;后来的汉武帝也干过“罢除百家、独尊儒术”,烧毁百家著作的事;后世满清的皇帝们,更是直接大兴文字狱,杀人如切韭菜杀了一波又一波。实际上文化禁锢这种事,每朝每代每个皇帝都没少干,只是后世之人一听到这方面的内容,就想到“焚书坑儒”这方面的内容,实在是冤枉死嬴政大大了。 作为秦始皇这辈子的儿子,虽然胡亥觉得始皇这事干得漂亮又合自己胃口——高中习题写到凌晨三点的时,就会有“焚书坑师”的冲动,但胡亥却不想让嬴政,再次背负这个千古骂名。 焚书坑儒,逼格这么低的事,才不适合最萌萌哒的父王,伟大的始皇帝陛下干呢。我们要干,就要干票大的——倾销自己的文化,让诸子找不到人来听他们的安利课。 在文化和倾销两方面,胡亥觉得好莱坞大片以超高的质量,冲击着世界人民的三观,导致有那么一段时间,世界人民都以为“星条国的月亮比较圆”,和兔子国那将一切高科学产品都做成白菜价,不管你外国友人怎么嘲讽,怎么示威,都坚持以价格取胜,最后……全世界只剩下好莱坞大片和满地的“Made in China”了。 说起来“China”这个词,还是从秦(Chin),然后后面加上一个表尊贵的–a用以表示地域,最后而形成的。这个世界两千年后的人,大约不会在“民族”一栏上再写上“汉”,也可能不会再有“唐人”这个称号,但一定会被人称之为“China”。 在学习了外国友人和兔子国人民的先进工作经验之后,胡亥的打算是这样的,我们不打你、不骂你、不焚你的书、也不坑你的人,但是……如果因为你的书太贵且铺货量不够,民众买不起不买,而改去学其他学术的思想,最后你的学派无人问津,学术失传,那就不是我们的责任。 要做到这一点,只需要办一件事,那就是劝说嬴政下令,以后秦国境内出版的印刷书,只能在大秦官方或者是官方指定的印刷点印刷出版。官方出版的书籍叫正版,私人……私人要著书立传可以,你自己手抄就好了,不准私人印刷出版,违者一律按盗版处理。 这样一来,表面上官方并没有禁止你家的思想流传,但是实际上,如果你不听话或者我觉得这个言论太反动了……我不出版我不出版我就不出版,我不出版的书,特么就是一坨翔。以前诸子百家各流派的学术著作,都是在一个起跑线起跑,反正一样珍贵稀少,自己家的书阅读量和数量少一点,在数量上也不会差得太夸张。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如果当你家的著作,没有成为官方指定出版读物,而其他家的著作又是满大街都是,掏个小钱就能买到一本又便宜质量又好的正版书时,强者更强,弱者更者,那么不符合大秦利益的这些学派,除了消亡之外别无他法。 胡亥都觉得自己这个主意简直是棒棒哒了,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反对,当下他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噘着小嘴一脸委屈的看向发言人,似乎在说“大哥我说错了什么”。 “扶苏,你在干什么?别在这里欺负你弟,出去出去,你们都出去。”既然扶苏这个儿子,都能看出胡亥的“险恶”用心,嬴政这个当爹的自然不会看不出,本来大儿子出言阻止嬴政已经很生气 ,再见小儿子因为大儿子而委屈难受的模样,心中怒火更盛,指着大殿门说道:“所有的人,立刻马上给寡人出去!” “父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从来堵不如……”扶苏话还没有说完,一个铜字模重重的打在了他脚前的地板上。 “出去!”嬴政一脸怒意的看着长子,要不是一丝理智尚存,这个铜字模没准就打在扶苏的脸上了,“誎誎誎誎誎誎誎!就知道誎!什么事都和寡人对着干!果然是外甥似舅啊!你和你舅父一个样!哼!” 见扶苏还想再说话,怕自己失控之下,会做出什么难以追悔事情的嬴政,气得一甩衣袖,一句话没说,冷着脸向内室走去。 当然,他走之前,没忘记将自家小猪也一并提走。 “父王,您别生气了,大哥也是为了您的名声着想,他是害怕您复周厉王的老路。”胡亥轻抚着嬴政的胸口,语气温柔的安慰道:“他是小孩子,想事不周全,您不要和他一般见识,等他长大了就会变好了。” 看着六岁(虚岁)的小儿子,装大人的小模样,本来怒火中烧的嬴政,终于一个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笑完又觉得气氛不对,接着继续板起脸,装出一副高冷样。 “好啦好啦!笑了就不生气了不生气了!笑一笑十年少,今天可是父王过生日,别为那小孩子生气啦。”胡亥拍了拍嬴政的肩膀,一副“我是大人”的模样说道。 “你啊!”被小儿子这一番耍宝似的劝导,再加上嬴政本来就十分疼爱扶苏,纵然生气也生气不了多久,于是在有了充分的台阶之后,嬴政决定麻溜的顺着台阶下来,“哼!好啦好啦!看在父王的小宝贝的份,父王就不和那个熊孩子……” “父王!”胡亥忽然尖叫一声,打断嬴政接下来要出口的话。 生平十分难得的,说话被人当面打断,还是用这么尖的声音打断,嬴政没有生气,反而一脸紧张的看着胡亥,开口问道:“胡亥,你怎么了?你身体不舒服吗?叫那么大声?” “熊孩子什么的,只能是孩儿!只能是孩儿!不准您叫别人熊孩子!大哥也不准!”胡亥抱住赢政的胳膊,边摇边晃,撒娇的口吻说道:“父王!亲爹!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好好好好好!你是熊孩子你是熊孩子!”你是熊孩子,寡人不就成了熊父王?这个设定一旦接受,想想还真是挺……带感的,“熊孩子别闹了,你跟父王说说,你说的那个出……出版书……如果要出版书,第一本出版书以何书为佳?” 嬴政笑盈盈的看着胡亥,若是按嬴政的想法,第一本出版书自然是《秦法》,但熊孩子总是有熊思想,说不定能给自己不一样的想法。 “第一本书当然是《日书》啦。”熊孩子果然给了熊父王完全想不到的答案。 “胡亥跟父王讲讲,为何会是《日书》?”嬴政一挑眉,看着坐在自己怀里的胡亥问道。 也就是嬴政不是个穿越的,他要是个穿越男,一定会拽着自家儿砸的衣襟问,“熊孩子,出版《日书》这种充满各种封建迷信剧情的书?真愧你想得出来!你是准备跟你父王抢史上第一封建迷信男的称呼吗?” “第一本出书,自然要想到销量和成本的问题,《日书》读得人多,从东海之滨到落日沙漠之中,不分国家、籍贯、年龄、性别,都有它的读者。基础销量有保证,再加上纸书的优点,不但不用担心回不了本,说不定还能大赚特赚一比,不出它出哪个?”胡亥以手托住下巴,开口解释道:“本来孩儿也想过出《秦法》的,但一般闲着没事的人,谁会去买本《秦法》来看?一本《秦法》一本《日书》,正常人类……咳咳,孩儿是说正常没有野心的普通百姓,当然会选择买《日书》这样休闲书籍。” “这样啊……”嬴政语气不变,心中却难免有些微微失望,但随即一想,很快又振作起来,胡亥还小,将来又不为王,只要安心做一个快乐的公子就行了。他小小年纪,能想到这点,至少寡人不用担心自己死了,胡亥把寡人留给他的家业败了。 “不过……”胡亥的一个“不过”,让嬴政瞬间提起了精神,他觉得下面一定会神转折,“我大秦出版的《日书》和六国出版的《日书》自然是略有不同的。” “何处不同?”嬴政继续追问道。 “《日书》里不是有很多禁忌知识吗?我们也可以在《日书》里加入《秦法》的知识,在《日书》中填加一个叫‘每日秦法小常识’之类的小版块,每一日都在最后加上一条秦法,三百六十五日就是三百六十五条秦法。”胡亥笑咪咪的说着,他这一招还是跟后世的出版商学的,后世不但很多日历里会加上“生活百科知识”或者“小笑话”这样的东西,甚至连街上免费附送的人流广告杂志,也会有这方面的内容。后世有不少人,之所以会接免费派送的人流广告杂志,其实就是为了看里面的笑话和生活百科。 “六国之人,对我大秦抵触甚深,让他们主动掏钱买一本《秦法》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当他们看见一本又便宜又方便,实用价值特别高的《日书》时,纵然发现这书上还印着秦法,在省事省钱怕麻烦等理由的驱动下,也会捏着鼻子把书买回去,心里无非想的是……大不了我不看就是了。可是买回去,又哪能不看呢?日日翻天天翻,总有机会会翻到,总会有人对秦法好奇,并且进行了解的。和强制推行秦法比起来,这种方法则更加温和,也更加润物细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小胡要不是主角,他简直就是一瓶旷世绿茶……他要没当上皇帝,大约司马大大就这么写他了,“胡亥,始皇十八子,善谗(谗言),诸子之中最得始皇爱之” 第68章 战败(地雷加更) 过完年,又过完嬴政的生日,六岁的嬴胡亥小朋友,成了咸阳宫小学一名光荣的小学僧。 叫小学僧也许不太合适,因为胡亥那如小和尚一样的西瓜皮造型头,终于换成了当下儿童流行的总角,扎着两个小羊角,又因为属羊,天天被几个兄长“小羊”、“小羊”的叫。 被叫上几回后,胡亥本想换个发型——比如扎个小马尾什么的,去上学上课,结果念头却在看见嬴政摸出那个镶满各色宝石、又华丽又奢侈,一看就不怎么适合男孩子用的束发金环时,瞬间就觉得总角什么的,其实也蛮萌萌哒的。 幸好的是,因为胡亥倍受嬴政宠爱,所以宫里其他孩子,就算再看胡亥不顺眼,也顶多是说几句冷言冷语而已,更出格的事情,在嬴政的绝对权威下,是没有人敢做的。 就算孩子们不懂事,小孩子的母亲们也不是傻瓜,得罪了胡亥,都不需要胡亥去找嬴政告状,赵高就能分分钟帮自家弟子报复回去。 嬴政会宠女人,但不会爱女人,更何况此一时非彼一时,此时的嬴政也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玩什么后宫政治平衡的游戏,后妃的地位就越发的低了。 于是,在种种条件之下,胡亥的小日子过得越发滋润,家长保护的好,传说中的宫斗他连根毛都没见到过,每天所烦恼的也是就是如何逃课了。 骑术、击剑、射箭这些体育课还好说,上文化课的简直是要了胡亥的小命,老师讲得老没意思了,天天学得他昏昏欲睡,真是得,他长大后又不考状元——这年头连科举都没有。 胡亥不是不爱学习,但是对于他不爱学习的课程,他就不是很喜欢了。诸葛亮读书“观其大略”,即掌握书本中的思想精华,学习中心思想即可,但是这年头读书可不是掌握中心思想,然后表示了什么,揭露了什么,反映了什么的学,而是要求不管什么课文都要一字一句的背诵,虽然没有像满清皇子教育那样读一百二十遍,背一百二十遍,但也足以让胡亥脱一层皮。 这也就是,为什么胡亥读了这么多书,但和人引经据典打嘴炮的原因……本公子只知道原著讲了什么,没详细背诉原著啊。 于是,胡亥很快就成了咸阳宫花样逃课小选手。 一开始,胡亥借着《日书》上说的“今天不利出门”的理由逃课时,还会担心被嬴政找上门,但多逃了几次之后,胡亥就发现嬴政根本不在乎他逃不逃课。 略想一想,胡亥大约也明白嬴政心里的想法,精英教育下的人才扶苏一个就够了,其他儿子中人之姿即可,自己嘛……爱干嘛干嘛呗,反正《秦法》都学完了。要知道,在大秦,公务员考试唯一的考试内容就是《秦法》。 于是这样混混混,胡亥混过了王贲出征魏国,兵围大梁而城不破,最后王贲利用春汛水淹大梁,魏国灭亡,大秦天下尽得其四。 韩国灭亡时,大家很激动;赵国灭亡,大家还是很开心;魏国灭亡,大家虽然依旧很开心,但是好像有点麻木了。此时秦统一天下已经是大势所趋无人可挡,灭掉魏国高兴是应该的,但是说到特别高兴的话,好像也就这样吧。 对于这种心情,胡亥也是十分理解的。这就像兔子国人民参加国际体育竞赛一样,以前拿一块亚运金牌就够,背着“东亚病夫”这个耻辱柱的全国人民,嗷嗷叫上兴奋老半天了,但是后来亚运会变成了全运会,连奥运会这种国际型大赛,在某些项目上也成了兔子国人民的自留地时,就算拿回大满贯,也不如兔子国男足队九十分钟逼平马尔代夫男足队,更让全国人民兴奋和激动。 嬴了,不叫新闻;但是输了……全咸阳宫震惊。 负责伐楚的李信军,大败于楚将项燕之手的消息传到咸阳,整个秦国朝野震惊了。 片刻之间连失两营,一夜连退三城,三日三夜大败逃,毫无无反击之力……七都尉战死,八万六千三百一十三名士卒抛尸,撤回十余万,人人带伤……粮草器械军辎,全数丢失……淮北之地,悉数被项燕军收回……堪称“未尝闻过之败绩”。 胡亥听说,自家老爸在收到军报的那一刻,当场就撕碎了军报,一脚踢翻了书案,在书房里指天骂地咆哮连连,据称连多年没用的赵国土话都跑出来了。失控的嬴政让赵高、李斯、蒙毅等人吓得手足无措,谁也不敢上去触嬴政的霉头,但又害怕嬴政做出更可怕的事。 幸好嬴政一丝理智尚存,骂过之后撂下一句话:“两位善后,会同丞相。”就转身出了书房。 你说胡亥又不在场,为什么会那么清楚当时的事?司马迁也没趴在人家床底下啊,照样能把一段两人密室对谈,写得有对白有表情还有心理活动。 “那你来找本公子干什么?不会是想让本公子帮你去找父王吧?”胡亥自然没有司马迁那个本事,不过他有一个好老师,可以时时向他打小报告,“父王现在人呢?他不是应该正在书房,努力加班加点工作,以图早日报仇雪恨吗?” “就是不在书房啊。”赵高继续开口说道。 原来嬴政那天气乎乎的出了书房之后,就再没进过书房,现在所有战败的后续事宜都交给李斯和蒙毅处理,然后自己一个人宅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啊……面子拉不下来吧。”胡亥以手托腮,歪着脑袋说道。 对男人,尤其是对一位君王来说,掉面子比战败给他的打击更大。说到这里,又要八一点往事了。 剧情是这样了,为了消灭楚国,完成统一霸业。嬴政决定派一员大将去伐楚,但又不知道应该派谁去,他知道李信十分勇猛果断,便问李信说:“若谴将军取楚,需调用多少军士才够?”李信回答说:“最多不过二十万人。” 过了几天,赢政将同样的问题问了老将王翦,王翦回答说:“非得六十万人不可。”赢政嫌弃人家王翦老了,于是便派李信和蒙恬率军二十万向南进发攻打楚国。 而王翦则因为嬴政不采纳他的意见,推托有病,回到家乡养老去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你现在是担心父王自暴自弃?放心吧,父王这么坚强的人,才不会自暴自弃呢,他很快就会挺过来的。”胡亥小朋友信心满满的拍着胸口说道:“俗话说的好,失败是成功他母亲。一次小小的失败,是打不倒父王的,他可是未来的……总之,本公子的父王是天下最棒的男人,不会轻易认输的。赵老师你就不要在这里瞎操心了,你还是回去吧,没准父王正有急事四处找你呢。” “急事?什么急事?”赵高看着一副小神棍样的胡亥,没好气的说道。 这只死小熊,就爱装神弄鬼的骗人。 “昔有……”萧何月下追韩信?好像这个故事还没发生吧,不过对自己来说,还真是昔日之事,“昔有谁先不管了,反正我觉得父王嘛,一定会这么干的……你就回去等着吧。” 胡亥说完,不等赵高再说话,就伸出比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赵高没奈何,只得一个人悻悻回到了嬴政的寝宫。 刚到宫门口,就看见一个小内侍飞奔而来,跪在他面前说道:“回赵令,大王传令让赵令速速备车。” “备车?去哪?”身为中车府令,嬴政出门自然是赵高执鞭赶车,可是这种时候,嬴政不去处理军务,他要去哪里。 这时,嬴政正好踏出房门,他抬头看了一眼赵高,念出两个字,“频阳!” 频阳,那是王氏一族的家乡,因为嬴政选择了李信,而上书请辞还乡的老将军王翦此时正在频阳。 “大王这是……公子说的太准了!”赵高看着重新精神奕奕的嬴政,一边命人备车,一边随身伺候道。 “公子?你说的是胡亥吧?他又说什么了?”听到赵高说起幼子,嬴政立刻打起精神追问道。 “公子说……他的父王是天下最棒的男人,绝对不会被一次小小的失败打倒,让奴婢不要瞎操心,只要信心满满的跟着大王就行了。”赵高略为有些加油添醋的说道。 “胡亥这孩子真是……”嬴政失笑摇了摇头,说得寡人都不好意思了。 “不但如此,公子还和大王极为心灵相通呢。”赵高再接再励继续说道。 “此言何意?”嬴政追问道。 “奴婢告辞时,公子一直在说让奴婢速速回宫,没准大王有急事正在寻奴婢。又说‘反正我觉得父王,一定会这么干的’,当时奴婢还不懂公子话中的含义,现在一看可不立刻明了了。”见嬴政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赵高又大着胆子凑趣一句道:“大王不会是和公子一起,合起伙来捉弄奴婢吧?不然公子猜大王的心思,为何猜得这样准呢?” “也许真是你说的,父子心灵相通吧。”嬴政笑咪咪的说道。 被人猜中了心思当然不开心,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儿子嘛……父子心灵相通,又是格外的让他自豪。 寡人的儿子,果然是聪慧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伐楚那段战报,是引用修改了一下《大秦帝国》里的原文 小猪明天就要做为“赐婚使”,到楚国去了,要离开政爸爸了,你们会不会想念政爸爸……可是猪长大了,也要出栏的…… 看过葛优大叔那版高渐离电影的,应该知道小猪赐的是哪段婚…… 六十老翁十六娘…… 第69章 赐婚 嬴政连夜赶赴频阳后不久,不知道他们君臣说了什么,老将军王翦再度出山,带领六十万大军浩浩荡荡的启了程。 为了表示自己对王翦的重视,嬴政带着扶苏和胡亥,亲自送王翦至灞河上。临行前,王翦拉着嬴政的手,说了至少半个时辰的“家里子孙多了,田地太少,收入不够嚼用,还望大王垂怜”、“屋子有点小,想修个大一点的屋子,可老臣又不想自己掏钱,大王您看,是不是打发”之类的台词不算;大军东进还没出函谷关,又发了五份奏折来找嬴政要钱要地,大有把嬴政当土豪打之势。 “你说,寡人像是这么多疑的人吗?”嬴政表示压力山大,他当然知道,王翦之所以拼命要钱要地,提各种要求,是为了向自己表明他除了金钱以外别无他求,借此消除自己怕他拥兵自立的疑惧,但心里爽不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父王棒棒哒!当然不像这么多疑的人。”你根本就是个多疑的人!也不对!你该多疑的时候不多疑,不该多疑的时候尽没事瞎想,“父王,您叫孩儿来,不会就是听您说这个吧?孩儿最近烦着呢。” 做为一个熊孩子,胡亥继续欢快的傻玩着,但是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又要过年了。 对旁人家的小孩来说,过年就意识着可以快快乐乐的傻玩,但是对于目前的嬴氏公子来说,过年就意味着爹过生日,爹过生日自己就得准备生日礼物。 好烦恼啊!去年和前年送的礼物都太拉风了,今年该送什么呢? 胡亥一脸痛苦的抓了抓头,他会得东西当然很多,但那都是一条条发财之计啊,都送给嬴政了,自己下半辈子怎么活? “父王叫你来,是让你准备一下,准备出一趟远门。”嬴政说这句话时,感觉自己心都在塞了,马上就要冬天了,贴身小皮袄不在家,他可怎么过冬啊? “啊?出远门?父王您不要小胡亥了吗?”胡亥上前一扑,一头钻进嬴政怀里,抱着他的脖子,身体扭来扭去说道:“父王呜呜……你不爱小胡亥了吗?大过年的,竟然就要把小胡亥赶走……呜呜……你又有了新的小皮袄了吗?没听说宫里有婴儿出生……呜呜……还是你跟外面的小三……不是,小N生的……有了新孩子,就不喜欢萌萌哒的小胡亥了……就算您不喜欢萌萌哒的小胡亥了,您也不要把小胡亥赶出远门好不好?呜呜……小胡亥不想离开父王啊……您不爱养猪了,那就把小胡亥当小胡猫小胡狗,留在身边不行吗?小胡亥会很乖很听话,不会给您惹麻烦的!” 儿砸!你脑洞好大啊,这么大的脑洞是病,得治啊! “没有没有,父王怎么会因为有了新孩子,就不喜欢萌萌哒的小胡亥了?”嬴政抱住胡亥,柔声安慰道。 只是出了远门就哭成这样,幸亏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七国并立的年代,这要是让熊孩子像自己小时候那样去当质子……不对,选质子就算选扶苏,也不会选熊孩子啊。 到不是偏心,而是因为当年选质子,要么选最不受宠的,要么选最重要的——即一国太子,熊孩子哪条都不占边。 嬴政一边发散思维,一边哄着胡亥。哄孩子这种事,对于秦王来说当然是陌生的;但是对于胡亥他爹来说,哄胡亥这个技能点却是点满了的。不过马有失蹄,秦王偶尔也有失手……嘴的,这次嬴政的话不但没有让胡亥安静下来,反而让胡亥抓住小辫子闹腾得更欢了。 “这么说,父王您真得有新孩子啦?呜呜……孩儿知道了孩儿懂了……父王是觉得小猪长大了,应该出栏……不能再霸占父王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呜呜……要给新孩子腾地方了……”胡亥边哭边说着,然后从嬴政身上爬出来,一只手伤心的抹着小眼泪说道:“父王,孩儿先告退,请容孩儿先回去收拾屋子,给您的新孩子……呜呜……腾地方……呜呜……父王,您别拉着孩儿啊?” 谁拉你了?明明是你个小熊在拉着寡人!你个小作娃! 心里想是这么想,但嬴政可没胆量这么说,不然自家的小熊不知道又要怎么闹腾了,“乖乖乖!听父王说,父王不是要赶你走,父王是想找你帮父王个忙。” 嬴政一把将胡亥抱进怀里,拿出手绢为他擦了擦泪,看着眼圈都红了的幼子,笑着摸着他的头说道:“父王只是想让你去当一回赐婚使而已,你就闹腾成这样,真是……你啊……”嬴政说着,伸出手指点了点胡亥的鼻子,说了一句,“不乖!” “孩儿哪有不乖啊?孩儿就是舍不得父王嘛。”胡亥从嬴政手里接过手绢,不好意思的看着他说道:“您是准备给谁赐婚啊?谁那么有福气,竟然能让您当月……”月老这年头好像还没生吧?先秦就是不好,一些词都不能乱说。 幸好嬴政也没在意胡亥,只说了一半的话,听到幼子的提问,便很爽快的说道:“王翦不是老是问寡人要房要钱要地吗?既然如此,寡人也不能小气。既然有房有车有钱有权了,干脆再赐一门婚事好了。” “啊?王翦老将军……他孙子都比孩儿大了吧?虽然孩儿知道,生孩子和娶媳妇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他不可能还没娶媳妇吧?”胡亥目瞪口呆,惊讶的张开嘴,“女方何人?”这年头还有年龄这么大的剩女?你当是演《封神榜》姜子牙娶老婆,七十多岁了还能遇上个六十多岁的黄花妇,这纯粹是小说瞎编。 “栎阳。”嬴政想都没想,直接回答道。 “栎……栎阳?王姐?”胡亥这回嘴张得更大了,只见他的脸色变来变去,变了好一会儿,胡亥才开口说道:“王姐今年才十八岁吧?王翦老将军……都六十出了头?” “这有什么关系?当然穆公女怀嬴嫁晋文公时,怀嬴芳龄不过二十,晋文公一样也是六十出头啊。”嬴政挥了挥手,不以为然的说道:“女孩子嘛,总是要嫁的,虽然男方老点,但老男人比较会疼人……这个你就不用懂了,等长大就自然会懂了……而且王老将军也是一代豪杰,嫁与他这样的英雄为妻,总比嫁给那些俗人好吧?” “呵呵……”胡亥抓了抓头,没说话,他也说不出话,跟一个古人,还是一个君王讲平等,还男女平等,那基本上就是扯淡。 为了能统一天下,别说是嫁女儿,就算王翦喜好男风,嬴政妥妥也会塞一大堆男宠过去。对政治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他的权力,其他的都是扯淡,《康熙王朝》里,康熙那么疼爱蓝齐儿,不照样把蓝齐儿嫁给了葛尔丹,更别说嬴政根本就不怎么在乎栎阳这个女儿了。虽然电视剧是编的,但艺术来源于生活。 “那也不用派孩儿过去当赐婚使吧?父王,你应该还有其他打算吧?”胡亥捧着小脑袋,看着嬴政追问道:“不会有危险吧?” “危险?怎么会呢?宝贝,你听父王说……”嬴政抱着胡亥,往他嘴里塞了一块糕点,摸着他的小脑袋继续开八。 原来当时,派出将军进行大军团作战时,都会同时派一名王室宗亲或者是嬴政的某位公子作为监军。虽然历史上,第一个有正式“监军”之名的人,是未来的扶苏公子,不过早在他之前,魏国太子申就给庞涓当过监军了。当然,那个时候的说法叫“为上将军随军出征”。 依照嬴政的个性,在有长安君成蛟之乱这个教训后,他是不会再派宗室为监军,那么派儿子当监军……不对啊! “父王,孩儿才六岁啊?派监军,不是应该派哥哥他们吗?扶苏哥哥都十六岁了,您让他去,不就好了。”胡亥噘着嘴,有些无精打采的说着。 当监军虽然很有权力很拉风,但是跟着大军东奔西跑的,明显没有在咸阳宫舒服啊? “寡人要你监视的,不是王翦,而是另有其人,扶苏不合适的。”嬴政似乎想到了什么糟心的事,脸色一阴一沉,看上去竟然有点吓人。 吓人,但是吓不住胡亥。嬴政只是随便一口提示,胡亥略想一想,就立刻猜出,需要被自己监视的,到底是哪个人,“父王是说……楚国?” “没错,你可能不知道,这次李信他们失败,除了有轻敌之过外,还有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后院失火。”嬴政阴沉着脸,作为一个君王,失败可以接受,但背叛绝对不可以接受。 “父王的意思是说……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叛徒?”胡亥感觉这回热闹大了,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呢?爱呢?萌萌哒的友情呢?啧啧啧,从小到大,最后到死,都一路被人背叛,可谓在背叛中成长,难怪始皇帝最后成了一个变态。 “宝贝果然聪明,父王只说了一句,你就全猜出来了。”嬴政满意的看着幼子,“懂事又够聪明,脑洞还特别大,看来找你去,果然没错。” “那当然,孩儿必须是最聪明的……慢着?父王,孩儿什么时候答应去了?呜呜……父王,孩儿真得舍不得你啊……呜呜……赵高快回去给本公子收拾行李……本公子的玩具还有零食还有小比熊都要带上……呜呜……父王,孩儿真得真得舍不得你……” 作者有话要说:小猪:项羽,洗干净脖子,等本小猪来杀吧……你不知道猪和熊都是杂食性的吗? 可怜的政爸爸要好久不能出现了……下次见面时,政爸爸都不能抱小猪了,因为小猪现在都有七岁了……下次见面就是统一天下了…… 政爸爸:嘤嘤嘤,好想儿子。。。 第70章 秦军(地雷加更)   始皇二十三年三月,始皇赐栎阳公主于王翦,二世为赐婚使。始皇大戚。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卧槽!卧槽!父王刚才竟然哭了!他和栎阳公主关系有这么好吗?他要真这么疼爱栎阳公主,也不会选她去了吧?   胡亥简直后悔死了,一后悔没相册没手机,不能拍下嬴政拉着自己的手时,那眼睛水光盈盈的表情,就算不上传微博微信和网友共享,也要留下来做证据,以后老了拉着自己儿子说,“儿子,别看你爷爷以前那么狂炫帅拽酷,他也有哭的时候2333333~~”;二是后悔自己怎么就答应当这个赐婚使了呢?当了就当了,还要看你们父女俩在光天化日之下秀父女情深,简直是气死本公子!不舒服不舒服!父王是小猪一个人的!   胡亥回过头,狠狠瞪了嫁车一眼,又回过头,低下头,双手托腮,气乎乎的想道,真是气死本公子了。   而此时在咸阳宫秦王的御车之上,嬴政正拿着一块手绢,以旁人完全不能想像的明媚画风,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道:“有那么一瞬间,寡人以为今天出嫁的是胡亥不是栎阳来着。寡人的心肝肝,就这么离开寡人了,他还么小呢,也不知道军中生活习惯不习惯。吃不吃得好,睡不睡得好,晚上会认床吗?虽然胡亥好像不认床,但是万一他忽然得了认床病怎么办?要不要把床再给胡亥送过去?”   “大王……”被嬴政强行拉来当听众的赵高,看着那个正掰着手指头,计算自己应该给宝贝儿砸送些什么生活用品过去的嬴政,“用不着这样吧?您要多多保重身体啊!公子只是出一趟远门,又不是离家嫁人?”公子出远门就这样伤心,要是公子嫁人……不,娶妻,离宫娶妻那不是要活活忧伤死。   “你没儿砸你不懂得。”嬴政没好气的看了赵高一眼,这个小高子,怎么最近尽和寡人唱反调呢?一个没有儿子的人,更没有像自家小猪那样萌萌哒儿子的人,也来质疑寡人一片慈父之心。   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的赵高默默的泪了,大王,你果然吐得一口糟!但是……不就是个儿子吗?奴婢虽然没有儿子,但也有个萌萌哒的宝贝女儿,一样可萌可萌哒,香香软软的,最主要的是听话懂事不折腾人。   一路紧赶慢赶,胡亥终于在函谷关口,赶到了王翦的幕府。   别吐糟,就是叫幕府——因为当时军队主将的府署,都设在帐幕内,所以才有此称。后来小鬼子的幕府,是跟我们学的。   “王书到——上将军听宣——”音量十足内侍,站在胡亥身旁,扯着嗓子洪亮的说道。   胡亥手持着王书,眨了眨眼睛,好奇的看着众人之中为首的老者,只见他虽然已经六旬,但身披铠甲、精神奕奕,丝毫看不出一丝苍老的神态……也是,秦皇陵一天灭本公子好多次,本公子都累了,他还能精神奕奕的人,怎么会那么容易老呢。   “臣王翦在。”王翦上前,好奇的看着胡亥身后,只见透过一大片军兵马车,隐隐可见深藏于其后红绿身影与绚烂锦丝车帘的宫车。   王翦心中疑惑更深。   没办法,赐婚什么的,脑洞不够大,完全想不到啊。   胡亥微微一笑,展开手中王书大声念了起来,“秦王政特书:上将军王翦与国功大,多年辛劳无以慰藉,本王特公主嬴宁赐婚王翦,封号栎阳公主。接书之日,王翦当在相逢处与公主合卺成婚。”   看着王翦瞬间震惊的脸,胡亥那些年被团长吼“跳跳跳跳都不会,你猪啊”,而吼伤的幼小心灵终于缝好了,“上将军,接令吧。”   胡亥将王书往王翦前面一放,一脸纯良的说道:“或者,胡亥应该改称上将军为……姐夫?”   “少公子真是会开玩笑。”王翦看着眼前这只还没自己最小的孙子大的小正太,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传闻少公子最似大王,故诸子最得大王喜欢,今日观之,果然不假。   如果说,胡亥管王翦叫“姐夫”;那么胡亥管王翦的孙子——后来和章邯小朋友一起兵败于巨鹿王离应该叫什么呢?   “孙子?”胡亥向左歪着头,笑嘻嘻的看着眼前那个十五、六岁,有些局促不安的少年。   “少公子……”王离脸一黑,虽然辈分是这样算的没错,再加上对方又是大王的公子,按理来说自己应该……但这便宜占的,简直了。   爷爷爷爷!少公子好可怕,我要去前线!我不要留在后军陪少公子!   “小王将军?”胡亥依旧歪着头,这次换了一个方向,从左歪改成了右歪。   “那是我爹。”王离解说道。   “不不不!你爷爷是老王将军,你爹应该王将军,你应该是小王将军。”胡亥站起来,拍了拍王离的肩膀,好心的安慰道:“小王将军,你别那么紧张,我又不会吃人。”   “不紧张。”王离摇了摇头,就是有点郁闷。   这是他第一次出征,本来他是想跟着祖父冲锋陷阵,好好学习的,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胡亥的到来,他的学习计划不得不半路被打断,不但只能待在后军,还得兼当少公子的玩伴和保镖。   “那走,陪我去军营逛逛,我还是头一次到军营呢。”胡亥拉着王离的手,兴冲冲的挥舞着小手说道:“风!大风!”   后世某导演大片里黑色的秦军,排得方阵,踏着整齐的步伐,如潮水般向敌人逼去,各种弩箭,万弩齐发,蝗虫般的雨点飞出,如死神一般收割着敌人的生命,简直是帅到没有朋友。   当然,这只是电影而已。   现实里,真正的秦军都是自干五——自带干粮、兵器、战甲的五毛,所以他们的盔甲、兵器都是五花八门,各有各的不同;自然也不会是黑衣黑甲,而是各色都有。想看电影里那样的画面,只能回咸阳宫看嬴政的亲卫护队了。   “落差有点大啊!”胡亥蹲在地上画了两个圈圈。   “少公子,您怎么了?是不是无聊了?无聊的话,我带你去逛集市?”王离跟着蹲下来,耐着性子劝说道。   这也就是少公子了,要是自己的弟弟,早就一拳头上去了。可是看少公子这样,啧啧啧,那个水灵那个嫩滑,一双手比自家妹妹的还要白皙,也不知道大王是怎么养儿子的。   “集市?”胡亥抬起头,只是送个亲而已,不要把他的三观都颠覆好了吗?   传说中又威武又拉风又严谨的秦军,为什么会允许商人和小贩跟随?还允许这些商贩在附近开集市?   怀着这种好奇心,胡亥带着几个侍从,还有自家小比熊,跟王离走出了驻扎区,来到了两里外的商贩区。   远远的,胡亥听见了一阵阵喧哗声,而且越接近商贩区,声音就越大。等走了,胡亥才发现,原来是商人和士兵讨价还价的声音。   小商贩就地,铺块布就算是摊位,大商贩则比较高洋上,会弄个帐篷。商贩区里什么都有卖,不但有各色兵器、衣服、食物,甚至还有大侠标准套餐——牛肉和酒。   胡亥好奇的张望着,这里的商贩虽然操着各地方言,有很多话听在胡亥耳里,跟外语也差不了多少,但统一的标准是,他们都很热情,跟沃尔玛的导购员一样,只要你多看那么一眼,立刻就会拿起你看中的东西,热情的向你报价。   要不是看胡亥身后还跟着几个彪形大汉,再加上胡亥本人一身黑衣玄鸟服,打扮的不是王孙也是公子,一看就是惹不起的样子,早就被热情的商人拉进去了。   “这家店的酒菜味道不错,比军中干粮好。公子,我们就上这吃吧。”王离忽然指着左边不远处,一个不大的帐篷说道。   “小王将军,你真会开玩笑。”胡亥笑了一声,歪着头看着王离说道:“普通没有爵位的士兵,大概是要吃干粮的;但是有爵位的士兵,我记得是能吃上肉的,有些士兵甚至还能吃上牛肉呢。我看书上说,赵牧的军队能‘日击数牛飨士’,我们大秦伙食没理由比他们差吧?我看魏国甚至还出过法令,不允许给给一些地位低下的士兵吃牛肉,反过来可以证明,在军队里混得好的话,应该是可以过上好生活的。虽然我没有从过军,不过从前面两个例子,我能猜出我大秦二十等爵,纵使是在伙食这种小事上,应该也是每一等都会有不同待遇的。”   看着王离因为自己的话,而震惊的表情,胡亥压下心中的得意,摇头晃脑的说道:“怎么样?小王将军,我没有说错吧?”   “公子果然聪慧!”王离上下打量着胡亥,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道。   传闻胡亥公子自幼聪慧早熟,三岁就能背《秦法》、三岁半发明了标点、四岁发明了纸、五岁发明了印刷术和书,简直就跟天人下凡一样,除了矮点没其他毛病。当时王离还以为传话的人没睡醒在说梦话,今日一见,才知道自己当时错怪了人家,胡亥公子果然是不同凡响,随便一句话就能推测出这么多东西。   “那当然,本公子是父王的儿子嘛。”胡亥小肉爪一挥,“啪”的一声打开手里的扇子,这回的扇面上写不再是“公子狂霸帅拽酷”;这回比较低调,正面写的是“不要迷恋哥”、反正写的是“哥只是传说”。   作者有话要说:三岁就能背《秦法》、三岁半发明了标点、四岁发明了纸、五岁发明了印刷术和书——感觉这段,司马迁都不好意思放《史记》里……   谢谢大家……对了,一直有人问我打算写多长……我只说一次,只有第一卷才会有强国路线,所以很长……后面几卷都比较短,一卷也就是几万字……因为后面那些君王将亡国之君是各有各的原因,不是因为国力衰退才玩完的。比如纣王,纯粹是得罪了老天爷,国力再强也没法子玩……所以崇祯之类我是不会写的,崇祯这种无非是再强一次国,比较没意思……   至于小猪长大,小猪长大,政爸爸就离死不远了~~我不忍心。。   上周末去帮人打了个秦皇陵,从攻防结束打到攻防结束,最后工资五百G,再也不会爱了   第71章 兵书   小扇子摇啊摇,胡亥跟着王离进了帐篷。   帐篷里面瞅着到是比外面要大很多,帐篷里摆着十来张桌子,竟有八成已经坐上了客人,而且看打扮都是秦国的士兵。   见王离一行人进去,一名穿着白色麻布衫的小厮,立刻满脸挤满笑容,殷勤的迎了上来。   “不用你召唤,你自管去上酒来。”王离冲着小厮一挥手,不耐烦的说道:“再来个五斤馒头、炖肥羊、红烧穿山甲……”王离又一口气报了七、八个菜名,除了最开始的炖肥羊之外,其他菜放在后世,都够他坐牢坐到牢底穿。   托胡亥发明铁锅还有发面技术的福,民间的菜肴虽然没有宫里的精制,不过胜在够有野趣,偶尔吃一顿也是挺不错的。   不过酒,胡亥是不喝的,他刚一落坐,旁边的侍从一个立马掏出一个装满水的囊,另一个除了拿着一个水囊之外,还拿出一只特制的碗。   那碗很稀奇,是碗中碗,外面一个大碗,里面还摆着一个小碗,双层的。   侍从先用水囊往小碗里注水,水倒出来,王离才发现那里面装的不是水,而应该是……公子这么大了,还在喝奶啊?这么小,没断奶的孩子,大王也舍得往军营里丢?   察觉到王离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怪异,胡亥淡淡的撇开了脸,喝奶怎么了?一天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别以为本公子不知道,秦人不喝奶,是因为秦人大多有乳糖不耐症,一喝就拉肚子。   小碗里装满了奶,侍从又开始大碗里注水,这回注得真是水,注至八分满时,胡亥开口用诱惑的声音说道:“小王将军,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你可别眨眼。”   “奇迹?”王离顺着胡亥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侍从不知道往大碗里撒了什么东西,大碗里的水开始冒出一丝丝白烟,接着水面冒出一个一个气泡,竟然沸腾开来。   看着王离震惊的模样,胡亥吃了一口鹿脯,他很遗憾这年头的人不会大叫“这不科学”,不然他一定会挺起小胸口说,“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王离是没大叫,但胡亥听见了另一个叫声,抬头一看才发现小厮送完菜,竟然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走。   等大变开水的场景上演后,小厮竟然冲着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然后“碰碰碰”的磕里起头,嘴里还不停的在说话,就是一句都听不懂。   “推广普通话,任重而道远。”胡亥嘀咕了一句,让侍从将小厮拖开,转头看着王离,见他依旧一副“整个人都不好”、“吃个饭而已,三观都碎掉了”的模样,笑咪咪的伸出手,在王离面前晃了晃,开口叫道:“小王将军!小王将军回神啦!小王将军!你要是不信,你可以拿手去摸摸啊。”   胡亥这么说了,王离也照着胡亥的话这么做了,然后……王离的手指就跟那炖肥羊差不多了,隐隐可闻着一股肉香。   “嗷嗷!”王离捧着手指让早有准备的侍从给他上伤药。   “小王将军,你怎么这么实心眼呢?”胡亥以扇面遮住半边脸——脸下的表情实在是不适合让王离看见,语气十分关切的说道:“我只是想让你摸摸那碗,没想到你……哎……都是我的错!”   “没……没事公子!不疼!”王离甩了甩手指说道。   男人嘛,怎么能怕痛呢?越痛才能越激起男人的勇气!更何况了,平常就痛,只是看着有点吓人而已。   “不疼是吧……”胡亥“哦”了一声,不疼才糟糕呢。   要是疼,最多也就疼了;要是不疼,见过前一阵子熊小孩在动物园被熊孩子咬断手臂的新闻没有?新闻里那熊孩子在断手之后,不也是特别淡定的站在那里,不哭也不闹,惹得新闻里处处夸他“勇敢”、“坚强”什么的吗?其实那记者就是医盲,人在受重伤的时候,人的机体应激反应,会释放出很多的类啡肽物质,有中枢镇痛作用,所以不会感觉到疼痛。   这就是我们看见,很多传说故事里,英雄人物在身受重伤之后,反而还能边斩数人或者是谈笑淡定如正常人一般——自家政爸爸就这么被荆轲坑过,那群没医学常识的医盲,非说荆轲断腿之后,还能淡定自如的笑谈,真不愧是敢于刺秦的大英雄大豪杰。   胡亥估么着,等吃完这顿饭,王离就该疼得想砍手——毕竟十指连心嘛,然后再接下来的几天,他更加会隐隐作痛好久。   “公子,这是何物?若是能用在军中,我们就不用再吃那些该死的冷饭冷菜了。这天气还好,要是到了雨季或冬季,有时候点不上火,士兵们连碗热水都喝不上,只能吃冷面饼,不知道要冻伤多少人。”和自己现在还不疼的手指比起来,王离对胡亥展示出现的奇迹更敢兴趣。   凭着将军弟子的直觉,王离敏锐的就想到,这东西若是应用到秦军之中,会给他们这些当将军带来多少方便。   “这个啊……墨家正在研究自动加热碗,等他们研究出来,你再跟父王说吧。”胡亥笑咪咪的喝了一口热牛奶,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听见耳旁传来一阵喧闹声,抬眼看过去,才发现是几个秦军正在那争执什么。   自己爷爷的部下,当着少公子的面,竟然在酒馆酒后闹事。   王离顿时感觉有些丢人,想去将那几个争执的人都赶出去,但是却被胡亥阻止,“听听他们在争什么在说?”   听了一会,王离终于放下心,原来不是在闹事,只是他们几个在争《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到底哪个比较强,然后两口酒下肚,又说多了几句,情绪有点上头,所以声音有点大而已。   这个也可以理解,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脑残粉们,为了自己的偶像掐架,就是这么可爱。   同是脑残……粉,胡亥觉得大家都是猩……心心相惺。   “现在《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的普及率都这么高了?”胡亥看着王离,一脸疑惑的问道。   自从前年和去年,自己连续献上纸和印刷术之后,嬴政还真出了一个图书管理处来管理出版相关事宜。管理处第一批出版的书,除了《日书》、《秦法》、《商君书》这些法家著作之外,还有一些兵家和墨家的书,比如《孙子兵法》和《九章算术》什么的。   “这是当然,不识字不会带兵,怎么升迁?”王离见胡亥依旧一脸不解的样子,开口解释道。   原来虽然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以杀敌数量论军功升爵,但是只能升爵,却不能在军中升官,升官最多升官屯长,再往上升就不可能了。   因为军中升官那得考核,考核的内容不是以你斩杀了多少敌人来算,而是笔试。   笔试你懂多少条军令,上司发个军报给你,看不看得懂,会不会被敌人的假军报忽悠住之类的东西。总体来说,出题内容不偏,知识点也挺好抓的。   但是笔试……没有文化不会写字,你怎么通过笔试啊?   在当时那个年代,就算你想学写字,连本书都没有,你找谁教去?   “虽然买书的人挺多的,但识字的人却还不多,很多人买来也只能听别人说里面的事。”王离喝了一口酒,又吃了一口羊肉说道。   胡亥嚅了嚅嘴,终究没告诉王离,羊肉可是发物,身上有伤的人千万不能吃。   算了,反正也死不了人,不就是多疼两天嘛。这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下场,让你笑本公子喝奶。   至于识字,这个暂时也急不来,现在学了也白学。过两年天下统一了,嬴政该鼓捣统一文字了。胡亥隐隐记得,除了统一文字之外,嬴政还命李斯发明了一套比现在用的大纂,书写更简单的字体——小纂。虽然在胡亥眼前,小纂和大纂根本没有任何区别,都一样怪难的。   所以胡亥琢磨着,到时候自己无论如何,都在混进李斯的文字改革部队中去,想个法子,让秦国直接从大纂过渡到简体字。   即造福时人,也省了后世之人,老是为了“简体字”和“繁体字”掐架。   “王翦老将军可曾想过出兵书?”胡亥眨了眨眼睛,看着王离说道:“你们王家世为秦将,平六国安天下,一生战无不胜,在本公子看来,完全不逊于那些古之名将。何不写一本兵书,也好让后世之人,知道你们王将的用兵之道?”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想着,本公子这也算是历史上第一次约稿了吧?既然是第一次,你可千万别不给本公子这个面子啊。   看着胡亥满是“约吗?约吗?少年约吗?”的脸,面对这种巨大的诱惑,王离实在说不出“不约不约!公子,我们不约”的话,可让他一个小小的少年,这么快做出这么巨大的决定,还是做他爷爷的主,他也是办不到的,“这个……等我问过祖父。”   “这事问大人是应该的,我就是先跟你通个气,你先跟王老将军说说,到时候本公子再去找他谈。”胡亥拍拍王离的肩膀说道。   这事吧,不管成不成,反正他在王翦王离这的好感是刷到了,那么接下来去了楚国,自己要是想杀了人、放个火、灭个门什么的,看在这事上,王翦都不好意思阻止他了吧?   当天晚上回家,胡亥在给“亲爱的父王”的信中,就专门提到了这件事。当然,在这封老长老长老长老长老长老长,长到传令兵都庆幸这年头有纸,所以自己不用再背着几捆竹简跑回咸阳的信中,王家的事只占了一小点点,主要的内容还是详细写了今天发生的事。   比如头一回看见人家吵架,好带感什么的,大事小事无论什么事,只要胡亥想到的,就通通写了上去,事无俱细到吃排骨时,小比熊比他多吃了一块这种事,其次内容就是想你想你想你……想死你了,想你想的我吃饭都心情不好,心情不好导致手脚都笨了,竟然连小比熊都没抢过。   作者有话要说:打仗小胡是不行的,但是军方声望还是可以刷的……尤其在蒙家和扶苏哥哥关系近的情况下……虽然这个时候小胡还没打算当太子呢…… 第72章 家书(地雷加更)   “离开父王的第一天,想念父王;离开父王的第二天,想念想念父王;离开父王的第三天,想念想念想念父王;离开父王的第四天,想……大王,奴婢实在是念不下去了。”赵高捂着腮帮子,一脸痛苦的说道。   牙都酸掉了好嘛!这对父子浪费社会资源——用八百里加急,送他们俩腻腻歪歪的家书,还非四处秀父子情深,觉得秀给别人太刻意,太不自然,结果他这个跟班就成了被父子情深的对象。   任何事,加了一个“被”字,都是极不愉快的。更何况嬴家这对父子秀得还格外与众不同,身为秦王当然不能用那种低级的秀——没事就跟人嘀咕说“我那个儿砸,一点都不孝顺,不萌萌哒,一天才给我写一封信,一封信才一万字长,真少”什么,嬴政的秀法是每天赵高给自己念家书,这样不用自己到处去念叨,赵高自然也会知道自家宝贝儿砸又干了什么,或者是送了什么好东西给自己了。   哪有什么好东西啊?都不过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而已,什么路上看见一种好吃的野果、江南特有的一种植物……还是标本,反正一块加起来还不够那路费呢。堂堂一国之王,这也太好糊弄了吧?赵高暗暗的想着。   礼轻情义意,千里送萌萌哒。赵高,你这是嫉妒了?嫉妒会使人心灵丑恶;相由心生,你的面目也会越来越丑,到时候长得太丑了,寡人可不要你跟寡人出门了,丢人。   嬴政瞪了赵高一眼,既然赵高读不下去了,那他就辛苦点自己读吧,看宝贝儿子又写了些什么。   “父王,儿子在外面挺好的,就是洗澡不太方便,都不能天天洗头洗澡,儿子觉得自己都臭了,今天就不抱父王了,免得把父王都抱臭臭了。”   傻儿砸!父王怎么会嫌你臭呢?你小时候父王第一次抱你时,你就拉了父王一身,比现在可臭多了。   “父王,今天王离教儿子射箭了,他箭射得不错,就是那只手指……啊哈哈哈……他那只手指老是不自觉的会颤抖,看来伤口还没完全好,所以儿子经常装成无意的样子,重重碰一下他的伤口~~~哼哼哼!让他笑话本公子喝奶!”   喝奶怎么了?谁不是喝奶长大的?王离他爷爷王翦,也是喝奶长大的!儿砸!干得好!   “父王,儿子还跟那些老兵学唱歌,唱《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大家都说儿子唱的好听,就是经常唱着唱着,儿子唱的正开心时,就会有人来找他们办事,然后经常儿子一首歌没唱完,下面就没有人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群魂淡!儿砸你不要伤心!等打完楚国回来,父王把他们全抓到咸阳宫里来,让他们听你唱歌。你不唱过瘾不许他们走,违者诛全家。   “父王,儿子今天第一次射箭,就射中了靶子。虽然距离有点近,但王离说我是好苗子,说不定将来能当将军。儿子以后就要当大将军,保护父王保护大秦。”   心肝!宝贝!父王不需要你保护,父王会好好保护你的!么么哒,学射箭手上会长茧子的,小心别伤了你那手。还有,大太阳下别出门,万一晒黑了怎么办?   “父王,您说晚了。您的宝贝儿子已经被太阳晒黑了……呜呜呜……黑乎乎的……不再是白白嫩嫩的小香猪了肿么破?您会不会嫌弃儿子,不要儿子了?”   不嫌弃!就算你不再是白白嫩嫩的小香猪,而是又黑又老的大臭肥猪,父王也不嫌弃!   “父王,虽然上封信说的儿子很开心,但是……呜呜……儿子不要变大臭肥猪……儿子要当将军,当大将军,不但生前要保护父王,死了之后也要保护父王……”   你要干什么?   “父王,您不是在修兵马俑吗?照着你萌萌哒的儿子的样子也弄个俑塞……要个威武的大将军俑,这样儿子日后就算死了,也能在王陵里陪着父王,一直一直保护父王!”   不要!   “为什么?”   没准嬴政写好信再寄过去,当天下午胡亥又寄来了一封信,信上只有五个字,外加一个超大的惊叹号,“不许说我矮!”   好吧!不许说你矮!不说就不说,不说寡人也能拒绝你。   于是,萌萌哒的胡小猪小朋友,收到了他爹寄来的家书,上面很简单,只有四个字,“你不够高。”   “父王太坏了!小比熊!你说是不是!父王很坏对不对?”胡亥从榻上跳起来,看着正坐在自己榻旁,拿着一根骨头用心啃着的小比熊,见对方不答理自己,气得在小比熊头上打了两下。   和人类两岁的婴儿还需要人保护不同,两岁的熊猫已经是只大猫……熊了,对小比熊来说,胡亥这一连踢带打的一顿,连它半根熊毛都伤不到,除了把胡亥自己累了个半死累出一身,一点他想要达到的效果都没达到。   对于胡亥的攻击,小比熊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细心的保护着它的骨头,只有偶尔不耐烦的时候,会用爪子拔开胡亥的手,然后一脸“熊孩子,我拿你怎么办”的表情看着胡亥,模样就像在看一个恨铁不成钢的孩子。   也许是因为从小和胡亥同吃同睡一起长大的原因,小比熊虽然个头变大了,但是性格并没有变多少,也没有展现出多少熊类的攻击性,反而比小时候更安静沉稳,走出去别人都会赞一句“不愧是皇室宠物,端是一股霸气”,气得深晓其吃货加懒汉外加抢父王大腿本质的胡亥,有一次竟然把小比熊关在牢子里,然后当着他的面,怒喝半盆给他的早餐奶以做处罚。   胡亥养小比熊唯一的收获,大约就是因为经常要把小比熊拖来拖去,还有经常要和小比熊抢零食吃,所以他的力气要比寻常孩子大一些,格斗技术也比同龄孩子更好一点。   “真是个大憨货!算了,不打你了!”胡亥拍了拍小比熊的头,跳回书桌前继续提笔写道:“亲爱的父王,告诉您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您上回跟儿子说的没错,李信之败在于后院失火,郢都内部有奸细,攻击了李信大军的后方,导致李信后背遇袭方才一败。而根据儿子最近埋在昌平君府中人的调查,昌平君府最近频频有操着楚国口音的人进入,所以……父王您过不了多久,可能就要挥泪斩基友了。”   胡亥想了想,觉得上面这样写,未免有点太幸灾乐祸,又提笔补充了几句道:“以前有个旅行社老板曾经说过‘背叛从一开始就存在的’”嗯?你说是那旅行社老板没说过这句台词,这是同人文的内容。同逼官,怪我喽?   “对于昌平君这样出身楚国的公子来说,来自父亲的血统决定了他的立场,所以父王您也不用太伤心,本来你们就不是一国的,就算偶尔在一起玩,也不是一国的。”胡亥写完这等杂事,又开始写正事,“儿子是父王的儿子,身上流得是秦人的血,是父王的血,所以儿子是永远永远不会背叛父王的……么么哒……”   “因为楚人龟缩不出,最近大家都很无聊,每天都在比赛谁投石投得远。儿子前几天也去参加了,拿了第一……真得是第一,不是倒数的,也不是他们让儿子的。儿子只是用了先进的生产工具——投石车,直接将石头投到寿春城里了。哈哈哈哈……王翦老将军当时就风中凌乱了。儿子估计楚国那个叫项燕的也风中凌乱了,因为儿子学儿子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主角,把我们秦军的生活垃圾,打好包装在投石车里投了过去。父王大概不知道什么是生活垃圾吧?那还是不要知道了,免得影响您晚上吃饭的心情。”   拉拉杂杂写了好几张信,胡亥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笔,继续写道:“儿子上回给您打的,治理楚国的报告,您觉得怎么样?没问题,儿子就开始办了,每天投石好无聊。”   收到胡亥寄来的家书,没人知道嬴政看完书信是什么心情,但不久之后,胡亥收到咸阳传来的旨令,王将东巡。   “父王对他的基友还真好咧。”胡亥揉了揉太阳穴,一脸无奈的想着。   秦灭韩、赵、魏之战中,嬴政虽然关心,但也没有亲临过战场。唯一亲临一次,也是在灭赵之后,跑到邯郸城去,把仇家还有仇家的子孙后代全坑了。一个爱恨情仇这么强烈的人,在楚国大势已去,基本大局已定的情况下,还亲自跑来前线督战,自然不是为了伐楚的事、也不是为了监视王翦,而是看中昌平君。   不知道父王这次会不会失望?嗯……应该会吧?后世在论述秦始皇的大臣时,似乎没有几个人提到过昌平君,连《寻秦记》里都是“昌平君”、“昌平君”的叫,似乎他没有名字一样。一个自吕不韦之后、李斯之前,占据大秦相位十几年的人,竟然连个名字都没有,怎么看都像是官方刻意抹杀啊。   “不过……这也不关我的事……”胡亥放下手中的王书,满意的看着镜中的自己,笑着理了理衣服。   和未来昌平君的下场比起来,见“汉初三杰”之一的萧何,更容易引起胡亥的好奇心。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穿秦系……你杀刘项两人我很能理解,但是如果只杀一个的话,很多人会选择收服项羽,而杀掉刘邦……   这是几个意思啊?为什么收项杀刘啊?就因为项羽年轻、长得帅、武力值么?要是换成我,一定杀项收刘啊。。刘邦和秦没有深仇,只是看你弱就造个反,如果你一直强下去,他也是大秦的好公务员,许以珍宝,让他给你当狗头军师绝对没问题……   项羽那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仇恨问题……收了他,哪天他背叛你了,也能说一句……背叛是从一开始就存在的,就像小胡写信说的那样,血缘决定了注定会背叛   用明末来打比喻,二世是崇祯,刘邦是李自成那个档次(不是因为失业也不会造反),项羽是关外满人……两个民族之间有血仇,怎么都会来打你的。。。 第73章 萧何   萧何,字……现在还不流行取字;性别男,爱好女;民族……这个年头还没有民族;籍贯:楚国沛丰人,现为沛县狱吏。   虽然现在秦国大军压境,但因为知道秦人战争的目的是统一,而非是屠杀。这块土地上的王,不管他是楚人还是秦人,都需要人来治理来交税,因为萧何并没有太大的惊慌,依旧过着他有车有房有工作,还有几个不错好基友陪伴的悠闲自在生活。   这样悠闲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不知道多少天前,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那天晚上他刚下工回家,走在路上就被人从后面套了个麻袋,堵上嘴绑起来,塞进了一辆运菜的马车,和一大堆蔬菜一起出了城。   一开始,萧何还以为是自己的仇人,或者是路上劫道的强盗,后来慢慢发现不对劲。那些绑自己的人,虽然个个体态彪悍,身有一股行伍之气,而且手中也见过血,但对于自己却十分恭敬,除了不准自己擅离——连睡觉、沐浴、方便都有两个人跟着,生活上的要求无一不满足自己。   因为一路都被关在马车里,萧何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被带到哪里,只能靠马车外传来的声音,判断大概的情景。   直到有一天,萧何听见了马车外传来了一阵阵士兵操练时的声音,而且……还是秦人的口音,没等萧何想明白,自己是不是应该去冷静一下时,马车外丢进来一样东西。   “这个是……腐竹?”腐竹此物也是近年来自秦国流传过来的食物,萧何平常挺喜欢吃的。不过没见过这样被撕成一条一条,上面还抹着一层红色酱料的,“这是何意?”   “公子心好,怕萧先生慌张,让萧先生吃包辣条冷静冷静。”坐在萧何对面的大汉,负责全程监视他的大汉开口说道。   “喔……”萧何开始默默的吃辣条,到不是他心大不怕对方下毒,而是一行几百里路走过来,要杀他早就吃了。   不过,公子……在这种只有诸侯王之子才能被称之为“公子”的年代,再加上马车外传来的秦人声音,公子的范围一下子就小了很多。   听说此次伐楚,秦王嬴政特意派了一名公子来为监军。不过……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位公子的任何情报,更不知道这位公子为什么要找自己?   在这个没有互联网、信息不流通的年代,依萧何的身份,能知道秦王派了一名公子来当监军,已经很了不起了。   知道更多,那是武侠玄幻小说。   过了一会马车停下,萧何听见前面有人说,“萧先生,请下车。”   萧何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左右的两位大汉,见对方没有阻拦自己的打算,便起身下了车。   下车一见,发现果然和自己猜想的差不多。自己一行人,果然已经到了秦人大营之中,站在他的方向往左边张望,还能隐隐看见一座挂着“楚”、“项”之类旗帜的大城——这是被王翦包围达半年之久的寿春城,楚国最后的力量所在。   萧何又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周围的秦军,只见那些士卒正忙着将生活垃圾……别问是什么生活垃圾,反正看完略为有点影响吃辣条的心情,打包到一个一个布袋中,麻利的给布袋扎好口子,将布袋送到一个怪模怪样的物具上。   萧何认识此物,去年李信伐楚之时,楚军就曾秘密准备了大批投石车,在秦军渡河时突然同时发射。当时,无数尖利的石块乌云般砸向秦军,二十万秦军全面溃败,这也是秦国自灭六国之战以来,首次大败。当时大胜战报传遍楚国,楚人人人兴高采烈,没想到这投石车现在竟归了秦国。   幸而萧何心中的感叹,胡亥一点都不知道,不然他一定会跳出来,气乎乎的说“我发明的我发明的!楚国那是抄我的!”   楚国是抄他的,那么是给楚人送的小抄呢?胡亥只把这个设想给嬴政说过,至于嬴政给谁说过,那他就不知道了。   不过万幸的是,楚国使用的是第一版最原始的投石车。最新出的投石车,因为胡亥追求完美,在拿出最好的作品之前,不愿意跟他爹说,而侥幸躲过了这次情报泄露的危机。   现在,秦国用的就是最新版的投石车,被胡亥戏称为“人间大炮”的版本,最远距离可以达八百米。   现代人,当然对八百米没什么概念。但是在冷兵器时代,这可说是超远程打击了。根据史料记载,在金国在灭亡北宋的汴京之战中,金国一夜之间在汴京长达50里的城墙外,制造了大约五千来座投石车,然后在同一时间向城内发射石弹,无数石弹如蝗虫扑天盖地,以至于汴京郊外当时竟然再也找不到石块。   在古代攻城时,先将护城河填平,而后万炮齐发,同时辅以大量强弩,一举击溃守城部队的部署,进而出动与城墙等高、可容纳80人的巨型攻城车对城池展开登城战,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黑科技。   当年金灭宋,到处乱投石的后果,就是汴京郊外再也找不到石块。现在王翦灭楚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是王翦的黑科学不够高明,而是石头这种东西吧……在投了大半年石头之后,再想在寿春附近找到石,还那不是一般的麻烦。   于是,胡亥就出了一个馊主意,让秦军将生活垃圾投过去,而且是在楚人吃饭的时候投。   想想吧,你拿着碗正准备吃饭,忽然天上“嗖”的一声下起了垃圾雨,虽然出于爱护粮食的原则,这年头基本没有剩饭剩菜,但也是各色垃圾都有,其中还不含五谷轮回之物。   想想,那叫一个酥爽啊。   再加上寿春虽然是个大城,但城里好歹也有几十万人吃喝。而秦军把寿春城一围就是大半年,虽然粮食没有问题,但那么多人要吃完喝完就要拉和撒啊,人民群众的隔夜积肥怎么解决啊?以前都是有专人运去城外的,现在为了防止楚国王室跑走,但凡两条腿的直立行走动物就没一个能出城的。   虽然隔夜积肥不会死人,但是它会臭啊,再加上照着三餐来的天外飞肥,整座寿春都被笼上了一层带着淡淡小清臭味道的白白薄纱之中——薄纱那是小清臭味道已经具现化了。   就算项燕还有楚王这些人住在城内,头上又有屋顶保护,所以既不会被投石车的石头打穿房顶,又不会吃饭的时候天降农家肥,但是味道它是无影无踪挡不住的。   “王翦老儿,真是越来越卑鄙无耻了!快再给寡人弄点花来,臭死了臭死了。”这是楚王负刍的声音。   “我和王翦交过手数次,深知王翦的用兵之道。但是……王翦以前好像不是这个画风啊?”这是楚将项燕的声音。   其实压力山大的不止是楚人,王翦自己压力也很大啊,其实他也不同意这个招,因为觉得不光彩,但是想出这招的人是谁啊?少公子,秦王最爱的儿子,名为“赐婚使”,实为监军的人物。虽然这半年来,除了拉着他家王离傻玩,偶尔弄个恶作剧之外,少公子那是极好的,不管自己干什么,少公子都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也没有给自己过任何制肘过——除了王离不开心,大家都挺开心的。   大家合作这么愉快,少公子难得提一个方法,而且还是急你这之急想出来的方法,最多有点恶作剧,但完全影响不了大局的方法,你能不答应吗?果然不能啊!   王翦又不是白起,那么不识时务,但是答应归答应,答应完了之后……自从少公子想出这么个损招后,王翦每天晚上作梦都会梦见这样一句话——秦王政二十三年,王翦投溺于寿春。   王翦自然不知道,这只是他和胡亥合作的开始,这不是一棰子买卖,以后他和胡亥还会有很多精诚合作的机会。   也就是说他会被毁很多次三观,以至于两千年后有一张为他鸣不平的帖子是这样的标题——《从大气磅礴的山水画到逗比无比的暴走漫画——秦代名将王翦是如何一步一步滑向掉节操的堕落深渊,兼论名将背后的男人、铁幕背后的真相,自称“萌萌哒帝”的秦二世》。   此时,对于这些完全不了解的萧何,则只能看着放在投石车中,然后随着“嗖”一声向寿春城的布袋,给楚国守军默默的点了一根烛。   “萧先生,别看了,辣条吃完了,就去见公子吧。”身旁的大汉推了推萧何,都已经到秦军大营了,也不用再担心萧何跑掉了。   “请问贵公子如何称呼?”萧何看着前头带路的大汉,都到秦军大营了,也不用再担心我跑掉了,你总得给我透露个底吧?   “胡亥!公子胡亥!乃是大王少子,也是最宠爱的儿子,所以千万千万不要得罪他,萧先生可记住了。”大汉回过头,指着十步开外的一座帐篷说道:“萧先生我就送到这里了,下面请萧先生自己进吧,少公子已经在里面等候萧先生多时了。”   别说是最宠爱,就算是不宠爱,我也不敢得罪啊。深知“穷人家的人命,没有富人家的狗命值钱,更何况是一国公子”这个道理的萧何,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抬脚向帐篷走去。   这年头还没有《水浒传》这本书,自然也不会有“林冲带刀误闯白虎堂”这个前例让萧何警惕,所以萧何老老实实的一个人进了帐篷,然后他发现帐篷里一个人都没有。   说好的等候多时呢?骗人!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晚上,有人跟我说,虞姬呢?穿秦不搞基竟然还不收虞姬,你是人吗?然后我跟他说,项羽才八岁,我上哪收虞姬去?更何况了,万一是033版的虞姬怎么办?这不比穿越神雕射雕,然后发现小龙女是小笼包版的好~然后他又问我,要不要去古墓门口捡小龙女,养大了给自己儿子做媳妇……然后我和他扯淡,按年龄来说,小龙女比杨过大五岁。。算过穆的怀孕时间,杨康十八岁时她应该四岁~要捡他,康康就得十四岁去捡。。这是捡儿媳妇还是给自己捡媳妇?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写的主角,因为写的时候太用心,写完后我会觉得,谁也配不上我家主角。。所以我的主角大多是单身青年,谁也瞧不上的那种。。。 第74章 野心(地雷加更)   作为众兄弟之中的文化人,萧何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家里还能拥有三、五本书,算得上是沛县的富裕人家了。但是进了这个帐篷之后,萧何才发现自己以前的见识是多浅薄。浅薄的有点像,一群农民在讨论“大王每天吃的全是大肥肉,稀饭喝一碗倒一碗”一样,炫富都不知道往怎么炫。   “好多书啊!”萧何看着帐篷里数十个大书架,每个书架上都摆放着一本本装订在一起的书,“这就算秦人印刷出来的纸书吗?”   萧何冲到书架前,见四周无人,小心翼翼的从一本写着“道”字的书架中抽出一本《道德经》——将所有的书按分类摆放在不同的书架上,然后将书一本一本按起始笔画,竖着摆放在书柜上,写着书名的书脊向外,看书时只需要按照书籍的分类,找到该书所在的书架,然后根据起始笔画,直接去那一块找就是了。   比前人那样,书只能按卷堆放在书架上,找起来不方便,一个书架还只能堆放几卷书不同。这种摆书的方式除了方便快捷、利于查找之外,还能摆放更多的书,节约更多的空间,这绝对是天才一般的奇思妙想。   萧何小心翼翼的用指腹在纸上反复抚摸着,动作轻柔的就像在抚摸自己的老婆,这就是纸吗?传说在秦国,一千张纸就要一金,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原因无它,因为纸的制作一直被掌控在嬴政一个人手中,所以纸的发行数量也控制在他手中,为了保证纸的价格,除了宫中和大秦政府机构,能畅开供应之外,市面上的纸就跟卖小米手机似的,都是采用饥渴营销的方法。   纸在咸阳时还是一千张一金,转几趟手之后价格就不知道翻了多少倍了,再加上纸是一次性用品,不可重复使用。   萧何虽然家境还可以,但也买不起那么昂贵的纸,除了看看之外,只好继续刮旧竹简写字。   “这种纸好像比市面上的纸还要好一些,更雪白也更细腻一些,书写出来的字也更工整漂亮。”萧何看着手中的书,暗自好奇道。   萧何自然不知道,为了鼓励发明和创造,早已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胡亥特意让嬴政下令,全国如有重大发明者(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工业、生活发明),可封爵——比如那种超会瓜的东陵侯;如果能在现有的技术上进行改造,百姓可得重赏、奴婢或有亲人是奴婢的可赎其身、有罪的可赎其罪等等等,只差没说只要你能做出东西,大秦包房包车包老婆和工作。   纸卖得好,所以科研经费也是足足的,再加上重赏的鼓励,墨家的科学家们干劲那是足足的——虽然科学家们,仗着政府管吃管住管工作,经常左手才领了钱,右手就把钱送去给贫家了,高风亮尚的让胡亥自卑。不但是纸是如此,其他黑科技包括投石车也是如此。实际上胡亥也只是提供投石车的大致原理,再画了一点他印象中的投石车,现在用的黑科技投石车,都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胡亥只是提供了一个思路就玩去了。   要是我能拥有这些书该多好啊!   萧何恋恋不舍的将书放回书架上,看着周围十来个大书架,这年头对书的管制是非常严的,绝对没有孔乙已那个“读书人偷书怎么能叫偷?”的概念,书是珍贵物品,想要看别人的家的藏书,除非拿出重金来求,否则一页纸都别想看见。   虽然秦国已经有正版的出版书籍,但那上面都是秦国字,而且为了符合大秦的利益,但凡有涉及到不和谐内容思想的书,要么就是整改要么就是不通过。大秦的图书管理处,一点也不比后世的广电啊文化总局干得差。   “少公子到!”帐外传来一声唱呼声。   萧何立刻退到帐旁,弯下身子,做出一副恭敬之姿,接着他的余光瞄见帐帘被人掀开,一个穿着玄色的身影走了进来。   胡亥走到上首书桌处坐下,看着正跪在地上的萧何……好吧,这年头跪和坐也分不太清楚,开口说道:“萧狱吏。”   听见胡亥的声音,萧何一震,他惊叹于这个声音的年轻,这也太年轻了吧?虽然声音中带着几分肃穆和威严,到是有几分天家气派,但怎么也掩饰不了,年轻的主人绝对不会超过十岁的真相。   “萧狱吏,抬起头来。”胡亥看着萧何,继续开口道。   萧何缓缓抬起头,只见上首坐着的果然是个孩子,身穿着玄色冕服,头戴九旒冕冠……勉强能算得上是个身量不同的小小少年吧。冕冠遮住了少年的脸,萧何看不清楚他的模样,透过只能隐约的看见他明亮的眼睛。   “楚国小民萧何,拜见大秦少公子殿下。”萧何弯下腰,行了一个礼说道。   “楚国?楚国马上就要没了,以后这天下无分楚人、齐人还是秦人,皆是我大秦的子民。萧狱吏,自然也是我大秦的子民。”胡亥不以为异的说道。   文人嘛,总有那么点矫情,能临阵投敌、马上投敌的文人不是那么多,总要那么矫情一会儿才会投降——就像那个口口声声要饿死的洪承筹一样,只要自己给他点面子,让他找个台阶下了,后面自然就行了。   最重要的是,本公子才不相信,能和刘邦那个死不要脸的臭无赖当基友的人,会是个忠君爱国的烈士呢!三观不同,怎么相爱?   “萧狱吏可是不服气?不过我找你来,可不是谈楚国,这个马上就要消失的东西的。”胡亥透过冕旒看着萧何,他觉得冕冠这玩意实在是太好了,可以完美的把自己的表情挡起来,还能看清楚别人的表情,难怪嬴政爱戴这玩意出场,“萧狱吏年纪轻轻,风华正茂,应该不想陪着楚国一起去送葬吧?”   面对胡亥这么直白的话,萧何嚅了嚅嘴,他实在没勇气跟胡亥表示,自己想要当烈士。时下之人,可没有受过多少爱国主义教育,惟楚有才是不假,可楚才全跑到秦国当官也不假。   “萧狱吏如此大才,能只能居于一狱吏之位,真是委屈萧狱吏了。”胡亥可没心情理会萧何的玻璃心,继续自顾自得说道。   大秦少公子,除了他爹,不需要在意任何人的玻璃心。   “萧何不过区区一县狱吏而已,当不起公子如此夸奖。”萧何冲着胡亥,作了一个揖,身体俯在地上说道:“还请公子放萧何回家。”   “昔日李廷尉也不过是上蔡一小吏而已,现在不也是我大秦的廷尉了吗?虽然你们所长之处不同,但我观萧狱吏之才,并不下于李廷尉。”胡亥看着跪倒在地的萧何,开口劝说道:“萧狱吏可知李廷尉的故事?昔日李廷尉在上蔡为一小吏,有一日他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这些老鼠只要遇人或狗到厕所来,都赶快逃走;但他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不但能吃得又大又肥,还能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李廷尉当时就感叹‘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最终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不知萧狱吏你是想做厕所里的老鼠呢?还是米仓里的老鼠?”   胡亥想了想,如果有人这么跟自己打比喻,自己一定跳起来,拍着桌子吼一句“老子不是老鼠”,所以最后李斯混成了丞相,自己只能抱着爹的大腿。   “公子为何一定要为难萧何?”萧何抬起头,看着胡亥问道。   想不明白真是想不明白啊,自己的名气已经有这么大了?连这么屁点的小孩都知道了?你特么在逗我!   “萧狱吏可听过飞熊入梦的故事。”问出来了终于问出来了,就知道你要问这个问题,要是换成本公子……本公子当然也得问,但飞熊入梦什么的,本公子是决计不相信的。   胡亥也想换个可信点的说法,但他想来想去,唯一能想出来,还符合先秦这个时代——生的太早就是不好,大把大把的典故都没有诞生,似乎只有飞熊入梦这个传说。   飞熊入梦——看过《封神榜》的人都知道的,就是周文王姬昌急需一个能文能武的人来辅佐,然后他找也找不到。直到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只生有双翅的熊飞进自己的怀中。第二天他就封建迷信一下,却算了个小卦,卦象上说渭水边可以找到这个人,然后他就找到在那直钩钓鱼的姜尚,他号飞熊。   “飞熊入梦……”萧何抬起头,表情奇怪的看着胡亥,这么屁点大的人,他怎么就?怎么就?怎么就这样呢?   见萧何瞅着自己的目光有些不对,胡亥强忍住拿面镜子来照一照的冲动,开口说道:“萧狱吏,这个解释你可满意?”   满意!太特么满意了!不过小屁孩,你不知道“飞熊入梦”是圣主得指贤臣吗?你一公子,还不是太子,不过是幼子而已,你就敢比周文王?啧啧啧……好大的野心。   所以说,虽然多读书很重要,但读书读成个一知半解的话,还不如不要读书。   “萧何不敢与太公比?”萧何低下头说道。   “萧狱吏何必自谦,相信我,只要你照这份计划好好做,你会比太公更有名。”胡亥随手将摆在书桌上的一个文件夹丢至萧何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说不要随便乱用典,尤其是现代的典和成语,已经引申出了新的含义……比如空穴来风,原意为有了孔洞才能进来风,比喻自身存在着缺点,流言就趁虚而入。   小猪当了太子后要是太高兴,念叨两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想秀文才的话,又要被人喷用错典了,因为周公是臣子,而他是太子……小猪要是念“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矣”,又没人懂典故……王者总是寂寞的。。 第75章 刘季   萧何捡起地上的文件夹,只看了一眼,就被这种堪称奇思妙想的东西吸引住眼球。   原来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夹子,和一块木板,就能让纸张很方便很有序的叠在一起,还可以通过开启和合上夹子,随意从中间抽纸或者增加纸。   萧何一边翻看手中的文件夹,一边回想自己入屋所见,无论是书籍的归放整理还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文件夹,虽然只是小事,都体现了设计者的巧思和体贴,如果有机会,他到想见见这个设计者。   “萧狱吏,这份计划我特意找人用楚国文字抄了一遍,你应该能看懂吧?”胡亥看着沉默不语的萧何,开口说道。   说实话,虽然是穿越者,可胡亥觉得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王八之气,就算有王八之气,一个正常成年男人,也不会真心臣服一个七岁的孩童,所以他根本就没想收服萧何。胡亥只要求,萧何能服从他大秦公子的身份,老老实实在他的眼皮底下,给大秦效力就行了。   而萧何翻看手中这份名为《星星之火燎原计划》的文件,越看越吃惊,看了不多会,忍不住抬起头,抖了抖手里的文件说道:“公子可知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如果真照这份文件上的计划办事,整个楚国的天都要翻了。   萧何觉得,这么大的手笔,这么颠覆的想法,简直就将整个统治阶层都一笔掀翻了,做出这样计划的人,不是大忠就是大奸,肯定不是眼前这位小公子,所以他一定是被人蒙骗。   不叫“大秦公子”了?这是个好现象。   看着萧何的表情,再联想一下自己这份震撼的计划书,一猜就猜到对方心情的胡亥,故意用又软又萌的声音说道:“就是我呀!”   要不是现场情况不允许,胡亥真想歪着头,再给萧何比个剪刀手。   “这……这……公子可知,如果照着这上面的计划实现,楚国……”萧何试图想劝说胡亥,这太颠覆了,实在是太颠覆了,三观都要毁掉了。   “我知道呀,楚国以屈、景、昭为首的三大贵族就全玩完了。”胡亥笑咪咪,用一派天真的口气说道:“玩完了就玩完了吧,楚南公不是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吗?我到要看看,到底是楚国三大家先亡,还是我大秦先亡。”   屈、景、昭并称于楚国三大家,几乎所有的楚国贵族,包括项氏,都是从屈、景、昭这三大家里分出来的。所以后世史学家在讲解“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往往会将这句话翻译为,楚国虽只有屈、景、昭三户人家。   当然,楚南公讲这话时,到底是什么意思,胡亥也不知道,但现在既然要对付屈、景、昭的话,自然就要将话往这上面拉。   “萧狱吏何必太吃惊。春秋初年,大小诸侯国见诸经传的有一百七十余个,可现在他们都在哪里?昔日天下第一的晋国何在?昔日攻入楚国、尽妻楚国后宫的吴王又在哪里?旧的贵族倒下去了,新的贵族又兴起了,这不过是日升日落,天道循环而已。”从小就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洗脑的胡亥,可没觉得自己说的有什么不对。这套理论虽然有违自己现在的身份,可大实话就是大实话,搞得好像自己不说,别人就不会知道一样。   普通老百姓嘛,也许可以瞒过去,但是对于已经读书开智的人来说,还不如畅开天窗说亮话呢。   “萧狱吏难道不想趁势分上一杯羹吗?还是你甘心一辈子做个小小的狱吏。”胡亥喝了一口茶,看着双手死死抓住文件夹,脸色很难看的萧何,又下了一剂猛药,“萧狱吏如果觉得为难,可以先回去找你的朋友亲人商量也是可以的。比如刘季啦……刘季这个人善于和人打交道,用来用群众工作是不错的;樊哙啦……夏侯婴啦……周勃啦……曹参啦……让我想想还有谁?虽然他们现在的资质差点,不过都胜在大胆敢想,看在萧狱吏的份上,我也可以用上一用。”   “你……你……”萧何抬起头,怒目圆瞪看着胡亥。   这哪是让自己回去找亲人商量?这分明是告诉你,别说是你,连你的朋友,我们也查得很清楚,你要是不从,不但你……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呵呵……你猜。   “萧狱吏为何这样看着我?你以为我这是在威胁你吗?威胁你?用得着吗?我只是感叹,你那几个朋友着实不错,请你来的时候,我故意让手下露点马脚,想看他们会不会来救你。没想到……萧狱吏,你可有一群好朋友啊,竟然都来了。”胡亥看着萧何,笑咪咪的说道:“如果没错,他们应该已经到十里来外了。萧狱吏不妨去迎迎他们,以防……我大秦可是以首级论军功的,万一他们被当成楚人秘探,那可就哭都没处哭去了。”   “公子,萧何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萧何一脸悲愤的说道。   “说吧。”胡亥很大方的说道。   “秦王知道吗?”你在外面这么淘气,你爹知道吗?知道吗?你爹怎么会把你这样的祸害放出来!   “知道啊!”胡亥手往案上一放,身体前倾,看着萧何的眼睛说道:“父王不但知道,还给了我五个五百石官员、五个百石官员的名额。他说……随便我填;你说,我填谁的名字上去好?我又不认识旁的人。”胡亥一脸为难的叹了一口气,“区区八百石而已,这么小的官,让我怎么拿得出手送人?萧狱吏,你说,我填你的名字好吗?”   直到出了帐篷,又被几十个秦军,围簇着去见自己的几个兄弟时,脑子里还回荡着胡亥那“区区五百石”几个字。   五百石的确不多,可是按照秦制,县丞也不过才区区四百至二百石,自己这个狱吏的岁俸就更少了,一下子跳到五百石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让萧何完成了由吏到官的转换,从小吏成了一名有品级的官员,未来的前途就更远大了。   这么比喻吧,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萧何这就是从临时工变成了正式员工。   可是到底干不干呢?要是干,少不得要把自己绑在胡亥的船上,可一个七岁的孩子……怎么想想都怎么让人不放心。   虽然从秦王一口气能拿出十个空白官员的名额来看,这位公子的确很得秦王欢心和喜爱,但年龄也太小了吧?听说秦国还有一位扶苏公子,今年十七岁,已然娶妻生子,开始在朝上听政,为人善良仁厚,在朝中口啤极好。   萧何心里这么想着,就把心里的话跟兄弟们都说了,其实主要是和刘季说。   和其他几个武夫相比,刘季在诸兄弟之中,为人最是灵活有想法,没准能有好主意。   “秦王春秋几何?”   “三十……六还是三十七吧?”   “扶苏公子年龄几何?”   “十七。”   “胡亥公子年龄几何?”   “七岁,虚岁。”   “秦王正当盛年,如无意外,再活个十几年绝对没有问题。那时扶苏公子、胡亥公子分别又年龄几个?”   萧何觉得自己有点懂刘季的意思了,秦王现在还年轻,再活过十几年没问题。过个十几年后,秦王已经老去,面对长大成人,威胁满满的长子,和自小宠爱,又正值青春少年的幼子,秦王会更偏心哪一个?昔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代豪杰,年老时不也因为偏爱幼子废长立幼吗?自古以来,废长立幼的多了。   更何况,从现在到未来至少还有十几年的光景,谁知道这十几年中会发生什么?昔日李斯一开始,不也是吕不韦的手下嘛,后来怎么样?还不是借着吕不韦这个跳板,跳到秦王那去了。   “众兄弟似乎还忘了一点。魏赵韩三国已灭,天下只剩下楚燕齐三国,等六国都没有了,秦王必会分封诸侯。胡亥公子毕竟秦王血脉,大秦公子,别说得宠,就算是不得宠,也少不了是一国之主,而且还必是富裕之地。到时候,随他去封地,为他作臣,岂不是比待在小小的一个沛县要快乐许多。”   虽然同为沛县人,但和萧何、曹参这些已经当上官,且在县中多有好名声,是乡里父老眼中“贵人”的人不同,刘季在老家就是无业游民,成天不经商不种田,说好听就自由职业者,说难听就是一地痞流氓,连老婆都娶不起,所以刘季对国家看得更轻,对个人前途看得要更重一些。   昔日,刘邦因为仰慕魏国公子信陵君魏无忌,很想投入信陵君门下。于是自己跑到大梁,想要投入信陵君门下,但是他刚到大梁,信陵君就死了。幸好这时,信陵君以前的门客张耳在召纳门客,于是他就投到了张耳门下,两人还结成知己。   只是计划没有变化快,不久之前魏国灭亡了,主人张耳也成为秦廷通缉犯,门客皆散去。刘季只好回到家乡沛县,继续当自由职业者。   现在,竟然有一位公子想招纳他,而且还是马上就要统一秦国的秦王公子,虽然年龄有点小,但却那么的知人善用,竟然能把他从众兄弟中,单独拎出来说出他的优点。最重要的是,从地位上来说,少公子秒杀信陵君一座山还不止,刘季只觉得有一种天上掉大饼的感觉,巨大的幸福得他快要晕过去了。   为什么少公子是找老萧,不是找我呢?要是找我,我一定当场就“约约约!少公子,我们约!”   作者有话要说:政爸爸不分封,刘季要伤心了……干干干!少公子,我们干!干掉扶苏,你当皇帝!   我又可以想像后世说……秦二世,真是一瓶大绿茶,明明就是自己想当皇帝,还非要说,都是臣子逼我的……他们说,我不干掉我哥,他们就要背叛我了……嘤嘤嘤,我是无辜的。。。   第76章 宣传(地雷加更)   根据秦代著名史官,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记载,秦王政二十三年是非常热闹的一年。   首先是,王翦、蒙武攻破寿春,活捉了楚王负刍;接着身为楚国公子、秦国相国的昌平君反秦,并在侥幸逃生的项燕拥戴下,成为了新一任的楚王,并且逃向淮南地区;再然后秦王少公子遇刺于下相城,项氏一族尽片于寿春街头。   这个“片”是个什么东西?在好长一段时间内,都一直为人所不解,直到后来埋葬着项氏一族的坟被挖出,根据里面的竹简以及尸体的骸骨分析,后世之人才知道“片”大概是什么东西。   与此同时,北京的便宜坊和全聚德,在那段时间生意冷清了不少。   其实之所以会“片”,原因是这样的。   “什么?少公子遇刺?”嬴政猛得一下从书桌前站起来,拔出挂在腰间的太阿,气势汹汹的看着赵高,一脸怒气的说道:“胡亥怎么?他现在怎么样了?伤在哪里?有没有危险!谁干的!寡人一定要杀了他,杀了他全家,杀了他全族!”   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基友背叛就够了;萌萌哒的小儿子还遇到了刺客,这日子简直没活过了?是不是见他灭六国的时候,没杀过人,所以觉得他特别好欺负啊?   “赵高,备车,寡人要去下相。”嬴政一指赵高,大有你别拦着寡人,你拦着寡人,寡人连你一块劈死。   “大王,公子没事公子没事。公子还特意写了信来,说前线军务紧急,您不可为了他而轻涉险,不然他会不开心的。”赵高颤抖抖的拿出一封信,跪在地上,双手高举着信说道。   “有信不早拿来?一点都不识相!赵高你真是越来越不懂寡人的心了!嫌弃你!”嬴政一把抢过信,随手将长剑插回腰间,开始读自家宝贝儿子的书信。   果然是个萌萌哒的好儿子,整篇信一点都没说自己的委屈,一个劲的都在说自己一路上遇上的好玩事,劝自己不要因为昌平君的事而伤心,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瞅瞅,这话说的多好多有深意,寡人家的孩子果然就是这么萌萌哒。   “拿来!”嬴政看完信,向着赵高伸出手,手指还一动一动的。   “什么?”赵高看着嬴政伸到自己的面前的手,大王这是在要什么?   “所以说你现在一点也不懂寡人的心。”看着赵高的蠢样,嬴政一脸不快的说道:“胡亥给寡人送的雨化石呢?他可在信里写了,一共九十九颗,每一颗都是他亲自挑选的,颗颗不同,粒粒有奇纹。你不会想贪污了吧?”   谁贪污那个啊?几个破石头,无非是长得好看一点吗?好看的石头,不是到处都有吗?   贪污过无数珍宝的赵高,顿觉自己贪品受到了严重的污辱,请不要随便怀疑贪官,贪官也是有品味的,“那个太重而且要摆成景才好看,公子的吩咐,让奴婢直接送到大王您的房间。”   “这样啊。”嬴政淡定的收回信,他现在就跟个收到礼物小孩一样,心情雀跃的想回去看礼物,但是走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好,“胡亥说如果寡人心情不好,想要发火的话,别憋着,可以对着人尽量发出来。喜怒不形于色,憋着容易闷出病来。你说,寡人应该判项家一个什么罪?告诉你,大秦律法现有的罪名,寡人都看不上非常非常看不上!竟然敢行刺王族,太轻了!”嬴政说着说着,火气又有些冲上来,声音也渐渐大了。   “呃……”赵高看着嬴政气冲冲的样子,忽然想到昔日和胡亥交谈时,对方告诉过自己的一项刑法,“要不……磔刑吧?奴婢说的不是现在那种磔刑,而是指……千刀万剐,凌迟处死。”见嬴政吹胡子瞪眼想骂自己,赵高赶紧将他说的“磔刑”解释了一次,“就这样每天三千六百刀每天三千六百刀的剐,不够剐够十天,合计三万六千刀,就不让他死,大王您看怎么样?”   “那到是挺不错的,震撼力够大。”嬴政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刑法很满意,但是他对这个刑法的名字略为有些不满意,“这叫什么磔刑啊?这不就是片烤鸭吗?”   “大王,您真英明!”赵高鼓着掌,内心小人却是一副哀怨状,大王,您还让不让天下人愉快的吃烤鸭了?   说完了“片”,再来说说导致这次影响天下人吃烤鸭从此不能愉快的事,它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那一天,被称之为“虎狼之师”的秦军,扬马走进了寿春城。   按照秦人以前的美好品质——不屠城也不杀俘,寿春城的百姓暂时还没有体会到国破家亡的感觉,然后在秦人进城的第二天,寿春的大街小巷忽然贴满了告示。   告示内容大致如下:为了促进和谐社会什么的,秦国十八公子要重新审核,堆积在寿春官衙的旧案,同时欢迎广大过往有冤屈而得不到处理的群众,来官衙报案。所有案件,无论犯人是谁,只要查明,都绝不放过,一切审判以《大秦律例》为准。   当时寿春城的百姓还以为这位秦国十八公子,吃饱了撑得脑子有问题。   但到了第三天,当扶老携幼至少有数百人之多,而且看穿着打扮一下子就是乡间土包子的人,陆陆续续来到寿春城,要状告现任楚国唯一的大将项燕,罪名是……太多了,什么欺男霸女、强占民田、虐待奴婢、纵容家人行凶之类的罪名。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这样的罪名怎么能算罪名呢?人家是贵人,你们是贱民,抢你那是看得起你,你应该感激才是。   这样子的案子,以前基本上是不会被受理的,告状除了白白挨一顿打,又或者被人斩草除根之外并没有任何好处,但现在情况不同了,用那位刘季刘公的话来说,楚国要倒了,项燕的后台要倒了,新王正愁抓不到敌人的小辫子呢,你们去告状肯定妥妥的给判啊,秦律是最严的,太子犯法都一样判来着,更何况是敌国之人。   于是,萧何、刘季这些人辛苦大半年,奉胡亥之命,在楚国各大贵族的家乡,收集这些贵族罪证的成果出来了——幸好这半年都在打仗,几乎所有的楚国大贵族都忙着打仗去了,再加上他们主要针对的又是项家,萧何等人的行为,竟然没有被发现并灭口。   至于你说,为什么胡亥知道这些贵族会有做过不法之事?这还用想吗?不做点不法之事的,那还叫贵族吗?就算自己一脉清白,树大有枯枝,谁家都有几门缺德亲戚,诛连来诛连去,总能把你诛连了。   “史书上说刘季虽然这也不会,那也不肯做,但特别擅长和人打交道,否则他一介白身,也不会和萧何、曹参等人成为好友。人才难得,到是有点舍不得杀了。”胡亥一边感慨着,一边就派兵去将项家全抓了。   现在项家的子弟几乎都跟着项燕去当兵了,家里就几个老弱妇孺的,抓起来不要太好处理。   为了见到传说中的西楚霸王,也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想想那个坑爹的张良,胡亥不但派兵去了,而且还自己跟去了。   可能有人要说,秦国还未占稳脚跟,就这样擅动楚国贵族,打他们的脸,可能引来楚国贵族的反弹。但是……就算胡亥对历史不怎么了解,他也知道楚国贵族肯定要反弹的,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用怀柔政策就不造反——事实上早在楚怀王客死秦国之时,秦楚两国就誓不两立,结为死仇了,所以现在动还是以后再动,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现在动,至少王翦六十万大军还在楚国境内,就算楚国的贵族有什么不对,也可以就地镇压,连兵都不用重新再派了。   当然,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滥杀无辜,深谙兔共建国建党史的胡亥,让手下给自己召开了一场“全国巡游诉苦大会”,主讲者当然不是自己,而是从那些受苦的百姓中选出代表者——比如特别苦大仇深者、特别口齿灵活着,让这些人,一村一村一县一县的,到群众中去讲述自己被楚国三大贵族蹂躏的往事。   事都是真的,胡亥不怕任何人查,至于效果嘛……查查兔共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痛斥地主老财的情况就知道了,这年头穷人和受冤屈的人总是大多数,他们对自己生活充满无力,所以常常幻想能有一个人来拯救自己。在过去的年代里,兔子国的老百姓,往往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好皇帝或者是一位好官员身上。否则为什么《XX微服私访》之类的电视剧,会这么的火?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现在胡亥当然也没打算让老百姓觉醒,他只需要老百姓知道,秦王就是那个可以给他们带来好生活的王者就行了。   打土豪,分土地,再免一定税收,兔子国老百姓对土地的热爱是外国人所不能理解的。李自成为什么能打进北京城,而其他农民军都打不进北京城?就是因为李自成的口号是“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当然,在宣传劳动者的苦难之时,也没忘记宣传秦法的条文,希望大家能多多学习秦法,摆脱过去那种秦法就是残暴不仁之类的印象。当然,最最最重要的是,每场要记得要歌颂英明神武的秦王,这是最重要的。   为了歌颂好英明神武的秦王,萧何找来了不少段子手……并不,是诸子百家中的小说家,来写话本。   二千年后,北大图书馆中,有一个姓M的图书馆管理员,在看完《史记·秦二世本纪》后,特意将本纪里提到的二世的宣传和统战手法,用大红笔标了个重点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满足大家的要求,我把项羽片了……   谁知道那个图书管理员是谁吗?   某管理员:二世真是我的知己啊,竟然和我想到一块去了~不过二世的想法,还是有时代的局限性啊,干得不够彻底   某二世:乱说,论时代的局限性,我比你懂得多多了,可我是贵族,你是农民,能一样吗? 第77章 遇刺   继续说胡亥,胡亥到了下相——也就是项燕的老家之后,将项氏一族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然后再命人将项羽带了过来。   第一眼见到项羽的时候,胡亥就不喜欢项羽——才不是因为项羽才八岁,就长得跟成年似的,而自己都七岁,不,六岁了,却长得如此矮小,而是因为他本来就很不喜欢项羽,穿越之前就不喜欢项羽。   “放开我放开我!”项羽被几个士兵强迫压着跪在地上,嘴里却还不服气,眼睛死死的盯着胡亥,内中杀机重重。   胡亥毫不怀疑,如果给项羽一个机会,对方一定冲上把自己片了。   “果然是霸……天生神力啊,小小年纪力气就这样大了。啧啧啧!这么戾气,难怪中国历史……”胡亥欲言又止,在项羽面前转了一圈,坐回首位上,看着这个“中国历史屠城史第一人”。   夏商周以来,春秋战国几百年刀兵交战,双方杀得人头滚滚死伤无数。因此,那个时代被人称之为“礼乐崩坏”的年代;那个时代也被人称之为“无义战”的年代。但是那个年代中,虽然攻城破城杀俘坑仇人的例子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人一个诸侯,会在取得胜利后以屠城为乐。   然后到楚汉争霸的时代开始,在项羽首开先河,屠尽襄城全城平民的行为刺激下,六国复辟联盟就开始以屠城为乐,将华夏大地近3000年以来累积的物质文明成果几乎全部毁灭——人口锐减、民生凋蔽、普天之下陷入一片萧疏。楚汉争霸不过才短短几年而已,就成一个繁荣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人相食,死者过半”的地狱,直到五十年后的西汉初期还没有恢复秦末的水准。   后世的三国乱世、五胡乱华之类的乱世,和楚汉争霸一比都要逊上许多,毕竟前者是以统治为目的攻城,后者因为地理关系,只是在北方地区肆虐,侥幸没有到南方地区,施虐范围要小很多。   在这么多次屠城中,根据《史记》记载,项羽一个人就干了六次之多——第一次襄城屠城,坑杀全城平民;第二次城阳大屠杀,杀光了辅助秦军抵抗的全城平民;第三次新安大屠杀‘;第四次咸阳大屠杀,杀戮关中平民无计,大烧,大杀,大劫掠,大掘墓。;第五次破齐大屠杀,坑杀田荣降卒数目不详,大劫掠大烧杀,逼反复辟后的齐国。 第六次外黄大屠杀,因一个少年的利害说辞,好不容易放弃。上述杀戮,全部都是战胜之后骇人听闻的屠城与杀降!   司马迁在《史记》里都忍不住要骂项羽,“羽岂舜帝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嗟彼盖代,卒为凶竖!”   当然,你可以说司马迁是汉朝的史官,项羽是汉朝的敌人,所以他被黑了。但实际上,就算在当时,身为复辟党领袖的楚王熊心,也公开说过“项羽为人,剽悍猾贼!项羽尝攻襄城,襄城无遗类,皆坑之!诸所过之处,无不残灭!”。   后来,楚王熊心更是坚决反对项羽进兵咸阳,而主张由“宽大长者”刘邦进兵咸阳。虽然纵使如“宽大长者”的刘邦,也屠了不少次城。   说句实在话,若是自己为秦二世,纵然二十年后,天下再次大乱,他也有办法对付——将大秦所有守军调回来,然后把学着老祖先的样子,把函谷关一关,自己守住关中和巴蜀这两个易守难攻的地方,任凭六国那群六国傻鸟在中原蹦跶,我就守着不出来。   六国傻鸟们蹦着蹦着,自己就得先打起来,到时候自己再出兵把他们灭了,也就完事了,父王能做到的事,没理由他做不到。二十年后,自己的黑科技绝对比六国傻鸟要强,而按六国傻鸟们没事就爱屠个城的爱好来看,他们只会比现在的六国贵族更弱。现在的六国贵族至少有民心,他们有啥?民心都被他们屠城屠完了,到时候中原百姓怀念秦国的好处,还不得跪迎王师进城。   如果站在角度上看,这样做好处也挺多的,因为旧有的秩序会比现在打破的更彻底,而新的秩序又没有建立起来,六国遗民在过了那样几年的生活之后,还不得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西汉初期的几位天子,为什么民望基础那么好,不就是因为扮演了救世主的角色吗?   但是胡亥做不到,身为大秦的少公子,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天朝人,他没办法对自己的子民、自己的同胞,做这么凶残的事,他只能尽力的消除祸端,以上那段目前只是大纲,只是最后一条退路。   胡亥有那么不自信吗?当然不是,胡亥信心满满,自己一定能取得胜利。但是打仗这种事,总是会死人,再加上对方又是个屠城狂,到时不管是输是嬴,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当然,做为一个凡人,私心总是有的。   “你就是项羽啊,你们家还真是……藏污纳垢啊。”胡亥一边翻看着案上的卷宗,一边斜眼看着项羽说道:“为了几块田,就能活活打死农民。阡陌连田,这得是多少条人命啊?还有你,小霸王……也没少在下相城里仗势欺人。”   “那是他们技不如人!”项羽大叫反驳道:“而且打死区区几个农民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所以我杀你们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吗?我找你来,就是听说你天生异象,还目带重瞳……啧啧,什么目带重瞳,明明就是在娘肚子里发育不好,是一个畸形怪胎吗?还吹捧成异象?脸皮这么厚!”胡亥看着脸被自己气得又红又涨的项羽,他觉得自己还没怎么损人呢?怎么就气成这样了?传说中的霸王,果然是个白痴,无非是脸……拜托,一个人都重瞳了,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能长得好看到哪去?自己去百度一下“重瞳”是啥样的眼睛。   著名的盲人美男花七童和原蝙蝠两位公子,他们俩要是也跟一般瞎子一样,是眼白上翻的那种,你会觉得帅吗?你会觉得帅吗?   至于爱情,要真爱得生死不离,为什么虞姬死了,项羽不跟着一块自杀呢?用唾沫星子杀人就不是杀人了?这跟靖康之难后,广大汉族男同胞,因为无法接受女同胞嫁为胡人妻,所以开始提倡守节和裹小脚有什么区别?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裹小脚?因为女人不裹小脚,遇到敌人的时候,她还有可能跑掉;但是如果女人裹了小脚,遇到敌人的时候,无数逃跑的女人只能选择水塘、水井去跳一跳了。   “我说你们项家脸皮都这么厚吗?你这么一个怪胎也能吹捧成异象?还是你爷爷项燕其实早有反心?”胡亥看了一眼,因为自己提到项燕而愤怒不已的项羽,开始三百六十度花样攻击项燕的各方面。连走路上多看了卖菜的姑娘一眼,都被胡亥说成了对卖菜的姑娘有色心。   你说,为什么胡亥连项燕多看卖菜姑娘一眼都知道,重赏之下从来不缺乏告密者,更何况人无完人,项燕虽然是楚国名将,可他不是圣人,黑点还是挺多的。   “你说说,你爷爷这么一头顶长疮,脚下流脓的坏蛋,怎么就还活着呢?他怎么就有脸活着呢?要是换成我是他,早就因为羞愧难当,而自绝于人民群众了。听说你爹项超早死,你说你爹是因为被你爷爷干的那些恶心事连累,所以遭了报应;还是因为你爹也接受不了这么恶心的爹,所以……”胡亥伸手做了一个抹脖子自杀的姿势。   “混蛋!不要说了!”项羽又怒又气,双手用力往外一挣,竟然挣开了压住自己的士兵的手,接着顺手将士兵挂在腰间的长剑抽出,冲到因为自己的忽然暴动,而明显露出一副惊呆了模样的胡亥面前。   本公子要好好练武啊!本公子确实不如嬴政爸爸啊,反应比他当年遇刺时慢多了!   这是胡亥被项羽以剑架在脖子上时,唯一的念头。   “本公子还以为你会杀了我呢?”胡亥用余光瞄了一眼架在脖子上的剑,唷,这可是上好的钢剑,加了猛矿的,杀人绝对无形,比青铜剑好使,要是刽子手手快的话,死的时候,说不定都感觉不到脑袋掉了。   “杀了你?没有那么便宜的事?”项羽一只手抓住胡亥脑后的衣襟,一只手持着剑架在胡亥的脖子上,将胡亥挡在自己面前,看着手持着兵器围在自己左右的士兵,“快!命令他们让开让开!”   项羽一边说着,一边手上用力,手中长剑立刻在胡亥雪白的脖子上,割出了一道浅浅的血痕。   “不让不让就不让!你们谁敢让!我就灭了你们的族,抄了你们的家!”胡亥指着前方的秦军大叫着,他头因为脖子上的剑而被迫高高抬起,但是他的声音,却一点都听不出一丝一毫的畏惧之情,“本公子告诉你项羽,若是你今天敢伤本公子一根毛,本公子就让你们项氏一族,不,整个下相,不,所有的楚国遗民都不得好死。”   “同样是死,还有什么不得好死!”项羽手上再度用力,胡亥脸上不由露出几分痛苦之情,“快!让他们让开!再让我的家人放出来,否则我就杀了你!”项羽表情狰狞的大叫道。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很多人对项羽表示同情,还给项羽说好话,说小胡杀他是因为不自信……然后我看见很多人对项羽不了解,对我所说的残暴的项羽很吃惊,这一章不得不临时加入一段项羽和他的六国反动势力的扒皮……   里面说的都是真的,我可没有编造史料来黑他……至于农民和项家为水田杀人那段……你想想吧,一个能教出打完仗后,以屠城为乐的人,他们家的三观能正吗?   老弱妇孺不能杀?你知道在伊拉克阿富汗那边,最可怕的人是哪两种吗?一种是没事绑个炸弹在身上,找个人多的地方拉响的恐怖份子遗孀,被称之为“黑寡妇”,一个是被恐怖份子养大童子军……项羽能是一般的小孩吗??他就是被恐怖份子养大童子军……六国遗民就算不起兵造反,只是没事就上街砍两个人,也够破坏社会安定团结了。。人肉炸弹一般都是绑在孩子和女人身上,男人是很宝贵的兵力,用来当炸弹浪费了   至于关闭函谷关,退守关内,随便六国的人去折腾……本来我是想写这么写的(我给编辑的大纲就是这样的,函谷关是很难打的,保护秦国几百年)……但是我觉得剧情拉得太长了,那这个故事得多长啊……还是早死早超生吧 第78章 计划(地雷加更)   “你们……回去告诉我父王!”胡亥一指站在自己面前的士兵,杀气腾腾气势汹汹的说道:“若是本公子死了,就让父王将所有楚国遗民贬为贱民,意为最低贱者,不可接触。有我大秦一日,所有贱民,不得与平民通婚,男人世世为奴、女人代代为娼,子子孙孙遇赦不赦,终生不得赎身,永操贱业。”   说着,胡亥不顾颈间长剑的威胁,扭过头看着项羽,冷笑着说道:“项羽,你看你的楚国同胞们,到时候会感激你呢?还是会诅咒你?到时候不用我杀,你的楚国同胞们,就会剥了你们项家人的皮、吃了你们项家人的肉、喝了你们项家人的血、扒了你们项家人的坟。你爷爷……你信不信消息一旦传过去,你那可怜的爷爷,就会立刻从大英雄变成大狗熊,昌平君还有那些楚臣们,会亲自割下你爷爷的首级,哭着喊着跪倒在我父王面前,告诉我父王‘这一切都是项家的自作主张,和他们无关。’”   “你住口!你住口!”项羽气急败坏,改为用手重重勒住胡亥的脖子,不准他再继续讲下去。   胡亥被项羽的手勒得直翻白眼,脸色赤红,呼吸困难,两只手拼命捶打着项羽勒住自己的手,“松手……松手你个白痴,你要勒死我……咳……”   随着胡亥的话,一个黄澄澄的东西从胡亥衣袖里掉了出来。   项羽还没看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就见一团黑白相间毛绒绒的东西扑了上来,那东西身形猛一看虽然看着笨拙无比,但动起来却是轻盈如兔。只见它头一甩,用嘴叼着黄澄澄的东西,两只后足在胡亥身上用力一蹬,借着那股弹跳力就飞了出去。   项羽不认识这团黑白毛绒绒,胡亥认得啊。   熊猫——一种以卖萌为生的生物。它的咬合力仅次于北极熊,和棕熊齐平;奔跑速度在海拔两千米高度的山地里,能超过刘翔平地最高速度;能爬上二十米以上的树;能把三四头狼当做坐垫玩。   而一只成年大熊猫体重能达到三百斤,小比熊虽然没有成年,但体重也是二百朝上的,被这么一头堪称“绝世凶兽”的东西这么用力一蹬,就算胡亥是它的主人,就算项羽是力可举鼎的猛人,也双双感觉人都不好了,身体无法保持平衡,整个人都不住的往后跌去。   论伤势严重,肯定是直接被熊猫踩中的胡亥,但论身体不平衡,却是后背为空,无着无落的项羽,而不是趁机抱住项羽高大的身躯,做为支撑点的胡亥。   糟糕!上当了!   勉强站住的项羽,看着抱住自己一条胳膊,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笑容的胡亥,正想再次用剑制住对方,只见对方已经从自己手腕里跳出去,手一挥,一蓬白花花的东西从他手中飞了出来。   “看!毒药!”胡亥洒出藏在手里好久的生石灰,手腕再次一翻,从韦爵爷第二样宝物从他手里钻了出来。   匕首深深的刺进项羽体内,但很遗憾的是,胡亥是大秦少公子,一不是医生,二不是杀手。虽然匕首是把好匕首,可他捅人的手法太差,再加上第一次捅人心情好激动,所以这一捅,从位置到手法都属于闭着眼睛胡乱一捅的范围,除了激起项羽的杀气之外,好像没有什么大的作用。   前面王离手指受伤时,我们曾经说过,人在猛得受到重伤时,不但不会感觉到痛意,反而更容易凶性大发。   现在项羽也是一样,虽然被捅了一刀,但他依旧站在那里活蹦乱跳的,只有眼睛因为生石灰而不得不紧闭。只见他一只手胡乱擦着眼睛,另一只手对准失明前胡亥所站的位置一剑砍了下去。   幸好胡亥早有准备,一击得手,他拔出匕首,就地一个驴打滚,滚到了长案前,手在案下一掏,一把长剑出现在他手中,“你们不要过来!本公子要亲自对付他!”   胡亥阻止住跃跃欲试的秦兵,冷笑着拔出剑,看着伤口因为匕首上血槽的关系,而不住“扑哧扑哧”往外流血的项羽,大叫一声,“大胆项贼!还不速速束手就擒!难道要等本公子亲自出手吗?”   “卑鄙!无耻!”项羽怒吼一声,以声辩位,听出胡亥所站的位置,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向胡亥斩去。   胡亥再度冷哼一声,同样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向着项羽手中的长剑斩去。   项羽的剑气势汹汹杀气腾腾,落在旁边老武行出身的士兵们眼中,虽然手法还有些稚嫩,一看就知道他拥有多年习武经验,若加以时日,前途不可限量;胡亥的剑嘛……这个嘛……大秦少公子学剑只能强身健体,外加遇刺时能自保不添乱就行了,要啥自行车?   本来,旁边的士兵们都已经做好了,万一少公子不幸落阵,立马冲上去以肉身为盾保护少公子的念头,但没想到两人长剑在空中相交,只听见“碰”的一声巨响,项羽的剑竟然碎了……碎了碎了碎了!   这不科学!难道我们的少公子,就是传说中表面上看弱不经风,连只鸡都抓不住,但实际上内功精湛,可飞花摘叶的高手吗?   项羽和他的敌对们都惊呆了!   场中唯一没有被这个场景吓到的,就只有胡亥一人了,只见他的剑,在震碎项羽的剑时,去势不减,依旧顺势而为斩下。为了挡住这一剑,项羽本能的抬起手臂,想要挡住剑的去路,长剑锋利,竟将项羽的整条胳膊都斩了下来。   傻逼!真当你是铁手呢?还想用手臂挡剑,真是不自量……咦?这个场景怎么有种淡淡的熟悉感呢?嗯……长得没古天乐帅!   “抓起来!医好他!想死?没那么容易!本公子要让他亲自看着他们项家,因为他的愚蠢而灭门!”胡亥以剑指着项羽,血珠顺着剑尖一滴一滴往下流,白玉般的脸上沾着几滴不小心溅上的血点,看着颇有几分触目惊心,说话声音虽然有点稚嫩,但却尽是与年龄不符合的稳重。   这是一个极为完美的计划,虽然中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误差——项羽没有直接提剑砍自己,让自己身上暗藏的内甲没有发挥作用,而是拿自己当人质之外,总体来说还在胡亥的剧本范围之内。   至于小比熊的出现,实际上也不是意外,而是他精心训练的结果——有一次,吃鸡腿时,手一抖,鸡腿不小心掉在很干净的地上。当他犹豫着,是不是要捡起来继续吃时,发现鸡腿上已经多了一个黑白团子。而理论上,这只黑白团子应该在睡觉啊。   当然,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所以胡亥不但身上穿了内甲、衣袖里藏了生石灰、匕首、鸡腿、案下藏着长剑,他还将士兵们所佩的兵器换了一下。   记得前面我们还说过,锰矿加入钢中时,只有含量超过百分之十三,炼出来的钢才是无坚不摧的高锰钢;而低于这个比例炼出来的钢,只会是如玻璃般,一碰就碎的低锰钢。   所以其实上,就算小比熊当时不出来,以胡亥长年拖着小比熊跑来跑去,以及和小比熊抢骨头所锻炼出来的力气,震碎一把劣质长剑那是绰绰有余,估计还能顺便把项羽吓傻了。   没有剑,只靠手掐,项羽得多久才掐死自己啊?要是那样,那些白痴士兵还不能救出自己,那胡亥也只好认命了……还有躲在房梁上的王离、樊哙、曹参,你们几个都给我下来。   当然,整个计划要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至少要说服那群家伙让自己当诱饵,去冒险就十分困难。   甚至萧何对整个计划的起始点——利用项羽那易怒的性格,激怒项羽,逼他出手行刺就表示很荒谬,因为他觉得一般人再怎么刺激,也不会因为几句言语冲突就拔刀子砍人。   但这是指一般人,而项羽不是一般人啊,他的性格早就被后世史学家,拉到太阳底下八了又八,胡亥没准比项羽自己更了解他的性格,所以胡亥连想都没想,就无视了萧何的话,只回答了一句,“试试呗!反正不成功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公子,接下来怎么做?”萧何跪在胡亥面前,看着眼前那个小小的身影,屏住呼吸,语带敬意的说道。   不但是萧何一个人,而是在场……不,见到当天晚上那一幕所有的人,都用那种特别特别崇拜的眼神看着胡亥,这么幼小稚嫩的身体,到底……到底是怎么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的?   这也算是本次行刺事件后的一个额外收获吧,因为低锰剑是胡亥来之前,找赵高特制的。此行无人知道这剑的真实面目,所以在见识到少公子轻松一剑,震碎恶贼手中长剑之后,包括王离在内的众人,都自动将胡亥归为了平常很弱鸡,但实际上是隐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脑补是有美化功能的,自然而然的,胡亥拧不开腌菜罐子这种事,自然被众人脑补为,“看!公子又在装了!公子怎么那么爱装呢?这么厉害就应该让人知道”、“你懂个屁!我们公子这叫低调内敛有深度。哪像那个项家子,有几分力气就到处炫耀,结果遇上我们公子……傻了吧?”   虽然碍于胡亥大秦少公子的身份,没有人敢来挑战拜师寻仇什么的,但不妨碍大家用敬仰的目光看他,甚至连远在郢都的嬴政,都被众人脑补为超级高手。   丫丫个呸!说大王大殿上被荆轲追得团团转,这绝逼是该死的六国遗民在造谣,有身手这么高超的儿子,大王的身手怎么会弱呢?   这是六国遗民的嫉妒!   所以说,这其实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作者有话要说:掉鸡腿那个事是真的。。不过是我在吃汉堡,汉堡中间的肉掉地上了(因为我不吃生菜,想把生菜弄掉,不小心就……),然后我正准备捡……就见鸡排上已经多了一个雪白的身影……   小猪这么怕死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人物OOC到没事就激怒项羽,还变得贼胆大呢? 第79章 交换   下相项氏,世世代代为楚将,自数十年前受封于此后,整个家族都搬到了下相城中,生根发芽、婚丧嫁娶。繁衍至今,项氏一族光是男丁就有一千多人,更不用因为数代人嫁娶而产生的庞大姻亲关系。   原本,项氏因为项燕的关系,在下相一带可谓地位稳固,完全没有灭族之祸——纵然是过往列国交战,也不会祸及无辜百姓;纵杀项燕,也不会做灭族这么残忍的事;纵然是“虎狼秦人”,也不会……得,你跟小孩子讲什么理啊?   在知道,下令抓自己一族的少公子才七岁之后,项氏一族的族老们陷入了深深的忧虑当中。一个小孩子,不顾规矩,杀了就杀了,还能怎么样?小孩子杀人是不犯法的,你最多找他爹的麻烦,可这个小孩他爹……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爹认错了,那又能怎么样?难道自己等人还能复活吗?   “哐铛”一声,门外传来锁被打开的声音,接着几个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那人,大约三十来岁,相貌平平无凡,但额角非常的高,鬓角和胡须也很漂亮,满面杀气腾腾,手里还拿着一条血淋淋的手臂,“这是你们项家项羽的手臂。”   那人在族老们面前晃了晃手里的手臂,接着将手臂丢到族老中,看着最为年老的一个身上,拍了拍手很随意的说道:“项氏一族,派出杀手项羽,意图刺杀少公子。万幸少公子英明神武,武技高深,你们那什么狗屁神勇少年,不是我们少公子一合之敌,一招就被少公子砍断了胳膊。”   “刺……刺杀少公子?”其中一个族老,颤抖着声音,见对方点了点头,立刻尖叫道:“这不可能!”   刺杀王族,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大罪重罪,是要夷全族的罪名。   “为什么不可能?你们家项羽的脾气,你们自己不知道?”那人用力瞪了族老一眼,反问道。   “呃……”族老们瞬间哑口无言了,项羽身为族长项燕的嫡孙,自小又天生神力,武力高强,认识他的人还是挺多的,知道他那个熊脾气,还真像能干出这种事的人。   “告诉你们,这是众目睽睽下发生的事,至少有一百个人看见。我们少公子,那可是秦王陛下的爱子,你们敢刺杀少公子,简直是罪大恶极,百死难赎。”那人上下打量着族老,从怀里又掏出一张纸,“看看!这是我们大王的王书,上面写了对你们的处罚。”   那人将手中的王书递出去,一位身份比较高的族老接过王书,而其他族老也围过来一起看。   看了半天,众人互相张望数眼,终于有一位族老忍不住开口说道:“请问这位天使,什么叫‘片’?”   有这么刑法吗?   “这片啊……就是片烤鸭的那个片。”那人做了一个片烤鸭的姿势,一边“片”着一边说道:“就这样每天三千六百刀每天三千六百刀的剐,不够剐够十天,合计三万六千刀,就不让你们死,一定活够十天。”   虽然那人说的很轻描淡写,但话中的含意,却让在场的众族老都忍不住身体发颤,不由自主的幻想自己被“片”的场景。   先是死一般的寂静,一个白胡子老头,忍不住跪在那人面前哭了起来,“冤……冤枉啊!”   白胡子老头的话,就像一个遥控器,让原本犹自沉浸在被“片”中的众人,都像猛得从噩梦中惊醒一般,开始本能的大叫。   在死亡,尤其是这样可怕的死亡方法面前,正常人都会经常崩溃,有痛哭子孙不孝的、有大骂项羽这个祸害连累家族的、有只是一个劲的哭,就是不说话的,还有不少怒斥项燕身为族长,却教孙无方的。   见到族人们这样丑态百出,一个约四十多岁的族老,忽然大叫一声,“好啦!你们都给我闭嘴!”   接着,只见那族老走到来使面前,冲着对方行了个礼,开口说道:“天使既然来此,必须不会只是单单送一封王书而已,肯定另有他务,不知道可有能用得到奇之处。”   “这样啊……你叫项奇?”见对方点了点头,那人又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份奏折模样的东西,递到项奇手中,开口说道:“你看你能做到吗?”   项奇打开手中的奏折,发现这是一封以项氏一族口吻写的书信,书信的说项羽一族自觉罪孽深重,但所有的事都是项燕一房所为,与普通族人并无干系。只是事已至此,不求陛下能放过项氏一族的性命,但求陛下能将自己全族名下所有的土地,皆均分于下相无田的贫苦百姓,以赎其罪名。最后,项氏一族还希望整个楚国,包括屈、昭、景等三大家族的贵族,认真学陛下的话,早日将族中土地还予无田贫苦百姓。   背叛!这是对整个阶层的背叛!   项奇紧紧捏着手中的书信,指关节都开始发白。   这道奏折上给秦王,项氏一族若可逃生,但却要背上整个楚国贵族的怨念。到时候,屈、昭、景三大家族,非得喝项家的血、吃项家的肉不可,项氏一族,纵然逃生,也只得紧紧跟秦人身后为奴为婢,乞求秦人能保护自己。   可能有些人不懂这份奏折的险恶用心,这么着打个比喻吧。班主任为了提高学习成绩,开班会,希望大家多多提宝贵意见,以便班主任找出学习中的不足,然后别人都不说话,就你冲上去说,音乐美术体育都不考,上这课也是白上,建议改成语文数学外语;一天做三套卷子实在是太简单,一下子就做完了,建议以后改成五套卷子;每周只周考一次,次数太少,反正建议以后每周随堂测试;很多同学逃课不来,点名又让同学帮点名,建议老师用投影仪,将学生的证件照和姓名等相关资料,一起投影到黑板上,点名同时还可以检查是否本人。   你要这么说,班主任也许很高兴,但是你的同学……想一想,画面不要太美。   “少公子心底仁厚善良,知道你们项氏一族是仁仁君子,又实不忍见项氏一族满门上下数千条人命,因为项燕的教孙无方而落到这么惨的下场。”那人说着,向后打了个响指。   大门打开,屋外隐隐传来一阵阵妇女幼儿绝望的啼哭之声。   “外面的人,应该已经知道王书的内容了。可怜啊可怜……”那人一脸忧伤的摇了摇头,虽然项奇明知道他是猫哭耗子,但从对方脸上却找不到一点破绽,看上去还真像那么一位仁慈君子。   “签了这份奏折,是否就可保我项氏一族的平安?”项奇颤抖着的手,咬着牙说道。   “少公子身为受害人,又是大王最爱的儿子,只要少公子愿意为你们说好话……”那人慢条斯理的说道:“虽然项燕一系,罪无可恕,但其他旁系,还是有希望的。”   “有什么希望?”项奇追问道。   “行刺王族之罪,罪无可赦,死是一定要死的,但关键是怎么死。高过车轴的男丁……可以给你们一个痛快体面的死法,不用去菜市场口,脱光衣服被人围观看个精光,最后还被人片成烤鸭;未高过车轴的男丁和妇人,贬为庶民,移居东陵。”那人怕项奇不懂,又继续解释道:“东陵就是先王和先王后的王陵所在,住在那里绝对没有人可以害到你们,你们可以安心的住下来。”   “如果我们不答应呢?”项奇胸口剧烈起伏着,忽然开口说道:“我们不答应,你们也会帮我们上书的对吧?反正只要我们这些人一死,也没人知道我们到底答应没有?其实从头到尾,你们的少公子的目的都是这封奏折。灭族,那只是顺手而为的。”   那人微微一笑,并不说话,他怀里的确还有另一份奏折。这份奏折的内容和上一份几乎没有差别,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是项氏一族的族老们以命所生,写完之后,这些罪孽深重的人,就投环自尽以赎其罪了。   “我给你三个时辰,三个时辰之内,我不会来打扰你。”那人说完,轻蔑的看了满面涨红,气愤不已的项奇一眼,转身离开了关押他们的房间。   “大哥,少公子经常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可他这回怎么又变得心慈手软起来了?既然都灭他全族了,竟然还放过那些女人和小孩,实在太不像少公子的手笔了?”跟在那人身后,一直没有说话的大汉,见房间里只有他和自家大哥,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樊哙啊樊哙!少公子让你多读点书,你又不读?你只记得少公子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你怎么就不记得,少公子还经常说‘我们要以慈悲为怀,所以能不亲自动手,就不要搞脏自己的手’吗?”刘季没好气的看着自家兄弟,这个狗屠,真是脑子全长到肉上了。   “那……少公子的意思是?”樊哙抓了抓头,聪明人的事,他还是想不明白。少公子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办事不够爽快利落,老喜欢脱脱拉拉的,一点也不爷们。   “小孩子嘛,有个七灾八病很正常,万一没能及时就医就疹,病死了也是很正常的事,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谁家还不病死一两个小孩呢?而那些女人啊……成天悲春伤秋的,又死了男人,没有男人的滋润,怎么能活得长?少公子那天不是说了个词,叫……叫……郁郁而终。”刘季开口解说道。   一边是满门被“片”没有一点活路;一边是成年男丁虽死,但妇孺可活。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在面对这两种选择时,都会选择后面那条路。虽然也有个别死硬份子,坚决不肯当叛徒,但很快这些死硬份子,就因为各式各样的意外不能发言了,最后全票一致通过。   项家所有的族老,以及各房的房头都在奏折上签了名。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楚国的事就完了,然后小胡就九岁了……   嬴政要准备登基了……   小胡要回家了……   小胡杀人喜欢拐着弯来,略阴险,不大气。。 第80章 回国(地雷加更)   在原本的历史上,项燕应该死于秦王政二十四年,即是战死也是自杀。但因为胡亥这只小蝴蝶的影响,导致项燕所统率的楚国内部人心浮动,既怀疑项燕是否与秦国有勾结,又担心自己的家族和项家一样的下场,楚军内部人心不稳,王翦趁势出兵大败楚国,提前一年结束了战斗。   而这一次,项燕的私德、公德都被胡亥所败坏。纵然死,也不能像前一次那样,做为一个英雄死去,一直到几十年后,名号都能做为楚人招兵买马的旗帜。   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   胡亥默默回忆着语文课本里的《陈涉世家》选段,被陈涉拿来当造反旗帜的项燕已经死了,而且是以臭名昭著卖国贼的身份死了,全家都已经死光了,项羽还是他亲自验明正身、亲手斩杀、死后分尸——不是胡亥内心仁慈,不忍心看项羽被片;也不是胡亥天性残忍,人死了都还要分尸。   实在是他觉得在大马路上片上十天,实在是太危险了,没看电视剧里经常有劫法场的剧情吗?万一有人跑来劫法场呢?别以为断了一只手臂,就不能报仇了。万一跑来劫法场的是独孤求败呢?   出于这样的心理,胡亥只得静悄悄的,默默的,悄无声息的把项羽杀了。至于死后分尸,那是怕万一人家有主角光环,能够进入假死状态呢?分了尸砍了头,你总不能再活过来了吧?要这样都再活过来了,胡亥觉得自己也只能认命了。   项燕已死,那么扶苏……哎呀,他的扶苏哥哥可真是一个心底善良的好人啊。   将项家的田分给无地贫苦百姓之后,以胡亥为首的打土豪小分队,又将目光投向了此次抗秦最积极的几个大家族,然后用或利诱或威的方法,逼拉拢一部份小家族,和他们合伙做到了那些大家族——大秦有兵有将,小家族有大家族的把柄,两相联合之下,不怕那些大家族不就范。   真不就范?那也行,那就直接杀了呗!反正死得又不是我。   一时之间,楚国的贵族被胡亥杀得人头滚滚。   前面说过很多次,在秦国的朝廷之上,楚系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在昌平君、昌文君因为谋反被诛后,楚系力量人人惶恐不安,唯恐大王再跟年轻时一样弄点幺蛾子——君忆当年《逐客书》否?   于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拥有楚国王室血统的公子扶苏,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反正他是被众人推举成了楚系力量的接班人。   于是,当胡亥在楚国杀得人头滚滚,不知是不堪忍受家中老母的骚扰,还是因为楚系利益被损害,总之扶苏出手了——据胡亥猜,这两者应该都不是主要原因,扶苏只是真得善良,不忍心见到别人死而已。   扶苏先是写信,劝胡亥少杀点人,免得尽失楚人之心——胡亥蹲马桶的时候看的,看完就顺手拿来当擦纸了;接着是用迂回政策劝说嬴政,让嬴政找胡亥谈谈,可嬴政是什么星座啊?天蝎座!这么记仇的一星座,能在背叛自己的人、刺杀自己的人,尸体还没凉透的时候就轻言原谅?太侮辱天蝎座了!   要不是自己的儿子,嬴政早把扶苏拍出去了。因为不忍心拍扶苏,嬴政只好不召见扶苏。   但扶苏已经十七岁,到了上朝听政的年纪。私下里,嬴政可以不召见扶苏,到了大朝会的时候,不管嬴政愿意不愿意,他都得见扶苏。   于是,这件事被扶苏捅到了大朝会上,然后双方选手吵了起来。   没得办法,嬴政只好让胡亥自辩,并且做好了,不管宝贝儿砸写得是什么,自己都得力挺的准备,没想到胡亥的自辩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利弊。   一个又萌又软又受尽委屈的孩童形象,跃然纸上,在萌化嬴政一颗好爸爸之心时,也萌化了后世一票怪阿姨的心。   自古以来女人,都是一种最容易被可爱又软萌的幼小生物,所捕获心灵的生物,因此每一个看过《史记·秦二世》的女人,在看到这一段时,都会忍不住发生“好可爱”、“阿姨抱抱”、“么么哒,二世不哭,站起来继续撸”、“太萌了,比扶苏萌一万倍!”、“我要有这么软萌的儿子就好了,终于知道始皇为毛传位给二世”、“二世为少子,少子可爱,始皇最爱之……真不是瞎吹的”之类的评价。   咸阳城的政治斗争,对于胡亥来说那是又遥想又麻烦。于是,在有亲爹当盾的情况下,胡亥寄出那封自辩后,就投入到了欢乐的海洋之中。   打土豪分田地的工作,当然很复杂也很繁琐,但是有萧何在,又有改国为郡后,咸阳派来的官吏在,胡亥除了监督财政和人事之外,别的大事小事是一概不管。   “我只是个孩子,我还在发育,我每天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睡眠不足会影响身高的。我又不是父王,他已经是成年人,自然精力充沛,还身高两米,当然不发愁长不高。更何况了,我才不想像父王那样,因为大事小事什么事都管,每天要批那么多公文,最后……”英年早逝,活活累死呢,“我只要掌握好人和财就行了,其他你们看着办吧。”   秦王政二十五年,大兴兵,使王贲将,攻燕辽东,得燕王喜。还攻代,虏代王嘉。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   秦王政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後胜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   转眼之间,胡亥离开咸阳不知不觉就快两年了。两年来,他从一个三头身、粉团团、走路还一摇一摆的包子脸小正长,长成了一个身材挺拔、仪容优雅、还拥有一张锥子脸的花样美……正太。   “如今天下已定,父王已经急召我回咸阳。楚国的后继事宜,就交给当地官员了,你们几个都随我一起回去。”虚岁十岁、实岁九岁的胡亥,坐在上首,视线在他的几个手下惊喜的脸上转了一圈,尤其是在看到刘季的时候,目光不由更为深遂了一点。   项羽的死,解开了胡亥心头上的一个结;至于刘季,没有后来的时势,他这个英雄也蹦不起来,目前还能用用,大不了等父王死的时候,把他也杀了就好了。唯一剩下的,就是秦二世那个不稳定的因素了。按照记忆里来说,秦二世能让嬴政巡游天下时还带在身边,又有赵高这样的人当老师,应该是嬴政很疼爱,又同时和赵高关系非常好,又非常听赵高话的人。   这样的人……咸阳宫里好像没有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自己也只是勉强符合两个条件而已。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并不代表以后也没有。   于是,在处理完楚国的相关事宜,胡亥就准备回咸阳了。实际上,若不是办事不能办到一半就跑掉,给嬴政留下不好的印象,项羽一死,胡亥就想回家,严防死守,坚决不让嬴政和赵高的眼里,再多一个公子。   “我想,你们以后回来的可能性也不大了,你们的家人也一并带走吧。”胡亥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你们回家说一下,收拾好东西,七日后出发。现在有什么疑问就赶快问,问完赶快回家。”   “公……公子,如今六国已尽归于秦,大王召您回去,是否是要给您奖赏?”刘季看着胡亥问道。   虽然,自从项羽死后,刘季觉得胡亥看自己的眼神总是怪怪的,不过刘季觉得胡亥公子还是挺不错的。对手下够大方,要钱给钱,要粮给粮,要地位给地位,看见自己和樊哙没有娶亲,还各送了一个颜色绝佳的宫女给他们俩为正妻。   虽然是宫女,但无论姿容仪态还是为人处事,都不比那些大家贵族里,精心教出来的女孩子差,这样十全十美的姑娘娶给他们俩个大老粗,若不是自己投靠胡亥公子门下,那是八辈子都不可能的。   刘季自然不知道,胡亥这么干,只是为了断绝刘季和樊哙和吕家姐妹的缘份而已。   “奖赏……大概是有的。不过,本公子觉得,老刘你想说的应该不是这个……你想说的是……封王?”胡亥刚说完“封王”两个字,顿时发现自己的几个手下,呼吸都粗了几分。别说是樊哙这样的猛人,就连萧何这样的淡定人士,脸上都露出了几分急不可耐。   “呵呵……你们想知道啊?”胡亥一脸笑意的在众人脸上转了一圈,将众人的胃口钓得高高的之后,才淡定的说道:“呵呵……本公子就不告诉你们。”   按照以往的惯例,像这样天下一统之后,无论是功臣还是大王公子,都会进行各种分封。一般的功臣封不了王,至少也能封个公;而像胡亥这样,非常得嬴政宠爱的公子,不但会封王,封地肯定还是齐鲁、吴越这种富裕得要死的地方——胡亥已经没少听过,下人们在八卦自己到底会被封到哪里了。有说一定是齐鲁、吴越的;有说那些地方太远,大王一定舍不得爱子走太远,八成是咸阳附近的河东之类的地方;甚至还有说巴蜀的。   妈蛋!有没有常识啊!巴蜀那是人待的地方吗?巴蜀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好地方,但是在秦朝……要是个好地方,刘邦会因为被封“汉中王”而绝望吗?   看着大家这么高兴的八卦,胡亥都不忍心说出真相,让他们失望了。否则人心散了,队伍怎么带?   作者有话要说:嬴政不封王不封地,如果小胡还想带着队伍,不让手下们都跑掉……就只剩下一条路……   干干干,公子我们干!   这就是为毛黄袍加身时,老赵的手下比他还激动,因为老赵不当皇帝,他的手下们也拿不到好处…… 第81章 异象   如今天下初定,一路回咸阳路上不但有各种各样的大小山贼,而且因为长期战乱的关系,民间民风彪悍,家家长弓户户短刀,就是普通农户没准也是个前退役高层军官。   再加上胡亥少年一惯怕死,所以他这次出行,不但让郡守派了一支人数数百的精兵保护,周围还布着不知道多少暗卫,数里开外还有一只人数过千的骑兵跟在后面,一旦有事,只要前面一发警笛,就能马上赶来增援。   饶是这样,只要一想起自己那满楚国的仇家,和张良刺始皇与博浪沙的故事,胡亥少年还不怎么放心,有事没事就频频改变路线。   “可我觉得公子不像这么胆小的人啊?虽然他是……比较注意安全。”刘季骑在马上,看着不肯坐在马车里,反而骑着兵在队伍里跑来跑去,一副很兴奋模样的胡亥。   这是抄没项家时所得来的一匹宝马,马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马身通体皆黑,无一根杂毛,只有四个马蹄部位白得像雪一样,一看就是一匹好马。这马的原名叫“踢云乌骓”,但胡亥非觉得名字不够吉利,遂指着雪白的马蹄说道:“四蹄踏雪,就改名叫‘踏雪’吧。”   虽然四蹄踏雪这个形容很有创意,很有文化,但大家还是觉得,给一匹公马取各叫“踏雪”,不好吧。   这马送来的时候很烈,一开始谁也驯服不了他,本来想等慢慢驯服,驯好了再送给胡亥。但没想到胡亥听说这事之后,直接让人准备了三样东西:铁鞭、铁锤、匕首。不服,用铁鞭打它;再不服,就用铁锤接着锤;还不服,则用匕首杀了它。   “良驹应该成为君主的坐骑。驯服了就用,驯不服留它又有何用呢?”面对臣下们的疑问,胡亥是如此解释的。   众人再想想胡亥的作风,人都杀了不少了,更何况是一匹马?   解释完,胡亥又歪着头,表情特别萌特别可爱的问了一句,“到底我做了什么?让你们觉得我只会卖萌?污蔑我连匹小毛驴都上不去?我秦之先祖,可是周天子的牧马人,我大秦公子五岁就得学骑马,我能不会骑马吗?”   事实证明,踢云……踏雪也只是一匹普通的马,在被任凭它怎么颠簸,都稳稳坐在马背上的胡亥,用铁鞭抽了几鞭子之后,踏雪就不得不成了胡亥的坐骑。   “按说这宫里什么马没有,一匹小小的踏雪,值得少公子这么高兴吗?”刘季摸着下巴,在心里好奇的问道。   刘季自然不知道,胡亥之所以高兴,是因为觉得自己身为男主角,纵然收不了项羽晚上X的那个,也应该把项羽白天骑的那个……黄暴了黄暴了。   熊孩子嘛,还是个出身高贵的熊孩子嘛,大家纵着点容着点让着点,也就是了,反正熊孩子也不会做太失格的事。   众人一路跟着走,快走到函谷关的时候,熊孩子忽然说,来的时候就是走函谷关,骑马坐车整个人都不好了;回去不想走陆路了,我们去大河坐船,然后折道渭河入咸阳。   于是,一众人改车为舟。白日行舟看景,夜间上岸宿营。   舟行至一半,胡亥闹得要去看鲤鱼跃龙门。众人只得又弃船登陆,陪着胡亥去看龙门。   虽然是别有目的,但著名的“龙门三激浪”,还是让胡亥在内的众人看得目不转晴。   因为海拔巨大的落差,再加上复杂的河道,黄河在经过此处时,水流会不停的撞击两岸,浪花四溅,然后形成漩涡,让人看着就觉得头晕目眩。行船至此自,更是要小心不要被这骇人的漩涡所吞噬。   “昔日大禹治水行止至于,凿龙关之山,广八十步,亦谓之龙门。后人因为景仰大禹的功德,故而又将此门称之为‘禹门’。传说每年桃花三月之时,就会有鲤鱼争先夺后的,自海上或者是其他河中游来。为的就是能跳过龙门,化鱼为龙。一年之中,能登龙门者不过七十二。”胡亥指了指一指天空,又继续说道:“传说当鲤鱼跃上龙门之时,就会有天火出现,天火自后烧其尾,鱼乃化为龙矣。”   胡亥话音刚落,他手指的方向,天空中忽然华光大放。纵然是在白天,也能清楚的看见数个亮点飞上天空,接着“啪”的一声,无数朵鲜花,绽放在空中,有如天女散花一般,五彩缤纷、绚丽多姿。鲜花在空中停了一小会,接着化为一道道小小的流星掉了下来,在空中划出长长的彩色。   “这……这是……”没这么巧吧?刚说完就就开始了。   胡亥收回手指,张大嘴,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这是怎么了?”   “公子,您刚说完鲤鱼化龙,这异象就出现了,这是吉兆啊公子!”站在胡亥身边的萧何飞快接口道。   “吉……吉……对!如今天下方定,上天就降下如此异象,这是天佑我大秦啊!天佑我父王!”胡亥迅速反应过来,指着亮光处大叫道。   作为前任汉高祖,刘季的脑筋反应是极快的。胡亥刚说完,他就立刻接口大叫三声,“天佑大秦!天佑秦王!天佑少公子!”   听到“天佑少公子”几个字,胡亥立刻瞪了刘季一眼。但没办法,刘季的喊话已经喊了出去,在场众人纵然再后知后觉,政治敏感差点,在有榜样的力量在前面,也跟着刘季叫了起来,“天佑大秦!天佑秦王!天佑少公子!”   大秦公子出行,少说也有一支几百人的精卫护队。这几百人一起叫起来,那声音真是响彻山谷,几乎要将黄河的咆哮声盖住。   除此之外,龙门附近还住着不少乡野山民。虽然因为胡亥的出行,他们都被当地政府限制出行,但是天空中那么大的异象,又有哪个看不见?再加上那百人齐声呐喊,人是有从众心理的,于是,山民们也跟着众人一起叫了起来。   “天佑大秦!天佑秦王!天佑少公子!”的声音,在龙门上空久久回荡着。   感觉有点用力过猛的胡亥,内心小人无力抚额,感觉这八卦会比我先回到咸阳城啊,天佑少公子……这可让我回去怎么说呢?算了,戏还是要继续演下去的。   跟随着异象,胡亥等人来到了一处河湾之处。   只见河湾见地如钩状,旁边有一个废弃不久的庙宇,观看庙门上的字,依稀可见用魏国文字写的“后土”二字。   “这应该是旧魏的后土庙吧?”胡亥指着庙门上的字,开口说道:“魏王祭后土,现在魏国已亡,这庙自然也就没人来了。”   “公子,这庙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啊?”刘季的声音有一点点失望,天降异象还以为能有个什么大宝贝呢。   “要是宝贝那么好找,那不是早就被人找到了?”胡亥背着双手,慢条斯理的庙内走着。   房子这种东西,一般没人照顾就最容易败落了。虽然魏国亡国不过几年,庙里的建筑还挺结实的,但是庙内各处却已经是杂草丛生,蛛网遍地,用来拍恐怖片那都不用重新布景。   胡亥走到河湾和庙宇之间的荒地上,忽然停住脚步,摸了摸心口,又指着地下,开口说道:“行至此处,忽然觉得心念大动,此地似有一物,与我有缘。”   缘——那是佛家的说法。在秦朝说“缘”,人民群众只能“呵呵,你穿越了吧?”   不过人家是公子,人家说有“缘”就得有“缘”,大家还是老老实实的挖吧。   胡亥一声令下,百多名精兵拿着就地所制的器具,老老实实开始挖了起来。   胡亥站在一旁,看着正在场中挖地的众人,心情有些激动,也许……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骗局就要开始了,自己一定要沉着冷静、冷静沉着,不能让人看出破绽来。   过了大约两刻钟左右,胡亥忽然听见场中传来一声欢呼声,看来是挖出东西了。   胡亥强制按下激动的心情,带着众人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还装模作样的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挖出宝了?”   “回禀公子!确实挖到了东西!”樊哙走过来,跪在胡亥面前,双手将一片竹简残片高举过头,说道:“好像是一只大鼎,鼎身还没有完全挖出来,不过依稀能看见上面刻着一些山河纹路。这片竹简,就是跟鼎一起发现的。”   胡亥接过竹简残片,只见上面的字因为长年河水和泥土腐蚀,除了少数几个字依稀可以辩认之外,大多数字已然模糊不清。   “宋……太丘……禹皇……这是什么意思?”胡亥皱着眉头吃力的分辨着上面的字,忽然听见身后的萧何,猛得尖叫了一声。   那声音又尖又亮,胡亥真得很难想像,萧何这样稳重的人,竟然能发生这样不稳重的声音。   “萧何,你怎么了?”胡亥转回头,一脸疑惑的看着萧何,只见萧何素来淡定的脸上,此时是一脸惊意,不过不是见到鬼的那种“惊”,而是见到神仙的那种“惊”。   出乎胡亥的意料,面对自己的疑问,众兄弟之中最重礼仪的萧何,并没有跪下来赔罪,反而不顾礼仪的一把抓住胡亥的手,惊喜的大叫道:“公子!您知道这是什么吗?您知道这是什么吗?”   知道我知道啊!我埋的我能不知道吗?你能先松开我的手吗?疼疼疼疼!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还记得这是啥么?   几十年后小猪说:当然,朕都是被你们逼逼逼得去篡位的!   赵高:五岁就会随地乱埋东西,怪我喽?   刘季:九岁就会说大禹,说鱼化为龙,然后刚说完化龙,天上就真出异象了,怪我喽?   除了胡亥自己觉得自己是只萌萌哒的小家猪之外,大家都觉得他很是一头很有野心的猪,简称野猪。。   有缘……其实我是想起准提和接引了。。 第82章 异宝(地雷加更)   没等胡亥发表意见,萧何已经松开手,跟兔子一样蹦……真得是蹦没有错,蹦到人群里,一边高喊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你们这些人,不要乱碰,碰坏了怎么办”,一边开始往里急。   “呵呵……萧何真是静如处子,动如……呵呵……”胡亥甩了甩被萧何捏得有些发疼的手,看着在人群里激动万分的萧何,开口说道。   “微臣认识萧何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看见萧何如此失态,想必是情难自禁,还请公子见谅。”刘季上前一步,为萧何向胡亥赔罪。   这个时候就看出文盲的好处了,虽然刘季也对挖出来的东西很好奇,但是他根本没听懂那几个字是什么意思,而且也没有那个想像能力,去想像一个他根本就没概念的东西。   “放心,我不会怪他的。如果真是那样异宝,萧何激动也是难免的。”胡亥深吸一口气,声音有些忐忑的说道。   他简直都要为自己的演技点个赞了,随口一句话,就把那种想看又不敢看、怕看又想知道的心情,演了个出神入化。   胡亥说完,命令在樊哙在前面带路,自己紧随其后,走到被人群包在中间的土坑边,只见鼎身已经露出来一小半,旁边散落着许多竹简残片,透过黄色沙土和污渍,胡亥还能隐隐约约看见鼎上刻着山河纹路。   土坑之中,其他人已经走开,只有萧何一个人正站在里面,手拿着几片竹简残片,一脸狂热,神情激动,整个人趴在鼎身上,眼睛和手都牢牢帖在鼎上。看他那模样,恨不得能钻到鼎里面去一般。   “萧何,你看出什么了吗?”胡亥背着手站在坑边,以居临下之姿看着萧何问道。   萧何没回答,胡亥只得又追问了几声,萧何方才转过头,目光似乎还有些呆滞,一副没回过神的样子。   看多了萧何精明的模样,胡亥发现一副傻气的萧何,看着也有几分呆萌可爱。   汉初三杰啊,就这么被自己毁掉了,萧何粉丝不多吧?   胡亥又连声追问几句,萧何方才如同从梦中醒来一般,看着正淡定自若的笑着,一副“所有的一切,都在本公子的掌握”中的胡亥,心中大为佩服。   面对如此有可能挖到九鼎,这样的传世珍宝的情况,少公子竟然能不急不躁,镇定自如,相必之下自己真是太不淡定了。   “回禀公子,微臣愚钝,无法分辨。不过这几片竹简残片上写着‘宋君卜封口而枚占巫苍,苍占之曰:吉,鼎之它它,鼎之煫煫,初有吝,后果遂’的字样。承蒙公子厚爱,愿意将珍贵的藏书借与微臣阅读。微臣曾在《归德》一书中,见过这段卜词。这是宋国君主初封之时卜卦,巫师苍以宋国的鼎为占卜对象。”萧何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竹简残片高举过头,朗声说道:“只待宝鼎全部挖出,查看鼎腹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哪一只鼎了。”   “嗯……”胡亥用众人眼中不急不躁,万分淡定,但淡定中又隐隐透露出那么几分急不可耐的表情,点了点头,伸手接过萧何手里的竹简残片,看了几眼之后,开口说道:“周德衰败,九鼎末于荒野之中,而今……六国毕、四海一、天下定、九鼎出。此乃上天指引,欲兴我大秦之意!天佑大秦!”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高高举起握着竹简残片的右手,连喊几声道:“天佑大秦!天佑秦王!”   “天佑大秦!天佑秦王!天佑少公子!”众人之中,又是刘季第一个先带头喊了起来。   听到刘季的喊话,胡亥简直都要醉了,他深吸一口气,用力瞪了刘季一眼,你能不加那句“天佑少公子”吗?   被胡亥这么一瞪,刘季先是一愣,接着反应过来,这必须是少公子嫌自己反应太慢,夸奖他的力度也不够大。少公子,微臣明白的,您自己不好意思夸自己,所以这活只好微臣会给您办得妥妥帖帖的。   不过……九鼎到底是什么?等会找老萧问问。   虽然对于大多数文盲来说,并不知道九鼎是什么,但不妨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还不到晚上,九鼎就已经被挖了出来,洗干净,然后在重兵的保护下,送到了汾阴的驿站之中——坐来时的船,那是绝对不行的。野史传说中,有一个鼎就是在运送途中掉河里,然后始皇命几千人泅水都没有找到。   胡亥屏退众人,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大鼎,其实……也还好吧,看着还没有后世被称为“司母戊鼎”拉风。   司母戊鼎高为133厘米,重达832.84公斤。眼前这个鼎,要比司母戊鼎小许多,看上去还没有胡亥高大,重量最多也不会超过五百斤。你问胡亥,为什么连鼎的重量都知道?   虽然野史传说里,每一只九鼎,要九万人才能运动,所以周武王一共用了九九八十一万人,才把九鼎运回都城镐京。   但是用脑子想想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四千年多年前的夏朝,要造这么大的鼎,得用掉多少铜材?就算有这些铜材,你又哪来那么大的铸造设备?哪来那么多大起重设备?只靠人力,九万人要怎么搬啊?用绳子拉,你确定你的绳子承重够?夏朝要真有这黑科技,早就一统全球了。   除非九鼎是外星人造的。   反倒是胡亥的家史《大秦诸先王史》中写得很明白,公元前307年(即周赧王八年、秦武王四年),秦武王力与任鄙、乌获、孟说三位大力士来到洛阳。见周室所藏传国之宝九鼎,以雍鼎代表雍州,应属秦国,思欲取走,乃与大力士孟说比赛举鼎。当时孟说将鼎举离地半尺;而秦武王举时,鼎也是离地半尺。秦武王爱秀,想转两步秀给大家看,结果不一小手失了手,被鼎砸断腿骨,最后得了破伤风死掉。   孟说能举,秦武王也能举,考虑到人的力量有限,因此,眼前这个鼎从重量上来说,应该还是比较还原的。   至于,你说史书里动不动就说“力可举千斤”?不好意思,现代一斤是五百克;秦代一斤是258克,所以这个鼎用秦朝的说法来应该是千斤。   重量上没有问题,剩下的就是外观和工艺了。若是自己没有穿来,再过上几十年,项羽一大把大火,把有的资料都烧光了,要造假还说不定有点难度,怕遇见考据党。但是现在……关于九鼎的资料还安静的躺在咸阳宫的藏书阁里,赵高要是连对着资料仿制一个一模一样的都办不到,父王早就把他洗吧洗吧当下酒菜吃了。   “哈……不知道父王看到奏折会怎么样?不会高兴的晕了过去吧?那我罪过可就大了。”胡亥拍了拍大鼎的鼎腹,这个鼎其实也不是毫无破绽的。应该来说,它不但有破绽,而且还是一个大大的破绽,按照史料上记载,当年夏启铸九鼎时,曾在鼎腹上刻上了鼎所对应州的铭文。   但是眼前这只鼎的鼎腹上什么都没有,只有模糊的似乎被人毁坏过的痕迹。   这当然是胡亥故意留下的破绽,为的就是减少另一只九鼎被发现时,两只鼎铭文撞车的可能性。这样模糊处理后,除非天下九鼎皆出,否则就算出了八个鼎,就算有碳十四在手,也没人敢说自己手里的这只不是真的。   至于铭文被毁的理由嘛,就留给后人去猜测吧,要相信人民群众,群众的想像力是无穷的。   这时在咸阳宫之中,秦国正在举行一统天下后的首次大朝会。   本来,以太史令领衔的太庙、太祝、太卜与博士学宫组成的大朝礼仪专署,是想将这次大朝当成“新朝开辟,天子即位”两大庆典一起来筹划的。结果嬴政在听了蒙毅的询问后,一言不发,只是瞪了蒙毅一眼,然后转身走出书房,留下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犹自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蒙毅。   “蒙大人,诸位大臣都还没回来呢。”最重要的是,少公子还没有回来。宝贝儿砸见不到自己的风光大典,当父王的心情怎么会好?   赵高飞快跟蒙毅说了一句,跟着嬴政走了出去。   因此,诸般盛大礼仪一律终止,最终还是按照秦人的本色,隆重喜庆,但却无一丝豪阔奢靡之风。整个大朝会弥漫出一片肃穆庄重的气息,大臣们衣冠整齐,端坐于正殿之中。殿内各处皆放着冰盆,以防众大臣因为流汗而失态。   嬴政一袭冕服端坐于朝堂之上,看了一眼坐在左首的长子扶苏,身材修挺,冠带束发,顾盼之间英气勃勃,充满着青春和活力,正是最美好的年华。   看着长子,嬴政不由又想起数年未见的幼子,虽然每天都能收到幼子的家书,每十天还能收到密探送来的情报以及画像,但终究没有亲眼所见,不知道自家萌萌哒,现在有没有更萌萌哒了呢?   算算日子,胡亥现在应该已经走到函谷关,过不了几天,自家萌萌哒应该就能到家了吧?半个月前,让赵高给胡亥收拾屋子,也不知道他收拾好没有?等下下完朝,自己要再去检查一次,免得他不体贴不细心遗漏了什么;也不知道胡亥现在身高几何,新衣服早按照密探送来的尺寸备好,但终究没有亲眼所见,不知道合不合身?   嬴政一边心不在焉的,听着蒙毅念着早已准备好的王书,一边满脑子胡思乱想,盘算着自己应该怎么收拾这个离家多年,还尽在外面给自己惹事,害自己给他收拾烂摊子的熊孩子,忽然看见竟有一个宦官,手持一本奏折,不顾正殿之上,此时正在开朝会,就匆匆跑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将手中的奏折高举过头,大叫道:“陛下,少公子急报!”   少公子急报?熊孩子又干了什么?这回的事,竟然大到要打断大朝会了?   大朝会,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打断的;但二般情况下,国内发生非常严重的大事,比如东方六国兵临函谷关这种大事,是可以打断大朝会的。   所以在听到“少公子急报”这三……不,五个大字之后,嬴政只觉得耳边传来“嗡”的一声巨响,心脏像被人揪住一般,只觉心口痛得难受。   这样的大事,不会是熊孩子变成死孩子,自己出事了吧?否则……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事能大到值得打断大朝会,还是这样重要的大朝会。   要不是一丝理智尚存,嬴政真想捂住心口,直接晕过去算了。   “呈上来!”嬴政的声音有些发抖,心跳加速,拿过奏折的手,也不自觉的抖了起来。   嬴政用略为有些颤抖的手打开奏折,没看内容,先看字迹,是自家小熊的字,顿时心中大定,还能写信,看来熊孩子还没有变成死孩子。既然人没死,那剩下的事就不会是什么大事啦,说的好像熊孩子惹得麻烦还少了,最多等熊孩子回来吊打一顿就是了。   定下心神,嬴政开始阅读奏折上的书信,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接着又再看了一遍,然后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三遍。他阅读奏折时那种难以形容、无法用言语表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表情,将朝下众臣、扶苏、赵高的胃口钓得足足的,正殿之上一片死寂,所有的人都盯着嬴政,恨得不一把抢过他手里的奏折自己看。   良久,心情复杂的嬴政,随手将奏折递给一旁的赵高,开口说道:“赵高,你帮寡人看看,寡人有没有看错?你看到内容,是寡人所看到的内容吗?”   见嬴政这样难得的失态,对此事早有了解的赵高,在心里估了估时间,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接过奏折,回答道:“喏!”   趁着赵高在看奏折,嬴政心情十分复杂的看了扶苏一眼。   虽然自己一直十分疼爱胡亥,但不代表自己不疼爱扶苏;虽然胡亥给自己带了许多的快乐,但扶苏是自己的长子,他出生的时候,同样给当时尚未亲政,且被吕不韦、嫪毐的自己,带来极大的快乐;虽然胡亥比扶苏更像自己,也更加贴心乖巧聪明懂事,但嬴政对胡亥的定位一直是,就像自己少时的梦想——当一个有人爱有人宠,快快乐乐健健康康无忧无虑,想干嘛就干嘛,想买啥就买啥,干了坏事也有人兜着的快乐熊孩子,所以他从未想过会是扶苏之外的人,来继承自己的王位。   最重要的是,扶苏仁慈善良,继位后必会好好对自己的兄弟;而胡亥嘛……虽然在大多数事上,他比扶苏还要更为仁慈善良,但在某些事方面,他也很像自己。   身为一个父亲,嬴政知道自己偏心偏得没边了,但这不代表他喜欢手足相残,相反他更希望每个儿子都能过得好好的。   但是今天……一个能亲眼见到异象,然后挖出九鼎的孩子,这难道是上苍在指点自己吗?   见嬴政用这么奇怪的眼神打量自己,还一打量就打量了这么久,扶苏心里难免有些毛毛的,莫非是胡亥出事了?可胡亥出事了,又关他什么事?值得让父王看自己这么久?又不是他干的。说实话,胡亥要是真出事,那仇家只有可能是……名单太长了,想想他在楚国杀了多少人吧——男丁全杀掉,十二岁以上的女人全部配于秦军中有功之臣为妻,十二岁以下的没入宫中为奴。   虽然项羽刺杀胡亥时,胡亥那席绝不妥协的话流传出来后,吓得不少楚人为免遭连累,自动自觉的给胡亥当眼睛,不但一旦发现可疑人物就积极举报,而且还开始奋勇保护大秦少公子,但想刺杀胡亥的人从来就没有少过。   “赵高,看完了吗?”嬴政收回心绪,开口问道。   “看完了。”赵高合上奏折,身体前倾,伏在地上说道:“恭喜大王!贺喜大王!”   见赵高这般模样,众臣以及扶苏心中疑惑之情更深。大王还有他身边的赵高这么激动这么高兴,上次看见还是灭国之战的时候,但现在天下已定,宇内安宁,又哪来的国可以灭?   “那你把消息告诉他们吧。”嬴政暗耐不住心中的激动,开口说道。   “喏!”赵高直起身体,摊开手里的奏折,大声的念道:“儿臣胡亥启父王……”   胡亥的奏折和他的啰啰嗦嗦,路边看见一株小草,也能写上半天的家书不同,历来都是言简意赅,而且写得都是白得不能再白的大白话,所以群臣们一听就明白了,原来这次打断大朝会,不是什么大事,没准备杀人也没打算诛人全家,就是少公子在汾阴发现了一个九鼎而……慢着?发现了什么?九鼎?   群臣们激动了,丞相王绾狠狠揪了揪他下巴下的胡子,疼,看来不是作梦。   “大王说的……说的是可是昔日夏启所制之九鼎?”王绾一脸震惊的看着嬴政,昔日文信侯吕不韦灭周之后,欲取九鼎归秦,可吕不韦遍寻周国都城却找不到九鼎的下落,反而听说九鼎已经被不甘心亡国的周室遗臣熔成了兵器。   “正是此鼎。”嬴政点了点头,一脸淡定的说道。   “若真如此,那真是天命所昭,恭喜大王!”王绾松开胡子,率先说道。   “恭喜大王!贺喜大王!六国毕、四海一、天下定、九鼎出!大吉!大吉啊!”李斯毫无节操的从未来孙女婿的奏折里,剽窃了几句他觉得很带感的话过来。   这个孙女婿,虽然传闻里挺淘……好吧,他真得就是一个挺淘气的熊孩子,但从小运气都是出人意料的好,而且天赋极为出众。别人不知道,李斯可知道的清清楚楚,大王最近几年忽然拿出来的纸啊、印刷术啊、标点啊,虽然说是说墨家所献。但过去那么长时间,就算是墨子活着的时候,都没见墨家有什么举世震惊的发明,怎么这短短一两年里,忽然就开始爆发了?   这个孙女婿,还是挺不……李斯忽然瞅了一眼扶苏。   “儿臣恭喜父王!贺喜父王!”扶苏脸上含着笑,笑得特别纯洁,完全看不出来是真纯真,完全想不到“弟弟挖出九鼎”代表着什么,还是心机太深沉,所以让人猜不透。   嬴政觉得应该是前者,但就是因为是前者,他才更心塞,这么纯良的儿子,到底是谁教出来的?   丞相、廷尉、长公子,都一口咬定这是真鼎,并且齐齐向大王道喜。正殿上其他大臣,甭管他们心里怎么想,甭管他们想到什么,都只能伏下身体跪在地上,齐声恭贺嬴政。   “哈哈哈哈!九鼎乃是国之重宝,寡人决定亲往汾阴迎接九鼎。”嬴政哈哈大笑,开口说道。   听到嬴政的笑声,又想起嬴政这些年来对胡亥的宠爱,心计浅的还没想到,心计深的却已经是皱紧了眉头。   扶苏公子虽然是长公子,从小也颇得大王的喜爱和重视。可长公子只是长子,并不是嫡子,并不是大秦王位最合法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虽然从目前来看,大王娶正妻的可能性很小,但小也还是有的。而且随着年岁渐长,扶苏公子心底善良,又自小接受儒家文化的教育和崇信法家的大王,那是经常性的习惯性的意见相异,尤其在楚国一事上,听闻大王和扶苏公子,更是没少因为少公子争执。   但胡亥公子就不同了,从来老父最爱幼子,幼子最为可爱乖巧,幼子不但和自己长得像,脾气性情也像,幼子还天姿聪颖,总能帮爹解决问题,堪称世间少有之神童。   将心比心之下,自己的小儿子要有这么聪明可爱,自己也不忍心自己娇宠一生的宝贝,在自己死后,要看大哥的脸色,靠大哥吃饭啊。   要解决这个问题,当勿之急只有两个办法:   一是封太子,趁早解决夺位的纠纷;二是封王,封个又远又富裕的地方,将少公子赶出咸阳去。   有些自以为是忠臣,或者是各有心思的大臣,已经解决过几日找个机会,跟嬴政聊一聊这个事。   这时,离汾阴发现宋室的九鼎的消息,已经过了三天。由于当时天降异象,方圆数十里内,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见,再加上胡亥也没特意隐瞒消息,又有某些不知名人士的推波助澜,仅仅是三天功夫,小半个中国的人都知道了,汾阴发现了宋室九鼎这个消息。   而发现九鼎的过程,那简直就跟一本终点小说似的,极大的丰富了秦朝人民无聊的精神文化,一开始还只是比较扑实的武侠位面——无非是正好讲到“鲤鱼跃龙门”,然后天降异象之类的;后来变成了玄之又玄的修真位面——所谓的异象,其实就是龙在天空中飞舞的影子,你不信啊?我跟你说,我七大姨的六姑的四婆的五叔就住在龙门那,他亲口跟我说的,他看见了龙的影子还听见了龙吟声;再后来……这年头也没有《封神榜》啊?怎么剧情就变成了《洪荒之XXX》呢?连伏羲大神都要出来客串一下。   特么你在逗我吗?山西不是黄帝还有尧舜禹的地盘吗?伏羲大神跑出来凑什么热闹啊?噢!伏羲和秦之先祖嬴氏一样,都是天水人,老乡帮老乡。   伴随着被广大劳动人民,用丰富的想像能力编造出来的九鼎传说,胡亥和他那句“六国毕、四海一、天下定、九鼎出”也一同名扬天下,真正的广为世人所知晓。   随之而来的是,胡亥那些年在楚国干过的事,也被人一并扒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说做假鼎很麻烦。。。其实不是的,你们大概是把鼎想像的太大了,真正的九鼎是很小的。。   最多司母戊鼎的四分之一重,司母戊鼎才133厘米高,口宽七十厘米呢。。根本就不大……   古代那个技术,铸不了太大的鼎。。   历史上,汉武帝那个如果是个假的……那就是一个方士为了骗人而假造的,方士都能造出来,赵高会弄不出来吗?要知道,无论是什么同人……包括大秦帝国里,赵高那都是专给嬴政培养死士的,手下权利大大的…… 第83章 再见   杀人、灭族、抄田,五国遗民们不用细思就极恐了,这根本就是一个小杀人魔啊,杀了就杀了,还要破坏你的名气。看看楚国那边的几大家族,死了就死了,灭了就灭了,还要被那些臭泥腿子拉出去游街,还是全国巡回,一村一乡都不放过,祖上数百年的名声都烂掉了。   这样的小杀人魔竟然挖到了九鼎?难道真是上天派他来灭……不行!这不科学!假的假的一定是假的!听闻长公子扶苏心底善良,仁慈厚道,最是敬重读书人。就算上天要选,也要选这样的人啊。   相对于五国遗民们,普通老百姓的想法就简单了,听说少公子专门给人分田分地,还低价出租种子、耕牛、化肥这些农具;还听说他指导种出来的田,去年的收成已经达到了三石;一亩田的收入比过往翻了一倍,少公子又害怕谷贱伤民,又定了一个什么“粮食保护价格”,以保证粮价不会因为粮食增产而降低,最终导致农民到手的钱还不如寻常年景。   哎!可惜这套政策只在原来的楚国实行,说是什么“实验田”,听说楚国那边的人,去年收入挺不错的,过年都能吃上肉了。要是我们这边也能这样就可好了,不过我们这边的田都在那些老贵族手中,要是少公子也能来杀一杀就好了。   要是少公子当上了秦王,没准就……呵呵。少公子挖出了九鼎,没准这真是上天的指引,命里的注定,注定少公子要成为下一任秦王呢。反正,听人说秦王即没有王后,更没有嫡子,继位……诸子皆有可能。   民间的风云变幻,是非八卦,胡亥那是一点都不知道。自从收到自家萌萌哒父王,要亲迎九鼎的消息后,胡亥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任谁来了都不见,让那些自觉有头有脸,想来九鼎真假的诸子百家、前朝遗贵们好不愤怒,但没办法,别说人家是大秦公子,就冲着人家是个小孩子,难道你能冲上去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计较?   退一万步说,你能计较过这个小孩子?别忘了,这个小孩子最擅长干什么?树大有枯枝,人无完人,万一被扒出点隐私来,这还让人不让人活着。   于是,大家只好忍着,耐着性子在驿馆里等着。   胡亥也在耐着性子等着,他站在一个等身大小的穿衣镜前,手拿着一套衣服往身上比了比,在镜子前又是左顾又是右盼的,没事还摆了几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然后看着坐在旁边的小比能问道:“怎么样?帅不帅?萌不萌?好看不好看?这么久没见父王,也不知道父王换胃口了没有?小时候呢,父王是挺喜欢我穿红色的……”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将手上的衣服丢到地上,然后又从衣架上拿起一套衣服,继续比划。   镜头拉远,他的房间里,此刻正堆着几座如小山一般,足以让任何女人心跳加速的衣物和首饰。要不是男孩子饰品本来就比较少,这数量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可是也不知道现在父王有没有改变爱好?红色有点太艳……黑色虽然得体,又衬我肤色,但哥哥们也天天穿黑,会不会让父王看着烦了?不能给父王耳目一新的感觉……嗯……这个发冠好看吗?说话啊!”胡亥气乎乎的将手里一个宝石发冠丢到小比熊怀里。   正在啃竹子的小比熊,看了一眼肚子上的宝石发冠,捡起来,放到嘴里啃了两口,发现不好吃,又将宝石发冠对着胡亥的脸丢了出来,然后继续啃它的宝贝竹子。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也不知道帮忙提点意见!”胡亥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件蓝色的衣服继续比划。   小比熊抬起头,一脸无奈加无辜的看着因为频繁的脱换衣服,而头发乱糟糟,像个小疯子,下身只穿着一件小内内,上身干脆啥也没穿的胡亥,眨了眨眼睛,似乎在说,“妈蛋!劳资会说话吗?劳资要是会说话!你还吓死!”   “看什么看?说话!”胡亥无力的坐在地上,背靠着衣服堆,往嘴里塞了一口糕点,又喝了一口茶,额上冒出些细汗,喘着粗气说道。   不得不说,试衣服实在是个累人的活,真不知道那些女人,怎么能这样的乐此不疲。不过再累还得试啊,父王就要来了,得给他留个好印象才是。   想到这里,胡亥又元气满满的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继续试衣服,就听见大门口忽然传来“吱”的一声轻响。   “谁?”胡亥回过头,本能的抄起摆在案上的宝剑,随意披上一件中衣,然后躲在小比熊身后,警惕的看着房门口。   不要怪警惕性太高,而是他既然已经放话说,不准人来打折在,自然就没有人敢随随便便到他房间里来。但是现在既然有人来了,而且还没有惊动驿馆里的士兵,和他爹派给他的暗卫,那只可能是两种人,一种是刺客,另一种是……   “父王!原来是你,你干嘛跟作……”胡亥看着蹑走蹑脚走进来的两个人,先是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宝剑,接着脸上一喜,再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忽然尖叫道:“啊啊!父王!你先出去你先出去!我衣服还没穿!头发也没梳呢!”   “换什么换?梳什么梳?你小时候更丑的样子……让父王想想……”穿着一身黑色骑装,身上还带着几分寒气和露水的嬴政,竟然真得开始掰着手指,开始数胡亥小时候干过的不良事迹。   什么“你一出生时,皮都皱包包,跟只猴子一样,眼睛鼓得老大,上面全是眼屎,父王还以为你母妃生了个妖怪”;什么“你小时候,从来是有大道不走,尽走小道,哪脏你往哪蹭,一天到晚喔,比小比熊还不讲卫生”;什么“你有一回,看见地上有坨翔,你没见过你好奇啊,你就用手指把那坨翔捡起来,然后往嘴里……”   往嘴里干嘛?嬴政没说下去,因为他接下来的话,已经被扑进怀里,又哭又闹的熊孩子,给完全打断了。   “呜呜……父王不许说了不许说了,那都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胡亥哭得那叫一个惨啊,那真不是他干的好嘛,他都是以前的胡亥干的,是那个笨蛋胡亥干的,才不是他干的。   “乖乖乖!不是你干的不是你干的!”嬴政说着,一把抱起胡亥,以衣袖擦干他脸上的泪水,又用力惦了惦怀里的幼子,笑着开口说道:“沉了。”   “孩儿都十岁了,当然沉了。孩儿不但沉了,而且还高了呢。”胡亥扬起小脸,得意洋洋的说道。   “高了……一般吧……寡人记得,扶苏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好像比你要高……”嬴政特别认真的想着,这个宝贝儿子千好万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太矮,不像自己这样身材高大。   “父王,您不要拿大哥比好吗?大哥也好,您也好,身形都非常人,没有参考价值的。”胡亥不服气的反驳着,以前他年纪小,成天待在咸阳宫里,又没见过什么世面,见过的同龄小孩也不过是自己的兄弟,所以才会那么被大人们糊弄住,才会觉得自己矮。   现在他长大了,见的世面多了,没有那么容易被骗了,明明他的身高在正常同龄儿童里,已经算是中等偏上了。   “高了?那父王就不抱了?”嬴政看着胡亥,用力惦了惦手,笑咪咪的问道。   “不嘛不嘛!抱嘛抱嘛!”胡亥反身抱住嬴政的脖子,脑袋在对方的颈窝用力蹭了蹭,声音又娇又可爱的说道:“孩儿就算长得五十岁、八十岁、一百岁,也是父王的孩子,是父王的小宝贝。父王抱孩儿,那是天经地义的。”   “父王老喽了!到时候就怕父王抱不动了。”嬴政抱着胡亥坐下,其实按胡亥的身高,在如今这个没有椅子,只能跪坐着的年代里,抱着他其实跟站着也差不多,所以嬴政干脆让胡亥坐在自己脚上,揪了揪儿子粉嫩嫩的小脸蛋,再揪了揪胡亥尖尖的下巴,心痛的说了一句,“瘦了!宝贝,你肉乎乎的腮帮和下巴了?上哪去了?”   “想父王想瘦了啊!”胡亥捧着小脸蛋,歪着脑袋,笑得特别无耻的卖着萌。   “熊孩子!就会哄父王开心!”嬴政捏了捏胡亥的鼻子,好捏,顺手,没整,自家的配方,熟悉的手感。   “讨厌!父王!又捏孩儿的鼻子!孩儿鼻子之所以那么扁,肯定都是父王您捏出来的!”胡亥眼里含着泪,揉了揉鼻子,气乎乎的说道:“父王,邸报不是说您明天下午才到吗?你怎么今天就来了?来了也不多带几个人,就带个赵高……”胡亥说着,一手指着旁边的赵高,“他那么没用,怎么能保护好您?”   胡亥越想想生气,来就来了,还忽然闯空门跑进来,吓死他了,还以为来个刺客,结果蓬头土脸就出来了,可爱又萌萌哒的主角形容就这么毁掉了。   “小熊孩子,你还在生气呢?来,父王给你梳梳头。”孩子是自己生的,嬴政哪能不知道胡亥的想法,他接过赵高递给自己的梳子,一脸爱怜的摸着胡亥随意披在脑后的长发,将头上那几搓不服的呆毛按平,开口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学问我,为毛扶苏会和胡亥唱反调,明明胡亥做的是好事……   只能说,时代的代沟喽。。从古到今都是优待士人的,农民从来都是被剥削的……尤其是在春秋战国这样的时代,孟子的“君为轻”在这个年代可是极不为受待见的……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个道理还没人说出来……   纵观历史,真正一个国家要全民都过得很富有,一般都是保持中间的中产阶级的人数最多(比如美帝还有宋朝),然后下面是一少部份赤贫阶级(宋朝砍柴的都能穿丝绸),这样的社会结构才会稳定。。   而秦朝是实行军爵制,他们优先保证的是军人;明代那纯粹是个金字塔,最底层的人数太多了   扶苏根本不可能有这种社会概念……你看历史上扶苏,也只有在坑儒的时候出来说说,然后说这样会影响不好……他爸滥用民力的时候,没见他出来跳吧?   一个皇帝可以牛B到不顾士人的意见(雍正、朱元璋),但他不可能不顾最底层人的意见……所以秦亡了。。   小胡以后走的路线应该是,对官员很威严,也不太在意自己的口碑,大力发展中产阶级,然后对普通百姓……亲切的可以拿奥斯卡的那种 第84章 圣父   说实话,现任秦王,未来的秦始皇帮你梳头发,这种事简直是想想就让人觉得……还是想想就好了。   嬴政的人生里,除了前面九年在赵国当质子之外,后面三十年都是身处咸阳宫之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起床就有人帮他梳头净面,而他帮人家……呵呵。   所以,你能指望一个家务技术为0的人,给你梳头吗?头发都被拉得疼死了,简直梳哭了好嘛!   父王问我为什么眼睛里常含泪水?只因为儿臣……太感动了。   “傻孩子,用得着哭成这样吗?”嬴政将胡亥头上最后一根呆毛拉平,看着眼睛红肿,哭着泣不成声的幼子。   “孩儿……孩儿……是太久没看见父王了……父王对孩儿真是太好了……”胡亥看着地上那一大把头发,将铁血的治国方针发挥到头发上来,赶情不是自己的头发不心疼。   胡亥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他爹都这么对他了,他还这么乖巧懂事。那真是,父王虐我千百遍,我待父王如初……呜呜呜,人家的初恋也没有了。   “好啦!不哭了!”嬴政看着哭着哭着,又趴进自己怀里的胡亥,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后背,开口说道:“天色不早了,父王也该先回去了。”   “回去?回哪去?”胡亥抬起头,一脸疑惑的看着嬴政,“父王不去看九鼎吗?”   “九鼎?没时间了,还得赶回去,先不去看了,明天再来看吧。”嬴政站起身,理了理衣服说道。   “父王……”胡亥坐在地上,一脸疑惑的抬起头看着嬴政,表情呆呆的,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   “真可爱!”嬴政没忍住,顺手又掐了掐胡亥的小脸蛋,开口说道:“养胖他!”   “啊?养胖谁?”胡亥一愣,父王四十岁还不到,不会这么快就得老年痴呆了吧?   “你的腮帮子啊!”嬴政弯下腰,轻轻抓住胡亥两边腮帮子,摇晃着说道:“都不好抓着摇了,以前明明轻轻抓一下,就能拉着你的脸摇的。”   “父王……松手松手……这是您儿砸儿砸……别给我扯成大饼了,我好不容易才养出来的锥子脸啊!”胡亥挣开嬴政的手,然后站起来,“嗖”得一下躲到小比熊背后,抱着小比熊,只探出一个小脑袋,捂着腮帮气乎乎的看着嬴政说道。   “锥子脸?还毛遂脸了!脸这么小,下巴这么尖,面相不好看,还是养胖点好,看着有福气。”嬴政充分发挥了他作为“史上第一封建迷信男”特质,一下子就将胡亥的脸胖和脸瘦,发展到了“有无福气”这个高度上来。   “父王,您真是……”胡亥忍不住朝天翻了一个白眼。这年头的人,喜欢白白胖胖小圆脸,同时觉得小圆脸有福气是没错,但是……从自家父王的后宫来看,他喜欢的根本就是锥子脸嘛。   “好啦!别生气了,父王走了。”嬴政恋恋不舍的看了自家宝贝儿子一眼,哈哈一笑,摸着胡子,转身走出房门。   “父王父王!你去哪啊?”胡亥从小比熊身后跑出来,还想去追嬴政,却被赵高一把拽住,“赵高,你干嘛呢?干嘛拉我?”   胡亥一脸不快的看着赵高,竟然敢拉本公子?最好给本公子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哼哼!   “少公子,你真傻还是假傻啊?你就没发现大王是单独离开,提前偷偷跑来的吗?还想叫得大家都知道吗?”赵高没好气的看着一脸呆蠢样的胡亥,一时之间竟然分不出这熊孩子到底是真蠢还是假蠢。   应该是假蠢吧?一个会利用九鼎给自己造势的人,怎么能是个蠢货呢?别人不清楚,自己还能不清楚吗?自从九鼎的事件之后,大王看扶苏公子眼神都不对了。   “偷偷跑来?为什么?想提前看……”胡亥抓了抓后脑勺,脸上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羞涩表情,“讨厌!不就是多等一天嘛!又不见不到!父王怎么那么急啊?好啦好啦!你先走吧!晚了又要赶夜路,要注意安全!”胡亥说着,将赵高往门外推,边推边说道:“记住!照顾好父王!赶车别赶太急了!要小心!我就不去大门口送了!拜拜!明天见!”   赵高出了门,上了马车,才拿起马鞭,就听见车厢里的嬴政忽然开口说道:“这孩子的警惕心怎么这么高了?是不是在外面受了委屈?”   “啊?没有受委屈,大约是上次项羽的事闹得,大王您又是轻车简从而来,没有提前通知少公子,所以少公子有些紧张了吧。”赵高开口解释道。   受委屈?赵高真是很想跟自家大老板说,就凭他是大王您的儿子,也没人敢给他委屈受啊!说实话,他也不给人家委屈受就不错了,这么一个小杀星,谁敢惹他啊?让他受委屈……大王您脑洞太大,是病得治!   “项羽的事……哼!六国那群余孽!果然都跟胡亥说的那样,是养不熟又不叫的狗,拿着你的好处,还时不时骂你几句,然后就等着你虚弱时反咬你一口。反到是如果你没事就杀上几个,他们怕了,知道你不是开玩笑的了,自然就跑来跪舔你了。”嬴政怒气冲冲的说道。   虽然秦灭了六国,但自己不但没有对六国遗留下来的那群贵族、官员动手,还给他们保留了原来的薪俸,让好他们不至于生活陷入困境。结果呢……这群家伙,天天在寡人背后黑寡人;而胡亥把楚国的贵族差不多都大清洗了一次,但现在却没有一个楚国人敢在公开,甚至在私底下说胡亥的坏话,一提起胡亥来,必须是少公子有勇有谋、行事果断、嫉恶如仇、为民除害之内的话,完全忘记一开始是他们是怎么黑胡亥的。   提到胡亥,嬴政又想起自家宝贝,今天拿着宝剑时那副警惕的小模样,真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心塞。以前多么可爱、多么无忧无虑、多么不知道人心险恶的小天真啊,怎么出去两年就变成这样了?胡亥还是个孩子,今年才不过十岁,竟然就警惕性这么看,一点风吹草动就提刀子上,可见他这两年所处的环境是多险恶。   嬴政脑洞开得越发大了,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派出去保护胡亥的暗卫,是不是被胡亥收买了,所以一直报喜不报忧。   这么想的后果,直接导致在回到大营后,见到正带着人来迎自己的蒙毅和扶苏时,嬴政脸上还余怒未消,看着一脸纯良,完全一副少年不识愁模样的大儿子,脑子里又浮现出小儿子那张如惊弓之鸟的小脸,不由冷哼一声,“你干的好事!”   不待扶苏解释,也不管扶苏脸色怎么难看,也不想知道扶苏会被其他怎么看,嬴政一甩袖子,便直接转身离开。   扶苏的表情,因为嬴政的话,而完全僵在脸上,好不一会儿才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挤出一个大家看来很勉强的笑容,“扶苏先失陪了。”   蒙毅看着扶苏那个失魂落魄的背影,加快脚步追了上去,开口安慰道:“长公子,您……”   “蒙毅,你说父王为什么不喜欢我呢?”不等蒙毅开口,扶苏猛得转过头,一脸沮丧的说道:“我到底哪里做得不够好?为什么……为什么父王就不喜欢我呢?”   “长公子,大王其实还是很重视您很疼爱您的。”蒙毅看着扶苏失魂落魄的模样,开口安慰道:“您是大王的长子。诸位公子之中,只有您出生的时候,是大王亲自射得箭。”   在古代,孩子出生后第三天时,一般男孩出生之后,父亲都会背着孩子,向天地四方射出箭枝,以表示男儿志在四方。但是在秦宫之中,嬴政的孩子那么多,有几个他连抱都没有抱过,更不要说亲近了,所以在秦宫之中,唯一一个有此荣幸的孩子,就是身为长子的扶苏——连胡亥刚出生的时候都没这待遇,为这胡亥小时候没少抱怨说“父王不爱自己,只爱大王,不萌萌哒”。   “那又如何?诸子之中,从我有记忆开始。哪怕是国事再繁忙,父王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去看胡亥,陪他玩耍,甚至……”扶苏说到这里,像是想到什么一样,忽然冷笑一声,开口说道:“堂堂一国之君,甘愿放下尊严,扶首在地给儿子当大马骑。”   扶苏自然不知道,嬴政的这种行为,在现代叫做“童年缺失、补偿心理。”   “可是大王也同样亲自为长公子开蒙,又为长公子请尽天下名师,对您细心教导,百般爱护啊。”蒙毅看着扶苏表情越发偏激,担心他在嬴政面前显露出真实情绪,遂开口安慰道:“而且大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除了生病之外,同样每天都会去看长公子啊。”   “可是他每次去看我,都是问我功课。”说到这个,扶苏心里绝望越深,他喜欢读儒家经典,不爱学法家的东西,每每考较功课之时,久而久之这每天一次的探视,也让扶苏觉得非常难受,“蒙毅……你说我是不是很坏?”   “啊?”蒙毅目瞪口呆的看着扶苏,这个话题转换的有点快,我跟不上节奏嘛,公子您慢点,您把话说清楚啊。   扶苏叹了一口气,“我明明知道,父王之所以对我和胡亥不同,只是因为我已经成人,而胡亥还小。我是成人,自然要求比较高比较严,要好好刻苦读书懂事乖巧,父王关心我的学业,对我严加管教也是正常的,胡亥年纪尚幼,吃喝玩乐负责卖萌就行了,父王对他没抱多大要求,所以才会……可是纵然如此,我心中仍是不快。你说,我是不是很坏?”   “呃……”蒙毅不说话,那是因为他不是个穿越的,他要是个穿越的,他一定会说,“您这不叫坏,您这叫圣父!”   作者有话要说:扶苏这段写了很久……想来想去,还是这样写了……有时候就是,明知道你是为我好,也知道是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但是我还是心理不爽……很多人有了两个孩子后,会不由自主的对小的那个好就是这样……小的那个刚出生多可爱,大的那个已经开始走向熊孩子的年纪了……然后两孩子都要抱,你会抱谁?肯定抱小的,小的生活不能自理,大的生活能自理了……   我堂弟那天抱怨我说,我对他的关心没有对狗多……第一,我和他本来感情就不好,第二,他一个二十岁的男人,难道出门我还要担心他被出租司机看中菊花绑走吗?但是小狗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现在又是冬天,说不定我一眨眼,就被狗贩子抓火锅店里去了…… 第85章 皇帝   旭日东升,胡亥身穿冕服,头戴九旒冠,在数十名士兵的保护下,策马立在汾阴城外,恭候嬴政王驾的到来。   而胡亥身后,则站着陆续赶来的河东郡守、汾阴附近各县的官员,以及诸子百家的各大巨头……一个都没听说过,历史老师完全教过的那种。   再远处,则是由蒙恬负责的,身穿黑甲、高大威猛、一看就是精锐之师的秦国士兵。   再后面一点,则是身穿着自家最好的衣服,扶老携幼而来的各县百姓——至于这些人里,会不会有人因为见到这种盛大的场面,发下大愿那就不得而知了   想到这里,胡亥不由自主的回过头,看了一眼刘季,不知道这一回,刘季还会不会说“大丈夫当如是也。”   少公子怎么又这么看着我?我今天哪里不对劲吗?   刘季心里纳闷,但此时又不方便跟别人讨论,只好眼帘下垂,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自己,早上出门刚沐过浴、更过衣,少公子最嫌弃的油腻腻的头发也洗了,胡子也梳了,临出门前自己那个又漂亮又温柔,最重要的是,还知书答礼的妻子,可是帮自己打量过的,应该没有什么失仪的地方了吧?   想一想,在遇上少公子之前,自己不过是乡下一混混,不但村民们都看不起自己,连自己的爹都看不起自己,最大的愿望也不过是成为信陵君的门客而已,完全想不到自己会有一天,能够这样近得机会迎接王驾,而不是像后面那群老百姓那样,只能远远看个影子。   尤其是昨天……让自己带路的那两个人,虽然他们并没有报出名姓,但是从两人的身形气度、和少公子一样的咸阳口音、身边跟着的蒙恬将军,刘季再猜不出对方的身份,他就是猪……不,他是樊哙。   “啊乞!”樊哙没忍住,打了一个重重的喷嚏,然后被左右诸人,重重的赏了一个白眼,羞涩之下,露出一个陪罪的笑容,然后默默的低下头。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天气太冷着凉了?应该不会吧?大概是媳妇又在唠叨了吧?自家媳妇千好万好哪都好,就是太啰嗦。昨天晚上,大晚上不睡觉,就跟他啰嗦了一晚上,总结大意就是,少公子是大王最宠爱的公子,现在又挖出了九鼎;扶苏虽然是长子,但他是庶子;大王无后,宫中无嫡子,所以少公子得位的机会也挺大的。你既然已经跟了少公子,就一定要抱住这条金大腿不放手云云。   真是笑话!我老樊是什么人?我现在这一身富贵,连同媳妇都是少公子给的,不然我现在也不过是个狗屠而已!那些读书人不是说什么国士啊……报啊的……我老樊虽然读书少,也知道好歹的!除非少公子不要我,否则少公子当太子也好,不当太子也好,都是我的主人!当然……如果他能当上太子那是最好不过的!   而此时,远远的,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一线黑色的人影。   由于目前嬴政这个人的操作系统,还没有从秦王还没有刷机成秦始皇,后世那些皇帝出行时的礼仪、排场,也没有被那些礼官折腾出来。   所以现在嬴政的出行还是十分低调的,朴实无华符合老秦人的习惯,只是一只由全国各地的军队里抽调而来,一看就是铁血沙场老兵的精兵护卫团保护着。   虽然是仪仗队,但从他们走来时,那庄严肃穆、杀气腾腾的模样上看来,胡亥毫不怀疑一旦有情况,原本只是礼仪所用的兵戈,会毫不犹豫的化为嗜血的怪兽。   难怪始皇会一次又一次的巡游天下,纵然第五次巡游时始皇已经患病,而且又有“三十六年荧惑守心”、“祖龙今年死”、“祖龙死而地分”之类的预言,嬴政还坚持要去巡游天下,带着这么强大的军队出门,这不但是在以武力震撼天下那些不轨份子,同时也是在告诉六国那些遗民,朕身体健康情绪极好,一时半会死不了,让大家失望了。   要知道,这年头出门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道路不平,马车还也没有防震功能,真是想想都心塞。为了自家老爸要巡游天下这个事,胡亥其实一早就让墨家和少府的匠人在做准备了,弹簧由于钢材质量不过关,迟迟造不出来;水泥虽然造出来了,但是他只知道最简单的水泥,若是在别的朝代也还好,但是你和秦朝人比质量……秦人在灞河上修得桥,一直用到五代十国都没换,你的普通水泥能做到吗?而像后世那种防水防腐的水泥,那都是特种水泥,配方绝对不是他一个普通高中生能知道的;至于橡胶……虽然很多穿越文里都有去南方找橡胶树的情节,但是实际上……不但我国是不产橡胶,而且东南亚的橡胶树也无法在我国云南海南等地成活,我国的橡胶树是后世之人,找遍全球的橡胶树后,发现只有巴西橡胶树能在我国存活,且长势非常好——巴西在南美洲。   想来想去,胡亥也只想出,到时候让人把路铺平点,地上铺一层水泥,到时候车就不会震得那么难受了。   至于修路的时候,要不要用到炸药去炸山,以前胡亥还有过这个想法,但又怕炸药这种黑科技流出去后,张良不在博浪沙丢石头,改为当人肉炸弹;现在胡亥是彻底没有了这个想法,而且发誓在十年之前,绝对不使用火药,也不在任何场合放烟花。   理由,大家懂得,提示一下……龙门……别说那么聪明猜不出来。   说起来,除了“三十六年荧惑守心”、“祖龙今年死”、“祖龙死而地分”之外,自己是不是真得忘记了什么?好像是……秦亡……亡于……什么什么来者?到底亡于什么来着?亡于二世?好像不是这个词!   胡亥无力的揉了揉太阳穴,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问题,他就觉得脑仁一阵一阵的疼,就跟被人下了咒一样。   要不是经过多年的细心观察,这的确是一个正常的,没有任何异能的低武位面,胡亥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某个不靠谱的秦代动画片同人里,然后自己的脑子,就跟动画片男主角的大脑一样,被反派邪恶势力控制,所以遗忘了很多事,否则……怎么总觉得有些事想不起来。   在胡亥的胡思乱想之中,由六匹纯黑宝马所拉着的王车,已经到了胡亥面前。   胡亥翻身下马,上前叩首道:“儿臣恭迎父皇!”   “皇?”嬴政微微一愣,这词说着新鲜,宝贝儿砸又在搞什么鬼啊?又是准备给寡人什么惊喜!   想到胡亥过往的事例,这小熊孩子似乎还没有让自己失望过,且听听看他又有什么新鲜热乎的龙屁端上来。   “啊……”一不留神,太激动,说漏嘴了肿么破?不用怕,没关系,我还可以抄!   “父皇扫平六国、一统天下,结束数百年的战乱,此乃亘古未有的功绩,否则上苍也不会降下九鼎以为贺。如此功绩,可谓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区区一个‘王’,已经不足以形容父皇之功绩。而‘皇’字,太过于虚无缥缈;‘帝’字,又不足以彰显远承圣贤大道之尊崇,只有‘皇’、‘帝’两个字在一起,方能昭显父王之功绩。父皇是自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个皇帝,第一为始,是故父王当自称为‘始皇帝’。”胡亥说完,小心翼翼抬起头,看了一眼嬴政,却因为隔着旒冠而看不清楚表情,咬了咬牙,决定再下一剂猛药。   胡亥再次俯下身体,跪倒在地大声叫说道:“儿臣胡亥参见吾皇!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万岁万岁万万岁”是猛药?   因为在早期的时候,就算是参见皇帝,臣子也是不说这句话的。传说,一直在到武则天称帝之后,武则天特别喜欢别人吹捧她,藉以抬高自己的地位,但她又不好明言,只好拐着弯的让人拍马屁。   这一天,她在金銮殿召集翰林院众学士,出题答对。她脱口出了上题:玉女河边敲叭梆,叭梆!叭梆!叭叭梆!众学士搜肠括肚,对答了几十句,武则天都不满意,直觉扫兴。这时,有位惯于奉承的学士看出了她的心思,忙吟道:金銮殿前呼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武则天兴高彩烈,当下推为杰作。   从此,“万万岁”一词便流传于朝野之上了。   为了拍自家政爸爸的龙屁,胡亥不但掉尽节操,而且已经把节操从秦朝一下子就拉到了唐朝。这虽然是他的一小步,但却是人类马屁史上的一大步,让后世之人知道原来马屁还能这样拍,以后再百度百科搜“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由来,只能搜到他这段历史了。   从某种意识上来说,胡亥也算实现了自己小时候的理想——不和爸爸挤同一个本纪;不求和爸爸一样拉风出名,但求大家提起我来时,不要说“喔,就是秦始皇的儿子”这句话。   至于会不会被冠上一个“谗臣”的名头,会不会被人指责为不符合老秦人朴实的作风,你不知道秦之先祖恶来,就是以“善谗”闻名后世的吗?所以,胡亥的作为,其实也只是返祖了而已。 第86章 新闻(地雷加更)   如果这是一台相声,那么胡亥就是一个“逗哏”,是相声里主要负责讲述故事的那个人。但俗话说的好,“三分逗、七分捧”,一个好的逗哏,没有一个好的捧哏来配合,段子再好也白搭。   现在这个情况也是这样,面对胡亥忽然丢出来的新鲜段子,后面的段子手们哑口了,无言了,不知道怎么接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顿时现场的气氛有些凝固。   不过胡亥却不紧张,因为他知道,这么老些人里,就算所有的人都接不上,有一个人也是能接上的。   果然,身后传来前汉高祖微微带着一些紧张的大叫道:“臣恭迎皇帝陛下,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之后,后面的人再跟着念也不难了,一水的人跪下叩首,齐声高喊“臣等恭迎皇帝陛下,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甚至还有心灵思活的,大恨自己反应不够快,让一个不过八百石的小官抢了先。   接着,在数千前来围观……并不,是迎接天子的老百姓和提前到来,准备安保工作的秦国士兵,也跟着跪下叩道:“恭迎皇帝陛下,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千人的声音汇合在一起,就如狂风暴雨中的海浪一般,一浪高过一浪,瞬间汇成一股排山倒海的惊人音浪,吓得四周山上的飞鸟、走兽都四散奔逃。   诸子百家那些人,原来就不怎么待见嬴政,正确来说,东方六国一直视秦为“虎狼之国”,对秦国君王更是爱理不理的,比如当年中原各国会盟,小伙伴们嫌弃秦国是夷人,所以经常性不带秦国玩,把秦孝公气得要死,回去后就发奋图强,史书说上他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立志要把脸给打回去。   虽然这脸打的有点晚,但总算一百多年后,经过六代人的努力打了回去。   你说说,让在场诸子百家这么高傲的要死,连本国的王一个不爽都会挂官求去的巨头们,跪在地上对一个早年根本瞧不眼君王叫“万岁”,还“德兼三皇、功盖五帝”?我呸!作梦!门都没有!想让我跪,除非……算了……看在这么多人都跪了,我也跪一下吧。   就这样,平常老没事就写黑材料黑嬴政的诸子百家也跪了。   面对这样又酥又爽的情景,嬴政心里怎么想的,没人知道,只看见他表情很淡定,冲着胡亥招了招手,开口说道:“诸卿平身。”   胡亥率先站起身,然后翻身上了门,乖巧的跟在王之车驾后面,溜溜的进了汾阴县城。   胡亥眼尖,对他爹又有很深的了解,从他老爹嘴角那不时泛起的笑纹,胡亥知道自家老爹没有发表意见,但对“皇帝”这个称呼很满意,对“山呼万岁”这一套也很满意,只是他脸皮比较薄,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自己这次应该戳中了他的……慢着,上一次统一六国的时候,“皇帝”这个词就是自家老爹发明的啊。   想想自家老爹也真是可怜,上一次统一六国的时候,竟然连件贴身小皮袄都没有,这种拍马屁的事竟然要自己操刀子上,真是太不符合一个正常皇帝的发展路线——先大臣提出来,然后上表请求皇帝,皇帝推辞;大臣再上,皇帝再推辞;大臣再再上,皇帝却之不过,终于从成了一代神受……是接受了大臣的好意。   这才是正常的路线嘛,当大Boss的连个好用的打手都找不到,这算啥?古代劳动人们纯朴老实?   王驾一路前行,直至汾阴县衙。   今天天上午,阳光明媚,鲜花斗艳。县衙内欢声笑语,人头攒动。在长公子扶苏和少公子胡亥的陪同下,刚刚一统六国的皇帝陛下和河东官员、汾阴父老、诸子百家等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友好的多边交谈。大家就秦统一六国后,将会原来的六国实行哪些政策、现阶段以及未来几年内,秦国对从引进百家人才的政策、对宝鼎出处汾阴父老的奖励政策,都达成了最终或是初步意向。   在会谈中,皇帝陛下多次向大家强调“跟着寡人,有肉吃”,而大家则纷纷表示“坚决拥护皇帝陛下、谁敢跟皇帝陛下过不去,就是跟我们过不去”,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政策都会一一实行,在大秦各处开花结果。   会谈会结束后,皇帝陛下又带着两位公子和群臣,一起兴致勃勃的去参观了由鲜花和彩带而装饰起来的九鼎。皇帝陛下亲手抚摸了九鼎,并对“周亡秦兴,故秦取九鼎”发表了深入而重要的讲话。少公子胡亥当场表示,自己一定会,同时也号召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皇帝陛下讲话的重要精神,同时将学习贯彻皇帝陛下讲话的重要精神引入更深处。   在会议上,我们还看见了以前饱受大家非议,但最近因为亲自发现九鼎而人气高涨的少公子胡亥,与前段时间频频与其展开撕逼大战的长公子扶苏,手拉着手肩并着……因为身高问题,所以暂时还不能肩并肩,双方交谈时一直都是笑容满面、满面容笑,毫无一丝火气,完全看不出两人前不久才刚撕完逼。   “撕逼?怎么可能?你在开玩笑吧?我和大哥都是男的,男的哪有那个……嗯……你懂得……可撕!”俊俏可爱的美少男,用萌萌哒的表情,对着电视机镜头,说着十分……不和谐的话。   不知是否是和著名的“流氓皇帝”外加“前任汉高祖”接触多过的原因,记者觉得少公子最近的发言,已经越来越像一位英雄——英雄……本色。   对此情景,记者又随机采访了两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路人。   记者:“请问你对少公子和长公子有什么看法呢?他们俩兄弟在公众面前表现的这么和谐,你认为是真得吗?你认为他们私下也是如此和谐吗?前段时间的撕逼,会不会影响他们兄弟的感觉呢?”   淳于某:“我们大家都知道,长公子心底善良、仁慈宽厚、知礼懂事,无论是人前人后都始终如一,绝对是个谦谦君子、是陛下最为骄傲的长子、是众多公子的好哥哥,所以我觉得记者同志你这种问话,是对长公子的一种侮辱,我要求你对长公子道歉。”   记者:“好吧,我道歉。那么少公子呢?你觉得少公子怎么样?”   淳于某:“少公子……呵呵……人无完人,长公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底善良、仁慈宽厚、知礼懂事,无论是人前人后都始终如一,绝对是个谦谦君子、是陛下最为骄傲的长子、是众多公子的好哥哥,所以……这样的人是最容易被某些演技出众的小人骗了。我没说小人是少公子,少公子绝对不是小……虽然他年纪小,但他绝对不是小人,你们大家不要误会。”   记者:“请问你对少公子和长公子有什么看法呢?你对上一位先生对长公子和少公子的评价,又是怎么看的呢?”   刘某:“上一位先生的评论?你等我先看一下……啊!看完了,他就是在放屁!”   记者:“请不要说脏话!”   刘某:“对不起,记者同志,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我只是个普通百姓啊,长公子和少公子对我而言都太过于高洋上了,我都没有什么了解。不过呢,我知道九鼎啊,听说得九鼎者得天下啊,皇帝陛下得了九鼎,所以他是天上的真龙,是真命天子。但是亲眼目睹神龙、追随着神龙、一直挖出九鼎的是少公子啊!这说明少公子也是被上天所看中的人,否则为何看见神龙和挖出九鼎的人,是少公子,而不是其他人呢?你看啊,少公子是追逐神龙,而皇帝陛下是人间真龙,这意味着什么?这就意味着,少公子才是龙之真嗣也。”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大秦新闻联播》的详细报道,谢谢大家收看,请明天同一时间继续观看。   “啊!累死了!柔姬!快给我捏捏!”胡亥只穿着单衣,跟小死狗一样扒在床上,一脸痛苦的说道:“参加这种活动真是太累了,简直要了本公子的命啊!那么重的冕服、那么重的帽子,还要保持着全程笑容……捏捏捏捏……”胡亥用力扯了扯自己的小腮帮,“都僵硬了有木有!跟那死面饼子似的,都僵成一块了,一点都软绵绵萌萌哒了!”   “这么久不见公子,公子还是一样会开玩笑。”柔姬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命侍人拿来清水和绸布,将胡亥身上的单衣也脱掉,用绸布擦干净他身上的汗水,然后也不为胡亥穿衣服,直接就伸出双手,胡亥光溜溜的上身上,开始按摩。   光着身体舒服的趴着,绝色美人按摩,十指纤纤在你身上各种游走着,不时还发出“啪啪啪”的声音,放在两千多年后,这是足以让任何男人羡慕的东莞大保健里的套餐。   胡亥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也不例外,很快,他嘴里就发出了一阵阵呻吟声,呻吟内容如下:   “呜呜……柔姬姐姐,轻点轻点……痛……嗷嗷!脖子断了断了……嗷嗷!轻点轻点……你再不轻点……本公子就要死了……”   “不行!下手轻了,就起不到按摩的作用了!如果不重点按,你明天脖子就会疼了!陛下说了,对你一定要狠得下心!想跑?来人!给我把少公子绑起来!”   “呜呜……毒妇……黄峰尾后针,最毒妇人……嗷呜!” 第87章 管教   次日清晨,被柔姬以“万一遇刺,也要争取不给士兵添麻烦”为由,早早拖出被窝练剑。   以前胡亥不知道为啥自家父王,练剑时经常练着练着就杀气腾腾了,现在他懂了……自己拿真家伙,柔姬打木剑,自己还被柔姬打得“嗷嗷”乱叫,少公子的脸都被丢光了。   “哪有脸都丢光了?第一,奴婢没有打少公子的脸;第二,奴婢之所以没有打少公子的脸,少公子您的脸,早就和您的节操……嗯嗯……你懂得。”柔姬潇洒的甩了甩手里的剑,一指胡亥说道:“少公子,再来!”   “不来了行不行?”胡亥可怜巴巴的皱着小脸蛋,谁惹这个女人了?这么久不见,再次见面,竟然变得这么凶残?难道是失恋?不不不!宫里的女人都是爹的,难道是恨嫁了?也是,都二十岁的妹子了,要是放在宫外,早是几个孩子的妈了。   “不行!再来!”柔姬潇洒的舞了一个剑花,剑尖指着胡亥,嘴角勾起一个冷冷的笑容,眉宇之间竟蕴含着森森杀气,“一定要好好练习,免得少公子,下回再拿自己当靶子,引……诱……刺……客……时……失……了……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胡亥这么聪明,哪还不知道柔姬为什么会生气——还不是因为项羽那个事呗,“柔姬……你听我……听我解释……你不要再过来了……”面对着如此杀气腾腾、步步紧逼的手下,胡亥不由开始往后退,一边退一边说道:“呜呜……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项羽不过是个小孩子,所以那次是你运气好,现在连我这点杀气都挡不住?以前再遇到刺杀……来!拿起你的剑!”柔姬说完,挥舞着长剑,对准胡亥的手腕刺下。   木剑的剑尖在胡亥的手腕上轻轻一点,胡亥只觉得手臂一麻,手中无力,只听见“哐当”一声,手里的长剑落在地上。   “捡起来!”柔姬收回剑,冷着俏脸说道。   胡亥看了柔姬一眼,默默的弯下腰,将地上的长剑捡起,身子刚站直,又被柔姬一剑刺在手腕上,长剑再次落地。   如此反复再三,胡亥也出了真火,再捡剑时,也学会了用自己的方法躲避柔姬的长剑,但不管他怎么躲,每次都会被柔姬刺中手腕。   这时,胡亥才知道,项羽那次他的运气是多么好的,要是换成柔姬这样有经验的武学高手,自己早就提前投胎转世了。   话说如此,但是在被柔姬单方面虐杀了半个时辰之后,胡亥还是拉着一张了无生趣的脸,却找自己萌萌哒的父王求安慰求抱抱。   “呜呜呜……父皇……”胡亥还没进屋,正坐在那吃早饭的嬴政,就听见了胡亥凄凉无比的声音。   想起自己特意对柔姬吩咐的话,对宝贝儿砸今天早上遭遇,已然有所了然的嬴政,在心里默默的为胡亥流下了一滴鳄鱼泪,宝贝儿砸啊,不要怪父王让柔姬对你凶残啊,那全是因为父王舍不得亲自对你凶残啊。世界太凶残,宝贝要学会自己长大。   “寡人的小猪来了啊,一到早饭点就来了,还真是一只小猪。”嬴政收敛心情,看着跟个幽灵样飘着进来的胡亥,笑咪咪的说道。   “呜呜……父皇……”胡亥把自己往嬴政怀里一丢,脑袋在他颈窝用力蹭了蹭,语气凄凉的说道:“父皇,求求您,行行好,放了孩儿吧。”   “你说什么啊?寡人怎么听不明白啊?”嬴政脸上露出一个非常不符合他身份的,又纯又萌但一看就心中有鬼的表情,开始生硬的转换话题,“还有,不要叫‘父皇’,要叫‘父王’,寡人还没有正式登基呢。收敛点收敛点……”   “父王坏……”胡亥抬起头,双目含着泪,气乎乎的看着嬴政。   别以为我年纪小不懂事,柔姬没事怎么敢这么对我?肯定是父王你个幕后黑手!   见嬴政干脆转过头,不搭理自己,胡亥无奈之下,只好抬起手,将因为被打的太多,而变得一片红肿的手腕对着嬴政,可怜巴巴的说道:“手疼……”   “手疼啊?那父王给你吹吹?”嬴政说着,真捧住胡亥的手,凑到唇边轻轻的吹了起来。   “心口也疼!”胡亥捧着心,皱着眉毛一脸心塞的说道。   “那就回去多喝点热水。”嬴政祭出了自古以来,天下男人都会说的一招,“不回去喝?那寡人让赵高给你……”   “不用了……”胡亥低下头,对对手指,父王的态度好敷衍,好让人心塞喔!喝点热水?我又不是女人,又不会来大姨妈!父王是不是不喜欢我了?难道有了新欢?新欢还是个女人,和自己一样喜欢各种作?所以父王才会一时顺口,将理应回答她的话,回答给了我?   一时之间,胡亥各种脑洞乱开,接着他瞄了一眼赵高,想从他脸上探点真相,可惜他们师徒俩,和以往一样,毫无半点心灵相通,再认真想了想,确定嬴政最近没给自己生出萌萌哒的小弟弟和小妹妹,还是决定将目标放在女人身,“父王,孩儿饿了,你喂孩儿吃饭。”   女人又怎么样?卖萌作死什么的,本公子也会的!   嬴政扭过头,用特别无奈的眼神看着胡亥,温和的开口道:“都这么大了,还要父王喂?真拿你个熊孩子没办法。”   “孩儿手疼嘛。”胡亥刻意在嬴政面前,晃了晃红肿的右手手腕,一脸委屈的说道。   父王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怪怪的啊?前天还偷偷跑来看我,看样子还是很喜欢我啊,怎么今天就……难道嫌我昨天马屁拍太过了?还是有人给他进谗言了?死赵高,还师徒呢,你也不给本公子看着点!   胡亥没忍住,背着嬴政,用刀子样的眼睛,狠狠的瞪了一眼赵高。   正在对嬴政布菜的赵高,被胡亥这么一瞪,手顿时一哆嗦,差点将手里的菜掉下来。   少公子,年纪虽小,但真是越来越像陛下了,尤其是那股不怒自威的气势,吓死人了。   相比之下,扶苏公子年纪虽长,但却差得太远了。   也就是胡亥不知道赵高的心思,他要是知道了,八成会说一句“什么不怒自威啊?说穿了,就是杀得人够多,所以杀气就足了呗。扶苏哥哥天天待在咸阳宫里,每天不是知乎者也,就是仁义礼仪,有个蛋蛋杀气?”   真实的历史上,关于嬴政派扶苏去守长城的说法里,有一种说法不就是希望扶苏能此机会成长起来。   嗯……自己要不要像父王建议,也派扶苏出去成长一下呢?   胡亥认真思考着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想过,他这个主意要是真说出口,八成会被人当成排除异已。   “想什么了?熊孩子,快张嘴!”嬴政这时正好转过头,手里还拿着一块胡亥喜欢吃的糯米鸡,结果一回头,就看见自家小熊正抬起头,看着天空发呆。   你说这只小熊,发呆就发呆嘛,还非看着天上发呆,然后发完了还非说自己是在“云计算”、“云下载”。   见胡亥还是没有理会自己,嬴政非常熟练的将胡亥的下颌上一按,胡亥的嘴张开,下巴掉了下来,然后他再将糯米鸡塞进胡亥嘴里,然后再以手心抵住胡亥的下巴,往上推了几次,算是帮助咀嚼吧。   喂完糯米鸡,再喂点啥呢?   嬴政将目光投向面前的长案,秦朝物质生活比较匮乏,再加上老秦人简朴不喜奢华,嬴政的早餐自然没有后世那些皇帝,随随便便就有几十多种口味任君挑选。   再加上,他平常吃得也是极为简单,不过那么五、六样。但是今天,嬴政面前的长案,满满的一桌案,至少摆了二、三十样早点。   这个栗子糕是小熊喜欢吃的……这个牛肉饼也是小熊喜欢吃的……这个虾羹……上次小熊还特意写信来说,好怀念咸阳宫里的虾羹,在外面吃的都不是这个味道……但是等等……说好的,从此以后要对自家熊孩子严加管教呢?   想到这点,正一脸欢快的给熊孩子挑早餐的蠢爸爸,动作猛得一僵,如果胡亥真是所谓上天所定的龙之真嗣,那么从此以后自己,就应该用对太子的高标准严要求对他,绝对不能再犯以前那些臭毛病。可是这样的话……以后不能再看萌萌哒的儿子跟撒娇,人生的乐趣之一——当爸爸的乐趣一下子就没有了,只剩下当秦王的乐趣,想想就很心塞啊。   “父王,饿,再来一块。”胡亥抓住嬴政的胳膊,用力摇了摇,声音又软又萌的说道:“孩儿要吃牛肉饼,父王喂给孩儿吃……啊……”   嬴政回过头,看着张开小嘴,跟还没出窝的小动物似的,一副嗷嗷待哺模样的宝贝儿砸,心想着再怎么高标准严要求,饭也是还是要吃饱的,而且胡亥今年也十岁了,再喂也喂不了两年了,过几年等到他进入叛逆期,还不定得逆反成啥样呢,所以喂了就喂了吧。   顺手之下,嬴政认命的掰下一块牛肉饼,塞进胡亥嘴里。   看着宝贝儿砸腮帮子一鼓一鼓,小嘴“吧唧吧唧”吃东西的模样,嬴政都快要萌出一脸血了,要是儿子能一辈子不长大,一辈子这么小这么萌萌哒该多好。 第88章 学习(地雷加更)   在陪着最爱最爱自己的父王,吃了一顿温情脉脉的早餐之后,胡亥靠着柱子、跌坐在地上,一手撑着地板,一手抚摸着自己被撑得圆滚滚的小肚子,半眯着眼睛,正想跟自家老爹抱怨吃太多了,让亲爹来给自己揉一揉肚子。   忽然看见刚才还笑容满脸,一脸春风的嬴政,就跟办完事穿上衣服的那啥客一样,脸一抹,转头就跟不认识自己一样,表情严肃的对着自己说道:“好好学习,不要贪玩!”   “啊?”胡亥小嘴张开,一脸微惊的看着嬴政。   父王这是穿越了吧还是被穿越了吧?这画风不对啊?为什么会让我好好学习呢?明明平常他都是说,学什么学?有那功夫去玩下泥巴多好?读书写字?你也不怕伤害你那双明亮又漂亮的眼睛?不行不行!伤到你漂亮的眼睛,父王会伤心的!你全身上下,就这双眼睛长得不像父王像你母妃……喔……还有身高,你母妃就是那么的娇小玲珑,你要好好珍惜你母妃留给你的两样东西。所以,乖喔,去跟小十七玩过家家吧?要不要再做个娃娃?   虽然自己不喜欢玩泥巴、也不爱过家家、更不喜欢娃娃,但胡亥宁可去玩泥巴、过家家、玩娃娃,也比现在这样要好的多。什么叫做“法家读累了,就去学儒家换换脑袋”、“儒家读烦了,就去解两道《九章算术》上的习题”、“要是练习题也做完了,来来来……父王这里有这几题论题,拿回去写了晚上交来”。   难道这是秦王操作系统升到秦始皇操作系统的副作用?传说中,嬴政自统一天下后就信心膨胀,然后开始狂妄自大、天老大劳资老二,不再像以前那样虚心纳誎,能听进臣子的誎言什么的,所以现在是副作用开始应用到儿子身上?   见胡亥一脸呆滞,一副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小模样,嬴政心里那叫一个半腔怒火半腔萌萌哒,用手一拍案桌,大声说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被羸政这么大声一吓,胡亥支撑身体的手一抖,身子不由自主的往旁边一偏,脑袋在柱子“咚”的撞了一下,听声音感觉是挺重的一下。但胡亥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抱着头哭着要各种“抱抱”,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坐直身体,头微微低着,眼帘下垂看着膝盖,摆出一副垂眉低目,恭听嬴政的教诲的样子。   而嬴政也没有像以往那样凑上去,一边责怪赵高笨手笨脚,拿个药也这么慢,一边抱住胡亥“心”啊“肝”啊“肉”啊的叫唤,最后反而要胡亥倒过来安慰他说“父王,孩儿不疼,你别伤心了”,反而斥责一句道:“这么大人了,还毛手毛脚的,真是一点都不像话。”   依例训……你说依什么例?依扶苏的例啊。   除了训扶苏之外,嬴政对其他儿子都没有这么凶残——只凶不残,偶尔抓到你没好好读书,他就凶你一顿;凶完之后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别被他抓着,躲得足够远,他绝对不会没事就催你读书。   “好好读书我明白,为什么要学……这个?”胡亥看着书案上的《周礼》,瞪目结舌的看着自己的《周礼》老师。   《周礼》——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世传为周公旦所著,但实际上可能是战国时期的人所归纳创作而成。书中记载先秦时期汉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多有史料可采。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汉族……呸!本公子不是汉族!   本公子不用你来介绍《周礼》是什么?本公子想问的是,为什么本公子要来学《周礼》?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秦国人对儒家的态度,一直是呵呵呵……对《周礼》的态度,那就是呵呵呵呵……所以嬴政好端端的,怎么会让自己开始学《周礼》呢?难道嫌自己文明礼貌做得不好?乱说!幼儿园老师从来都夸他最懂事最听话,还天天给自己发小红花,自己哪做得不好了?   “少公子,请认真听讲,不要想东想西。”淳于越……对,就是扶苏的专属老师,著名的儒门大佬淳于越,一脸不快的看着明显在走神的胡亥。   左看右看,还是扶苏公子比较萌萌哒,一点也不像这个胡亥公子,身为学生不好好上课,竟然人在心不在的走神!还有,什么叫做“为什么要学……这个?”这么伟大的儒家经典,竟被这样的小鬼,以这样不屑的口气说出来,真是让人各种不舒服。   “为什么要学礼?礼主恭俭庄敬,为立身之本。人若不知礼者,无以得立身于世也。是故,所有的人都得学礼。”淳于越坐在上首,淡淡的扫了胡亥一眼,意味深长的说道:“年纪小时不知礼,不会有人怪;但若长大后还不知礼,就等同禽兽无异。”   胡亥抬起头,看着一脸谦和君子的淳于越。和学《周礼》比起来,胡亥更头痛的是跟着淳于越——这个焚书坑儒事件的导火索。就是这个家伙,在宴会上公开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被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最后导致焚书事件的发生。   古代师徒关系是很严肃的关系,要是自己和这倒霉的家伙定下师徒名份,难保几十年之后,自己不被他连累去守长……不,守长城是扶苏干的事,自己搞不好要被他连累去百越喂蚊子了。历史上,淳于越在被贬还乡之后,他听说扶苏被赶去守长城,又为扶苏代言,泣血上表,谏阻焚书,最后招来杀身之祸。   看淳于越这个表情,胡亥估摸着,要自己被赶到百越去喂蚊子,这家伙肯定拍手称快,不会像对扶苏那样贴心帖肺的……坑。不好意思,淳于越当时的所作所为,在胡亥看来,就是把扶苏又往坑里推了一把。   这也是个坏人!有这样子的坏人在,扶苏怎么能得到政爸爸的宠爱,当上秦二世。这样下去,扶苏只会和历史上那样,离皇位越来越远,而且……扶苏真得能守得住大秦的江山?虽然这个时代没有项羽,但说不定有姬羽、赵羽、魏羽在等着扶苏呢。   随着年岁的渐大,胡亥开始以一个政治家,而不是以一个高中生的眼光去看扶苏。扶苏优点是有的,除了被后世吹捧的那些,他以及几乎自己所有的兄弟,都有一个很明显的优点,同时也是缺点——那就是和东方六国的关系太深。   除了赵国之外,秦国长年于东方五国通婚,一通就是几百年,你家王后是我家公主、我家公主又是你家太子妃这种,血缘关系早乱得理都理不清了。在七国并存的年代,这样子的血亲关系,是维持和平的一种方法,但是在大一统的年代……有种东西叫做“太后干政”、还有种东西“外戚干政”你懂不懂?   虽然秦始皇没有见过汉武帝,为了杜断太后干政,把幼子的妈赐死的事,但太后干政这事在秦国历史上很出名,嬴政自己也经历过被太后以及权臣压制,导致自己九死一生的事。   所以,按照胡亥的猜想,秦始皇英明一世,大概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也跟自己受同样的苦。而扶苏如果对他的外戚们太温柔,大概……呵呵。   “是,先生。”胡亥想了想,决定还是先忍下来,谁让人家是先生是大儒了,跟他闹翻了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有损他萌萌哒的形象,给人留下一个“无礼”的印象。   淳于越千错万错,但有一句话没说错,人若不知礼者,无以得立身于世也。   给人留下一个“无礼”的印象,绝对对自己的形象没有任何好处,也不符合自己一惯的处事原则。   你说胡亥一惯的处事原则是啥?就是表面上满口“仁义道德”,私下里……是让樊哙、曹参去套淳于越的麻袋呢?还是让他们几个都一起去?又或者让刘季去挖挖淳于越的底细,本公子就不信了,淳于越私下里就没有一点作风问题。   想到这里,胡亥脸上笑得越发甜,看向淳于越的眼神,也多了几分真情实意。   跟着淳于越读了小半个时辰的书,当对方终于同意自己中场休息喝茶时,胡亥忽然眼角瞄到门口有人影在晃动,“大哥!”   胡亥冲着门口大叫着,那人影听见他叫,没有进来,反而转身向外走去,“大哥!扶苏大哥!你别跑啊!我是你五弟叶凡……不!我是你十八弟胡亥啊!你跑什么啊?”   胡亥一边叫着一边追了出去,虽然只有背影,但他确定是扶苏无疑。反到是扶苏,在听见后面弟弟的叫声,他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走越快。   眼看着就要消失在胡亥眼前之时,胡亥忽然心生一计,身体故意往前面一扑,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就地打起滚来,一边滚还一边说道:“哎唷!哎唷!摔得疼死我了!” 第89章 挑拨   扶苏停下脚步,回过头一脸无奈的看着正满地打滚的胡亥,指着一直紧紧跟着胡亥身后,见到自家公子忽然“吧叽”一下摔倒在地,现在正呈强势围观状态的众内侍和宫女,厉声说道:“看什么看?还不快把少公子扶起来,再检查一下摔到哪没有?”   “不要他们扶不要他们扶!大哥扶大哥扶!大哥不扶我不起!”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冲着身后的内侍和宫女猛眨眼睛。   胡亥身边的内侍和宫女,那都是跟着胡亥走南闯北的聪明伶俐人,不但服侍起人来很周到细心,连对主人心意也是了如指掌。胡亥只是眨了眨眼,内侍宫女们立刻一哄而散,走得干干净净,好像地上和眼前的这两个人,他们完全不认识一样。   “大哥大哥……你看他们……”胡亥又“气”又“恨”又“恼”的看着消失不见的众内侍宫女,将无助的眼神投入站在一旁的扶苏,可怜巴巴的说道:“大哥,我起不来……”   “这演技……”也太浮夸了吧?   扶苏无力的以手抚额,自己刚满两岁的长子……不,他妻子喂的那只喵讨食的演技都比胡亥要好的多。   “大哥……呜呜……大哥……”见扶苏不理会自己,胡亥一边感叹人心冷暖,暖男哥哥长大了就不萌萌哒了,一边开始借着身旁的柱子,“艰难”的想要站起来。   “哎呀!哎唷!”胡亥“艰难”了两次,每每都在要站起来时,因为各种原因而再次摔回地上,最后只得一脸悲愤的的揉着伤处,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扶苏,嘴里痛苦的叫着。   今天到底怎么了?父王也那么奇怪,大哥也那么奇怪,他们这是双双被穿越人穿越了吗?那你们俩去宫斗朝堂斗吧,本公子不奉陪了。   胡亥想着想着,越想越伤心,所有的委屈涌上心头,本来只是假哭,现在竟然真得哭了起来,“呜呜……你们都不要胡亥了……呜呜……胡亥也不要你了……呜呜……”   哭得真开心,胡亥忽然听见扶苏那怎么听,怎么不怀好意的笑声,“刚才摔伤得不是左腿吗?”   “转移了不行啊!”胡亥大叫一声,气乎乎的转过头。   只见扶苏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蹲下来冲着自己长开双臂,开口说道:“来!过来!哥哥抱!”   “不抱!有节气!”胡亥抱着腿,将头转向另一边   自己是谁啊?堂堂大秦少公子,秦始皇最喜欢的儿子,还没有那个“之一”的,而且还杀了那么那么多人,岂会是那种打了巴掌后,给随便给个甜枣,就……抱我干嘛?现在知道抱我了,晚了,不希罕了。   “唷唷唷!小猪还真生气了?”扶苏用手惦了惦怀里胡亥,两年没抱,不但沉了不少,个子也长高了不少,幸好自己和父王一样,都身材高大,要是跟胡亥似的……不不不!自己绝对没有吐糟弟弟长得矮,长得不高这一点,反正咸阳宫里人高马大的弟弟……妹妹也够多了,有一个矮萌软的弟弟也不错。   全当是在演——十七个公子和一个小矮人的故事。   “是啊,我生气了,那又怎么样?”胡亥骄傲的抬起头,看着扶苏倔强的说道。   “那可不可以告诉大哥,你为什么会生气啊?”扶苏看着胡亥红扑扑,气乎乎,在阳光下异常粉嫩的小脸蛋。忽然想起,这两年里,在兄弟聚会之时,父王常常一脸失落的表情,看着他们十几个兄弟的腮帮,于是一个手贱没忍住,在胡亥粉嫩嫩的腮帮上掐了两把。   “大哥,你怎么能这样?”胡亥以手捂着脸,怒目看向扶苏。   这些人怎么搞得?一个两个都喜欢掐我的脸?就算长得可爱了一些,也不带这样的?掐正太脸这种事,不是女人,尤其是那种上了年纪的老女人,才干的吗?咸阳宫里没有太后也没有王后,赵胡亥小朋友也没有亲妈,所以根本不会有够资格掐自己脸的女人。   可是为什么自己还是三天两头被掐呢?   “十八弟真可爱!难怪父王这么疼爱你。”扶苏说到这句话时,觉得心里有点泛酸,但很快又抛到一边,继续调侃可爱又萌萌哒的小弟弟,“十八弟这么可爱,幸好是我大秦的公子,没几个人能看见,更没几个人下手,不然……”   “大哥,你敢把这话跟父王说吗?”胡亥板着小脸,学着嬴政说话时的表情说道。   面对胡亥刻意板起的脸,扶苏连一秒犹豫的都没有,飞快摇了摇头说道:“不敢!”   “你干嘛那么怕父王啊?当弟弟的还是那句老话,跟父王有话就直说,其实父王不凶的。”胡亥揉了揉脸,斜着眼睛看着扶苏。   不过这种老生常谈的谈话,胡亥觉得自己谈几次就够了,自己这个外人是帮不了他的,说多了反而会被人嫌,主要还是靠扶苏自己想通,最主要的是,让他天天去做这种知心姐姐干的活,让扶苏和嬴政的感情好起来,继而保住扶苏不被嬴政赶去长城边吃沙子,他还不如自己篡位当皇帝呢。   想一想……按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在嬴政第五次东巡时赖上嬴政,然后嬴政在死后让好老师赵高和未来岳父他爹李斯写封假遗诏……不对,就凭嬴政对自己的宠爱,只要自己多加把力,用得着假遗诏吗?   胡亥猛然一回头,才发现自己离皇位,竟然已经这么近。   要是自己当了皇帝,那么秦二世呢?他上哪去了?难道已经被自己蝴蝶掉,所以他顶了秦二世的戏份?   好复杂啊!不行不行!不能乱想这个,当皇帝太麻烦了,还是当公子好。   “好吧,大哥你怕父王就算了,为什么你见了我也躲啊?”胡亥一手环住扶苏的脖子,另一只手按住他的鼻子,大有你不说,我就捏你鼻子之势,“莫非……你害怕了?”   “我怕?我怕什么?”扶苏心中一跳,这熊孩子怎么这么聪明?一下就猜中了自己的小心思?不可能吧,自己没表现的这么明显啊?   “当然是害怕被我看见,你偷偷在看我的热闹,不然还能害怕什么?”胡亥上下打量着扶苏,语气略带不解的说道。   “啊……”原来这熊孩子说的是这个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真能看穿别人的心思呢,“你说是,就是吧……”扶苏将无奈的眼神撇向一边,大有一副“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表情,反正不承认也不反对之意。   “哼!我一直以为大哥善良呢,没想到大哥也这么坏,看见可爱的弟弟倒霉,竟然也不闻不问,还偷偷躲起来看热闹,真是个坏哥哥!”胡亥冲着扶苏做了一个鬼脸,开口吐出两个字,“伪善!”   听见幼弟猛得从嘴里说出来的“伪善”两个字,心中一直有事的扶苏,忽然心头一颤,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反而笑咪咪的看着胡亥,一脸宠溺的说道:“伪善就伪善吧,只要能看到萌萌哒的小弟弟,受苦受难的场景,大哥乐意做个伪善的人。”看着胡亥因为自己的话,而黑下来的小脸,扶苏心情大好,又补充一句道:“你放心,等回了咸阳城,大哥一定会把你受苦受难的场景,告诉二三四五六……到十七弟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好东西当然要和兄弟姐妹们一起愉快的分享。哎……可惜今日前来,没有带画师,不然一定让他记下此情此景,也好让大哥日日回味。”   回味你妹啊!还日日!大哥,你有没有想过,日日拿着我的画像回味,别人会说你搞基的喔!搞基不要紧,关键是你弟弟我……是笔直笔直的,就算收不到虞姬、吕雉,我也是直得。   看着幼弟因为自己的话,越来越黑的表情,扶苏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忍不住就开口逗他道:“胡亥啊,别发呆了,书房到了,该去上课了。”   “上课?”胡亥身体猛得一震,像从梦中醒来一般,刚才还想着,要怎么离扶苏远一点,免得传出去影响他泡妹子——要知道,虽然没有小吕小虞,但是咸阳宫里那是美女如云。六国后宫佳丽宗室女人,只要自己愿意,要什么样漂亮的公主王妃没有。   “我不去上课。”胡亥反身抱住扶苏的脖子,摆出一张怯生生的小受脸说着。   和被搞基比起来,还是上课更可怕一些。   “为什么不去上课啊?”扶苏看着胡亥小脸苍白的模样,想了一下如果嬴政摆出这个表……还是别想了,太可怕了。这画面太美,要是被外人看见,父王的形象都被胡亥毁光了。   “淳于老师好凶!”胡亥握紧小拳头,开始告状。   即是为告状,也是为挑拨离间,就算不能分开这两人,至少也要在扶苏心里留个阴影,省得他老是对淳于言听计从的。   扶苏啊扶苏,你是傻逼吗?身为皇长子,十拿九稳的未来皇帝,你竟然能容忍自己的老师,天天在底下宣传分封制吗?你知道不知道,那分出去的都是你的权力?   胡亥以前只知道焚书坑儒的起因,是因为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议;再后来他知道支持分封制的人,竟然是扶苏的老师,顿时有种三观都被重新组合的感觉。   就你这守不住家业的思想觉悟,难怪你爸不让你当秦二世! 第90章 秦礼   “人为何要学习《周礼》?”   “礼主恭俭庄敬,为立身之本。人若不知礼者,无以得立身于世也。是故,所有的人都得学礼。”   “那么《周礼》又是何人所著?”   “相传为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同母弟——周公旦所著。”   “那么这只鸡蛋著《周礼》的年代,离我们现今到底有多少年了?”   “嗯……怎么着也一千年了吧?你问这个干什么?”   “花开花落潮涨潮起,一千年虽然不足以让沧海变桑田。但一千年的时间,足够数十年人成长到死亡、足够一个王朝从崛起到兴盛再到灭亡、足够一个部落从茹毛饮血、西戎边垂的游牧部落,成为并吞天下、一统宇内的王者。”   “你怎么一下子那么文艺了?说人话!”扶苏一脸震惊的看着身旁的胡亥,弟弟弟弟,你醒醒你醒醒啊,你这是肿么了?你今天画风不对啊!   本来只是很平常的吐糟老师……好吧,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扶苏小时候也没少干,这种背着后抱怨老师的事,怎么聊着聊着,话题就变得如何高洋上起来。   “周公旦一千年前会想到,周朝会变成那样?而最后消灭周朝的,竟然是他昔日的养马奴吗?”胡亥歪过头,看着坐在他旁边的扶苏,开口问道。   两人此时正并排坐在长廊上,一起看着远方的天空,坐而论道是其次,有美味的小点心吃才是最主要的。   “我估计……估计……应该是想不到的。”扶苏认真的想了想,谁也没有长前后眼,能推测出未来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时代变革就很了不起了,能推测出未来一千年……只有神仙才能做到这种事吧?   “那就是了,他连一千年后周王朝会被谁灭掉都不知道,那么他凭什么来规定一千年后的人,应该怎么样生活,遵守什么样的礼仪啊?时代在变迁,人类在进步,风俗文化民情经济社会,那更是演变了再演变,怎么可以再拿一千年前的眼光来看?要我说啊,一千年前的东西,只配去两个地方。”胡亥在扶苏面前伸出两根手指头,“一个是去故纸堆,成为一份历史,让那些白胡子老头吃饱了饭,没事就去研究这个。”胡亥收回一根手指,只余食指指天,然后向地上一指,“二是去垃圾桶,与这些垃圾为伍。”胡亥指着被他们俩兄弟随意丢在地上的果皮说道。   “那个……胡亥啊,你是不是太偏激了一点?”扶苏看着一脸不屑模样的胡亥,伸手将对方摆poss的手拉回来,眨了眨眼睛开口说道:“其实《周礼》至少可以起到教化百姓、稳定社会的作用,这样父王就无须太为……”   “为什么父王要遵守《周礼》呢?我们又不是周人?周人是东夷人,而我们秦之先祖嬴氏,不但在殷商身居高位,且与殷商同为玄鸟后人。”胡亥翻史书的时候就想不明白,明明嬴氏祖先在商朝时很狂霸帅拽酷嘛,后来怎么沦为周天子的养马奴了,“姬氏嫉恨我祖先恶来为纣王守商都而战乱、负责御守鬼方的蜚廉,祭祀纣王后为商殉死,后族人又复助武庚叛乱,才将我嬴秦西迁至西戎这个鸟不拉屎,前后左右看连个中原诸侯都找不到的地方。本来这就够坏了,后来西安建市那个烽火戏诸侯活动,襄公一路率兵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结果平王……这个臭不要脸的,竟然封了一块根本不属于自己的领土给襄公。”   有人可能不懂胡亥这句话的意思,如果用现代社会来打比方就是,你救了本朝总书记,然后总书记说“小伙子,干得好,我封你当脚盆国国王了,只要你自己能把脚盆国打下来,小脚盆就是你的封地了”。   这大概就是历史上,第一次空手套白狼吧?   “我嬴秦和周室仇深苦大,怎么能用他们的礼仪呢?说句不好听的,周公旦写《周礼》的时候,我羸秦先祖有谁同意了?签字了?批准了?通过了?审核了?”看着因为自己的一连串问话,而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的扶苏,胡亥越说越嗨,一拍自家大哥的背,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天空说道:“大哥,有点豪气!跟我念——劳资没有签名的文件,特么就是一团废纸,只配丢进垃圾堆里!周公旦写了一堆垃圾,现在还想让人去学那堆垃圾?”   胡亥越说越开心,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但是刚笑到一半,他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厉声叫唤,“十八公子请勿乱言!”   “嗯?”胡亥回过头,见脸色铁青的淳于越,正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目光不善的看着自己。   真讨厌!这家伙怎么来了?果然不带侍从出门还是不行的,连个把风的都没有。   见自己先生到来,扶苏立刻从地上爬起来,低首行了个礼,开口说道:“淳于先生。”   胡亥看了一眼很是礼貌让到一边的扶苏,终于有点明白,为啥满清皇子上课,老师是跪着上课了——小孩子三观还没有形成,如果养成他们害怕敬畏老师的习惯,万一以后当皇帝也把这毛病带上去,会大大的影响皇权啊。   胡亥一边想着,一边慢吞吞的行了一个礼,不等淳于越发话,就直起腰反问道:“淳于先生,您刚才这话的意思,是觉得……本公子刚才说的不对?不知有何处不对,请先生赐教。”   “周公乃是圣人,岂是无知小儿所能非议的。”淳于越气得头发都快冲冠而起了。   也无怪他那么生气,根据维基百科的记载——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周孔”。   这么一牛逼哄哄人物,现在竟然被胡亥这种不学无术的小儿,批评成渣渣,淳于越没有冲上来向胡亥丢白手套,已经算是一息理智尚存了。   要知道,这年头的书生,那可不是后世那些百无一用,不但个个要学剑,而且武功还极好,分分钟捅死一个胡亥毫无压力。   “胡亥虽然是小儿,可也是堂堂大秦公子,正统的王室血裔。”胡亥无视扶苏快要眨抽风的眼睛,甩了甩衣袖,向前走了一步,抬起头高傲的说道:“不知淳于先生,现任何官何爵?”   拼爹不好,但对贱人,就是要拼爹。   “淳于越现居博士一职。”淳于越开口说道。   “喔……原来不过是个博士啊,本公子还以为……”胡亥声音拉得长长的,但又不把话说完,反而转换话题道:“本公子听闻儒家最重礼法,讲究‘天地君亲师’,今日一见,也不过如此。刚才本公子看扶苏哥哥见淳于先生时那个样子……本公子还以为是他是在参见我父王呢。”胡亥一脚踩在欲言又止的扶苏脚背上,不等他说话,又继续说道:“本公子还一直以为儒家人最讲礼,结果今日之见,才知道言过其实。淳于先生不但偷偷摸摸,学那般小人窃听行径,而且见了我和大哥,还连礼都不行一个,简直就是……其实你不是儒家的,是别人派来儒家的卧底,是高级黑吧?”   “公子慎言!越只是……只是……路过而已。”淳于越开口说道。   虽然听不懂“卧底”、“高级黑”是什么东西,但一看胡亥那样子,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词。要是真比辩论各家经典,十个胡亥绑在一块,也不会是淳于越的对手,但胡亥会和淳于越辩论这玩意吗?又不是自找没趣。   “路过啊,这么多条路,你不去别的地方路过,就跑来这里路过,真是路得一手好过。”胡亥说着,还作势拍了两下巴掌,笑咪咪的说道。   “越……”淳于越还想解释,但见胡亥已经抬起手,以动作阻止他接下来要说的话,自顾自得开始说话。   “淳于先生,虽然说解释就等于掩饰。但本公子还是决定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不过你不用着急,别人跟本公子说,人在说瞎话特别容易穿帮,所以本公子大仁大义,多给您一点时间,让你多多编编……多想想再回答,免得到时候话有漏洞,被本公子揭穿,那大家脸上就都不好看了。”胡亥眨了眨眼睛,笑容满面的说着。那纯洁无辜的小模样喔,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惹人怜爱的萌萌哒小正太,跟毒舌男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淳于越怒火中烧的看着胡亥,看着他那张酷似嬴政,但却笑容满面,且笑得很有亲切,但蕴含着杀机的脸,忽然想到了什么,心中怒火稍息,慢吞吞的开口说道:“人皆言少公子酷似大王,结果今日之见,才知道言过其实。原来少公子仅得大王之形,却未得大王之神耳。”   耳你mlgb!胡亥在心里对着淳于越的祖先,进行了一番亲切的问候。   什么“仅得大王之形,却未得大王之神耳”吗?不就是骂本公子是只笑面虎……猪?还是熊?   胡亥甩了甩身上猪毛,忽然拱手对着左上方虚空行了个礼,开口说道:“不管淳于先生你乐不乐意,反正本公子是决定了,一定要让父王找人编写一部《秦礼》,取代你们儒家的《周礼》。千秋万世、大业永存,本公子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人……只识《秦礼》不知《周礼》。本公子说到做到,绝不打诳语。” 第91章 吃饭   扶苏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明明只是很普通的逃课,然后很普通的吐糟老师……这事十八弟小时候干得多了,还经常带着荣禄他们一起逃,为什么最后会变成这样呢?   扶苏摇了摇有些疼的头,看着坐在上首,自打听了自己的报告后,就一直在沉默不语的嬴政,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父王,十八弟年少气盛,不知天高地厚,您不要生气啊。”   父王沉默不语的模样好可怕,也就那只小猪才会觉得父王不可怕,父王萌萌哒,父王……不怕暴怒骂人的父王,就父王静悄悄的坐在那,啥也不说的对着你放冷气。民间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会叫的……那啥不咬人。   “嗯……”嬴政随意看了扶苏一眼,开口说道:“寡人没生气,寡人就是觉得……”   寡人的小猪为什么总是能这么戳中寡人的萌点呢?嬴政很认真的想着,一开始他让胡亥去学《周礼》,只是因为胡亥说的那些“皇帝”啊、“始皇”啊,这些东西很对自己的胃口,所以只是想让胡亥去学几天《周礼》,然后就顺势将他塞进由太史令领衔的太庙、太祝、太卜与博士学宫组成的大朝礼仪专署里,以便胡亥这件贴身小皮祅,为自己想一些更贴心的新朝礼仪时,能够更加名正言顺——手下那些人思维都太窄了,一点都想不出拍龙屁的新花样,老是让寡人自己来想拍自己龙屁的方法,这不好吧?   没想到胡亥竟然给了他这么大的惊喜?你是秦人还是周人?吃的是我大秦百姓种出来的粮、穿的是我大秦百姓做出来的衣,家中一针一线无一不是我大秦百姓的民脂民膏,是秦王所恩赐予你,你敢说你不是秦人?不是秦人,谁会让你白白占便宜?既然是秦人,那自当学习我大秦的礼法,管他什么《周礼》?   说得好,说得实在太好了,寡人怎么就没想到呢?虽然话糙了点,但理不粗就行了,编《秦礼》这到真是一个好主意。   “赵高啊,你去叫胡亥等会过来,一起来用膳。”嬴政低头吩咐了赵高一句,看着赵高走出去,才看着扶苏说道:“扶苏也一块在这里用膳吧,你都好久没陪父王用膳了。”   “喏!”扶苏声音有些雀跃的说道。   嬴政点了点头,又就今天上午胡亥和淳于越吵……辩论的事,详详细细问了扶苏几句——虽然已经听过好几次,但每一次重听都依然会觉得很爽很开心。   过了一会儿,赵高回来了,在嬴政身边行过礼后,苦着脸说道:“大王,少公子说,您布置的作业还没做完,他忙着呢,他要好好读书,没时间陪您用膳,让您找新欢去。”   嬴政听了一会,失笑摇了摇头,转头看着扶苏说道:“你看你弟,这个熊孩子,还记仇了。”   “父王,十八弟也许只是……”扶苏张口想为胡亥说好话,却被嬴政伸出阻止。   “别给他说好话,那个熊孩子,就该受点教训了。”嬴政冷笑着摇了摇头,杀气腾腾的看向赵高。   一定要给熊孩子一点教训,你个熊又不是鸟,难道以为自己能长出翅膀,然后飞掉吗?布置点作业,就闹脾气,还找新欢?你这么作,你爸……好吧,他这么作,真是他爸宠出来的。   今天寡人不教训你,你就不知道秦王,不,是秦始皇有多凶残!   虽然不是嬴政满身杀气的直接承受人,但目光在触及嬴政表情的那一刻,扶苏依旧忍不住心里发麻,他撇了一眼赵高,见赵高到是挺淡定,只是似乎不打算给胡亥求情,想了想,还是自己鼓起勇气,开口说道:“父王,您就别跟十八弟生气了,十八弟还只是个……”   “孩子”两个字还没说出口,扶苏就听见嬴政怒气冲冲的开口说道:“传寡人的命令,今天明天后天,只给少公子吃清水煮野菜加粟饭,点心零食水果牛奶都给他收了,不准给他吃别的东西。”   “呃……父王你……”我是该说您凶残呢?还是该说您搞笑呢?   扶苏一脸蛋疼状,默默的将头撇到一边,在心里狂念道,我不认识这对父子我不认识这对父子我真得真得不认识这对父子!   按着《周礼》上的记载,古人吃饭应该是“铺陈曰筵,籍之曰席”,即人们铺席于地,上放置桌案,天子五重席,大夫二重席;同时根据《周礼》的记载“子能食食,教以右手”,更证明这个年代的人吃饭是直接用手,筷子这个古代劳动人民发明的,非常有特色的进食工具,目前只是分餐的,不是用来吃饭的。   所以扶苏跟嬴政吃饭也是一样,一人一桌,一桌一席,嬴政在上坐,扶苏在下坐。   扶苏瞅了瞅自己桌前放的饭菜,严格控制《周礼》所制,不但连双筷子都没有,味道还一如以往的……难吃。在抬起头看了看嬴政那桌,菜色比自己的丰富就算了,还尽是近几年发明的新鲜菜,尤其是中间那盘水煮鱼片,红红的茱萸和花椒飘在汤上,一看就十分味美的样子。   如果没吃过近几年有铁锅之后,宫中御厨根据胡亥提供的作法,研究出来的那些美味也就认命了。但吃过那么好吃的饭菜,再来吃这种礼仪饭菜,那味道不是一般的难吃。   嬴政抬起头看了一眼扶苏,看见长子愁眉苦脸的样子,心情大好,又开口说道:“晚上吃火锅时,扶苏你记得到时候来和寡人一起用膳。”   扶苏因为听到“火锅”两个字时,猛得立起的耳朵和瞬间变亮的眼睛,嬴政慢吞吞的又补充了一句,“按《周礼》你只能用手吃。”   “啊?父王,你在逗我吧?”一向温润如玉、温文尔雅、温柔敦厚,集“温良恭俭让”于一体的扶苏,一个没忍住脸终于裂了。   “啊哈哈哈哈!”嬴政指着扶苏,放声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拍着桌子,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寡人……寡人刚才让命赵高……给淳于……越,送了一……一桌……火锅。另外,命人跟他说‘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   所谓“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就是儒家五经之《礼记·曲礼》中记载的与人一起吃饭时的礼法——指和人一起吃饭时,不要摩擦手、不要把饭捏成团、不要把饭放回原来的容器。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说白了这是嬴政在提示淳于越,记得你们儒家的人都是用手吃饭。   “父王,您可真是……”扶苏简直笑哭不得,淳于越上午还说胡亥“仅得大王之形,却未得大王之神”来着,中午嬴政就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其实寡人也是会用很萌萌哒的方法处罚人的,不是只会一脸凶残的看着你,连夜都没隔,就帮着胡亥把脸打了回去。   扶苏还想在说点什么,就听见外面传来了一阵“蹬蹬蹬”的脚步声,接着大门被人拉开,阳光从门口落了进来。   扶苏抬头望去,只见满室阳光之中,胡亥逆光而站,一身玄色长袍衬托着身姿修长挺拔,一双眼睛如星子一样闪亮,俊俏的脸上带着淡淡微笑,甜美而灿烂。整个人站在那里光彩四溢,连阳光都不能夺去他的风头。   “父王……”胡亥也不让人通报,也不行礼,就这么直接闯了进来,穿着袜子一路小碎步跑到嬴政手旁,乌溜溜的眼珠在桌上转了一圈,忽然惊喜的叫道:“哇!都是孩儿爱吃的!父王最好了!”   胡亥不说的时候,扶苏还没觉察出什么。胡亥一说,扶苏猛得发现,摆在赢政面前的饭菜,竟然没有一道是嬴政自己爱吃的,就连主食……嬴政爱食粟饭,但是胡亥却极讨厌吃粟饭,最爱吃的是大米饭,偶尔能容许桌上有几个馒头,最多吃一顿换个新鲜,第二顿绝计不吃了。   难怪饭菜上桌之后,父王一直没有说“用膳”,原来是在等胡亥,父王是算到,胡亥不爱吃青菜和粟饭,所以一定会来找自己的。   扶苏垂下眼帘,心里有点酸。   无视扶苏的酸意,坐在上首的两父子则已经开始腻歪,接着就是“你不是说忙学习吗?不来吃饭吗?”、“学习哪有父王重要?和父王比起来,什么圣人都渣渣!天大地大,当然是父王最大……嗯,父王再喂块鸡肉给孩儿吃”、“哼哼!这么大的人了,还要父王喂?没羞没骚的”、“孩儿手疼嘛,不信父王你看”、“那父王给你吹吹”、“吃腿补腿,父王先把那个鸭腿挟给我再吃吧”之类的废话。   吃吃吃!胖胖胖!烧烧烧!矮矮矮!   扶苏无意识的用手抓着盆中的饭,正当他百感交集,心中郁郁之时,忽然听见耳边传来胡亥的声音,“大哥坐那么远干什么?上来一块吃嘛。反正父王这张桌子够大,这里的饭菜也够多。”   扶苏心中一喜,接着抬起头,看向坐在中间的嬴政。   嬴政眨了眨眼晴,忽然一笑,指着右手边的胡亥说道:“这里坐了一个熊孩子……”接着不理会胡亥“不依不依”的声音,指着自己空荡荡的左手边说道:“傻孩子还不快上来。”   “喏!”傻孩子笑咪咪的应了一声。   你说《周礼》上说了,不能这样做?那让周公旦去死一死吧!本公子是秦人,当然要守秦礼! 第92章 修法(地雷加更)   用过午膳,嬴政终于有时间跟两个儿子谈正事。   “胡亥,你真得觉得,可以编写《秦礼》?”嬴政看着正捧着一个大李子,像小老鼠一样啃着的胡亥,开口问道。   “当然可以,《周礼》已经落后了,很多地方都和现在的风俗不同了,为什么还要遵守它?至少……《周礼》上可没有皇帝。”胡亥不以为异的说道。   “可是大臣会反对的吧?”扶苏皱着眉毛说道。   这简直不是一个疑问句,而是一个肯定句,只是想想,扶苏就能想出那些大臣脚会跳成啥样了。   “谁反对谁就是不愿意做秦人,既然不愿意做秦人,那我们还留着他们做什么?”胡亥冲着扶苏微微一笑,露出森森白牙说道。   “岂可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杀人?”扶苏脸上浮起一层薄怒,虽然他赞成修改礼法,但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杀人,实在是大大的不妥。   “谁说要杀他们了?”胡亥咬了一口李子,冲着扶苏“呵呵”一笑,接着转头看着嬴政说道:“父王,既然您觉得《周礼》已然落后,所以我们应该编写《秦礼》;那么时势易变,当年商君编写《秦法》之时,我大秦不过是西垂弱国,但是现在我大秦已经是个幅员万里的大国……”   看着脸色渐渐阴沉下去的嬴政,坐在胡亥身边的扶苏,恨不得伸手把弟弟的嘴堵上,但是父王在上,他实在没有这个胆子,只好拿起一个李子,猛得凑到胡亥嘴里,阴沉开口说道:“胡亥,好好吃李子,不要乱说话。”   被扶苏猛得往嘴里塞了一个大李子,正在说话的胡亥顿时咳了起来,手慢脚乱半天,好不容易将李子从嘴里吐出来,转过头,一脸悲愤的看着扶苏,叫了一声,“大哥。”   “乖!”扶苏笑咪咪的摸了摸胡亥的头,然后又在嬴政看不见的位置,在他腰上拧了一把,“好好吃东西,不要乱说话。”   这熊孩子,真是不怕死啊,连修改《秦法》这种事都敢说出来?你没看见父王脸都黑成那样?不知道《秦法》是我大秦的立法基本吗?   “大哥……”胡亥接过扶苏递过来的李子,一时之间百感交集,不知道是感动了,还是该生气。那么害怕嬴政的扶苏哥哥,竟然敢顶着嬴政的黑脸,开口阻止自己,想想还是挺不容易的,“大哥,你别阻止我,你阻止了我一时,不能阻止我一世,我总会找到机会和父王说的。”   扶苏张了张嘴,还想再劝劝胡亥。阴着脸,看了老半天戏的嬴政,忽然开口说道:“胡亥,你继续说。”   “是,父王。”胡亥将李子又塞回扶苏手里,转过头看着嬴政说道:“孩儿觉得,父王应该修改《秦法》。”   说出来了说出来了,这熊孩子还是说出来了。   扶苏简直要抱着头,缩到墙角里去了,这熊孩子怎么就这么不听劝呢?《秦法》是过于严苛,应当修改,但这种事交给大哥就行了,你一个小孩子瞎操成什么心啊?   “父王,这其实也是儿臣的意思。十八弟……十八弟只是知道儿臣不敢说,所以帮儿臣说出自己的心中所想。请父王不要责怪十八弟,都是儿臣胆小懦弱,所以十八弟才会说这种话的。不然十八弟一个小孩,哪里懂这些东西?父王要怪就怪儿臣一个人吧。”扶苏冲着嬴政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大哥你干吗?胡亥看了一眼扶苏。   闭嘴!你个熊孩子!没看见父王脸都黑了吗?扶苏用力瞪了一眼胡亥。   “扶苏,你不用帮胡亥说话,父王知道你……你要是想说,你绝对会自己说的,不会拉上胡亥的,所以……”嬴政冷眼扫向胡亥,“你说!”   “孩儿已经说了吖!”胡亥萌萌哒又天真的口气,差点没让一旁的扶苏跳起来,一掌拍死这个熊孩子。   “父王让你说,你就说,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别在这里装蠢。”扶苏凑过身,咬牙切齿的对胡亥说道。   “喔……”胡亥表情萌萌的看了一眼扶苏,又看了一眼嬴政,忽然“噗嗤”一笑,无视自家老哥和老哥可比包拯的脸,开口说道:“你们是想让我说《秦法》严苛,然后什么什么什么……应该修改吧?”   “难道你不是要这么说?”嬴政没好气的看着自家小熊。   “不是吖……”胡亥一脸萌萌哒的摇了摇头,刚想耸肩装无奈,就感觉腰上被人掐了一把,转过头就看见自家兄长如释重负的脸,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笑容,开口说道:“父王我只是想说,除了少数大罪之外,《秦法》基本上就是罚钱,然后交不出钱,就让人去服役,说穿了就是一种使用免费白工的方法。现在天下已定,想来最近也不需要搞什么大型基建……我是说,修行宫之类的……”胡亥一说完“行宫”两个字,就看见自家父王的脸,果不其然的黑了。   按照历史,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会仿照六国宫殿的模样,在咸阳城中依次修筑六国宫殿,供东方六国的旧有王室居住,以安抚六国人心、拉拢六国势力。但这一次,因为胡亥早就知道,六国就是六只养不熟的白眼狼,再拉拢也没有用,所以早早的阻止了嬴政修造六国宫殿。   至于那个阿房宫,更加早就被胡亥给蝴蝶掉——理由是,住那么大的房子,父王就离孩儿更远了,孩儿不要嘛;人家就喜欢咸阳宫,萌萌哒的咸阳宫,从小人家就住在咸阳宫,人家和父王最美好的回忆,都在咸阳宫。   你说这样子的方法很幼稚?是很幼稚,但管用就行了,这可比跟嬴政说浪费钱、浪费民力有效多了。   嬴政是个自大的君主,他相信在自己的统治之下,无人敢造反,所以他不在意民心,而秦国在攻掠六国之后,发了一大笔战争横财,他还有钱。   有钱有权,你就别怪他任性!   胡亥之所以折腾出个《秦礼》,也是为了分散嬴政对修房子修行宫的乐趣。   与人斗,其乐无穷,为了修《秦礼》,嬴政到时候得和多少人斗啊,就不信他还记得阿房宫。   不不不!我这不是给父王找麻烦,我只是为了防止他年纪轻轻就大脑退化,所以给他找点事干。   “父王为什么不把这些罪人,改为流放呢?”胡亥眨了眨眼,表情认真的说道。   “流放?这到是新鲜,你说流放到哪去?”嬴政皱着眉头问道。   这里要解释一下,虽然春秋战国已经有流放罪——比如著名的屈原,就是被流放到汨罗一代。但是流放在秦汉时代用得很少,用不著名网络作家九千岁添千岁的话来说,“在春秋战国,你身份不够,你想流放都流放不了”。所以流放之刑实际上要南北朝后期,才开始进入五刑体制,而且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到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并一直影响到清末。   “百越。”胡亥一边说着,一边顺手碎点心,在地上摆了个中国地图的模样。   刚摆完,发现嬴政和扶苏的表情有些奇怪,立马省悟到自己是顺手摆了个大公鸡,只好一脸淡定的开始装无辜,接着转换话题,“不忍杀之,流放远方。我知道父王想将六国遗族和天下豪富都迁进咸阳城。豪富迁进咸阳城没有问题,但这些六国遗族……我们完全可以将六国的遗族流放到百越去,他们要造反也好,要干别的事也好,都得先和百越人打上一场,活下来再说。到时候不管他们谁输谁嬴,都必定是损兵折将,我大秦只需要装一回枪战后的警察……不是,我是说,等他们打完了,我们再去收拾残局。”   胡亥这种方法,其实是和后世欧洲人学习的,后世欧洲人流放犯人,就是将他们流放到鸟不拉屎的异国它乡——比如美帝、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都是当年流放犯人的地方。所以,在这三个国家住了几百年以上的本土家族,都是犯人的后代。   “孩儿知道父王为使百越融入中原,欲迁大举迁徙中原人口入桂林郡和象郡,生发文明,融合群族,凝聚根基,而且孩儿还知道父王欲迁数十万秦军驻守百越,。可是孩儿觉得,春秋战国数百年,老秦人为大秦的基业流了多少血,好不容易到了兵戈止息之期,却要数十万将士在南海成家,有家归不得,只能老死异乡,太过于残忍。”胡亥冷着小脸说道。   老死异乡不是问题,问题是这几十万秦军与驻守九原的秦军一样,都是大秦的精锐之师,失去他们大秦再无可用之兵,会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六国遗族,自以为找到看到大秦的弱点,觉得自己似乎也可以拼上一拼。胡亥再也不想像上一次一样,六国兵起,九原和南海的秦军却拒不奉诏,南海的赵佗更是塞其道,趁势吞并桂林郡和象郡,建立了南越国,以致奉命平乱的章邯,只能带着修阿房宫的囚犯迎战。   胡亥从来都觉得,人心是经不起考验的,所以他更不想拿千千万万大秦子民的幸福,来考验这些野心家的心,他需要有一只强大的军队,震慑这些野心家。   “除此之外,孩儿还请父王发布一条法律。此计可彻底消除百越之患,只是……”胡亥忽然俯身跪在地上,双手俯地,以额抵地,声音有些哽咽的说道:“父王可能会背上千古骂名。” 第93章 百越   在后世中国,每当美国大使馆每年十一月第四个星期发吃火鸡微博时,那条微博一定会被轮上几十万,而且网友留下来的发言虽然各有不同,但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印第安人。   “百越人的战斗力并不强,之所以难对付,只是因为他们常常化整为零,躲在大山之中,山中地势险要,毒虫瘴气遍地。而我秦军将士皆是北方人,水土不服、不熟地理,所以才会屡屡败退。”胡亥表情平静的说着。   身为一个前楚国人,按着大吃货国的教育系统,学习过本地本县历史、地理,自然知道自楚国以来,南方诸省诸郡都未能真正有效融入中原文化。中原王朝真正对南方诸省诸郡的开发,要到南宋被迫南迁才会重视,要到明代时曾经用来流放犯人的两湖,才会因为“两湖熟,天下足”而变成真正的鱼米之乡。   至于派大军扫荡山中丛林里的敌人,无论是兔共发家史、东北抗联、两次越战的历史都告诉胡亥,二十一世纪都解决不了的事,公元前二世纪就不用再想了,派多少人进军去都是个坑,只会像毛熊、美国打阿富汗这个著名的“帝国坟场”一样,把自己坑进去,所以最好的方法是把其他人拉进去。   “所以我们根本不需要重兵压境,只需要派出数万人,再加上足够多的犯人,告诉那些犯人,以及全天下的人——凡我大秦子民可以规定每上缴一个百越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婴儿的首级,可得……”胡亥想了想,说了一个大概的数字,“比如杀死12岁以下婴幼儿和杀死女人,奖五金,杀死12岁以上青壮年男子,奖十金。父王不是一直天下游侠儿太多而烦恼吗?此令一出,相信那些游侠儿也会因此心动,到是省了我们不少麻烦。”   “胡亥!婴儿和女人也要杀吗?”扶苏惊呼一声,这太有违他的道义。武安君白起长平坑杀四十万人,杀的也是军中壮年男子,并是这样的老弱妇孺。   “大哥,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胡亥歪着撇了一眼扶苏,面无表情的开口说道:“昔日春秋时代,一场战争就如儿童过家家一般,多则几万人,少则几千人,能上十万人的便算是震惊天下的超大规模战争。战争中死的人一般不多,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场游戏;但是到了战国时代,只要是有记录的会战,哪场战争少于十万人了?华夏总人口不过三千万年,可是长年竟有四百万以上的士兵,一次大战动辄斩首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而且……”   胡亥忽然将脸凑到扶苏面前,冲着他露了露自己的大白牙,低声开口说道:“杀俘大哥就受不了,若是屠城呢?”   “屠……屠城?”扶苏瞳孔放大,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放大的脸,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古之未有,禽兽……不……如。”   “据王翦将军来报‘楚国治理南海之式,与周天子遥领诸侯无甚差异。甚至,比诸侯制还要松散。大多部族,其实只有徒具形式的朝贡而已。如此延续数百年,南海之地,已经是部族诸侯林立了。若再延续百年,南海诸族必将陷入野蛮纷争,沦为胡人匈奴一般的部族争斗。其时,南海必将成为华夏最为重大持久之内患。’大哥想想,蛮人会跟你说‘温良恭俭让’吗?大哥若是想不出,不妨去九原看看,若是匈奴人冲进长城,他们会干什么?”胡亥看着扶苏因为自己的话,而忽青忽白的脸,在心中微微感叹。   扶苏是个好人,这个时代的好人。虽然孔老夫人子说“这是礼乐崩坏的时代”,但是在胡亥看来,这个时代已经很守礼了,无论是宫斗朝堂斗还是战场厮杀,和后世历史一比——楚汉相争、三国乱世、五胡乱华、安史之乱、五代十国、靖康之难、蒙元入中原、满族入侵中原、鸦片战争、列强分中国、抗日战争,都是那么的温情脉脉。   “一个婴儿,只要十五年,他们就能长成一个成年人,来屠杀我大秦的百姓;一个妇女,她虽然柔弱,但只要一个男人,她就能出三个、五个、或者七个未来的刽子手;一个老人,他已经老了,但是百越人和华夏人争斗这么多年,他的手中就没有染过华夏人的鲜血吗?”胡亥用诱惑的口气说着,对于扶苏这种人,胡亥知道的很清楚,那就是必须为自己的行为,笼上一层“仁义”的面纱,否则他决计接受不了。   妈蛋!劳资穿越过来,是为了当喝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不是当扶苏的知心姐姐的。   “丛林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百越人也好、匈奴人也好,要么融入我华夏,接受我华夏文明,成为我华夏子民,要么只要死路一条。”胡亥将他用点心摆出来的,代表桂林郡、南海郡、象郡(即广西、广东、海南)这些地方上的点心,全部放进自己嘴里,两口咽下肚子,表情严肃的看着嬴政说道:“入我华夏者皆为我华夏人;不入华夏者,非我族类。非我族类类,其心必异,其族必灭。”   “入我华夏?胡亥你是不是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完?”嬴政摸着胡子,表情古怪看着胡亥,只觉得心中有些疑惑说道。   小小年纪,就懂这么多东西,看来出门两年,越发成长了。   嬴政不关心胡亥一身所学是从何处学来的,只要胡亥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的血脉,就当他是上天赐予给自己的又如何?胡亥大秦少公子的身份决定了他永远不会背叛大秦——纵然背叛自己,也不会背叛大秦。   “百越的范围太大,除开南海三郡之外,从这……”胡亥指了指地图上应该是江苏南京这一块,顺着海岸线,一路滑行至两广地区,手指又绕回将两湖云贵划了进去,“这么一大块土地,虽然名义上归了我大秦,但实际上还是那些百越头领主事。虽然他们很难成气候,但放着不管也是很麻烦的,可要是管……不说别的地方,湘西十万大山,穷山恶水出刁民,历来不是中央王朝派大军就能解决的事。”   嬴政听着胡亥的诉说,总感觉有点怪异,为什么总觉得胡亥不像是在说未来发生的事,而是已经发生的事呢?   “不过没有关系,我们还可以利用商人。”胡亥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开口说道。   “商人?”嬴政皱起眉头,和所有的古代的皇帝一样,嬴政厌恶商人,认为他们不种田又不织布,只是东游西荡倒买倒卖,竟然就可以获取如此巨大的利益。若天下人都去从商,那么何人种田何人织布,所以大秦对商人一向收重税。   “如果有一成的利润,商人就开始行动;有两成的利润,商人就活跃起来;有五成的利润,商人就铤而走险;为了十成的利润,商人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三倍的利润,商人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篡改了一下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的名言,胡亥看了一眼嬴政,又补充了一句,“若是奇货可居呢?”   嬴政的脸“刷”的一下就黑了。   原来当年吕不韦见嬴政的父亲——异人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此奇货可居”。回家之后,吕不韦问父亲:“农民种田,一年能得几倍的利益?”“可得十倍的利益。”父亲回答说。“贩卖珠宝能得几倍的利益?”“可得几十倍的利益。”“要是拥立一个国君,能得几倍的利益?”“那就无法算得清楚了。”   于是吕不韦开始扶助异人归秦,将异人送上秦王的宝座,又辅佐两代君王,终于从卫国一个小商人,变成了十万户的大秦文信侯,做成了这笔一本万利的大生意。   “百越之地,除了蛇虫鼠蚁之外,就是个不毛之地,什么都没有,你能给那些商人什么利益?”嬴政黑着脸,好奇的问道。   “人!”胡亥轻吐出一个字,眼皮都不眨一下,开口说道:“父王你的对,但又说的不对。百越之地,的确是个不毛之地,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至少百越人还有一条命。”胡亥扭过头看了一眼扶苏,又转回头继续看着嬴政说道:“父王可以下令,将所有的非我华夏之人的异族都贬为奴隶,然后让允许天下人自行捕捉百越人。他们能抓几个就是几个,反正抓到的百越人,就是他们的奴隶,爱杀杀爱剐剐,随他们的意。”   “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吗?你确定他们会按你的安排来办?”嬴政皱着眉头开口道。   嬴政不在意后世名声,计到是两条好计,但实行起来真得会那么顺利?   “我们可以找点方法来催进内需嘛。”胡亥微微一笑,“商君为了变法而宫木立柱;吕不韦为了宣布《吕氏春秋》而搞出一个一字千金;燕昭王花了一千金,买了一具马骨。父王您也可以依样画葫芦嘛。你就说……你不是说要迁三万户去九原吗?你就说,你要买百越奴隶,将他们送到九原去修长城,就自然会有人牵着百越人来卖了。”   和羸政的想法不同,胡亥一点都不担心这两条计策会实行不下去。印第安人和黑人的例子已经告诉他,重赏必有勇夫,花这么一点小钱和五十万秦国精兵,以及数十到几百年的和平比起来,简直太便宜了。   至于百越人会不会反抗,历史告诉他——人都是欠揍的。历史上杀胡杀得最激烈的时候,教徒缩在家里,一边赞美皇帝一边吃猪肉;反而是和平年代,宽待胡人之时,教徒们会拿着长刀跑出来“保卫家园”。   只要大秦不二世而亡,后世史书上只会说“这是一次民族大融合”。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怎么说服朝上那群大脑处理器,还在春秋时代转悠的老古董。 第94章 骂名(地雷加更)   胡亥说完,看了一眼坐在上首,沉默不语的嬴政,又扭过头看了一眼脸色很难看的扶苏,无奈的耸了耸肩膀,不在乎的往嘴里丢了一块糕点,边吃边想道:“自己到底说什么了?扶苏也就算了,嬴政也是这个表情,一副三观都被我毁完了的样子。”   胡亥看着扶苏时,扶苏也在打量胡亥。只见自家幼弟,似乎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多么残忍的话一般,依旧是一副笑嘻嘻的天真灿烂模样,看见自己望过去,还拿个李子往自己嘴里塞,“大哥,甜吗?”   扶苏就着胡亥的手咬了一口李子,随意嚼了几下,表情木然的点点头说道:“甜。”   “看来大哥受打击挺重的。”胡亥默默的将手收回去,在那个李子的另一边,被他手掩住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小的牙印,那是他自己刚才咬过的地方,“这么酸,你都能吃下去。”胡亥一脸嫌弃的将李子丢回果盘里。   “胡亥!”后知后觉的扶苏黑着脸看着胡亥,见对方笑得前仰后俯,毫无形象的模样,只能将转头看着坐在上首的嬴政,“父王!管管你儿子!越来越熊了!”   扶苏满面愤怒的指着趴在桌上,一手还不停拍打着桌面,嘴里不时发出“哈哈”声音的胡亥。   “嗯……”嬴政低下头,一脸认真的看着桌上的果盘,这个果盘怎么那么好看呢?这花纹这纹理这造型……怎么看怎么都那么好看。   “大哥,父王不帮你喔。”胡亥趴在桌上,扭头看着扶苏,笑咪咪的说道。   “哼!”扶苏气愤的将头扭到一边,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呢?说好的爱呢?不是说“一生世,两兄弟,有今生,无来世”吗?   “好啦好啦!不生气啦不生气啦!你看你现在这样多好!脸板成刚才那样,多严肃啊?你就不怕吓着你活泼可爱的弟弟吗?”胡亥往扶苏身上一趴,抱住他的肩膀,摇着他的身体说道:“何必为了几个外人,坏了你我兄弟之间的情份呢?你说是吧?”   “这不是几个外人,这是……”扶苏话没说完,又被胡亥用刚才那个酸李子堵住嘴。   “可我更知道,这关系到我大秦的万里河山是否稳定、万年基业是否能长年、千千万万的华夏子民能否安居乐业。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大哥你要知道,这万里江山它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甚至不属于我们父王,它是我们嬴氏一族三十三代先王,忍辱负重千年之后,才结出今日之果。大哥可还记得,当年我嬴氏先祖朝贡周天子,每年就我大秦的贡品最多,但周天子却从不正面看秦使,向来是背过身。为什么?因为他们嫌我们是蛮夷!”胡亥拍拍胸口,看着扶苏说道:“大哥你不气愤吗?小弟有幸生于大秦最强大的时候,我一出生,昔日看不起我们的周室早亡了、东方也只剩下五国了,从未经历过大秦被人看不起的年代。虽未曾经历,但每每读史,小弟做为一个后人依旧很为先祖受辱而气愤,更不用说历代先王会是何等委屈了。”   胡亥说到这里,抬起头看了一眼坐在上首的嬴政,见他似乎还没有阻止自己的打算,“所以它不是你我兄弟玩善心的地方,我们的所作所为都要从大秦的万年基业考验,个人荣辱嘛……”胡亥一脸无所谓的挥了挥手,很随意的说道:“反正我的节操一向很低的,就是不知道父王的节操高不高?”   胡亥抬起头看向嬴政,扶苏则跟着他一起向嬴政看去。   嬴政将视线从果盘上收回来,看着自己最爱的长子和最疼的幼子,大的忧心肿肿,小的信心满满,忽然微微一笑说道:“今日之言、出胡亥之口、入寡人之耳、以扶苏为证,绝对不能再让第四人知道,而且从此之后,不得在人前人后再提今日之事、百越之事。”   胡亥和扶苏对望一眼,两人眼中先是疑惑,后是震惊,接着只剩下感动了。   “父王……你的意思是说?”扶苏看了看胡亥,又看了看嬴政,看了看嬴政,又看了看胡亥,心中难免涌起一股酸涩之意。   父王对胡亥可真好啊,这样的后世骂名也愿意自己背下。   “不提这个不提这个,这个以后就是我们父子之间的秘密,你们谁也不准说出去。”嬴政微微俯身向前,看着胡亥和扶苏说道。   “可是父王……”胡亥揉了揉有些发酸的鼻子,眼眶开始微微发红,声音略为有些哽咽的说道:“这主意是我出的,就算挨后世骂名,也应该是我挨骂,与父王何干?”   胡亥是个聪明的人,或者说他从来都不是笨人,只看赢政的神色,他就知道嬴政已经为他的提议所打动。只是这种种族灭绝的计划,历来会被后人喷出一脸翔,好不容易才把阿房宫、焚书坑儒给浮云掉,又要让嬴政因为自己的主意而留下千古骂名,从此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他心里过意不去。   为什么二世皇帝会是扶苏呢?胡亥心中略怨的看着扶苏,让嬴政因为自己的主意被后人骂,实非他所愿。   如果可以,胡亥更乐意将此计献给未来的秦二世,可是他知道扶苏是不可能接受这个计划的。   嬴政现在同意了这个提议,但又不让他们俩将今天的事说出去,摆明了是要自己将这个黑锅背下,将自己从这件事里撇出去。   “你一个小小孩童,能想出这样的主意?你说是你出的主意,你现在出去说说,看看有谁相信?”嬴政看着胡亥,冲着他招了招手,示意对方过来。   “呜呜……父王……”胡亥一把扑进嬴政怀里,抓住他的衣襟“呜呜”的哭了起来,不要说本公子哭得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本公子就是个小孩,就不讲理,就要哭又怎么了?本公子娇气惯气?那也是父王宠出来的!   “好啦好啦!乖乖乖!不哭!”嬴政以手抚摸着胡亥因为哭泣,而不时起伏的后背,一脸无奈的看着扶苏说道:“要不,扶苏,今天你先回去吧。胡亥现在是哭得痛快,等会他想起他在外人面前丢了脸,又要气得半死了。”   “喏,父王。”扶苏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在白皙的脸上留下一片好看的阴影,将他的酸涩和心痛全都藏了起来。   外人!嬴政随口而出的两个字,让扶苏心如刀绞,他是父王的长子、胡亥的大哥、大秦的长公子,什么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外人?   “要哭,反正大哥都不在,又没人看见。”胡亥在嬴政怀里拧了拧身体,声音哽咽的说道。   “你怎么就那么娇呢?嬴胡亥!”嬴政在胡亥脸上掐了一把,看着眼眶红红的,眼里尽是水光,似乎要开口反驳的宝贝儿子,拿起一个李子堵住他的嘴,开口说道:“就是嬴胡亥!寡人确定寡人没叫错!”说罢,赢政还故作疑惑的,打量了一番着一脸气愤的胡亥,慢吞吞的说道:“你说你母妃当年真不是给寡人生了一位公主,然后心有不甘,所以骗寡人说你是儿子,然后……”   “父王,少看点小说,少看点宫斗。”胡亥没好气的看着嬴政,气乎乎的擦了擦眼上的泪水。   “父王看宫斗,还需要看小说?每天从赵高那里,拿份报告来看一看就行了。”嬴政没好气的看着胡亥,这个熊孩子,就算有自己护着,养大他也费了不少心,宫中多险恶,就因为担心他被人害了,自己可是下过命令,所有的后妃都不准去胡亥宫中打扰他,否则一律处死。   否则这么顽皮的小熊,怎么能这么健康快乐的长大?   “父王,不要岔开话题,您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胡亥双手插着腰,一脸愤气的看着嬴政,就算这回你说是本公子是女孩子,本公子也……女孩子就女孩子,本公子这么萌萌哒,不管是男是女都一样惹人喜爱。   “父王不是说了嘛,你一个小孩子,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就行了,这种大人的事,就让大人来吧,你插什么嘴?”嬴政一脸怜爱的看着胡亥。   “不要不要!人家说上阵父子兵,主意是孩儿出的,我当然不能一个人逃了。既然要挨骂,那我们父子一起挨骂!孩儿要跟父王一同进退!说不定还能帮你分散点火力!”胡亥气乎乎的说道。   听着幼子稚气的声音,嬴政心情大好,只是他还是不能答应胡亥。   若胡亥一辈子只是大秦的少公子,是他最疼爱的儿子,说不定嬴政也就答应了,但是……龙之真嗣,必然不能留下这种污点。   “依父王所见,你是不甘心没出名吧?嫌出名机会被父王抢了吧?父王记得你小时候的愿望,不是就是千百年后,不想委委屈屈待在父王的本纪后面,闹着要自己的传记吗?”嬴政捏了捏胡亥的腮帮,曾几何时只是孩童时的稚言稚语,眼看着就要成为现实了。   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当称皇帝……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个皇帝,第一为始,是故父王当自称为始皇帝……   始皇帝!胡亥想出来的这个称呼很不错!若寡人成了始皇帝,怀里这只小熊自然就是大秦的二世皇帝——也就是秦二世! 第95章 制俑   在汾阴县连续接待了官方、民间、百家等各家代表数天,待得胡亥觉得自己身上都快长毛之时,嬴政终于下令大军开拔——回咸阳宫。   而这些天,胡亥却没什么机会见嬴政,成天蹲在自己房间里学习《周礼》,不但在行营时如此,就连马车赶路时,他也在一直认真学习。   “嘴快一时爽,自己火葬场。”胡亥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手上拿着一只毛笔,脸上有几团黑乎乎疑似墨迹的东西,马车里到处都是写废的纸和参考书。   “皇帝行礼……mb……自己嘴怎么就那么快呢?明明知道坏爸爸只是想转换话题,自己怎么就……”胡亥用力抽了抽自己的嘴,两点墨汁因为他的动作而被甩到脸上,“我怎么就管不住这张贱嘴呢?现在可好了,把自己给坑进去了……制定皇帝礼仪?mb!这么多,我哪记得住啊?谁没事读史时,会去读礼仪那一章啊?读读人物传记就不错了。”   胡亥用力揉了揉脸,刚才溅上去的那两点墨汁,因为他的动作而彻底晕开,变成一团黑乎乎墨渍。   史书是靠不住了,只能认真回忆电视剧了,可是回忆来回忆去,都是一串辫子,希望父王不要怪我太穿越。   “父王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当称皇帝……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个皇帝,第一为始,是故父王当自称为‘始皇帝’……王后当尊称为……父王好像没有王后,不管了,先写上去,他没有,总不能二三四五六世都没有吧……先庄襄王尊称‘太上皇’……先庄襄王后尊称‘皇太后’……皇帝自称用‘朕’……皇帝的命称为‘制’,令称为‘诏’……还有……传国玉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差点把你忘记了……皇帝的印信以玉制成,叫做玉玺,而且只有皇帝的印信才能叫做‘玺’……”   胡亥嘴里一边嘀咕,一边拉拉杂杂的纸上写着,写着写着忽然听见车外侍卫来报,大王召见少公子。   “召见?这个时候召见了?哼!本公子傲娇了!本公子才不是那种召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人呢!”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整理好的一部份文稿收好,又换了一件衣服,也没照镜子,就直接凭手感理了理头发,无视小比熊看同类的眼神,打开车门,就见踏雪正寸步不离的跑在马车旁,也不让车夫停车,直接对准踏雪飞扑过去,以手抓住踏雪头部的缰绳,在车夫的惊呼身上,身体一扭,脚下借力飞身上了马。   学会这个,还得多亏柔姬最近凶残的教育。但是……什么叫做“一个大秦少公子,别的什么可以不用学,逃命一样学”呢?大秦少公子都沦落到要飞身骑马逃命了,大秦的江山还在吗?这就跟海军将领多半不会游泳一样,因为将领都得游泳了,这仗也不用打了,还是死了谢天下吧。   胡亥自然不知道,他之所以会受到柔姬各种非人的虐待,完全是因为那天晚上拿剑自卫的反应太顺溜,让好爸爸嬴政以为自家宝贝儿砸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时之间脑洞大开,各种脑补,然后堵都堵不上了。   “驾!”胡亥以马鞭拍打着马臀,向前方的王车的奔去,“赵高!”   “少公子。”负责为嬴政赶马的人,自然是胡亥的好老师赵高,“吁……”赵高一拉马缰,刚想让马匹停下来,就见骑在马上,飞奔而来的胡亥,忽然松开拉住缰绳的手,身子一扭,往他身上扑了过来,“少公子当心!”   赵高惊呼一声,张开双臂接住胡亥,一脸惨白的看着在自己怀里“咯咯”笑得不停的胡亥,拍打着胸口又惊又怒的说道:“少公子下回可不要这样顽皮了,奴婢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不是还没跳出来吗?”胡亥以手在赵高左胸口一帖,默默在心里数了数,“心跳很正常,你很健康,看样子不会早死。”胡亥微笑着收回手,开口问道:“父王呢?”   “大王在车里。”赵高一指身后的车门。   “那我进去。”胡亥从赵高身上爬起来,理了理衣服,伸手欲推车门,忽然发现自己的衣袖被赵高拉住,“干嘛?”胡亥皱着眉头看着赵高。   “少公子,你准备这样进去吗?”见胡亥点点头,赵高又开口问道:“您出来的时候没照镜子吧?”   “我洗了脸。”胡亥想说的是“早上起床洗了脸,然后他又一直没有睡觉”,但赵高明显错误的理解了他的话。   “那没事了。”赵高默默的转过头,继续驾车。   “奇奇怪怪!”胡亥小声嘀咕了一声,推开车门走进车内,见嬴政正坐在上首,干他一成不变的工作——批奏折。   啧啧!每次见到父王都是在批奏折,皇帝这活真不是人干的。   “孩儿拜见父王,父王万岁万岁万万岁。”胡亥嘴上这么说着,但身体却一点行礼的样子都没有,不等嬴政说话,就一溜烟的跑到嬴政面前,抱住嬴政的胳膊,声音甜甜的说道:“父王,您叫孩儿来,是有什么事吗?”   “快到函谷关了,叫你来看看。”嬴政边说着,边放下手里的笔,转头看了胡亥一眼,脸上的笑容一凝,接即又说道:“寡人记得寡人是叫胡亥来,不是叫胡亥的小比熊来啊?这些内侍,真是太不像话了,传个令都不会。”   “父王……你又黑我?你是不嫌孩儿最近长胖了,吃得多了?没办法,开始发育了嘛。”胡亥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将案上的一盘点心摸去。   不知道是不是开始发育的原因,最近胡亥的食量明显增多,一天要吃早、中、晚、下午茶、夜宵五顿不算,份量还特别多。比如晚上那顿,要吃三顿白米饭,然后过不了一个时辰又要吃蛋炒鸡加鸡大腿,照这种吃法下去,如果不长长长,就只有胖胖胖了。   “你个熊孩子,你看看你自己,是不是和小比熊一样。”嬴政没奈何的拿起旁边一面镜子,摆在胡亥面前,同时吩咐内侍端水和湿巾来。   “嗯……”胡亥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好吧,不就是脸上黑了几块吗?黑了我也是个萌萌哒的小正太,“没有啊!这不挺好的嘛!挺萌萌哒又威武帅气的嘛!这镜子清晰度太差了,等墨家把水银镜子做出来,再看吧。”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一脸淡定的将镜子推开,抬起头笑容灿烂的看着嬴政。   萌萌哒又威武帅气?羸政实在不能理解,这两个词是怎么放在一起的,不过既然宝贝儿砸这么说,那寡人估且就这么认为吧。   嬴政一边在心里认命,一边拿起内侍递过来的湿巾,小心翼翼的为胡亥擦去脸上的墨迹,同时还抱怨儿子长太瘦了,要多吃一点吃胖一点才可爱,父王最喜欢那种圆滚滚的小圆脸了,也不用太圆了,像小比熊那样的小圆脸就好了。   “呵呵……父王,祝您的后宫都是小比熊那样的小圆脸。”胡亥将一块点心掰成两边,半边塞进自己嘴里,半边塞进嬴政嘴里,堵住对方接下来的吐糟。   #sos!男人也有更年期吗?爸爸似乎进入更年期,最近有越来越啰嗦之势!#   回答:逼婚了吗?没逼?没逼你就知足吧!不就啰嗦两句嘛!又不是逼婚!   “父王,您到底找孩儿来干嘛啊?不会就是为了讨论孩儿的脸型吗?告诉您,死心吧!孩儿认真观察了,兄弟姐妹们没有一个是小圆脸,所以孩儿也应该没有胖子基因,您就老老实实的让孩儿当您的大将军吧,别再嫌孩儿身高不够了……长得矮这个梗,真是玩够了。”胡亥鼓着腮帮,气乎乎的说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前几天胡亥来找嬴政消食的时候,正在好看少府上的一个折子,内容是关于秦始皇手办展……并不,是秦始皇兵马俑的事。   秦始皇兵马俑大家都很熟悉嘛,世界七还是八大奇迹之一,据说每个手办……俑,都是根据真人的外貌制成,有长相有表情还有动作,简直就是他这种acg界人士的大爱。   当下,胡亥就表示自己到了地下,也要保护父王,所以强烈恳求以他的外貌制一个俑,而且强烈要求是将军俑,这样可以指挥千军万马保护父王。   当时,嬴政怎么说来着?用一种非常轻蔑的眼光看了自己一眼,然后“呵呵”两声,就低下头继续批奏折。   生可忍熟不可忍!面对嬴政这种明显杀熟的行为,胡亥不依了,不管嬴政正在批奏折,整个人往他怀里一丢,开始又哭又闹又打滚的要属于自己的俑,而且还学着琼瑶女主的模样表示,不当将军也可以,当个小兵小卒也是一样的,只要能陪在父王身边,保护父王就行了。   按照胡亥对嬴政的了解,嬴政应该会将自己抱起来,然后“心”啊、“肝”啊、“肉”啊的叫半天,但是这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系到自己死后的事,嬴政只是看着在自己怀里无赖打滚的胡亥,说了一句,“寡人的护卫军,身高最低者七尺八寸,均高八尺,你个小熊不要脸,寡人到了地下,见历代先王时还要脸呢!”   身为一个古人,嬴政当然更在意死了之后,怎么见自己的祖宗。若他是个穿越的,必定会说一句“寡人可不想后世网友说,原来秦朝也拼爹走后门啊!nmd的秦二世这样的身高,竟然也敢混进来当将军?这不是拉低兵马俑的格调吗?虽然……秦二世长得挺帅的,史书上说二世长得像爸爸。嘻嘻……始皇帝两米高,这么一说,始皇帝那是又高又帅了,郭沫若说始皇帝长得丑那是在放p啦!”   就这样,嬴政差过了一个向后世洗白自己长相的机会。 第96章 潼关   怀揣着自己一定会长到七尺八寸这个美好愿望,胡亥再次询问嬴政到底叫自己来干嘛,总不能是吃饱了饭,无聊拉着自己来取笑一顿吧?   “到函谷关了,你伸出头看看。”嬴政摸着胡亥的头,一脸温柔的笑着说道。   “函谷关有什么好看的啊?”胡亥很随意的掀开车帘,号称“天下第一关”的山海关,我都去看过爬过征服过,还稀罕这个?虽然实际上只看到人人人人人人人我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   函谷关始建于春秋战国之中,是东临绝涧、西据高原、南接秦岭、北塞黄河,地处“两京古道”(长安、洛阳)之中,紧靠黄河岸边,因关在谷中,深险如函,而得名函谷关。传说老子过函谷,曾在此处撰写《道德经》,因此函谷关不但是著名的军事要塞,又是著名的道教盛地。   自周慎靓王三年,楚怀王举六国之师伐秦开始,数百年里秦国就是依函谷关的天险,即使在最弱的时候,也能拒六国联军于关内,没有亡秦。   经过秦人数百年的不断巩固,再加上比啥都别和秦人比质量,此时函谷关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天下第一雄关”。   “天开函谷壮关中,万谷惊尘向北空。”胡亥看着远方高大的函谷关感叹着,感叹完就想起秦末失函谷的例子,开口说道:“父王,函谷关该退休了。”   “啊?”嬴政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这个熊孩子,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爹不是让你看这个的。   胡亥没说话,脸依旧看着窗外的函谷关,手却背在后面,手心向上平摊,四指冲着嬴政做了一个递东西的姿势。   “干什么?”嬴政没好气的说道:“你想要什么就自己拿,不要这样子做。”   认真想一想,至少有二十年没人敢当着自己的面,干这样子的事了。上次当着自己的面这么干的……魂淡,谁敢当着他的面这么干啊?吕不韦都不敢!   “地图地图!函谷关附近的地图!”胡亥回过头,用“怎么一点默契都没有”的眼神,恨铁不成钢状的看着嬴政说道。   “函谷关地图……”嬴政的王车十分大,不但可躺可卧可办公,车内还放着不少书籍零食供赢政解闷,函谷关又是咸阳的门户所在,所以只是略略一翻,嬴政就找到了胡亥要的函谷关地图。   “父王您看……”胡亥摊开地图,指着函谷关说道:“函谷关之所以能保卫咸阳,无非是依仗关内崎岖的道路、险峻的地形、密集的森林,能完美的克制战车而已。”   胡亥略一提点,嬴政立刻就明白了胡亥的意思,早年在春秋战国时代,诸国争战都是以战车摆军战,互相冲杀为主。所谓“千乘之国”,就是指拥有许多战车的国家。一乘拥有四匹马拉的兵车一辆,车上甲士3人,车下步卒72人,后勤人员25人,共计100人。   春秋时期礼制是这样的:天子六军,每军千乘,共六千乘;大国三军;中国两军;小国一军。所以说,在孔子时代,千乘之国已经不是大国。   实际上,函谷关虽然重要,但是从关东进咸阳并不是非走函谷关不可,走函谷只有因为其他路线走不了战车,只能走人和马。   而现在,战车虽然还没有被扫进历史的垃圾箱,但也逐渐被机动性更强的骑兵,和防御性更强的步兵所取代。   “若敌人放弃从函谷关西进,绕道商洛,由武关攻入……”胡亥以手在地图上一指,果不其然的看到嬴政瞬间黑了脸。不等嬴政发言,胡亥接着又在地图上一划,“又再若敌人从关旁不能通战车,却能通人马的小道,以轻骑入关?”   胡亥说的两种方法,分别是刘邦和项羽攻函谷的方法。他们俩人都知道,函谷关是秦军最精锐的所在,所以没有正面攻打函谷关,而是双双选择了绕开函谷关进关,然后……然后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   函谷关在秦末争霸里,就是扮演了一个二战时马其诺防线的角色。   至于后世因为人类不爱惜植被,导致黄河上游植被减少,黄土高原变成真正的黄土高原,失去密林保护的函谷关彻底被废弃,又是另一回事了。   “看你这么信心满满,一定有好主意了?”嬴政看着一副“山人自有妙计”模样的胡亥,捏了捏熊孩子的耳朵,将他提到自己身边,揉了揉对方的脸说道。   “那当然。”胡亥微微一笑,伸手在函谷关和咸阳之间点了点,“这……”   “这是……潼关?”嬴政摸了摸胡子,看着胡亥所指出来的位置,认真的打量着地图。   潼关其实和函谷关相距并不远,两者之间由一条长达一百四十里的小道串起,小道之东名曰“涵关”,小道之西名曰“潼关”。从防御角度来说,守住潼关或守住函谷关,效果是一样的,守住它们,就是守住东方诸敌西进咸阳的重要通道。   但潼关离咸阳较近,补给方便,容易防守;而函谷关,从咸阳方向的补给需要穿越潼关。   而从进攻角度来说,函谷关既利于进攻,又利于防守;而潼关则只利于防守。   “昔日我大秦居于关中,若失函谷关,则会被东方六国困于关中,无法西进,所以历代先王才守函谷关。但是现在,我大秦已经统一中原,不需要再打击东方势力,所以守潼关才是应付不测之道。”胡亥看着因为自己的话,而若有所思的嬴政,咂了咂嘴巴。   其实上,他很想说自秦朝之后,史料上就再也没有偷袭涵谷关而得长安。反而是潼关的重要性节节提高,自西汉之后潼关已经成为关中的东大门,得潼关则可以拒山东之敌,一直到抗日战争的时候,中日还在潼关打了一场潼关大战。   如果想要绕过潼关取咸阳,那也不是没办法。比如,不怕绕路的人,可以从洛阳向南,取四川,也就是蜀中,绕过熊耳山系,绕道祁山,出剑阁。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否则项羽为什么塞进汉中,又把章邯等三王放在咸阳,就是为了堵住刘邦的出川之路。   胆大的人,你可以从洛阳向北,取山西,沿着太行山向北,绕过太行山,从太行山的西面,黄土高原下去。这条线路,好像因为太过于凶险,从来没有人走过。   想像力丰富的人,可以沿着黄河逆流向上,直达长安。按照当年的技术,肯定是达不到的,按两千年后的技术,胡亥好像也没听过有开通这条航道。   最惊险的刺激一条线路,即在洛阳找一制高点,然后做一巨大风筝,待东风起时,顺势漂荡而下。只要半路不被华山挂到,肯定可以安全到长安。这一点,就目前这个时代来说,唯一能成功的可能只有胡亥。   嬴政对着地图,认真思考了半天胡亥的想法,抬起头看着胡亥,眼睛里满是称赞之色,果然是个聪明的孩子,竟然连这种细节都能考虑到,真是越看越喜欢。   对嬴政的称赞,胡亥到是没那么多想法,原因很简单嘛,潼关实在是太太太出名了,在宋之前的历史上,那存在感刷得不要太多。   “你回头写个奏折报上来,父王找人给你议一下,走走流程。”嬴政一脸怜爱的摸着胡亥的头,开口说道。   “啊?写奏折?什么时候还要写奏折了?”胡亥惊讶的抬起头,以前不都是他深藏功与名,偷偷在背后,给嬴政出主意,然后嬴政找枪手写奏折,再议一议走流程的吗?什么时候变画风了?   “傻孩子!”嬴政看着一脸懵懂的胡亥,忍不住又嗔怪一句道:“你怎么就那么傻呢?”   “父王你又黑我!哼!傻不也是你生的!写就写嘛!”胡亥反手摸了摸后脑勺,冲着嬴政做了一个鬼脸。   “记得写好一点!写完提前给父王看一遍,父王帮你改改,免得你的奏折出毛病。”嬴政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   以前胡亥只是虽然受宠,但却不是王位继承人,低调才是保命之法,毕竟一个太过于聪慧、又得宠爱的公子,容易压过储君的风头,让大臣起不轨之心,到时候兄弟相争就不美了。但是现在胡亥身份不同了嘛,身为未来的秦二世,废长立幼本就违背大秦王位继承,幼子当然更要各种表现的刷功绩啦。   只要帝王愿意且不介意,储君的功绩越多,才能越显出储君的才能,这样储君之位才会越稳当;反之若缺乏功绩,胡亥很有可能被当成一个有一张像爸爸的好脸,然后又好运找到九鼎的无能之辈,无法压服众臣和众兄弟的觊觎之心。   “是是是是是!”没理解自家父王的一片苦心,还在心里琢磨着找谁来代笔写奏折的胡亥,随意的点了点头,忽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抬起头看着嬴政说道:“父王,话说回来,您找我来,到底有什么事啊?”   “嗯……父王只是想让你看看新修的路……然后……”一听胡亥提到这个话题,嬴政心中小人立刻委屈的低下头,对着手指在心里狂喊道:“宝贝儿砸!求表扬求夸奖求各种么么哒!”   “路……”胡亥脑海里回忆起刚才看见的马路……马路……马路!这个年头怎么会有马路!   “父王,您修水泥路了?” 第97章 分封   “我笨怎么了?我蠢怎么了?我傻又怎么了?我笨我蠢我傻,不都是你生的?我母妃又不会单性繁殖,我这么笨蠢傻,你至少得负上一半的责!”胡亥气乎乎的将一大堆卷子,是的,卷子,诸子百家无所不包含,还是嬴政亲自出的卷子,出卷子的时候还一副咬牙切齿,唯恐弄不死他的模样。   “真是的,用得着这么凶残吗?自己不就是无视了地上的水泥路嘛。”完全没有体会到自家傻爸爸,终于找到个好玩具,在自幼聪慧过人,而且似乎还无所不知的儿子面前秀一把,结果却只被儿子点评一句“还好吧”心情的胡亥,一边挥笔泼墨一边说道。   后世大吃货国上揽九天奔月、下至五洋捉鳖,什么样的超级工程胡亥没见过,什么样的超级工程能吓到胡亥,所以平心而论,胡亥觉得“还好吧”这三个字已经对一条放在后世,最多村一级马路极高的赞美了。   正当胡亥刻苦的写着卷子时,忽然听见外面车夫来报,“少公子,萧何拜见。”   “哈!老萧了,枪手来了。请请请!”胡亥从卷首里抬起头,脸上堆满笑容,迎得正小心翼翼走进来的萧何,开口说道:“老萧啊,最近生活还好吧?”   萧何脚下一踉跄,少公子每回用这种亲切的称呼后,接下来总是会丢给你一个非常艰难的任务,考验你能否为大秦江山抛头颅洒热血,少公子,我错了,我回去把刘季叫来行不?我觉得你和刘季比较有共同语言。   “老萧,别怕,这回是好事。来来来!坐坐坐!”胡亥搓着手,一脸兴奋的看着萧何。   “少公子,卷子什么的,微臣是绝对不能为您捉刀代笔的。”萧何看了一眼胡亥书案上的纸,开什么玩笑,至少一尺高,这是几个月都不要想消停的节奏。   “不是让你做卷子,是让你帮本公子写一封奏折。本公子不是忙嘛……”胡亥一指书案上那叠卷子,以手肘撑住书案,身子微微前倾,将潼关的事说了一次,开口说道:“本公子知道你是道家的,现在大秦刚建国,百废待业,实在不适宜再大动干戈,真是应该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时候。”   听到一个法家教育出来的公子,嘴里冒出“休养生息”和“无为而治”这两个能完美概括道家理论的词,萧何眼中顿时一亮,眼前这个人不但是大秦少公子,还极有可能是未来的储君啊——胡亥不明白嬴政为什么让他写奏折,萧何可是门清啊。   现在少公子这话的意思是……意思是……要支持我们道家吗?   其实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啊,在胡亥心里,诸子百家包括儒家在内,都是一张擦屁股的纸,需要的时候就找出来用一下,不需要的时候就放在一边,反正他对诸子百家也没有什么特定的爱好。   百家争鸣任他争去,只要在帝道的控制之下就行了。   之所以会选择道家,无非是吸取汉初的统治教训而已,汉代君王“无为而治”几十年才给汉武帝留下一个花花江山,让他有钱有粮有人去灭匈奴,汉武和秦皇一样,都只是奋先祖之余烈而已。   “不过父王是不会喜欢道家的理念的,所以你在奏折里不要多提,略提几句就行了。”胡亥向萧何千叮万嘱道。   “微臣知道。”当今陛下不会喜欢道家的理念,没关系,只要下代储君喜欢就行了。我们攻陷不了这任,我们走长远路线,法家,我们走着瞧。   “那你下去吧。”虽然有些疑惑萧何为什么笑得那么灿烂,但胡亥还是没想太多,挥手示意他下去。   如果可以,胡亥真不想让他爹折腾这么,现在正是与民休息的时候,哪能这么折腾呢?在胡亥看起来,秦皇和隋炀差不多,做人做事都太过于高膽远瞩,无论是长城、直道,还是大运河,明明都是有利于后世的好事,但如果非不顾民力在自己当皇帝时全做完,那就只有……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别看自公元两千年后,大吃货国又是高铁又是大桥的,建了很多超级工程,但实际上这些工程,都是数十年前就开始立案考察,也就算是奋先祖之余烈吧。   不对!我想这个干嘛?我又不当皇帝,我想这个干什么?只要秦不二世而亡,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不过要是真当皇帝,本公子还是想当像魏明帝、乾隆、汉武帝那样王朝中期的皇帝,在位没有什么太大的事,即不用像开国皇帝那样忙于政务,也不用像末代皇帝那样忙于政务还要死,可以拿着祖先们从牙缝里省出来的钱,一个劲的买买买玩玩玩修修修吃吃吃,多开心啊。   当明朝的皇帝最开心了,小事有内阁和司礼监来票拟和批红,自己只用管大事,不用像嬴政那样,大事小事一把抓,然后累个半死。   本公子要是当了皇帝,第一件事就是把官制先改了,免得批文件批得英年早逝,是三省六部好呢?还是内阁司礼监制度好呢?   慢着慢着!这楼又歪到什么地方了?本公子才不要当皇帝呢,我要当王爷,皇帝的兄弟,没事欺个男霸个女,再抱一下皇帝哥哥的大腿,像乾隆他弟弘昼一样,多开心啊,才不要当什么皇帝呢。   不过,嬴政好像不封王吧?   #没赶上好朝代!申请汉穿或是明穿!#   “要死啦要死啦!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胡亥抓了抓头,从桌上的抽屉里翻出一本空白的奏折,琢磨了半天终于写下一行字,“昔日秦地不过千里,如今六合之内,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皆为皇帝之土。然,楚、齐、燕等诸国偏远,诸侯初破,人心不定,必有臣请父王封子弟功臣置王,以为镇之。儿臣以为……”   胡亥一边想着,一边在纸上涂涂改改,封王的好处和封王的好处,后世已经有很多事例可借鉴,自己要做的就是找一个完美的方法。   秦亡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没有封王,中央政府管不了那么大的地盘,以致于各郡县六国遗老乱蹦,最后六国贵族造反时,秦国各郡没有办法形成有效的反抗力量。   看历史上封王的两个时代——汉朝和明朝,在中央政权基本上已经玩完的时候,还能一个召唤出位面之子刘秀,一个弄到个南明半壁江山,就知道封王也不是一无事处。   但是封王的缺点也很明显,后世x王之乱这种多了去了。   但如果不封王,所有的皇室都待在京城而不分封出去,看秦、宋、清三朝,一旦王朝败落,所有的族人就全被新朝一锅端了,也就清朝运气好点,赶上文明时代。   “封王……父王是肯定不乐意的,你拿秦会二世而亡这种事跟他说,简直是在打他的脸,跟谁说谁也不会相信啊。但是……如果是封王不封地呢?就像清朝那样……不但封王,还可以当官……宗室们中间不会一个有用的人才都没有吧?群臣百姓,最可靠的还是自己的族人。至于篡位?反正篡来篡还是嬴氏皇族,儿孙们守不住皇位,关本公子这个祖宗……不对!又不是本公子当皇帝!关本公子p事!”   胡亥放下笔,用力揉了揉脸,清醒点,赵胡亥小朋友,你又不想当秦二世,干嘛老有事没事的,就爱把自己放在下任皇帝的角度上来想问题?太不应该了!   “所有的宗室爵位,皆要推恩降等,且只传嫡子,无嫡子则除爵……嗯,省得他们和明代皇室一样,搞出几十万宗室来让国家养,那就醉了。明朝财政负担那么重,以致于最后没钱亡国,勋章里绝对有宗室一份……为了保证正室和嫡子的利益,免得出现宠妾灭妻之案,妾氏不得扶正……中国的继承法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事,越早先古越重视嫡庶之分,纣王和他哥是同一个妈生的,竟然都能分出嫡庶来……就因为纣王他妈生他哥时没当皇后,所以他哥是庶子……但越靠近现代,嫡庶之分就越不明显……做为统治家,这点……呸!赵胡亥,管好你这张贱嘴!你不是统治家!”胡亥停下嘴,用力抽了自己一巴掌,今天自己是怎么了?怎么老在皇位上转来转去,心怎么也静不下来呢?   是因为……父王的行为?父王终于不再让自己深藏功与名,当个无名英雄了?父王到底打算干什么?   胡亥哆嗦了一下,他毫不怀疑父王的下一步是宣布他以前的功劳,父王这是打算干什么?虽然他书读得少,但是武侠小说还是看过的,金大大的《鹿x记》中,男二号准备杀男一号之前,就专门下了一道圣旨,将男一号干过的为人所知的,和不为人所知的事都召告天下,然后……《鹿x记》的大结局大家都知道了。   其实男一号的结局也不差,但关键是自己也没有七个老婆舍身忘死的保护自己。   胡亥想起上辈子电视剧里经常说的那一句“赏无可赏,唯有赐死”。就算嬴政不杀,下一任皇帝也……电视剧里,皇帝经常喜欢假装宠爱某个妃子或皇子,把这个妃子或皇子立起来当靶子,以掩饰自己的真爱……不不不!就算是真爱不是假装,历来为帝王宠爱但又没得到皇位的皇子,从刘如意到康熙废太子,似乎都没有好下场。 第98章 想通(地雷加更)   怀着对未来的恐惧,胡亥心情变得极度郁闷,于是很顺理成章的,他病倒了,而且还病得很重。   “夏无且,少公子到底得了什么病?”嬴政看了一眼躺在榻上,小脸惨白一片的胡亥,招呼随行的御医夏无且和自己出去,开口问道。   “回大王,少公子的身体并没有病,只是忧思过虑而已。”夏无且一脸古怪的看着嬴政。   一个十岁的小孩能有什么忧思?而且还过虑?大王这个当家长的,到底怎么折腾儿子了?   “大王,依微臣所见,少公子年纪还小,保持心情愉快最重要,还是不要太过于逼迫才好。”夏无且大着胆子说道。   “知道了,你下去吧。”被夏无助这么一说,嬴政也开始自己是不是太严厉,一气之下就布置了那么多卷子让胡亥做,所以才让胡亥忧……不对!这不像胡亥的性格,他会打滚耍赖找枪手,就是不会忧思过虑。   不过……这个场景看着好熟啊!   嬴政想着,又推开门走进房里,挥手示意房间里的内侍和宫人退下,自己坐到胡亥榻旁,看着眼睛紧紧闭着,眉头却深深皱起的胡亥,总觉得自己在哪见过这样子的情景。   胡亥从小到大似乎从来没有生过病,上一次生病要追溯到他三岁时了。那个时候,胡亥刚刚丧母正在守孝,守着守着忽然就病了,御医当时和现在的说话一样,都是身上并没有病,只是忧思过虑,外加受到了惊吓。当时嬴政就奇怪了,小小的孩子哪来这么多忧思呢?又有谁会让他感到害怕呢?   “胡亥,你到底在怕什么呢?”看着在梦中都皱紧眉头,额上甚至冒出几滴冷汗的胡亥,嬴政忽然想起那些暗卫跟自己说过的,少公子夜半常常噩梦惊醒,但醒来后往往记不住梦里的事。   胡亥虽然病了,但咸阳宫的登基大典却是不能耽搁的。嬴政带着胡亥一路紧赶慢赶回到咸阳宫,将九鼎摆放于咸阳宫正殿前,拿出胡亥早拟出来的一些改皇帝后的章程,提拔了胡亥推荐的那个很有创意、很有想法,最主要的是很会变通的博士叔孙通,来当《秦礼》的总纂写官。   胡亥说的一点都没有,当自己提出要修《秦礼》之时,其他儒家博士都跟死了亲爹……也许死了亲爹都没那么激动,只差没表演撞柱子给自己看,只有叔孙通在自己询问意见的时候,会回答“秦人自然当守《秦礼》。”   不错!寡人……并不,以后就是“朕”了,宝贝儿砸说,要把“朕”改成“皇帝”的专称,只准皇帝一人称“朕”,其他人这么自称,都要拉出去杀掉杀掉。   又过了几天,嬴政听说传国玉玺也制好了,上面制的就是胡亥说的那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拿到传国玉玺的下午,嬴政带着玉玺回胡亥宫里,跟他显摆了一把,看着眼睛里都金光,抱着玉玺摸来摸去的宝贝儿子,嬴政拍了拍胡亥的肩膀,开口说道:“好好养病!太庙那边还在准备登基大典的事,日子也没挑好,那没准是父王这辈子最风光的时候,小猪你不能参加,父王会觉得很遗憾的喔。”   太庙那边其实早把日子挑好了,只是嬴政看胡亥一直病没好,所以找理由拖着,说开天辟地头一次,不急,慢慢弄,只求最好,不求最好,朕等得起。   当然,这种理由不能宣之于口,只是心爱的幼子不能亲临,不能看到他爹怎么走上人生颠峰路的,嬴政心情各种不爽。   “日子?还用挑吗?直接六月六日六点六分六秒多好……”胡亥手里把玩着传国玉玺,琢磨着要不要趁他爹不注意时,在上面啃一口验验货。   秦始皇重水德,水对应的是一,但一没法来弄,所以再轮一个五行,加一个五等于六。秦代便以六为圣数,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六的自乘数)、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六的两倍),徙天下豪富於咸阳十二万户;后世发现秦始皇陵范围大约36公里。   曾经有人调侃过,如果奥运会在那时的秦帝国举行,其开幕时间不用多想,一定也会是在六月六日六时六分六秒。   “快点好起来吧!”发现胡亥的眼睛越来越亮,看向传国玉玺的眼神也越来越诡异,嬴政一把将传国玉玺从他手里抢过来,搂在自己怀里说道:“熊孩子,告诉你,只要寡人一日活着,你不能对传国玉玺做什么。若是寡人……”寡人不在了,谁管你做什么?谁又能管得着你?   “切!谁稀罕!跟只乌鸦似的!”胡亥将身体往被窝里缩了缩,只留下一双眼睛在外面,看着身穿一袭黑色常服的嬴政,想到嬴政衣柜里那种各种各样款式,但却统一为黑色的衣服,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水德对应的颜色是黑色,所以秦朝尚黑。因此嬴政不但不会穿黄颜色衣服,甚至他连别的颜色也不会穿,衣服永远都是黑的……当然,里头穿什么,胡亥就不知道了,这得问后宫那些娘娘们,他又没扒过嬴政的衣服。   躺了这么久,胡亥大约也想明白了。自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从现在开始自废武功,当一个乖巧的皇子,等着扶苏或者是原来那个秦二世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要么就是不管嬴政是真喜欢爱自己还是假喜欢自己,抱住嬴政的金大腿,借嬴政的虎皮给自己刷声望,等自己年岁够大声望够重,嬴政不管乐不乐意,都只能弄假成真,让自己当上黑乌鸦……秦二世。   如果两条路都不行……或者自己可以参考一下沙丘之变。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帝王心,猜不透,他可不想跟扶苏一个下场。   “父王,孩儿一定会尽快好起来的。”胡亥眨了眨眼睛,笑意盈盈的说道。   “那就好,你要乖乖的啊。”嬴政拍了拍胡亥消瘦不少的小脸,开口说道。   胡亥的病本来就是心病,一旦他本人想通了这事,他的病很快就好了,身体也恢复得不错。只是原本因为青春期吃太多,而好不容易胖起来的小脸,消瘦了下去,身姿显得越发清瘦,宽大的冕服穿在单薄消瘦的身上,风一吹长袍乱飞,竟然有几分欲乘风归去的美感。   “乖乖,瘦成这样,到时候风一大,被风吹走了可怎么办?”临出发时前,嬴政为胡亥正了正衣冠,笑着打趣道。   “不怕!到时候父王您就在儿臣脖子上系跟绳,这样风不管把儿臣吹多远,只要另一头的绳在父王手里,父王想儿臣的时候,随时收线就可以了。”胡亥甩了甩衣袖,一敛脸上的笑容,学着嬴政平常的姿势和模样,摆了个一模一样的pose,“父王,您看儿臣像不像您?”   “像像像!像极了!”嬴政看着幼子那稚气却偏偏又要装成熟的脸,感慨万千的说道。   想起自己当年刚从赵国回来时的日子,那个时候他跟胡亥今日的年龄差不多。只是自己在赵国为质九年,错过了受教育的年龄,刚回国的时候,虽然不是说傻不拉叽,但也没少被人坑,礼仪习俗样样不懂就算了,还是个不识秦字不懂秦言的半文盲,被比优秀的弟弟从各方面比成渣渣,想想都是都是各种虐心,哪样今日胡亥之潇洒与从容?   “父王,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您当年受过的苦,怎么会有今天的您?没有今天的您,又怎么会有儿臣这么可爱又萌萌哒的儿子?儿臣今日所能享受的一切,都是父王用当年的苦换来的回报,是父王赐予儿臣的。对此,儿臣铭记在心,一刻都不敢忘怀。”胡亥凑上前,挽住他的手,一脸依赖的跟着嬴政身边说道。   “熊孩子,就你嘴甜。”嬴政低下头看着赖在自己身上,笑得一脸天真的幼子,爱怜的说道:“不过父王还是喜欢你三头身,走路都走不稳的样子,各种萌萌哒。”嬴政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想要摸爱子的头,又担心弄乱他好不容易才戴正的冠;掐爱子的脸,又害怕脸上留个红印,走出去不好看,只好一脸悻悻的收回手,“不过父王九岁的时候,可是有七尺高了,不像你……最多六尺。”   “父王真坏!恶趣味!”胡亥松开嬴政,用力跺了跺脚,又气又恼的说道:“换个梗不行吗?”   只听胡亥冕冠上长长的冕旒,因为他激烈的动作而发出“霹雳啪啦”的碰撞声,就知道他的心情有多坏。   这么吉利的日子,非要提这种糟心事,这还让人不让过啊?六尺也有一米四啊,放在儿童发育越来越好的二十一世纪,都是正常十岁男童的身高了,怎么到了秦朝,自己就变成小矮人了?   胡亥这种不开心不快乐的想法,在见到自己的众位兄弟……还有姐妹时,变得越发不开心不快乐起来。   兄弟也就算了,姐妹也这么高?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你们在真以为自己在演十七个公子和一个小矮人吗? 第99章 封王   根据新鲜出炉,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秦礼》,皇帝登基之前,必先提前一天前往雍城,在嬴氏宗庙里进行祭祀天地、祖先,顺便宣布秦始皇的第一道诏书以昭告天下,然后第二天再回咸阳宫,在文官百官正式登基……第一天参加的人都是嬴氏贵戚或者是高官贵族,第二天参加的是文武百官,从大到小一个不落,反正礼仪嘛,不怕麻烦死你的。   看得胡亥只能连连摇头感慨,这要换个身体弱一点的秦皇可怎么活啊?难怪曾祖安国君秦孝文王,在先昭襄王死后,刚改元当了三天秦王,就挂掉了。   孝文王没正式改元前,一直活得好好的,一改元登基就挂,绝对是累得累得。   胡亥无视路边的围观群众,端坐在马车之上,表情凝重的看着前方,乍看也有些人君面相,但是心中各种弹屏吐糟那是一点都没停过。   秦国上次这么热闹,已经是十七年前,秦王政……这大概是后世史书上,最后一次这么称呼“父王”了吧?很快这个称呼,就要被“秦始皇”……十七年前,秦王政依古制二十二岁行冠礼带剑。后来发现了什么,但凡读过史的人都清楚,嫪毐造反,自咸阳发兵雍城,却为数年前早已在楚国,因为谋反被诛的昌平君和昌文君所阻。   转眼十七年过,不管是曾经的友人、恩人、敌人、亲人,都已经逝去多年,世上唯有自己一个人,父王现在会是什么心情?拥万里江山,享……啊呸!小说家矫情才这么写呢!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再深的爱恨情仇都成了过眼烟云了。再加上当皇帝,白天忙着醒掌天下权,晚上忙着醉卧美人膝,谁有时间去矫情这个啊?   没事就说“朕好孤单朕好寂寞的”,基本上都是吃饱了撑得慌在玩矫情,没有皇帝会真得这么想。真心会这样多愁善感的人,都是当不上皇帝的,就算他们人品爆发当上了皇帝,也会迷上权力的滋味,没时间去寂寞了。   所以嬴政此时的心情应该倍爽,超级爽,十分爽的,只看为了这次大典花了多少钱就知道了,提前半年就开始准备,动用到的人员多达几万人,还专门修了一条仅供王车使用的水泥御道,从咸阳直通雍城,啧啧啧……为了自己风光和喜好,就能随意折腾别人,这就是权力的滋味啦。   胡亥一路安静的跟随在嬴政身后,看着他在众人或羡慕或惊叹或膜拜的目光中,有条不紊的完成一系列工作——将九鼎安放于嬴氏宗庙之内,在太庙之中原来放着大秦历代先王雕像的房间里,增加了两个新的神龛。一个神龛上放着秦王嬴政的雕像,一个神龛上放着秦始皇嬴政的雕像,接着就是去宗庙的正殿,也就是历代秦王加冠的地方,向祖先天地颁布秦王在变成秦始皇后的第一道命令。   胡亥站在自己的兄弟之中,带着又紧张又兴奋的心情,看着站在场中,姗姗来迟的主角,看着他身穿天子冕服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模样,眼睛里充满了羡慕的光彩。   人生如此,还管什么寂寞不寂寞?说不当皇帝的,那都是没掌握过权力的吊丝——就算说这话的是个皇帝,也妥妥的是个傀儡皇帝或亡国之君,你见过盛世里的皇帝会不愿意当皇帝吗?   “少公子,你在想什么呢?”一个声音轻轻在胡亥耳畔响起。   胡亥抬起头,冲着声音的主人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小声的开口说道:“我长大了,也要在这里行冠礼。”   赵高微微一笑,拍了拍胡亥的肩膀,低声说道:“少公子好志向。”   “谢谢老师夸奖!”胡亥冲着赵高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   两师徒相视一笑,看着就像一老一小两只狐狸。   这里是哪里?这是祭祀秦国历代祖先的嬴氏宗庙,每任秦王成年时都会这里行冠礼,也只有秦王才能在嬴氏宗庙中行冠礼。   如果不是秦王,又想在此处行冠礼,最少……你也得是个太子。   就在胡亥和赵高难得一次心有灵犀之时,场中的嬴政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礼仪。   尚书令手持金盘,拾阶而上。金盘以黑绸覆盖,只看见中间一点凸起,看不到下面到底是什么。   众人交换着奇怪的眼神,不知道嬴政又要搞什么花样,但胡亥却知道,金盘上放着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大名鼎鼎的传国玉玺。   果然,嬴政揭开黑绸,众人立刻发出一声惊呼声。   只见此玉玺方圆四寸、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此时,还没有被后世君主们争相在上面刻下“某某到此一游”字样的传国玉玺,整个玺身玲珑剔透,看上去完美无瑕毫无一星半点的缺点,也难怪昭襄王当年一见就甚爱之,甚至愿意以十五座城来换取和氏璧。   纵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传国玉玺,甚至自己还终于趁着嬴政不注意,在传国玉玺上啃了一口——没什么味道,再美玉无瑕,本质上也不就是硅酸盐而已,又拿着传国玉玺在自己腿上盖了个大印……口胡!你才盖猪肉检疫章呢!   但胡亥依旧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这可是传国玉玺啊,这可是就算把中国古往今来所有的国宝来个排行榜,也能ko掉九鼎,荣登魁首的传国玉玺啊。   自秦往后的两千年里,得玉玺者才能得天下,而没有玉玺就当上皇帝的,无一不被人笑为“白板皇帝”。若是地府里的皇帝开宴会,这种无玺登基者,充其量就是晋江宅斗文里的小妾,连红都穿不得。   就在胡亥激动万分之时,嬴政已经开始向天下颁布了他身为大秦始皇帝的第一道诏书。   大秦始皇帝诏日:自朕即位,采六国礼仪之善,济济依古,粲粲更新,以成典则。自国,自朕,以至诸般文明事,皆以其实施之。为使天下通行,典则之要明诏颁行:其一、国号:秦;其二、国运:推究五行,秦为水德之运;水性阴平,奉法以合……   耐着性子一路跳,胡亥看见,也听见了自家父王,站在高台之上,大声向群臣、向全天下、向历史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为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   啊啊啊!哎妈!好激动!终于看到秦始皇的登基大典了!   胡亥飞快低下头,快速用衣袖抹了抹泪,穿越七年才看到这一幕,这就好比一个养成游戏终于通了关,本公子这一世人真是值了。   本来,嬴政宣布传第一道诏书就算完了,基本更详细的礼仪和事务……比如分封还是郡县什么的,那都是要等到登基大典之后,皇帝再和大臣们去慢慢扯皮。   谁知道嬴政接着又拿出了第二道诏书,这回连胡亥都不知道这道诏书里写着啥了。   胡亥用求助的眼神看着赵高,赵高则回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表情,接着两师徒不约而同的为彼此竟然有了默契,能够眼神交流而抱头痛哭。   从赵高脸上看不出答案,胡亥只好将目光投向嬴政,想看他到底在闹哪样?   出乎胡亥意料之外,嬴政手里拿的竟然是道为诸子封王的诏书,虽然只封王不封地,还要降等,无嫡子还要除地……慢着?这东西怎么听着那么耳熟?这不是我写的吗?爹爹!你剽窃我的作文!   胡亥用半嗔怒半委屈的目光看向嬴政,这年头文人可怜,写个奏折还要被皇帝抄袭,太过分了!说好的,给本公子刷功绩呢?   其实胡亥这到是冤枉嬴政了,因为胡亥是写奏折时生病的,所以虽然病后胡亥没有将奏折送上去,但身为好爸爸的嬴政,还是向暗卫了解了一下宝贝儿子的身体状况——比如最近吃饱没睡好没,是不是作业太多什么的,了解来了解去,奏折的副本就到了嬴政手里。   于是,赢政开了一个这样的脑洞。   这大概是四年前的事,有一回嬴政心血来潮,没有命人通报,就去胡亥宫中看胡亥。到了门口才发现,小十七那个笨蛋正在熊孩子房间里玩,本来嬴政想悄悄离去,不打扰两个熊孩子,就听见房间里的小十七一直在说,“胡亥胡亥!陪我来玩,不要练字了!”   胡亥回答,“不行!练字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怎么能不练呢?”   小十七问,“练字哪里重要了?”   胡亥回答,“万一我们以后没钱了,我还要准备靠着书法混碗饭吃呢。”   小十七问,“我们可是父王的儿子,是大秦的公子,怎么会没钱?”   胡亥回答,“等哥哥登基了,哥哥自会有儿子,哥哥的儿子才是大秦公子,我们……只是普通百姓。所以……”   小十七问,“所以什么?”   胡亥回答,“所以练好字,再搭上公子这个头衔,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上一个大书法家之类的名头,不但能靠卖字混口饭,说出去还不丢脸有面子。”   嬴政瞬间就风中凌乱了,这……这……这是该夸胡亥很有远见吗?   因此,一看见胡亥未递上来的奏折,又想起胡亥往日的言行,以及他的病,脑洞大的堪比黑洞的嬴政,在满满父爱的影响下,只找了几个重臣议了一议,就写下了这道诏书。   封王?!哪怕是封王不封地,那也比老爸死了之后当平民强啊!   想到此处,胡亥的众兄弟们立刻跟打了鸡血一样,纷纷兴奋起来,在去掉了前面啰嗦一大堆空话后,包括胡亥在内的众兄弟,终于听见了他们想听见的话,“……长公子扶苏孝友宽厚、温文肃敬、行有枝叶、道无缁磷。践君子之中庸,究贤人之义理,情惟乐善,志不近名。今分建茅土,卫我邦家,叶於展亲,永固磐石,是用举其成命,锡以徽章。长公子扶苏可封楚王……” 第100章 邽王(地雷加更)   啊!这封诏书肯定是个儒生写的,引用的全是孔老夫子的话,一点都不像法家的作派——这是胡亥的第一反应。   一掌拍飞自己的第一反应,胡亥在心里连“啐”自己几口,默默告诉自己,一位有志于皇位的皇子,是不能满脑子都是b站弹屏吐糟的。   嗯,扶苏封为楚王——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扶苏的生母是楚国公主,封为楚王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安抚楚国人心;但是楚国……纵然胡亥上辈子是楚国,对这辈子的楚国也说不出啥好话,不说满地乱蹦的百越人,光是那个地形气候就不适合人类居住啊。除了少数繁华地带之外,大部份都是穷山恶水、毒虫满地,说的好叫原生态自然环境,说的难听就是未开发地区。   一直到唐朝的时候,皇子被封到楚地都是不受宠皇帝的表现——比如修滕王阁的那位,不就是因为不受待见才被皇帝派得远远的吗?   虽然大秦只封王不封地,但身为长公子却被封为“楚王”,摆明了是不受待见的兆头。要知道,连小十七那个小白,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就因为他被封了一个吴王,吴地产盐吴盐胜雪,是个大大的富裕之地,可见嬴政多么宠爱他了。   “十八公子胡亥可封邽(gui)王。宜令有司择日,备礼册命,主者施行。”   听礼官念完封王诏书,胡亥只觉得自己身上火辣辣的,仿佛有无数双眼睛……不对,的确有很多双眼睛看着自己。   哥哥们,你们这是干什么呢?就算是个龟王,你们也不用这么看着我吧?不过龟王……父王你这是在骂我吗?   胡小亥扁了扁嘴,清澈明亮的双眸立刻变成雾气朦胧,要不是场合不对,他真得会哭给嬴政看得喔。   龟王……怎么听都像在骂人!不过父王应该不会吃饱了撑的,在这种场合损自己,所以这应该是块封地,可到底是封哪呢?莫明的,有点耳熟来着。   “老萧,你读书多,你跟我说说,陛下封少公子为邽王是什么意思?”   封王的消息就在迅速民间传播开来,其传播速度之快,足以让人令人咋舌,仅仅过了半天,从雍城到咸阳、从高官贵人到贩夫走卒,就将每一个公子的封号知道了个清清楚楚。实际上,你想不知道也是不行的,因为在咸阳城里,每一家饭铺每一个酒馆,都会有人在谈诸公子封王的事宜。   老秦人朴实是不错,但不等于老秦人不会八卦。一时之间,从每位公子的母妃、性情、年龄、排行一起八起,再根据这次的封号远近富庶,讨论众公子在始皇陛下心中的受宠程度。   和二到十七号公子比起来,最值得一八的就是长公子扶苏和少公子胡亥的封地了。   按秦国的继承法,立长立嫡,长公子扶苏几乎是铁板钉钉上的继承人,但这次封王却被封了个天远地远的地方,简直醉倒一大片人。   和自小长在深宫之中,除了大礼之外很少出来见人,甚至连宫中宴会也很少参加,每次出门都是精兵保护,稍大一点就又去了楚国的胡亥不同,善良且武勇、且多次拿他爹刷战绩的扶苏在咸阳城人气颇高,见过他的人也挺多,因此是咸阳城不少妹子梦中的情人——没事就想拉扶苏进林子。   春秋战国时代民风开放,秦国又地处西陲之地,胡风甚浓,年轻男女看顺眼去林子里来一发,这是很正常的事。   相对之下胡亥虽然在楚国杀得人头滚滚,但惠及的并不是老秦人,老秦人对他的品性不是太了解,反而因为他杀得人头滚滚,得罪不了少朝堂上的六国遗老们,平常在说起他时,自然没有什么好话。一时之间,胡亥名声基本为负。   对于无知的百姓来主说,胡亥受封一个“邽王”,“邽”这个地方名不见经传,连个国都不是,不过是一个小县城,这妥妥是不得宠的节奏。   “喂!萧何,不过问你个问题,你用不着骂老刘我是无知百姓吧?”刘季看着一脸高深莫测的萧何,他们这些人算是少公子的心腹爱将了,上了少公子这条船,当然希望少公子能节节高升,自己也能混个从龙之臣,回去光宗耀祖。   现在诸子封王,其他公子封得都是一国之地,少公子却只有一县之地,这是几个意思?不受宠吗?感觉不像啊。   樊哙、曹参、夏侯婴三人坐在四周,围着众人之中才学最高的萧何,眼巴巴的看着“我笑咪咪笑咪咪”、“我什么都知道,我就是不说话”的萧何。   这种贱人,真是不打他一顿都天理难容。   “是啊,老萧你就别卖关子了。”樊哙一边说着,一边顺手拔开腰间长刀,又掏出一块磨刀石,开始磨刀,一边磨一边目光不善的打量着萧何修长的脖子。   “你们这些人啊……少公子,不是,邽王殿下让你们多读点书,你们不乐意读。看!现在抓瞎了吧?”萧何一口饮尽杯中之酒,以手指点的众人,开口解释道:“邽只是一个县是没错,但它却是羲皇的诞生地。”   “羲皇是谁?”樊哙的问题,让萧何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伏羲!你别再问伏羲是谁了!女娲你总知道吧?你要再说不认识女娲,我就干脆把你丢出去算了。”萧何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樊哙。   “女娲娘娘啊,这我老樊当然知道。不过……老萧你没那个本事把我丢出去。”樊哙看了一眼,因为自己的话,而摆出一副吃鳖状的萧何,又继续说道:“羲皇的诞生地又如何?你再跟大家说道说道。”   “邽县乃是三百年前,秦武王所置,是秦国乃至天下最早的两个县之一,也是嬴秦的发源地。”萧何一边说着,一边瞪了樊哙一眼。   不受宠?无知百姓才觉得封“邽王”是不受宠呢,祖宗之地都封给少公子了,这不叫受宠什么才受宠?   说到邽县这个名词,可能很多人会觉得陌生,但说到邽县在现代的市名,大家就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了。   古之卦县——秦武公所置,秦始皇置三十六郡时属陇西郡上邽是陇西郡中一县;汉武帝时,属天水郡;二十一世纪,它叫天水市。   早在西周期,因为天水河谷盆地土地肥沃,地势开阔,峰青水旺,水草丰茂,就是牧马养畜的好地方。居住在这里的秦人祖先伯益,就因替舜养马繁殖很快,曾得到舜的封土并赐“嬴”姓。到西周时,伯益之后非子又因替周孝王养马有功,受到孝王赞赏。孝王不仅让他继承了舜时伯益的“嬴”姓,还封其地为附庸,邑之秦(即今清水、张川一带)叫“秦地”。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秦国的开端。   所以其实上,叫邽王等于就是一个迷你版的秦王,封得依旧是老秦之地,不过是版图小一点。   而诸公子之中,唯一一个封地在老秦故里的就只有胡亥公子了。   “迷你版又怎么样?就算是真叫秦王……没准也是个晃子呢?”至少看过八百本宫斗小说、一千多部宫斗电视剧的胡亥,在脑子里瞬间脑补了无数剧情。   在最初知道,邽县就是指后来的天水市,也就是嬴秦的发源地时,胡亥还是小激动一把的。后来他忽然知道了,邽县属于陇西郡。陇西郡……这个地方他知道啊,天下第一大姓的李姓就是发源于陇西郡。唐太宗他们家就自称是陇西李氏、关陇贵族来着,原来他们也是秦地人。   慢着!唐太宗没当皇帝之前,他的封号是啥来着?秦王!秦王李世民,电视剧我看过!   以前不明白,现在胡亥懂了,为什么李世民会被封成“秦王”,原来是和自己一样,诸子之中功劳太大,实在没得封,为了安抚手握军权又能打仗的二儿子,唐高祖才不得已封了他为“秦王”。   唐高祖为了让儿子乖乖打仗,没准平常还没少忽悠说,“宝贝啊,你看秦王都封给你了,下一步就是……你要好好干,别让耙耙失望喔。”   然后……后面的剧情大家都知道了,要不是李世民自己够硬,没准今天就和秦二世、隋二世一起并挂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真是个不吉利的封号!不但是个不吉利的封号,还是个特别招人眼谗的封号!   想起诏书念完时,众兄弟和众宗室看自己的眼神,胡亥抓心抓肝的疼,挂着这个封号简直就是一个亮闪闪的靶子,只差没有在上面写个“向我开炮”了。   还不如直接封个“太子”呢,为“太子”之位与众兄弟为敌,想想都是很带感的一些事;为一个县城和众兄弟为敌,青史留名都让人提不起劲头。   “哎……父王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啊?又要把本公子……本王架在火上烤,又不给个大火直接烧死拉倒,非要弄个小火来慢慢烤,死了都不痛快,真是得。”胡亥在心里感叹一声。   胡亥感叹的同时,嬴政也同样在心里感叹,为什么胡亥在十岁呢?他今年要是二十岁,朕就直接封他为“太子”了。可他偏偏只有十岁,直接封“太子”不服众不说。若是朕不幸早亡,就算朕临死前帮胡亥赐死所有的兄长,十岁天子再怎么天姿也只能受制于权臣之手,这样情况更加糟糕一些。   国赖长君啊……哎!曾几何时朕还在抱怨,为什么小猪不能永远都那么小,那么萌萌哒?想不到现在……小猪小猪快快长大吧! 第101章 封地   由于渭北地势狭窄,而渭南多雨且地势平坦,适于耕种、大军向东方开拔也比从渭北出发要更方便,所以自惠文王后,历代先王就渐渐将政权由渭北改至渭南。昭襄王时,秦国的政权中心还时而渭南时而渭北。到现在秦王政……秦始皇时期,已经彻底将政权中心搬到了渭南的章台宫。   于是,秦始皇的登基大典,自然也是在渭南章台宫,而非渭北的咸阳宫中举行的。   对此,胡亥到是没什么意见,在哪举行登基大典不是举行,只要嬴政别想不通,非要把咸阳宫建成《史记》里“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又载:“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还有“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长杨、五柞,东至河,西至汧渭之交,东西八百里,离宫别馆相望属也。木衣绨绣,土被朱紫,宫人不移徙,穷年忘归,犹不能遍也”这样子,胡亥就很开心了。   想想能被项羽烧三个月的宫殿得有多大?   一想到这个,做为一个目标是秦二世的公子,胡亥的心肝就在颤动,嬴政现在每花的一分钱,省下来以后,那都是自己的小钱钱。   小钱钱,真心甜!   嬴政有好爸爸好爷爷好祖先给他存小钱钱,让他随意花花花买买买修修修,自己就没有那个命了……   #为什么我的爸爸不是雍正那样的人,而是乾隆那样的人呢?#   如果只是花钱也就算了,问题是嬴政每修一座行宫,胡亥似乎都会看见,十年之后天朝大地上又会多出一面写着“天下苦秦久矣”的大旗。   卧槽!如果我是秦二世,到时候这些反贼都得让我来收拾啊!不要啊!章邯章邯你在哪里?   “父王……皇,您不是还在打阿房宫的主意吧?”胡亥瞄了坐在他身旁,表情微微带点兴奋,坐立似乎有点不安的嬴政。   他真得真得很想凑上去,抓住嬴政的衣服,扯着嬴政的身体一阵猛摇说,“劳资不要再在阿房宫登基了!劳资绝对不想再踏进那个被毒死的地方!”   慢着?为什么本公子要用一个“再”字?   “有吗?没有吧?怎么可能?”嬴政嘴上这么说着,目光却有点躲闪,似乎……根本就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来着。   “那为什么没事去上林宛?”胡亥说着,伸手想去掀开车帘,看看外面到底走到哪了。   “不许看!”嬴政随手拿起案边的玉镇纸,拍在胡亥的手上,“这是父皇给你这个小熊准备的惊喜,小熊就不能忍忍吗?”   “惊喜?”胡亥揉了揉被嬴政拍得有些微疼的手,“什么惊喜?父皇你就不能透露一下吗?”   嬴政摇了摇头。   “父皇……”胡亥发动萌萌哒音波攻势。   嬴政继续摇头。   “父皇……”胡亥跳到嬴政怀里,发动扭麻花攻势。   嬴政提起胡亥后背衣襟,径直将他丢了出去。   “父皇……你好狠心啊!竟然这么对我!我可是你亲……”胡亥在车厢里就势打了两个滚,看着面无表情,但眼睛却不敢接触自己的嬴政,揉了揉屁股,哭丧着脸说道。   “亲儿子亲儿子绝对是亲儿子不是捡来的!不是亲儿子早打死了好嘛!”嬴政出言打断胡亥的话,这个熊孩子,真是一点想像力都没有,都七八年了还玩这一套?这么老的招!你说第一句,朕就知道你后面要说啥了,一点新意都没有!告诉你,朕……   朕还真吃这一套!   “乖乖乖!不哭不哭!”嬴政无可奈何的将正满地滚来滚去的胡亥抱起来,看着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干干净净的胡亥,声音超无奈的说道:“这么大人了,还这样孩子气,再过几年……你都要当爹了,还这么折腾父皇。”   “当爹了就当爹了,别说当爹……就算是当爷爷,儿臣也是您儿子啊,折腾您不是天经地义吗?”胡亥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开口说道:“而且正是因为儿臣再过几年就要当爹了,儿臣才要趁着没当爹之前,先折腾折腾父皇啊。”   “为何?”嬴政看着胡亥,好奇的追问道。   “等儿臣当了爹,就是儿臣的儿子折腾儿臣这个爹了,到时候父皇您就大仇得报了。”胡亥苦着小脸,继续说道:“儿臣这么熊,想来儿臣的儿子也不是个省油的,到时候儿臣的日子一定很苦逼……哎……父皇大仇得报,儿臣却是报应到了。”   “少在这里胡说八道,到时候别你们俩一起折腾父皇,父皇就心满意足了。”嬴政看着自己怀里的小熊,想着自家小熊要是生个像小熊的小小熊,那该多好玩多可爱。   李家女比胡亥大一岁,再过四年就能及笄了,胡亥再过五岁就十五岁了,到时候朕就给他们俩赐婚,争取一年之内给朕生个可爱又萌萌哒的小孙子。   秦人爱小儿,是自春秋时代以来的传统,嬴政就算身为千古一帝,也未能免俗。当然,孙子他是有的,扶苏早已大婚数年,儿子都大得可以打酱油了,可他的儿子却和自己并不亲厚,温文恭敬有余,可爱活泼不足,真是不能满足嬴政这颗喜欢自家萌萌哒小正太的心。   “我哪折腾父皇了?哪折腾了?”听着嬴政又在黑自己,窝在嬴政怀里的胡亥,继续发动扭麻花攻势,叫嚷着说道:“明明是父皇在折腾我好嘛……对您亲亲宝贝儿砸还有秘密……还惊喜……都不剧个透。”   听着胡亥连“儿臣”都不称,直接改口“我”啊“我”的,嬴政微微一笑,但并不说话。   “父皇真讨厌……”见百计用尽,嬴政的嘴还是硬得跟河蚌似的,甚至还把自己抱起来,防着自己去掀车帘,胡亥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不要告诉本公子,本公子不在的时候,父皇您偷偷修了一个阿房宫啊?那热闹就大了。   修一个阿房宫,到是没有那么夸张,但嬴政确实在上林苑中新修了一座行宫没错。   这座行宫离章台宫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坐车大约两个时辰左右。为了不耽误住在行宫里的人上朝,嬴政又特意修了一条水泥路,将新的行宫和章台宫串起来,水泥路两头是飞桥复道,赶着上朝的人可以通过飞桥复道,任意前往章台宫任何地方,即快捷又节约时间,至少不用再宫里绕绕绕了。   以往两个时辰才能走完的路,现在不但缩至一个时辰就可以到,还从此不用再受车马颠簸之苦。   说实话,嬴政这么贴心体贴,胡亥心里还是挺感动。   “父皇,以后儿臣就住这里?”胡亥看着眼前这座风格雄伟壮丽,看上去刚完宫不久的行宫,跟在嬴政身后向内走去,一边听着走在前方的嬴政滔滔不绝的介绍,一边好奇的问道。   “对啊!怎么样?你喜欢不喜欢?别苦着脸,父皇都答应你不修阿房宫,不修其他行宫,只是将六国原有的宫殿修一修,以做将来巡游天下的行宫之用,你还苦着脸干什么?来!开心一点!喜欢不喜欢?”嬴政回过头,一脸期盼的看着胡亥说道。   “喜欢!当然喜好!”胡亥拼命的点点头。   和完全按老秦人口味的修筑,风格雄伟但却朴素的咸阳宫、章台宫不同,眼前这座行宫明显要更加华丽炫目很多,不但宫里装饰使用了大量金银为饰,还使用了大量金黄、翠绿、碧蓝等彩色铅釉,整座宫殿看上去闪闪发光,极是符合胡亥的口味。   没办法,胡亥的审美品味,已经完全被后世酷爱亮闪闪的建筑风格给带歪了,所以……其实上我是一条西方龙,看见亮晶晶的东西就把持不住。   “可是父皇,儿臣不想住在这里,这里离章台宫太远了。儿臣还是想住在章台宫,这样才能常常陪着您。”胡亥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还是忍痛将这座华丽的行宫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做为一个有志向皇位的公子,当然要紧紧跟随在爸爸的身旁,这样才能及时得到第一手的消息,不至于因为离得太远而错过机会。   你说什么机会?昔日海陵王完颜亮,大半夜不睡觉,带着五个跟班,一起操着刀子进了皇宫,把皇帝干掉,接着当天晚上就在宫里登基为帝,众大臣还是第二天早上来上朝,才发现皇帝变了人,这感觉想想都醉了。   后来明英宗之所以能复位,也是趁着皇帝身体不适,当天晚上带着几百人闯宫夺门,第二天早上,众大臣才发现太上皇复辟了。   以上种种例子都告诉胡亥,住得近有多重要……历史上,秦二世不也是占着近水楼台的福吗?要是秦始皇带得是别的皇子,说不定……呵呵。   “平常当然还住在宫里,这里只是给你练手的。”嬴政说着,命人拿出一副上林苑地图,拿着一只笔看似随意的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圈,开口说道:“以此宫为中心,东西南北三十里之内,所有的山泽盐池河流湖泊人丁百姓,全都划入你的封地之内,你要好好治理,不要让父皇失望喔。”   “啊?封地?”说好的封王不封地呢?   胡亥一脸震惊的看着地图上的圈圈,脑海里忽然冒出一句歌词——一公元前二二一年,那是一个夏天,有一个皇帝在咸阳的上林苑里画了一个圈。 第102章 门客   封地?胡亥用力抓了抓头,历代秦王太子有这个传统了?好像没有吧!到是汉朝,什么景帝、武帝被封太子之后,正式上位之前,都在上林苑之中有一块封地,以供太子殿下练手实习、安置手下、招待宾客之用。   所以这算是汉承秦制,还是秦承汉制?细节问题,不要太追究了。   本来嘛,历朝历代之中,除太子之外其他王爷不是住在外地是住在宫外,有自己的地盘,只有太子是住在宫里的,不在外面给太子划块地盘,你让太子怎么招揽手下、赚钱养家啊?   明代最受宠爱的太子朱厚照,一出生的时候他爹就给他在地图上画了好多圈圈,就怕宝贝儿砸缺钱花;而清代最受宠爱的废太子,就没有这么体贴入微的爸爸了,康熙给吃给喝给宝物就是不给钱,逼得废太子不得不靠舅爷帮忙,然后就……悲剧了。   东西南北三十里,让本王想想有多大来着,面积……是九百平方公里?不对这是个圆啊,圆的面积怎么算来着?3.14乘以半径再乘以半径,所以就是……三千二百零二点八平方里!   按秦制,一里等于六百步,一步等于六尺,一尺等于23.1厘米,这个面积就应该是……谁给我拿个计算器来算算,1954344495.56平方米,也就是195平方里,也就是差不多五分之一个香港的面积,这是转眼变土豪的节奏啊!   “真得封给儿臣?那个……儿臣是说?就儿臣一个人有?”胡亥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嬴政。   冷静下来想一想,古代又不搞房地产开发,地广人稀的很,上林苑又是郊区中的郊区,地皮不值什么钱,没准嬴政一高兴,顺手就在上林苑画了十个八个圈圈,让自己的兄弟们去玩呢。   “哼哼!你个熊孩子!怎么?想吃独食?”嬴政弯下腰,目光平视着胡亥,笑着说道。   “哼!他们的封地都那么大!都封国了!”胡亥以双手比了一个非常夸张的距离,“我才一个县!”胡亥语气一变,随即用两根手指头,比出一点点距离,“那么小!怎么就叫吃独食了?我这都是穷闹得!”   “穷闹得!”嬴政模仿幼子说话的语气,用手捏了捏胡亥粉嫩嫩的腮帮,开口说道:“父皇是少你吃了,还是少你穿了,才会让你穷闹得?”   “小十七不独食!小十七明天请我们吃饭!庆祝他发财!”胡亥虎着脸,气乎乎的说道:“哼!父皇,你给个暗卫给我,我要去他碗里撒一把盐,看我不咸死他!吴王!哼哼!我要让他知道,没钱也可以任性的!”   “哈哈哈哈!”嬴政看着孩子气十足的胡亥,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你这个熊孩子!”   “父皇!”胡亥用力跺了跺脚,一脸不快的说道。   “好好好!父皇借个暗卫给你,明天在他碗里加盐,咸死他!”嬴政毫无压力的将自己的另一个爱子卖了出去,虽然和胡亥比起来,小十七也挺可爱挺萌萌哒的,但是他……他那是真傻,书读不好剑也练不好,连玩个过家家都玩不过胡亥,老是吃亏,自己这个当爹的不偏袒一点不行啊。   “这还差不多。”胡亥小声嘀咕了一句,接着歪着头看着嬴政说道:“父皇,您还没说,是不是只有我有呢。”   “是是是只只只有有有你你你!”多年相处下来,嬴政已经完全掌握了胡亥诡异的说话方式,连连点头说道。   “嘻嘻!谢谢父皇!”胡亥心中大喜,虽然上林苑的面积和哥哥们的封地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但胜在可以自己管理,只要自己好好折腾一番,也不是不能好好干一番事业。   昔日汉武帝的羽林军,不就是在上林苑里折腾出来的吗?虽然自己年纪还小,带兵什么的基本不要想,而且也太刺激皇权,不过……若是自己年纪再大一点,屁股下的座位再稳一点,学习明代太子的风俗,申请一支幼军下来也不是太难的事。   不过两千年后,这算是明承秦制还是秦制明承,就不要太在意了。   除了军队,自己还可以在封地里大炼钢铁什么的,反正只要不造反,也没人会来管自己。   只是……   “父皇,这么大的行宫,孩儿手下又没几个人,所以……”胡亥往嬴政身边一凑,抓住嬴政的手,身体开始摇啊摇,表情萌萌在的一笑,“父皇……”胡亥声音甜度增加百分之百。   “熊孩子!别这么叫!有话好好说!吓人!”嬴政一哆嗦,熊孩子和他母妃真是一模一样,想要什么的时候就这样这样说话。   但是没办法,嬴政就好这口。   简单、热情、矫柔造作、胸大无脑、会卖萌会打滚会暖床、笑起来美艳又美丽,应付起来轻松又舒服,不用废太多的力气,就能知道她们在想什么。谁稀罕处理了一天国事之后,回到后宫还要跟一个冷漠、清淡、孤傲的女人,玩“你猜我猜大家猜”的游戏,有病找虐吗?   “儿臣想收一些门客。”胡亥一敛笑容,冲着嬴政一拱手,表情严肃的说道。   “收门客?那你就收嘛,用不着……这样严肃吧?”嬴政看着难得严肃的胡亥,也跟着敛起笑容,表情严肃的说道:“还是……你另有想法?”   在这个年头,公子也好、大臣也罢,收门客那都是极为正常的事,很多著名人物以前都是从门客起家——比如吕不韦的门客李斯、想当信陵君门客而没当成的刘季;而以门客质量好又多的出名的,则有所谓的“战国四大公子”和吕不韦。   围绕着这些公子、大臣、门客,过去的数百年里更是发生了很多有意思的故事,所以胡亥说要收门客,嬴政并不在意,反而认为这是提高胡亥声望的一个好机会,须知如果主人声望太低,收来的门客也不会太高明。   而想要刷高声望,只靠自己一张嘴是不行的,在这个口口相传的年代,必须有人去传播你的贤名,而这些门客就是很好的传播渠道,否则你以为为什么有人会花钱养这么多废人?吃饱了撑得慌吗?   “难怪朝人无人敢欺父皇,原来父皇竟是如此英明神武。儿臣刚说了一句话,父皇您就猜到儿臣另有想法,这实在是……”胡亥不动声色的拍了一记马屁,接着又开口说道:“这让儿臣日后还怎么混啊?一点隐私权都没有了!”   听着最疼爱的幼子半真半假的抱怨声,嬴政忍不住又放声大笑起来,边笑边说道:“朕诸子之中,就属胡亥最擅长拍父皇的马屁了。”   “父皇不要无事自黑,也不要黑儿臣。儿臣拍的不是马屁……”胡亥板着小脸,表情严肃的纠正道:“是龙屁谢谢!”   “哈哈哈!”嬴政笑得更厉害,弯着腰以手捂着腹部,和胡亥在一起,就是比和其他孩子在一起要更快乐,笑得更多一些,所以说……   “父皇最喜欢你个小熊了!”嬴政笑着,忽然将胡亥抱了起来,亲了两口,笑容满面的说道。   “父皇真讨厌!孩儿都这么大了!”胡亥捧住双颊,羞涩的将头缩在嬴政颈窝里,声音跟蚊子一样,小小的说道:“十岁了,还要爹爹抱,会被人笑长不大的。”   “十岁还在喝奶的人,本来就长不大。”嬴政边调侃着边抱住胡亥向行宫深处走去,一边走一边兴奋的说道:“父皇带你去看个好东西。”   “好东西?什么好东西?”胡亥看着嬴政眨了眨眼睛,表情萌萌哒的说道。   虽然他是还有正事跟亲爹说,但看着亲爹这么兴奋,自然不好意思在这个时候开口,只好任由着嬴政抱着自己往前走。   穿过两条回廊,拐过数个拐角,胡亥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起来,一大片绿色涌入胡亥视线之中,“父皇,这个这个……您还记得?”胡亥声音结结巴巴的说道。   不过是数年前随口一提,想不到嬴政竟然还记得,真是感动死他了。   “那当然,熊孩子的事,朕都放在心上。你说这葡萄两年或三年可成架,现在算算,正好三年。”嬴政满意的看着眼前连绵数百米,几乎给整个院子都遮起一片绿荫的超大型葡萄架,一脸自豪的说道:“这是朕特意命人打造的,不但有你喜欢的秋千、吊床,寡人还在架下遍植花草,同时还准备有软塌毛毡、你平常无事时就可以在这下面看看书、练练剑、下下棋都极好。”   嬴政一边说着,一边抱着胡亥漫步在葡萄架下,细细的枝蔓被红木制成的架子撑起,七缠八绕在空中编起一张巨大的藤网,密密麻麻郁郁葱葱。眼下夏天,正是葡萄成熟的季节,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高高的挂在葡萄架上,随着小风而一摇一摆,看着就是一副十分美味的样子。   胡亥抬起头看着头顶的葡萄串,嘴角流出一道可疑的银丝。但想了想……不是嫁接,而是直接从土里种出来的葡萄,就是野葡萄的口味,对自己这个吃惯了优质葡萄的人来说,那味道……呵呵,还是远观不要亵玩吧。   胡亥心里刚这么想,就觉得嘴里被嬴政塞进了一颗圆溜溜的物体,本能的咬上一口,哎呀,牙都酸倒了。   始皇大大,您是坑儿子专业户吗? 第103章 高考 胡亥刚想吐出被嬴政强塞进嘴里的葡萄,却看见嬴政正将一串葡萄往自己嘴里塞,那模样似乎一点也没尝出葡萄很酸,见胡亥一脸委屈的看着自己,还很疑惑的开口问道:“胡亥不喜欢吃葡萄吗?父皇到是很爱吃,今年多种一些葡萄,父皇准备赏给众大臣共享。” “没有……”胡亥默默的摇了摇头,硬撑着将嘴里的葡萄咽下肚子里,默默的为嬴政流下两行同情的泪水。 堂堂秦始皇,连吃颗酸葡萄都这么开心,多村啊! 好不容易吃完嘴里这颗葡萄,见嬴政还要往自己嘴里塞葡萄,胡亥飞快摇了摇头,开口说道:“父皇,您不是说有秋千吗?我要荡秋千!父皇去推我荡秋千!” “好好好!荡荡荡!”嬴政一边说着,一边抱着胡亥去早已制好的秋千架下,于是胡亥看见了…… 由上好的楠木制成,颜色却是粉粉嫩嫩,一看就十分少女,还依次被工匠雕成猪、熊、羊、龟四种不同模样,摆出一副任君选择模样,并列在葡萄架上的四架秋千。 “父皇……你怎么能这样?”胡亥黑着脸,气得快要哭了出来。 “怎么了?父皇觉得不是挺萌挺可爱的吗?”嬴政说着,将胡亥放在那个小猪秋千上,站在背后开始轻轻的推动秋千,边推边说道:“多放几架秋千,以后你请小伙伴来玩也好,还是熊孩子生太多了也罢,都有得玩。这样多好啊,小小熊一人一个,大家不抢。” 小伙伴就算了,能成为我小伙伴的人,只有我的兄长……不好意思,兄长的年龄差距都有点大,估计都过了玩秋千的年龄,让他们看到这几架秋千,不得笑死才怪。至于小小熊,父皇你是不是想得太远了,您萌萌哒的儿子才十岁啊……您孙子要长到能玩秋千的年龄,至少还得十年。 “父皇,我们来谈正事吧!”胡亥深呼吸再深吸,欲成太子者,必先苦其心志,方才能成大事。 “正事?还有什么事,比你快点长大,给朕生孙子来得重要!”嬴政做出一副极目远眺状,他都已经想好了,如果是男孩子,一定要严加管教,女孩子嘛……反正又不能当皇帝,那宠起来就没有压力啦,熊二代什么的,不要太美妙。 小熊崽,让你现在折腾父皇,有本事你一辈子不要结婚生子,否则十年之后,看你女儿帮朕报仇! “还是谈招揽门客吧!儿臣想以考试的方法来招揽门客。”胡亥捂着塞得不得了的心脏,默默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秦始皇这是秦始皇这是秦……处于珠穆朗玛顶端的冰山男神形象已经塌完了,现在只剩下一个二十四孝蠢爸爸。 “考试?什么样的考试?”嬴政不甚在意的说道。 宝贝儿砸一定是被朕这几天考校考疯了,所以才会想办法来折腾人,自己不开心,别人也不能好过。这种睚眦必报、喜欢株连的性格,真有朕年轻时的风范。 三观已经歪得正不过来的嬴政,如是想道。 “文举和武举。”胡亥慢慢将自己的设想说出来,“公子大臣们都是忙人,不可能见每一个上门自荐的门客,所以以前那些公子大臣招揽门客,都是门客们或自己刷够名望,成为名人之后上门求荐,或有求公子大臣的友人或门下帮忙引荐,这样招揽的方法,效率低下浪费时间不多,往往招到的还不是自己想要的人才。不说别的,商君的故事,父皇总记过吧?昔日商君见孝公,第一次以帝道游说孝公,听得孝公直打瞌睡,并且指责商君是狂妄之徒,还把推荐商君的景监也骂了一顿;第二次以王孝之术游说孝公,又被孝公喷了回去……好好好,不说喷字行了吧?反正第二次也不是特别愉快。” 胡亥满脸委屈的抱住头,鼓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嬴政,继续开口说道:“第三次商君见孝公,以霸道之术游说孝公,虽然没有被孝公肯定,但商君此时已领会孝公心中的意图。最后商君见孝公,开始畅谈富国强兵之策,这样才让孝公为之意动。” 每次听完这个故事,胡亥就想说,老秦人就是纯朴务实,干得就是争霸天下的事,所以对那种耗时太长的王道、帝道之说,一点都不敢兴趣。 “所以父皇您说说,如果有一个特别有才华的人,他想投靠儿臣,但他即不了解儿臣的想法,又不像商君那样,有景监这样的好伙伴,能够冒着君王的怒火,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荐商君,说不定儿臣就要错过一个人才。”胡亥想了想,抬起头看了一眼嬴政,见对方没有生气的模样,大着胆子继续说道:“昔日所谓的战国四公子也好、吕不韦也罢,父皇您有没有发现,他们门下的门客,都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 “什么特点?”见宝贝儿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嬴政很识趣的追问道。 “不管他们精通文或是武或是百家中的任何一家,他们都是嘴炮功力……我是说都是口齿灵活、机灵善辩的人。其中更不乏如张仪苏秦一般,靠喉舌和游走吃饭的人。”胡亥见嬴政似乎真得真得没有发火的打算,遂小心翼翼的提醒道:“现在天下一统,再也不需要这些所谓的纵横家去游说各国君主,为君王换来城池利益。儿臣现在需要的是能干实事的人,而不是靠着一张嘴,就能混遍天下的人。比如韩非……” 嬴政白了胡亥一眼,韩非嘛,大家都知道,传说中因为被李斯嫉妒其材,而害死的韩国公子,后世不少妹子都想嫖他,但很多妹子们肯定不知道,韩非公子他……是个结巴。 “父皇当年不也是先看了《韩非子》,知道了韩非的才,所以才会看中韩非的人。而换一种角度来说,若父皇见韩非之前没有看过《韩非子》一书,大约早就把韩非这个大结巴丢出去了吧?”胡亥笑咪咪的说道。 被宝贝儿子这么一损,嬴政干脆气得不说话,直接将头转到一边。 “所以儿臣觉得,我们可以弄一个考试,让有志于门客这个很有前途工作的人,无分贵贱国籍男女……咳咳,女的暂时不行,老幼都来参加,让他们以书面答题的方法畅所欲言,同样我们从考试中挖掘出我们想的人才。父皇,您看怎么样?”胡亥所说的方法,放在后世很普通,就是科举制度,但是放在现在,却没有一个人听过,不但没人听过,还没人放在心里,甚至连嬴政这么有远见的皇帝,都只是将它宝贝儿砸新想出来的游戏,并没有想到这次考试将会开启天朝的考试文化。 “朕看?朕觉得……你喜欢就好喽。”嬴政无所谓的说道。 “那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啊、维持秩序的人员啊、监考老师什么啊,都要靠父皇了喔。”胡亥笑意盈盈的说道。 “为什么还要场地?维持秩序的人员?监考老师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个人上课,也没有人敢考自己试的嬴政,一脸狐疑的看着胡亥,朕刚才……是不是答应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呵呵……这个嘛……请容儿臣先卖个关子,到时候父皇就知道了。”胡亥继续“呵呵”笑着,不搭嬴政这个话,反而岔开话题说道:“儿臣以为,此次考试就叫……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雄鹰展翅高飞前的一次考试,就叫……高考吧。”胡亥很恶趣的说道。 他已经开始期待,两千年后高考动员会老师们说“早在公元前二世纪,秦始皇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参加‘高考’改变命运,你们这些小…&¥6,竟然还不努力好好学习”,然后每年高考的时候,一群高考生齐刷刷站在天台之上痛斥王八蛋秦二世的情景了。 就算秦这次还是二世而亡,凭着“高考”这样的折磨人神器,估计自己也不用和蠢爸爸挤一个本纪了。 没过几天,皇帝陛下最疼爱的少公子、邽王殿下将要在半个月后,以一种叫“高考”的方式,挑选门客以及王府官吏,且此次考试无分男女老幼贵贱国籍,只要成功报名,皆可参加的消息,以光速一般传遍咸阳、关中,乃至整个雍州地区,一时之间人心动荡,大家都在讨论这个叫“高考”的东西。 而和一些还在讨论的人不同,不少住得远,而且眼光锐利的人,甚至开始早早向咸阳出发。 而伴随着“高考”一同传遍天下的,还有两首据说是邽王殿下亲笔所写的《劝学诗》。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百家勤向窗前读。 虽然这个年代不流行五言七言绝句律诗,写诗也毫无韵脚可言,天天“兮”来“兮”去,但这两首《劝学诗》依旧以其世俗、简单、直白,最重要的是其中赤裸裸的功利性——有车有房有美女,让百家学子们那颗不安份的心骚动起来。 当然,骂胡亥三俗的人也是不少的。 第104章 赚钱(地雷加更)   “三俗?三俗怎么了?这年头三俗的才火!那谁……红楼梦,他刚成书的时候不是三俗吗?还有那个金什么梅,不三俗吗?现在不都混成名著了嘛!骂本王三俗!哼!”胡亥傲娇的一抬头,在心里默默嘀咕道:“一群没眼光的家伙,安不知两千年后史书里还得写上……秦二世,中国绝句、律诗的奠基人。自他之后,绝句、律诗开始走上文坛,渐渐取代了自春秋战以来的四字诗经。”   “公子,您在说什么呢?”萧何看着坐在上首,一个人埋首嘀嘀咕吐的胡亥,开口问道。   因为不爱被人叫“大王”或者是“邽王”,所以萧何等人也好,宫中上下也罢,都按旧例称呼胡亥为“公子”或“少公子”。而对外公布……主要是说给嬴政听的理由则是,“公子”代表的身份是父皇萌萌哒的儿子,“邽王”代表的身份却是大秦臣子,孩儿只愿做“儿”不愿做“臣”,一番话哄得嬴政哈哈大笑,便再也没有追究胡亥的称呼问题。   其实呢,胡亥有时候想想,父子之间相处无非也就是互道早安、晚安,提醒对方平常多休息、生病要喝热水、天凉记得加衣什么的。只不过情到浓时,感情好的时候呢,自然觉得你千好万好随便说一句话都好,而感情不好的时候呢,你多说一句对方都会觉得你烦、控制欲太强。   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无论自己拍什么样的马屁,有时候甚至自己都觉得假得不可思议,嬴政却依旧能眉头也不皱得吃下去的原因。   “没什么,只是有点事。你们几个,家可安置好了?”胡亥的目光依次在萧何、刘季、樊哙、曹参、夏侯婴五人脸上扫过,这就算是自己的小班底了吧,看着真是苦逼的很啊,文化水平普遍太低了,杀人放火还行,其他……呵呵……希望这次高考能给自己人才。   “多谢公子关心,我们几个的家都已经安置好了,请公子放心。”刘季冲着胡亥拱手行礼道。   “嗯,那这次高考你们就要辛苦了。因为……到时候人可能会有点多。”胡亥点点头,摸着下巴,笑意盈盈的说道。   事实上,何止是有点多啊?简直是非常多好嘛!多到住在章台宫里的嬴政都给惊动了,他看完暗卫送来的密报,沉默半晌,开口说道:“小高子,这回胡亥似乎又玩出了一个大热闹。”   “回陛下,少公子哪回弄出来的热闹不够大呢?奴婢说句不中听的话,少公子也幸亏有陛下这样的好父亲,才能为他挡住所有的明枪暗箭,让他可以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玩。”赵高一边为嬴政研墨,一边小心翼翼的说道。   虽然……其实赵高更想说,大秦第一花样作死小选手,不是有个好爹挡着,早把自己玩死了。   说高考之前,必须先为大家普及一个常识。   当时的秦国,是有秦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所以说高考就是公务员考试,这并不恰当,高考明明更像后世的科举制度——能通过考试的人,且有志于封侯拜相的人,还得再回去读一个庶吉士班学习秦法。   在秦国特色的公务员考试里,考题和考试内容只有一项,那就是考察你对秦法的熟悉程度,通过秦法考试就可以当官。但是这种考试,录取之后很少会去中央当官,而大部份是在地方政府当官,基本上就升职无望了。   但是胡亥的这次高考,却注定百家内容皆可、有特殊才艺皆可、文武同样……皆可,让广大没有学过秦法的咸漂们……   是的,二十一世纪有京漂,公元前二世纪也是有咸漂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就成为天下最强大的国家。而秦国从东方六国挖墙角……并不,是招贤的人才又特别多。当时之人常称“唯楚有材”,但楚材的下场往往是秦用。   对百家中的大多数家来说,学而优则仕是大部分读书人的理想,而商鞅、张仪、吕不韦、李斯这些草鸡变凤凰的事例,更如传奇小说一般,成为无数悻悻学子的梦想。   百多年来,无数学子不远千里万里来到咸阳,或为理想或为梦想,为的就是像他们的前辈一样,能过上体面、安逸、稳定的公务员生活。   经过数百年春秋战国的战火,到了现在,好不容易等到天下太平,大秦统一中原,咸阳更是一举成为整个天下的中心,天下之间除了那些心怀故国的死硬份子之外,基本上百家齐聚咸阳……虽然大部分人,过得不怎么好。   咸阳居、大不易、柴米贵,萧何等人要不是胡亥帮忙买单,现在也只能当裤子了。   现在听说少公子要通过考试的方法,来广招门客以及王府的官吏,对于广大饱读诗书的咸漂来说,简直就是一支强心剂。   少公子年纪尚小,没关系,皇帝陛下春秋正盛,再活个十几年完全没问题,秦人的传统又是爱小儿;只是门客,不是正式公务员,这个也没关系,现任廷尉李斯大人,昔年不也是吕不韦的门客吗?李斯做得,我不做不?更何况了,不是还有王府的官吏这个空缺吗?这可是正正式式的国家公务员,国家发俸禄和薪水的,虽然我大秦封王不封地,但只要王爷不逗逼,基本上都能安安稳稳干到老。   本来,按胡亥的预估,这次高举也就在咸漂里考考,没想到他那两首《劝学诗》抄得实在是太好了,再加上正式公务员的名额,不但咸漂们知道了,咸漂们还纷纷写信给他们外地的亲友,这样口口相传之下,咸漂的小伙伴以及小伙伴的小伙伴们也都知道了。   根据函谷关处,传来的最近一段时间的进关人口调查报告显示,新入关的人口中,五成以上是为高考而来;而根据咸阳中尉府、内吏处传来的消息,目前咸阳各客栈人满为患,不少学子在找不到住所的情况下,不得不在大街上打起了地铺。   “难怪熊孩子说场地、维持秩序的人员、监考老师,原来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参加。”做为一个英明而有远见的君主,虽然在第一时间没有体会出胡亥的“险恶用心”,但是在看到一个小小的王爷招门客考试,竟然吸引到这么多人才参加之后,嬴政也难免有些坐立不安。   幸好这是自己亲儿子,是自己最疼爱的亲儿子,而且还可能是未来的秦二世,不然……换成别人……呵呵……知道吕不韦、信陵君是怎么死的吗?   “少公子现在在哪里?速速召他来见。”嬴政决定和宝贝儿子畅谈一下人生。   “回禀陛下,少公子一大早就去了葡萄宫。”赵高开口回答道。   葡萄宫就是嬴政为胡亥修得行宫,因为宫内种满葡萄,所以直接就叫葡萄宫,省心省力也省时,还特别务实。做为一个做大事的人,两父子都不愿意在名字上花太多时间——看嬴政给自己儿子取得那一系列画风飘逸的名字就知道了。   “那就派人去把他叫回来。”嬴政合上内吏和中尉送来的奏折,开口说道。   在嬴政急吼吼的找人叫胡亥时,胡亥正蹲在一堆沙子面前,认真回忆镜子和玻璃的制作工艺。   招揽人才是要发工资的,一个发不出工资的老板会怎么样?先有明代崇祯皇帝,他因为发不出工资而裁员,结果被失业民工李自成强行按倒在地;后有光头委员长,因为拖欠北大图书馆m姓图书管理员工资,而被管理员同志一杆子抽到湾湾岛,再也回不了家。   虽然胡亥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惨,但想想那个时候他玩光荣《三国志》系列时,有一天群里的小伙伴给了他一个据说很困难的存档,让他继续挑战下去。他好奇打开之后发现,原来是杀董卓之后的吕布,流亡于某个小城之中,因为城中金钱数不足,吕老板发不出工资,什么张辽啊高顺啊陈宫啊,不管历史上怎么对吕老板贴心贴肝,同生共死不相离,都因为长年被欠薪而忠心值下降。   更糟糕的是,你不是吕布,没办法玩开源节流这一套,所以你只能看着吕老板花样作死,同时每过一次地图,就看见系统贴心的提醒你,某某大将下野了、某某大将被人挖墙角了。   而在这个年代,当老板的不但要给手下发工资,管吃管住,还得给手下提供前程甚至是老婆。   这一切都是要钱的,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钱,你玩《仙剑》都舍不得用乾坤一掷这个技能,胡亥玩游戏有一个习惯,不调别的数值,就单单只将金钱调到最大值,然后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所以,胡亥要赚很多很多钱。   凭心而论,在大家都没有封王之前,胡亥在他的兄弟之中,是属于非常非常有钱的那一种人。   毕竟身为大秦少公子,自出生开始,胡亥就有政府发放的月俸以及自家爸爸逢年过节的各种赏赐……不,有时候都不用等到逢年过节,爸爸就会送来各种赏赐,再加上自己生母存下来的私房,最主要的是他从小的衣食住行都是他爹在管,他根本就没有任何花钱的地方。   而像红楼梦里那样,小姐加个菜,还得给钱这种事,别的公子后妃那会不会发生,胡亥不知道。反而他是没干过这种事的,当然他跟他爹吃得多也是主因。   但是嬴政的赏赐虽然不乏世上难得一见的奇珍异宝,价值至少能值好几个城,可这些东西却不能拿出去卖,而生母的私房则是更加不能卖的,否则传出去还以为大秦公子多落魄呢。   至于靠嬴政财政拔款?那就更不可能了,嬴政到是愿意给,但胡亥还不愿意拿呢。爸爸给钱养手下,那手下到底是算他的,还是我的啊?更何况了,你找工作愿意去一个没有任何营利,只能靠政府财政拔款,说不定哪天就倒闭的公司啊? 第105章 将相   阳武户牖乡,靠近外城城墙的偏僻小巷里,一个与小巷破烂、偏僻环境完全不同,容貌俊美非常、气质出众如画的美青年,坐在牛车之上,看着正倚在门口哭哭啼啼的女子,开口说道:“良人,此去咸阳,不过三、五月即可回转。良人无须太过忧心,若是良人在不安,可自归家与祖父相伴。”   “妾会在家好好照顾兄长嫂嫂,请良人放心。”女子说着,忽然冲上前,一把抓住青年的手,哭哭啼啼的说道:“当日妾之祖父曾有言‘良人相貌堂堂,绝不可能久于贫贱,让妾好生伺候良人及兄嫂’。这些年来,妾自问无愧于良人。眼看良人出头之日不远,还望良人纵在咸阳,也要记得惦记家中妻室。”   在这个年代,对老婆还没有“娘子”、“内人”、“夫人”之类的称呼,清白人家的夫妻之间皆互称“良人”,所以这应该是一对小夫妻。   平心而论,女方要是放在后世天涯也是个中等偏上的长相,再加上家境良好,出身富户,简直就是个人人喜爱白富美。但无奈的,男方家境虽然贫寒,但男方脸好,帅,帅到没有朋友,帅到天怒人怨,帅到家里都穷得娶不起媳妇了,还有人哭着喊着要将孙女嫁给他,从此过上了吃软饭的幸福生活。   现在男方眼看着就要发达了,女方当然着急啊,“苟富贵无相忘”的大结局,可是主角把少时小伙伴全杀了。   “良人放心,我若富贵,定不会忘良人。”美青年指天发誓道。   三天前美青年收到咸阳好友来信,信里说始皇陛下的少公子,邽王胡亥要在咸阳举办一场高考,参考者不拘年龄、身份、学派、国籍、地位,只凭真材实料,只要考中就能成为邽王殿下的门客,或者是成为邽王府的正式官吏,包吃包住包行包老婆……并不,上面那句划掉,应该是千钟粟、黄金屋、车马、颜如玉……当然,如果你喜欢更高洋上一点的说法,也可以改成爱情和事业。   美青年自幼家贫,但又喜好读书,喜好到处接交朋友。可接交来接交去,年纪一大把,还是一事无成,小时候靠哥哥养,长大了靠老婆养,现在天赐良机,上天给了自己一个翻身的机会,他要是再不好好把握住,简直就是没有了天理。   至于少公子才十岁这种事,细节问题不要太过于追究。十岁就能写出这样直白简单《劝学诗》,若不是和自己一样擅长阴谋,就必须是……枪手所为。   禀着这样的想法,美青年在收到消息之后,就回了一趟岳家,跟岳父大人以及祖父大人打报告申请了仆人两个、牛车一辆、差旅费若干,就赶着牛车,一路快牛加鞭来到了函关谷。   越是接近函谷关,美青年在路上看见的学子模样的人就越多,投宿客店之时,听往来旅人谈论的也多是这次高考和那两首《劝学诗》。   “天下有识之士不少啊。”美青年摇头苦笑,忽然对这次高考没了信心,但路都走到这里了,也不能再走回头路,就当咸阳数日游吧。   过了函谷关,就是咸阳,进了咸阳城之后,本来就已经对这次高考,不抱什么信的美青年,瞬间发现自己被人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   这天下的人才实在是太多了!跟着小伙伴参加了几次文会,见识了诸多学派的学子之后,美青年对这次高考彻底死了心,只能安慰自己说“重在参与”。   “哎!要是能见到少公子,或者是某位公子大臣的面就好了。”美青年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脸。   在后世,当人们遇到帅哥时,经常会喷“帅又怎么样?帅可以当卡刷吗?”若是美青年遇上这样的人,他一定会很认真的告诉对方,我的脸真得可以当卡刷。   又在咸阳过了几日,高考报名工作开始。   本次高考分文、武、才艺三大内容,参考者可自行根据自己所擅长的内容,前往相应考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什么?你不会写报名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一个字都不认识,本王要你何用?   美青年自幼学习道家黄老之术,自然是前往文试的报名点,和才艺那边小猫三两只比起来,文武两大考点那是人头济济,一点都不比后世招聘会人数少。   要不是报名点现场,附近站着近百手持长戈的黑甲卫士,吓得报名的人自动乖乖的,在报名人面前排起了数十条长队,依序领报名单,没准早就发生点踩踏或斗殴事件了。   “传言秦军纪律森明,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不过……宫中的禁军都派出来维持秩序,看来这位少公子得宠爱,并不是虚言啊。”美青年排在长队尾端,见时间还早,目光在周围晃了一圈,最后落在排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小子身上,“小弟弟,你多大了?这么小就出来了?你家大人呢?”   美青年觉得自己很无聊,但这个没有手机没有平板,又没有小伙伴相陪的年代,不抓个人来聊天,就这样站着干等,多傻气啊。   可周围的人,怎么看怎么都像在脸上写着“对手”两个字,一点交谈欲望也没有,唯一一个能让他有交谈欲望的,也就是这小子了。   为什么就想和对方谈?因为对方年纪小,就算打娘胎里读书,也没资格成为自己的对手啊。   当然,他很快就会流着泪将这句话收回去,那又是后话,暂且先不提了。   这是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头发枯黄面有菜色,一副风尘扑扑的样子,身体更是瘦弱得似乎风一吹就能倒,衣服虽然还算干净整洁,但洗得发白的纹理和缝了又缝的补子,显得他的家境并不好。   “十一岁!”小男孩似乎并不擅长言词,面对美青年一长串问题,只简洁利落的回了两个字。   “十一岁就来参考高考了?有志气有志气!”美青年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颇不以为然。   十一岁参加高考就让你考中,这还有天理吗?就算你这小子和我一样都有真才实学,无一不比人差,但看你这小子这副穷样,跟我一样,一看就是没爹可拼的。   美青年这么想着,心中不由对小男孩又生出了几分惺惺相惜的心情。   咸阳城里贵人云集,在大街上随便丢块石头,都能砸到几个名人之后,美青年自问自己不比其他人差多少,甚至如果是像过去的门客招揽方式——面试,他还妥妥的觉得自己能面上,但是这种笔试不见脸的方法,他觉得自己就不一定能拼过别人的爹和老师了。   “少公子说,出名要趁早。”小男孩抬起头。   “咦?你认识少公子?”美青年惊叫一声,忽然发现自己左右都在注意自己,遂压低嗓子小声说道:“你见过少公子?”   “见过。昔年在楚国时,少公子带着手下清丈田亩,曾经到过我的家乡,还和我说过话呢。”小男孩说到这里,笑了起来,开心的说道:“少公子人可真好,不但将那些贵族的田地全分给我们,在听说我喜欢读书后,还送了很多书给我,要不然我连书都读不起。这次,我就是听说是少公子在招门客,所以才偷偷摸摸千里迢迢从淮阴赶来的。”   “偷偷摸摸?淮阴?你是离家出走啊!难怪……”美青年上下打量着小男孩,心中疑惑更深。   就跟后世买进京火车票要身份证、出国要财产证明一样。在这个年头,想进函谷关入咸阳,必须具备户籍、路引等物,以证明你身家清白,绝非恶人方才可进关,所以能进关当咸漂的,生活过得苦虽苦,但肯定比一般老百姓要好很多。   眼前这个小男孩,不但一看家贫如洗的农家子弟,还是偷偷摸摸跑出来的……那么问题来了,他到底是怎么通过函谷关守卫的检查的。   美青年还想再和小男孩再多聊几句,但已经轮到他领报名表。无奈之下,美青年只得先拿着一张报名表填写起来。   嗯,很奇怪的……据说是少公子亲自发的东西……这种东西叫“表”?竟然全是由一个一个大小不一的格子组成,然后根据表中文字的要求,依次在后面填上自己的姓名、年龄、籍贯、学派、住址、父母亲友之类的联络方法。   前面的还可以理解,但后面的“工作经验”和“过往表现”是什么鬼东西?   “这个啊……工作经验就是看你以前在哪里干过,比如给某某君当过门客之类的,也不一定要当门客啦,符合你学派的,你觉得有用的,哪怕是饭馆干过厨师都可以写,饭做得好吃也是优点啊。”解释的人,俨然一副很有熟练的样子,看样子他今天已经跟不少人说过同样的话,“至于过往表现呢,就是你工作或学习时,因为表现出色人被夸奖的事。”   “原来如此。”美青年熟练的填完报名表,取了一张考试须知,又再三跟旁边的挂着“考点咨询”牌子的仆人,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后,方才施施然走出报名点,“咦?不对啊!”   美青年回过头,回望着虽然已经走了很多人,但至少还有一千多人的报名点,轻皱眉头思索一番,忽然低声笑着说道:“如果这一切真是少公子所为,那他的心机还真是深不可测。” 第106章 装修 “回禀父皇,此次参加高考文举的仕子合计六千八百零五人,其中儒家二千二百三十四人,占总人口比例的三成二,道家……” 清朗的童子音回响在大殿之中,嬴政看着跪在下首,拿着一纸奏折正在对着念的胡亥,满意的开口说道:“区区一纸报名表,就将这大部分留在咸阳城仕子的资料,收集了过来,而且还是他们自己交上来的。如果他们哪天犯了事,照着这个资料可是一抓一个准,连家人都逃不了。胡亥这个主意到是不错,真是长大了,会为父皇出主意了。” “儿臣多谢父皇夸奖。”胡亥冲着嬴政勾起嘴角,一双大大的眼睛弯成月牙状,显示他此时心情极好,“儿臣其实也只是出个主意,张张嘴而已,真正忙碌的还是内吏、博士学宫、中尉府各处。不说别的,咸阳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仕子和游侠儿,内吏大人为了治安问题一定头疼得很。” “他们办事的有赏,你居中调度也有功的,不要谦虚了。”嬴政不甚在意的挥了挥手,看着又要开口说话的胡亥,抢先一步开口说道:“你是不是又要说,是你手下那个叫萧何的功劳?成大事者,只要有眼光,善于用人即可。事事必躬亲那算什么?什么事都你干了?要他们做什么?你不会不要紧,手下人会就行了,知人善用也是优点,皇儿不必太过于谦虚。就像朕之一生,夷平六国却从未亲临过一线战场。” “是,父皇。”胡亥应了一声,想到萧何他就想到另一个人,本质和自己一样没节操,兴许自己下限比他还高点;本事嘛,也不是特别大,但因为知人善用,所以才能开创两汉数百年的江山。 虽然比较虐的就是,后人常常以为汉朝的开国皇帝是汉武帝,就像唐朝的开国皇帝是李世民、曹魏是曹操、晋朝是司马昭一样,真正的开国皇帝因为名气太小而常常被人遗忘。 不过这次,刘季同学是注定要被虐了,他的小伙伴都有一技之长,就他只能靠嘴舌吃饭,所以在小伙伴们各自被自己动用关系,送进中央各相关部门学习后,则被胡亥单独留在了行宫之中。 比如夏侯婴因为车赶得好,人品又好——上一次楚汉战场时,曾经在战场上多次救被刘季这个人渣,因为嫌负重太重而丢下车的儿女,就被胡亥送到生产皇家御用车夫中车府去学习。反正中车府令是赵高,这个关系不用白不用。 因此刘季这伙人,在各人的工作单位一栏,当然写得还是“邽王府”,但实际上却已经被胡亥以学习为名,以整化零的拆开来。富易妻、贵易友,当各人奔向不同的前程,有了新的交际圈子之后,不信他们还能像在家乡时那样铁。 至于自己的人才,会不会变成嬴政的人才?这种事胡亥连想都没想过,现在上林苑行宫里所用之人皆是嬴政所选,连打扫厕所都宫女估计都是从六国佳丽里海选出来的,嬴政巴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给自己,哪会跟自己抢东西? “不过你这熊孩子真不像话,这样的好事,竟然不告诉朕。”嬴政拍了拍桌子,枉他那个时候还担心,没人来考会让熊孩子伤心,没想到人家早就想好要如何面对大场面,连什么什么“紧急预案”都拿了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出来,“早知会有今日之盛事,朕就自己来办高考了。” “父皇……”胡亥特别无奈的看着嬴政,老小老小,嬴政越老,小孩气到是重了,对着朝臣还好,对着自己……提前尝到了做爸爸的感觉,“不是跟您说了嘛,高考之事,事关百年大计,若是仓促行事,容易滋生问题,也容易招来群臣反对。我大秦刚刚建国,正是百废待新之时,您先忙别的大事,高考这种小事交给孩儿,孩儿年纪还小招得又是门客,出了问题也出不了大问题,且孩儿先折腾几年,就当给您的抡才大典提前练习。等孩儿上了手,有了经验,知道了优点和弊端,群臣和仕子也接受这种选才方法,您再用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高考多好。” “知道啦知道啦!”嬴政当然知道胡亥说的有道理。 但是呢,有权任性,谁让胡亥最近因为忙着高考的事,最近住在宫里的时间都变少了。 “你上次说要朕在咸阳给块地你盖房子?”嬴政心里更酸,自己送给胡亥行宫,让胡亥搬出去是一回事;儿子翅膀硬了,主动要在外面盖房子另居,那又是另一回事,“你是准备修王府吗?王府想要多大,准备盖在哪里啊?你哥哥他们的王府最近也在盖,你的王府要不要修在他们旁边啊?” 嬴政越说越觉得心酸,自己真是感动大秦好爸爸啊,儿子们一个两个都要飞出咸阳宫了,不要自己这个爸爸了,自己还要给这些不孝子一个一个的批地盖房子找老婆。 不得不说,嬴政同志的脑洞真得很大。 “儿臣不是有父王给得行宫了吗?那还修什么王府啊?浪费钱!不过也对,他们都修了,就儿臣没修,父王记得把修房子的钱,折现给儿臣。”胡亥的话,先是让嬴政心中一动,但很快又把嬴政噎得不行,只能默的捂住心口,祈祷自己不要年纪轻轻就因为刺激太大而早死。 “臭小子!修葡萄宫的钱,够修好几个王府了。”嬴政愤愤的丢出一句,不识好爸爸心的熊孩子。 “好啦好啦!那个不是重点!儿臣只是缺钱,所以想搞房地产开发而已,那地皮儿臣愿意用市价买下来,当然儿臣现在没钱……所以,父皇你要不要和儿臣一起搞?那地皮就当你入股的钱。”胡亥膝行爬到嬴政案前,抬起头看着嬴政说道。 “什么房地产开发啊?”嬴政没好气的说道。 房——他知道;地——他也知道;产——他应该也知道,但连起来就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全大秦最赚钱的行业!”胡亥信誓旦旦的说道。 虽然说古代地广人稀,但只是指全国范围之内,若是在城市,尤其是咸阳这种大城市之中,永远是地窄人多的。如果秦朝能有个几百年国运,胡亥毫不会怀疑咸阳也能二三四五六七环下去,到时候你刚进门,就听见手机“滴滴”的响,原来运营商发短信说“感谢使用大秦移动,欢迎来到兴平县”;脚再往后退一步,又听见手机“滴滴”的响,这回换成了“感谢使用大秦移动,欢迎来到咸阳市。” 跟嬴政解释了一下房地产是什么,胡亥眼巴巴的看着嬴政,希望他能跟着自己凑上一股,不凑上一股,至少也…… “要多少?自己报数吧。”嬴政无力抚额,默默将脸转向另一边,同时在心里告诉自己,大头都给了,这么一点小头算什么?从小到大,自己赏给胡亥的珍宝里,挑样最不值钱的,都能盖上好几幢……筒子楼?这个称呼好奇怪啊! 当然是筒子楼啦!无奸不成商!既然是做房地产商,胡亥当然不会像现代的房子一样,不但是几进几进的房子,还自带前后花园,简直是想得美了你,浪费地皮。 在调查过这些咸漂们,目前大多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状态后,再加上自己有水泥在手,胡亥果然的选择了筒子楼单身宿舍,这个能最大限度的,在有限的空间上住满无限人流的建筑。 不过想想古香古乡的咸阳城,马上就要拔地而起一座座水泥白粉糊墙的筒子楼,这画面太美本公子想像不出来,只希望这个年代不要有人画《清明上河图》这种东西,不然传到后世可怎么见人? 搞定了高考的事,又搞定了开发房地产的事,胡亥开始找自家父王商量今天的最后一个议程。 “你还有事?”嬴政一脸狐疑的看着正冲着自己傻笑,但又不说话的胡亥,心中涌起一种不好的念头,“既然拿了钱,那还不快点滚蛋,留在这里做什么?” “呵呵……父皇……亲爹……爱爹……”胡亥三两下跳到嬴政身旁,端起赵高刚上的茶水,凑到嬴政面前,谄媚的笑着说道:“您先喝口茶,冷静冷静。” “放下!烫!”嬴政一指桌子,并不为胡亥的殷勤所动,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父皇,您最近心情还好吧?哥哥们、大臣们,都没有气您吧?”胡亥上前两步,两只小拳头敲打着嬴政的肩膀,笑着说道。 “有什么话你就说,你这样……搞得朕怪紧张的。”嬴政感觉头皮麻麻的,熊孩子都能变孝顺?除非天要下红雨。 “其实吧,既然这样,儿臣就说了……儿臣想说……劝阻您修阿房宫,是儿臣不对,儿臣也……” 胡亥摆出一副坦白认错状,正想着要怎么绕晕嬴政,让他答应自己时,就见嬴政猛得伸出手,拿起一块点心堵住他的嘴,冷着脸开口说道:“你要是再不说,修房子的钱你就别拿了。” “行行行!儿臣说儿臣说,儿臣就是想问问父皇,您最近有没有把章台宫装修一下的打算啊?虽然没有阿房宫给您住,但儿臣保证,装修过后,儿臣能还您一个不一样的章台宫。”胡亥眨了眨眼睛,看着嬴政一脸诚恳的说道。 自古房地产和装修不分家,都从事房地产了,装修工作当然也不能放过。 “装修?想都别想!你个熊孩子,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没忘记把咸阳宫全部油漆一遍的理想呢?” 第107章 铸币 《始皇教孙书》有云:熊孩子是不能惯的,否则长大就会像你爹一样,成天以气死爸爸为乐趣。 朕还没封太子呢,气死朕熊孩子有什么好处?完全没有犯案动机啊! 不知道熊孩子做事是不需要理由的嬴政,捂着塞塞的心口,心里发誓这次绝对不能再惯着自家小熊,毕竟章台宫是大秦的门面,要是被熊孩子玩坏了,自己可怎么去见列祖列宗啊! 嬴政瞄了一眼坐在下首角落里的胡亥,只见小小的孩童穿着一身正式的朝会,平常总是扎成小马尾,在脑袋后一甩一甩的长发,被发绳盘成一个小发髻扎在脑后,小腰板挺得直直的,小嘴用力抿着,表情看着很严肃认真的样子,到是颇有几分自己少年时的样子,十分能糊住人。 今天是大朝会的日子,嬴政为了锻炼儿子们的能力,将所有的儿子都提溜了上来听政。胡亥年纪虽小,但也不能例外,一样要冒着“起太早、长不高”的危险来上朝。 五点钟上班简直是没有人性!资本家还九点钟上班呢! 胡亥端坐在那里,面上虽然依旧严肃认真,心却如脱肛的野马飞出了咸阳宫,今天就是高考第一场考试开考的日子,也不知道考试会不会顺利。 “……六十六万余件铜料兵器,八十九万余件铁料兵器,一百三十六万余铜铁部件,二百三十六万余云梯云车战车弓箭等木料部件,一百四十五万余马具车辆之皮料部件……”少府章邯向坐于龙椅之上的嬴政,念着少府从六国各处收来的兵器数量,“这些兵器,末将已经将其全部送至太尉处,听候陛下发落。” 章邯的话,让胡亥眼前一亮,这是要铸十二金人的节奏。 所谓十二金人,就是指秦始皇收天下之兵,铸成的十二个三十吨到八十吨……是的,吨,的大铜人,因为铜是黄色的,所以又称作金人。这十二座身着外族服饰的金人,每一座身上都雕有精细的花纹,且个个耀武扬威、精神抖擞、英勇无比,坐在阿房宫之前,日夜守护着秦始皇。 从艺术性和后世价值来说,胡亥觉得自己不能毁了这么一个中华名族炫丽灿烂的国宝,但是……他毁掉的东西还多吗? 中国是一个缺铜的大国,这么多铜器不拿来铸钱,却拿来做金人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简直想想都醉了……还是董胖子比较符合自己的心意,直接将十二金人熔了铸钱。 父皇,不好意思,儿臣又要阻止您好大喜功了。别心塞,反正心塞也没有用,而且儿臣让赵高给您备药了。 “这些收来的兵器,诸卿有什么看法,尽可畅所欲言。”今天早上没有戴冕冠,所以嬴政很清楚的看到胡亥眼中精光一闪,然后嘴角勾起,一看就是不怀好意的表情,顿觉得心中一紧,似乎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 熊孩子,父皇都把章台宫空出来,让你去装修了,你就别闹了好吗? 是的!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在“章台宫装修”一事上,嬴政还是没有扛住胡亥的萌萌哒攻势,最后惨败于胡亥的撒娇之下,怀着大不了花点钱,再装修回去的心情,被胡亥抓着手写下诏书。 “我大秦以耕战起家,以戈为战,以犁为耕。儿臣以为,可将这些兵器熔成农具,象征我大秦一统天下后,止戈为武、铸犁镕剑、天下太平之势。”扶苏第一个跳出来,开口说道。 扶苏的主意,让胡亥眼前一亮,眼神不由往扶苏坐着的方向一瞄。原来萌萌哒的扶苏哥哥,也很会拍马屁嘛,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会拍马屁。不过,他把我准备拍的马屁拍走了,我要怎么办呢? “长公子之见虽好,但微臣以为,昔年翁仲将军兵守临洮,匈奴见之无不望风而逃,陛下何不将天下兵器铸为阮翁仲将军之像,上镌刻阮翁仲之名,永镇咸阳!”蒙毅开口说道。 “制金人?”嬴政摸着胡子,微微沉思。 和扶苏的意见比起来,当然是蒙毅的主意更对他好大喜功的胃口,而历史也告诉后人,嬴政最后到底选择了哪一种。 不过这是上一世的历史,这一世不是还有个小马屁精没有登场吗? “胡亥,你有什么意见,不妨说来听听。”嬴政的话让众朝臣以及公子心中一惊。 嬴政不问任何人,却偏偏单独询问胡亥的意见,这样的事,发生在一向独断独行的嬴政的身上,这表示他得多重视胡亥的想法啊。 其实大家真是想多太多了,不是嬴政在意胡亥的想法,而是嬴政已经被胡亥高洋上的马屁宠坏了,所以本能的想要更多更好的。 “胡亥年纪小,书读得少,说错了还请父皇和诸位大臣不要见怪啊。胡亥觉得,大哥的意见挺不错的,可农具会坏,坏了说不定又被人拿去铸剑了,兆头多不好。”既然下定决心要夺位,胡亥也只能仗着年纪小,不顾三七二十几的先无理取闹黑扶苏一次,“蒙将军的主意也不错,不过……祖先大人,不也没有留下金人吗?事实证明,没有金人,大秦一样可以一统天下,那要它不要又有何用?一点都不符合我老秦人实用的价值观。” “少公子此言差异,铸金人,非是为镇咸阳、佑大秦,实乃凝聚国人之心。就如同夏启制九鼎定天下一般,我大秦可铸金人为信物,可教天下百姓归心,万民臣服,少公子以为然否?” 然你mb!好好说话,说人话不行吗? 胡亥眨着眼睛看了看蒙毅,忽然歪着头,用萌萌哒的天真表情,开口说道:“然后和九鼎一样在亡国之后,被本公子从烂泥堆里挖出来,再千里迢迢送回咸阳宫?嗯……虽然那个时候本公子还没出生,但本公子记得,拥有九鼎的周室,就是被我大秦所灭吧?” 蒙毅脸一黑,内心小人狂扇自己,哥怎么就忘了这茬呢?这小屁孩就是挖出九鼎的人。 不等蒙毅脸黑完,胡亥又继续说道:“若说信物,父皇不就是个大大的信物吗?” 这回连高台之上的嬴政也要黑脸了,熊孩子瞎说什么呢? “只要父皇在,大秦即在,天下归心,万民臣服,绝对没有人敢造反。”历史上也的确如此,嬴政活得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敢造反,嬴政一死嘛……未来的秦二世觉得蛋都要碎了,“我看别铸金人了,铸父皇的像吧?” 那有什么区别啊!少公子,虽然你马屁拍得很好,但你费那么大劲拍倒蒙毅,就为了拍马屁给皇上铸像,值得吗?直说不就行了。 “你们想什么呢?我不是要铸父皇的雕像。”胡亥目光在众人脸上转了一圈,接着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小声嘀咕了一句,“到处立雕像,多浪费钱啊?你当你是九千岁呢,活着就造生祠。” “继续说。”嬴政一指胡亥,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孩儿的意思是铸钱吧。”胡亥在心里细数着秦始皇的几件大功绩——书同文、车同轨、一货币、度衡量。 “春秋战国数百年,出现过大大小小二百多个国家,这些国家不但互相攻伐,而且各国的货币也不尽相同。不但有圆有方,材质的大小重量都不一样,平常使用起来非常麻烦。”胡亥说着,皱巴巴的小脑上,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 以前待在咸阳宫里,拿钱没有用时,对于史书上的记载,也仅仅就是字面上了解而已,根本没有实质的认识。现在长大,要自己花钱了,胡亥才了解当年秦国人民的痛苦,那么多货币一起并用,真是太麻烦太麻烦了,难怪后世政府规定,市面上只能流通软妹币。 “不如趁天下一统之时,发行新币取代旧币,以正天下之人心。”胡亥开口说道。 “新币?胡亥说的,可是以秦半两为准?”扶苏接口说道。 “当然不是秦半两!”胡亥摇了摇头,“秦半两怎么铸父皇的雕像?既然是新朝初开,自然要用新钱。” “咳咳!只要为国为民有利,父皇的雕像,不铸也罢。”嬴政一脸谦虚的说道。 萌萌哒的儿子都说地,金人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朕在,就没有敢捣蛋,那么雕像这种东西要不要也无所谓了,只要朕活得长长久久就行了。 “不铸雕像啊?不铸雕像那就更方便了,那干脆这样好了,直接铸两种钱币,一种叫上币,一种叫下币。上币用黄金制成实心金币,正面花纹为父皇头像,背面花纹为……你们看着办吧?儿臣觉得可以铸上发行时间,比如秦始皇多少多少年制;下币依旧保持秦半两外圆内孔的造型,其他重量材质也和秦半两一样,只是正反两面都写上‘始皇通宝’四个字,父皇以为如何?诸位又以为如何?” 一时之间,朝堂之上鸦雀无声,众大臣在被胡亥的马屁刷新人品值下限的同时,纷纷对少公子的智商和情商再次点了个赞,有这么智商情商双高,同时又有天运在身的儿子,也难怪陛下看不上其他人了。 “既然诸位没有意见,那就照此办理。制‘始皇通宝’,然后广发三十六郡,令三十六郡百姓以旧币易之。同时,民间禁止铸私币,违者依法处置!此事就交给……”嬴政正想将此事交给胡亥办理,就看见胡亥正拼命冲着自己摇头,只好看向长子,“扶苏,你来。” 第108章 初遇(地雷加更) 继高考之后,少公子胡亥又一次成为了咸阳话题风暴的中心。或者应该说,作为下一任皇帝的候选人之一胡亥,一直在咸阳人的话题风暴中心,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老秦人议论他的心狠手辣、他的博思多才、他的机智多变,当然……掉节操也是议论的重点。 “少公子虽然聪慧过人,但平日为人处事的作风……还真不像我老秦人。这么这么……简直是让人形容不出来。” 和胡亥的才智一起流传出来的,还有一些他平日里的生活喜好,比如喜欢华服美食、酷爱奇技淫巧、平日奢侈无度、为人挑剔难伺候,连颜色都偏爱亮丽色彩,完全不符合老秦人朴素无华的作风。 “是啊是啊,听说少公子的生母乃是襄戎人,难道这是襄戎风气?” “不对啊!我从商多年,也去过襄戎,襄戎人……人蠢多笨,哪有少公子这么……这么……机智百变。” 听着耳中不时传来关于少公子胡亥的传闻,美青年却在想今天早上的高考第一堂考试,内容挺简单的,不过是默写一篇你所知道的百家文献而已。这对美青年来说,实在容易得紧,只是额外要求却有点困难,文献上必须打上相应的标点符号,没有标点或是标点错误都会影响最后的得分。 美青年是魏国人,自小读书写字都是习的魏国字,长大后虽然因为知道秦统一天下之势不可挡,也开始学习秦国文字,但这标点符号……如果自己不会用标点符号文,那就只能买一本有标点符号的书,背诵后再默写出来。但是在整个天下,书籍上会印着标点符号的书,只有秦国图书管理局才会出版,而每年图书管理局出版的百家书籍又是有限的,像那种内容不过关的反动书籍,根本不会在秦国市面上正式出版。 “看来等会还得再去书店,多买几本书备用才是。”美青年如是想着,幸好开考之前,咸阳仕子里就传起了“这次高考写作,不打标点符号的文,阅卷老师都不会看”的流言,让他及时在考前买了一本《道德经》重新背诵理解,“不过,标点符号这个东西是不错,等下也要去买本讲解来学学,最好是学会自己打标点,省得老是要……等等,这次高考别的消息都被捂得密不透风,为什么考试一定要打标点符号的消息,却会被传得那么快那么广呢?” 美青年一边想着,一边来到自己常逛的书局,刚跟老板说要买一本《标点符号讲解》,就看见店家一脸无奈的冲着自己摇了摇头,“卖完了。” 卖完了?美青年左顾右看,猛然发现今天书局的人,不但比平常多了好几倍,而且几乎人人手中都拿着一册《标点符号讲解》。 这是少公子的阴谋啊! 惯于阴谋的美青年,不顾形象的猛得一拍大腿,在心中感慨道。 在听了这么多少公子的传奇故事之后,美青年已经不在怀疑少公子背后有人,而是隐隐有将这位少公子引为我辈中人之感。这么擅长阴谋、节操又低、逼格又低,偏偏还狡诈无比的家伙,实在是让上辈子以奇计闻名,最爱挑拨是非、挖人墙角、送死你去、享福我来、靠脸刷怪、善于用金钱和女人来解决问题的美青年视为明主。 只有这样的老板,才能让我有出头之日,那种笔直笔直……并不,老板的性取向一定要笔直笔直,但性格一定不能笔直笔直,性格笔直笔直的老板,是绝对不能重用自己的。 美青年一边想着,一边向书局外走去。刚出门,就看见报名那天所见的小男孩,正站在书局门口东张西望,似乎在等什么的样子。 “你这小孩,怎么还不回家?今日考得如何?”美青年上下打量着小男孩,见他和那天初见时相比,气色已经好了很多,脸上有了些红润,身上的衣服也不再是补丁缀补丁。 “你是……喔……你是那天的大叔啊。”小男孩的话,让美青年当场僵住了身体,笑容凝结在脸上,好不容易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什么才对。 对于历来智计百出的美青年,被小正太称呼“大叔”这样子的打击,实在是有点大,万幸只是小正太,不是小萝莉吧。 “我姓陈,单名一个平字。这位小兄弟,你若不嫌弃,可以直呼我为陈平或是叫陈大哥。大叔什么的,真是当不得。”陈平说着,表情微微有些狰狞,声音听着也有那么些咬牙切齿。 “知道了!陈大叔!”小男孩的话,让陈平一口老血都快吐了出来。 “你这小孩是故意的吗?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大人呢?”陈平没好气的说道。 谁家的熊孩子,养这么熊也不管管,还要放出来害人。 “喔……陈大叔,他叫韩信!我……你就不用问了。”小男孩笑嘻嘻的一指,身旁满脸无辜状,似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韩信,开口说道。 “你这小孩,你家大人呢?”陈平扫了一眼,站在一旁,表情似乎还有些茫然的韩信,看着刚刚从韩信身边冒出来的小男孩,没好气的说道。 和韩信那副似乎风一吹,就会倒的瘦弱劲不同,后出来的小男孩虽然瘦,但却并不瘦。个子比韩信要高小半个头,乌发如墨,顺滑丝亮,白白嫩嫩的小脸带着点婴儿肥,手指纤纤只是在指关节上有几个薄茧,做为一个保养界达人,陈平自然知道保养成这样是花费不少,这表示这小孩子从小生活过得不错,至少是个富家公子。 你问陈平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对保养知识这么了解?笑话!头发枯黄、皮肤粗糙、面黄肌瘦,纵然出生时爹娘五官给得再好,最后也美不到哪里去,赤贫家庭是出不了美人的。 再细看,只见对方虽然是一身庶人的白衣,但衣服却是最上等的蜀锦制成。衣上锈着精美无比的明暗细纹,手中一柄白玉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扇面上写七个大字“我是小猪我最屌”。 屌是什么?陈平疑惑的视线在小男孩,那张写满“狂炫帅拽酷、天第一我第二”的脸上转了一圈,顿时在心里露出一副恍然大悟。 蜀锦乃是巴蜀国进贡秦皇的贡品,产量不高,所以每年最好的蜀锦几乎进了咸阳宫,流露在市面上的蜀锦,要么就是质量不好,要么就是那种能得到秦皇赏赐的达官贵人之家。这个小孩身上穿的,绝对不是前一种,那么他的身份……小猪……猪? 咸阳高官之中,有谁家公子名“猪”吗?不,也不一定是猪,有可能是彘、豕、貑、豝、豣、豚…… 不过不管如何,对方来头都肯定不少,捏死一个绰绰有余。想到这里,陈平的态度好了很多,没有刚才的咄咄逼人,大叔就大叔嘛,谁叫自己是比人家小孩大。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陈平都是一个节操和道德水平都不怎么高的美男子。 “我家大人……呵呵……我爹说了,像我这样可爱乖巧的小孩子,是不能随随便便和陌生人说话的,尤其是这种长得好,笑得又跟灰太狼大叔似的,更不能说话,否则会被人骗去卖掉,然后再也回不了家的。”小男孩笑嘻嘻的说着,边说还边看着一旁的韩信,以扇柄敲着韩信的头,“韩小弟,记住我的话了吗?金老先生说过,越漂亮的人越会撒谎。知人知面不知心,像我们这样的小正太,千万不能和笑得很奇怪的大叔说话喔,会被卖掉的喔。” 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词到是极好极准,非常深刻的形容了一个人……慢着!这不是骂我吗? 被一个小屁孩这样无良的损,美人陈平鼻子都快被气歪了。 “诺……”韩信点点头,随后又歪着头,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开口说道:“可是我记得,我和公……我和您,明明我年纪比较大。” “我高!我高所以我大!”小男孩用力挺起小胸脯,小脑袋抬得高高的,以居高临下之姿,气势汹汹目瞪着韩信说道:“怎么着?你有意见吗?” “没……没意见。”韩信飞快的摇摇头。 “那好,我们去玩吧,我带你去看我养的大熊猫,下人说它要当妈妈了,没准我们今天还能看见它的宝宝呢。”小男孩理也没理陈平,一把抓起韩信的手,拉着他向停在一旁的马车走去。 走到马车旁边,小男孩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冲着陈平摇了摇扇子,笑咪咪的开口说道:“陈大叔,我记住你了喔……” 陈大叔,我记住你了喔…… 陈平只觉得一股凉意从尾椎骨上“嗖”得一声窜了上来,良人,咸阳好可怕,他现在回老家行吗? 当然不行啦!因为在上了马车之后,小男孩特意吩咐一路暗中跟着他的暗卫们,盯住陈平免得他跑掉了——如果他要跑,就尽量想招阻止他;如果阻止不了,就把他活着抓回来;如果抓不回活的来,你就……你懂得。 难得出门逛个街,就能遇上未来的陈丞相,这种在史书以“善奇技”出名的人,自己不能用,也绝对不能便宜别人。 第109章 程邈 程邈,字元岑,下邽人。原职为狱吏,在县中负责文书一类的差事。后来因为不小心犯了事,得罪了当年还是秦王的大王,所以被关进了云阳狱中,判了十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坐牢坐到第九年上头,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这一日云阳狱中忽然来了几个凶人,一言不发径直将他劫了出去。 “几位……大侠?这是要带老朽去哪里?”程邈看着一左一右架住自己胳膊的大汉,一脸紧张的说道。 自己坐了九年牢,应该没机会在外面结下仇人;就算自己有仇人,按自己的层次,也结不到这种能让满牢狱吏当瞎子档次的仇人。 “元岑先生莫怕,我们是邽王殿下的家臣。我姓刘单名一个季字,我们王爷久闻先生大才,欲请先生……樊哙撒手,莫吓着先生。我们王爷久闻先生大才,特请先生往葡萄宫一聚。” 自称为“刘季”的人,一席话语让程邈在心里“卧了个大槽”,为什么每一个字都能听懂,但合在一起就完全听不懂了?邽王?我大秦什么时候有这个王爷了?葡萄宫?完全没有听过啊!坐牢坐太久,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直到被樊哙等人请出大牢,拉上马车,马车都已经离开下邽好远,尚且还是一副晕晕乎乎状态的程邈,才开口问道:“请问这位刘先生,邽王殿下是何人?我大秦何时又多了一位邽王殿下?” 若不是这一路行来,风景依旧相似,城头上的旗号也没有变,程邈几乎要以为,在自己坐牢的九年里,这天下已然改朝换代。 “先生可知我大秦已然并吞六国,一统四海?大王已然改元称帝的事?”前楚人刘季一副“以国为荣”的表情说道。 刘季说话时,不但脸上的表情毫无破绽,甚至刘季原本的那一口楚音,也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口地道的秦语。 “邈虽然久居狱中,但此等大事,自然是听说过的。”程邈点点头,开口说道。 “邽王殿下乃是始皇陛下少子,陛下对殿下那是宠冠诸公子……”刘季开始帮自家老板吹嘘,幸好老板本来就很真材实料,所以他吹捧起来毫无压力——虽然不真材实料,刘季吹捧起来也不会有太大压力。 两人坐在马车上,一个说一个听,听到项羽刺少公子、少公子挖出九鼎这些刺激的段子时,程邈还会配合的发出“噢噢”的惊呼声,于是一路行来也颇为和谐。待到葡萄宫时,两人甚至聊出了一点友谊,不但彼此互称名姓,分手的时甚至都有些恋恋不舍的样子。 “元岑兄一路风尘,先跟从人下去清洗一番。我先去禀报少公子,就此先暂别了。”刘季冲着程邈一拱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多谢刘兄。”程邈还了一个礼,才转头跟着旁边的侍从下去清洗换衣。 刘季含笑看着程邈离去,方才转过身,和樊哙一起向胡亥的书房走去。 敲门进了书房,只见胡亥正坐在一种叫“椅子”的东西上,拿着毛笔认认真真在写字。 但又好像不是字,看着怪奇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奇怪……少公子,我书读得少,你不要骗我! “人来了?”胡亥停下笔,抬起头看着站在的刘季和樊哙,随意说了一句,“赐座。” 两名宫女拿来两个圆凳让刘季二人坐下。 我的地盘我做主,自从嬴政将葡萄宫赐给胡亥之后,胡亥立刻按照自己的喜好,对葡萄宫进行了全面的装修——刷墙涂地换家具。在当时之人眼里,对胡亥在装修上的种种奇思异想,那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但若是在后世之人眼中嘛……中不中西不西洋不洋土不洋,秦二世真是个画风清奇的皇帝。 以上就是大型纪录片《咸阳宫》,第三集里出现葡萄宫复原图时,小伙伴在a站b站等视频网的弹屏留言。 至于后来有个以认真考据闻名的导演,因为拍摄《秦二世》一片时太过于认真考据,将葡萄宫照史书记载还原于屏幕之后,惹得一群喷子喷“国产片越来越烂了!xx导演这个国产片最后的良心,也沦陷了,开始满口胡说八道了,秦朝行宫的装修风格竟然在古罗马、古希腊、日漫小清新和暴走漫画之类飘逸”那就是未来的事了。 反正胡亥不会知道自己给后人带来了多大的麻烦,虽然就算知道了,他也只会说一句——怪我喽? “你们来看看我写的字。”胡亥命人将自己刚写的字,拿着刘季和樊哙,看着他们俩皱着眉头的样子,开口问道:“这字怎么样?” “这是字吗?”刘季好奇的看着纸上的字,一个一个方方正正的,横是横竖是竖,也不弯弯也不曲曲,哪像是字啊?我读书得是少,但是不可以这么骗我喔。 “樊哙你说呢?你觉得这字好记吗?我是说,比以前的文字。这字上的第一句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我记得你认识这几个字的。”这是《千字文》中胡亥唯一记得的一句,否则他早就跟自家父皇提议,以《千字文》这种简单且易读易诵的文章,做为儿童识字读物了。 “喔!这八个字啊,我认识啊。但是好像跟这上面的文字不一样啊。”樊哙皱着眉头,看着纸上的大字,“明明笔划很多,写起来也很复杂,还弯弯曲曲的,哪有这个看着简单啊?” “你也觉得简单?”胡亥微微点点头,继续追问道。 “简单啊!这个一看就记住了,比如这个‘天’字,‘玄’字都很容易。”樊哙大大咧咧的说道。 “嗯……那我知道了,你们先下去吧。”胡亥挥了挥手,示意两人下去。 樊哙已经被他丢进禁军之中,开始学习如何保护老板。而刘邦,胡亥想来想去,没想出历史上他以什么闻名,后来发现刘季特别擅长于和人打交道、分析每个人的优劣点、以及接交朋友笼络人心,就渐渐将葡萄宫的一些庶务教给他,并且让他给自己处理一些杂事,比如见不重要的客人,和笼络游侠儿和异人,不得不承认,刘季在这方面的确干得很好,是个很好的人事经理。 算一算,现在葡萄宫里的下人,大约分成两派,樊哙刘季勉强算是沛县派和嬴政派来的咸阳派。等高考结束,葡萄宫里又会多一个高考派,三角关系是最稳定的结构,到时候让他们三派互相盯着,自己这个老板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吃喝玩乐了。 后世有一个帖子,叫做“如果你是皇帝,老妈是武则天、老婆是贾南风、儿子是李世民、朱棣;有个弟弟叫赵光义、武将有赵匡胤等等;文臣有蔡京、秦桧、严嵩、王莽、曹操、司马懿;身旁的宦官是刘瑾、魏忠贤、赵高,还有个图书管理员姓m==,结局会怎样”,然后一群人围绕这个帖子的设定吵了几十页。 其实啊,要胡亥说,如果真是这样,这皇帝也太好做。除了贾南风长得太丑不能容之外,其他人都是擅于知人心、拍马屁,而且办事能力不差的人,身为皇帝你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坐在龙椅上,就可以笑看一群牛人自己先打出脑浆子了。 玩到不想再玩了,就把皇帝传到嫡长子,再把另一个儿子支出去征服星辰之海,自己就可以躲在后方,尽享由七十二萝莉组成的后宫了。 胡亥尚且还在yy二世的后宫到底要建多大才好,清洗完毕的程邈已经随人进了书房。 “罪民见过少公子。”早被刘季吩咐过,少公子不喜欢别人叫他“王爷”或是“邽王”之类称呼的程邈,行了一个礼说道。 “程邈程元岑?”胡亥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着程邈,只见他虽然已经洗了澡、换了衣服,人看着也精神了很多,但瘦弱得跟根竹竿似的身躯上,却始终有一股牢房的霉味在上面转啊转的。 这家伙到底怎么得罪父皇了?胡亥好奇的在心里想着。 程邈的事,胡亥知道的并不多,只知道他是因为得罪了嬴政,所以才会被打入云阳狱中,然后一关就是十年。而在这十年当中,程邈因为闲得发荒,所以干成了一件影响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大事。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根据胡亥学过的《秦法》,秦人务实秦法一样务实,所以秦人对于犯人,要么就是处以五刑,要么就是罚钱或罚做义务劳动,根本不会给人判几年有期徒刑这种刑,更别说是让你大牢里闲得发荒了。 要不是程邈长得不怎么样,而嬴政也是个笔直得不能再笔直的男人,在百般苦思也想不出答案之后,胡亥没准会……呵呵……脑洞开吧开吧不是罪。 “正是罪民。”程邈冲着胡亥再一拱手。 “先生免礼,先生请坐。”胡亥示意程邈坐下,从椅子上跳下来,拿着他刚才写好的字,走到程邈面前,递给他说道:“先生请看。” “罪民不敢。”程邈诚惶诚恐的接过胡亥手中的纸,半拉屁股虚坐在椅子上,方才细细的打量字上所书之文。 这一看之下,程邈如遭雷击,顿觉自己被人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苦思十年而不得的东西,在今朝竟然有了答案了。 第110章 隶书(地雷加更) 程邈激动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转过头看着胡亥说道:“这个……这个……少公子,可否借纸笔一用?” 此时的胡亥,在他眼里已经不是大秦的少公子,而是一个门卫,专门负责给人开启新世界的大门。 “先生随意。”胡亥走到一旁,指着自己的书桌,示意程邈可随意而为。 反正这间书房也只是外书房,只是胡亥练字看书见客之所,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程邈走到书桌之前,提笔飞快写下几个字。 看着他写的字,胡亥立刻笑了,果然没有找错的,此程邈果然是传说中隶书的发明人,或者应该说是整理人。 早在准备掺和“书同文”这项大事时,胡亥就在沉思自己应该用什么方法,将原来的历史提前几十年,省去小篆这个没用多久就会被淘汰的东西。 在原本的历史之中,“书同文”是指李斯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创出了“小篆”,取消其他六国的异体字,创制了统一文字的汉字书写形式。 而在同时,下邽程邈也向嬴政献上他在云阳狱中,花费十年,整理了自昭襄王以来的另一种文字字体,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字三千字,嬴政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而那种文字字体,因为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也就是后世的“隶书”。 虽然嬴政年代,隶书并没有取代篆书的地位,成为大秦的官方文字,但是时间胜于雄辩,到了西汉末年,隶书已经完全从结构、笔画等各方面,脱去篆体而独立出来,成为了正式的官方文字。 有人可能会觉得,在篆书的年代推广简体字,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因为字体变化太大,完全没有基础。 但实际上,小篆和隶书在汉字史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系统,两者之间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小篆是象形体古文字的结束,而隶书则完全破坏了篆的字体形态,改象形为笔画化的新文字开始。篆书再发展一万年,也没有办法变成后世的文字字体。 就像此时,程邈的隶书尚且处于半篆半隶的阶段,有些字体形态已经破坏,但有些却没有变,并没有后世隶书那样的成熟——这可能也是历史上,嬴政没有大规模推广隶书的原因。 但现在就不同了,胡亥从小所书的文字,是后世文字发展几千年后的成熟产物,不需要再精挑,不需要再细选,直接拿来用就是了。 毕竟实际上所谓的简体字,大部份是古以有之,比如黄、来、夹、吕、宫等字,在甲骨文、铭文、小篆就可以见到雏形。《简化字总表》2274个简化字中,人们常用的521个简化字里,解放区和建国后出现的只有101个,其余420字都是解放前就已经流行或存在的:先秦的有68个字,秦汉的有96个字,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有32个字,隋唐五代的有29个字,宋辽金元有82个,明清有53个,民国60个。 “不知少公子找罪民来,所为何事?”程邈看了看自己所写的文字,再看了看胡亥所写的文字,虽然字体形态略有不同,但一横一竖方方正正的字结构却是一脉相承,只是胡亥的字体远远比自己要成熟许多。 “我想请先生将这种新书写方式和新文字献于父皇。”胡亥微微一笑,他前世没有练过毛笔字,这世练书法又成天和那堆弯弯曲曲打交道,每次写秦篆都感觉自己在画画。于是,别说是隶书,他任何一种后世字体都不会写,写出来的文字,放在二千年后,充其量也就能得到个“工整”的评价。 现在大家都觉得不错,主要还是因为新奇,再加这年头书法绘画的发展都不成熟,前头没有参照物,再加上苦画多年秦篆,也勉强能达到力透纸背的效果,所以才能震住这么多人。 “少公子何不自己……献?”程邈疑惑不解的问道。 身为大秦少公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献上功绩就全是自己的,何必要找他这种罪民来做? “因为这种书写方式,是我在看了先生的字后,才偶有所感而得,并非是我自己的功劳,而是先生的功劳。”胡亥伸手阻止程邈接下来要说的话,继续开口说道:“先生不必自谦,先生苦研十年方才整理而成,胡亥又怎么忍心夺先生之功。” 胡亥虽然喜欢和后人抢功劳,但他现在已经是邽王,且没准就是未来的秦二世,已经不需要那么降逼格的和人抢功,而是要改为慧眼识珠,推荐人才也是不错的。 “我请先生来,只是想请先生助我。我欲以此种字体,完全取代篆书。”胡亥抬起头看着程邈,星眸璀璨,神采奕奕,让人不能直视。 上一次,程邈一个人没有办到的事。这一次,我一定能办到。 “完全取代篆书?”程邈被胡亥的话,吓了一大跳。自上古神话时代,至夏商周三朝,篆书至今已经沿用数千年,想取代谈何容易? 虽然被胡亥惊人的野心所惊,但想到自己创造出来的字体,能取代篆书,终结自上古以来的象形文字,彻底让文字进入一笔一画、方方正正的时代。程貌心中还是涌起了难以言喻的感觉,对一个喜爱文字的人来说,这种成就感完全就不亚于仓颉。 “父皇会同意的。”胡亥低下头,搭起桌子上的一根长长羽毛,拿在手中把玩道:“不过在此之前,还请先生将我所写的文字抄上一遍……嗯,用先生所创的那种文字,我的字……还是比不上先生这种大书法家的。” “是,少公子。”程邈冲着胡亥一拱手,强忍着心中的激动之情,开始抄写胡亥所书的文字。 胡亥没有打扰程邈,而是站到窗前开始把玩手里的羽毛。 父皇老了……曾经一统海内、叱咤天下的秦始皇,已经开始老了。 作为嬴政最宠爱的公子,除了在楚国的那两年,胡亥几乎是被嬴政带在跟前长大的,再加上赵高的原因,胡亥了解嬴政的一切生活习惯、喜好厌恶。记得小时候战事繁忙之时,嬴政可以连开数日朝会而精神奕奕,事后还能跟没事人一样去后宫找美女嗨皮;但是现在只是改了一晚上文件,第二天见到嬴政时,就能看见他脸上的黑眼圈和不太怎么振奋的精神。 或许在他在外臣面前还掩饰得很好,但是在了解他的赵高眼中,却跟没有秘密一样,所以胡亥怀疑,之所以自己出生之后,咸阳宫再无婴啼声,就是因为嬴政平常太忙太累没时间乱搞,偶尔去找美女来一发,又因为美女太多,嬴政本人又太过于雨露均沾,没有专宠一个美女的爱好,偶尔来一发没赶准人家妹子的危险期。 当然,这一点对胡亥来说,那是大大的好事。“秦人爱小儿”这个传统名声在外,连大名鼎鼎的扁鹊在由赵入秦之后,为了生意兴隆,都会从妇科大夫,摇身一变成为小儿科大夫。胡亥可不敢想像,如果现在后宫再蹦出个孩子,自己会不会成为倒霉的刘据或者是下一个扶苏。 篆书书写麻烦且费时费力,嬴政现在批阅公文时,揉手腕的频率是大大高于年轻时候。若是改篆为隶,想来会大大减轻他的工作量吧?就像改竹简为纸一样,虽然批改文件的数量没有减少,但至少不用每回批奏折,都感觉自己是工地搬砖的小工,一天要搬一百二十斤砖。 不过,到底是老了体力不济了……相信他自己也应该有所体会,否则历史上嬴政也不会开始四处求神拜……好吧,这年头还没有佛。 始皇二十八年,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於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现在已经是二十六年了。 就在胡亥正在琢磨嬴政的身体之时,嬴政也正在想着胡亥。 也许是父子心有灵犀吧,现在双方彼此想着对方的,都不是什么好事。一个是琢磨自家老爹,开始要搞封建迷信;另一个是琢磨自己的宝贝儿砸,真是奸诈狡猾无比,怕麻烦怕担当,遇难事就爱往后缩,真不知道是从哪学来的? 话还要说到上次大朝会时,胡亥提议收天下之兵器铸币,然后在嬴政准备“谁提议谁负责”时,将铸币的工作以及推行新币的相关事宜都交给胡亥,却被对方那摇得跟拔浪鼓似的头,给打消了念头,而将此事转交给扶苏。 当时,嬴政还想着,胡亥这么见功就抢的人,怎么会放着这样大的功劳和马屁不干,而深藏身与名呢?现在看了暗卫报上来的,扶苏在推行新币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麻烦,嬴政立马秒懂胡亥当时的想法。 原来熊孩子是嫌太麻烦了。这个小懒熊,什么时候才会有担当啊?也不对,他在楚国时不是干得挺好吗?怎么一回到咸阳,就立马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凡事都指着朕出面,自己最多出个主意,实事一点都不干,难道真是朕把熊孩子给惯坏了?让他习惯在有朕的情况下依赖朕,而不是自己干事了? 第111章 文字 “回禀陛下,少公子在外求见。”内侍的通报声,打断正在考虑“如何锻炼儿子一百大法”嬴政的思绪。 “让他进来。”嬴政将暗卫报上来的奏折放到一边,低着头,开始批改另一份奏折。 熟悉的脚步声在屋外响起,过了一会传来胡亥甜甜的声音,“儿臣拜见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嬴政只觉得脑中警铃大响,上一次胡亥这样说话是干什么来着?喔,装修章台宫。 说起来,章台宫到底被熊孩子弄成什么样了?说是要保密,要给朕一个惊喜,不好朕派人去看,于是……朕竟然真得没有派人去看!想想都心塞,完全不符合朕多疑的人设吗?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啊?”嬴政装出一副不甚在意的模样说道。 这一次,不管熊孩子再怎么卖萌,朕都不能再被熊孩子牵着鼻子走了。 “是儿臣新写的一篇文章,请父皇指教。”胡亥低下头,双手将手中的纸卷高高举起,一脸无害的说道。 “新写的文章?”嬴政一脸狐疑的嘀咕着,同时示意赵高将胡亥的纸卷拿上来。 不会是新坑朕的一种方法吧?自从生了这个熊孩子,嬴政觉得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已经完全没有了。 怀着这样的心情,嬴政略为有些紧张,甚至是诚惶诚恐的打开手中的纸卷,“维二十六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很正常的一篇拍马屁文,四平八稳挑不出什么大错。若是以前看见,嬴政必然很喜欢,但是在吃了胡亥这么多高级马屁之后,嬴政终于也可以笑而不语的表示“朕向来务实,从来不搞阿谀奉承”这一套。 “有什么问题吗?句子通畅、标点无误,读着朗朗上口,没有错别字,给个及格吧。”嬴政开口问道。 “擦!这么好的文才及……不对!父皇,儿臣不是让您看这个……父皇,您没发现那上面的字不对劲吗?”胡亥膝行爬到嬴政身旁,以手指着嬴政手中的纸卷,开口说道:“字字字!您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吗?” “字?”嬴政白了胡亥一眼,没看字那不是被你个小熊吓着了吗? 在正常的历史上,没有胡亥的作用,嬴政依旧能对程邈尚不完善成熟的隶书一见喜之。在这个世界里,看着一排排后世已经演化的十分成熟的隶书,每天都要批改大量公文的嬴政,立马就查觉出了它们的妙用。而除开隶书这种新的字体之外,纸上所写的文字更让嬴政震惊,“明明……朕没学过此种文字啊?为何几乎每个字朕都认识,就算有个别字不识,也能根据上下文……” 嬴政震惊的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家宝贝小熊,正是因为阅读的时候完全没有压力,再加上一开始被胡亥唬住,才导致他阅读时竟然没有觉察到,眼前这张纸上所书写的,不但是新的书写方式,而且还是新的文字。 一笔一画,方方正正,而且书写和记忆都极为简单的文字。 身为大秦的皇帝,嬴政几乎在一瞬间,就想到这种新书写方式和文字,将会给社会带来怎样大的冲击。 “你想到的?”嬴政晃了晃手里的纸,开口问道:“还有更多这样的文字吗?” 若是只有这样区区一百来字,新书写方式和文字的价值也不过如此,若是有上几千字……书同文…… “非也。此乃下邽程邈花费十年所书,具体怎么样……儿臣也不清楚。”胡亥看着因为自己的话,脸上微微有些失望的嬴政,“呵呵”一笑,继续说道:“不过程邈就在外面侯着,父皇可以亲自召见。” 胡亥十分满意嬴政的表现,自己是只聪明熊孩子,自家爸爸当然也得是个聪明的熊爸爸。 中华文化一脉相承,文字虽然有变化,但也不是毫无规律可言。熊孩子能在完全没有学过繁体以及纂书的情况下,根据上下文结合而连猜带蒙的读古文;熊爸爸自然也能够在没有学过简体字的情况下,根据上下文结合连猜蒙读的读简体字——毕竟简体字与繁体字的相差不是太大,而自小接受皇子教育,至少会十来种国家文字的嬴政,是绝对学过繁体字他爹半隶半纂体的。 书同文是多重要啊,要是本熊早穿越几十年,也得被父皇逼着学十来种文字,那真是太可怕了! “你……”嬴政没好气的瞪了胡亥一眼,命令内侍传程邈上前觐见,趁着对方还没上来,飞快对胡亥说道:“熊孩子,说话能不这么大喘气吗?” “父皇,儿臣也想遵旨不喘气啊。但是不喘气那不就变成死熊了?”胡亥苦着脸,故作一副为难的模样说道。 “哼!”嬴政冷哼一声,衣袖一挥,开口说道:“凑那么近干什么?下去!跪好!” “哎……父皇真是得……”河还没有过呢,就把桥拆了。 胡亥故作失宠状爬回原处,摆出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坐好,等着程邈进入屋里时,两父子已经双双表情严肃的坐在那里,一副人模人样的模样,完全看不出熊爸熊孩的风范。 “听胡亥说,这是你写的?”嬴政一边说着,一边上下打量着程邈。 虽然来之前,胡亥将程邈从里到外的清洁了一遍,衣服也重新换了一套新的,但那因为长年坐牢而营养不良,而风一吹就倒的“柔弱娇躯”,却是掩饰不住的。 “此乃罪民在狱中为偿己之罪,而所书之字,名为‘隶书’,一共三千余字。”按照少公子一早交待自己说的话,程邈用颤抖抖的手,从怀里取出一叠纸。 这是这几天,少公子和自己两人,根据自己早已写好的三千字,再以简体字重新整理编辑后的文字,比原先自己准备献上的隶书,结构更为严谨成熟,让原来还对“隶书”取代“纂书”而揣揣不安的程邈,信心大增斗志满满。 少公子真是太厉害了!关于新文字的事,无论问他什么字,他都能飞快写出合格漂亮的新文字,并且告诉你新文字每一部分所代表的意义,书写时的笔画笔顺以及注意事项。 明明少公子心中早有一套新文化,却偏偏要将这功劳留给自己,让自己献上这新文字,真是让自己情何以堪啊! “好!”嬴政看着程邈所献上的三千字,拍案叫道。 虽然因为这三千字并非刚才那一百多字般成句成段,导致很多字嬴政不认识,但只看这方便简洁、顺时顺力的文字结构和书写方法,嬴政就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新文字。 “先生可愿为‘书同文’做些贡献?” “陛下有命,罪民莫敢不从!” 看着程邈如历史上那样被封为御史,又被嬴政点名负责“书同文”之事,胡亥一颗心终于也放了下来。 等程邈退下之后,胡亥决定要干一件更毁三观、更提前走进新社会的事。 幸好幸好!除了家有余资的人之外,现代社会的主流还是拿刀在竹简上刻字,书法什么的也不是社会主流,若是到了几百上千年后——那个书法昌明的年代,自己再来干这件事,大概就要被天下读书人喷成翔了。 “你还赖在这里干什么?准备陪父皇吃饭吗?还是想提醒父皇,忘记你干得好事吗?”嬴政看着坐在下方的胡亥,抓起一本奏折对准胡亥丢了过去。 对于自己丢奏折时的眼力和功力,嬴政还是很有信心的,只要胡亥不躲,就稳稳的能砸中他……他竟然躲了?谁家的孩子啊,连皇帝陛下丢出去的东西都敢躲,这么淘气,你爹……你就不怕气死你爹吗? 无视嘻皮笑脸凑到自己身旁的胡亥,嬴政默默的低下头继续批改奏折,这个时候,还是扶苏好啊,怎么砸都不敢躲,看着他每每不敢躲,而不得不又隐忍又痛苦又纠结的表情,顿觉得整个人腰不酸、腿不痛,精神也振奋了。 “父皇,别改了别改了,您看这个这个。”胡亥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在嬴政眼前晃了晃,用哄小孩的口气说道。 哼!不看!嬴政将头扭到一边,继续批改奏折。 胡亥借机瞄了一眼嬴政手中的奏折,是暗卫报来的“扶苏在六国贵地推行新钱,但商铺却拒不接受新钱,使得一些换了新钱的老百姓,陷入了拿着钱,也用不着出去,结果衣食无着从而怨声四起”的消息,一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接这种麻烦的工作,一边随意的开口说道:“儿臣还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没有商铺肯接受新钱吗?扶苏哥哥不会自己开个商铺吗?这商铺只收新钱,不收旧钱,至于里面的东西,也不用卖别的东西,只卖米和布这两样就够了。就不信这些死奸商,能和一国之力撑下去。” “你懂什么啊?”嬴政白了胡亥一眼,“这些商人后面都是六国贵族和当地富贾当靠山,岂有你说的那般容易?” “儿臣书读得少,是不太懂。但儿臣知道,这年头有钱不如有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第112章 硬笔(地雷加更) 听着宝贝儿砸这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理由,嬴政长叹一口气,放下手里的笔,转头看着胡亥,俊美可爱的脸上,一派天真无邪的表情。 “你怎么暴力呢?”嬴政伸出手,没奈何的看着胡亥头上揉着。 “父皇,您想歪了吧?不要把您的处事原则,带到儿臣身上行吗?儿臣又不是小白,当然知道靠杀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默默腹诽,说好的暴君秦始皇呢?竟然在这里劝他儿子不要用暴力!这和说好的人设不一样! “儿臣可没想过要杀人见血,儿臣只是觉得扶苏哥哥可以这样……一,自己开个店……”胡亥随手从案上抽出一张白纸,在纸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开口说道:“百姓最重要的就是身上衣裳和口中之食,其他东西到是次要的,所以扶苏哥哥的店,只要卖这两样东西就行了……以优惠价卖……只收新钱……百姓自然而然会兑换大量新钱……当然,六国贵族可能借机囤货物,我们可以要求购买时必须使用户籍,而且购买都限量什么的。钱,其实只是一堆铜,只要能换到吃的穿的,百姓才不会在乎是谁铸的钱。” “可是,你说开店,那就需要大量的粮食和布匹,这货物运输起来……哪来那么多货呢?”嬴政敲打着书案,皱着眉头沉思道。 “大哥有没有这么多货,好像不是我们需要在意的。只要六国贵族觉得,大哥的货物很多就行了……大不了白天运进去,晚上再运出来……或者多运几次空车嘛……”胡亥记得二千年后,中美大豆大战之时,美国大豆价格居高不下,中国就从巴西运了两船大豆停在港口。就两船大豆,立刻将美国大豆的价格打压了下来,因为谁也不知道中国是否还能从巴西买到更多的大豆,“除了自己开店,大哥还可以自己在大梁找一些代言人嘛。拉拢一部分打压一部分,儿臣就不相信,所有的商人就全是六国贵族的人,他们中间连个吕不韦……都没有。” “拉拢一部分打压一部分,就像你在楚国做的那样?”嬴政摸着下巴,看着胡亥在纸上写的字,皱着眉头说道。 “对啊,就像儿臣在楚国做的那样。没有一个贵族会甘心永远做一个小贵族,也没有一个商人会甘心永远当小商人……”胡亥一脸随意的挥了挥手,“什么贵族啊商人啊,就是地里的韭菜,割过了一茬很快又会长出一茬,与其让他们跟杂草似的随意生长,还不如控制在我们自己手中……就像土地吧,虽然现在每个百姓都分了地,但儿臣敢打堵,不用十年,又出现在贫者无立锥之地,而大地主阡陌连田的景象。” “哼!他们敢!”嬴政愤怒的一拍长案,他虽然愤怒,但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胡亥说得没错,不用十年,土地兼并一定会变得很严重。 “好啦好啦!父皇消消气消消气!大不了过十年,我们再杀上一大批就行了,反正这些劣迹多多,随便一抓肯定一大把。只要想处理,就好处理的很。”胡亥跑到嬴政身旁,轻抚他的后背,一边给他顺手一边开口说道:“还是说大哥这事吧,大哥除了自己找人开店,还可以去别人的店里捣乱……儿臣不是说封店,而是为了大梁百姓的身心健康,官府应该多多出动,去六国贵族的店里检查卫生、检查产品质量、查查商业税什么的……比如饭店米铺之类,就更要严上加严,毕竟民以食为天,如果食物不干净,或者是环境太肮脏,人吃了都会生病……我们不封店,但是停业整顿几天没有问题吧?儿臣听说一般做生意,最赚钱的就是风月场所,那样的地方多脏嘛,万一有病不是要传染很多人,我们……父皇,您那是什么表情?” “你怎么知道风月场所的?”嬴政这回的脸是彻底黑了,萌萌哒连咸阳宫都没出过几回的儿子,竟然对风月场所也门清了?魂淡!谁教坏了朕的宝贝儿砸! “《管子》上说的。”胡亥故作一脸茫然样,《管子》乃是管仲所写,而管仲则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失足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当然,《管子》上到底有没有说,胡亥也不记得了。但是现代人,了解风月场所还需要看书,你在侮辱他吗? “说白了,没有什么难得,只在乎肯不肯做而已。不说儿臣在楚国杀得人头滚滚,说到底儿臣也不过是跟商君学而已。昔日商君变法之时,为改秦人私斗之风,商君就是杀得血流成河,一点都不比儿臣心慈手软。最后商君变法,结果如何?父皇应该再清楚不过了。”胡亥摇头晃脑的说着,高高的小马尾随着他的动作,在脑后一甩一甩的,看上去可爱又乖巧,跟杀人犯什么毫无一星半点的联系。 但就是这么萌萌哒的小孩,正用他软嫩嫩的声音,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只是这么做的话,不但会树敌无世,而且搞不好还会留个万世骂名。只是这世上从来都难有双全之双,又想要好名声,又想要功绩,哪有那么多好事啊?所以人生在世,无非是从一种选择到另一种而已。就如同当年商君、武安君一般,他们为了大秦的千古基业,都选择背负一世骂名,儿臣虽不如先贤,但从来也不惧骂名。” 嬴政静默片刻,忽然展颜一笑,伸出手将胡亥抱了起来,放在怀里一阵揉搓,开口说道:“你……真是个乖孩子。” “父皇……儿臣都是大孩子了。”胡亥委屈的摸着被嬴政揉红的双颊,他最近刚刚长了两寸,身高向八尺七寸又近了一步。 “你不是说再过八十岁,也是父皇的儿子吗?”嬴政松开胡亥,看着坐在自己腿上,别别扭扭跟个小姑娘样的胡亥。 胡亥的声音顿时为之一塞,接着气乎乎的一扭头,红着眼睛说道:“哼!父皇坏!不理你了!” “行行行!父皇坏!你不理父皇,那父皇理你总行了吧?”嬴政拿起被胡亥画得不成样子的纸,和被胡亥拿在手里把玩的羽毛,开口说道:“你要献得第二样东西,就是这个吧?能写出极细字迹的羽毛笔?来,父皇试试,看好用不好用。” “哼!”胡亥将羽毛笔甩到嬴政手上,从他大腿上滑下去,坐在他身旁,嗡声嗡气的说道:“用笔尖沾点墨水就可以用了。” 嬴政笨拙着学着胡亥刚才拿笔的样子,去握羽毛笔,却听见旁边宝贝儿子一阵“咯咯”的笑声,内里透露出的幸灾乐祸之意,他都不想认真不想,否则……这是百分之百的亲儿子,百分之九十的秦二世,不能随便打,等会通知章邯扣熊孩子点零花钱,熊孩子就知道世上只有爸爸好了。 “父皇,是这么使得。”胡亥伸出手,抓住嬴政的手,调整他的姿势,然后推着他的手,在纸上写写画画着。 想当年自己在幼儿园时,幼儿园老师就是这么教自己握笔的……淡淡的,胡亥有了一种提前带儿子的感觉。当然这绝对不足和外人道之,在心里暗爽一下就好了,否则就算是百分之百的亲儿子,百分之九十的秦二世,也会被打得人如其名——变成猪头的。 千古一帝就是千古一帝,学什么都快,不过才十来分钟,嬴政就已经能够熟练自如的,用羽毛笔在纸上写字、画画了。 “这东西到是挺好用的,比用毛笔写字快多了。”嬴政随手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赵政。 看着嬴政兴致勃勃外加无师自通的模样,刚找到一点做爸爸感觉的胡亥,那叫一个忧伤啊,他总算明白,嬴政教什么,自己就学什么,还学得特别好特别快时,嬴政为啥那么失落了。 希望未来的亲儿子,不要那么聪明伶俐,好歹让我找点做爸爸的感觉。 “不好用的东西,儿臣怎么敢拿来给父皇用。”胡亥脑子里虽然在跑火车,脸上的表情还属于正常范围之内,没有显露出来,“父皇您看,这东西您要是拿来批奏折,比毛笔一个字一个字的书写可快多了。” 胡亥说着,拿过嬴政手里的羽毛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和毛笔字水准普普通通不同,胡亥的硬笔书法还是极为不错的,忽而大字忽而小字、忽而草书忽而正楷,如行云流水的书写方式,灵活多变的字体闪瞎了嬴政的眼睛。 “果然很好用啊。”嬴政接过胡亥手里的羽毛笔,点点头很开心的说道:“好!以后朕就用这个来批改奏折了。好孩子,果然只有你最知道父皇的心意。”嬴政一脸满意的,拍拍胡亥的肩膀,“说起来,你脑子里成天到底在琢磨什么呢?竟然有这么多奇思妙想。” “这只是孩儿以小木棍画图时,无意间发现硬笔比软笔写字更方便,然后用来偷懒的一种小方法而已。”胡亥一脸谦虚,笑着的回答道。 嬴政真得心情大悦啊,所以他决定撤回原来想好的,让章邯扣掉胡亥九成零花钱的决定……嗯,只扣八成就好了,反正朕管吃管喝管衣服管马车管下人发俸禄,熊孩子身上只要留点钱买棒棒糖就好了。 第113章 闪瞎 “卧槽!怎么能这样?章邯坏蛋!少府坏蛋!”葡萄宫中,得知自己的零花钱,被少府扣了八成的胡亥,气乎乎的揉着脸,然后转头看着旁边正在淡定喝茶的小小少年,“喂!说好的兄弟爱呢?” “父皇说,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不用太放在心上。”小小少年一边说着,一边以手摸了摸额上被风吹动的乱发——五个手指头上戴着六个亮闪闪戒指,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戴上去的。 “吴王殿下,你信不信我去跟父皇说,你忧心我大秦虽然统一天下,但却处处外忧内患未定,北有匈奴南有百越,中间还有六国遗族蹦跶,所以请为百越王,永镇海南?”胡亥斜着眼,杀气腾腾的看着兄弟之中最有钱的吴王小十七,冷笑着说道。 “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说吧,你是想把少府烧了呢?还是想把章邯拉墙角里捧一顿?兄弟我都绝对支持你!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兄弟我别的没有,掏几个钱请刺客还是请得起得。”小十七拍着胸口,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状,开口说道。 “那个……”胡亥认真回忆了一下历史上少府大将章邯,直接从少府下属里拉了一群囚犯,就把陈胜吴广给弄死……要不是猪队友秦二世赵高太不给力,没准项羽也被他弄死的战绩,立马觉得自己还是做个安静守法的美王爷比较好,“那到也不需要,只要你那笔钱到了,我就不愁没流动资金了。说起来,怎么就你来,荣禄、十五、你哥他们三呢?怎么还不来?” “他们说自己是大人了,和我们俩个小屁孩子玩不到一块去,再加上你这里又没有漂亮的软妹子萌萝莉,所以不来了。”只比胡亥大一岁的小十七,皱着两条好看的眉头,认真回忆着兄长们说话时的样子,一脸不解的说道。 为什么哥哥们,说到“玩”字的时候,表情都那么奇怪呢?和女孩子玩有什么好玩的,捏一下就哭了,打不得骂不得,娇滴滴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他们说了,你上次说的那个事,他们已经想好,答应了。这不,钱都让我带来了。”小十七眨眨眼睛,一脸巴巴的看着胡亥说道:“正事说完了,我们先用膳吧?用完膳,我还想去找韩信他们踢球呢。男人嘛,就该在阳光下挥洒青春和汗水,成天和一群女孩子玩,有什么好玩的?” “呵呵……”小屁孩,那是你不懂而已。 胡亥干笑了两声,拍拍手示意手下传膳。 葡萄宫的内侍和宫女,都是赵高柔姬一起亲自挑的,不但每一个都相貌出众,而且个个都训练有素。不过一小会功夫,就将早已准备好的饭菜端上了桌,但是……等等…… 小十七看着熊视眈眈的向自己爬过来的小比熊……不,现在是大比熊了,站起来比自己还高还大,胳膊就有自己大腿粗的小比熊,带着三只同样的黑白团子,爬呀爬的爬到自己身旁。 小比熊静静的在自己身边坐着,而三只小团子则像小狗一样,前爪搭在他在的大腿,小小的脑袋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小十七,嘴里还不时发生“嘤嘤”的叫声。 “这是何意?”小十七那叫一个紧张啊,有谁用个膳还被四只熊围观的?确实它们是在围观自己的用膳,而不是等自己用完,就把自己当膳用了? “没什么……只是知道宫里的人,已经不吃它们几个那一套,从宫人那里骗不到吃的,所以找你这个客人下手而已。”胡亥喝了一口酒,自家酿得葡萄酒,味道果然不错,“你要是不喜欢,直接把它们的头推开就是了。” 把它们推开?这么萌萌哒的小动物,本王做不到啊! 于是,小十七那份饭最后到在一大半喂了小比熊家的三个小团子,并且还和胡亥约好,等三个小团子再大一点,就抱一只去他的吴王府养着。 “十八,话又说回来,你觉得你那生意真得能赚?”没吃饱饭的小十七,一边拼命往嘴里塞点心,一边关切的问道。 其实无论是小十七也好,还是几个哥哥也好,都不太在意那生意最后到底是赚还是赔,身为大秦公子,还能缺那点钱花吗?只是担心万一生意赔了,胡亥会哭闹不休而已。 “其实我们也不是担心胡亥哭闹会伤了身子,只是担心他又哭又闹的,会打扰了父皇休息,所以才……小十七,你千万不要误会啊。” 误会什么呀误会?荣禄哥哥说话真是奇奇怪怪的,让人一点都想不明白。 小十七将最后一块点心塞进肚子里,才眨巴着眼睛看着胡亥。 “你放心,就冲这个,也一定会赚得。”胡亥拿起一旁的酒杯晃了晃,透明的酒杯里装满琥珀色的液体,看上去……嗯?为什么那酒杯是透明的?是那个战国水晶杯吗?可是父皇不是说,那个杯子天下只有一个,他准备带到棺材里去吗? 后知后觉之下,迟钝的小十七终于发现,葡萄宫里透明的器皿似乎不止一个,有好多的样子。 东西多了就不值钱了,父皇这回应该不会再想把,那个战国水晶杯带棺材里去了,降逼格。 就在胡亥和小十七俩人把酒言欢之时,咸阳城的老百姓、章台宫的群臣,还有平常高高在上的始皇帝陛下,都被闪瞎了一双狗眼。 首先,是以少公子为首的几位公子,投资修建的单身公寓在今天正式对外营业。 少公子,又是少公子,话说少公子最近真是存在感十足啊。 先是搞了个高考,搞得人心四动,接着又说要建什么“咸漂之家”,于是修了一个名为“万科”的园子,并且在园子里修了大量的高楼。 是的,高楼,楼高三层,据有幸提前去过最上层的人说,站在上面颇有些手可摘星辰,高处不胜寒之意。 好吧,没见识的土鳖想法就先别提了。 最难得的是,这楼竟然不是用木头建起,而是用一种叫“红砖”的东西,外加一些水泥制成,看着有棱有角四四方方的。而据进去过的人说,这楼里房间的分布更加奇怪,因为每幢楼里的每一层有长长的走廊,形如竹筒子,走廊两侧是一个个单间,象竹筒子里的各个节,所以被少公子称之为“筒子楼”。 这筒子楼修好之后,咸阳的老百姓本以为马上就会开业,但没想到少公子竟然命人找来了一些布,将筒子楼对街的部分全部用布挡了起来,说是“有秘密”,然后每天就看见匠人往里一车一车的拉东西。 虽然老秦人务实,但没人说过老秦人不好八卦。本来只是普普通通几幢楼,被少公子这么三炒两炒之下,竟然炒得满城皆知,人人都想知道少公子所说的“秘密”到底是啥。 于是,在万科开园的那一天,性好八卦的咸阳百姓,只要能走得动路的,纷纷扶老携幼,都跑来万科门口看热闹。 三声鼓过后,罩在筒子楼上的黑布被人拉了下来,露出了筒子楼的真面目,引来了围观群众一阵阵的惊呼声。 不不不!早在筒子楼还没建好之时,很多人就已经看过筒子楼长啥样了,所以让他们惊呼不是楼本身,而是…… “哎唷我的娘亲啊!这楼怎么这么闪呢?眼睛都被闪瞎了!” 以上这句,也是最近春风得意的李斯李大丞相的心情。 自从王绾退休之后,李斯就接任王绾成了大秦的丞相,成了众臣上朝时走在最前头的那一个。 但是,今天……当李斯远远看着整个大殿都在闪闪发亮的章台宫时,恨不得把已经回到老家抱孙子的王绾再拉回来,挡在自己面前,免得被这么亮的章台宫闪瞎了狗眼。 “蒙……蒙毅啊。斯,现在告假还得及吗?”李斯回过头,揉了揉被刺痛的眼睛,回过头表情木然的看着站在身后蒙毅。 “李丞相可是身体有所不适?”蒙毅关切的看着李斯,这是怎样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表情呆滞、双目赤红,还含着眼泪,泪水在眼眶里转啊转的,几欲夺眶而出。 李丞相今天的画风,那不是一般的清奇啊。 也没什么病,就是觉得自己昨天晚上没休息好,再加上年龄有点大,所以大一早来上班,老眼昏花神智不清,出现幻觉了而已。 这种话,李斯当然说不出口,只是冲着身后做了一个“你自己看”的手势。 在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下,章台宫正殿在数百级石阶之上,站在石阶下面的时候,是看不见正殿模样的,想要看见正殿的模样,必须再走上去一些。 于是,蒙毅上去了,然后……他也捂着一双被闪瞎的眼睛下来了。 “李丞相,放心吧,不是癔症,而是……”特么还不如是癔症呢! 说好的,大气雄伟又有朴素无华,且极符合老秦人审美情趣的章台宫呢?这特么……这特…… “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劝说陛下答应少公子,在咸阳宫上刷油漆呢。”蒙毅长吐一口气,也不知道等会陛下看了,会不会心塞又或者是情绪一激动,心就不塞了。 现在问题来了,赵高给陛下准备药了吗? 第114章 玻璃(地雷加更) 坐在辇车上的嬴政,在听说自己手下们不淡定的反应后,冷哼一声,理了理衣服,小声嘀咕了一句“一群不淡定的没用家伙”后,转过头深情款款的看着赵高……手上的镜子。 真是一件宝贝啊!虽然昨天晚上已经对着镜子照了一晚上,但是此刻嬴政还是忍不住凑过去,看着镜中的自己,纤尘不染的镜面,清清楚楚的映出了他的五官、外貌、服饰,甚至连左边有一根胡子略翘这种小事,也能看清楚。 活了四十年,朕头一回看清楚自己的长相,还素酱紫又帅又有气质。 “这东西真好!”嬴政忍不住赞叹道:“胡亥很聪明,墨家和少府也干得不错。嗯,有赏都有赏。” “陛下,少公子说了,这个镜子还太小了,不配陛下的身份。等过两天会再送一面大的给陛下御览,据少公子说是真人等身大小,保证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赵高跪在地上,举起镜子开口说道。 “胡亥真是有孝心。”嬴政轻抚着镜面,决定给宝贝儿砸一点奖赏,“通知章邯,今后就只扣他七成零花钱了吧。” “喏。”赵高含笑应下,决定不告诉嬴政,少公子开得一家名为“淘宝”的店里,始皇帝同款羽毛笔已经卖至脱销、始皇帝同款化妆镜装备上市中,所以少公子已经“不缺不缺父皇我不缺钱”了。 嬴政满意的摸着胡子,笑咪咪的下了辇车,慢条斯理的走上章台宫正殿前的石阶,看着眼前焕燃一新的正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到底是一国之门面,胡亥也没有干什么丧病的事,大体上并没有改动什么,只是将原来是窗户的地方全拆了,换上透明的大玻璃推拉窗,再将屋顶上的瓦片,每隔数尺就掀掉一些,换成瓦片制成的透明玻璃片,方便阳光直接从屋顶上射下来。 用胡亥的说法,这样换了之后,有太阳的时候,阳光可以更方便的照进屋子里;而没有太阳的时候,又可以待在屋里赏风赏雪……慢着,谁坐在正殿里赏风赏雪啊? 当时嬴政很想插嘴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看着宝贝儿砸拿着一张所谓的概念图,讲解时那兴致勃勃的小样,嬴政觉得儿子开心就好了,他说赏风赏雪就赏风赏雪嘛,不要太在意细节,大不了冬天的时候,朕去正殿开个赏雪宴就行了。 实际上,重新装修后的正殿也就是这样了,摆在胡亥眼里那是保守了又保守,只能说勉强达到了他心里通风通光大气明亮的设想,只是他忘了自己现在面对的都是一群老古董,而且是一群以“黑”为尊的老古董,一辈子没看过过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更不用说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房子了。 嬴政走进正殿,首先见到的是数缕阳光透过玻璃瓦从屋顶上落下来,有那么几缕甚至还正好落在自己的龙椅附近——用熊孩子的话说,这样大臣坐在下面看着沐浴在阳光中的自己时,会有一种高洋上的圣洁之感。走进大殿,在上首的龙椅上坐下,看着跪在下面“山呼万岁”的群臣,嬴政又趁机瞄了一眼两边墙壁上应该是窗户的东西。 好家伙!嬴政头一回发现,章台宫的窗户竟然有这么大,一扇窗户都快小半拉墙那么大了,问题是换新窗户之前,也没有殿里的光线多好啊,稍暗一点就要点蜡烛,哪像现在,什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诸位今天有何事要奏。”嬴政有点心不正焉了,盼望着快结束这场朝会,好让自己去瞅瞅那玻璃到底是什么回事。 反正嘛,大朝会上一般都没有什么大事要办,真正要办的大事,都是在嬴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举行的一个个小会上处理的。 “陛下,新的隶书已经整理出常用字三千,是否要刻石以记,令诸郡县晓之。”李斯冲着嬴政一拱手,第一个开口说道。 “准了。”嬴政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同时命大秦中央以及诸郡各级官吏,务在年前学会新的隶书。明年正旦之后,大秦所有的公文一律以隶书书写,如有不会……这个官他也不必做了。” “喏。”李斯稍微欠了欠身体,又继续说道:“近来民间以羽毛笔写字之风越演越烈,甚至连公文上也有不少人用羽毛笔书写……”李斯说着,小心翼翼的瞄了一眼,以羽毛笔在公文上书写的第一人,继续说道:“臣等不知,此等行为是否该禁止。” 果然和熊孩子说的一样,会有人拿羽毛笔的事来说事,还好熊孩子已经帮朕想到解决的方法了。 “羽毛笔书写文字省时省事,而且利于百姓学习文字、推广文明,民间就随它去吧。但是官府公文,要求一定要以毛笔隶书书写,违者……你官也别当了。” 嬴政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学写字学文明,只是为了将来找个掌柜之类的好工作,那么你用什么笔书写,官府都不会管你。但是如果你打算考公务员,将来当官的话,就必须要写得一手好隶书,否则你连公务员考试都没资格参加。 其实这个主意,只是胡亥参考明代科举考试,考生都要以“台阁体”字体作答,字不漂亮还不要,以致最后无论是内阁大臣还是司礼监太监,都写得一手好字,这个事例而想出的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即可以推广硬笔字,又不会让毛笔字像后世那样,变成一种高洋上,没人玩的东西。 至于又要学硬笔又要练毛笔的学生生涯,会不会很苦逼,这就不在胡亥该操心的范围之内了,这年头的学生又不学物理化学英语地理代数微积分的,多练点字会死吗? 当然,考虑到自己可能是未来秦二世的原因,胡亥自然没忘记给自己留一扇后门,那就是,皇帝陛下是可以用硬笔批改公文的。 搞定了皇宫这边的事,再来说说“万达”那边的筒子楼。 四四方方有棱有角的三层小楼外贴着一层白色的瓷砖,干净整齐漂亮,摸上去滑滑的,最重要的是还能照出人的影子来。走进筒子楼里面,无论是天花板还是墙壁都是雪白一片,楼梯地板也是平平整整,这个东西咸阳人到是见过,是叫“水泥”,听说用来盖房子修路都特别好,咸阳宫门口的广场现在都修成水泥广场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普及到民间来;三层之上没有屋顶,反而是个名为……天台的东西,据说是少公子设计出来,方便大家在上面晾比较大件的衣服被子之用。 最最让要觉得稀罕的,是筒子楼里每间房的窗户,竟然都是用那么大那么大的透明水晶制成的,阳光从窗户上透进来,落在地上,光线好极了。 因为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就一直实行“耕战政策”,而战争财发起来从来又是最快的,所以作为首都的居民,在听说少公子开得那家“淘宝”店里有这种水晶卖之后,都不约而同的奔向了淘宝。 买买买!在这个方面,二千年后的人和两千年前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差别。 当然,玻璃也好、瓷砖也罢,这些都是刚研究出来的新鲜产品。一样物品在它刚出厂的时候,价格永远是最高的,这是千古不变的定理,所以别看胡亥大手笔的将筒子楼和章台台都装上了玻璃,但那只是做为广告费用的支出,实际上淘宝店里玻璃等物品,还是卖得挺贵的。 像筒子楼里那样一小块——即八十年代那种木头窗户,一扇窗户都是由四块玻璃所组成,家有余资的小富之家咬咬牙,还是能给卧室书房,这些主人重要的地方装上玻璃;而章台宫那样的巨型玻璃墙,不但要提前预定,而且价格高得非地方豪富买不起。 一块玻璃一块金,一点都不是在瞎吹牛皮。 和玻璃这种少了或是不够大,都显不出高洋上的东西比起来,买一块回去就立刻能身份增涨的水银镜,价格就要亲民很多。 二金只要二金,不是二十金,也不是二百金,您就能拥有一块能把你脸上每一根皱纹都能照出来的水银镜,巴掌便携式水银镜,可揣兜可放包,让您走到哪里就装逼到哪里。 什么?你想要柜台上那面“皇帝陛下同款的水银镜”?那个也很便宜,只要九九八,皇帝陛下同款带回家! 是的,一块跟十四寸显示器差不多,二千年后最多不过五块钱的镜子,胡亥就敢打着“越大的镜子越难做”这个理由,卖九九八一面,还敢摆出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 反正这年头,也没有“公子不得与民争利”的说法,而且淘宝只收新发行的钱币,也算是支持大秦的金融建设了。 至于瓷砖和水泥,这两样东西胡亥店里到是有,可是也只接订做不卖现成的。 理由到是挺简单的,做这些东西的匠人都是胡亥从少府和墨家挖来的,有钱大家赚,好处自己吃光,不分别人一点利润,那是不行的。 解决了财政危机,又通过高考收了几个还算不错的手下,胡亥最近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转眼又是一年,到了始皇二十七年,嬴政准备第一次巡游天下。 第115章 西巡 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嬴政为了巩固后方,决定回老家旅游一趟。因为这次是回老秦故地,而且会路经襄戎国,考虑胡亥生母是襄戎人,也考虑到胡亥的封地在那里,所以嬴政特意打包带上了胡亥。 但是大家要知道的是,这个年头没有高铁没有飞机的,甚至连个绿皮加汽车都没有。一切出行,路人靠腿,壕够马车牛车,就算是皇帝也摆脱不了这几样东西,最糟糕的是路还稀烂稀烂的。 最最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 “父皇,这个就是路遇盗吗?”胡亥趴在车窗上,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批奏折的嬴政,偷偷将车窗推开一条缝,想看外面的情景。 刚才,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群强盗,拿着兵器就喊打喊冲上来,和负责安保的秦军打了起来。胡亥刚露了一个头,想看热闹就被赵高粗鲁的推了回去,然后车窗车门被内侍们迅速被关上。 “八成又是六国那些叛逆份子,否则谁有胆子冲击王车?”嬴政冷笑一声,安慰道:“小胡亥不用怕,我大秦军队天下无敌,不会让他们冲进来的。” “嗯嗯……”胡亥眨了眨眼睛,自从那群强盗跑出来之后,王车就被一队队士兵围了个水泄不通,他左瞅右瞅半天,除了听见几声喊杀声之外,根本看不见强盗的影子。 难怪秦始皇登基之后,就不停的巡游天下,原来是带着强大的军队,四处扫荡强盗和以身引出六国那些叛逆份子。 这回没有出函谷关,而只是在秦国的后方巡游,就是攘外必先安内,为明年东巡山东做准备。 胡亥正想着,就见远方一支箭飞了过来,然后“碰”的一下,钉在车窗之上。 胡亥盯着箭,发了三秒箭,又回头看了一眼依旧没有准备啥大反应的嬴政,深吸了一口气,在大腿上捏了一把,忽然往嬴政身上一扑,“父皇,外面好口pia!” 嬴政手一抖,差点将毛笔的笔杆戳进胡亥的鼻子,让他从猪变成一只大象,“熊孩子,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这么大的人了,装什么三岁小孩呢?” 嬴政说着,没奈何的停下笔,抓住胡亥的后颈衣襟,从怀里拽出来,看着表情依旧萌萌哒,没事喜欢作天作地的胡亥,用严肃而认真的口气说道:“作业写完了吗?卷子写完了吗?让你批的奏折你批完了吗?大秦所有郡县分布图背熟了吗?琴练了吗?《无衣》会唱了吗?剑法练的怎么样?拔剑术练了多少次?搞清楚了围棋的规则了吗?” 听着嬴政吧叽吧叽的一通讲话,胡亥有种上辈子过年回老家时,面对七大姑八大姨追问学习成绩、恋爱状态、收入报表时的心情,那感觉简直酸爽得不了得。 我果然是大秦第一花样作死小选手。 胡亥默默的在嬴政“什么都没做完?你就敢跑到朕面前来作死”的碎碎念中,开始默默的学习批改奏折……说好的快乐童年呢?我今年才十一岁啊。 当然,跟嬴政出门旅游也不全是那么无聊的,没有山贼没有强盗没有奏折的时候,嬴政也会抱着胡亥讲祖先的故事,大意如下——当年我们嬴秦的祖先,是怎么被周室驱逐,不得不沿着这条路,一路西行中间又不知道吃了多少多少,苦死了多少人,才找到天水这样一个地方,然后为东进重返中原,三十多代帝王一共花了六百多年时间,其间又发生多少可歌可泣的事迹。 “哎……”胡亥捧着小腮帮,看着嬴政时不时忽然指着路上某个沟或是某个山,说这里曾经发生过了一场什么样战争时,那神采飞扬的表情,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的。 三十多代帝王,六百年的时间,最后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大秦帝国,却如昙花一现,二世而亡。 要是死人真得地下有灵,大概早就哭死气活了。 “父皇,儿臣会好好努力的!”胡亥放下手,坐直身体,开口道。 “啊?”嬴政看着忽然正襟危坐,表情认真严肃的可怕的胡亥,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会儿,才一脸怜爱的摸着胡亥的头,笑着说道:“好好努力之前,先把今天的奏折批了吧。” 哎……还是不喜欢批奏折啊! 看着一下子就瘪了气,表情分外可怜又可爱的宝贝儿砸,嬴政心中大乐,要不是惦记着对方已经十一岁,很快就要成人娶媳妇了,不能再养成他凡事喜欢赖爸爸的习惯,嬴政真是恨不得将宝贝儿砸,抱进怀里再一阵揉搓。 除了看秦军平叛、听爸爸讲故事之外,长路无聊之余,二十四孝好儿子胡亥也会给嬴政变变戏法,什么“清水一喷,纸上立现小人”、“只手下油锅捞铜板”之类的小魔术不算,甚至还花大价钱做了一套皮影,找人演了一出胡亥亲自撰写的皮影戏的起源故事给嬴政看。 故事的内容大意如下,从前有个皇帝,他很想长生不死。于是有个骗子就跑来骗他说海外有仙山,仙山之上有长生不死药,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明,骗子表示自己不但能召来神仙,还能召来亡灵——实际上所谓的神仙和亡灵,都是骗子在演皮影戏。皇帝相信了骗子的说法,真以为海外有仙山,仙山之上有长生不死药,所以就问骗子出海寻找仙山。 故事到这里,接下来的剧情自然不用多说了,皇帝被骗子欺骗,不但浪费了钱财、浪费了表情,甚至还成为了千古笑柄。 为了加强嬴政的印象,故事的上半段是海外有仙山,下半段则换了一个新骗子,新骗子这回不说海外有仙山,而是说自己能练成长生不死药了。为了得到长生不死药,皇帝将自己最心爱的公主嫁给骗子,又先后因为骗子进谗而逼死自己的发妻和心爱的太子,最后真相揭穿后,公主发疯,皇帝郁郁而终的故事。 胡亥满意的看着自己编写的皮影戏,又偷偷瞅了一眼看戏看得乐呵呵,时不时点评一句“傻逼”,完全不知道这是自家宝贝儿砸,写得黑自己故事的嬴政,心中暗暗欢喜,他到想知道,明年徐福跑来跟政爸爸说,海外有仙山,并且连仙山的名字都一模一样时,政爸爸会是什么表情。 秦皇汉武嘛,你们不是爱并列嘛,让本公子一黑黑俩! 这样一路打打杀杀、吃吃玩玩的走着,胡亥本以为这次西巡应该不会再也什么幺蛾子之时,再也受不了胡亥每天练筝时,那能招来狼的筝技的嬴政,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赵高,却给朕找找,这附近有什么精于乐器或是精于乐曲的人没有,去找来给朕洗洗耳朵。” 嬴政一边说着,一边非常不斯文的掏了掏耳朵,再听宝贝儿砸的筝声听下去,他感觉都要快要魂飞魄散了。 “你说说,筝乃是我秦人发明的,在我秦地非常流行,几乎每个秦人都会弹,连蒙恬那种武将都弹得一手好筝,朕要求胡亥会弹筝也不算多离谱的要求吧?他怎么就能弹得那么难听?我嬴氏先祖,似乎没有谁不会弹的啊……每次他弹筝时,我都要出屋来……”在经历胡亥那不着调的筝声打击之后,嬴政不但开始胡言乱语,甚至他连“朕”都不说了,开口就是满口“我”啊“我”的,“不然被人误会是我弹得……怎么办?快快快!赵高,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快找个人来给我洗耳朵。” “诺。”赵高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看着赵高离去的背影,嬴政竟然从上面读出了几分“逃”的味道。只可惜,别人能逃,自己这个当爹的,却还要以不挫伤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为目的,对儿子进行表扬教育。朕那个去啊!就算朕是个文思斐然、满腹经纶、出口成章的才子,这么违心的夸上几次后,也会很快没词可夸的好嘛。 不知道是赵高运气好,还是他的办事能力不错的。反正没过一天,赵高跑回来跟嬴政说,附近有个琴师击筑击得特别好听。据说这个琴酒原来是个酒吧,偶尔有一次听到主人家堂上有客人击筑,张口点评了一下那筑声,结果却被佣人告密告到主人面前,被主人找上堂来责怪了一番。该琴师深谙打脸文的真遂,当场击筑高唱一番,一曲下来,满堂宾客无不被感动的泪流满面。 一战成名之后,琴师干脆改行成了职业击筑人,成天被城里的人请去击筑。 也正是因为如此,赵高才能这么快打听到附近有这么一位琴师的事。 “父皇这是嫌弃孩儿弹得难听了?”听完琴师的故事,胡亥可怜巴巴的转头看着嬴政。 “怎么会?我家的宝贝,当然是世上弹筝弹得最好听的。”嬴政一拍大腿,脸不变色心不跳的说道。 皇帝,就是世上最大的政治家。而政治家的脸皮,历来都是可以当长城用的。 “那你为什么要招别的琴师来听小曲?孩儿弹得不好听吗?”胡亥低垂着眼帘,“呜呜”两声说道。 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作啊!知道还问知道还问!真是讨厌得很! 嬴政默默的在心里一呶嘴,叹了一口气,你在外面这么作,你爹……你爹我知道是知道,但这明明不是你爹我教出来的啊。 第116章 击筑(地雷加更) 嬴政好说歹说一番,终于让胡亥相信“父皇只是看小胡亥天天练筝太辛苦,所以找个人来给你谈谈琴解解闷”的说法,答应召那个琴师觐见。 但饶是如此,胡亥的嘴还是噘得能挂瓶酱油上去,那个作劲啊……只能说亲爹真爱不早打死。 隔着一层半透明的黑色帐幔,胡亥隐隐可看见琴师大约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生得干净漂亮,举止有度优雅,看着是个极易让人生好感的人。 琴师跪下行礼,在经过一番例行询问后,便盘腿坐下略略调整了一番筑弦,左手按弦,右手抬起筑尺轻轻落下,开始为嬴政击筑。 筑声时而慷慨激昂如令人沸腾,时而如婉转轻柔如三月黄莺,听得在场诸人如痴如醉,不知今昔是何年。 但是,这群人里是不会包括胡亥在,听胡亥的筝声就知道,他本人更欣赏《小苹果》、《最炫的民族风》、《月亮之上》这种又通俗又接地气,还十分健康向上的音乐。 不开心不开心真不开心!不就是弹了一首《世界第一的公主殿下》吗?父皇怎么就能脸黑成那样呢?本公子可是初音粉啊,没少折腾软件,按理应该没记错乐谱啊。 胡亥喝了一口小酒,抱着一个真人等身大小的小比熊,在地上不开心的滚了两圈,抬起头看着上头同样半躺在地上,但却是靠在几个大美人小美人身上,舒舒服服让大小美人们给自己捶肩按大腿,最小的那个似乎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嬴政,心情那叫一个糟糕。 说好的后宫呢!说好的言情种马男呢!特么就是货不对板!本公子也想要漂亮的宫女姐姐,给本公子揉肩膀! 胡亥回头看了一眼,跪在一旁的内侍和宫女。 柔姬……这个免了,她那生捏核桃的手啊,本公子只是想揉个肩膀,不是想松骨头;赵高……虽然父皇说他按摩技术非常不错,但本公子性取向笔直笔直的,你懂吗?再然后…… 在在场所有人里挑了一圈,连跪坐在台下的李斯和蒙毅都考虑过之后,胡亥不得不承认,自家爸爸借着职务之便,挑走了最好最漂亮的妹子。 本公子不开参! 胡亥抱着抱枕两滚三滚,滚到嬴政怀里,然后对着那群大小美人一阵拳打脚踢,逼得嬴政不得不一脸无奈的挥手让那群女人下去,方才满意的抱着抱枕滚回了原处。 一曲终,琴师放下筑尺,再次行礼。 胡亥本以为今天这场音乐会,到这里就算结束了,自己可以回去弹筝玩,就听见座下一人忽然离座,跪在阶下对着嬴政说道:“陛下!恕臣斗胆说一句,那乐师,臣是认得的,他就是昔日刺杀陛下的荆轲之友,名为高渐离。” 瞬间,满室哗然,连胡亥也惊讶的看着高渐离,嘴里不由自主的念出一句,“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高渐离胡亥认识啊,荆轲的好基友。传说中,荆轲刺秦出发之时,就是高渐离击筑,荆轲唱歌,两人共谱了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以传后世。 他来做什么?难道也要学荆轲,来玩一场刺秦?但是他就一琴师啊,看他那手嫩得,这辈子估计没拿过比筑更重的东西,他刺秦能刺得起来吗?这是在污蔑我大秦皇宫的安保工作吧?你当是这是张导演的大片还是某国产动画片呢?高渐离化身剑客,拿着一把剑就冲了上来! 别人不清楚,胡亥可是知道得很。 别看这屋里空空荡荡的,似乎没有几个守卫守着,但暗地里的守卫可多呢。小时候,他可没少和十七一起玩眼力大考验——就是两个熊孩子比,谁能发现更多的暗卫。 别的不说,只说外臣进皇宫或者是靠近嬴政时,会被前辈们警告说“动作一定要轻柔缓,不可太急太大,否则造成误会,被某个地方射出来的弩箭杀了,那就死的冤枉了”,就知道嬴政身边的安保有多严格了,就算荆轲复生让他拿着剑都没法近身,更何况高渐离这么个菜。 “你在说什么?”嬴政这时也直起身子坐了起来,略略侧身在胡亥耳边,轻声问道。 “父皇弄死他。”胡亥眨了眨眼睛,毫不犹豫的说道。 既然想不通是为什么,那就不要想嘛,人死一了百了,管他高渐离想干什么,都只能怀着遗憾,死不瞑目的挂掉。 “你这熊孩子,怎么这么凶残呢?”嬴政摸了摸胡亥的头,开口教育道:“我大秦以法立国,不可轻言乱……” “和荆轲在一起的人,能有什么好人?不过是……狐朋狗友蛇鼠一窝狼狈为奸一丘之貉……父皇,你自己挑一个喜欢的。”胡亥一呶嘴,听嬴政这么一说,他就知道高渐离肯定死不了了。 哼!父皇真是心慈手软! “有人指认你是燕国乐师高渐离,你可有何话说?”嬴政有一下没一下轻抚着胡亥的头,目视殿下的高渐离,开口问道。 “罪民正是高渐离,无话可说。”高渐离这一回没有再行礼,反而将脊背挺得直直得,估计是因为此时已经有了死志,所以就豁出去了。 “燕国乐师,为何跑到我老秦故地来,你是有何居心啊?”嬴政再次追问道。 高渐离不语,胡亥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过是丧家之犬想着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只是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逃犯还做得这么招摇,也是醉了……哎唷……” 胡亥捧着小脑门,噘着气不服气的看着嬴政。 嬴政却理也没理胡亥,犹自在沉思,手指在案上无意识的轻轻敲打着,一下一下似乎敲在人的心上。 满室之人,除了胡亥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其他人在无意识之下,都为嬴政的行为所牵动思绪,尤其是下方的高渐离,身体竟然都开始有些轻颤起来。 良久,嬴政终于开口说道:“尝闻‘瞽人更善乐。’” 父皇,你从哪听说“盲人更擅长音乐”的?这就跟“瞎子按摩技术更棒”、“瞎子算命水平更高”一样,根本没有科学根据好嘛! “那就干脆盲目,留手击筑吧。” 嬴政的判决一说完,台下诸人立刻点头附和,只有胡亥一个人微张小嘴,一脸惊讶的看着嬴政,嘴里无意识的说道:“父皇,您哪来那么大脸啊?” 胡亥觉得秦始皇的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少有这么大。要么,就一了百了把危险消除在隐患之中,听自己的劝,直接把人杀掉;要么,就大方一点把人放了,装一回圣人,结果呢……竟然把人家的眼睛弄瞎了,还让人给你弹筑取乐。 士可杀之不可辱之!真不知道父皇脑子是怎么想得?莫非是脱离群众太久,所以真把自己的处罚当成对人赏赐,觉得自己罚人就是给人面子了?对方不但不敢有所怨言,反而应该跪下来跪舔?应该不是……想来想去,胡亥只得出一个结果,大概是觉得对方不过一个瞎子,就算心怀仇恨又如何?再仇恨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反而要对着自己这样一个仇人磕头行礼,多谢不杀之恩。 不过,胡亥还是觉得要是自己是高渐离,就算本来没有刺秦的心,这回被人这么侮辱加污辱,不蒸馒头争口气,只要找到时机,哪怕同归于尽,也一定要弄死对方。 父皇就是这么目空一切的自大啊!对六国遗族如此,对身边的人也是如此,总觉得自己狂霸帅拽酷的能掌控一切,却没想过自己也有老得生活不能自理的一天。 想到这里,胡亥转头狠狠的盯了一眼赵高。 赵高不知就理,却以为胡亥是在抱怨自己找来找去,竟然找到高渐离的事,本能的一缩脖子不敢接触胡亥的视线。 没办法,胡亥只得将视线转向身旁的嬴政。 朱元璋的名言,“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父皇你杀个人还拖拖拉拉的,也好意思说自己“暴君”?真是丢了暴君的脸,暴君会哭的好嘛! “父皇,您可要答应儿臣,不管什么时候,您找高渐离来击筑时,都一定要带上儿臣。”胡亥不开心的说着,见嬴政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伸出手抓了抓嬴政的衣袖,用很小的声音,撒娇说道:“父皇……您就答应儿臣吧~~~~” 感觉到宝贝儿臣声音里那已经具现化的波浪线,嬴政身体一抖,抓住自己被胡亥拉住的衣袖,不动声色的往里一拽,看了一眼下面的大臣。 幸而有半透明的黑色帷幕挡着,幸好都是李斯蒙毅之类的近臣熟人,不然自己的脸就得被熊孩子丢光了。 “好啦好啦!乖乖乖!去去去!你先回去玩去吧!”嬴政推了推胡亥,鼻子抽了抽,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熊孩子这是发酒疯了吧?早知道就不逗熊孩子说“不敢喝酒的男人不是真男人”了,结果……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哼!”胡亥依旧气乎乎的站起身,也不说话,冲着嬴政拱了个手,转身离去,背影看着有点踉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醉了。 做为一个好爸爸,嬴政自然很关心宝贝儿砸的身心健康,立刻冲赵高比了个眼神。 赵高立刻小跑跟上,和柔姬一并一左一右的扶住胡亥走了出去。 第117章 踢鞋 据当时在现场的赵高回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跌跌撞撞走出门的少公子,在出门的时候一个没注意,被殿外不知道是谁的鞋子给拌了一下。 说到这里,必须要说明一下。在秦代,群臣进殿之前,需要把鞋子脱掉,整齐摆放在殿外,然后只穿袜子进殿。 这是皇宫,又不是某小区门口,完全不用担心有人混水摸鱼偷鞋子卖,所以平常的时候,这些鞋子一般就静静的摆在那里,做一群安静的美鞋子。 但是今天胡亥可能是喝了点酒,有些醉意;又可能是因为嬴政没有杀高渐离,心情有点不好。乍被鞋子拌倒之后,也不知道是真醉还是迁怒,胡亥竟然伸脚在其中踢了起来,将所有的鞋子踢得乱七八糟,方才哈哈大笑满意离去。 回去之后,胡亥又将筝斜抱在怀里,一只手放在筝上部的弦上,一只手在筝下部的弦上乱拨着,扯着嗓子在嚎,“死了都要爱……北京一夜……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呀啦索!这就是青藏高原……” 一个音比一个音高,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 到现在,赵高回忆起当时的感觉,还不知道肉是啥味道。 原来当音乐难听到极致或好听到极致时,给人的感觉竟然是一模一样的。 “事情就是酱紫了!”赵高抹着眼泪,哭哭啼啼的说道。 看着满脸都是“陛下,奴婢命好苦,求做主”的赵高,嬴政想起因为被胡亥踢乱鞋子,而找不到自己的鞋子,不得不胡乱穿一双鞋走的群臣,决定给胡亥一个小小的处罚,“以后,谁再给他喝酒,就让那家伙去听胡亥弹筝。” 这叫“给胡亥的小小惩罚”吗?这分明是罚别人好嘛! 看着嬴政一副“傻爸爸”的模样,赵高默默将满心腹诽咽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到是挺平静的,巡游完后方回到咸阳的嬴政,依旧过着除了上班开会批奏批之外,就是吃饭睡觉疼儿子的开心生活,就是偶尔想开个音乐会,胡亥一定会抱着秦筝闻风而至,也不知道是谁给他透露的消息。 嬴政想着,用力瞪了一眼赵高,叛徒奸细,拿朕的钱,给朕的儿子当内奸。 冤枉啊!不是陛下您说,如果没有特殊交待的话,平常开音乐会的时候,不用再请示,直接叫少公子来就行了,还说经常听听好的音乐,说不定少公子也能弹得这么萌萌哒,这个时候怎么翻脸不认人了? 感觉自己就跟风箱里的老鼠一般,受两面夹板气,赵高觉得自己简直快要得抑郁症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转年又到了秦始皇二十八年,看着冲着自己笑嘻嘻笑嘻嘻,一口一个“赵老师辛苦了”、“赵老师棒棒哒”,还跑前跑后给自己端茶倒水扇风的胡亥,赵高揉了揉太阳穴,无力的说道:“少公子,奴婢现在去找陛下辞职还得及吗?” “辞职?”正拿着一把扇子,给赵高殷勤的扇着小风的胡亥,忽然脸色一变,“啪”的一声合拢折扇,以扇为刀在案上重重一拍,只见桌案一震,接着茶壶和茶碗跳了跳,不少水从里面跳了出来,“你说呢?” “呵呵……”赵高秒懂了,“奴婢豁出去了,少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只要不违背陛下的命……” “就是要你违背父皇的命令……”胡亥看着面色如土的赵高,呵呵一笑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 众所周知,在秦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会再次巡游天下,这次路线是东行原六国之地,主要内容分为登峰山、泰山,封山勒石刻碑,歌颂秦军和自己的功德;遇徐福被海外仙山忽悠、派出五百童男童女访日,具体路线是先去烟台、胶南,沿东海再到江苏的海州、徐州,最后南下安徽,渡淮河,到河南,车辙又碾过湖南长沙等地。归途时则从陕西商县回咸阳。 总而言之路线是非常长的,没有七八个月是回不来。 按理嬴政对胡亥的溺爱,他本来是准备带上胡亥一起走的,可是当他听说东方诸国的驰道还没有修好,道路非常难行、路上还经常有恶劣天气,甚至还担心会有六国遗族什么的之后,便改主意决定将胡亥留在咸阳宫,不带他出去玩了。 这怎么能行?登泰山封禅和遇骗子徐福,可是秦始皇人生的中两件大事,自己怎么能不近距离围观呢?父皇,您太低估中国人爱看热闹的天性了。 为了能跟着嬴政出去玩,胡亥亲自跑到嬴政面前,表示自己愿吃周车劳顿之苦,但嬴政却发表示,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正是因为儿子这么萌萌哒又有孝心,所以他更加不能让这么乖巧听话的儿子,去吃苦受罪了。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没得办法,胡亥只能找来自己的幕僚们,商量自己应该怎么办,才能劝服已经进入二十四孝好爹模样的嬴政。 “陈平、刘季,靠你们俩了。”胡亥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陈平和刘季。 这种事嘛,自然不能宣之与众人。而自己的手下里,够那个智商且又下限比较低,还不用担心会去告密的人,想来想去也就只有陈平和刘季了。 “少公子,何须如此烦恼,依陛下对少公子您的宠爱。就算陛下没同意让您去,您自己一个人半路跟去了,难道陛下还会多加责怪,或是命人将您送回去吗?”最近刚抱上了儿子,并且儿子还得胡亥亲自赐名为“如意”的刘季,摸了摸嘴边的胡须,笑着说道:“我家那如意儿也是如此,有时候老夫出去闲逛,若是不带上他,他不但必要哭闹,还经常会躲在老夫的车里,老夫没办法,也只能带着他一起去玩。也不知道小小的孩子,怎么那么聪明,那么小就会躲在老夫的车中了。” 看着刘季一副“有子万事足”、“我的儿子就是酱紫聪明”的模样,陈平和胡亥对视一眼,决定不告诉刘季,之所以刘如意总能出现在他车中,是因为刘夫人知道刘季出门闲逛,就是去不正当的风月场所玩耍,刘夫人管不住他,所以干脆将刘如意放进刘季车里,不信他还有那么厚的脸皮,带个小婴儿去找妹子玩。 “你说的这个主意到是挺不错的,可是我不觉得父王会那么容易让我混出咸阳宫。”胡亥没好意思跟两人,自家那个儿控爸爸,不定在周围埋伏了多少人,保护顺便监视自己呢。 “您可以化妆出行啊。”刘季一副很有经验的模样,继续说道:“乔装改扮一下,不就没人认识少公子您了。” #刘先生和刘夫人的斗智斗力史!# “乔装改扮?不行!父皇那么精明,出行所带之人都是严格审核的,扮成内侍根本躲不过他的眼睛。”胡亥摇了摇头,也不知嬴政是不是早想到此招,这次他出门带的内侍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像他这个年纪的基本没有,所以扮成内侍那是死路一条,都不用看他这张脸,只要看年龄就知道不相符合了。 “您可以……”一直没说话的陈平,看了一眼五官俊朗、眉清目秀,最主要是第二特征尚未长全,别说是胡子,甚至连声音都没变的胡亥,“扮成小宫女。” “这个……你说的挺有道理的……”大叔爱萝莉,嬴政这次还真带了不少萌萌哒的小宫女出门,就算他要一个一个亲自检查带出门的随从,也没道理会查到宫女身上。 胡亥想到这里,表情古怪的看了一眼陈平,又看了一眼刘季。 在上个辈子的历史里,刘季被项羽围在荥阳之时,陈平就是让刘季混在一大堆女人里逃出去的,现在让自己也这么干。陈平大大,您真是一个没创意、爱炒冷饭的大大。 和陈平、刘季开完小会,胡亥又召自己的手下们一起来开大会,大意内容为“我不在的时候,大家要看好家。要是有人来砸场,内事不决问萧何,外事不决问陈平;要找嘴炮找郦其食和陆贾;让干架让樊哙带你们去干;韩信小朋友照顾好我从我在上林苑的专属封地里,找来的那群小正太”。 说完这些琐事,胡亥这才挥手让众人退下,接着他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的专用秦筝,手轻轻在筝身上轻抚着。 只见这筝,以上好的梧桐木为筝身、蚕丝为琴弦,筝身表面贴着着金丝楠木的花纹,以改良音色,使其弹奏时音色能更加明亮、清澈、沉稳浑厚。 左手按弦,右手拨弹筝弦,一曲是中国人都听过的《渔舟晚唱》,十分自然的从胡亥如蝴蝶般,上下翻飞着的指间流出。 筝音缭缭,技法娴熟,恰如白居易诗中写道的那样“霜佩锵还委,冰泉咽复通。珠联千拍碎,刀截一声终。” 余韵绕梁三日,三月而不知肉味。 若是让嬴政或是赵高听见,必然要怀疑胡亥是不是中邪了,才几天不见而已,弹筝之技竟然突飞猛进至此,只听这筝音,弹者至少有十年以上功底在。 若说是最近进修的结果,那么……这是上蓝翔了?还是上新东方了? 第118章 宫女(地雷加更) 出于安全考虑,嬴政每回巡游天下之时,必会准备数量不等的若干驾王车。一来是担心主车在路上损坏,做为后备的副车之用,二来是若半道有人来袭,至少还可以分散一下视线。嬴政性格极为多疑,他不但在出发之时会随机更换座驾,在半路之上时也会经常会心血来潮更换座驾。 但对于长年服侍他的内侍和宫女来说,像今天这样,刚离开咸阳宫不久,就忽然想要更换座驾的次数却是不多。 “赵高呢?”嬴政打开车门,却发现今天为自己赶车的人,竟然不是赵高,而是跟着自己的另一个车夫。 “回陛下,赵令去巡视后面那驾王车了。”车夫欠了欠身,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巡视后面那驾王车?那有什么好巡视的?”嬴政疑惑的嘀咕了一句,关上车门看了一眼自己的王车,车里有几个很漂亮很可爱,笑起来很甜,而且还是锥子脸的漂亮妹子。 这是和那头一看见朕身边有漂亮妹子,就会拳打脚的小猪出门时,所享受不到的待遇,可是呢…… “前面快到上林苑了吧?”嬴政命宫女挑起车帘,抬起头望向车窗外的建筑。 入目处,果然是前往上林苑……又或者说是葡萄宫的路。 胡亥今天竟然没有来送朕?真是太不像话了!这个熊孩子,朕真是把他给宠坏了!只是不让他跟着朕出来而已,他竟然敢跟着朕闹情绪;闹情绪就算了,所有的公子公主都来跟朕辞行,他这个熊孩子竟然敢不来……真是……气死朕了!就算是闹情绪不开心,好歹也找个好一点的借口嘛,比如“不忍心和父皇分别”什么的,这样朕也有个台阶下嘛。 竟然说不来就不来,连个理由都没有,害得朕还不得不给他编一个“身体不适”的理由。 朕可真是……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 不行!朕还是憋屈!朕要去骂骂赵高消消气!为什么要骂赵高?谁让赵高是熊孩子的老师! 嬴政一脸严肃的再次打开车门,开口说道:“停车!” 车夫“吁”了一声,停下王车,然后跳下马车,跪在地上,让嬴政踩着自己的背下了车。 “走,去看看赵高在哪里?”跟着朕去骂他一顿去。 嬴政一甩衣袖,走向后面那辆副车。 一见嬴政过来,副车上的车夫立刻跳下行,冲着嬴政行了一个礼,大声说道:“微臣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嬴政没说话,就只是觉得这个车夫行礼时的声音,似乎有点大,“赵高可是在里面?” “回皇上的话,赵令的确在王车之中。”车夫大声说道。 “行了行了!不用那么大声,朕耳朵没聋听得见。”嬴政上前一步,伸手准备打开车门。 车夫一脸紧张的看着嬴政,吓得汗都快要出来了。 车门打开,嬴政就看见赵高正坐着王车里,指着跪在地上,上半身前倾,额头磕在地上的一个小宫女说道:“真是个笨蛋!” “唷!赵令好大的威风啊!”嬴政调侃了赵高一句,踩在车夫背上上了车,走到上首坐下,指着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的小宫女,“这么小的小孩,你也带上来了?还凶巴巴的,别把人家小孩吓坏了。” 嬴政说完,觉得自己一定是被胡亥给气糊涂了,竟然会帮一个小宫女说话,而且还是一个连正脸都没看见的小宫女,这不符合他动不动就又“诛”又“夷”的人设和画风啊。 这么想着,嬴政不由多看了依旧以首磕地,跪在地上的小宫女几眼,虽然只能看见一个后背和脖子,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就是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看着嬴政半眯着眼睛,但又一脸沉思的模样,跪在一边的赵高,只觉得自己心脏都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要不是心理素质好,赵高早就开始拼命磕头求饶了。 现在只能保佑,熊孩子平常觐见时,按正常标准行礼的时候不多,嬴政没办法就从一个后背和脖子就认出来这是谁。 的确,嬴政是没办法从一个后背和脖子就认出这是谁……主要是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 不过身为“有权且任性”的帝王,既然想不出来,嬴政干脆就不为难自己了,所以他很干脆的一挥手说道:“抬起头来。” 听到嬴政任性的要求,赵高立刻深呼吸一口气,眼白一翻,几乎就要晕死过去。剧烈的动作,引来嬴政好奇的一眼观望,但也就只是一眼,他就将注意力转移到小宫女身上。 和赵高这种不淡定的行为相比,小宫女本人到是淡定的很,很快就直起了身体,但头却依旧低头,任凭嬴政怎么打量,也能看见小宫女额上那一排齐刘海。 “叫你抬起头来。”嬴政开口说道:“别跟只鹌鹑似的。” “奴婢长得丑,不敢抬头,怕惊扰了圣驾。”小宫女一开口,嬴政皱了皱眉头,顿时没了看小宫女长相的兴趣,这声音,也太难听了,沙哑得跟七、八十岁的老头一样,哪像个十一、二岁的妙龄少女。 颜值再高,这样子的声音也影响心情啊。要不……干脆弄成哑巴? “赵高,把她拖出去……”嬴政一指小宫女,正想命赵高将对方赶出去,忽然看见小宫女的身边放着一把筝,“你是乐师?” 嗯,朕好像是命赵高找几个技法好的乐师同行的。 “啊……啊?”赵高一连“啊”了好几声,每一声的音调情绪都不同,但他“啊”了老半天,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只好用胳膊一撞小宫女,开口说道:“说话啊,陛下问你话呢。” “回陛下的话,奴婢正是乐师。”小宫女依旧低着头,乖巧的回答着。 若是只看小宫女跪坐低首的模样,到是有几分楚楚可怜的样子,但一听对方说话的样子,嬴政顿时就没了心情,“那你就随便弹一曲吧。” 嬴政说着,一挥衣袖,侧身半躺在软榻之上,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闭着眼睛说道:“只弹琴,不说话,不要说话,千万不要说话。” “那个……陛下……”见小宫女真得拿起筝,想要弹奏,再想想对方过往的战绩,赵高吓得魂都要飞出来了,连忙想要开口劝嬴政打消这种疯狂的念头。 “嘘!让朕休息一会!安静得听会筝不行吗?”嬴政依旧闭着眼睛,冲着赵高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开口说道:“出去,去前面赶车去。” 赵高看一眼已经做好准备的小宫女,又看了一眼闭着眼睛,表情放松,俨然已经做好听音乐准备的嬴政,捂住塞塞的心,应了一声,“喏!” 妈蛋!让我出去我就出去!出去就写辞职报告去!不伺候你们这对魂淡父子了!我要辞职!我要退休! 赵高打开车门,爬到车夫的位置,大喘着粗气,阴晴不定的看着前方,思索着等下要怎么跟嬴政解释。 被赵高强行拉来当战友的原车夫,本想问里面到底怎么了,但一看赵高那又气又恼,时不时还面如死灰的模样,顿时缩了缩脖子,继续安静的当一个美车夫。 哎!到底要怎么跟嬴政解决呢? 赵高想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不对,就胡亥的筝技,应该自己前脚赶被赶出来,他后脚就被嬴政一脚踢出来了,怎么都过了这么久了,还没听见嬴政的咆哮声? 赵高狐疑的回过头,看着紧闭的车门,脸上露出一种想看而又不敢看的表情,最后咬了咬牙,小心翼翼的凑上前,将耳朵贴在车门上,悄悄的偷听起来。 偷听了一会儿,赵高长叹了一口气,这车门的隔音效果也太特么的好了,脖子都酸了,竟然什么都没听见。 没得奈何,赵高只能在外面枯坐着等。 又过了一会儿,赵高听见车门打开,接着一只手拍在赵高身上。 “少……”赵高兴奋的回过头,刚说了一个字,嘴就被小宫女,也就是大秦第一花样作死小选手,号称“不作不会死”的嬴胡亥小朋友,用点心给堵上了。 “嘘,小声点,父皇听筝听得睡着了。”胡亥关上车门,小声的说了一句,“快带我离开这。” “带您离开?陛下说让您走了吗?”虽然对嬴政在如此魔音下,依旧能安然睡着的功力表示一万分的敬意,但从胡亥这话里,赵高还是能听出,胡亥其实只是趁着嬴政睡着了,所以想要闪人,并没有得到嬴政的正式批复。 在一般的情况下,乐师没有得到嬴政的许可,那是绝对不能走,要弹琴弹到死的节奏。 “我是一般人吗?你真讨厌!”胡亥一句话,轻松让赵高无言以对,接着他又说出了另一句话,“父皇要是问起来,你就说他在半梦半醒之时说了。这样子的小事,难道你以为父皇还会去认真回忆吗?还不是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以为自己多大脸呢!” 胡亥说着,以手在脸上,比了一个非常夸张巨大的脸型。 “这不是欺君吗?”赵高一愣,本能的反问一句道。 “说的好像你欺君还少了?连圣旨诏书你都敢篡改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啊?” 胡说八道!不要随便污蔑人!我什么时候篡改圣旨诏书了? 第119章 识破 看着赵高因为自己的话而双目赤红、眼含泪水、情绪激动,且一副受到巨大污辱的模样,胡亥心里顿时有点过意不去。据不靠谱的路边社消息,嬴政活着的时候,赵高虽然有点小心思,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很听嬴政话,对嬴政也十分忠心的,“好了好了,别说这个了。” 胡亥拍了拍赵高的肩膀,生硬的转换了一个话题,“我累了,你准备安排我去哪休息?” 素和萌哒哒的宫女姐姐们一起睡吗?哎呀!这么多不好意思啊!四十万字了,终于有点后宫剧情了!好好好! 一时之间,无数点点创创纵纵的小说剧情,在胡亥脑海里回荡着,啊啊啊,本公子一定要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将父皇的后宫美女们,变成自己的后宫…… “去奴婢车里休息吧。这几天,公子就凑合和奴婢一起……”赵高的一句话,让胡亥满腹粉红色泡泡,化为了一道天雷。 怎么一下就从男生频道,跑到女生频道……而且还是纯爱去了? “什么?去你车里休息?还和你凑合?不不不!本公子还想要清白名节呢!”胡亥紧张的抱住胸,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清白?名节?这……这都什么啊?”赵高就不明白了,“男人和男人,怎么就……” “男人和男人才可怕好嘛!”胡亥一脸同情的看着赵高。 身为一个穿越者,胡亥当然知道后世有一群脑洞很大的男人女人,这群男人女人成天以yy古人为乐,古人的任何事都能用一种叫“爱”的东西来解释。身为未来的秦二世,胡亥不指望这群人不yy自己,但是至少要给他挑一个好一点的对象嘛,赵高这种,漫展出本,哪怕是肉本,都是倒帖没人要的货,谁看得上啊? 要是万一被人和赵高拉郎配……搞不好还弄成官配,这算怎么一回事?胡亥的官配不是求之不得的扶苏……啊呸!晋江大神到底在本公子塞了些什么东西啊? “你去你车上休息,你……你爱去哪去哪,反正不准进我的房间。”胡亥哼哼了一声,推开赵高说道。 “喏!”赵高无奈,只得低头应下。 霸道公子抢了我的房间,大不了我就当一回霸道府令抢手下的房间呗,反正再苦不能苦自己。 接下来的几天,赵高变得格外的繁忙。 按照他平常的生活作息,每天晚上他会在嬴政睡着之后才匆匆去偷个懒,而每天早上他则会在嬴政醒来之前,就候在嬴政房外,等房间里出现动静之后,第一时间冲进去伺候嬴政更衣洗簌。但是现在,赵高的生活规律完全被打乱了,因为……胡亥他竟然连头发也不会扎。 好吧,其实身为一位大秦公子,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长大,不会扎头发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但是……这里必须要讲解一下。 在这个没有发胶没有啫喱水的年代,要扎一次头发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所以大多数古人为了图省事,晚上都不拆头发,顶着个发髻就睡觉——而且瓷枕也有利于保持发型。但是胡亥没有这种爱好啊,他不但每天晚上都要拆头发,他还把自己枕头和抱枕都带来了。 晚上没事就在床上滚一滚,早上起来的时候,头发乱得跟鸟窝一样,还打结。 于是,不用干别的事,给胡亥梳头发就得花半小时。 看着坐在镜子前,半闭着眼睛,小脑袋有一下没一下搭着,俨然一副正在补眠,不甚清醒模样的胡亥,无眠可补的赵高,打了一个哈欠,恨不得用手里的梳子戳死他。 除了那张脸,陛下到底是看中少公子哪一点呢? 赵高简直就不明白了,要说少公子是少公子的时候,陛下喜欢少公子陪着,还是因为那是他亲儿子,长得也像他就算了。为什么现在少公子都不是少公子,只是一个会弹筝的小宫女,还能这么得到陛下的喜爱?甚至陛下都没看见她的脸,不介意她长得丑,声音难听,筝弹得更是…… 莫非陛下就是少公子说的那种叫“抖m”的生物,虽然嘴里嫌弃少公子弹筝,但听见酷似少公子弹筝时的乐声的筝声,还是忍不住会想要驻足——一边听音乐一边想儿子。 “少公子,你可别陛下发现了。”赵高为胡亥梳好头发,看了一眼桌上的胭脂眉笔,表情变了变,但最终还是没敢往死里下黑手,只是拿起一块面纱,为胡亥蒙上,有些负气的说道:“也不知道少公子你到底是怎么忽悠了陛下,竟然哄得陛下答应你蒙面纱行动。” “啊啊啊啊……啊啊啊……”胡亥一边嘴里“啊”个不停,一边伸手笔划着。 “行了行了!知道你现在是哑巴了!”赵高特别无奈的点了点头,指着站在一旁的小内侍说道:“这是奴婢的干儿子,叫小木。木头呆呆的,人不怎么灵活,但手脚勤快还算忠心,无事之时,少公子若是无聊,就跟他玩吧。” 赵高说着,伸手一指胡亥说道:“小木啊,还不快来参见少公子。” “奴婢参见少公子。”被叫成“小木”的内侍很识趣的跪了下来,只见他五官清秀,双目灵活,一看就是个聪明人。 也对,要是个真笨蛋,赵高怎么会安排这种好事给他? “起来吧起来吧。”胡亥随意的挥了挥手,然后用跟挥苍蝇似的表情,让赵高退下,笑嘻嘻的看着小木说道:“呵呵……漂亮的小宫女,都坐哪辆车啊?”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胡亥就过上了有事时,就去给自家老爸弹弹筝,无事时,就去找漂亮的小宫女看星星看月亮,从人生理想聊到诗词歌赋的生活。 随着胡亥给嬴政弹筝次数的增多,赵高心里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少公子,您到底跟陛下弹了什么?让陛下如此喜爱?” “呵呵……想知道吗?求本公子啊!”胡亥表情贱贱的说道。 “奴婢求你!”赵高一点气节也没有的,连连拱手说道。 “告诉你,你就是求公子,本公子……哼!也不会告诉你的!”胡亥高傲的一抬头,接着转身离去。 今天他在脑后梳了个漂亮的小马尾,马尾在离心力的作用下高高飞起,糊了赵高一脸头发。 赵高表情呆呆的看着潇洒离去的胡亥,正想表示点什么言论,就听见车里传来的嬴政说话的声音。 妈蛋!儿子支使完我,老子又来支使我!我和你们父子俩有什么仇什么怨,你们要这样对我?上辈子我们有仇吗? 若是胡亥能听见赵高的心声,一定会点着头说道:“有有有!上辈子你和我们父子仇深苦大得很!这辈子只是小虐一下而已,至少这辈子你不但能善终,而且还能以‘帝师’的名义青史留美名。” 让小木带路,胡亥决定去和昨天认识的那几个漂亮姐姐,继续去加深感情——打两副牌,四人斗地主。 其实胡亥也不明白,明明自己的原意是想泡几个妹子,摸摸小手吃吃豆腐打发时间的,结果一见面,人妹子一跟他说,“我们来打牌吧”,自己竟然就把摸摸小手吃吃豆腐的事忘记了。 这……这……这……胡亥记得以前似乎也发生过这种事,他长得好又是学霸,家里又有钱,没有少被妹子叫去宿舍修电脑,或是被聚餐时,喝了酒的妹子要求送的。 想想那个时候自己都在干什么?净在那今天大战没做、日常没刷、商没跑、战场没撸,秦皇陵团长叫开团了! #论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一条单身狗是如何修炼成人的!# 你一对三,我一对二王;你一张三,我手下只剩一张牌,但就是不要…… 少公子出牌就是这么任性,谁长得比较漂亮,少公子就给谁让牌。 虽然胡亥出牌出得这么天怒人怨,但是他的三个牌友却没有一个敢当面有怨言的,反而要乐呵呵的陪笑,到不是被胡亥高尚的人格魅力所感召,也不是因为胡亥现在算是嬴政面前的小红人,天天能见着嬴政,而是因为胡亥身边有赵令的干儿子小木,每天跟着跑前跑后端茶倒水什么的。 不管什么年头,县管也往往不如现管好使。 小木在赵高这种人眼里,与沙石草木无异。但是在这些没权没势的眼里,却是极为了不起的大人物,现在小木都要哄着的人,哪有人敢对他黑脸? 时间就这样,一日又一日的过去了,出了函谷关,离咸阳越来越远,胡亥开始琢磨,应该用什么方式出现在嬴政面前,才会嬴政忘记自己偷跑出来的,同时忘记打自己一顿。 琢磨来琢磨去,胡亥还没想出一个好方法,就发现自己已经不得不直面这件事了。 事情的发展是这样的,那一天赵高不在,嬴政又心血来潮的想换车。结果一掀开车帘,就发现自己的王车里,竟然有个小宫女,躲在自己的专用软塌上,在以极不斯文的姿势仰天大睡,一只脚还横出去,搭在自己的书案上。 这能忍吗? 第120章 行猎   得到嬴政又要换王车消息的赵高,在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时,正好看见嬴政将车门打开的那一刻。   “啊!”赵高倒吸一口冷气,捂着张大的嘴,“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做好了嬴政震怒之下,自己被当成替罪羊的事。   结果……赵高就看见嬴政身体先是一僵,接着挥开车夫自己爬上了王马,虽然从嬴政不时同手同脚的姿势来看,他今天受到的刺激有点大,但到底也没有生气,只是爬进了王车,过了没多一会,又从王马里爬出来,走时还体贴的把门给关上,吩咐车夫赶车的时候要小心点。   这是闹哪样啊?这算是忍下了吗?真是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啊!   赵高悄悄的抬起头,看着迎面走过来的嬴政。   要怎么形容此时的嬴政呢?步履蹒跚、目光呆滞、面如死灰、哀默大于心死……等等等一系列词,已经不足以形容嬴政此时的表情神态动作。   看来,陛下真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啊!   赵高一边想着,一边跪在地上,以膝行的方式让到一边,不敢抬头,只能盯着嬴政脚上那双以金银双线,绣着龙纹的黑色龙靴。   龙靴停在赵高面前,明明只是一双鞋,赵高却从其中读出了嬴政的踌躇之情。   “等少公子醒了,让他来见朕。”嬴政听不出任何感情的话,从上方飘了下来。   “喏!”赵高重重一叩首,以额抵地说道。   等嬴政走后,赵高才从地上爬起来,火急火燎的去看胡亥。车门打开,只听见车厢里尽是某只小熊“呼呼”的打鼾声。在定晴一看,某只小熊正规规矩矩的躺在软塌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被,薄被的边缘被人细心的塞进了身子下面。   这不科学!就熊孩子睡觉这样,睡着了之后哪会有这么乖?没有一脚把被子踢下王车,就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哪里还能这么规规矩矩的在身上,还能盖得整整齐齐的,一如初睡时的模样!   这十几年来,亲自给胡亥捡过不少次被子的赵高,对这一点真是深有体会。   不过想起刚才陛下轻手轻脚,爬进王车的动作,赵高顿觉得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这算什么?熊孩子虐我千百遍,我待熊孩子如初……啊呸!陛下这样集狂霸帅拽酷于一身的男人,他恋过?他恋过我会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恋”这个字怎么写,都不一定,还初恋!   嬴政会不会写“恋”字暂且不提,现在的问题是……   “熊孩子,你知道屎字肿么写吗?”嬴政黑着脸,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胡亥。   “死字啊……呵呵呵……”胡亥干笑两声,想要缓解一下气氛,也想要缓解一下嬴政身上的气愤,但他发现笑过之后没有人理他,又立刻做出一副鹌鹑样,乖巧的说道:“不就是一横一撇一……”   “朕说的是屎字!”嬴政没好气的打断胡亥的话,“你特么就是一坨狗屎!朕走到哪,你就跟到哪,怎么甩也甩不脱!”   什么嘛!我要是狗屎,那你不成了狗了!父皇,没事请不要用这种两败俱坏的方法来黑我行吗?   “父皇……亲爹……爱爹……人家舍不得你嘛……”胡亥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双手,往嬴政怀里扑过去。   不过嬴政这回大概是真怒了,竟然非常不斯文的直接抬起脚,在胡亥额头上踹了一脚,将他踹了回去,“滚!”   嬴政站起来,一脸震怒的指着胡亥,厉声说道:“朕再也不想见到你!”   若是朝上大臣或是其他公子公主,哪怕是赵高这样的近侍,在嬴政愤怒的龙威之下,就算不因恐惧而吓破胆,至少也会来个汗如雨下,哪会像胡亥这样……   被踹了!不要紧!再接再励再扑上去!再被踹!就再扑上去!百折不饶!绝不放弃!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两次不成功就三次!   踹人也是件体力活!再加上这是在马车之上,还是道路不平的马车之上,多踹几次之后,累得气喘吁吁的嬴政,也只能任由胡亥抱住自己的腰,小脑袋在自己怀里一钻一钻的。   “熊孩子!”嬴政又气又恼,自己这么坚强了一辈子、心硬了一辈子的人,怎么就这么一个又赖又皮的儿子呢,自己还这么宠这个小赖皮鬼呢?   “真是气死朕了!”嬴政恨恨的想着,顺手就在胡亥露在外面的屁股上拍了一下。   “哎唷!父皇,您下手轻点!”胡亥用力蹭了蹭嬴政的胸口,反手摸着自己的屁股,一脸委屈的说道。   “哼!你是骗不到朕的!”嬴政冲着胡亥一虎脸,接着手腕翻转,将胡亥压在膝盖上,另一只手飞快的扒了胡亥的裤子,从他屁股上抽出一样东西,“你看这是什么?”   嬴政拿着那件东西,得意洋洋的在胡亥眼前晃了晃。   “呵呵……牛皮……”胡亥默默的将头转开,不就是抓到自家儿子在屁股上绑了一个“打得容易”吗?用得着露出这种小人得意,得意洋洋的表情吗?秦始皇的逼格都被你降完了!   “哼!算你还识相!”嬴政随手将牛皮丢到一边,松开胡亥让他坐好,表情严肃的开口说道:“想要朕答应你留下也容易,只要答应朕的事就行了。”   “答答答应应应!父皇您说什么,儿臣都答应!”胡亥连连点头说道:“这天下的人都知道,少公子胡亥是始皇帝陛下的小棉袄,最听始皇帝陛下的话了,不信……不信你问赵高!”   “先别说的那么快!”嬴政淡淡的看了胡亥一眼,慢条斯理的开口说道:“首先,吃饭时一定要来陪父皇一起用膳;不准尽吃肉不吃蔬菜;没营养的辣条不要再吃了;晚上亥时之前一定要睡;早上起来先把剑练上一百二十遍;不准赖在马车上,每天至少要保持骑马一个时辰;每天加做两套法家试卷、一套儒家……”   听着嬴政那又啰嗦又长,事无俱细到连刘海往哪边梳都要、衣带要系成什么结都被规定的规定,再想想秦国那深入百姓基层、事无俱细的律法,胡亥终于明白十几年后,陈胜吴广说“秦法严苛、天下苦秦久矣”时的心情了,“那个……父皇……您先等一下……听儿臣说完……那个……儿臣现在回咸阳城,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朕刚在扶苏说‘你在葡萄宫得了重病,所以久卧不出’的奏折上,跟扶苏批了一句……管他去死!”嬴政用最狰狞的表情,最咬牙切齿的声音,将最后四个字,一个一个的从牙缝里蹦出来。   你个死熊孩子!玩什么不好玩装病!知道不知道你爹我啊!看到扶苏的奏折说你“重病”的时候,魂都要吓掉了!差点就命车队回转了——如果不是因为收到奏折心情不好,朕也不会忽然想换王车,也不会正好逮了正着!   想想真是气愤到让朕心塞!本来看见有人躺在朕的龙榻上呼呼大睡时,朕是很想让叫人,将这个大逆不道的家伙拖出去腰斩的,结果某个大逆不道的家伙,身体一翻脸一转,朕就……朕就……   穿那么萌萌哒的女装,朕竟然都第一眼认出来,可见朕对熊孩子的样子多铭记在心!   熊孩子虐朕千百遍,朕还是拿熊孩子当心肝!   朕第一眼的感觉竟然是,睡得这么熟,肯定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嗯,还是不要吵醒他,让他休息够了再来回话。   “亲爹!”胡亥可不知道嬴政的一片慈父柔肠,见嬴政不说话,立刻嘻皮笑脸的凑上来,抱着他的手臂,颇为不要脸的用甜腻腻的说道:“你不爱我了吗?”   “不爱谢谢!你现在可以下车做卷子了。”嬴政将胳膊从胡亥手里抽出,提起毛笔,写了几个字,见胡亥依旧是一副不打算放手的模样,转头看着他说道:“莫非你准备再留下来帮父皇批几份奏折?”   “不用了亲爹!谢谢了亲爹!孩儿先告退了亲爹!”胡亥毫不犹豫,手脚并用,逃也速得从车厢里退了出去。   做卷子?老老实实认命去做卷子!这怎么能是熊孩子的画风?找人要了一匹马,再跟负责安保工作的蒙毅,要了百来个人,熊孩子带着大队人马打猎去了。   得到蒙毅关于熊孩子带着人去打猎的报告,嬴政觉得心塞心很塞,他捂着心口,一边沉思自己到底和熊孩子有什么仇什么怨,一边让蒙毅多派些人去接应熊孩子。   “朕上辈子欠你吗?”   晚上休息之时,由于找不到驿馆,一行人只得在靠近水源的空阔地带安营扎寨,埋锅做饭。   刚做好饭,嬴政发现自家小熊还没有回来,正准备派人去找他们,就听见营外传来熊孩子大呼小叫的声音。   “哼!不过是亲手打了几只兔子野鸡,就高兴的大呼小叫,说是要献给父皇,嚷得满营都知道了,真是一点大秦公子的泰山崩于前还色不变的淡定气质都没有!也不知道像谁!格调低!”嬴政坐于高堂之上,面无表情的说道。   赵高默默看了一眼,打从听见胡亥叫声,眉梢就开始不停跳的嬴政,飞快的低下头。   有些事,自己知道不就得了,说出来那不就叫做那个……什么叫……欲盖弥彰来着。   “赵高你低着头像只鹌鹑似站在干嘛呢?没听见你弟子在外面炫耀他打到兔子野鸡了吗?还不去朕的箱子里,找点东西来赏他!哼!真是狡猾的熊孩子,几只兔子山鸡,就换走了朕那串红珊瑚手链。”   #论感动大秦二十四好爸爸是如何养成的!# 第121章 封禅   大概是几只山鸡和兔子,就“骗”走了嬴政红珊瑚手链的事,让胡亥心情大好的原因。在接下来的几天甚至几个月里,胡亥每天都会带着人出去打猎,每次得回的猎物也是越来越多,有一次甚至还亲手猎了一只小老虎。   本来嬴政还担心胡亥玩物丧志,但检查了一番胡亥的功课,发现他最近并没有偷懒之后,也就不太去管胡亥带着一队人,每天到底在外面干什么了。   至于胡亥将自己赏赐给他的东西,全部赏给跟着他去打猎的有功之士,一时之间胡亥在士兵之中,口碑大好这件事,就更不放在嬴政心上了——胡亥是偷偷跑出来的,出门的时候又没有带什么礼物,自己赏给他的小东西,本来就是让胡亥赏给手下人的。   嬴政到是很高兴,宝贝儿砸终于也会庶务这玩意了。   一路西行,嬴政来到了泰山脚下。   此次西巡,嬴政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封禅于泰山。   封为“祭天”,禅为“祭地”,合在一起就是“封禅”,指中国古代帝王在太平盛世或天降祥瑞之时的祭祀天地的大型典礼。根据司马迁在《史记·封禅书》早在夏商周时代,就有了封禅的传说。在古代,人们认为群山中泰山最高,是“天下第一山”,所以人间的帝王应到最高的泰山去祭过天帝,才算受命于天。   “泰山最高?你让喜玛拉雅情何以堪?珠穆朗玛情何以堪?一千五百海拔的小山包,也好意思说最高?就算是在五岳之中,1997海拔的华山和两千多海拔的恒山,也都比泰山高好嘛!没文化!真可怕!”   看着坐在底下,迭迭不休的念头封禅注意事项的众儒生,胡亥默默的为华山和恒山点了根烛。   恒山也就算了,华山多可怜,竟然连个五岳之首都没混上。   论历史:华山在陕西,陕西的西安是十三朝古都,华山靠近都城;泰山在山东,仅是齐国都城(临淄)和南燕都城(广固),政治上和陕西华山根本不具可比性。   再看军事:华山不但风景奇秀,而且险峻的地形,保证了关中平原的安全,使得关中二万人足当诸侯百万人也,所以秦国、汉刘邦、后周都以此为根据地战胜东方;泰山不够险峻,不能保证胶东半岛的安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王朝兴起,是以山东为根据地的。   华山不哭站撸!   “我说你们真啰嗦!”被嬴政召来的七十名齐鲁儒家弟子们,灌了一肚子礼法礼仪之后,胡亥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又是要用坐什么蒲车,说什么以免损伤山上的草木土石;又是要父皇扫地而祭,还只能坐菹秸做的席……一条一条的,你们麻烦不麻烦啊?”   “少公子,言之无理。泰山封禅礼仪,乃是自夏启至今七十二位帝王所立,祖宗之制不可随意改之。”一个儒生离席,慷慨激昂的说道。   胡亥抬起头看了一眼上首自家老爹的表情,按他对自家老爹、对秦始皇的了解,嬴政其人十分自负,除了对嬴氏祖先十分尊敬之外,无论是天地鬼神还是先贤诸王,在他眼里就是一坨屎。   不!不对!应该是一张纸!有用的时候就拿出来擦擦屁股——比如说这次封禅,明明他打心眼里,根本就不相信这玩意,封禅也只是为了标榜他自己的伟大功绩,并没有多大诚意,但还是要拿来用用;没用的时候就把纸丢厕所里了。   “七十二位帝王?我是小孩,我读书读得少,等下说错了,大家不要怪我喔。”胡亥眨了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笑嘻嘻的说道。   这一次才从齐鲁召来的七十多名儒生,由于不了解胡亥说话的风格,看着他一个小小的小孩,长得又可爱精致,出身更重且贵,到是没有太大反对意见。到是原来就在朝堂里的儒生,一听胡亥的发言,立刻觉得自己一阵阵牙痒。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这家伙每次一说这种话,接下来要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就会卖萌!就会装小孩!   “你们说的七十二位帝王,是不是无怀氏、伏羲、神农氏、炎帝、黄帝等等这些人?”胡亥每念一个人名,小脑袋就跟着随一下,今天虽然因为上朝的关系,没有可爱的小马尾还陪他卖萌,但却有一根长长的金色发带,在他脑后甩啊甩的,金光闪闪,晃瞎人眼,看上去真是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反派人物,“这些人虽然为帝为皇,但说穿了也不过是一介地方诸侯而已。哪有一个人父皇这样,能够夷平天下一统宇内,铸就万世之基业。”   胡亥说着,眼神锐利的殿中诸人身上扫了一眼,见没人敢站出来反驳自己,立刻向嬴政一拱手,开口说道:“儿臣请父皇登王马,自山南登泰山之顶而封礼,并请父皇刻石歌以颂秦德,再自山北而下,往梁父山去行禅礼。”   嬴政眯了眯眼睛,并不直接点头,反而开口询问道:“诸位可还有何意见?”   听到嬴政的询问,众儒生彼此对看数眼,接着又一个儒生离席,冲着嬴政一拱手,正想开口说话。   只是他刚说了一个“臣”字,就听见对面的胡亥又开口说道:“父皇,既然这群儒生有意见,觉得违背古制。那我们也不要强人所难,不要带他们去了,让他们直接在山下待着好了。”   “善!”嬴政拍案,乖儿子,朕早就想这么干了。   嬴政忽然觉得,带宝贝儿砸出来也是有好处的。心计、手腕、沉府,样样都不缺;节操、下限、脸皮,一件都没有。有总能猜出自己心意的宝贝儿砸在,爸爸再也不需要因为手下太笨,而不得不拉下脸皮,自己亲自操刀上阵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容貌决定这人喜不喜欢你,内在决定这人喜欢你多久。   其实放在父子之间也是一样的,血缘和容貌决定朕对宝贝儿砸的初始好感有多高,而这些年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不停的往好感度上加砝码,逼得朕不得不越来喜爱胡亥。   说起来,不喜欢胡亥,难道朕去喜欢成天和朕作对的扶苏?又或者是其他一看见朕,就跟只鹌鹑样的儿子?   钦天监算好良辰吉日,嬴政带上儿子,打包上文武官员,排开全副天子仪仗,准备登泰山封禅。   两千年后泰山顶上用180°全景式的自然山水作舞台,使用现代的声光、电技术、舞美制作,来表现自秦以后十二位帝王封禅场景的《中华泰山·封禅大典》节目,胡亥就花几百大洋看过没有错。当时,胡亥就对以“统一”为核心,以军祭表演为主的秦篇特别印象深刻。   手持兵戈、威严壮观、杀气腾腾的秦军方阵,就算是穿越千年,胡亥也能感觉到金戈铁马之中,秦始皇向天地,宣告天下一统、四海归一时的自信。   可惜,在那个世界里,秦只有十五年的国祚。   现在难得有机会能不花钱的身临其境,胡亥自然举着小爪说想要骑马。   “骑马?呵呵……你能穿着冕服骑马吗?熊孩子!还不快上车!”嬴政白了胡亥一眼,径直上了第一辆王车。   没得破,胡亥只好认命的上了第二辆王车。   泰山山路陡峭,行为极为不易。就算是在二千年后,爬一次泰山对体力不好的人来说,也是一次灵魂的洗涤——反正胡亥当时是坐缆车上去的。   在二千年之前,那道路就不是一般的费事和麻烦了,纵然早就有人在前头遇水搭船逢山开路,胡亥也觉得王车一直在抖啊抖的,连带他的人也一直在晃啊晃的,弯弯曲曲的路让人没了欣赏美景的风景。   胡亥终于明白,为毛华山登不了五岳之首,同时也没有人去封禅华山的原因,泰山都这么难爬了,爬以“奇”闻名的华山不是分分钟死人的节奏吗?你觉得,有几个皇帝敢走长空栈道的!   “这特么还不如走路呢!”胡亥赶紧命宫女给自己拿来一盘酸梅,塞了一粒放进嘴里,才感觉肚子舒服了一些,没有刚才那么想吐,坐马车竟然坐到晕车,也真是醉了。   想想真是便宜那群儒生了,早知道就应该把他们带上来,让他们一起晕晕车了。   不过想想,秦始皇封禅泰山时,是不是还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来着?想想……禅于梁父,其礼颇采太祝之祀雍天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世不得而记也……   这句话是说“禅礼”,主要采用秦国在雍都祭祀天帝的形式,而并非采用齐鲁书生所订的礼仪,这显得秦始皇很自信。但偏偏后面又有一句“皆秘之”,这又说明秦始皇很自卑,害怕自己所使用的礼仪传出去之后,会被齐鲁儒生笑话。   在联系到嬴政一开始,很谦逊的请齐鲁儒生,来为自己的封禅大典制订礼仪,又追忆了一番东方诸国会盟都不带祖宗们玩、祖先们去给周天子进贡的历史,胡亥大概能理解嬴政的心情——山村穷娃一夜暴富,但是在那些n代贵族们面前,却失去了过往的自信和自负,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山村穷娃,始终抬不起头来,唯恐自己有一点行差踏错就被人笑话,也有点明白秦始皇后期画风突变,完全不像当年那个“振长策而御宇内”君王,最后甚至被那些齐鲁方士摆布愚弄,以致成为千古封建迷信男代表的原因了。   不行!一定要想个招,建立起父皇的自信心才行! 第122章 下雨(地雷加更)   所谓“封礼”,就是指在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是故,“封礼”必须在泰山顶上完成。   胡亥也不知道在车里坐了几个时辰,一路摇摇晃晃的,晃得他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终于听见前面的车夫,如天籁般的提醒声,“少公子,王车马上就要登顶了。”   太好了!终于到了!   胡亥对着镜子整了整衣冠,在内侍的服侍下走下马车,冲着站在群臣之首的李斯微微一笑,接着转身和李斯一起,向嬴政的王车走去。   嬴政从王车上走下来,没有理会一旁的胡亥,也没有太去计较旁边筑好的那个坛,反而和李斯就今天要刻在泰山顶上的铭石刻文,认真交流了起来。   胡亥耐着性子了一会,发现两人交谈的内容,和自己的画风差异有点大,于是转而去吩咐赵高,通知众人做好防雨水准备。   “雨水?”赵高不解的抬起头,看着万里无云、艳阳高照的天空,又低下头疑惑的看着胡亥。   若是在平常的时候,胡亥自然不会多做解释,或者就算解释,也只会说一句“山中天气多变”之类的自然科学来解释,但是今次不一样,胡亥可是想做大事的人。   “天子乃是真龙人间的化身,父皇有平天下、统宇内的天运在身,封禅于泰山必会召来真龙感应。龙——善变化、能兴云雨、利万物,所以龙所出没地方,必然会有暴风雨。”胡亥环顾了一眼众人,脸不红心不跳的大声说道。   赵高眨了眨眼,立刻想起眼前这位,似乎在不久之前,才和真龙在龙门有个约会来着。   “看你那傻样子!你……还有你们,下去,跟随行的护卫、百官……所有的人,都吩咐一遍,且一定要照着本公子刚才的话,一字不差原原本本的说上一遍。”胡亥一指跟在赵高身边的宫女和内侍,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护卫和百官,再次提前声音说道:“记错了!不准说错!一定要一字不差的说!”   “喏!”众人叩首应道。   胡亥满意的点点头,又拉着赵高做了一个“一边聊去”的手势。   “汝等速速去通知众人,务必将公子之言一句不漏的转达。”赵高转过头,冲着众人大声吩咐一声,随即一挥手,示意众人先下去,方才转过头,跟着胡亥走到一处四周无遮无拦的空阔之地,“少公子有何吩咐?”   “你刚才下命令时到是挺决绝的,你就不怕到时候天不下雨?”胡亥眨了眨眼睛,抬起头看着天空。   凭他浅薄的天文知识,自然是看不出今天的天气情况,但日子是选钦天监选得,钦天监都是搞天气预报出身的,应该不会蠢到挑一个会下雨的日子吧?莫非钦天监有问题?否则史书之上,为什么嬴政刚一下山,齐鲁儒生就已经知道下雨的事,所以跑来嘲讽他不被天地看好?   不要怪胡亥阴谋论,史书上这样子的故事层出不穷,而胡亥又正好是这个时代读史最多的人。   “奴婢不怕!既然少公子说会下雨,那就一定会下雨!”赵高连一秒犹豫都没有,就点头应道。   少公子虽然平常为人不怎么靠谱,还经常干那种卖队友的事,但在大事上,尤其是在事关陛下的大事之上,却是从来没有说错的。   胡亥略带惊讶的看着赵高,却发现对方脸上那表情叫一个坚毅啊,坚毅到估计自己说“月亮是方的”,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说“是看着有点起角”。   这辈子,终于轮到本公子来指鹿为马了。   “烟花带了吗?”胡亥甩开脑子里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开口说道。   “少公子的意思是……”赵高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随即又皱眉说道:“在山下,现在送来已经来不及了。”   “不!不是在这里用……梁父山……你先去准备……”胡亥抬起头,看着不远处正在做防雨准备的人群,半眯着眼睛说道:“这里已经用不上了。”   与唐、宋那些皇帝封禅时,不但史书上大写特写其过程,甚至还细化到天上云朵的外观、空气中pm的含量之类的细节,最后还恨不得开个电视来全球直播不同。但先秦两汉时,皇帝封禅的场景在史书上都是数笔带过,仅供后人遐想。   秦始皇这回也差不多,更何况他的主要目的还不是封禅,而是拿纸擦屁股……向上天夸奖自己的功绩,然后顺便立石以颂秦德。   老板如何敷衍功利,胡亥这个做手下的,自然也诚心不到哪里去。   跟着自家老爸走完流程,胡亥就在旁边围观众人那块石头。   石头分四面,其中一面为空,三面上写着“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等字样。   和后世胡亥见到的那块,四面都刻满了字,因为年月的流失,而已经只能看清楚不到十个字的石头不同。眼前这块石头不但很新,而且上面的字也不再是小纂,而是隶书简体字。虽然这个时代的人,和这个时代两千年后的人,都不会懂自己的心情,但胡亥莫名就是觉得带感。   最后空的那一面,理论上会在二世皇帝登基之后,二世会在元年上泰山将其刻满……嗯……这一回本公子要刻什么呢?上一回真是太傻叉了,一登基就东巡,把始皇走过的地方都走了一次不算,竟然把所有始皇立下的石刻都刻满了,而且刻还没刻点好话,一看那刻文就感觉二世是在心虚自己皇位来路不正,完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节奏。   这一世,本公子要刻“珠穆朗玛8848,泰山安敢与之争雄也?”   胡亥几乎已经能想到,两千年后的历史老师和地理老师,会出一道考题叫做,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什么朝代,中国人就已经测出了珠穆朗玛峰的正确高度。   树立石碑、积土成坛、祭祀上天,一系列工程完毕之完,嬴政带着人马准备去往梁父山。   车队顺着山路一路摇摇晃晃的走着,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胡亥挑开窗帘,看着车外的环境。   入目处,胡亥可见前面隐隐可见数棵松树的影子,幸好上山的时候,就暗搓搓观察了周围环境,分析出了哪一颗松树,才是传说中的五大夫松。   “嗯……快要下雨了。大家小心!”胡亥忽然开口,震惊了满车的内侍和宫女,但他却表现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随手指着旁边一个护卫说道:“你去通知众人,就说马上就要下雨了,让车队在前面找一个地方停下来避雨就好了。告诉父皇,雨不会太大,稍时即好,所以勿用担心会有山洪。”   那护卫先是一惊,但有赵高的预防针在前面,也并无太大意外,遂老老实实的骑着马去通知其他人。   当包括嬴政、李斯在内的诸人,都听说了要下雨的消息,并且纷纷抬头探出脑袋,抬起头看天,越看却越不觉得要下雨之时,天空之中忽然响起一声“轰隆”炸雷声。   随着雷声响起,一阵狂风忽然吹了起来,原来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的天空,竟然被一层厚厚乌云压住。   好一派黑云压城,风雨欲来的场景。   看到这场景的一瞬间,不知道多少人在内心弹屏说“卧槽!竟然真得要下雨了!”   胡亥摸着下巴,满意的看着黑压压的天空,觉得自己越来越乌鸦嘴……并不,应该是越来越能找准时机,估计再这样下去,自己没准能成为超越徐福徐骗子的新一代骗子。   “少公子,陛下请您去他的王车之中。”赵高的声音在车外响起。   “嗯……”胡亥略略点了点头,打开车门,走下王车,抬起头看着暴雨似乎随至的天空,同时他还感觉周围的空气似乎有些紧张和窒息,便对赵高说道:“你去告诉他们不要害怕,这只是真龙感应父皇的祭祀而已。龙乃是吉物,所以这雨不会太大,也不会太久,让他们不用担心,不会有山洪的。”   “喏!”赵高低头应了一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亥总觉得赵高的声音比平常,还要更多了几分谦卑。   胡亥也没想太多,一甩衣袖向嬴政的王车走去。   走了两步,胡亥就觉得自己的后背火辣辣的,似乎有好多人在看自己一般,但回过头又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只好一脸郁闷闷着头继续往前走。   待胡亥上了车,车队继续出发,忒管是不是吉兆,总是没人想淋雨的。   “儿臣见过父皇。”胡亥一上车,就冲着正上下不住打量自己的嬴政,恭恭敬敬行了个礼,然后不等嬴政说免礼,就径直抬起了头,小胸口挺得高高的,小腰板绷绷的,小脑袋更是高高昂起,像只小公鸡一般。   他算是懂古人为何要发明冕服这玩意了,就是为了强迫你坐姿标准——因为一但坐姿不标准,你就有可能因为头重脚轻而一头栽在地上。   胡亥端坐了一回儿,见嬴政只是不住的打量他,但似乎又没有先开口说话的打算,只好自己先开口道:“父皇,有话您就问。您问了,孩儿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无不实……”那是不可能的。   “你……你……你到底是怎么知道……今天要下雨?”听见宝贝儿砸这么说,一肚子问号的嬴政终于还是没忍住。 第123章 写诗   “原因很简单,因为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正好是泰山的雨季而已。”胡亥回答了一个特别特别纯朴的答案,至于说“每年这个时候,夏季风雨带会先移至华北地区最北,然后又退回华北以南”这种高洋上的理论就不用说了,说了嬴政也听不懂。   “是故,儿臣昨日去打猎时,曾和泰山附近的数名老农交谈,得知最近山中天气阴晴不定,今日可能会有小雨。”胡亥脸不红心不跳的说着,反正昨天他的确是和泰山附近的老农交流了天气情况,而老农也的确告诉了他今天可能会下雨,记得要带伞什么的。   不过这个下雨的时间点,却是从后世史书上推测出来的。虽然司马迁没有写具体的名字,但是却有始皇避雨于五大夫松下的记载,后世的五大夫松可不就在十八盘和中天门之间嘛。   “你到是细心。”嬴政满意的摸了摸胡子,嘴角勾起一丝笑容,复又皱起眉头说道:“可你为……为什么要说真龙出现呢?要是没下雨怎么办?”   “没下就没下,不过是丢了儿臣的面子而已。儿臣只是儿,只是臣,而且还是个小孩,掉点面子有什么了不起?反正过几年,儿臣长大了,就没人记得了。可是父皇就不同了,父皇是一国之君,怎么掉面子?封禅遇见暴风雨这件事,说大不大,但是说小……若是从有心人嘴里说出来。父皇应该还记得山下那群儒生,山东的儒生从来都是骄傲自大,自以为是中原大国牛气轰轰,数百年来卑鄙我大秦那更是卑鄙惯了。现在齐国被您灭了,而您又不接受他们制定出来的禅礼,现在他们知道父皇您下山遇雨的事,会不会讥笑……不,应该说他们好不容易才等到这个机会,所以他们一定会讥笑父皇您的。”胡亥板着脸,表情严肃的看着嬴政,说道:“讥笑也就算了,他们会不会将下山遇雨,变成上山遇雨,然后宣称您上山时‘为暴风雨所击,不得封禅’。”   不用怀疑了,他们一定会这样干的。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里写的是“下,风雨暴至,休於树下”;而《封禅书》里则变成了“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风雨,休於大树下”,而诸儒生则因为“既绌,不得与用於封事之礼,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十二年后,秦亡之时,为了在新主子面前推销封禅,又怕新主子因为始皇封禅一样亡国,觉得不吉利,便假称“始皇上泰山,为暴风雨所击,不得封禅。”   “你说的到是极为有道理。”嬴政摸着胡子,还想说什么,就听见天空响起一声炸雷,接着就听见车顶上传来了“嘀嘀哒哒”的雨滴声,声音越来越大,大到后面,感觉就像有人在车顶上倒水一般,“雨很大啊!”嬴政有些忧心肿肿的说道:“这样不会遇上山洪吗?”   胡亥站起身,推开车窗,狂风卷着雨滴一起吹了进来,但胡亥却不为所动,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欣赏着窗外的风景。   只见刚才还是阳光明媚的环境,因为天空中布满黑云,已经是漆黑一片,犹如深夜恐怖片一般。   云层之中,胡亥隐隐可见紫色的电光在其中闪烁不已,要不是嬴政还坐在车里,胡亥一定会调侃上一句“不是说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吗?这是哪位大能在飞升渡劫啊?”   “父皇无须担心,夏季暴风雨来得快去得更快,很快雨就会停的。”胡亥信心满满的说道。   虽然《始皇本纪》和《封禅书》上都没明说,但是看得出雨不是不大,就是持续的时间不够长,否则一颗松树哪能挡得住雨?而且要是真下上几个时辰雨,又或者是遇上山洪急石流什么的,早就被儒家那些长舌男给记到史书里了。   这一世,因为自己提前打了预防针,相信在自己的动作之下,此事就会传遍全国,到时候封禅时下雨不但不会成为凶兆,搞不好还会成为后世皇帝封禅的标准——不下雨就是没有真龙感应,没有真龙感应说明你就不是真命天子。   嗯……照这个标准,自己当了秦二世后,没有准确的天气预报出来之时,打死他也不来封禅了。   “熊孩子,站在怪笑什么呢?还不快把窗关上,山上怪冷的,你还开窗?”嬴政走过去,“啪”的一声将车窗关上,然后伸手拽住胡亥,将胡亥拉到车内的软榻上,找了床薄被将胡亥裹起来,才放心的坐到另一头,看着一本书,慢慢的翻看起来。   既然熊孩子说不会有事,那就肯定不会有事。更何况了,都这样了,操心也没有用。   看着一脸淡定的看着书的嬴政,被被子裹成一团,偶尔想挣扎脱出来,还被他爹,他亲爹一脚踹回原地,最后干脆被亲爹一脚压在身上的胡亥,真得很跟他说,亲爹,大夏天的,就算山上气温低点,但是您儿砸穿昨也不是短裤和小吊带啊。这是冕服!足足十几层的冕服!穿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您还给您儿砸盖被子?多大仇多大怨啊!您忘了,您宝贝儿砸大冬天被您整出痱子的事了吗?   胡亥眼角含泪,想起以前在某涯看过的一个帖子《我们竟然长大了——818父母养活我们时候的误操作》,在嬴政这样的糊涂爸爸照顾下,自己不但能活下来,还能健康长大真是不容易啊。   因为早就已经做好了下雨的准备,所以这一次再也没有“始皇休於树下”的记录——当然,嬴政就算是想去树下休息,胡亥也是绝对不有答应的。连打雷下雨时,不能站在树下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千百年后自己穿越者的身份还要不要啊?   夏天的暴风雨来得快,下得快,但去得更快。倾盆的大雨在下了大约十来分钟之后,就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又过了大约半个来小时,雨彻底停了下来,云层散开,阳光从天上落了下来,彩虹挂上了山的那一头,又引得众人一阵惊呼。   看见外面雨终于停了下来,已经被自家老爹弄得快晕过去的胡亥,大叫一声“既然雨停了,儿臣就先告退回另一辆王车了”,然后不等嬴政反应过来,直接从榻上跳起来,略整理了一下衣服,就打开车门,逃也似得冲了出去。   嬴政放下手里的书,嘴角挂起一丝笑意,捉弄儿子什么的,感觉真是不要太好。   胡亥刚一出王车,刚才那副慌慌张张的样子,立刻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从容淡定、格调特高的脸。   “少……少公子。”赵高一脸诚惶诚恐的看着正慢慢走下王车的胡亥,眼神有如在看天人一般,声音颤抖的说道:“您有什么吩咐吗?”   “拿纸笔来,本公子要写诗。”胡亥回头看了王车一眼,一甩衣袖负气的说道。   哼!坏爸爸,就知道欺负您宝贝儿砸吧。你不是喜欢每到一个风景名胜,就满山乱丢垃圾乱刻石碑,写各种花式的“到此一游”吗?你刻,我也写,千百年后,看世人是记得你的“到此一游”,还是记得我的“到此一游”。   待赵高将纸笔拿来,胡亥略一沉思,飞快在纸上挥毫泼墨道:“六月上泰山,石平御道开。六龙过万壑,涧谷随萦回。马迹绕碧峰,于今满青苔。雨落洒绝巘,水急松声哀。北眺崿嶂奇,倾崖向东摧。洞门闭石扇,地底兴云雷。登高望蓬流,想象金银台。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玉女四五人,飘颻下九垓。含笑引素手,遗我流霞杯。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旷然小宇宙,弃世何悠哉。”   抄完这首李白的名诗,胡亥想了想,当代之人未必能体会诗中的美感,遂又抄了另一首,“款泰坛,柴泰清。受天命,报天成。竦皇心,荐乐声。志上达,歌下迎。亿上帝,临下庭。骑日月,陪列星。嘉祝信,大糦馨。澹神心,醉皇灵。相百辟,贡八荒。九歌叙,万舞翔。肃振振,铿皇皇。帝欣欣,福穰穰。高在上,道光明。物资始,德难名。承眷命,牧苍生。寰宇谧,太阶平。天道无亲,至诚与邻。山川遍礼,宫徵维新。玉帛非盛,聪明会真。正斯一德,通乎百神。飨帝飨亲,维孝维圣。缉熙懿德,敷扬成命。华夷志同,笙镛礼盛。明灵降止,感此诚敬。”   赵高看了看前面一首,又看了看后面一首,虽然他一向知道少公子文才不错——文才不好,怎么拍龙屁?但这样风格截然不同的两首诗,几乎在同一瞬间写完,也不是一般文人能办到得。更难得的是,前面那首勉强能算是游记心得体会,但后面这首却是……   “乐章?”赵高微带惊讶的看着胡亥。   “嗯,你去找人谱个好曲,再编个好舞。等抽空父皇宴请群臣,尤其是那群儒生的时候,就让他们跳这个,懂吗?”胡亥看着赵高小声的说道。   “懂懂懂!”太懂了!说白了不就是要打脸吗?这个事我喜欢!   “嗯……”胡亥微微点点头,其实后面那首诗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前面那首诗。   那可是李白上泰山追忆皇帝封禅时,遥望传说中蓬莱三岛,幻想自己遇到仙女赠杯的故事,徐福那家伙不是很快就要上场讲蓬莱三岛的传说了吗? 第124章 禅礼(地雷加更)   果不其然,嬴政从赵高手里拿到胡亥写的诗之后,立刻觉得心痒难耐,感觉好像有一百只熊孩子在抓——熊孩子这种生物,一只就够了,一百只什么的,咸阳宫都会被熊孩子拆成渣渣。   总之一句话,要不是等会还要上梁父山行“禅礼”,嬴政真想将自家熊孩子抓来聊一聊他的诗,“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玉女四五人,飘颻下九垓。含笑引素手,遗我流霞杯。稽首再拜之,自愧非仙才……熊孩子诗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这内容……这个世界上,真得有神仙吗?还有这前面说的金银台,又是什么地方呢?蓬流?是熊孩子上一次皮影戏里说的蓬莱三仙山吗?”   嬴政一路都在琢磨着海外仙山的事,待到梁父山山顶,他从王车上下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对胡亥说,“等会下山同朕一起走。”   看着嬴政说话时酷似校园大哥放话说“放学后别走”时的表情,胡亥先是心中一乐,接着冲着嬴政一拱手,说道:“正好,儿臣也有事与父皇相商。”   “何事?”嬴政上下打量着胡亥,熊孩子又要出什么坏主意。   “听说父皇准备秘密行禅礼,不让外人知道禅礼的过程?这是为什么?”胡亥看着嬴政,目光有神的说道。   “呃……这个……”嬴政脸上浮起了一丝尴尬,儿子心中无所不能的父亲,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公开举行禅礼,想想都很心塞丢面子。   “父皇可是担心山东儒生笑话?笑话您用我们秦国的祭祀方式封禅?”胡亥很不厚道的一语戳中嬴政的心思,“所以不敢让人知道?”   “哼!朕会担心被人知道?笑话!”嬴政冷哼一声,撇过脸说道:“熊孩子就会瞎说。”   虽然嬴政一副不想谈的模样,但胡亥却不打算放过他,反而开口激道:“那您要是不怕,你干嘛不让人知道?”   “熊孩子懒得跟你说。”嬴政转身欲走,却被胡亥一把拉住衣袖,一脸苦大仇深状,一步一步紧跟在他身后,大有你今天不跟我说清楚,我就不让你走之势,“你这熊孩子,到底想什么干啊?”嬴政回过头,无可奈何的看着胡亥。   既然是秘而不宣的“禅礼”,嬴政就没打算带其他人上去祭坛处。当然实际上,若熊孩子愿意听话,带他上去也不是不可以,但现在的情况很明显,只要自己敢带熊孩子上山,明天他就敢将“禅礼”的具体情况,以公文的方式发送全国学习。   “你到底想干什么啊?”嬴政无可奈何,只得回过头看着胡亥,试图跟他讲道理。   这个世界上,最让朕讨厌是就是和熊孩子讲道理了。谁能告诉朕,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甩开这只小熊啊?什么?用暴力!不好,万一伤到小熊,心疼还是朕、出医药费的也还是朕、丢脸的更加是朕,太不划算了。   “现在是父皇您到底想干什么?”胡亥双手插着腰,气乎乎的说道。   说好的自信又自负、目空一切、没人敢在他面前“吱”一声的秦始皇呢?本公子眼前这货是谁?一点都不符合秦始皇的人设和画风嘛!   “父皇,您现在已经不是西陲边境那个靠养马起家的诸侯、也不是那个诸侯不与之会盟的秦王了。您清醒一点,您现在是秦始皇,一统天下,前无古人的秦始皇,不要被那些儒生几句话,就轻易的牵着鼻子走。”胡亥抓住嬴政的手,一边摇一边说道:“在您之前,没有人能完成一统天下的霸业,也没有一个统一了天下的君主来泰山封过禅。既然前头没有前例,那么谁又知道父皇所举行的禅礼,符合不符合君王的礼仪呢?按父皇,儿臣还是那句老话,既然是秦人,自然以《秦礼》为尊,无须在意他人眼光。”   “可是若是那些儒生……”嬴政的话,到底还是曝露了他心里的想法。   “父皇都命人撰写《秦礼》了,又何惧他人流言?您以为您秘而不宣,他们就不会笑话您了?他们只会说您心虚!一个人想笑话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那个人是哭是笑是喜是怒,对方总能找到理由来笑话他。”篡改了一下张爱玲女士的名言,胡亥在心里默默道了个歉,又继续说道:“而且为了不让别人笑你,就活得战战兢兢失去自我,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您还统一什么天下啊?那还不如趁早回天水放马去,你去放马了,就肯定没人笑你了。”   胡亥说到这里,又看了一眼嬴政,作死的又提了一句,“说句不好听的,若是父皇在意流言,昔日您身世的流言……”   “哼!”被胡亥的话,勾起心中阴影的嬴政,生气的冷哼一声。   胡亥被嬴政身上的冰霜之气,吓得脖子一缩,但仍然硬着头皮说道:“那个时候父皇王位尚且不稳,但父皇您不但挺过来了,而且还能建立了这么伟大的帝国。怎么到了这个时候,反而……越活越胆小,一点自信心都没有。”   嬴政听完胡亥的话,脸上浮现出一丝追忆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你说的对,当年朕都无惧天下人的流言,现在干嘛要害怕儒家那些人啊?”   “对啊!不招人嫉是庸才!他们骂您辱您欺您,还不是因为怕您嘛。您是皇帝,大秦的始皇帝,您灭了他们的国、抄了他们的家,您还想让他们对你说好话?阿娇都没有您天真善良!”见嬴政似乎有点被自己说动,胡亥忍不住又开始花样作死的信口胡说道:“儿臣再大胆说句不好听的,他们有嘴您也有嘴,他们会说您也会说,封礼下雨,不也一样变成真龙感应了吗?与其遵守标准,不如制造标准,封礼就一定要下雨,禅礼就一定要我们大秦的规矩来。任他百世千载,皆按此例!千古年后,那群儒生搞不好会拿着您的事迹,跟其他皇帝说‘祖宗之制不可违,昔年始皇封禅……’什么什么的。”   “胡说!”嬴政白了胡亥一眼,回去让赵高查查“阿娇”是谁,竟然敢拐带自家萌萌哒的儿子。   “哪胡说了?儿说的都是事实!”胡亥信心满满的拍着胸口说道:“父皇您就放心吧。不管那群儒生现在说什么,千载之后,青史之上,不管对方喜欢不喜欢您,您依旧会是华夏史上最伟大的皇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群男人女人哭着喊着要给你生猴子生花果山……”   “越说越离谱!什么猴子花果山?那都什么东西?”嬴政一甩衣袖,随口说道。   “猴子就是孩子,花果山就是住满小猴子的地方啊。父皇,看儿臣像不像一只小猴子。”胡亥摇头晃脑,学着小猴子的模样,笑嘻嘻的说道。   看着胡亥嘻皮笑脸往自己身上凑的样子,嬴政心中一乐,忍不住伸手在胡亥脸上掐了一把,边掐边说道:“小猴子?朕看你还是当小熊好!你说你熊孩子,你个小熊哪来那么大自信心啊?谁给你那么多勇气啊?”   “嗯……”胡亥沉默了一句。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啊,总不能说党和人民花了几十年破四旧破封建,彻底将中国传统的那套封建传统抛弃——看看没有破过四旧和封建,又同属儒家文化圈的东南亚、棒子脚盆国、港台就知道了。在那些国家地区里,不但家政人员依旧被看成低人一等的古代佣人、女人在社会上在家庭中都被看成是男人的附庸品、你在公司、学校时,你的社会地位竟然不是按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论,而是按工作时间长短论,新人看见前辈不但要鞠躬行礼,还要时时忍受前辈无礼的辱骂。   他奶奶的!这样要换成大陆,遇上个脾气爆一点的,早就分分钟把对方打得他妈都不认识了。   “大概是因为儿臣和父皇生长的环境不同吧。”感谢党和人民花了十几年时间来培养我健全的人格,“儿臣出生在大秦开始统一战争的时刻,儿臣出生之时七国之中的韩国就已经灭亡。在往后的九年里,儿臣更是见证了大秦铁骑,并吞八方一统六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传奇;见证了父皇从西陲之地区区一位诸侯王,变成这万里国土天下共主的传说。儿臣这一生还不够长,却有幸生在最好的时刻,能够见证了大秦三十多代君王的梦想化为现实的那一刻,儿臣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和骄傲。”   胡亥说着,看了嬴政一眼,弯腰拱手请求道:“儿臣今日所有的高兴和骄傲,都是历代先王和父皇辛苦努力而带来的。儿臣以父皇为傲,也请父皇能成为历代先王的骄傲。从今日起,只有天下共主的秦始皇,再也没有西陲养马人。”   嬴政垂下眼帘,看着胡亥白净粉嫩的小脸上,那难得认真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随意挥了挥手说道:“熊孩子,愣在这里干什么呢?还不快去叫上大队人马,跟朕去祭坛。难道叫个人,还要朕亲自出马?”   “喏!”胡亥再次一拱手。   由于“禅礼”的礼仪,是按雍城祭祀天帝标准来祭的。跟着嬴政来的人,不是心腹也是老臣,差不多每年都在回雍城祭上一次,所以祭起来是驾轻就熟,没出乱也没出错,很顺利的就完成了全套仪式。   当主持“禅礼”的官员,宣称“礼成”那一刻,嬴政那颗提在嗓子眼里,七上八下跳个不停的心,才终于落了下来。   然后……这时……   异变突生…… 第125章 天瑞   在后世,有一个qq表情叫做“天空一声惊响,劳资闪亮登场”。据说这个表情,就是根据秦始皇同志,在始皇二十八年,封禅于泰山时的真实经历所改编。   据秦六世时的著名史官司马迁在《史记》里一文记载,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当主持“禅礼”的官员,宣布“礼成”的那一刻,远方的群山之中,忽然传出一阵阵“霹雳啪啦”的异响。异响之声惊天动地,久久响彻群山,一时之间山中飞鸟四起,百兽齐奔而出。   没等嬴政等人做出应对之策,又见梁父山附近的数个大小山峰之上,大白天的竟然出现七彩霞光,满天的霞光升入半空之后,“蹦”得一声,在空中四散炸开,炸成了一朵朵漂亮的五颜六色的花,久久映在半空之中,好半天才消失不见。   本来众人以为这样就算完了,忽然见原本毫无动静的东方山头之上,数道彩光一起喷上天空,竟然在半空之中变成了一个偌大的“秦”字。   虽然这个字不像之前出来的花朵一般,能在半空中保持很久,但却足以让在场亲眼目睹此情此景的人,将这一幕生生世世永远记在脑海之中。   见此情景,胡亥和他的小伙伴们惊呆了——当然,前者是假装的;后者是真得。   场中唯一没有惊呆了的人,大约只有嬴政一个人了,不是因为他见惯了大场面,而是因为他本人就是大场面。   众人之中第二个惊“醒”过来的是胡亥,他首先站出来,对着嬴政一拱手说道:“儿臣恭喜父皇、贺喜父皇。”   “哦?喜从何来?”嬴政一脸淡定的摸着胡子,看着胡亥问道。   “礼成之时,即出现异象。群兽响动、百鸟齐飞、百兽齐鸣、霞光万千、我大秦国号现于山顶,此乃天瑞也!”默默的,胡亥又为后世皇帝封禅定了一条新标准,“一切都代表着父皇您一统宇内、君临天下,乃是天命所归、人心所向。父皇终结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更是功德无量,合该有此天命。”   胡亥说完,倒退三步,跪在地上,接着上半身前倾,双手俯地,以额头抵住地面,大声说道:“儿臣恭祝大秦帝业永昌、千秋万岁!祝父皇万岁万岁万岁岁!”   胡亥的话,如同一个按键,瞬间激活了场中其他人。   众人立刻有样学样的跪在地上,一齐大呼道:“祝大秦帝业永昌、千秋岁!祝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千人一起高呼,声势惊天动地响彻云霄,又是一阵百鸟齐飞、百兽齐鸣,好一会儿才安静下来,只剩下余音,在天地间久久回荡。   嬴政的心情那叫一个倍爽啊!上次这么爽,还是一统六国找到九鼎登基为帝的时候,还以为此生无缘再有机会这么爽了,没想到这么快又再遇到好时候了。   想到这里,嬴政不由深深的看了跪在地上的胡亥一眼,这一切都是宝贝儿砸带来的,真是朕的小福星。   做为一个“大场面”,嬴政是很蛋定的,虽然心里已经爽到恨不得抱住宝贝儿砸亲两口,但面上依旧平静如波,看不出表情,只是肃穆而立,挥手示意道:“诸卿平身!”   胡亥站起身,和站在一旁的赵高交流了一个眼神,双方相视一笑,又飞快将视线转到一边。   眼下这一幕,自然是胡亥和赵高提前安排好的。   幸好嬴政亲自赐了一块地给胡亥,让胡亥可以躲起来偷偷研究黑科技。否则这能响彻群山的鞭炮,和与几年前相比,更多复杂花样的烟花一时半会,还真不好找地方研究。   这个“秦”字的烟花,还只是上一次他随口说能不能用烟花打出字来,工匠们辛苦研究出来的。这一次之所以会带上,也只是在出门之时,他隐隐觉得可能用得上,所以顺手就让赵高带了出来,没想到现在不但用上了,而且竟然还成功了。   要知道,字幕烟花在这个没有电子设备控制,全靠手工制作的时代,做起来还是挺麻烦复杂的,以前也做过几个,但十次到九次是失败的,这次能成功真是人品爆发了。   至于如何在礼成之时,让所有的人一起发动,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   只要准备数面镜子,在礼成之时,让镜面对准太阳光反射出去即可。虽然两座山峰之间的距离够远,但胜在中间无遮也无掩,镜面反光的光芒很轻松的,就能让隔壁山上的人一目了然。   至于造假会不会被人识穿?俗话说好,望山跑死马。   别看着两座山距离挺近的,等你跑到那的时候,别说是人了,连地上的鞭炮烟花纸屑都被人收拾完了。   大概是遇见天瑞太过于激动,嬴政竟然忘了要找自家宝贝儿砸聊蓬莱三岛的事,一路上了王车都晕晕乎乎,依旧沉浸在刚才那种又酥又爽的感觉之中,真是妙不可言啊!   回到山下的行宫,嬴政正想招胡亥来见,却听说那些被他留在山下的齐鲁儒生,竟然一个两个都跑来拜见自己了。   来者不善啊!   嬴政习惯性的想叫宝贝儿砸来为自己冲锋陷阵,但是手刚抬起,又转念一想,人家家里都是当爹的给儿砸撑起一片天,自己这个当爹的,怎么能老把苦事难事丢给儿砸呢?不行!爸爸我要成为儿砸的骄傲,要保护宝贝儿砸!不就挨几句骂吗?朕像是那种被骂还不还嘴的人吗?你们都忘记了,那只小毒舌男是朕生得了吗?   满满都是父爱的嬴政去了,然后他发现那群儒生根本不是能讲理的生物,你和他谈国家大义他和你谈民族情怀,你和他谈民族情怀他和你谈人伦常理,你和他谈人伦常理他一个弯又拐到以法治国去了。   特么你们在逗我吗!   嬴政聊了几句之后发现,打嘴炮这方面,更擅长于干实事的他和那群成天吃饱了饭没事干,就瞎琢磨着理论知识,没事就辩论清淡一下的儒生,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生物。   吵不过没有关系,在这场论战之中,实在跟不上那群儒生转移话题速度的嬴政,只负责车辘轳似的转两句话“朕是秦人还是周人?”、“秦人当奉《秦礼》还是《周礼》》?”,然后就将《秦礼》的两位总编修大人——兼修法儒的李斯和很擅长变通的叔孙通都丢了出去,两位爱卿,朕很看好你们喔。   如是吵了两天之后,嬴政收到了全国各郡献上来的喜报,大意都是“听说泰山封禅时有真龙感应啊,听说还有天瑞啊。老臣在这里祝大秦帝业永昌、千秋万岁;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而众儒生也收到了“始皇帝陛下泰山封禅遇真龙感应以及天降祥瑞”的这个消息。   双方在心里一起曰了一声“靠!这消息怎么传得这么快?”   在这个消息完全靠口口相传,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广播的年代,一个消息想要在两天之内传遍全国,这幕后一定有黑手啊。   第三天,众儒生看嬴政的眼神就有些不对了。   消息传得太快,怪我喽!   在民间舆论战中大获全胜的嬴政,无视众儒生漆黑一片的脸,淡定的摸了摸胡子,开口说道:“上歌舞吧。”   “喏!”赵高应了一声,随即拍了拍手。   数十个身穿舞衣的男女伶人上场,摆好姿势之后开始边歌边舞。歌技不错,舞技不错,但就是歌词的内容有点……   “哈哈哈!款泰坛,柴泰清。受天命,报天成。”嬴政看着儒生那边漆黑漆黑的脸,激动的拍着大腿说道:“这词写得不错!谁写得?有赏重重有赏!”   “回陛下,此乃少公子目睹陛下泰山封禅场景后,灵光一现而作。”赵高说着,立刻无比夸奖的将胡亥写诗的事,又在群大臣面前吹嘘了一遍。   吹嘘的太夸张?没关系!孩他爹高兴就行了!你没看见孩他爹两只眼睛都快亮成夜明珠了?   就在嬴政眼睛亮得像夜明珠一样之时,在遥远咸阳宫乐府殿中,一个盲了双目的男子,正一旁弹着手中的筑,一边听着伺候他的小内侍,叽叽呱呱,一脸兴奋的说着“陛下泰山封禅”的神迹。   先是一统天下之时,标致着人间帝王福运的九鼎,如神迹般的同时出现,让秦国拥有了一位龙之真嗣的公子;现在又是嬴政亲自上泰山封禅,不但有真龙感应,还有天降祥瑞的征兆,这难道真如那些无知妇孺所说,是天佑秦皇天佑大秦的象征吗?   这算什么?燕国算是什么?好友荆轲的牺牲又算什么?   在有一位被称之为“龙之真嗣”公子的情况,他知道自己纵然刺秦成功,也无法撼动秦国的帝业,可是为什么上天连那样子的暴君,也要一并佑护呢?   苍天不公!   男子手指翻飞,指着的筑声越发悲愤。   若说男子只是悲愤,那么正躲在下邳的某个貌美如花的男子简直都要绝望了。   早在九鼎出世之时,一惯善于心计的男子还可以“以己度人”的说是阴谋,一个小屁孩子哪有那么巧,正好瞎猫遇上死耗子挖到九鼎?听说这个小屁孩是嬴政那个暴君的少子?还听说这个小屁孩,从外貌到性格都最似嬴政,因此颇得他喜爱?   要么就是小屁孩夺皇位的一种方法,要么就是他爹想给让小屁孩当秦二位,但又害怕幼子登基不能服众,所以想出来的一个歪主意而已。   虽然所得的资料有限,但用后世流行的话来说,以男子的心计,他能在分分钟脑补出一个“集夺嫡、阴谋、篡位、亲情、争斗与一体的一百八十集狗血电视剧”。   但是现在……泰山顶上竟然出现天瑞了!   这难道真是天佑秦人吗?   一种名为“绝望”的情绪浮上男子心头。   尽人事由天命,事已至此绝不能退,若是不信败了,无非也是与国同休而已! 第126章 生病(地雷加更)   最近,嬴政还是没顾得上询问胡亥蓬莱三仙岛的事。而徐福等著名骗子,虽然纷纷跑来嬴政这里,想要安利他蓬莱三仙岛的事,但很可惜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能见到嬴政。   因为未来的秦二世、龙之真嗣、胡小猪小朋友,他生病了。   发热、头晕、头痛、出汗、口渴,标准的热感冒病症上。在现代社会,如果你感冒了,只要随便找一个小药店去买点药,或者你想见效快一点,就去医院挂瓶水,然后睡一觉就好了。但是在巫医不分家、看病基本靠人品的先秦时代,小儿感冒就是一个很严重的病了。   不但御医一天到晚的守在胡亥房间里,就连嬴政……虽然为了防止“过病气”,嬴政不能进胡亥的房间嘘寒问暖,但不妨碍他将窝搬到胡亥房间的外间屋子,蹑走蹑脚轻手轻脚的批公文、见大臣,以及自己休息,精神也有些蔫蔫的,唯一精神大振的时候,就是听见房间里的宝贝儿砸有异样,立马跟打了鸡血一样满状态恢复。   熊孩子病就病吧,病了还要给人找麻烦。因为御医要求,每隔三个时辰都要用一次药,药中又加了黄莲之内反人类的药,若是吃药的时间,在熊孩子清醒的时候,为了不让外间的爸爸担心,他还是会老老实实的将药喝下。若是吃药的时间,不幸是在熊孩子睡觉的时候……人家不哭不闹,但就是咬紧牙关,让你死也喂不进去,怀疑他是真睡着还是假睡着。   做为一个传承了六百多年的诸侯王之家,秦国御医自然没少见过这样的情景。按照惯例,只要找一个软软的香香的萌妹子,嘴对嘴进行喂药……对,就是电视剧上的那种剧情,就可以轻松搞定来着。一般来说,喂完药萌妹子也就是对方的人了。   本来,是应该如此的。   但是嬴政看了一眼赵高找来的,据说名字里有个“娇”字,长得可爱又萌萌哒的软妹子,再想想那天熊孩子说“父皇比阿娇还天真善良”的话,心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指旁边的乳娘说道:“华姬,你来喂。”   按照秦国的传统,每位公子公主出身时都有一套标配——乳娘一名、内侍宫女若干,长大后还有一个标配的外师和内师各一位。   熊孩子的乳娘华姬今年也有三十多岁了,虽然并不是很显老,虽然熊孩子也没有贾宝玉那“嫁了人的女人就是鱼眼珠子”的想法,但华姬放在在这个年代,确确实实已经是当祖母的年龄,让她去给熊孩子喂药也是……   “啊!我醒来了!不……不用喂了!”胡亥叫了一声,怯生生的睁开眼睛,看着站着门口看着自己,不威自怒还冲着自己直冷笑的嬴政,悄悄的将被子拉到鼻子处,遮住大半张脸,只留下一双眼睛在外面,嗡声嗡气的说道:“儿臣……我……我……儿臣……父皇……亲爹……呜呜……人家身上疼……全身都疼……骨头都疼……”   这种又合法又合理又合情能亲妹子的机会,就这么被硬生生的截胡了,还换成一大婶!这是亲爹吗?人干事!   胡亥眨了眨眼睛,硬生生的挤出两颗眼泪,这回到不是在作假,高烧一天骨头疼那是正常的,只是没有他念叨的那么疼而已,“亲爹来帮我吹吹!么么哒就不疼了!”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向嬴政伸出手,可怜巴巴的说道。   因为生病,胡亥本来就很粉嫩嫩的声音,变得跟小猫一样又软又萌,再加上他时不时还学着小比熊的样子“嘤嘤”叫唤几声,虽然明知道这只小熊多半是装的,嬴政无奈之下还是乖乖的走过来。   “哼!一点都不乖!让你去海边玩!让你去玩水!感冒了吧?吃药爽了吧?”嬴政一边说着,一边将胡亥的玩具熊放在枕头上垫好,让胡亥靠坐在上面,又帮他把被子拉上,确实盖实不会漏风了,才继续开始碎碎念。   原来从泰山封完禅后,嬴政延着渤海继续一路东行,经过黄具、腄县,攀上成山的最高点,登上之罘的顶峰。按照惯例,嬴政在上面留下了一块刻石,以颂大秦的德业。而他前脚刻完碑,他家熊孩子就留了一句“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成山原来不过是一座无名小山而已,父皇来过之后,也算是真龙降临有了灵气。”   熊孩子拍龙屁业务是越发熟悉,但摸着胡子笑而不语的嬴政,却总觉得哪里不对。   当然,嬴政没有前后眼。自然不知道,两千多年之后,他在成山上留下的刻石,已经因为岁月的流失而模糊不清,反而是熊孩子拍龙屁的两句话,不但成为中小学生语文写山水必引用的名句,还后世之罘市旅游宣传的口号。   想想真是心塞得很!   在之罘逗留了几天之后,嬴政一路南行到了琅玡。   对于胡亥来说,琅玡这个地方很出名啊,“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就是在这里写的。   所以胡小猪同学果然的去选了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造了个亭子喝了一顿酒,喝完酒就开始撒酒疯,非闹着要去海里抓大鱼,然后……然后……就躺在床上了。   “呜呜……爹……亲爹,我再也不东施效颦……呜呜……文人墨客不好当……”回忆起自己醉酒的样子,胡亥抱住嬴政“呜呜”的哭着,觉得自己是没指望再继续抄李白了,一个喝酒醉就不是人的人,能醉后“斗酒诗百篇”?这不是告诉别人你在抄吗?   “乖乖乖!不哭了不哭了!小心别动!别再着凉了!”嬴政将胡亥按回被窝里,接着从赵高手中接过药碗,用勺子勺起一勺药,轻轻吹了吹,递到胡亥唇边说道:“来!喝药!”   “父皇,儿臣自己来就行了。”胡亥伸出手,想去端茶碗。   抱住药碗一饮而尽,才是喝药的正确姿势。用勺一口一口喝什么,那是……   “爹!我喝!我喝还不行吗?”看着嬴政面无表情,但实则暗藏杀气的眼神,胡亥一拍小胸口,慷慨激昂状说道:“这么英明神武,日理万机的秦始皇给我喂药,我哪能不知好歹呢?我喝!我特么一定喝!”   嬴政看着指天发誓念了半天台词,就是不肯喝药的胡亥,直接手一伸,将一勺药塞进了胡亥嘴里,“又不是喂毒药?你么苦大仇深干什么?”   “呜呜……亲爹……”你还不如喂毒药呢,至少快准狠,没副作用,喝完就死了,死了就没感觉了。   胡亥强迫自己喝下嘴里的药后,立刻飞快去找嬴政求投喂第二口,动作之快,堪比听见午餐铃响的小比熊一家。但他着急了,嬴政却不着急,喂胡亥一口药,就拿着勺在碗里搅合两下,然后再慢条斯理的勺上小小一勺,放在唇边吹几口,再慢吞吞的递到胡亥身边。   雾草!说好的宠文呢?说好的父宠子呢?呜呜!父皇,儿臣不爱你了!天国的母妃,您带儿臣一起走吧!   胡亥眼中含着浅浅雾气,可怜巴巴的看着正在那吹药的嬴政。   “哼!不给你个教训,朕看你是长大不了!这回吃到苦头了,朕看你下回还敢跑山上去喝酒!还下海!还抓鱼!”嬴政一点也不为胡亥的苦肉计所动,反而冷哼一声说道:“你这个作死的熊孩子!”   身为大秦的少公子,若只是作死到也没什么,反正只要自己在,不管怎么作死,自己总能护住这个熊孩子;若是自己不在,把皇位传给熊孩子,就更加可随便作死了。   但是这一回的事,却给嬴政提了一个醒——随着年岁渐长,熊孩子作死的能力也在增加,他以前还只是作死别人,现在开始作死自己了。   靠之!你爹我养大你容易吗?不说精力,就说金钱……你的伙食费住宿费置装费小比熊的伙食费住宿费置装费……等等等等!你就这样对你爹我?你个熊孩子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让你爹我怎么办啊?   嬴政若是认识几百年后一个叫“曹操”的人,大概会拉着他的手一起交流“辛辛苦苦把屎把尿的拉扯长大、自幼聪慧又可爱、且准备用来继承皇位的心爱幼子,不幸患了重病,而且还可能挂掉”时自己是什么心情。   “父皇……我错了……我下回再也不该这样了……”胡亥低下头,一脸歉意的说道。   说实话,胡亥真没想过嬴政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毕竟他又不是一个熊孩子,自然知道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区区伤风感冒而已,人生在世谁还没得过啊?胡亥根本就没放在眼里,毕竟在后世,别说是伤风感冒,就算是再大一点的病,也不过是小病而已。再加上从小到大,他的身体就很好,几乎也没有生过病,一时之间,胡亥竟然忘了现在的医学有多糟糕。而他更加没想到的是,自己一点小小的病,却会引得嬴政那么忧心。   “算了吧,你哪回犯错误不是说……下回再也该了?从来都是虚心接受,死不悔改的。”看着低头忏悔状的胡亥,嬴政默默转开头,同时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个熊孩子现在这么老实,无非只是想逃过喝药而已,自己绝对绝对不能心软,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让他印象深刻才行,“想靠嘴甜逃过喝药,那是不可能的。有那么甜的嘴,你还是先看看,能不能让你的嘴真正甜起来吧。”   “父皇,您怎么那么聪明啊?真讨厌!”收拾心情,胡亥抬起头,冲着嬴政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父皇,儿臣下回一定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绝对绝对不让你这么多年的投资打了水漂。”   本来嬴政想在琅玡住上几个月的,但因为胡亥生病的原因,他觉得这个地方倒霉透了,乖崽这么多年都没生过病,一来这里就生病,一定是这个地方有问题。   所以等胡亥身体一好,封建迷信男就把儿子包了包,准备打包回咸阳。   这一世,因为胡亥一来就生病了,所以嬴政没有心情去琅玡上刻石,也没有机会在刻石完毕后,接到徐福的上书。   至于徐福等人跑到驿馆来亲自求见?不好意思!朕的小宝贝性命垂危,好不容易病好了,又特别赖着朕,不是重要人物,赵高你就不要给朕通传了,浪费朕的时间。 第127章 魔都(1000作收加更)   既然不打算留在琅玡这个倒霉的地方,嬴政带着熊孩子一路南下,准备自楚境过湖南、江苏回咸阳。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熊孩子病好之后,嬴政发现熊孩子似乎有了一些改变,比如特别特别黏自己。   以前熊孩子很讨厌早上起来上朝,也不爱跟着嬴政去见外臣,嫌弃标准坐姿太难受,但现在只要嬴政一有点风吹草动,熊孩子就立刻闻风而至,不管多晚多累也要赖在嬴政身边;以前熊孩子也不爱批奏折,一看奏折就各种病犯,现在每天奏折送上来之后,他竟然会先帮嬴政过上一遍——当然,所谓的“过上一遍”不是指打开奏折看内容,而是指查看上奏折的人是不是有齐鲁捣乱份子,这份奏折需不需要重点监控。   “朕说……熊孩子,你最近到底是怎么了?”嬴政看着目光炯炯盯着自己,表情认真而严肃的胡亥问道。   “儿臣只是在经历生死之后,忽然意识到父爱的伟大,认识到家庭的重要,知道自己过往是多么的不孝,所以想在有限的生命里,多陪陪父皇您。”胡亥用标准姿势跪坐于地,抬头挺胸伸长脖子,声音有力表情严肃的说道。   “这个……你有这种想法……当然是很好的……朕也很开心……但是……”嬴政干笑两声之后,忽然脸色一变,怒发冲冠的对着胡亥拳打脚踢道:“朕现在要更衣……方便……更衣方便……你懂吗?你蹲在这里干什么?准备看朕出丑吗?”   被嬴政连续用扇子、枕头、鞋子、玉石镇纸……不,这个太重了,打中人会出事的。   于是,嬴政默默的将手里的玉石镇纸,对着正抱头鼠窜的胡亥的反方向砸去。   “少公子,您又在作死了。”坐在门口的赵高,默默的将一块还冒着热气的湿巾递给胡亥,“跑了这么久,擦擦汗吧。”   “什么作死啊?这叫生命在于运动!你不懂得!”胡亥很随意的在头脸上抹了两下,将湿巾丢还给赵高,一边让赵高为自己整理,刚才跑乱的衣服和头发,一边开口问道:“赵高,最近没有方士来求见父王吧?也没有方士上书给父王吧?”   虽然远离了琅玡那个倒霉的地方,但胡亥还是觉得不放心。一是因为徐福是长腿会跑,自己等人跑了,徐福未必不会追上来;二是因为大秦的骗子绝对不止徐福一个,没看后世嬴政坑儒时,一口气就坑了四百多个,还没包括那几个主要骗子嘛。   所以百般无奈之下,胡亥只好发动“粘”字诀,成天缠着他爹,让他爹没太多的时间去见那些闲人。   “没有,绝对没有。”赵高低下头说道:“陛下每次见外臣,您都会跟在一边;每天的奏折,您也会提前过目。哪有什么闲人,能见到大王的?”   “那可不一定。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万一我们中间出了一个叛徒呢?说不好听一点,当年商君是怎么见到孝公的?不就是孝公的亲信景监引荐的吗?”胡亥低下头,半眯着眼睛,声音有些微妙的说道:“商君我们先不提,我们提提荆轲。逆贼荆轲是怎么见到父皇的?不正是因为他重金贿赂了当时的中庶子蒙嘉,才得以见到父皇的嘛。你说……若是有人行贿父皇的近臣,比如说赵高你……”   “少公子放心,奴婢对您和陛下,绝无二意。”赵高一边“碰碰”的在地上磕头,一边急切的说道。   “好了好了,别磕了别磕了,磕坏了你的头,父皇又要以为我欺负你了。”看着在自己面前诚惶诚恐的赵高,胡亥心情那就叫一个爽啊。   胡亥就不明白了,为毛重生复仇文里,主角总喜欢把前世的仇人虐来虐去的,特么你虐的再厉害,就算虐到死又怎么样,虐死了他也不会知道你们俩上辈子的仇。虐死有什么用?真正要报仇的话,当然是要前世的仇人跪在你们脚下,彻彻底底的跪舔……对,就是跪舔你,拿对待神明一样的态度跪舔你,在神智清醒思维也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将你的一言一行奉为最高旨意,你说东他绝对不往西,你说遛狗他绝对不逗鸡。   当然,只是一味严守死守也是不行的,胡亥决定开诚布公和嬴政讨论一下海外仙山的事——从自己嘴里听见,总比从别人嘴里听见好。   这一天,胡亥吵着要父皇陪自己去看海景,说父皇不去,自己一个人去,没准又生病了。   没得办法之下,嬴政只好放下公文,点齐人马陪着自家小熊去看海。   “父皇父皇,那里叫魔都好不好?”胡亥指着忽然指着正前方的一片大海说道。   “魔都?哪魔哪都了?不就是一片大海吗?”嬴政站在高山之上,看着远方的海景,一边给胡亥整理身上的披风,一边随意说道。   “等过上几百年,那里会有一大片陆地浮上来。到时候,咱们就管它叫魔都好不好?”胡亥开心的说道。   “几百年?”嬴政一乐,几百年后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景,你个熊孩子就惦记几百年后的事了?是不是想得太长远了?而且你怎么知道,那里会有一片陆地浮上来?   “苍海变桑田,这是常用的。”胡亥笑嘻嘻的说着,抓住嬴政的衣袖,身体扭啊扭的说道:“父皇……亲爹……爱爹……你就答应儿臣嘛。”   “行啊!那就让史官记下来吧,那片海……以后浮上来的陆地,就叫魔……魔都?”嬴政随意的一挥手说道。   “谢谢父皇!记清楚记清楚了,魔鬼的魔,都城的都……魔鬼都市……”胡亥一脸恶趣的说道。   于是,继琅玡之后,胡亥又默默的黑了一个地方。   两千多年后,魔都本地论坛上经常会有《我们魔都在古代很可怕吗?否则为什么叫魔都?》、《秦始皇!秦二世!你们给劳资从棺材里跳出来!劳资保证不打死你们!》、《嬴家父子那天肯定没吃药,萌萌哒》、《据我猜测,当天应该是出现了海市蜃楼,所以让始皇父子误以为见到魔鬼都市》之类的帖子。   “父皇,你知道在魔都对面是什么地方吗?”胡亥伸手指着远方,同时踮起脚尖,似乎这样就能指得更远一些。   “什么地方?嗯……莫非你要跟父王说三仙岛的故事?”嬴政回忆了一番,胡亥在皮影戏里讲到的内容,“其传在渤海中,去人不远……蓬莱、东瀛、方丈……海中的神山,山上有长生不死药,山上禽兽及万物都是白色,宫阙为黄金白银所砌……不过不是在渤海吗?这里是东海啊。”   嬴政低下头,看着胡亥好奇的问道。   这一世,大概是提前打了预防针,怕遇见骗子,丢脸丢到几千年后;又或者是因为封禅出现了天瑞,觉得自己就算不当皇帝,没准也能当神仙;又又或者是因为有个极为满意的继承人,不像原来的历史中那样糟心,担心大秦玩完在子孙手下,反正嬴政这辈子没这么指望不死药了。   “在渤海,那只是以讹传讹而已。否则,这么多年来,怎么没人找到仙岛?那是因为真正的仙岛在东海。”胡亥随口说道。   “东海?不……不对……你不是挺……”嬴政上下打量着胡亥,从上回那个皮影戏,就可以看出胡亥对所谓的“三仙岛”并不感冒,这会儿功夫怎么又开始跟自己说“三仙岛”了。   “因为那上面虽然没有长生不死药,也没有全是白色的动物和植物,但是……神话里有一句话说的没有错。那个岛上有黄金有白银,而且有大量的黄金和白银,露天的黄金白银矿。”胡亥回忆着自己看过的小脚盆国的资料,感谢光荣那款叫《太阁立志传》的角色扮演类游戏,为了玩出大商人的结局,自己不但将小脚盆国的大概行政地图背了下来,还硬生生将每个“町”的特产记了下来。   什么佐渡岛、石见之类产金产银的地方,在地图上的位置他都记得倍熟来着。   小脚盆国有多少金银?汉武帝说给阿娇娘娘盖个金屋来住,最后没有兑现他的承诺。但小脚盆国的丰臣秀吉,却给自己大阪城里,给自己盖了一个黄金茶室。   马可·波罗在他的《东方见闻录》里写道“在日本岛上,亦饶有宝石珍珠,珠色如蔷薇,甚美而价甚巨,珠大而圆,每个人都拥有无数的黄金,国王宫殿的屋顶是用纯金盖的,地板上铺着的黄金也足有两根手指的宽幅那么厚。许多房间内都摆有很厚的纯金小桌,窗户也用黄金装饰,这个皇宫的豪华程度简直无法用笔墨形容。”   西方大航海时代里所指的“黄金之国”,就是指得小脚盆国。   这么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暴发之气的土豪之国,最主要的是,这个时候小脚盆国根本没有国力可言,完全就是一个不设防的国家,自己要不去摸上一把……不!就算因为科技和航海等原因,自己这代人摸不到,自己也要给后代子孙留个对面的国家很豪很软很好抢的印象。   从魔都去小脚盆国是有点远,但现在是公元前二百年。公元前二百年的时候,棒子国也是我大秦自古以来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我们可以从棒子国转小脚盆国。   百度说了,“从小脚盆对马岛西海岸,到棒子国釜山东部的海岸,距离约50公里,天气晴朗的时候彼此能隐约看得见。”   本公子不去抢,简直天都不放过本公子! 第128章 平辽   公元前二一九年,有两个皇帝在秦国的东海边……   东海个妹!是我大秦辽东郡!   胡亥和嬴政已经没有什么心情看海,就地让人搭了一个帐篷,父子俩窝在帐篷里,趴在桌子上,看着从人拿出来的大秦三十六郡地图以及辽东郡地方。   辽东郡,范围约在今日的辽宁省。战国时期燕国昭王置郡。郡治襄平,辖今辽宁大凌河以东,开原市以南,朝鲜清川江下游以北地区,算是我国自战国以来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的一部份。但是因为山高皇帝远,再加上古代的辽东天气寒冷,物产又不怎么丰富,历代皇帝对辽东郡都不在意。慢慢的,除了金、清之类发源于辽东郡的皇朝,会对辽东郡加强监管之外,在其他王朝里辽东郡都是一个名义上属于中央王朝,实质上却是少数民族管辖的地区。   至于当年一直属于辽东郡的棒子国,因为实在是一穷二白三无地利可守四少数民族太多,中央王朝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只得干脆将他们放弃,让朝鲜变成了华夏的属国。   当然,这一世的情况不会再这样了。   昔日,小脚盆宣称“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棒子”。今天胡亥决定把这句话换过来,改成“欲征服小脚盆,必先征服棒子”。   大秦早先是一个内陆国家,从来没有发展过海运。家里那三、五条破船,还是后来征讨六国时收缴的战利品,胡亥可不觉得这些船能拿到海上去搞长途运输——就算能搞,胡亥也不打算用大秦士兵宝贵的性命,来研究古代航海事业。   但是从棒子国走就不同了,说不好听一点,选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抱着块木板都能漂到小脚盆去。   “你确定……这个这个地方真有那么多金银?这么一个小小的岛?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金银?”嬴政看着胡亥在辽东郡旁边的海域上,画的那一块长长的陆地,皱着眉头说道。   “有句话说的好,上天给你关了一扇门的时候,又给你开了一扇窗吧。”胡亥认真的回忆着黄金的历史。   实际上中国的黄金数量也不少,只是因为中国爱把黄金陪葬——比如历代秦王墓里就陪葬了大量从中亚抢来的黄金,陪葬品比同期的周天子可富裕多了;再加上佛教进入中国之后,大量黄金拿去做佛像金身,金子才慢慢少起来的。   而小脚盆国的黄金史是唐代开始的,当年小脚盆派来的谴唐使、留学生,那都是要付钱的,货币是金砂,而单位是公斤。早在唐朝,小脚盆就因为小脚盆使们挥金如土的豪迈劲,而被商人们盯上,并且称之为“黄金之国”。   “这个地方,地下除了黄金和白银之外,其他什么东西都不产。而陆地之上,不但又多山多丘陵,只有一点点小平原,基本上种不了田,它还地震火山海啸频发。”全球有十分之一的火山位在日本,世界全部里氏规模6级以上的地震中,超过二成都发生在日本,“简直就是个被上天诅咒的地方。”   “那你还想派人去?”嬴政一脸惊讶的看着胡亥,这样地质条件恶劣的地方,可是很难找到人愿意去的。   “儿臣并没有想开发这些地方,儿臣只是想去挖矿而已。”胡亥开口解释道:“父皇只需要派一些苦役和犯人去挖矿,然后再派一支军队去看守就行了,用不了多少人,随便派个三、五千人就可以了,其他地方……管他做什么?”胡亥无赖状的一摊手,“那些野人……不来也就罢了,只要他们敢来,我们就把野人也抓来一起挖矿就行了。”   “这样啊……可是去此地背井离乡,离家又远,父皇唯恐人心不稳啊。”嬴政摸了摸胡子,面上有一些犹豫。   纵然秦始皇英明而有远见,可他毕竟是一位陆地君王,眼光有限,让他派军队去九原、百越这些地方,陆地相连,他自然不惧那些军队敢反自己,但是派到海上……虽然只是三、五千人,他也觉得不放心。   “父皇,现在天下太平,除了九原之外,我大秦未来几十年都不会再有大的战事。可我大秦是以军功制起家,没有战争,你让那些渴望建功立业的将士怎么办?”军功制在战乱年代到底是好用的,但是在和平年代……那么多渴望战争建功立业,但又找不到发泄口的将士,他们会怎么样?会不会为了功业,而自行发动一场战争?   当年ww2时期的小脚盆是怎么干得?就是因为军队势大绑架了政府,基本的模式就是小脚盆军人先把坏事干了,然后国际皆知、世界震惊,小脚盆政府才跟老公出轨的老婆一样,最后一个知道。   我们要的是党指挥枪,不是枪指使党。   “父皇担心的无非是没有人去金银岛,我们可以宣称——去往金银岛的军队,可以三到五年调防一次,该只军队在金银岛防守时间内,所属矿区出产的金银,十分之一的产出归该矿区的驻军所。当然,这笔钱不是让那些军阀头子示恩的,所以纵然是金银岛产金银,我们也应该从本土大陆带金银去,每次调防之时,由朝廷使节来发放金银。一来是送走那些老人,二来也是给那些新人看。”胡亥看着嬴政略带不满的表情,就知道他是舍不得这笔钱,遂轻轻推了推嬴政的肩膀说道:“父皇不要太小气,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哼!就算套不着狼,朕也不能舍了你去!继续说!”嬴政冷哼一声,白了一眼胡亥,继续说道:“你还有什么计划一并说出来?”   “金银岛的金银产地,比较大规模的,儿臣还是记得在哪里,但是那种小规模的,儿臣就不记得在哪里了。而且那种小规模的,穷山恶水找起来麻烦又危险,儿臣建议不妨将金银岛的消息对外发放,然后对外发放《大秦金银岛矿业许可证》,让那些想发财的人自己去找。找到的金银矿,可以选择献给朝廷,朝廷就按金银矿的储量给于其人一定比例的奖赏;也可以让他们自行开矿,按比例给朝廷上税就行了。虽然朝廷得得少一点,但基本上是白得的,完全不费成本。当然如有隐瞒,欢迎举报,一经查明,犯人所有的家产都归你了。”胡亥想起二十世纪初时白头鹰国的淘金热,不就大多是民间自发奋勇组织起来的吗?   至于说,小脚盆会不会变成白头鹰的翻版,胡亥到是没有担心过这个问题。白头鹰国地大物博,离牛牛家本土够远,还有土豆玉米这些神器,所以那些人才能靠着地利条件,最后战翻宗主取得胜利;小脚盆是啥地方?一眯眯大的地方,离华夏太近,又天灾频频,还是连自给自足的都做不到,粮食蔬菜都要靠大陆支援的地方,敢不听话,直接断了他的供给,就得分分钟饿死一岛人。   “继续说下去,你的眼光应该不会拘泥在一个金银岛吧?”嬴政摸着胡子,满意的看着胡亥。   他已经不想去问胡亥,这些东西胡亥是从哪里知道的了。反正,只要宝贝儿砸是赢姓赵氏胡亥,是他的儿子就行了,能糊涂且装糊涂。   “攘外必先安内!金银岛那么多金银,自然都要通过辽东郡来运输。辽东多山民,父皇说不定要派兵清理一下这里。”胡亥以手指点了点辽东郡,也就是现代的辽宁省这些地方。   很多人都以为的金、清的祖先女真是游牧民族,但实际上,这是错误的。女真人也好,还是长居于辽东的其他民族人也好,他们都是半渔猎半农耕的民族,蒙古、契丹、匈奴才是正宗的游牧民族。   “你说的清理是指?”嬴政以手为刀,做为一个“砍”的姿势。   “父皇,您说什么呢?您儿子像是这样的人吗?这是人口人口啊,怎么通这么随随便便就砍了呢?挖矿不要人吗?父皇您是准备让大秦的将士去挖,还是从内陆派人去?那多麻烦多远啊!有现成的人口,干嘛不用?”当然小脚盆就是骗东北的劳工去小脚盆当矿工的,当然我们不能这么残忍,“人口资源是非常宝贵的,我们要爱惜人口,不能把他们用到死,要尽量延长使用价值。所以儿臣建议除了抓奴隶之外,我们还可以征召辽东郡和金银岛当地土人来工作,告诉他们若是能在矿山里干活,或者是能找到矿藏,大秦不但给他们发工资,在服务满一定年限之后,给他们发大秦的绿卡……儿臣是说,让他们正为我大秦的正式子民。”   考虑到都是黄种人,血缘混上几代也就这样了,看不出什么人种差别了,胡亥也就没有太大心理障碍了。   一直在清末以前,华夏都是天朝上国,能拿到一张华夏绿卡,就跟二十一世纪人拿到美国绿卡差不多,胡亥就不信少数民族兄弟们不动心——尤其一边是被抓去当奴隶,终生没有出来的一天;一边是自愿当劳工,干上几年就能成为大秦的人,只要不是个傻子,谁都会选。   少数民族兄弟们傻吗?人家可能比较淳朴,不擅长于用心计,但绝对不傻的。 第129章 仁善(地雷加更)   胡亥对小脚盆和辽东郡未来的发展是规划是这样的。   小脚盆单纯只做为矿区,不搞其他民生建设,而辽东郡则做为后勤基地,小脚盆矿区所需要的蔬菜粮食一律从辽东郡运过去,一来是懒得发展小脚盆,二来是防止小脚盆驻军有异心,可以卡住小脚盆的脖子。   当然白头鹰国旧金山淘金热,带来了一大批淘金投机份子,同时带动了一座城市的发展。小脚盆有金矿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也自然会淘金投机份子闻名而至,他们要吃要睡要喝,自然也会带动当地经济,还有航海技术的发展,毕竟人是为利益而生的。   所以当务之急的两条政策就是……   “第一、统一半岛……”胡亥指着地图上现在南棒子的位置,辽东郡包括了北棒子,可不包含南棒子。   “第二、通知辽东文职官员,在当地土著中寻找仰慕我华夏、愿意与我华夏合作的部落。”现在辽东主要居住的是肃慎人,肃慎人早在大禹时代就和中原王国有朝贡关系,后来又在周武王、成王、康王之时,也纷纷来朝,而且肃慎人就是后来的渤海人、满族人、女真人的祖先,证明肃慎族的少数民族兄弟不但不笨,而且也是比较开化能吸引外来文明的。   至于会不会养虎为患,几百几千年后来个肃慎人入主中原,先不提淘金的消息传开之后,会有多少华夏人去闯关东,到时候血缘融合上几代之后,还没有肃慎人不好说,关键是哪个皇帝的国策,还管到几百年后的事?你不会自己改啊?   “第三、不愿与我华夏合作的部落,按百越诸族同理。当然,这一回就不杀了,直接抓了当奴隶吧,挖矿需要大量人手。现在百越奴隶,在大秦的奴隶市场上不是挺好的么?”自从商君城门立柱之后,大秦政府的信用那是相当相当的高。所以自从嬴政说,杀百越人和抓百越人都可以换到钱财之后,一大票六国下岗军人和无业游侠都开始组织雇佣兵团去百越杀人了,尤其是楚国本地人士,他们本来就和百越人的居住地重合,干这个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唯一比较麻烦的,可能就是六国那些遗老遗少被流放到百越之地后,亡秦之心不死,借着百越的群山峻岭和湖泊川泽躲了起来,时时想要推翻大秦新政权。   但是,你以为居住在深山里就是山村种田文吗?只要有几亩田就可以活下去了?知道白毛女吗?知道白毛女的头发为什么变白吗?因为缺盐!我不打你不骂你也不禁止运粮你,我不卖盐你就能弄死你!   “第四、放出风声寻找熟悉辽东那边航道与天气的老水手,同时派出擅长于寻矿的人……儿臣虽然知道矿的大概位置,但具体位置还是要找的。待金矿寻找之后,再向全国放出金银岛有金银,且高薪招矿工鼓励人民来闯关东的消息。”还是那句老话,大秦政府的信用一向好,说有金子就有金子,绝对不会无聊去骗你们。   “虽然华夏之人,土地情结很重,一般不会背井离乡,但这个世界上总有活不下去的流民,否则……”也不会有后世的闯关东、闯南洋之类的行为了。   “那些自愿来辽东生活的人,壮劳力可以安排在矿上做比较轻松而又不危险的工作,女人和孩子则留在辽东郡……在儿臣的规则里,辽东郡应该修一个大港口城市,供那些长年在金银岛上工作的士兵和矿工,在休息时来发泄,也顺便花钱……”胡亥说到这里,偷偷抬起头看了嬴政一眼。   秦法如果只是单说刑罚的话,其实并不是特别严苛,人都很少杀,无非是让人做苦役而已。但是用后世之人的眼光来看,它忽视了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娱乐和休闲,把人当成机器而非人来看待,很容易让人激起反弹之心。   “只此一处,其他地方……等朕闭眼了再说吧。”嬴政无奈的看了一眼胡亥,虽然熊孩子尽和自己捣乱,但是……怎么着就是越看就越喜欢。   二世皇帝不同于开国皇帝,作为一个二世皇帝,他需要的的确不是铁血,而是仁善。但这仁善,却绝对不是指像扶苏那样心底仁善,而是指政策仁善。相反的,二世皇帝的心,要比开国皇帝更硬。开国皇帝有开国之功,无论什么牛鬼蛇神都不敢在他面前跳脚,但是二世皇帝却只是继承父业,若心肠不够强硬、手腕不够灵活,怕早就被那些功勋赫赫,有开国之功的老臣生吞了。   就像胡亥现在的所为,表面上他温和有礼谦谦君子,但实质上也是对他有利的他才拥护,对他没有利的……果然有我老秦人务实之风,就是花架子多了一点。   “可是朕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迁数万户去辽东,而要让百姓自己去呢?”嬴政一吹胡子,知道胡亥心底好,不忍心见百姓离乡背井,但这种效率也太慢了。   “强扭的瓜不甜,操之过急,容易出大事。虽然儿臣不喜欢孔老夫子,儿臣也觉得‘治大国如烹小鲜’这句话说的很对。”胡亥看着一副不以为然的嬴政,默默在心里吐糟一句,你当然不怕,反正你活着没人敢造反,哥当二世皇帝可就惨了,哥能给自己埋个天雷吗?   “最主要的是,这事不急,平辽东、造船、挖矿到黄金出来都需要一段时间,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先造势宣传一下辽东和金银岛。”胡亥又继续说道:“比如辽东的黑土地种出来的粮食炒鸡棒、山里又到处都是珍贵的山参和药材……总之把辽东形容成一个非常富裕的地方,再把金银岛宣传成一个到处是黄金的地方,到时候政府组织大规模移民时,百姓心里的反弹也会少一点。”   “哼!随便你吧!这事不急,你觉得什么事才急?”嬴政又继续追问道。   “增加人口、奖励生育多的家庭,如有必要国家还能掏钱补贴多子女家庭,帮他们养孩子……反正有金银岛的金银之后,根本就不会缺钱了,养个孩子要多少钱啊?这样应该也能减少溺死女婴的事。”这一点到不是胡亥忽然悲天悯人了,而是在古代,年青能生育的女人可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少数民族掳华夏人口,就爱掳女人走,就是因为女人能生孩子,而生下来的孩子就随少数民族了。女人比男人在人口增长这项可有用多了,一个男人能让一百个女人怀孕生子,那么十几年后,这天下就多了一百个壮劳力;反正一百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我要那么多男人有何用?搞基又生不出孩子来。   “另外,鼓励寡妇再嫁!”胡亥说着,又偷偷瞄了嬴政一眼。   眼前这位皇帝,大概是南宋程朱理学兴起之前,唯一一个提倡节妇、反对寡妇再嫁,甚至刻石立碑的皇帝了,而且这事竟然是在他死时那一年发生的,这阴影到底留在他心里多少年啊?看后世史书了,除上赵姬之外,唯一和秦始皇有亲近关系的女人,竟然是一个寡妇,后来还给人家建个怀清节,表彰人家贞节不改嫁就知道了。   “嫁立慈幼院,扶养孤儿或者是这种改嫁或母丧后,父母不要的孩子。”还是那句老话,不是心底仁善,而是人口人口。   “继续!”嬴政黑着脸,没有说话。   “先下旨找到擅长寻矿、以及辽东海域的人吧。”胡亥拿起旁边的糕点,往嘴里塞了一块,看着嬴政似乎还有话要说的样子,急急开口说道:“没了没了!这回真没了!再说,儿臣只能说儿臣饿了!”   “你个熊孩子!”嬴政在胡亥头上轻轻拍了一掌,然后吩咐内侍传饭。   两父子特别腻歪的吃了一顿海鲜大餐之后,嬴政又吩咐胡亥将刚才的内容,写了一个奏折交给自己,便拿着奏折和地图去找蒙毅和李斯他们几个开小会了。   “若是这金银岛上真有传说中的金山银海,这份计划,到也十分可行。但是……少公子怎么知道,金银岛上有金山银海呢?又怎么知道金银矿的具体位置呢?”李斯代表大家,问题出了一个大家十分想知道的问题。   陛下,您不觉得您儿子妖孽的太过分了吗?   “这个丞相不用怀疑,既然胡亥说有,那就一定有的,理由你们就无须多问了。”嬴政摸着胡子说道。   朕的儿砸妖孽朕知道啊!但是只要他是朕的儿砸,大秦皇室的血裔就行了,其他管那么多干什么?就当是上天赐给朕的宝贝好了。   “喏!”李斯低头应了一声,继续说道:“照少公子所说,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寻找有航海、寻矿经验的人,同时平定辽西。微臣以为,我们可以……”   在嬴政等人制订下具体政策之后,嬴政带着自家熊孩子去了一个在两千年后很不团结、很影响团结、还很让人羡慕嫉妒的地方。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在两千年后,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影响祖国团结的因素有两点:一是江浙沪包邮、二是北方有暖气。   现在,胡亥在的城市,就是一个在两千年后,又包邮又有暖气、异常拉仇恨的城市。 第130章 土地   徐州,一个在两千年后又包邮又有暖气,让两样都不沾的胡亥,羡慕嫉妒恨的地方。不过现在,它的名字还叫做彭城,因为徐州有其名,要等到三国时曹魏移治彭城,才会有徐州这个名字。   嬴政到达彭城时已经是金秋九月,本来他是想捞据说沉在泗水里的那个九鼎,结果在去询问宝贝儿砸的意见时,正忙着去找人打斗地主的胡亥,很随意的说了一句,“别捞了,捞不着的。家里都有一个九鼎了,还捞?万一没捞着,多丢人多伤人气啊”就匆匆跑了出来。   本来,胡亥觉得“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这种小事,记在史书之上虽然有点丢人,但家里已经有个九鼎,就算这个捞不上来,别人最多嘲笑几句“爹没有儿子有福气”也就算了。若是别的天家父子,胡亥还要担心这样的嘲笑影响了父子之情,但放在自己家里完全没有问题嘛。一来嬴政够疼爱自己;二来有泰山封禅异象在前,嬴政也不会多失落,所以他也懒得为这种小事去打补丁了。   但胡亥没想到的是,等他找牌回来,发现嬴政竟然没有派人去捞那个九鼎,而是宅在行宫里批了一天试卷。   看着被嬴政发下来的,画满圈圈和叉叉,还纠出不少错误的卷子,一边抄写着卷子,一边随口问旁边的赵高道:“父皇怎么了?不是说要去捞九鼎吗?怎么又不去了?”   赵高抬起头,看向罪魁祸首。   “嗯?你这是什么眼神……因为我?我又干什么?啊!难道是因为我那句话?”看着正缓缓点头的赵高,胡亥一拍后脑勺,满脸疑惑的自言自语道:“父皇什么时候那么容易听人劝了?这不科学啊!这不符合他的人设和画风啊!”胡亥用求助的眼神看着赵高,希望这位嬴政身旁的心腹能给自己一个答案。   “陛下是不容易听人劝,但是陛下很听少公子劝啊!因为陛下的人设不是儿子奴么!”赵高一语道破真谛。   “呃……”胡亥心有惭愧,决定去干点事来讨自家老爹欢心。   嗯,现在是九月了,正好到了吃螃蟹的时间。虽然阳澄湖有点远,不过洪泽湖到是挺近的,不妨自己亲自跑一趟 ,抓一篓螃蟹来给父皇献孝心算了。   说起来,父皇还没有吃过螃蟹吧?真是流下同情的泪水啊!咸阳靠内陆,山珍就有不少,水产……呵呵……除了黄河鲤河也没啥好吃的,就算有啥好吃的,古人也不会吃来着。   就比如说这螃蟹吧,螃蟹主要出没于水稻之中,春秋时代螃蟹成灾,南方人为了消灭螃蟹所以才会吃螃蟹。而北方人不但不吃螃蟹,关中地区还把螃蟹挂在门上吓唬所谓的疟鬼。   多浪费啊!   胡亥说干就干,抓着赵高出门就以“打猎”为名,点了五百人马,然后吩咐赵高说道:“赵高,不准跟父皇说喔。本公子要给父皇一个惊喜。”   “可是您一出去就要两天,奴婢可怎么瞒啊?少公子,你不要走啊!”赵高一把抓住马的缰绳,别以为奴婢不知道,说是孝顺爸爸,其实你是自己想吃螃蟹了吧?想吃螃蟹奴婢派人去抓啊,您一个人出去,万一出点事,怎么办啊?   “我管你!反正你得给本公子瞒两天,不然哼哼……你得着瞧。松手松手!”胡亥一边说着,一边用马鞭抽打着赵高的手,见他还不肯松手,又找了几个壮汉来,将他拖走,才得意洋洋的一甩马鞭绝尘而去,只留下身后赵高摆着一个尔康手的造型。   彭城到洪泽湖大约四百多里路,胡亥等人统统都是一人双骑,只要肯辛苦一点,换马不换人,一天也就足够打个来回了。但是这年头路况不好,再加上晚上骑马太危险,于是胡亥是打算一来一去分两天走完。   这样的话,赵高同学的任务就艰巨了,得帮忙瞒着嬴政两天,这……这……这基本上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看着坐在上首,一边吃饭一边因为“宝贝儿砸竟然不陪自己吃饭,而跑出去浪”而不开心的嬴政,想想父子俩那个黏乎劲,赵高觉得不用到晚上那一顿饭,喝下午茶的时候,嬴政就该觉察到胡亥根本不在家的事。   而另一边,经过一个白天的奔波赶到洪泽湖附近之后,胡亥几乎是跪着从马上爬了下来。   咳咳咳!这辈子都没一次骑过这么久的马,只感觉两条大腿火辣辣的疼,都不是自己了!   但是看了旁边同样跑了这么远,却依旧生龙活虎,在搭帐篷的士兵,胡亥只能强撑着站直身体,没事还对着路过的士兵,微笑两下摆出一副“领导挥手示意”状。   妈蛋!好疼啊!   搭好帐篷,士兵们开始埋锅做饭。现在非战争时期,这年头野味又多,随便派几个出去打点猎,或者找百姓买些羊牛来,再加上军中的干粮,士兵凑合一顿到是没麻烦。   麻烦的是这只小……少公子,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挑食挑得要死,还非说要吃螃蟹的熊孩子。   没得办法,被赵高派来服侍胡亥的阿木,只好去找附近村子里的里正,让里正找一个擅长做螃蟹的厨子来给少公子做饭。   幸好这洪泽湖边,人人都吃螃蟹,找一个会做螃蟹的也不难,很快就找来了一对母女。   胡亥吃过螃蟹,可没做过螃蟹,非要去看人家厨子处理螃蟹,说是要学了回去做给自家老爹吃,也就拉着阿木一起去了厨房。   到了厨房,胡亥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在洗螃蟹。而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则正手指灵活的将螃蟹壳打开,然后用勺将螃蟹里的蟹黄和蟹肉都挑出来,盛在一边的碗里。   小姑娘脸色蜡黄,枯黄的头发被一根不知道原来是什么颜色的细绳草草扎着,衣服上补丁缀补丁的,一双小脚没有穿袜子,只穿着一双破破烂烂,很多地方都已经断开,只是随便用绳子捆在一起的草鞋。   胡亥这人吧,在不涉及到利益冲突、或者是面对对他没危险的人时,还是一个三观正直的好少年,见人小姑娘这么可怜,立马凑上去塞了一把糖放小姑娘手里,然后不等小姑娘拒绝或是磕头,就拿起一个螃蟹,询问要怎么挑怎么吃。   这样子的粗活,当然没人敢要大秦少公子干,但在胡亥打出“本公子要学来孝顺爸爸”的理由之后,也就没人敢有反应意见了。   小姑娘诚惶诚恐的教导着胡亥,胡亥见气氛有点尴尬,便拉着小姑娘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胡亥发现这节奏有点不对。   秦灭六国之后,就将原来六国贵族的土地分给了普通百姓。小姑娘家,原来也是分了几十亩土地的,那个时候她家和其他人家一起,过得挺不错,至少能吃饱饭。但是去年的时候,小姑娘的父亲得了一场大病。为了给父亲看病,救回一家之主的命,七折八腾之下,家里的田都被母亲拿去卖了,指望着看病买药治好病。   但这个时代的医学水平,大家懂得。也不知道小姑娘的父亲到了得了什么病,反正吃了一些老精贵的药之后,小姑娘家卖地的钱很快就没了。没有钱就没有药,没有药自然也治不好病,所以最后小姑娘的父亲死了。   不但如此,小姑娘家还背了一屁股债。   要不是母亲的手艺不错,十里八乡有喜事时,经常会有人请母亲去做席,没准她们俩母女就要自卖其身了。   家里有人得病,然后全家人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故事,不管是在二千年前还是二千年后,胡亥都听得不少。一般来说,听过了也就唏嘘几下而已,胡亥也没那么多闲功夫去同情别人,他所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你的意思是说,很多人像你们家一样,把地卖了?”为了让小姑娘听懂自己的话,胡亥一字一句慢吞吞的说道。   “是啊!我们村里,至少有两成人,卖了地呢。像……狗子家、苗苗家,反正好多人都卖了。”小姑娘掰着手指,细数道。   “那地是分给你们吃饭的,你们怎么能卖了呢?卖了怎么活?”胡亥又急又气,追问道。   “那也没办法,缺钱总是要卖的。卖地总比卖人好吧?要是真活不下去,我娘说我们就找城里的大户投身,给人家当佃农呗。”小姑娘一脸天真的看着胡亥。   “哼!”胡亥冷哼一声,城里的大户!土地兼并!   从秦灭六国,重新划分土地才多久啊?两年还是三年!一个村就有两成农民重新失地,这样下去……不到二十年,轮到自己上位的时候,就该为了对付土地兼并而头疼了。   土地兼并几乎伴随着每一个王朝的兴衰起伏,越到了王朝的末期,土地兼并就越可怕吧。想想吧,如果爆发大灾难,这些无地的农民一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来……   别说什么大灾难,不是经常性爆发,胡亥记得自己穿越前的那几年,大吃货国几乎年年都是西南要不就是地震,要不就是旱灾、东南来了好几个台风、北方又是沙尘暴,伸手不见五指,这要换成古代社会,估计早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好几回了。   一想到这里,胡亥吃螃蟹的心情也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04年天朝又是旱灾又是台风又是地震,放在古代真得早就农民起义好几回了……大家对土地兼并有啥好主意没?我在参考历史书上的例子……嗯……还是本朝好,土地都是国家的,不得买卖…… 第131章 包子(地雷加更)   第二天,天刚擦黑的时候,胡亥就带着他的五百侍从,风风火火的回到了大营。   和去的时候相比,胡亥队伍里多了几辆放着大木桶的马车,胡亥的马背上也多了两个包裹。   一进大营,胡亥不等自己下马,就火急为燎的将包裹丢给阿木,吩咐一声,“拿到厨房去!”   “喏!”同样跑了一天,连歇都顾不上歇一口的阿木,连滚带跑的从马上下来,应声说道。   看着阿木再次连滚带跑的向厨房跑去,胡亥才下了马,在内侍的搀扶下去洗澡更衣。脱光衣服泡在水里,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有时间东想西想的胡亥,忽然想到一件事。   按照一般小说主角的逻辑,微服私访时遇见的妹子——就算年纪小,就算现在其貌不扬,那也是妹子不是汉子啊,按理来说这样子的妹子,应该是晋江大神给自己主角的福利,是主角未来的后宫之一。而主角要干的就是,利用自己高洋上的身份,本意给妹子排忧解难痛打小怪兽,然后却不小心识破了一桩大阴谋,接二连三更多的阴谋奔向主角,最后主角一路痛打各种大小怪兽,升级升到爽,读者看书也看到爽,而妹子……说不定还要加上一个“们”字,也在这过程中不知不觉的纷纷爱上主角。   然后呢……本公子却什么都没有干,老老实实的挑完蟹黄,认认真真的学习了一些吃螃蟹的常识,甚至还亲自动手学了一个菜后……虽然临走时,给了妹子家一笔不菲的报酬,但这完全不符合一般小说的设定嘛。   再由此而推彼,那些年里本公子到底错过了多少晋江大神给本公子的福利?   #818本神上一个客户为什么注定孤单的一生?——晋江大神#   待胡亥洗完澡换好衣服,去咸房的阿木也正好提着一个食盒,来到了胡亥面前,“少公子,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嗯!”胡亥接过阿木手里的食盒,打了看了一眼,确定无误之后,看着阿木说道:“你也辛苦一天了,见父皇就不用你陪着了,你先下去休息吧。”   “多谢少公子。”阿木行过礼后,退到一步。   胡亥满面笑容的提着食盒去找自家亲爹——没有妹子就没有妹子吧,没有妹子有什么关系,有亲爹宠爱要妹子干什么?反正本公子也没发育来着!   大老远的,正在批改奏折的嬴政,就听见了自家宝贝儿砸“爹!亲爹!最最最亲的爹!”的叫唤声,他刚习惯性挤满笑容,想叫两天不见的亲亲小宝贝赶快进来,看看宝贝儿砸瘦了没有、黑了没有、渴了没有、累了没有,忽然想到胡亥竟然敢不声不响跑出去两天,而且赵高胆敢欺上瞒下,死不松口告诉自己熊孩子野哪去了的事实,表情立刻一冷。   “他不是喜欢在外面野吗?那就让他在外面跪着,多野一会再进来!哼!”嬴政一边气乎乎的说着,一边顺手将一个绣花抱枕递给准备去传令的内侍。   “这……”内侍看着忽然递到自己面前的绣花抱枕,陛下这是何意?忽然给自己一个绣花抱枕是干哪样啊?   “笨!入秋了,夜里凉,地上凉,让他垫着点。别说是朕给的!”嬴政看着内侍那一脸傻楞楞的模样,心里那叫一个气啊。   除了赵高之外,朕身边怎么尽是些笨蛋呢?这样明摆的事,竟然还要朕说出来,简直一点眼色都不会看!要是让熊孩子知道,这个绣花抱枕是朕指定给他的,心里不知道得多得意呢。   嬴政一边在心里大叹遇人不淑,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连个默默送抱枕的人都找不到,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应该让熊孩子跪多久才好。   一个时辰?太久了吧?夜里风凉,万一跪在外面生病了怎么办?熊孩子的身子骨可一向不好,连小比熊都打不过,太弱了!那就半个时辰?嗯,还是有点久……朕看,就一柱香……不不不!半柱香吧!   打定主意让胡亥跪半柱香的时间,嬴政提起笔准备继续批改奏折,刚低下头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惊呼“少公子,你不能进去”,接着“哐当”一声,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伴着一道打着旋的小冷风,一个熟悉的人影从门口飞扑了过来,然后一头栽进嬴政怀里,抱住嬴政的腰,边扭边嚎道:“呜呜,爹……你不爱我了。”   “多大了多大了,还这么哭?你以为你还是个三岁小孩呢?”嬴政无可奈何的将胡亥抱起来。   两岁三岁的时候,这么飞扑过来求抱抱,还挺可爱的。现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大孩子了,还这么干,简直是……依旧是那么萌萌哒。   不用怀疑了,若是晚生上两千年,嬴政一定是超级晒娃狂魔,而且还是利用特权不能取消不能屏蔽的那种。   “你啊!老不听话老不听话!”嬴政说着,不顾胡亥的哀嚎,伸手在对方屁股上大力拍了几巴掌,一边打还不一边不解气的说道:“让你不要乱跑,你非要乱跑!让你在外面跪着,你非要跑进来!从小到大,就没干过一件人事!尽干熊事了!”   “爹爹爹!轻点轻点!疼疼疼!我不是不听话,不是不跪,我是怕凉了不……我我我!我出去跪着了!爹您慢慢吃,吃完再来叫我!”胡亥将手里的食盒往嬴政手上一塞,挣扎着就想从嬴政怀里爬出去。   他大爷的!这剧本不对啊!不是应该爹先问我“为毛不跪着”,然后我再解释说“怕凉了不好吃,所以先把食盒送进来”,然后我再含笑飘然离去,留下因为误会我而对我惭愧甚深的爹,一个人对着食盒流下流心的泪水。   这么有逼格有格调的剧本,是怎么变成现在这副LOW样的呢?   正在地上爬行的胡亥,还没有想清楚,就觉得左脚腕被人用力一拉一扯,然后他整个人在地板上一滑,又被嬴政拽到了怀里。   “爹爹!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胡亥第一反应是护住小屁股,然后整个身体缩在嬴政怀里,可怜巴巴的说道。   “行!不打你也行!你来给朕讲讲,这是什么啊?”嬴政一指食盒,开口问道。   “香喷喷好吃看得见的蟹黄包子啊!绝对炒鸡好吃!”胡亥坐直身体,半靠在嬴政身上,打开放在案上的食盒,冲着嬴政献媚的说道:“而且还是孩儿亲手包的喔。”   嬴政伸过头,看了一眼食盒里的包子,又转头看着胡亥,意味深长的说道:“看得出是你亲手包的……”嬴政声音略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因为长得就挺像你的。”   “父皇,请不要随意使用这种会两败俱伤的大杀器好吗?儿臣长得像包子,那父皇您像什么啊?”胡亥白了一眼嬴政,然后将案上的奏折都扫开,又将食盒里的蟹黄包子、筷子,以及酱醋、茱萸各拿了两份出来,用筷子指着盘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包子说道:“虽然它们看上去是有点奇怪,但绝对是包子不是丸子,而且也绝对很好吃来着。”   胡亥一边说着,一边用筷子挟起一个包子,蘸了一些辣辣的茱萸末,送到嬴政唇边说道:“不信!父皇您吃一个,绝对好吃得不得了!”   嬴政看着胡亥笑眯眯的小模样,冷笑一声,张嘴将筷子上的包子一口吃掉,接着他不等胡亥询问“好不好吃”,自己飞快拿起案上另一双筷子,挟起一个包子,然后蘸了一些陈醋,送到胡亥嘴唇边,表情严肃的说道:“吃!”   “父皇,儿臣不……不爱吃酸的。”胡亥眼神闪烁的看着嬴政筷尖上的包子,可怜巴巴的说道。   “父皇还不爱吃辣呢。”嬴政冷笑一声,继续说道:“你看,父皇这么爱宝贝你,连这么讨厌的茱萸都吃了。那宝贝你呢?是不是要表现一下……”   “好吧……”胡亥只得硬着头皮,将嬴政筷子尖上的蟹黄包子一口咬下。   真是浓浓的父子情啊!感动的快要哭了!人为什么要彼此伤害?   父子俩在互相伤害过对方一番后,十分有默契的不再互相伤害,而各自低着头默默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两父子一人一杯清茶,各自靠在沙发上,同时默默的将裤腰带解开了一些。   “这蟹黄包子到是比羊肉包子、牛肉包子,吃得味道更好一些。”嬴政默默想着,自家熊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在“爱享受”这个天赋点上,亮得简直能闪瞎人眼。   有时候完全搞不清楚,熊孩子折腾出那么多东西来,到底是为了孝顺他爹,还是因为自己爱享受,然后顺便惠顾一下他爹而已。   “那是因为父皇您平常吃羊肉、牛肉吃多了,再加上以前没吃过湖里的螃蟹而已。螃蟹清蒸再好吃,儿臣这次不但亲手包了包子,还亲自下湖捉了几十只螃蟹。儿臣刚才去看了,那螃蟹现在都是活着,明天给父皇用来下酒倍棒!”胡亥一边喝茶,一边揉着有些发胀的肚子说道:“另外那些螃蟹都是从渔民那收来的,父皇您要怎么处理就自己看着办吧。反正儿臣亲手抓的,您不能给别人。”   “不给不给不……等会?你亲自下湖?”嬴政转过头看着胡亥,胡亥虽然满面不解,但依旧老实的点了点头,“你个熊孩子!下湖玩下湖玩!要是掉到水里怎么办?你想急死你爹……你还跑!给朕过来!朕保证不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我去研究了一下摊丁入亩的内容,怎么感觉那么像阶梯式收费呢?就是田越多,交得越多……现在中国收个税也是这样的,工资越高交得越多……   话说,秦国的税还是很低的(10分之一),交一半或是半三分之二的税是从政爸爸开始……不过这辈子有了日本的金子,他应该不缺钱了……   我看你们的留言,看来看去,我发现不管实行什么改革,小胡需要的都是一个像美国一样,可以媲美FBI的税务局……   因为他的政策是保护中小地主,打击大地主,以防像从汉到唐朝那几百年里,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门阀势力(什么王与马共天下,五姓女不嫁皇室~光武帝改革,想对付大地主,结果不就反被地主撸了~杨广想对付世家,就更惨了)~当然,科举是个杀门阀的好东西~但是明朝那个士人免税也疼……所以不能给士人免税. 第132章 韩信   在彭城吃过一顿螃蟹宴之后,嬴政带着宝贝儿子改车为船,过淮水、湘水,经湖南等地返回秦国。但走着走着,嬴政越走就越心惊胆战,原因为啥?其实说出来也很简单,因为他发现每次用膳时,餐桌上的食物奇葩度明显增加了。   “父皇,您连米粉都没吃过啊?真是……”让儿臣流下同情的泪水。   “作业作完了吗?试卷写完了?布置的十页大字写完了吗?给你批的奏折批完了吗?剑练了吗?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你还在这里待着?还不回去写作业!”嬴政冷哼一声,拿起手边一叠奏折,在胡亥眼前摇了摇。   一看那叠奏折,本来还一副漫不经心模样的胡亥,猛得直起身体,表情严肃的说道:“啊!父皇!儿臣晕船了,儿臣先回去躺躺了。”   说完,不等嬴政发表意见,站起身头也不回的大步走出船舱。   出了船舱,号称自己“晕船”的胡亥,并没有回自己的舱,而是跑去赵高的船舱里,准备找赵老师聊聊天。   “少公子,您又想干什么?上回……上回您私自跑出去,可把奴婢害得不惨。您行行好,大人有大量,放过奴婢吧!”好不容易轮到一个休息日,正美滋滋的在房间里就着螃蟹、喝着小酒的赵高,一看见不通报就自己闯进来的胡亥,手一哆嗦,差点将酒从鼻子里灌进去。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给公子当老师,还是给这么熊的公子当老师,一点好处也没有!昔日惠文王犯错,孝公把惠文王老师的鼻子割了;现在少公子犯错,陛下就把自己……到是没割鼻子那么惨,但是被关在柴房里不给吃不给喝,跪到少公子回来为止,也是蛮虐心的。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本公子就想问赵老师你一个问题而已。”胡亥坐到赵高对面,毫不客气的揪起一只螃蟹,一边啃一边说道。   放过你?你以为跪那么两天,再苦苦哀求两句,就可以让本公子原谅你了?告诉你!这辈子本公子跟你没完!求本公子!哼!本公子那么苦苦求你不要杀本公子的时候,你怎么……不对!我这想到哪去了?赵高这狗才,哪有那个胆量杀本公子?赵高什么身份?一个奴婢而已,我杀他比杀鸡容易,他还想杀我?看上辈子子婴杀赵高,刚上岗三天就把杀赵高了,杀他比杀鸡还容易!穿越小说里,杀赵高剧情凡是超过十章者,都是在注水!   “公子请问,只要不事关机密,能说的奴婢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尽无不实。”当然,如果您要随便逼我几下,事关机密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没那么机密。本公子就是想问……父皇……是不是拿本公子当女儿在养啊?”胡亥一只手支住下巴,若有所思的说道:“成天不准这个不准那个……说实话,我大秦的公主都没有我这么多束缚就算了。父皇还管我管得特别严,连我身边出现一只苍蝇,他都要管。女儿也没这么严啊……”   “少公子,请容奴婢说一句。陛下绝对没有将您当成女儿在养,因为奴婢跟在大王身边快三十年了,就没见过大王对哪个女儿有对您那么好。”当然,奴婢也没见过哪位公主比您还要会撒娇卖萌。一个男孩子,竟然能撒娇卖萌到这样浑然天成,一点都不作伪,让人看了不恶心,这得多深厚的卖萌功力。   “奴婢觉得,只是因为少公子惹人怜爱,偏又年幼丧母,万幸有陛下亲自抚养,方能成人。只是长年父代母职之下,陛下对自己的定位偶尔会有些……错觉。”赵高唯恐胡亥不了解,又补充了一句道:“奴婢小时候,奴婢的父亲教导奴婢法律、习字、剑术,奴婢的母亲也是每日念叨穿衣、吃饭、不要到处乱玩耍的。”   “这样嘛……你这样说的话……”本公子到是明白为什么父皇老是打扰本公子泡妹子了,无数八点档电视剧告诉本公子,婆媳关系是一种对立关系。   给本公子未来的媳妇手动点个蜡!   嬴政带着儿子,一路紧赶慢赶,终于在九月底的时候,自南郡走武关回到了咸阳城。   一回到咸阳城,嬴政就开始继续忙着他的大会小会,没太多时间管束胡亥。   而胡亥也终于有时间,回他的葡萄宫,继续忙乎他的种田大计。   土地兼并这个问题,当然很重要,但就是因为太重要了,胡亥虽然隐隐有一点想法,却不敢说——从来变法者都没有好下场,尤其是他现在还不是皇帝,就算是准皇位继承人,万一变法失败,搞不好也会被推出当替罪羊。   就算不当替罪羊,也会影响自己登基后的权威,看看祖先惠文王就知道了,虽然他是将秦王的诸侯位由“公”改为“王”的第一代皇帝,但多少人一提起惠文王,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反对商君变法,结果老师的鼻子被商君割了的秦王。   所以这种事,还是等自己当了皇帝,拿到了生杀大权再说。   当然,拿到生杀大权的标志是拿到军权,所以胡亥还是挺关心被他养在葡萄宫里的韩信的。   当年在楚国的时候,胡亥千里迢迢绕了一大圈路,跑到淮阴去找韩信。最后韩信是找到了,可胡亥却不敢上去把对方拉进后宫里,唯恐影响了未来兵仙少年的正常命运。没得办法,胡亥只得装成偶尔下访基础的干部,在偶尔得知一个失学儿童很喜欢读书后,命下人送了一大堆书给他——就这还是偷偷送的,怕被当地政府官员知道,影响韩信小朋友的发育和发展,变成秦代仲永。   做好事不留名,这从来不是胡亥的画风。因此,在临走之时,胡亥又命人送了一把自己贴身用的,印着自己印章的扇子给韩信,说“如果将来遇到麻烦,可以带着扇子来咸阳找他,或者是找他们县里的官员求助”。   没想到的是,韩信小朋友从小办事就这么干净利落,十一岁的时候爹娘一死,就干脆请县里的官员帮忙卖了家产,再请他们帮忙找了一只来咸阳的商队,两袖清风的跑来找自己了。   想一想,韩小朋友从小办事就是这么直爽。   胡亥坐在轺车之上,拍了拍负责为他赶车的夏侯缨的肩膀,开口问道:“夏侯缨,最近葡萄宫里怎么样?没有被……那群熊孩子拆掉吧?”   胡亥所说的“熊孩子”,其实就是他那几个兄弟。上林苑中是有百姓居住的,胡亥的封地里也有百姓居住,算是他的子民,每年要给他交税服徭役什么来着,所以胡亥同学就学后世汉武帝在上林苑中选良家子,组建了大名鼎鼎的羽林军的政策,同样在封地里选了一批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良家子。   当然,胡亥现在连太子都不是,自然是不能有军队的,但是他可以找一群娃娃军来和自己玩耍——读书认字、骑马打猎、踢球博戏都可以。   人生四大铁之一,不就是一起同过窗来着。   这只娃娃军未来就是胡亥的班底,所以胡亥同学自认班长,而韩信则被他任命为副班长,在班长不在的时候,代理班长的事务。   本来,胡亥是这样想的。但小十七有一回来葡萄宫,发现胡亥的这支小娃娃军后,不但迷上了和一群同龄男孩子玩耍游戏的感觉,还死活赖着要当副班长,最后胡亥只得你以文化成绩不好,不能起到表彰作用,给他封了个体育委员了事。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这样了。   上林苑是皇家森林,一草一木皆为皇室所有,一般人是不让随随便便进去玩耍的,包括公子、宗室也是一样。如果想要进去玩耍,要么就是找嬴政打报告,要么就是在嬴政去玩耍的时候,找个“久不见陛下龙颜,臣甚为想念”的理由,跑去同乐乐一下。   现在嬴政一出门旅游就是一年,根本不在上林苑中,而走第一条路线……哪个好意思,为了去玩耍千里迢迢,给嬴政打个这样报告啊?碰上嬴政心情好还好说,碰上嬴政心情不好,这是找虐了不是。   在鸡蛋不能碰石头的情况下,大家纷纷来捏胡亥这只又萌又软的小柿子了。   胡亥本来只是随口问问——毕竟当时他就放话了,来他的封地玩可以。但是一不能去葡萄宫住,只能在野外玩耍;二不能欺负他封地里的人,否则不管是谁统统赶出去。   但是他现在瞅着夏侯婴的脸色有点不对劲啊,这是闹哪样啊?那群熊孩子干什么了?   “也没什么,只是十七公子最近迷上打仗游戏,所以他们开始玩那个……就是少公子你说的那个……红白军对抗,十七公子自己当红军的将军对抗白军,然后十七公子就一直输一直输一直输……反正微臣没听说十七公子赢过。”夏侯婴皱着眉头,很认真的回忆着,“十七公子输了不服气,就带着他的朋友找场子,然后……将上面的过程又重复了一次。”   “那个……白军的将军,不会是韩信吧?”   跟未来的兵仙……就算是小号的兵仙,他也是个军事天才儿童,跟这样的人玩打仗游戏,这是找虐呢还是找虐呢还是找虐呢? 第133章 兵法   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夏侯缨一路上时不时指着路边某个草堆或某个大树,对胡亥说道:“少公子,你看你看,这个就是他们布置的,用来坑敌人的陷阱。”   看什么看啊?知道本公子没见识,乡下人,你还让本公子看这个?而且你确定这是用来坑敌人,而不是抓兔子的陷阱?   “若这不是少公子的车,估计早就被那群熊孩子拦下来问东问西,还要对暗号口令了。”夏侯纓抱怨一句道。   “呵呵……真是活潑啊!”胡亥無力揉了揉太陽穴,從夏侯纓的講述裡,他感覺韓信就像一個大Boss,而十七和他們的小夥伴們,就是正式的勇者。勇者一次一次想要打鬥大Boss,但是……想想小十七的智商吧,他的小夥伴智商能高到哪裡去。   “先不回宫了,韩信在哪?狩猎场那边,那你先带我去找韩信。”胡亥改了主意,既然韩信已经表现出了军事天赋,他自然也不能将韩信困在自己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成天给自己带熊孩子。   听到胡亥的吩咐,夏侯缨应了一声,驾着王车拐进了从大路旁一条小道,往狩猎场的大营奔去。   上林苑里的适龄儿童,原来并不多,不过五十来人而已。后来小十七觉得人太少玩打仗游戏不过瘾,小爪子一挥将招生年龄放宽,呼啦呼啦的招了快一千人来陪他玩。   有钱,任性!   对于这样子的情况,胡亥是乐见其成的。他本人只敢招适龄儿童,那是怕大臣们叽哩呱啦说他养私兵——虽然在这个年头,稍微有钱一点的地主都会养私兵,他那几个兄弟家里更是私兵一大堆,但是准太子就是不可以啊,会让政爸爸忌惮的。   虽然嬴政可能根本不会在乎在这一点,但正是因为如此,胡亥才不想留下把柄,让坏人有机会让他们父子生隙。   千里之堤毁于蚊穴,当年康熙对他家太子宠得一点,都不比嬴政对自己差。   但是现在是小十七招,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反正虽然人是他招来的,但他只负责玩不负责养,所以花钱供养这些人的人还是自己,也就是说这只私兵实际上还是自己的……嗯,小十七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   算了,这个问题好深奥,反正等自己登位了,只要小十七继续乖乖的保持这个智商,自己一定会好好对小十七就是了。   因为容纳了快一千人,现在大营里还挺有模有样的,夏侯缨赶着马车过去,大老远的就有人跑来让他们报口令。   今天的口令是“豆腐脑是甜的好喝,还是咸的好喝”,而答案则……辣的最好喝。   这么丧病的口令真得好么?   本来,胡亥以为报完口令之后,韩信就会跑到大营门口来接自己了。事实是,他想得太甜了,韩信上辈子因为情商太低死掉,绝对那不是偶尔一失手的意外。   明知道大老板亲临了,还被堵在外面了,竟然不诚惶诚恐的跑来接人,而是让大老板自己进去……呵呵……胡亥发誓,这辈子都不要问韩信“他能带多少兵”这个问题。   不过想到这是韩信啊,胡亥觉得自己的容忍度一下子又高了。   你说你不知道韩信有多牛逼啊?如果只是单纯说韩信的具体事例,不了解楚汉那段历史的人也不会觉得他有多牛逼,只说后人的评价吧。   非死不可!就是后人对韩信最高的评价。   在网上一个讨论同样冤死岳飞和韩信的帖子里,无数回帖者纷纷表示,如果我能穿越成宋高宗,我第一件事就是去救岳飞;同时也无数回帖者纷纷表示,如果我不幸穿越成刘邦,韩信……想想还是杀了吧。别说是刘邦和穿越者了,就连以能虚心纳誎、容纳人才的唐太宗也表示,当了皇帝才知道,韩信是非杀不可的。   不说韩信本人很有可能是中国成语故事最多的人,而且创造了“功高震主”、“鸟尽弓藏”之类高逼格的成语。他同时还是后世皇帝和手下将军聊天时,谈论最多的古代将领,当然一般谈韩信的时候,绝对是“赏无可赏”没有好事的时候。   情商太低功劳太大,其实都不是问题。韩信最大的错,就错就错在少年成名,自己年纪太小,而刘邦的年纪又太老,下一代刘盈、刘如意又太没用,所以这一世,韩信虽然不会有前世那样的风光和成就,但应该不会那么早就挂掉了。   胡亥一路走来,发现这个营地虽然又小又迷你,但帐篷、道路啊、岗哨啊,这些东西都安排十分有章法。来往的也大多是半大小的小屁孩,手里拿的也只是木制的兵器,但一个个生气勃勃、年青健康,看着到是颇有一点热血的感觉。   快到走到主帅帐篷时,胡亥没让陪他一同前来的哨兵去报信,一个人蹑手蹑脚的走到帐篷门口,准备给韩信一个惊喜,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咆哮声。   “我带五百人走这里……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就能通过这条走廊,从葡萄宫的后殿绕过到少公子的书房,将你生擒活捉了!”   “少年?你四分之一柱香就能走完这条走廊?你也太甜了?这条走廊是大理石地板,每天都要涂蜡的,用这么短的时间走完,看摔不死你。”   “你!”   “我怎么了?我用五分之一柱香的时间,通过这条走廊……”   “凭什么啊?同样打了蜡的走廊,你能五分之一柱香时间走完,我就不能四分之一柱香走完?你以为你长了翅膀会飞啊?”   “因为我手下的士兵都会用滑板啊……摩擦摩擦……”   “哇!你太过分了!臭韩信!再也不和你玩了!”   胡亥还没想明白,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听声音明明是一个男孩子,却能发出“臭韩信!再也不和你玩了”这样的豪言壮语,就见一个人影猛得掀开帐篷,接着理也没理胡亥,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低着头,哭着跑了出去。   因为对方实在跑得太快,胡亥都没看清楚对方到底长什么样来着,就只看清楚了是个约八、九岁的小男孩而已。   “你行啊!欺负小孩子都欺负上瘾了?”胡亥将视线从小男孩身上收回来,回过头看着站在帐篷门口,向自己行礼的韩信,亲手扶起他后,用玩笑的口吻说道:“这是哪家的孩子啊?”   “十七公子说是王翦王老将军的孙子王瑜。”韩信笑了笑,请胡亥入营坐在首座,一脸无奈的说道:“真不知道王老将军孙子……怎么会……这么爱哭呢?动不动就哭了!一输了就肯定哭!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了。”   韩信的表情那叫一个委屈啊,那叫一个无奈啊,有人来和他讨论兵法,而且还是名将后人,他当然很开心了,因为获益良多嘛。但是如果讨论的对象是一个输了就是哭的家伙,谁也不会喜欢和这样的人玩的。   “啊……王老将军的孙子啊……”胡亥看了一眼桌上,被韩信和王瑜用笔画得乱七八糟的“葡萄宫”地形图,决定不告诉韩信——王翦老将军只有王离一个孙子。   #本公子都恋爱不顺没有妹子,凭什么别人能有妹子?还是这种狗血恶俗的欢喜冤家言情小说梗?#   胡亥视线在营房里转了一圈,忽然发现桌子上还放着一本书,拿过来随手翻了翻,忽然惊叫一声,“阿信,最近在读王老将军写得兵书啊?”   不好吧!一边读人家爷爷写得书,一边欺负人家的孙女?   “恨不能早生数十年,和王老将军一起为大秦征讨诸国。”韩信一脸悻悻然的说着。   “呵呵……阿信若是早生数十年,父皇一定特别喜欢你。”胡亥笑眯眯的说道:“可是若阿信早生数十年,那阿信现在……至少也是个国侯级别,肯定不能在这里给我当副班长了,我多寂寞啊!”   这到真不是在胡亥在吹捧或是安慰韩信,像韩信这样“敢于向主君放话说,你给我多少多少万人,我就保证把哪个国家给你打下来”的将领,绝对是嬴政的至爱啊,给他几万人,然后在地图上再给他画片地,就可以让韩信这只欢乐的草泥马,自由自在的在别人的国土上撒欢了。   而嬴政也是公认的,有一统六国功绩在手,所以可以任凭韩信再功高,也不用担心他会震主,让韩信有善忠的皇帝。   当皇帝也要刷功绩的,没有功绩的皇帝是震不住手下的大臣的,所以有些事……比如土地改革、出使西域、抗击匈奴,这种不是当务之急、必须要做的事,爹都做完了,自己以后拿什么刷功绩去?   “若是在早生些,说不定还能见见武安君。”到了三国的时候,三国那群腐男们,会把你和武安君白起组合起来变成一个新的cp,叫“韩白”,以形容善用兵者。   “少公子真会开玩笑。”韩信说着,感叹一声,“可惜现在六国毕、四海一、天下太平,也就六国几个余孽还在蹦跶,不过在我看来,也是秋后的蚂蚱。哎!不知道等我长大之时,兵家还有没有容身之所。”   看着韩信用那张少年锐气的脸,忧心肿肿的担心自己会不会“毕业即失业”的小模样,胡亥“扑哧”一乐,开口说道:“你不用担心,天下之大,敌人还是很多的。比如匈奴吧……它很会就会崛起一位真正雄才大略、能统一匈奴各部的王者。” 第134章 梦想   按照上一辈子的记录,嬴政会在始皇三十二年,因为某一件事……而发兵三十万,派出大将蒙恬进取河南等地,抗击匈奴,将冒顿的父亲头曼单于打得北徙。   说起来,嬴政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大动肝火,抓住匈奴一顿猛揍来着?记不太清楚了!总觉得,自己脑子里的记忆出了问题,哪个地方不对一样!明明什么都记得清楚,连不该知道的事都知道的倍清楚,但很多事情就是记不清楚。   不过,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了,人……何苦要为难自己?还是认真想想匈奴的事。   嬴政是一个内陆君主,他只对原来属于周天子和七国的那一亩三分田感兴趣,对于太过于遥远的辽东、黄河河套地区、小脚盆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若不是缺钱花,缺钱缺得都想改变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十分之一的税制而改收二分之一了,他是不会同意自己对付小脚盆的计划的。   所以,胡亥记得在历史上,嬴政只是将匈奴逐出河套地区,就没有再追击匈奴,而是选择防守九原,以致于后来秦国灭亡的时候,头曼单于又带着匈奴人杀了回来,冒顿那家伙更是带着匈奴,成了华夏百年之边患。   若是不知道匈奴会出冒顿这么个奇才的事,胡亥大概也就听之任之懒得分心了,反正只要大秦一直强大,匈奴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一个分裂的匈奴是成不了大事的。   至于百来年后……百来年后的事二世负责?那本公子生你们不孝子孙做什么?一个两个,还不如当初直接塞回你们母妃肚子里去!   但是冒顿这家伙的出现,可就让历史变得不好说了。一个强大的君王会对一个本来就不弱小的民族,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翻开史书比比皆是例子。   “我想做的,不单单是将匈奴驱出河套平原。我想要他们再唱‘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从此异国的商人和大秦的使节,可以带着我大秦的丝绸,从咸阳出发、到达敦煌、到达酒泉,再出玉门关,越过帕米尔高原,横渡塔克拉玛干大漠,最后到达中亚、西亚、南亚、欧洲等地,商人们在换来金银珍宝的同时,也会将我大秦的国威一并传出去。”呵呵,以后就没有什么“汉族”和“汉人”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这就是我的梦想。”   虽然刚刚建国,自己应该干的是休息生养,而非胡乱开战。但是想想匈奴强大可能给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丝绸之路背后的利益,最主要的是……不不不,其实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孜然什么,一点都不好吃,真得不好吃。   汉武帝被后人写歌说“十万头颅换得宝马来”就够倒霉了,他绝对不要被人说“十万头颅换得吃货来”。   “少公子,你真是……”韩信一脸星星眼状看着胡亥,虽然不明白,甚至很多地方听不懂——比如什么酒泉、玉门关,那都是哪里啊?完全没听说过来着,但是总感觉听得特别热血沸腾,特别是最后那句“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更是非常非常有气魄。   “呵呵……这回阿信不担心毕业即失业了吧?”胡亥拍拍韩信的肩膀,上辈子老刘去打匈奴的时候,把你关了起来,才那么可怜被人堵在白登了。这辈子本公子给你个机会,让你有机会打你上辈子没打成的敌人,“阿信好好干,等你打败了匈奴。我就封你……请父皇封你为……冠世侯。”   《汉高祖功臣颂》有载:“灼灼淮阴,灵武冠世。”冠世之名,本来就该属于你韩信的。   “少……少公子……”韩信涨红着脸,兴奋的看着胡亥,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真……真得吗?”   “当然是真得。不过……以后要想当冠世侯,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得好好学习才行。”说到这里,胡亥忽然转过头,看向韩信,眨了眨眼睛说道:“阿信想不想去和王老将军学兵法?”   “耶?兵法?我……可以吗?”韩信又惊又喜的看着胡亥,他自幼就喜欢兵法,可惜一直没有名师讲解,只能自己看兵书理解,再将自己理解到的知识,运用到平常的狩猎活动中去。   但到底是对还是不对,韩信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就知道一开始打赢十七公子还是挺容易的,但随着十七公子找来的对手越来越厉害,他渐渐就开始感觉到力不从心了,尤其是王瑜的到来……他可真是个难缠的对手,幸好个人性格太过于明显,很好针对他的性格定计。   “你放心,我曾跟随着王老将军征讨楚国,我们不但私交尚可,而且王老将军还欠我一个人情,这么一点小事,肯定没问题的。”胡亥把玩着手中的兵书,开口说道。   胡亥嘴里所说的“人情”,自然是指他出主意,让王翦出兵书,给他一个流芳后世机会的事。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韩信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想来想去,只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胡亥连连叩首道。   “呃……阿信不必多礼,这不过是区区小事罢了。”胡亥弯下腰,伸手想扶起韩信。   虽然韩信年龄比胡亥要大,但大概是童年缺乏营养的关系,又或者是“上天给你开了一扇窗,肯定就会给你关上一道门”的原因,韩信不但个头又瘦又小才到胡亥耳垂处,学武的天份也不怎么高,于是胡亥很轻松的就将韩信从地上拽了起来。   #所以本公子就喜欢和韩信玩啊!#   #韩信的武力值,大概是古代名将里倒着数的了!#   “我之所以愿意推荐阿信去跟王老将军学习兵法,是因为我很看好阿信你的天赋。但是我呢,只能将你带进门,能不能学好以及学到王老将军一生所学,那就要靠阿信你自己努力了,我是帮不到你的。”胡亥一边说着,一边抓起韩信的手,拍打着他的手背说道。   “少公子放心,信一定好好学习,不负少公子所托。”韩信反手紧握住胡亥的手,双目含泪点点头说道。   “那就好……”胡亥一脸诚意的笑着,最好你不但能把王翦一生所学学来,还能把王渝也一并拿下来了。   秦两大擎天柱,一个是蒙家,一个是王家。因为上辈子的影响,胡亥对蒙家的印象不是太好,所以这辈子蒙恬蒙毅两兄弟,也和扶苏关系比较好——别以为我不知道,史书上写得清清楚楚呢,政爸爸好几次要立本公子当太子,都被蒙毅那个渣渣搅合了。   本来,以太子之身登基的话,就不需要杀那么多人,最后把自己搞得像是非法登记……并不,是登基一样。   虽然上辈子蒙恬和蒙毅没有造反,但历史已经发生了变化,剧情早就被不知道蝴蝶到哪里去了,谁知道那两个人会不会忽然也重生……穿越了?   为了以防万一,本公子不但要和手下唯一可用的大将章邯打好关系,还要和在军中根深蒂固的王家打好关系。   韩信——就是胡亥派出去的拉拢小天使。   韩信这人虽然除了打仗之外,双q奇差,但优点也挺多的,不计仇、知恩图报,再加上只喜欢打仗、爱享受锦衣玉食、爱出风头、喜欢大家来吹捧自己,但对权利的欲望不是特别重这些负面性格,注定他不太可能离开知人善任、夸人时从来如此不要脸的自己,而且离开自己就干不成什么大事。   对喜欢被吹捧的人来说,有什么比自己的老板,成天夸你“好棒”、“好厉害”、“千万不要离开我”还要爽?   其实胡亥最想办的,是办一个军事大学,一边请这些退休名将来当老师,一边教那些马上要转文职的军爵们来学文化——毕竟天下太平了,以后没那么多仗要打,那些军人肯定也要改授文职。可是呢……自己现在连太子都不是呢,给个太子身份也好光明正大的刷功绩,日后登基时也会更能服众一些。   哎!父皇要什么时候,才会封本公子做太子啊?   虽然心里是怀着这样不可告人的秘密,但表面上胡亥的小日子,还是依旧慢悠悠的过着。今年嬴政过生日,胡亥很没诚意的送上了一个算盘——因为今年“淘宝”的业绩实在太好,虽然已经有了最简单的“借贷”式财务报表,但掰手指和拿算筹依旧会显得自己弱得一逼。   不过也只有算盘,并不附带珠算口诀,因为胡亥对算盘的了解也就是会打,能打对,但是打不快而已,珠算口诀表……呵呵……这就跟能熟背五笔字型表的,多半是五笔输入法水平不怎么样的;五笔输入打得特别快的,基本上都是背不出五笔字型表的一个道理。   #所谓高手,就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时光悠悠,很快来到了始皇二十九年二月,嬴政准备第三次出巡。   这一次……   “算哒!朕不带你去,你个小熊也会偷偷跟去的,为免你再扮成小宫女丢朕的人,朕还是带上你吧……”嬴政一脸认命的看着正拿着一套小宫女的衣服,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似乎在提醒自己的胡亥。   #朕个性坚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个不会被人威胁的皇帝!#   #但万一威胁自己的那个不是人,而是熊或猪呢?# 第135章 刺秦(地雷加更)   为了预防那件著名的历史大事,胡亥这回打滚卖萌非让嬴政准备了四辆一模一样的王车。   “准备那么多王车做什么?”嬴政一边嘀咕着,一边吩咐赵高去准备王车。   “当然需要,万一被某人坐坏了呢?”胡亥歪着头,意味深长的看着嬴政,忽然一手捂着嘴,一手捂着腹,偷偷窃笑起来。   “注意点注意点!你爹我在还在上面坐着呢!什么偷偷窃笑啊?朕都看着呢!”嬴政伸出手,如老鹰抓小鸡一样,将胡亥抓起来,放到自己身边,伸手揪住他的腮帮,开口说道:“熊孩子,笑啥呢?你给朕解释解释,什么叫做‘被某人坐坏了’?嗯……解释解释。”   说着,嬴政还不忘冲着胡亥,摆出几个凶巴巴的表情,以吓唬他。   “呵呵……父皇……有些话,大家心里知道就好了,说出来……多伤害……我们的父子之情啊……”胡亥表示自己一点也不害怕,嬴政那副凶神恶煞的表情,纸老虎而已。   m图书管理员说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一戳就破,我们不要害怕他。   “说不说?不说父皇要抓你痒痒肉了喔。”嬴政冲着胡亥伸出手,做出一副要抓他的样子,笑着说道:“父皇可知道得很,朕的小胡亥最怕痒了,一被抓痒就会笑得很可爱。”   “父皇,儿臣说过很多次了。请不要随意使用,会两败俱伤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儿臣怕痒……儿臣怕痒怎么了?儿臣怕痒还不是父皇您遗传的,真讨厌!”胡亥傲娇的哼了哼鼻子,一脸嫌弃的看着嬴政说道:“再说了,儿臣不说理由……不说理由还不是为了父皇您好吗?”   “什么叫做‘为朕好’?”嬴政眯着眼睛,一脸危险的看着胡亥说道。   “政爸爸变成了正攵爸爸,这说出去……得让多少视您为男神,哭着喊着要为您生猴子的妹子伤心啊?”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心虚的将眼神投向一边。   “政爸爸变成了正攵爸爸?这是什么意思?”嬴政摸着胡子,一脸不解的独自纳着闷。   而趁着嬴政还在思考“正攵爸爸”是什么,没时间注意自己举动的时候,胡亥上半身不动,保持着原本的坐姿,以手为支柱,开始向屋外挪去。   父皇,中年发月半要不得啊!你再这么月半下去,就得变成《历代帝王图》里那个需要几个宫女扶着,才能走路的大月半子了!   要是这个时候再来一次荆轲刺秦,父皇您现在这身材,绝对是分分钟被捅死的节奏!   为了长大后,自己不变成古月亥,胡亥坚决的拒绝了嬴政要求自己坐车的行为,而是每天骑着他心爱的踏雪小马,带着一群卫兵围着王车忽前忽后的撒着欢,远远的看去,胡亥就像是一只在马勒戈壁上自由奔跑的草泥马。   嗯,这句话是胡亥看见小十七骑马时的模样说着,然后嬴政觉得宝贝儿砸这句话,用得特别带感,所以又活学活用的拿来形容胡亥。   话又说回来,胡亥之所以忽然开始担心嬴政的身材,当然不是他嘴里说的那个“会被少女们嫌弃”的原因——对胡亥来说,嬴政越被人嫌弃越好,这样他就是自己一个人的,谁也不会和自己抢爸爸。   胡亥担心嬴政的身体,一是因为身体发胖容易三高,对这个时代的老年人来说,可谓“无药可治”。上辈子秦始皇死因成迷,除掉被自己或是赵高杀掉的,这种不靠谱不科学的版本之外,还有一个版本就是以前得过结核性脑膜炎,后来又得了癫痫病,且时时发作。   一次犯病时,嬴政的头重重地撞到车内用来消暑的青铜冰鉴上,脑部受到撞伤,导致结核性脑膜炎复发,虽经御医全力抢救,但终因医疗条件限制,最后死于沙丘。   嬴政到底是怎么死的,实际上胡亥也不知道,上辈子他也不是医生,事后又没对嬴政的尸体进行解剖,所以他除了很肯定不是自己和赵高干的之外——秦始皇活着的时候,真没人有这个胆,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胡亥嬴政不是死于后世猜测的癫痫病,因为在后世的猜测中,嬴政小时候还需要因为身体不好,得过佝偻病和软骨病这两种病,才会得结核性脑膜炎。一个身高两米、一口气跑三千米还不喘、跑完还能操剑砍的猛男,你跟我说他有佝偻病和软骨病?你在逗我吗?   正因为不知道嬴政的具体死因,因肥胖而引发的三高问题,就成了胡亥目前首抓的问题,特别是这个年头,人们对肥胖会引发的疾病,没有具体了解,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富贵的象征。   最过分的是,自己胖就算了,还老想把身材苗条又健康的哥,拉入胖子集中营。   “父皇,注意减肥,少吃点甜食。来人来人!把陛下的甜食都端下去!”胡亥再次确定王车之中,完全没有一点零食之后,方才打开马车门,利落的一个飞扑,身体就已经从正向前奔驰的马车之上,跳到了以同样的速度,跟在马车旁的踏雪身上。   手再一抓缰绳,身体已经接着缰绳的力量坐直,一系列动作一气哈成,即帅且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父皇要不要来骑骑马?”胡亥仅靠双腿的力量,让自己安稳的坐在马上,同时伸出双手,微笑着冲着嬴政做了个鬼脸说道:“健身!减肥喔!”   节食不是是治疗肥胖病的根本,健身才是治疗肥胖病的根本啊。为了不让嬴月半子,变成死月半子,胡亥可没少费苦心让他爹去减肥,只可惜成效嘛……   “谢谢!不用!”嬴政虎着脸说了一句,然后“碰”的一声关上车门。   熊孩子!累觉不爱!嬴政记得小时候在赵国,别人有吃,自己没吃的时候,母后就会对他说,等父亲接他们回秦国,父亲是大秦的太子,而他就是大秦的公子,到那时他就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   现在,嬴政知道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别说是当上公子,就算是当上了大秦的皇帝,还是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   小时候要被吕不韦和母后管,没想到老了老了,朕纵横天下一世,横了一辈子,竟然还被自己的儿子管!这是什么道理?   嬴政一边想着,一边偷偷的打开了车窗,透过车窗的缝隙看着正在外面的小路上,时而策马狂奔、时而驻足回望,笑容灿烂明媚,浑身上下都写满“青春飞扬”四个大字的胡亥。   年轻真好啊!嬴政一边感叹着,一边从暗阁里掏出一盘点心。   偷偷藏起来吃,宝贝儿砸不知道!   胡亥之所以热爱骑马和打猎,当然也不全是为了健身,主要是原因还是为了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一件大事。   根据《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浪沙中,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根据江湖野史记载是这样的,没落韩国公子张良怀国破家亡之恨,重金募集敢死勇壮之士,以重一百二十斤之大铁椎为武器,埋伏于始皇帝东巡线路中的险要之地-博浪沙。意图刺杀始皇帝。但嬴政从政以来,经历无数惊涛骇浪,早有防备刺杀的准备。他按照自己坐车的模样,打造了数十辆一模一样的座驾,出巡时临机决定乘车、位置,并随时调换。此招屡试不爽。   张良所募力士挥出铁锥,砸中了妃嫔所乘车辆。成语——误中副车,即由此而来。   现在问题来了,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椎以人力抛出去,而且还能准确的……胡亥回过头,看着密密麻麻围绕在嬴政四辆王车旁的护卫,要想抛中嬴政的座驾,而抛之前又不被发现,这两者距离至少得几十米开外吧?能把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椎丢出几十米,还能准确的砸中想要砸的东西,这水平不去参加奥运会真是可惜了。   奥运冠军才丢四斤重的铁饼,最远距离也不过七十多米呢。   “所以说,在不违反人类力量常识的情况下。当时张良和那个勇士,应该离父皇的王车并不遥远。可是……事后张良竟然没被抓住,那就证明博浪沙的地形应该很复杂。张良不愧是后世称之为‘谋圣’的家伙。”胡亥独自驻马立在一处高岗之上,而奉命保护他的五百兵甲,则三五成群的分散在四处,监视着四下的情况。   胡亥看着下方正缓缓通过的车队,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不过没关系,上辈子是张良有心算无心。这辈子是本公子有心算他无心,不算张良还能逃出本公子的天罗地网。陈平……”   胡亥忽然转过头,冲着正骑着马,跟在自己身后的年轻书生,开口叫道:“若是让你来行刺父皇,你会怎么行刺?”   “啊?”陈平一脸惊恐的看着胡亥,少公子,你这是闹哪样啊?我只是个文弱书生,刺秦什么的?从来没有想过啊!你不要逼良为娼……刺啊!   还有,少公子,你清醒一点,就算你爹真被你杀死了,你年龄太小不能服众,肯定也是当不上秦二世的,只会白白便宜扶苏喂!   要玩刺杀梗什么的,也请过几年……至少等行完冠行再说嘛! 第136章 计谋   胡亥半眯着眼睛,看着脸色忽晴忽阴忽红忽绿的陈平,伸出手在陈平面前晃了晃,开口说道:“喂喂喂!醒醒!醒醒!不管你现在在想什么,都给我收回去!你那些奇怪的脑洞,都给我收回去!”   陈平这个人什么都好,长得帅会哄人,而且还知礼仪,是自己手下难得的文化型人才。   可是……这家伙他就是有点……对男人来说,好色不是什么大问题,大问题是这家伙脑洞特别大,大到胡亥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形容,大到胡亥都怀疑,陈平足智多谋,屡出奇计,是不是就是因为脑洞特别大,所以才能想出别人想不到的方法。   比如,在刘邦被匈奴人围在白登时,正常人类想得都是怎么找援军救援、怎么派兵突出重围、怎么和冒顿单于谈判之类的问题,只有陈平一个人……不走寻常路,他竟然带着一副美人图,跑去见冒顿单于的老婆,并且威胁阏氏说,“如果汉帝不能突围,他就准备将这画上的美人送给单于;如果他能突围,他就不送画,而只送给金银珠宝给单于了。”   于是,害怕冒顿单于有了新美人后,自己会失宠的阏氏,就跑去劝服冒顿单于退兵了。   你觉得这个故事奇葩吗?胡亥也觉得很奇葩,奇葩到……怎么说呢,反正谁敢写小说写出这样的剧情,就等着分分钟被刷负吧。   所以,胡亥一直觉得他从小到大听到的,应该是美化过后的版本。真实的版本应该是,陈平把阏氏睡了,然后用一张小白脸打动了阏氏的心。   看看赵姬就知道了,请不要低估帅哥对女人的杀伤力!   “本公子说的只是假如假如你懂不懂……本公子知道有人要刺杀父皇,也知道他会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法刺杀父皇。可是本公子现在担心的事,能不能在这次事件,将所有的刺客一网成擒。”胡亥没好气的看了陈平一眼,继续说道:“少年,发挥你奇异的脑洞,帮本公子想想,应该从哪里下手抓人。”   “原来不是少公子……不!少公子请再说详细一些,平一定尽力而为。”陈平长舒一口气,甚好甚好,给少公子打工,薪多事少离家近,妹子软萌可爱且前途远大,暂时他还没有换新工作的打算。   要是少公子真打算干点什么不法的事……到不是法不法的问题,如果再过个十来年,陛下再老一点,少公子再大一点,他到是不介意博一把什么的。但现在干这种事,明显即使成功刺杀,也是不可能登上皇位的,老板要真是这么蠢,自己要是再不跑,那真就是死路一条了。   “不是尽力而为,而是一定要办到。”胡亥可不管陈平脑子里,又在开什么奇奇怪怪的脑洞,只要他能帮助自己抓住张良就好了。   虽然六国反贼在外面蹦跶的不止是张良一个,但在胡亥眼里,其他人都不过是跳梁小丑,天天嘴上骂着“暴秦”,但却没有一人敢于出手,属于天下不乱他们也战不起来,天下一乱混水摸鱼的那种,只有张良一人……虽然不喜,但不愧为后世传颂的“谋圣”。   智商太高,放在外面游荡太危险了,时不时来个刺杀也就算了,万一他想不开学中行说这个死太监怎么办?   中行说——西汉文帝时人,原为宫廷太监,后因陪送公主到匈奴和亲而对汉王朝怀恨在心,转而投靠匈奴,一生致力于和西汉作对,成为单于的重要谋臣。   “平一定办到!”陈平骑在马上,对着胡亥低头拱手说道。   “那就好。这是我命人画好的博浪沙的地图……很潦草……你先凑合着看着……”胡亥一边说着,一边从马上的行囊中抽出一个纸卷递给陈平,嘴里还不停的解说道:“博浪沙这个地方,到处是沙丘起伏连绵,不管是马车还是骑兵,在上面行走困难,前进十分迟缓。而且沙丘地还不是光地,据说杂草丛生,草高及人,躲上几十个人在里面,完全没有问题。沙丘旁边又是沼泽水洼,沼泽地里又尽是芦苇,跑上几步就不见人影了。最棘手的是,博浪沙又北临黄河,南临官渡河,刺客在行刺过后,无论是向北过黄河,向南过官渡河后,官军都不易抓到。刺客选择此处行刺,可谓神机妙算,用心至上。”   张良的心计真是深不可测啊,父皇下令抓了他这么久,都没有抓住他,好不容易这一次张良自己会来送死,又怎么能放过他呢?这次放过了,下次可未必有这个机会了。   “那么刺客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行刺呢?以平猜测,肯定不可能是大队人马冲上来才是。”陈平投目看向前方正缓缓前进的秦国护卫军团,下面这些士兵都是嬴政自秦国百万大军之中挑选出来的精锐之士,不但个个都是九死一生的沙场,而且皆身披甲胄、手持利刃、强弩,用少公子的话来说,是一群“武装到牙齿的精兵强将”。   这样的军队,遇上六国派来的刺客时,就算不能一个打十个,一个打五个是没有问题。五千士兵就得要两万五千人才能对付,六国能不能派出两万五千人先不提。要是让六国在秦人眼皮子下面,进行这么大规模的调动,而秦人竟然都能不知道的话,那陈平到要怀疑秦人是怎么一统天下的了。   “他会雇一大力士,再制一百二十斤的铁椎,以人力将铁椎抛向父皇的王车。”胡亥背着手,半眯着眼睛看着嬴政车队中四辆一模一样的王车,精彩四选一等你来选择。   “少公子,如果是这样的话,平建议只需要一辆王车就够了。”陈平微微一笑,接着冲着胡亥一拱手说道。   “喔?你可是有方法将其一网打尽了?死活不论,只要一网打尽即可。”胡亥回过头,略带惊讶的看着陈平。   胡亥脸上是一脸高深莫测,心里却是在默默流泪,自己想了半天都没有想出好主意,陈平眨眨眼就想出好主意了,这就是智商上的差距吗?   “具体方法还需要平去博浪沙看过才知,不过大概方法已经有了。少公子,你先附耳过来。”陈平对胡亥说道。   “不!不用了!谢谢!你就这么说吧!事无不可对人言,这里这么空旷,四下除了我的护卫之外,连个人也没有,没人会听见的。”胡亥飞快摇了摇头,自己可是要当皇帝的人,自己长得不错,陈平又长得这么帅,自己没事和他耳语什么的,千百年后一定会被人拖到论坛上去818你觉得哪些君王和属下是真爱、哪些君王和属下们的亲密小动作什么的。   和陈平聊完天,胡亥派出一支百人队先行护送陈平去博浪沙,骑着小马颠颠的回去找他的亲爹,继续聊人生聊理想聊如何减肥。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才一个时辰不见,父皇觉得熊孩子你又瘦了。”嬴政一脸心疼的看着钻进车里的胡亥,抢过宫女手上的湿巾,亲自为胡亥擦着因为骑马,而满是沙尘的小脸,同时还不忘吩咐宫女们,去把好吃的,甜甜的点心端上来。   “父皇……”胡亥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嬴政。   “那就只端好吃的,不要甜甜的点心了。”嬴政在心里抹了一把汗。   #论甜党爸爸为什么会生下一个咸党儿子?#   胡亥在宫女的帮助下更完衣,欢呼一声跳进嬴政怀里,抱着他的脖子,在脸上亲了一口说道:“父皇最好了。”   “好好好!”嬴政连连微笑点着头,心里却早已悲伤成逆流。   好个毛线球啊!一点都不好好嘛!什么葱花饼、葱油饼、咸肉饼,火腿粽子,简直就是异端,统统都该烧烧烧!   “父皇,别那么伤心。您给我喂点心,我给您弹个小曲吧。”胡亥说着,不等嬴政答应,径直从车厢的暗板里,翻出一把秦筝,随意用手弹了几下,点点头说道:“琴色不错来着。”   “那你就弹吧弹吧。”嬴政很认真的想了想,大约是熊孩子又喜欢吃咸点心,又担心油了手吧。   胡亥微微一笑,左手按在弦上,右手轻轻拨弄着琴弦,一曲旋律优美、节奏柔和的曲子,立刻自从胡亥手指间飞出。   “喔……这首曲子喔,朕记得小时候你不爱睡觉的时候,朕为了哄你睡,没少哼这个哄你睡。”嬴政感叹一句,眼中露出一丝回忆之情。   那个时候,胡亥才那么一点点大,那么可爱那么娇小,连饭都不会吃,还要朕亲自喂,最重要的是,够傻,你说什么他相信什么。   宝贝儿砸,父皇记得自己没有虐待过你啊,你到底经历什么样的事,才会在一夜之间从一只傻瓜熊,变成了一个精明熊——虽然再精明的熊也是熊,也是自己的宝贝儿砸。   “那当然,为了练好这只曲子,给父皇您一个惊喜。儿臣可是藏了好久的拙,还被父皇您笑话来着。哼!儿臣都记着呢!”虽然嬴政一直没有问自己,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么会弹筝,但胡亥还是觉得自己应该解释一下。   哪怕自己不愿意弹筝,根本不是为了这个原因。   上辈子,他就去找人问过了,这首曲子不是秦曲,而是赵曲。 第137章 铁锥   张良站在博浪沙一处高岗上,高岗上尽是密密麻麻的芦苇丛,芦苇高深及头,将他整个人都隐藏了起来。   “呼呼!”张良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现在很紧张,他在等着一个人的出现,他马上就要做一件大事。   “子房先生勿需如此担心,接下来事不都已经计划好了吗?”旁边的大力士,拍了拍张良的肩膀,“在我掷出铁锥之后,不管成于不成,都一击逃出,然后自大河登船,顺流而下吗?那群秦狗,在骤然遭到铁锥袭击时,绝对不会想到,我们是一击则逃,必然以为我等会有后招,所以肯定会先摆出防守阵势,全军回缩以保护他们的狗皇帝。”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错过抓捕刺客的最佳时机,给刺客逃生的机会。”就在张良和大力士苦苦等候之时,陈平也正在跪在王车之中,向坐在首座上的嬴政报告他和胡亥的计划。   有人意图刺杀嬴政,这样的大事胡亥绝对不可能瞒着嬴政的,一来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二来是他需要调动人手,调动人手绕了一圈还是会回到要告诉爸爸真相身上。   “听少公子说,你已经选好对方可能行刺的几个点了?”嬴政声音低沉,目光缓缓从陈平身上扫过。   此时的嬴政,和与胡亥在一起时的样子截然不同,虽然只是平平常常的坐在那里,没有刻意释放自己的威严,但一想到嬴政手推乾坤、推动日月,一举一动,即可让人入天堂,也可让人入地狱的身份,也足以让陈平战战兢兢,汗不敢出,根本不敢直视圣颜。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害怕摆出如此神情模样嬴政的人,大概只有胡亥一人。但嬴政想不出,他干嘛要宝贝儿砸面前摆出这副模样……反正又吓唬不到来着,心塞!   “是的……微臣已经亲自去博浪沙探查过,在直道附近适合行刺,又适合撤退的点,一共是四个点,分别是……”陈平低着头,用手在摆放在两人中间的博浪沙地图上,分别指出自己认为是最佳点的四个点。   亲自面对嬴政的询问,这对陈平而言,即是一次考验,又是一次际遇,所以他虽然心里已经很紧张,但是表面出来的模样,却一直是淡定有礼、从容不迫、胸有成竹的样子。   “嗯……”嬴政听完陈平的讲诉,头细不可微的点了点头,心里对这次考验的结果很是满意。   这么满意,当然不会单纯是因为陈平,而是因为发现宝贝儿砸年纪这么小,竟然就有如此的识人之明,他收的那几个手下里。最早跟着他的楚国派里,萧何算得上是盖世奇才,日后成就不下于李斯,其他人也是个个有一身所长;后来通过“高考”收的这几个,听王翦将军说那个叫“韩信”年纪小小,兵法就已经不错,眼前这个叫陈平也是颇有心计,日后绝对是个非常出色的谋臣。   身为皇者,不一定要自己什么都懂,只要知人善用,会驭使手下去做就行了。   我大秦先祖以牧马为生,牧马最主要的是就是相马。相马和相人,其实是一个道理。   “对了,胡亥呢?他怎么不在?”帮宝贝儿砸考验人才完毕,忽然发现身边少了什么的嬴政——今天熊孩子竟然没有来没收那些好吃的,甜甜的点心。   “回陛下,少公子说一定要亲手抓住刺客,所以……他先去准备了。”赵高冲着嬴政一弯腰,开口说道。   而这时,已经告退正准备出门的陈平,忽然听见一直端坐于高堂之上,如高高在上的神祇,深不可测,高不可攀的嬴政,忽然从嘴里爆出一句,“熊孩子!就会给朕惹事!”   陈平脚下一踉跄,差点直接从门口滚了出去。   陛下真是……真是……真是真性情啊!听了这么真性情的话,我会不会被杀人灭口啊?   不过杀人灭口我也要说,少公子绝对绝对是个超级大熊孩子。要不是时间、气氛、场合、对象都不对,陈平真想拉着嬴政的手这么说。   正午时分,嬴政东巡的队伍,已经出现在博浪沙旁边的直道上。   前面是几列手持铜戈与盾牌的秦兵,这些秦兵保持着防守阵型,一边跟着车队往前,一边还时不时的从旁边芦苇地中搜索扫荡,以防有人躲在其中伏击。   秦兵之后,是一队举着旗帜、伞、扇等全副天子仪仗的护卫。这些仪卫虽然暂时手中没有武器,但个个高大威猛,且腰部都佩着钢精长剑,毫不怀疑,若是此时有敌出现,他们会化为嬴政的第二道防线。   仪卫之后,则是跟着嬴政一起出门的内侍和宫女。   而紧跟在内侍和宫女之后,则是跟随嬴政出门的庞大马车队。   随着车队的渐渐逼近,张良已经能听见车轮在地上辗压的声音。   “天子六架,就是中间那一辆王车了。”张良蹲在芦苇丛中,指着中间那辆由六匹同样神骏的黑马所拉着的王车。   “嗯……”大力士略一点头,两只手抓起早已准备好的大铁锥,一脚用力一蹬,踩进烂泥之中,以做支柱,另一只脚则猛得一蹬地面,腰上用力,身体竟如陀螺般旋转,。   当大力士身体转速达到最快时,大力士猛得将手里的铁锥,向早已看好的王车抛去。   而在秦国士兵眼中,他们只看见一道黑影从高处的芦苇丛中飞了出来,越过警戒重重的秦军防护圈,然后“轰隆”一声砸进王车之中。   虽然铁锥不过一百二十斤,换成二十一世纪的重量,也不过六十斤。按铁的密度而言,这块铁如果打成球状,也不过是个半径10厘米,直径20厘米,比一个正常的西瓜还要小一些。   按理来说,这只是个铁锥,又不是个炮弹,又不会落地爆炸,除非是正好砸在嬴政脑袋上,否则砸在马车也不过是破个大洞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但是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当物体以高速前进时,他的破坏力会随着速度的变化,而变得十分可怕——温馨提示,请勿高空弃物。   所以,当这个西瓜大小的铁锥砸进王车时,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大的王车在瞬间炸开,成为了一堆四分五裂的碎片。   不但王车被毁坏,连负责拉车的马,也因为这巨大的冲击力,而一下子倒下了四匹。   如果王车里有人,那么他肯定死定了!   但是……其实张良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因为大力士的铁锥一抛出去,他就按照一开始的计划准备逃跑。   在张良原本的计划中,那些秦狗现在应该震惊之中,应该没有时间来管自己,但……万万没想到啊。   张良刚一转身,就看见从四面的芦苇之中杀出许多身穿着与芦苇同色衣服的人,手持着强弩和长兵,向着他们的方向奔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叫道:“少公子有命,杀了张良!死活不计!重重有赏!一人百金,还能加官进爵!”   糟糕!中计了!   张良一边招呼大力士撤退,一边向着冲杀着。   利箭从四面八方射来,幸而此处的芦苇即高且深,挡住了射箭人大半视线,否则张良早已中箭身亡。   只是……张良看了一眼跟在他身后的大力士。   “张先生,我们就此作别吧!”身形异常高大,纵然是在芦苇丛中,也十分显眼的大力士,忽然停下脚步,冲着张良一拱手,转身匆匆向另一头跑去。   张良是一个十分理智的人,纵然不舍,但他也知道,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如此。   “可恶!又是少公子!”张良拔出腰间长剑,疯狂挥舞着手中的长剑,斩开前方那些可能会阻挡他道路的荆棘和芦苇,眼中跳动着愤怒和仇恨的火苗。   随着大力士的离去,大半追兵被他吸引而去,只剩下一小部分人,还在追杀张良。   张良虽然一向自认君子,但这个年头,就算是被后世称之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儒家书生,也需要学习剑术,张良哪会不懂剑术呢?他不但懂,他还习得一手好剑术。   于是,靠着手中的剑术和早已看好的路线,身上多处受伤、肩膀上甚至还中了一只箭的张良,终于暂时摆脱了身后的追兵,来到了自己在河边的藏船处。   可是……船呢?   张良看着空无一物藏船点,瞬间傻了眼。   当他正面对着尚未变黄的滚滚大河水发呆之时,河的上游缓缓飘下来一只小渔船,白发的老渔夫以竹为桨,慢吞吞的划着船。   而在打开的船舱里,则坐着一个十来岁的小渔夫,拿着一本书,嘴里似乎正在念叨着什么。   虽然这艘渔船出现的有些古怪,但张良也顾不上危险了,冲着渔夫大叫道:“船家船家,过来快过来!”   “这位先生,有何吩咐啊?”老渔夫停下手下划船的动作,遥遥看着张良问道。   “我欲过河,麻烦过来载我一程。”张良此刻已经完全是病急乱投病了。   说实话,他现在不但头发也乱了、衣服也乱了、身上还满是血污和泥水,远非平日那个谦谦贵公子形象,所以对船家是否会愿意载他,他真没什么信心来着。 第138章 擒良   老渔夫抬起头张良一眼,又转过头对着小渔夫说了什么,小渔夫连连点头,放下手里的从,从船舱里爬出来,爬在船舷上,双手做喇叭状,冲着张良大叫道:“喂!你是干嘛?家里几亩田几头牛几个人?你身上清白不清白,有无案底在身,你……身上又是泥又是水还有血的,手里还拿着剑,你不会是坏人吧?”   “不是不是!我不是坏人!我只是被坏人追杀啊!”张良一边说着,一边很紧张的回过头,芦苇深处似乎还能听见秦军抓捕自己的声音。   “那你拿着剑干什么?怪吓人的!谁知道你是不是想骗我们爷俩过去,然后一剑一个啊?”小渔夫说着,还一副“小生怕怕”的样子拍了拍胸口,抬起头看着老渔夫,开口说道:“爷爷我们快回家吧,我饿了。”   “好!”老渔夫用力一撑竿,渔船顺势向远方飘去。   “等等等等!你回来你回来!我把剑丢了!我已经把剑丢了!”张良说着,将剑丢在了地上,冲着渔船大叫道。   老渔夫停下竿,低下头看着小渔夫。   这下,张良算是看明白了,这一老一小两个人,能做主的其实是那个小的。   “小孩小孩,你过来你过来!哥哥这里有糖,还有钱,可以让你买好多好多东西,你让你爷爷载我过河,我就把这些都给你!都给你!”张良一边说着,一边从身上掏出一把铜钱,冲着小渔夫叫道。   小渔夫看着张良手里的铜钱,可爱的小脸蛋上露出一丝犹豫之情。   只见小渔夫抬起头看了看老渔夫,对着他说了几句话,又转过头看着张良手中的铜钱,左手食指含着嘴里,脸上犹豫之情更深。   这时,张良听见不远处已经隐隐传来秦军的呼喝之声,而且听着两者之间的距离还很近,若不是周围道路复杂,且芦苇高深,自己怕是早就被人发现了,“小孩小孩,如果不够,我这里还有……还有……”   张良在身上又找了找,慌乱之中却只找出几个零碎的铜钱。   为了报仇,张良散尽家财从沧海君处,请来了大力士投锥。昔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韩相公子,现在已经穷得跟个叫化子没两样区别了。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让爷爷载你过河吧。不过,你得先把地上那把剑丢到水里。我要了你那么多钱,我可害怕你到时候翻脸不认帐,等船一到,就将剑捡起来。到时候,你要是绑了我,又或者是伤了我和爷爷,可怎么办?”小渔夫说着,一指张良脚下的剑,甜笑着说道。   这熊孩子,怎么这么讨厌?谁家的大人啊,教出这么一个熊孩子来,还不快来把他拎回去!   “你不肯!你不肯我先走!爷爷,我们走吧。”小渔夫一边说着,一边冲着挥了挥手。   此时原本虽然肤色略黑,但五官长相还算俊美可爱的小渔夫,已经彻底变成一只大狗熊的形象。   谁家的孩子谁家的孩子!这样危险生物,为什么要放出来害人啊?   有感于小渔夫的精明,再加上身后不时传来的呼喝声,只剩下这最后一条路的张良,也没多做挣扎,只是略一深思,就捡起地上的宝剑,然后“扑通”一声丢进水里。   “小孩小孩,我已经把剑丢到水里了,你可以过来了吧?”张良摊开双手,冲着小渔夫说着,一边说着,还一边在地上蹦了蹦。   模样看着又笨拙又可笑,但张良知道,依小渔夫的聪慧,应该能看出,自己这是在告诉对方,自己身上并无利器,你可以放心过来了。   果然,见张良将剑丢进水里,小渔夫冲着老渔夫招了招手,接着转身低头走进舱里。   那模样……怎么说了呢?不像是孙子对爷爷,到像是君王对属下。   这年头,溺爱孩子已经溺爱成这样了?   张良还没搞清楚状况,忽然看见小渔夫又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正站在船头对着他嘻嘻笑,手背在身后,似乎藏着什么东西。   “胡亥久闻子房先生长于计算、善于用谋,今日有幸得见,果然名不虚传。就是不知道子房先生聪明一世,不知有没有想过,明年今日会是你的祭日呢?”小渔夫冲着张良大叫道。   胡……亥?糟糕!上当了!   听着这个久仰已久,但却无缘得见的名字,张良却已经顾不上感慨,而是转身欲逃,但这时已经来不及了。   两方的距离已经够近,近到既然是一个小孩子,也能轻松的将箭射过来。   听见身后传来“嗖嗖”的利箭,张良想也没想,直接身体往前一趴,就地打了一个滚,三只利箭落在在他原来前进的路上。   “少公子,你水平不行!看姐的!”一个柔柔媚媚,还带着三分娇意的女子声音,在张良身后响起。   “走开走开!本公子的猎物!柔姬你不许抢!还有你们都不许抢!”小渔夫……不,嬴胡亥略带着几分撒娇的声音响起。   你……们?   张良敏锐的注意到这个词,而这时他发现四周八方竟然多出了许多,穿着与芦苇同色衣服的人,一个两个手拿着利刃,正慢慢向他靠过来。   我命休矣!   张良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从一开始刺秦到后来的伏兵,再到自己准备好的船离奇失踪,他发现自己落入了一个早已布好的陷阱之中。   可恶!是谁?   张良用仇恨的目光,看着被众人围在中间,正手持弓箭冲着自己微笑的胡亥。   #冤枉啊!少侠!本公子是无辜的!冤有头债有主,你死了以后还是去找陈平吧!#   “可恶!我要杀你了!”张良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忽然一只利箭凌空射来,箭尖从张良的左脚上穿过,“噗”的一声射进泥里,竟将张良硬生生的钉在了地上。   柔姬一脸无奈的回过头,发现自家少公子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将手里的弓箭,换成了强弩。   想想也是,就少公子那弱鸡仔样的武力值,射个箭还七挑八挑,非得人家手无寸铁,距离够近才肯射,说是怕失手——呵呵,说的好像条件都满足了,你就不会失手一样。   少公子的水平,最多也就是将腿射穿,像这样连人带箭,一箭钉到地上,非强弩不办不到。   就在柔姬腹诽胡亥之时,胡亥已经很轻松的射出三支箭,将张良的四肢都钉在了地上。   虽然柔姬一直在吐糟胡亥的射箭本事,但平心而论,胡亥的箭术还是不错的,只是力气太小,拉不开硬弓,需要用强弩来弥补自己这个缺点。但是射箭时的准头,还是十分好的,毕竟张良虽然一只脚被钉在地上,但剩下的三肢和身体还是在挣扎的,只是无论他怎么挣扎,都逃不出被胡亥一箭钉在地上的命。   杀人这种血淋淋的事,身为大秦少公子,自然是没有兴趣亲自去做的。   验证完自己棒棒哒的箭术,胡亥很开心的让手下们用鱼网将张良缚住,便带着一只活的张良骑着小马,欢欢乐乐的回去看自家政爸爸了。   回到遇袭的地点之时,负责留守的秦军已经将毁掉的王车收拾好,而嬴政正在众仪卫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下,站在博浪沙一处高岗之上,满面紧张的向远处张望着。直到看见胡亥那活蹦乱跳撒着欢的熊影,嬴政脸上紧张的神情才为之一收,转而变成一张高深莫测的脸,接着一挥衣袖,转身向王车走去。   而在另一边,远远看见自家政爸爸正站在高岗上,如盼游子回家的慈母般张望着自己的胡亥,高兴的挥舞着手臂,冲着嬴政大叫一声,“父皇么么哒,儿臣……呃……”   父皇,你为什么转头就走?你不爱儿臣了吗?   看着嬴政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丝云彩的潇洒模样,骑在马上的小胡亥委屈的扁了扁嘴。   胡亥当然没有哭,因为受了委屈,就一个人躲起来默默掉眼泪,根本就不是萌萌哒又可爱的自己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当着嬴政的面哭,受了委屈什么的,一定要让爸爸知道,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喝。   “嘤嘤嘤……父皇不爱儿臣了。”胡亥红着眼睛,委屈的看着正靠着榻上,一边吃着好吃的,不甜的点心,一边看书的嬴政。   “哪有哪有啊,父皇一直很爱你啊。”嬴政放下手里的书,将手里的咸肉饼塞进胡亥嘴里,摸着他的头,慈爱的说道:“父皇只是觉得……觉得……”要怎么说呢?在这么多人面前,失态的对准儿子扑过去,似乎有点不太符合自己秦始皇的画风和人设啊?   “觉得什么?”胡亥依在嬴政怀里,抬起头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家父皇,让你编让你编,看你这回要编个什么样的理由。   “觉得……”嬴政低下头,看着宝贝儿砸因为刚刚哭过,而格外红的小脸蛋和鼻子,雾气朦朦又透出点委屈劲的眼睛,灵机一动,开口说道:“觉得你被人委屈时的模样很可爱而已。”   看着胡亥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张开的小嘴,嬴政忍不住在心里为自己的机(逗)智(比)点了个赞!   朕果然是最聪明最有智慧的皇帝陛下! 第139章 秽人   乍闻此言,胡亥哭得越发伤心了,趴在嬴政身上,小身板一摇一晃,声音一喘一喘的,眼看着就能背过气去,“呜呜……亲爹欺负儿子……”   “哎……熊孩子,你很重耶……”嬴政靠在软塌上,让赵高给他举着书,他一边看着书,一边用左手有一搭没一搭的给胡亥顺着猪毛……背,而右手则不停的往嘴里塞各种美味的小点心。   遇上自己好吃的点心,还往胡亥嘴边送了送,见宝贝儿砸摇头,还会以“吃饱了才有力气哭”为理由,逗得对方哭得更加大声,看正高举着书的赵高额上青筋一跳一跳。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好同情少公子啊!   “来来来!再喝点椰奶,补充一下水份,好继续哭。”嬴政将一杯调好的椰奶,送到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实在是挤不出眼泪来的胡亥嘴边,用手指戳了戳宝贝儿砸的腮帮,坏心的说道。   胡亥用力瞪了嬴政一眼,接过对方递过来的椰奶,抱着杯子喝了一大口,唇边立刻留下一圈白色的奶痕,“科学研究,喝奶不但不能补充水份……”胡亥一边抽泣着,一边向他爹普及化学知识,“还会导致蛋白质过剩,还会对消化器官造成负担,还会……”   “咳咳!张良审得怎么样了?你不是一心想杀张良吗?现在好不容易抓到了,怎么还没杀?”嬴政清咳一声,打断宝贝儿砸的话语,生硬的转移话题道。   这个叫“科学”的东西,到底是哪路神明啊?竟然敢蛊惑朕的宝贝儿砸!搞得现在宝贝儿砸,一阻止朕进膳,就会搞出这个叫“科学”的东西!胡亥还说方士都是骗人的,朕看这个叫“科学”的,也不是个好货。   “喔……张良啊,儿臣本来是想杀他的,可是后来儿臣转念又一想,像这样的大罪,应该在众人面前名正典刑,方能震住六国遗族,偷偷摸摸杀多不带感啊。”一听到嬴政问正经事,虽然明知道对方是在转移话题,胡亥还是放下手里的杯子,衣袖在嘴上随便一抹,坐正身体,表情严肃的回答道:“刺杀皇室,罪不容赦。儿臣建议,夷张良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余者亲人皆流放辽东,本人凌迟处死,传尸三十六郡,以震天下!”   “准了!”嬴政连想都没想,就点头应道。   虽然秦国只流行“夷三族”,但现在看来,似乎罪名还不够重,无法震慑那些叛逆份子,让他们有胆量一波一波的来刺杀自己。   “另外,儿臣恳请父皇建议密报制。”胡亥略一犹豫,还是拿出了这个破坏亲戚、好友、宗族、上下级和谐关系的大杀器。   虽然史书上使用密报制的皇帝,最后都臭不可闻,理由是在淳朴的民间,搞出了后现代白色恐怖,搞得社会关系亲不亲友不友,彼此勾心斗角互相猜测,人和人之间的爱都没有了。   但是在胡亥看来,古人之所以会有这种看法,无非是因为古代讲究“亲亲相隐”,即亲人,尤其是父母血亲,即便他们犯了罪,也不能苛责追究,兴师问罪,而要动了包庇回护的恻隐之心,这样才是正常的。   提出这个神逻辑的,也是儒家的孔子先生。   至于儒家的孟子先生,则提出了一个更毁胡亥三观的假设——假设舜帝的父亲犯了罪,那么舜不但不应该检举他爹,或者是让他爹坐牢。反而应该背着他爹,丢下王位和自己的责任,找个春暖花开面朝大海的地方,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如此毁三观毁节操的想法,对于在幼儿园里就学过,就算是亲朋好友犯了罪,也不能包庇窝藏的胡亥来说,这两位简直就是两瓶泡烂了的绿茶。   “我大秦以法治国,当抛弃亲亲相隐这一套,鼓励老百姓积极检举、依法揭发、一经查实、举报有赏,尤其是对这种意图谋反者,如举报属实,则家产则举报者所有。当然,对那种胡乱检举揭发的,也同样要处于重罚。”胡亥以手为刀,杀气腾腾的在半空中,做了一个“砍”的姿势。   一方面对意图谋反者,施以重刑,震慑天下不轨之辈;一方面建立密报制,对举报者重重有赏,双管齐下之下,胡亥相信再有人想干出点叛逆、昭显性格的事,也会先考虑到自己的亲人和九族。就算碰上个冷心冷情不在乎亲朋好友死活的,也要惦量惦量亲朋好友愿不愿意和自己一块死。   这个世界上,贫穷的人是大多数,安份守己的人也是大多数,野心份总是那么一小部分。就算是以前雄霸楚国的屈、景、昭三大家族,虽然号称跟大秦“不死不休、亡秦必楚”什么的,但三大家族里大多数人也是普通人,一没文化二没水平,再加上这年头也不流行夷族什么的。   所以这些人无非是家主让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也没有去想过后果。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有密报机制,举报有赏,叛逆谋反更是重赏。财帛动人心,就算三大家族的宗法观念再强,也不保证家里个个都是好的,没有一个人会告密。这样一来,这些人再想做点什么,不用干别的,就先得提防自家窝里反了。   “嗯……你这个主意不错。”嬴政摸了摸胡子,颇为赞许的点了点头。   胡亥虽然干事不大成,喜欢玩阴谋诡计,所定之计都是针对人心,但想出来的,却总是实用的好计划。因为哪怕这些计划,不太符合嬴政喜欢用堂堂正正阳谋的作风,也不得不捏着鼻子承认,自己老了,儿砸的招虽然毒,但明显更管用。   “那个大力士,又是怎么一回事?朕听说,他不是华夏人。”嬴政皱着眉头,这些六国余孽,连“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道理都不懂,同为华夏子民,为了杀朕,竟然不惜和异族为伍,干出这种引狼入室的事。   “回父皇的话,这个大力士是一个叫沧海君人的手下。”胡亥一边说着,一边在两人的案前,摆上一张大地图,指着地图上辽东郡以及它的北边,也就是两千年后的东三省地区,开口说道:“沧海君是东夷秽人部的一个君长。而秽人郡的生活地,则是在辽东郡以及更靠北的地区。”   胡亥说到这里,感觉有些想笑。因为秽人在两千多年前,居住在东三省以及朝鲜地区,而张良又曾亲自上秽人区找大力士帮忙刺秦;因此两千多年以后,有棒子人坚持宣称“张良和棒子是亲戚;韩国和棒子国有同文同源的关系”。   “辽东以及以北,一定有三大主要族系。一是以戎族为主体,发展起来的东胡族系”后世立国北魏、辽、元等小国不计。“二肃慎族系,就是现在我大秦开发辽东,正在拉拢的那一族。三,就是这秽貊族族系,以秽人和貊人汇合而成的族系。”后世立国夫余国,还有著名的高句丽。   “儿臣以为,这秽人竟然敢与六国叛逆份子联手,实在是野心不小,应该做为此次平辽的主要消灭对象。至于大胆包天,敢给张良提供大力士的沧海君一族,更是要直接从地图上抹掉,而且此一仗,不但要赢,更要赢得漂亮,才能在外族面前显现出我大秦国威。如果可以,最好能请三族的一些首领,共观此战,也免得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   胡亥说到这里,话音忽然又一转,原本来还杀气腾腾的脸,忽然又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这些外族久非我华夏子民,又从未接受过华夏文明,偶尔上遇上个叛逆份子被骗,那也是他们一国一族的事,实在不应该连累整个秽貊族。儿臣以为,我大秦应该怀德天下,将沧海君的罪行召告三族,告诫三族我大秦只诛首恶,不杀无辜,劝说三族不要与此等叛逆为伍,同时欢迎他们与我大秦和平共处。”   “好!很好!我儿说的很不错!所以朕决定了……”嬴政忽然一拍大腿,兴奋的说道:“朕决定亲征沧海君。”   “啊?父皇您没搞错吧?那个……我是说,沧海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亭长还不如的货色,用得着你亲自出征吗?辽东郡随便派一个偏师去,不就可以了吗?”胡亥一脸惊奇的看着嬴政,不知这位老大人现在又想打什么鬼主意,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呢?   “朕有没有跟你说过此行的目的?”嬴政忽然转换话题,开口问道。   “这个……父皇确实没有说过。”胡亥说着,视线右移看了一眼赵高。   论理来说,赵高应该是知道的,只要自己问赵高,对方八成就会告诉自己,但既然嬴政没有告诉自己,那就说明他不想告诉自己,即是如此那就不问好了。   康熙废太子是怎么被一废掉的?不就是窥视圣帐吗?   《秦始皇本纪》里有过明确的记载,公元前212年嬴政幸梁山宫,在山上见李斯出行时车骑很多,心甚不快。后来,大概有当时在嬴政身边服侍的宫人,将此事李斯。李斯从此便减少了车骑。嬴政多精明的人啊,知道后立刻大怒,推断“此中人泄语”,于是“诏捕……在旁者,皆杀之”。   胡亥可不想将自己和嬴政的父子亲情,一点一点的消磨在这种小事之上,最后造成彼此的猜忌和不信任,重蹈康熙废太子的覆辙。 第140章 噩梦   “儿臣不知,不过……感觉这路线……父皇可是上山东诸国、齐鲁之地去?”胡亥摇头晃脑,一脸可爱的说道。   这也真不是胡亥猜的,而是《秦始皇本纪》里说的,说秦始皇第三次巡游,虽然因为遇刺的事而大大缩短了行程,但是却依旧到了山东等地,东临竭石遥望大海什么的;而且不但这次去了山东诸国,在秦始皇接下来的几次巡游,甚至是他死前的那一次,都有去山东看……咦?不对!上辈子,政爸爸之所以频频热衷于去看大海,是因为被齐鲁儒生方士所忽悠,以为海上真有仙山。   因此,政爸爸每次去山东,其实看得不是海,而是海上仙山,尤其是始皇三十六年,嬴政得了重病之时,却不肯在咸阳宫好好养病,而是坚持要东巡,坚持要去山东,就是希望能看见徐福从海上,将长生不死药带回来,可惜一直到嬴政死,都没有看见徐福这个大骗子的影子。   想着上辈子父皇从一开始的怀满希望,然后一日又一日的失望,到最后……一点一点的绝望,生命开始从父皇体内缓缓的流逝,死亡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若是父皇当时能好好在咸阳宫调养身体,而不是在外面饱受周车劳顿之……慢着?本公子刚才想到哪里去了?本公子脑海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记忆呢?   胡亥摇了摇头,可是脑子里却总挥不掉一段记忆——自己很开心的奔向一个男人,自己也不知道这个人男人是谁,但总觉得自己和他特别亲近。自己开心的冲过去,习惯性的想要抱住他时,那个男人却忽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然后对着他吐了一大口鲜血。   滚烫滚烫的血溅了自己一脸,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那个男人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真是太可怕了!   胡亥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不可自拔,忽然听见耳边传来一个熟悉而温暖的声音,“胡亥……宝贝……儿砸……你在想什么呢?脸怎么这么白?心肝肝,你怎么了?”   胡亥抬起头,看着嬴政那张关切的脸,吸了吸鼻子,忽然扁了扁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边哭还边往嬴政身上凑,双手搂住嬴政的脖子,怎么也不肯撒手。   耶?宝贝儿砸这是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在聊去哪玩吗?怎么一下子哭得这么厉害?难道是有人给他委屈受了?谁?谁这么大胆,敢给朕的心肝宝贝委屈受?   嬴政利如鹰隼的目光,在赵高脸上淡淡一扫,吓得赵高立刻俯身跪在地上,身体开始不停的发抖,同时脑袋抬起头,对着嬴政连连摇着头。   一是为了告诉嬴政,自己也不知道胡亥这是怎么了;二是为了表示,绝对绝对没有人敢欺负胡亥——他不欺负人就不错了,还别人欺负他?   喔!想起来了,这个世界上,能欺负少公子的人,也不是没有的。   谁?嬴政半眯着眼睛,杀气腾腾的看着赵高。   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人敢欺负朕的儿子?说!这个人是谁?朕一定要将他凌迟抄家灭九族余者流放!   赵高不说话,只是开始启动强势围观模式,就这样默默的默默的看着嬴政。   嬴政被赵高这一看,开始还摆出一副严肃认真、义正词严、大义凛然状,但过了一会之后,心里忽然有点虚,这个……这个……爸爸欺负儿子,怎么能叫欺负呢?这做“爱”!因为爱,所以才欺负!要是不爱,朕干嘛只欺负胡亥,不欺负其他人!哼!   嬴政瞪赵高一眼,示意他带着其他人滚出去,才转过头,继续抱着怀里香喷喷、柔绵绵、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胡亥,好言哄道:“宝贝!心肝!别哭了!你哭啊哭的!哭得父皇心都乱了!快快快!告诉父皇,谁欺负你了!”   “没……没有……儿臣……就是做了个梦!梦见……父皇……你不要了……”胡亥怪不好意思的擦了擦眼泪,用红肿的双眼看着嬴政,一抹羞涩的红晕,十分难得的出现在他那可抵城墙的厚脸皮上,“不要儿臣了……”   胡亥说完,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开始无聊的对手指。   虽然这个借口有点糟糕,但总比跟他解释什么叫“爹,你没死,真是太好了”要强吧?   “乖乖!父皇怎么会不要朕的小宝贝胡亥呢?”听见宝贝儿砸不是被人欺负了,嬴政先是心中一轻,接着又开始为胡亥这不是理由的理由而啼笑皆非起来。   若是别的儿子,自己还会想想对方是不是在欺骗自己,是不是故意在自己面前撒娇卖萌讨好。但是放在胡亥身上,嬴政却完全不会这么想,因为这孩子自从三岁丧母之后,就一直安全感不足,不但经常半夜一边睡一边哭,还常常会说“不要走”、“爹”之类的梦话,然后说着说着就开始哭,哭着哭着就醒了,醒来之后却什么事也不记得。   记得胡亥小时候,朕还经常指着那个被他哭湿的枕头或是被子说,“看!宝贝,你尿床把床都尿湿了。”   然后……宝贝儿砸那看朕如看傻逼的眼神,朕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啊。   儿砸太聪明也不好玩,一点都不好骗来着!   “嗯……父皇不会不要可爱的小胡亥的。”胡亥依在嬴政怀里,抱着嬴政的腰,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说道。   为什么要加“可爱的”这三个字?深深为宝贝儿砸的厚脸皮,点了一个赞的嬴政,在心里抹了一把汗,可爱的就可爱的吧,总算把儿砸哄不哭了。   “宝贝,跟父皇去辽东玩好吗?”嬴政伸手摸了摸胡亥的头皮,半哄着说道:“你看啊,马上就要到夏天了,去南方多热啊,去辽东玩,又凉快又舒服,多好玩啊。”   和历史上的秦始皇出巡差不多,虽然每次去的地方都不一样,但出巡时间都大体差不多。每年仲春二月出发,夏天一般在适宜避暑的桑海之滨过夏天;待到天气转寒之际,就会去温暖的吴越之地渡过寒冬和初春。   “你不去山东吗?”胡亥眨了眨眼睛,眼巴巴的看着嬴政问道。   “去!不过只准备去竭石刻个碑,然后就转道去辽东。”嬴政半眯着眼睛看着胡亥,他还没忘记去年这头小猪去山里、海里乱浪,结果把自己浪感冒的事呢。   山东这么危险不吉利的地方,怎么能久待呢?   “耶?”胡亥精神一振,这算是历史改变了吗?嬴政竟然不上烟台的山上cos望徐……福石了?   “怎么?你还想去山东?告诉你,别说门了,连窗都没有!”朕这回要把你系裤腰带上,走哪带哪,看你个小熊孩子还敢偷偷跑出去玩。   商量好接下来的行程,别有用心的两父子在一阵“么么哒”、“爹爹我最爱你”、“宝贝来给父皇弹个小曲”的友好交流之中,将父子间友好的气氛炒到了最高点。   但是……依两父子的资深爱将赵高看来,这样会让人感动落泪的气氛,一般来说,是不会长久的,最多最多也就能保持到吃晚饭的时候。   因为……今天晚上有好吃的、甜甜的、肥肥的红烧肉。   不能吃甜食、不能吃油腻,红烧肉这种嬴政最爱的食物,就这样子全被熊孩子扒拉到了自己碗里。   “太过分了!”嬴政喝了一口肉羹,细细的瘦肉切成丝后煮成的汤,味道还是挺不错的。但一口就这么一点点肉,吃起来毫无大块吃肉的爽,感觉十分之娘炮,毫无我老秦人吃饭论盆的作风。   胡亥扯了扯嘴角,这有什么过份的?上辈子没有自己这么聪明可爱又萌萌哒的好儿子,嬴政连红烧肉是什么都不知道,老老实实喝了一辈子肉羹,还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   见宝贝儿砸依旧在不为所动吃红烧肉,嬴政重重放下手里的汤勺,开启了嘲讽模式,“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父……父皇……儿臣跟您说过很多次了,不要随意开启这种会两败俱坏的嘲讽模式。儿臣是小猪,那您是什么啊?”为了损您儿子,不但自认大猪,还……早知道就不在您面前背曹植的诗了。一个秦朝人,念三国人的诗,你好意思吗?   “不想朕随意开启这种模式,你就给朕留点……留点肉汤也是好的。”嬴政一边说着,一边将装红烧肉的小鼎往自己面前挪了挪。   “啪!”胡亥伸手在小鼎上用力一拍,然后一脸蛮横的将小鼎拖到自己面前,用双手护住,表情古怪的开口道:“父皇,既然你要如此逼儿臣,那就不要怪儿臣不孝了?”   “熊孩子,你要怎么样啊?”嬴政说着,默默的暗格里翻了翻,找出一把戒尺,微微点了点头,不错,很好,虽然多年没用过,但手感依旧是如此棒棒哒,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技术有没有退步,落在某人屁股上时,会不会还是让他棒棒哒。   “儿臣想……想……想说……”胡亥看了一眼嬴政手里的戒尺,忽然站起身,飞身往嬴政身上一扑,抱住他拿戒尺的手,大叫一声道:“儿臣不让父皇您吃红烧肉,完全是因为虎毒不食子啊,所以父皇么么哒,您不能吃儿砸我啊!”   呃……儿砸,你自黑黑得好厉害啊!好有道理!好让父皇无言以对啊! 第141章 学宫   处死张良的地点,最后选在了原齐国的邯郸。   邯郸是旧齐的首都,靠近大海,商业发达,是个非常大非常繁华的城市。而且它虽然豪,却不土,反而很有逼格,城里拥有当时全中国,乃至全世界数一数二的高级学府——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在其兴盛时期,曾容纳了当时“诸子百家”中的几乎各个学派,尤其最主要的是就是道、儒、法、名、兵、农、阴阳、轻重诸家。而“诸子百家”中许多十分著名的学者,如孟子(孟轲)、淳于髡、邹子(邹衍)、田骈、慎子(慎到)、申子(申不害)、接子、季真、涓子(环渊)、彭蒙、尹文子(尹文)、田巴、儿说、鲁连子(鲁仲连)、驺子(驺奭)、荀子(荀况)等都曾在稷下学宫当过老师。   当时,凡到稷下学宫的文人学者,无论其学术派别、思想观点、政治倾向,以及国别、年龄、资历等如何,都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学术见解,从而使稷下学宫成为当时各学派荟萃的中心。   “父皇,以后我们也在咸阳建立一个比稷下学宫,更大更好的学宫好吗?”胡亥坐在稷下学宫附近的酒家里,看着过来来来去去的学子,开口说道。   “朕……我还以为宝贝儿砸你忽然提起稷下学宫,是想学当年的商君,以舌辩之术舌战群雄呢。原来只是将处死张良的地点放在稷下学宫的门口。”嬴政靠在窗口,看着不远处的刑台说道。   稷下学宫就在邯郸城的稷门之旁,于是这里不但是著名的大学城,而且还是进城之处,人来人往,十分的繁华,在这里处死张良,从舆论造势上来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   至于张良原来不但是天下有名的学者,而且曾是稷下学宫的学子,和稷下学宫里的老师和学生,大多交往甚密。所以,在稷下学宫门口处死张良,而且是以那么凶残的方法处死张良,会不会激起稷下学宫的学子反弹这个事……   嬴政不但深深的考虑过的,还曾为胡亥这个“打狗不看主人”的嚣张主意而犹豫过,甚至也想过是不是换一个地方杀张良,但最后都被胡亥的一句话给打消了。   “打狗还要看主人?对啊!所以我们才要去稷下学宫门口杀啊,不然怎么一边打张良这只狗,一边看着稷下学宫这个主人呢?”胡亥一脸认真的说道。   哎呀!儿砸,你说的好有道理,父皇又无言以对了,怎么办?   “跟他们玩舌辩?”胡亥小脸一板,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去!无聊!”   “你怕输?”嬴政笑眯眯的看着胡亥,伸手摸了摸胡亥的头。   不远处,负责处刑的刑官,正在向围观的路人大声审判张良的罪行,以及劝说大家要以张良为诫,不要害人害己连累家人云云。   这也是宝贝儿砸提供的主意,说是稷下附近人流量够大,又多是商人,商人们会将这个事带到天下,因此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张良之死就会传播天下。当然,在公布出来的版本里,张良不会再是韩国世代为相的贵族家庭里,那个才华横溢、风度翩翩,但又拥有苦情身世的公子。而是一个从小就无恶不作、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就欺男霸女、强取豪夺横行乡里的大恶人——为了给大恶人的形象增加说服力,甚至张良原来那张俊美且让人易生好感的脸,也被因为长期风餐露宿,以及被严刑拷打而毁得不成样子。   大恶人张良因为秦国官府依法办事,同时为民除害,消灭了他家这个专门削弱民脂民膏的贼窟而心有不满,又因为猛得一下从有钱有权的土豪,变成一文不名的普通人而失落,所以张大恶人纠集了一批有同样经历的叛逆份子,意图刺杀英明神武的始皇陛下。   幸而皇天保佑,始皇陛下乃是真龙天子,自有皇气护体百邪不侵,所以这些大恶人的计划自然失败了。   现在,就在众人面前将这个大恶人名正典刑,以正视听,同时希望后来人引以为诫云云。   效果会怎么样,嬴政暂时看不出来,但热闹看是足够了,而且他们还找了不少托……并不,是明是非、晓道理的百姓,开始往大恶人张良身上丢泥块石头什么的东西。   “儿臣才不怕输呢,只是儿臣是要干大事的人,没时间去和一群嘴炮男打嘴炮。”胡亥一噘嘴,气乎乎的将头转到一边。   “呵呵……”嬴政默默的喝了一口茶,好爸爸偶尔也要照顾一下儿子弱小的心灵什么的。   “哼!商君当年去稷下学宫踢场子,是为了扬名天下,简历漂亮点好找工作。儿臣……儿子又不需要扬名天下,又不需要找工作,为什么要去踢场子?我堂堂一个权二代,有必要去和一群吊丝论战吗?”见嬴政那副“我不说话,我就看看”的不信任表情,胡亥又补充解释道:“论战,要么就是两个人身份差不多;要么就是对方身份比儿子高,才值得儿子我上门砸场子论战。现在这个天下,除了亲爹您和几个哥哥之外,还有人身份比儿子更高吗?没有啊!那么我为什么要去找他们论战?不管输了嬴了,都只会是儿子我给他们增加名气,不可能会是他们给我增加名气,那我为什么要上门论战?我又不傻!”   “你到是精明!”嬴政伸手刮了刮胡亥的鼻子,“既然不为论战,那你拉着爹来稷下学宫干什么?总不至于是为了看张良吧?他脸也没大啊。”   “就想看看,然后……取之精华、去其糟粕,我们回咸阳建个更大更好的。”胡亥指着对面稷下学宫的大门,微笑着回答道。   “谈何容易啊!齐鲁之地,可是数百年的文化中心,怎么会看得上我们咸阳?”嬴政喝了一口茶,不无感叹的说道。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齐鲁之地的确是读书风气浓厚,人才众多,人杰地灵,千年的老贵族,因此别说是普通人,就连自己这样的帝王,也忍不住会被山东文化所吸引。要不是去年胡亥一席话惊醒了自己,此世乃秦人之世,而非周人之世,现在恐怕……他早已在山东学者嘲讽戏落之下,而放下帝王的尊严了。   “哼!势在人为嘛!帝王所在之地,必是天下最钟灵毓秀之地,也是天下最富裕最繁华之地,应该但凡天下之物,无一不有无一不缺,方才能显出一国之国都的气象。开个小小的学宫,那算个什么难事啊?”胡亥喝了一口茶,后世长安、洛阳都是千年古都吧?可是长安洛阳人,不照样哭着喊着要去当北漂!给他一个首都户口,他分分钟放弃原户籍没商量。   “说句不好听的,稷下学宫不就是仗靠着齐国邯郸吗?他要开在一个穷乡僻壤里,他能开得起来吗?”胡亥以手托着下巴,扭头看着嬴政说道。   “听你这么说,你是不是已经有好主意了?”嬴政看着宝贝儿砸那张得意洋洋的小脸,忍不住在他白白嫩嫩的脸上揪了一把,开口说道。   “也不算是主意吧,只是有个大概的想法。”胡亥从嬴政手里挣开,双手捧着脸,一脸警惕的看着嬴政说道:“爹,好好说话,大庭广众之下,不要乱动手动脚,会传绯闻的。”   “传……绯闻?”嬴政几乎要笑趴到桌子上,今天这家酒家已经全部他们包了,虽然里三尺外三尺全是秦军护卫,保证一只苍蝇都飞不来,谁传去?谁敢传啊?   “爹~~~~~~”胡亥声音用又粉又嫩的声音,生气的说道。   听听这声音,越来越会撒娇了,波浪线都具现化了,真是越是越养越觉得自己养了个女儿。   “爹,你再笑我生气了。”胡亥将身体扭到一边,不去看那个笑得趴在桌子上,一边无声的笑着,一边还捶打着桌面的家伙。   堂堂一国之君,笑得这么夸张就算了,竟然还是为了这种一点都不好笑的事,笑话自己的儿子,想想真是……醉得不能再醉了。   “好好好!不笑了不笑了!”嬴政直起腰,让自己坐起来,看着用背对着自己的胡亥,一把将宝贝儿砸抱进怀里,又是安慰又是哄,劝了好半天,才让胡亥转怒为喜,肯继续刚才的话题。   “宝贝儿砸啊,跟爹说说你的想法吧?”嬴政看着正在自己怀里,啃着一块小饼干的胡亥,好言哄道。   “其实孩儿也没有太多想法,就是想着在咸阳同样也建立一个学宫,学宫的名字嘛……就叫做‘国子监’。至于没人来读,那也很好办。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国子监读书,不但不需要交钱,而且只要他们读得好,朝廷还能给他们发钱。很多人想读书,但又没钱读书,如果我们给他们一个即能读书,还能赚钱的机会,就算那些高门大户的学子不在意,那些贫家学子总会来吧?”见嬴政似乎不以为然的模样,胡亥微微一笑,继续又说道:“最重要的是,亲爹您就是国子监唯一也是最高的负责人……叫什么好呢?你自己看着办吧,是叫山长还是祭酒,您选一个吧。反正,只要每一个入监读书的学生,都要拜你为师、遵您为首、听您的话行事。儒家不是喜欢说‘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成为父’吗?这下您可又是那些学生的君、又是那些学生的师、还是那些学生的父了,他们敢不听你的吗?” 第142章 华夏   对于国子监这个名字,胡亥也是颇费了一番心思。   开始是准备叫咸阳学宫或是咸阳大学。后来转头一想,叫“咸阳学宫”那有抄袭模仿之嫌,在而一般民众心中,模仿的那个一般不如正版的那个好,而且就算模仿的那个,就算做的再好,人们提起来的时候,也会有人八起他的过去以示自己信息量广——比如腾讯qq的由来;至于咸阳大学,胡亥原来觉得挺不错的,后来想起大学出自儒家的四书五经之一的四书《大学》。虽然这个年头还没有四书五经这个概念,但《大学》这本书却已经有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   一下子pass掉了两个,剩下可用的名字里,即有逼格又好听好记的,也就只有国子监了。   说到“国子监”这个名字,胡亥又想起国子监除了是个供人之读之外教育机构外,还有一个新的功能。   “监者,有检查监督的功能,所以它除了是一个向人传授知识的教育机构之外,还应该是一个教育管理机构。”胡亥向嬴政开口解释道。   “什么叫‘教育管理机构’?朕又为什么要实施这样一个机构?”嬴政皱着眉头,略带不解的说道。   现在正是诸子百家“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百家为了自己的思想能被人们接受;为了自己的学派成为最出名、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学派而各施奇计争奇斗妍。面对这样的情况,春秋战国数百年的数代君主,也一直是乐观其观,又或者是想管也管不了——人家一逃了之,逃到别国,你又能如之奈何?   “天下已经统一,但天下人的思想却并没有统一。我们需要向天下传授一个统一思想,奠定一个‘华夏’的思想,告诉天下之人,无论原来你是秦人、楚人、燕人、韩人、赵人、魏人、齐人,但实际上我们都是三皇五帝的后人、是炎黄子孙、是正统的华夏人,我们自古以来就是一家人,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过去所属的国家、君王、诸侯的不同,而觉得彼此之间不一样,让彼此之间有了隔阂,做出亲者愤仇者快的事。”   “现在百家各派向民众所传播的学术思想,大多还保持在春秋战国诸侯分割的年代里,所以现在是应该有个人出现管管他们,告诉他们,什么样的学术思想能传授,什么样的学术思想不能传授了。”   “向稷下学宫这样大型的学校,或一些主要思想流派的聚集地,不但应该由国子监派出官员去调查他们所传授的思想内容,是否有反大秦反统一反华夏的内容。像这种大型学校,还应该有一个长驻该学宫的官员,以长期监督这个学宫是否有违例。”   说白了,就把政委这一套搬出来用用。我兔共最擅长的就是干思想统一教育工作,有一个笑话不是这么说嘛,为什么烈士陵园从来不闹鬼,答:就兔共这旌旗十万斩阎罗的架势,地府怕早就成立党支挥部和政委了。   “可是……诸子百家会愿意我们这么做?他们不会反弹吗?”嬴政皱着眉头,宝贝儿砸野心比自己还要大,自己也就想控制一下,被称之为当世两大显学的儒家,宝贝儿砸想控制的却是百家……喔,他想控制的是天下人的思想。   “这代人大概会反弹吧,反弹就反弹吧,反弹也没有关系,挖金矿修长城还缺人呢。这个世界上淳于越那样的死硬份子,就有叔孙通那样灵机应变之人,读书之人,从来没有什么节气的。”胡亥不以为意的挥了挥手,直接要毁灭思想,暴力的搞“焚书坑儒”什么的,说出去当然不好听。但如何说宣传分裂思想、意图分裂我们可爱的祖国,这样说就好听多了。   “但是过上十年、二十年之后?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到时候这些吃着大秦的米、喝着大秦的水、从小接受大秦教育长大、在大秦国土上生长起来新一代,很快就会忘记他们过去的历史,接受我们自古以来就是一家人的概念。”   满清入主中原杀了多少人啊?为了“剃发易服”又杀了多少人啊?结果呢?满清灭亡的时候,多少遗老遗少因为皇帝没有了,而感觉天崩地裂;又有多少遗老遗少因为辫子没有了,而闹着要抹脖子上吊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与百家为敌。皇儿,你说的那个国子监恐怕找不来好老师,没有好老师,就算是免费白读的学校,恐怕也不会有什么人来读啊。”嬴政开口说道。   “国子监中,设立百家学科,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读哪一科。虽然那种人多势众的学派,比如儒家是看不上那点学生,但其他学派可就不一定了。毕竟虽说是百家争鸣,但实际上强盛的学派,也不过是十来家而已,大部分学派思想,都是家中小猫两三只,能流传得下去流传不下去都不知道,哪会有人计较学生少啊?”胡亥拍拍手,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两条腿的虾麻不好找,两条腿的读书人还是很好找的。   “可是这样的学派,他们的思想大多都是无用的,正因为无用,所以才无法流传开来,学生学了也无用,又怎么会有人去读呢?”嬴政还是不太明白胡亥的意思,“就比如这诸子百家中的纵横家吧,虽然在春秋战国那个大争之世中很实用。但现在朕已经一统天下,纵横家已经找不到发挥其纵横之术的场合,想来很快就会没落。”   “啪啪啪!”胡亥拍着巴掌,涨红着小脸,“父皇真是太聪明!儿臣也是这么以为的。”   历史的发展也正是如此,只会耍一张嘴皮子的纵横家,在春秋战国时代故然威风八面势不可挡,出了张仪、苏秦这样的风流人物,但是在秦以后,历史上几乎没有听过知名的纵横家。   “不过没有关系,因为在国子监上学的学生,不管学习哪一流派的学术,都要学习我们大秦的《秦法》和《秦礼》,要接受‘华夏’统一思想的教育。”这就像后世大学里,不管你是学计算机也好、美术体育也好、国学英语也好,都得学习《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这些基础学科,以及马哲、毛概、邓理之类的理论思想教育。   “如果这些学生,能统过国子监的毕业考试,那么先不管他们自己原来流派的思想学得如何,反正他们已经一个通《秦法》晓《秦礼》,接受统一思想的合格大秦学生了。为了表彰这样的合格大秦学生,身为国子监所有学生老师的父皇,您应该根据他们的专业,直接给他们官做。”胡亥祭出国子监最大的大杀器,那就是正当毕业就有官可做。   “直接做官?”嬴政摸着胡子点了点头,“这到没有什么问题。”   和后世诸朝官场之上,僧多粥少不同,现在的秦国虽然在武力上,骤然把国土增加了那么多倍,但官员的培训上却跟不上来,很多地方都有空缺,不得不启用六国原来的官员来维持秩序,嬴政对此一直十分不满。   “有了官位在前面诱惑,父皇您还派没学生来吗?有了大量的学生,您又还怕老师不来吗?”胡亥笑嘻嘻的说道。   后世两千年的经历已经说明了一切,虽然到了明末之时,国子监已经烂得不能再烂了,成了一个给钱就可以上、给钱就可以毕业做官的地方,但是现在国子监初开,当然还是个新鲜美好又廉洁的地方。   “为了区别以前那些学宫,父皇还应该为国子监的学生正名。”胡亥凑近嬴政,又补充了一句道。   “正什么名?”嬴政转过头,一脸不解的看着胡亥。   “以前那些学宫的人,从学宫出来之后,大多是投向于其一官员,成为其门客,再由其主人为其谋职、或是介绍给君王。这样出来的官员,不管后来怎么样,在初期都带有其主人的印记,会为其主人摇旗呐喊。这个弊病,父皇应该早就知道了吧?”胡亥双手托住双颊,一脸萌萌哒表情的看着嬴政说道。   “知道啊……所以父皇才会借你那个什么……高考之手……来试行科举考试嘛。”嬴政说着,伸手在胡亥鼻头上一刮,熊孩子故意摆出这样可爱的姿势,又故意捧住脸。你以为朕掐不了你的脸,就会放过你吗?   “不过科举考试事项繁多,涉及的方面太多了,所以才要缓缓而已。不过,上次你那个高考,后来博士宫把优秀试卷都上呈给朕看了,的确很多人很不错。这些人虽然因为名额的问题,没有在你那里被录取,但是父皇这里……名额可是多多的。”嬴政微微一笑,宝贝儿砸真是个小福星,那个时候自己刚才为新吞并的六国,无人为官而头痛,熊孩子出了个主意,自己就立马多了那么多人才。   最主要的是,这些人才,个个都身家清白干净,尚且没有沾上朝中那些利益集团的影子。   “国子监的学生也一样啊,一个个纯白无瑕,不但没有沾上朝人利益集团的影子,而且理论上他们都是父皇您的学生,所以儿臣恳请……父皇授予他们‘天子门生’一称。从此之后,我大秦再无门客一称,有的只有天子门生!” 第143章 徐福   为了表示自己其实很看得起稷下学宫——其实真得不怎么喜欢,嬴政在稷下学宫门口片了张良,给了稷下学宫的人一个下马威之后,又亲自带着一票人去稷下学宫观光旅行了一番,顺便挺无耻的在人家学宫里立了一块碑以颂秦德。   为了防止稷下学宫那些桀骜不驯的学生,有事没事找自己的麻烦——当然,朕自然是不畏惧任何人挑战的。不过宝贝儿砸说了,朕的身份比他们要高,和他们争执,无论是输是嬴都不好看,没必要当他们的声望机器。   所以,在人来得差不多,可以开大会,且确定此战之后,能一举扬名天下知的时候,那些看秦统一天下不满,而想拿嬴政当声望机器的学生,正准备提着板砖操家伙上时,嬴政忽然开口说道:“朕欲成咸阳成立国子监。”   啥?国子监是啥玩意?学生们暂时丢板砖的活动,准备听听看,看上面那个狗皇帝,又要闹神马幺蛾子。   “能成功考入国子监就学的学生,不但不用再交修束,还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助。”   读书不用花钱,还能得到补助?这个东西好!家境贫寒的学生们,默默放下手里的板砖。   “完全国子监的全部学业,并且顺利毕业之后,朕将赐予其‘天子门生’的称号,并且立即为其授官。”   天子门生是什么先不提?但是授官!授官!除了像原来的张良那样,和秦国有抄家灭族之恨的贵族子弟之外,大部分学生都默默的放下了板砖。   你说我们还要不要为同学张良报仇?张良?那是谁啊?这个人我们不认识。   具体事宜,嬴政也没有说太多,这个还要李斯、蒙毅再商量一下,不过大概流程就是这样了,正好趁着稷下学宫最优秀的学生都在这里,将此事公布出来,正好即利益最大化,又能打消那些学生拿自己刷声望的念头。   胡亥说的没有错,此事一出,就算那些和大秦有仇的、或者是个性另类想出名的学生,他们依旧想找朕的麻烦,首先要面对的就是自己师长同学的为难了。   是的,师长也会在里面。   儒家之类的大学派还好,反正不缺人,名家这种没人学到,都快要和人合并的流派,一定会跑来跪舔朕的。   慢着?朕为什么会用这么熊孩子的口气说话?跪舔朕什么的,还是让美人来干吧,一群老头子看着就倒了朕的胃口,想到要今天要和一群老头子见面,朕早餐少吃了两个包子。   “亲爹,你真得没有背着孩儿偷偷吃点心吗?”胡亥在台阶上蹦蹦跳跳的跑来跑去,围着嬴政时而前时而后的绕着圈,时不时还伸手摸摸嬴政的肚子……并不,是龙腹,脑海里浮现出几个大字。   历代帝王图!   “亲爹,你要减肥减肥减肥,你真得不能再胖了!”胡亥跳着脚说道:“再胖下去就不帅了!”   “不帅了就不帅了呗!反正你爹我,也不靠脸混饭吃!”嬴政一步一步的在石阶上慢慢走着,看着活蹦乱跳像只小兔子一样的宝贝儿砸,开口说道:“更何况,爹不是在这里减肥吗?爹放着好好的御辇不做,跑来和你个小熊一起爬山,这绝对是真爱不解释啊。不是亲爹办不到啊!”   虽然嬴政并不打算准备去辽东,但必要的流程还是要走的,去稷下学宫是突发其来的想法,去竭石山望海立碑则是早已准备好的路线。   本来按常理来说,嬴政应该坐在他的专属步辇之上,在一群人的前呼后拥之中,风风光光的上山立碑。但是没办法啊,谁让家里有个熊孩子呢?   熊孩子非闹着说不要一个月半爸爸,不要正攵爸爸,要一个又高又瘦又帅,走出去具拉风具拉风具让小伙伴羡慕的爸爸。   熊孩子到底知道不知道,拉不拉风羡慕不羡慕,那取决于你爸的身份,不取决于你爸的长相。朕这样的身份,就算再月半一点,你个熊孩子也照样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真是一个大傻瓜!   想是这么想的,但面对着宝贝儿砸又哭又闹又打滚,最后还把自己身边的美女都赶出了房间的无赖功底,嬴政没办法之下,还是答应和熊孩子一起微服上山。   山真高啊!   嬴政长吐一口气,上次走这么多路,还是荆轲来的时候……   虽然很累很想叫停,但看着自家宝贝儿砸殷殷期盼的脸,嬴政心里……用一句非常俗的话来说,那就是充满了力量啊,竟然一口气登上了竭石山。   宝贝儿砸的鼓励比钙片有用多了!   “亲爹,真棒!”胡亥凑上去,扶住嬴政的手,眨着星星眼看着嬴政。   好吧,其实自家亲爹也不是很胖,就是很壮而已,再上近两米的身高,站在一般人面前,那就跟个小山一样,足以让人气势为之一降。要是再放点杀气、冷气什么的,一般人当场就要跪了。   要不怎么说,吵架时一定要站在高处呢,仰望别人吵架是很没有气势的。   “胡亥,你又怎么了?”嬴政握住自家宝贝儿砸软哒哒的小手,看着忽然情绪低落下去的儿子问道。   “为什么……我还是这么矮啊?”胡亥叹了一口气,拉长声调说道。   无尽悲凉啊!十二岁男孩子身高才一米五啊,放在普通人家还是够了,但是放在自己家里……小十七就比自己大一岁,可他至少比自己高一个头,这还能愉快的玩耍吗?   “好啦好啦!矮矮的也挺可爱的!”嬴政顺手摸了摸胡亥的小脑袋,心里那叫一个大为满意,真是高一分要抬手嫌累,矮一分则不弯腰摸不着,这个身高摸起来最舒服最顺手,“至少所有的人见个你,都要低下头说话。”   “嗯……好吧……这么想想,自己也不是很……不对啊!这个天下,本来大多数人见了我,就要低下头啊!父皇,又在偷换概念!真是讨厌!”胡亥气乎乎揉了揉鼻子,一把甩开嬴政的手,向前跑了几步,又回过头,看着嬴政说道:“好啦好啦!父皇,别在这里磨磨叽叽了,那群大臣要是看见您没从御辇里走出来,而是从山上小道走出来,一定会吓一跳的!快快!我们去吓唬他们!”   “真是个熊孩子!”嬴政看着跑两步,就回过头向自己挥挥手,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碣石山主峰为仙台顶,海拔695米,是渤海近岸最高峰,所以嬴政才会选择在此处观海。登临仙台顶,就可以直接俯瞰大海,远处海天一体,直觉得大好河山尽在脚下。   而此时在仙台顶,当跟着嬴政上山的群臣和附近招来的知名学者,都跪在那座象征帝王的御辇之前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笑声,接着听见嬴政朗声道:“诸卿辛苦了。”   接着,跪着的众人,只看见一大一小两双黑色的鞋子从眼前走过,走到众人之前,过了一会儿,才听见嬴政开口说道:“诸卿平身。”   众人站起身,发现此时嬴政穿着一身玄色的帝王冕服,手里还抓着一个十来岁,穿着小号同款冕服的小正太。   手那叫抓得一个紧喔,怎么说呢?就跟爸爸带儿子去人多的地方,害怕儿子走丢了,或者是被坏人拐跑了一样紧。   这个小正太是谁?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认识,且很多人还跟其打过交道,就算不认识其人是谁的,也大多听说过嬴政身边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李斯,开始吧。”嬴政冲着站在最前面的李斯挥了挥手。   来竭石观海是次要的,立碑才是主要的。海嘛,有什么好看的?   这一世,对海外仙山和不死药,没有想法的嬴政,挥了挥手表示,看海什么的,还没有看乖儿子练书法好看。   要不是人,爹真想凑过去给宝贝儿砸磨墨。   嬴政一边面朝着大海,时不时和李斯、蒙毅、蒙恬他们几个聊几句,一边盯着正给胡亥研墨的赵高,用眼神警告他磨墨磨好点,别磨的淡了浓了,影响自家宝贝儿砸发挥。   过了一会,胡亥挥毫完毕,本来还在和李斯聊天的嬴政,以和身形完全不相符合的利落姿势奔过了去,一把抢过胡亥桌上的纸,还没看内容,就开始满口夸起来。   什么“李斯、赵高你们教少公子书法教得不错啦”、“小小年纪要多练习啦,不要骄傲自满啦”,反正不管儿砸写得是什么,先夸一顿再说。   胡亥自然是笑眯眯的,将嬴政的夸奖都受了下来,反正也不可能有三国出现了,抄曹大大一首《观沧海》,你不会怪我吧?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夏风暖暖,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接受完嬴政表扬,胡亥又被在场的大臣和学者夸奖了一顿。虽然胡亥知道,肯定有不少人会怀疑,这首诗是自家老爹早命人准备好的,让自己用来刷名声的东西,但不管心里怎么想,脸上还是要做出一副“陛下的儿子真聪明”之类的表情。   爬山减肥、立碑颂秦德、带儿子刷名声,这几件事都完工之后,嬴政正准备宣布今天的活动就到这里为止时,忽然有一个儒人打扮的人,站了出来,对嬴政说道:“草民徐福参见陛下!” 第144章 戏法   徐……徐……徐福?   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   胡亥心里涌起一千头一万头草泥马,千头刀头一起踩着他的心。   防天防地防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没脱过徐福这个小三……并不……绿茶婊……也不对……那应该是什么呢?哎呀!管他是什么?总之是个不要脸的小婊砸!成天就想骗父皇的钱!上次让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骗成功就算了,这次……你个小婊砸,父皇为了躲你,都从山东跑到河北了,你怎么还有脸跟着呢?   千里送你懂不懂?没廉耻你懂不懂?老是死缠着本公子的爹,你缺父爱吗?你个小婊砸!   虽然看不见儿子的表情,但从掌心处传来的触感——自徐福出现后猛得一紧的手,依旧能告诉嬴政宝贝儿砸现在心情很不好。   虽然很奇怪宝贝儿砸,为什么会为了一个小老头——又不是美人又不是美食而不开心,但嬴政依旧用力回捏了捏胡亥的手,给对方一个安心的信号。   “你叫……徐福?”嬴政看着这个出现冒出来的,自称是“徐福”的人,长得到是道骨仙风一道世外高人的模样。但嬴政自幼多疑,深知人不可貌相——嗯,猪也不可貌相,否则为何不说话不动,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就气质优雅如绝世美玉的某只小猪,一说话一动……咳咳……伤心事,不提了。   嬴政的眼神往周围瞄了瞄,立刻有识得徐福的人上来回报道:“回禀陛下,徐福乃是旧齐琅琊人士。”   “琅琊人士?”一听这个“琅琊”这个名词,嬴政顿时就黑了脸,小猪上次就是在这里生病的,这个倒霉的地方,真恨不得从地图上抹了。   嬴政黑脸的时候,下面那位负责当导游的人,还在尽职介绍着徐福的资料。   比如“徐福乃是鬼谷子的关门弟子”、“博学多才”、“通晓医学、天文、航海”,且“同情百姓,乐于助人,故在沿海一带民众中名望颇高”、“学辟谷、气功、修仙,兼通武术”什么什么的,就差没把徐福夸成一朵花了。   听得嬴政心里一直“呵呵”的笑,世上哪有如此完美无缺之人?若有这样的人,大多都是假装出来的,就如同宝贝儿砸讲过的那个叫“王莽”的人一般,外表谦恭、心藏毒计。   “徐福先生请起,先生有何事教于朕?”虽然不喜欢徐福,但当着这么多大臣还有当地父老以及各派学者的面,嬴政还是要给徐福一个面子——权当他是千金买骨的那具骨头。   徐福自地上爬起,指着一旁的茫茫大海说道:“陛下可曾听说过这渤海之中,有三座神仙居住的仙山之事。”   “呵呵……可是指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这个……朕真得听说过。”嬴政用眼角瞄了一眼自家小猪,又抬眼看了一眼徐福,不等他继续说下去,笑眯眯的开口说道:“三仙山之事晚上再议,现在还是先下山吧。”   耶?已经准备好了一大堆安利的徐福,顿时语塞,陛下……喂!陛下,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不应该是我先问你“知道不知道”,然后你说“不知道,请教先生”,然后我再问一大堆安利给你,你再询问我“请教先生,怎么才能去三仙山”,然后我再看在你非常有诚意也非常有诚心的份上,告诉你老夫就能去三仙山,只要你能给我准备这个这个那个那个就行了。   老夫的要求也不多,先随随便便来五百个处女就行了。   面对如此不走寻常路的嬴政,徐福苦苦琢磨着到底哪里不对,以致于他没注意到,胡亥望着他时,那充满仇恨的目光。   “皇儿今天很不对劲啊。”坐在御辇之上,嬴政看着正一脸乖巧的,给自己捶大腿的胡亥,看似和平常没有两样,但捶大腿时的力度却比平常要重了几分,“是有哪里不舒服吗?还是因为……徐福?”   “哼哼!”胡亥随意“哼”了两句,继续给嬴政捶腿。   捶了一下,见嬴政没有继续追问自己,反而拿着一本书看了起来,又重重的“哼”了两声。   “扑哧!”嬴政一笑,就知道这个熊孩子耐不住,越搭理他,他越不理你,不搭理他的话,反到是……   “父皇,你在笑什么?”问我吖!快就坡下地问我吖!我都跟你说话了,你快问我吖!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书上有故事好笑而已。”不问不问就不问,憋不死你个小熊孩子。   “喔,这样啊……”父皇你就装吧?你那本书是……看《秦法》也能看得笑成那样了?父皇真是棒棒哒,难怪你是秦始皇,本公子只能是秦二世。   两父子十分有默契的开始玩“谁先说话谁就输”的游戏,从山上一直玩到山脚下,下了御辇都一直还在玩,以致久伺候在两父子身边赵高和柔姬都觉得有些奇怪。   从表面上看,这两父子感情依旧很好,一直到晚宴的时候,大的依旧会说“小心摔着,吃饭慢点”、小的也会说“父皇棒棒哒,儿臣给父皇挟块鱼”,但为什么气氛就是那么怪呢?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   在宴请文武官员、当地父老,以及诸学派学者的晚宴上,含笑吃下一块自己最讨厌的清蒸鱼肉的嬴政,“朕请诸君来,是想请诸君看一样新鲜戏法,也好与诸君同乐。”   戏法?陛下忽然请看戏法,感觉不是什么好东西的节奏啊!   场中之人闻言,随之发出一阵“嗡嗡”之声,不但有不少人大胆讨论的,甚至还有几个,将目光投向包括徐福在内的齐鲁儒生。   今天白天在山上之事,大多数人都看见了。徐福和齐鲁儒生大胆演了一出好戏,陛下大人有大量,当时没发作,但是陛下、少公子不喜齐鲁儒生,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找茬,现在遇上这样的机会,又怎么会放过呢?这所谓的戏法,必定跟齐鲁儒生有关系。   滑稽名士优旃,更大着胆子开口道:“平日都是臣耍戏法,来逗陛下展欢颜,今日臣竟然也能看陛下的新鲜戏法,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这个戏法叫皮影戏,朕觉得颇为有意思,优旃你要多学学啊。”嬴政摸着胡子,哈哈大笑道。   优旃是嬴政非常喜欢的歌舞艺人,最擅长的就是说笑话,但他说的笑话,又不是那种以嘲讽他人为乐的笑话,而是一些非常深刻的道理。而且他不但非常有急智,还十分有正义感,常常在嬴政要干错事之时,以笑话的方式,非常巧妙的说出自己的誎言以说服嬴政。   历史上,当秦二世想以油漆漆咸阳宫的时候,就是优旃站出来,以巧妙的语言劝服了他。   对上辈子很萌很纯,只是单纯的想让父皇时时快乐就好的胡亥来说,能让父皇常露笑颜的优旃,曾经是他最羡慕也最想模仿的人,甚至有一段时间,胡亥还想过拜优旃为师,跟着他做一名滑稽艺人,然后为常为国事忧心肿肿的父皇解忧。   可是后来赵老师……不,应该是赵高老师说,纵然是当滑稽艺人,也需要相当高的聪明才智,而自己……呵呵……笨嘴笨舌的,还不是要干这种会招祸的事了。   慢着!这特么谁的记忆啊?本公子,怎么会想当个滑稽艺人呢?真是……一点出息也没有!身在帝王家,当然要以皇位为最终目标,实在迫不得已,也学学弘昼装疯卖傻就好了,干嘛非费尽心思去讨好皇帝?   更何况了,什么叫做“纵然是当滑稽艺人,也需要相当高的聪明才智”啊?赵高,你给本公子解释清楚,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本公子?本公子哪里不聪明了?不过是说个笑话而已!那可是本公子的常项,本公子不是一个人战斗,那是上下五千年,无数段子手灵魂附体后的结果。   “啊!”胡亥捂着头,低低呻吟了一句,总感觉脑海里有什么东西要浮上来,全都是一些很糟糕的东西,不行不行,下去给我下去,统统都给我下去。   胡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右手死死的握紧筷子,紧得似乎要将筷子握断一般,眼睛眨了眨,一颗眼泪落了下来。   “少公子……少公子……”阿木小心翼翼的拽了拽胡亥衣角,以提醒他大庭广众之下不可失态。   “嗯?什么事?”胡亥一副“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不在服务区”的状态,神情木然的看着阿木,机械的问道:“叫本公子干什么?”   “陛下……陛下……”阿木小声的提醒道。   “父皇……”胡亥依声转过头,却见嬴政正关心的看着自己,他眨了眨眼睛,挤出两颗眼泪,用手捂住嘴,伤心的说道:“吃饭咬到舌头了!”   “这么大人了,吃饭还这么不小心,真是得,慢点吃知道不知道?”见宝贝儿砸并无大样,嬴政放心的吐出一口气,随口问了一句,将注意力转移到正殿前的大门处。   “太好吃了嘛。”胡亥笑嘻嘻的说道。   此时,皮影戏艺人们已经搭好台子,拿出手中的皮影,准备开演了。 第145章 航海   对于此时的秦人来说,皮影戏还是一个很新鲜、从来没有人见过的东西,因此当灯光在影幕后亮起之时,几乎大殿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投向了影幕上猛然出现的人影。   轻纱缦帐之中,由兽皮制的,酷似真人的皮影,做着各种逼真的表演;再加上影幕之后配音演员的演唱以及巧妙到灯光、布景、音乐的烘托,一幕幕表演活灵活现、曲折生动,更是很轻松的就将大殿里几乎所有人的心思,全都吸到了上面。   而徐福,就是少数几个心不在其上的人。   因为他发现这个故事太可怕了。   皇帝登山立碑,却有方士自告奋勇跑出来,向皇帝介绍海外有仙山,仙山之上有长生不死药。   这……这……这不是在说他的故事吗?徐福擦了一把冷汗,悄悄的看了一眼场中其他人,见大家似乎还沉浸在剧情之中,没有敢吱声,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坐在高台上的嬴政。   总觉得对方似笑非笑的脸上,藏着一股杀气!   看皮影艺人们熟练的表演就知道,这个故事不是刚刚才写出来,而是已经写成很久,甚至艺人们还表演过多次,没准还推陈出新过好几个版本的故事。   是谁?到底是谁写出这样一个故事?竟然连自己接下来准备好的话,都写了出来?   徐福倒吸一口冷气,强忍着心中的惧意,继续看向影幕。   此时,剧情已经表演到皇帝轻信了骗子的话,不但赏赐了骗子许多金钱,两度让其出船寻访仙山,并且第二次出海时,还在船上准备了骗子所需要的五百童男童女,陪同骗子一起出海。   陛下!这是造谣!草民绝对没有想过五百童男什么的,最多也就是五百童女罢了,草民要男的干什么?   徐福额上汗水不断落下,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像只落水狗一般,狼狈不堪,惹人发笑,毫无原本世外高人的形象。   而此时,影幕上的剧情,也演到了尾声——大海茫茫,骗子一去就再也没有,只留下皇帝一个人在海的这一边苦苦等待,最后变成了一个千古笑柄。   随着灯光的熄灭,影幕上那个站在大海边,苦苦等候的皇帝,也慢慢消失在一片黑暗合里。此时,大殿诸人方才从刚才剧情中缓过神,三三两两的和邻座交换着自己对剧情的意见,有讨论骗子新颖的骗人手法的、有讨论骗子最后下场的,还有不少人则指着徐福窃窃私语,似乎在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这幕皮影戏是部老剧,没准陛下一个人暗搓搓在家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但依陛下如此爱炫耀的作风,这样高洋上的东西,他竟然没有拿出来给大家分享,那就肯定有问题。   但是在徐福跑来说“渤海三仙山”之后,陛下竟然又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了,那就肯定……更有问题了。   而且皮影戏开头的剧情,和今天发生的事这么像,鬼才相信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呢。   “徐福何在啊?”嬴政满意的看着自己造成的效果,开口问道。   “草……民……在……”徐福自人群中走出来,跪在嬴政面前,被众人注视着,却依旧淡定自若的说道。   嬴政上下打量着徐福,表情微微有些惊讶,本来还以为徐福看了这出皮影戏后,会有一点阴谋被拆穿后的惊慌,没想到此人在惊过最初的紧张之后,竟然恢复了刚才那副世外高人样。   咦?这个人果然有些水平啊。   嬴政父子对望一眼,都觉得此人果然非泛泛之辈,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奸大恶……是的,上面我没打错字。   “你白日时,跟朕说渤海之内有三仙山?白日话没说完,你继续说。”嬴政一摆手,示意徐福继续说下去。   “据古之传闻,渤海之中有蓬莱、瀛洲、方丈三座仙山,三座仙山之上的禽兽及万物都是白色,宫阙为黄金白银所砌,而且居住着拥有长生不死药的神仙……”   徐福的话,让大殿之中又响起一阵“嗡嗡”之声。虽然在场之人无一不是饱读之士,但八卦之心人人皆有,大吃货国人尤其盛,人人都被徐福这种作死的精神打动,齐刷刷的看着他,看他还要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当然,在场之中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抱着这样不纯洁的看热闹精神的,也有真心为徐福着急的人,比如带着徐福来的朝内儒生。   这年头方士还没有像后世一样,被人一提起来就基本和“骗子”划等号,所以当方士还是一种时髦值很高的职业,不但诸子百家各流派都有人当方士,就连朝中也有不少官员以方士身份自傲——胡亥如果不是穿越成秦始皇的儿子,他也会谋一份方士的工作,没事就预言一下天下大势,哄哄皇帝开心,还有国家定期发放给方士的俸禄,小日子过得不要太开心。   因此,像徐福这样的方士界的名人大腕,自然有不少粉丝,而且还是朝内的粉丝,所以这一次始皇游竭石,粉丝就把徐福给捎带了上来。   可是现在……粉转黑有木有!   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徐福抬起头,对着正在喊酒的嬴政,不慌不急又继续说道:“但草民以为,这都是虚言。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渤海三仙山!”   “噗嗤!”、“水来!”、“咳咳!”等声音,瞬间不绝于耳。   在场之人,被酒呛到、被菜呛到不知凡几,有些更不幸的人,干脆将花椒、茱萸给吃了下去,顿觉得灵魂都被洗涤了一遍。   嬴政默默的放下手里的酒杯,以袖掩面清咳了两声,这个徐福……他是故意的吧?   焉坏焉坏的!果然不是好人!   好不容易,等场中诸人都恢复了刚才的谦谦君子样,嬴政一伸手,“你,继续说。”   “这所谓的渤海三仙山,极为有可能是渤海以东、东海之内的一个无名岛,该岛为一个自称为‘卑弥呼女王’的女子所统治。”徐福继续开口说道:“那‘卑弥呼女王’虽然自称女王,但实际上不过是个百来人的部落而已,根本没什么了不起。”   徐福的话,让早已有攻占小脚盆打算的嬴政父子眼前一亮,陆上打仗大秦铁骑不惧任何人,但是去遥远的东海之上,却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面对一群完全陌生的对手,想想还有些小头痛呢。   当然,也仅仅只是有些小头痛而已。   毕竟如果传说中,徐福后来真是去了所谓的小脚盆,那么他靠五百童男童女就能打败当地弱人,成为小脚盆之王,那证明当地土人的战斗力得有多弱啊?   “草民听说陛下和少公子,正在寻找擅长航海之人,寻访此无名岛。草民不才,自幼学习天文、地理,而且长居海边,对水纹、航海也略有所知,并且还亲自上过此岛,愿毛遂自荐为大军引路。”徐福说完这段自己临时想出来的台词,心中小人顿时默默无语,泪流满面。   我实在是太特么机智了!我都快要爱上如此机智的自己了!下一辈子,我要是变成个女人,我一定要找一个像自己这样机智的男人当夫君!   这一世的徐福,自然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刚才的那一番话,直接将他从“千古第一大骗子”的形象中拯救出来,让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后世无数拥有航海梦人的精神领袖什么的,就先不说了。   “不但如此,草民还有去无名岛的航海图可献上。”徐福看着被自己的话震住的众人,声音略为得意洋洋的说道。   在徐福的故事里,徐福因为出身齐鲁,自幼就听过“渤海三仙山”的故事,所以一直很向往仙山的存在,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要亲上仙山去寻找一番,看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有没有长生不老药。为此,徐福花了几十年时间,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方士……并不,是航海家。   徐福曾多次自费……其实是从大户人家那里坑了钱,然后出去航海,这次本来也是想找嬴政坑点,但是没想到……自费出门航海的徐福,有一日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仙山,结果发现山上没有白色的动物,没有金银修成的房屋,也没有神仙和不死药,只有一群拿着石头的土人。   差点变成秦朝版《亚马逊食人族》的徐福,在侥幸逃出土人之手后,在返程的途中又遭遇了大风暴,差点又上演了一出秦朝版《徐宾逊漂流记》,幸得苍天保佑,让草民得以逃生。   本来草民以为能逃生是因为自己命运好,后来听闻皇帝陛下正在向全国召集通晓航海之人,草民才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得以逃生,全是因为上天之所以会留草民一命,那是为了借草民之手,将草民收藏多年的渤海东海海图,以及去无名岛的航线图一并呈给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   啊!这个……虽然解开了“徐福到底去了哪里”这个千古谜题,但是看着徐福猛得一下,从封建迷信领航人,摇身一变变成我国未来大航海事业的先驱者,画风转换的这么快,胡亥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吃口迈炫,来冷静一下才行。 第146章 教子 在听说徐福不但很会航海,还有一群很会航海也会很造船的小伙伴之后,嬴政派人让徐福去找来自己的小伙伴,然后跟着他去辽东造船出船。为了让徐福工作积极一点,嬴政对徐福许下了重利——除了现有的赏金之外,挖出金矿之后,第一个金矿的百分之一利,给予徐福等人,并且做为奖赏,嬴政日后还会给予徐福等人在岛上挖金矿的许可证,容许他们在岛上采挖金矿。 在金矿的诱惑之下,徐福浑身充满了力量,差点连他那副世外高人样都崩不住,开始暴衣捶胸表示自己的激动之情。 所以说……这辈子父皇还是被徐福坑走了一大笔钱去造船? 看着开心的几乎是飘出去的麦哲伦·徐福,胡亥捧着腮直接无语了,绕了一大圈,还是回到原点,这种结局不是在欺骗观众吗?说好的虐杀徐福呢?退票啊! “皇儿,你看这个叫徐福的人,到底可靠不可靠?”嬴政扭过头,看着依旧一脸别扭的胡亥,皱着眉头问道:“还是,你觉得他在欺骗朕?” “应该……不会吧……航海技术,应该是会的……”否则上辈子,徐福早就掉大海里喂鱼了,哪会真到了小脚盆啊?一个敢于出海寻访仙山的人,航海技术哪能不好呢? “不过儿臣觉得,他的人品不好。看他那个样,明明一开始,他本来是准备跟父皇安利长生不死药,骗父皇的钱的。结果……父皇得防着他点,万一他拿钱跑了呢?”胡亥心有不甘的给徐福上着眼药。 “人品不好有什么关系?好用管用就行了。你看赵高……”嬴政一指赵高,赵高瞬间泪目。 “陛……陛下……奴婢……知罪了……”赵高上身俯地,额头帖在地上,他觉得自己真是躺着也中枪,陛下教子就教子嘛,为什么要拿自己来打比方? “你知道你罪在哪里吗?”嬴政看着赵高,神情漠然的说道。 “奴婢不该被那些儒生收买,没调查清楚来人的背景,就……就……随便放人进来。”赵高抬起头,看了一眼胡亥,偷偷缩了缩脑袋,开口说道:“可是奴婢真不是故意的,当时他们根本没说那个叫徐福的是方士……” 赵高急切的想为自己辩解,但却被胡亥一脚踹在脸上,踢翻在地。 “赵高,你真该死!”胡亥生气的看着被自己踢得满脸是血,却不敢擦的赵高,一脸愤愤的说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竟然……竟然……” 胡亥气得话都说不出来,果然就不敢相信赵高这个狗贼,自己早该把他杀掉的,上一次也是他介绍方士给父皇认识,才让父皇沉迷丹药的。 赵高被胡亥踹得在地上滚了两圈,却没敢喊疼,而是迅速跪好,爬回原位,连连磕头说道:“少公子饶命少公子饶命!奴婢真得不是故意的!那些儒生跟奴婢说,徐福只是仰慕大王,所以想看看大王,希望奴婢能行个方便。” “他们让你去行方便你就行方便?本公子让你死,你死不死啊?”胡亥视线在屋里瞄来瞄去,尼玛这房间收拾得太干净了,连个可以做凶器的东西都没有,唯一能当凶器的太阿还挂上嬴政的腰上。 好怀念那个发明了椅子的年代啊!这样本公子就可以用七种武器之首的板凳,一板凳砸死这个吃里扒外的家伙了。 “好了,胡亥。”看见宝贝儿砸的视线,一直在太阿身上晃啊晃的,嬴政出手拉住胡亥的胳膊,温言浅笑安慰道:“别生气了,为这种奴婢,生气不值得的。” 嬴政说完,又转过头看赵高,刚才温言浅笑就跟没出现过一样,脸上一片冰霜和冷漠,眼神锐利,似乎想看穿赵高一般。 赵高吓得跪在地上,身体开始不停发抖,两股之间出现水渍,一股尿骚味瞬间在房间里弥漫开。 “嗯……讨厌……”胡亥捏住鼻子,生气的退后两步,然后一转头,扭头扑进嬴政怀里,抱住嬴政的腰,脑袋埋在嬴政的胸口,闻着嬴政衣服上好闻的果香味,嗡声嗡气的说道:“父皇……臭……” 没人会知道,这么霸道总裁的男人,竟然会喜欢这种淡淡的水果香味,真是心有猛虎,猛嗅蔷薇。 父皇……臭……为什么总感觉熊孩子在骂自己啊?嬴政表情一僵,然后继续动作轻缓的拍拍胡亥的头,看向赵高的眼神却未柔半分,“自己滚下去领罚。” “谢陛下不杀之恩!谢陛下不杀之恩!”赵高连连磕了几个头,然后就……真得滚了下去。 “嘻嘻……”胡亥看着赵高在房间里,笨拙滚动的样子,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怎么样?熊孩子是不是开心了一点?”嬴政抱着胡亥,温言安慰道:“打了不喜欢的人,是不是感觉特别爽!” “呃……父皇……”您这教育的方法有问题啊?哪有孩子不开心不快乐,就怂恿孩子去打人呢?难怪我会变成一个熊孩子,都是被您惯出来的,“您就知道偏袒赵高!” 胡亥哼了哼鼻子,别以为他不知道,徐福这事就算嬴政不说,他自己也能查出来,到时候赵高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结果现在嬴政却提前下手,处罚了赵高,他也就不好意思,用同样的理由,再罚赵高一次了。 “好啦好啦!赵高虽然有些贪财,但还是十分好用的,服侍人也极为舒服,杀了他办有些事,还真不顺手。你要杀他,现在也不是杀他的时候,得等你找到合用的人再说。”嬴政拍了拍胡亥鼓起的腮帮,表情严肃的说道。 “嗯……”胡亥点了点头,他也没认为这一次嬴政会为了这样的“小事”而杀了赵高,毕竟嬴政又不知道上辈子的徐福给他带来的污名和痛苦,赵高贪财受贿什么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平常都睁一次眼闭一次眼来着。 历史上,赵高就似乎犯下过一个很大罪,结果被蒙毅抓住小辫子,给弄到牢里去了。本来按这个罪的罪名,赵高是非死不可的,结果嬴政不但赦免了他的罪名,还让人官复原职。 这么重的罪名都没杀赵高,更何况只是“收贿”这样的小小罪名了,嬴政更不可能为了这个,杀陪了自己多年的老臣,顶多是给个教训罢了。 “父皇对赵高可真好!”理智是这么想着,但胡亥嘴上可不服气,依旧噘着嘴说道:“不愧是陪了父皇快三十年的老臣,深得父皇信任和依赖,就是受您老宠信!” “你啊……你个熊孩子……你若是不喜欢赵高,等你……到时候,你就把赵高送来陪朕也好。正好朕用赵高用习惯了,换了别人朕还不用着不习惯。”嬴政摸着靠在自己胸口上胡亥的小脑袋说道。 “这个……日后再说吧……”胡亥摇了摇小脑袋,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嬴政有自己盯着,这么努力的保养身体,又没有乱服丹药,应该会比历史上活得更久。 而天有不测风云,赵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以“一代忠仆”的形象早早去了,还留下个后世万古流芳的传说,阉党们在怀念历史上的好太监时,也会把这位根本就没去势的赵宦官,一并列入阉党赞歌之中。 在东临过竭石之后,嬴政继续带着胡亥往辽东郡北行。 天气越发炎热,路也越发难走,路上不但泥潭、沼泽甚多,很多地方甚至只能通行马匹。 于是嬴政打消了亲自出战消灭沧海君的念头,改为驻扎在辽东郡郡治所在地襄平,也就是今日的辽阳地区,然后命辽东郡郡守派出一支偏师出战,同时的还有已经投降大秦的辽东诸郡的部落首领。 想一想,一千多年后,完颜阿骨打集数十个生女真部落之众讨辽,都只能攒够两千五百人。 现在是一千年前,沧海君部落又能有多少人?大约……加上老少妇女,能有两百来人吧,而且还是一群玩鱼骨箭和石头的摩登原始人。 因为这是一次带着示威和震慑性战争,不但要赢,而且要赢得十分漂亮,所以虽然出动的也只是一支“偏师”,但是嬴政竟然将王离派出去了,而且所带兵将无一不是武装到牙齿的精兵强将。 高射炮打蚊子,就是这种感觉了! 但是当辽东那群部落首领,看着出现在他们面前,全身穿着统一的盔甲,手持精钢利刃,身背强弩的大兵时,瞬间都跪倒在地上。 当然,你说沧海君可以玩丛林战啊,歼灭战啊,地形战啊。 但是你知道白头鹰军打傻大木是怎么打的吗?首先摆出强阵,然后不管前面有没有敌人,先呼叫大炮飞机火力支援,等把前方的土地夷为平地之后,步兵在跟在后面前进。 平均一场战争下来,白头鹰军的人均弹药数可以达到三十万颗子弹每人。 这绝对是土豪才能玩得起的游戏。 发生在公元前二世纪的这场战争,也跟白头鹰军打傻大木差不多,不管前面有没有人,先来一场强弩攻击,满天的弩箭就跟演电影《英雄》似的,沧海君的驻地射成了筛子。 你说我们可以躲到山上去?那就把山烧了呗,反正本将军收到的命令,是将整个沧海部从地图上抹去,又不是抓回的,而且我们也不是来搞环保的。 至于反击……呵呵,拿ak47的人,能被拿刀片的人弄死吗? 第147章 朝鲜 当然,上一章的战斗过程,其实是胡亥看战报后脑补的,不过大概剧情也应该差不多。 因为伐楚的关系,胡亥在秦軍军队中渡过了很久的时间——虽然没有小说上的,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乱放,让整个军队从上到下,纷纷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也没有时间去装贴心政委,和士兵同吃同睡不算,还晚上去给士兵盖被子。 但胡亥的确对大秦的军队军制有非常深入的了解,比如说秦以功爵制起家,为了刺激大家多杀敌,故而每一级爵位的士兵,在军中吃穿用度都不一样,随随便便和士兵们同吃同睡,那叫降逼格。士兵不但不会感动,反而会拿你当二百五不谢。 又比如,虽然后世喜欢说“大秦铁骑”之类的词,来形容秦军军队的强大,但真正的秦军却根本不擅长骑兵,最强的反而是步兵和军阵。 秦军根本不怎么看重士卒个人的武勇,要被发现逞凶示勇扰乱军阵就是一顿皮鞭伺候。但对各种军阵操练,却是一日不敢松懈。 看过大吃货国国庆阅兵仪式的人,都对视频里整整齐齐的阅兵方阵,感觉到不可意议,接着会有油然而生的自豪心。但是如果你看过秦军的方阵,你会觉得大吃货国的国庆方阵简直弱爆了,虽然秦军的方阵没有后世走得那么整齐如一,形容也没有那么好看,但那种在数百年的战争中,所培养出来的杀意和战意,绝对不是和平年代的军队能媲美的。 至于后世网络小说上常有的,站军姿走正步向左转向右转这种剧情,你见过哪个作者是穿越到秦国去教人站军姿走正步了?不是说秦人的受教育高,能分得清楚左右,而秦国的士兵一般是父子、兄弟相传,当新的一代进入军营时,他们就会将汇入大海里的一颗水,很快被人带到正确的位置,然后受周围士兵的气氛,在军官的口令下行动。 当然,这样子的训练方法是比后世学校军训还要慢,但却比六国训练士兵要快多了。 胡亥在王翦军中待着时,曾经看过无数场军阵操练。 比如秦军的小型冲锋军阵是这样的。 第一排是拿着大约六米长矛的士卒,后面四排是拿着三米长戈矛的士卒。 然后随着军官的号令响起,第一排的士兵会集体右脚前踏,将手中的长矛刺出,再微微向天空举起长矛,整齐排成一线的长矛,在阳光中微微闪着寒光,接着军官又是一声号令响起,手持长矛的士兵,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假想中的敌人冲过去。 待第一排士兵冲出去之后,第二排的士兵,会做好冲刺的准备,然后再随着军令向前冲过去。 数排士兵,如此反复再三的练习着。 现场除了军官的号令声,就只有整齐一致的踏步声,一步一步像踩在人心里一般。 一次冲锋练习,往往要持续好几分钟,胡亥初步估计过,换算成距离的话,大约要跑两千米左右。 不要以为才不过区区两千米而已,要知道这些士兵手中的长矛,长的六米,短的也有三米,也就是说一柄长矛至少有十几斤到几十斤重。 虽然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提着几十斤的东西跑两千米,也没有什么辛苦的。但是你要知道,这些士兵可不是抱着或提着几十斤跑,而是仅靠双手的力量,持着一个长形棍状物体在跑,且不是拿着棍状物体省力的中间部位,而是拿着更费力气的一端在跑。 感慨完秦军的体力,再想想这些体力背后的付出,那就是非常非常好的军队伙食、非常非常强大的后勤供应。 和后世穿明小说里,动不动就提到明朝的军队,都是靠将军养的私兵来作战,而普通士兵却因为吃不饱饭,为了节省体力,连操练都不操练不同,秦军从上到下,每一个士兵的素质都是非常非常好。 一个非常不奇怪,但想想百万大军都这样的战斗水平,每天花得钱可就海了去了。 如果单纯只是花钱就算了,关键是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想想长平之战时,为了支援四十万大军在前线作战,秦国发动了全国十五岁以上的人来搞后勤运输粮食。 难怪嬴政对金银岛上的金矿、银矿这么心心念念,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百万大军烧得不是寂寞,是钱啊! 不过正因为有这样一只无敌的军队,所以嬴政这一次的平辽之战变得很无趣,敌人几乎都是闻风而散,偶有那么冥顽不灵者,也被秦军抓了回去做成了奴隶。 因为这一次主要以抓奴隶,补充本地人口为主,嬴政这一次专门下令尽管抓活的,结果这小小的命令,还真让习惯按首级数人头军功数,为了首级能自己打起来的秦国士兵表示压力很大,陛下,我们只会杀人,不懂抓活得肿么破? 很快,嬴政听到了王离以秋风扫落叶之姿,将朝鲜半岛的南部打下来,并入辽东郡的消息。 因为听说,朝鲜南部有个小岛,与金银岛不过几十里海路,天气晴朗时站在朝鲜岛上,就能看见金银岛的模样。为了亲自一睹金银岛的真实面目,嬴政把宝贝儿子包了包,一并打包带到了釜山。 站在釜山的最高峰处,嬴政遥遥望着远方海天一线的海景问道:“釜山?这名字好奇怪啊!” “父皇你看这个山……不是如釜的形状吗?那就叫釜山好了。”胡亥指着不远处的山说道。 真正的釜山本来就是以“山如釜形”而得知,自己现在干得,也不过是给釜山提前赐名罢了。 不过……本公子这么干了之后,两千多年后会不会有人考据说“秦二世是韩国人啊?” “是吗?”嬴政眼神诡异的瞄了胡亥一眼,这熊孩子大概忘记了,问他说哪里离金银岛最近时,他毫不犹豫就回答了“壹岐岛”和“釜山”。 啊啊啊啊!熊孩子,你现在连装都懒得装一下了吗?父皇真得很心塞啊!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你直接取了名就算了,竟然还连地貌特征都知道了。 “对了,为什么选择釜山为港口,而不选择你说的那个……什么岐岛呢?我们不是还没去那个岛上看过嘛,说不定它更合适啊。”嬴政摸着胡亥的小脑袋,决定继续遵守自己不问不想的原则。 “壹岐岛啊……啊……那个……因为儿臣也不知道,那个岛到底在哪里啊。”胡亥抬起头,一脸无辜加萌萌哒的看着嬴政,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纯良的光芒,“书上只是说壹岐岛离金银岛最近,可书上也没有说过壹岐岛到底在哪里啊……这种不知名的小地方,谁有那个功夫去记他。” “那釜山……”嬴政忽然有一种不靠谱的感觉,龙之真嗣就这个水平吗?那神龙似乎也不太靠谱啊!嗯……说不定,神龙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熊家长呢。 “釜山不同啊,儿臣让人找山形如釜的山就是了……而且……”釜山好歹也是棒子国第二大城市,开过奥运会、世界杯的地方,又是大吃货国的邻国,棒子剧流行的那阵,班里不知道多少女生,天天叫嚷着要去看“欧巴”,他能不知道釜山在哪个方位吗? “釜山的港口十分棒,非常棒,停航空母舰……不……停万吨轮船也可以。从长远角度来说,比较能适应未来的航海水平发展。”胡亥背着手,看着下方的涛涛大海说道。 其实胡亥根本不知道釜山的特殊性在哪里,不过既然南棒子将其定位成一个港口城市,那么证明他的港口应该非常不错才是……嗯,只要别告诉本公子,釜山港两千年前还在海里泡着就行了。 “嗯……”嬴政点了点头,这种事交给专业人员去做了,什么都让皇帝做了,以后他们能干什么? “皇儿,你看前方海天之间那黑色的一线,可否就是你所说的金银岛。”嬴政忽然指着左前方海天之交的黑色一线说道。 “这个……儿臣也不知道,不过……儿臣有这个……”胡亥笑眯眯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圆筒,献宝似的交到嬴政手中,“这可是墨家新制出来的东西,叫千里神镜。虽然不能真看到千里之外的东西,但在这种一望无际的大海上,看个几十海里还是没问题的。虽然……”胡亥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一定很清楚就是了。” 胡亥说的不一定清楚,那是按照后世那高清望远镜加超清摄像头的标准来说的,就是谷歌地图那种能把地上的一草一木,都看得清清楚楚的那种。至于古代这种望远镜看大海,到底能看多远,这个……嬴少公子还真没有经验。 不过胡亥还是有一定的望远镜常识的,他知道望远镜能看多久,在望远镜质量不错的清楚,其实是和人的视力、环境的清晰度,以及观察物体的大小有关系。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人不用望远镜也能看清楚天上的月亮,因为月亮够大;而人用再好的望远境也看不清楚空气里的细菌,因为细菌够小。 同理,人能看见远处的月亮,却看不见绕着地球转圈圈的卫星,所以说不定这望远镜,真能让嬴政一睹金银岛的真容。 “千里神镜……还看几十海里……你就吹吧!”相对于嬴少公子的信心满满,嬴老先生表示,熊孩子,又在逗你爹开心了吧? 错!爹!熊孩子是又来刷新你的三观了! 第148章 偷窥 面对嬴政的质疑,胡小猪小朋友先习惯性的“哼”了几声,然后被自己老爹刮了刮鼻子,才转回头冲着后方站着的宫人,潇洒帅气的打了个响指。 宫人立刻抬上来一把椅子,胡亥立刻乖巧的上前,挥开赵高的手,扶着自家老爹去坐椅子。 “哎呀!你这熊孩子,这是在干什么啊?父皇还没老到,才站一会儿就要休息呢。”嬴政冷眼看着胡亥,熊孩子昨天才说“男人四十一枝花,父皇要继续保持好身材,竟然做个能让妹子哭着喊着给你生小猴子的帅哥。所以梅菜扣肉什么的……瘦的父皇吃了,肥的儿吃了吧”,这会又觉得他老得需要休息了? 不过话是这么说,嬴政还是乖乖依言坐到椅子上,背一靠,腿一伸,斜眼看着自己小熊,开口说道:“说吧,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嬴政一边说着,一边把玩着手里的千里神镜,一个黄铜做的小破圆筒子,两头各装了一块玻璃,什么玩意啊?一点都不高洋上!不过…… 嬴政抓住千里神镜的一头,顺手在胡亥头上敲了一下,看着捂着脑袋,瞪圆着大眼睛,一脸不解看着自己的胡亥,哈哈笑道:“用来打你到是挺顺手的!” “父皇!千里神镜不是这样用的,这是要放在眼睛上看的。”胡亥拿过嬴政手里的千里神镜,噘着嘴说道:“儿臣让父皇坐着看,哪是怕父皇累啊,那是怕父皇受惊过度,不小心摔跤,所以想让父皇坐稳了再看!哼!坏父皇不识好儿子的心啊!” “好好好!坏父皇不识好儿子的心!现在父皇坐稳了,你快把这千里神镜拿来!”嬴政向胡亥一摊手,开口说道。 胡亥微微一笑,将手里的千里神镜放到嬴政手中,然后手把手的将千里神镜放在嬴政的面前,温言说道:“父皇请把您的龙目凑到这里……”胡亥一指千里神镜一端的玻璃片上,“从这块玻璃里往外看吧。” “哼!看就看!故弄什么玄虚!”嬴政哼了一声,上半身坐起,眼睛往千里神镜前一凑,忽然惊叫一声,“这是何物?好可怕!” 说着,嬴政整个人往后面一仰,幸而他坐在椅子上,后面又有靠背支撑,否则这一下非跌倒不可,“太可怕!这么大的鸟,猛得凑到自己,那眼睛真吓人!” 嬴政拍着胸口,心有余悸的说着,然后他听见了一阵爽朗恣意的笑声,“哈哈哈!父皇,您吓坏了吧?” “切!熊孩子!就知道吓唬你父皇!”嬴政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胡亥的颈后,没好气的说道。 嬴政恣意一生,什么刀山火海、阴险诡计没有见识过,但是生了这只熊孩子之后,却不但时时洗刷三观,还要被熊孩子弄出来的东西给吓到。 “父皇,你说的那个鸟……大约是海鸥吧。不怕不怕!父皇不怕!怪兽来了父皇不怕,儿臣一定和怪兽打一架!”胡亥一边轻抚着嬴政的胸口,一边笑嘻嘻的安慰道 就是那张脸,一副兴灾乐祸的模样,一看就挺没诚意的。 “走开!你这个不孝顺的孩子!”嬴政一掌拍开胡亥的手,拿起刚才因为惊吓,被他丢在一旁的千里眼镜,又小心翼翼的凑到镜前,继续观赏起来。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越害怕就越觉得有意思。 嬴政一生已经没有太多的事,足以让他惊喜或是惊讶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件足以让他觉得有意思的事,他自然不想那么快就结束。 于是…… “父皇……爹,我们下山去吧?有什么好看的啊!” “熊孩子,你先下去吧……不要打扰朕……喔喔……那里有个鲨鱼,好可爱啊……” “唔……呜呜……” “要哭一边去,哭起来……吵着心烦……海鸥捕鱼竟然这么有意思……” “爹,你不爱我了……” “爱啊……但是再爱看久了也会烦嘛……距离产生……哎!有鱼在喷水啊!好有意思!” #急!家里有个连鲸鱼都不认识的土鳖爸爸肿么破?# 好说歹说,将嬴政劝回营地,告诉其实不止是海里的风景,山上的风景也很好看,人尤其好看之后……嬴政迷上了,远远观察他的大臣们的爱好。 “从未发现,李斯的颜艺竟然这么高?说话时表情竟然如此丰富!” “哎呀!不看不知道!蒙恬的微表情竟然这么多!难怪有人管他叫小甜甜!” “还有那个赵高啊……啧啧啧……朕不在的时候,这表情真是……啧啧啧……” “这些人啊!一个一个在朕面前都那么老实!一离开朕,马上就……哼哼~~” 听着嬴政汇报自己用望远镜偷看自家臣子的结果,胡亥默默的为朝中百官们手动点了一根蜡。 历史上,嬴政都没看见李斯,只是看见李斯的车队,就因为人家车队太豪华,发了一顿脾气,现在有了望远镜这个大杀器,隔着老远也能看见自己的臣子们在干什么,这生活还有意思啊?时时刻刻要生活在嬴政的视线里。 或者说,嬴政有可能没发现望远镜的前途发展,而只是将其当成一件制作精巧的玩物来看? 那不可能! 事实上,聪明过人的嬴政,在拿到望远镜的第一刻,就立马认识到望远镜的好处,然后转头吩咐自家儿子,这玩意的制作一定要保密,还有这玩意你也别想拿出去卖钱,有多少算多少,你爹我全要了。 但是…… 正半跪在地上,一脸小殷勤的给嬴政捶大腿的胡亥,一听自家老爹愿意把买自家做出来的产品,心中一喜,将小手往嬴政面前一摊,“父皇,那钱……” “钱什么钱?”嬴政以极为强大的毅力,将注意力从千里神镜中的风景转移出来,坐直身体,白胡亥一眼,开口说道:“父子之间谈什么钱?你爹我养你这么大,问你要钱了吗?你衣食住行,朕跟你算钱了?你每个月零花钱这么多,朕跟你算钱了吗?你见什么要什么,老从朕的库房里摸奇珍异宝,朕跟你算钱了吗?你……跑什么跑啊?有本事你掏朕的私房,有本事你跟朕算钱啊?有本事你跟朕算钱,有本事你一笔一笔算清楚啊?朕辛辛苦苦养了你这么多年,一把屎一把尿把你拉扯长大,你就……回来!你给朕回来听见没有!大胆!你是头一个在朕骂人的时候,敢转身就跑的!你知道不知道朕的时间很宝贵的,一寸光阴一寸金的,朕今日浪费了这么时间、口水、力气,来骂你,要不要算钱啊?” 看着落荒而逃,且荒不择路的宝贝儿砸,嬴政哼了两声,得意洋洋的靠回椅子上,拿着千里神镜看风景,同时嘴唇还一咂一咂的,若是有人敢在此时靠近他,大约还能听见他正在说,“小破孩!跟朕逗!你嫩了点!” 嬴政在将新兴的对金银岛的港口,决定在釜山这个地方之后,两父子在港口立了一块大大的碑铭,正面例行歌颂秦德,反面则写上了“釜山”两个字,算是给此地赐名,然后再接下来招人建港口、招熟练的船工、招集水手这些工作,都自有底下的人来完成,就没有他和胡亥什么事了。 “走吧,回去哒,你不想家吗?”嬴政对胡亥的小脑袋,发动了么么哒技能,胡亥乖巧程度增加十个点。 “不想!有父皇的地方就是儿臣的家,其他外物都是虚的!”胡亥对嬴政发动龙之马屁技能,嬴政心情变好十个点。 “你啊!从小到大,嘴就跟抹了蜜一样甜,也不知道像谁?你娘……”嬴政语气为之一塞,时间太久了,已经记不清楚胡姬是什么样性格什么样长相了,就记得挺漂亮挺多情,性格有点辣的,其他……呵呵……还是不说这个了,“朕小时候也没有像你这样嘴甜啊?” “那是父皇小时候吃糖吃得少!”胡亥一语中的的说出实情,这年头糖还是一种很珍贵的食材,一般人家吃不起,嬴政小时候是在赵国为质,肯定没钱买糖吃。 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而故意板起来的脸,胡亥又继续说道:“哼哼!我可是有爸爸发糖的好孩子!官方发糖!秦始皇牌蜜糖,让你从小在蜜罐子里长大,保证长大后甜得不能再甜了!哼哼!父皇虽然样样都比儿臣强,但是这一点却是肯定不如儿臣的——那就是,你爹没我爹好!” “小马屁精!竟然妄议先祖!”嬴政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家宝贝儿砸,被儿子夸感觉还是不错的,但这话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孝顺。 “说实话而已嘛!怎么能叫妄议先祖呢?父皇不是说对着父皇要老实,不要撒谎吗?儿臣现在就正在这么做啊!老实!不说谎!先祖要是知道儿臣的所作所为,也一定会在地下夸儿臣是个诚实的好孩子。”胡亥得意洋洋的说道。 “呃……”宝贝儿砸,你的脸呢?你脸多啊! 看着满脸都是“本公子真是太聪明了,本公子要为自己的机智点32个赞”的胡亥,嬴政压力那叫一个山大。 虽然政治家都是表脸的人,但是表脸到胡亥这样的人,似乎也是少数啊,他到底是跟谁学的呢? 在嬴政满腹的忧桑中——是谁带坏了自己萌萌哒的儿子,嬴政结束了此次东巡,回到了阔别以久的咸阳城中。 第149章 筑声 其实胡亥不太喜欢回咸阳城,因为回到咸阳城的爸爸,就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爸,是所有孩子的爸爸了……嗯,还是孙子的爷爷。 胡亥一脸怨气的看着正抱着扶苏的长子……也就是嬴政长孙的玩得很开心的爸爸,噘着嘴说道:“父皇不爱儿臣了!” “哪不会爱你了?来……小乖乖……爷爷抱一下……来,爷爷给你喂个点心……”嬴政用手指捻起一块涂了蜂蜜的炊饼,准备给自家乖孙磨牙,手刚一抬起来,他发现手指上就空了。 特么连传说中的一道黑影和一道旋风刮过,都没有看到或是感觉到啊! “嬴……”嬴政回头过,用力向罪魁祸首瞪去,却见对方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己,遂火气全消,开口说道:“赵小猪!好好捶肩膀!不要跟侄子抢磨牙饼!要吃自己拿去!” “不要!儿臣就喜欢吃父皇喂的!你让儿臣自己拿……”胡亥停下给嬴政揉肩的手,双手一摊,耸肩做出一副无奈样,“父皇,你几时见过儿臣自己主动拿什么吃了?” “呃……”嬴政认真回忆了一下,好像是这样的嘛,熊孩子从小到大是这样的,除了三餐之外,很少看见他主动吃什么零食,一般零食就是自己或旁人塞到他嘴边,然后熊孩子就用那种“看你这么辛苦投食,我就给你个面子”的眼神吃下去。 “你吖!真是的,连自己小侄子都醋都吃!”嬴政反手拍了拍胡亥的脸,“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 “哼哼!”胡亥哼了两声,掰着手指一脸小委屈的说道:“每次儿臣求抱抱的时候,父皇都不抱儿臣,也不和儿臣玩举高高转圈圈抛抛玩……但是父皇却和……” “噗嗤!”旁边的赵高没忍住,一口口水笑得喷了出来。 见嬴政三祖孙都看着自己,立刻俯下身,连连磕头道:“奴婢该死奴婢该死!” 嬴政挥了挥手,示意赵高将长孙抱下去,回过头将胡亥拉到自己身前,让胡亥站着,然后上下打量着爱子,笑着说道:“皇儿都八尺高了,还要父皇抱……玩举高高……转圈圈……也不知道羞。” “我才八尺高……父皇有九尺高呢……更何况,羞什么的?儿臣可不觉得,让自己的爹抱,是件值得羞愧的事。”胡亥先是得意的扬起小脸,但很快又转喜为哀,沮丧的低下头,声音闷闷的说道:“我现在怎么长这么快了,真是气死人了!” 不知道是营养好,还是发育好,又或者是拉着嬴政做运动,自己也被迫着运动了,反正在回到咸阳宫这大半年里,胡亥的身高就跟打了激素一样,一路狂奔至一米七才停止。 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个头长得到了一米七,乍一看也是个半大的成年人,柔和秀美的五官也逐渐分明有了棱角,越来越像年轻时的嬴政,只是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和任性,没有昔日的嬴政成熟而已。 也是,嬴政十三岁时,虽然已经加冕为王,但赵国为质九年的苦难、刚刚经历的丧父之痛,以及被吕不韦当橡皮图章用往事,让他绝对不可能像胡亥这样笑得没心又没肺。 “哈哈!你啊!小时候嫌弃自己长太矮,现在长高了,你又不开心。”嬴政哈哈大笑,拉着胡亥坐到自己身旁,看着坐在自己身边,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胡亥说道。 “早知道长高了,就不能各种求抱求埋胸了,儿臣还不如继续当小矮人呢。”胡亥哀声叹气的说道:“现在可好了,埋个胸还要刻意低下头,真心不爽。” “你啊!人心不足!从小就这么独!从小就霸道,喜欢霸占父皇!还以为你长大后会好点,没想到不和兄弟吃醋了,改和侄子吃醋了!就这点出息!”嬴政笑眯眯的说着。 “啊?父皇,你知道啊?”胡亥一脸诧异的看着嬴政,他一直以为自己表现的挺好呢,没想到嬴政竟然一直知道啊。 “知道啊……毛病多多了去……”自私自利喜欢吃独食不爱护团结兄弟姐妹,反正“独”就是一个字。 嬴政点点头,秦始皇何许人也,能被胡亥这些小小的花样所蒙蔽?不过是后来一看,发现胡亥虽然和大部分兄弟关系一般,但平常处事时在身外物上并不自私小气,相反还十分大方,只要自己有的,并不介意分给其他人一份,有钱还会拉上相好的兄弟一起赚。 总之,只要不戳中胡亥的g点,大家就还是好朋友。 至于胡亥的g点是啥?嬴政四周观察了一圈,发现好像就是自己,自己的宠爱,或者说是自己的注意力。 就此事,嬴政曾经咨询过一些育儿经验比较丰富的妇人,妇人们皆曰,“这种情况发生在小婴儿身上比较多,总体来说,就是婴儿会因为害怕、缺乏安全感,习惯性的粘着给他……” 魂淡!缺乏安全感就缺乏安全感!粘着喂奶的那个人算什么?朕又不会喂! “最大最大的毛病就是不要脸,和兄弟姐妹抢就算了,好歹也是一辈子……和小侄子抢吃的……脸呢?人品了?”嬴政总结一句道。 “有爹我要脸做什么?至于人品什么的,我是熊又不是人,怎么会有人品?”胡亥言之凿凿的语气,瞬间让嬴政觉得宝贝儿砸说话好有道理,有道理到让他都无言以对了,好的他都想打人了。 “而且儿臣累了,儿臣要先趴一会儿。”胡亥说完,不等嬴政有所表示,就已经自动自发的滚到大书房后小房间里,那张专供嬴政批文公时小憩的床榻之上,飞扑上床脱衣盖被,一气哈成,动作那叫一个熟练,一看就是没少在这里蹭蹭睡的。 “幸好朕命人换了一张够大的榻……”嬴政扯了扯嘴角,以前那张榻睡一个大人一个小孩还凑合,自从胡亥长个头之后,这张榻就神奇的变小了,睡下他一个已经差不多,再加上自己……堂堂秦始皇,总不能在自己家里,还睡地板吧? 胡亥大约是真累了,头刚一挨着枕头,不多一会儿,就已经沉沉睡去。 听着耳边传来胡亥微微的鼾声,嬴政摇了摇头,蹑走蹑脚走出房间,轻掩上门,开始批改今日的奏折。 改了一会儿,嬴政觉得有些无聊,开口吩咐道:“嗯……随便叫个乐师进来,谈个小曲。” “喏!”赵高随声应下,吩咐内侍去找个乐师。 此时,在章台宫的乐府殿中,一个眼睛为白巾所蒙的乐师,正在有条不紊的保养着自己筑上的琴弦。 “先生每日保养这把旧筑,为何不用陛下赐于先生的新筑呢?”负责伺候乐师的小内侍,看着虽然眼盲,但手却异常灵巧的乐师,好奇的问道。 “就如同剑客的剑,并不是最名贵的剑,就是最好的。乐师也一样,每个乐师都会有一把最适合自己的乐器,我手中这把筑,是昔年一位好友所赠,对我而言非常有纪念价值,同时它也是一把极适合我的筑。”乐师手下手中的筑,手拿筑尺轻轻在琴弦上一拨,一阵轻柔悦耳的声音,立刻自琴弦上飞出,“你听……这筑是不是比以往音色要更佳了?” 小内侍好奇的听了一阵,接着又苦笑道:“先生可是为难奴婢了,奴婢哪懂什么乐理、音色啊?只懂什么叫‘好听’或‘不好听’而已!哪知道为什么‘好听’,又为什么不‘不好听’啊?” “好听或是不好听!对一个乐师而已,已经是极高的赞誉了!”乐师笑着说道。 “哎哟!奴婢就是一粗人,奴婢说好听不好听有什么用?难道我说不好听,先生的筑声就不好听了?先生的筑,可是让陛下都极为喜欢的。否则陛下为何隔三差五的,就要找先生去弹筑!”小内侍一副“于有荣焉”的模样说道。 “陛下能喜欢,还要多谢你为我找来的铅啊!”乐师以手在筑声上轻抚着,动作轻缓温柔,似乎是在抚摸心上人一般,“铅加入筑身之后,筑的音色会更加响亮有力,这样演奏时才能奏出更美妙的声音。为了庆幸这新筑,我还编了一首新曲……就是不知道,陛下会不会喜欢我的新曲。” “有新曲?那奴婢在这里还要提前先恭喜先生,贺喜先生了。您过去的新曲,陛下无一不喜欢,无一不重赏,想来这首也不例外。”小内侍冲着乐师拱了拱手,笑颜逐开的说道。 “承蒙吉言!”乐师温和好看的脸上,浮起淡淡的笑容,“对了,你……” 乐师刚想问小内侍是否要听自己的新曲子,忽然听见殿外传来一个脚步声,“有人来了?” “啊?奴婢没……”小内侍先是一愣,后想起对方是瞎子,听视比自己要灵敏很多,他说有人来,就一定是有人来,遂快步走出房间,却见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内侍,正快步向此处奔来,出声拦道:“何事如此慌张?” “陛下有令,命高渐离先生章台宫奏乐,车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知道了!”高渐离自己抱起案上的筑,推开周围想要为自己抱筑的小内侍,根据自己记忆中的方向和位置,摸索着往乐府殿外走去。 荆兄,成败就在今日一举!弟必用兄所赠之筑,斩杀嬴政这恶贼! 第150章 成年(两更合一) 眼下已经是深秋时分,满山遍野红叶飘零。 萧萧红叶犹如出嫁少女的胭脂泪,美好鲜丽却而凄凉孤寂。 秋风吹起,一片红叶迎风飞起,在空中旋成一圈又一圈。 微风就如同恋人的手,温柔的轻轻抚遍红叶全身,让对方随着自己的心动,而在空中自由的舞出最曼妙的姿势。 叶随风动,风起叶乱,编织出一个美丽的梦景。 挑逗、轻抚、反抗、翻滚、疯狂、满足,阵阵抽搐之间,清风与红叶完全融于一体,不再孤单,不再寂寞,共闯巅峰,带来人世间最大的畅快和淋漓。 良久,风静了,红叶落于地上。 胡亥猛得睁开双目,水样的眼中一片迷茫,如玉的脸颊因亢奋而红成一片,犹如涂上胭脂的少女一般,嘴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快乐的巅峰过后,尽是无穷的寂寞。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亥才在室外断断续续传来的筑声中,完全清醒过来。 “我那个去!怎么在这里……”胡亥试图从榻上爬起来,明明只是一个梦,但那种如狂风暴雨的真实刺激,依旧让他软了腿,“得多锻炼身体才行啊,看看父皇……一夜n女、夜夜笙歌还精力旺盛、活蹦乱跳,而本公子就做了个梦而已……酸……” 胡亥揉了揉腰和腿,但是想了想,还是没叫人进来伺候,因为做了个梦就软手软脚,要叫人进来伺候这种事,要是被父皇知道,一直会被他嘲笑到八十岁的。 掀开被褥,看着裤裆上又湿又糊的一大片,再看了一眼同样被自己弄得脏兮兮的被子和床单,胡亥尴尬的抓了抓脸,自言自语道:“这么多……被父皇知道会笑得……” 虽然男人总有这么一遭,长大了实在是件可喜可贺的事,但是这时间地点人物全不对啊,在自家老爸的床上睡觉时……咳咳咳……罪证!这是罪证!会被父皇嘲笑到八十岁的罪证! 在自己寝宫里干干,那是个人私事,父皇最多打趣两件而已,做为一个早就上过生理片,还看过不少动作片的健康男子,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在这里……这跟一个成年人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下随地大小便有什么区别啊? 胡亥揉了揉脸,翻身起来打开房间隐蔽处的一个衣柜。 因为胡亥常常在这里小睡的原因,此处也放有他的衣物,所以很容易的,他就给自己换了一套衣服,然后回过头,看着榻上那一堆“罪证”,然后用力揉了揉脸,将榻上的床单扯出来,然后将一大卷“罪证”全部放到床单里,卷好包好提在手上,准备等会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让内侍帮他埋了。 至于父皇榻上少了一套被褥什么的……父皇富有四海,不会在意自己少了一床被褥。 胡亥心里这么想着,顺手将打包好的包袱往背上一背,蹑手蹑脚的出了门。 今天的大书房有点奇怪,大概是因为现在正好是下午,正是容易让人昏睡的时间,整个大殿里除了轻缓柔和的筑声之外,没有任何声音,到处都静静的,那么……方便自己做贼。 唯一的麻烦就是,从卧室出门外面就是父皇的大书房,所以想要出去的话,一定要从大书房走过。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么一个大包袱,要怎么才能让父皇看不见呢? 嗯……干脆就说自己现在迷被了,父皇的床单被褥都忒好用了,上面还有父皇的味道,晚上抱着睡可以更加安心,所以自己决定将这套被褥征用了?卧槽!这样会不会被人脑补成恋父狂魔啊? 算了!恋父狂魔就恋父狂魔吧?总比随地大小便被抓住啊! 胡亥一边想着,一边向大书房走去,一边走着,一边还无意识的哼着筑声所奏出来的曲子,这首曲子真好听,轻缓低沉柔和到极致,就像母亲在哄自己的孩儿入睡一般温柔。要不是自己刚才已经睡够了,被这曲子一哄,没准也睡死了过去。 咦?筑声怎么停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胡亥大步向大书房走去,没有见到自家老爸熟悉的伏案批奏折的场面,却见到让他血脉偾张的一幕——高渐离一只手抱着筑,一只手向前摸索着,脚下步伐虽慢但又十分坚定的,向着案前嬴政走去。 而嬴政此时正伏身趴在大案上,轻轻的鼾声自他鼻际响起,这幕情景胡亥到是挺眼熟,因为自己霸占了里间的床榻,为了不吵醒自己,父皇往往选择,直接趴在案上眯一会眼。 不过以往……十年,还是五年前,父皇都可以三五日不休息,通宵达旦的批发奏折还精神奕奕,但现在却每天中午都必要午睡一会,下午才会有精力批发奏折。 父皇终究是老了! 但是父皇这习惯,不是让高渐离这样的奸贼有可趁之机的。 “高渐离!你在做什么?”胡亥尖叫一声,同时顺手就将手里的包袱砸了出去。 高渐离听见胡亥的叫声,也顾不得自己到处走到哪里,双手抱起筑,胡乱的向他记忆中嬴政的方向砸去。 瞎子对声音特别灵敏,这几年他在一次一次的弹奏中,已经大致能“听”出整个大殿的布局,还有嬴政王座的位置,和自己所处位置,两者之间的距离等等,甚至他还知道了嬴政听筑和批公文时的一些喜好。 虽然嬴政从来不点曲子,向来都是自己弹奏什么,他就听什么,没有表现过某种音乐的特殊喜好。 但是偶尔心情好的时候,嬴政也会让少公子胡亥弹一曲筝,然后问自己对少公子筝技的点评。 胡亥的筝技高超且不用提,但做为一个瞎子,一个对声音十分敏锐的瞎子,高渐离能听出嬴政在听胡亥曲子时的好心情……或者应该说,嬴政听胡亥每一首曲子心情都特别好,但其中一首赵曲让他格外心情好。 高渐离忆起传说中嬴政的身世,自幼在赵国长大,母亲是赵国人,人在内心的深处,往往对童年的一切更为印象深刻,纵然是皇帝也不会例外。 这首曲子,就是高渐离特别为嬴政所写的,在原来赵国的一首非常知名的,常常被母亲用来哄孩子的安眠曲上加以改编,使其更加温和轻柔,让听者更易坠入梦乡。 再加上嬴政每日都是午睡的习惯,虽然成功的机会渺茫,但也并不是不可能。 最主要的是,今天那个纵然自己是盲人,也能感觉到对方总是用恶意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少公子胡亥并不在场。 成败在此一举! 被胡亥丢过来的包袱,狠狠砸中的高渐离,动作先是一缓,随后身体一抖甩开包袱,如疯虎般挥舞着手里的筑,向着嬴政砸去。 “好大的胆子!”胡亥冷哼一声,一个箭步冲了过去,身体高高跃起,一脚踹在高渐离的身上。 高渐离的身体一弯,随即倒在地上,手中的筑落了下去,重重的砸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随后胡亥也跟着一起摔在了地上。 胡亥一个利落的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把抢过地上的筑。 入手那一刻,胡亥便发现这个筑的份量很不对劲,很沉很重,至少有十几斤,像铁块一样,被砸一下肯定得头破血泪。 “可恶!让你砸我父皇!”胡亥举起手里的筑,对准尚未爬起来的高渐离,就是一顿好砸。 披头盖脸、没头没脸,哪容易下手,就往哪里砸。 不多一会,高渐离已经被胡亥砸得满头是血,躺在地上只有进气没有出气。 殿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嬴政自然也早就醒过来了,他本来还想叫侍卫进来护驾,但一看宝贝儿砸这神勇无比的战斗力,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朕的儿砸,就是这么萌萌哒,这么帅气可爱,连砸人的动作,都比常人要潇洒。 至于胡亥为什么要砸人?嬴政刚才在睡觉,到是不知道高渐离刺秦那一段,不过这不是重点不是重点,重点是胡亥开心就好。 #论熊孩子是怎么炼成的!# “可恶……嬴政……狗……”高渐离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一股劲风袭来,接着重重的一击,撞在自己的嘴上,将他未说完的话全都打了回去,“狗……”高渐离还想说话,却感觉嘴里有异样,“扑扑”往外吐了吐,竟然是五、六颗牙齿。 “哼!就知道你个死瞎子不怀好意!幸好本公子英明神武!”胡亥放下手里的筑,让筑一头抵在地上,另一头支撑着他的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说道。 什么?你说喘着粗气姿势不优美?你扛着十几斤的铁块来扇人试试?看你能扇几下!告诉你,打人……特么也是个体力活,非一般文弱书生能干的! 从高渐离那断断续续的话中,嬴政大约脑补出刚才发生的情况,想必是高渐离趁朕睡着时,欲对朕不轨,然后又被自家宝贝给抓了个正着。 有儿子真好!有儿子的爸爸像个宝! “宝贝儿,要不要先歇歇,先喝口茶咱们再继续!”嬴政站在旁边,给出一个良心意见。 胡亥无语的回过头,看着在站在王座之上,满脸慈爱状看着自己的嬴政,揉了揉太阳穴说道:“父皇,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非常震怒,非常生气,然后‘大叫护驾’什么的吗?” 爹,你拿错剧本了吧?你拿成“持械男子殴打眼盲琴师,路人见死不救,纷纷冷漠围观”这个剧本了吧? “呃……本来父皇是想叫人的……可是宝贝儿砸你打人打的这么帅这么潇洒……父皇一时看呆了……”面对宝贝儿砸的指责,嬴政略略有些尴尬,眼神在大殿里游离着,然后像抓到救星一样,指着站在屋里的赵高说道:“你看!不止是父皇一个人,赵高……赵高也是,他都被你震住了?” 因为大殿之外早已被重兵重重包围,嬴政的大书房里反而很少服侍的人,而这极少的人大多也隐于黑暗之中,只是随时听从嬴政的吩咐而已。 本来这样的安排已经很稳妥了,毕竟能服侍嬴政的人,大多是思想素质都过得硬的人,没想到……堡垒总是从内部攻破的。 胡亥扭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但此时正一脸错愕看着自己的赵高,将筑往地上一丢,任由筑在地上发出“碰”的一响,然后指着赵高,气乎乎的说道:“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打人啊?没看过,要不要本公子在打你一顿?” “啊!不!不用了!”赵高惊醒过来,忙摇了摇头,这时他才知道,原来以前胡亥打自己,那都是春风化雨,跟自己逗着玩的,“奴婢只是被公子的英姿吸引住,所以……一时忘我而已!” “就是就是!英姿英姿!”嬴政连连点头,为了证明赵高所言非虚,还拍了两下巴掌。 只是面对宝贝儿砸那略带小愤愤的眼神,再想起宝贝儿砸曾多次劝说自己“东方六国的人,没一个好货,离他们远点”,可自己不但不听,还放任高渐离至此……说来,这件事闹出来,也要怪自己太过于自大,总觉得无人敢惹自己。 “咳咳!胡亥,你看这高渐离该怎么办啊?”嬴政指着地上出气多,入气少,再不杀就只能虐尸的高渐离,生硬的转换着话题,“要不……片了?” “还片?换个吃法行不行啊!最重要的是,他都死了,到时候片不片有什么区别啊?片人,就是要活着的时候,才好片啊!”胡亥挥了挥手,否决了自家老爹的意见,并且建议道:“要不,直接叫士兵进来,拖下去做成包子喂狗吧……头颅就挂在城墙上,挂上一个月,震慑那些小人。” “嗯……也行。”嬴政点了点头,同意了胡亥的意见。 胡亥见嬴政答应自己的意见,正准备开口叫士兵进来,就看见嬴政忽然手一挥,接着大踏步从王座上走了下来,走到自己身边,“噔”的一声拔出悬挂在腰间的太阿剑。 “咦?父皇您要亲自动手吗?”胡亥小小的惊讶了一句,刚才看嬴政不声不响的模样,还以为他不甚在意,没想到啊没想到,会咬人的……皇帝他不叫,“也好!荆轲死在太阿之下,高渐离是荆轲的好友,让他也死在太阿之下,也算是成全了他们一对好基友,祝他们俩下辈子百年好合,早去荷兰,早日扯证。” 嬴政表情怪异的转过头,看了胡亥一眼,真宁愿自己还是当年那个纯洁的,什么都听不懂的秦王政。 “父皇,您看着儿臣干什么?要杀快下手!再不下手,他就凉……死了……好吧,人死了,尸体会凉的,趁还有股热乎劲,快杀快杀。”胡亥晃了晃头,蹦哒着开口说道。 听着宝贝儿砸用平常“父皇趁热快吃,再不吃就凉了”的口气,说这些丧病的台词,嬴政默默一汗,然后倒转剑锋,将太阿放到胡亥面前,冷声说道:“你来!” “啊?”胡亥扭过头,一脸错愕的看着嬴政。 以前他就一直很想玩太阿,可是父皇总是说他年纪小,未到及冠佩剑的年龄,所以任他好说歹说,也不肯把太阿给他玩,现在怎么……一下子从把玩宝剑,变成有宝剑杀人,这画风转换的太快,我承受不来。 “皇儿还没有亲手杀过人吧?”嬴政说着,手里的太阿剑送胡亥面前送了送。 “呃……这个……儿臣就砍过项羽一剑……杀人……”胡亥认真想了想,自己虽然一直是过着刀头舔血……也算是刀头舔血吧,不过是人家为了自己舔血的生活,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冲杀也见过好多次了,但亲手杀人好像还真没有过。 不过,这种事不着急啊,本公子才十三岁,连十四岁都没有……三观未形成,杀人会不会不好啊? “没有就正好!皇儿就以此人练练手……能亲自下手杀人,才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嬴政将太阿剑强行塞进胡亥手里,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啊……这个……可是……”喂喂喂!能不能杀人和能不能当男子汉有一毛钱的关系?本公子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爷们,满地散落的衣服被褥就是明证好嘛。 “别但是可是了……人死了,尸体会凉的,趁还有股热乎劲,快杀快杀。”嬴政在胡亥身后轻轻一推,推得他上前两步。 “啊……爹……父皇……”政治家的脸皮,果然比一般人都要厚。 听着嬴政将自己刚才劝他的话,又复制粘贴了一份还回来,胡亥心中大汗,但还是依言上前,将剑尖抵在高渐离的心口,然后轻轻往前一送。 太阿剑真不枉自己楚国镇国宝剑、十大名剑之一的称号,胡亥只是这么轻轻的一下,剑尖就跟切豆腐一般,刺进高渐离的心口之中,贯穿了他的身体。 胡亥抓住太阿剑,手腕一扭,太阿剑顺势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将高渐离的胸口搅出一个大洞。 接着,胡亥飞快拔出太阿剑,然后后退两步,血花立刻从伤口处如喷泉一般涌了出来,喷得老高老高的,喷得满屋子都是,高渐离嘴里吐出两口鲜血,身体跟着抽搐两下,但很快就彻底没了气息。 嬴政看着手持着宝剑,站在自己面前的胡亥,走上前去刚想安慰一下刚杀了人的儿子,并考虑是不是要给儿子做个心理治疗什么的。但刚一走过去,就听见胡亥嘴里正在小声嘀咕,“卧槽!这么多血,等下内侍搞起卫生来,岂不是很麻烦?哎呀!一不小心给别人填麻烦了!” 嗯……乍听儿子这么一说,嬴政不由也开始思索,这么多血,等下搞卫生时会……等等……是不是哪里搞错了?儿子,你关注的重点是不是错了? 胡亥这个人的关注点,从来都是与众不同的。 比如有一回吧,他在网上看了一本小说,主角是个杀手,有个剧情是杀手主角回忆黑暗组织逼迫少时的自己,杀死无辜的小婴儿,并且小婴儿的尸体做成四道菜吃下去,否则就杀了自己的段落;当时书评区的留言都是黑暗组织好残忍无情什么的,只有胡亥一个人在想……哎呀,要是换成我可怎么办啊?我好像不会做菜啊,还做四道菜……特么这么难吃的菜,还要自己吃下去……我会不会食物中毒先。 见宝贝儿砸依旧站在前方沉默不语,嬴政视刚才听见的那句话为自己的幻觉,走上前两步拍了拍胡亥的小脑袋,从他手里拿过剑,宝剑还鞘,开口说道:“来人!将高渐离拖下去,尸体做成包子喂狗,首级悬挂于咸阳城一个月。” 大秦的士兵们还是十分训练有素的,随着嬴政一声令下,早已察觉到殿内有事,并且已经侯在外面士兵和内侍,开始有条不紊的收拾起房间。 抬走高渐离的尸体、清理地板和柱子上的血迹、将满地散乱的衣物被褥…… “嗯……胡亥,你这是干嘛呢?”嬴政一指满地散乱的衣物被褥,一脸狐疑的说道。 “这个……儿臣见父皇在外间小睡,怕父皇着凉,所以拿来了被子……”胡亥脸色一正,表情十分正经严肃的说道。 回他的,是一个嬴政“你哄鬼”的表情,“拿被子就行了,拿床单来做什么?” “呃……儿臣说,怕您流口水,帮您擦擦垫垫行不行啊?父皇要是不相信这个解释,儿臣还可以说……趴在床单上睡比较舒服……你相信哪一个啊?”胡亥干笑一声,然后冲着正拿着自己刚换下来的小裤裤,僵着身体站在那里,看着嬴政,不知道该走不该走的小内侍眨了眨眼睛,并且在嬴政看不见的角度,拼命的呶嘴比划着,“走啊快走啊……” “你这个熊孩子……”嬴政重重在胡亥头顶拍了一掌,又气又笑的开口说道:“你敢再瞎编一点吗?” 敢啊!我敢的!爹您造我敢的! 第151章 夜游 这次高渐离的刺杀,虽然不成功,但却造成了一个十分十分影响深远的影响。 始皇诏曰:闻击筑者杀!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因为嬴政的一句诏令,击筑者在整个大秦疆土里被追杀了好几年,一直到好几年后,都把自己颁布过这样一个命令的嬴政,才在胡亥的提醒下,把这个命令给取消掉。 但是此时为时已晚,先不提击筑者已经被枉杀了多少,就连击筑这门学问……哎,两千年度娘一搜“筑”,就会显示古代乐器,秦代时特别流行,后失传。千百年来,只有记载,未有实物。 不过纵然是知道此种后果,胡亥也没打算好心去提醒嬴政,他老爹怒火正盛呢,谁提他咬谁。 没看见扶苏不过说了一句,“大秦以法治国,因高渐离击筑就击杀天下击筑者,有违历代秦王严律克己……”然后话没说完,就嬴政用奏折丢了出去。 嗯,扶苏应该庆幸,现在大秦采用“无竹简”化办公,纸打在身上也不疼。 从历代秦王的角度看,嬴政这种因为自己不爽,而迁怒无辜的行为很low。但是从后世皇帝的标准来看,比嬴政任性迁怒的多了去了,也没有见谁因为这个而亡国,所以这项命令就被很快的执行了下去。 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上面说的是“格杀勿论”,下面说的是“流放千里”。 “你又擅自改动朕的命令!”嬴政怒瞪了竟然“瞒上欺下”的胡亥一眼。 “好啦好啦!父皇父皇!儿臣知道呢,您呢……这个人心胸最广大了,虽然事情刚闹出来的时候,您是挺生气的……想要把击筑者全杀了……但是大哥劝过您之后,其实您已经没有那么大火气了……只是……拉不下面子而已。”胡亥凑上前,用手轻抚着嬴政的胸口,有一下没一下的说道。 “哼!既然知道朕的心思,那你怎么不劝朕呢?”嬴政冷哼一声,没好气的看着胡亥说道:“反而去改动朕的命令,不怕朕杀了你吗?嗯?” 嬴政伸手揪住胡亥的两边腮帮,用力往外一拉,然后猛得一松,看着宝贝儿砸因为疼痛而捂住小脸,眼睛圆滚滚看着自己的模样,顿时心情大好,朗声笑着点评道:“皮薄肉多,正宗包子脸,小包子。” 胡亥脸上青筋跳了跳,父子之间为什么要互相伤害,自己是“小包子”,那秦始皇陛下是什么?大包子吗?逗比!那么多击筑师的血还没干,尸体还没冷呢。 “朝令夕改,帝王尊严何在?”胡亥忍住“战翻那只秦始皇,来生投入反秦联盟”的冲动,看了一眼赵高说道:“父皇若真心想杀,为何又命赵高提醒儿臣……说什么……金银岛那边缺少矿工啊……” 是了,帝王一声令下,大秦军队的办事效率那是格外的高啊。 不过才区区一年而已,第一批坐着非常简陋原始的渔船,从釜山登陆小脚盆的五百秦兵和徐福这些船工、水手、矿工,竟然真根据自己那张画得十分意识流的地图,找到了传说中的金矿。 也或者说是他们运气特别好,找到的竟然是个露天金矿。 按照嬴政一开始许诺的,此金矿百分之一的利益归这几百人所有,这些人一直子就从贫困户成了暴发户。 为了保护这些金矿,辽东郡守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二话没说又派了两千人上金银岛,同时加快了在釜山修建港口,以及在辽东郡修建直道的力度——按嬴政的政策,这些金矿的产出,辽东郡是可以截流一部份的。 小钱钱,真心甜! 有了这些金子,一向穷得响叮当的辽东郡,一跃成了大秦三十六郡里人人羡慕的富裕郡……就跟后世的沙特阿拉伯等地一样,人家落后人家条件恶劣人家风俗习惯还不好,但架不住人家壕啊。 在秦代这种对官吏极其严格和变态的管理下,现在的官员还没有后世“天高皇帝远”、“十万雪花银”的贪腐程度,虽然有点小贪,但大多还是用之于民。 大多数人造反,都是因为生活没有希望,说白了就是家里穷闹的。 去釜山建港口、去金银岛当矿工,都可以赚钱,而且收入还很不错,绝对比服徭役修长城一天八文钱不管饭来得高,于是很多辽东郡的穷人选择了出门务工。 当然,也有家里负担太重,离不开家的,也可以去参加修直道等官府搞得大型基建,搞饭发工钱喔亲。 毕竟这个时代,不修阿房宫不修六国行宫那一大堆行宫之后,老百姓的徭役要比以前少上许多。 至于秦始皇陵,这一直是在修得。不过在上一世的历史里,虽然江湖传说里嬴政一登基就给自己修皇陵,皇陵修了三十七年还没修好,但基本上那都是扯淡。事实上是,前期那是忙着给爷爷和老爹修,中期嬴政忙着求仙问道,总觉得自己能长生不死,所以根本就没有修秦始皇,一直到后来焚书坑儒之后,嬴政觉得自己大约是要死了,所以才开始火急火燎的修皇陵。 正是因为赶工,所以才会到了嬴政死,都没有修好秦始皇陵,搞得二世匆匆给他修秦始皇陵,因为赶时间嘛……不但一下子花费大了,对帝国的负担也大了。 像现在这样,细水长流的修着,所有的人力物力平摊到每一个月,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建下来,到民力的压榨到是比上一世历史要轻许多。 就是可怜了少府大作章邯将军,迷上了研究各种型号的水泥。 至于那修皇陵被灭口的七十万工匠,那可是七十万人口啊,如此丧病的事,胡亥自然是不会做的,开山挖路搞农场,日后帝国需要修的东西还多着呢,保证你一辈子见不到外人。 “你啊……总是那么多借口!”嬴政用手指点了点胡亥的鼻子,纵容的笑着说道。 “哼!儿臣为父皇分忧!父皇不但不感谢儿臣,还欺负儿臣!真讨厌!”胡亥揉了揉鼻子,愤愤说道。 “你啊……都这么大了……都可以生娃娃当爹了,脾气还跟个小孩子一样。”嬴政看着身高已经到自己胸口,却依旧满脸稚气的胡亥。 想着儿子当年还没自己大腿高时,又可爱又乖巧的模样,顿觉老怀大慰,同时开始担心起孙子的教育问题。 儿子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有了孙子,孙子会被他教成什么样啊? 嬴政在这边忧心肿肿的关心孙子的教育,却俨然忘记了几十章……并不,几年之前,他还在心里发誓说,为了儿子能当一个合格的秦二世,朕一定对胡亥严格要求这件事。 老父爱幼子,最喜欢的幼子生的儿子,再加上隔代亲这个问题,未来小小猪的教养问题真心堪忧。 “父皇……您又打趣孩儿……什么孙子啊?”胡亥用力跺了跺脚,颇为有些羞涩的说道。 有些事,虽然一时瞒过了,但是是没办法一世瞒过的。 尤其是自己长大成人,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能传宗接代这种事,对于非常重子嗣传承,讲究开枝散叶的帝王家来说,更加是喜事中的喜事。 所以高渐离被杀的第二天,嬴政就知道儿子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大男人这种可喜可贺事。 “好好好!不提孙子不提孙子!小孩子家家的,还会害羞了!”嬴政笑了两下,开口说道:“要不这样吧,现在是嘉平月,朕听说咸阳有祭祀活动,十分热闹,不如朕明日带你去看?” “好啊!”胡亥拼命的点点头,一百五十章……并不,穿越过来快十年了,终于有父子微服私访,节假日共游咸阳的美好回忆了。 嘉平月,这是嬴政今年心血来潮,一拍脑子定下的好名字,它的原名叫“腊月”。 而所谓的祭祀活动,就是指腊月祭祀神灵而已。 这年头的人不讲究过新年——当然,秦国人民过也是过十月新年,若是秦国能延续个二百年,两千多年后的大吃货国人,就不用在每年10月8号发微博发帖说“祖国母亲啊,我还想给您过个阴历生日”了,因为阴历十月妥妥也会成为法定节假日。 当然,秦代人民不过新年对正月初一过生日的嬴政来说还是挺好的,至少大家见了他都说“生日快乐”而不是“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虽然不过新年,但因为相信神灵是万事万物的主宰,认为日月天地之神、动植物之神以及祖先的神灵左右着人们的生活和命运。于是,在自然节气变化、农事活动等一些重要日子里,人们都要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以表达对神灵的崇拜、敬重和敬畏;特别是在年终岁末,还要举行庆祝丰收的祭祀活动,俗称腊祭。 其实以上内容并不是为了给大家科普秦人过年的习俗,而只是想告诉大家胡亥愤怒的原因——特么什么除夕、元旦、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阳;什么粽子、月饼、汤圆、水饺、腊八粥、糯米饭、火鸡……不好意思,最后一个乱入了,现在统统都没有。 思来想去,仰天长啸,根本就无节可过。 胡亥欢欢喜喜的答应第二天晚上和自家老爸去夜游咸阳,却忘记了他觉得现在是三月份,但按实际上的秦制来说,现在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 第152章 失散 整整一天,偌大的章台宫里,都能听见蹦蹦跳跳跟只小兔子一样的胡亥,叫嚷的声音,“出去玩!出去玩!太棒了!出去玩!” 能不能做个安静的美少年了!章台宫里上到赵高这样的重臣,下到门口守卫的黑甲卫士,都被胡亥烦得不能再烦,整个章台宫里唯一不觉得胡亥烦的,大约也只有……只有谁大家知道的。 “朕是不是平常里对胡亥不够好啊?明明朕有经常带胡亥出去玩耍啊?” 不觉得某只熊孩子烦,且已经有往兔孩子演化的劲头就算了,他还觉得良心不安,怀疑自己是不是薄待宝贝儿砸,真不愧是“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大奖的十年得主。 赵高默默的叹了一声气,决定不理会这对不正常的父子,反正只要不涉及到彼此之间,他们俩大多数时间还是精明……且精明的可怕的。 “赵高,说话……”赵高不想理会麻烦,但不代表麻烦会放过他。 大的那个会找谈关爱子女、多陪伴子女的问题——陛下虽然奴婢有个女儿是没错,但您看奴婢和您相处的时间,就知道奴婢和奴婢女儿相处的时间有多少了,这种事奴婢完全没有发言权。 小的那个则会…… “我今天晚上穿哪件衣服出去?这个这个还是这个……赵高、柔姬、阿木、乳娘,你们都过来,快帮本公子挑一件……要能显示出本公子又酷又炫又萌又可爱的气质的……”胡亥站在一堆小山样的衣服,蹦蹦跳跳的像只兔子一样爬上爬下道。 又酷又炫这个不难;又萌又可爱这个也容易,但是把两者组合在一起,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啊,少公子你今天忘记吃药了吗? “所以你最后还是穿了一件黑色的常服出门?”已经换成便装的嬴政,看着耷拉着小脑袋,连兔子耳朵垂下来,一副无精打采的胡亥,一脸无所谓的摸了摸爱子的头,开口安慰道:“没事没事,朕的儿子,穿什么都又酷又炫又萌又可爱。” 被嬴政用一句话,补了两百cc血后,“噌”的一下,失血过多的胡亥,两只兔耳朵立刻立了起来,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少年,立刻又变了一个元气满满的棒小伙,“就是!儿臣也这么觉得……不过父皇,等下出门你不要‘朕’啊‘朕’的自称了喔。” “知道啦知道啦!那么啰嗦!”嬴政点了点胡亥的鼻子,拉着胡亥上了一辆貌似普通的马车。 “爹,今天我们去哪玩啊?”胡亥趴在窗口,看着马车一路出了咸阳宫,向宫外驰去。 “兰池……朕……我听说兰池今天有腊祭,十分热闹,胡亥你应该会喜欢才是。”嬴政笑着,弯腰俯过来,同样看着窗外景色说道。 和后世紫禁城以一道宫门将民居与宫殿隔开不同,秦代的宫殿都是与民居混杂在一起的,所以说广义的咸阳宫三百里真不是在逗你,因为天子从一个宫殿到另一个宫殿,其实是要经过大量民居的。 兰池其实是嬴政引渭河之水,建的一个东西二百里,南北二十里的人工湖。历史上,兰池是嬴政求仙问道的结果,因为他在兰池上以奇石和土建了一个小蓬莱,这辈子嘛……蓬莱是不想去了,嬴政把上一次去釜山观海时看到的海景筑了上去,不但有会喷水的鲸鱼,还有萌萌哒的海豚什么的。 在兰池的北边,嬴政还花钱修了一座兰池宫。只是在画风和咸阳宫里其他宫殿的画风略有不同,全因为胡亥少年觉得以修宫殿太花钱,不如我们修个园林就好了,省钱还好看有新鲜感,而且成天看那些黑扑扑的宫殿,儿臣不开心,所以最后兰池宫依着胡亥的审美情趣修成了后世的江南园林。 在这个奇石木料和奇花异草都不怎么花钱的年代,修成小巧玲珑,主要是靠园内设计心思灵巧而出名的园林式景观,比修成秦汉那种以气势雄伟而出名的宫殿要省钱省民力多了。 因此,整个兰池宫水流曲折,水域宽广,内中山水相依,宫阁掩映,即可赏景,还又可荡舟玩耍。不但是嬴政非常喜欢皇家游乐场所,而且还是普通老百姓平日休闲观景所在。 始皇宫殿与民居同处,那不是瞎吹的,普通老百姓虽然不能进到兰池宫里游玩,但是站在湖边、林间观赏美景也是允许的。幸亏这年头大吃货人口,还没有后世那么多,否则现在这个人口比例,换算成后世那个人口数,嬴政去兰池宫观景时如果不清场,就只能看见人人人人人人人了。 不过今天是微服出行,人越多越好,越多越热闹。 嬴政牵着自家宝贝儿砸的手,一副唯恐儿子走丢的贴心好爸爸样,开口说道:“乖崽,小心别走丢喔!” “爹……我都十三岁了……不是小孩子了,没那么容易走丢的……到是您,您别走丢了才是真得……”胡亥冲着嬴政做了一个鬼脸,别扭的甩开嬴政的手,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大约是去年金银岛的金子运来了,嬴政很大方的豪了一把,不但将“腊”改为“嘉平”,还赐给了每一百户百姓六石米、二只羊,豪得没有朋友。 也正因为始皇陛下今年的大方,咸阳的百姓今年过了个好年,吃饱饭之余也有力气出来搞腊祭了。 一百多名十二、三岁被扮成头戴大红头绩、身穿青衣,手持大鼓逐鬼童子的少年,在戴着面具、身披熊皮、手持手持戈矛盾牌的主舞者引导下,追逐着十二位人扮成的野兽,一路呼喊舞蹈、击鼓而行的样子。在什么大场面没见过的胡亥看来,虽然看着很原始很率性,完全比不上后世的舞蹈好看,但其声威气势却令人心悸,别有一种野性美。 胡亥知道这其实不是一种舞蹈,这是一种古人用来驱疫行傩的一种仪式。秦宫里每年都有举行,但能和他一起观赏此仪式的,也不过那么小猫三两只,而且大家还坐得规规矩矩的,老没意思了。和这么多人一起看跳舞,到是有点两千年后逛大街的感觉了。 嗯,逛马路不是重点,重点是看跟谁逛,跟爹逛的话……爹呢? 胡亥左右四顾一回头,发现自家老爹,大名鼎鼎、人见人怕的秦始皇陛下,也扛不住兰池今天的人流,被冲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 蓦然回首,那人……别说灯火阑珊处,连阴暗地沟里都找不到了。 靠之!爹丢了就算了,怎么连侍卫都丢了?让他多带点侍卫出门,非只带四个,这个爽了吧,扛不住人流,走散了吧? 走散归走散,胡亥还是不怎着急的,都多大的人了,难道还担心被人贩子拐了吗?最多被偷个钱包,或者被人碰个瓷什么的,也算是一种新鲜体验吧,至于其他的…… 天子脚下,治安没有那么差吧? 胡亥抓了抓头,决定等会去兰池宫门口等自家老爹,想来政爸爸应该也会去兰池宫找自己。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到底是现在去找爸爸呢,还是趁着家里没大人,再玩一会儿? 腊祭不但有驱疫行傩的仪式,还有大祭典礼、祈年求福等热闹活动。另外,整个咸阳城更不缺乏“朋酒斯享,日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之类的欢宴场面,已经颇有几分后世过年的味道。 这么原始且富有野味的东西,城市孩子没见过啊。 所以,算了……还是去找爸爸吧。 和玩耍比起来,还是爸爸更让人不放心,爸爸找不到自己一定会着急的。 心里这么想着,胡亥开始调头往兰池宫的方向走去。 和兰池之畔不同,兰池宫是彻底的皇家禁地,平常就没有什么人来了,更不用说今天了,几乎全咸阳城的人都跟去看热闹了,兰池宫附近那叫冷清的可怕。 现在是深夜,这个年代的环保搞得特别好,周围全是树木,连户人家都没有——有,也被政府强行搬迁了,公元前两百年没有路灯。 好可怕好可怕啊!夜风凛冽,只有一轮孤月伴我行,特么月亮的光从树稍上穿过,落在地上不但一点美感都没有,而且还将千奇百怪的树枝照得跟个妖怪一样。夜风再那么一吹,树枝舞动,地上狰狞的影子也跟着一起动,再配合不知道哪传来的夜鸟声,差点都把胡亥吓出心脏病了。 “堂堂天子脚下,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地方?这环保也做得太好了吧?路上还一个人也没有,完全是一种走在原始森林的节奏,还是怀念我大帝都大魔,满目望去都是高楼大厦,见不到一点绿荫,但就是那么充满人味的世界。”胡亥在心里嘀咕着,一步一步延着水泥大道向前走着。 是的,现在整个咸阳城,但凡交通要道或者是通向各宫室的大路,都换成了水泥路,所以这算是目前唯一的好消息吧。 至少走夜路,没路灯没灯笼没手机照明,也不用担心摔跤了。 胡亥勉强控制自己往前走着,忽然他看见前方窜出来几个人影,虽然看不清楚来人的模样,但借着月光的反射,胡亥能看见对方手中不时发出的寒芒。 卧槽!刚才还说路上一个人也没有,这情况还是不要有人的好。 胡亥开始由前进姿势,改为正面倒着向后退。 第153章 遇盗 十二月的冷风吹来,纵然现在的咸阳没有后世那么冷,也让胡亥打了一个哆嗦,只觉得整个后背都凉了。 这时,胡亥才发现自己身后的衣襟上已经全都是汗,被冷风这么一吹,只觉得整个人就像掉到冰洞里一般,凉凉的。 要是父皇在这里,一定会以秦始皇完全不相符合的画风,唠唠叨叨的说,“如果不快点换衣服,等下一定会感冒的。” 胡亥一边警惕的注视着前方忽然冒出来的几个人,一边向后退着,如果不小心……有意外……又没带随从……卧槽!爸爸再也不用担心我会感冒这个问题了。 伴着夜风一同飘过来的,还有来人几句隐约的对白。 “就是那小子……” “是他了,盯着他好久了!” 盯着他好久了! 盯着他! 盯! 呵呵,这个世界真是对本公子充满了恶意啊!堂堂秦二世,要死在这样子的小贼手里了吗?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啊?秦二世什么的,不应该在十年之后被阎乐一杯毒酒凄凄惨惨的毒死在阿房宫吗?这种死活,特么不符合我的人生规划! 先玩垮大秦,再被毒死什么的,不但能在《始皇本纪》上留下重重一笔,好歹还能留个后世骂名。 现在要是这么死了,后世会怎么说?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始皇与少公子胡亥微行兰池,胡亥失其路,遇盗,卒,时十四。始皇甚哀之。 胡亥一边撒丫子狂奔,一边不时回头看看,果然都不是好人,看见自己跑了,竟然都操着刀剑追了上来。 一二三四……妈蛋!数不清了,至少也有十个啊!就算本公子从小接受最严格的皇子武学教育,本公子也打不过这么多拿着刀剑的人啊!更何况了,本公子还手无寸铁来着。按秦例,公子未及加冠,不得佩剑。 胡亥想着,脚下生风,奔跑的速度又比刚才快了一点。 “站住!臭小子!你给我站住!”身后拿着刀剑的强盗,指着前方跟着草泥马一般,跑得异常欢快的胡亥,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 “你让我本公子站住,本公子就站住,你以为你是秦始皇啊!”胡亥脚下逃命速度越发的快了几步。 幸好自打荆轲刺秦王的事情发生之后,自知仇人满天下的胡亥,除了加强安保、苦练武技之外,也没有忘记每天早晚长跑,后来为了拉着年岁渐长,越发不爱动弹的嬴政搞健身,更是有事没事就绕着章台宫跑一圈。 当然,嬴政年龄一大把,是没那个本事绕着这么大的章台宫跑圈圈的,所以多半是嬴政骑在马上,给胡亥加油而已。 章台宫那么大,胡亥都能不喘一口气跑完,区区几千米路而已,对胡亥来说那是小意思。 只要跑到人多的地方,这些强盗就不敢这么嚣张了。 “可恶!”其中一名强盗叫了一声,“没想到这小子这么能跑!不是说贵公子大多弱不经风吗?这小子怎么那么能跑?” “哼!”另一名强盗冷哼一声,忽然停下脚步,将手里的剑插回腰间,取下肩膀下挂着的弓箭,搭箭,拉开,瞄准胡亥的背影。 “糟糕!”胡亥抬起头,看了看天空。 刚才还抱怨月光不够亮,不能当路灯使,周围树木太多,搞得跟个恐怖片一样。现在一跑到空地之处,无云无树可遮,银色的月光直直的从天际落在自己身上,美则美,但是也要命啊。 这简直就是黑暗中的萤火虫,唯恐别人看不见自己在哪里啊? 胡亥还没抱怨完,就听见脑后传来“嗖嗖”的声音。 终于明白张良等被本公子在身后,暗施冷箭人的心思了。 胡亥顾不上明媚忧伤,没有减速也没有转弯,反而以双手抱住头、颈等重要部位,继续向前方跑去。 不能慢!一慢下来就会被杀掉!至于受伤,受伤是不会死人的! 一支利箭破空而至,“扑哧”一声射进胡亥左肩。 胡亥感觉肩上一痛,倒吸一口冷气,额上冷汗冒了出来,生平头一次受这么大的罪,但他依旧忍住没有叫出来,脚下不停,飞快向亮光处跑去。 只要跑到人多的地方,就有救了,所以……绝对绝对不能停下来。 这段路并不长,远远的,胡亥已经听见前方隐隐数人在说话,似乎还有车轮在地上滚动的声音。 啊!难道是有人路过? “救命!救命!”胡亥向着人声处,大声叫了起来,他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变形了,很能想像自己能发出这样尖锐的声音。 这个时候,胡亥就有如溺水遇到稻草的人,已经不在乎前方来人是否是强盗的同伙,又或者自己是行为是否会连累到无辜的路人了。 “何人?”前方传来一声厉喊,声音不甚动听,口气更加是一点都不动听,但听在胡亥耳中却是无比动听。 因为对方说的是,“贵人在此,闲杂人等,速速让开!” 贵人!妈蛋!本公子就喜欢贵人!本公子就是贵人! “本王乃大秦少公子,始皇十八子邽王胡亥,前方何人?”胡亥一边跑着,一边飞快自报家门道。 嗯,已经看见前方来人了。 只有几盏路灯照明,光线不太好,来人的相貌看不太清楚,只看见对方是一架马车,外加一个车夫和三个持剑的武士。 一共才四个人,而自己身后至少有十个人,胡亥的心瞬间沉了下去,妈蛋,敌我人数差距太大,求破? 而且,这马车这人数,看上去怎么有点眼熟啊? 胡亥这边念头还没转完,就看见马车门忽然被人从里推开,接着一个怎么看怎么眼熟的身影,从马车里钻了出来,看着他大叫一声,“胡亥!宝贝!” 父皇? 胡亥先是一喜,接着又大叫起来,“父皇快跑,儿臣后面有强盗在追!” “果然是胡亥,你们几个快上前保护少公子,务必挡住那些强盗。”嬴政不但没有跑,反而跳下马车,上前几步,一把抱住胡亥,一脸心痛看着小脸苍白的儿子,又将宝贝儿砸转过来,看了一眼插他在肩膀上的箭,气得他连声大叫道:“太可恶了!太可恶了!朕一定要诛了他们全家!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嬴政“噔”的一声,拔出悬挂在腰间的太阿剑,指着来人,对着自己的护卫,大叫道:“斩首一人赏百金,斩首两人爵升一级。” “喏!”众护卫应了一声,将嬴政父子护在中,同时拔出悬挂在腰间的长剑,接着又从身上的包袱,拿出一套精巧的机关手弩,对准正向着众人跑过来的强盗射去。 “嗖嗖嗖”几声破空声之后,有三个强盗应声倒下,但至少还有六、七个强盗,逃过了此劫,依旧拿着刀剑冲了过来。 “父皇,你的人呢?怎么就四个?”胡亥四处扭头看了一眼,四周一片静悄悄的,即没有敌方小伙伴出现,也没有我方小伙伴出现。 “呃……这个……父皇想……带那么多人,多麻烦啊……”嬴政老脸一红,看着额上尽是冷汗的胡亥,拍着胸口说道:“皇儿放心,这些武士都是精挑细选,绝对能以一挡十的。皇儿,你要不要去马车上休息一下,你看你这个……”嬴政指了指胡亥肩膀上的箭,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道。 “谢谢,不用。”胡亥摇了摇头,现在正是他肾上激素爆发的时候,别说插一支箭,就算插一身的箭,他也感觉不到痛苦——当然,等会就不知道了。 “父皇,你真得只带了四个人?”胡亥不死心的又问了一句,见自家老爸干脆不理会自己,而是拿着太阿挡在自己身边,做出一副防守状,遂绝望的抹了抹脸。 想哭! 父皇什么的,真是太不靠谱了,出门竟然只带四个人!卧靠!他知道不知道他是谁啊?他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秦始皇啊!想杀他的人,能从这里排到洛阳了,他怎么有勇气只带四个人出门啊!早知道他只带了四个人,本公子就带四十个人了! 哼哼!要知道本公子每次出门,看似跟班只有两三个,暗地里的保镖至少有四十个! 果然不应该信任这个没有防范意识的家伙的! 果然秦始皇在历史上被刺杀这么多次,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一块又好吃又软萌还不设防的肉,本公子要是那些六国遗族,本公子也会忍不住下手的。 就在胡亥对嬴政十分无力之时,四个武士已经和那几个强盗剑对剑的近距离交锋起来。如嬴政说的那样,这几个武士的功夫的确十分不错,如果单纯只是打架的话,一个打十个打不了,打二到三个还是行的。但问题现在不是打架,是保护要员啊喂! 那七名强盗分出几个人缠住四个武士,另外三人则拿着剑对准胡亥和嬴政砍了过来。 三柄长剑,齐刷刷的对准胡亥砍去。 “吾儿小心!”嬴政上前一步,伸手将胡亥揪了过来,自己挡在胡亥面前,以太阿剑挡住三人的同时攻击。 “父皇!”胡亥大叫一声,但却没有冲动的冲上去,而是伸手在衣袖里一掏,摸出一个小小的纸包,然后冲着三人大叫一声,“看本公子的毒药!” 接着胡亥抓纸包的手一抖,纸打开,大片白色的粉末,冲着三人的脸飞了过去。 第154章 治伤 看着迎面而来的白色粉末,三人本能的闭上眼睛,任由白色的粉末溅在自己的脸上。 趁着三人闭眼的功夫,胡亥并没有冲上前去帮嬴政,反而“蹭”的一下,跑到马车边上,飞快打开车门,然后从车厢里拿出一样东西。 一看胡亥拿出的东西,正趁着三人揉眼睛,和三名强盗博斗的嬴政,脚下一歪,要不是时间地点场合都不太对,他真想大喊一声,“儿砸,要喝水护卫那里有,不用专门去马车里拿茶壶。” 是的啦,胡亥从马车里拿了个茶壶下来。 茶壶……嗯,你拿个啤酒瓶下来,敲掉底也会显得比较有杀伤力,拿个茶壶……而且看胡亥那吃力的模样,茶壶应该还是满的。 嬴政有一些淡淡的忧桑,但还是选择相信宝贝儿砸,宝贝儿砸是永远不会错的,说不定里面是一茶壶化尸水呢? 至于化尸水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个问题是问题吗?敢于置疑英明神武的秦始皇陛下和萌萌哒的少公子大人,都是要被拖出去片成烤鸭。 嬴政觉得自己能想到一茶壶化尸水就已经很有创意了,事后知道宝贝儿砸比自己还要有创意有想法。 “父皇闪开!”胡亥说着,打开茶壶上的盖,将茶壶里的茶水,对准嬴政以及三名强盗的泼去。 主要是想泼三名强盗上,脸上沾白色粉末最多的那个,次要是想泼另外两个。 至于嬴政……那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其实闪不闪也没有什么关系,茶水而已又不是毒药,被泼了也不会死,顶多有点影响秦始皇英明神武的形象而已。 是的,这的确是一壶非常普通的茶水,茶水倒出来的时候,嬴政甚至还能闻到茶叶的香味,是自己惯常用的那个味道。 但是当那些十分普通的茶水,倒在脸上沾白色粉末最多的那人脸上时,一开始还好,对方还能活蹦乱跳的用衣袖抹着脸上的茶渍。 一抹二抹,连脸上原来的白色粉末都要抹掉了。 胡亥这是在干什么呢?好不容易把毒粉甩到他人脸上,让对方不敢睁开眼睛,又给人泼了一脸水来洗眼睛。 嬴政心中郁闷还没完,忽然看见被茶水泼中的那名强盗,抱住自己的脸开始大叫道:“脸脸……眼睛……眼睛……好痛!” 强盗的叫声,惊醒了他的两个小伙伴,纷纷扭过头去看向正抱着脸的那名强盗。 就见他的脸上,尤其是眼睛部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了一个个小水泡,同时脸上的皮肉变得又红又肿,甚至隐隐还可闻到一股肉香味。 “啊啊!烫死我了!烫死我了!眼睛!”那名强盗抱着脸在地上滚来滚去,仿佛在遭受其大的痛苦一般,但滚着滚着忽然如同中邪一般,将脸在水泥地面上用力蹭着。 尖叫声,惨嚎声,一直不停,萦绕在每一个人耳中。 “父皇你别发呆啊,还有两个,快去把他们砍了。我这里还有半壶水!”胡亥用力瞪了嬴政一眼,人家强盗关心小伙伴,所以才会去看,你去看个什么劲? 嬴政被胡亥这一叫,迅速回过神来,表情微微有点尴尬。 宝贝儿砸半壶水搞定一个强盗什么的,衬得自己这个当爸爸的好没用啊! 嬴政扬起手里的太阿,趁着左手边的一个强盗还没反应过来,劈头对他砍去。 而胡亥也适时配合着他,将茶壶里的另外半壶茶水倒了出去。 一边是嬴政的太阿剑,一边是不知道什么东西,但却能让人十分痛苦的东西,在未知力量更可怕的情况下,那名强盗果断的选择了直面太阿剑。 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看着为了躲避自己的茶水,而一头栽进太阿里的强盗,看着脸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强盗,胡亥默默的为此强盗点了根蜡。 而这时,其他四名武士,也纷纷解决掉自己的对方,跑来嬴政这里。 五个合力之下,剩下的两名强盗很痛快的被超度升了天。 见危机度过,刚才还元气满满,战斗力至少二百五的胡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脸色惨白,额上全是冷汗,只见他脚下一踉跄,身体往后一软,后背正好撞在车辕上,立刻发出“嗷”的一声惨叫。 大半夜的,跟狼嚎似的! m了个b,伤口开始痛了。 “胡亥,你没事吧?”嬴政第一个跳上前,一把扶住宝贝儿砸,满面忧心的说道。 “嘤嘤嘤……疼……”胡亥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指着左肩后背上的箭,开口说道。 要不是场景不合、要不是对象不对,胡亥真想跳起来说,冲着嬴政说:“特么你身上插根箭试试,你插根箭试试看有事没事?” 因为一切都不对,所以胡亥只能抿了抿嘴,接着往嬴政怀里一扑,抱着他的胸口,泣不成声的说道:“父皇……疼……” “乖乖乖!一会就不疼了!”嬴政想和以往那样拍胡亥的背,给他顺顺猪毛,但又怕拍到宝贝儿砸的伤口,只能身体僵直的站着,然后柔声哄道。 “陛下,此处危险,您还是先上车,我们回宫再说。”一名武士实在看不下去这两父子腻歪了,开口提醒说道:“少公子的伤也需要处理……不妨,我们先把毒拔了?” “对!回宫!速度回宫!哎呀!回什么宫!章台宫太远了,直接去兰池宫不就好了吗?”嬴政在不涉及到胡亥的问题上,脑子还是很清醒的。 清醒了没多久,又开始不清醒了,“宝贝啊,你还有没有力气爬上车啊?要不要父皇抱上去啊,你是要扛东西的姿势,还是要挟着走,还是要公主抱呢?” 胡亥抬起头,苍白着脸,有气无力的看着嬴政。 要不是见对方一脸着急,连眼眶都隐隐有些发红,胡亥真想一脚将嬴政踹飞了出去。 这凑素传说中英明果决的秦始皇吗?干别的事不是挺果断的吗?怎么轮到自己就……真是想想蛋都疼了。 公主抱会碰到伤口就不提了;挟着走这是什么鬼姿势啊?还有扛着走……想想脸都丢光了。 “儿臣自己能上车……”在嬴政提供的千奇百怪姿势面前,胡亥选择默默交出膝盖的同时,果断的选择以一名武士为支撑,脚踩在另一名武士的背上,被众人搀扶着走进了马车。 一到马车里,胡亥立刻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跟死人一样趴在那里,嘴里还不停的“哼哼”着,“父皇……疼疼……” “哎唷!宝贝啊!你们,谁会拔箭,上来一个把少公子的箭拔了!”嬴政推开车门,冲着旁边的四名武士叫道。 其实拔箭、上药之类的救急工作,一生不知道遇到过多少次刺杀的嬴政,自己也是会的,但正如医者不能自医一般,嬴政下不了这个手啊。 “禀陛下,臣会一些。”左首的武士开口说道。 “行行行!你快上来,你们继续赶路,快点到兰池宫。”嬴政让那名武士上来,然后转身回到胡亥的身边,看着紧闭着眼睛躺在那里,脸色苍白如血,额上冷汗直流,连嘴唇都没有颜色,只是嘴里偶尔会喊痛的胡亥,那心肝是一阵一阵的痛啊。 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宝贝儿砸,从小就没有吃过这么大苦头的宝贝儿砸,就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结果伤成了这个样子。 哼!可恶的强盗!朕绝对饶不了那些人! “陛下,现在要将少公子的衣服解开,请恕臣先失礼。”武士进到马车里,跪在地上行了个礼说道。 这辆马车虽然不像嬴政的王车那样巨大,但车厢里的面积也并不算小,在放了一张大案和三个人之后,也只是略为显得有些局促而已。 “去吧去吧!”嬴政挥了挥手,看着武士走上前,用小刀将胡亥左肩上的衣服割破,露出层层衣服下的略带着几分狰狞的伤口。 胡亥一身娇养出来的雪白皮肤,已经被血污弄得污秽不堪,深深的刺痛了嬴政的眼睛。 “幸好!这箭只是普通的箭,箭上即没有毒也没有倒刺,而少公子今日穿的又是绸衣,绸衣有挡箭之功率,因为箭入身体并不深,也没有伤到要害部位。”武士长吐一口气,终于放下心来。 这所以大胆的站出来,也只是想拼个前程而已,幸好这一次毒对了。 “那就好……你先处理着……朕先出去看看……”嬴政微微点了点头,转头就想往外走。 不走不行啊!总不能说,朕看不下去,朕会心痛的吧?太丢朕秦始皇的脸了! “呜呜……父皇,不要走嘛……”一听嬴政要走,刚才还要死不活的胡亥,飞快伸出手,抓住嬴政的手,“呜呜”的哭了起来,边哭边说道:“父皇,人家一个人会害怕的……呜呜……你不要走……以前妈妈都会陪人家打针的……” 妈妈这个词,嬴政懂,地球上任何小孩,刚学会发音都是先发“妈”这个音的。 但打针是什么鬼东西?针灸吗? 看着宝贝儿砸一口一口哭着叫“疼”的场景,嬴政实在狠不下这个心离开,只好一转头又留了下来……继续给大家添乱。 对!他干的事,在那位准备给胡亥拔箭治伤的武士眼里,就是添乱来着! 第155章 拔箭 车厢里,胡亥半解衣裳躺在被褥之中,一只手死死的抓住嬴政的手,一副“唯恐自己一松手,爸爸就会消失”的乖巧可怜的模样,看得嬴政一颗心都萌化了。 “乖乖乖乖!宝贝不怕,父皇在这里……父皇在这里啊……”嬴政拍拍胡亥的手,用这辈子都没有用过的温柔口气说道。 “父皇不要走……”胡亥睁开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嬴政,虚弱的像刚出生的小猫崽一样。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难得这次不用靠演技,也能这么可怜且逼真,还能看到老泪纵横的嬴政,真是让本公子深深的认识到,以往自己的演技是多么的浮夸和流于表面。 但是……这种机会本公子真得不想要啊! “不走不走!宝贝啊,要帮你拔箭了,你先忍忍好吗?”嬴政说着,将一块手绢细细的叠成豆腐干大小,然后小心翼翼的塞进胡亥嘴里,温柔体贴的说道:“来!咬着!咬着就不痛了!” “呜呜呜……”胡亥试图说什么,但为时已晚,嘴已经被嬴政用手绢堵住,而两只胳膊则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实在是提不起劲头。 “乖宝贝,知道你疼。但你要忍一忍,忍忍就不痛了。”嬴政用仅能自由活动的一只手,拍了拍胡亥的肩膀说道:“动手吧!”嬴政冲着武士一点头。 “呜呜呜呜呜呜……”不是啊父皇!儿臣想说的是,那块手绢你刚才擦了眼泪,现在就往儿臣嘴里塞,干不干净啊? “喏!少公子,请务必忍着点!”武士应了一声,伸出手一只按在胡亥肩膀上,一只手抓住了箭,准备往外拔箭。 只是准备拔箭,还没有拔箭,感觉到身后异样的胡亥,就吓得全身肌肉紧绷,身体发僵,手死死抓住嬴政的手,嘴里不由自主的“呜呜”的叫了起来。 别怪胡亥太过于没用,两世为人从来没有遭过这么大的罪,活了几十年人生最大的痛苦,无非也就是青霉素做皮试和扎手指头抽血做化验——做过的都懂得,做这两项检验酸爽得不得了。 唯一脑袋被汽车撞成萨琪玛那次,也因为死亡来得太快,根本还没有感觉痛就没有然后了。 看着宝贝儿砸这么痛苦,嬴政不由自主的冲着武士开口道:“轻点轻点不行吗?看朕的小宝贝疼得!” 嬴政说着,心痛的从袖口掏出另一块手绢,给胡亥抹了抹额上汗。 而本来正准备大力将箭拔出的武士,被嬴政这一吼,顿时吓得慌了手脚,手不小心按在胡亥的伤口上,压得他又是一阵“嗷嗷”叫。 亲爹!我可是管你叫亲爹啊!你不要这么坑你儿子好吗?胡亥用力白了嬴政一眼。 “小心点小心点!”嬴政毫无愧疚之心的继续为胡亥擦汗。 朕为什么要有愧疚之心?又不是朕碰伤了宝贝儿砸。 “你看着朕干什么?还不快点给少公子拔箭!”对着宝贝儿砸还春风化雨的嬴政,抬起头向着武士不耐烦的说道。 做为一个除了儿子说话,对其他人都很少显露真实表情和心情,大部分时间声线平得跟死人心跳图似的皇帝而言,能用这种“极不耐烦”的口气,已经证明他的心情非常不好了。 武士被嬴政一吓,又颤颤抖抖的去拔箭。 这一会,他不敢猛得一下把箭从肉里拔出,只敢温柔的、细细的、小心的、恭恭敬敬的……结果被嬴政骂成“朕没俸禄给你吗?你没吃饱饭吗?动作那么轻,能拔得出箭吗?而且拔那么久,你想痛死朕的皇儿吗?” 又要轻又要快又要仔细小心……要不是说话的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武士扎嬴政小人的心都有了。 忙乎了好半天,武士终于果断的下手,一掌敲在了胡亥的脖子上,将他给打晕了过去,“陛下,这样少公子就不会感觉到疼了。” 嬴政看着“啊”的叫了一声,就晕过去的胡亥,反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为什么总感觉这家伙,原来是想打朕来着?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虽然胡亥晕了过去,但嬴政浓浓的爱子之心不减,依旧在那里“拔快点快点”、“轻点轻点”、“小心啊”的变幻着命令。 但正因为胡亥晕了过去,这回虽然有嬴政这个好爸爸在旁边添乱,但武士依旧顺利的将箭拔了出来,又给胡亥换好伤药、包扎好,最后再穿上衣服,方才拱手向嬴政说道:“臣幸不辱命。” 见爱子无恙,嬴政被胡亥那一声声惨叫吓走的理智,也终于找回来了一点,想起刚才的失态,他略为有些尴尬,但面对着有功之臣,又不能不做表示,只好挥了挥说道:“嗯,下去吧,有赏。” 就在给胡亥拔箭的功夫,嬴政的马车已经到达了兰池宫。 虽然嬴政此行来得匆忙,并没有派人提前兰池宫中的内侍和宫女,但秦宫的内侍宫女素质那一向是极好的,嬴政所居的宫室又是日日保养、时时打扫,无一日敢懈怠的,所以在经过最初的小小惊慌之后,兰池宫的宫人们很快就为嬴政一行人,收拾出了一个满意的环境。 不过此时的嬴政也没有什么心情去看周围环境了,命人将昏迷不醒的胡亥抬进自己房中,再三确认宝贝儿砸只是晕过去之后,嬴政连续飞快下了几道命令。 “招中尉来见朕,另外择重兵将兰池宫保护起来。”刚刚被人刺杀过一次,嬴政现在对自己的小命可看重的紧,兰池宫不比咸阳宫、章台宫这些历代秦王的住所,它只是一处离宫而已,嬴政不来的时候,安保工作也就是一般般而已。 所以嬴政坐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负责保护咸阳的中尉府,将兰池宫保护起来,不然真不放心啊,“传令让李斯、蒙毅、赵高他们速速来见朕。另外叫夏无且他们也过来,去给少公子看伤……还有……关中大索,游侠杀之。” 和高渐离刺秦,故闻击筑者杀之不同。 嬴政全程在睡觉,等他清醒时,高渐离已经被打倒在地上,所以他并没有对这次被刺有太深的心理阴影,也没有什么后怕之类的心理,因此对于杀击筑者这回事,扶苏劝一劝之后,嬴政也就故意让胡亥去给下面的人放水了。 但是兰池遇盗,嬴政那是全程清醒着的,亲眼看着那群强盗,是怎么追杀自家宝贝儿砸、亲自看着那群强盗,是怎么拿着刀剑向自己砍来的,好几次强盗的刀剑都从自己身上、脸上擦过。要不是胡亥聪明又机灵,泼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强盗脸上,让强盗失去了行动能力,自己一个挑三个,就算不死也会受伤。 那种直面死亡的阴影,让嬴政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真是太可恶了!咸阳城之内,怎么会有如此可恶的罪行?堂堂天下脚下,天子都会被人打劫,那普通百姓的生活可怎么办?”嬴政在自己的心腹爱将们面前,重重的一拍大案,怒发冲冠道。 看着嬴政愤怒的模样,再加上听说了少公子受伤中箭的消息,这一次没有人敢出言反对嬴政的决定,更没有人敢说“关中大索会扰民”什么的。 政治课本里说,军队——是统治阶级统治国家的工具。 于是,当大秦最高领导人的意志开始启动时,数十年来纵横沙场,百战百胜的大秦军队,也迅速做出了反应。 虽然大秦军队里的士兵,大多是普通百姓出身,大多只会几下劈、砍、冲、杀之类的技能,不像游侠那样武艺高强、身手灵活,个个都是以一挡十的好手——开玩笑,武功不好又怎么配得上“侠,以武犯禁”这个称呼。 但是前文就说过了,秦国军队最擅长的就是各种军阵。 流氓一点说就是,你能以一挡十?那么十一个呢?十二个呢?一百个呢? 我大秦军队揍人,从来不讲究个人武勇,一向都是群殴的。 秦国军队的军阵纵横天下,依旧无敌,更不用说几个小小的游侠了。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穿的再叼,一砖撂倒;体格再壮,人多也跑。 所以对于游侠,秦军一般是酱紫杀的,先保持距离,然后形成包围圈,最后大家再一拥而上,靠着人数优势把游侠弄死。 一分长一分强,游侠的刀剑没有秦军士兵的戈长,所以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完全不用担心人家能杀回来。 若是不幸遇上武侠位面……这个世界没有黄易位面,最多也就是金老《x鼎记》位面而已,康小麻子都能杀掉成建制的天地会乱党,没理由我大秦军队会杀不掉那些单独的游侠啊。 所以,当面对这种高武力值游侠时,秦军都不爱冲上去,直接把人围起来,然后几十只强弩掏出来,跟后世用机关枪似的“嗖嗖嗖”的几十声之后,大家就可以根据张导《英雄》最后那个画面,却想像游侠的尸体变成啥样了。 从人命啊、道德啊之类的角度来说,嬴政下得这条命令简直就是株连n族丧心病狂,但是从稳定社会治安这个角度来看,整个关中犯罪率大大降低,别说是杀人放火的事减少了,连街上的小偷小摸都消停了。 纵有怨言,但站在大多数人的角度来说,还是值得拍手称赞的。 原因无它,这个年代的游侠,说穿了就是《古惑仔》里的黑社会团体,绝对和武侠小说里仗剑行侠的侠客,那是完全是两码事。 第156章 预谋 胡亥从昏迷中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确切来说,是因为饿太久了,所以才会醒过来,是故胡亥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父皇,儿臣饿了。” 听到宝贝儿砸这句话,刚才还正一本正经批改奏折,似乎完全不以外界环境影响的嬴政,立刻手中毛笔一歪,黑色的笔尖在纸上画出一条又重又粗的画条。 奏折最重卷面清洁,若是在平常,嬴政必定要在此处盖上玺,证明这是皇帝陛下无意识手歪,而非有小人擅改奏折。 不过今天嘛…… 负责值班的赵高大人,只感觉眼前一黑,原来应该坐在大案前批改奏折的嬴政,就已经凑到了胡亥的床榻,抱着自家宝贝儿砸说,“宝贝醒来了,想吃什么啊?” #陛下的轻身之术,果然已经臻至化境了,佩服佩服# 赵高一边在心里为自家老板的轻功点赞拍马屁,一边吩咐宫人将一直热在火上的食物拿来,做为一个贴身小秘书,自然不能事事等老板吩咐。 “儿臣……想吃……想吃……”胡亥趴在嬴政腿上,没受伤的右手支撑着下巴,皱着眉毛想了半天,复开口说道:“想吃的太多了,不知道吃哪个好……反正饿,父皇看吧。” “那就都吃都吃就好了。”嬴政将胡亥扶起来在榻上坐好,又命人在榻上摆上小方桌,然后捧着宝贝儿砸的脸,左瞧右瞧瞧了好半天,方才一脸不快的说道:“瘦了,心疼。” 走在众宫人之前,手里还捧着一个青铜小鼎的赵高,默默的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一来就听见嬴政这么丧病的话,一晚上而已,再瘦能瘦到哪里去?陛下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真是……我应该好好学学了。 “陛下说的是,少公子这个样子啊……别说是陛下看得心疼,奴婢都看着心疼了。说起来,昨天晚上奴婢来的时候,都把奴婢吓坏了。”赵高将手中的青铜小鼎放在小方桌上,看着嬴政一脸深情的说道:“陛下你说那些强盗怎么那么大胆啊?天子脚下,竟然也敢动手?陛下,您下次再出门,可一定要带上奴婢啊,奴婢要保护陛下,保护少公子,一个……打他们十个。” 赵高以手为刀,做出一副砍人的样子,逗得嬴政哈哈大笑,连连点头,表示下回再出门,一定会带上赵高。 其实嬴政也挺后悔,昨天晚上出门竟然没带上赵高的,赵高不但车技好,会服侍人,剑术更好,若是昨天晚上带上他,自己也不用那么宭的一对三了。 “哼!他们敢动手,竟然也是有所依仗的。”胡亥冷哼一声,想起自己初遇那几个强盗时对方说过的话,听那话中的语气,分明是直接冲着他来的。 “怎么说?”嬴政扭过头,一脸震惊的看着胡亥。 嬴政本来以为只是强人看见胡亥年少多金,孤身一人又俊美可爱,所以才会向胡亥下手,现在听宝贝儿砸这么一说,这竟然是一场有预谋的,针对自家小宝贝的谋杀的。 #朕的儿子,这么可爱,怎么有人下得了手?# #陛下醒醒,您的儿子再可爱他也是个熊孩子,祸祸的人多了去了,有人想杀他一点也不奇怪。# 胡亥正准备说,这时宫人已经陆陆续续将食物都摆上了方桌,食物的味道让他顿时没了说话的欲望,“等儿臣吃饱了再说,饿……” “是啊,少公子昨天晚上流了那么多血,今天又还粒米未进,还是先用膳,用完膳再说其他的事。”赵高亲自动手为胡亥摆好餐具,小心翼翼的说道:“奴婢想着,少公子刚受了伤,大失血但又不能吃太过油腻的东西,就命下人炖了几份粥品、汤水,还做了几个少公子平常爱吃的点心,不知道少公子可喜欢?若是不喜欢,少公子且等等,奴婢再让他们去换?” 胡亥扫了一眼方桌上的菜单,都是自己现在能吃,而且平常都爱吃的菜,可见赵高也的确费不少心,难怪嬴政这么喜欢他。 “不用了,我饿了,就这么吃吧。”胡亥说着,眼睛转向一边,声音甜甜的说道:“父皇……” “知道知道……手疼嘛……来,父皇喂你!”嬴政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笑容可掬的说道:“来来来!宝贝,喜欢吃什么?父皇喂你!” “嗯嗯嗯……”胡亥连连点头,一点也不客气的开始指使嬴政给自己挟这个挟那个,时不时还要端茶倒水,擦汗抹嘴什么的,看着一旁的赵高眼角直跳。 哎哟喂!没发现陛下服侍人的天赋,竟然也是点满的,就是不知道满满的熟练度,是在哪里刷满的。 一个喂,一个吃,两父子十分腻歪的吃了一顿不知道是早饭还是午饭之后,胡亥终于抹了抹小嘴,点点头表示自己吃好了。 命宫人将方桌撤下榻,脸上终于有点血红的胡亥,喝了一口牛奶,开口说道:“儿臣敢发誓,那几个人就是冲着儿臣来的,根本不是什么普通游侠见富起心。” 在吃饭的时候,胡亥也听说过自家老爸搞出关中大索的事,也猜出了外头杀游侠一定杀的很嗨,不过这一次他却不打算劝誎了。 击筑者,那只是一群音乐家,秀才造反十年不成,音乐家还不如秀才。 但游侠可就不同了,一般能被称呼为游侠的人,已经不是一些普通的街头混混,而是有成熟建制、家里有钱有田有打手的黑社会头目。而那些钱财和良田,不是靠自身武力就是靠小伙伴的武力抢来的,根本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你说自己辛苦攒钱买的?按秦制,只有爵位的人才能拥有良田,而爵位从来只能马上来,哪是种田能发得起家的?用脚趾头想,也是一些不义之财。 一百个游侠,一个一个的杀过去,那肯定有冤杀的;但若是隔一个杀一个,必定漏网者良多。 现在只希望那群家伙不要反抗,毕竟不反抗也就死自己,反抗的话就死全家。 “儿臣走过去的时候,分明听见那几个家伙在说‘就是那小子’、‘是他了,盯着他好久了’。”胡亥将自己听到的话,对嬴政复述了一次,想了想又补充一句道:“这证明这些家伙一直在盯着儿臣,搞不好父皇和儿臣被人冲散,也是他们故意所为。” “不是搞不好,而是肯定的。”嬴政冷着脸说着,要不是对面坐的是宝贝儿砸,不是自家大臣,他早就控制不住情绪放杀气了,“朕就说嘛,明明朕的眼睛一直都没离开你呢,你怎么还会一转眼就丢了呢?这简直不可思议,现在想想肯定是有人从中作梗……当时朕看你在路边卖面具的讨价还价,正准备过去,忽然就不知道哪里冲出来一堆人,把朕的视线给挡住了……再找你个小熊就看不到了。” 嬴政一边怜爱的抚摸着爱子披散下来的长发,一边冷着脸杀气腾腾的说着,那模样看着要有多精分就有多精分,但落在众人眼里却是意外的和谐。 拳拳爱子之心。 “可是那些人是怎么知道陛下和少公子,会在当日微行夜游呢?”赵高在一旁插嘴道。 胡亥原本苍白如雪的俊脸一红,接着转过头特别不好意思看着嬴政,用跟蚊子样大小的声音说道:“父皇对不起,都是儿臣不好。要不是儿臣太高兴,嚷嚷的满宫都能听见,也不会被有心人可趁之机。” “不怪你不怪你!都是那些坏蛋,他们窥听宫中禁语,该杀!”嬴政杀气腾腾的说道。 “那也不能都怪他们,要不是儿臣……这次还算好,那些家伙要对付的儿臣,不是父皇……若是父皇有什么事,儿臣百死难恕。”胡亥低垂着头,无精打采的说着,眼圈和鼻头也开始微微发红了。 “不哭不哭……乖孩子不哭。咱们吃过一次亏,上过一次当,以后我们不再犯这个错误了。”看着胡亥一副要哭的模样,嬴政连连劝说道。 劝过人的都知道,人嘛……都是一种非常犯贱的生物,人在哭的时候如果没有人劝,他一个人哭着哭着累了也就不哭了,但是如果有人劝……呵呵……就和胡亥现在这样,本来只是小掉几滴眼泪,现在都发展成既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嬴政人老成精,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但说来说去理由无非只有三个字——舍不得。 于是,嬴政花了nnn多口水,将“吃一堑长一智”再三说了又说,劝了胡亥小半个时辰,又列举了自己以前也干过的蠢事,终于将胡亥的眼泪给劝住了。 “父皇以前真得也干过类似的错事?”胡亥洗过脸,趴回榻上,红着眼圈,看着嬴政说道。 “真得真得,绝对是真得,不信你问赵高。”嬴政为胡亥盖上被子,一指身边的赵高说道。 赵高含笑点头,心里却已经不知道草翻了多少只草泥马,连五岁时为了个饼和人家打仗都说出来了,少公子也就算了,自己听了这么多陛下的童年糗事,还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今晚的月亮吗? 第157章 流言 哄睡了儿子,嬴政转身出了门。 刚一出大门,刚才还春风满面,一脸慈爱的嬴政,脸色立刻为之一变,一边向前走,一边头也不回的开口说道:“泄露宫中秘语……哼!昨日在章台宫服侍,知道此事之人,尽诛!” 赵高小愣一下,方才开口说道:“喏……” “怎么了?你犹豫什么?”嬴政回过头,利目上下打量着赵高,声音冰冷的开口说道:“可是这些人中,有赵高你的亲朋好友?” “不不不!”赵高“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撑地连连摇头说道:“奴婢只是……” “等会再说!别让胡亥听见!”嬴政瞪了赵高一眼,看了不远处依旧紧闭的门,转身向御辇走去。 待到了御辇之上,嬴政落坐后,才看着一脸紧张的跪在下面的赵高,表情无悲无喜的问道:“有什么话,说吧。” “尽诛章台宫服侍之人,所牵连甚广,若是少公子知晓……少公子一向宅心仁厚,若是他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牵连如此之广,怕是……”赵高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着坐在上首,半眯着眼睛的君王说道。 “无妨!到时候你跟胡亥说,这些人都因罪发配去修长城了就是了。”嬴政随手拿起一本书,细细翻看着。 “可是……若是少公子问起来?”赵高不放心的又询问了一句,“那奴婢该怎么回答啊?” “放心!朕了解胡亥,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不会问的。”嬴政信心满满的说着。 若是胡亥能不智成这样,又怎么配成为大秦的二世皇帝? 赵高对嬴政的说法不以为然,但无奈上司已经下了命令,他也只能点头认下,想着到时候要怎么才能骗过胡亥。 没想到的是,数日后胡亥回到章台宫之后,见章台宫服侍之人全数换过,竟一言不发,不曾问过一次,到是省自己辛辛苦苦找借口。 事情证明,最了解胡亥的果然是嬴政,此为后话,暂且不提。 出了胡亥的居所,嬴政又把蒙毅、李斯等重臣开小会,然后将胡亥怀疑此事并非意外,而是有预谋针对其的刺杀活动讲了出来。 讲完,嬴政还一脸愤愤的说道:“胡亥这么丁点大个人,竟然也有人下得了毒手,真不知是何人,竟然如此丧心病狂,丧心病狂。” 赵高敢发誓,要不是当着众重臣的面,自家老板一定还会给少公子加上“纯洁”、“可爱”、“无害”之类的形容,而且一点也不管那些词到底符合不符合少公子的人设和画风。 说起来陛下真是奇怪,一方面明明知道少公子心又狠、手又毒、仇家遍天下,若是真遇个刺,仇人名单可以列一长串,一方还觉得自己的孩子纯洁又可爱,怎么会有人敢暗害他? 不过少公子还真了不得,身为大秦公子,小小年纪就受到刺客袭击不算什么,但刺杀的原因竟然是为了胡亥这个人,而不是大秦少公子这个身份,这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年轻有为棒棒哒。 赵高想着,看了一眼坐在下首的众重臣,虽然大家和少公子不是那么熟,但也是看着长大的孩子,什么人设什么画风还是略有了解的,因此听到嬴政竟然这样厚颜无耻的夸自家的孩子,不由纷纷觉得牙开始疼。 “陛下,臣以为行凶之人必是楚国贵族或者是……儒家。”身为熊孩子未来岳父的爹,再加上和嬴政有通家之好,两人私下聊天的次数难免多一些,因为抵抗能力比其他人强些的李斯,第一个反应过来说道。 “楚国贵族……朕到是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刺杀王儿。但是儒家?为何?王儿有得罪他们吗?”嬴政的话让旁边熟知内情的几人猛翻白眼,你家宝贝儿砸辣么讨厌儒家,陛下你真以为大家不知道吗? “儒家认为长幼有序,不可紊乱。重长子,尤其是重嫡长子,认为少子乃是国家乱象之征兆。”李斯很委婉的提醒道。 陛下陛下!你忘记了,你没有嫡长子就算了;你还不重长子,你还想让小儿子上位!别以为你不说,别以为你死不承认,大家就不知道,我们都是有眼睛的,我们自己会看好嘛!至少很多奏折上的字,根本就不是陛下你的字!能代君批改奏折,你说其中没猫腻谁相信啊? 当然,和扶苏相比,李斯还是更倾向于胡亥上位的。到不是因为胡亥要娶他孙女——实际上他所有的儿子都娶的是秦国公主,所有的女儿都娶的是秦国公子,根本不在乎这么一个孙女婿。只是扶苏公子信奉儒家,胡亥公子信奉法家,两相比起来……用脚趾头都知道选哪个。 事实上,不但是自己,朝上儒法两家出身的官员,大多都是这样的选择。 “这个啊……儒家果然麻烦……”嬴政伸手苦恼的揪着胡须,“可儒家那都是一群读书人,再怎么凶残,也不至于派杀手来吧?” 嬴政不太愿意相信这事是儒家干的,因为按李斯的话来说,儒家是支持长子的,自己的长子是谁?那可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啊,从小被自己捧在心尖上的人,曾经被他视为秦王不二接班人的人。 就算现在嬴政认为胡亥更适合当秦二世,也更加喜欢懂事乖巧的胡亥,也不代表他讨厌自己的长子。 “陛下可曾听闻朝堂之上的流言。”李斯开口问道。 “什么流言?”嬴政喝了一口茶回答道。 “亡秦者,胡也!”李斯说着,看了嬴政一眼,见他没有发火,又继续解说道:“听闻此流言就是从儒家那些方士嘴中说出来的。一开始只是在咸阳酒肆街头传而已,现在慢慢传到了朝堂之上,朝中不少大臣都听过此流言。” 本来,众人皆以为,依嬴政对胡亥的喜爱,和他对流言这种东西的讨厌程度来看,当他听见街头巷尾都传着不利于胡亥的流言时,必定驳然大怒,甚至有可能会拖几个人出去杀,以泄自己心头之愤。 但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嬴政竟然什么也没有做,没有生气,也没有杀个把人冷静冷静,反而摸着胡子点点头,若有所思的将李斯的话又重复了一次,“亡秦者,胡也……亡秦者……” 一时之间,大殿里的气氛有点怪,空气像凝住了一般,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敢说话,只有嬴政一个人不停在嘴里反复念叨着“亡秦者,胡也”这句话。 对于嬴政过往的经历,在场之人没有一个人不了解,自幼为质,缺乏父爱,又没了母爱,最后还要背负身世的谣言,甚至因此谣言而引发过宗室叛乱,然后被嬴政一举歼灭,导致嬴秦宗族都现在都没回过气来。 可以说,嬴政就没有过童年,而是从小便喜怒不形于色,心机城府深不可测,熟谙御下之道。 这么一个牛逼轰轰的皇帝,讨厌谣言的皇帝,外加儿控属性极浓的皇帝,在场之人没有一个人怀疑他会不发脾气,差别只是在于嬴政这场脾气会发多大而已。 但出乎众人意料之外的是,嬴政这次还就真得没有发脾气,没有发脾气就算了,还用十分吓掉众人眼睛的表情和口吻说了一句“亡秦者,胡也……说的十分有道理。” 看着一边微笑点头,一边说话的嬴政,包括李斯这样有通家之好的亲戚、赵高这样连嬴政吃粥加几勺糖都了解的心腹、蒙恬这样竹马竹马长大的竹马在内的众重臣,都被此刻一副淡定从容模样的嬴政给吓到了。 #陛下这是受刺激过度,所以气疯了吧?# 嬴政才不管自己手下们那张死人脸呢,在定下谈话内容的主题思想后,径直开口说道:“过去几十年里,我大秦一直忙于东征、南伐、北战,打下了无数疆域,将我大秦自原先的千里之土,扩大了百倍千倍不止……” 听着嬴政的话,众重臣越发心中疑惑,这主题思想虽然每一句都对,但又隐隐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重点是……这和今天的会议内容,有一根毛线的关系啊? “可是就有那么一小搓人,他们趁着我大秦平定六国,无力回防之时,竟然出兵占了河套地区。”嬴政这句话一出口,众重臣感觉自己已经隐隐的摸到了什么了,开始走进了嬴政的思维领域。 占了河套地区的那个,好像是匈奴人;而匈奴人,又是胡人;亡秦者……陛下,臣等应该夸您真能瞎掰呢?还是夸您脑洞清奇,不愧是萌萌哒的秦始皇陛下呢? 嬴政才不管自己的众重臣在想什么呢,六百年来大秦王室的画风,历来都是以君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其他人的话爱听就听,不听就是个屁,所以他在表演完全套戏之后,朗声开口说道:“蒙恬何在?” “臣在!”蒙恬冲着嬴政一拱手说道。 “朕命你领三十万兵马,北击匈奴等人,略取河南等地。” 嬴政用一句话,为今天的会议下了最后的总结。 至于各位重臣此时的心情……朕是皇上,又不是知心姐姐,管他们是什么心情呢?纠结不纠结的,干朕屁事! 第158章 隐瞒 嬴政会不知道这句话真实的含义吗?事实上,他是知道的。 命众重臣退下之后,原本还淡定从若的嬴政,“蹭”的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拔出挂在腰口的太阿,对准身前的长案一剑劈下。 看着嬴政的动作,赵高只觉得眼角一跳,接着眼前剑光一闪,长案被嬴政从中间劈开。 没等赵高反应过来,嬴政又是一脚踢在长案上,将长案远远踢开,也不要人服侍,大踏步冲了出去,一口气冲到兰池宫的演武场,也不知道破坏了多少花草树木之后,嬴政方才歇下气,将太阿剑丢给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赵高,又下了两条命令。 “今日之事,尤其是朝议上所传的流言,不得传与少公子知晓,违者全族凌迟处死。”嬴政说着,冷冷扫了赵高一眼。 “回禀陛下,不让这些人传出去很简单的。但是流言的范围这么大,少公子天性好动,难保不会知道啊。”赵高有点小委屈的说着,不传给少公子听很容易,但是少公子这么爱闹腾,你能保证他伤好了之后,不会再跑出去玩。 “朕让他没机会出去玩!”嬴政磨了磨牙,表情阴森森的说道。 那凶残的模样,让在场之人皆为之倒退一步,要不是大家知道嬴政是胡亥的亲爹,而且嬴政还是个连续十年获得“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的爹,众人真会以为嬴政说的没机会,是指打断胡亥的双条腿。 “另外,咸阳之旁二百里内的所有宫观,皆以飞桥复道甬道相连。”嬴政继续又下了一条命令。 所谓的飞桥复道甬道,就是指在建筑物和建筑物之间,建在在半空中可供人行走的走廊,放在后世就是一将各宫殿串起来的大型立交桥,在秦汉建筑中运用的非常多,后世建筑到是颇为少见。 众所周知,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是故,人在这样能直达目的地的走廊上行走时,不但更近更方便更快捷,省却在地上行走时,因为地利而不得不绕来绕去之苦——当然,如果嬴政把飞桥复道修成著名迷路建筑“西直门立交桥”又是另一回事。 而且因为人在飞桥复道上行走时,是在半空行走,在这个有望远镜但乃是宫中禁物的年代,普通人在下方是看不见飞桥复道上的情况,这样就无法判定嬴政到底去了哪个宫室——当然,如果真修成了“西直门立交桥”的话,走上一圈之后,大约嬴政也不知道自己是在朝哪个宫室走了吧。 当胡亥听说自家老爹要建飞桥复道时,心里第一个想法是,卧槽,历史怎么还是这样走啊?但那不是三十五年才发生的事吗?现在才秦始皇三十一年啊,怎么就提前了? 秦始皇三十五年,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 算了,要修就修吧,修几个飞桥复道也穷不死,反正父皇现在是个壕。 “宝贝,该起来了,换药了。”壕爹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胡亥,语气特别温柔体贴的说道:“要不要父皇帮你换啊?宝贝。” 胡亥抬起头,看着表情诚意满满的嬴政,又看了一眼夏无且,嘴角抽搐了两下,开口说道:“那就……来吧!” 胡亥一咬牙一跺脚,利落的把上衣脱了,露出被绑带包扎的左肩,找出一块手绢往嘴里一塞,然后死鱼样的往榻上一趴,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便你”的模样。 “少公子,不用那么紧张的。”夏无且看着胡亥身上紧绷的肌肉,小心翼翼的说道:“虽然换药有一点点疼,但陛下一定会十分小心的。对吧,陛下?”夏无且扭过头看着嬴政问道。 “那当然,胡亥可是朕的小宝贝,朕怎么忍心让他受苦呢。”嬴政信心满满的说着。 前几次换药都是太医在换,每次换药都搞得鲜血淋淋,惹得宝贝儿砸惨叫连连,看得自己心痛不已,换个药比开一次朝会还累,最后不得不把胡亥打晕了完事。 在围观了几次太医换药之后,嬴政认定一定是太医动作不温柔粗手粗脚,所以才会搞得宝贝儿砸惨叫连连,所以在抓住太医搞了一个突击式的护士培训班后,嬴政决定自己操刀子……并不,操伤药和绑带上了。 在夏无且的指导下,嬴政先是用剪刀剪开了胡亥身上的绷带。 当冰凉的剪刀,触及到胡亥身上温热的皮肤时,嬴政分明感觉到胡亥的身体在颤抖,一定是冷的,必须是冷的,才不是什么害怕呢,亲爹操刀业界良心,怎么会害怕呢? 剪开绷带之后,就是将旧的绷带从身上撕开了。 因为绷带是直接贴住伤口,沾在肉上的,每次撕绷带时,绷带将会将胡亥伤口上新生的痂和肉一起扯下来,本来已经愈合的伤口会重新开裂流血,所以这个步骤也是胡亥叫得最惨最揪心的时刻。 嬴政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给胡亥撕着绷带,却不知道这个过程就是要快,一下子揭下来,才不会那么痛,他那么动作温柔,反而会让疼痛的过程变长,从而让人觉得更疼。 钝刀子杀人,不过如此。 “耶?伤口似乎已经愈合了。”嬴政指着胡亥左肩上那个红色的圆状伤疤,扭过头看着夏无且说道。 夏无且挤上前,看了看胡亥身上已经愈合了至少九成的伤口,一颗提着心终于放了下来。 嬴政说要给胡亥换药的时候,夏无且的内心就开始报警了,他可不看嬴政换药的技术,但是又不能直说,可谓两头为难,只好尽量拖延嬴政从护士培训班毕业的时间,再对胡亥的伤口愈合程度,进行精确的计算,确定胡亥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只要嬴政不是蠢到跟台言小说女主一样,应该不会再闹出幺蛾子了,终于大手一挥,发给了秦始皇陛下一张护士培训班毕业证。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嬴政是秦始皇,他要无证上岗也没人敢拦着,但事关宝贝儿砸,未经医嘱,他不敢下手。 “果然是朕的儿子,中箭都中得格外漂亮,你看这伤口多圆。”嬴政当然不是台言小说的女主,相反他利落的换药手法,显示他的护士培训班毕业证,绝对不是走后门拿来的。就是因为手法太好,以致于他还有空对着胡亥的伤口评头论足,若不是这年头没有微博没有手机,众人一点都不怀疑,嬴政还会po张照发微博,再加上一句“萌哒哒宝贝儿砸,粉可爱粉圆的伤口喔~” “呵呵……”胡亥干笑两声,这个时候,除了微笑啥事也干不了。 因为伤口恢复的不错,在确定胡亥能自由行动,只要动作不太剧烈,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之后,早就受够了兰池宫的嬴政,决定打包带儿子回章台宫。 “大冬天的,住在水边……冷死了……兰池宫也没有章台宫那样安保严密……万一出个小贼怎么办?”嬴政一边嘀咕着,一边不时拍开胡亥不安份的爪子。 “呜呜……父皇又欺负人……”胡亥捂着被嬴政拍痛的爪子,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既然那么讨厌那么怕死,干嘛不一个人回章台宫”之类的话。 说来说去,嬴政会留在这里,还不是为了自己嘛。 众所周知,伤口愈合时会开始长新肉,而这个时候伤口会开始发痒,让人忍不住想去抓。 熊孩子之所以被称为熊孩子,就是因为特别能作死。 于是熊孩子不但经常忍不住去抓,还时不时将肩膀在床榻上蹭来蹭,于是二蹭三蹭之下,熊孩子的伤口又裂开了。 嬴政虽然是个好爸爸,能极大限度的容忍宝贝儿砸各种花样作死玩法,并且在后方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质保证。但正因为他是个好爸爸,所以他见不得胡亥拿自己的身体作死,暴怒之下,嬴政将胡亥按倒在床上,脱掉裤子,然后“啪啪啪”的揍了一顿,打得胡亥“嗷嗷”直惨叫,分分钟重新做了一会儿。 打完儿子神清气爽的嬴政,同时告诉赵高,既然少公子还有精力折腾这个,看来体力挺不错的,那少公子喜欢的那些美味可口的点心、又爽又顺口的小菜,还有各种好吃的炖品,全部就可以撤掉了。 “都撤了,那吃什么?”赵高顿时傻眼了。 “吃稀饭啊!吃中药啊!”嬴政没好气的白了赵高一眼。 #朕的属下,怎么能蠢成这样?这不科学啊!# 为了防止胡亥偷吃,嬴政还坚持每顿饭和胡亥一起吃——当然是分餐制。 原本给胡亥准备的好吃的全都搬在了嬴政案上,而胡亥案前则只有一碗清粥,再没有其他……当然,你可以选择是当甜党还是咸党。 以前胡亥小的时候,若嬴政玩这一套,胡亥还可以趁着嬴政去批奏折或者是上朝时,偷偷吃点好吃的点心。现在嬴政也不知道发哪门子疯,不但白天走到哪都带着他,连上厕所都跟着,只差没把他拴在裤腰带上,现在连晚上也要……大半夜的不去抱美人,却花时间来抓自己儿子偷吃与否,想想也是醉了。 “可我怎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呢?你们不会瞒了我什么事吧?” 第159章 订婚 “说话!说话呢!赵高!你说话!” 不敢去问嬴政,胡亥只好转过头来欺负赵高,赵高是个软柿子,谁都可以欺负上一把。 “请少公子看奴婢真挚的眼神!” 赵高眨了眨眼睛,一脸诚恳的看着胡亥,配上他那张高大全主角的脸,还真有那么一点正气凛然的模样。 要不是胡亥两世为人,深知眼前这人的个性和节操……对不起,此人没有节操,没准还真被赵高这张极具欺骗性的脸给骗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赵高眼神表情都实在太有诚意,有诚意到纵然明知道此人是在欺骗自己,胡亥也找不到破绽。 “哼哼!给本公子等着!”胡亥冷哼一声,咬了咬最终还是走了。他一天能逃出他老爹掌握的时间不多,能在这里堵住赵高,还是趁他老爹出去找小姑娘聊天,难得抽出来的时间。 这头小猪崽被自己气走了,那头赵高却得赶紧回去给嬴政报信。 熊孩子太聪明,大王您怕是瞒他不住了。 “这样啊……那就给他找点事干好了。”嬴政一点也不发愁的说道。 “找事?找什么事?”赵高努力沉思,最近咸阳有发生什么大事,可以将胡亥的注意力拉开。 “什么?李家女比胡亥大一岁,今年应该及笄了吧?”嬴政说出自己盘算已久的事,感觉才一眨眼的功夫呢,原来还在怀中玩耍、被自己抱在怀里的小儿子,竟然也已经了娶妻生子的年纪,真是让人舍不得啊。 “李家女……大王是说李丞相的……孙女?”赵高脸上露出一副猛然觉醒,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快速背出他所知道的李家女的资料,“三川郡郡守李由与陛下庶妹清公主的之女,今年正好十五岁。” “对啦!十五岁了,该成婚了。不然李家还要以为我们皇室,故意拖累他们家的女儿呢。”嬴政拿出一卷书,一边翻看着一边说道。 所谓及笄,就是指女子满15岁时结发时,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同时,也指女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可以开始谈婚论嫁。 当时女子大多早婚,春秋时代年二十而不嫁,就已经成了没人要的剩女。 而当时的风气,男子成年又得二十岁加冠,秦国皇室的加冠时间更是二十二岁,若是胡亥加完冠再来谈婚论嫁,本来就比胡亥大一岁的李家女,早就他被拖成老老老剩女了。 当胡亥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开心的画风都变了,“可可可……可是我才十四岁啊!” 开心?开哪门子心了?这是心被人捅了一刀的节奏! “父皇……儿臣还不想成婚,儿臣舍不得你嘛。”胡亥往嬴政怀里一钻,小脑袋扭来扭去的说道。 虽然胡亥现在有一米七高,但在嬴政近两米的身高面前,他这么用力卖萌的一钻,竟然还真钻出点小鸟依人的感觉,吓得嬴政嘴角都抽搐了。 #朕好像是养了个儿子,而不是女儿吧?# “熊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是李家女嫁进来,又不是你嫁出去,谈什么舍得舍不得的?”嬴政用力一拍胡亥的头,开口说道:“娶妻乃是为家中添丁加口的好事,怎么被你个熊孩子一说就那么奇怪?难道朕的孩子,还需要做上门女婿,倒贴嫁出去吗?” “可是成亲了,按规矩就要搬出宫住了。儿臣不要搬出宫嘛!儿臣不要离开父皇嘛!”胡亥摇着嬴政的手臂,撒娇的说道。 哎!自从变声之后,声音里粉粉糯糯的奶味没有了,撒娇功力那是大减啊! “不愿意搬就不搬,不搬总行了吧?”嬴政低下头看着胡亥,满不在意的说道:“不搬,你总满意了吧?” 在秦国,所有的成年公子成亲之后,都必须搬出咸阳宫。唯一能和妻室一并住在咸阳宫的,就只有太子一人而已。 “不满意不满意!被父皇管就够了,还要被个女人管!我不开心我不开心!我不开心嘛!”胡亥像小时候那样搂住嬴政的腰,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尽是盈盈水光,看来娶老婆这回事,对他打击真是挺大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好打击的?还是…… “莫不是熊孩子看上了哪家姑娘?想要娶她进门?这又有何难?朕的儿子,什么样的姑娘娶不到?想娶谁就娶谁,想娶多少就娶多少。你看中了谁,尽管告诉父皇,父皇吩咐赵高一声,让他帮父皇记得这事,保证给你办得妥妥帖帖的。”嬴政拍打着胡亥的手背,兴致勃勃的说着。 那模样不像是要去给儿子谈婚事,反而更像一个看见美貌小娘子从山下过,而按捺不住的山大王一般。 父皇,你这是准备去抢人吗?胡亥毫不怀疑,若是真有这么一个人,而他又报出了名字,晚上他就能在铺盖里看到那个妹子了。 “父皇,儿臣成天跟着你,哪有时间去喜欢姑娘啊?儿臣每天所见的,除了后宫的宫女,就是……就是……”胡亥尴尬的看了嬴政一眼,开口说道:“就是您的妃子好嘛。儿臣敢发誓,我对我的小妈们,没有任何兴趣。” “这个……到也是啊……”嬴政以手托腮,开始认真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自己成天这么走哪就把胡亥打包到哪,是不是真影响了宝贝儿砸的爱情线发展。 不过……呸!皇者要什么爱情线?谈恋爱多麻烦! “这样呀……成天跟着父皇没时间啊……要不……先给你塞两个妾,练习练习?”嬴政摸了摸胡子,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这个主意很不错。 宝贝儿砸之所以这么排斥成亲,一定是因为年纪太小不懂事,再加上不知道女人的好,所以才会本能的拒绝的。 当年小十七不也是这样,傻孩子一个,成天只知道挥洒男儿的青春和汗水,最后也被自己塞两个妾给整治过来了。 “啊?这就不用了……”胡亥拼命摇了摇头,李家女的彪悍他记忆犹新,要是让李家女知道她没进门,就得荣升“姐姐”,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别说是李家女啦,换成任何一个女人,知道自己还没进门,就得面对老公的两妾室……须知,这年头可没有三从四德之类的封建礼教,姑娘们尤其是秦国的姑娘们,那都是性格很开朗很开放,一点也不逊于男儿的。 最主要的是,虽然李家女再强悍也伤不到他一根毛,但胡亥还不打算因为几个妾室而家宅不宁、夫妻离心,最主要的是他还得拉拢李家呢。 “医书上说,男子年纪太小泄了精元,对身体没有好处,而且会长不高……”胡亥说着,以手在自己头顶和嬴政的胸口之间比了比,“儿臣还想再长高一点,至少得到兵马俑的高度。” “你还在惦记那个呢?”嬴政没好气的看了胡亥一眼,熊孩子这么多年了还没放弃这个梦想啊?有梦想是好的,但梦想能不能稍微高大上一点? “当然!这可是儿臣童年梦想之一!”胡亥高高的昂起小脑袋,一脸认真的说道:“儿臣要陪着父皇,永远陪着父皇,一辈子一千年一万年都陪着父皇。就算到了地下,儿臣也要父皇手下的大将军,保护父皇。”胡亥说到这里,表情变得有些沮丧,声音也隐隐有些失落,“儿臣本来位置都选好了,就是离父皇最近的那个……结果现在……” 胡亥接下来的话没说出口,但嬴政却明白他的话中之意。 若胡亥百年之后,是以大秦少公子的身份离世,那么他的长眠之地,必定是嬴政早已规则好的墓园之中,回到最爱他的父皇身边。 但是现在已经不可能了,自古以来没有两位君主同葬一个墓园的。 “我的那块地,父皇得给我留着……不准给别人,知道了吗?”胡亥抹了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的泪,气乎乎的说道。 “知道啦知道啦!”嬴政被胡亥逗得又好气又好笑,又感动又不知道是啥心情。 这个熊孩子,明明自己用不了的地,还得给他留着,这种损人不利己的霸道行为,真是……一惯的符合他的画风。 真是个小傻瓜,只要他能当上秦二世,百年之后,连朕葬在哪都得听这个熊孩子,一块地还不是任他处置?用得着为了这个生气吗? “熊孩子,你放心吧。虽然说李家女已经及笄,但成亲却还没有那么快。先订个婚,然后订下婚期,然后走走流程……这流程一走,至少也得一年多。”嬴政掐指算了算时间,大秦公子娶亲自然不比普通人,礼仪多得要死,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就得大半年,然后再订下正式的婚期。 这婚期嘛……至少也得提前半年吧?不然让底下那些办事的怎么办?时间太紧,草草而行?就嬴政这儿控的程度,不能让胡亥以大秦太子的礼仪成婚,对他来说这已经很委屈自家宝贝儿砸的事。现在还要他委屈自己心爱的儿子,给他一个个草草的婚礼?这是找死了吧? “走个一年多流程,你也该十五岁了,说不定到时候会有转机……”嬴政若有所思的说着。 大秦公子和大秦太子的婚礼,在规格上可是天差地远的。 若是实在没有办法,也只能在礼仪范围之内,尽量给胡亥最好的东西了。 第160章 纳采   好说歹说之下,中间省略不平等条件若干,嬴政终于让宝贝儿砸松口娶李家女。   擦擦额上冒出来的汗,看着撒丫子在房间里乱蹦,时不时还打个滚的胡亥,嬴政总觉得有点受骗上当的感觉。   不过怎么都好,儿子开心就好了啦!   既然定下婚事,那么流程也要开始走了。就像现代人不管怎么折腾婚礼,都要花九块钱去民证局扯个证一样,古人的婚事上到天子,下至平民也一样经过纳采、向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大流程。   纳采是“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   古代纳采所送之礼,一般是大雁。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胡亥在伤好之后,亲自去上林苑射下一对大雁,只伤不死,养好伤后交给自己的媒人带去女方家。   同样,为了证明自己对小儿子的看重,在除了扶苏之外,别的儿子都是派负责礼仪的官员前往纳采为媒,但是等到心爱的小儿子之后……拿着长长的大秦重臣名单,嬴政开始对着自己的手下爱将们挑三捡四起来。   这个长得不够帅,能止小儿夜蹄,杀气太重了,不好;那个自己都家宅不宁来着,还给朕的儿子当媒人,切!会影响宝贝儿砸婚后幸福满意度的,不好;那个,喔,那个到是不错,就是他说话一激动就爱喷口水点点,太丢人了;那个他儿子风评不好,万一宝贝儿砸生个那样的孙子呢?岂不是气死朕?   就这样,原本左看右看都觉得熠熠生辉,名单拿出去和任何朝代帝王一比,都毫不逊色的大秦重臣们,就被英明神武的始皇帝贬成了一坨翔。   心塞塞!伐开心!为什么朕的手下,一个两个都是酱紫不纯洁的人呢?连个生活爱情圆满、家庭事业幸福,长相气质皆佳,可以拿来当门面的道德君子都没有呢?   因为嬴政最近心口有点塞,所以每每大朝会之时,他瞅向众臣的目光就略为有点那么不善,而且这点不善还表现的特别明显。   皇帝的意志,就是群臣前进的方向。   在确定嬴政最近很不开心之后,群臣菊花顿时为之一紧,纷纷开始沉思自己最近有没有干错事,惹皇帝陛下不开心;确定自己没有干错事后,又开始沉思朝臣之中谁有可能干错事。如果是队友,那叫做“猪”,如果是敌人,那叫做“很好”。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不止一个。   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大家认定儿控的陛下一定是因为“亡秦者胡也”这句话在生气。   “我记得父皇是天蝎座,不是处女座啊?”看着拿着一叠名单,嘴里不停嘀咕着的嬴政,胡亥一揪赵高的胡子,对他说道。   别人不清楚嬴政在生气什么,胡亥可清楚的很啊,只是清楚归清楚,他没想到嬴政会纠结成这样啊。   纳采而已,派谁去不是去啊?他其实很好伺候的,只要对方身份够高,且对自己有善意就行了。至于本人的婚姻状态、子女状态什么的,胡亥根本就不在乎。   自己都不在乎的事,别人竟然这么在乎,想想还真是有点小感动。   世上只有爸爸好,有爸爸的孩子像块宝。   只是感动归感动,这样下去不行啊,这样选择性困难下去,自己到三十岁也娶不到老婆。   虽然胡亥对老婆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他想要一个儿子,最好是嫡子。有了儿子,能够为皇室传承接代、开枝散叶,同时保证自己后继有人之后,才能让自己的手下更安分,同时也可以断了其他人的心思。   君不见,当年一直生不出儿子的刘彻,是怎么差点被人撸下台的?   所以,在嬴政已经大失方寸的情况下,胡亥小朋友亲自拍板,定下了前往李斯家中下媒的媒人——少府大将章邯。   章邯这个人长得不错,又会做人又会做事,口才也行,还有真本事,是极为难得的能文能武的复合型人才。   最主要的是,因为和少府合伙做生活,开淘宝店的关系,章邯是唯一能被胡亥接触到,而又不必被嬴政怀疑为“公子结交重臣,所谋者甚重”的人。   虽然只是走流程,但章邯前往纳采时,所带之礼也在闪闪亮亮闪瞎了李家人的眼后,充分的向李家人展示了什么叫做“壕,不差钱”。   为了表现对宝贝儿砸的拳拳爱子之心,嬴政特意命宫中甲士抬着纳采礼,绕了大半个咸阳城之后,弄得整个咸阳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之后,才将纳采礼姗姗送往李家。   因此,在行完纳采之礼的当天,记录李家所收到的纳采礼的数量、质量等详细情况的礼单,就在有心人的散播之下,传播了咸阳的大街小巷。   当然,这样一份礼单,其实只是明面上的东西而已。   因为从礼单上看来,东西还是那些东西,和前一到十七那几位公子纳采时所备之礼毫无差别,但仔细看看你就会发现,东西还是那些东西,其物但一看就知道这不是宫中的制式用品,而是嬴政库房里的东西。   虽然宫中的制式之物也是十分好的,但嬴政库房里可是号称“无奇不有、无珍不藏”,堆满了自六国收集来的宝物。   当然,咸阳城居住的普通百姓,自然是不会知道纳采礼中的猫腻的。但是不知道归不知道,不知道并不妨碍他们依旧拥有一颗八卦的心。   老秦人务实,所以八卦起来也特别无遮无掩、光天化日、酒肆茶馆、大街小巷、街头巷尾。   “听闻诸子之中,陛下最爱少公子啊。”   “这有什么奇怪的?秦人爱少子,老父爱幼子。自少公子落地,宫中已经有数十年未闻婴啼,少公子即是少子又是幼子,陛下多怜爱他几分,有何奇怪的?再加上少公子年幼丧母,自小是由陛下亲自带大的,亲手带大的孩子,自然要比其他孩子多怜爱几分。”   “老父爱幼子,生于平民之家,不过是人间的亲情而已;生于君王之家,却往往衍生成王位继承的政情,酿成人间悲剧。昔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代雄主,但晚年却因为偏爱幼子,长幼无序,国之不宁,长子与幼子争位,以致于赵武灵王竟然活活饿死于沙丘宫中。”   “那是赵武灵王蠢!既然立了幼子为王,但又偏偏给长子以权柄,硬生生将赵国一分而二。长幼争王位时,又收容兵败的长子,想想也是醉了……”   “哎哎!不提这个,前面那个别歪楼,赵武灵王不蠢哪还有我大秦的事?前面那位兄台,你继续说,那觉得陛下应该怎么样做?”   “我觉得?我觉得当然应该立太子啦!立了太子,国家有后继有人,江山社稷才会更稳定!”   “立太子?立谁?陛下可是有十八个儿子。”   “嬴秦王室一向采用嫡长子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我扶苏公子身为长子,且仁善宽厚,可立为太子。”   “不对不对!我听说扶苏公子成天和那群儒生混在一起,我大秦以法制国,怎么可以立一亲儒家太子?”   “儒家有什么不好?仁义礼智信!”   “切!儒家有什么好?大秦以法立国,当然是我法家更好!我听说少公子胡亥,自幼学习秦法,三岁就能熟背秦法,而且少时还曾亲自断案,为不少人沉冤昭雪。”   “对啊对啊!我也听说陛下之所以最爱少公子,不仅是因为少公子为幼子,而是因为诸子之中,少公子最贤且最为聪慧。就说我们平常所用的纸吧,多轻省灵便的东西,据说就是少公子所制的。”   “什么少公子所制?那是墨家制出来的东西,少公子不过是占着身份高,所在据为己有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退而言之,就算是少公子所制又能如何?说穿了也不是一巧匠而已,巧匠能当太子吗?”   “巧匠不能当太子?那妇人之仁的家伙就能当太子了?”   类似以上内容的吵架,最近不时在大街小巷里发生,而且这还算是比较文明的,一群读书人就算意见不合,也至少没有打起来,只是这群人在看得老秦人惊叫连连,大呼“好戏不断”之时,也搞得负责咸阳治安的内吏大人一个头两个大,不明白处于深宫的陛下到底在想些什么,为什么要纵容这些人在外面妄议皇室?议的还是自己最心爱的儿子。   其实别说外朝的人不明白,就连嬴政的心腹赵高赵府令也不太明白嬴政到底在想什么,有儿子的爸爸和没儿子的秦始皇,他完全就是两个画风来着。   后者铁血冷酷不多提,更多事例自行去六国遗族那走一圈,他们一定会很欢快的拉着你,一起吐糟凶残无情的狗皇帝嬴政。   前者嘛……总结一句就是每天都不吃药,从来都是萌萌哒,而且也不爱走寻常路。   按一般正常人的思维,在连续两次遇到刺杀之后,不管再怎么闹腾好动的人,都会乖乖在家里当一段时间的安静美皇帝,可嬴政偏偏不走寻常路,他告诉赵高,自己又要出巡,你快去准备了。   什么?你说带不带儿子?愚蠢的凡人,你什么时候见过朕不带儿子的? 第161章 灭胡   在遥远的北方边关,一支约三千人的秦国士兵,正埋伏在一座小山坡上,紧张的看着山道下的小路。   带队的将领虽然过分的年轻,但眉目之间却是毅然沉稳,一点也看不出年青人所特有的急躁,“命人消除所有的痕迹,熄灭所有的火烛,未经容许,不得擅自乱动。”   一行人躲在山坡之上,等了大约一个多时辰,却始终不见有人来,再加上眼下虽然已经是初春时节,但北方夜里的寒风,每每刮过都会让人感觉冻入骨髓,终于有人忍耐不住,向着带队的将领问道:“韩校尉,你确定那些匈奴人败退之时,一定会走此处吗?走大路不是更顺畅更快捷吗?”   “放心!他们一定会来的!”被称为“韩校尉”的男子,确切来说是少年,抿了抿嘴神色冷峻的说道:“走大路虽然更顺畅更快捷,但被蒙将军追上的可能性也更大。匈奴人狡猾多疑,必会以普通百姓的性命为诱饵,引蒙恬将军去追。而单于和贵族则会走另一条路,偷偷撤走。”   “不过韩校尉,你说单于和贵族会走这条路,那么……我们……”说话的将领回过头,看了一眼埋伏在深深浅浅草堆里的秦国士兵,“也不过才三千人而已,而单于和贵族身边的护卫,绝对皆是精锐之师,我们遇见单于和贵族又岂能讨得了好?”   听到身旁人的话,韩校尉抬起头看了看天空。   此时已经是月出时分,半弯新月挂在山的另一半,天空只有星星点点的几颗星子。虽然不是说深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但四周的能见度也绝对算不上高,这样的夜里还在赶路,只能说明一件事……   “无妨!为了逃出蒙将军的追击,那群家伙肯定会让普通士兵去走大路,自己只带一部份精锐之师走小路,而且那群家伙早就被蒙将军吓破了胆子,否则也不会连半夜都在赶路了。大半夜的,他们又看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人,我们只要虚张声势几下,吓破他们的胆子就可以了,不需和他们太硬拼,该放的还是放过去,吃掉他们的尾巴就行了。”韩校尉回过头,补充了一句,“你们可是骑兵!”   大秦攻城伐阵从来都以步兵为主,骑兵从来都只是点缀,像这次这样专门训练出一只骑兵,而且还空降了一个那么年轻的少年,无爵但官却很高的当校尉,简直就跟天方夜谭似的。   “骑兵又怎么了?”身边的副将小心翼翼的问道。   “骑兵的意思就是说……当然,这句话是少公子说的,我只是转述一下……大家听一下就好了……”韩校尉很认真的回忆了一番胡亥说这句话时的音容笑……啊呸!又不是死人,回忆什么音容笑貌?   “我们不用跟匈奴人硬拼,只要追着匈奴人的尾巴,然后让匈奴人觉得跑不过我们没关系,只要能跑过自己的战友就行了。”韩校尉说着,眼神在马身上转悠了一圈。   若是以前,匈奴人自幼骑马,个个都是马术高超,在飞驰的马上,一边骑马一边放箭跟玩似的;而华夏人却不擅于马战,骑着马跑就别想放箭,要放箭就别骑马,不然非得被马抖下来不可。现在可好了,现在有了这种叫高桥马鞍的东西,人在接受过简单的训练之后,就算骑在跑着的马上,也可能仅靠双腿稳定身体与敌人战斗了。   “马早就准备好了,就在前方十里处等着,一人三骑轮流换……撵鸭子一样的将匈奴人撵回去。”韩校尉眼睛里闪闪发亮,除了高桥马鞍之外,还有另一样东西,绝对能让匈奴人大吃一惊,“你们可小心点,那玩意娇贵的很,别碰坏了,不然我们都得倒霉。”   一行人静静的等着,初春的寒风越发猛烈,要不是秦军纪律严明,将服从命令视为天职,再加上秦人升官加爵只能靠战争,而现在六国已灭,匈奴又被打残,能升官加爵的机会越来越少,眼下这没准是最后的机会,早就有人不安分抱怨了。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终于有眼尖的人看见远方小路上出来了星星点点的火光,隐隐还能听见有马蹄声,似乎有大队人马正在前进。   古代没有路灯,道路水平又怎么样,马蹄声虽然听着多,但却并不太急,想来是不敢走快路的原因。   于是,虽然早小半个时辰之前,秦军就已经看见了火光,也听见了马蹄声,但等匈奴人从山下走过,却是大半个时辰以后的事了。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去抱怨匈奴人走得慢了,大家心心念念的都是首级、人头、官爵等物。   韩校尉看着下方的火龙,手紧张的一握一张,没人知道冷汗已经浸湿了他的后背衣衫,他忽然想起少公子说过的话,自己个天生的将才,但却不幸生错了时代,没有生在六国争雄的年代,这注定是个和平年代,若不再抓住这最后的机会拼上一把,再高的天份也只能泯然于众人了。   “准备上!”韩校尉手一挥。   早已在等候韩校尉命令的秦国军士,立刻从早已准备好的大木箱里,拿出一个个啤酒瓶旁边的陶瓷小瓶,然后将陶瓷小瓶绑在箭上,对着下方的火龙射去。   听见山上传来“嗖嗖”冷箭破空的声音,身经百战的匈奴人哪还不知道自己中秦军的埋伏,但是他们乱了一阵之后却发现,秦军射下来的箭除了有几人倒霉的家伙,不幸被绑在箭上的陶瓷小瓶,砸中头,结果不小心破了皮之外,根本没有人因此受伤。   这是何意?   黑暗之中,根本没人看见箭上还绑着一个小瓷瓶。   小瓷瓶“碰”的一声落在地上,瓷瓶裂开,里面装着的酒水流了出来,浓浓的酒香随着夜风弥漫开来。没准匈奴搞明白酒是从哪来的,就看见熊熊燃烧的烈火,仿佛从地底钻出来一般,“噌”的一下烧了起来。   猛烈的大火在匈奴人的队伍里燃烧着,顿时让匈奴部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除了人类之外,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是怕火的,马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这样扑都扑不灭的烈火当中。   浓浓的烟尘让人看不清楚方面,更糟糕的是,这种无法扑灭的火,已经烧到了人和动物的身上。   “知识就是力量啊……”韩校尉看着下方忽然燃起的大火,知道一早准备的燃烧瓶已经起了大作用,一挥手厉声说道:“给我射!”   古人之所以很少夜战,除了因为晚上路况不好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夜战必须打火把。而黑暗之中,打了火把你就是个弓箭靶子。   现在匈奴人就是个弓箭摆子,敌明我暗之下,秦国士兵能很轻松的将箭矢射进敌人的体内。   收到此战大获全胜的消息时,胡亥已经被再次准备巡游的嬴政打包上了马车。   “熊孩子,笑什么呢?”嬴政放下手里的奏折,看着不知道为什么笑出来胡亥,一脸无奈的说道。   “没什么,儿臣就是想起……想起几年前……父皇不带儿臣出门,儿臣还装成了小宫女,可是现在……”胡亥掩住嘴“吃吃”的笑着,“就觉得风水轮流转而已。”   “你个熊孩子!要不……现在出门还不远,朕命人再将你送回去?”嬴政没好气的说道。   越长大越不乖,越长大越会气人,还是小时候好玩,萌萌哒一点点大,又好骗又好玩,就算做了错事,也硬不下心肠来处罚他,哪像现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你来抽我吖”的气质。   “不要不要!儿臣才不要离开父皇呢!”胡亥就地滚了两圈,直到将自己滚进嬴政怀里,才笑容满面的说道:“而且么么哒父皇,也不会舍得儿臣离开的对吗?”   “哼!”嬴政冷哼一声,谁会舍不得一头成天气自己的小熊啊?找虐吗?朕是皇帝,已经没有人敢虐朕了!   “这个给你……”嬴政将刚收到的一份奏折,丢到胡亥怀里,力道之大,让人毫不犹豫嬴政这是在丢飞镖,“自己看吧!”   “啊!父皇内力精深,儿臣受伤了!”胡亥捧着被嬴政用奏折丢到的地方,故意装出一脸耍宝的模样,在车厢里滚来滚去,开口说道:“父皇快来帮儿臣揉揉伤口,不然儿臣就要死啦死啦死啦!”   “小小年纪,没遮没掩的,说什么死?”嬴政这辈子虽然不求仙了,但还是很讨厌别人说“死”字,尤其是不愿意听见别人说宝贝儿砸“死”,宝贝儿砸自己说也不行。   晦气!   “儿臣不管儿臣不管!”胡亥又滚到嬴政身边,一把抓住他的手,按在自己的“伤处”,然后自顾自得揉了起来,“就要父皇帮儿臣揉!就要父皇帮儿臣揉嘛!”   “好好好!父皇揉!越长大越会撒娇!朕真得是养了个儿子?女儿都没有这么娇啊!”嬴政一边给胡亥揉着“伤口”,一边感叹自己的教育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说是养了个女儿也不对,朕的公主们不但一点都不娇,而且还……嗯……别人一般都夸朕的公主们是条汉子! 第162章 化学   胡亥头枕在嬴政的大腿上,熟悉的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嬴政的大腿不软大硬,人体恒热,最主要是自带记忆功能,可以还原上一次躺时的方向、位置、深度,比商场里卖的记忆枕好用多了,唯一的缺点就是除了自己,大约没人敢发掘这个功能。   嬴政看了一眼躺在自己大腿上,手拿着一封奏折,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时不时还支使自己拿块点心的胡亥,默默感觉压力有点大。这么任劳任怨,还以劳动为荣的行为,降不降秦始皇的逼格先不管——朕开心朕乐意怎么了?朕是让你给我儿子当枕头了?还是让你给我儿子当下人了?   但关键是朕伺候朕的父皇还没伺候过?凭什么熊孩子能得到这么舒服的伺候的?正确的打开方式不是应该熊孩子伺候吗?   嬴政不开心了,伸出手将胡亥自身上提溜了起来。   因为这些年胡亥没事拉着嬴政锻炼身体跳广场舞……并不,上句话后面四个字可以划掉,再加上嬴政这辈子没有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仙丹,也不像上辈子那样将所有的工作都背在自己身上,而是适当的放权给各公子和臣子去处理,纸的发明让他不用一天再搬一百二十斤砖头,比建筑的小工还累,最重要的是,天天带着儿子在外面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天天夜御n女。   总总原因相加之后,嬴政的身体虽然说不如年轻时精力旺盛,但扮老鹰抓只小鸡崽还是没问题的,“长得这么高,怎么感觉一点肉都没有?”   嬴政甩了甩手里的胡亥,略为有些嫌弃的嘟囔着,感觉一点份量都没有来着,也不知道头感好不好来着。   头感?那是什么?   胡亥还没想明白,他就已经被嬴政按在地上,以标准姿势坐好,然后嬴政顺势往他大腿上一趴,右手又从案上摸过来一盆点心,摆到胡亥身边,张开嘴说道:“喂朕点心!”   卧槽!爹爹爹!你清醒一点!你四十多岁的人了,胡子都一大把了,孙子都会打酱油了,不要学小孩子卖萌好吗?这样不符合你的画风!   “父皇……您真是……”胡亥一脸无奈的抓了抓头,老小老小,越老越小,父皇年纪越大,越来越孩子气了。   胡亥记得小时候,自己常跟嬴政说,今日儿子气父皇,明朝儿子生个孙子,让您孙子来气我,会有孙子替您报仇的。   而嬴政却总是回答说,孙子气你替朕报仇?你确定不是你们俩个狼狈为奸,合起伙来气朕!   现在胡亥懂了,未来的发展趋势不是孙子气儿子,也不是孙子和儿子一起气爷爷,特么是爷爷带着孙子一起气儿子。   报应来得好快啊!   胡亥捂住塞住的心口,算哒,忍了,就当是为了宝贝儿砸,提前练习好了,不要像父皇那样,最开始躺的时候,丫各种不习惯,有几次还因为看奏折看得太忘我,忘记腿上还有个儿子,一脚把自己给踹了出去。   “父皇,蒙将军打了个大胜战,你要怎么赏蒙将军啊?”胡亥拿起一份蒙恬的奏折,击退匈奴头曼单于,逼得头曼带着匈奴部落北迁,不敢再进犯河套地区。   “怎么赏?让他留在九原修长城好了。”嬴政懒洋洋的看起蒙恬的奏折翻看起来,看了两眼忽然开口说道:“咦?蒙恬说,你介绍去的那个……姓……姓……姓什么来着……”   “姓韩!叫韩信!父皇,我跟您说,韩信可棒了,绝对是个军事天才。要不是生错了年代,不幸生在这个和平时期,他将来的成就一定不比昔年武安君差。”胡亥得意洋洋的自卖自夸道。   “是啦是啦,不比武安君差啦。”嬴政随口敷衍了宝贝儿砸几句,“蒙恬说他立了个大功唷,他把匈奴王的儿子叫……冒什么……冒什么来着?”   “冒顿!”胡亥喜洋洋的说着,以秦国的军事实力,打败没有统一的匈奴各部,对早已从史料上读过这一段的胡亥来说,是件挺没惊喜的事。打败了匈奴,活捉了冒顿,那就简直是值得开瓶酒来庆祝一下,只可惜的是这种高兴的心理没有人可以分享,实在是寂寞的很。   最可气的是,没人分享就算了,还要被自家父皇这么说……   “抓住了个匈奴单于的儿子,就高兴成这样?一点长远眼光都没有,真不像朕的儿子!你看朕的一生,抓住了多少个王多少个公子公主……要不要朕来给你算算啊?熊孩子!”嬴政没好气的看着自家宝贝儿砸。   看着大有掰着指头,给胡亥算自己功绩之势的嬴政,胡亥正在倒水的手一倒,“爹爹爹!您喝水您喝水!您的丰功伟绩,您儿子可是从小看到大的,早就桩桩件件记在心里了。”   胡亥这到是没有说假话,按照秦宫的规律,凡是打了胜仗或者是有重大的庆典,所有的公子公主都必须全数出动踏歌而舞,以歌颂父皇的功德。一次又一次,年年不知几多次。   可以说,嬴政没时间去关心每个儿子女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挥洒他本来就不多的父爱,但是嬴政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盖世功业,却几乎填满了儿子女儿们的整个人生。   人的本性是崇拜父亲、崇拜强者,胡亥很庆幸嬴政即是父亲又是强者。   “这些话,您还是留着对您孙子去说吧。”   但是……父亲也好,强者也罢,都不能阻止胡亥有一颗吐糟的心。   #爸爸太厉害,我要怎么超越他啊?#   #万一以后儿子不崇拜我,尽崇拜他爷爷了怎么办?#   #我要让所有的儿子女儿知道,对他们爷爷的崇拜被他们爹承包了,你们些小兔崽子就老实崇拜你们爹去吧!#   “对了,蒙恬说你交给了那个韩……什么来着一些秘密武器,你跟父皇说说,你又干了什么坏事?”嬴政想着,望远镜这东西是自己亲自交给蒙恬的,高桥马鞍训练骑兵的事,自己也早知道,那么自己还有什么事不知道呢?   “燃烧弹而已。”正确来说应该叫鸡尾酒燃烧弹或是莫诺托夫鸡尾酒,是一种土制燃烧弹的别称。当年是苏联人用来反坦克的神器,后来因为便宜好用制作工艺不难,而成为游击队等非正规部队、街头暴动群众的挚爱。   “做起来挺简单的,就是一个普通的酒瓶中装上燃料……比如黑水(石油)、烈酒、硝石,再加上一点稠化剂……面粉就可以了,以增加燃料的粘稠度,保证着火后的附着力。另外就是一个引火装置,比如缠在瓶子外头的一根布条,通常都会用酒精或煤油之类浸泡助燃。使用时点燃布条,然后徒手将瓶子扔出去,啪~瓶子摔碎在地上,燃料四处流淌,火焰随即蔓延开来。不过这种方法太危险,儿臣担心瓶子还没有丢出去,瓶子就因为火焰的燃烧爆开,所以又改良了一下,在瓶子里加了黄磷粉。在使用之前猛摇瓶子,这样当瓶子裂开之时,里面的黄磷流出来,和空气接触就会燃烧。”   嬴政听了半天,又琢磨了一下胡亥每句话的含义,终于憋出了一句,“不明觉厉。”   何止是不明觉厉,而是完全听不懂宝贝儿砸在说什么东西好嘛!   “嘻嘻,父皇您不需要懂啊,这种小把戏儿臣懂就行了。父皇只要站在前处,运筹帷握,为我等指引大方向就行了,这种细节的东西,哪用着您懂啊?其实我也不太懂,是有个方士他弄出来的。”胡亥微微一笑。   虽然这个不是人家方士自愿的,是胡亥拿着刀架人家方士脖子上,迫着人家方士将自己的研究道路,从封建迷信转到了自然科学之上,但说到底也是人家方士冒着性命研究出来的,不能不表扬嘛。   “哦?是吗?”嬴政一脸惊奇的看着胡亥,“我儿不是最讨厌方士了吗?”   你家人家徐福,都投诚这么久了,干活也这么卖力,金矿都帮你挖了两座出来了,胡亥这孩子一提起徐福,必定是管人家叫“卖假药的”。   宝贝儿砸到底受到了什么伤害,才会心理阴影如此之深啊?   “那个家伙吹嘘自己炼丹特别厉害,所以儿臣就让他炼个够喽,反正都是化学课的知识范围。”胡亥笑嘻嘻的说道。   黄磷也好,石油也好,这些都是高危物品,为了防止爆炸祸害民居什么的,胡亥还特意把那方士关在一处深谷里,两边都是悬崖峭壁,谷口驻有重兵,除非方士能变成鸟儿飞出去,否则这辈子是别想出来了。   而且为了防止引发森林大火,爱护森林的胡亥,还特意找了个寸草不生的深谷,又命人一天十二个时辰跟着他,免得该方士得抑郁症。   当然,住深谷里也没有什么不好,除了不自由没人权之外,胡亥管吃管住管妹子,要啥给啥从来不含糊,最重要的是,给方士保留署名权,这样千百年后,大家再提起此方士的名时,就不会说“骗子”什么的,而是会改称“我国古代著名化学家”。   想想自己的所做所为,胡亥真是自己都快被自己感动了。   #感动大秦好老板!#   “嗯……”嬴政“嗯”了一声,就没有再说话,本来他还想说给那个方士一点奖赏什么的,但一看宝贝儿砸这嬉皮笑脸的模样,就知道这方士的下场一定不怎么美好,奖赏什么的还是省了吧。 第163章 长城   “父皇!你看是长城长城!”胡亥整个人趴在车厢外面,一手拿着望远镜,一手指着远方山上连绵起伏着,就像一条静静卧于崇山峻岭之间的巨龙的青色建筑物,兴奋的叫道。   “嗯……看见了……”嬴政以袖掩面,将头转到一边,口气十分无奈的说道。   小时候,连咸阳城都没出过,所以把个黑白蠢物叫成“国宝”就算了,长大后,全大秦各地都跑过了,什么奇景没见过,竟然看见个长城也这么激动?   #熊孩子今天也依旧很萌萌哒土鳖!#   土鳖就算了,土能不能憋在心里,不要说出来啊?大秦少公子就这眼光,感觉好丢人的说。   似乎感觉不到嬴政的心思,平常总是和政爸爸十分心有灵犀的胡亥,不但无视自家老爸那副“谁家的孩子丢了?我不认识这熊孩子”的表情,还本着好东西要向好爸爸分享的原则,拽了拽他老爸的衣袖,指着长城说道:“父皇父皇,您快看啊!是长城喔~”   虽然胡亥的声音早不复儿童时又萌又软还奶味十足,但他现在的声音也不难听,就像没有经历过变声期一般,直接就变成了清清爽爽的少年音,再加上高高的个头、好看且常带笑颜的五官,十足十就是一个俊俏美少年。   朕十四岁的时候,可没胡亥这么笑得开心过!   被那张酷似自己少年时的脸一晃,嬴政往往在不知不觉之中,就被胡亥一头拐进了山沟里,竟然也蹭到了胡亥身边,跟着他一起赞叹这个在秦始皇陛下面前,只能用“十分降逼格没面子”之类的词来形容的长城。   嬴政东巡的队伍还没有到达长城的驻扎处,早已得到消息的蒙恬就带着几个护卫亲自迎了上来,让胡亥微感遗憾的是,韩信去匈奴赶鸭子了,估计一时半会不能来见自己。   “微臣参见陛下,参见少公子。”蒙恬跪在地上,向嬴政的王车行礼道。   而此时,刚才还大半边身体探出车外,不时拿着望远镜大惊小怪,就跟两土鳖似的嬴政父子,现在已经重新回到了人模人样、淡定从若、不可一世,浑身充满王霸之气的模样。   胡亥抢先一步从王车上蹦下来,然后回过头,挤开赵高,抓住嬴政的手,扶着嬴政走下王车。   远方的秦长城与胡亥在后世见过的八达岭长城,虽然同样雄伟壮观,让人惊叹于它的伟大,但两者之间却稍稍有些差别。后世的明长城,大多是以巨大的砖块建成,秦人没有这个烧砖技术,所以秦长城是由夯土和厚石片层层交错叠压而垒成。   这些石片是筑长城的民工和驻兵,在长城附近找到合适的山石,然后一块块的按规格切割下来,每块石片重的有五、六十斤,轻的有十余斤,石头切下来后还要经过磨平处理,完全磨平之后才能砌在城上,这样才能保证砌起来的长城,能历千年而不塌。   “啧啧啧!真是太了不起了!”看着民工们用背篓背、用手抬、用肩抬的,将一块一块处理好的石头,自山脚抬上山顶,胡亥不仅咋舌道:“这可真是始无前例的大工程啊!”   大吃货国人都知道,秦始皇当政时期有四大工程——秦皇陵、阿房宫、长城、直道。   秦皇陵现在不用赶着那么急修,可以慢慢修,而且修坟这种事,都是在地下完工的,谁也不会没事就去地下转悠;阿房宫这玩意,直接就浮云掉了,也许日后秦n世小朋友,有钱不差人的时候会修个;直道都修成了水泥马路,据胡亥分析大约没有原版的秦直道好使,两千多年后还能使用,而且路面上只长草不长树,但同样也意味着工程量没有那么大。   耗尽民力一次修完,还是隔个几十年就修补一下,两者哪样更划算谁也不知道。   因为战争需要,从咸阳到九原的直道不再是像上辈子那样,是秦始皇三十五年才开始修,一直到秦始皇死都没有修好,而是最先开始修的一条直道。不过早修归早修,这条直道和史书上说的也差不多“道广五十丈,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所谓道广五十丈,放在现代大约就是六车道的概念,古代就能修出六车道的马路,想想这个工程……   再加上这条直道主要功能,是服务于北面边城的军事供给,所以它的沿途就有很多为将士和战马补给营养的驿站和行宫,说是“五里一墩,十里一站,百里一个行宫”那是一点都不夸张。   但也正因为往九原的直道是早早修好的,待胡亥这次来的时候,他所见到的是已经是一条又宽又长的马路,而已经习惯于两千年后各种大工程,以及如蜘蛛网般遍布全国的公路、铁路、飞机、船运等出行方式的胡亥,下意识的忘记了这个时代要修出这样的路,到底需要耗费多少民力物力。   直到见到尚在修建的长城之时,胡亥脑子里终于对课科书上那句“勤劳而有智慧的古代劳动人民”有了认同感。   “真是太伟大了!这么简陋的工具,竟然能将这么多大这么重的石块,搬上来还修好!”胡亥在长城上跑来跑去,不时还伸手抱住一块看着比较小的石头,试图抱起它,“好沉啊!父皇!”   胡亥抱着一块大约二十来斤来重的石头,才走了两步路不到,就忙不迭的将石头丢到一边,一手扶在长城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让你多吃点饭不多吃点饭!光长个头不长力气!废!”嬴政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家宝贝儿砸,其实他更想说的是,光长脑子不长力气,但转念想一想,这又有夸熊孩子之嫌,话到嘴边,只好临时改了口。   “哼!父皇真讨厌!”胡亥气得背过身去,转头跑到高高的烽火台上,趴在城墙之上,看着远方巍巍的群山。   嬴政慢吞吞的跺着方步走到胡亥面前,看着宝贝儿砸被大风吹乱的长发,开口问道:“皇儿在看什么?”   因为皇帝陛下亲临的关系,这一段的长城都被重重重兵围了起来,而且是远远的围着,看得着却又听不见嬴政父子说话。而烽火台又在高处,附近无遮无掩又有大风之声作掩饰,到是不用担心有人窃听禁中秘语。   胡亥看着探出头,想要看烽火台下面是什么,脑袋刚一动,就感觉后背的衣襟被人抓住。   被抓住就抓住,被抓住正好看个够。   胡亥趴在城墙上,小半边身体都探了出去,看着长城之下的崇木峻岭。   远远望去,连条路都没有,不是悬崖就是峭壁,要么就是大片大片的森林,单人爬上来还是可以,但是北方那些游牧民族,想着骑着马冲上来……别说是门了,连墙口都没有。   “看山啊……原来……长城这么险,难怪这么多国家这么多国君,都不约而同的修长城来抵抗北方的胡人。”胡亥感慨了一句说道。   在两千年后的世界,敌人早就不是自北方而来,而是自海上而来,北方那个曾经强大无比,占领了小半个地球的游牧民族,现在也彻底成了一个没有存在感到……嗯,怎么说呢?大家一提东亚国家,就只会想起大吃货国、南北棒子、小脚盆这四个国家,完全忘记了东亚还有一个国家。   最主要的是,后世之人去游长城,大多是在旅游开发极为完好的八达岭上游玩,别说条条大路通八达岭,甚至还有缆车直接送你登长城,你让胡亥怎么拿一个尽是“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的地方,和抵抗外族侵略保卫国家的地方相比。   “好看吗?”嬴政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抓住胡亥的衣襟,以防宝贝儿砸真得掉了下去。   “好看!”胡亥用力点点头,双手伸出城墙之外,眼睛闭上,享受着山风从脸上吹过感觉,开口说道:“父皇的江山真是美好如画!”   “是吗?”嬴政微微弯下腰,将头凑到胡亥身边,看着远方蜿蜒如巨龙一般的长城,忽然开口说道:“那么……皇儿想要父皇这美好如画的江山吗?”   “啊!”正在享受风吹蛋蛋——脸蛋也是蛋,风吹蛋蛋好凉爽的胡亥,乍闻此言心中一惊,脚下一滑,要不是嬴政反应灵敏,用力往回一扯,没准未来的秦二世就要变成后世论坛里《23333!秦始皇带他儿子去长城旅游,竟然把儿子给摔死了,大家觉得这中间有阴谋没有》帖的主角了。   普通一个失足,十成十的能进化出几十种阴谋论,没准还能看到父子虐恋情深bl版!想一想,后者得多重的口味才能脑补成这样?始皇帝可是直得不能再直得一直男!当然,本公子也绝对是直得!   “长城可真险啊!儿臣刚才差点就被风吹下去了!”胡亥感叹一句,收回小脑袋,回过头看着嬴政,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开口说道:“谢谢父皇又救了儿臣一命!”   嬴政没搭理胡亥,只是默默看着他这副“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模样,脸上则一直微笑!   微笑!微笑!笑得胡亥心里都开始发毛了!   “呵呵……父皇,刚才风太大,儿臣没听清楚。” 第164章 承诺   看着儿子略为有些紧张的脸,嬴政“呵呵”一笑,伸手将胡亥被狂风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又为胡亥理了理衣服。   “父皇,儿臣都是大孩子了,自己会整理的。”胡亥挣开嬴政的手,自己胡乱扯了两下衣服,略带紧张的看着嬴政说道:“父皇,您刚才说什么?请再说一次好嘛?”   “你那么紧张干什么?”嬴政微笑着伸手,在胡亥小脑袋上一阵乱揉,然后将他好不容易才整好的头发,揉得像个鸡窝一样。   “爹爹爹爹!亲爹爱爹!您住手啊!头发头发都乱了!”胡亥蹦跳的从嬴政手里逃开,今天他梳得可是萌萌哒的总角啊,就是头发分两股,然后在左右脑上各梳一个发髻,犹如头顶两角的那个总角啊。   梳马尾被嬴政弄乱了,胡亥还勉强能自己绑上;总角乱了,他就只能凑合当披发野人了。   “哼!让你装听不清楚!”嬴政冷哼一声,看着像个小兔子一样到处乱蹦的熊孩子。   熊孩子停下撒欢的脚丫子,回过身,摸摸头,羞涩的开口说道:“父皇说的太直接了,儿臣需要跑两圈冷静冷静。”   “是~~~吗?”嬴政拉长语调,微笑着看着胡亥,慢悠悠的开口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嬴政明明是在笑,但胡亥却从他的笑容里,感觉到一股不怀好意的杀气,内心本能更是告诉他,只要自己答“是”,自己就会倒大霉一样。   不会吧!这应该只是错觉吧!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又是亲爹亲儿子的,父皇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吧?   出于对亲爹的信任,胡亥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   然后,现实很快给了他一巴掌,亲爹亲儿子什么的,真是靠不住,人世间已经没有了爱。   “既然那么喜欢跑,你现在给朕搬着这块石头,跑到对面那个烽火台去,那里比较高,正好吹吹冷冷静静。”嬴政随手一指,指完以后略有点后悔。   因为他真得是随手所指,所以指的石头那么大,烽火台才会那么远。   不过这不是问题,真得不是问题,朕相信自己的儿子,一定能办到的!   嬴政看着自家小宝贝气喘吁吁,抱着石头离去的背影,觉得略为有些无聊,早知道就带杯茶、再来个点心,旁边再配两乐师,最后再拿本小说来就好了——因为感觉要等很久的样子。   就在嬴政心中百无聊赖之时,为了分散注意力,胡亥也开始分析自家老爹今天是怎么了?竟然用这种赤果果的话来勾引自己,就不怕自己一时嘴快,答一句“好”吗?   虽然自从挖出九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态度都变了很多——批奏折啊批奏折,批不完的奏折,还有各种大小朝会拉都会上自己,觉都少睡了不少。   两父子闲谈之时,也会说一些模糊不清,但却涉及到江山帝位的事——比如死后要怎么葬?嬴政已经明确表示,自己虽然不可能和他葬一个墓园,但一定会给自己留块地什么的,如果这都不叫暗示,那什么叫暗示?公子和皇帝可是完全的两种葬法!   可是这么明明白白的说出继承江山这种事……与其说是幸福来得太快,还不如说是惊吓来得太快了。   明明心里欢喜的很快,很想很欢快的点头说,“好!”   但是内心深处却有另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答应容易承诺难,父皇信任你,将江山传给你,你能不能保证自己做得好,又守得住呢?你能保证一生一世都做得好,守得住吗?就像搬这块石头一样,初搬的时候觉得很轻松,不算太累,但是时间一久,你会不会想着好累啊,要是能偷偷懒就好了?反正父皇也看不见了,自己就算偷一下懒,又有什么关系呢?   胡亥脑海中隐隐浮现出一段记忆,曾经有一个人,他在一开始当皇帝时,也想做一个像自己父亲那样的好皇帝,但做了几天之后,他发现做好皇帝好累喔……人生苦短,何苦来由!像父皇那样天天累个半死,活着好没有意思啊!反正自己都是皇帝了,不如痛痛快快的享受,大事小事交给手下就好了。   “呸!真是个蠢货!权力这种东西,当然要抓在自己手里才放心!就像这块石头,它再硌手再沉重再让我不自在,我的就是我的,我不给,谁也不能抢!谁要抢!我就用手里的石头砸——死——他!”   胡亥冷哼一声,抬起头看着远处的烽火台,倒吸一口气,将手里的石头抱在怀中,两条长腿微微有些颤抖,但步伐却异常坚定的向前迈着。   一步两步三步,夏日阳光之下,胡亥的额上很快布满了汗水,连衣服上都隐隐出现了水渍,但山风一吹立刻又消失不见,只是让人一阵哆嗦。   生平头一次搬这么重的东西,手也酸了、脚也酸了、眼睛都开始发晕的胡亥,开始佩服那些修长城的民工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搬着这么重着的石头,从陡峭的山路上走上山的?   每每想将石头抛下之时,胡亥就会在心里给自己洗脑,还有一点点路,还有一点点路就好了,坚持再坚持一会。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到达嬴政所指的那个烽火台的胡亥,负气似的将石头往地上一丢,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深呼吸再呼吸,休息了几分钟之后,方才站起来,冲着嬴政的方向招了招手,然后找了几块石头垫高,身体趴在城墙上,手做喇叭状大叫道:“父皇!父皇!你能听见吗?”   身为大秦的始皇帝,嬴政当然不能跟胡亥这个熊孩子一样,在重兵重重保护之中,干大喊大叫这种降逼格的事,只是微笑着挥了挥手,表示自己能听见胡亥的说话。   “父皇父皇,你刚才说的,儿臣想出答案了。”胡亥冲着嬴政又叫了一句。   嬴政抬起头,远远的看着趴在城墙上,跟着小兔样的胡亥,他很好奇熊孩子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如果父皇要给儿臣,儿臣就领旨谢恩!”   如果是别人要给儿臣,儿臣就恕不奉陪了。   始皇三十七年,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孤虽非英雄,但也愿意为这美好如画的江山折一把……   “嗷嗷嗷嗷!我的腰啊!轻点轻点!父皇轻点!”胡亥趴在床榻上,大半个身体光着,露出一身弱鸡样的白肉,惨叫连连,泪水汪汪的叫道。   “不行!夏无且说了,轻点这药酒化不开,谁让你这么弱来着?”嬴政看着胡亥那一身惨白的肉,伸手在宝贝儿砸肩上拧了一把,一点肌肉都没有,入手松松,全是肥肉。   一个每天做运动的人,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的身材保养成这样的?不说六块腹肌、人鱼线什么的,也不能弄成个惨白少年吧?   “现在就流行这种弱质美少年好嘛!”胡亥回过头,看着嬴政不服气的反驳道:“父皇不懂潮流,儿臣不跟你说了?”   “弱质美少年?我看你是弱智美少年吧?竟然嫌弃父皇不懂潮流?”嬴政重重的在胡亥腰上一按,无视宝贝儿砸疼得眼泪齐飞的场景,整整衣服说道:“朕即是潮流!”   “父皇您……”胡亥揉着自己的腰,不过是擦个药酒而已,用不着这么凶残吧?这是想把自己弄死的节奏啊!难道早上说要把江山给我,是被太阳晒晕了说出来的,现在清醒了就不想认帐了,准备杀人灭口了?   “闭嘴!哪那么多废话啊!”嬴政在胡亥屁股上拍了一掌,厉声说道:“快趴好,朕等着给你擦药酒呢。擦完药酒,朕要去爱妃看星星看月亮了,不要耽误朕的时间。”   看星星看月亮!胡亥认真的回忆了一下,今天好像是初一!初一看个鬼月亮啊!   “儿臣会躺在这里,还不是因为父皇您……让儿臣搬那么那么重的石头……简直了……”人性呢?父爱呢?手脚都软掉了!腰都闪了有木有!   “你还好意思说?谁知道你会弱成这样啊!”嬴政都无语了,不就搬块石嘛,搬完后竟然就说自己手软脚软,赖在山上不肯下来,非要人背,幸好没让朕背着走。   可怜的赵高,也一大把年纪了,却被熊孩子指名求背,结果从背完人到现在,还手软脚软起不来,做为一个有良心的老板,朕还是给他加点薪水,再放两天病假吧。   “快点躺好!让父皇给你擦药!不擦你明天真得该手痛脚痛起不来了!”嬴政见胡亥趴在床上,还一副不安分的样子,伸手在他脑后用力一拍,开口说道。   “知道啦知道啦……”胡亥将一块点心擦进嘴里……苍天可鉴,本公子这绝对不是嘴谗,本公子只是怕父皇下手太狠,本公子疼痛之下不小心咬到舌头而已。   “你这个熊孩子,既然搬不动就不要搬嘛,死撑着干什么?”嬴政一边给胡亥擦药酒,一边在嘴里抱怨着。   “父皇让我做的事,我就一定要做到!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随随便便因为嫌重、搬不动就放弃,儿臣有什么资格接受更重也更重要的东西。”胡亥回过头,一双黑白分明的漂亮眸子看着嬴政,开口说道:“其实儿臣到是想问另外一件事?”   “何事?”   “父皇,您在夏无且那上护士培训班的时候,有学过按摩推油这个手艺吗?”   “没有了?怎么了?你有意见吗?”   “没事!儿臣就是随便问问!父皇您继续!” 第165章 发胖   晚上被自家老爹拿来练手,擦药酒擦得各种“嗷嗷”乱叫,但胡亥白天却死性不改,天天骑着小马,带着一队人到处乱跑。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小猪。   唯一的遗憾就是,努力想cos一把郭靖的胡亥,直到嬴政结束九原之行,准备打包带着自己回咸阳时,也没有射中大雕,更别提一箭双雕,雕翔到是挨了两次,简直虐的不能再虐。   嘤嘤嘤!太过分了!谁的眼泪在飞!   当然,胡亥也是有比较开心的事的,比如去匈奴赶鸭子的韩信,全须全尾的活着回来了,因为没办法接受俘虏的关系,只好带着一马的人脑袋回来了。   一马的人脑袋……想想也是醉了,可谁让秦国以首级论军功呢。   胡亥很庆幸,韩信没有在兴奋之下,拉着自己去数人头,不然一堆风干的、半残的、血淋淋的人头,还能不能让自己愉快的玩耍了。   “阿信,这回你可立功了。告诉你个好消息,父皇都知道你这个人了。”虽然他就没怎么记住这个名字,但总归来说是入了天子之耳,听着耳熟以后提拔起来也快。   “真得?”韩信眼睛一亮,嘴咧开露出一口白牙。   “当然是真得!好好干!本公子在咸阳等你的好消息!”胡亥点点头,伸手拍了拍韩信的肩膀。   拍着拍着,胡亥忽然发现哪里不对的节奏!   哎呀妈!韩信竟然长得比自己高了!这身材似乎也比自己要好!这不科学!你以前不是和兵长一样的身高吗?   胡亥一惊,指着韩信说道:“把衣服脱下来!”   “啊?”韩信本能的倒退两步,捂着心口说道:“少公子,臣有心上人了!”   卧槽卧槽!你说什么呢你?不要随便说这种会让人引起误会的话啊!你名声不要了,本公子的名声还要呢!   “呵呵……阿信,你不要乱说啊!本公子……”胡亥上前一步,想捂住韩信的嘴,惊得对方连退数步,且如黄花闺女般,一般惊恐的望着自己。   虽然知道,韩信这副样多半是假装的,但是胡亥还是很不爽的说。因为……本公子瘦怎么了?本公子瘦就应该当受了。   “本公子只是想看一下你身上的伤疤而已……都说当兵的人,身上每一条伤疤都有一个故事,本公子有些好奇而已。”胡亥抓了抓脸,灵机一动说道。   本公子实在太聪明了!千百年后,等本公子和韩信都火了之后,这绝对是可以上史书的君臣和谐段子……上史书就行了,什么绿丁丁网、非言情分类就不用了。   韩信还是去和白起组成帝国双璧——韩白cp吧!   “身上每一条伤疤都有一个故事?少公子,你从哪听来这种不靠谱的说法?要是这么说的,你手腕上那个疤是什么故事?”韩信一脸狐疑的看着胡亥,他当然相信胡亥的性取向——退一万步说,就算性取向不正常,危险的也不是自己。   但正因为性取向正常,韩信才不敢脱衣服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来着。   “这个啊……”胡亥抓了抓头,这个要怎么说呢?   难道说,小时候自己跟着父皇去上林苑玩,结果有只小鹿非要和自己撕逼,自己跑了两圈之后,发现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不撕是不行的,所以只好一脸悲愤的回过头,和那只小鹿大撕了三百回合逼。而在自己大战小鹿的全过程中,一群人……包括那个口口声声最疼自己爱自己的父皇,就在外面围成一圈,看着他的狼狈模样哈哈大笑。   人类就是冷血无情且没有同类爱的生物!   至于自己手腕上的疤,到不是和小鹿撕逼时弄出来的,而是事后自己去找嬴政“报仇”,结果不小心从床上滚下来摔的。   这种事,能说吗?被听了都要灭对方口好嘛!   “既然如此,阿信你就不要管本公子心狠手辣、下手无情了!”胡亥学着电视电影里黑道老大招呼手下的模样,双手举起,略高过肩膀,然后冲着韩信一挥手说道:“来人!给本公子把他的衣服扒了!”   “喏!”一群娇滴滴的声音响起。   对了,一群娇滴滴的声音,全是女声。   一群十六、七岁的小宫女涌了上来,嘻嘻哈哈的围住韩信,开始对未来的民族英雄,进行残无人道的语言攻击。   “好可爱!还会害羞喔!”   “萌萌哒的小正太!听说还是个小将军喔!”   “脸红了脸红了!”   面对这样子的红粉阵仗,目前依旧很青涩很可爱的韩大将军,一边向各位好姐姐求饶,一边被各位姐姐左一下,右一下,扒得衣服都不剩一件。   眼看着民族英雄就要成了个坦蛋蛋的君子,在旁边热闹看够了的胡亥,出言叫了一句“停!”然后围着韩信上下左右转了一圈,接着像是看到什么伤害了眼睛的东西一般,吸了吸鼻子,头一甩,一脸悲愤的走了出去。   他悲愤个毛线球啊!该悲愤的明明应该是自己好嘛!   手忙脚乱的穿上衣服,韩信悲愤莫名,同时考虑着,这件事自己应该问王家妹子怎么交待才好。   胡亥气乎乎的跑回自己的房间,在床上滚了一圈又一滚,就是不开心,然后又爬起来,问清楚自家老爸的位置后,抱着一床毯子跑过去,赶开正在陪嬴政看星星看月亮的两个小萝莉,一屁股坐在嬴政身边,吸了吸鼻子,声音委屈的说道:“父皇,儿臣命怎么这么苦啊?”   “呵呵……”你苦?你有父皇苦吗?眼看着聊完星星月亮,准备脱衣服办正紧事了,你个熊孩子竟然来了,而且还是自带毯子一副长驻趋势,简直不能忍。   朕已经谨遵医嘱,逢五方幸一次后妃,一次不得超过二,一个只能办一次,结果你个熊孩子一来,朕就得等到下一次逢五才能幸后妃了。   嬴政黑着脸,没好气的看着胡亥,开口问道:“你又怎么了?心肝!宝贝!谁欺负你了?你跟父皇说,父皇帮你欺负回来!乖乖!可心疼死我了!”   生气归生气,宝贝儿砸的心理健康还是要关注的,这可是未来太子啊,君不见多少好少年,因为当了太子后心理不健康,最后被废掉了?   “就是……那个……那个韩信啦……”胡亥用手背一抹眼泪,叽哩呱啦的将刚才的事都说了一次,末了用脚重重跺了跺地板,开口说道:“父皇,你说那个韩信过不过分?明明说好要当彼此的天使的,他竟然敢一个人偷偷变高!”   嬴政不语,默默喝了一口茶。   照宝贝儿砸的说法,他之所以愿意和那个叫“韩信”的人玩,是因为对方虽然比自己年纪大,但个子不如他高、身体不如他壮、力气不如他强、武力值也比他要差一大截……儿子,跟这么一个样样不如自己人的玩有意思吗?   但是当这个叫“韩信”的家伙,在蒙恬手下当了一阵子兵之后,竟然“背着自己一个人”偷偷发育了。现在人家个子比他高、身体比他壮、力气比他强,武力值……咳咳,人家可是追击匈奴单于几百里,拎了一马首级回来的少年英雄,自己儿子……什么时候能批一马的奏折就不错了。   “好啦好啦!不哭啦不哭啦!”嬴政没啥诚意的安慰着胡亥,他当然不知道胡亥心里,此时到底有多郁闷。   韩信啊!那可是中国历史上出了名的武力值不怎么样的将军——最显著的例子就是项羽这哥们最爱能打的汉子,而韩信在项羽手下待了好几年,都没有展露头角,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韩信的武力值不高啊。   可是现在,武力值不高的韩信,不但个头突飞猛进,身材……什么六块腹肌、人鱼线、细密精致的肌肉、古铜色的皮肤都有了,武力值也变高了不少,这让人还能好好读历史吗?   当然,历史上的韩信家里穷,身体发育之时却连饭都吃不饱,要到处蹭吃蹭喝过日子,长得瘦弱那是情理之内的事。   而现在的韩信,十一岁就给胡亥当门客,每顿饭也是有鱼有肉饭管饱,营养好条件好,再加上自小读书骑马样样不落。居移气、养移体,从身材到气质,不就统统上来了。   明明自己的起点比韩信好很多,但是为什么同样的伙食,韩信最后长成了那样,而自己却……   胡亥想到这里,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腹肌,松松柔柔且只有一块,一抓一大把肉,一般我们叫它小肚腩。   想来想去,胡亥忽然忆起自己也有身手矫健、反应灵敏、武艺高强、剑术惊人的时候,但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呢?   嗯……后来……自己成了一台人型批奏折机!   父皇越来越热衷于广场舞——并不,是健身,而很多工作就交给了自己,简直是惨无人道啊!   摸着自己越来越柔软的小肚腩,胡亥在一片淡淡的少年发福危机中,被嬴政打包回了咸阳城。   而此时,咸阳城中关于立太子之事,已经沸沸扬扬无人不知,连城门口卖烧饼的老头,都能就此时跟人聊上几分钟。   整个咸阳,或者说整个大秦,对此事毫不知情的人,大约就只有胡亥了。 第166章 吐血   天子自九原归朝,第一件事就是召唤大朝会。   大朝会这种东西,虽然也会决定很多重要的事情——比如后世所知的立“皇帝”名号、郡县制、车同轨、书同文之类的东西。但那实际上都是礼仪门面上的东西,实际上这些东西,早就在嬴政跟重臣们开的小朝会上聊过了,并且得出结论了,只等着大朝会颁布下去了。   胡亥以往虽然经常被嬴政拎着参加各种小朝会,但却很少参加大朝会。理由只有一个——参加大朝会五点多就得起床,起太早是会影响小正太身体发育的。   所以对于这一次,嬴政特意让自己参加大朝会,胡亥表示压力大极了。   “父皇今天到底有什么大事啊?非要拉着我去参加大朝会?”胡亥半闭着眼睛,双手向前伸开,任由宫人为自己换上朝服。   正在为胡亥整理靴子的柔姬,若有所思的抬起头看了一眼胡亥,想了想又低下头,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这件事陛下不让说呢,章台宫宫人的下场还沥沥在目,谁敢再妄议禁中密语?而且少公子虽然看似温和善良,但也不是个心慈手软外加糊涂不晓事的,看章台宫一夜之间所有的人全换了,他竟然问都没有问一句。   最重要的是,少公子问这个问题只是习惯性的问问题,根本就没有指望别人能回答自己的问题,所以有那么多时间考虑这个,还不如琢磨琢磨少公子说的那种面膜要怎么做。   少公子都这么大了,再不保养就老了。   看着自小逗大的少年,柔姬在心里万分感叹着,刚认识时还没自己大腿高的少年,转眼就比自己高小半个头,而且马上就要娶妻生子……为什么感觉是嫁人生子呢?   柔姬为胡亥更完衣,再亲自接过一块湿巾为他细细净了面,再认真梳了一个发髻——少公子就是这点折磨人,每天都要洗澡洗头,睡觉必拆发髻,还要睡软枕头,于是每天早上都顶着一头乱发来见人,也不管这种恶劣的行为,会给梳头的宫女带来多大的麻烦。   因为胡亥不到及冠的年纪,所以发髻上只用了一根头绳绑住,不过也不影响形象,走出去也是个俊美帅气的少年郎。   “我走了!”胡亥冲着柔姬挥了挥手,命阿木在前面带路,抬脚向早已候在殿外的马车走去。   看着胡亥远去的背影,柔姬忽然觉得心中一悸,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一般,但转念一想,想到嬴政对胡亥的一颗拳拳怜子心,便将此念头打消,回去继续折腾自己的面膜。   当柔姬在纠结着,面膜里到底是应该先放蛋清,还是先放蜂蜜水之时,忽然看见阿木飞一般的跑了进来。   “不好了不好了!柔姬姐姐不好了!”阿木一进来就抓住柔姬的胳膊,用力摇晃着她说道。   “什么事?何故大惊小怪?这样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柔姬轻松挣开阿木的手,重重在桌案上拍了一掌,震得桌案上的东西都跳了三跳,满脸怒意的说道。   阿木被柔姬这一掌吓得整个人一震,然后很快就恢复刚才那副慌慌张张的模样,开口说道:“少公子吐血了!”   “怎么可能?少公子呢?”柔姬瞪大眼睛看着阿木,胡亥身体很好的,无缘无故怎么回吐血?难道是……中毒?   几乎在一瞬之间,根据最新在咸阳城流传的谣言,柔姬就脑补出了八百个故事,更恨自己没尽到职责,教导这个熊孩子不要乱吃东西什么的。   “少公子已经被抬回陛下的寝宫了,现在已经昏迷不醒,陛下召集了一群太医,正在给少公子诊治了。干爹让我回来通知柔姬姐姐一声,顺便拿一些少公子常用的东西过去。”阿木抓住柔姬的手,一口气将所有的话说完。   “你可知道少公子为何会吐血昏迷?”柔姬说着,抓住桌子的手不自觉一用力,竟然在上好的檀木桌子上留下了一个指痕。   阿木不动声色的看了指痕一眼,咽了咽口气,小心翼翼的说道:“据说是被……被……”   “被什么?你快说啊!”柔姬凤眼一瞪,严厉的扫了阿木一眼,这孩子平常到是一副机灵相,刚才说话的时候也很利索,怎么一说到关键问题,就吞吞吐吐了呢?真是当不得大器!   “少公子是被……”肿么破?根据少公子以往的战例,这种理由说出来耻度太高了肿么破?   “说!”柔姬上前一步,抓住阿木的胸前衣襟,竟然硬生生的将他提了起来。   阿木将头尽量远离柔姬,然后小声的说道:“据说,少公子是被人气吐血的!”   “卧槽!你骗人!这不可能!那个熊孩子一身熊皮那么厚,把别人气得吐血还差不多!这不可能这不可能!这一定是个阴谋!”柔姬抓住阿木一阵猛摇,摇得阿木连昨天晚上的隔夜饭都快要吐出来了。   “柔姬姐,你住手住手喔!你再不住手,我就吐……呕……”阿木嘴一张,正准备借机吐柔姬一身。   但柔姬素什么人啊?嬴政为宝贝儿砸精挑细选的高手高手高高手,身兼女保镖、宫女、保姆……如果愿意,还能把暖床这个功能兼了的奇女子——事实上,胡亥小时候嫌被窝太冷时,都是柔姬先他用自己的体温,帮他被窝暖热的,能让阿木一张嘴吐一身?   只见柔姬手上轻轻用力,阿木就呈抛物线飞了出去,然后在空中恣意挥洒着的呕吐物洒了自己。   “收拾东西!你们几个……跟我去陛下寝宫,其他人……”柔姬眼中寒光一闪,“紧闭宫门,在少公子安然无事之前,任何人都不得出入。”   柔姬觉得,以胡亥那一身熊皮的厚度,如果真是被人气到了的话,那绝对绝对是假装的,因为柔姬想不出,这天下有什么语言能刺穿胡亥的熊皮,让他气到吐血。   这得什么样的高人啊?如果真有这种高人,请允许我……把他扒皮抽筋斩成肉酱。   事实上,一直到柔姬见到胡亥本人之前,她都是报这种念头——一定是熊孩子的恶作剧,但待她见到面如白纸躺在榻上,静静的,安静的像一具漂亮的人偶娃娃一般,完美精致,但就是没有生气一般的胡亥时,她立刻知道胡亥这次是真吐血真昏迷了。   原因无它,一个睡觉都能把从十尺宽的榻上摔下去的熊孩子,竟然能这么安静的躺着,这根本不可能嘛!   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到底是什么人,用了什么样的犀利语言,竟然把熊孩子都气成这样了?   就在柔姬一脸愤意之时,从胡亥吐血就变得异常安静,只是宣布抓了几个人下大牢的嬴政,也正阴沉着脸看着躺在榻上的胡亥。   太医院的结论已经出来了,胡亥吐血的原因,只是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已,身体并没有受损,只要醒来就没事了。   只要醒来!哼!可是他一问到,胡亥为什么还不醒时,那群死太医立刻就跟哑巴似的,开始装支支唔唔了。   可恶!要不是看在砍了他们,没人能治病的份上,朕一定要把这群太医拖出去全砍了!   嬴政阴沉着脸,挥手让房间里的其他人都出去,独自一个坐在胡亥榻前,看着宝贝儿砸苍白如雪的脸,心就跟被人拿刀捅一样痛。   虽然平常总是嫌胡亥太能折腾,就算偶尔安静下来,也是个安静如叽的孩子,就算睡着了也是各种不安份,现在才知道孩子能折腾,才证明他有活力;能熊,才证明他有底气。   嬴政微微抬起头,目光落在榻旁的一面镜子上,镜子中的自己面容憔悴,一日之间似乎就苍老不少。   “可恶的儒家!可恶的淳于越!朕一定要杀了他们杀了他们!”嬴政看着镜中的自己,赤红着双目露出森森杀气,竟然放声大笑起来,边笑边说道:“朕一定要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胡亥就会醒了!对!就是他们,将朕的爱子逼成这样的!”   虽然大家都不愿意相信,觉得因为这种事吐血,对熊皮在身的胡亥来说,那是实在是一件无比降逼格、损面子的事,但事实摆在眼前,胡亥今天还真是被几乎儒生气到吐血、气到昏迷。   情况是这样子的,当一无所知的胡亥去上朝时,他发现今天大朝会的议题竟然是——立太子!   纳尼?为什么没人跟我提前透个风?   胡亥一脸震惊的看着坐在龙椅上的老爸,却只能看见一张被十二琉冠上的白玉珠遮住,看不见表情的脸,于是只好默默的低下头,感受众人用菜市场买菜的目光在诸公子,尤其是自己身上扫来扫去的目光。   为了表示自己是一个很公正的皇帝,嬴政让群臣廷推一名公子为太子。   这个举动在收获在场人民群众无数内心弹屏——又婊又立之时,也让朝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虽然胡亥对自家老爸办事能力很放心,相信他有实力将自己推上太子之位,但事到临头,胡亥才发现原来自己也不是那么淡定的。   即紧张又刺激,同时还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第167章 廷推   既然陛下说要廷推,那就廷推喽,只是嬴政儿子虽然多,但一到十八里挑来挑去,有可能登上太子之位的,也就是长公子扶苏和少公子胡亥。   长公子扶苏自然不用说,虽然不是嫡子,但是却是长子。大秦为未王位纷争,自古以来都是立嫡立长,所以扶苏从小就是接受最正统的王储教育,为人又谦和方正、仁厚善良。纵然是不喜欢扶苏这样的人,也不会觉得他讨厌。   嬴政是个铁血皇帝,一生灭国无数,已经为大秦建下了不世之基业。现在秦国已经变成秦朝,家业够大但不够稳,需要的不再是开疆拓土型君主,而是一位能与民休息、休养生息的帝王。   两者综合之下,长公子扶苏自然是理论上的最佳人选。   当然,理论永远只是纸面上的东西,放到现实生活中未必好用。   就像兵法一样,论纸上谈兵,最牛的那是赵国的赵括,可他不一样在长安,被我大秦的武安君白起所败。   至于少公子胡亥,这个人……这个人……性格比较的复杂。   他虽然是少子,虽然很得嬴政喜爱,但按理来说少子是不能当太子的,古往今来因为废长立幼,而引发国家动荡的事比比皆是,嬴政英明一世,没可能犯这种错误。因此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在早期之时,嬴政对少公子宠爱归宠爱,但却是一味纵容,任凭少公子如何聪明伶俐,献出什么样的宝物,都只是从父亲的角度去宠爱他,完全没有将少公子当成接班人的迹象。   直到后来……且不提少公子在楚国杀伐果断,酷似年轻时的陛下,只说后来少公子在观龙门奇景之时,天空中不但出了异像,而且少公子竟然还随着异像,找到了丢失已久的九鼎。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自从少公子带着九鼎自楚国归来,嬴政对他的态度就变了。   不管是将秦之发源地封给少公子,还是兴建葡萄宫,同时在上林苑中为少公子划出小封地练手,又或者是出门旅游时走哪带哪,甚至还经常拉着少公子上各种大小朝会,都显示出嬴政态度的变化。而对百官来说,最直观的变化则显示在,最近发下来的奏折上,不属于陛下的字迹是越来越多了。   而这一次又直接说要廷推太子,思来想去,有眼光的人都觉得,这妥妥的是嬴政在为少公子造势。   之所以说要廷推,无非只是想找个“众望所归”的借口,让“心有不甘”的陛下“不得不接受”而已。   陛下真是太狡猾了!   众人心里想着,只是他们一边骂,却又一边在心里想着,自己要不要顺从陛下的心意,去博上一把之时,有一个人已经抢先一步站了出来。   这个人很多都认识,是《秦礼》的总编叔孙通大人,一个机智灵敏、精通中庸之道,最重要的是,擅于揣摩上司心思的人物。   一看见叔孙通出来,众人不由纷纷在心中悔恨自己下手怎么不早一点,竟然让这家伙抢了先机。   此人一向擅长揣摩上司心思,再加上他又是由少公子举荐才成为《秦礼》总编,少公子于他有知遇之恩,他不帮少公子才怪。   果然,和大家想像的一样,叔孙通一出场先是没口子的夸了胡亥一大串话,然后再说了一句,“臣推举少公子为太子。”   胡亥在一旁看着叔孙通口沫飞扬的表演,心里感觉怪怪的,总感觉自己和叔孙通嘴里说的那个“少公子”不是同一个人来着。   什么性格稳重、态度谦和、知大体晓大义之类的,那真是自己吗?不会是另一个位面的胡亥吧?   胡亥低下头涨红着脸听着,似乎是在用他粉扑扑的小脸来大家证明,我还是一个耻度颇高的孩子。   好不容易等到叔孙通说完,龙椅上的嬴政又询问了几句,接着问其他人有没有什么意见,还有没有什么人选,没有人选的话就酱紫了。   在这种明显拉偏架的情况下,纵然有那么几位不死心的公子,勾结了那么几个朝臣,也不敢在嬴政面前蹦出来作死,大家只能默默坐着不说话。   但庆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有公理和正义的,总有那么几个自称“正义小伙伴”的家伙,看不惯叔孙通这种小人行径,认为叔孙通是他们儒家的败类,要把他从儒家逐出去。   对滴,就是儒家的人蹦出来了。   看到儒家的小伙伴气势汹汹的走出来时,殿中包括嬴政、胡亥在内的人,都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你终于出来了”的表情,看着慷慨激昂状喷口水的儒家小伙伴。   和叔孙通一样,儒家先把扶苏夸了一顿——但比叔孙通夸得有节操的多,至少听完他这夸奖,胡亥觉得还是挺像自家大哥的。不像叔孙通夸自己的话,完全就是晋江ooc同人,只有一个名字是像的,除了脑残粉没人能萌得起来。   嗯,不幸的是,嬴政就是胡亥的脑残粉。   最后儒家的小伙伴总结一句,“自古以来,立嫡皆以以长而不以贤,岂可动乎?”   据在场的胡亥小伙伴分析,如果不是考虑到人身攻击有失分寸,儒家的小伙伴大约会再加一句,“更何况少公子无贤,不过一顽童,侥幸得到老父垂怜而已。”   不过如果对方真这么说,估计“老父”会让人把他拖出来,然后洒掉洒掉了吧。   在双方辩友都提出论点论据的情况下,东风吹战鼓擂,最近一直在咸阳城大街小巷的吵得很激烈的战火,终于从民间烧到了朝堂之上。   儒家这边人多势多,再加上儒家的人,大多数嘴巴子又厉害得很,放在现代社会那都是嘴炮王,吵起架来引经据典,一个两个吵架天赋都已点满。   按理来说,叔孙通是吵不过儒家的小伙伴的,因为他也是出身于儒家,而儒家思想就是“立嫡立长”的嫡长子制。   但是此刻叔孙通并不是一个在战斗,这个时代还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时代的王朝是以“法”立国的。   在从小亲近儒家学者、学习儒家思想长大的扶苏和从小学习各种法律知识,认为应该“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的的胡亥之间,谁更符合法家学派的思想不言而喻。   所以吵了没几句之后,叔孙通那边又冒出几个胡亥不怎么认识的小伙伴,开始帮着叔孙通争执吵架。   双方口水仗越演越烈,纷纷开始脸红脖子粗,要不是理智犹在,大约没准就有脾气暴的操拳头上了。   只是双方争执虽然激烈,但派出来的都是小兵小将小雨小虾,没几个出名的家伙,胡亥到是瞅着几个眼熟的,好像是赵高的门人来着。   而像儒法两家在朝中的代表,淳于越和李斯都在一旁进行强势围观,暂时都没有出手的打算。   也是,反派大Boss嘛,怎么能这么快就出场呢?场下的小卒子还没有拼光,谁先出手谁先输嘛!   一场战吵下来,一个上午就没有消耗在众人的口水之中了。   嬴政是个大方的君王,大手一挥,既然是公务,那么中饭这顿饭,朕管了。   吃过午膳,大家坐好开始继续吵架。   从天亮吵到天黑,人生头一次跪坐这么长时间的胡亥,简直快要跟他爹写一个“服”字了,坐这么久还能保持形态不动,实在是牛人中的牛人啊。   要知道,龙椅这玩意可是后不能靠、侧不能仰的,只能端端正正坐在上面,坐久了比跪着还痛苦。   就在胡亥想要跟嬴政建议,我们明天再继续之时,儒方代表淳于越出场了。   大Boss出场,包括对储位归谁没什么想法、正在那昏昏欲睡的小透明百官在内的诸人,都立刻精神一振,挺直了腰板、擦亮眼睛、洗干净耳朵,准备听他到底说什么。   胡亥也不例外,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淳于越,等着看他到底要说些什么。   淳于越今天的表现略为让大家有点失望,因为他并没有一上来就说什么“立嫡立长”这种让人耳朵都磨起茧的话,而是开始左拉右扯的说什么方士修行之术。   这年头当方士也算是读书人的第二专业吧,不是只有儒家才会当方士,其他学派的人也一样会当方士。只不过,儒家人太多了,所以显得儒家当方士不务正业的人很多而已。   只是大家不知道,淳于越竟然也点了第二专业——方士而已。   不过在这种场合讲方士修行之术,是不是哪里不对的感觉啊?   围观人民群众纷纷表示压力很大,希望淳于先生快点说人话。   淳于先生在东拉西扯一顿之后,大约是觉得自己已经将殿中所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于是开始慢吞吞的讲人话了,“吾有一友,旧燕国人士,名为卢生……”   卢生!一听到这个名字,胡亥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的弦似乎断了一根,接着在大脑深处,有什么东西似乎松动了一下,又有什么东西似乎想从封印的缺口中钻出来。   而此时在大殿之中,淳于越还在继续说,“卢生年前入海,近日归来,巧得一《录图书》,书曰……”   “亡秦者,胡也!”胡亥和淳于越一起念出这五个字。 第168章 坑儒   其实在场的淳于越表示自己也很冤枉,压力也是相当的大。那个胡亥公子,它不是一向身披熊皮、脸皮极厚、百毒不侵、百邪不入、你喷自你喷、明月照山岗吗?我才说了一句话而已,你怎么就吐血了?你是在故意玩我吧?   淳于越表示自己才是受惊的那个,他刚念完“亡秦者,胡也”,这句注定要成为千古名言的台词呢,就看见大殿之上公子区那一块,忽然出现了一阵骚动,似乎还伴有人语。   没等淳于越搞清楚状况,他就看见十七公子忽然站了起来,冲着王座之上的嬴政高叫了一声,“父皇,十八弟吐血了!”   十八弟?公子胡亥?他吐血了?胡亥吐血了?他怎么可能吐血?他那么表要脸!   淳于越表示,这一定是个奸计,是胡亥想出来坑自己的奸计。   淳于越还没有表示完,就听见十七公子继续说道:“父皇,十八弟晕倒了!”   陛下!这是奸计这是奸计啊!这一定是十八公子的阴谋!对!就酱紫!一定是他的阴谋!   淳于越很想跟嬴政这样说,但嬴政是谁啊?连续十一年“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大奖得主,他会搭理淳于越?   就见嬴政用可以堪美当年从荆轲手中逃生的速度,“噌”的一下从龙椅上跳下来,跑到大殿之上公子区那一块,一把从荣禄公子怀里抢过嘴角还在流泪的胡亥公子,摇了摇又晃了晃,不停的叫着胡亥的名字,急得站在一边夏无且一个劲的直打转。   陛下,腾个位置好不好?让微臣去给少公子诊个脉什么的。   到是一旁的荣禄看出了夏无且的心思,开口说道:“父皇,让太医先给十八弟诊治好吗?”   “对对对!夏无且,你过来!”嬴政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依依不舍的将怀里的胡亥让出来一点。   那模样,就跟大型犬科生物,让出自己心爱的骨头一个表情,看着离嬴政最近的荣禄直想捂脸。   早知道父皇对胡亥的爱是格外不同,格外深沉的,但为什么要让本公子这个当儿子的看到?同样是儿子,待遇差这么多,就不怕其他儿子黑化不开心吗?   荣禄发誓,等胡亥好了,一定要揍他一顿,让他懂什么叫“打是亲、骂是爱”才行!   夏无且冒着嬴政凶残的目光,颤抖抖的给胡亥诊了脉,然后一擦额上的汗,开口说道:“回禀陛下,少公子只是气急攻心,并无大碍,静养片刻醒来就好了。这里……人多混杂,对少公子的身体不好,不如……先回寝宫再说。”   听说宝贝儿砸并无大碍,嬴政悬着一颗心,算是放了一半下来,他将手里的胡亥交给内侍,命内侍背胡亥回寝宫——自己的寝宫,不是胡亥的寝宫,然后冷眼在淳于越等人身上扫过,冷哼一声,一甩袖子离去。   按包括夏无且之内的众太医说辞,胡亥只是普通气急攻心,并无大碍,静养片刻醒来就好了。但问题是,这一静养就是三天,三天胡亥都没有醒过来,气得嬴政又往冰山上爬了爬——放出的冷气简直可以冻死人。   最近一段时间,无论是咸阳宫里的内侍和宫女、后宫的妃子还是他们的子女、朝中的文武官员,都觉得生存压力十分的巨大,稍不留神就可能引来嬴政“嗖嗖嗖”的冷箭攻击,严重者还会被嬴政丢进牢里去和淳于越等人作伴。   纵然以上所述的人中,不少人希望胡亥再也醒不来,但他们可没有胆子在嬴政面前表现出来,依旧装成一副老老实实的模样。   到是嬴政,看一些让他不开心的人,尤其是他的儿子们,都会有意无意的说,“别以为朕不知道你们的想法……朕之不幸,汝等之大幸也。”   三天过去,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又是一个三天过去,胡亥依旧没有醒来的迹象。   虽然每天都会强灌一些人参汤之类的东西给胡亥续命,但胡亥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瘦了下去。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十几年时间才喂出来的肉,就这么一点点的没有了,嬴政的暴躁是可想而知的。   嬴政的大书房内,正在举行一场事关重大的小朝会。   “御史大夫,有何意见?”因为胡亥的事而近日须发皆白,面容越见苍老的嬴政,虽然近日也瘦了不多少,但一双眼睛却是奕奕有神,看不出半点精神不振的样子。   但是在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皇帝陛下之所以还没倒下,完全是因为少公子的仇还没有报。   “回禀陛下,老臣身为御史大夫,职为监察天下不法行为。老臣以为对勾结六国贵族企图复辟的儒家,应以强硬对之!不大杀复辟人犯,不杀不足以安天下!”被嬴政点中的御史大夫冯去疾站出来,开口说道。   “御史大夫言之有理,儒家自新朝以来就抱残守旧、屡抗政令,种种恶行天下皆知。现在又勾结六国贵族,企图复辟,实在是罪大恶极。大秦以法治国,无人可违抗,儒家也不能违抗!”   “没错!儒家不思陛下待其重恩,反而勾结六国贵族,简直是无药可救!若不依法处置,秦法何存?”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行为,让嬴政满意的摸了摸胡子。   胡亥我儿,你若是有一星半点事,朕就送整个儒家下去为你陪葬。   之所以能造成这样群情激愤的场面,当然不是因为淳于越将胡亥气吐血这回事——实际上,嬴政虽然气得恨不得把淳于越抽筋扒皮了。但是转头一想,这样太便宜淳于越了,理由不怎么拿得出手,迁怒的面积也不够大,招数也不够怎么狠。   左思右想之下,嬴政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对付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毁掉他最珍爱的东西,一如淳于越毁了自己最珍爱的东西一般,自己也要毁掉他最珍爱的东西。   淳于越这样的人最珍爱什么呢?这种道德君子,不爱名不爱利不爱利也不爱财,一般来说最珍贵的就是他的思想道统。   嬴政要干的,就是灭他的思想道统。   为了倡导科学,嬴政下令将那些奇奇怪怪的迷信书都坑了,同时派出人员对那些自称方士的人进行资格审核——方士不大多宣传自己能治百病嘛,那正好我们要找人给方士为少公子治病,不过在治之前,我们要考考医学知识。   治得好就算你过关;治不好?就上牢里待着去。   于是,一夜之间,嬴政的博士学宫里不停的有方士开始逃亡。   前面就说了,儒家之中方士特别多,所以被抓的方士也很多,逃走的方士也很多。   三木之下,儒家的方士们招出了很多让嬴政怒火中烧的事。   比如,孔子后人孔鲋先生,在主事学宫期间,与六国老世族多有勾连,多次参与六国世族公子宴会论学。   然后孔鲋先生也逃了,再然后据当地官员来报,整个孔氏一族似有异动,似乎准备举族亡。   “还真钓到了一条大鱼。”   嬴政冷哼一声,故意没理会孔氏一族动向,而是等到孔氏一族差不多逃了之后,他再亲赴孔家,然后怒发冲冠,决定去挖孔子的坟,以平了这口怒气。   根据后世野史记载,在孔子的坟中,嬴政看到这样一排字——秦始皇,何强梁,开吾户,据吾床,张吾弓,射东墙,唾吾浆,以为粮,前至沙丘当灭亡!   很多天后,当康复过来的胡亥,听到自家老爹说这段时,立刻跳出来表示,“这不可能!一定是有人在里面搞鬼了!”   “哼!你说的没错!就是有人在搞鬼!”嬴政冷哼一声,不顾自己儿子抗议的表情,强灌了他三碗鸡汤,才继续诉说当天的情况。   孔子坟里这段话,当时是吓坏了不少人,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嬴政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是谁啊?虽然不是个个都是名侦探,但也是心思老辣、修炼成精的狐狸,待安下心来,仔细观看之后,立刻发现其中的破绽——原来那上面的字是用新朱砂,而其中的暗红色是做假出来的。上面黑,下面红,只要用手抹一下那字,就能看见暗红色的字下面,一片鲜红色的字。   再仔细找一找,嬴政等人竟然又在孔子的坟里发现了许多新土,这是挖过暗道的节奏啊。   简直就是仇深苦大,不杀不足以平秦人之愤怒了。   一口气,嬴政抓了四百多儒生,准备开吃……并不,准备开杀。   杀是当然要杀的,但问题是怎么杀,以什么理由杀。   讨论来讨论去,大家认为大秦以法治国,当然要按律法明正典型,以警天下人。   为了显示自己对儒家的格外慎重,嬴政选了个非常吉利的日子,对于儒家实行了一种和秦法不怎么符合秦法的杀法——坑杀。   理由是,战场杀俘多半用坑杀,而反复辟就是一场战争,所以要以坑杀来证明自己的决心。   在引得咸阳城沸沸扬扬的坑儒行为中,有一个人从太子宝座之争的黯淡退场,吸引了咸阳城百姓的大部分眼球。   长子扶苏因坑儒案触怒始皇,被逐出咸阳,逐至…… 第169章 归国   这一世,因为早早决定准备立胡亥为太子的原因,嬴政没有因为扶苏性格太软弱,早早就将扶苏踹去九原从军,以培养未来储君的铁血之气,因此没有给他和蒙恬勾勾搭搭、同甘共苦、一起扛枪的机会。   甚至嬴政还隐隐觉得,扶苏软弱仁善有软弱仁善的好,至少自己百年之后,不用担心胡亥杀扶苏以立威——因为论心计、手腕、城府样样不缺,扶苏这孩子心眼又太直,不擅长耍阴谋玩诡计,随随便便支个招,大约扶苏被胡亥卖了,还会帮着胡亥数钱。   想一想,嬴政真是太特么同情扶苏了,自己聪明一世,黑得不能再黑了,大秦都以黑为尊了,可到底是怎么培养出这么一朵绝世白莲花的?   左思右想,不破坏胡亥和扶苏的兄弟情,嬴政琢磨着自己得想个主意,保住扶苏的一条小命,免得胡亥当上秦二世之后,想到今天的事,心中不快,又没人管缚,一剑将扶苏宰了。   至于胡亥还能不能醒来,嬴政对此从未怀疑过,宝贝儿砸永远在创造奇迹,所以这一次他一定也能醒来。   只要他醒来,太子之位、如画江山,还有最爱最爱他的父皇,永远都是他的。   胡亥从小就霸道任性,只要他想要的,他决定不会让给别人。而太子和江山,正是胡亥心心念念了挺久的东西,所以嬴政对他那是信心满满,深信胡亥一定会醒来。   想来想去,嬴政又觉得,胡亥之所以还没有醒来,完全是因为在生自己的气,气自己这个当父皇的一辈子独断独行,临到老要立太子了,竟然没有独断独行,而是搞什么“廷议”,才让儒家有机会攻击他。   嗯!胡亥一定又是在生气!又是在耍他的小孩子脾气!胡亥总是这样,生气又不跟朕说,然后一个人躲在旁边生闷气,等着朕来哄他劝他。若是朕公务太忙没及时哄他,胡亥甚至能活活把自己气出病来!   这一次,应该也是胡亥自己生闷气,所以把自己给气到了!   所以,只要朕将儒家消灭,再将胡亥登向太子之位的道路铺平,胡亥就一定会再醒来的。   就在嬴政百般劝慰自己之时,他听见屋外赵高来报,“长公子扶苏求见。”   因为这一世扶苏没有去九原从军的原因,所以这一世的扶苏来得特别快,几乎是在嬴政“坑儒”的命令下发的同时,扶苏就已经闻风而至。   但是扶苏一连求见了嬴政好几次,都没有见到嬴政的人。   因为扶苏每一次求见之时,赵高都会对他说诸如,“陛下累了,正在休息”、“陛下正在给少公子喂参汤”、“陛下和少公子在听琴”什么的。次数久了,扶苏大约明白,不是父皇不想见自己,就是赵高故意拦着自己。   一般的人,走到这一步,大约都会知难而退,但扶苏从来是个不服输不认输,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人——这么说吧,扶苏要是把这股跟爹作对的劲头,用在迎合他爹的爱好上。胡亥别说挖出了一个九鼎,就算把九个九鼎都挖出来了,也基本和太子之位没有什么缘分。   当然,如果是这样的话,胡亥也不会为了生命安全非要当什么秦二世,直接抱扶苏哥哥的大腿,当拿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多好?   在又一次被赵高找理由拒绝之后,扶苏狠狠的威胁赵高,如果再拒绝,他就要硬闯了,别以为本公子不知道,你是胡亥的老师,和胡亥感情深厚,所以你就一心想帮他报仇,故意拦着不让我见父皇。   对于扶苏这样不着边际的脑洞,赵高深深的感觉到了一种屈辱之情,要不是还记得扶苏是大老板的儿子,赵高真想一把掌糊他一脸翔。   除了“自己是胡亥的老师”这一点是事实没错之外,其他的内容你到底是怎么脑补出来的啊?谁和这个成天以气死自己为乐的熊孩子感情深厚?还一心想帮他报仇?还故意拦着你不让你见陛下?   扶苏公子,脑洞太大是病得治!   在以前,如果扶苏和胡亥掉水里,自己只有一块板砖的话,自己一定会砸胡亥;但是现在,如果自己还是只有一块板砖,那么谁敢救他们俩,他就砸谁。   在成功气走赵高之后,扶苏终于见到了数日未见的嬴政。   “儿臣扶苏,见过父皇。”扶苏入屋,跪在地上行了个礼。   嬴政赤红着双目,面无表情的看着扶苏说道:“说吧,什么事?”   扶苏起身,借机打量着嬴政。   他记得数日之前,父皇的胡子头发还只是零星的发白,眼角虽然有了细细的皱纹,但却显得很有活力,一点都不显老,反而有一种成熟男人的气质。但是今日一见,他几乎要被嬴政的模样吓坏了,除了一双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精明、深沉,似乎总能洞烛人心之外,嬴政的须发已经变成了一片雪白,脸上不但苍老了不少,还形同枯槁,和数日前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还望父皇保重身体。”扶苏强忍住掉泪的冲动,开口说道。   “哼!还好!没被儒家那群人气死!你若是来帮那群家伙说话的,就不要开口了,朕已经知道了。”嬴政冷哼一声,看着爱子高大英挺的模样,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自豪感。   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这么没心眼呢?还有这倔死了的脾气,也不知道是像谁?哎!真是愁死个人!   “父皇,不管您今日听不听,儿臣是一定要说的。”扶苏冲着一拱手说道:“如今天下初定,应以安定人心为主,实在不宜为了区区几个无伤大雅的文人而乱了方寸,搅得民心不安。儒家士子,一群书生而已,他们或者对大秦的新政不满,但终究成不了大气候,儿臣记得十八弟曾说过‘文人造反、三年不成’这句话。更何况这群儒生还没有真正的行复辟之行,只是心有不满而已。因此,儿臣以为,儒生有罪,但罪不至死,杀了他们,反而会给六国贵族落以口舌之实。不若……”   扶苏说到这里,表情略一犹豫,嬴政立刻接口道:“不若什么?放了?那秦法尊严的何在?”   嬴政生气的大力拍打着桌子,惊得在外间的赵高,伸头往里看了看,确定没事之后,才缩头回去,继续等候嬴政的吩咐。   “十八弟常说,人力紧缺,杀那么多人,还不如拿去修长城、挖金矿,让他们一辈子给大秦做苦役。所以儿臣以为,不若将儒生们都发配去修长城,父皇觉得可好?”扶苏心中忐忑的开口说道。   因为他实在不确定,用胡亥常说的话,来为害了胡亥的人请罪,会不会让嬴政驳然大怒。   “放屁!”嬴政拍案怒吼一声,看着被自己脸白如雪的扶苏,在心里暗骂一声,这孩子真没用,要是胡亥在这里,绝对不会被吓成这样;要是胡亥在这里,也必定会同样自己对儒家的处理方法的。要不然,那孩子怎么不醒呢?一定是嫌自己没有给他报仇,所以不愿意起来见自己。   “此事已决,不必再议,你先下去吧。”嬴政放缓声音,让心情平复下来,继续说道。   “父皇,儿臣还有一言,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扶苏一点也不为嬴政的好意所动,虽然神色很不好看,但表情却依旧坚定。   “不当讲就不要讲!”嬴政冷哼一声,胡亥玩剩下的东西你也学?真是没有创意!就算朕这么说了,接下来你也一定会说的,是吧?   果然,如嬴政所料的那样,扶苏虽然表情有点尴尬,但还是说了。   “父皇之所以要对付儒家,到底是因为儒家勾结六国贵族,企图行复辟之事。还是因为……”扶苏抬眉看了嬴政一脸,见对方脸色铁青,大约是已经猜到自己要说的话,但依旧神色坚定的开口说道:“父皇坑儒,究竟是为了天下安定,还是为替十八弟报仇。”   嬴政脸色勃然大怒,抓起桌上的玉镇纸,对准扶苏砸去。   总算他还有一丝理智尚在,没有选择砸扶苏的头,而是砸到扶苏的肩膀。   看着一手带大的儿子捂着肩膀,脸色苍白的样子,嬴政心里一软,但随即又想到另一个儿子,“滚!你给朕滚出去!朕不想再看见你!”   嬴政站起身,一指大门口,大声说道。   扶苏一拱手,表情痛苦的开口应道:“喏……”   当天夜里,扶苏收到了赵高连夜送来的诏书,“楚王扶苏不明是非、晓大局,以一己之见搅乱国政,殊为可恶。今改封扶苏为象王,逐出咸阳,归国就封。不奉诏不得还国!始皇帝三十二年秋。”   三个月后,胡亥终于从漫长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睡太久,拍马屁功能太久没用,导致系统失灵,又或者是因为睡多了脑抽。   总之看着握着看的手,须发皆白、老泪纵横的嬴政,胡亥说了一句,“父皇,儿臣这是穿越到三十年之后,还是一觉睡了三十年啊?你怎么老得跟八十岁小老头一样了?”   熊孩子!真是白疼你了!一醒来就气你爹! 第170章 复健   待胡亥从柔姬的嘴里,知道儒家以及淳于越那些人的下场后,顿时唏嘘不已,大叹历史它果然是根弹簧,就算你拉得再直,在过一段时间之后,只要你一个不留意,它总会慢慢的变弯的。   所以,得结论——弯男变直,基本上不可能。   “少公子,不,太子殿下,有什么好吹嘘的?那些家伙竟然勾结六国遗族搞复辟,坑了他们才活该。”柔姬见胡亥唏嘘,以为他是在同情儒家那群人,遂气愤的开口道。   自己当弟弟当儿子养大的熊孩子,竟然被人白白欺负了,要不是陛下不准,她都想去揍那群家伙一顿了。   不过坑人的时候,陛下特意给自己放了一个假,让自己现场围观,亲眼看到那群王八蛋被埋进土坑里时的模样,简直是爽到没有朋友。   “不要叫太子殿下啦,还没有举行册封仪式呢,低调低调。”胡亥叹了一口气,身体往榻上一躺,被子一拉,开口说道:“我要睡觉了,柔姬你先退下吧。”   刚才还一脸关心的柔姬,温柔大姐姐皮一撕,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一边说话,一边揉着手腕,开口说道:“退下?那怎么可能?”   就算是隔着老远,胡亥也能听见柔姬手腕处传来的“咯咯”的松骨声。   “柔姬姐姐,我还是个孩子吖!”胡亥往床榻深处缩了缩,抓住被子的手紧了紧,眼角带泪的说道:“下手轻点行吗?”   “轻点?怎么可能?太医说了,少公子睡了三个月,身体没有运动,四肢已经有僵硬的迹象,所以为了早日康复,必须要多按摩,而且要重重按,轻了不管用。”柔姬一脸同情的看着胡亥。因为昏迷几个月,没吃没喝没晒太阳的原因,原本就不怎么胖不怎么健壮的少公子,是越发瘦弱娇小,楚楚可怜,看着真是个肤白貌美的少年。   还要再吃壮点才行啊!太瘦穿衣服不好看!而且册封典礼上那么多的仪式,又是跪又是拜还要顶着太阳照,可怜的少公子……身体不强壮,分分钟要你命的节奏!   柔姬这么一想,刚才那点因为胡亥的美貌和柔软而起的怜香惜玉之心,立刻消失的烟消云散,取而代之是深深的动力,一定要在册封仪式之前,让少公子重新强壮起来。   “嗷嗷!嗷嗷嗷嗷!杀人啦!杀猪啦!父皇……救命!”   章台宫的某个院子里,传来一阵阵惨绝人寰的叫声。惨叫声酷似屠夫杀猪时的声音,一开始还中气十足,震得满院皆知,听得院中的内侍、宫女们,无一不在心里给少公子手动点根蜡;到了后来者是奄奄一息、有气无力,加杂在一声声“别叫了,你叫破喉咙,陛下也不会来救你”的语言,显得格外让人心疼。   那么在儿子苦苦挣扎之时,一向标榜“疼儿子、爱儿子”的嬴政又在哪里呢?   当然是在大书房里,开一场非常重要的小朝会。   “十八公子胡亥仁厚纯孝……”做为一个智力超越历史上大多数皇帝的皇帝,嬴政虽然知道自己夸得有点不靠谱,但作为一个儿控,只要一提到宝贝儿砸,他又忍不住会多夸两句,以向众臣展示自己的拳拳父爱之情。   幸好在场中人,不是熟知嬴政画风属性的老臣,就是属于赵党或是胡党的中坚份子,到没谁觉得嬴政夸胡亥夸得太过分,毕竟这是现任老板在夸未来的老板,不跟着附和附和已经挺没人性了,再嫌弃现任老板说的多?坑里还埋着四百多个儒生,另外长城边上还有他们的家人族人好几百人呢。   没口子的夸了胡亥一顿——反正就捡好词好句的夸,至于这些好词好句之类是不是互相冲突,比如“活泼又文静”什么的,而且这些词,会不会带给人一种——未来的太子是个精分逼的感觉,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朕欲立十八公子为太子,诸卿以为如何?”   如何?当然拼命狂点头了,不同意的都在坑底待着呢,谁敢出言反对?   于是,这个说“少公子早熟聪慧,当立为太子”;那个说“少公子宽厚仁慈,不立他为太子,立谁为太子?”;还有人则说“少公子最似陛下少年,立其为太子是天命所归,舍少公子其谁?”   总之场面有点热闹,气氛有点喧哗,知情的人知道这是大秦在选太子,不知道的是,还以为是哪个成建制的黑社会组织,在斩鸡头、烧黄鸡,发誓向老大靠拢呢。   既然大家表现的这么热烈,那么立太子一事就算是定下了,然后就是定下太子册封仪式的时……慢着,我大秦有太子册封仪式这个东西?   做为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因为前面没有朝代可供参考,所以现在的一切礼仪制度,包括当年的皇帝加冕仪式都是临时工想的。当然,以前旧秦国是有一套完整的太子册封仪式,可是大秦现在已经是秦朝了,不是关中西垂那个小国了,册立太子怎么能用以前那套旧仪式呢?降低逼格了不是!   于是,嬴政一声令下,手下的小弟们就准备为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的,第一个太子的册封仪式而忙合开了。   就在众臣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之时,一直不动声色笑看嬴政和众臣的李斯,忽然开口说道:“既然要册封太子,那么太子大婚的礼仪,是否也要一并准备?”   大婚大婚太子大婚!   众臣纷纷将仇恨的目光转向李斯,太可恶了,谁不知道未来太子妃就是李家女。   李斯这家伙占了大便宜就算了,竟然还让我们帮他孙女想出嫁时的仪式,糟糕的是,我们还得笑容满面的帮他想,真是太可气了。   一部分人还在生气,但另外一部分头脑比较灵活的,或者是家中有差不多年龄女儿、孙女的人,已经在想着如何送女入宫了。   在这个年代,百姓官吏甚至是王爷,乱搞很多个女人那都是荒淫的典范,只有皇帝和太子是可以合法乱搞的,而且美其名曰“为皇室开枝散叶”等等。   身为太子,除了太子妃之外,还有n个良娣、孺人的空缺待补。自家女儿孙女做不上太子妃,但若是能得到太子的怜惜和宠爱,生下个一男半女,最好是能坐上皇长孙的母亲,将来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就算没有女儿、孙女,也可以送族女、歌女、舞女啊,反正只要颜好长得漂亮就行了。   虽然这个年头里,让天下人唱“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的卫子夫、“不重生男重生女”的杨贵妃等大美女都没有出现,但吕不韦向庄襄王献赵姬的故事就在眼前,谁不想拼上一把,没准自己能成为下一个吕不韦呢?   更重要的是,现在不是清朝,那是一个拼爹的年代,太子选老婆的不是美人,而是爹。   这年头选美人就是选美人,没有那么多后台、黑幕、背景以及爹,选就是颜。   只要颜好,管你是嫁过人的、还是出身低贱的,都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众人信心满满,誓要从自家找出几个大美人送进宫,而李斯则拿着茶杯笑而不语的喝着茶。   你们这些大傻逼,别说少公子从小跟在陛下身边,陛下后宫的六国美女他看都看烦了,你们那些庸脂俗粉怎么比得上?陛下也早就告诉我了,少公子说,在自家孙女生出嫡子之前,不会让庶长子出生的。   当因为躺太久,而一下地就四肢发软,还疼痛不已的胡亥,在柔姬和小比熊爱的教育下,挣扎着能扶着墙走路之时——你是想痛一时就好了,还是一辈子躺在床上当瘫痪病人?小比熊上!他不起来,你就压死他!   为了不被现在已经三百多斤,压成一块饼干;不因为偷懒,而被小比熊一掌拍进墙里,未来的大秦太子,不得不在一头熊的监视下,开始学习扶着墙挪动。   看着坐在自己身后,表情特别淡定的啃着沾了蜜水的竹枝,见到自己回头,还非常凶残的用竹枝捅了捅自己屁股的小比熊,胡亥默默的流下了一把伤心泪,就你这块头,也好意思叫小比熊?一米八的个头,两百多斤的体重,哪里小了?站起来比本公子还高!   就在胡亥满心抱怨之时,忽然听见外间传来内侍尖锐的叫声,“陛下驾到。”   “父皇!”胡亥脸上一喜,精神大振,扶着墙就往挪去。   而原本一直跟在他身后,时不时用不甜的竹枝抽他几下的小比熊,原本一直懒洋洋的小比熊,也随着这一声叫而精神大振,站直身体,想都没想就往前一站,不偏不倚正好站在胡亥前进的道路上,气得胡亥只能看见眼前的一座肉山干瞪眼。   这堆肉山还特别没有自觉,屁股向后一甩,几乎将自己身后的胡亥甩出去就算了,甩完屁股还撒开四条腿丫子往前奔,一路狂奔到嬴政面前,一把抱住嬴政的大腿,只留着胡亥一串尾气。   看着正笑呵呵的摸着小比熊头的嬴政,和高大魁梧,却努力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的小比熊,胡亥扶着墙泪流满面。   本公子打败了自己的十七个哥哥,却输在一头熊猫身上!果然你们才是亲爹亲儿子吧!   比熊者——即比熊孩子还要熊者。 第171章 番外   人类这种生物,大约是唯一一个觉得其他种类的婴儿,要比自己同类的婴儿更可爱的生物。   看着正很开心的和小比熊玩抛接球游戏的嬴政,胡亥想到他在梦中看过的一个很著名的脱口秀,说如果你坐飞机时,空姐跟你说,接下来的两小时里,会有一个小宝宝坐在你身上,你一定会绝望的大喊“我的上帝啊”。结果空姐却抱来了一只鳄鱼小宝宝,于是接下来的两小时,你就会一直的喂锷鱼小宝宝火腿肠。   看着不停喂小比熊肉的嬴政,坐在摇椅上的胡亥,莫名的有些悲伤,“为什么我总感觉哪里节奏不对?小比熊明明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为什么它就是比较粘父皇呢?”   “奴婢听陛下说过当日的情景,陛下当时正好看见五只孤狼在攻击一对熊母子,当时大熊已死,只剩下小熊在惨叫。陛下又想起少公子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动物,所以才发箭救下小熊。没想到这小熊虽然是畜牲,但也懂得知恩图报,对陛下异常亲近。”赵高跪在胡亥身边,凑趣的说道。   “你说一头畜牲都对父皇那么知恩图报,人怎么就能坏成这样呢?”胡亥转过头,冷眼看着赵高说道。   “少……少公……少公子,奴婢不知道您在说什么?”赵高被胡亥这么一瞪,立刻紧张起来,脑海中飞快思考,自己最近是不是又干了什么惹胡亥不开心的事——当然,实际上自己就算不干什么,坐在那里当一个安静的美宦官,胡亥似乎也会不开心。   只是最近很奇怪,少公子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虽然行谈举止一如过往,但隐隐约约之中,赵高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悄悄改变。   “不知道就好!怎么说,赵老师也是本公子的先生,本公子也不希望赵老师名声尽毁,落得青史骂名。”胡亥半眯着眼睛,视线从赵高脸上移开,转到须发皆白的嬴政身上。   说真的,当自己从梦境中醒来之时,看见一个须发皆白,跟小老头样的嬴政时,胡亥简直快要被眼前这一幕吓死了。   他亲爹才四十五岁啊!他亲爹上辈子……前生……梦里……史书上……死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老啊!   幸好亲爹须发虽白,精神到还不错,太医说身体也没有太大问题,只要好好休养就行了,不然自己这一梦,罪过还真是大了。   胡亥以手托住腮,双目无意识的正前方,心里却在思索着庄周梦蝶之事。   庄周梦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胡亥现在也分不清楚自己是谁,是两千年后穿越过来的那个胡亥,还是梦里那个胡亥。   在梦里,胡亥附身在另一个叫胡亥的孩子身上,虽然不能控制他的行为,却能借助他的眼睛,看到他所看到的一切,感觉到他所感觉的一切。   他,那个胡亥也同样是嬴政的第十八公子,但却不是什么穿越者,而是一只很普通的三岁正太,三岁丧母之后就一直被乳母和宫人们带大,虽然嬴政儿子的身份决定他不会被虐待,但也没有多少亲情可言。   当然,因为他也有一张酷似嬴政的脸,嬴政还是非常宠爱他的,只是从未想过以小儿子为大秦太子,更多的是将小儿子看成一个可爱的玩具娃娃而已。   这样长大的他很骄纵、很可爱、很懵懂、也很天真很纯洁,他无条件的崇拜、敬仰着自己的父皇,但也不打算成为父皇那样的人。   若没有意外,他应该以始皇爱子的身份渡过一生,过着某人最想要的“当个喝酸奶不舔盖的权二代,然后死在葬在最爱的爸爸旁边”。   他得到命运的转机是在六岁那年,嬴政将他交给自己最信任的中车府令赵高学习秦法。   在赵高的帮助下,他越来越得到嬴政的喜爱。渐渐的,嬴政会开始拿一些国事来询问胡亥,而他也会依言懵懵懂懂的背诵,赵高早已准备好的答案。   对他来说,他并不知道赵高让他背的这些东西,背后所蕴藏的含义,只是赵高说,如果他能更聪明一些,能在接受父皇考校时表现的更好一些,父皇就会很开心。   为了自己最崇拜最崇拜的父皇开心,他愿意做任何事,包括背一堆他不怎么看得懂的东西。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始皇三十五年,最有希望成为太子的扶苏,因为焚书坑儒案被嬴政贬到了九原。   始皇三十七年,嬴政第五次巡游天下,在老师赵高的帮助下,他顺利的成为了巡游队伍的一员。   那是他人生里最开心的一段时间,父皇身边没有其他儿子,只有他一个人的存在。他依照老师的吩咐,给因为徐福迟迟不归,而愁眉不展的父皇背书、练剑、弹筝、说笑话,想方设法的逗父皇开心。   只是,他好怨恨啊……看着父皇每日东望大海,一日复一日的望着,却始终没有看到故人自海上来,希望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变成失望,又一点一点的转成绝望。   从父皇体内流失的,不止是他的希望,同时还有他的生命。   随着父皇病情的加重,阴影开始笼罩在车队中每一个人身上,无人敢言“死”字,却无人不清楚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那一日,他很开心的抱着自己打猎得来的战利品——一对活雁,兴冲冲的跑进父皇房间去向他炫耀,却看见那个在自己印象中像山一样伟大、似乎永远都不会倒的男人……   倒!下!了!   接下来的事,他也不太记得了,他只记得自己抓住父皇的手,泪已尽却始终没有撒手,周围全是他讨厌的臭咸鱼,他却没有感觉到一种异样,只是想着……我没有爹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一个孤儿了。   在一片懵懂之中,他被告之父皇写成遗诏,将江山皇位一并传给了自己,他成了太子、成了大秦的二世皇帝。   成为孤儿的他,本能的想要寻找一个避风港,而被父皇所信任,并且一直在帮助自己的赵高,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风港。   既然是自己最崇拜的父皇所信赖的人,那么就应该是自己所信赖的人吧?   三年后,他被一杯毒酒毒死在阿房宫;数十日后,毒死他的人被人斩杀;又是一个数十日后,秦亡、秦王子婴车裂、嬴氏宗室尽为项羽所杀,国祚仅十五年;数月之后,自秦孝公而起,秦国历代君王经营百年的咸阳城,化为一片废墟。   没有人可以看见他,他就这样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在咸阳城废墟的上空飘荡,很奇怪为什么自己死了还意识?人死不应该如灯灭吗?就像其他人一样……   其他人也会死,但死了就是死了,不像他这样……   为什么他还在这里?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吗?惩罚他辜负了父皇的希望,毁掉了秦国历代先祖的基业,所以特意让他“活”着,以这样的方式见证自己愚蠢所造成的后果,让他在一日一日的悔恨中,孤独的“活”着?   时间流转,他看着脚下这片土地被改名叫做“长安”,又看着这片土地被改名叫做“西安”,异族人来了异族人又走了,兜兜转转他一个人竟然“活”了两千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个人……不,那是一个神。   神说,真正历史上的胡亥早已经死去,而且早已经喝下孟婆汤投胎,现在一个非常快乐且逗逼、无忧无虑、备受宠爱的小孩子。   而他,不过是当年胡亥死前留下的怨气,因为怨气太深,所以竟然产生了自己的意识和思想——也正是因为怨气离体,所以胡亥才能忘切前尘、顺利投胎,开开心心的过日子。   但好死不死的是,西安是十三朝古都,在这两千多年里,在西安以非正常死亡的方式,满怀着怨气的皇帝又太多太多,竟然给了他大量吸收怨气的机会。   到了两千年后的今天,他已经强大到足以影响胡亥转世魂魄的安全,为了防止他吞噬本体再度进化,所以神表示可以给他两个选择。   “只是一个熊孩子,不管哪一世都是一个熊孩子,你为什么要这么帮助他?”他透过镜子,看着那个因为晚上没有心爱的鸡翅,就闹着不肯吃饭,非逼家长重新做饭的孩子。   “因为这个世界不但拼爹,还拼祖先的。他的祖先曾经帮助过我,所以欠他一个人情,对方临死前,我答应过他,一定会保护他的香火传承,让他不至于断嗣。哎!你不知道吧……这孩子是扶苏的后裔。当年扶苏自杀后,扶苏的后裔就逃了出去,但可惜的是,数代单传至今,这孩子是现存唯二流着嬴政血液的裔孙。”   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他一时沉默无语,不知道应该说扶苏比较可怜,还是胡亥比较狡猾,“数代单传还能神奇的逃过,两千年里发生的各种天灾人祸,都是你的杰作吧?”   对方点点头,表示自己这保姆兼保镖一当两千年也是很烦恼,但是承此一诺、必守千年,自己是个很有节操的人。   他看着小男孩对面的那个名叫“电脑”的盒子里,那个穿着紫白色道袍,叫紫什么的的白发道长,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有节操的人不应该抄袭吧?   “我选第二条路。”   “你都没问我,第二条路是什么,你就这么选?你不怕后悔?”   “第一条路是消灭我,难道第二条路会比第一条路更糟糕?”   “好吧,我告诉你,第二条路是你和他重新合为一体,然后我将你们俩,一起送回胡亥三岁那个时间点,然后……你们俩要怎么玩?能不能扭转自己的命运,我就不管了!因为这一次,已经把所有的人品……人情用光了,所以就算你们俩又把秦朝玩完了,嬴氏子孙我也不再保佑了,你们好自为之。”   “独死不如众死,你解脱我也解脱,我确定选第二条了。不过……我能再最后问一个问题吗?”   “说吧!反正现在时间还早,小孩子的灵魂太弱,至少要到十八岁时,灵魂才能忍受住时间穿梭时的痛苦。”   “你到底是什么神?你又和嬴氏祖先有什么恩怨?”   “这个……”   他顺着对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最后落在电脑屏幕上的眼神,发现小男孩正在浏览一个页面为纯绿色的网站。   “哎呀!我说我叫晋江你信吗?”   好没有诚意的名字!   八年后,当怨气与灵魂合二为一时,因为骤然接受了怨气,而恢复前世记忆的灵魂,因为浓浓的悔恨感开始自我毁灭。   神,再一次出手,封住了记忆中最重要的片段——关于灵魂真实身份的所有片段。   除非有人再次提起,否则封印绝对不会解开。 第172章 秦王   在胡亥终于能不依靠墙和任何外物,找回自己身为两脚兽的尊严,能够自由的咸阳宫继续撒欢之时,他终于收到了一封姗姗来迟的圣旨。   “皇十八子邽王胡亥,聪明伶俐、知晓大义……”负责传旨的赵高,面对着跪在地上的胡亥,大声朗诵手里的圣旨,念了一大串四骈六骊的古文之后,终于念出了这张圣旨的最核心内容,“其令,胡亥自今日起,由邽王改为秦王——天下第一王。”   圣旨念完,满室皆惊,继而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之中。   这封圣旨不是嬴政派传旨官,去胡亥的住所发的,而是嬴政借着“我宝贝儿砸病好了,我很开心,所以我请大家吃饭”为理由,拉了一帮子人去章台宫聚餐。胡亥做为当事人,没有像以往那样坐在皇子区,而是坐在嬴政的左手边。   大吃货国历史上,虽然对以哪边为尊是时左时右的,但秦国却是以左为尊。以前左边这个位置,都是长公子扶苏在坐,现在长公子被赶到百越喂蚊子去了,少公子一屁股从右边跑到了左边,就够让那些没资格参加小朝会的官员吃惊了。   现在吃饭吃到一半,就直接说“朕有个圣旨要颁布,大家休息一下听完再吃”就算了,还一颁就颁布个这么吓人的圣旨,吓得我们吃口菜冷静一下的心情都没有了。   #求陛下下一回再干这种事时,每人再供应一包辣包压惊好吗?#   不过幸好这种情况只维持了几秒钟,一群人精样的文武官员和宗室贵戚立刻反应过来,“臣等闻圣意,感激涕零。”   当然,其中受到最大惊吓的人,绝对是胡亥啦!   秦王!卧槽!秦王!这是闹哪样啊?父皇,你没告诉我今天要给我封王啊?你先跟我通个气,你会死啊?还能不能愉快的做父子了?   虽然早知道自己妥妥的是下任太子,也知道按新的《秦礼》,册封太子之前必须先被册封为“秦王”,然后才能更进一步,被封为“太子”。   可是父皇你在封秦王之前,能不能先通个气啊通个气啊!也好让儿臣提前准备准备什么的,至少出门先化个妆、打扮一下啊。   今天本公子……不是,孤的形象够不够潇洒帅气同时又萌萌哒到没有朋友啊?   胡亥一边发散思维,一边含泪叩首接下圣旨。   见宝贝儿砸那副受惊如叽的可爱模样,嬴政表示自己心情太好了,好久没有看见儿砸又可爱又吃惊的呆萌小模样,下回一定要叫画师过来,把宝贝儿砸这模样画下来,好留个纪念。   嬴政都这么表态了,群臣自然不能落后,虽然早在重臣云集小朝会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胡亥为太子之事,但那毕竟是关起门来的小会,没有在公众场合宣布过。   于是,反应过来的文武百官和宗室贵戚,一个两个跳出来列举“秦王贤德,自当为太子,不立秦王为太子的话,大秦分分钟有亡国”的可能性。   在第一个大臣提出此等见解之后,后面的大臣很快就“排楼上!1”、“排楼上!2”、“楼主说的太对了!3”的一路顶到了“红烧大排楼上全部!n”,n的数量大于一百。   面对着黑压压一大片跪倒在地的爱臣们的“诚恳”请求,嬴政忍着老泪将宝贝儿砸贬了一大顿,然后胡亥也跟着自家老爸的话,把自己给贬了一大顿——绝对的真贬,绝对不是那种似贬实褒的贬法。   听着台上那对父子十分谦虚的台词,跪在地上的文武百官和宗室贵戚简直要出离愤怒了——妈蛋!立个太子还要玩三辞三请的游戏,累不累啊?   但是人家父子都没意见,你一个臣子敢有意见?你还不配合着演?还想不想当官了?就算当官,你就不怕来个从中央到地方?你是想去百越教化蛮夷,还是去九原吃沙尘暴呢?   群臣激愤,纷纷表示“陛下绝不可如此,一定要立秦王为太子,你要是不立,今天我们就跪死在这里”云云。   如此三辞三请之后,嬴政终于同意立秦王为太子,并命钦天监、宗庙等部门,一起定下册封太子仪式的种种事宜。   捧着加封为“秦王”的圣旨回到寝宫,一路跟游魂一样,不知道自己是啥心情的胡亥,在清醒之后,忽然发现周围环境有点变化,“这是哪?这好像不是我的寝宫啊?”   胡亥好奇四处打量着,这个宫殿有点大啊?   咸阳宫虽然说是宫,但实际上是由数十个宫殿建筑群组……是组,不像后世故宫那样小家子气,就是一座建筑物里多分出几个单间,就能宣称自己是宫了,咸阳宫内的宫殿都是论建筑群组的。   胡亥以前住的寝宫虽然说是宫,但实际上就是附属于大秦历代秦王,所居住的宫殿组中的一组小建筑。就这么一小组建筑,拿到比明清太子的住所,那是相当大了。但是拿来别说是和嬴政所居的宫殿比,就连眼前这群宫殿组,也能分分钟把他比下去。   想想也对,昔日昭襄王活到七十多还精力旺盛,太子安国君五十多岁,儿子有二十多人,再加上儿子的儿子们,都要住在太子宫里,若是地方小了,那又怎么够用?   “回禀殿下,这里是太子宫啊。”柔姬捂着嘴,吃吃的笑道:“陛下已经下令,让秦王殿下速速搬至太子宫。”   “啊?太子宫啊……这……不好吧……”胡亥摸了摸下巴,自己还没正式当上太子呢,就这么急吼吼的搬进太子宫,这多不好啊?   “反正陛下是这么吩咐的,早在少……殿下去上朝之时,赵令就已经吩咐我等搬东西了。”柔姬上前引着胡亥进入宫殿之中,开始一一为胡亥介绍每一幢建筑的作用。   此处是供太子夜间休息的、此处是供太子平日读书的、此处是供太子接见亲信的、此处是……可以说,连太子的儿子的儿子住哪里,建筑师都体贴的给你想到了。   看胡亥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柔姬又加了一句,“昔年陛下未登基之前就住在此处,这宫中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景还是陛下当年亲手所布置的。”   “父皇亲手所布置的?”胡亥一下子提起了精神,在跟着柔姬去强势围观了据说是当年父皇练剑的草坪、亲手种下的大树、父皇最喜欢鲜花之后,胡亥再次得出一个结论——自家老爹就是一个明明更喜欢灿烂鲜明的颜色以及精美繁琐的物品,但却被迫着只能一身黑,而且审美还得装出一副朴实无华样的可怜人。   参观完太子宫,又给那群跟着已久,现在都因为自己成为秦王,而鸡犬升天的内侍和宫女,演讲了一通大意为“好好干活,绝不亏待”的内容之后,又一人发了一个大红包之后,胡亥坐着马车又出了宫。   这回他去的是上林苑的葡萄宫。   葡萄宫中,除了在九原的韩信之外,刘季、萧何、陈平这些一开始就跟着胡亥的人,早就已经喜气洋洋的等在葡萄宫里。   他们虽然没有资格上朝,但无奈封“秦王”、封“太子”这事实在是太大了,那边大朝会刚一结束,这边已经传得满咸阳都知晓,估计不用几天就能传遍全国了。   在这群人里,刘季大约是最开心最激动的一个,沛县乡下的一个没人看得起的混混,最大的梦想也就是成为信陵君的门客,现在自己竟然能成为秦国……不,秦朝太子的家臣,未来天子的潜邸旧臣?   前不久,自己刚请假回了一趟沛县老家,一来是为太子、也是为自己罗网一批可用的族人,二来……太子说的对,衣锦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所以给他一个衣锦还乡的机会。   想想平常以前总看不起自己的老爹的眼神,再想想自家兄长和大嫂的表情,最后想想父老乡亲们那副跪舔的模样,刘季简直要爽到快要飞起来。   不但跪舔,还有不少人非要把他们的女儿、侄女、族女塞给自己做妾,尤其是那个叫吕公的,非要把他们家那对姐妹花塞给自己的樊哙。   哼哼哼!也不去照照镜子,长得本来就不怎么漂亮,年纪还那么大,二十多岁都可以当祖母了,竟然还好意思拿来送人?真是多看一下还觉得伤眼睛,更别说是吃下去了,老咸菜太嗑牙。   胡亥被封为“秦王”,同时准备群臣齐推举,三辞三请之下,嬴政终于答应册封胡亥为“太子”的消息,随着嬴政旨意的下达,在很短的时间就以公文的形式,传遍大秦三十六郡的每一个角落。   象郡——这个被嬴政用来流放罪犯的地方,自然也收到了这份公文。   伴随着皇十八子将被册封为“太子”的这个消息同时,还有陛下决定大赦天下为皇十八子庆祝。   大赦天下,对于秦国这么一个重法的国家来说,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上次大赦天下,还是陛下登基时候的事呢。   象郡之中,罪名较轻,在大赦范围内的罪犯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竞相奔走齐呼“陛下万岁”、“太子千岁”的口号,郡内一片欢腾之情。   但大赦天下,也有遇赦不赦之罪。 第173章 太子   三个月后,被钦天监认定为“近几年来最吉利最好日子”的某一天,在秦国旧都雍城的太庙之中,大秦第一位皇太子马上就要诞生了。   胡亥跪在太庙大殿的正中,看着上头那一大串祖宗牌位,又扫了一眼在大殿之中围观的数百文武官员和宗室贵戚,心里有点发慌。   到不是因为心虚害怕又或者是事到临头怯场。   胡亥是谁啊?三岁就跟着他爹见惯了……不对!他爹是“大场面”,他也算是半个“大场面”,未来的“大场面”,现在的“小场面”,所以害怕怯场这种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   皇帝都干过了,还怕再次一次太子吗?   只是上一次,是接遗诏后即为太子,然后就直接以太子之位登基为秦二世了,没这辈子这么多繁琐的礼仪啊!   叔孙通,我跟你没完,这礼仪是你折腾的吧?你折腾的吧?   从礼仪进行到现在,至少已经磕了一百来个头,跪了大半个时辰,只觉得自己腿也发麻、头也晕乎乎的胡亥,虽然一颗心早就被一群草泥马踩成了渣渣,但脸上的表情还是十分的威严肃穆、仪态高雅、姿容出众,引得不少没怎么见过胡亥的文武官员和宗室贵戚的赞叹。   对于新嫩们的惊呼,老油条们表示,你们弱爆了,几十年前大王……不是,应该是始皇帝陛下,在这里行冠礼的时候,那才叫帅气拉风酷炫没人能比呢?少公子……不是,太子,今年才十三岁,再怎么健康强壮长得漂亮,终究也是个小孩子,听说太子陛下连女人都木有,还是只童子鸡。   而始皇帝陛下当年可是个二十多岁,风华正茂、年富力强的美青年,人又长得高大健壮足以迷死一圈人,而且陛下加冠的时候,竟然遇到了嫪毐,盗走了太后和秦王御玺企图谋反,结果陛下不急不躁淡定从容,表示“等朕行完礼,他们就死了”,然后让大宗正为他换冠。   果然礼成之时,立刻就有人送来了昌平君击败嫪毐的消息,这死亡flag立的,简直是酷炫到没有朋友。   听完老油条们用“你们这群菜鸟”的表情追忆完往昔,新嫩们看了一眼手持代表天子权柄的圭币,静立于太庙那一大串嬴氏祖宗牌位下的嬴政,看着陛下因为前段时间的事,而须发皆白,衰老了不少的脸——虽然因为太子殿下身体好转,陛下精神好了不少,活力似乎又重新回到他身上,但已经苍老的脸却是没办法再逆生长了。   再想想前辈口中那个“酷炫到没有朋友”的陛下,皆纷纷表示“岁月如刀,还是一把杀猪刀,你们看皇帝陛下被岁月杀的。”   新嫩们此等言论,自然引来了老油条们的鄙视——岁月是把杀猪刀,这是对长得漂亮的人说的;像你这样的,岁月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前辈们,今天嘴也很毒耶!#   #不知道七年之后,太子殿下行冠礼时,会不会也这么酷炫到没有朋友?#   全然忘记行冠礼时太酷炫,就代表国家有大事发生的围观群众,纷纷表示“不热闹毋勿死”、“请原谅我们有一颗八卦的心”什么的。   而被围观群众当成热闹,进行强势围观的胡亥,则已经无聊到开始数大宗正嬴腾礼服上的褶皱,和他脸上的皱纹相比,到底何者为多?   好无聊啊!这祭文得念多久啊!大宗正,你确定祖宗们不会听烦吗?反正要是我……几十或几百年后,我的子孙来求我办事,要是敢在我牌位前念这么长的祭文,我就分分钟让他挂科。   大宗正依旧在口沫横飞的念着,其实这篇看似很长很长的祭文,总结一下也可以写成这样。   祖先大人:你好。我是你们的第多少多少代子孙某某,我有一个儿子长得萌萌哒又乖巧听话,我觉得他很有太子之相,想等百年之后将秦皇之位传给他,所以我准备这个儿子为太子,望祖先大人批准。   当然,你也可以说,人死如灯灭,祖先其实听不见。   但是没办法,自商朝以来立太子就得先向祖宗汇报,得到祖宗的准许后,你才能被正式册立为太子。   如果没有得到祖宗的批准,你就……没关系,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方法叫作弊。   为了保证祖宗们同意自己的宝贝儿砸成为太子,嬴政已经命宗正准备了好几套不同的作弊……并不,紧急预案,来预防此种情况的发生。   万幸的是,祖宗们这一次很给面子,大宗正烧掉祭文后,火中龟甲显示出来的卦象十分吉利,让嬴政爸爸没机会向儿子表示自己父爱如山,所以不管儿子你脸怎么黑,爸爸都一样爱你,一样会立你为太子。   祖宗们同意之后,手持着圭币的嬴政开始向嬴氏祖宗叩首,而胡亥和殿内其他人,则跟在嬴政的身后一起叩首。   叩完首之后,父子俩又进行了一对“儿砸,不要辜负粑粑的期望”、“父皇,儿臣一定好好努力”的对话之后,代表一文一武的太尉和丞相分别从人群里站了出来。   一人手持宝剑、一人手持书简,两人向胡亥叩首行礼,表示他们代表文武百官,承认胡亥的太子地位。   礼成之后,又有人拿来一套符合皇太子身份的冕服,为胡亥更衣。   虽然依旧是九旒九章纹的衮冕,但衣服的颜色上,却由原本的青色换成了与皇帝同色的玄衣。   好不容易等到礼成,嬴政看着换了皇太子礼服后越发显得帅气潇洒,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活力的胡亥,迫不及待的拉着宝贝儿砸走出了太庙。   如此美好的儿子,当然不能放在家里一个人看。   走出太庙,外面已经站满了围观的军民,嬴政没理会那些欢呼的军民,拉着胡亥一直走到了雍城的最高处,指着远方的山景说道:“朕美好如画之江山,以后就要交给皇儿你来继承。”   “喏!”胡亥跪下来,表情坚毅的,向着嬴政拱手说道。   这一段,当然不是叔孙通事先早排演好的,纯粹只是嬴政看着宝贝儿砸老怀大慰,情绪激动,然后……人嘛,谁没有个冲动的时候。   当上太子之后没多久,就又到了太子殿下迎娶太子妃的时候。   新任的太子殿下年轻、俊美、多金、有权,一时成为了咸阳无数闺中少女心里的白马王子。但让少女们心情糟糕的是,这样一个钻石男竟然有了未婚妻,于是大家纷纷开始嫉妒这个李家女,说她狗屎运运气好,幸运的出生在李家,又幸运的和太子殿下年岁相当订下婚事,结果太子殿下人品爆发,竟然从没什么登基可能的十八公子,一路战翻数个公子,成为了大秦的太子。而李家女也因此而身份跟着水涨船高,靠着好运气当上了太子妃。   说实话,自从把上辈子那些记忆拿回来之后,胡亥对李家女也没那么多反感了。   上辈子的胡亥可没这辈子这么人品高洁,虽然娶了人家小姑娘,但也没少和别人的女人生孩子。后来当了皇帝,开始因为李斯的原因,到是宠爱了李家女一阵子,但是李斯一死,自己就把人甩一边了。   结果最后自己被毒死之后,其他妃子都战战兢兢不敢得罪赵高,唯恐赵高拉她们去给自己陪罪,只有李家女指着赵高痛骂了一顿,然后就……   呵呵……现在在想想小时候揍人的事,果然从小就这么……这么……性格刚毅坚强、不畏强权、不畏生死,当未来皇长孙的妈应该还是够了。   嗯,她的性格太要强、不会转弯、过刚易折,自己的性格太软萌、太会随机应变、太过于头脑灵活,我们的性格比较——嗯,虽然说的都是大实话,但怎么感觉好像是在夸自己啊?   后世不是有一句话,叫做“相似的人适合一起欢闹,互补的人适合一起变老!”   当然,以上其实都是废话中的废话,胡亥想说的最重要的话是,如果李家女没有被蝴蝶翅膀扇过的话,她应该是个大美女。   小孩子才分对错,大人……只看脸。   只见过不爱权的,没见过不爱美的!   怀着这样美好的心情,胡亥从一大早起,就看着天边的太阳,盼望着太阳早日落山,而且每隔不了几刻钟,就会摧着阿木去看日冕,查查现在是几点了,迎亲的吉时到了没有——没办法,这年头的婚礼都是在黄昏时候举行,早上起来得等足足一天才能得到吉时。   这种毛手毛脚的“急色”行为,将整个太子宫的人,逗得只能捂着嘴偷笑。   相对于侍从们只敢偷偷笑,嬴政可笑得肆意多了,看得一向“一切皆在本公子掌握”之中的胡亥,竟然也会有这么毛毛躁躁的一天,真是想想都觉得应该找个画师,将此幕画下来,留着日后嘲笑儿子用才行。   “父皇!你真讨厌!”胡亥用力跺了跺脚,气乎乎的说道:“哪有人这么笑自己儿子的?儿臣这不是头一次成亲,所以……”才不是什么心里急呢!我上辈子只差没夜夜当新郎来着,“所以担心他们毛手毛脚,弄砸了儿臣的人生大事,故而不得不时时垂询而已。”   素滴,就是酱紫的,才没有急着摆脱童子鸡的身份呢。 第174章 大婚   嬴政喝了一口茶,看着跟屁股坐在火上一般,不停扭来扭去的胡亥,放下茶杯说道:“你给朕坐好喽!这么毛毛躁躁的像什么话?”   胡亥低下头,红着脸,正准备向自家老爹认错,忽然听见上头的嬴政说道:“你这样要怎么给人当爹啊?”   啊?媳妇都没娶进门,谈当爹太早了吧?还是父皇你想暗示我,我已经喜当爹了?卧槽!这蝴蝶翅膀扇的大了点!   胡亥鼓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用眼神询问着自己老爹道。   父皇,看着我看着我!看您萌萌哒儿砸清纯的眼神!   “万一我孙子也变成你这样,该有多糟糕啊!”嬴政捂着心口,塞塞的说道:“一山不容二虎,一宫不容二熊。家里有两个熊孩子肿么破?两个熊孩子吵架了又肿么破?我这个当爸爸当爷爷的,到底应该帮大熊还是帮小熊?”   嬴政还在那滔滔不绝地说着,胡亥已经同样捂着心口跑了出来。   父皇的脑洞真是越来越清奇了,帮大熊还是帮小熊这种事还需要考虑吗?当然是帮大熊啦!小熊又不是他生的!不无条件帮自己的儿子就算了,竟然还想着帮别人的儿子?   大熊心中毫无一点耻度的想着。   在这个年头,婚礼讲究的是庄严肃穆,也不披红挂彩,所以虽然是皇太子的婚礼,但是咸阳宫却依旧静得要死,和后世中那种锣鼓喧天的婚礼,完全是两码事。   至于胡亥小时候幻想的在教堂下交换婚戒、蜜月旅游、闹洞房、揭盖头这种东西,那更是一样的没有啊。   而且因为胡亥是皇太子的关系,亲自出门迎亲这个工作也轮不到他,他只要待着宫里等着媳妇坐着马车、带着嫁妆和妹妹来就是了。   你没听错!带着嫁妆和妹妹!跟《达阪城的姑娘》这首歌里唱的一样,妹子出嫁要带妹妹去。   当年胡亥还是一个很纯洁的小正太,就好奇过为什么歌里女方出嫁要带妹妹?难道女方是孤儿,嫁人了妹妹就没人养了,所以男方好心帮女方养妹子?真是个大好人!   再后来一点,胡亥成了一个很不纯洁的大正太,再听这首歌时就会浮现很多儿童不宜的内容,然后意味深长的笑起来。   现在他懂了,这是古代的一种婚姻制度,叫媵妾制。住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   天子娶十二女,象征十二月;诸侯娶九女,象征九州。   后来周王室权威下降,战国时代的诸侯王行天子之制,也开始娶十二女,以表示自己对周天子的蔑视——比如自家老爸,头一次结婚的时候,一次就娶了十二位漂亮的楚姬,实在是羡煞后世男人。   “这要是放在后世,大概哥会成为妥妥的渣男典范吧?哥要再火上一点,说不定还会有不少人在绿丁丁写我老婆重生虐我之类的文。”胡亥发散思维,遥想后世盛景,在心里默默发誓在感情上,绝对要做一个中庸的君主。   不能像自家老爸那样,因为不立皇后,被人yy几千年;也不能像明孝宗那样,因为一夫一妻,被人yy几千年;更不能像刘彻刘秀那样,因为对正室太残忍太无情,而被人yy几千年。   捏紧小拳头!   诸子百家之中可还有一家叫“小说家”,几千年来他们虽然没有占据朝堂之上的话语权,但却一直活跃在民间,什么“金屋藏娇”、“娶妻阴丽华”、“霸王别姬”、“七月七日长生殿”、“吴盐胜雪李师师”那都是他们八卦的好源泉。   后世的妹子们从女权的角度,大约会觉得媵妾制度很不公平。但实际上,媵妾制度对正妻以及其家族来说,其实反而是一种利益的保证。   天子的女人,一般不会只有这十二个,多半还有一个不小的后宫团,而这些女人一般来自于五湖四海,每一个后妃的国籍不同,就代表他们背后代表的利益集团。   要和如此庞大的后宫团撕逼,正妻当然不能孤身奋战,她需要用到很多帮手,那时这些和正妻有共同利益的媵妾们,就是帮正室跟人撕逼的好助手——所以胡亥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清穿剧里,皇太极的后宫永远是博尔吉吉特三朵花在自相残杀撕逼?编剧脑子里有洞吗?不写她们仨就不会写电视剧了吗?   而且根据礼仪,诸侯的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诸侯不可再娶,只能由在妾里依次递补,这样就保证了正妻家族的利益,能依旧和男方绑在一起。   也就是说,如果胡亥想说,“我只想娶一个老婆”,一定会被岳父大人操刀子先砍了。   至于彻底从制度上改变这一点,胡亥却是没这个打算,他不喜欢,不代表他的儿孙们也不喜欢。身为皇帝,开枝散叶那是相当相当重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听着很唯美浪漫,但想想唯一一夫一妻的明孝宗,最后竟然因为无子绝嗣断了香火,最后皇位落入当年的政敌后代手中,真是想想都让人不开心几百年。   自己既然无能改变这个制度,就只好对妹子好一点,嫡子、正妻的权威,对妹子好,对自己也好——正室如果位置不稳,为了正室之位,自己的后宫撕逼得该多厉害啊?本公子可是要做大事的人,哪有时间管那么多女人啊?   怀抱着这样的心情,走完所有礼仪流程的胡亥,终于在咸阳宫的正门处接到了自己的新娘……的婚车。   黑色的婚车、庄严的环境,让胡亥略为有些淡淡的忧伤感,总感觉自己不像是在参加一场婚礼。   莫非这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来源?早几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了,结婚它绝对不是一件能让人开心的事。   骑着马上的皇太子,护送着搭着太子妃的婚车,一路行至太子寝宫。   虽然胡亥是大秦皇太子,但是婚礼的基本流程也和民间差不多,无非是送嫁迎亲队伍庞大点、嫁妆彩礼多一点、安保工作严一点,外加壕爹还按里,给关中百姓发了大红包。   婚车行至太子寝宫门口,穿着一身黑的李家女在宫女的服侍下走下车。   按照程序,胡亥上前向对方作揖,同时大大方方的看了对方一眼。   忽然觉得自己的记忆有点不靠谱,明明记得李家女小时候虽然是个小胖妞,但长大后还是挺不错的啊,眼前这位……身材……扁平的,十六岁的少女前凸后翘什么的,在这个食物很天然,没有什么激素的年代,那还是很难的。   至于长相……本公子都忘记了,这年头的人以“白”为美,又不会化所谓的裸妆,结果会在脸上抹上厚厚的一层白粉,然后再嘴上再画个樱桃小嘴。   具体请参考宝国叔叔的《汉武大帝》里妆容,那妆当年可是被骂成脚盆艺妓妆的。   不知道为什么,胡亥脑子里浮现出“女子素颜见网友,嫌丑被打”的新闻。   等会晚上啪啪啪的时候,一定要让李家女把脸洗干净了才行,本公子可不想晚上啃一嘴的粉。   两人进了寝门,西阶升堂。室中西南方早有媵妾提前摆好的筵席,赞者在席上放好碗筷。   一个小圆脸的媵妾为胡亥洗完手,胡亥再作揖请,请李家女入席。二人入席对坐,胡亥在西,面东;李家女在东,面西,共牢而食,皆先祭后食。   赞者将酒杯洗干净,先酌酌新郎,后酌新娘,两人喝下杯中之酒,一连喝了两杯。   待在第三杯时,则不用酒杯而改用传说中的卺。   卺啊,就是传说中的“合卺酒”啊,你喂我我喂你的那种啊。   在胡亥看来,喝“合卺酒”大约是这场跟葬礼差不多的婚礼里,唯一能体现浪漫的东西了。   不过,所谓的“合卺酒”并不是像后世电视剧里看到的那种,一对新人拿着酒杯然后手勾在一起,自己喝自己的那杯。而是拿着“卺”,也就是一个被一分为二的葫芦——表示二人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一体,互相用那半边葫芦给对方喂酒。   喝完“合卺酒”,就到了愉快的啪啪啪过程了。   到了这个过程,胡亥才明白为什么古代的婚礼都要在晚上了,这纯粹是为了方便男女当事人入完洞房就能直接啪啪啪,省得两人喝完酒后,只能对坐发呆很无聊。   反正这年头,也不流行男的去喝喜酒、女的独守空房,然后男的醉熏熏的回来。   酒量好的或者是假醉还好,像自己这样酒量特别糟糕、喝醉了还撒酒疯的人,这洞房还让不让人过了吗?一生就那么一辈子,大好春光不能浪费!   御者为李家女设卧席于西,媵妾为胡亥设卧席于东。   胡亥按礼仪为李家女解下衣带之后,又很殷勤的命媵妾为李家女打来一盆水,亲自动手为她擦脸。   随着脸上的妆容一点点擦去,漂亮可爱且带着几分稚气的萝莉俏容颜露了出来,确认记忆无差之后,胡亥紧提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终于不用给子孙后代加一条,结婚之前得先和妹子去游泳的规定了。# 第175章 监国   新婚月余,太子每日留宿太子妃房间的消息,在让李斯以及李家放心的同时,也让太子宫中其他女人咬碎了银牙,不知让多少女人在心里默默钉太子妃的小人。   “哎!太受欢迎就是麻烦,尤其是像我这样又年少又多金还又受欢迎的美少年,注定要让多少女人失望啊?”   又年少又多金还又受欢迎的美少年,翻看着柔姬递给自己的后宫报告,没忍住甩了甩额前并不存在的留海,一脸自恋的说道。   “太子殿下……”柔姬声音里出现一丝淡淡的杀气,捏成拳头的手也开始“咯咯”作响。   本以为熊孩子长大了,当上太子了,就会乖巧听话一点,没想到……熊牵到太子宫还是熊。以前是熊公子,现在是熊太子,未来是熊二世。   “干嘛?莫非柔姬也准备跟孤说,你忽然发现孤帅气潇洒无人能挡,所以你爱上孤了?孤可不要你!老!”熊太子一脸嫌弃的撇了撇嘴,柔姬比自己大十岁,二十五岁的年龄放在后世还是一朵花,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嘛……祖母级的人物了。   “太子殿下,您误会了。柔姬只是想和您……”柔姬脸上忽然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灿烂如玫瑰,但却暗藏毒刺,“去练练剑而已!”   刚才还灿若玫瑰的笑容,瞬间化为森森杀气。   不等胡亥答应,柔姬已经伸出手抓住胡亥的一条胳膊,拉着他径直出了房间,来到了演武场。   在柔姬强行压迫之下,被迫感受了两个时辰“剑意”的胡亥,刚回到寝宫准备再睡个回笼觉,好趁着太子妃不方便的时候养养身体,就听见外间有人禀报说“嬴政召自己去大书房。”   “喔?知道了啦!”胡亥被迫从榻上爬起来,一边吩咐宫人们给自己换衣服,一边想嬴政到底叫他去大书房干什么。   身为一个刚结婚的皇太子,胡亥自然是有法定婚假,而且婚假还挺长的,足足有一个月可以不用上朝——虽然他每天都在批奏折,一本都没有少过的说,但至少可以合理合法的翘班了。大清早上朝,简直不是人干事,等孤当了皇帝,一定要把早朝改成……   嗯,太早我起不来;中午又要吃饭然后睡午觉;下午是下午茶小点心和晚膳时间,所以思来想去之后,只有深夜才是最适合上班的时间。   一个松子打在胡亥的脑门上,伴随着松子一起袭来的,是嬴政的指关节,“熊孩子!你又在发什么呆?”   “父皇,别老是敲儿臣的脑袋,会敲笨的。”胡亥抱着头,生气的看着嬴政。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爹老是不让他留刘海了,原来就是为了自己敲着方便,才不让他留刘海的。   哼!害我成天露着一个大脑门在外面!   “要好久敲不到了,当然要趁着还有机会,赶快敲敲啦。”嬴政一脸惆怅的看着自家宝贝儿砸,这么可爱的宝贝儿砸,至少得一年半载看不见,这可让朕怎么过日子啊?记得宝贝儿砸小时候去楚国的时候,朕也没有这么伤心啊?   嬴政撑着腮,很认真的想着,想来想去,只得出一个结论——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处出来的,当年自己对宝贝儿砸爱得还没有这么深沉。相比之下,自己对扶苏……哎,这事不能让熊孩子知道,否则他又要吃醋了。   “父皇,你不要出去好不好嘛?你留在咸阳宫里嘛!或者你带儿臣一起出去嘛!”胡亥抱住嬴政的胳膊,摇着他的胳膊撒娇说道:“父皇你一个人出去去,儿臣不放心啊!”   嬴政是个宅不住的皇帝,在儿子当上太子,娶上老婆,自觉自己就算出事,大秦江山也不会就此玩完之后,又打起出去巡视的主意。   这一次,嬴政要去的地方还比较远,他要去日本旅游。   心塞塞的!小脚盆有什么好旅游的!这个年代没有温泉没有樱花没有动漫展,荒山野岭中的荒山野岭,有什么吸引人的?不就是点金子嘛!   “瞎说什么?君行,太子居,以监国也;君行,太子从,以抚军也。你老老实实在家里监国,当个乖孩子……嗯……”看着宝贝儿砸挺不开心的脸,嬴政伸手拍了拍儿砸最近好不容易白胖一点的小脸,用哄小孩子的声音说道:“乖啊!父皇回来给你买礼物!”   “父皇你哄三岁小孩呢?”胡亥噘着嘴,将头转到一边,气愤的趴在桌子上。   虽然知道嬴政一大把年纪……也不算大吧,四十多岁在两千多年后,正好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不过在这个年代却已经算是老人家,应该在家里逗孙子玩了。   让一个应该在家里逗孙子玩,就算不逗孙子,也应该宅在咸阳宫养尊处优的人,冒着各种自然和人为危险在全国各种巡视,胡亥这个当儿子的真觉得过意不去。   两千多年后,尚且有“在家百日好,出门一日难”这句话,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胡亥回忆着自己以往跟着嬴政几次出门的经历——经常各种道路不通,无法通行马车;路遇大风大雨不得不四处避雨,还得担心泥石流、山洪爆发这些东西;坐个船还要被大风吹大浪打,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最惊险的是博浪沙以及路遇各种各样的“盗”。   所谓的“盗”就是六国那群遗民的刺杀团队,幸好秦军的安保措施搞得好,不然……呵呵……   至于嬴政坚持要出去的理由,胡亥也能猜出一点,无非是小脚盆那挖出来的金子越来越多,而小脚盆这个地方又孤悬海外,容易让人想入非非,所以嬴政才想亲自去小脚盆,震慑驻军以及那些矿工。   毕竟嬴政每次出门,都会带上他那只自几十万秦军中选出来的精锐部队,精英中的精英,强者中的强者,不但战斗力比其他部队强,连个头都比其他部队高一截,拿来吓人是最好不过了。   “可是父皇一个人出门,儿臣会担心的!”胡亥用手指在案上画着圈圈,嘴里嘀咕着,很不开心的说道。   “一个人出门会担心?那就再带一个好了?你说带谁?十六还是十六?他们年纪都和你差不多来着!”看着胡亥不开心的模样,嬴政在心里一乐,然后故作一脸认真的说道:“他们平常也挺会讨父皇开心的,都是那种又软萌又乖巧的好孩子。要不……父皇就带上他们?反正父皇也挺喜欢……”   “不准父皇喜欢他们!哼!”胡亥猛得一下坐直身体,抓住嬴政的胳膊又摇又闹的说道:“父皇只许喜欢儿臣!只许喜欢儿臣一个人!不许喜欢别人!”   看着刚才还跟霜打过的菜一样蔫蔫的,现在转眼就因为疑似“爸爸被抢走”这个原因,而气乎乎又元气满满的模样,嬴政又无奈又好笑的点了点头,“好好好!只喜欢你一个只喜欢你一个人!”   只是小孩子的玩笑不能随便乱开,乱开玩笑的后果就是,嬴政不得不许了一大堆不平等条件,才让胡亥转怒为喜,同时答应放嬴政出门。   待嬴政清醒以后,想到自己竟然和胡亥签下了“每天要想宝贝儿砸十遍以上”、“每天要给宝贝儿砸写信,字数不得少于八百次”、“就算宝贝儿砸不在,也不能喜欢别人”这种丧权辱国合约——是滴,是签合约,而且还甲方乙方一式两份,两份上竟然都盖上了皇帝玺印。   如果嬴政是穿越的,大约会有以下想法……   #以后的学生再上历史课,历史课本上大吃货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答案应该就不是《南京条约》了。#   #这合约要是在千百年后被人翻出来,朕铁血暴虐杀人如麻冷酷到没有人性的始皇帝形象,大约就毁完了吧?#   #论秦始皇帝焚书的历史真相!#   #深情召唤项羽来助朕一起放火!#   “父皇,您可不要签了不守信用喔,儿臣会让赵高监视你的。”看着一脸懊恼的嬴政,胡亥得意洋洋的扬了扬手里的合约,琢磨着等下一定要找个好地方收起来,免得嬴政把它翻出去烧掉,那就不开心了。   嗯,等本公子百年之后,就把这玩意放到孤的玉枕下放着,亲自看着谁也别想拿走。谁敢来拿,孤就变粽子咬死他!   至于父皇那份嘛,看父皇那后悔的样子,肯定会在死之前把这玩意烧了。   #论黑历史和战利品的不同处理方法!#   虽然百般不情愿,但是过了几天之后,胡亥还是不得不挥泪送走了自家老爸,开始他的监国生涯。   监国第一件事是干嘛呢?当然是提拔自己人啦!手下有人好办事嘛!   前几个月,嬴政一口气坑了四百多方士,又把七百多涉案人员发配到九原吃沙子,再加上旧有六国官吏又不怎么好使,总担心他们拿老嬴家的工资,给旧主人办事,所以大秦朝廷从中央到地方,那是大量官员名额从缺啊。   国子监第一批学生也读了三年书了,再怎么蠢笨的人,《秦法》、《秦礼》这些东西总是会了吧?应该可以搞一次毕业会考,测测他们的水平了。   上一次高考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自己还是大秦少公子,现在自己都是大秦皇太子了,再举行一次高考,应该就能直接把人塞进朝廷当官了吧? 第176章 生子   朝中又一次要举办“高考”的消息,做为太子监国后的第一条政令,如插上翅膀的鸟儿一般,飞向大秦各地。   而此时,离上一次“高考”已经有五年之久,五年没有举行“高考”,而且和上次“高考”只是少公子挑选门客不同,这次“高考”是直接为朝廷选官,考中者直接就可以去当官了。   用一句不客气的话来说,被上次“高考”刺激到的仕子,现在已经是饥渴难耐,就等着朝堂快点确定日期和章程。   开心的仕子自然是很开心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很有长远眼光。虽然朝廷五年没有动静,但他们却相信“高考”如此好的选才之法,只要皇帝陛下聪明不笨,就一定会再度重启的,甚至还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叫“高考”的其实就是皇帝陛下想出来的,只是因为取才一事事关重大,所以让少公子以选门客的理由,先提前演练一番,以查证内中是否有弊处。   如果说一开始,仕子们对这个想法,还只是隐隐约约只有一个大概的念头。但自从有消息灵通者传出,皇帝陛下极为宠爱少公子,登基之后不但将老秦旧地封于了少公子,还打破自己“封王不封地”的规定,在上林苑里为少公子划了一块封地。   这是妥妥的预备役太子的节奏啊!   一时之间,仕子们又跟打了鸡血一样,开始认真读书——现任皇帝陛下不开“高考”没问题,下任皇帝陛下开也是可以的。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次“高考”取得那些人才,尤其是那个叫陈平的,现在混得很是不错,身份水涨船高来着。   有些年纪比较大,估摸着自己没机会等到新帝当政的仕子,以及发现自己确实不是读书料的仕子,在认真琢磨过利益对比之后,都开始将希望放在下一代身上,一时之间民间读书之气蔚然成风,也算是另一种影响。   不但仕子们这样想,因为“高考”除了性别之外,对参考者的年龄、籍贯、阶层没有任何限制,甚至表示如果奴生子只要有真材实料也可以参加。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奴生子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但正因为这种表态,再加上秦国一向尚贤,所以现在大秦上下除了原本就是仕人的集团之外的人,不少商人、农民也开始纷纷省吃俭用,全家甚至是全族一起供有天资的孩子读书,就是为了希望孩子能凭借“高考”改变命运。   在当今这个社会,当官不但是这辈子的铁饭碗,而且是世世代代的铁饭碗。   皇上可能轮流坐,今年就会到我家。但是不管你们谁当皇帝,反正我这个官位是肯定能保住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明代嘉靖皇帝的爱臣,有“大明第一锦衣卫”名号的陆炳,他们家从隋唐朝开始,六百多年来一直都有人在朝廷当官,是个绝对的公务员之家。   而不管是二千多年前,还是两千多年后,不管会被人骂成什么样,高考都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辈子遇到的最公平的一次考试。   至于那些没啥远见,没有提前做好准备的人,太子殿下只能表示遗憾,然后说,“怪我喽!”   “陈平、萧何,这次高考的条程还有题目,就有你们俩负责了。”胡亥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陈平和萧何,开口说道:“此次高考和上次不同,上次只是孤选门客而已,纵然出现一些纰漏或者选才有误,也只是孤一人之事。但是此次高考却是为国选才,绝对不可能出现纰漏。考题必须慎重,那些麻烦又复杂的百家经典就不要了,最主要的是实用,能测出考生到底会不会办事。识字、懂法、思想好……孤是说支持认可大秦,再具有一定的数学能力,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喏!”陈平和萧何齐声应道。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孤不喜欢孤的选才大典,成为某些人钱权交易的场合。”胡亥继续又开口说道。   看着自监国以来,越见沉稳且渐有王者之气的胡亥,陈平和萧何更是不敢大意,齐声应道:“喏!”   萧何还好,他算是胡亥闻其贤名而“请”来的一位大才。诸子百家中的小说家们,已经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已经想像力,将他发达的事编出了一个足以让后世之人,八上几千年里的民间传奇——就是事还是那个事,但胡亥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自己能这么求贤若渴、低三下四的求人了?降逼格了吧?   陈平则因为是上次“高举”的受益人,在成为众人羡慕对象的同时,也被成为众矢之的——每天醒来总有那么一搓人在说我靠脸吃饭。   现在难得有个机会,证明自己不是靠脸吃饭,陈平当然是越发卖力,发誓要一洗被人说成“长得好,被少公子看中,所以才录取”的污名。   “那好,你们先下去吧。”胡亥挥挥手,其他没太大多交待什么,其实也没什么好交待的。   眼前这两位可是曾经汉朝的丞相,两人都是牛人中的牛人,治理一个国家尚且难不倒他们,更别说是一场小小的考试。不说萧何最擅长统筹之道,没有萧何的支持,刘季就是个渣渣,早就灭亡于秦末农民起义了。而陈平,你别以为他长得像个小白脸,没事就爱使个美男计,这绝对也是一号猛人,吕后在的时候他花天酒地自保,还装出一副要帮吕后篡位的样,吕后一死,他立马操刀子把吕氏全砍了,摇身一变成了我们这边的人。   所以,这么两个牛人,胡亥完全不担心第二次“高考”会出什么问题,完全可以继续愉快的刷微博。   是滴,如果秦朝有微博,那么最近一段时间,胡亥的生活应该是这样的。   嬴政v:刚过了函谷关,顿时感觉天地广大,特意拍了几张照,发个图给大家看一下。同时又想起熊孩子说,一天一定要想他十遍的事,那朕就顺便想下今天的第一遍。[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李斯v:哇!陛下的拍照技术又棒了不少!点赞!   蒙毅v:哦活活!照片是我给陛下么么哒拍的!点赞!   胡亥v:父皇,为什么我是顺便的?呜呜呜……父皇,你不爱我了吗?   嬴政v回复胡亥v:心累!不爱!   胡亥v回复嬴政v:父皇!呜呜!   嬴政v回复胡亥v:哭也不爱了!   李斯v:这是父子闹翻了吗?   蒙恬v回复李斯v:去看某人的小号咸阳宫中第一只花,真相可见   咸阳宫中第一只花:大老板真是个口嫌体直的大傲娇,一大早起来就“儿砸儿砸”的叫,过关的时候非拉着我说,“今天的函谷关好漂亮,快点帮拍几张照片给宝贝儿砸看”,然后图片发上去,又非要装出一副“我不爱你了”的样子逗儿子。理由竟然只是是爸爸的权威不能丢,这种说出去都很奇怪的理由。   蒙毅v:咦?难道你说的大老板,是我认识的那个人?   蒙恬v:看来必须是了!   李斯v:soga!   胡亥v:原来父皇还是爱我的么么哒!   嬴政v:博主等下自己去刑房领罚。   赵高v回复嬴政v:嘤嘤嘤,陛下下,奴婢婢错了,您就饶了奴婢这一回吧!   蒙毅v回复赵高v:[蜡烛][拜拜]   蒙恬v回复赵高v:[蜡烛][拜拜]   李斯v回复赵高v:[蜡烛][拜拜]   胡亥v回复嬴政v:哼哼!口嫌体直![doge]   嬴政v:今天吃了一种好好吃的小点心,只给我自己吃,不给胡亥吃[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胡亥v回复嬴政v:那早上快马运来的是什么?   嬴政v回复胡亥v:那是李斯v给他孙女送的,不是给你吃的,你不要乱吃!   李斯v:膝盖好疼,起不来了。我决定今天请一天假!   蒙毅v:每天起床都看见俩父子在秀恩爱!蒙恬v哥,我们来秀兄弟情深!   蒙恬v回复蒙毅v:我这有沙子,你要吃吗?   蒙毅v回复蒙恬v:哥,你果然不爱我了。   蒙毅v回复蒙恬v:哥,你不爱我,是因为你爱上扶苏了吗?   李斯v:[惊]什么情况?   赵高v:围观兄弟撕逼!   嬴政v:蒙恬蒙毅v下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蒙恬v回复嬴政v:陛下,臣是无辜的!   嬴政v:今天终于到了金银岛!耶耶耶!没有温泉没有樱花好郁闷!小猪说金银岛适合种樱花,朕决定将樱花定为金银岛的岛花,命岛内各种皆种满樱花!希望朕下次来的时候,金银岛上已经开满樱花!要不……朕干脆住到樱花树开花再回去?   胡亥v回复嬴政v:爸爸,快回来吧,我想你了   嬴政v回复胡亥v:说实话!是不是闯祸了!   胡亥v回复嬴政v:不是啊!只是太医说,你儿媳妇怀孕哒!我也要当爸爸了!我紧张!我得了产前忧郁症!急需父爱治疗!   嬴政v回复胡亥v:酱紫啊!那粑粑回来算了!   始皇三十三年七月,太子妃诞下皇孙,太子大喜,免封地百姓三年赋税。   “羊猴鸡兔猪!”太子殿下看着粉嘟嘟的婴儿,掰着手指头数了很多次,最后还是也只能接受自己儿子竟然属猪,和自己一样是只小猪仔这个惨淡事实。 第177章 猪仔   嬴政到是挺想回来抱小猪仔的,但无奈的是,小脚盆这个鬼地方,台风贼多了一些。为了安全,嬴政不得不在小脚盆当了几个月的野人——吃野味、住帐篷、泡温泉……然后引来一群山猴子围观,真是想想都醉了。   而过完台风季之后,辽东辽西又到了冬天。   胡天八月即飞雪,雪化之后道路变得极其难走,而且因为嬴政的身体近年来变差,受不得寒气。   因此,在夏无且的建议下,嬴政干脆在辽东过了一个冬,一天到晚就在各种温泉里泡着,没事的时候就去欣赏长白山的美景,然后接见一下那些仰慕天朝上国的异族首领,吃吃玩玩,没事就剿个匪什么的,过得不知道多开心。   胡亥也曾经好几次写信问嬴政什么时候回咸阳,但每次都只会收到一堆小礼物——给太子妃的、给小猪仔的、给小比熊的、给二三四五六……十七位兄长的,就是没有给胡亥的。   啊!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东西送给胡亥,毕竟嬴政的书信还是他来收的,虽然每次关于他的台词就那么一句,“此间乐,不思汝,亦不思咸阳也。”   胡亥认真看了看书信,这一次嬴氏皇族收藏下来的奏折书信资料,大约不会被项羽那个家伙烧了,所以这封书信要是流传到两千年后,得给后世那些女人们开多大的脑洞啊?绿丁丁网那是妥妥的上!不过自己穿越的时候,绿丁丁好像应该已经禁止有血缘关系的文了,所以自己应该……被人各种写成不是父皇的亲生儿砸了吧?   父皇被当世之人8,说他不是皇爷爷的亲生子;自己要被后世之人8,说他不是父皇的亲生子。这种设定,一但接受,想想还是挺带感……你妹的!   一定要把我和父皇的雕像都留存下来,按最真实的外貌雕,一看就知道我们俩是父子,这样后世之人就不会误会,我不是我爹亲生的了。   于是,两千多年之后,网上开始流行批判古代雕像家的风气,说他们和古代画家一样不负责任,雕出来的像都是千人一面的,就跟qq秀样只是换了件衣服,脸却还是那个脸,不管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是那个脸。唯一有所区别的就是秦始皇和秦二世父子,不止长相衣服,连衣服都是一样的,就是秦二世的雕像矮一点,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他爹雕像的放小版,工匠敷衍的程度,真是到让人发指的地步。   #那么问题来了,暴君代言人的始皇父子,为什么没有把这些偷工漏料图省事的工匠都砍了呢?#   此为题外话,暂时先不提。   言归正传,当嬴政从小脚盆带着一大堆要给孙孙的玩具回来时,咸阳宫里的小猪仔已经从一个只会吃喝拉撒的小婴儿,进化成一只能趴能翻身的小肉团,并且正努力的向有尊严的四脚兽前进。   “小猪仔,过来父王这里……你过来父王这里,父王就给你次糕糕……”   “爬过来啊!对!要爬!哎哟……你怎么还不会爬?笨死了!你看小比熊……看看人家爬得多好……你笨死了……父王跟你说,父王当年可聪明了……”   “算哒!那么蠢……难怪你是属小猪的么么哒……啊哈哈哈……来!打个滚,再做个恭喜恭喜来试试……”   日夜兼程,甚至脱离大部队,就为早一天回到咸阳宫的嬴政,因为想给宝贝儿砸一个惊喜,所以没有命人通报的嬴政,一闯进太子寝宫之中,结果就看见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一幕。   自己头一次见面的宝贝孙孙——因为是自己最喜欢的宝贝儿砸生的儿子,所以暂时也是自己最爱的宝贝孙孙,竟然被一个他的禽兽爹放在冰冷的地板上,禽兽爹蹲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块糕糕,在宝贝孙孙面前转了转去,而宝贝孙孙则趴在地上,抬起头可怜巴巴的望着那块糕糕,口水流出三尺长,嘴里不时发生“啊吧啊吧”的声音。   每当宝贝孙孙伸出手,想要去拿糕糕时,禽兽爹就会把糕糕拿来,然后露出特别表要脸的笑容说,“想吃糕糕啊!那就滚一个给父王看吧!”   滚一个给父王看!滚一个给父王看!滚一个给父王看!滚一个给父王看!   当下这个又淫又贱的声音,就变成了复读机的声音,一瞬间在嬴政耳边至少复读了百把十遍。   而更让嬴政气愤的是,他可爱的宝贝孙孙,竟然真得在一块小糕糕的吸引下,就地打了一个滚,然后当宝贝孙孙去伸出小爪拿糕糕时……禽兽爹手一缩,向后挪了两步,卷糕携逃了!   嬴政气得抽了抽嘴角,你个熊孩子,这个是你儿砸你儿砸啊,你就这么玩你儿砸啊?你当你在逗狗吗?你小时候,朕可没有这么逗过你啊!   才不承认朕是没想到,孩子还能这么玩呢?   宝贝孙孙,争气一点,爬上去咬死那个禽兽爹!   嬴政向鼓励的勇气投向宝贝孙孙,但却发现宝贝孙孙虽然急得四脚在地上乱划,但身体却没往前面挪一步,再联想一下禽兽爹一开始的话,嬴政得出一个结论——熊孩子也就欺负一下连爬都不会的孩子了。   在场的熊,除了大熊和小熊之外,旁边还有一只毛绒绒的黑白蠢物,看着跟小熊个头差不多,嬴政估计应该是小比熊的儿孙们。   那只原本一直在旁边啃竹枝的小黑白蠢物,大约是受不了小主人愚蠢的模样了,放下爪子上的竹枝,开始学着宝贝孙孙的模样,四脚划动着,同时身体一寸一寸往前挪。   哎!这年头人心不古啊!宠物都给小主人当示范了,亲爹竟然欺负亲儿子!   看着恶行不改,继续用糕糕调戏宝贝孙孙的前宝贝儿砸,嬴政终于没忍住怒吼一声,“胡亥!你在干什么呢?”   乍闻此声,胡亥动作一僵,一个没提防手里的糕糕,竟然小猪仔抢了去。不过此时,胡亥已经没时间计较这个,他回过头,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身后,身上还带着几分夜色寒意的嬴政,又惊又喜的说道:“父皇?儿臣不是幻觉了吧?”   胡亥说着,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再三确认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正是嬴政之后,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张开双臂冲着嬴政飞奔过去,“呜呜……儿臣想你了?”   “宝贝!朕也想你了!”嬴政看着迎面而来的胡亥,同样张开双臂向前奔去。   赵高跟着嬴政身后,掏出一块手绢,准备喜迎n久不见的父子重逢场面时,就看见嬴政的运动轨迹,忽然从直线变成了一根弧线——他一个利落的闪身,躲开胡亥的熊抱,然后继续向前走去,直到将正在地上“啊吧啊吧”的小熊……小猪……并不,小皇孙抱了起来。   “小猪仔,皇爷爷回来了……来!跟皇爷爷!亲一口……”嬴政抱住刚满七个月的小猪仔,爱不释手的说道。   “啊吧啊吧……”小猪仔举着糕糕,冲着嬴政傻呵呵笑着,小嘴一张,口水从嘴角径直流了出来。   “这孩子真聪明!竟然不哭!”嬴政用力掂了掂怀里的小猪仔,一般小孩子看到生人都会害怕,要是被生人抱了还会哭,小猪仔不但不哭不闹,还会冲着人傻笑,到是有几分当年他爹的神彩。   嬴政记得,一开始自己之所以会喜欢胡亥,完全是因为胡亥的母妈受宠,所以他才会没事去看孩子,进而才会抱胡亥,抱来抱去,嬴政发现这孩子太好玩了,怎么闹都不哭,还冲着你傻笑,非常适合自己这种没耐心的爸爸。   不过,这种事可不能跟胡亥说,否则他的小尾巴又得翘起来,翘到天上去。   “小猪仔!你一定是看见皇爷爷来了,所以才笑得这么开心的,对不对?”嬴政伸手点了点小猪仔的腮帮,软绵绵的手感异常的好,真是让人爱不释手。   “什么啊?父皇你可真会脑补!”胡亥酸溜溜的看着旁边那副“爷孙天伦行乐图”,要不是嬴政怀里抱的那个是自己的儿子,他早冲过去把人挤开了。可就算是这样,也不代表他就不吐糟了,“父皇您可多将就点,那孩子不聪明,智商和他的属相差不多。”   “没事没事!不聪明就不聪明吧!朕的孙子朕稀罕!”嬴政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看都没看胡亥一眼,抱着小猪仔径直走到主座上抱下,拿起一块糕糕逗弄着怀里的小猪仔说道。   “哼!”胡亥冷哼一声,mb,有了小猪仔后,老婆对自己冷淡不少就算了,连父皇都眼里没自己了,这猪生……熊生……人生还有意义吗?   见嬴政只顾着抱孙子不理会自己,胡亥身体一弯,将另一只正在地上爬的黑白小团子抱了起来,不顾黑白小团子的强行挣扎,一把将它按在自己怀里——就跟抱婴儿一个姿势。   大约是感觉到胡亥身上不停放出来的怨气,嬴政抬眉看了胡亥一眼,开口说道:“你说小猪仔的智商像属性,你以为你智商就很高吗?朕记得你从小就不聪明,朕也不至于以出生时的时辰,为你取名为‘亥’。”   “我属羊!我才不是什么猪呢!”   “你是亥时出生的,你就认了吧!”   “大半夜的,又没有日冕,一定是打更的搞错了!哼!我才不是什么猪呢!”   小猪仔,“呵呵!” 第178章 取名   嬴政不理会胡亥的狡辩,忽然一指怀里正咧嘴傻笑的小猪仔,“你看,小猪仔都在笑你。”   “别小猪仔小猪仔的叫,我儿子有名字的。”胡亥朝天翻了一个白眼,从宫女手中接过一块湿巾,一边给嬴政怀里的小猪仔擦掉脸上的点心渣,一边试图将嬴政的胡子从小猪仔手里救出来,“宝贝宝贝,你轻点轻点……那是你皇爷爷的胡子……”   “揪揪揪!让他揪嘛!小孩子揪又不疼!”嬴政一掌拍开胡亥伸向自己宝贝孙孙的魔掌,笑着将自己的胡子贡献了出来,一边笑呵呵的看着小猪仔,揪自己胡子时笨拙可爱的样子,开口的说道:“哎哟!我的宝贝孙孙可真有力气啊!将来一定是个强壮的孩子,可不能像你爹一样,力气小的跟只小鸡崽一样。”   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枪的胡亥,捂着膝盖一脸蛋疼的说道:“父皇,您疼孙子就疼孙子,可不可以不要人身攻击儿臣啊?儿臣也是爹妈生的,人心肉长的,才不是什么身披熊皮刀枪不入呢。”胡亥一脸郁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爹,“而且……父皇的胡子,儿臣还没揪过呢,凭什么让那个小坏蛋揪?”   “那是因为朕每次亲你时,你都嫌胡子扎人好嘛!”嬴政扯了扯嘴角,就因为这个死熊孩子嫌胡子扎人,自己就把胡子剃掉了。   卧了个大槽!在秦国成年男人都得有胡子好嘛!没有胡子的男人只可能是两种人,一种是死宦官,另一种是刚刚犯法受刑的。   是的,剃胡子也是秦国男人要受的一种刑法,主要实施犯人都是家庭暴力犯,比如打老婆什么的。   没有胡子见朝臣也还好,反正他们也不敢有意见;问题是出门的时候,会被人当成犯人,而且被人当成犯人就算了,还被当成打老婆的家暴渣男。嬴政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酷爱微服私访的自己,硬是好几年没有出过门,因为不想被人围观被人八成是渣男。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这种丢人现眼的事,绝对不能让熊孩子知道,否则他又要得意了。   “对了,朕得宝贝孙孙取名了吗?”嬴政看着怀里柔得像棉花、脆得像瓷器、又香又软的小猪仔,简直萌得心都要化掉了。   最心爱的儿子的儿子,自己的宝贝孙孙,那更是要好好宠爱才行。   “取名?父皇,你不是说你要取吗?”胡亥一脸震惊的看着嬴政,说起来给孩子取名这个问题,就很糟心很糟心有木有。   他,还有他老婆,他们俩口子,为了给这个长子取一个又美好又有意义的名字,从《诗经》开始,在各种故纸堆里一路翻翻翻翻,找了一大堆可以当小孩名字的美好字眼时,嬴政发了一条微信过来说,“朕不怎么相信儿砸你的审美,所以孙孙的名字朕要亲自取,你就只负责取个小名就好了。”   你还不相信本公子……本太子的审美?本太子还不想相信父皇你的审美呢!瞧父皇您给儿臣取得这个名!再瞧瞧父皇您给您一圈儿子取得这个名!除了扶苏大哥的名字,是又美好又有意喻,拿到几千年后也清新脱俗之外,您还有哪个儿子的名字拿得出手啊?   荣禄哥哥?他的名字到是挺有意喻的,也代表着父亲对儿子的美好愿望,可特么一股土财主的味道,俗到爆了有木有,要是告诉别人这是秦始皇儿子的名字,大家只会无语的“呵呵”,然后笑着说,“有权,任性!陛下真性情,果然与我等画风不同!”   至于自己的名字,那简直敷衍到,让自己到从此不愿意相信人间还有真爱。   “大名是朕来拿,可朕不是说让你取小名吗?”嬴政瞪了胡亥一眼,见胡亥似乎一副完全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的样子,再想想进屋时见到的那一幕,不由为宝贝孙孙心酸起来。   胡亥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就他这个脾气,在生活上没准就是个一辈子都改不了的大孩子了,指望他会照顾别人疼爱别人?这简直跟指望天下没有反贼一样不可能!看来,自己真得好好保重身体,多活几年带好孙孙才行。   “小名……小名……他的小名叫……小猪仔……”胡亥支支唔唔了半天,才开口说道。   自己提出这个小名的时候,媳妇也曾表示“压力好大,儿子以后会不会因为名字不好听,被小朋友笑话”什么的;但是后来自己想了又想……如果连这点压力都扛不住,怎么做皇太子的嫡长子啊?这点小压力有什么的?想想自己……还不是顶着“胡小猪”的名字过来了?自己这还是大名,他那也就是个小名!这偌大咸阳宫、偌大的秦国,除了我和媳妇你,还有父皇之外,谁敢叫他“小猪仔”啊?   胡亥用这套似是而非的理论,说服了自己媳妇,然后现在又试图用这套似是而非的理论,说服自家老爸,以证明自己是个多有爱多为孩子着想的父亲。   面对熊孩子的解释,已经后悔将小名取名权交给熊孩子的嬴政,在不能自己打自己脸,将说出去的话收回来的情况下,只能微笑,然后……   “呵呵……”   “呵呵是什么意思?父皇,您这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啊?”胡亥看着“呵”完就不理自己,只顾着逗孙子的嬴政,内心的失落感那叫一个重啊。   这么久没见面,就算长大了,不适合干亲啊摸啊抱啊什么的,至少也说点软话,关心自己两句话,让自己开心开心嘛。   结果父皇呢……一进门就冲着这头小猪仔跑了过去,真是有了新欢就不要旧爱了!由来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嬴政可没时间理会胡亥,此时他正抱着自家心爱的孙孙,一只手握住小猪仔暖乎乎的小手,笑着哄着说道:“小猪仔啊,你父王不靠谱你不要怪他啊,他是被你皇爷爷给宠坏了,所以不会疼人啊。没关系,皇爷爷疼你,皇爷爷最疼你,皇爷爷只疼你……”   听着这一长串“疼你”、“最疼你”、“只疼你”的宣言,现下又不软不又萌,顶着一个一米八傻大个身体的胡亥,只觉得牙都酸掉了。   难怪老话都说隔代亲隔代亲,老人容易把孩子宠坏什么的。   当年自己还小,对这句话还不相信,因为总觉得人还是那个人,既然这些老人年轻时没有把自己的子女宠坏,那么老了又怎么会把孙辈宠坏了?现在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看着现在只会趴在嬴政怀里傻笑的小猪仔,胡亥似乎已经看见咸阳宫新一颗小熊星,正在嬴政手中冉冉升起。   嬴政表示完对自家心爱孙孙的喜爱,又扭过头向着胡亥说道:“既然小名已经取了……算了,虽然难听一点,但取都取了,朕一言九鼎都答应你了,也只能这样了。不过,这个大名嘛……朕还没有想好……”嬴政又转头看着小猪仔,以自己的额头抵住小猪仔的额头,跟他玩了一会头顶头,才开口说道:“小猪仔可是大秦皇太子的嫡长子,他的名字自然是重中之重,绝对不能含糊。”   嬴政说到这里,不自觉的瞄了胡亥一眼,见前任心肝宝贝正噘着嘴,一副无精打采,似乎不开心的样子,决定让他更不开心一点,“总之一句话,给小猪仔取名字,绝对不能像当年给你取名字时那样,那样敷衍了事、随心所欲!”   “父皇!”胡亥尖叫一声,涨红着脸气愤的看着他。   这么多年了,这个埋藏在自己心里这么多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原来自己的名字竟然真是父皇随意取出来的。   真是太伤心了!   看着前任心肝宝贝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有了生气的脸……好吧,此生气非彼生气,但总比无精打采要好得多,嬴政继续说道:“父什么皇啊?朕还没有耳聋,你不用那么大声音说话,朕听得见!真是的!小猪仔啊,你长大了可千万不能像你爹,知道吗?”   小猪仔冲着嬴政一阵傻笑,也不知道听懂没听懂,就开始胡乱点头,嘴里还“咿咿”的叫着。   “呵呵!”胡亥冷笑两声,看着嬴政说道:“父皇,您要搞搞清楚,小猪仔是我生的!我亲生的,绝对不是咸阳宫门口的垃圾堆里捡来的!我生的,他不像我,他能像谁?”   隔壁王叔叔吗?别逗好嘛!   “说不定未来小猪仔像朕呢。”嬴政用力在小猪仔脸上“啵”了一口,引得小猪仔一阵欢笑,用力抱住嬴政的脸,学着嬴政刚才的模样,“啵”了嬴政一口,接着爷孙就抱在一起,笑成一团,气得一旁胡亥胃都开始抽抽了。   亲爹亲儿子的,就这么对本太子?   “父皇,您就不能多看儿臣两眼嘛……”胡亥没办法,只好改以哀兵政策,拽住嬴政的衣角,试图从自己儿子那里争点宠回来,“父皇,您出去这么久,儿臣想您了,您就不想儿臣吗?一回来……就只会看这头猪,对儿臣都没有这么好。”   “朕为什么要对你好?”嬴政用力白了胡亥一眼,同时默默咽下心中非常想说的一句话。   你又不是朕最心爱的儿子的儿子,朕为什么要对你好?愚蠢!   数日之后,始皇赐皇太子嫡长子名曰…… 第179章 番外   大家好,我就是上一章出现的小猪仔……并不,我乃堂堂大秦皇太子的嫡长子,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秦始皇最疼爱的心肝宝贝,赢姓赵氏王子宰。   今年三岁,刚学会写字,所以就有了这篇日记。   嗯,先说什么呢?   就说我的名字吧,我敢肯定你们现在都在笑话我,我说是“小猪宰”,就跟我那个没文化的爹一样。   不过,皇爷爷跟我说了,做为一个大国皇孙,让我拿出大国皇孙的气派出来,不要因为一群没文化的鱼唇凡人生气,会拉低我逼格,所以我就懒得生气了。   宰者——主宰、宰世也,意为掌理、治理天下。   当然,用我没文化的爹的说法,宰其实就是“分猪肉”的。   分猪肉怎么了?陈太夫……我说的是陈平,陈太夫跟我说,在乡间社祭之时,人们往往会推荐一个最聪明最公正,且德高望重的人当社庙里的社宰。社宰的工作就是主持祭社神,然后为大家分肉。身为社宰,分肉必须公正公平,才会有人信服,否则下一次大家就不会带他玩了,因此纵然是分猪肉这个工作,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虽然没文化爹说,陈太夫那是在自吹自擂——因为他年轻时也给人分过猪肉,而且就因为分完猪肉后,别人夸他分得公平,他就得意洋洋的说说自己,“假使我陈平能有机会治理天下,也能像分肉一样恰当、称职。”   这是典型的说他胖,还喘上了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和学习。   不过我却并不这么觉得,我觉得陈太夫不但非常帅非常聪明,而且还是很有当丞相的潜质的——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没文化爹的眼光很高,能被他重用的人,就算是刘季那样跟个流氓样的老头子,也是有一技之长的。而陈平和萧何,则是没文化爹最看重的三个手下之一。   至于没文化爹最看重的三个手下中的另一个,听说年纪和没文化爹差不多,但是打仗特别厉害,是个军事天才,只是他长年守在九原,自己没有机会见。   不过皇爷爷说了,等我长大了,他再出去游山玩水……并不,是巡视天下的时候,就带我一起去玩,就像没文化爹小时候带没文化爹去玩一样,所以皇爷爷希望我快点长大长高。   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是皇爷爷,其次是母妃;最讨厌的人是没文化爹。   皇爷爷会让我揪他的胡子,教我读书写字,还会抱着我玩举高高、转圈圈游戏;而母妃则会给我吃好多好多好吃的点心,还会搂着我睡觉,给我唱摇篮曲。   如果说,皇爷爷和母妃是世界上最疼我最疼我,那没文化爹一定是世界上最讨厌最讨厌我的人。因为每次没文化爹看见我跟皇爷爷,或者是母妃在一起的时候,不管在干什么,都会跑过来,将我他们俩人怀里拎起,丢出去给柔姬姨说“带着他学习去。”   然后我——堂堂大秦皇太子的嫡长子,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秦始皇最疼爱的心肝宝贝,赢姓赵氏王子宰,就被柔姬姨用木剑抽得“嗷嗷嗷嗷”的叫了。   太凶残了!难怪嫁不出去!哼!   当然,没文化爹也不是一无用处的,至少他很会讲故事,而且还讲得挺好听的,看得他就剩下一张嘴皮子还算利落的情况下,本王子就赏脸听一下他的故事了。   至于宫中和民间流传的太子殿下三岁发明标点、三岁半通《秦法》,且曾经审过好多案子,还有什么制造棉花、包子、馒头、沙发、纸、书,尤其是真龙显灵、挖出九鼎等等等等传言,我是一件也不会相信的,这妥妥的是皇爷爷为了没文化爹,这个熊孩子上位当太子而编出来的东西。   是的!就是酱紫!   否则没文化爹又不是长子又不是嫡子,性格还这么……这么……不着调,怎么会成为大秦皇太子呢?难道皇爷爷知道没文化爹会生出我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孙儿,所以才立没文化爹当太子的?这个设定,有没文化爹的话来说就是“如果接受,想想也是蛮带感的。”   其实想一想的话,如果真是这样的,到也不是不可能。   因为有一回睡觉的时候……嗯,皇爷爷和没文化爹以为我睡了在说话,但其实我没睡着,我在偷听他们俩说话,然后我就听见皇爷爷和没文化爹这么说。   “小猪仔一点都不像你啊!”   “父皇嫑说昧心话好吗?小猪仔哪里不像儿臣了?”   “性格!性格不像你!”   “性格……他性格是不太像儿臣,可他也不像你好嘛,您得意什么?不过他既不像你,又不像我,那他到底像谁?”   “他像……扶苏……外表上像扶苏,内在里……跟你一样?”   “啥意思?”   “就是表面上看起来和你大哥一样是谦谦君子,实际上和你一样一肚子坏水。”   “靠!再加上他这偏女性化,长得像太子妃的长相,那这只死猪仔长大后,岂不是传说中的腹黑邪魅男?”   “腹黑邪魅男?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超受女孩子欢迎的东西!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我一肚子坏水?我这叫聪明伶俐、随机应变、善解人意好嘛!”   “切!事实摆在眼前,不是你吹嘘美化自己就能解决的。朕就是觉得,你儿子虽然没你更加擅于奇思妙想,富有想像力,但是当皇帝肯定比你适合,又沉稳仁善,但又不缺乏聪明才智,守成之君绰绰有余。如无意外,朕看就是他了。”   “知道了知道了,没看见儿臣这几年都没再制人出来吗?嫡长子当然要和下面的孩子们,年龄拉大一点好,省得年龄太相近,下面的弟弟有什么想法。”   皇爷爷和没文化爹后面说了什么,我当时年纪太小,就不太记得清楚了。当时不太明白,现在开始跟着萧何先生读史才知道,皇爷爷对我真好,没文化爹……算了,再没文化也认了。   不过,皇爷爷和没文化爹最近一段时间,似乎遇到了什么大事,每天都一副很忙很忙的样子。虽然他们俩每天依旧会来看我一次,但都不会亲亲抱抱我,而是真得只是看一眼,而且精神看着也不太好。   也不知道他们到处在忙什么,不就是那个什么……萤……什么守心吗?有什么好忙的?真是奇怪! 第180章 坠星   秋天,是流星雨的高发季节。在少云的晚上,当你随意抬起头望着天空,或者都能看见天上有几颗流星雨落在。   在二十一世纪的夜里,因为环境污染、城市灯光太亮,很多在古代肉眼可见的星星,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只能用天文望远镜才能看清楚,满天繁星更是传说中的东西。   而在公元前两世纪,天气好的夜里,人们只要一抬头,随时随地就能欣赏到满天繁星相伴的美景。   “小猪仔,你看那个是月亮……月亮上是不是有山山啊……”嬴政坐在摇椅上,看着被自己紧紧搂在怀里,手里还抓着一个望远镜,时不时发出“啊!皇爷爷,好好看”的小猪仔,指着高悬于天空中的月亮和旁边的星星说道:“心肝肝,看见了没有……月亮上的山山……”   今年刚三岁的小猪仔,虽然名字不怎么好听,但长得却是极为玉雪可爱,尤其是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黑白分明,显得格外的清澈明亮。   “皇爷爷,天上有流星落下来了……”小猪仔一手抱着望远镜,一手指着天上中不时划过的流星,奶声奶气的说道:“皇爷爷,天上的星星为什么会落下来啊?”   看着宝贝孙孙望着自己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漂亮的大眼睛,嬴政只觉得鼻血都快被怀里这个小宝贝给萌出来了。   当年抱胡亥,也没觉得那孩子萌成这样啊?嬴政仔细认真的想想,大约是因为那熊孩子太熊太作,每每让人觉得他其实很萌时,他会用铁一般的熊事实告诉你,“少年,你还很年轻。”   而小猪仔就不同了,又乖巧又听话还很聪明,既不爱上房揭瓦,也不爱欺凌弱小,安静老实的都不像是胡亥生的。   想要什么的时候,也不会像胡亥那样又哭又闹,他只会默默的默默的看着你……然后你就忍不住给他了。   思来想去,嬴政得出一个结论,这大约是因为……颜好。   不得不捂着脸承认,小猪仔比自己和他爸爸都要长得好看,属于可以帅得靠脸吃饭的那种。   嬴政一边感慨未来的秦三世,大约会是一只让后妃们都恨不得撞柱子的存在,一边开口为小猪仔解释道:“这个啊,这是因为天上一颗星星就代表地上一个人,当地上有一个人死去时,天上就会落下一颗星……”   “小猪仔,别听你皇爷爷胡说,他又在那宣传封建迷信了。”嬴政话没说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了某个熊孩子的声音。   嬴政应声回过头,看着已经年过十九,相貌英俊、身材高大挺拔,且越来越沉稳的胡亥,一边感叹熊孩子长大了,想起朝中之人多评说“皇太子越发有当年陛下少年之才”,一边心里隐隐有些难受,当年软乎乎粉嫩嫩,奶味十足的小可爱,就这么一去不回头了。   忍住老泪,嬴政冷哼一声说道:“熊孩子竟然敢这么说你爹,是因为你觉得你的太子之位很稳当,朕不敢废了你吗?”   “爱废不废!对吧!小猪仔!”近年来被朝臣称赞为“少年稳健、不复当年熊态”的皇太子殿下,跟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到嬴政面前,先是冲着嬴政行了个礼,然后不顾嬴政爷孙俩的抗议,抱着他们俩的脸,强行一人“啵”了一口,然后伸出手指,轻轻挑起小猪仔的下巴,开口说道:“来!猪仔,给爹笑一个。”   面对胡亥这种“无情无理”的举动,嬴政只得无奈的笑了笑,然后命随人拿来一条圆凳,让胡亥坐下。   而小猪仔冷着脸看着胡亥,然后一脸嫌弃的拍开胡亥的手,又伸手将自己和嬴政脸上的口水擦干,接着小嘴一噘,在嬴政脸上刚被胡亥“啵”了一下的位置,对着地方“啵”了一口,又拉着嬴政的胡子,指着自己被胡亥“啵”过的地方,奶声奶气的说道:“皇爷爷,脏,帮仔仔洗洗。”   小猪仔的大名是宰,小名是小猪仔。一般来说,为了显示亲昵之情,长辈在称呼小猪仔是都是叫他的小名,但因为这个小名实在是不雅,年深日久之下,不知道是哪个天才发明的,小猪仔的小名就变成了“仔仔”。   至于小猪仔这个称呼,除了皇帝陛下和皇太子殿下,就没有人敢这么称呼了。   而且随着小猪仔越来越大,也懂得分辨美丑好恶,“小猪仔”这个名字被小猪仔严格禁止在外臣面前称呼——皇太子殿下本来是不太想搭理皇孙这个要求的,但无奈老爹、老婆、儿子一起上阵,皇太子殿下孤身一人,四望无援,也只能忍辱含悲的从了。   看着亲来亲去的爷孙俩,胡亥冷哼一声,嘀咕道:“真是一对不可爱的爷孙!哼!”   “你不在书房批奏折,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嬴政很不耐烦的说道。   近年来,随着嬴政体力越来越不好,处理朝廷事务难免有些精力不足,于是除了军权依旧抓在自己手中之外,朝中很多大小工作都转到了胡亥身上,忙得他像个小陀螺一样,成天里到处转悠。   “没什么……向领导汇报工作而已。”胡亥手里拿着一封奏折,在嬴政面前晃了晃,笑意盈盈的说道。   “不是早说了,不用那么事无具细的汇报了吗?”嬴政略略松开小猪仔,从胡亥手里接过奏折,嗔怒道。   “呵呵……”胡亥笑了两声,没再说话,改为和小猪仔“抢”望远镜。   二十一世纪的退休老干班,还会因为骤然退休而各种不爽不适应,更何况嬴政还是皇帝,而且他还没有退休。虽然嬴政嘴上这么说,此等小事皇太子可自行处理,但胡亥可不敢不尊重他,真把他当退休干部处理,这可是一扫六合的秦始皇,别看他现在成天一副抱孙孙的老爷爷样,可胡亥相信,这个人按死自己不用一根手指头。   为了君臣和谐,也为了父子之情,就算送去的那些奏折嬴政大多没看,有些还被小猪仔做成纸飞机了,但胡亥也是每天必送,遇见大事时还会在晨昏定醒之前,深情的拉着自己老爸的手说,“爸爸,这题我不会,你教我一下。”   然后感觉自己虽然年龄比较大,但是却老而弥坚,至少年轻人没有自己就不行的的嬴政,在虚荣心得到满足之后,就会拉着胡亥的手,开始为他讲解习题。   趁着嬴政在看奏折,胡亥在“抢”不过小猪仔的情况下,干脆将小猪仔整只猪抱进了自己怀里,然后看着他似乎想要哭的样子,指着天上的星星说道:“别哭!父王给你讲流星形成的真实原因。”   小猪仔想了想,接着露出一副“我为知识献身”的表情,不情不愿的说道:“那……父王你讲吧。”   “流星是指天上的石头,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小心闯进了我们所住的这边大地,然后再也飞不起来了,只能往大地上落。但因为下降的速度太快,石头和空气的剧烈摩擦,结果燃烧发光。就像上次父王给你表演的两根棍子摩擦起火一样,速度太快就容易擦出火光来。”   “那石头掉下来会不会砸到人啊?砸到人得多疼啊?仔仔上一次,就被一个石头砸到了。”   胡亥看着一脸紧张抱着头,一副唯恐再被砸石头模样的小猪仔,没好意思说“谁让你个熊孩子,非去跟小猴子抢桃子吃,活该被猴子妈妈要拿小石头砸你”之类的话,微微一笑继续开口说道:“小猪仔说的很聪明,虽然大部份石头会在下坠的过程当中,因为剧烈摩擦而燃烧起火,最后整块石头都被烧光,但也有一些石头,能侥幸躲过这一劫,而落在我们所生活的这片大地上,这种石头我们管它叫……坠星。”   时间倒退至三天前的一个夜里,在离咸阳数千里外的东郡某种荒山里,几十个夜行打扮的人,正围坐在荒山中的一棵大树下,有气无力的打着哈欠,同时不时还三三俩俩的小声交谈着。   “大哥,我们都在这里守了十来天了。可什么鬼都没有发现,你说真得会有什么坠星落地吗?”   “废话那么多!太子殿下的命令,你敢不从吗?不从就给我回老家待着去!”   “是是是!只是小弟觉得好奇啊,太子殿下怎么会知道,此地会有坠星出现呢?”   “太子殿下无所不知,无所不知你懂吗?”   “不懂!”   “真是蠢死了!我跟你说啊太子殿下当年去龙门观景,他跟我们说鲤鱼跃龙门时,天上忽然一声雷,然后……”   接下来的剧情就比较夸张了,虽然剧情还是那个剧情,但什么“山中百兽齐鸣”、“金龙在云间飞腾”、“王八之气四露”之类的细节,估计如果让当事人胡亥来听,八成也会错认主角。   几人还在那里聊天,且大有越聊越夸张之势,负责放哨站岗的哨兵,忽然指着东方天空大叫道:“你们看,那是什么?”   众人抬起头,只见东方天空之上有一颗流星正在飞快落下,随着流星的落下,众人感觉天空越来越亮,不多时已经亮若白昼……不,甚至比白昼还要刺眼亮目,逼得人不得不闭上眼睛。   伴随着“轰隆”一声惊天巨响,众人只见一团宛如蘑菇一般的烟雾,在太子殿下亲自指定的方向腾空而起。还没等他们想明白,殿下到底是如何让星星落下来之时,只觉得一种无形的力量向他们袭来,将他们整个狠狠推开数尺开外,直到后背撞在好几棵结实的树上,才被迫停了下来。   只是众人虽然被冲击波撞得七晕八素,但一旦那种奇异的力量消失,自己能自由行动之时,顾不得检查身上的伤势,立刻向巨响响起的方向走去。   众人在被那股恐怖力量肆意摧残过的森林之中,快速向前走着,越靠近巨响落地之处,众人就越觉得自己命大,到处都是被撕裂摧残的树枝不算,像这样数十米高的苍天大树,都被那种恐怖的力量掀起,更何况自己等人。   想想刚才的事,还觉得心有余悸,难怪太子殿下说坠星没落地之前,要离远点观察。   待行至坠星落处,众人只见中间处有一块五尺大小的红色石头,石头上有零星的小火还在燃烧着。而石头附近数尺之内的土地,则已经在瞬间化为一片焦土。   “你们几个,去看看,看看上面有字没有。看的时候,都小心一点,太子殿下可说了,这刚落下来的坠星,可烫人的很。”为首的人,开口说道。   “喏!”几人恭敬的一拱手,随即小心翼翼的走上前,举着火把围着石头分散站开。   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除了石头底因为太烫无法查看之外,众人几乎将石头所有能看见的地方,都查了个查底朝天。   “回禀樊将军,石头上没有字。”一名小头目样的人,向为首之人拱手开口说道。   “没有字……那很好……”为首之人想起临走之时,胡亥对自己交待的话。   “若是那坠星上有字,且字不利于我大秦,就立刻将字和石头一起毁掉。但若是没有字,你就……”   “没有字……那我们就地在这附近躲藏,等着石头刻字的人来吧。”为首之人嘴角翘起,露出一个阴阴的笑容。 第181章 倒霉   现在,这封写着“臣闻东郡有坠星落下,遂连夜派人寻访,却不料正好遇上有六国遗族,竟然在石头上刻字,而且刻得还是‘始皇死而地分’字样”的奏折,正被嬴政拿在手里。   感觉到嬴政身上传来的隐隐怒气,正抱着一脸不快的小猪仔,非逼着对方亲自己,说“不亲今天晚上就不让母妃陪你睡”之类的话,而逼得小猪仔不得不一脸悲愤的亲自己脸的胡亥,忽然转过头看向嬴政,看着他面似平静,但双目之类已经隐隐带着怒火的表情,用力捏了捏小猪仔的脸,强迫一脸不快的小猪仔,望向自己之后,以下巴指了指嬴政。   虽然父子俩似乎都不太喜欢对方,但不得不承认父子就是父子,大小熊的思维模式是差不多的。对于胡亥的眼神提醒,小猪仔立刻秒懂,然后迅速做出了反应。   “皇爷爷!抱!”小猪仔站到胡亥大腿上,然后身体往嬴政怀里一跃,逼得嬴政不得不暂时丢开奏折,伸出双臂一把抱住小猪仔。   “哎哟!小猪仔啊,心肝肝,你可别这么跳,万一摔着怎么办?”嬴政抱着小猪仔又哄又亲好一阵子,最后才转头看向胡亥说道:“你这熊孩子怎么搞的?小猪仔才这么小,也不知道扶着点,万一把小猪仔摔坏了怎么办?真是得!一点都不稳重!你还敢做鬼脸?真是气死朕了!你是觉得朕看在小猪仔的份上,就一定不会废你,所以才臭得瑟的吧?”   “素啊?肿么了?”胡亥故意大着舌头,得意洋洋的开口说道。   “哼!气死朕了!死熊孩子!”嬴政冷哼一声,然后低下头正以手给自己抚胸口,嘴里还说着“皇爷爷不要生气”的小猪仔,顿时觉得一颗心又萌化了。   还是小猪仔好,又乖巧又听话,还这么会安慰人,哪像这只死熊孩子……话说起来,朕年轻的时候到底多缺软正太啊?竟然连熊孩子这样可恶的孩子,也会觉得可爱?真是太没眼光了。   “好好好!我是死熊孩子!我不是乖孩子!既然你们俩嫌我碍眼,那我走就是了。”见嬴政似乎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生气,胡亥又拿起被嬴政丢到一旁的奏折,开口说道:“不过,那这奏折上写的事,可怎么办?”   胡亥用特别无奈的眼神看着对面的爷孙俩,一个是亲爹一个是亲儿子,真不知道他们俩怎么能这样?竟然能扭曲事实到如此状况!就小猪仔这样的熊孩子,竟然还能得到老实乖巧的评价?这得多让人瞎眼啊?   知道章台宫的玻璃,谁打破的吗?知道你新近得宠的那个小老婆,她的狗是被谁剃成光头吗?知道最近神秘遗失的奏折,都是被谁折成纸飞机了吗?你知道吗知道吗?你……算了,为了防止父皇你来一句,“朕造啊,朕宠的,怎么了?你有意见吗?”之类的话,儿臣还是什么都不说了。   嬴政看了看胡亥手里的奏折,然后很随意的一挥手说道:“让郡丞带着犯人和石头一起来咸阳,朕要亲自审问他们。”   “好哒,父皇。”胡亥一扬手,收好奏折,起身准备告辞,眼睛一瞄,又抓了个苹果,咬了一口,才冲着嬴政和小猪仔挥了挥手说道:“拜拜大家!”   嬴政扯了扯嘴角,看着胡亥越发不着调的模样,再想想他在朝臣之中越发沉稳的评价,只觉得……按一般正常逻辑,胡亥会得到“心思深沉”、“喜怒不定”、“奸诈狡猾”之类的评价。但无奈的是,嬴政是个儿子控,就算有了孙子之后,儿控这病也没有治好,反而有越发严重之势,因此在他眼里,这一幕就变成了“为了安抚朝臣,宝贝儿砸强压性格,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之类的场景。   “皇爷爷皇爷爷,你又在想什么啊?”小猪仔抬起头,见嬴政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不开心的揪了揪嬴政的胡子,腮帮鼓涨涨的,小脸红扑扑的,声音奶奶的,用萌哒哒的口气,委屈的说道:“不许想父王,只许想仔仔!不然仔仔会不开心的!”   “好好好!不想你父王不想你父王!你个小调皮鬼,怎么和你父王一个样?他小时候也爱这么说。”嬴政看着噘着小嘴,十分可爱的小猪仔,在心里微微一笑。   小时候熊孩子欺负别人,今天却被一头更小的熊欺负,这算不算是报应来得太快啊!乖孙孙!真是可爱死了!   “那个……仔仔是父王的孩子……偶尔有点像他……那也是正常的……皇爷爷你看,父王那么喜欢皇爷爷……仔仔也喜欢皇爷爷……这证明仔仔和父王喜欢的东西,还是挺像的……”小猪仔以手托着腮,俊俏可爱的小脸上浮现出又苦恼又欣慰的表情。   亲爹不靠谱,总是拿自己这个儿子来刷好感,这算什么事啊?   “啊哈哈……小猪仔真是可爱……”嬴政大笑着抱着小猪仔亲了又亲,脑子里却浮现出小猪仔刚才无意脱口的那句话。   父王的孩子……偶尔有点像父王……那也是正常的……   朕的孩子那么多,包括胡亥在内没有一个人不想要九五至尊的这个位置,扶苏……自然也是想要的。   不过……朕可真没看出来,多年不见,这个温文谦让的孩子,竟然变得这么有野心了。   始皇死而地分!区区一个象郡就让扶苏满足了?身为朕的孩子,这样想也太没出息!哼!幸好朕早就看出来,扶苏你是个没出息的!还是胡亥好,从来都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有野心有气魄!   所以说,人在看问题时千万不能有立场,一但有立场那屁股就会歪得不得了。若是换成别的孩子,在嬴政面前说“我的我的都是我的”,怕早就被嬴政打成狼子野心,然后关起来了,但是胡亥嘛……儿控癌晚期没得治,省点药吧。   就在嬴政腹诽扶苏之时,胡亥也在为扶苏发愁。   胡亥到没有嬴政这么大的脑洞,能从一句“始皇死而地分”进化推论到自己死后,诸子争皇位,秦国因此分裂,而其中最大的得利者,就是远在象郡为王的扶苏这个脑洞上。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嬴政不像胡亥那样通晓历史,知道所谓的“始皇死而地分”并不是说诸子争皇位的事。   可陨星刻字这个事虽然不是扶苏干的,但象郡传来的密报上却的的确确的写着,象郡最近异动频频,皆因民间流传“荧惑守心”一事。   荧惑守心啊!呵呵……这个!   胡亥揉了揉眉心,始皇三十六年一共发生了三件让嬴政糟心的大事,东郡坠星上刻“始皇死而地分”、有使者送还二十八年沉璧,言“祖龙今年死”、星象出现了“荧惑守心”。   前两者还可以说是人为因素,仗着先知的福,胡亥有的是方法对付他们。但最后的荧惑守心则是天文因素,在科学不昌明的现代,真是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所谓“荧惑”是指火星,由于火星荧荧似火,行踪捉摸不定,因此我国古代称它为“荧惑”。   而“心”指中国传统的天文学中的二十八宿之中的心宿,心宿有三颗星,分别代表了皇帝和皇子,皇室中最重要的成员。   因为火星总是在黄道附近移动,荧惑守心是指火星在心宿内发生“留”的现象。在中国的星占学上被认为是最不祥的,象征皇帝驾崩,丞相下台。   上一次荧惑守心发生在2001年,下一次荧惑守心发生在2016年。   01年的时候,蓝星有死什么很重要的国家领导人吗?胡亥认真想了想,好吧……如果……911算的话。   “不过心宿三颗星……一颗代表皇帝、一颗代表皇太子,另一颗代表庶子……荧惑守心只是火星接近心宿,也未必要死皇帝……死太子……呸呸呸!孤才不想死呢!”胡亥将目光落在最后一颗“庶子”星上,接着又将视线转向那封象郡异动频频的密报之上。   胡亥当然不知道,自己的亲爹已经脑洞到大扶苏是在陨星上刻字的人了,所以他还在犹豫着,要怎么才能说服嬴政拿扶苏去顶罪。   就算胡亥苦苦思索这个问题之时,象郡扶苏的象王府也是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象郡是秦朝的郡级行政区,辖今广西西部、越南中北部,初设于公元前214年,是秦始皇在岭南地区设置的三郡之一。胡亥没仔细看地图之前,一直以为象郡是在桂林,觉得扶苏大哥住得地方虽然穷点,生活条件差点,但自然环境还是极为美好的。   桂林山水甲天下,没事去旅游一下放松心情也不错。   你看后来明朝第一才子杨慎,被嘉靖皇帝流放到云南这种穷山恶水中,虽然政治上是没啥发挥的前途了,但人家文化成就高啊,年纪略为长一点,智商达到正常网友水平的,几乎都听过杨慎的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流水滔尽英雄,是否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虽然大家都以为词作者叫罗贯中。   结果后来胡亥认真看了象郡地图,和回忆了两千多年后的地区才发现,象郡竟然在越南小猴子国。   唏嘘!   一是为秦始皇竟然有如此大气魄,将小猴子国也一举并入国土——要知道,小猴子国因为离中央太远,到了后期中央王朝都是不要它的;二是为扶苏掉几颗鳄鱼泪,上辈子扶苏虽然被一杆子支到九原,但实际上九原在内蒙古,离咸阳也不是特别远,但是这辈子到了猴子国……山水迢迢,基本上没有归国的可能性了。   现年二十九岁,还没到三十岁的扶苏,虽然面容上离四年前他被迫归国时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心里上却苍老了十岁还不止。   虽然自从胡亥挖出九鼎、胡亥被封为“邽王”、胡亥在上林苑享有一块完整的自己的封地、胡亥陪同父皇巡视全国、胡亥……或者应该更追溯到更好,胡亥出生的时候,他的的相貌、他在兄弟之间的排行,都注定了胡亥会得到父皇的宠爱。   “关于荧惑守心之事,诸位不必在说了。一颗星星岂能决定帝王生活?这不过是无稽妖谈而已,我等身为臣子,不可妄议。”扶苏看着室内,目光殷殷看着自己的众人,开口说道。   “长公子,您才是陛下长子。按大秦的惯例,立长立嫡,应该是您为太子才是。”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开口劝说道:“荧惑守心,这是上天的告诫,皇帝陛下不慈,皇太子无德。”   “先生请收口。立长立嫡,这从来都是你们儒家的规矩,不是我秦室的规矩。”扶苏面容平静的说道:“诸位不必在说,孤意已决。”   说完,扶苏平静的喝起案上的杯子喝了一口茶。   茶微苦,比当年在咸阳时喝的茶,何止差数倍,但象郡资源贫瘠,虽然这几年自己将象郡治理的还不错,但象郡多山少出产,自然资源缺乏却是无可改变的,有茶喝已然不错,哪像王府之外的贫民,只能以白水解渴。   想到这里,扶苏不由摇了摇头,思考这几年自己是不是待人太好了?近年来为了开发百越等地区,父皇流放了不少犯人来象郡,其中不少是六国遗族或是百家子弟,其中不乏博学之士。   自己不忍心见这些读了一辈子书的人,就此沦落苦海去开山种地,本着爱惜人才的原则,救了不少人,让这些人都安排在文职工作上,没想到他们心里,竟然有了这样的想法,真是大胆至极。   造反?独立?象郡远离中原,人口不足,出产贫瘠,大多数地区连道路都不通,要啥没啥,自己拿什么去和中原王朝比拼?长公子之名号?父皇还活着呢!   被扶苏端茶送客的那群人,在离开象王府之后,并没有就此散去,反而三三两两各使眼色,接着看似各自散去,实则又暗地聚在了一起。   这一回,他们所处之处,乃是屈氏一族的族长家长。   自从数年前,胡亥以“乱拳打死老师傅”的心态,完全不尊重自春秋以来贵族之间的游戏规则,联合那些小贵族还有贱民,将屈景昭三家从楚国自建国以来的神坛上揪了下来,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不算,还将屈景昭三家流放数千里,理由是“杀鸡给猴看,让那些不愿意迁入咸阳的富户知道,不愿意搬入咸阳,你们就准备去百越喂蚊子吧。”   “秦灭六国,楚国最冤。昔日怀王入秦,最后却落得身死异国,尸骨还乡;后秦将白起,毁我宗庙、陷我国都。秦楚之仇,不共戴天。楚南公也曾说过,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现在天象已明,荧惑守心,这是上天都在助我楚国。”   “可是楚国不但宗庙被毁,而且宗室大多也……那些秦狗干得可真狠!无论男女老幼统统杀死,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   和上辈子六国宗室不但大多没死,还能住在六国宫殿里活泼乱蹦斗鸡走马不同。这辈子可就惨多了,没恢复记忆之前,胡亥就警惕着这群人在犯身作乱,虽然不好意思直接杀了,但都找个罪名塞去修秦皇陵了——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的坟,不陪葬几个活人怎么拿得出手呢?既然是陪葬活人,那就不能小气了,数量上不能超越前人,质量上就不能小气了。   六国君主以及宗室贵戚殉葬,面朝皇陵的方向,以跪礼之姿永远臣服于始皇帝面前,象征东方六国永远臣服于大秦,想想都是一件很……让东方六国的人抓狂的事。   不过抓狂归抓狂,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时间能冲淡一切的恩怨情仇。   顶多过个两三代之后,就不会再有人会因此而怀恨在心,大多数人只会觉得,“陛下么么哒,陛下好霸气威武,这样的主意都能想到,真不愧是我男神”云云。   胡亥将其中利弊对嬴政说清楚之后,心里大喜的嬴政,立刻用嘴上说着“那多不好啊,被人传出去我们虐待前朝遗族,会拉低我们秦室的逼格”,手上盖玉玺比谁都快的举动,告诉了胡亥啥叫“政治家的脸皮”。   在胡亥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将子婴车裂、数千嬴氏宗室皆为项羽所杀的怨恨忆起,正好又碰上他老爹已经不怎么管这种小事,又找了个理由,令天下大索,将六国宗室里比较远的那一种,也抓来了咸阳为奴。一来监视、二来发泄怨气。   至于女人,后妃和宗室媳就在嬴政恋恋不舍的目光中,嫁给了那些因为战争,而错过了找媳妇年龄,或是曾为国建功,但体有残疾的退役军人——还只能是普通退役军人,太有军权的还不行。公主或族女,为了防止秦宫出现亡国公主复仇计或是前朝公主之子上位计,大约这辈子就只能老死于咸阳宫,注孤生。   虽然很残忍,但从斩草除根这个角度来说,效果十分之好。至少不会再出现,上辈子秦末农民起义之时,传说中被残暴的秦始皇杀掉的六国后裔,竟然在一瞬间比雨后的竹笋还多这种情况。   你们不是大秦很残暴吗?那我就残暴给你们看。   “幸而苍天有眼。楚姬夫人不但是楚女,而且还是楚王之嫡女,长公子扶苏除了流着嬴政那个暴君的血之外,也流着我高贵的楚国芈姓熊氏血液。再加上扶苏一向仁德善良,或是他能成为秦国太子,我大楚宗庙复兴也不是无望。”   “屈老言之有礼,扶苏公子自小从儒家名师学习,最守儒家礼法,又最是善良仁慈,若是他为太子,必不会让我等轮落至此。”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一开始还会谈谈怎么复国,怎么让六国昔日的光辉重现,但谈着谈着,就变成了怎么让自己摆脱这种贫穷的生活,怎么回到故国继续过那种花天酒地、万人景仰的生活。   他们是生来就践踏于千万人之上,血液里流着最古老最尊贵的贵族,有姓有氏有名,而不是那些连姓氏都没有的贱民。   “大家安静安静,且先听我一言。今日我等也去拜访了扶苏公子,发现扶苏公子仁厚善良并非谣传,但正因为扶苏公子太于过善良,纵然胡亥残忍无道,亦不肯刀剑相迎,所以不管我等怎么劝说,扶苏公子都不肯为首,登高一呼,实在是为之奈何啊!”   听闻此言,场中一时安静了下来,春秋战国时的阴谋家们,此时都还很纯洁,没有被“陈桥兵变”、“皇袍加身”之类的故事洗礼过。   说实话,如今秦始皇还活蹦乱跳的活着,这些人虽然阴谋想复国……或者说是想重享荣华富贵久矣,但没有谁敢对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有任何想法。纵然他现在已经是个半百的老人,虎死威犹在,更何况这只虎还没有死,因此自然没有人敢攻击他。   这一辈子,荧惑守心所有的炮火,都集中在倒霉的皇太子殿下身上。   说多了都是泪!皇太子殿下用手背抹着眼里的小眼泪,泪眼汪汪的跟自家老爹诉着苦。   而小猪仔则在旁边,一边用手指刮脸,一边说“羞羞羞,父王真不要脸,这么大的人还哭哭,不害臊!”   死小孩!有爹就行了?要脸做什么?更何况,孤要是要脸,还能生得出你? 第182章 弑君   自从小猪仔能爬会走之时,就以一天摔八跤的纪录,向大家宣告说,虽然他长得很萌很可爱,但他真是熊孩子的孩子,简直“小小熊”。   为了防止这只小小熊摔跤,小猪仔经常玩的地方葡萄宫、太子宫、嬴政寝宫等各处,现在都以厚厚的长绒地毯铺地,这样小猪仔就算摔跤也不用担心他会摔疼。   现在小猪仔三岁了,走路渐稳当了,比木地板滚起来更舒服的长绒地毯,反而成了某个熊孩子打滚耍无赖的好地方。   “你羞不羞?”嬴政半倚在榻上,手拿着一卷书,看着正在地上滚得忘乎所以,似乎都忘记自己为啥来滚的胡亥,揉了揉眉心,开口说道:“这么大一块,还好意思滚?滚得一点都不可爱好嘛!小猪仔,你去滚个可爱的,让你父王自卑一下。”   正坐在地毯上拿个七巧板玩的小猪仔,抬起头看了嬴政一眼,又转过头看了看自家父王,一脸嫌弃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要!丢人!我可是大秦皇孙,怎么能干这种没脸没皮的事?”   嬴政歪头看了胡亥一眼,胡亥羞愧的低下头,随即又抬起头,元气满满的笑着说道:“既然你们都不愿意丢脸,那么丢脸这种活只有我来了。谁让我是二呢!”   胡亥一语双关的说着。   至于后来胡亥这段话流传到民间,这个段子又被那些小说家发扬光大,千百年后“二”这个词在汉语词典上正式有了“二货”之类的解释,这就是题外话了。   看着胡亥一脸灿烂的脸,嬴政只觉得自己都快要被熊孩子,咧嘴笑时的白牙给闪瞎了眼睛,“有事就说事,别在这里卖萌行嘛?”   “我不卖萌,我就想……”胡亥往小猪仔身边挪了挪,然后将小猪仔挡在自己面前。   “父王,你犯错误了吗?”小猪仔看着忽然抱着自己,亲得不得了的胡亥,这明显是犯了错误,拿自己当挡箭牌的节奏啊。   “哪能是我犯错误了?我会犯错误吗?怎么可能?”胡亥这么说着,手上却越发用力,似乎怕被自己当抱枕用的小猪仔,一不留神就跑了。   小猪仔一脸沉思的点点头,奶声奶气的说道:“父王你都这么说了,那肯定犯错误了。皇爷爷,看在仔仔的面子上,父王错误要是犯得不太严重,咱们就原谅他算了。”   “好!看在仔仔的面子上,如果不太严重,咱们就原谅他。”嬴政放下手里的书,坐直身体,微笑看着胡亥说道:“说吧,熊孩子,你又犯什么错误了?”   “我真没犯错误,犯错误的是……扶苏哥哥。”胡亥缩了缩脖子说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据象郡郡守来报,象郡异动频频,流放到象郡的六国遗民后人,还有那些不服大秦的百家子弟们,经常有事没事就聚到一起喝酒聊天,甚至有时候还会妄议国事,说什么“荧惑守心,太子不贤”之类的话。   说到这里,胡亥再次强调,信科学反迷信,我对这种星象表示压力一点也不大,就看老爸你压力大不大了。   “哼!朕少年之时,慧星数次过天际。有一年还是嫪毐谋反之时,朕怕过什么来着?”嬴政一脸气愤的说道。   异象这种东西,还是熊孩子说的对,于我有利的,那就叫异象;于我无利的,那就是一自然景观而已。   确认自家老爸精神挺好,斗志也挺足之后,胡亥继续开口刚才的事。   正因为象郡异动频频,胡亥加派了大量人手监测象郡。终于有那么一天,密卫来报说有武艺高强之游侠,自象王府出来后,直奔关东而去……   时间再追忆到四天前,有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走到半路之上,忽然看见前方出现了一个人,相貌古怪,手中还拿着一块玉璧。   “来者何人?”使者骑在马上大声问道。   “为吾遗滈池君。”来人大声说道:“今年祖……”   来人话还没有说完,忽然看见一张撒开的渔网向他飞来。   卧槽!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来人在心里暗叫一声。   幸好他武艺高强,轻身之法尤其不错,身体后跳连续几个后空翻,竟然躲开了渔网。   “汝等凡人,竟然……”来人站直身体,正想开口装逼几句,刚说了半句话,就听见空中传来“嗖嗖”的利箭破空之声。   来人脸色一变,做为一个曾侥幸从三十一年那场对游侠的围杀中逃脱的人,他对这种秦国军队专用强弩的破空之声,已经十分敏感。   但敏感归敏感,这种敏感并不能助他逃过强弩的攻击。   几乎在一瞬间之间,来人只觉得肩上、脚上,都被一股大力刺穿。   “哼!滈池君?装神弄鬼之辈!”使者身后的武官,看着中箭倒地之人,冷哼一声,开口说道:“滈池君,我们可等你好久了。”   “诸位,这是何意?”使者一脸惊恐的看着自己身后,原本跟小绵羊一般,但瞬间却化身为狼的武将,开口问道。   “大人不必担心,太子殿下知道有反贼意图对大人不轨,所以特意派我等来保护大人而已。”武官重复着胡亥把自己一行人,硬塞给使者时说的话。   “是……是这样吗?”总感觉哪里不对的使者,干笑两句,开口说道:“太子殿下真是深谋远虑啊。”   虽然感觉出哪里不对,但人在官场混,哪能不识相。   我们这些当官的,当然老板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喽,难道还能要加班工资吗?   就在使者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去要个加班工资之时,远在咸阳宫的胡亥,也是一夜未眠的等着樊哙等人的消息。   上辈子,沉璧事件就是这个时候,发生在这名使者身上;可这辈子蝴蝶翅膀扇的那么用力,他实在没把握还会发生一样的事情。   毕竟这不同于陨石落地,自己这只蝴蝶再怎么扇也无法改变,肯定会在某年某月某一时分某在落地,失之毫厘,差几千里。   使者身份,上辈子早在沉璧被嬴政查了个底朝天;这辈子为了预防沉璧事件,他更是早早的让赵高派人盯着这家伙。   盯来盯去,这家伙都是家身清白,毫无问题。   后来要了楚国,出了庙堂,游了江湖,认识了一些江湖游侠,询问他们可有办法在夜里弄出这种忽然出现,然后又忽然消失的方法——当然,武侠小说胡亥没少在后世看过,可这种现实里不是没看过嘛。   没想到在咨询了一些人之后,重赏之下出段子手……并不,点子手,还真有人向胡亥透露了一些江湖之中,擅长于轻身之术的高人,如果借助一定的道具和黑夜的视角欺骗,做到所谓的“来无影去无踪”并不算难。   既然确定是人为的因素,而又想不到更好的主意,来阻止这件事的发生,胡亥只好用笨方法,派人紧盯着使者,看这一次的历史会不会还这样发展。   如果依旧这样发展,那自然是好的;如果没有……   胡亥把玩着手中的玉璧,理论上这应该是二十八年时,嬴政渡江时所沉之璧,但是当时他跟嬴政说,为了表示对江神的诚心,想亲自去沉璧。   此等小事,嬴政自然无不应准。   胡亥也确实去沉了一块璧,但他去使了个调包计,换了一块早已准备好的,有特殊记号的璧。   如果那璧真被捞上来了,因为已经调包的关系,这块有特殊记号的璧,自然不会再被鉴定为二十八年的沉璧;如果那璧并没有被捞上来了,而是假造了一块的话,自己手上这块就用得上了。   虽然,要怎么跟父皇解释,“爹,人家不是故意偷你的玉璧,人家就是觉得好玩”这个事呢?嗯,抱上小猪仔吧,养他千日,今朝也到了为爸爸挡口水的时候了。   于是,胡亥将小猪仔高高举起,挡在自己面前,然后偷偷探出半边头,看着嬴政说道:“父皇么么哒,你没事吗?”   “尚可!没被你气死!”嬴政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胡亥,没好气的开口说道:“你以为你把小猪仔挡在你面前,朕就不会骂你了吗?天真!小猪仔是能堵住你的耳还是能堵住朕的嘴了?”   “天真!天真!”被自家老爸高高举起的小猪仔,气嘟嘟的重复着嬴政的话。   自从嬴政回宫之后,因为胡亥工作比较忙,嬴政再没有幼子,而成年的诸子又多已出宫居住,结果十天里到有九天,小猪仔是跟着嬴政在一起的,爷孙俩的感情不知道多好,一时之间竟然把胡亥都比了下去。   再加上小孩子大多崇拜又强大又威武的男人,嬴政一统六国赫赫功绩在手,而胡亥……不说也罢,一个权二代而已,小猪仔对自家爷爷那是已经脑残到无药可治。   对于这种情况,胡亥只能说……小猪仔,你papa可是从始皇帝手上谋得帝位,然后又把这个天下在三年里玩脱,最后成为千古第一号昏君代表的杰出人物喔。   “我这不是天真,我当然知道用小猪仔挡在面前,即挡不了你的唠叨……教训,也堵不住自己的耳朵。”胡亥偷偷看着嬴政,见他心情似乎挺不错的样子,又继续说道:“我只是想挡挡口水而已。人家跟我说,口水溅在脸上会长麻子的。我就想了,我这么帅,这么一张帅哥脸,怎么能变成个麻子呢?小猪仔就无所谓啦,反正他是小孩子,麻不麻什么的,颜也就这个样子了。”   嬴政“呵呵”一笑,虽然看着熊孩子用和自己年轻时很像的脸,猛夸这张脸颜值有多高,有多帅多好看之类的话,很容易让他内心飘飘欲飞,但看一眼小猪仔就知道。自己和熊孩子,顶多也就是普通人里长得好看的那种,小猪仔才是好看人里也长得好看的那种。   “别说废话!有什么话你就说吧!今天浪费了这么多口水,总不能是来讨论长相的吧?也不怕自取其辱!”嬴政走下榻,没好气的将小猪仔从胡亥手里夺过去,正想让赵高将小猪仔带回太子宫,却发现宝贝孙子一直揪住自己的胡子,大有皇爷爷敢把仔仔交给赵高,仔仔就揪光皇爷爷胡子之势。   无奈之下,嬴政只好继续抱着小猪仔,听胡亥的汇报。   “嗯……经过审问,在坠星上刻字的人,还有冒充滈池君之人,都是楚人。”胡亥看了嬴政一眼,近年来嬴政的身体可是越来越不好,别看他现在笑嘻嘻的模样,可太医说嬴政一定要保持愉快的心情,情绪不能太激烈,否则随时有中风的可能。   上辈子,嬴政到是没中过风,最后的死因也不是因为中风,而是药吃多了,据胡亥现在认真回忆,到有几分像重金属中毒。可上辈子,嬴政也没有因为自己的事,而一夜白发,心力交瘁,精神大受刺激啊。   哎!说来说去都是自己不好!胡亥自责的想着,越发担忧,嬴政听了自己接下来的话会怎么样。   “楚人?”嬴政冷哼一声,刚想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之类的话,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胡亥一向讨厌楚人,在他看来楚人作乱那是作死,整个就一巴不得你作乱,正好我有借口斩草除根的家伙,怎么会因为区区几个楚人作乱,而犹豫不决呢?   “还有什么?一并说出来吧!”嬴政将怀里的小猪仔松开,任他坐到一边去玩,半倚在榻上,闭上眼睛,表情微微有些痛苦。   和楚国有关,又让胡亥这么为难的人,只可能是扶苏吧?   “那几个楚人,都是楚国屈氏一族的门客。而现在屈氏一族的族长,就在象郡,而且……和扶苏大哥过从甚密。”胡亥小心翼翼的抬眉看了一眼嬴政,见嬴政面色虽冷,但却看不出什么异样,又继续开口说道:“不但屈氏一族的族长之类流放到象郡的楚国遗族,连其他五国的遗族,还有诸子百家中不服王化的那部份人,很多也和扶苏大哥有来往。他们有事无事之时,经常就会聚在一起说……”   “他们说什么?”嬴政用力一拍桌案,惊得正在旁边玩耍的小猪仔猛得一下直起身体,“别吞吞吐吐!一口气给朕说出来!还有,赵高,把小猪仔抱回太子宫!”   这回大约是被自家皇爷爷发火的样子吓到了,小猪仔这一回并没有闹腾着不走,而是很乖巧的被赵高抱在怀里,然后赏了一个安慰加幸灾乐祸的眼神给自家老爸。   死熊孩子!高兴个毛线啊!不知道你之所以尊贵,是因为你爹我尊贵吗?没有你爹我这个太子之位,你早晚也得像你其他伯伯的儿子们一样,要么就老实的被圈起来当种猪,要么就被你爹弄死。   见小猪仔走了,嬴政冲着胡亥一指,开口说道:“你继续说。”   “他们说……象王有德、太子无德……皇帝陛下是非不分,废长立幼,此乃国家衰亡之症……荧惑守心,天降罪……父皇,父皇,你怎么了?”胡亥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自己的面前的嬴政,面色忽然开始发红,接着一口鲜血猛然喷溅而出。   胡亥促不急防,竟然被嬴政喷了一脸的血。他来不及擦泪,叫了一声“来人”,接着忙上前扶住嬴政,将嬴政小心翼翼地平放在榻上。   看着面容苍白,胸口剧烈起伏,却说出不话的嬴政,胡亥内心悔恨交加,这种小事,早知道就不要告诉父皇了。   如果不是自己一意孤行想要借此事除掉扶苏,自己完全可以命人将坠星上的字,然后再自顾自的绑了献沉璧的人,直接偷偷杀掉了事,悄悄的将所有的事都捂在盖子里,而不是一下子揭了出来。   赵高和太医很快到来,为嬴政把脉诊治之后,太医告诉胡亥,皇帝陛下因为情绪过于激动,气坏了身体,半边身体中风,大约这辈子只能躺在床上了。   曾经并吞天下,一统六国的始皇帝,忽然中风病倒不能动弹的消息,这绝对是大秦,也是胡亥这个太子,到目前以来遇到的最关键的时刻,首先胡亥想的就是阻止这个消息传出去,然后还有调兵入城、咸阳戒严、召见诸大臣、监视咸阳诸王府等一系列工作在等着他。   虽然嬴政中风的事,被咸阳宫里的人瞒得死死的,但胡亥后续那一系列动作却是瞒不了人的,一时之间不知道多少在猜测,咸阳宫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可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谁也见不到嬴政的面。   虽然近年来早朝都是由太子殿下主持,但在初一、十五的大朝会之时,嬴政也会赏个脸,满足一下大家见自己的欲望,或者你要打报告要见,也是见得到的。但是现在不行了,不管是大朝会小朝会,还是私下见面,都没有人能见得到嬴政,甚至连长年服侍嬴政的宫人,除了赵高还在之外,其他人都已经神秘消失了。   于是,不少人开始怀疑,那个曾经并吞天下、一统六国的始皇帝已经死了,但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皇太子不敢发丧而已。   那么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让一惯行事都跟螃蟹一样的皇太子殿下,竟然连自家老爹的丧都不敢发呢?   一时之间,民间出现了各种奇奇怪怪,脑洞特别巨大的版本。   最热销的一版就是皇帝陛下因为荧惑守心的原因,发现胡亥实在不适合当帝国的继承人,于是准备改立太子,却被丧心病狂的太子殿下知道,因此太子殿下勾结皇帝陛下身边的赵高。   赵高你不认识啊?这家伙是皇帝陛下最信任的人,但也是是太子殿下的老师,所以从来就是和太子殿下狼狈为奸,因此在他的帮助……皇帝陛下就被生病了。   “丧心病狂?”胡亥听完赵高的说词,先是一愣,接着命下人拿来一面镜中的自己,明明没有丧心病狂,还是那么萌萌哒嘛,“看来不是说孤,一定是在说赵老师你。”   胡亥扭过头,看着因为他的长年摧残,相貌明显比上辈子老了不少的赵高,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唯唯懦懦笑着的模样,再想想上辈子那个在自己面前,从来就是占主导命令的赵高,不由不感慨人生真是奇妙,“老师又成了和我大秦有血海深仇的赵国遗族了。”   “殿下莫开玩笑,高世代秦人,祖上也曾是嬴姓公子,不过因为犯过大错,才贬为平民的。”赵高简直无语了,这些小说家脑洞好大啊,因为自己叫“赵高”所以就脑补自己是赵国遗族,还是赵国贵族,简直……想想都醉了。   秦赵同祖同宗,皆为嬴姓赵氏,自己是嬴秦后人,叫“赵高”不是很正常吗?很正常吗?不叫“赵高”,难道叫“嬴高”吗?   自己若不是秦国人,若不是嬴氏之人,猜忌心如此强的皇帝陛下,岂会重用自己三十年?简直不可理喻!   “不过……公子为什么要用‘又’字?”赵高抬起头,狐疑的看着胡亥。   “呵呵,开个玩笑而已。孤当然知道你是秦国人,否则……”你上辈不会想干掉孤自己当皇帝,想自己当皇帝,还不就是靠着自己那点嬴氏血脉吗?果然,近臣还是全用阉人比较放心,至少不用担心他们异想天开,跑去弑君篡位,“算了,不说这个,反正孤也只是感叹一下……”   虽然说风水轮流转,没想到转来转去,胡亥和赵高最终还是勾结在一起弑了君。 第183章 禅位   最近被人冠上弑君篡位头衔的皇太子殿下,在很认真的对比了两辈子的遭遇后,得出一个结论,上辈子是赵高扶持自己,这辈子是自己勾结赵高,所以现在自己才是占主导地位的一方,想想还真是有些小激动。   “殿下,这种事没有什么好激动的好嘛!”赵高一脸无语看着胡亥。   自己这么清清白白忠心耿耿的一个人,竟然被传成弑君谋反逆贼,这绝对是对自己三十年忠心最大的污辱。那个造谣的家伙,最让别让自己抓住,否则自己一定要片了他片了他!   看着一脸“清白受辱,恨不得撞死明志”的赵高,胡亥默默无了个语,继续说道:“好吧,不激动不激动。那你跟我说说,我的兄弟们有什么反应啊?”   “有数位公子和公主府异动频频。另外,还有数位公子和公主打着探望陛下的口号想进宫,但是都被奴婢拦住了。”赵高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份名单交给胡亥,上面写着将“哪年哪月哪日哪个公子见哪个公子”,又或者“哪年哪月哪日某某公子意图闯宫”之类的事,都一一写得清清楚楚。   “看来孤的兄弟姐妹们,也挺忙的啊。”胡亥冷笑着,语气里透露出一股淡淡的杀气。   上辈子他不管事,只负责当人形图章,赵高让他杀谁,他就杀谁,所以把兄弟姐妹都杀光了,也没去查明白那些家伙到底有没有谋反之心;这辈子自己都是父皇亲自立的太子了,那些家伙竟然还不死心,真是胆大包大,难怪上辈子这么做死。   不过自己这一世到底还当了几年太子,地位也算是稳当,因此做死的兄弟姐妹也还只是区区几个人,就算再闹也闹不出什么大事,看在父皇的面上,养着他们给皇室当种猪也是好的。   “那朝中众臣呢?”胡亥接着询问道。   “李丞相、蒙将军、王将军都绝对支持太子殿下。”赵高开口说道。   “嗯……那就没什么事了,只要这几个人支持我们,其他人再闹腾也闹腾不出什么大事来。”胡亥半眯着眼睛,他本来还考虑着,要不要玩个“指鹿为马”来试验一下群臣跟自己是不是一条心,不过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   “将坠星刻字和假扮滈池君的事都传出去,然后……命象王回咸阳自辩。”胡亥开口说道:“不要牵连楚国的人,这一切都是象王自己干的,懂吗?你去拟诏吧。”   “喏。”赵高熟练的拿出一封空白的圣旨,开始拟写诏书。   看着赵高遣词异常严厉写着的诏书,胡亥唏嘘了一声,上一次是封伪诏,这一次……还是一封“伪”诏。   果然,在知道竟然有人想在坠星上刻“始皇死而地分”以及假冒滈池君说出“祖龙今年死”的事之后,朝野和民间对胡亥的议论一下子小了很多,大家被这两个新的八卦,完全吸走了注意力,开始纷纷讨论是什么人,竟然狼子野心想要对付英明神武的始皇帝陛下。   没议论上几天,一则更爆炸性的消息在民间传开,朝廷对象王扶苏发出诏书,用词十分严厉的要求扶苏回咸阳自辩。   竟然是扶苏公子干的!   了解扶苏的人纷纷表示,真是人不可貌相,一惯温文尔雅的扶苏,竟然也有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还有一些马后炮者则趁机表示,扶苏那个孩子啊,三岁看到老,其实从当年他经常没事随地大小便时,我就看出他不是个好的。   当然也有人不相信,觉得扶苏公子这么孝顺的人,怎么会干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   “大哥若是真孝顺,父皇岂会贬他出咸阳?大哥若是无罪而出咸阳,又岂会不怨恨?”坐在王座上的胡亥,一脸云淡风轻的说着,却直接将扶苏定了个死罪。   扶苏被贬,那是始皇帝陛下亲自定的,你若是有意见,那就是对始皇帝陛下有意见。   而扶苏若真是无罪而被贬至象郡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长年累月下来,谁敢说他一定无怨?   “人是会变的,只要活着,就有无数种可能,谁也不知道大哥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在象郡生活了这么多年后,是否还是当年那个温文尔雅的大哥。还是这位大人……”胡亥身体微微前倾,看着下方某位大人说道:“你准备用身家性命来给我大哥做保?”   “微臣绝无此议。”对方抹了抹汗,少公子……太子殿下真是越来越有皇者气度了,被他盯着就像被始皇帝陛下盯着一样难受。   “没有此议就下去吧。”胡亥挥手示意对方下去,开口问道:“除了这位……众卿还有人有意见吗?没有了?没有了就散朝吧。”   而此时在象郡,收到诏书的扶苏,脸色十分难看的看着手里的诏书,开口向随从说道:“收拾东西,准备回咸阳。”   “殿下,您不能回咸阳啊。”从人抓住扶苏的手,一脸焦急的开口说道:“现在满天下都在传坠星刻字和假冒滈池君,这两件事是您做的,您若是回咸阳,必死无疑啊。”   “清者自清,不是孤做的就不是孤做的,有什么好怕?”扶苏冷着脸开口说道。   “殿下您是谦谦君子,可咸阳那位不是啊。难道你忘记那位从小就为极擅长争宠吗?”从人继续劝说道。   “父皇的宠爱……是争不来的。”扶苏感慨一声,语气悠悠的说道。   父皇的宠爱就像这大秦的太子之位一般,如果父皇不想给,再争也是争不来的。而如果父皇想给你,所谓的“争”就成为了父子间的亲情游戏。   “殿下不可如此沮丧,象郡山高皇帝远,路长且险,拖个一年半载,待咸阳事明了,也是可以的。”从人安慰道。   正当两人僵持不下之时,忽然听见屋外有人来报,屈氏一族族长求见。   眼看劝不住扶苏,从人乍闻此音有如闻天籁之音,立刻开口说道:“屈老见多识广,说不定另有主意,殿下不妨招其一见,如何?”   “这……”扶苏犹豫片刻,若是有活路,谁又想走死路呢?   “好吧!”扶苏点点头。   屈老进屋行过礼,不待扶苏喊起,就已经直起身,一脸紧张的要求扶苏屏退闲杂人等。   扶苏挥了挥手,示意从人皆退下,方才开口问道:“屈老有何事?”   “咸阳来报,始皇帝陛下……很可能已经驾崩了。”屈老暗按着自己提到这个消息时,内心里控制不住的狂喜,脸上却做出一副泣容说道。   “什么?不可能!父皇他……”扶苏手一抖,他很想说“父皇不会死的”,可是一想到自己离开咸阳之时,嬴政因为胡亥的事,而须白皆白,苍老衰弱的样子,嘴里的话一时变得又苦又涩,却再也说不出口。   扶苏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道:“这样的大事,为何孤没有收到消息?”   “这自然是因为象王殿下您还活着啊。”屈老冲着扶苏一拱手,表情严肃的说道。   “屈老何出此言,这与孤又有何关系?”扶苏眉头微微一皱。   嬴秦皇子的天性告诉扶苏,他不应该再问下去了,可生而为人的本能,却迫使其不由自主的一头栽了进去。   “象王郡下是陛下长子,正统的皇位继承人,您若是活着,咸阳宫里那位太子又如何能安得下心?因此,在您活着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对外公布陛下驾崩的消息,因为……”屈老一指被扶苏随意摆在一旁的诏书,开口说道:“若是公布了,咸阳宫里那位太子,要如何借陛下之名杀您呢?”   不得不说,屈老的政治水平和口才,都比上辈子的蒙恬厉害的很多。   蒙恬没办到的事,屈老竟然办到了——扶苏叛乱了。   虽然屈老手里的货色,真没蒙恬那五十万九原军硬,但架不住人家口才一级棒,不像那个蒙恬……   胡亥用力瞪了一眼蒙毅,我要是你哥,哪怕扶苏哭着喊着要死,我就是要用绳子绑,也要把这货绑上龙椅,结果……瞅瞅你哥和我哥干的那些事?傻不拉叽,直接把大秦江山给祸祸完了。   被胡亥这么一瞪,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蒙恬在九原,胡亥瞪不到,而沦为兄长替身的蒙毅,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眼,狐疑的想道,今天没什么不对劲的啊,为何太子殿下会这样看我?莫不是忽然发现我长得帅?   幸好胡亥只是随便想想,瞪过蒙毅一眼后没继续再瞪,没有给他足够让其脑补“太子殿下是不是换口味以及性取向”的剧情,便转过头李斯问道:“丞相大人有何意见?”   “区区一个扶苏、区区一个象郡,不足为患。但是扶苏身后有楚国的影子,还有不少六国遗族和儒家之人在背后支持……”李斯摸着胡子,继续说道:“咸阳城居住的六国遗族,似乎也有异动,不少人都蠢蠢欲动,想要回老家。”   昔日为了发展咸阳的经济,也为了打击这些地方豪强,嬴政曾下令迁天下十二万户富户移居入咸阳城——毕竟地头蛇这种东西,只有在自己的地盘上才能发挥出作用。再强的地头蛇,若是离开了本土本乡,他们在本地的势力很多就会被新的地头蛇所取代,而原来的老地头蛇,就只能是咸阳城里一普通有钱人而已。   “唷!他们竟然还活着啊?”胡亥略略有些惊讶,对于这种老实听话迁入咸阳城的富户,他不怎么好意思出面公开的杀,只好偶尔让一些不怎么听话的,无意落水死、惊马死什么的,另一些则下绝子药,各种生不出孩子什么的,“既然他们要走,那就让他们走吧。”   胡亥不以为异的说着,一群伐木为戈的流民而已,上辈子若不是猪队友太多,章邯弄群刑徒就把他们按死了;这辈子张良、项羽、刘季都没有了,自己要是再被他们按死了,这游戏能玩?   虽然胡亥并不放在心上,但长公子扶苏举叛旗言“太子胡亥弑君谋位,更阴谋弑兄”的事,一时之间传遍整个秦国。据胡亥埋伏在诸郡的探子回报,在那些老六国遗族的挑动下,诸郡都有不安稳之势,请朝廷要严加小心云云。   “殿下,接下来该怎么办?”赵高给胡亥念完报告,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其实不止是六国遗族,朝廷里可也有点不稳呢,是不是该收网了?否则玩那么大,收不了怎么办?”   “你怕什么?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还有……为什么我听着你这声音有点虚啊?”胡亥扭过头看着赵高,眼睛半眯着,声音有点危险的说道:“你心虚个毛?你真勾结我弑君谋位了?”   “不不不!当然没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心略有点虚……”赵高捂着心口,一脸别扭的看着胡亥。   想了想,还是不要告诉胡亥,自己总觉得应该是“自己勾结胡亥”,而不是“胡亥勾结自己”,“弑君”是没这个胆量,“谋位”嘛到是可以试试。   就如同胡亥常说的那样,爸爸活着的时候,没有敢造反;爸爸一死,就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人生总要经此一遭的,习惯就好了,这一次不防就当提前练习就好了。   但就像二千多年后的人,不可能像古代人一样全都是逼出来的,也有不少人是剖腹产出生的一样。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若据说已经死去的秦始皇,并没有学会长生不老之术,而是学会了起死回生之术呢?   这就好比,你以为班主任老师今天生病不上班,所以正开心的课堂上狂欢,结果忽然发现教室玻璃上正贴着一张熟悉的老脸,那心情得多糟糕啊!   六国遗族现在就是这心情,尼玛他们都起义响应扶苏公子,约定要共诛“弑君谋位”的不孝子胡亥了,秦始皇他老人家竟然复活了。   又是一日例行大朝会,都做好了“恭迎太子”准备的群臣,在听见那句熟悉的“陛下驾到”时,皆莫名震惊,先怀疑今天是不是鬼节,然后才反应过来,齐声“恭迎陛下。”   中气十足的秦始皇陛下,坐下后第一件事就是算总帐,为自己宝贝儿砸报仇,只见他拍打着大案,指着殿下一言不发的群臣,开口说道:“听闻朝中有人传言朕死了,那么……是哪些人在传朕死了啊?站出来给朕说说。”   “说呀!说呀!你们说呀!谁说朕死了?有本事你造谣,有本事你出来啊,别躲在人群里不出声,我知道你造谣了。”   听着嬴政熟悉的咆哮,众大臣先是纷纷表示,陛下果然没有死,这个陛下不是太子殿下找来的冒牌货,接着又觉得自己真特么的可怜,我们也很无辜啊,我们也不想当你死了啊,谁让你不见我们来着。当时我们去找你的时候,你又不出来又不见人的,有本事你不死,有本事你出来啊,尽躲里面不出门,谁知道你是不是真死了。   随着嬴政的出现,再加上秦国军团的强势镇压,一场原本会席卷全国,葬送了一个王朝的复辟活动,如闹剧一样收场了。   这一次,六国的遗族们没有上一次亡国时那样运气好。   上一次亡国之时,也就是楚国的贵族落在胡亥手里倒了大霉,这次的六国遗族却是在兵败逃难时,被一群“难民”给取了首级,没能再被抓回咸阳享福。   至于扶苏,象郡那个倒霉地方,山高路又远进出都不易,偏偏自己还不能解决粮食问题,一直到最后兵败,象郡的反贼也没有和屈老所说的故楚势力勾搭上,最后直接全被赵佗一块端了。   同时送到咸阳的,除了众多俘虏、人头首级之外,还有一具棺材。   棺材里装着扶苏。   据赵佗审问诸反贼等人得知,当时屈老劝扶苏公子叛乱,扶苏坚决不肯叛乱,反而要将屈老等人抓起来,一并带回咸阳。结果没想到的是,对方早有预谋,竟然将扶苏全家抓了起来,以要胁扶苏叛乱。扶苏公子宁死不降,最后舍身取义,自尽身亡,但依旧被那些反贼将借扶苏的名号造反。   剧情反转至此,原本应该是以反贼身份下葬的扶苏,在胡亥的建议下,被嬴政复还“楚王”王号,并且由其长子继承爵位,世袭罔替与国同休。   楚王扶苏以王礼,陪葬于骊山秦皇陵园之中。   此后数月,晚年失子的嬴政一直郁郁寡欢,连一向活泼可爱的小猪仔,也讨不到嬴政的欢心。   胡亥琢磨来琢磨去,也没有琢磨出一个好方法,能讨嬴政欢心。   到是三十七年十月初一,也就是秦国元旦,同时嬴政过生日的那一天,一直待在宫里闷闷不乐,若不是担心别人又传他死掉,连人都不想见的嬴政,忽然出现在元旦大朝会上,领着众臣参加完所有的仪式,然后让众臣坐下,而且全部坐好之后,他就开始……追忆自己的过往人生了。   “朕自十三岁即位至今,已经三十六年有余……”   虽然这节奏有点不对,按理来说应该赐宴请大家吃饭了——为了早起参加仪式,不少人可是饿着肚子来的,就为了蹭皇帝您一顿饭,现在不管饭算几个意思啊?   群臣翻了个白眼,但拿人薪水于人办事,皇帝要说话,大家能不配合吗?   于是,一群人饿着肚子默默的听着嬴政在那臭嫑要脸——十三岁即位到二十二岁加冠,再到消灭六国并吞天下,盖三皇灭五帝称“皇帝”,又统一这个统一那个什么什么的,听着一群人在心里猛翻白眼。   陛下么么哒,大家都知道你很帅逼你很帅,但是这种事不应该是你自己说的,那是应该写上史书,然后让您的子孙……对,就是坐在你左下首的那一大一小两只小熊来说的,自己说那叫臭嫑脸,你知道吗?   饿着肚子的群臣虽然听得云里雾里,觉得嬴政这种行为很嫑脸,但面上却是极好的,不但时时点头应和,冷不丁的还拍个小马屁,那演技真是出神入化,拿个奥斯卡绝对没问题。   嬴政一口气就说了整整两个时辰,听的人都觉得不觉得饿,只觉得渴了。但嬴政却跟没事人一样,依旧元气满满,大家没见他喝水,也不知哪来的水说话。   说着说着,嬴政动情的追忆到了扶苏。   大新年的,提个死人嬴政也不怕晦气,一个劲的说当年被他吕不韦等人立为傀儡时,扶苏的诞生给了他多么大的动力,让他第一次有父亲的责任感,并且在心里发誓要做一个能保护妻儿的男人,打败邪恶的吕不韦等人。   同时,他还又深情的告诉大家他是如何拉扶苏拉扯长大,如何教他说第一句话,如何教他写第一个字……   听得大家纷纷以自以为高明,且不着痕迹的眼神,去看如今坐在嬴政左下角的太子殿下。   要不是情况不允许,大家真想采访一下太子殿下,询问一下他此时的心情。   幸好,嬴政在翻过扶苏这一页之后,马上又开始回忆起又软又萌的胡亥。   以前的少公子,现在的太子殿下嘛,这个人群臣们都很熟,因为嬴政从小就爱炫胡亥,所以大家到是想听听,嬴政这一回还能炫出什么新鲜花样。   嬴政这一回还真炫出了新鲜花样,他说……   胡亥我儿,此子最为类我,吾之真嗣,可得大位,所以……他决定禅位于太子,十八公子胡亥。 第184章 后继   夭寿喔!陛下下放天雷!   陛下!雷不要放标题里!   陛下下,你说什么?你能不能把刚才的话再……再说一次!   陛下下!你为什么要放弃治疗?太子殿下,陛下下是不是忘记吃药了?   看着被自己吓得画风都变了的群臣,嬴政心情大好,本来的那一点惆怅和不舍,也因为看到群臣突变的画风,而飞到九霄云外。   惆怅!不舍!那当然是有的!正常人都会有啊!十三岁登基,一路上打倒无数大小boss,好不容易将大秦从西陲小国,变成天下唯一的泱泱大国,最后终于拿到通关成就——功德三皇五帝的始皇帝。   结果现在却要放弃一切,连重头再来的机会都没有,想想简直是……千古第一虐文啊!   昨天晚上,嬴政特意从保管传国玉玺的赵高那,要来传国玉玺,抱着玉玺他一夜没睡,手一直在玉玺上摩擦着,舌头不由自主的……绝对绝对没有舔!传国玉玺啥味道都没有,有什么好舔的?   今天嬴政说了两个时辰的话,不是为了给大家一点时间缓冲,而是因为他后悔了,临时打退堂鼓了,他真得还想再干五百年。   但是想想棺材里的扶苏,自己曾经最心爱最心爱的长子,大秦唯一的继承人,就因为自己不够狠,总想着保全这个保全那个,结果谁都保全不了。   若今天坐在太子之位上的是扶苏,嬴政还不用担心其他儿子的安全,扶苏是个好孩子,总会给其他孩子一条生命。   但是胡亥……自己病重之时,诸子异动频频的事已经惹毛了这孩子,若是双方继续这样互相不满下去。这孩子自小性情就随自己,天知道自己死后,其他儿女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两个时辰里,嬴政心思转了千百回,都快拧得跟个麻花样了,最后他看着胡亥,看着小小猪,终于心一狠,牙一咬,宣布自己要禅位了。   说完之后,嬴政如释重负,顿觉心情爽不了少,身上的担子也轻了不少,隐隐的,他还有一种快感!   哦耶!朕……不是,劳资终于自由了!劳资现在是太上皇,不是皇帝了,不用日批一百二十斤奏折了,不用天天早起上朝了,不用半夜还被人拉起来听“大河涨水淹灭良田”无数的报告了,自由了开心了解放了,所以可以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想怎么嗨就怎么嗨,再也不用担心嗨过头,被人怀疑是被宝贝儿子杀掉了!   要不是场合不对、时间不对、人物也不对,嬴政真想抱住自家小猪仔,一阵猛亲,然后开心的说道:“走!仔仔!跟皇爷爷出去开心开心去!我们找个地方庆祝一下!”   想一想,上一次可以这么玩,这么无忧无虑,还是三十年前,自己刚从赵国回到秦国,当上太子,又爹娘疼爱的时候。   “父皇,你……你……”到底是皇太子殿下,第一个回过神来,身体趴在地上,看着自家父皇貌似平静,但一看那时不时抽搐的嘴角,就知道对方的心情一定没有这么平静的脸,诚惶诚恐的说道:“请父皇收回成命,孩儿实在难为此任。”   呜呜呜!父皇实在是太好了!一看父皇的样子,就知道父皇担心再出大哥的事,担心兄弟相残……不!是担心我!担心我坐不稳太子之位,所以才会强忍着不甘,自愿退位。   想着上辈子为了求长生、为了永远当皇帝,而满世界求神拜……好吧,秦朝还没有佛,到处寻访高人,然后被人骗得团团转,成为千古笑柄,甚至因此而不立太子,不修皇陵,因此而致使后继无人,大秦早亡的嬴政。   再想想这辈子,连皇位都可以拱手相让的父皇,胡亥一边感慨命运真得变了,一边诚惶诚恐的要求父皇收回成命。   胡亥不但自己跪下了,还拉着尚且一片懵懂的小猪仔也跪好。   至于殿里其他公子和大臣,在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跪是跪好了,但是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任何话。   没办法!禅位这种事,上一次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代了,这种事大伙没有经过培训啊。   而且,你让大家说什么呢?   高喊“陛下英明”、“陛下神武”?虽然说人走茶凉,可如今陛下不是还没走嘛,更何况陛下多小心眼的一个人啊,你真敢这么说,就算他走了,他也能分分钟弄死你。   哭着喊着说“陛下么么哒,大秦不能没有你”、“请陛下下再坚持五百百年”?可看这架势,陛下是一定肯定以及确定要辞职了,自己这么激动这么狗腿的拉着陛下,会不会引得太子殿下……并不,二世陛下不爽呢?二世陛下的心眼貌似也不大来着。   没听陛下说“此子最为类我,吾之真嗣”吗?这就是说他们俩心眼都不大!都是那种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保证不会少一个,让你们一家人整整齐齐赴黄泉的那种。   “朕意已决,诸位不必再议!散朝!”嬴政挥了挥衣袖,用自觉十分霸气的口气说道。   这时,胡亥已经从“天上掉馅饼”的惊喜里回过神来,开始更加卖力的表演,哭如雨下的哭诉着自己还小,还是个萌萌哒,还需要父皇手把手教导,父皇么么哒不要走,大秦需要您,百官需要您,您儿子也需要您。   “朕累了,身体又不好,应该安享清福,在家歇歇,顺便带带孙子了。”嬴政说着,冲着一脸懵懂的跟着自家老爸做磕头虫,没想到自己的身价刚翻了一番,已经从皇孙变成皇长子,嫡子,如无意外应该是太子的小猪仔招了招手说道:“仔仔过来,到皇爷爷这里来。”   听到嬴政的叫声,小猪仔习惯性的“哎”了一声,爬起来想到嬴政那去,但刚起来一半,又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   没文化的父王经常说,没有外人的时候可以尽情胡乱,有外人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大秦皇孙的风范,不能随地打滚卖萌,所以他又停下脚步,侧头看了一眼自家没文化的父王。   见胡亥微微点了点头,才完全站起身,摇摇晃晃的走到嬴政面前,“叭叽”一声坐下,然后被嬴政搂在怀里。   嬴政一点也不介意在群臣面前表现对孙子的喜爱,以示他对儿子的喜爱——事实上,如果不是胡亥实在太大了,这么大一块抱起来不好抱,他真不介意抱抱儿子什么的。   虽然大家都没有“禅让”的经验,但大家知道按惯例有个“三辞三请”之类的东西,所以胡亥继续跪在地上请求自家老爸收回成命,他人小福薄消受不起。   而嬴政抱着宝贝孙孙,看着自家儿子的后脑勺,强忍住“好吧,那我就答应你,收回成命”的举动,继续表示自己为大秦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六年,现在腰酸背痛腿抽筋实在是干不动了,儿子你还是让爹歇歇多活两年吧。   而一脸乖巧的小猪仔,在听说自家皇爷爷腰酸背痛腿抽筋后,立刻自告奋勇的表示要给嬴政捶肩膀。   嬴政当场就准了,然后他就觉得啊,小猪仔果然是小猪的孩子,帮人捶肩膀都能达到“本来不酸的腰也酸了,不疼的背也开始疼了”的效果。   #朕现在想要一个可心的孙女,一个温柔会捶肩膀的孙女,行不行啊?#   见情况有点僵持不下的样子,跪在一旁的李斯有点跪不住了,李家马上要出一个皇后了,谁跪得住啊?   “自三皇五帝之后,禅位之事古未有之,陛下此举真是堪比上古尧舜啊!”李斯开口歌颂道。   群臣也附和着李斯定下的主题思想,围绕这个话题开始了拍龙屁的举行。   听着群臣的奉承,嬴政非常不爽的在心里冷哼一声,竟然把朕比尧舜?朕明明就比尧舜厉害好嘛,一群不会拍龙屁的家伙,真是拉低朕的逼格!   拍完嬴政的马屁,李斯冲着蒙毅挤了个眼,拍龙屁这种事他可以首当其冲,但是接下来的事,他就不怎么方便出面了。   避嫌避嫌你懂不懂!   收到李斯眼神暗示的蒙毅,转过头开始苦口婆心状劝服胡亥,“陛下将此重负交给太子殿下,太子殿下莫要辜负陛下一片厚望。”   蒙毅劝完,刚才还在猛夸嬴政的群臣,开始劝说胡亥。   歌颂歌颂陛下,又劝一劝太子,这两面派当的……围观的群臣都纷纷表示,这是自己当官这么久以来,当得最无聊的一天。   最后,还是霸气的陛下、被孙子捶得全身腰酸背痛,实在坐不住的陛下、心里暗道“小猪仔,你果然是你爹的孩子,你是他的神助攻”的陛下,一拍大案,开口表示说,十天之后进行禅位大典,胡亥明天入住皇帝寝宫,他收拾收拾包袱,带孙子去甘泉宫泡温泉去么么哒。   说完,不等众人再挽留,嬴政抱着乖孙孙就走了,就走了。   见嬴政走了,胡亥歪着头想了一会,觉得有点没意思,挥了挥手示意大伙都散了吧,他想一个静静。   注:此静静绝非自己最新纳的良娣。   告别了想静静的皇太子殿下,群臣三三两两的走出门,刚走到宫门口,忽然想起一件事……尼玛说好的午饭呢?一大早就起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后来劝了你们父子一上午,尼玛你们父子连饭都不管了?   人性呢?   参加工作这么多年,头一次大新年的连顿工作餐都没有混到!   抱着孙孙回到自己的寝宫,躺在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睡的榻上,嬴政滚来滚去的表演了一回煎烙饼,引得宝贝孙孙也“嘻嘻哈哈”的跟着嬴政滚了起来。   舍不得真舍不得!   别看刚才在朝上说得挺豪气干云的,但冷静下来之后,嬴政抓心抓肝的后悔啊,早知道就不要说的那么死嘛,至少把“三辞三请”演完,自己还能多干两天皇帝,多在这个宫里住两天嘛。   嬴政躺在榻上,看着寝宫漂亮的地毯、高洋上的天花板、美丽的雕花窗户,一切一切都那么的让自己想……才不想舔呢,摸摸就好了。   舍不得啊真是舍不得!   嬴政肝肠寸断、嬴政柔肠满腹、嬴政……再多的烦恼,都顶不过小猪一个可怜又可爱的眼神。   “小猪仔,怎么了?”嬴政看着趴在自己身上,可怜巴巴看着自己的小猪仔,语气温柔的说道。   “皇爷爷!饿!”小猪仔声音细细的说着,只吃了一点早膳,没用午膳的孩子好可怜啊。   嬴政摸了摸肚子,他也没吃午膳来着,吩咐人传膳,然后又命人去打谈前朝的事。   听说太子陛下连工作餐都忘记给大家发,就直接把群臣打发走之后,嬴政估计着熊孩子今天打击有点大,于是命人去把熊孩子叫来,别一个人想静静了,来陪你爹吃饭吧。   午膳的气氛十分融洽,不怎么甘心退位的嬴政,给胡亥挟了许多胡亥平常根本不吃的菜。   估摸着以后大约没人敢给自己挟不爱吃的菜的胡亥,衡量过一阵轻重之后,表情好一阵扭曲,最后还是含笑将那些菜全都吃到了肚子里,然后决定看在嬴政送了自己这么一大个礼的份上,今天就暂时不报复了……等做了皇帝再报复吧。   至于小猪仔,大约是祖孙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天真不懂事就是好。   吃过午膳,嬴政表示自己要做一个安静的太上皇,让小猪带着他家仔仔一起滚,不要影响自己缅怀青春岁月。   于是,胡亥只得抱着自家小猪仔灰溜溜的滚回太子宫,和因为知道自己马上要荣登皇后宝座,而惊喜过度昏倒,最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的太子妃聊了聊天。   在聊天中,胡亥表示,为了小猪仔的太子之位更稳定,做为自己登基后的第一个孩子,这一胎是万人瞩目的,所以务必要是个女儿,请太子妃多多努力。   尚且不知道生男生女其实都是由爹的精子来决定的太子妃,表示自己一定会生了女儿,请太子殿下放心么么哒。   #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   当天晚上,太子殿下睡在太子妃处,左手抱着老婆,右手抱着儿子。   至于上辈子的事,都成了上辈子的事,那已经离他很远很远,就不要再去想了。   自从有妻有子之后,太子殿下已经很久不做那些醒来也记不住的噩梦了。   至于嬴政,做了一天安静的太上皇,把寝宫里能舔的……并不,他喜欢的能带走的东西都打好包之后,就准备带着孙子去甘泉宫泡温泉了。   太医说了,冬天泡温泉对老年人身体特别有益。   太医又说了,老年人在女色方面要节制。   嬴政想了想,觉得后宫那么多美人,要自己辜负佳人似乎……有点做不到。   思来想去,嬴政决定把孙子一起带上,自己大约还不会无节操的在孙子面前玩羞耻play吧?应该不会吧?   嬴政本来是这么想着,但是刚一出寝宫门,就被钦天监和宗庙的人给堵住了。   你说为什么堵?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秦朝是一个新兴的王朝,各项礼法礼仪都不是特别完善——看当年封太子的礼仪就知道了,还得现编才有。皇帝禅位这种事,更是亘古未有……不是,上古是有的,但那也跟神话传说里的差不多,反正活得……大家以前都没有见过。   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人想过还在制定皇帝禅位的仪式,就算是有人想到了,也没人觉得自己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所以大家都觉得这种事……不急,于是皇帝禅位礼仪的紧急性他就排到后面去了。   现在这种“有生之年”都看不到的事,它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自己眼前,简直是逼疯一群人的节奏。   “所以……”嬴政不耐烦的说道。   “所以麻烦陛下您再坚持几天,等我等臣子写好礼仪,您再禅位行吗?”   “你们真讨厌!好吧!朕就再坚持两天!”   坚持归坚持,嬴政泡温泉是不能忘的,工作什么的还是丢给熊孩子,自己只是挂个皇帝的名,感觉不能更愉快一些。   坚持坚持再坚持!   坚持到太子妃的肚子都大得像个球的时候,一场亘古未有的禅位大典开始了,然后它又结束了。   在万众瞩目当中,皇太子殿下,十八公子胡亥终于成为了秦二世陛下。   这一辈子没有在阿房宫那个天下第一宫殿中登基为帝,但是却有自己的亲亲老爸亲自为自己授冕,皇太……二世陛下喜得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顶了和小比熊一样的大黑眼圈去见群臣。   说起来,小比熊今年也快是个十几岁的老熊了,熊子熊孙无数,成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再吃,连最爱吃的竹子都不怎么吃的动了,已经不能像当年那样身手灵活的和胡亥抢抱抱了。   不过在嬴政的禅位大典上,小比熊竟然也被人安排在一角,和众人一起见证了这场古未有之的皇家盛典。   二世陛下上朝第一天表示,今年就不改元了,依旧用“始皇三十七年”的年号,明年再改元为“二世元年”,但是……二世陛下掐了掐手指,他发现一个十分严肃十分蛋疼的问题。   “父皇,儿臣是哪一年生的?”   “始皇一十七年,那一年正好是内吏腾灭韩,肿么了?父皇再老,也不会忘记你的生日的。”   “那么现在是哪一年?”   “始皇三十七年啊,你当上皇帝,就欢喜的过傻了?”   “三十七减一十七等于多少?”   “三十七减一十七等于二……十?”太上皇一掐指头,发现一个很蛋疼的问题。   太上皇和二世陛下对视一眼,大眼瞪小眼,双双皆无语凝噎。   姜是老的辣,回神也是老的快,太上皇先开口说道:“你这个熊孩子,怎么才二十岁呢?朕怎么就感觉……感觉你当了朕好多年的儿子一样。”   “嗯……儿臣早熟嘛。”二世陛下低下头对对手指,两世加起来,可不是给您当了好多年的儿子。   什么事让太上皇和二世陛下如何蛋疼呢?这得回到中国人的一个重要礼仪——冠礼。   冠礼,据百度百科记载,这是华夏民族嘉礼的一种,是古代中国汉族男性的成年礼。冠礼表示男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年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   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   比如周文王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   但是以上都是周制啊,在秦国从来都不是这样的。   秦王的冠礼时间是二十二岁,而且也绝对不会发生为了早日执掌国政,而提前行礼的事。   因此,不管是惠文王、昭襄王,还是坐在自己面前的秦始皇,都是二十二岁才加冠佩剑执掌国政的。   至于在那之前,不管是母后主政也好,权臣主政也罢,反正天子……么么哒,把你的爪子从国玺上挪开。   二世朝没有母后,也没有权臣,但是有太上皇。   “么么哒父皇,儿臣肿么办?”二十岁的胡亥大朋友,一脸萌萌哒的望着自己老爸。   “滚开!”嬴政一脸将熊孩子的熊脸糊开,熊孩子,尽会给自己找麻烦,就不能让自己做个安静的太上皇吗?   嬴政一脸痛苦的拉开好友名单,把李斯啊蒙毅啊蒙恬啊这些好友都加进讨论组,然后跟大家说了一下这个事,问接下来自己应该怎么办?   面对着这对尽给自己等人工作添加的父子,李斯等人琢磨了又琢磨,最后小心翼翼的打了一句——要不,陛下您再坚持坚持!   卧那个槽!还坚持!这年头当皇帝很难,但是不想当皇帝,怎么也这么难啊? 第185章 番外   番外一:每天都想废太子!   秦二世四年冬,大雪过后,骊山之中梅花正美,漂亮,清雅、淡然。   刚刚行完冠礼,佩剑“亲政”的胡亥,摸了摸自己腰间的太阿剑,露了个痴汉样的表情,随即被太上皇一拐杖赶了出来。迫于无奈之下,胡亥只好带着已经失宠的小猪仔,微服去骊山玩踏梅寻梅的游戏,顺便检查秦皇陵的建设工作——虽然胡亥觉得,依临出门太上皇打自己那一拐杖的力度来看,太上皇再活个十年八年完全没问题。   “为什么我也要来?”小猪仔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深一脚浅一眼的在雪里走着,时不时还跳到某株梅树下,对准树杆用力一脚。   一踢即闪,唯恐被梅上落下的雪花砸到头,但饶是如此,小猪仔头上依旧落了很多雪花。   “因为你和我一样,都失宠了啊。”胡亥随手摘下一枝梅花,放在鼻翼闻了闻,又连摘了好几枝梅花,还尽挑开得最灿烂的摘,摘了一大蓬梅枝之才,才一鼓脑全交给一旁的护卫,“送回宫让皇后插瓶玩,说晚上朕要去看她插花的成果。”   “你妹的!你才失宠呢!”小猪仔不开心的鼓着小腮帮,双手插着腰,冲着胡亥气乎乎的说道:“皇爷爷最疼仔仔了。”   “对呀,你皇爷爷现在最疼爱你妹了。”胡亥伸出手,将小猪仔有些歪的帽子戴正,开口说道:“你看你妹多可爱,又香又软又萌,说话奶奶的,声音嗲嗲的,最重要的是,还捶得一手好肩膀。哪像我们俩……哎……”胡亥不由分说的伸出手,抓住小猪仔的小手,牵着他径直往前走,边走边唱道:“大熊牵小熊,走路不怕滑。”   胡亥嘴里所说的妹子,就是他登基时前太子妃又怀上的那一胎,是个萌萌哒的小女娃,也是小猪仔目前唯一的同母妹妹。   自从小猪仔六岁之后,胡亥就没控制皇帝里的婴儿数量,一时之间小皇子和小公子如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   数量多得有点……养儿方知父母恩,胡亥开始懂在有那么多儿子的情况下,父皇当年每天还抽出自己来看自己,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了。   “哎!爹真讨厌!”小猪仔一噘嘴,小脑袋晃了晃,忽然觉得这路有点不对劲,开口问道:“爹爹爹,我们这是去哪啊?”   “跟我走就行了,不会把你卖掉的。”胡亥牵着小猪仔顺着梅林的小径一直往前走着。   疑是瑶景无复路,梅花深处有人家。   透过梅花的花枝,小猪仔看着小路尽头隐隐约约有一户人家,他正想要过去看看,但是原本一直在前方走的胡亥,此时却是脚步一停,拉着他一动不动的站在了原处。   小猪仔看了看前方的大房子,又回过头看了看胡亥,只见自家父皇眉头微微皱着,似乎有点不开心,但又有点难过。   “爹,您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啊?”小猪仔声音柔柔的说着。   有不开心的事又怎么样?有不开心的事,我也不告诉你。难道让你开心开心吗?   胡亥冷哼一声,伸手指着前方的大屋,开口说道:“仔仔,你知道这房子的主人是谁吗?”   小猪仔摇摇头,他哪知道这房子的主人是谁啊?连这有房子,都是跟着胡亥来才知道的。   “这里面住的是你大伯。”胡亥冷笑一声说道。   “喔……原来是大伯啊。”小猪仔一脸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只是头刚点到一半,忽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大……大……大伯不是死了吗?”   “算是死了,也算是没死。”胡亥说着,松开小猪仔的手,将双手背到身后,表情冷漠的说道:“身为长子,又没有为帝,所以他必须死。”   同样是长子,还是嫡长子的小猪仔,听着自家老爸这么冷酷又无情的话,只觉得菊花顿时一凉。   “皇爷爷……他知道吗?”小猪仔扭过头看着胡亥,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虽然那个时候他年纪还比较小,但是当年的事却还隐隐有一点印象,大伯扶苏的尸体运回来之时,自家皇爷爷哭得那肝肠寸断的样子,不像是在演戏。   胡亥没有正面回答小猪仔这个问题,反而弯下腰,目光直视着小猪仔的眼睛,开口说道:“仔仔啊,把这个当成我们父子之间的秘密好不好?我们一起来保守他。”   “呃……”小猪仔多聪明的孩子啊,立马秒懂,飞快点了点头。   胡亥含笑摸了摸小猪仔的头,表情略略有些古怪的说道:“仔仔啊,你知道你大伯为什么没有当上皇帝,而是身为幼子的父皇当上了皇帝吗?”   “因为父皇最类皇爷?”小猪仔不加思索的回答道。   胡亥微笑着摇了摇头。   “呃……因为父皇最聪慧过人?”小猪仔想了想,不确定的给出一个答案。   胡亥依旧满脸微笑的摇了摇头。   “那是因为……”   小猪仔一连又给了七、八个答案,但都被胡亥微笑的否决。   最后小猪仔实在是猜不出了,只好拉着胡亥的手,撒娇的说道:“爹!爹!你就告诉孩儿嘛,孩儿猜不出嘛!”   “好好好!爹告诉你,告诉你还不行嘛。”胡亥伸出双手,掐了掐宝贝儿子小腮帮,接着笑着说道:“你大伯当不上皇帝,全因为他屡违圣意,失了圣心,尽此而已,非常简单。”   考虑到小猪仔还小,胡亥暂时不打算告诉他,扶苏到底是怎么屡违圣意,失了圣心,只是面容平静的说道:“你大伯是长子,天生就有优势,不是特别差的话,没人愿意冒着国本动摇的危险,换太子。但是……若你大伯把那点和你皇爷爷唱反调的劲头,用来哄你皇爷爷身上,一万个我也是当不上皇帝的。”   “嗯……父皇,您这是在提醒孩儿,从此以后要好好拍您的马屁吗?”小猪仔歪着头,表情严肃的说道。   “你说呢?小仔仔!”胡亥微微一笑,伸手刮了刮小猪仔的鼻子,开心的说道:“你皇爷爷没有皇后,所以诸子皆为庶子。你娘是皇后,你是皇长子兼嫡子,你若是……”   “仔仔若是没当上皇帝,那下场肯定比大伯还惨。”小猪仔苦巴巴的皱着小脸,一脸痛苦的说道:“父皇心善,虽然在名义上弄死了大伯,至少还给了大伯一个清白,和一段属于普通人的生活。仔仔……果然不能把希望都寄于自己弟弟们的慈悲心上。”   到底是始皇帝养出来的,开蒙学得也是《韩非子》之类的帝王心术学,虽然年纪还小,小猪仔看似一派天真,但远比同龄的八岁小孩要精明许多。   “乖仔仔!真聪明!”胡亥再次掐了掐宝贝儿子的小腮帮,接着牵着他的手,开口说道:“走!我们再去别的地方玩玩。”   “可是……父皇……”小猪仔边被胡亥牵着往前走,边回过头看了看梅林深处的民居,犹豫不决的开口问道:“父皇,您不打算见大伯吗?”   “见他做什么?你大伯那个人天真又萌萌哒,万一他问我,为什么非‘杀’他不可,我怎么回答?”胡亥无奈的耸了耸肩。   和“为什么非杀他不可”比起来,胡亥更讨厌“你为什么要陷害我”这个问题。   陷害嘛……这么说好像也不对,自己明明只是当了一回冷漠的路人,明知道楚国那群人在作死,却没有以霹雳手段镇压,而是选择静静的,强势的围观。   他不动手,自然不是因为善良,而是觉得事情不够热闹不够大,不能引蛇出洞全部消灭,更不能……将扶苏钓出来。   人是会变的,上辈子扶苏没谋反,是不知道始皇已死,自己篡位的事。所以谁知道这辈子扶苏不会谋反?因此胡亥需要耐心等待,他想要看看,当所有的罪名都被栽到扶苏身上、嬴政也生死不知之时时,扶苏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若是扶苏乖乖回咸阳,胡亥就以谋反罪让扶苏去守皇陵;若是扶苏没有回到咸阳,而是选择谋反,那正好,连借口都不用想了——至于被楚人挟持这个问题,胡亥其实也想过,但考虑到己方已经有小伙伴打入敌人内部,反正扶苏也不会有生命威胁,正好让残酷的现实教育一下这个善良的老好人之类的原因,胡亥没有阻止这个事的发生。   但是……大哥抹脖子的速度还是那么快啊,差点就救不回来了。   不过正好,自己也不用那么麻烦让他去守皇陵了,干脆让扶苏不死而死,一了百了的省事就好了。   嗯……我实在是太机智了!   胡亥捏紧小拳头,用力点了点头,回过头正准备跟好好教(恐)育(吓)自家儿子,从今以后一定要多拍爸爸的龙屁时,发现宝贝儿子正捧着个大桔子,在那里吃个不停。   “哪来的?”胡亥再次用力捏紧拳头,有桔子吃竟然不给你爹吃,熊孩子,你的圣心已经没有了,准备当废太子吧。   “我也不知道啊。刚才……”小猪仔眨了眨眼睛,一脸懵懂的看着自家老爸,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道:“刚才我在那里走着,林子里忽然跑出来几个小姑娘……然后她们也没说话,就笑嘻嘻的拿桔子往我身上砸……我问她们为什么要砸我?她们说……因为小猪仔长得好看,还问小猪仔有没有东西砸还给她们来着。”小猪仔说到此处,脸上露出一抹羞红之意,但依旧继续说道:“小猪仔说没有东西可以砸还,她们就想扒小猪仔的衣服,幸好……护卫大叔们来了,不然小猪仔就……了。”   看着年纪小小就五官精致如画、唇红齿白、肤白如雪、容貌出众得不得了的小猪仔,从来没有被人砸过水果的胡亥,心塞得特别厉害。   扶苏隐居的地方,是扶苏亲自挑得地方——对面不久就是秦皇陵的所在。   再不远一点,就是早已划好的诸公子公主坟所在。   既然来了,胡亥就心情大好的带着儿子去逛坟地,指着这一大片早就划好的坟园,对小猪仔说一个一个说,这是给他的哪个伯伯哪个姑姑准备得——听得小猪仔日后再想起这个伯伯姑姑来,首先想起来都是一大片坟地。   “那扶苏大伯怎么办?”小猪仔一指旁边的扶苏坟,“大伯还没死,坟就建上了,而且……我看离皇爷爷的陵还挺近的呢。”   “这有什么怎么办?你大伯肯定比你皇爷爷死得晚啊,大不了到时候偷偷把他塞进去就得了。”胡亥无所谓的拍了拍手掌,“你大伯没失宠之前,可是你皇爷爷的爱子……不是,现在也是你皇爷爷的爱子,离你皇爷爷的陵近,不是挺正常的么?”   胡亥的口气有点酸溜溜的,尼玛自己那么好的地,就得空着了。   “咦?父皇,那这一块呢?为什么空着?这一块好像才是离皇爷爷最近的。”小猪仔忽然指着胡亥一直没有介绍的一块空地,开口说道。   “那一块啊……原来是朕给自己选的,后来……”胡亥正想表示自己当上了皇帝,就不能睡在那里了,所以准备到时候摆两件衣服下去,把这个坑位给占了。   谁知道熊孩子就是熊孩子,哪怕刚被自己教育过“一定要拍好父皇的龙屁”、“千万不能失了圣宠”也是个熊孩子。   熊孩子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直接来了一句,“喔,我知道了,皇爷爷一定是嫌父皇您烦,怕您打扰他百年后的清静,所以一脚把您踢出去了。”   卧那个槽!谁家的熊孩子啊?信不信朕分分钟废了你啊!   “所以这其实才是皇爷爷废长立幼的真相吧?”   番外二:正版嬴政的穿越史!   秦二世三年,不过短短十五年而已,曾经不可一世的秦帝国成为了弹指一梦。   数代人辛苦所建的咸阳城化为一片瓦砾、历代秦王百年来所修的数百座宫殿化为了一指尘砂,六国美女与天下财富尽为他人所掠,连象征帝国荣耀的秦皇陵也被他人侵犯。   死去的始皇帝躺在皇陵之内,他愤怒不已却又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泣血诅咒只为一个人的名字——胡亥。   “胡亥!”始皇帝再次在心底怒吼一声,但这一次却与平常完全不同,因为他竟然在一气之下睁开了眼睛。   这是哪里?啊!这里是咸阳宫?咸阳宫不是被烧了?而且……朕不是已经死了吗?   始皇帝的意识还停留在项羽的军队,进入地宫,打破地宫中的陪葬的兵俑,试图搬走地宫中财富的那一刻,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转变,他还需要一定时间来……来……哪里来的死丫头,竟然敢往朕身上扑!下去下去!死丫头给朕下去!   “皇爷爷皇爷爷!陪珠珠玩陪珠珠玩嘛!陪珠珠玩过家家嘛!”三岁的小萝莉扑在始皇帝的身上,一把抱住始皇帝的脖子,娇滴滴的开口说道。   过家家!这么幼稚的游戏!朕从三岁起就没有玩过了!至于朕的孩子们,哪个敢跟朕提这种无理要求?   始皇帝额上青筋跳了跳,自己附身的这个家伙似乎也是个皇帝,但是……陪小萝莉玩过家家什么的,帝王的尊严呢?   “珠珠啊!先去给爷爷拿面镜子来,爷爷要照照镜子。”始皇帝揉了揉太阳穴,认真回忆着小萝莉的自称,开口说道。   这个地方的建筑风格很像咸阳宫,自己这身衣服也很像秦王的衣服,但是咸阳宫里明明没有这样风格的房间,而且在自己这个位置往南看,虽然能看见章台宫,但是竟然看不见阿房宫和六国宫殿……难道自己回到了自己的哪任祖先身上?   真不知道是哪任祖先,竟然……竟然……如此喜欢玩亲子游戏。   考虑到被附身的对象毕竟有可能是自己的祖先,始皇帝没好意思吐糟祖先大人,只好用了一个比较中性的词来形容。   然后,他看了一眼宫女拿来的镜子,顿觉有一种想死一死的心情。   一定是晚上没有睡醒,否则怎么会看见自己呢?一定是晚上没有睡好,否则怎么会看见这么清楚的自己呢?   没有见识过水银镜的土鳖皇帝,觉得自己一定是在作梦,因为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有这样能将人照得纤毫分明的镜子。   看见自家皇爷爷往床上一躺,似乎又准备睡觉,珠珠小萝莉不开心了,拉着始皇帝的胳膊,气乎乎的说道:“皇爷爷,你怎么能这样呢?明明都答应下午午觉完,就陪珠珠过家家的,现在怎么……呜呜……皇爷爷跟着父皇学坏了。”   慢着?父皇?皇?这么说朕不是皇帝了?   始皇帝直接从榻上一跃而起,抓住珠珠小萝莉的手臂急切的说道:“现在是哪一年?朕又是什么人?”   “现在……现在是二世四年十二月啊。您……您当然是珠珠最爱最爱的皇爷爷——大秦太上皇……秦始皇帝陛下嘛。”珠珠小萝莉歪着脑袋,一脸不解的看着始皇帝。   也就是珠珠小萝莉是只真萝莉,而且还是个土著妹子,要是换成奸诈又狡猾的秦二世,大约早就发现自家老爹被人穿越的事了。   当然,要是换成奸诈又狡猾的秦二世,大约一出场就被刚看完亡国大戏,心情还没平复的始皇帝陛下给活活掐死了。   二世四年十二月?二世三年九月项羽烧了咸阳宫,大火烧了三个月,从二世三年九月烧到了二世四年十二月,火刚刚熄呢,你就让朕看这个?   刚看完亡国大剧,结果一眼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太上皇的始皇帝,感觉自己压力有点大。   “那你……珠珠啊,皇爷爷再考你一个问题,你父皇叫什么名字,你还记得吗?”始皇帝用哄骗的口气对珠珠小萝莉说道。   那表情那动作,若是他手上再拿根棒棒糖,就是十足十一个“哄小女孩的怪爷爷”了。   “父皇叫……叫……父皇就是叫父皇嘛……要不其他人就叫他陛下、二世陛下……”珠珠小萝莉苦着脸,认真的回忆着。   爹妈名字叫什么这个问题,对一只三岁的小萝莉来说,实在是太有难度了。   更何况,这只小萝莉他爹的名字,这个天下还真没有几个人敢叫。   “珠珠啊……”始皇帝拉着珠珠的小萝莉的手,一边往外殿外走着,一边继续哄着小萝莉,“你好好回忆回忆,皇爷爷都叫你父皇什么来着……”   因为只是午间小歇,本尊并没有脱换衣服,所以虽然睡了个午觉,但始皇帝刚才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乱,就这样出门也是可以的。   一出殿外,始皇帝就觉得自己眼睛有点不够用。   房子还是那个房子,但为什么那么闪呢?窗户上装得那都是什么东西?又薄又透明又亮又闪的,那都什么玩意?我秦人严谨朴实的画风呢?怎么变成这样了?   就在始皇帝被宫殿墙上的玻璃窗,闪瞎皇帝眼之时,珠珠小萝莉也终于回忆起自家老爸的名字,“皇爷爷都叫父皇小猪来着……”   “小……猪……”始皇帝一口老血呕出,先不提自己哪个儿子可能会叫“小猪”这样奇怪的名字,但是……首要的问题,不是取出“小猪”这样画风奇特名字的自己吗?这个世界的自己,到底是怎么样有……有……有童心的人?   一定是朕打开世界的方式不对!朕一定要再去休息一会!   无论二世是谁,秦没有亡,实在是太好了。 第186章 番外 番外三:二千年后的世界 对于学生穿越来说,最怕遇见的穿越场景是什么?是的,一穿越后就发现自己在考试。 王小锤现在就是这样,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但穿越回中学时代,而且正好在期末考试,考试的内容是……历史嘛,自己还是很厉害的,不怕不怕,幸好这玩意自己还是很有点印象的。 第一题,司马迁是我国朝代的史学家,他写了一部史书叫。 喔活活活!这一题果然很容易!这是红果果的送分题啊! 王小锤飞快落笔,写下他所知道的答案。 第一题解决,第二题开始…… 王小锤信心满满的将目光投向下一题,万万没想到…… 秦始皇时期出现的“高考”,有何历史意义? 高考……有何历史意义?特么高考这特玩意能有什么历史意义?不就是坑人嘛! 王小锤内心抓狂,还有秦始皇时期出现个屁“高考”啊?出题老师,你出来,我们谈谈,我保证不分分钟弄死你! 忍辱含悲,王小锤将视线转向下一题,请答出以下哪样东西,不是秦二世发明的? a:火药 b:纸 c:标点符号 d:以上皆是 卧槽卧槽卧槽!秦二世你出来,我们聊聊!你是穿越的吧?你是穿越的吧?火药纸标点符号,你还给不给别人穿越者活路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能不能安静的当个皇帝穿越者,给其他人一条活路! 王小锤泪流满面,考虑到穿越者尿性,他果断的在选择题上选了“d”。 一个都不能少,这才是我穿越者的本能。 此时,王小锤少年已经确定这个秦二世必定是个穿越者,因为他在试卷上还看到了秦三世、秦四世、小脚盆特别自治区是哪一年并入中国等字样。 尼玛说好的秦二世而亡呢?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王小锤认认真真的将整张考试卷看完,确定秦朝至少有八百年之后,然后默默的将第一题的答案修改成“秦”。 汉朝……呵呵!不好意思!没有这个朝代! 因为基本上不会做,王小锤蒙完所有的能蒙的题目之后,果断的交了卷。 出了门口,掏出手机看了看20xx年10月xx日,农历九月十六……嗯,手机提示,离过年还有十四天。 离过年还有十四天 离过年还有十四 离过年还有十 离过年还有 离过年还 离过年 离过 离 十月初一过年?王小锤感觉自己受到得刺激有点大,三观似乎有点稳,需要找到冷静冷静。 认认真真读取完自己的记忆,这个世界的自己似乎不是个好孩子,历史知识几乎没有,不过生活常识还是有的,比如……自己的民族不是“汉”而是“秦”;再比如,几年前的奥运会是在六月六号六点六分开的;又比如,一里等于666米、一尺等于6寸什么。 呵呵,最后那个是秦始皇统一的度量衡吧?八百年的秦朝,果然影响深远。 晚上,因为父母加班不在家,认真从秦朝开始,读了一天史书的王小锤,决定去楼下那家美味又好吃的火锅店吃单人小火锅。 因为生意太好,王小锤在店里转了一圈之后,不得不和一对奇怪的父子拼了桌。 没错,是一对奇怪的父子。 爸爸大约三十来岁,长得挺帅,而且成熟男人的魅力,一身名牌一看就是壕;儿子大约八、九岁,五官精致、玉雪可人,笑起来甜甜的。 之所以说他们是一对奇怪的父子,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吧,都是爸爸拼命挟菜给儿子吃,然后嘘寒问暖担心儿子没有吃好。 但是这一对父子却完全倒过来了。 做父亲的跟大爷样坐那一动不动,只是偶尔瞟一下眼角,表示他还是个大活人;而做儿子的则忙上忙下,爸爸眼神一瞟,立刻就凑过去,又是涮肉又是挟菜的忙乎,只差没一口一口喂到自家爹的嘴里了。 那动作熟练的哦,一看平时在家就没少受虐待。 若不是父子脸长相酷似,没准就有好心人士拍照传微博说“今天在火锅店里看到一个小孩子,被一个大人当成佣人用,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拐的孩子[图片]”,来帮助小孩寻找失散多年的父母了。 现在嘛,大家虽然鄙视归鄙视,但一看两人的相似容貌,也为儿子的贴心和可爱而感动——当然,爸爸那张不怒自威的脸,坐着比很多人站着还高的个头,魁伟的身材,以及跑到火锅店还要穿件黑西服的外观,无一不让人联想到刚从局子里放出来的大哥。 #为什么自家的儿子都没有这么乖呢?# 王小锤没理会这对在公众场合秀父子之情的父子,自顾自得点了个牛肉小火锅吃起来。 吃着吃着,王小锤发现店里的电视机转了个台,从年度穿越大戏《我和秦三世不得不说的故事》——史书记载,秦三世长得特别特别帅,从小就有人给他丢水果,所以秦三世一直是被妹子们各种嫖的两大主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世是个好孩子,帮他爸二世减轻了不少火力。 至于另一大被嫖的主力,当然是一生无后的秦始皇先生,各种奇葩配对,只有你想不出的,没有妹子们写不出的,但因为一生无后的关系,这些故事无一例外都是以悲剧收尾。 而秦始皇后宫里,被穿得最多的,当然就是秦二世先生的妈妈胡姬女士了。 各种穿越各种真爱各种悲剧,似乎不穿越成胡姬,成为秦始皇先生的真爱,就没办法解释秦始皇先生为何诸子独爱幼子,又为何废长立幼,一意孤行立幼子为太子。 真是一群鱼唇的女人,二世他是穿越的好嘛! 相对于一生无后的始皇帝和长相美貌到司马迁都要在《史记》里大赞特赞的三世,拥有一个正常皇帝所应该有的标配后宫,且没有对任何后妃表示过特别喜爱的二世,在女人堆里真是默默无闻,唯一的配对就是他哥。 如果前辈真是穿越者,大约是算到后世女人会yy他,所以在干其他事时只能用“嚣张”来形容的二世,才会在感情婚姻上特别低调吧? 王小锤看着电视机,现在频道已经转到cctv10《探索与发明》直播《秦二世陵开启全过程》。 只是前辈,你那么牛逼,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墓有一天会被人打开呢? 就在王小锤眼睛一眨不眨看着电视机的时候,他没注意到旁边那对父子也正在那小声说话。 “小猪,你的坟被打开了。” “没事,外围地宫而已,他们搞错方向了,不在那个地方。” 电视里,漂亮的央视女主播正将话筒对准一个二十多岁,戴着安全帽,穿得跟个工地小工一样,但颜值特别高的年轻人。 “先秦史专家……赵天明……这哥们颜值这么高,不去当明星当考古学家,这是要火的节奏啊。”王小锤嘀咕了一句,他已经能想像过不了几小时,自己的朋友圈就会被帅哥的截图刷屏——没办法,谁让他关照了一大群妹子呢。 叫“赵天明”的先秦史专家,正用他那张颜值特别高的脸,加上那会让耳朵怀孕的声音,公然在央视对着全国女性放电道:“这次秦二世陵发现,其实是公安机关在追捕某吴姓和某张姓这对夫夫,所组成的盗墓团队时偶尔发现的盗洞而已。但是现在我们身后的,并不是地下皇陵的主体,而只是秦二世陵外围的地宫而已。” “我们此次科学考察,也并没有打开二世陵的意思……也许再过上几百年,等科学更发达了,能完善的保管出土文物了,才有可能却打开皇陵。现在还是让这些中华民族的前辈伟人们,静静的长眠于地下吧。” “众所周知,秦始皇陵外围的地宫里放着数千兵马俑,那么二世陵里有什么呢?请大家跟我来,推开这扇门,我们就能看到……广告之后,请继续回来!” 卧槽!王小锤狠狠的涮了一大片牛肉,这种时候插播广告,人干事啊? 而同桌那对父子,也正以非常小的声音,互相交头接耳着。 “门后是什么?” “剧透多不好玩!” “不公开,我的你都知道的。” “废话!你是我亲手放进棺材里,亲自送进皇陵里,又亲手按下机关,然后主墓室大门关闭、机关打开、水银注入……要是他们现在把你的坟挖开,八成能看见你的棺材以铁索固定之后,飘在水银海上面跟小船一样。” “太不公开了!我一定要支持他们挖你的坟!” “呵呵……谁让你比我早死来着!” 如此丧病的对白,有时候没听见也是一种幸福。 广告过后,那位先秦史专家赵天明牵着漂亮的主持人妹子,推开地宫大门进了地宫,然后……王小锤就“呵呵”了。 其他陪葬的兵俑还好,因为秦始皇兵马俑珠玉在前,大家对此也没有太多惊喜,让人震惊的是地宫大门正前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副超级超级大的——世界地图。 没错!虽然那地图比例很变形、海岸线也基本没对、很多地方还没画出来,但是见过世界地图的人,基本上都能一眼认出这是一张世界地图。 “呃……这个……”主持人妹子一脸求助的看着先秦史专家。 也是,在公元前二世纪的帝王陵里,看到一张现代的世界地图,而且连美洲、南北极洲这些地方都有,三观都被人洗干净了好吗? 先秦史专家脸不改色心不跳的开始胡说八道,“看来我国的航海史必须重新改写一下了……大约在秦始皇二十九年左右,我国秦代著名航海人徐福奉始皇之命,到达小脚盆列岛,将小脚盆列岛并入天朝领土……” 我国秦代著名航海人徐福……小脚盆列岛……虽然看了一天的史书,但因为只是大致看一下,王小锤并没有察看这些细节,现在听专家这么一说,只觉得刚吃完的指战员从都有点反胃。 我国秦代著名的航海人徐福……我说前辈,你到底是怎么把徐福从方士教育成航海家的?这长歪不止一点点。 电视里,先秦史专家还在胡说八道,他对着摄像大哥说,“来,把镜头转一下,我们来欣赏一下……嗯,看起来这应该是秦二世胡亥的亲笔书法……后世又称二世体……”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那个明明叫宋体字!# “还是副对联呢……我来给大家念一下……上联是穷则,搁置争议……下联是达则,自古以来……横批是……朕的朕的都是朕的……呵呵……秦二世胡亥果然如史书上所说,是个非常有意思有想法的皇帝啊……” 主持人妹子附和着笑了两声,开始转换话题,“是啊,秦二世胡亥不但非常有意思非常有想法,他还是个非常孝顺的皇帝……据说,秦始皇兵马俑俑坑里的将军俑,就是以他的外貌为原型塑造的……让导播切换一下……我们来看看那个据说是以秦二世为原型的将军俑……” “是的……根据史书记载,秦始皇与秦二世父子关系非常好,二世年少时曾誓言要永远保护父皇……后来就以自己容貌为原型,制造了这个将军俑……意为在地下也有守卫父皇……” 好腐啊!这俩竟然没有配对?网上竟然很少他们俩的暧昧文?妹子们都什么眼光啊? 王小锤看着电视机画面里出现的那张“将军俑”的造型,莫名的竟然觉得有点眼熟……嗯,把那个叉烧包的发型换一下,再换一身黑西装,然后放大一点,不就跟那对……咦?刚才还在吃火锅的那对父子哪去了? 此时,在火锅店外的停车场里,儿子正一手抓着父亲的手,另一手拿着根棒棒糖,蹦蹦跳跳的往前走着。 “爹!亲爹!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您老能不能换换别的色的衣服啊?老买黑色的,多吓人啊……大晚上的……一身黑……” “省水!省事!好洗!” 没有下人服侍,一切靠自己,单亲爸爸的痛你不懂。 “爹!亲爹!我怎么感觉你今天老不开心啊?又上绿丁丁看您的同人文了?这次是看了什么文?政楚?政斯?政非?政恬?政毅?政高?政苏?还是别的什么奇葩配对?我说您就知足吧?至少您是攻……不像您儿子我——all亥!我这么攻!哪像受了?还总受!连跟我那个在同人文里长得跟个妹子样的儿子配对,我都是受!这有天理没天理了?” 单亲爸爸听着儿子的抱怨,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道:“为什么我找来找去,就没有找到过政亥?全是苏亥?而且苏亥还不是一般的,而是特别多!你和扶苏几时关系那么好了?你们还溜上街一起吃糖葫芦?还一起滚床单?你沉迷于他的长吻之中?还有那本《秦水》里,扶苏为了你让你当上皇帝,故意惹朕生气,就是为了让朕厌恶他,将他从继承人名单上划掉!还有,为什么在那本《秦忆》里,为什么朕是你们俩之间的小三?为什么你竟然因为朕把扶苏赶到百越,而阴谋勾结赵高,想要谋夺朕的江山?” “冤枉啊!这绝对没有啊!父皇,我是无辜的!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小正太拍了拍自家老爸的胸口,乖巧的给老爸顺着毛,“这样吧!回去!回去我给您写一本!您要啥样的情节,我就写啥样的情节!您要虐谁,我就虐谁!中不?中不?别生气了!爹!亲爹!” “哼!” “亲爹!我最爱你了亲爹!不要生气不要生气!” “回去!给朕写!老老实实的写,写得不满意就不给你零花钱!” “是是是!写得不满意就不给零花钱!中了吧!” 小正太舔了舔棒棒糖,看着自家暴跳如雷的老爹,开始琢磨自己得花多少钱,才能请个枪手来帮自己写文。 第187章 靖康 金章宗明昌七年(公元1196)年,离金国灭亡还有38年时间。 至于为什么一个学英语的能记住金国灭亡,这种在历史上小到根本不值得一提的小事,那纯粹只是因为1234年这串数字,太好记了而已。 “小兄弟,你……你把你的名字再念一遍……用汉语……不要用蒙古语。”前二十一世纪英语翻译,现大金赵王世子,八岁的完颜承麟小朋友,看着眼前穿着一身普通蒙古牧民的长袍,容貌普通,表情还有些呆呆的少年,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温和的开口说道。 “我叫郭靖!”名为“郭靖”的少年,看着眼前身穿绫罗,一身灵气,五官俊美,极易让人产生好感的小小少年,拍着胸口大声的说道:“郭靖的郭……” “郭靖的靖?”完颜承麟本能的接了一句,内心有点抓狂,人设崩了好不好!你以为你是景天吗? “靖康之耻的靖!”郭靖上下打量着一身金人打扮的完颜承麟。 虽然对方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但是娘亲说了,金狗夺我河山、奸淫掳掠、虐杀百姓、还与汉奸勾结,害死岳爷爷,就没一个好人,让自己不要和金狗玩。 而且今天自己也亲眼看见,这位小世子的伯父,不但在来的时候,随地抛钱逗小孩哄抢,还以言语污辱大伙,甚至在大汗面前时……也是那个……什么……趾什么高……气什么的样子,那么嚣张,鼻孔都朝到天上了。 啊!真得是叫“郭靖”啊! 完颜承麟捂着脸,一脸绝望的想着,偶滴神啊,竟然真得是一本小说啊! 没穿越之前,完颜承麟只是一个普通的英语翻译,在一次出差过程中,不幸遇上连串特大车祸。 挂了! 但奇怪的是,挂了之后,自己并没有魂飞魄散,而是变成了一个有意识的灵体。 正当自己看着自己的身体不知所措之时,忽然听见旁边有人在说,“哭什么哭?让你穿越去当皇帝,又不是让你去死,用得着哭成这样吗?” 穿越?当皇帝? 大约是网络小说看多了,一时之间竟没想过,如果穿越当皇帝真是件好事,旁边那家伙为什么会哭成这样? 一想到此事,完颜承麟就忍不住想扇自己这嘴,一听到“当皇帝”三个字,一时没忍住,竟然就高举着手说:“当皇帝!我去啊!” 然后……只见对方手腕一翻,掏出一个据说叫“晋江抽奖大转盘”的东西,往自己头上一转,自己就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我记得洪荒文里管那东西叫十二品灭世黑莲来着!# 大金世宗皇帝完颜雍最小的儿子,金国现任皇帝章宗完颜璟最小的叔叔,赵王完颜允英的嫡长子——完颜承麟。 我那个去!前面那三个标签还凑合,最后那个名字是几个意思啊? 完颜承麟——金国末代皇帝。原为金国将领,天兴三年(西元1234年)正月,金哀宗不欲做亡国之君,遂将帝位传予他。于下旨传位翌日举行即位大典,但大典未及完成宋蒙联军已攻入城内。完颜承麟唯有草草完成大典立刻带兵出迎,死于乱军之中。据史学家推测,完颜承麟在位时间不足半天,更有说指出在位时间不足一个时辰,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 要不是曾经无聊去百度过“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自己根本不会认识这个人好嘛。 原以为成为完颜承麟已经是惨得不能再惨了,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推进,完颜承麟发现自己的母亲赵王妃,竟然是个汉人女子,而且还姓包,甚至王府里还有一幢长得很像乡下小院的房子。 #这房子一定是父王母妃用来玩农家乐的地方,才不是什么牛家村里的杨家老宅呢。# 再长大一点,完颜承麟发现自己的小名竟然叫“康儿”。 #呵呵!希望吾儿健康成长,是每一个父母的愿望嘛,叫康儿怎么了?叫康儿招你了?# 六岁那年,提心吊胆的完颜承麟,没有等来要当自己师傅的丘处机。 当完颜承麟以为自己躲过了活不到十八岁,就要凄凄惨惨死在嘉兴铁枪庙的命运时,完颜承麟开蒙读书了,然后他发现自家父王的女真名为“洪烈”。 呵呵!这游戏还能玩! 今年,八岁的完颜承麟哭着闹着,随着完颜洪烈一起出使蒙古,接着他认识了成吉思汗的女儿华筝公主,以及华筝公主的小伙伴郭靖少侠。 知道比历史穿更痛苦的事是什么吗?就是发现这其实是武侠穿! 本来还以为,至不济自己也能安安静静的活到四十六岁,再以“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这个身份死去,结果发现自己连十八岁生日都活不过。 这特么也太虐了一点吧? 喂!前面那位只不过是当秦二世,就哭着闹着不愿意当的小哥,你不想当,咱俩换换啊! 完颜承麟苦着脸回到自己帐篷,一进帐就见自家父王正坐在帐篷,写写画画不知道在搞什么。 “康儿。”完颜洪烈看见他,立刻欢喜的叫了一声。 凭心而论,完颜洪烈的颜值水平还是挺高的,眉清目秀,鼻梁高耸,长得极为俊美。 否则原著里,他不会在昏迷之中,都让包惜弱看得脸一红,进而背着杨铁心救了他。 果然是……小孩才分对错,大人只看脸。 “父王,孩儿不是跟您说过很多次,不要叫我康儿了嘛。”完颜承麟苦着脸说道。 康儿这么扫把这么短命的名字,谁爱叫谁叫! “父王也不爱叫,不过你母妃……”完颜洪烈表情略为有些纠结的说着。 虽然完颜洪烈言中之意未尽,但看过好几遍原著以及不同版本电视剧,甚至连同人文也看过许多的完颜承麟,却几乎在一瞬之间就秒懂了完颜洪烈的意思。 完颜康或者说杨康这个名字,是丘处机那个老头为包惜弱腹里的孩子为取,且将金人最得意的祖先消灭北宋、亡赵氏宗庙、俘虏二帝,变成了“靖康之耻”以为纪念。 喜当爹就算了,儿子还要用大仇人所取的名字,甚至这个名字里还带着黑自家老祖宗的意思,也难怪完颜洪烈提起来就一脸不快的样子。 “那有什么关系?反正现在母妃又不在。”完颜承麟上前一步,拉着完颜洪烈的手撒娇道。 虽然是喜当爹,但爱乌及屋之下,完颜洪烈对自己也是极为喜爱的,称得上“但有所求,必无不应”。 第188章 匕首 “可是……”完颜洪烈脸上有些犹豫。 “父王,你就答应答应孩儿嘛。”完颜承麟见完颜洪烈表情似乎有些松动,忙卖力的卖着萌。 要不是“康儿”这个名字只是小名,没有上户口本,他真想日后当了皇帝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己的户口本改了,然后再找个地方做一个安静的自尽的皇帝。 在一般的事上,完颜洪烈对完颜承麟还是“但有所求,必无不应”,但是这种事它不是一般的事,它是二般的事。 一眼识穿完颜洪烈怕老婆本质的完颜洪麟,又赶忙加了一句道:“要不这样,母后不在的时候呢,你就叫我麟儿;母后在的时候呢,你就叫我康儿,这怎么样?就当这是我们父子之间的小秘密?” “那行,就这样吧。就当是我们父子之间的小秘密。”见不用得罪老婆,也不用得罪儿子,完颜洪烈立刻心中大喜,连连开口应道。 哎!我爹还真是个妻管严呢!你的兄弟要都是这水平,难怪当年世宗皇爷爷宁可跳过儿子直接让孙子登基,也不要选你们几个。 完颜承麟腹诽完,忽然想起进帐篷时完颜洪烈的动作,开口好奇的问道:“父王,您刚才在写什么呢?” “喔……父王在写奏折,麟儿,你先出去玩吧。”完颜洪烈摸了摸完颜承麟的头说道。 “父王……可是因为蒙古人势大而担心?”完颜承麟想了想,开口问道。 完颜洪烈除了妻管严之外,本人还是很有工作能力的,再加上和自从被世宗养在身边的章宗差不多大小,两人小时候在宫里没少做竹马竹马的事,品味又都那么的相同——都喜欢汉女。 不过章宗蹦跳了半天,也没有把心爱的李师儿立为皇后,反而是小叔叔完颜洪烈将包氏立为了王妃。 但也正因为如此,没有娶女真大姓贵妇为妃,且英雄气短的完颜洪烈,让章宗在用起来时放心不少。 种种相加之后,章宗对完颜洪烈这个小叔叔还是颇信任的,来蒙古之前专门给了他一个兵部尚书的官职,让他主掌兵事。 完颜洪烈也不负章宗所托,上任之后极为认真负责。就像这次来蒙古,来之前和来之后,调查报告都写了好几本奏折。 根据完颜承麟回忆,现在的剧情应该是进展到,完颜洪烈第一次出使蒙古,册封王罕之前遇见了乃蛮人的袭击。 铁木真、札木合等人以少胜多击败了乃蛮人,让完颜洪烈看到了蒙古人的强大,同时也让蒙古人看到了金人的虚弱。 这情况,不太妙啊! 完颜承麟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他要是没记错的话,完颜洪烈会因为这一次而惦记上铁木真的部队,然后勾结札木合和王罕两人对付铁木真,最后铁木真统一全蒙古。 想想,父王真是智商……并不,应该是作者大大的军事素养真是有限啊。 请不要站在后人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就现实的情况下说,王罕和札木合的势力比铁木真要大上许多,如果是王罕和札木合打败了铁木真,那同样是蒙古被统一,金国北部多了一个可怕的巨兽。 实际上,对于现在的金国来说,王罕也好、扎木合也好、铁木真也好,他们都是敌人,让人头痛的不是他们统一蒙古,而是蒙古不能被任何一人统一。 “父王,献秘药……就是皇上所赐的。”完颜承麟眨了眨眼睛,看着完颜洪烈说道:“蒙古人对付乃蛮人,虽然大胜,但肯定也有很多人受伤。若是父王拿出上好的伤药,为蒙古人治疗,必能得到蒙古人的好感。” “你是说……那些药?”完颜洪烈开口说道。 “父王,昔日梁王巡边之时,就曾言‘蒙古人必为我大金后患’,父王定不可妇人之仁。”完颜承麟以老祖宗的话来劝说完颜洪烈。 所谓的梁王,其实就是指昔日伐宋第一功臣的完颜宗弼……不熟悉这个名字的话,人家还有一个马甲,叫“金兀术”。 金兀术在弄死了岳飞之后,主张“南北和好”,等时机成熟再一举灭宋之后,就将注意力转到了蒙古草原之上。 每一年,金兀术都会派大军对蒙古进行“减丁”。 所谓丁者,在古代一般是指男丁。 而“减丁”则是指,有计划的减少男丁的数量,以免蒙古人坐大,危害大金的安全。 至于“减丁”的方法,大家都懂得。 杀人这种事,杀一人叫杀人,杀一百万人那叫统计。 金国对蒙古一统计就是好几十年,双方之间血海深仇绝对不比金宋之间少,之所以不出名,也就是欺负少数民族兄弟没有文字罢了。 当然,谁家祖宗都有一本苦难史,要八的话,金国女真人的苦难史也挺长的,因此这种八卦对完颜承麟来说没意义。 人活在当下,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我要好好的活下去,自然不能让你个大仇人活着。 “你说的有道理。”完颜洪烈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 见自家父王大有“我想静静”之势,完颜承麟出了门,结果转了一圈之后,却发现王罕的孙子都史,正带着几个手下,在揍郭靖和拖雷。 想了想接下来的剧情,完颜承麟决定出面当一回正义的小天使。 “喂!你们几个,在干什么呢?以大欺小,多不要脸啊!”完颜承麟笑咪咪的走过去,伸手拉开都史的手下,将郭靖和拖雷扶起来。 看着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郭大侠,完颜承麟心中大乐,但脸上还一本正经的开口说道:“郭靖,你跟本世子说说,你们为什么会打起来啊?” “他……他……他……”郭大侠真不枉小说里口笨言拙的描写,“他”了老半天,也没说出两伙人为什么结怨。 完颜承麟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拖雷,虽然小说看过、电视剧也看过,知道接下来的是那段剧情,但谁会记得两小孩子打架是为了什么啊? “我们射得兔子,都史非说是他们的。”到底是未来的成吉思汗最疼爱的幼子,连黄蓉姑娘也认为杀掉可以乱成吉思心神的孩子,拖雷三言两语就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今天拖雷和郭靖竹马竹马的去打猎,拖雷好不容易射中了一只兔子,但因为人小力微没把兔子射死,反而让兔子带着箭跑了。一跑二跑之下,兔子跑到这片的林子里,正好被都史等人看见,然后都史就冲上来,拔掉兔子上的箭矢,说兔子是自己射得。 再然后嘛,两小孩就开始“我爹是铁木真”、“铁木真又怎么样,还不是我爷爷的手下”、“手下又怎么样?我爹谁也不怕”、“你妈当年被人抢走,还是我爷爷帮你爹救回来的”,你一言我一语的拼起爹来,拼着拼着,就从拼爹变成了拼命。 呵呵!鱼唇的熊孩子们! 做为一个成年人,如果不是想搅乱剧情的话,对于这种熊孩子之间的破事,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对于给他们俩化解仇恨,更是连半点兴趣都没有——巴不得王罕、札木合、铁木真赶快打起来,然后三归于尽,皆大欢喜,共迎世界和平。 “走吧走吧,不就是只兔子嘛。这里是王罕的地头,按理来说应该是主人让客人的,不过……既然都史不想让客人,那当客人的就大方一点,让让他这个主人好了。”完颜承麟用“客人”两个字,巧妙的将拖雷和郭靖拉进自己的阵营,然后不等两人反应过来,拉着他们二人就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至于都史会有什么反应……都史的反应关他一毛钱的事? 这是一个拼爹的年代,只要知道自己的爹比都史的爹硬,那就行了。 强拉着半推半就的两人进帐篷,完颜承麟看着鼻青脸肿的郭靖和拖雷,不等两人说话,开始痛斥都史太不要脸,十几岁的大人还和一群小孩抢兔子,还仗着人多欺负人少,实在是太过分了,让他这个路人都看不过眼。 “世子,你说的太对了。”年纪较小,比较天真的拖雷附和道。 虽然金蒙之间的仇恨也不算少,但拖雷没有一个三观正值的好妈妈,天天跟他嘀咕“金蒙之仇”,再加上自他出生以来,金与铁木真部就是盟友关系,所以他对完颜承麟并不讨厌,反而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长得漂亮可爱,说话温和有礼,最重要的是站在他们这边的金国世子。 “世子,我们该回去了,不然大人会焦急的。”郭靖虽然对这个漂亮得过份的世子没什么坏印象,但时时被人唠叨“金宋不两立”的他,也无法对完颜承麟有好印象。 “你们回去?你们就这样回去?鼻青脸肿的,还受了外伤?那大人们才更着急呢。”对于郭靖的态度,完颜承麟到是没什么不舒服的。 能温言细语对自己这个“金狗”的人,那还是北侠郭靖吗?自己又不是他的康弟。 “这样吧,我让人来帮你们擦药。等换好药,你们再回去不是更好吗?省得大人们再着急。” 不等两人拒绝,完颜承麟转出帐篷,叫下人来给两人擦药。 而被完颜承麟单独留在帐篷里的郭靖和拖雷,也正竹马竹马的在一起交头接耳,小声说着什么。 “郭靖,我怎么感觉你不太喜欢世子啊?我觉得世子那人挺不错的,长得好看,对人也不错。嗯,他父王也一样,比他那个三伯强多了。”拖雷还记着完颜洪熙在他们部落时,那副趾高气扬让人讨厌的样子。 人是比较出来的,不比就不知道对方的好,和那个翔一样的完颜洪熙比起来,完颜洪烈分分钟被比成了一朵花。 在帐篷外转了一圈,又回到自己的帐篷里,特意找出几瓶上好的“伤药”,完颜承麟微笑着回到了拖雷和郭靖所在的帐篷。 只见这时蒙古侍女们已经将拖雷和郭靖二人的衣服扒掉了。 对的,以检查身上是否有隐患为由,完颜承麟将拖雷和郭靖的衣服都扒掉了。 “你看,伤药我拿来了。这伤药,可是我们大金最好的伤药,效果啊……特别好。”完颜承麟将药瓶摆到侍女面前,命侍女们为他们俩抹上。 若是拖雷和郭靖再大上几岁,大约就不敢随随便便将来路不明的伤药擦在自己身上了,可两人现在还是小孩子,没什么警惕心,完颜承麟让他们抹,他们也老实的抹了——嗯,以郭大侠的智商水平,就算再过上几十年,也会老老实实抹吧。 完颜承麟含笑着看着被侍女擦药的两人,视线看似随意的在两人被放在身边的衣物上一转,忽然惊奇的叫道:“咦?这把匕首不错啊?谁的?”完颜承麟不等两人反应过来,已经走过去,看似随意的拿起那把被压在衣服上的匕首。 “啊!那是我的!我娘给我的!”郭靖看了一眼,开口叫道。 “这样啊……没事,我就看看,等会还给你……”完颜承麟没抬头,犹自看着手中的匕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着。 只不过他看的不是匕首的本身,而是匕首的柄,那柄上刻着两个很不吉利的汉字——杨康。 这样的匕首,其实完颜承麟也有一把,不过自从包惜弱给了他之后,他就直接把匕首丢进了柜子里,再也没有拿出来用过,因为那匕首上同样刻着两个很不吉利的汉字——郭靖。 按照剧情,郭靖原本会因为这一次的打架,而拿出了李萍给他用来防身的匕首,结果不小心被路过的江南七怪看见,从而认出了郭靖,改变了郭靖的命运。 现在自己把郭靖拽了回来,江南七怪找不到郭靖,这算是改变了剧情吗? “郭靖,既然是你母亲给你的,那你就应该好好收着,而不是随便带在身上。”完颜承麟一边说着,一边很轻松用匕首将桌子的一角切下来,“你们看,如此削铁如泥的宝物,被郭靖这么一个孩子随随便便带在身上。我看见也就罢了,若是被都史那样的坏孩子,或者是一些有歹心的坏人看见,他们想抢怎么办?” “这……”郭靖反手抓了抓头,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想过,对于纯朴的郭大侠来说,这个世界上有坏人,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那我就不给。”郭靖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道。 “不给?不给他们就直接抢,你又能怎么办?就像今天,都史他们人多,要抢你能怎么样?”完颜承麟一边说着,一边将匕首递到郭靖手里,开口说道:“拿好了?” 郭靖不解,但依旧老实的点了点头。 完颜承麟二话没说,伸手在郭靖手上的麻筋上一按,接着手腕一转,一连串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之后,郭靖手里的匕首已经到了他手中。 “怎么样?”完颜承麟一脸炫耀的冲着郭靖晃了晃手里的匕首。 自从这是个武侠的世界后,完颜承麟就让完颜洪烈给自己找了一些江湖上的武林高手,来教导自己的武功。虽然完颜洪烈能请来的,也不过是灵智上人那种水平的高手,但完颜承麟并没有把学高深武功的想法放在这些人身上,他只是需要一个人来告诉他武功到底是啥回事而已。 否则日后,他去少林寺找到《九阳真经》、《易筋经》或者去终南山后找到《九阴真经》之类的书,找到了却因为连武功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导致看不懂秘笈肿么破? 《九阴真经》完颜承麟现在都能背上一句“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也明白它的意思,但它和武功有一毛钱的关系? 《九阴真经》的作者是黄裳,据说以前是个状元,写《九阴真经》也是从道家藏书里写的,所以《九阴真经》写出来那是玄之又玄,用词那是精简的不得了,一般文盲根本看不懂。 所以说,学武功也需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来着。 至于刚才抢匕首的那点招术,不过是江湖上的小把戏,也就趁其不备抢抢小孩子手里的棒棒糖罢了,拿去对付有防备的成年人,以现在自己的水平来说,根本没可能。 郭靖还没有说话,一旁的拖雷已经凑过来,星星眼状说道:“好……好厉害啊……” 说着,拖雷已经眼巴巴的转头看着完颜承麟了。 果然上钩了。 “郭靖你呢?”完颜承麟转过头,笑嘻嘻的看着郭靖。 “我也……想学……”郭靖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跟一个“金狗”学东西,对于郭大侠的三观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那行,趁有空,这几天我就教你们好了。”完颜承麟说着,将匕首又递回郭靖手里,开口说道:“这个,收好,不要再拿出来了,知道吗?” “知道,等回家之后,我就把它收到家里,再也不拿出来了。”郭靖一脸懵懂的点了点头。 完颜承麟微微一笑,不拿出来就不怕被江南七怪认出来了。 不过,按照剧情来说,今天江南七怪会因为发现梅超风和陈玄风练功的人头,而跑去和梅、陈二人决斗,没有郭大侠帮忙捅刀子,江南七怪不会被梅、陈二人做掉吧? 算了,做掉就做掉,干他什么事?三十八年后以亡国之君的身份死在蔡州,总比十年后以卖国贼的身份死在嘉兴好。 前者至少青史留名,勉强也算是个烈士;后者算个蛋蛋? 打定主意之后,完颜承麟开始用各种方法诱拐拖雷和郭靖跟自己学东西。 学着学着……完颜承麟发现,不需要用各种方法诱拐了。 托郭大侠智商的福,简简单单的一招“隔空取物”,拖雷已经玩得烂熟,郭大侠还是…… 捂着有点塞的心口,完颜承麟明白为什么郭大侠对江南七怪这几个老师那么好,甚至好到不惜和黄蓉妹子翻脸了。 江南七怪教你武功,带大你不容易啊,一天要被气死好几次来着。 因为拖雷和郭靖天天缠着完颜承麟学武功,而完颜承麟身份高贵,都史没胆量来找他们麻烦,到是没闹出华筝摸豹子,被江南七怪所救,然后华筝被铁木真许给都史的事。 至于华筝,她现在才四岁好不好,就算完颜承麟琢磨着要不要向前辈们一样,收几个原著美女当后宫,他也没兴趣收一个四岁……多禽兽才能对四岁的小萝莉下手啊?而且这萝莉长大后八成还是个文盲,搞不好连汉语都不会说,语言不通没有共同语言怎么想爱?长得再美,也没有兴趣啊。 一连学了数日,待到完颜洪烈准备带着完颜承麟返国之时,在完颜承麟的刻意相交之下,不但拖雷这个淳朴的好孩子成了完颜承麟的好朋友,连郭靖这个原本十分讨厌金狗的人,也拉着完颜承麟依依不舍起来。 “我看蒙古缺医少药,又战乱连连。这几瓶伤药你们拿着,留着救个急也好。”完颜承麟将两小盒伤药,分别塞到拖雷和郭靖手里,一脸殷切的开口说道。 蒙古人不像汉人那样喜欢玩虚得——明明喜欢,还要让来让去,而且完颜承麟说的没错,蒙古的确是缺医少药,这种上好的伤药更是少之又少,只有部落首领那里,才有几瓶金国皇帝赐下的药。 于是,拖雷和郭靖二人稍一犹豫就收下了完颜承麟的药,然后两人又送了一大堆纪念品给他,什么蒙古宝刀、自己做的弓箭、香喷喷的蒙古奶酷这种,反正完颜承麟这次八成是省了买手信的钱。 完颜承麟本以为剧情走到这里就算完了,下次剧情再开始也许要到十年后……也许就没有也许了,因为没有江南七怪当老师,郭靖没事也不会来中原,他不来中原后面的剧情就基本上没戏了。 但是当他听见负责外围安保的士兵来报,营地不远处发现一个昏迷不醒的瞎眼蒙古老婆子,嘴角还不由自主的抽了抽。 没有郭靖,你们也把陈玄风捅死了啊? 第189章 学武 从本质上来说,完颜洪烈还是一个好人——不涉及国家民族和私人利益时,完颜洪烈对于救助老幼残弱还是挺不遗余力的。每年冬天,赵王府开粥施设之时,所用的米总是最好的,粥也是最稠的,不像中都其他权贵之家,喜欢用一些糠米稀水来充好人。 虽然这跟包惜弱心底善良,而完颜洪烈是个老婆奴不无关系,但包惜弱心善,却不擅长处理那些杂事。若是有心哄她的话,以完颜洪烈的智商,包惜弱这样的,分分钟玩死一大群。 借我儿子喜欢念叨的那句话来说“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智商如狗。” 正因为完颜洪烈这种特征,梅超风这么一个又瞎眼又昏迷,还来路不明的蒙古老婆子,竟然被完颜洪烈给捡了回来,而且还找大夫给他看了伤,在确定梅超风没有了亲人之后,竟然还要带他回中都赵王府。 完颜承麟认真沉思了自己和梅超风的实力,估摸自己大约是打不过,也杀不了对方,而且打杀了还有可能引来黄老邪这个魔头之后,只得改学其他同人里主角用来勾引梅超风的那一招——学习道家经典。 “父王,孩儿听曾终南山全真教的道长,不但个个精通道家经典,而且武艺高强……”完颜承麟一边说着,一边偷偷观察着完颜洪烈的脸色。 果然臭得和翔一样。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完颜承麟就不太明白——按理来说,完颜洪烈应该知道十年前,在大宋对着自己一路喊打喊杀的人是丘处机。那么后来,完颜洪烈又是怀着啥样的心情,同意丘处机给完颜康那倒霉的娃当老师的?要是换成我,非得分分钟把他弄死不可。 现在穿越到小说里,原作者没有写的一切,都会生动的展示在自己面前时,完颜承麟才算解了这个长久以来的疑惑。 首先,王重阳是不抗金的,和小说里那个早年是位抗金英雄,事败后出家修道的人,没有一毛半毛钱的关系。 相反,他之所以会出家当道士,完全是因为科举考到四十七岁,毛都没考出来一根,结果反而中了个武举,心塞之下退隐山林,然后创立了全真教。 有这么一位以考大金科举为荣,没考上还把自己气得要死的师傅,怎么能指望教出来一群三观正常,以杀金狗为正常喜好的徒弟呢。 也许在宋国境内的全真教是原著的画风,但是在金国境内的全真教绝对和原著没有半毛钱的画风。 全真七子那是名动王侯,深受包括章宗在内的金国上层贵族追捧,名下脑残粉丝无数,都是哭着喊着要给“偶巴送田送地送身体”来着。 所以完颜承麟认真想了想,自家老爸对丘处机的心情大约是这样的吧,在宋国劳资忍着你,回到了金国……尼玛劳资不但得忍着你,还得捏着鼻子捧着你。 谁让真人你这么受欢迎呢?连皇帝陛下都是你粉丝呢。 如此种种,完颜承麟觉得,就算自己不特别指出“不要丘处机”,完颜洪烈也不会找丘处机来给自己当狮虎虎。 丘处机有什么好的?以前年纪小不懂事,被小说给忽悠了,长大后因为小说看了一下当时的历史才知道,作者把丘处机那是美化得不得了,一个引蒙古入主中原的公知带路党,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民族英雄,想想也是醉醉哒。 全真教在蒙元之时发展到顶峰,吞并了不少教派,又成为元朝的国教,靠得还不是全真教从丘处机到尹志平,几十年如一日的对成吉思汗、忽必烈的跪舔。 回到中都之后,完颜洪烈果然为完颜承麟找来了一位全真派的高人——重阳七子之一的玉阳子王处一。 看着身穿一袭道袍,坐在自家老爸旁边,喝着从宋国进贡的上好龙井,有一搭没一搭和自家老爸聊着,“今天天气真好”、“是啊,今天天气真好”、“王爷您吃了吗”、“我吃了,真人呢”、“我也吃了,王爷今天吃了啥”话题的道人,完颜承麟默默咽下嘴角一口老血。 “见过玉阳真人。”完颜承麟一边行礼,一边默默思考——原著里被自己毒成傻逼的师叔,是不是就是王处一。 确认是王处一之后,完颜承麟默默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连自己皇爷爷金世宗十分崇拜,崇拜到死了还要见一面的偶像都敢下毒,自己不死谁死啊? 而且自己到底是想到同意下毒这种方法呢?根据史料记载,nn年前之前,王处一的脑残粉,自己的皇爷爷世宗皇帝,曾经谴使聘王处一出山。然后有被番僧嫉妒,买通中使,说王处一不是得道之人,可用鸩酒试之,世宗同意了。 当王处一赴召前,预先叫徒弟凿池灌水,召见后,持杯尽饮,说:“我历尽贫困,曾经乞讨过日,今幸见招,可以饱口腹了。”将剩余鸩酒给他,尽饮。 回观,解衣浴池中,一会儿池水沸涸,因此不死,但是须发尽枯,不能戴云冠。 一想到这段故事,完颜承麟看王处一的眼神越发热情了一些,不管是内力精深也好,还是医术高明也罢,反正若是能把这招学会,要是剧情真玩不下去了,大不了自己买舟去小脚盆当神医好了,反正小脚盆有神风保佑,蒙古人没有攻占小脚盆成功。 “世子果然灵性活泼,极有仙缘,到也入得我门。”王处一摸着胡子,笑呵呵的看着完颜承麟说道。 “那就多谢玉阳真人了。只是……这孩子从小被母亲宠坏,顽劣不堪……”完颜洪烈一口气举了完颜承麟一大堆毛病,听得完颜承麟在心里一个劲的直翻白眼。 父王,您好像不是汉人吧,入主中原后好的没学会,怎么把汉人这一套“贬孩子”也学来了? 完颜洪烈喋喋不休的说了一大串话后,完颜承麟最后却只总结出一条,“真人,小儿顽劣,恐辱了贵宝地,所以……能不当寄宿生么。” 所以说,有钱有权就是好。 王处一表示,小世子不但可以不用当寄宿生,甚至连走读这一条也可以省了,贫道这里支持免费上门,包交包会,一期不会,下期免费…… 免个屁费!每次来,都要从完颜洪烈那搜刮一大堆好东西,虽然说不上多珍贵多精致,但也不是一般普通平民家庭能用上的。 完颜承麟一边打着坐,一边腹诽着王处一这种“连吃带拿”的行为。 为什么这个年代没有教育局呢?不然我一定要去投诉王老师这种以教学为名,连蒙带骗、连哄带拿的行为,他拿走的东西比超市购物卡可值钱多了,结果他教的呢?这特么都什么玩意? 归期神气冲和,光明集聚,三日上下流琼素。 闲中时复饮刀圭,金铅玉汞攒然住。 女姹婴娇,云朋霞侣。 无生无灭乘空步。 有人看懂以上内容是什么了吗?反正完颜承麟看了半天,是……虽然每个字都看懂了,但组合在一起,那就看不懂了。 看不懂归看不懂,但是王处一这个老师还是不错的,虽然爱吃点拿点,但教会手法还是不错的,在他的调教之下,完颜承麟总算学会了内功吐纳这种高洋上的东西。 不过想想也是,全真教门下数千弟子,而且王处一还教中都不少贵族子弟学武,这些人总不会个个都是天才吧,总有几个自己这样的,教得多了,应该也就会了。 正当完颜承麟为自己身体里,终于能“某个部位开始发热,且有隐隐的跳跃之感”(注:绝对不是你想的部位,请不要想歪)而开心之时,完颜承麟忽然想起,马珏教郭靖好像没有王处一教自己那么费劲来着。 #难道我比郭靖还笨?# 完颜承麟感觉自己就跟被雷劈了一样,这不可能吧?虽然我英年早逝,后人无法一睹我的英姿,但我有一个据说无论是智商还是相貌都很像我的儿子啊。 我要真比郭靖笨,就穆念慈那个智商,能生出神雕大侠这么聪慧的儿子? 完颜承麟抹了一把泪,想起他上辈子在网上看过的一篇文,那就是……杨过其实是隔壁欧阳叔叔的儿子。 不不不!让我再吐个纳,冷静冷静! 静心吐纳之下,完颜承麟终于得到了王处一的表扬,大意为“世子果然极有武学天赋,这么短时间就能有所得,比我师兄那几个弟子也不多让。” 看着摸着胡子,一脸得意洋洋的王处一,完颜承麟决定相信他说的是实话,而不是为了刚从自家老爸那拿得水果——皇帝陛下刚发下来的年终水果,宋国进贡来的上等香芒,他自己还没有吃掉嘴,就孝敬师父去了。 等王处一走了,完颜承麟忽然又想到一件事,尼玛王处一的师兄不就是丘处机那老头嘛,丘处机的几个弟子是谁来着? 尹志平! 赵敬志! 也许还有别人,但完颜承麟一个都不记得来着。至于这两个嘛,放在江湖上,那都是三流中的三流角色,我儿子的手下败将而已,和他们几个“不多让”,怎么想都不是一件让人开心和高兴的事来着。 更何况,王处一这个死嫑脸的老头,竟然只教内功,不教剑法和轻功,真该让灵智上人一记毒砂掌毒死你个不要脸的。 第190章 少林 为什么只教内功,不教剑法和轻功?完颜承麟想了一会儿,觉得王处一大约是把自己当成修真文主角在教吧。 自古以来,道教不似佛教,走得是中下层路线,喜欢在普罗大众里发掘信徒。 道教一般都是走上层的高大上路线,主要知名信徒有秦始皇、汉武帝、嘉靖皇帝什么的。 下层民众因为此生很苦,所以在人生无望之下,会将美好的愿望投向来生,因此主张修来生的佛教更适合他们。 而道教一般就是长生啊长生啊飞升啊飞升啊,对于这辈子已经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唯一害怕的就是死亡了。 王处一大约也是将自己当成,有前途有远见,小小年纪就开始修真求长生的少年,所以只打算教自己一些吐纳内呼吸之术——一个学长生之术的壕,学什么刀枪棍棒的?又累又不美型,让自己感觉到“狮虎虎,我体内有只小耗子在动”之时,也会感激万分的拿着金银田产说“请道长务必收下这一点小小敬意,万望道长不要弃我而去,传授我更高的仙法”,末了自己还能成为王处一打入金国上层贵族的活广告。 想想真是一举n得啊! 不过算了,反正全真派那些轻功和剑法自己也看不上来着,等有时间去终南山后找到古墓再说。 接下来,在用道家秘笈勾搭梅超风和去少林寺拿《九阳真经》之间,完颜承麟犹豫了一小会儿,决定安全第一,还是先去少林寺拿《九阳真经》。 一个八岁儿童,哪怕他是个位高权重的儿童,想要随随便便离京乱走,那也是绝对不行的。 于是,完颜承麟去找了包惜弱。 先学本尊,弄了只兔子,然后将兔子腿掰断,再抱着可怜的小兔子,一路哭爹喊娘的冲进包惜弱的住处,“娘!小兔子好可怜啊!你快来看看!小兔子受伤了。” 包惜弱之所以叫包惜弱,就是因为她自幼便心地善良,但凡在路上受了伤的麻雀、田鸡、甚至虫豸蚂蚁之类,也要带回家来妥为照顾,直到小动物伤愈,再放回田野之中。若是医治不好,就会整天不乐,搞得自己家里养满了诸般虫蚁、小禽小兽。 如果只是喜欢养养外面的小动物就算了,包惜弱还不肯也不愿意杀生,每次听听包惜弱说红梅村包家老公鸡老母鸡特多,就是因为自己饲养鸡雏之后,决不肯宰杀一只,完颜承麟就觉得胃中一紧。 幸好自己现在是完颜洪烈的儿子,不是杨铁心的儿子——到也不是贪慕虚荣什么的,而是估摸着杨铁心应该请不起帮厨,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包惜弱主厨,菜里有肉吗? 因为孟子不忍心听小动物死前的声音,所以就说出了“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包惜弱要是文化程度再高点,八成也能说出什么传世名言。 看着熟练的为小兔子治伤的包惜弱,完颜承麟用奶奶嫩嫩的声音说道:“娘,这只兔子好可怜喔,我怕把它放出去,它又会被人弄断腿。不如这样,你就一直养着吧,反正我也挺喜欢兔子,没事的时候……我就可以来看看这只小兔子。” 听见儿子这么有爱心的发言,包惜弱温柔的一笑,摸着完颜承麟的头,开口说道:“好孩子,既然你喜欢,那娘就养着。” 虽然完颜承麟不怎么喜欢包惜弱的性格——不喜欢是指拿来当女朋友,若是拿来当老妈还是极好的,娇宠溺爱伏让人幸福得不得了。 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包惜弱温柔一笑之时,的确有一种圣母光环附身,难怪赵王老爸被他迷得晕头转向,分不清楚东南西北。 “谢谢娘。”完颜承麟冲着包惜弱回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同时伸出一双手,摸着小兔子雪白的皮毛,心中暗暗想道。 兔子啊兔子,虽然我弄断了你一条腿,但我也给你找了个好主人啊。跟着我娘吃香得喝辣得不说,至少不用担心风吹日晒,也不用担心再有坏人弄断你的腿,更不用担心变成兔肉火锅,可以安安心心的活到自然老死了。 “娘,孩儿想去一趟少林寺,为娘……不,为外公外婆一家烧香,也为父王和娘亲祈福。”卖过萌之后,完颜承麟终于慢吞吞的说出自己此行的目的。 完颜洪烈不同意没有关系,只要包惜弱同意那不就行了。 这个家里谁不知道,只要与朝政无关,而是事关这个家的事,那就是完颜洪烈负责大事,包惜弱负责小事——虽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大事,赵王妃日理万……千小动物,也没时间来打理小事,所以目前为止两人相处的还是挺和谐的。 但是现在有小事了发生了,在撒娇征得包惜弱同意之后,完颜洪烈虽然不怎么开心,但还是认认真真的给宝贝儿砸打了一个很大的包。 有多大就不说了,反正让完颜承麟有种我不是出去旅游,我是去少林寺长住的错觉。 出行人员除了完颜承麟加大量的行李之外,身为赵王世子出行还有一大堆宫女、太监、侍卫甚至包括那几个教完颜承麟的武学师傅。 原著里欧阳克出行很拉风?在赵王世子面前,这都不是事。 带着如此浩浩荡荡的人马,在金国的领土上出行,一路睡驿站走官道,路上平静的连个打劫都没有,完颜承麟就到了少林寺。 完颜承麟年纪虽然小,无奈身份地位高,少林寺主持大人亲自出门恭迎,让上次去少林寺烧香,买柱香就花了8888,结果毛都没看见的完颜承麟心情大好。 佛法虽然在金国民间很流行——比如一堆人叫“xx和尚”之类的名字,但金国开国时因为信佛,而被称为“菩萨太子”的二太子宗望,在年纪轻轻就拥有平辽、灭宋之功,离帝位仅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忽然莫名其妙暴毙这种事,真是想想,就让完颜家的子孙们对佛家心塞。 当然,完颜承麟觉得最主要的,还是因为自己爷爷对佛家发出过最高指示——至于佛法,尤所未信。梁武帝为同泰寺奴,辽道宗以民户赐寺僧,复加以三公之官,其惑深矣。 忽必烈更曾说过,“辽以释废,金以儒亡”这种话,所以接下来几百年,都一直是佛家的低谷时期。 皇上信道,我们就信道;皇上灭佛,我们就灭佛。 在佛家地位如此低下的年代里,纵然是“天下第一寺”的少林寺,也需要拍完颜承麟这位难得信佛而不佛道的宗室的马屁。 因此,在完颜承麟提出要一观达摩祖师东渡之时,带来的经文之时,主持大人很果断的一拍大腿说,“中!” 于是,在各武侠小说里总是被主角们、配角们、龙套们各种想闯入,但都会被守寺武僧丢出去的少林寺藏经阁,就在这样在权贵面前折节跪舔了。 权贵表示毫无压力来着。 站在被武侠小说各种神化的藏经阁面前,完颜承麟强忍住往《易筋经》那奔的念头,开口说道:“不知达摩祖师东渡之时,带来的《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可还在?” “在的,阁内多灰,世子请在前殿稍坐一会儿。贫僧这就命人去将《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拿来。”主持引着完颜承麟进殿,指着一把椅子说道。 “多谢。”完颜承麟笑了一声,勉强控制自己安坐于椅子上,屁股却跟火烧一样,忍不住就想挪一挪。 没办法,想想《九阳真经》马上就要到手,心情激动抑制不住啊。 根据作者在新修版里记载。某不知名武林高手,因为与王重阳在第一次华山论剑后斗酒论武,胜王重阳后得以借到九阴真经一览。阅览完毕后因自觉其阴气太重,躲入少林将阴阳调和之术和自己根据九阴真经为基础而自创的九阳真经偷写于四卷《楞伽经》的夹缝中以流传于后世。 后来潇湘子和尹克西从少林寺藏经阁中盗得这部经书后,被觉远大师一直追到华山之巅;眼看自己无法脱身之时,刚好身边有只苍猿经过。于是两人心生一计,割开苍猿肚腹并将经书藏在其中。后来觉远、张三丰、杨过等搜索潇湘子、尹克西二人身畔不见经书,便放他们带同苍猿下山离去。 但是……没人告诉自己它是梵文啊。 看着四大本厚厚的《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完颜承麟没去想这么厚的书,要怎么塞进苍猿的肚子里,但是为什么它是梵文它是梵文啊? 虽然想一想,若达摩原版小说自然是梵文。而若《九阳真经》原版是汉字的话,基本上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来,根本不会收了几十年才会被人发现。 可是自己不懂梵文啊,完颜承麟只觉得自己头发都快要抓光了。 “主持先生,除了《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之外,小王还得问您借一个人。”完颜承麟忽然抬起头,看着主持大师问道。 看着旁边表情阴晴不定、忽喜忽忧的完颜承麟,猛不丁被对方拉住的主持,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说道:“不知世子说的是何人?” 呃!不对!贫僧有答应把经书借给他了么?不是说好的,只是看一看吗? 主持大师想了想,然后在默默心里流了个泪,没权,只能借。 不就是借本佛经嘛,又不是借《易筋经》。 主持大师在心里如是安慰自己道。 第191章 觉远 “小王久闻贵寺觉远大师佛法精湛,又深通梵文,家母包氏生性仁善且爱好佛礼,一直很想亲睹达摩祖师所书的经文,但又不通梵文,再加上少林寺不接待女客。因此小王想请觉远大师携带经书下山,为家母讲解佛礼,不知可好。”完颜承麟看着主持大师表情不变的脸,咬了咬牙说道:“主持大师,这是临出发时,家母托小王带的一些香油钱。另外,家母还曾言及,若主持大师能偿此心愿,家母愿为少林寺重塑金身。” 重塑金身! 主持大师眉心跳了跳,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后开口说道:“佛法慈悲,既然世子有此请求,贫僧自无不从。觉远……” 问题是,觉远到底是谁啊?少林有这人? 主持将自己认识的“觉”字辈的和尚,都认识回忆了一遍,又唯恐完颜承麟年纪小记错人。于是又将“佛法精湛又深通梵文”的和尚都想了一遍,怎么想都没想起少林寺里有个觉远来。 不过主持就算是主持,能混到主持的人,都不是凡人,虽然心里完全不记得这人是谁,但表面上却还能摆出一张万分淡定的脸说,“贫僧这就是让人请觉远来。” “多谢主持大师。”完颜承麟冲着主持含笑点点头,算是向主持道谢。 其实主持没听说过觉远是谁,这实在是很正常。别说是他了,就连很多看过小说的小伙伴,不认识觉远是谁。 没办法,觉远分别出现的两个章节,一个是自己儿子传最后出现的一章,一个是那个张教主和四个漂亮妹子不得不说故事的第一章,和主角基本上没有任何关系,顶多也就是埋两伏笔。 拍成电视剧那是垃圾时间,有些版本的电视剧甚至连拍都没拍,就直接把觉远给砍了。 主持召唤,再加上又是在藏经阁里,身为监管藏经阁僧人的觉远,很快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按照原著里的记载,觉远“长身玉立,恂恂全儒雅,若非光头僧服,宛然便是位书生相公。和他相比,黄药师多了三分落拓放诞的山林逸气,朱子柳又多了三分金马玉堂的朝廷贵气。这觉远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当真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俨然、宏然,恢恢广广,昭昭荡荡,便如是一位饱学宿儒、经术名家。” 果然是一位很有卖相的大师,拿出去还是蛮能糊得住人的。 主持和完颜承麟不约而同的在心里点了点头。 “世子确定是要请觉远去讲经?可觉远不过是藏经阁的监管僧人而已。”主持看着觉远,十分犹豫的说道。 所谓监管僧人,其实不过就是一图书管理员而已,见过请大学者演讲的,可没见过请图书管理员去演讲的。 “正是。”完颜承麟含笑点了点头。 图书管理员怎么了?主持,我告诉你喔,不要看不起图书管理员喔,图书管理员可是个很拉风的工作喔。 往前数,北宋年间一代神僧——无名扫地僧,一个人揍翻了萧远山和慕容博不算,还让这两个浑身戾气的家伙,心甘情愿的拜倒在他僧袍下,成为佛家子弟。 往后数,北大图书管理员m,因为被人拖欠工资,怒起组织人手暴力讨薪,将前任雇主和他的小伙伴们,赶到了与大陆隔海对的小岛上。 觉远虽然没有这两人威风,但也被自己儿子评价为可“和一灯大师、郭伯伯相匹敌”、胜过少林方丈、达摩堂首座的人,临前开了个补习班,还教出了武当他创始人张君宝和峨眉派创始人郭襄两人。 也算得上是图书管理员界的狠角色了。 “可是……觉远如此年轻。”主持看着觉远,他真得很想说,世子,你真没搞错人嘛。 “呃……应该就是这么大师了。”完颜承麟看着自己眼前不过二十岁左右,相貌俊美清逸的觉远,不像电视剧里那副鲁智深的模样,瞧着到有几分妙僧无花的感觉。 当然,仅指站着不动不说话的时候,觉远可没无花那个七窍玲珑心,相反他不但为人迂腐,且口舌也不是特别利落,虽然一副老大不情愿离开山的模样,但被主持三两句忽悠,并且上升到救人一命的高度,竟然也答应跟完颜承麟下山,去中都赵王府为赵王妃讲经了。 反到是完颜承麟,看着过份年轻的觉远,开始怀疑这哥们现在到底会不会《九阳真经》了。 算了,按照小说的原著剧情,觉远初次登场至少是在四十年以后,那个时候自己儿子看觉远,感觉他才五十来岁的人,所以现在主持能有一个二十岁的觉远给自己,而不是对自己说“对不起,本寺没有这个人”,已经是剧情大神怜惜感天动地感动大金了。 至于觉远现在会不会《九阳真经》什么的,那都不是个事。 本来按原著的记载,觉远也不会武功,只是日日在藏经阁读书,然后出于责任心每本经书都要细看一次,因为《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是达摩祖师亲手所写,没事多读了几遍,就在无意中学会了杂在其中的《九阳真经》,才会多年来照着修习。 而于觉远看来“《九阳真经》只不过教人保养有色有相之身,这臭皮囊原来也没有什么要紧”,到是《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是佛法精深需要多读几遍,再加上他为人又忠厚迂腐,所以……只要自己让他多读几遍经,等他找到《九阳真经》之后,他应该不会拒绝才是。 主意打定,完颜承麟准备带着觉远回中都赵王府,只是…… “觉远大师。”完颜承麟看着清秀帅气的觉远,忽然觉得这么帅一小哥带进府里给包惜弱讲佛法,他爹会不会不开心啊。 事实证明,完颜洪烈没有他想的那么小心眼,虽然有点不开心宝贝儿砸小小年纪就沉迷于求神拜佛,而且还搞出一个佛道双修出来。但转念想一想,似自己这样的人家,凭着一身血脉也能吃香喝辣一生,要那么上进干什么? 再上进又不能当皇帝,反而平白遭自己的皇帝侄儿挂记——要知道,完颜家自建国以来,几乎每一代皇帝替交都伴随着腥风血雨,以及大量宗室的非正常死亡,一个家族一个家族的灭,尸山血海中的皇位让人不寒而栗,就连自己父亲世宗的皇位,都是从堂兄海陵王手里抢来的,同样海陵王的皇位也是从他的堂兄手里抢来的,得位都非常不正来着。 正因为得位不正,所以就更忌惮宗室们有样学样,因此越近血缘的宗室越危险。 “好吧,那就请觉远大师住下来吧。”完颜洪烈念及此处,还是同意让觉远住了下来——反正都养着王处一这个道士了,他也不介意多养一个和尚。 觉远现在虽然年轻,但佛学素养却十分高,且已经精通了梵文,《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他早已读过,上面的《九阳真经》自然也早已知晓。只是正如前面所说的,觉远觉得《九阳真经》不过延年益寿而已,论佛法精通还是《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更重要,所以在完颜承麟提出要学《九阳真经》之后,觉远也提出如果要学《九阳真经》,就必须跟随他学佛法。 学!佛!法! 呵呵!学佛法的首要条件,就是……吃素! 魂淡!人类辛辛苦苦几十万年,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就是为了吃素吗? 这天,世子吃了最后一顿肉之后,小嘴一抹,小眼泪一含,开口向完颜洪烈表示,“父王,狮虎虎说孩儿已经修炼到关键时刻,最好开始茹素,戒荤腥以免影响进阶,所以最近……”完颜承麟痛苦的一闭眼,“改吃素吧。” 完颜洪烈是个好父亲,虽然对儿子能不能坚持吃素到底表示怀疑,但依旧表示自己会请几个做素斋好吃的师傅来的,儿子你就放心去吧,父王在精神上支持你,如果受不了想要偷吃了,可以到父王这里来。 和尚说话就是爱打机锋,再加上说的又是梵文,觉远这个家伙教武功还有点食古不化,因为《九阳神功》夹杂在《楞伽阿跋多罗宝经》的原因,所以经常背着背着就背到《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去了,然后他还不以为异,觉得你占了他的大便宜。 还得完颜承麟照着句子练了半天,没有找到所谓的“气感”,而且总觉得句子哪里不对,跑去问觉远,他才会一拍脑袋告诉你,“哎呀,小世子,不好意思,贫僧不小心背串了。” 大师,你在逗本世子嘛,你就不怕本世子练了之后走火入魔吗? 好像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白天的时候,完颜承麟认真完成王处一老师布置的功课,学习各种道家典籍和全真内心;晚上的时候,完颜承麟认真完成觉远老师布置的功课,学习各种佛家典籍和《九阳神功》;课余时间还得完成自己老爸布置的功课,学习各种儒家典籍和骑射之术,闲来无聊还得去哄包惜弱开心,生活过得那是充实又美好——每天累得像死小狗,沾床就睡,根本没时间去琢磨到底是当神雕大侠的爹好,还是当末代帝王好。 就在完颜承麟将两门内功都练得小有所成之时,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同时练全真内功和《九阳神功》不会互相冲突走火入魔吧? 第192章 梵文 思及此处,完颜承麟只觉得菊花一紧,一股凉风就从菊花里钻进了肚子里,当天晚上完颜承麟就拉了两回肚子。 虽然有可能只是晚上睡着了忘记盖被子,但完颜承麟却坚定的认为,这一定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左思右想之后,在得不到《九阴真经》的情况下,完颜承麟决定停掉全真内功的修炼,或者也不能说是停掉,实际上王处一让他练的也不过是全真基础内功,这种内功不能飞升那是肯定的,甚至就算练到最高境界,也保证你连个武林低手都没法做。 但是安全性确是妥妥的,毕竟能学这门内功的人,不是大富就是大贵,大富大贵又不等于特别聪明特别有武学资质,万一遇上哪个奇葩练错了,练死了人怎么办,所以说全真内功的安全性还是挺高的。 但是《九阴真经》就不一定了。 《九阳真经》与《易筋经》一起,是佛家最强两大神功;而《九阴真经》却是道家最强心法,佛道双修……完颜承麟唯一认识的人,好像只有同时学过武当心法和《九阳真经》的张无忌了。 可张三丰他根本就是觉远的徒弟,入门学的武功也是少林心法和《九阳真经》,武当武功出少林。 不管了,为了生命安全,还是把全真内功停了吧,不过道家经典还是可以继续学的,没准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佛道双修的牛逼大大呢。 王处一对完颜承麟不再认真学习全真内功,表示略为有些失望,因为完颜承麟是他非常看好的,能赶上师兄弟子的弟子。但是完颜承麟执意要停,念及完颜承麟的身份,不能像山中其他弟子一般任意打骂,再加上完颜洪烈这个壕送的壕礼,王处一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玉阳真人,小王想向真人学习医术,或者说是解毒之术。”完颜承麟觉得自家老爹那么多壕礼送出去,自己这个当儿子的不帮忙捞回来一点,实在有点对不住的感觉。 “医术?解毒之术?贫道怎么会那个?”王处一干笑两声,开口说道。 “喔……这样啊……那真人你死了,因为刚才那杯茶里,小王手一抖,不小心下了点毒药来着。”完颜承麟歪着脑袋,一脸天真的看着王处一。 不管是历史上,还是小说里,都显示王处一有很高的医术,至少是精通解毒之术,可是他现在在自己家里,连吃带拿这么久竟然都不肯教自己,要他何用? “你……你……哎哟!我的肚子!”王处一抱着隐隐作痛的肚子,急切的看着完颜承麟,开口说道:“世子,你这到底是下了什么药?” 毒药,那妥妥的不是,王处一这点常识还是有的,眼前这位小世子又精明又狡猾,没在自己身上把本钱榨回来,怎么舍得让自己死呢? “这可是上好的巴豆!”完颜承麟冲着王处一比了两根手指,另一只手则抓住正向外窜的王处一的衣服,用又粉又嫩的笑容,开口说道:“玉阳真人,玉阳真人,你别走啊,我们来聊聊巴豆吧?因为不知道巴豆的药性,所以我下得有点多……不知道两斤够不够。” 两斤!两斤吃下去,会死人好嘛!你这个熊孩子!谁教出来的熊孩子啊! 王处一回过头,看着玉雪可爱,宛若仙童模样的完颜承麟,干笑一声,按在完颜承麟手上,想要他松开手,但手中一用劲,却发现完颜承麟体内竟然隐隐有一股内力在抗衡。 咦?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不行!我的肚子! “世子,撒手撒手!”王处一拽了拽完颜承麟死死抓住他衣角的手,开口说道。 如果只是单纯想甩开完颜承麟,王处一至少有一千一万种方法,但是没想到这小孩年纪小小内力却不错,一时之间他竟然还想不出好的,能挣开完颜承麟又能不伤到他的方法。 “玉阳真人,你别看了。这附近几十里的茅房,都满员了。”完颜承麟笑嘻嘻的说着。 虽然这句台词不如原著上“这几十里的解毒药都被赵王府的人买走”那么霸气威武有范,但意思到了就行了。 至于霸占附近几十里的茅房这个事,赵王府占地就有几十里呢——一个赏鱼的池子,比他中学时的操场还大。 “行行行!你撒手你撒手!贫道教贫道教还不行嘛。”王处一捂着肚子没了奈何,开口说道。 “哦……”完颜承麟“哦”了一声,但手上却没有松开王处一衣服的打算。 “为何还不松手?”王处一用力拽了拽自己的衣服,再不松手就要出人命了。 “徒儿只是想告诉师父,房内就有净桶,请师父慢用。”完颜承麟松开手,冲着王处一微一拱手,指着房间里的一扇屏风说道。 “哼!原来你早准备好了!”王处一一甩拂尘,冷哼一声,接着以看着风度翩翩,但实则火急火燎的速度,闪到了屏风之后。 果然高人啊,王处一的轻功也不错啊,不妨……也一起学学。 虽然王处一被完颜承麟逼得答应教他医术和解毒之法,但却以“我辈正道之人,怎么能学这些歹毒的法子”为由,死活不愿意教完颜承麟下毒之法。 没奈何之下,完颜承麟也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学了医术和内力,完颜承麟又开始琢磨着想去学点招式精妙的防身术,否则变成段誉那样,虽然有一身精湛的内力,但却因为不会使用,所以根本用不出来,非得等到人家主动打他,才能靠内功反弹伤人。 后来好不容易学了个六脉神剑,还时灵时不灵的,简直急死个人。 在请觉远吃了一顿美美的素斋之后,完颜承麟嘻皮笑脸的对觉远说道:“觉远大师,《九阳真经》的内功,小王已经小有所成,不知道……你能不能教点对敌之术啊?” “阿弥陀佛!完颜施主,《九阳真经》不过是强身健体、易筋洗髓的法门,哪会有什么克敌制胜的对敌之术啊?”觉远低念了一声佛号,一脸不解的看着完颜承麟说道:“不过若是完颜施主能勤习不懈,贫僧相信完颜施主必能百病不生,身体健康。” 别别别!别这样啊!哥哥,你在逗我吗?《九阳真经》上连个对敌招式都没有?那张无忌的缩骨功、游墙功是从哪学来的? 完颜承麟又拉着觉远说了不少好话,觉远却还是摇头拒绝。 对于觉远这个善良迂腐,不通俗务,觉得世上都是好人的好人,完颜承麟可使不出对王处一那个心思百变的臭道士那样的鬼精灵方法,而且他也不认为觉远会是在撒谎骗自己。 在这段时间的相处中,完颜承麟知道觉远是个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的人,若是他不想教自己,自会直言不讳说“不教”,而不是说“没有”。 大约……是觉远没有学,或者没有想过可以用《九阳真经》对敌吧?好像书上也没说……嗯,记不太清楚了。 不过想想也对,若是觉远除了内力精深之外,武功技能也点满了的话,区区尹克西、潇湘子又怎么能从他手中逃脱?后来又怎么会为了保护张君宝而惨死。 “那么……就请觉远大师授小王梵文。”完颜承麟当下改了主意,既然觉远不愿意学,或者说因为太迂腐不肯学,那么授人以鱼不如授人渔,直接让觉远教自己梵文吧。 反正……好像原作者的小说体系里,有挺多无聊的人,为了表示自己很高洋上,没事就喜欢留个梵文留言来着。 前面就说过,觉远是个善良的好人,他连《九阳真经》这种武林之中,人人皆想得到的东西,都很大方的传授给了完颜承麟,自然也不会吝啬区区梵文。 于是,完颜承麟的学习课表上,又多了“梵文”这一项功课。 这可比我读高中的时候累多了。 完颜承麟上辈子能当英语翻译,证明他的语言天赋还是挺不错的,虽然梵文这个东西跟天书差不多,觉远又不是一个太好的老师,教学方法又跟科学无缘,但是看在教材是《九阳真经》……并不,其实是《楞伽阿跋多罗宝经》的份上,完颜承麟不但忍了,而且在半个月之内就通背了整个经书。 呜呜……这要是让我的语文老师,他该多感动啊!当年我可是一看见“要求全文背诵”就会哭的。 背好经书之后,完颜承麟又花时间将佛经和《九阳真经》细细的区分开来,然后……又哭了。 这一次不是感动,而是伤心的哭。 作为一本写在杂页里的文字,《九阳真经》不过区区两千字而已,背是很好背,但是背完了之后呢? 根据经文上所知,完颜承麟知道当《九阳真经》练至最高层之时,可出氤氲紫气,可随意扩散到体内、体外;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毒气不生、物化不之,金刚不坏之躯也随之而来。 也就是说,《九阳真经》是一本武学、医学、哲学、生理学、命理学、康复学、物理学、生物化学于一册的百科全书。 现在,问题来了……一本集如此多科学于一体的百科全书,它要在二千字里讲完,内得还得包含缩骨术以及游墙功之类的武学,它得语简意赅到什么程度啊? 这是一个单词,就能写两万字注解的节奏啊! 第193章 饿死 完颜承麟有点回到当年上物理课的时候,物理老师随手在黑板上写一句“此处可用牛顿第几定理可解”,然后自己马上屁颠屁颠去翻牛顿定理,然后还要为了看懂这个定理,再翻大量参考书的场景。 为什么这些高人们,不能把秘笈写得浅显易懂一点了?体谅一下文盲的心情呢? 完颜承麟算是明白,为什么一份武功秘笈在江湖之中抢来抢去,每一个抢到秘笈的人,往往拿不了几个月,武功别说大成,连门都没有摸到,就会被人抢走,但是最后落到主角身上,却练不了三五天就能略有小成。 就是因为秘笈太深奥了,一般武林中人不是文盲,也是顶多也就是个识字的水平,遇上这种高水准的秘笈,根本读啊读不来的说。 而一般主角,大多有什么家道中落的富二代,从小接受过高等教育(比如张无忌),就算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也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妹子(比如黄蓉)在旁边指导,读个秘笈自然小菜一碟。 比如梅超风,她在原著里问马珏的几个问题,都是道家里非常浅显易懂的问题,可她就是不懂,好好的一本道家典籍,硬是被梅超风和陈玄风练成了邪派武功。 佛说众生皆平等。 没想到武侠的世界,也如此岐视文盲和低学历者,难怪后来作者大大塑造了狗杂种石破天这样一个人物,来嘲讽那些必须要熟读百家典籍,才能学会高强武功的秘笈。 不过话又说回来,梅超风好歹也是黄药师的徒弟,黄药师上晓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通诸子百家,可以说除了生孩子无一不知、无一不晓,那么为什么他教出来的弟子却是……却是……两个大文盲? 这是因为黄药师当年上课时,尽忙着想“我爱若华”、“不!若华是我弟子,我不爱她,我爱的是阿蘅”没时间上课,还是梅超风,也就是梅若华姑娘上课时走神,一节课就忙着“到底打倒狮娘那个脑铝人,是和狮虎好”、还是“和湿胸胸好”呢? 完颜承麟觉得这个问题真得很值得研究。 不过幸好的是,《九阳真经》虽然很难,而且完颜承麟身边也没有百度、谷歌之类的东西,可以查找资料,但是他身边却正好有精通佛家典籍的觉远,和精通道家典籍的王处一。虽然不能明着告诉两人,自己在练功的事,但询问一些事情却是没有问题的。 再加上《九阳真经》本来就比《九阴真经》要简单……是的,写《九阳真经》的那位大大,就是在看了《九阴真经》之后,觉得练《九阴真经》好麻烦,所以才化繁为简写了《九阳真经》。 如是练了五年,十三岁的完颜承麟终于宅成了一代高手——内力高手。 是的,和原著里的觉远一样,虽然内力精人,但不会半点武功,想起来真是酥酥的。 原来《九阳真经》虽然是一本武林中绝顶的无上内功心法。但却不像《九阴真经》那样记载多门武功招式,而且讲究集融会贯通的武学至理,练成后天下武学附拾皆可用。 呵呵!好遥远的东西啊! 完颜承麟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去再学点厉害的武功招式,虽然像他这样的显赫出身,只要不自己做死去比武招亲,触发原著剧情,这辈子基本上也没有了和人打斗的机会。 学了《九阳真经》上的内功,百病不生、百毒不侵不说,就算自己不会武功,如果想撒腿跑的话,在《九阳真经》的作用下,一样越高山如平地,两条人腿比马快,想抓住自己基本没可能。 “不过,还是学学吧。”完颜承麟看了一眼觉远。 从配套的角度来说,学《九阳真经》这种佛家典籍,当然是练佛门的武功比较好。以自己赵王世子的身份,只要豁出小嫩脸不要,少林寺的主持大约还是会传授自己少林秘技的——反正向自己这等身份高贵之人,主持也不怕自己把少林秘技吐露出去。 只是少林寺的武功啊,根据扫地僧本人回忆,它是这样的“本派武功传自达摩老祖。佛门子弟学牙,乃在强身健体,护法伏魔。修习任何武功之间,总是心存慈悲仁善之念,倘若不以佛学为基,则练武之时,必定伤及自身。功夫练得越深,自身受伤越重。如果所练的只不过是拳打脚踢、兵刃暗器的外门功夫,那也罢了,对自身为害甚微,只须身子强壮,尽自抵御得住……但如练的是本派上乘武功,例如拈花指、多罗叶指、般若掌之类,每日不以慈悲佛法调和化解,则戾气深入脏腑,愈隐愈深,比之任何外毒都要厉害百倍。” 所以完颜承麟只犹豫了一分钟,就直接将少林武林pass掉了,他不想当神雕大侠的爹和未代帝王是一回事,但当和尚又是另一回事,没事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在少林武功无望的情况下,完颜承麟将目光投向了王处一。 虽然全真武功和《九阳真经》不是那么配套,但张无忌学得不是也是《乾坤大挪移》和太极剑吗?《九阳真经》这个操作系统还是挺强大的,应该能兼容不少武功吧。 正当完颜承麟准备去找王处一学全真教的武功招式之时,他听到了一个震碎三观的消息。 梅!超!风!死!了! 不!或者应该说,王爷几年前从蒙古回来的那个姓陈的瞎眼老婆子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完颜承麟正在和包惜弱喝茶聊天,然后管家来报说,一个负责打扫的婆子死了,顿时引得包惜弱“嘤嘤”哭了两句。 “你说,谁死了?”完颜承麟一边安抚包惜弱这个多愁善感的女人,一边一脸震惊的看着管家,这不对不科学吧,梅超风怎么能就这么死了。 “就是王爷几年前,从蒙古带回来的瞎眼老婆子,姓陈的那个。”管家开口解释道:“王爷将她带回中都后,怜惜她无亲无故很可怜,就将她留在府中为奴,因此属下让她负责院中打扫庭院落叶的工作。这几年来,她虽然性情孤僻不爱与人接触,但份内之活一直干得不错,也没有出大错。但是前几天,府中的丫环发现院中落叶无人打扫,去她屋中探访之时,发现她竟然不在屋里,接着又在附近寻找一番,也没有见到人,所以报到属下这里来。因为她日常所用之物皆在屋子里,再加上一个瞎眼老婆子也走不远,属下担心她不是离开,而是出事,便命人四处寻找。没想到竟在后花园的假山中发现了她的尸体。” “喔?那她是怎么死的?”完颜承麟追问道。 难道是梅超风的敌人追来了?不会吧?最近中都没听说过有失踪人口或是出现神秘骷髅头堆啊,最主要的是小说上没有这出啊。 完颜承麟在一秒钟之时,预想了关于梅超风死因的八百种想法,但没想到管家竟然给了他一个异常朴实无华的答案,“饿死的。” “饿……饿死的?怎么会饿死了?”完颜承麟本能的一个反问,立刻收到了从包惜弱到管家到旁边下人们,每人所赐的看白痴的目光。 也对,人不吃饭就会饿,饿多了就会饿死,但是在一本到处都是高来高去,连皇宫都能轻易被人进出的武侠小说里,猛然听到“饿死”这么朴实无华的死法,这是多么让人忧伤啊。 “我的意思是说,府里不是管饭吗?她为什么不出来吃饭?王府的假山,没有这么难走吧。”为了不让手下们觉得自己太鱼唇,完颜承麟只得补充了一句。 其实不用管家再详说,完颜承麟也能脑补出梅超风为什么会饿死了。 诸君还记得原著里梅超风在赵王府第一次出场,对郭靖小哥说了什么吗?我强修猛练,凭着一股刚劲急冲,突然间一股气到了丹田之后再也回不上来,下半身就此动弹不得了。我不许小王爷来找我,他又怎知我练功走了火?要不是这姓郭的小子闯进来,我准要饿死在这地洞里了。 看来,这一次没有调皮捣蛋,半夜去花园掏鸟蛋的小王爷,所以梅超风这个给小王爷发放九阴白骨掌的npc,提前挂掉了。 说起来,原著的自己拜长春真人为师,武功学得怎么样先不管,道家典籍应该是会不少的。可为什么梅超风这个师父,和聪慧过人的自己处了这么久,还是一点道门修炼之法都不会呢?他们俩师徒就不交流一下武学心得,或者说……原著的自己,根本就是故意瞒着梅超风? 想想后来网上很多贴子都八过“原著的自己与梅超风师徒关系极好,两人之间感情深厚,颇为信任”之类的,现在想想……真是细思极恐来着。 不过算了,现在人都已经死了,自己又不是原著本尊,再纠结这种问题,也是毫无意义。 既然梅超风隐瞒了身份,死因又并无可疑之处,完颜承麟决定当成什么都不知道,按府里死了下人的规矩,打发二两烧埋银子,让下人准备一口薄皮棺材,将她抬出城好好葬了,又请觉远为她念了几篇超度的经文,希望她下到地府不要太艰难。 完成任务:安葬梅超风。 得到物品:陈玄风的人皮一张,上书《九阴真经》半份。 第194章 学武 手持《九阴真经》,前英语翻译,现任赵王世子,略有一点淡淡的忧伤。 大家还记得前面我们说过,《九阳真经》是怎么出来的吗?原作者问王重阳借《九阴真经》一观之后,觉得《九阴真经》太繁杂麻烦,深奥难练,所以化繁为简写了《九阳真经》。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连写出《九阳真经》这样牛逼轰轰秘笈的人,都觉得《九阴真经》太繁杂麻烦,深奥难练,那么一个连中国人的话都没学好,只能去学外语谋生的人,又有什么资格来练《九阴真经》? 更何况,它刚刚还因为太复杂太深奥,活活练死了一个人。 完颜承麟真得很担心,自己会变成下一个被练死的人。 如果大家还不能理解《九阴真经》的复杂,请允本世子为大家详细解说一下。 《九阳真经》它大部份还是内功心法,号称“会《九阳真经》就可以自动学全天下武功”,而且还附带游墙术和缩骨功两门功夫。因此,我们可以把《九阳真经》中脑补成一个操作系统,这个操作系统兼容性极好,可以兼容目前市面上大多数软件,同时操作系统还自带两个软件。 而《九阴真经》虽然也有一部份内功,但总体来说它更偏招式,也就是软件。短短不过……一张人皮能码多少字,你自己想吧。那么几千个字,竟然记载了九阴白骨爪、点穴篇、疗伤篇、摧心掌、蛇行狸翻之术、移魂大法、大伏魔拳之类约十种武功。 抹脸,它得言简意骇成啥样啊? 这些武功,别人家的作者写,一种武功就能写一本书来,你却给我几百个字就写完,而且上面连个配图都没有,让人情何以堪? 完颜承麟认真看了看《九阴真经》,琢磨着自己要先学哪样,会比较快一些。 九阴白骨爪?摧心掌?这两样到是挺速成的,但是本世子一用出来,人人都知道本世子拿到梅超风的遗产了,这样不好不好。 虽然本世子位高权贵,不怕普通人来追杀,但若是黄老邪那个神经病来了怎么办?本世子记得他的爱好好像是杀尽天下秀恩爱……并不,是杀尽天下读过《九阴真经》的人,去给他老婆陪葬。 想到此处,完颜承麟只觉得菊花一紧,贪多嚼不烂,决定还是认真学习点穴篇、疗伤篇、移魂大法、蛇行狸翻之术这四个武功招术好了。 自己身为赵王世子,与人打斗的机会基本上是很小的,所以其他武学招术不学也罢,反正手下有得是人。若实在被人逼得不得不动手,不如点了他的穴,然后自有手下去对付;至于疗伤篇就更好办了,这年头当医生总是特别发财的,人在江湖飘,哪有不遇险的?到时候任你再高的武林高手,一样得来跪舔你,求你救他们。 而且自己现在正在和王处一学医术,穴位和疗伤本来也是医术的范围,正好学来互相映印,免得出错。 移魂大法其实就是摧眠术,能用来对付武功高强,但心志不坚的对手。几十年后,自己儿子在襄阳比武大会上,就是用此招打破了那个啥轮法王的大弟子,让那个大弟子认为他是祖师爷投胎转世……想想真是醉醉哒,我的儿子真是可爱又聪明。 而且这玩意,对付武林中那些武功高强、心志坚定之辈虽然不好使,但若是以赵王世子的身份来看,中都上层的权贵几乎无人可对抗自己的大招。 而蛇行狸翻之术,一听就是一种轻功身法,虽然速度上不是很快,但是很美型……是的,很美型。做为现在的赵王世子,未来的赵王爷,怎么能干逃跑这么降逼格的事呢?好吧,这不叫逃跑,这叫战略性转移。 但就算战略性转移,也不能转移得太难看啊。 蛇行狸翻之术,根据书上记载,虽然转移速度并不太快,但却能让人“即便在地上翻滚,也是灵动异常”,也就是说姿势不丑。 主意拿定之后,完颜承麟开始认真给自己的《九阳真经》操作系统,安装这四大操作系统。 只是这《九阴真经》中的记载,的确如原著中所说那样“经中所述句句含义深奥,字字蕴蓄玄机”,再加上完颜承麟又不敢去王处一或是觉远,只能偷偷摸摸一个人躲起来练。于是练来练去,花了三、四年也不过才小有所成,比起有名师传授经验的郭靖,在桃花岛上不过学了十天半个月,就大有所成比起来,实在是足以让人气到想哭。 难怪人人都想求名师学艺,原来自学和有人教差这么远? 当然,为了防止自己遇见敌人,连个临阵能杀敌的招式都没有,完颜承麟又去找王处一学了一套防身的剑法。 “世子,你在开什么玩?世子内功如此精深,还需要向贫道学什么剑法?”王处一一脸震惊的看着完颜承麟。 他又不是傻瓜,虽然完颜承麟没有说过,但是他却能看出来,从完颜承麟日渐精深的内功上来看,完颜承麟应该另有老师教授其内功。 若是按照江湖上的规矩,一徒不可拜二师,完颜承麟既然跟了自己,当然就不能再跟别人学武功。 可一来完颜承麟并不是江湖之中,且不但不是江湖中人,他还是当今皇叔赵王之子,地位属于权贵中的权贵那一档。 在权力面前,任何世俗力量都得跪舔,所以拿江湖上的标准来要求完颜承麟,这是分分钟被中都权贵圈拍死的节奏。 自古以来,只有和尚道士在皇帝面前失宠,没听说过皇帝被和尚道士甩得。 而且完颜承麟虽然拜自己为师,跟随自己学术医术,但认真来说除了一套全真入门心法之外,并没有学过其他武功,算不得全真教的正式弟子。 因此,完颜承麟要改投其他门派,自己好像也没有理由去追究。 但是……没有理由追究,不代表好欺负好嘛! 能在短短九年之内,能将完颜承麟从一个完全不懂武功的小孩,教成内功只比自己好差点……也许还要好点的武林高手,这证明世子另一位老师的武功非常好,没准不下于恩师王重阳。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有那么牛逼哄哄的老师,您还跟我学什么剑法啊?找你的老师去啊。 又或者说,这是侮辱人的一种新方法? 王处一看完颜承麟的表情都透露着那么点不善。 “啊,是这样的。另一位先生他……并不怎么擅长剑法,而小王特别喜欢用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剑客。所以,当小王听说全真教剑法无双之时,心中就产生了这个念头。”完颜承麟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冲着王处一拱手行礼道:“还望玉阳真人成全。” “喔……原来是这样啊。”王处一点了点头。 完颜承麟说,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名剑客什么的,这点王处一到是挺相信的。 江湖上有句话,叫“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 意思是说,在中国武术中,刀属于比较常规的武器;枪是比较简单的,主要的攻击方式是以“刺”为主。但在行家中对练枪有一句话“没底子的练不了,有底子的练不好”,也是就是说,枪这个东西,必须要有一定深厚的底子才能练习的;万日练剑,也就是说,你必须有25年以上的武术功底才可以练习剑,这不单指武术功底,更是人格修养。而且剑的攻击手段和攻击招数远远超出了枪和刀,剑的种类也有数十种。武侠小说中剑客高手西门吹雪评价对手就是“你的招数重复了”足可以看出剑的招数就在多变上。 最主要的是剑是兵器中的君子,虽然女真起家时贵族们的兵器是狼牙棒,但金国汉化以后变得比汉人还汉人,堂堂赵王世子要练一套武功来装逼,自然是以剑法为佳——难道练祖传的狼牙棒敲天灵盖技术? 想了想,王处一开口说道:“贫道这里有一套一元剑法,虽然不是我全真一派最厉害的绝学,但也非普通剑法所能比,放在江湖上也是一流剑法了。” 听见王处一的话,完颜承麟心中一喜,再次感谢自己这个身份的好用。 若是普通江湖中人,门派弟子这么跟王处一提要求,估计早就被王处一扇到天外去了。而现在听王处一这话的意思,似乎还不打算拿全真教的大路货来忽悠自己,而是准备拿出点干货来。 其实对于剑法本身高深不高深、精妙不精妙,完颜承麟要求并不是太高。因为根据华山气宗的理论,当内功精湛到极致时,以气驭剑,气功练就,不论使拳脚、动刀剑,都会无往而不利。 完颜承麟现在只需要一套能杀人对敌的剑法就行了,他相信以自己自小练的《九阳真经》练出来的深厚内功,一般人被自己随随便便刺一剑,绝对是兵器摧人亡的结局。 跟着王处一来到王府的习武场,王处一随随便便从场边拿起一把宝剑,以手颠了颠宝剑的份量,拔出剑,开口说道:“一元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此剑术虽然名为‘一元’,但每一招变法极多,世子你要看好了。” 变法极多?还多支线,分结局啊? 完颜承麟忍下吐糟的欲望,冲着王处一一拱手,行礼说道:“请玉阳真人授小王。” 第195章 蒙古 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身为兵部尚书的赵王完颜洪烈,得到了第二次出使蒙古的机会。 消息传到赵王府中时,府里之人从赵王妃包惜弱到手下的下人,都开始为完颜洪烈这次出行做准备,只有完颜承麟一个人又是紧张又是害怕,成天坐立不安,不但连给他负责上佛经课的觉远以及上道经课的王处一觉察出异样,连包惜弱这个只管儿子吃饱没、睡好没、穿衣服暖否的妈都觉察出不对了。 一日,实在是忍无可忍的完颜洪烈,拉着完颜承麟进了书房。 “麟儿近日似乎颇为不安,不知所忧者,到底为何?”完颜洪烈率先开口说道。 “父王,孩儿是在想蒙古之事,不知道父王进展的如何?”完颜承麟有些迫不急待的开口说道。 当宗室王爷很麻烦,当宗室王爷的儿子就更麻烦了。 虽然完颜承麟有不少对付蒙古人的方法,但那都需要上位者支持,现在他不过是一个被皇帝陛下忌惮的亲王的儿子,哪里敢有什么大的动静啊?像一般小说里那样,主角年纪轻轻就搞起了收罗江湖门客数人,然后江湖上最大的情报机构、江湖上最大的杀手机构、天下前五十强企业什么的……这虽然不是一个特别正史的世界,但金系的世界哪会有这种扯淡的事啊? 金系的世界就是这么朴实无华,读者会跟着主角的视线一路成长,看着主角从一文不名的小子,成为名动天下的大侠——好处是特别有代入感,坏处是万一有人穿越了,秘笈在哪全能找到。不像古系,时间地点人物都特别扯,主角配角全特么跟孙悟空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为了爽,多扯多不合理的剧情都能搞出来。 这也直接导致,你在古系里可以年纪轻轻就搞出江湖上最大的黑手党之一……是的,是之一,你以为你是江湖上最大的黑手党了,但是作者在需要钱,又编不下去的时候,会立刻用惨无人道的事实告诉你,实际上你弱爆了,真正的大Boss根本不是你。 金系就很少出现这样扯淡的事,主角的成长一直都是正常人类范围之内的,所以自己这个龙套中的龙套,只为生神雕大侠而出生的龙套,自然也搞不出那么大的阵仗。 当然,以上其实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原因大约是,皇帝陛下最小的儿子,去年刚刚挂掉了。 连同去年挂掉的这个儿子在内,从十八年前到现在,皇帝陛下前后已经死了六个儿子了,且每个儿子死的时候,大小都不会超过三岁,想想真是让人心塞啊。 虽然皇帝陛下现在还很年轻,今年也不过三十六岁而已,孩子是绝对能生出来的,但是这是一个四十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年代,而且问题的关键不是陛下生不出儿子,还是生了儿子养不大。 想想当年汉武帝二十来岁没儿子的时候,太皇太后就张罗着让淮南王刘安来当皇帝了,皇帝陛下都三十六岁了,他能不急吗? 因为没儿子这个事,皇帝陛下对宗室的管制越发严格,甚至连自家这个没啥杀伤性的爹,都频频挨训来着。 “蒙古之事皆按计划进展,只是……麟儿你确定那种药有用?”完颜洪烈摸着胡子,好奇的开口说道。 “历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而此药比温柔乡更加能腐蚀男儿胆,还请父王放心。”完颜承麟微一拱手,信心满满的说道:“任你再枭雄一世,只要沉上此药,都会成为不堪一击的懦夫。蒙古人是狼又如何,没有铁木真、扎木合、王罕这些出色的头狼,也不过是一群独狼而已。若是再收买上几个小部落,让这些独狼去狗咬狗上一顿,纵然蒙古人再强,也不过是区区边患而已。” 没办法,现在的金国国力实在是太弱了,军队完全不是蒙古人的对手,想要要百年前那样震慑蒙古那是不可能的,但不让蒙古成为后来那样的恐怖巨兽,而只是成为边患却是无忧的。 “哎,希望如此……”完颜洪烈叹了一口气,也不得不承认完颜承麟说得没错,独狼不可怕,怕的是他们联合起来。 其实完颜承麟应该庆幸,蒙古的局势到目前为止,目前还是走得小说的剧情。蒙古草原上目前分为铁木真、札木合、王罕三大势力,这三大势力并没有完全统一,而是要等完颜洪烈第二次来草原之后,札木合才会和王罕、桑昆勾结谋害铁木真的,然后因为郭靖报信,铁木真成功脱身并最终扭转了局势,并且一举击败了札木合和王罕父子,统一了草原各部。 也就是说,如果走小说剧情,只要阻止住郭靖报信,就能杀死铁木真,然后——让札木合和王罕统一蒙古吗?对金国来说,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的样子。 若是走历史剧情,札木合应该早就在三年前自称古尔汗,结果被铁木真和王罕的联军击败,然后被念旧情的铁木真放走,札木合最终投降了王罕。 而去年,王罕也被铁木真打败,札木合只得投降于乃蛮的太阳汗,铁木真正式统一蒙古草原。 今年,太阳汗会被铁木真打败,然后札木合身死。 如果走历史剧情,基本上完颜承麟现在已经可以开始思考脱身后计,而不是感觉自己还能再抢救一下。 “只是父王,此行太过于危险,儿臣希望父王带上儿臣一起去。”完颜承麟开口说道。 “不行!麟儿是父王唯一的继承人,赵王府的世子,岂可以身涉险?”完颜洪烈果断拒绝了完颜承麟的要求,这次去可不比上次去册封,有大军保护而且还是当客人,这回可是去当间谍。 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原著里完颜洪烈搞得那些阴谋诡计,肯定是有王命在身——比如,见机消灭某某,或者是挑动蒙古内乱。 自古以来,做内奸做奸细就没有好下场,要是被蒙古人拆穿,完颜洪烈的下场一定死得很翘翘。 虽然说,做为原著里的大反派,完颜洪烈在剧情没到他之前,应该能好好的活着——就比如原著里就很奇怪,第一次完颜洪烈去蒙古时,为了夸耀武力还带了一万精兵以炫耀。但第二次可就带了小猫两三只,这样他还能顺利从蒙古千里迢迢跑回来,不能不说为了郭大侠成长,完颜洪烈也是蛮拼的。 但是现在,梅超风都能活活饿死了,你还能指望剧情靠谱吗? 虽然完颜洪烈不是亲爹,但十八年相处下来,完颜承麟对完颜洪烈也是有很深感情的,真不忍心见他就这么死在蒙古草原上。 “正因为此行危险,我才要跟着父王同去啊。父王是赵王府的支柱,您在王府在,所以您绝不能倒下。更何况,孩儿也并非没有自保之力。”完颜承麟说着,拿起桌上的一个青花瓷杯握在手心,内力微吐,手上一紧。 等完颜承麟的手再次松开之时,青花瓷杯已经变成了一粒粒细小且大小一致的粉末,从他手中淅淅沥沥的落下。 言百遍不及为一次。 完颜承麟这么一表演,完颜洪烈顿时震惊的嘴不合拢了,好半天才开口说道:“麟儿你何时……何时……武艺竟然如此高强了?” 虽然完颜洪烈知道完颜承麟在学武,但是对完颜承麟学武的进度却没有太过于关心——他们这种人家,纵然文武双全,要求的也是骑射弓马之类的武。而这种武林之人的博杀之术,根本从未放在世子的教育课程里,所以在骤见儿子竟然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变成了一个武林高手,完颜洪烈表示他需要冷静冷静。 冷静了一小会儿,完颜洪烈开口问道:“麟儿与灵智上人等人相比,武功孰强孰弱?” 因为完颜承麟没有刻意插手的原因,灵智上人、沙通天、梁子翁那五个草包还是被完颜洪烈收到了帐下,成为他帐下的五大高手——毕竟梁子翁那条蛇,完颜承麟还等着做口味蛇呢。 “若只是比拼内力,他们五个一起上……也不在话下。”完颜承麟一点也不客气的说道:“父王,有儿臣在,别的不说,保您从蒙古回到中都,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比内功一挑五当然是没有问题,但是比别的……咳咳,没事,反正完颜洪烈也不懂这个,还不是随便自己胡吹。 于是,打着跟完颜洪烈去漠北历练,顺便尽子女孝心的义务,完颜承麟顺利的蹭上了这趟开往蒙古的列车。 只是…… “父王,历练什么的,只是顺便说说的吧?孩儿屁股都疼了。”完颜承麟捂着屁股,一脸绝望的看着自己父王,指指点点的说道:“不但屁股,还有腿……腿……大腿皮都磨破了。我细皮嫩肉,白花花的大腿喔……” 上次去蒙古时,自己只有八岁,坐得自然是马车。再加上一路虽然不是高床柔枕,但是大军之中生活也是极好的,最主要的是,自己当时惦记着去蒙古找一个叫“郭靖”的人,以验证这是否真是小说的世界,没有太在乎路上的风景,但是这次…… 父王,虽然我可能不是您的亲儿子,但是还是有可能是您的亲儿子的好嘛,所以下手请轻虐! 第196章 上瘾 是的,完颜承麟还是有可能是完颜洪烈的亲生儿子的。 根据网上推论,完颜康的生日,应该是在十二月。有原文为证,“郭靖大喜,说道:“好,你过世的爹爹和我母亲都曾对我说过,当年先父与你爹爹有约,你我要结义为兄弟,你意下如何?”杨康道:“那是求之不得。”两人叙起年纪,郭靖先出世两个月,当下在郭啸天灵前对拜了八拜,结为兄弟。” 记住,郭靖比完颜康大两个月出生,而郭靖则出生在十月,原文如下,“时虽是十月天时,但北国奇寒,这一日竟满天洒下雪花,黄沙莽莽,无处可避风雪……李萍抛下担子,拚命往人少处逃去,幸而人人只求逃命,倒也无人伤她。她跑了一阵,只觉腹中阵阵疼痛,再也支持不住,伏倒在一个沙丘之后,就此晕了过去。过了良久良久,悠悠醒来,昏迷中似乎听得一阵阵婴儿啼哭的声音……原来腹中胎儿已在患难流离之际诞生出来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包惜弱是什么时候怀孕的呢?又是什么时候遭难的呢? 根据原文,应该是丘处机给包惜弱疹出有孕,然后郭杨两家遭难的日子,“包惜弱知道丈夫因自己怀了身孕,……忽忽腊尽春回,转眼间过了数月,包惜弱腰围渐粗,愈来愈感慵困,于那晚救人之事也渐渐淡忘了。” 于是,丘处机开始苦苦寻找郭杨两家的后人,n日之后,丘处机与江南七怪定下十八年之约,“丘处机站起身来,说道:‘今日是三月廿四,十八年后的今日正午,大伙儿在醉仙楼相会,让普天下英雄见见,谁是真正的好汉子!’” 现在问题来了,三月廿四之前的数月加n天是包惜弱被检测出怀孕的日子,就算丘处机的医术好到,女人怀孕第一天也能检查出来,那么请问完颜康到底在他妈妈肚子里待了多久? 纵然以郭靖出生在十月,定下十八年之约是三月,检查有孕是一月份,完颜康也得在他妈妈肚子里待上十二个月。 所以不但是完颜康身份成谜,就连郭大侠也……想想也是醉醉哒。 #所以父王为何要如此残忍对我?# 面对完颜承麟的疑惑,完颜洪烈轻抚狗头,笑而……开始用深沉的语气追忆女真先祖创业之艰难,为了消灭一直压迫自己、欺凌自己的辽人,祖先们苦练骑射,每日每夜都行在马上,不敢有丝毫倦怠。 “所以……”完颜承麟不解的问道。 “我此行凶吉难测,纵然成事,北方也将边患四起。从来功名马上求,麟儿既然如此有上进之心,父王自当要好好磨练你一番。”完颜洪烈微微一笑,开口解释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思、劳其筋骨嘛。” 喂喂喂!父王,你是不是错误理解了什么?我一点上进之心都没有,我只是不想一年后或是几十年后,死得那么惨才卖力学武功的!而且什么大任啊?我一点都不想大任好嘛!呜呜……我的梦想就是当了混吃等死的权二代而已。 完颜承麟心里泪流满面,太上进也不好啊,被人误会了么么哒。 看着泪流满面的完颜承麟,完颜洪烈决定脑补为儿子在听了自己的话后,大彻大悟决定从此以后好好上进,洗心革面重新做世子——反正不管完颜洪烈真实的是想法是什么,但他后来对完颜承麟的所做作为,很好的显示了他的想法。 一开始没有马车坐,每日只能骑马赶路;后来伙食质量飞速下滑,让完颜承麟觉得自己又重新回到了黑暗的学生年代——每日只能吃辣椒炒月饼这种“八大菜系”的第九大菜食堂菜的岁月;再后来完颜洪烈干脆让完颜承麟自己一个人,独立在草原上解决自己的伙食。 呵呵哒!要不是完颜洪烈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爹,进化有可能他的祖宗就是自己祖宗,完颜承麟真不介意问候两下。 两世为人,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头,人生最艰难的日子也不过是,饿了,不想起来,那就再饿一下吧,反正今天没课,不起床正好节约体力。 可是现在不但每日要进行大体力运动——骑马赶路,吃食还只能在休息时自己去找,一顿找不到,当天就得饿晕过去。虽然完颜承麟觉得,完颜洪烈不会那么惨,看着自己儿子饿死而不管,但是很丢人的好嘛。 这世上唯一一个九阴九阳兼修的武林高手,竟然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倒昏迷,高手的节操何在? 就这样,在饿一顿饱一顿之中,完颜承麟觅食的能力飞速增长,他终于也能像武侠小里那些主角一样,随时随地都能打到并烤出美味的山鸡。 #多么痛的成长过程!# 跟着完颜洪烈的使节团,完颜承麟走了大约一个多月之后,终于到达了铁木真的驻扎之处。 因为这一次出使和上一次出使截然不同的目的,这一次使节团之中,上到完颜洪烈,下到搞卫生的侍从,没有一个人敢摆出天朝上国的架子,对着铁木真那是异常恭敬的,恭敬的和上一次不像同一队人。 而铁木真因为此时身份的转变——从一个蒙古小小部落的首领,变成了雄据一方的蒙古大汉,而对着完颜洪烈一行人虽然有礼,但并无上一次的殷勤和献媚。 那气度堂堂的样子,比自己那个皇帝堂兄,看着也是不多让的,让完颜承麟极度怀疑他献上去的药,到底有没有进作用。 完颜洪烈念完诏书——这一次的诏书比起上一次来,语气也是恭敬很多,只是完颜承麟怀疑诏书写得这么四骈六俪的,纵然有蒙古语翻译,铁木真到底能不能听得懂。 念完诏书,铁木真客气的向众人进马奶酒,除了代表天子的完颜洪烈没有起身之外,其他随从官员无一不行蒙古跪礼,以感谢大汗美意。 此情此景,看得上次也来过的完颜承麟唏嘘不已,果然是弱国无外交啊。 正当完颜承麟以为自己的药没有起作用之时,他忽然看见上方的铁木真双手忽然开始微微发颤,手里的酒杯“碰”的一下落在地上。 接着,面色铁青、额上有汗铁木真不顾自己正在接待金使的宴席之上,匆匆说了一声“抱歉,有事”就离席而去。 完颜洪烈也不以为异,只是回过头看了完颜承麟一眼,冲着他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似乎是在说,“儿子快看!父王干的不错吧?” 完颜承麟低下头,装出一副喝酒的模样,以掩住自己嘴边的笑容。 太好了!一代天骄的成吉思汗,成了一个瘾君子。 是的,在完颜洪烈提供的那几瓶极为珍贵的秘药之中,完颜承麟很热心的加了一些鸦片。 鸦片实际上在我国古以有之,而且在中医中,鸦片一直是做为一种可以治疗反胃吐食、久痢不止、久咳不止的药材使用,根本没有人知道,长期服用鸦片会让人上瘾。 而事实,鸦片除了能治病之外,还有非常好的治痛效果,加一些在伤药或者是其他药之中,只要不经常使用,对伤者的伤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类似于现代医学打杜冷丁止痛一般。 鸦片的主要成份是吗啡,杜冷丁的效果和吗啡类似,但没有吗啡效果好,作用力较小,但鸦片没有提纯或长期使用,危害也不是很大。 在提供了所谓的秘药给蒙古贵族们之后,完颜洪烈又收买了一些在蒙金之间转卖转买的商人,也不要求他们干别的事,只让他们提供一些秘药给蒙古贵族们就好了。 完颜承麟本来不想用这种阴毒方法的,但他思来想去之后,以他的身份,唯一能做的,且能做杀伤力最小的方法,似乎好像就只有这个了。 鸦片是自己提供的,所以他能将鸦片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只是让蒙古几个首脑人物鸦片上瘾,对蒙古百姓没有危害,杀一救百也算是好事,若是逼他用其他大招…… 比如认真参考清朝蒙古人人害怕南下的原因——在蒙古散布天花?杀伤力到是够了,但也太凶残了,搞得自己像个蛇精病一样。 还是鸦片这种东西好,反正都是我提供的,没有人知道配方,只有我不大批量放货,上瘾人数就有限,能买得起的人,也只有蒙古人中的贵族和首领级人物。 完颜承麟想起赵王府后花园那一大片美丽的花海,包惜弱闲来无聊之时最爱去那里转悠,却不知道那样美丽的花朵,是何等凶残可怕的恶魔。 任你当年再牛逼,变成瘾君子之后,充其量也只能成为蒙古部落的首领,想像历史上那样当蒙古帝国的皇帝,估计是没那种可能性了。 不过用秘药这种方法还只是缓兵之计,蒙金之间苦大仇深,早晚必有一战,没有铁木真这样的英雄、也会有铜木真、铝木真之流,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让蒙古人彻底失败,永远无法再崛起。 别误会,本世子说的不是种族灭绝这种事,连天花病毒都不忍心散布的本世子,怎么会干那种没人性的事呢? 完颜承麟一边微笑着喝着酒,一边自顾自得想着。 正喝得嗨呢,忽然感觉自己头上多了一个巨大的影子。 抬起头,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蒙古年青,正端着一碗马奶酒站在自己面前。 第197章 斗酒 完颜承麟抬起头,看着猛得出现在自己面前,对着自己说着蒙古话的年轻人。 说实在话,完颜承麟的蒙古话也就是还行吧,来蒙古之前突击学了一点,若是别人照顾他说慢点,他的对答还是没问题,但是若是像现在这样,喝了酒大着舌头跟他说话,那就是……少年,你在说什么啊? 见完颜承麟一脸惘然的模样,蒙古青年改用汉话说道:“世子,拖雷敬你一杯。” “原来是拖雷兄弟。”完颜承麟立刻换了一副表情,对于这个成吉思汗最心爱的幼子,他可不敢等闲待之。 这就是他说的蒙古的事情,若以为只解决铁木真、王罕、札木合就可以搞定,那就实在是太天真的原因,杀了铁木真还有铜木真、钢木真之流。 历史上,不但拖雷是个大猛人,连铁木真那几个儿子、孙子都是大猛人,根据写在自己儿子传附录后面的《蒙古秘史》来看,拖雷因为小时候太受铁木真宠爱——蒙古的制度,幼子守家,所以成吉思汗的私人家当都是拖雷继承,而且每次都是拖雷监国。监国这种事,在汉人的王朝里是太子才干的,但是在蒙古,虽然兄长窝阔台是可汗,但监国的却是拖雷,因此窝阔台在忍无可忍之下,终于找了个机会对付拖雷。 窝阔台借口说自己病了,然后拖雷祈祷天地,请求以身代之后,从巫师那里喝了一杯酒,喝完酒没几天,拖雷就挂了。 虽然这件事后世众说纷纷,但普遍的看法是,窝阔台是知情者和主使者,他“害怕拖雷的威望和势力继续增高,构成对自己的威胁而设此骗局将拖雷害死”。 但是风水流转转,转了一圈之后,蒙古可汗之位还是回到了拖雷子孙的手里,在襄阳被自己儿子一个石头打死的蒙哥,以及后来的元世祖忽必烈就是拖雷的儿子。 好吧,这是几十年后的事了,若是自己这次不小心把拖雷干掉了,就没有几十年后的皇位之争了。 完颜承麟你一口我一口的和拖雷换盏喝酒,他们幼时本来就有些情份,多年后重逢的欣喜再加上酒精的交情,待铁木真磕完药回到宴会上时,完颜承麟和拖雷已经快成了换帖的好兄弟了。 “世子真是好酒量!”已经有些大舌头的拖雷,看着连喝好几杯烈酒,却连脸都不红一下的完颜承麟,开口赞许。 少数民族兄弟性情大多豪放——嗯,好像我这个身体也不是汉人,不过女真汉化的挺厉害的,这种小事就不要再提了,而像这种豪放之人又大多喜欢喝酒,见完颜承麟喝酒这么厉害,脸不红心不跳说话都不大舌头,拖雷简直要佩服死了。 “哪里哪里,我这只是小道而已。”完颜承麟难得谦虚的一笑。 真得是谦虚!因为完颜承麟虽然是少数民族兄弟,虽然偶尔也会喝上几杯,但不是说过了嘛,汉化已久,女真酗酒之风早就没有了,真轮起酒量的话,三杯酒下杯就能灌倒他,哪有这么犀利,所以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倒,完全是因为有九阳真经的内功在为他解酒。 “世子这么好酒量,今晚我一定要跟世子不累不归。”拖雷一拍桌子,不顾完颜承麟蛋碎的模样,开口说道:“换大碗来!” 听见拖雷的吩咐,很快就有人拿了两个跟小型洗脸盆差不多的大碗。 拖雷亲自拽过酒坛,将两只大碗里都倒满了酒,胡乱和完颜承麟一碰杯,然后大声说道:“喝!” 说完,拖雷将大碗中的酒一饮而尽,引来宴席之上掌声无数。 被拖雷逼到这份上,完颜承麟回给完颜洪烈一个安慰的眼神,接着同样将碗中之酒一饮而尽,然后一抹嘴下,碗口朝下,以示自己真得喝得一干二净。 “好!” “世子真不错!” “世子好酒量!” 蒙古人最喜热闹,爱看人斗酒,再加上拖雷又是铁木真的爱子,众人一起起哄之下,竟然惹了不少人来围观。 “来来来!我们再来一碗!”拖雷一手抓住酒坛,想要再往碗里倒酒。 看着拖雷连抓酒坛都开始微微发抖的手,完颜承麟伸手按在他手上,自己将酒坛抓起来,往碗里倒了一碗酒,开口说道:“今日初见,来日方长,拖雷兄弟也不要急在一时,不如趁着人齐,把机会留给你别人。” “留……留给别人?”拖雷红着脸,大着舌头说道:“这……这是什么意思?你看不起我?” “哪有看不起啊,只是觉得今天难得有这么多铁木真汗下的英雄汇聚一堂,我想和这些英雄都喝上一杯,但是……万一被拖雷兄弟你灌醉了,不就没这个机会了。”完颜承麟微微一笑,拉拢跟蒙古人之间的距离,最快的方法永远是喝酒。 就算没有真情,至少也能喝出点假义来。 “好……好吧,那我就……就把机……会让给别人……人人吧。”拖雷说完,一拍桌子站起来,大喊一声吸引住众人的注意力之后,指着完颜承麟开口说道:“这位……完……完颜兄弟,要和大……大家斗酒……你们……谁来……谁来……涨我蒙古人的志气!” 卧槽!我只是说喝酒,没有说斗酒啊!斗酒什么的,你是从哪听出来的? 完颜承麟抬起头,表情微妙的看着一副醉薰薰模样的拖雷,拖雷的长相嘛……说实话,从成吉思汗的女儿丑到竟然有某美男大喊“受骗上当,大汗的女儿实在太丑”,后来更是宁死也不娶丑公主来看,拖雷的颜值真是……咳咳,男子汉大丈夫,看什么脸啊? 不过怎么说呢,但也不能长得连让自己说“我以为,只有我这样俊俏的小生,才会如此腹黑,没想到拖雷你这样浓眉大眼的人物也会耍这种文字游戏”的机会都没有吧?拖雷标准的蒙古人长相,大饼脸眯眯脸,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棒子来了。 至于女真人,女真人是略有些高加索人血统,肤白五官较深高鼻子,个别还是黄毛,放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颜值还是不错的。但是倒过来,放在十二世纪的中国,只能说“不是我的错,都是世界错了”。 不过拖雷大话都放出去了,自己现在想不认,那也不是行了,否则金国的脸面何存? 无奈之下,完颜承麟只得站起来,举起自己的大海碗,向帐内众人示意道:“小王纵然是在中都,也久仰铁木真汗手下英雄豪杰颇多,一直对诸位都非常敬仰。今日有幸,得见诸位英雄,小王不胜荣兴,先干为尽。” 说着,完颜承麟将碗中之酒再次一饮而尽,一只手将大海碗的碗口倒扣,另一只手抹了抹嘴,然后抓住酒坛笑眯眯的说道:“这斗酒的规矩嘛,我饮一碗,诸位也任意一位,也请请饮一碗,什么时候我醉倒,什么时候算完,如何?” 既然是要斗酒,完颜承麟觉得就没有必要这么谦虚,真男人都喜欢豪爽的爷们,而不是小家子气的男人,遂又加了一句,“看是小王先醉倒,还是诸位先醉倒。” “好!” “好小子!真是有胆气!” “哼!竟然敢和我们这么多人斗酒!” 帐里的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众人叽叽喳喳表示,今天一定要让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女真臭小子,知道他们蒙古男儿的海量。 “那么谁先来?”完颜承麟微微一笑,目光清明的看着众人,将自己手中的空碗倒满酒,在众人面前缓缓划过。 看着完颜承麟清明无比的眼神,和得意但不招人讨厌的笑容,在场的蒙古大哥们都不淡定了,一名自称为“窝阔台”的大汉先跑了出来,表示要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看着这位口口声声说要给兄弟报仇,但几十年后却弑弟的兄长,完颜承麟很干脆的用五碗酒放倒了他。 五碗酒过后,窝阔台已经醉得倒在了地上,开始口吐白沫,而完颜承麟依旧像没事人一样,眼神清明,嘴角含笑的看着众人。 “这位小兄弟了不得啊,竟然连续喝倒了窝阔台和拖雷,下面我来!” 江湖上有一句话叫“打了小的,来了老的”,现在完颜承麟也一样,一关关boss挑战下来,除了铁木真还有周围侍卫之外,在场能直立、清醒、自主行动的蒙古人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 #一群战斗力不到五的渣,也想和九阳真经斗?# 看着满地的醉酒鬼,完颜承麟冲着一副见鬼模样看着自己的铁木真和其他蒙古侍卫,甚至还有包括自家老爹在内的金国官员微微一笑,冲着王座上的铁木真拱手说道:“大汗,承让了!” “好!果然好酒量!”铁木真隐隐觉得今天三观都被完颜承麟毁完了。 见过能喝酒且千杯不醉的,但没见过这么能喝酒的,这哪是千杯不醉啊?这刚才……至少喝了几万杯酒下肚了吧? 铁木真视线不由自主的看着完颜承麟,依旧平坦无比的小腹,就算这酒不喝人,但喝下去那么多水,一个晚上下来,竟然连个方便都不需要?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对于铁木真的这种疑惑,完颜承麟只能说,大夏天的,搞什么帐内聚会,烤肉还喝酒,好热啊,看本世子都出了那么多汗。 第198章 催眠 欢迎宴会之后的好几天里,完颜承麟感觉自己在蒙古的人气好了许多,不但走在路上有人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还经常有人来找自己喝酒。 比如拖雷,他就带着没有拜江南七怪为师,却学得一手好射箭术和骑术的郭靖来过几回。 对于这样子的宴请,热衷于打探蒙古消息的完颜承麟,也没有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趁机打探出了不少消息。 当然,他打探出这些消息,被打探的当事人是不会知道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合撒儿。” “你多大了?” “我今年三十三。” “成亲了吗?有几个妻子?几个儿子?” “我有十八个妻子、五个儿子、六个女儿了。” “今年部落里的收成怎么样?” “收成到是一般,但大汗这几年仗打得不错,我得了很多战利品。” 看着半闭着眼睛,表情恍惚,一副“不知今昔是何年”模样的壮汉,完颜承麟小心翼翼的运用着他从《九阴真经》上学到的“移魂大法”。 在江湖之中,这门技法自然没多大用,无非是催眠之法而已,不但前期发动时间长,而且遇上武功高强、心志坚定之人,还没有办法使用。 但是在完颜承麟看来,《九阴真经》上其他武功,不过无非只是杀人之术或是逃生之道,充其量是百人敌,不过是小道而已。堂堂赵王世子,连郭靖郭大侠都蝴蝶了,蝴蝶掉未来的家庭危机和职业危机,也未必要走武林高手这一条路。 相反原著里,若不是自己觉得了几招武功就觉得自己了不起,非要跑去玩什么比武招亲,而不是在家里当一个安静读书的美男子,包惜弱的轿子也不会在那个时候停下来。 只有这“移魂大法”,若是自己能学会这门可以操控人内心秘密的武功,才会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危机有一定作用。 今上无子,虽然年轻,可近日来身体不好,若是今上无子而亡,那么下任皇帝之位? 完颜承麟自己当然是没指望坐上去了,但是完颜洪烈则不然,他可是世宗的儿子。 不过“移魂大法”这种东西,完颜承麟练来练去,也没有练得跟传说里那些动不动就能控制人心——比如,对方拍你的肩膀一下,你就能把钱全交给对方,然后还哭着喊着上网发微博说自己被人迷魂了。 拜托!有这个迷魂术,还用干骗子这活,骗你这三瓜两枣吗?直接跟本世子一样,去干点更有前途有发展的事不是更好? 练来练去,完颜承麟也就是趁着对方不注意,让对方与自己视力相接之时,诱导性的哄骗对方说出一些情报。 大吃货国人啊,对隐私这种东西是最没有自我保护功能的,一个八卦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传得满街都是。 若是有坏人刻意去搜集某一家的情报,基本上分分钟之内就能收集到这一家的全部情报。 所以,完颜承麟一开始问的都是一些闲话家常的话,为得就是降低被催眠人的警惕心。 完颜承麟一边问着,一边仔细观察着被催眠人的面部表情,在确认被催眠人的警惕心已经放得很低之后,开始询问一些铁木真的事。 比如,一开始也只是问一些铁木真的私生活,或者是关心男人之间的话题,问得多问得深了,才会询问一些蒙古军事上的资料。 合撒儿是成吉思汗的同母弟,两人和母亲相依为命长大,按说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说出铁木真的情报。但无奈的是人从来是共患难易、共富贵难,随着铁木真地位的变高,合撒儿对铁木真的不满也越来越浓,完颜承麟也是听出了合撒儿口中的不满,才会对他用移魂大法的。 果然不出所料,合撒儿说出了很多他憋在心里的话,比如有多少人反对讨厌铁木真、有多少人面服心不服、铁木真有多讨厌,除了这些就是蒙古的一些军力情报了,这些都是普通探子很难打听到的消息。 询问完毕之后,完颜承麟看着合撒儿的眼睛,开口说道:“合撒儿,你现在看着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等会闭上……连续闭三下……然后我会跟你说‘醒吧’,你就醒了……醒来之后,你还在和我喝酒……我们什么也没谈,这一切你都不会记得了……知道吗?” “我看着你的眼睛……连续闭三下……醒来之后,我在喝酒……我什么都不记得……” “对的!” 完颜承麟将眼睛闭了三次,然后轻轻说道:“醒吧。” “世子,我们刚才说到哪了?”叫“合撒儿”的大汉,冲着完颜承麟开口说道。 “我们刚刚说到哪里的美酒最香啊……”完颜承麟说着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是啊是啊,我们是说哪里的酒最香了。”合撒儿抚着大胡子,爽朗的一笑,拍着完颜承麟的肩膀,又继续说道:“说起来,世子年纪轻轻酒量这么好,是不是有什么秘密啊?能不能告诉老夫啊?” “这哪有什么秘密啊?多练呗。”完颜承麟一点也不脸红的将自己吹嘘成一个从出生开始,就喝酒不喝奶的奇葩。 在这样喝酒打屁的生涯之中,完颜承麟挥手离开了铁木真部,来到了王罕部落。 和在铁木真部喝酒是拖雷主动相邀不同,再次灌趴下整个王罕部落人的完颜承麟这次是自己送上门,主动要和人拼酒——虽然两者结局并没有差别。 喝完酒后,完颜承麟在王罕部落的好感度增加,同时通过同样的方法,完颜承麟知道王罕也变成了一个瘾君子,而且不止是他,连他的儿子孙子都染上了毒瘾。 到是札木合,这个人心志坚决,竟然没有染上毒瘾,真是太可怕了,要找个机会除掉他。 就在完颜承麟四处游荡的那几天,万众睹目的王罕、札木合vs铁木真三角撕逼大赛开始了。 可惜,这样精彩的大赛,完颜承麟却是无缘“目睹”。 他受伤了,为了从豹子口中,救出王罕那个横行霸道的孙子都史而受伤了。 要是不记得那几头豹子,可以让大家回忆一下加深印象。 按照正常剧情,这几只豹子会在几年前出场,因为想袭击华筝,而被江南七怪打死打伤,同时华筝会因此而和都史定下婚约。 但因为那江南七怪的剧情被浮去掉了,所以即没有华筝定婚,那几只豹子也活得好好的。 只不过豹子这种东西嘛,到底是凶物,养不熟,所以这一次,不知怎么的,竟然就想噬主,幸好世子路过及时得见,不然都史不死也残,只可惜世子却不小心脚受了伤。 于是,在撕逼大战之时,世子只能一个人在帐篷里休息。 “他们都走了吗?”完颜承麟从床上蹦起来,看着站在旁边的一个侍卫,开始脱自己衣服,“你穿上我的衣服,在床上躺着。现在外头在打仗,没人会来关心你的,好好躺着就行了。” “是,世子。”完颜洪烈派来的侍卫,换上完颜承麟的衣服,点头说道。 完颜承麟点点头,看着身形和自己有些像的侍卫,对九阴真经里竟然没有易容术这门功课表示遗憾之时,也换上了一套蒙古儿童的衣服。 你没看错,蒙古儿童。 侍卫看着套在完颜承麟身上那身过小的蒙古儿童衣饰,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完颜承麟到是没有太多想法,虽然这套衣服是有点小,而且非常紧,但是他有缩骨功啊。 运功之后,十八岁的完颜承麟变成了一个十岁左右的蒙古儿童。 “世子……”侍卫一脸震惊的看着重新变回十岁少年的完颜承麟,莫名震惊了。 “好好干,我先走了。”完颜承麟习惯性的想拍对方的肩膀,抬起手来才发现两人目前的身高有点大,只好讪笑一声放下手,然后走到帐篷后面不显眼之处,以匕首在帐篷上画了一个不明显的洞口,从帐篷里跑了出去。 毕竟自己是金国世子,目前金国又和王罕以及札木合交好,最主要的是,这里是王罕的大营,所以他享受的安全等级虽然高,却并不是那么严密,只有帐篷门口站着几个护卫,所以竟然没有人发现世子从帐篷后面跑了。 跑了出来,完颜承麟别的事没干,先在脸上抹了一把泥——你说说,那些往脸上蒙块黑块的人都是什么心态?蒙黑布,对方手一抓,你不就现原形了;抹把泥,对方手一抓,得,只能更加更不清楚。 大多数人,对于孩子都不会太提防,正是因为这些人的不提防,完颜承麟很轻松的就弄了一匹马,骑着他的小马向战场的方向奔去。 他要去混水摸鱼。 不过说实话,他们仨到底是为何而撕逼,完颜承麟还是不了解,虽然作者大大说是完颜洪烈挑拨的,但完颜承麟表示,他一个字也不会相信。 他爹又不是傻瓜,会放着好端端的三角局势不管,让草原变成王罕和札木合变成两雄争霸。 要知道,如果没有长前后眼的话,王罕才是这个草原最大的boss——一个能让札木合和铁木真这两个人杰,都甘愿屈居他之下的人。 左思右想之下,完颜承麟还是觉得不放心,所以他想要近距离去观察一下,至于能观察个什么东西出来,那就是听天由命、骑驴看样本了。 第199章 事了 到了现场,完颜承麟才知道自己弱爆了。 一来是这种大兵团的战争场面,直接刺激到了他的胃——尼玛他是一和平年代生人,虽然战争片和恐怖片什么的看过不少,但没这么真实血腥,最主要的是色香味俱全。 二来是这种场面真得很乱很乱,蒙古人打仗又不会有统一的军服,一群伐木为兵的大卢瑟而已,完颜承麟看不出哪只是哪只的军队,请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分出敌友的? 其实在古代,这种少数民族的战斗——比如金国女真起家时也一样,大多是以家族或是部落为单位进行编制的,大家彼此之间都很熟悉,所以冲锋陷阵之时,不会有兵不识将、战友互相不认识的问题,而且还能互相交负后背。 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不认识的,就是敌人,所以顶着一张生面孔的完颜承麟就惨了。 当然,小说原主如此聪明机智,完颜承麟也不是个大笨瓜,他立刻想起自己现在可是顶着一张无害的正太脸。 面对这种聪明的场景,完颜承麟随便往地上某具尸体上一扑,用蒙古语大叫一声,“爹!” 尸体翻开,脸露了出来,很好,果然不是爹。 完颜承麟就这样一边大声叫着“爹”,一边在战场上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前进行,穿梭战场竟然没有被人砍中。 能有这样的战绩,一来是因为完颜承麟只是一个小孩子,而且还是个敢冒着生命危险,到战场上找父亲的本族小孩,虽然大家都不认识这个小孩,但大家出来混都是有妻有子的,打仗也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特别禽兽的人,都不会对这样孝顺的小孩出刀;二来纵然有那么几个禽兽的人,想对完颜承麟动手,但他总会发现,每每出刀之时,这小孩总会运气特别好的闪开自己的刀。杀人不过是求富贵,杀这样大小的孩子,又不能拿着人头去当战利品,一般来说杀他也不过是顺手而为之,既然对方躲过去了,又跑远了,一般也没有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再去追杀他;三来虽然蒙古人不高,蒙古马也挺矮,但蒙古人到底是骑兵,他们是在马上作战的,完颜承麟一个小孩子又没有骑马,要砍他的话,需要弯下腰来,太过于麻烦。 所以,在诸多条件之下,完颜承麟竟然万军之中游荡而毫发无伤。 于是,靠着出色的演技和上好的轻功,完颜承麟发现,自己已经快走到札木合的驻地了。 远远的看见札木合,完颜承麟到是有了新的主意。 说实话,身在战局之中,现在这场撕逼大战,谁和谁比较占上风,完颜承麟真得不知道。 虽然原著里说,铁木真打败了札木合和王罕的联军,但那是靠郭靖抓住了都史小子,又有江南七怪保护铁木真,最后才取得了胜利。 这个世界,谁知道剧情会歪成什么样啊? 在已经成为瘾君子的王罕铁木真和札木合之间,完颜承麟果断的做出了选择。 这时,一直站在高处眺望着战场的札木合军也动了,他们开始向着铁木真的后翼追去。 按照王罕的计划,札木合领兵铁木真左翼、桑昆都史领兵攻铁木真的右翼。 铁木真知道,和札木合的大军都是札木合精心训练出来的不同,桑昆只是个借着父亲余荫,庸碌无能的蠢蛋,远远不能和札木合相比,所以没做多犹豫,就领着兵向桑昆冲去,试图从这里冲出重围。 札木合也是一代人杰,自然不甘愿久屈王罕之下、更不甘愿拿自己的士兵来和铁木真的精兵硬拼,因此他让自己的大部队,在铁木真军队的侧面来了个大转圈,由铁木真的左方转移到了铁木真的右方。 不要小看这样的转移,虽然在二十一世纪,连军训过的大学生都能做到,对一群不识字,且连左右都分不清楚的少数民族兄弟来说,能完成这样的战略性转移已经很不错了。 要知道,在二十一世纪,在现代社会,还有不少国家,比如非洲国家军队就做不到。 只凭两条腿,跟在札木合的军队后面,完颜承麟捡了一副不知道是谁丢在地上弓箭,拉在手里试了试手感,在九阳真经的内功之下,他很轻松的就将这把至少二石的弓箭拉了个满。 金人以骑射起家,虽然历经百年已经荒废的差不多——有时候金国武士跟宋国武士pk射术,都会失败,但是做为赵王世子,完颜承麟在骑射上还是下过苦功夫的,百步穿杨也许没那么个水平,但是如果只是把东西射过去的话,完全没有一点问题。 完颜承麟看了看札木合和自己的距离,约有三百步左右,普通正常人类当然没可能射这么远,但对于内功精湛的完颜承麟来说,却没有问题。 更何况,他要做的根本不是射人。 完颜承麟将一个小瓷瓶绑在箭头上,箭矢上弓、拉满、射出,立刻丢下弓箭,施展轻功换了一个方向,转身就跑——能达到目的当然好,但达不到目的也没有关系,毕竟他又不是个杀手,不成功则成仁。 蛇行狸翻之术是九阴真经里的轻功招术,能被黄裳这样牛逼大能看中的武功,自然是不俗的。 完颜承麟连滚带爬之下,已经从刚才射箭之处,跑到了战场的边缘。 “呼呼!终于跑出来了!”完颜承麟拍打着胸口,回过头向札木合处望去,只是矮也有矮的郁闷之处,除了一片人头之外,他什么也看不见,“算了,听天由命吧。出来这么久,也该回去了,不然就要被识穿了。” 靠着精湛的内功和轻功,完颜承麟在大军回来之前,又跑回了王罕的营帐,花了点功夫混进帐篷里,继续装病人。 话分两头,说完完颜承麟这头,说说札木合那边。 完颜承麟这一箭虽然有力度,但到底距离已远,而札木合身后又不弱,见一箭飞来,立刻用挥舞着手中的大刀,习惯性的想要箭矢劈下。 本来,札木合这样做只是正常反应,常识中的常识而已,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完颜承麟射出去的这只箭,根本不是普通的箭。 或者应该说,箭是普通的箭,但箭上绑着的小瓷瓶不是普通之物。 收到刀砍的震荡,小瓷瓶立刻炸开,里面装得东西立刻露了出来,液体顺着札木合的刀流了下来。 但是这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是,完颜承麟这小子,冒着生命危险在瓷瓶里装了白磷。 白磷有剧毒,且燃点极低,几乎一遇到空气,就立刻燃烧起来。 大火顺着液体流动的方向,就向札木合烧去。 为了怕札木合不死,除了火之外,完颜承麟还在瓷瓶里装了剧毒。 虽然王处一不愿意教完颜承麟制毒,但完颜洪烈手下却有擅长玩蛇的梁子翁和以毒掌闻名的灵通上人,因此在这两位的教导下,完颜承麟虽然制毒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对毒物却有了很深的了解。 完颜承麟在瓷瓶里装的,就是一种对皮肤腐蚀性极强的毒液,几乎一见着人的皮肤就会粘上去,然后让皮肤完全溃烂掉,但让人恶心的是,这毒液又弄不死人。 再次感谢这是神奇的武侠,不用考虑现实位面,符合不符合科学逻辑这种事——想一想那个著名的化尸水实验吧,化学宅们分别用尽了王水、高浓度硫酸之类的高腐蚀化学品,也没有办法制出像小说里那样,几滴药水就能让尸体去无踪的神奇药水。 简直不能好好爱了! 所以札木合首领不幸中招了。 正因为札木合的中招,导致札木合军大乱,以致于正在追击铁木真的札木合军,没有来及得和桑昆的军队两面夹击铁木真,竟然让铁木真逃了出来。 不过铁木真经此一败,也是元气大损,手下精兵死了不少就算了,还死了两儿子和木华黎、哲别这样的大将,大部分投效他的部众又散去,因此估计只要对手别太猪的话,近十来年是折腾不起来了。 晚上在庆功宴上,因为救都史而受伤的完颜承麟也顶着一张苍白的小脸出席,看着毫不掩饰自己瘾君子事实的王罕爷孙三人,再想想受伤的札木合,完颜承麟心情大好。 虽然让王罕这种可怕的猛人变成草原上第一强者很可怕,但是一个毫不掩饰自己瘾君子爱好的强者,是没有什么可怕的。 而铁木真这个大反派也没有死,完颜承麟相信,以未来成吉思汗的魄力,不久之后他一定会高喊着“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再度出现在众人面前。 至于札木合,虽然被火烧、皮肤溃烂什么的,搞得好像很严重一样,但一来完颜承麟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札木合——虽然在情感方面,三角关系被人唾弃,但从稳定性来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形状,少一个角都不行。 二来,完颜承麟丢出去的,实际上也只不过是一个小瓷瓶而已,怎么能搞出很大的伤呢? 只不过……以现代的医术来说,札木合会很痛而已。 痛的时候,当然需要鸦片牌止疼药,包您吃一片想两片,吃了两片想三片,越吃越想吃,嗨到停不下来。 至少十年之内,完颜承麟是不用担心蒙古会再出什么幺蛾子了。 至于十年之后,首先……本世子要先活过今年十二月,也就是本世子的十八岁生日。 第200章 比武 金中都,自五十多年前海陵王……并不,是海陵庶人完颜亮迁都之后,已经成为北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市。 有很多小伙伴可能不知道金中都在哪里,不过没关系,只要说出它后面的名字,大家就知道它的位置了。 它后来改名叫帝都。 当然,金中都和后来的帝都还是不重合的,只看完颜亮的坟在二环就知道,现在帝都当年是用来当坟场的——不过你也可以往好里想,觉得这是因为帝都帝王将相实在太多,所以哪怕是第一个定都的皇帝,他也只能屈居二环。 从蒙古回到中都之后,完颜承麟开始了频繁的相亲活动。 毕竟按照女真的法律,像他这样十八岁的大龄单身青年,如果不是因为是赵王世子的话,早就被官府强行拉去婚配了,轮不到现在这么潇洒。 只可惜的是,包惜弱对于这些女真贵妇之间的宴会、交际并不擅长,无法通过交际宴会,为完颜承麟找到一个合适的妻子人选。 同时,这也是完颜承麟为什么会同意完颜洪烈让自己娶妻的提议。 生母已经如此,正妻一定要找个好人选。 不过幸好的是,这年头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些东西,还只是在南宋那边流行,金国的女性权力不高,但是自由度还是挺高的,尤其是女真贵族少女,不但经常会有纵马出行的记录,还可以和男子自由的见面聊天。 所以,在金国这边,男男女女一大帮人一起骑马出去玩,那是一件很正常也很平常的事。 当然,婚前滚床单也是常事……哈哈……贵族还好说,在平民里,女子婚前大肚子,然后直接产子也是有的。 而且在婚恋市场上,这样子已经生育过、展示出其生育能力的妇人——最好是能多生几个男娃,和未婚少女相比反而要更有前途一些。 呵呵哒,三观都碎掉了有木有! 认真翻看《金史》,因为妻子和人偷情而引发的惨案不少,都能上史书记载了,可见其没上史书的还有更多。 和后世满清那样,满州女人除了不裹脚,比三从四德还要三从四德,连妻子都得靠皇帝来指相比,简直幸福到天上去了。 这一天,完颜承麟在参加了一个含有相亲意义狩猎之后,打马在中都街上走着,但见街道两旁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倒也颇为快意。 慢着,以上这一段怎么看着那么耳熟呢?似乎是原作者在某个著名段子里,所用过的描写。 完颜承麟僵着脖子侧过头,就看见前方人声喧哗,喝彩之声不绝于耳,远远望去,围着好大一堆人,不知在看甚么。他好奇心大起,挨入人群,只见中间空了老大一块地,一男一女两个人正拳来脚去打得十分热闹。 男的容貌普通,还有些微胖,一看就是那种江湖混混的级别;女子大约十七、八岁,明眸皓齿,容貌秀丽,更透露出一股英姿飒爽之美,看着既秀美而又恬静。 真是个大美女,不过这么美的女人,怎么会和人打架呢? 完颜承麟摸着下巴,看着两人打架。 以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那女子虽然看着柔弱,但举手投足极为有章法,一看就是经过名家指点,武功不弱。 而那大汉,虽然看着高大,但武功稀奇平常,估计不是女子的对手。 果然,两人交战数合之后,女子卖了一个破绽,引大汉来攻,然后趁机一脚踢在大汉的背上,将他一脚踢了个狗吃屎。 喔!美人不错不错啊!武功好,颜也不错!但是……为什么总觉得哪里不对呢? 正当完颜承麟觉得哪里不对之时,就觉得女子忽然捡起一面旗杆,用力一甩再一插,旗杆就这么被她插在了地上。 大风吹过,将旗杆上的旗幡高高吹起。 在猎猎风中,完颜承麟看见那锦旗白底红花,赫然绣着“比武招亲”四个金字。 而在锦旗左侧地下,还插着一杆铁枪,右侧插着两枝镔铁短戟。 经过名家指点的少女……比武招亲……铁枪……再不知道这是哪一出,完颜承麟也可以去死一死去了。 呵呵哒!不是吧,逛个街而已,也可以遇上这样的剧情? 完颜承麟很不愿意相信,但这时一个腰粗膀阔很是魁梧,但背脊微驼,两鬓花白,满脸皱纹,身穿一套粗布棉袄,穷得衣裤上都打满补丁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冲着一拱手,开口说道:“在下穆易……” 呵呵哒!剧情大神你好,剧情大神再见! 完颜承麟冷笑两声,立刻对自己的四个跟班说道:“你们俩,往左边走,看见王妃的轿子就拦下来,告诉王妃我要吃福满楼的千层饼,要王妃亲手买的,不是亲手我不吃……你们两个,往右边走,同样如果看见王妃的轿子就拦下来,跟王妃说我想吃西香楼的醉虾,同样要王妃亲手买的,不是亲手我不吃。” “记错了,拦下来拦不下来,都来给人给我报信……要比王妃来得早……另一个人则给我想方设法拖住王妃的轿子……去去去……快给我走开……” 完颜承麟双手朝街道左右两边一挥。 幸好杨铁心比武招亲的地点,不是在十字路口,而是一条笔直的大街上,不然自己就带了四个跟班,上哪堵不知道会从哪个路口出现的包惜弱啊。 想一想,包惜弱也是因为看见完颜承麟在打擂台,或者说万人之中一眼看见完颜承麟,才会停下轿来的,所以自己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才行。 这么想着,完颜承麟连滚带爬的从马上爬了下来,同时又暗恨自己为了相亲,今天穿得实在是太骚包了,又是白衣、又是烫金滚边,还骑了一匹这么神骏的大马,简直就是人群之中,一眼就望见…… 也不对!像哥这么帅裂苍穹的人,就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就算穿布袍,也一样会被人认出来的。 比如现在…… “世子!”郭靖又惊又喜的声音,在完颜承麟耳边响起。 看着郭靖那张猛然放大的脸,再看着他身边的小红马,要不是考虑到黄蓉还不知道在哪个地方缩着,完颜承麟真想分分钟揍他丫的一顿。 “啊?草原一别,多日不见。”完颜承麟挤出一张带点小殷勤的笑容,看着郭靖说道:“郭靖兄弟,你怎么来中原了?” 郭靖看着完颜承麟,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自从数月前草原上那场惊天地、泣鬼神、改变大吃货国命运的撕逼大战之后,郭靖和李萍不得不跟着铁木真的部落一路逃窜,最后和历史上的札木合一般,投靠了乃蛮部的太阳汗。 在太阳汗那住了一段时间,等差不多稳定下来之后,李萍当年杨郭两家的旧事,并表示都十八年过去了,也不知道杨家大婶怎么样。你妈我呢,是走不动道了,这辈子搞不好要老死蒙古了,儿砸你回牛家村看看,一来看杨家大婶有没有回来过、二来认个道,将来你妈我死了,好将妈妈的骨灰带回去。 这样,郭靖便辞别拖雷和华筝,骑着小红马,来到了中原。 路上遇上了一个姓“黄”的小兄弟,他们俩人在张家口一见交好,吃过一顿饭郭靖认其为弟,就将小红马送给了黄家小兄弟。 听着郭靖重述原著里的剧情,完颜承麟不得不感慨一句,剧情大神果然强大,就算江南七怪都给和谐掉了,郭靖一样在十八岁那年南下来到了中原,一样遇上了他命中的女神。 “那华筝呢?”完颜承麟忽然开口说道。 “华筝妹子怎么了?”郭靖一脸好奇的反问道。 不明白好端端的,完颜承麟怎么会提起华筝,不过还是老实的开口说道:“华筝妹子自然在蒙古,和拖雷兄弟在一起。” “金刀驸马……”完颜承麟又提了一个名词。 但见郭靖听到“金刀驸马”时一脸迷茫的样子,完颜承麟估计着这辈子大约是没金刀驸马这回事了。 也好,省了三角恋……不对,金马驸马事件也算是这小俩口的催化剂,不然以郭大侠这个脑子,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分出黄兄弟和黄姑娘的不同? 不过,关我一毛钱的事,他们俩越虐恋情深,才越没时间来找我。 就在完颜承麟拉着郭靖闲话家常之时,去左边街口的跟班已经回来,并且给完颜承麟打了一切“ok”的手势。 太好了,西香楼和福满楼一在城北一在城南,而这里是城东,所以包惜弱想要给自己买东西,必然不会再直接走过来,得掉转轿子,绕上小半个城回头去买。 包惜弱不走这条路,自然就不会碰上比武招亲这回事,不会碰上比武招亲,自然就不会被杨铁心看见。 暂时来说,身世之谜解开无忧。 那么接下来的时间,只要自己装上一个月的病,然后天天缠着包惜弱照顾自己,等杨铁心走了就安全大吉了。 这辈子都不用担心,一个深闺贵妇和一个江湖草莽能有什么交集的机会了。 完颜承麟正想着,再度回过头时,发现郭靖已经冲上了擂台,和一个和尚战得正欢。 喂喂!郭靖,你知道那是打什么吗?你就打得那么开心! 完颜承麟看着站在原来郭靖站的地方,正怒瞪着擂台之上的郭靖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乞丐,在心里“呵呵”一笑。 第201章 招亲 现在现场的局面是这样的,不能结婚的大和尚非要上擂台,而且连续打败了穆念慈和杨铁心父女,并且动手动脚调戏穆念慈妹妹——虽然没有脱穆念慈妹妹的鞋,但场面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 这种调戏良家妇女的场面,若是自己这种来做,大约还有围观群众说相爱相杀、欢喜恩爱之类的。 换个人来做,而且还是个丑八怪,简直是难看得不得了,只让围观群众恨不得分分钟把这个猥琐男弄死。 在这种情况下,郭靖郭大侠自然有义务也有责任的出面。 至于万一打赢了和尚,自己是不是要娶穆念慈这种事,依郭大侠那跟猴子差不多的智商,想来是想不到这么深远的事。 其实也无妨啦,男未婚女未嫁,郭杨两家本来就有婚约,就让他们俩配对也不错,就是不知道孩子生出来是不是叫郭过。 完颜承麟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乞丐……并不,是黄蓉黄女侠,只见黄女侠脸上虽然有点黑有点脏,但看得出来五官精致,若是洗干净了,也是一个大美人。 若是按一般男主穿越文的定理,自己应该勇敢的上前,问黄女侠,“约吗?” 但现实是,想想黄女侠对情敌和对渣男那些凶残的手法,做为一个有志向开后宫的男人……严肃严肃,本世子可是最后当上了皇帝的男人,这是注定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男人,怎么能找个悍妇外加无比凶残的老丈人呢? 宝玉说的好,女人没结婚之前是珍珠,结婚了之后是鱼眼珠子。 黄蓉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更糟糕的是,黄蓉变成鱼眼珠子还是因为嫁错了人,若是她当年嫁一个爱自己又爱自己,同时家里有钱又有点闲,但同时又不爱管闲事,愿意和她一辈子隐居桃花岛,无聊时就出来旅游一下,享受祖国大好河山的男人,肯定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担心这担心,为了自己的蠢男人担心一辈子,死守襄阳一辈子,以致最后战死襄阳。 其实从两部小说看来,黄蓉的妖女性格从来没有变过——都是古灵精怪、唯我(我们一家人)独尊、自私自利,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不是主角,所以后来她被骂惨了。 #儿子帮爹报仇系列!# 最值得庆幸的是,虽然黄蓉根本就不爱国也不爱大样,但是她有一个爱国爱大宋的老公,所以最后她是以“黄女侠”的身份去逝,而不是以“黄妖女”的身世去世。 所以像黄蓉这样的男人,像自己这样的男人是消受不了的,还是让她去祸害郭靖或是别的男人吧。 完颜承麟一边想着,一边不着痕迹的努力向后退去。 虽然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但是这种有可能揭破身世的热闹,还是让他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吧——幼儿园老师都说了,不要随便围观。 只是完颜承麟虽然想走,但是黄女侠何等人物,扭过头一个冷眼看过来,“你在看我?你认识我?” “没有,我怎么会认识你?”完颜承麟“呵呵”一笑,哎妈,果然是多智近乎妖的黄蓉女侠,自己只是一个眼神,竟然就被她看出来了。 这要是真娶了她,别说找后宫了,估计多看几眼漂亮妹子,就得被黄蓉发现,这简直不能让人愉快的玩耍。 “不对,你就是认识我。你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平心而论,黄蓉的声音还是挺不错的,江南吴语又软又糯,像小太平的声音,而不是演她的那位周姑娘的原声。 公鸭嗓的黄蓉,真是分分钟出戏好嘛,谁给你勇气用原声的? “呵呵!黄姑娘,你认识郭靖对不对?”见百般抵赖也无用,完颜承麟只好开始扮演本尊该有的智商。 小说里的本尊智商还是极高的,自己的智商嘛……不黑不黑,普通人水准。 “你认识靖哥哥?”黄蓉开口问道:“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姓黄,还是个姑娘?” “我和郭靖自从就认识,勉强也算是个朋友吧。郭靖在中原也就认识一个‘黄兄弟’,在下一看姑娘的眼神,就知道姑娘必定认识郭兄弟。再加上姑娘声音……呃,这么甜美,也就郭靖那种笨蛋听不出来了。”完颜承麟笑咪咪的说道。 “不许你说靖哥哥笨!”见对方认识郭靖,黄蓉虽然目光看起来还是那么不善,但隐约已经好了很久。 不过完颜承麟心想,这大约还是因为自己是男的,而且性取向没有问题,没办法成为她的情敌。 完颜承麟可记得小说里,黄蓉视穆念慈为情敌时的剧情——拿着刀子要划伤人家的伤;后来又想杀不让郭靖娶自己的江南七怪。 “哈哈哈!黄姑娘,你现在应该操心的不是在下,而是……”完颜承麟笑着往台上一指。 因为没有帅气又俊美的自己上去又脱鞋又调戏,乱了小姑娘的芳心,而是由一又丑又胖的和尚干完了这活,所以这一次当容貌最多也就是个浓眉大眼的郭靖冲上去时,立刻被那死和尚衬成了一绝世好男人,所以这回穆念慈看郭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因为没有江南七怪的教导,所以也没有马珏传授道家内功,射雕大侠的武学水准比原著低不止一个档次。 而反派和尚的武力值又没有下降,所以现在射雕大侠那是被和尚当成沙袋一样,打得那叫一个“嗷嗷”的惨叫。 “靖哥哥!”黄蓉一急,就想冲上去,但又回过头,看了完颜承麟一眼,皱着两道秀眉说道:“既然你说你和靖哥哥是好朋友,那你为何不出手救他?” “就是因为是好朋友,这种英雄救美的机会,我才不能和他抢啊!”完颜承麟话刚说完,立刻收到黄蓉赏来的两个卫生球眼。 好吧,虽然美人就是美人,就算有点脏有点黑,但那一举一动还是那样的可爱,要不是考虑到这是一头披着美人皮的食肉恐龙,想想还真是……太特么可怕了。 “更何况了,在下这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万一那姑娘爱上在下怎么办?”完颜承麟用力拍了拍胸口,帅逼就是这么麻烦,连英雄救美都是这么麻烦。 完颜承麟记得某温姓作家,写过一个短篇武侠小说,就是嘲讽这种现实的。 武侠小说的主角虽然心灵很美,经常行侠丈义干好事,但因为又矮又丑,再加上出手也不大方,又穷又酸的,整个一“武大郎”样,所以任凭他做再多好事,江湖上那些女侠也看不上他,而且还挺鄙视他。 后来主角又一次打败了魔教教主,再一次拯救了江湖之后,在万人面前脸一抹、衣一换,刚才的丑八怪吊丝,立刻化身为一个容貌极美、形象气质极佳、衣饰华美奢侈的矮富帅……身高这种原罪,真得没法治,顿时引得无数江湖侠女“嗷嗷”待嫁。 但是这却是主角的最后一次惊艳亮相,从此以后江湖不见主角其人,只闻主角的传说。 完颜承麟本以为自己这么一说,黄蓉一定会骂自己臭不要脸什么的,但没想到黄蓉竟然点了点头,一脸认真的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 “唉……”完颜承麟长叹一口气,果然美人才最能够了解美人啊,“别管这个了,黄姑娘再不想想办法,你的‘靖哥哥’就要见佛祖去了。”看着一把抱住和尚的大腿,然后被和尚用拳头猛揍背部的郭靖,完颜承麟开口说道。 就在完颜承麟不停和黄蓉吐糟郭靖之时,已经抱住和尚的郭靖忽然趁着和尚不注意,使出一招蒙古摔跤,将和尚摔倒在地。 其实和尚的武功也就一般,能打败穆念慈这个洪七公教过几天的人,无非是靠着男人不要脸,而小女孩面嫩吃不得亏,所以促不及防被郭靖这么一摔,竟然结结实实的摔了个正趴。 完颜承麟趁机弹出一个小石子,重重打在和尚的麻穴上,顿时打得和尚半边身体不能动弹,一时半会起不来,只能被郭靖趁机一把坐在了地上。 “服不服!”郭靖翻身坐在和尚背上,将和尚的双手反过来抓起,大声说道。 “服服服!小侠饶命!我服了!”只觉得半边身体都酸软得不得了的和尚,知道遇上了高手——虽然这小子不是高手,但围观之人中肯定有高手,只是高手不方便出手,所以才……自己若是再不依不饶下去,要是激得高手亲自出手,没准自己的一条小命就完了。 “那你快向穆老英雄、穆姑娘道歉。”郭靖从和尚身上起来,对着和尚说道。 和尚“哎哟哎哟”叫了老半天,挣扎了好一会儿,也没从地上爬起来,只好看着郭靖说道:“这位少侠,麻烦扶我一把成吗?” 虽然和尚刚才还把郭靖打得半死不活,但郭靖却并没有记仇,见和尚有求于自己,立刻上前将和尚搀扶起来。 和尚此举,立刻引来围观群众的一阵起哄——刚才还把人打得半死,现在竟然有脸求别人。 和尚勉强从地上站起来,冲着杨铁心和穆念慈鞠了个躬,说了一句,“对不起,穆老英雄穆姑娘,贫僧刚才失礼了,请两位原谅。” 说完,和尚不等杨铁心和穆念慈有所反应,顶着一张大红脸匆匆从人群里钻了出去。 看完眼前这荒谬的一幕,黄蓉冲着完颜承麟比了个大拇指,开口说道:“好内力,好眼力。” 依黄蓉的眼光,自然能看出完颜承麟打穴的手法只是般般,别说和桃花岛绝学弹指神……不好意思,不应该拿完颜承麟的手法来侮辱弹指神通,完颜承麟那就是找个一颗石头,然后用力丢了出去。 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力气比较大,落点比较准而已,其他真没有什么可夸的。 “哪里哪里,比不得……”完颜承麟本想说“令尊”,但是他猛得一起,连郭靖都不知道黄蓉的爹是谁,他又怎么知道?难道厚着脸皮说,因为黄姑娘和黄岛主相貌气质都特别相似吗? 别开玩笑了,黄蓉现在是乞丐装,你是在嘲讽黄岛主很有丐帮气质吗?小心黄蓉分分钟翻脸的说。 “我听说东海之中有一桃花岛,桃花岛主东邪黄药师黄老前辈,不但武功造诣非凡,已臻化境,而且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完颜承麟脸不红心不跳的将黄药师夸了一顿,然后开口说道:“听说黄老前辈有一门武功叫弹指神弹,用于弹射暗器之时,哪怕射程甚远,一样能以极快的速度,且以极强的力道弹落敌兵器,及弹敌穴道,力道之强劲、手法之精妙,都堪称举世无双。” “哼!算你有点眼光,知道我……我本家的厉害。你那点水平,离弹指神通可差远了。”黄蓉得意洋洋的说道。 “是是是……”不过是你“本家”而已,又不是你“爹”,用得着高兴成这样吗? 完颜承麟重新将目光投向擂台之上,杨铁心已经在拉着郭靖的手问“还有人要上台吗”了。 “黄姑娘你不上台?”完颜承麟扭过头看了一眼黄蓉。 “哼!不上!”黄蓉冷哼一声,又用力跺了跺脚,然后目光不善的看着擂台上的郭靖,大有如果郭靖真敢答应,她就……呵呵哒。 “不上?”完颜承麟在心里“呵呵”一声,同时将目光投向擂台之上的郭靖。 此时,在见识过郭靖为了“娶妻”如此“毅力执着”之后,已经没有几个人想要上台,大家都纷纷表示自己有成人之美之心,让穆老英雄……并不,而是穆姑娘从了郭靖少侠。 而见的确是再没有人上,杨铁心将欣慰的目光投向郭靖,且岳父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虽然郭靖长得并不如何英俊潇洒,武功也只是一般般,但也算得上人高马大、身高魁梧、相貌周正,眼神里一片清明正直之情,最主要的是敢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一股江湖中人最喜欢的侠义精神。 “请问少侠尊姓大名?”穆易开口问道。 “我姓郭,单名一个靖字。”完全不知道打嬴擂台意味着什么的郭靖,声音憨憨的说道。 “郭……郭靖?”穆易心神一惊,瞪大眼睛上下打量着郭靖,猛然开口说道:“不知令尊可是……临安牛家村人,上啸下天?” “我娘说,我老家的确是牛家村的。不过……”郭靖反手抓了抓头,一脸不解的问道:“什么叫‘上啸上天’?” 郭靖憨直的样子,立刻引得围观之人“哈哈”大笑,有聪明者早已看出,这就是个傻小子,只是傻人有傻福而已。 “傻小子,你岳父是问……你爹是不是叫郭啸天?”有好事者出声叫道。 “啊?这个……小子的父亲的确是叫郭啸天,不知道穆老伯,你……你怎么知道的?”郭靖一脸惊讶的看着杨铁心。 而这时,杨铁心已经泪流满面,嘴不停的哆嗦着,但又说不出一句话,抓住郭靖的手,一脸慈爱加激动的看见郭靖。 “穆老伯,你这是怎么了?你……你别激动!”郭靖被杨铁心的举动一惊,本能的想去找完颜承麟——完颜兄弟比自己聪明多了,一定知道为什么穆老伯会变成这个样子。 只是郭靖在人群里转了一圈,发现刚才还在人堆里,且应该耀眼醒目到一眼就能看见的完颜承麟,竟然已经不知去向。 “穆……穆老伯,您别激动别激动啊!”郭靖急得直抓后脑勺,然后一眼看着穆念慈,就跟看着救星一样,开口说道:“穆姑娘,你快来劝劝穆老伯吧。” 穆念慈走上前,抓住杨铁心的手,温柔的开口说道:“爹,大街上人多,我们先回去再说吧。” 被穆念慈一提醒,杨铁心略为回过神,用手一擦眼泪,看着郭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对对对,我们先回去再说,我住西大街高升客栈。念慈,收拾收拾,带着郭小兄弟一起回去。” 虽然有些惊讶于杨铁心口气中浓浓的慈爱之呢,但穆念慈依旧点点头,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和杨铁心一起带着郭靖回客栈。 郭靖虽然有些惊讶于完颜承麟为什么不辞而别,但以为他先有事,于是也没做多想,再加上他一向不会拒绝别人,便也跟着杨铁心和穆念慈先走了。 待三人走后,旁边的一间店铺里走出两个人。 完颜承麟看了一眼表情阴晴不定的黄蓉,再次暗叹自己是消受不了这样爱吃醋的女子,调笑着说道:“郭兄弟跟着岳父回家了,黄姑娘还不追上去?你就不怕郭兄弟这么个人……他又不懂得拒绝别人,万一去晚了……没准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黄蓉用力瞪了完颜承麟一眼,开口说道:“你不去吗?” “我不去!”完颜承麟摇了摇头,去了无非也就是听他们俩人说郭杨两家的旧事而已,有什么好去听的? “不行!你一定要去!西大街高升客栈,我刚才听见了,走!”黄蓉伸过手,就想拽住完颜承麟的手。 但是她却忘记了,自己此时只是一个小乞丐,并不是国色天香的黄姑娘,因此只见完颜承麟雪白的衣服上,多了一个黑色的手印。 “衣服!这可是我最好最贵的衣服了!”完颜承麟叫一声,惨叫着说道。 “叫什么叫啊?大不了赔你一件!小气鬼!”黄蓉回过头,怒目看着完颜承麟,“看你一身绫罗,身上又是金又是玉的,一看就是有钱人的子弟,不要那么小气好不好?” “我是有钱人家的子弟怎么了?我又没穿你的绫罗,戴你家的金玉!我有钱,那也是我爹妈辛苦挣得,不是我挣得。不是我的东西,又是爹妈所赐,我当然要爱惜。”完颜承麟一边认命被黄蓉拉着往前走,一边开口解释道:“若是我自己挣钱买的,别说是一件衣服……就算是十件八件,我也不在意,随便黄姑娘怎么折腾都行。” 黄蓉回过头,深深的看了完颜承麟一眼,她自从任性惯了,从来都是爹的就是我的,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人跟她说这种话。 “哼!少在这里大吹法锣了,就你这种小气的性格,我看啊……”黄蓉冷哼一声,傲娇的开口说道:“到时候你又要说,这是我辛辛苦苦挣钱买的,血汗钱来得更不容易,黄姑娘手下请留情吧。” “哈哈……黄姑娘真是……”完颜承麟表情尴尬的一笑,但很快又将这种尴尬抛之脑后,毫不在意的说道:“真是有远见啊!一猜就猜中了在下的意思,真是让在下……生在下者父母也,知在下的黄姑娘也。” “那当然。”黄蓉得意洋洋的说了一句,但很快又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呸!不要脸!”黄蓉回过头,冲着完颜承麟轻“啐”数口,“占我便宜!谁要知你了?哼!” 饶是聪慧无双的黄蓉,现在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被臭流氓这么明摆调戏,也不得不脸红心跳,恨不得拿刀将此人生剐了。 问题是打不过啊! 不过没关系,打不过总有机会收拾你的。 就在黄蓉暗想鬼主意之时,完颜承麟也在暗暗盘算一件事,这黄姑娘去抓奸,为何要带上我呢?总感觉不是好事! 第202章 事毕 到了高升客栈,完颜承麟和黄蓉窝在杨家父女的窗户下,小心翼翼的听着里面的对话。 说实话,完颜承麟真不是什么轻功高手,虽然九阴真经上那套身法挺诡异的,但和轻功的“轻”没有任何关系,反而落地时有点重,引来了黄蓉责怪的眼神。 不过幸好屋里三人都不是什么武艺高强之辈,竟然也无人发现完颜承麟和黄蓉在外偷听。 “郭少侠,不知道令堂可曾与你说过杨铁心此人?” “杨铁心杨伯父?妈跟我说过,说若是有缘,必要找到杨伯父和杨家婶子。” “其实我就是杨铁心,也就是你杨伯父。” 屋里三人对话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对于熟知剧情的完颜承麟来说,自然没有什么新意,但对于头一次听的黄蓉黄女侠来说,刺激却是有点大。 尤其是听到杨铁心用慈爱且悲痛的口气说,“靖儿啊,我和你爹郭啸天是至交好友,惜弱和郭嫂子又差不多是同时有怀孕,又同蒙丘道长赐名。因此,当时我们俩家曾有过约定,若是同生男孩或女孩则让你们二人结为兄弟姐妹;若是一男一女则让你们二人结为夫妻。可自从十八年前那场大变之后,惜弱和我那可怜的孩儿就生死不知,不知流落何方受苦。” 切!害怕生死不知和不知流落何方受苦,你当年就别推开包惜弱啊。 完颜承麟愤愤的想着,即是为原著里的包惜弱,也是为自己。 在原著里,杨铁心和包惜弱并不是被官兵给冲散,然后各自流落他乡,而是杨铁心为了救郭啸天和李萍,硬生生好不容易的包惜弱给推开了。 这也就是包惜弱是个古人了,又是生于秀才之家,从小被封建礼教荼毒,要是换成后世的妹子……呵呵,看看地震之后,多少恩爱夫妻,因为老公(老婆)在关键时刻不救我而离婚就知道了。 虽然郭杨两家的惨案是完颜洪烈引起得没错,但以包惜弱的姿色,在这种并不能保护她的小门小户之中,只会为家里带来祸患,而不是福气。 没有完颜洪烈,也会有别的洪烈。 杨铁心将包惜弱这么抛弃,依包惜弱的姿色,落到段天德之流的手中,必不会像李萍那样因为貌丑而平安,相对会遭遇更可怕的丑事。 按照宋朝的制度,包惜弱这种叫犯人家属,多半会卖往教坊司之类的地方,不知道杨铁心若真是在青楼遇见包惜弱又会如何? 恨她没有为自己守节,当场自尽吗? 当偷听完杨铁心要将穆念慈许给郭靖之时,黄蓉再也暗捺不住,从窗户中越了进去,开口说道:“不行!” “黄兄弟,你怎么来了?”郭靖见了黄蓉,立刻大喜扑上去,一把抓住黄蓉的手说道。 “这位……姑娘,你有何意见?”杨铁心虽然武功不怎么样,但也是混迹江湖多年,人老成精眼力不差,一眼就看出黄蓉乃是一名女子,遂开口说道:“不知姑娘和郭世侄是何关系?” “姑娘?容弟,你是……女子?”郭靖后退一步,惊奇的打量着黄蓉,大叫一声道:“你怎么会是女子呢?” 郭靖激动的声音,让窗外的完颜承麟心中一乐,差点没笑出来。 这声音听着,怎么跟gay发现自家小受其实是女的一样? “靖哥哥,对不起,我骗了你。我叫黄蓉,芙蓉之蓉。”黄蓉羞涩的扭了扭身体,俏脸绯红的说道。 “没关系,蓉弟……”郭靖多好的人,怎么会和生气,立刻摇着手表示无妨。 两人又腻歪了几句,已经看出一丝端倪的杨铁心,语气有些不善的说道:“不知道这位姑娘,找郭世侄有何事?若无大事,待我和郭世侄先订下婚事后再说。郭世侄,刚才说的亲事,你可愿意。” “不!我不能娶穆姑娘。”郭靖摇了摇头说道。 黄蓉得意的一笑,挑衅似的看了杨铁心一眼,开口说道:“杨老英雄,你非要你女儿嫁给靖哥哥,无非是因为靖哥哥是好人,觉得可以给穆姑娘托付终身而已。其实这天底下的好人多了,也并非靖哥哥不可。这样吧……我给穆姑娘做个媒,对方比靖哥哥有钱,又比靖哥哥武功高,而且还比靖哥哥长得更好,配你女儿应该更好才是。” “黄姑娘,请不要乱说。”杨铁心简直气得胡子要快要翘起来,他冷眼看了黄蓉一眼,转头看向郭靖,开口说道:“郭世侄,男儿三妻四妾是常事。只要你娶了念慈为妻,再娶几个妾也是可以的。” 听着杨铁心的话,穆念慈脸一红,但女儿家的羞涩本能又让她不出话。 看着因为穆念慈因为脸红而更俏丽的容颜,黄蓉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早晚要用刀割了这张狐狸精脸,一边开口说道:“杨老英雄,你别急嘛,没看过真人,怎么知道我介绍的这位女……该死的!人呢?” 面对着空荡荡的走廊,黄蓉气愤的跺了跺脚。 而此时,中都赵王府前,完颜承麟随手将缰绳丢给门子,哼着小曲得意洋洋的进了屋。 “臭小妞,就你那点智商,也想和本世子斗?为了不让你靖哥哥娶穆念慈,就想拿我去顶缸?你是聪明的,别人也不是傻的啊。” 早在黄蓉死活拉着自己去热闹之时,完颜承麟就觉得不对劲,所以后来黄蓉一说要给穆念慈介绍对象时,他立马转身就跑,连热闹都没顾上看了。 虽然说看热闹不嫌事大,但绝对不包括把自己坑进去。 “王爷和王妃呢?”完颜承麟随口问道。 “禀世子,王妃已经回来了。王爷正在前厅见客。”引路的管家毕恭毕敬的说道。 “见客?什么客人?”在思索了一番剧情之后,完颜承麟心中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按原著剧情,完颜洪烈见的客人应该是…… “一位姓欧阳的年轻公子。” 管家的话,让完颜承麟菊花一紧,果然剧情大神还是没有饶过他啊。 “世子可是要去前厅见客?”管家又追问了一句。 “不!不用!我今天骑马吹了风,头有点疼,不想见人……”完颜承麟摇了摇头,正准备回房间,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别看现在电视剧流行洗白,但实际上欧阳克和“他”不一样,“他”虽然也不是个好人,但最多也就是爱慕虚荣、喜好权势、舍不得荣华富贵而已,实际上与“他”无害的人,“他”是不会与其相斗的——不是因为仁慈善良,而是因为不屑。 但是欧阳克就不同了,这家伙是个大色魔,只要长得漂亮的女子,不管对方是否愿意,欧阳克就会将人强掳来淫乐一番,玷污了不知道多少女子的清白。 虽然说二十一世纪的人,对男女之事比现代要开放许多,但对于欧阳克这种强奸犯,完颜承麟还是挺不耻的。 当然,完颜承麟不是什么江湖大侠,再加上欧阳克有个很硬的爹,他也不打算去行侠仗义。 只是若欧阳克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多派点探子监视那位欧阳公子,他有什么异动……主要是他若是从外面掳了什么来,一定要告诉我。”完颜承麟交待管家说道。 如果没记错,欧阳克对黄蓉可是一片真心,见了之后就非卿不娶。若是黄蓉露了真面目,被欧阳克看上不奇怪,被欧阳克绑来就更不奇怪了。 侠以武犯禁,他们这些人在江湖上砍砍杀杀,随便死多少人也不干自己的事,但若是在赵王府那就麻烦了。 吩咐下人监视欧阳克之后,完颜承麟开始装病了,这病也不严重,就是有点风寒而已。 包惜弱是个爱孩子的好妈妈,一听说完颜承麟病了,立刻开始日以兼夜的照顾他,一连就照顾了七、八天,到是消瘦了不少。 正当完颜承麟琢磨着自己的病,应该什么时候好转之时,就听见自己吩咐监视杨家父女的人来报,穆念慈被几个穿白衣服的女人绑走了。 穿白衣服的女人?绑架女人? 只见四个乘客都是二十二三岁年纪,眉清目秀,没一个不是塞外罕见的美男子。 完颜承麟脑子里立刻冒出这样一段文字。 这个故事里穿白衣的女人,不就是欧阳克的姬妾,有事帮他干,没事让他干的那种。 就知道这家伙会给我惹事,接下来郭靖和黄蓉得夜闯赵王府了吧?杨铁心……幸好,杨铁心没来、王处一也没来,应该不会…… 完颜承麟看了一眼不远处包惜弱的背影,心中闪过一个念头,正好今天晚上一劳永逸将事情全解决了,省得自己日后再提心吊胆的。 不过……首要条件是,今天晚上不能让包惜弱再回她那幢农家乐屋子里去……嗯……现在自己病了,要留下她也是极为简单的。 完颜承麟是个果决的人,既然定下了主意,自然就不会再多做犹豫。 吃过晚饭,估摸着郭靖和黄蓉两人也该来了之后,完颜承麟在包惜弱平常喝的燕窝中下了一点,他从王处一那学来的,与人体无害,但喝了会昏昏欲睡的安神药。 这种药对武林中人自然是没什么大用,但对包惜弱这种没有防范之心的普通人,却是一喝倒一个。 待包惜弱倒下,完颜承麟亲自将包惜弱送回正房,同时派重兵将正房围起来,吩咐带队的侍卫长,即不能让任何人溜出来,也不得放王妃出门。 转头想一想,这些侍卫最多也就是防防普通人,那些高来高去的高人,还真不是这些侍卫能防住的,遂又跑了一趟觉远的房间,告诉他今晚府中会有小贼来犯,请觉远保护包惜弱的安全。 觉远虽然是个迂腐的人,但也是个重感情的人,更何况和完颜承麟这么多年处下来,虽无师徒之名,也有师徒之实,再加上深知包惜弱悲天闵人的性子,觉得她人不坏,便也答应了下来。 确定觉远答应之后,完颜承麟一颗心总算放下来了一半,觉远武功虽然不高,但内功精妙,一般人不是对手,再加上那迂腐老实的性格,既然他认准了事,就绝不会再反悔,不是轻易能被黄蓉说定的性子。 搞定了以上的一切……你说完颜洪烈?他今天晚上赴宴去了,估计不到半夜是回不来了,若是太晚,说不定就在别人家过夜了。 正是月黑风高,好干坏事的时候。 当完颜承麟收到有敌来袭之时,他已经吃完了三斤山楂,将晚餐消化的七七八八。 当完颜承麟走到包惜弱的农家乐屋前时,他刚收到欧阳公子等六人和两名匪徒缠斗,两名匪徒不敌逃了出去。 “酱紫啊……”完颜承麟说着,将一大坛烈酒浇在包惜弱农家乐屋的墙壁上,然后连丢数个火把进屋里,待大火将整间小屋都吞噬后,才扯着嗓子大叫道:“着火了着火了!你们还不去救火?” 这么大的火,自然很快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力。 于是很快就有下人拿着水桶等物来救火,只是身为连小鸡小鸭都不舍得伤害的包惜弱的儿子,完颜承麟这次可是拿出了“安全第一、大家要小心、别太累着,母妃心慈,不会愿意看到大家为了一幢破屋子而伤到”的救火方针。 很快,在完颜承麟奇葩的救火方针,再加上这火得确不小的原因下,包惜弱的农家乐小院很快被烧成了一堆灰烬,完颜承麟估计着就算包惜弱和杨铁心亲自来,也认不出这团灰以前是什么东西了。 #难道这个世上,还真有化成灰也认识你这种事吗?# 无心去理会没有梅超风的情况下,郭靖和黄蓉要怎么躲过欧阳克的追杀,完颜承麟溜到了梁子翁的房间里,用不太熟练的技法杀蛇取血,忍着腥味将蛇血喝掉之后,又将死蛇带到厨房,让厨子为他做了一份香喷喷的口味蛇。 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本世子要吃那么多山楂了吧? 吃完口味蛇,完颜承麟听说欧阳克和黄蓉在前厅……并不,是在前厅打赌,遂一边笑“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一边跑到了欧阳克的院子里,蒙上面纱打晕了欧阳克那群姬妾,又将穆念慈救了出来。 为了防止剧情君太强大,穆念慈再次不可自拔的爱上自己,完颜承麟不但换了一身乞丐装,还把身形也变小了,最后脸也涂黑了……如果这样的矮穷搓还能被穆念慈爱上,那剧情大神也太强悍了。 “这位姑娘,我们走吧,万一等他们回来就糟了。”完颜承麟看着一脸惊魂未定的穆念慈,开口说道。 “你……你是何人?”穆念慈开口问道。 矮穷搓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不容易让人相信。 要不怎么说,同样是在路上搭讪骗妹子,用宝马的成功机率要比用□□大很多呢? “在下是丐帮弟子,偶尔看见姑娘为人所掳,所以特来相救。”完颜承麟不待穆念慈询问,遂又接口说道:“姑娘不必询问在下的姓名,行侠仗义为我辈当为之事,没有什么值得可说的。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姑娘还是先跟我来,有什么话,我带姑娘逃出去再说。” 穆念慈虽然自小跟杨铁心在江湖上闯荡,但被杨铁心保护得极好,江湖经验人情世故懂得皆不多,再加上为人又善良,竟没太多防备之心的跟着完颜承麟走了出去。 有世子带路,而且世子又没打算制造危险泡妹子,完颜承麟和穆念慈两人,自然无惊无险的出了赵王府。 待出了赵王府,完颜承麟找了个还要助“郭杨二人脱险”的理由,转头就想回赵王府,结果却被穆念慈不依不饶的缠着追问英雄大名,好给英雄立长生牌坊。 “哎……好吧……其实我叫……”完颜承麟叹了一口气,用特别无奈的口气说道:“我姓红名领巾,字雷锋。” “原来是大名……”穆念慈本想说“大名鼎鼎”,但一想自己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只好改口说道:“红少侠。” “好说好说。既然姑娘已经得救,那我就先回去救黄姑娘和郭少侠了,在会。”再也不要会! 完颜承麟搞定穆念慈,回到府中时听说郭靖和黄蓉已经逃了出去,而欧阳克则追了回去,其他人继续负责府内警戒,只有梁子翁……正在四处找蛇。 摸了摸有些发涨的肚子,完颜承麟拍了拍梁子翁的肩膀,安慰了他一番,又派出不少下人,陪同他一起找蛇,引得梁子翁好感度上升之后,方才安心安意的回房休息,准备迎接马上要来临的狂风暴雨。 第二天包惜弱在知道自己用来寄托的农家乐小院,被贼人烧掉之后,果不其然的大病了一场。 幸而完颜洪烈和完颜承麟两父子百般照顾,包惜弱在大病一场之后,身体慢慢好了起来。 不但如此,以往总是带着一丝忧郁之色的眉头,也轻快了不少,对完颜洪烈更是热情不少,看得完颜洪烈没少恨自己不早点把屋子给烧了。 真是不破不立啊! 就在完颜洪烈和包惜弱关系越好之时,完颜承麟命人打探的穆念慈等人的消息也送到了他手里。 在知道穆念慈跑掉,再加上知道黄蓉和穆念慈在一起之后,欧阳克亲自出手去抓她们俩,,只是这一次却遇上了丐帮帮主洪七公,欧阳克为洪七公所败,但是……杨铁心却为欧阳克所杀。 知道杨铁心身死的消息,虽然知道自己的身世之谜,从此以后再无被揭穿的可能性,但完颜承麟还是唏嘘不已。 和亲子不认自己、夫妻二人同死的结局比起来,这个结局也不知道是更好还是更坏。 完颜承麟这么想着,便请觉远为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自己生父的杨铁心,念了几次经,祝他能早日投胎,来世不用再受苦。 杨铁心既死,那穆念慈……岂不是只剩下一个人了? 别误会,完颜承麟可不是对穆念慈有想法了,他只是觉得这事还没有完。 果然,杨铁心在临死之前,殷殷拉着郭靖和穆念慈的手说,希望郭靖能娶了穆念慈,不然他死不瞑目云云。 为了安抚杨铁心,郭靖不得不答应了杨铁心的请求,然后……穆念慈被黄蓉糊了一脸恶意。 哎呀!忽然发现这武侠小说比台湾言情小说还好看! 不用担心自己十八岁就死的完颜承麟,看了看自家那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夫妻,又看了看每日情报里送来的郭、黄、穆三角恋,真是觉得生活快乐的要飞起来了。 就在完颜承麟每日快乐的做个有钱又有闲的权二代时,完颜洪烈实在看不习惯完颜承麟每天游手好闲的生活,于是为儿子向皇帝陛下上折,请求出仕。 前面说过,金章宗这个大侄子对完颜洪烈这个叔叔还是不错的,于是十八岁的完颜承麟很快有了一个正职——奉国上将军。 奉国上将军,金制,从三品武职,放到地方,仅次于府尹;搁在朝廷,也在六部的正副部长——尚书、侍郎——之间了。 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拼死拼活一辈子才能达到,或者达不到的地位,只不过是完颜承麟在政治道路上的跳板而已。 能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被皇上看中,自然不是因为金章宗知道他武艺高强,所为者不过四个字“以宗室子”。 要不怎么那么多人爱拼爹呢?要是换成自己是本尊,也未必愿意舍弃这么一条坦荡人生路,而去江湖中吃苦。 第203章 出使 射柳之俗,起源于匈奴、鲜卑等北方游牧民族古老的“蹛林”祭祀活动,后经辽金元三朝发扬光大,直至明清依旧是宫廷中的流行活动。 和中原更重于礼仪的射礼不同,射柳更像一种竞技活动。 每年重阳节之时,金国皇帝便会更衣,拜天地后,行射柳、击球之类的活动。 根据《金史》记载,插柳球场为两行,当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识其枝,去地约数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驰马前导,后驰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手接而驰去者,为上;断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断与不能中者,为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气。 金泰和五年,五月初五,虽然金章宗依旧没有儿子,但却没耽误他举行射柳大赛。 这一日,当金章宗完颜璟坐在高高的御座之上,向着柳球场张场之时,远远见到一队约四十人,身穿骑装的少年骑士出场。 这些少年骑士,除了都是本次射柳大赛的参赛者,而且大多都是年轻的宗室子弟。 对于这些宗室子弟来说,在射柳大会上取得好成绩,吸引众人的目光,最好是皇帝陛下的目光,说不定就是一次人生的转折点。 别以为当了宗室子弟就高枕无忧了,大凡皇家最不差的就是孩子,宗室子弟没有万儿也有八千,不努力谁看得上你啊? 完颜承麟虽然算是近枝,起点比平常人高一些,但仍需自己努力,所以他一反前十几年的低调,开始认真参加各种宗室亮相活动。 此次射柳,就是完颜承麟预备已久的一次活动。 完颜承麟一手握弓,一手执箭,跟着手持三角形绣着白日黑旗的前导武士,缓行绕场三圈之后,射柳大赛便正式开始了。 完颜承麟这一次抽签的运气比较背,四十人里在最后一个。 这个位置算是一个垃圾时段,若是前几十个人有出彩之人,他很有可能沦为陪衬;但若是前几十人中无一出彩之人,他的亮相绝对能给人深刻的印象。 不过一轮骑射下来,就能看出金人的战斗力退化,三十九人中竟无一人能得上——即又能射断柳枝,同时又能接住柳枝。 “看我啦!”完颜承麟握了握手中的弓箭,在心中暗叫一声。 待战鼓再次响起,完颜承麟打马而出,先是飞马绕场一圈,接着看准一条系着大红丝帕的柳枝,弯弓射去。 箭如流星,削断柳枝的白杆。 完颜承麟打马飞驰,用手稳稳接住落下的柳枝,然后将战马减速,到观众之前,手舞着柳意致意。 完颜承麟年方不过十九岁,年轻且容貌俊秀,再加上今日他又特意打扮过一番,更衬得风度翩翩、俊美不凡,立刻引来在场观众的好感。 果然,过了不过一会儿,完颜承麟就收到内侍传令说,陛下要亲自赐酒,请赵王世子一行。 完颜承麟跟着内侍来到了金章宗的御帐之内,只见帐中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正是自己的堂兄兼当今皇帝金章宗完颜璟。 金章宗略询问过完颜承麟几句之后,便命人端来一杯酒,亲自将酒端到完颜承麟面前,开口说道:“昔日朕与赵王一同在先帝宫中长大,情分非比寻常。朕依稀还记得赵王年轻时的模样,承麟到是颇有几分赵王年轻时的风采。” 虽然完颜承麟不停在心里腹诽“自己长得像包惜弱”——否则就自己这长相,早被人怀疑赵王是不是喜当爹了,又或者是能鉴定出完颜洪烈是不是自己亲爹了,但还是脸带笑容的接下了金章宗的赐酒。 赐过酒之后,金章宗不知道想到是什么,面色忽然有些不舒服,但依旧笑着说道:“赵王有这么好的儿子,怎么能藏在家里呢?” 在确定完颜承麟只有一个奉国上将军的闲职之后,又因为他武艺高强,便给他派了一个御前侍卫的差事。 接着又闲扯了几句,才打发完颜承麟出去。 至于金章宗脸色忽然不好的原因,完颜承麟大约也能了解几分,看见发小儿子都能娶妻生孙子了,自己的儿子却是死一个生一个,生一个再死一个,这种忧郁简直可比过年回家被三姑六婆问“有对象”了没有?若是有对象,接下来的就是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孩子多大、成绩怎么样、孩子有对象没有等等等。 不过完颜承麟到是不太介意,按照历史来说——如果历史爸爸真要让他死在蔡州的话,未来几十年他的仕途应该很平顺,几任皇帝就算不喜欢他,也不会讨厌他,否则早死在宫斗里了,哪有命来当皇帝。而能在金哀宗死时,被立为倒霉的末代皇帝,也证明自己当时无论在朝廷还是宗室里的地位都不低,否则那么多姓完颜的,哪里就轮到自己了? 也就是说,如果蒙古没有成功灭金,这辈子自己无灾无病到公卿应该不难。 因为在射柳大赛上的惊艳亮相,完颜承麟在婚嫁市场上忽然水涨船高了不少,女真贵族们也不再嫌弃他有个不怎么会来事,外加柔弱得跟个小白花样的妈,开始努力为完颜承麟说亲。 包惜弱自然不希望儿媳妇是个女真人,可是她也知道若是娶个汉人,完颜承麟这辈子说不定也就止步于此,因此对选儿媳妇这事既不阻止也不支持,放任完颜洪烈和完颜承麟去办。 于是,在王妃政策走不通的情况下,想要联姻的人改为走完颜洪烈和完颜承麟的路线。 完颜洪烈嘛,妻控儿控一个不算,还是个大情痴。 完颜洪烈多精明的人啊,这种明知道老婆不乐意,搞不好还会得罪儿子的事——万一儿子和自己一样有真爱怎么办?怎么会去做呢? 至于完颜承麟,虽然约者甚多,但他所图者不小,所以暂时还在做体操运动员——同时踩在几条船里,冒着翻船的危险各种约。 除了关心婚事之外,完颜承麟也没忘记拍自己大堂哥还有大堂嫂的马屁。 当然,主要是大堂嫂,元妃李氏。 李师儿出身贫贱,父李湘,母王盻儿,哥哥李喜儿更是是个强盗,一家的罪犯。由于李氏家被定罪,师儿早年没入宫籍监,到大定末年时又以监户女子身份入宫。后来遇上宦官梁道,赞美师儿才貌双全,便劝金章宗纳她为妃。 李师儿是汉人出身,和健康的女真妃子相比,长得柔弱惹人怜爱,再加上她不但漂亮聪明有才气,而且非常擅长察言观色,于是很快就得到金章宗宠幸。 明昌四年(1193年),封为昭容,第二年又进封为淑妃。 金章宗正室钦怀皇后过世后,章宗本人便很想立李妃为皇后。然而金国建国以来,一向与徒单、唐括、蒲察、拏懒、仆散、纥石烈、乌林荅、乌古论等部通婚,娶皇后便以这些部为主,公主下嫁也自然都是这几家。李师儿出身卑贱,又是犯人之女,大臣当然不能同意。金章宗不得已,只好进封她为元妃,但她的地位待遇实际上等于皇后一般。 要完颜承麟说,李师儿也就是命不逢时而已,事实上后来的金宣宗两任皇后都是汉人,而且还是姐妹花。 你问完颜承麟为什么连这种八卦都知道,其实他也不太清楚,只是当年查自己的资料时,正好看到那个临死不当亡国之君的金哀宗,是汉人皇后所出罢了。 李师儿既然是汉人,平常在宫中又得宠,想来没少被那些女真人所八卦。 完颜承麟心念转了两圈之后,将自己老妈包惜弱送进了宫中——咳咳,别误会,不是用来讨好金章宗,只是让她陪李师儿说话而已。 一个是罪犯之女、一个是再蘸之妇,又同样是不被女真贵族所看重的汉人女子,不知道能不能聊起来。 事实上,包惜弱不擅言辞,聊是真聊不起来,但是李师儿也不讨厌包惜弱,不但频频招她进宫,反而因为包惜弱的原因,没事也对金章宗说说他们父子俩的好话。 完颜承麟左思右想了一会儿,大约是容易在包惜弱身上找到优越感?可包惜弱这个软包子白莲花样,她真能听懂你的优越感? 想一想,完颜承麟也觉得酥酥哒。 不过完颜承麟虽然让包惜弱去亲近李师儿,那也只是为了不让李党给自己增加麻烦,暂时虚以委蛇而已,他本人是万万没有倒向李党的打算的。 自己此身是女真人,而李师儿的父兄都是汉人,两者之间民族成份不同不说——说句不客气,就算到了一千多年后,他高考也还能加分、生二胎还补助。李师儿的父兄皆是无能之辈,所交党余也大多不是废柴就是渣,金国交到他们手上,不用蒙古人来也分分钟玩完。 李家现在之所以能如此风光,无非也就是仗着李师儿受宠,而妃子的荣宠从来寄于帝王一身,帝心难测谁又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最最重要的是,李师儿年纪已大,又没有无子。 女人和男人不同,男七老八十也能生孩子,女人超过三十五岁那就是高龄产妇,生下正常健康婴儿的机率要大大降低。 听说,现在金章宗为了生出儿子,开始大力宠信那些正值生育年龄的宫人,李师儿虽然得宠依旧,但陪王伴驾的机会却少了。 没有儿子,又不是皇后,就意味着当不上太后。 那么别看现在闹得欢,将来拉清单的时候,结局可不要太美妙了。 宫里现在有多少失宠的女真妃子,就代表着到时候有多少要往李家那口井里砸砖的女真贵族,完颜承麟自然不会搅进那淌混水里。 因为他现在有一摊更严重的混水需要去淌。 “武穆遗书?”完颜承麟心中一惊,抬起头看着坐在龙椅上的金章宗,开口问道:“陛下是让小臣以出使为名,将《武穆遗书》夺来吗?” “没错,就是《武穆遗书》。”金章宗没注意完颜承麟的脸色,反而一脸严肃的向他解说道:“昔日我大金的死敌岳飞死后,曾将他一生所用之兵法写成一部兵书,据说得此兵书就能根据书中兵法争霸中原,朕命承麟你去取来。” “是,陛下。只是不知道这《武穆遗书》到底在什么地方?”完颜承麟心里已经哭成了泪海,但还要装成一副什么都不懂的小样子。 《武穆遗书》啊!他知道啊,他太知道了! 原著里,《武穆遗书》在宋室的皇宫一直藏于临安大内翠寒堂东十五步处水帘石洞下,后被铁掌帮帮主上官剑南盗回铁掌峰,藏于帮中圣地。 所以当原著里完颜洪烈去取书之时,只取了一个空盒子回来,而真正的《武穆遗书》早便宜了郭靖和黄蓉。 完颜承麟自然一早就知道《武穆遗书》在哪,只是他连西夏那的武功秘籍的主意都打过了,却完全没有打过《武穆遗书》的主意。 得一本兵书就能得天下?这是一件多么扯淡的事啊?天下间读过《孙子兵法》的那么多,可事实上最后成为能为君主争霸天下的名将就那一个,一本破书就能争霸天下,这得多么扯淡啊? 有些事,就算岳飞本人复生都无可奈何,更别说他的兵书了。 别跟我说,郭靖用《武穆遗书》帮助铁木真攻城掠地的事,蒙古人的单兵素质多高啊?没有《武穆遗书》的帮助,一下称霸地球妥妥的,有没有《武穆遗书》根本差别不大。 若是《武穆遗书》真管用,那为何襄阳城最后还是失守了?南宋还是灭亡了? 决定战争的因素从来不是一或两个名将,而是军力和综合国力的比拼。 只是完颜承麟心里虽然这么腹诽,但面上还得老老实实的答应金章宗。 回到家中,完颜承麟将自己不日出使宋国的消息告诉完颜洪烈和包惜弱。 包惜弱立刻开口说道:“康儿,你这次出使宋国,若是有时间,帮为娘回一趟临安牛家村可好?” 听到包惜弱的要求,完颜洪烈的脸色立刻变了变,但很快又恢复正常,开口说道:“牛家村啊,是个好地方,那是你母妃的老家,当年父王就是在那遇见你母妃的。” “是嘛。”完颜承麟故作不知两人的旧事,嘻皮笑脸的开口说道:“一个是宋国的平民、一个是金国王子,两个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相差几千里远的人,竟然能相遇相知相爱,还能生下孩儿这么帅气可爱的孩子,这个牛家村真不愧是福地,我是一定要去的。” 一定要去的! 若是没记错,原著里完颜洪烈去取《武穆遗书》之时,会被从海外回来的黄蓉郭靖坏了好事,然后黄郭二人还会躲在牛家村的曲家老宅里练《九阴真经》疗伤,一边疗还一边在里面听八卦。 最重要的是,原著里的自己就是在那杀了欧阳克,杀完人还被郭、黄、曲等三人看在眼里,而且杀人的时候屋里还搬着杨、包二人的棺材,想想真是……牛家村可真是个福地啊。 完颜承麟这么一回想,就回想起原著里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段天德。 原著里,完颜洪烈就是勾结了段天德,才会害得郭、杨二家家破人亡的,自己自穿越以来,就一直只担心杨铁心出现,揭穿了他的身世之谜,却忽略了段天德这个大麻烦。 虽然段天德无法揭穿自己的身世之谜,但若是让他活着,则很有可能向郭靖透露当年惨案的真相, 以前不去对付段天德,是因为段天德是宋国武官,自己一个金国宗室费心去找他,容易被人误会成里通外国,再加上也不知道段天德到底在什么地方,现在嘛……如果没记错,段天德会是宋国派来,保护自己的高级武官。 主意拿定,完颜承麟便打定主意要去大宋观光旅游了。 虽然在原著上,完颜洪烈至少还带着欧阳克、欧阳锋等高手,而自己只能带上灵智上人这几个小弱鸡,但自己的武功也不是本尊能比的。 至少自己是不会落在太湖陆家庄。 数日之后,完颜承麟辞别父母以“金国使节”的身份打道出门。 这个世界又类正史又有武侠,虽然礼制风俗不是太标准,但也不像原著里那样卢瑟。 按照皇统和议的精神,金宋双方本着友好、和平的态度,确立了一整套复杂的交聘规则,细节多得让人发指。 金章宗考虑到小堂弟大约没干过这种事,所以就给完颜承麟配了一名副使,来处理这些索事。 除了副使之外,金章宗还按规定给小堂弟选了翻译、文书、卫兵、医生以及一些劳动力,估计大约一百个人,编成上中下三节,组织体系基本就完成了。 你说出个使而已,为毛要这么多人?因为除了人之外,还会带上很多很多的礼物。 比如如果是祝贺春节,按规定要带上金制酒器六种(一个碗,一个盘和四个盏)、绫罗绸缎三百段和六匹马。如果是为了向对方皇帝祝贺生日,那么东西就要相应换成生辰珠一袋、金带一条、衣服七对、一口箱子、绫罗绸缎五百段,外加十匹马。 当然你放心,金国这边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因为根据皇统和议的精神,金国是叔叔,宋国是侄子,所以当宋国使节来金国之时,会带上数十倍或数百倍的东西,简直赚翻了有木有。 在任何朝代,行贿收贿总是不变的主旋律,所以除了对大宋皇帝的公对公礼物之外,完颜承麟所带着的礼物中还有大量金国皇帝赐给大宋臣子的公对私礼物,大约数量为……十到二十倍左右。 带着如此从多的礼物,没有士兵保护那是分分钟被抢的节奏,但是金国士兵又不能进到宋国境内。 所以当完颜承麟到达边界时,见到了早已等候在边界护送自己的宋国接伴使。 和金国这边的配置差不多,金国的接伴使也是一文一武、一正一副两名。 正的那个,完颜承麟就没记住他的长相名字,到是副的那个……他叫做段天德。 完颜承麟笑呵呵的看着段天德,心里真是佩服死这个家伙了,能一路摆脱江南七怪的追杀不稀奇,但一个大宋武将能在莫名其妙弃官潜逃这么久后,又跑回宋国当官,不但能官复原位,竟然还能节节高升,想想也挺不容易的。 接伴使的工作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之外,金使做什么事,接伴使都得陪着金使,于是完颜承麟也没有一见段天德就起杀心,而是在心里琢磨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杀他比较好。 嗯……太湖陆庄? 如果没记错,原著上有一段本尊金使过太湖,结果被陆家庄的人劫持,也是在此次事件中,段天德被郭靖认出是自己的大仇人,从而揭破了十八年前的牛家村惨案。 可是现在的剧情到底是哪一段呢?到底是本尊过太湖呢?还是盗《武穆遗书》那段呢?这两剧情的时间点,可差的有点远。 而且最重要的是,郭靖和黄蓉这对专坏男主好事的大扫把在哪里呢? 怀着这种不安的心情,完颜承麟跟着宋国接伴使一行人,带着大量的财宝和货物准备上船过太湖。 第204章 太湖 完颜承麟记得,原著里本尊被打劫是因为金使赶着夜过太湖,才会被陆家庄打劫的,所以当大宋接伴使提出为了赶路,是否要夜过太湖时,完颜承麟犹豫了。 夜过太湖,意味着会被人打劫;但是有危险也意味着有机遇,机遇就是他能借刀杀人干掉段天德。 “太湖多水贼,我带着的贡品以及财物不少,夜过太湖,会不会有危险啊?”完颜承麟放下手中的茶碗,看着大宋接伴使开口说道。 “来使放心,段将军已经调集了太湖水军护送,必让来使安全过太湖。”大宋接伴使信心满满的说道。 在他看来,太湖那些水贼不过是乌合之众,平常打劫打劫渔民也就行了,哪敢和大宋的官兵对抗?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完颜承麟微微一笑,语气和蔼的开口说道。 大宋接伴使见完颜承麟如此态度,心里顿时放了不少心,听说这次的金国使者是近支宗室赵王世子时,他还担心对方会有宗室身上的臭毛病,没想到赵王世子竟如此风范,相貌俊美、态度谦和不说。若不是身着一身金国官服,旁人只会以为是江南翩翩佳公子,哪看得出女真人的模样? 当天夜里,完颜承麟所搭之船,一路不休息不靠岸扯起风帆,准备连夜过太湖。 今儿是十五,大圆的月亮挂在天边,照得路上明晃晃的,完颜承麟站在船头,目光平静的看着湖中的水泽芦苇,思索陆家庄的人会在哪里。 不对!现在记得原著上是天快亮时偷袭的,武侠小说里也说过,天快亮的时候,才是人警惕性最低的时候,而且那个时候天色也会最暗,最适合偷袭。 哼!既然你们要偷袭,那就来吧!我可不是原著里的本尊,能让你们这么轻松偷袭成功! 既然已经知道偷袭的时间,完颜承麟便决定回房先休息一下,养足精神好应付晚上的偷袭。 为了能在偷袭之时,及时反应过来,完颜承麟没有脱衣服穿睡觉,而是穿着衣服睡觉……什么?你说打坐?坐着能睡着吗?纵然穿越到这个武侠世界十九年,完颜承麟长年养成的生活习惯,也没有那么容易能改了。 果然,到了天色渐亮之时,完颜承麟忽然听见外面有人说,“有贼来袭。” 果然来了! 完颜承麟从床上一跃而起,随手抓起床头的一柄长剑,虽然他武功依旧平平,但内功精深、轻功高明,最重要的是,他准备一些萌哒哒的装备。 对付江湖上一流好手肯定不是对手,但是对付这些下九流的强盗,却是绰绰有余了。 待出了门,借着天色一看,完颜承麟果然见数十条小船正向大船这边划来,小船上还隐隐有海螺号声。 两边船队渐渐接近,叫骂声、呼叱声、兵刃相交声、身子落水声不绝于语。 在原著里,众盗有心算无心,很快就将金国使节一行人给抓住了。 但这一回,因为完颜承麟的提议,所以船队的安保力量比原著里要强很多。 盗贼将广,已方人多,一时半会到打了个平手。 这时,完颜承麟手下灵智上人、黄河四鬼等人也操着武将和那些个寨主斗了起来。 完颜承麟没有急着上前,而是轻功跃在高处在众盗里看了一眼,发现看见小说里陆冠英那样的人物,只好手一抖,一大篷十香软筋撒了出去。 做为一个对原著小说有很深的了解,但武功又不怎么高强的龙套,为了不变成死龙套,完颜承麟跟着王处一学了药术之后,又认真去琢磨琢磨了迷药。 原著里最犀利拉风的迷药就两种,一种是西夏一品堂里出品的悲酥清风散,慕容复假装西夏高手时所用的迷药,迷倒了不少英雄好汉;另一种是西域蕃僧所制的十香软筋散,这玩意更了不得了,赵敏用它迷倒了六大门派的高手,简直是杀人绑架必备良药来着。 自从北宋末年,宋室将西夏打得快灭国之后,西夏就是一茬不如一茬了,早不复李元昊建国时的威风了。 金国建立之后,西夏更是如宋室一般,成为了金国的小国,被金国所挟制。 在这种情况下,金国的赵王世子收买几个西夏一品堂高手弄到悲酥清风散的配方,就没有什么困难的——因为没有道理,慕容复都能办到的事,他办不到。 至于十香软筋散,这到是一桩巧合。 书上只说是西域番僧所献,可也没说那西域番僧到底是谁。 无奈之下,完颜承麟只得让同样是西域番僧,且同样精于用毒的灵智上人去帮他找。 没想到的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十香软筋散竟然还真给灵智上人找到了。 相对于悲酥清风散的战绩,十香软筋散以其范围大、迷翻高手人数多、迷翻高手级别高而出名,在“名牌总是更好用的”这个逻辑之下,完颜承麟便选择了十香软筋散。 完颜承麟这一把药粉,与其说是下毒,还不如说是一声命令。 因为在他撒出十香软筋散之后,赵王府派来保护他的亲兵,也纷纷对着敌人撒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十香软筋散。 十香软筋散身为老字号品牌,质量那是杠杠的,撒出去之后没几秒钟,来偷袭的盗贼就一二三四五,一个一个的倒了下去。 当然,这是现实,不是游戏,没有同队伤害豁免权,所以倒下去的不止是太湖盗贼,还有不少大宋官兵以及段天德段大人。 “可恶!金狗竟然用迷药!”一个没有被毒倒的大汉,指着站在高处的完颜承麟大叫道。 完颜承麟冷笑一声,搭弓射箭向着大汉射去。 现在的完颜承麟可不再是射札木合时的菜鸟了,他内力以及准头都是极奇惊人的,虽然只是轻松一箭,但却将大汉整个爆头了。 爆头了! 爆头! 爆! 围观群众纷纷表示,这太血腥太残忍太不能让人忍,也太颠覆三观了,谁射个箭还射出爆破的效果?这也太颠覆三观了! 当然,围观之人中也并不缺乏好手——比如还没有跳过船的太湖归云庄少庄陆冠英。 陆冠英一听到金国钦使的凶悍表现,立刻意识到这是一名内功极其深厚的高手,似这样的高手,肯定深厚的不止是内力,武功也必定十分惊人。 这样的绝顶高手,杀光这里所有的人,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逃出去那是绰绰有余。 “撤!”陆冠英一狠心,开口说道:“对方有高手助阵,我们不是对手。” “可是少庄主,还有那么多兄弟在金人船上呢,他们都中了一种奇毒,目前不能行动,难道我们就不这么不管他们了?”一名紫膛脸大汉,焦急开口说道:“要不,让俺下水,凿沉了金人的船?” “你说那些兄弟中了奇毒不能行动,船沉了他们怎么办?”另一名大汉开口说道:“要不少庄主,我们再去一些人,把人救下来吧?我才不相信,那种迷药这么厉害呢。” “不行!对手有绝顶高手助阵,又有奇毒在手,我们已经折损了好几位寨主,不能再继续拼下去了。”陆冠英一拍桌子,脸色沉毅的做出决定。 听着小船上再度传来的海螺声,完颜承麟面无表情的将手里的弓放下,他刚才连射几箭都是一箭爆头,虽然震慑的效果是有了,但估计蛇精病的印象也给大家留下来了。 哎!其实我是一个好人啊! “盗贼马上就要撤退了,请贵方准备收拾残局吧。”完颜承麟随手将弓放下,开口说道。 这是在宋国的领土上,完颜承麟自然没有资格去管这件事,因此在太湖水贼撤退之后,便回到房间里打坐休息。 过了大约一刻钟左右,完颜承麟听见门外传来一声响声,“禀世子,大宋伴接使到。” 在这个使团里,会称呼他为“世子”而不是“大人”的人,自然是赵王府的亲卫。 “让他进来。”完颜承麟开口说道。 不一会儿,大宋伴接使推门走了进来,开口说道:“见过来使。” “大人无须多礼,请坐。”完颜承麟一指下首的座位,脸色淡淡的开口说道。 待大宋伴接使坐下,完颜承麟才开口说道:“不知贵使前来,有何贵干啊?” 按理来说,刚经历了这样一场战事,大宋伴接使应该在负责善后或者是写报告才对。 原本他也应该干这种事的,但无奈世子大人刚出江湖,没多少经验,又是别有目的而来,所以这活就被原来的正使、现在的副使大人给干了,所以他才能在这里无聊的打坐。 “完颜大人,这种事本来不应该相告,但是……”大宋伴接使表情吞吞吐吐的说道。 “何事,只要承麟能帮上忙,一定尽力帮助贵使。”完颜承麟一副义薄云天的模样,开口说道。 “是这样的……段副使他……死了……”大宋伴接使表情犹豫的说着。 原来,当太湖水贼来袭那一刻,本该负责保护金使的段天德,不但没有以身作则,而且还玩乎职守,不但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甚至还招呼了一大堆手下躲在房间里。 但有句话说的好,阎王让你三更死,哪能留你到五更? 纵然段天德派重兵将自己保护起来,但也一样被人杀了进去,落得个尸首喂鱼的下场。 是的,尸首喂鱼。 段天德只剩下一个脑袋还在房间里,其他部分根据血渍分析,都被人丢进湖里喂了鱼。 不但段天德如此,段天德手下那几十名手下也是如此,不过他们比段天德惨,连脑袋都没留下来,就被人杀了。 完颜承麟感叹了一番“段大人死得真惨”之后,好奇的开口问道:“大人可知段大人是被何人所杀?” “哎,我又不是刑名官爷,实在是不知道啊。今天死的人太多,伤者又太大,打捞到现在,连段大人的尸体都没有捞到。”大宋接伴使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这叫什么事啊?明明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接待工作,竟然闹出盗贼事件来。 死了这么多人不算,竟然还闹了一个副使临阵退缩被杀的丑闻,这简直是丧病啊! “大人,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完颜承麟略一沉思,忽然开口说道。 “为何?”大宋接伴使一脸不解的开口问道。 “按大人的说法,段大人几乎是在无声无息之中……虽然有水贼来袭分扰了一部分注意力的关系,但是此人……我说的是此人,而不是此伙人……我估计,杀的应该不是一伙人……毕竟那么多人过来,船上的护卫又不是瞎子,哪能看不见呢?所以这只可能是一个人,而且一个武功极高极可怕的人。”完颜承麟看着因为自己的话,而脸色阴晴不定的大宋接伴使,继续开口说道:“这么一个武功高强、杀人于无形的人,万一他还没有走,万一他还没想够,那他的下一个目标……” 完颜承麟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脸色苍白的大宋接伴使,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文官就是这么经不起吓唬。 完颜承麟用堪比恐怖片男主的阴森声音说道:“杀官即是造反,敢于杀一个大宋官员,就敢杀第二个……当然,大人,我不是说你,勿惊勿惊。” 看着额上都冒出汗水的大宋接伴使,完颜承麟笑了一声,笑容谦和有礼,却将刚才满室的阴影一扫而空,“大人勿惊,说不定他想要下手的对象是我也说不定,毕竟这些江湖中人,总是不明白我们大金和你们大宋之间的友谊的。” 大宋接伴使抬起头,看着完颜承麟干笑了一声,杀你更麻烦好嘛,金国使者兼赵王世子在大宋的领土上被杀,两国打起来可能不会,但我肯定要被灭九族谢罪。 “不知道贵使有何高见?”大宋接伴使以手巾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说道。 “此乃凶地,不可久留,所以……不如……我们先走吧……远远的离开这里……”完颜承麟开口说道。 “这……可是段大人的遗体……”大宋接伴使一脸犹豫的说着。 “回头再让人来捞吧。”完颜承麟继续劝说道:“不说那个凶手,万一那群水贼再回来又怎么办?在下武艺平平,也就只能仗着临出门时陛下所赐的御药,方才化险为夷。此药乃是御药,宫中所存不多,陛下所给也不多,用一次少一次,贵方以为能用几次?” 不知是大宋接伴使本来就很怕死,还是完颜承麟以理服的说法了他,反正对方面色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便露出一副“舍身取义”的表情,开口说道:“本官官临行之前,陛下曾再三叮嘱下官,一定要好好接待贵使,务必给贵使宾至如归的感觉。现在遇上这种事,虽非我方所愿,但惊扰到贵方却是事实。事以至此,自然不能再拖累贵使,本官立刻命人扬帆出发,早日离开此地,告辞了。” 大宋接伴使说完,完颜承麟又和他友好的客套了几句,才命人带他出门。 待对方一出门,刚才还笑得如沐春风的完颜承麟,脸上笑意一收,一张俊脸顿时变得毫无表情。 段天德终于死了! 是的,段天德死了,死于完颜承麟之手。 自从太湖水贼来袭那一刻,完颜承麟看似拿着剑出了门,就直奔战场,但实际上去是往段天德的房间跑去。 这是一场赌注,赌段天德此人会不会胆小如鼠,一个人猫在自己房里。 事实上,他赌赢了。 段天德真得躲在自己房间里。 虽然他房间周围有很多人,但是一瓶悲酥清风散就可以让这些人丧失战斗力,弄死他们一点都不废劲,麻烦的是要将一个一个死人丢进水里。 幸好当时周围在打架,掉水的人也挺多的,才能掩饰这些落水声,要是换成平时,估计刚落水就听见了。 至于快点开船,那就更好理解了,尸体在水下泡得越久,就越没办法破案。 拖上个一个月半个月之后,就算卷福宋慈狄人杰柯南金田一联手,精心打造出一个豪华破案阵容,然后把案子破了又能如何?到时候自己早就回金国,还在意这种事? 你觉得大宋皇帝是会为了一个宋国普通武官的死,去和金国翻脸呢?还是觉得金国皇帝会为了公理正义,要一个宗室世子为一个宋人偿命? 一路南下,再无旁人惊扰,完颜承麟顺风顺水的到了临安。 除了按惯例拜见大宋皇帝之外,其他礼仪上的事他都不耐烦,全部都交给了原本的正主——自己现在的副使,自己每天摇着个扇子,在大宋接伴使的陪伴下游山玩水,不亦乐乎。 大约临行前金章宗交待过,副使知道完颜承麟此来时另有目的,也没太多意见,每日只管用力干活,从来不管完颜承麟今天又游了哪些风景名胜。 游了几日之后,大宋伴接使对完颜承麟大约是放心了很多——因为在他看来,完颜承麟就是一借机来游山玩水的贵公子而已。 虽然每天跟着一只跟屁虫挺不爽的,但逛了几天之后,完颜承麟也将临安的街道风俗略摸清楚了一摸。 所以过了几天,完颜承麟就借口累了要休息,改为每日在使馆中写字、练剑,但实际上自己却偷偷从使馆里跑了出去。 他要去见一个人,现任铁掌帮帮主——裘千仞之兄裘千丈。 这裘千丈可真是大胆,四处打着他老弟的名号招摇装骗就算了,竟然还敢跑到临安这种天子脚下来,也不怕暴力机构分分钟将他这种涉黑份子给镇压了。 前几日出游之时,完颜承麟曾听人说,号称“铁掌水上飘”的现任铁掌帮帮主裘千仞,要在西湖表演他的绝学水上飘给世人看。 当时,完颜承麟还在想,这是谁啊?宋国这边的武林高手可真卢瑟,逼格低到要在人前耍杂技,结果一听裘千仞的名字,完颜承麟差点就喷了茶。 这哪是裘千仞啊?这分明是老骗子裘千丈。 不过老骗子归老骗子,完颜承麟还是打算结识一下,不为别的,哪怕是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武穆遗书》也得结识一番——总不能真拿个空盒子去交差吧? 到了地点,周围已经围了一大圈人了,而被众人围在当中的老骗子,似乎很享受这种万人之中的感觉,没有急着行骗,而是跟个明星似的,先跟众人招了招手,才以手托起摆在一旁的铁皮缸,向着河面上走去,行于水面,表演他的“铁掌水上飘”。 如此“绝学”,纵然是在二十一世纪见了,也能糊住不少无知群众,更何况是公元十二世纪,糊个把无知群众那是绰绰有余的。 看着被人围在中间只捧的老骗子,完颜承麟环顾四周一圈,确定没有类似黄蓉郭靖的人在场之上,方才排开众人走了进去。 完颜承麟年少俊美,华衣锦袍,身上的挂饰不是金就是玉,一看不是土豪也是等闲人惹不起的权二代,而围在老骗子身边的又不过是些愚民俗子,哪有人敢阻拦完颜承麟?因此,完颜承麟很轻松的就走到场中央,然后冲着老骗子行了一个礼,开口说道:“裘老英雄。” 老骗子开始还没太在意完颜承麟——高人嘛,必须要高冷在配得上自己的身份,但完颜承麟的第二句话,却让老骗子有些坐不住了。 “晚生乃是为裘夫人……应该说公孙夫人裘氏之托,特来拜访他的两位兄长,一别多年,不知兄长身体可安康。” 第205章 神雕 “公孙夫人裘氏?那是谁?还兄长……两位……”老骗子胡子顿时有点颤,看完颜承麟的眼神顿时都有些不一样,“你……你认识我小妹?” 其实老骗子想说的是“你知道我们是双胞胎”,但考虑到此处人多嘴杂,他只能冲着完颜承麟不停的挤眼色。 “正是。”完颜承麟笑意盈盈的说着。 “既然你认识……此处人多口杂,我们换个地方说话。”老骗子用老前辈的口吻拍了拍完颜承麟的肩膀,随即收回手,另一只手一指不远处的一家茶楼开口说道。 “晚生听凭前辈吩咐。”完颜承麟微微一笑,刚才老骗子拍他的肩膀,想试他的功夫如何,然后嘛……要是裘千仞还可以玩玩。 老骗子本人嘛,没直接被九阳神功震飞就不错了,估计现在半边臂膀都是酸得。 两人进了茶楼,又要了一间包厢。 老骗子迫不待及的开口说道:“你到底是何人?怎么会知道我和二弟……我们是双胞胎?” “裘老英雄,晚生早已说过,晚生是奉公孙夫人裘氏之命来拜托二位的。”完颜承麟面容不变的说道。 公孙夫人裘氏,说出来大约没人认识,但是说到大名鼎鼎的绝情谷谷主……那个老婆,也就是我未来儿媳妇备选人之一公孙绿萼之母,就有很多人认识了。 公孙夫人裘氏又名裘千尺,江湖人称“铁掌莲花”,因为和兄长吵架,所以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却误打误撞进了绝情谷,认识了公孙止那个恶人。虽然婚姻不幸,错嫁中山狼很让人同情,但裘千尺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嫁给公孙止后,因为自觉公孙止的武功是自己所指点,一切成就都是拜自己所赐。 裘千尺对公孙止随意辱骂,严密管束,百分之百是个泼辣的悍妻,才逼得公孙止最后出了轨,想要带着小三逃走。 故事到这里,还只是一桩婚姻伦理案,公孙止顶多也就是想带着小三逃离家暴。但裘千尺在知道这事之后,所采取的方法至为歹毒,她把公孙止抛入情花丛中,然后把所以绝情丹尽数浸在水中,只留一粒(实际上留了三粒,她为自己和孩子留了后手),让公孙止选择救自己还是救情人。结果,公孙止杀了小三,救了自己,但小三的死激励了公孙止去反叛,所以才有最后,公孙止骗得裘千尺服下迷药,然后把她手足筋络挑断,抛入深穴之中度日的事。 嗯,这辈子我儿子大约是不会上绝情谷了,所以估计裘老太婆大约只能在洞里过一辈子了。 当然,完颜承麟是不会跟老骗子说这么多的,他只说了裘千尺遇上公孙止两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但是很想大哥,只是最近怀孕了,不方便来看大哥二哥,所以托完颜承麟来看望他们俩。 老骗子是老江湖,完颜承麟这一番话自然不能取信于了,但架不住完颜承麟壕,而且还是个神壕。 杯来盏去,完颜承麟又故作一副不知道老骗子底细的模样,一样劲的吹嘘老骗子,一顿酒下肚之后,两人到是成了酒肉朋友,开始跨越年龄的称兄道弟。 既然是朋友嘛,当然要常来常往,完颜承麟不但连续数次请老骗子喝酒聊天,还屡屡展开壕的风采,送了老骗子不少礼物。 这一日,完颜承麟拉着老骗子又花天酒地一顿后,对他说道:“人说朝闻道,夕可死。小弟何等有幸,能认识裘老英雄这样的豪杰啊,并且听您的教导啊。” “哪里哪里,王兄弟真是客气……气了。”老骗子大着舌头说道。 王麟,是完颜承麟所用之化名。 说到这个化名,完颜承麟就觉得很疑惑,为毛每本武侠小说里,女真完颜姓皇族出去游走江湖,都喜欢说自己姓“颜”呢?这是有病吗?完颜阿骨打建国时,取“王”姓为完颜氏的汉名,所以所有的完颜皇室都可以被称为“王xx”的。 “只可惜,我明天就要临安了……”完颜承麟叹了一口气,一脸遗憾的说道:“明日一别,说不定就永无相见之日,不能再听老英雄的教导了。” “王兄弟何出此言啊?什么‘永无相见之日’的,多不吉利啊?”老骗子喝了一杯酒,拍着完颜承麟的肩膀,笑着说道:“我看王兄弟你武艺高强,内功精湛,不似非凡人家啊。只是……想来想去,江湖上似乎没有王兄弟这号人物。” 老骗子虽然武艺平平,但在江湖上闯荡多年,他的眼力还是有的,一眼就看出完颜承麟内功极为精湛,在年轻一辈里是少有的高手。 只是这么内功又高又年轻的高手,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是哪一家的子弟。 “实不相瞒,其实小弟并不姓王。”完颜承麟吞吞吐吐的说道。 “王兄弟啊,这点老夫早就看出来了。老夫在江湖上闯荡这么多年,有什么能瞒过这双招子啊?”老骗子得意洋洋的指着自己的眼睛说道。 “那老英雄可能看出小弟是什么人啊?”完颜承麟笑了一声,开口问道。 “我看王兄弟你一身绫罗,出手大方豪杰,应该是非富即贵。”老骗子看了完颜承麟一眼,开口说道。 “老英雄,这非富即贵范围也太大了,猜了跟没猜一样。”完颜承麟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说道。 “气度非凡、久居人上,不是普通富家子,所以应该是个贵人。”老骗子往嘴里丢了一粒花生米,斜眼看着完颜承麟说道。 “老英雄真是厉害啊!”完颜承麟笑了一阵,接着压低声音说道:“既然老英雄已经猜出来了,那小弟就不瞒着了,小弟复姓……完颜。” “完……完……完颜?”老骗子一脸惊讶的看着完颜承麟,天下之间谁人不知,“完颜”乃是金国国姓,“小兄弟你是金人啊?” “老英雄害怕了?”完颜承麟笑咪咪的看着老骗子。 原著早就写得清清楚楚,老骗子兄弟都是毫无节操的卖国贼、大反派,放在书里当然是人见人爱,但是以他金国宗室的身份来看,这对卖国贼兄弟简直就是他的天使。 “切!英雄不问出处,完颜兄弟如此英雄,金人不又金人又有什么关系?老夫不是那等迂腐之人。”老骗子拍着胸口,豪气干云的说道。 “那就多谢老英雄了。”完颜承麟笑了一声,又继续说道:“其实我还是金国宗室。” 老骗子笑着点点头,表示这在自己意料之内,完颜小兄弟你一看就非俗人,是金国宗室这是正常的。 “我是赵王完颜洪烈的儿子,赵王世子,我的真名其实叫完颜承麟。”完颜承麟笑着说道。 “原来是世子爷啊。”老骗子一脸惊讶的看着完颜承麟,像他们这样的江湖人物,别看在武林上呼风唤雨的,但放到官场却跟小弱鸡一样,随便一个县官都能让他们头痛脑热的,更别说一个王爷世子了。 “老英雄还是叫我王兄弟吧……”完颜承麟谦虚一笑,不等老骗子拒绝,又继续说道:“人多口杂,小王的身份还需要保密,老英雄还是像以往一样叫我王兄弟,以免不小心说漏嘴。” “是是是……还是世子……不,王兄弟想得周到。既然王兄弟这么说,那老夫托大,就叫您一声王兄弟了。”老骗子朝天打了一个哈哈。 完颜承麟又和老骗子打了几句哈哈。 老骗子忽然开口问道:“王兄弟找我,应该不单纯是为了舍妹的事吧?” “老英雄真是聪明,小王找您,的确还有另一件事。”完颜承麟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单论骗术而言,老骗子绝对是江湖上的高人,能当骗子的人都聪明,老骗子自然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他一早就看出完颜承麟别有所求,只是又想不出他有何所求而已。 “莫非……王兄弟是想结识我二弟?”老骗子思来想去,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己好像是没有什么利用价值,那么唯一有利用价值的就是自己的二弟,真正的铁掌水上飘了。 “非也非也!小王想结识的就是裘老英雄您!”完颜承麟摇了摇头,对着老骗子说道:“虽然认识二位的人都说,二位是鼠兄龙弟,但是在小王看来,老英雄才是真正的英雄啊。” “啊?”老骗子微惊讶的看着完颜承麟,他到是没多少欣喜,只是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而已。 不过江湖高人毕竟是江湖高人,完颜承麟虽然只是三言两语,老骗子就看出了他另有所图。 “老英雄真会开玩笑,小王之所以来找老英雄,只是想和老英雄做一件大买卖而已。”完颜承麟亲自为老骗子倒了一杯酒,开口说道。 “酒不忙着喝,王兄弟先说是什么大买卖吧?”老骗子将完颜承麟递过去的酒一推,然后嘻皮笑脸的说道。 见老骗子老道不上当,完颜承麟也不急,开始拉着老骗子谈人生谈理想,最后话题一转,问道:“老英雄甘愿就这样过一辈子?” “什么意思?”老骗子微微一怔,开口说道。 “一辈子当一个只能打着自己弟弟的名义,骗吃骗喝的大骗子?”完颜承麟面上笑容一敛,语带嘲讽的开口说道。 “世子说那么多话,应该不只是为了嘲讽老夫吧?”老骗子也不急,知道现在已经到了图穷匕现,待价而沽的时候,要急也应该是对方急才是。 “小王这里有一个可以让老前辈从此可以在令弟面前,扬眉吐气一扫往日之耻的机会,只是不知道老前辈是否敢做。”完颜承麟也不怎么急,老骗子不同意大不了就把弄死,然后辛苦一点自己去盗《武穆遗书》而已。 “世子还是有话直说的。老夫是江湖中人,直来真往惯了,这种弯弯绕绕的,老夫不擅长。”老骗子开口说道。 “好!老前辈既然有此要求,那我也就直话直说了。”完颜承麟立刻一五一十的将《武穆遗书》的事跟老骗子说了。 听见岳飞传来的兵法,竟然在铁掌帮的禁地之中,老骗子先是一惊,接着又皱着眉头说道:“王兄弟说的可是当真?” “当真,此乃当年铁掌帮帮主上官剑南入宋宫所盗之宝。”完颜承麟怕老骗子不信,又将原著上有的,他能回忆起来的取书方法一一告诉老骗子。 虽然惊讶于完颜承麟消息灵通,竟然连这种帮内旧事都知道,但老骗子面上却不显,在听完完颜承麟的话后,并不说正事,而是开始慢条斯理的和完颜承麟东拉西扯起来。 见老骗子这个模样,完颜承麟立刻猜到他是在待价而沽,于是也不太着急——不怕你条件高,就怕你没条件。 两人东拉西扯又好一阵子之后,老骗子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若是老夫能为小王爷……王兄弟取来《武穆遗书》,大金国有何予我?” 听见老骗子的话,完颜承麟在心里微微一笑——鱼终于上钩了。 完颜承麟也不废话,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厚赏和爵禄许给老骗子,并且开口劝说道:“到时候老英雄就是我们大金国的官,不再是铁掌水上飘的弟弟,也不用再靠……为生。钱权才手,天下谁敢瞧不起你?令弟也不敢瞧不起你啊!” 被完颜承麟描述的美景一迷惑,老骗子心中立刻想起自己身着官服,在铁掌帮里耀武扬威,而自己那个早说他没用的弟弟,却跪在自己不中用的兄长脚下的场景,心情顿时大好,忍不住就“哈哈”大笑起来。 “好!”老骗子点头应道:“小王爷,这事就包在我手上了。你放心,我立刻回铁掌帮,只是这书到手之后,要如何给你啊?” “过了宋境之后,大宋接伴使就会离开,到时候小王让副使出发归中都,我们嘛……襄阳城见,如何?”完颜承麟想了想,他还真想去襄阳城看看,附近有没有蛇谷,蛇谷里有没有独孤求败的武功和剑呢。 按理来说,身为金国宗室,没事跑到襄阳城是要被皇帝陛下猜测怀疑的,但是他现在不是有公务嘛,正好可以借机去一趟襄阳。 至于老骗子能不能盗来《武穆遗书》,完颜承麟觉得那都不是事,原著里黄蓉和郭靖可是撞见过老骗子在禁地里盗金银珠宝的,这说明他毫无畏惧,又经常干这活,算得上是熟练工,因此只要主角们不来添乱,老骗子的盗书行动应该还是能成功的。 毕竟在原著里,主角们之所以知道《武穆遗书》这玩意,还是因为完颜洪烈陷了底,但现在他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表现过对《武穆遗书》有意向,聊天的场地又选在湖面长亭上,视线开阔根本不可能有人偷听,他就不信还能让主角知道。 要是这样还能让主角们掺合进来,这剧情大神也太强大了。 和老骗子约好在襄阳城见后,完颜承麟总算结束了所有的外事访问,在大宋接伴使的陪同下返回金国。 刚到金界,完颜承麟即遣走自己的副使,单枪匹马的向襄阳奔去。 他到襄阳的时候,老骗子还没有来,百无聊赖之下,他只好每日出城踏青,昼出夜归,寻找一个蛇很多,还有只雕的蛇谷,一连好几天都一无所获。 幸而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找到第十天上头地,完颜承麟偶尔听见有人说起,在襄阳城东看见一只巨雕,此雕又大又凶悍,但却不会飞,只会走路。 一听这话,完颜承麟顿时喜上眉梢,又大又凶悍,而且不会飞,只会走路,这不就是独孤求败的雕吗?原著里可是说过,大雕因为身形太过于庞大,所以已经丧失了飞行的能力。 完颜承麟依言在襄阳城东方寻找,又找了几天,终于看见了雕的影子,但很可惜的是,大约是因为他没有断臂,所以那雕根本甩都不甩得,高冷得跟站在空调上一样。 “雕兄啊雕兄,你这厚此薄此也太严重了吧?见了我儿子,就各种不要钱倒贴;见了我就冷得跟珠穆朗玛峰一样,这差距也太大了吧?难道我长得没我儿子帅?”完颜承麟看着高处的大雕,不由自觉的摸了摸脸。 不至于吧,他觉得自己还是挺帅的吧?小说里自己儿子挺像自己的啊,否则傻姑也不会一见到自己儿子,就大叫“杨兄弟”。 可差不多的脸,为什么待遇就差这么多?见到自己的儿子,那是“一见xx误终身”,不但女人如此,连雕也如此,而见到自己……哎呀,不说了不说了。 算了,雕不理我,我就多吃点蛇吧,反正这里的蛇也是大补。 于是,完颜承麟开始了各种花样式的吃蛇方式,又炖又炒又煮的,他这辈子能想到的方法,都试了一次。 反正他吃了梁子翁的灵蛇之后,不但内力大涨,而且对毒藥的抗性也大大增加,普通毒藥根本拿他没有办法。 至于这些蛇嘛……好像不是特别毒吧,他儿子受伤的时候,不是吃了挺多当饭吃来着。 说到这里,完颜承麟又要庆幸上次去蒙古时,他老爹为了锻炼他成材,而让他自己觅食自己做饭来着,以致于他现在做饭的水平高了很多。 也不对,应该说完颜承麟上辈子做饭的水平就不差,只不过这个时代没有现代厨具他做不出来,而完颜洪烈的特训却逼着他,学会了用原始餐具做出一桌美味的饭菜。 总之说了这么多吧,大家只要知道完颜承麟煮东西的水准不错就行了。 不错到什么地步呢?不错到连他儿子的雕兄……尼玛本世子生不出雕儿子好嘛。 完颜承麟看着被神雕哥丢在地上的两条死蛇,一脸疑惑的看着手舞足蹈的神雕,认真的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是说想用这个……”完颜承麟指了指地上的死蛇,“换我这个?”完颜承麟又指了指自己锅里的口味蛇。 完颜承麟本来只是随便说说,他可没指望一头雕能听懂自己的话,没想到对方竟然点头了。 点头了 点头 点 这三观有点毁啊!我需要静一静!鸟能吃辣的东西吗?算了,是它自己要吃,又不是我要它吃,吃坏了干我屁事! “喂!你听好了,我可不确定这蛇你能不能吃,吃出问题,我可不管喔,是你自己要吃的。”完颜承麟一指那锅又红又油的口味蛇,怎么看都是很辣很辣的说。 这年头虽然没有辣椒,可这年头有茱萸和姜啊,辣味上一点也不比辣椒温柔太多。 “听到了你就点点头。”完颜承麟又继续说道。 神雕立马点了点头。 人家鸟都点头了,还懂得以物易物了,自己这个人类怎么好意思不履行诺言呢? 没办法,完颜承麟只好将那锅已经易发着浓浓香味的口味锅,交给了神雕,而自己默默的在一旁吃了两蛇胆,又草草的将蛇肉烤了烤吃掉。 看着吃一口口味蛇就要扑腾两下翅膀做飞腾状,激动得不得了,最后一边扑腾翅膀一边吃口味蛇,全程没有喝一口水,就将一锅蛇都吃得干干净净……汤没喝,那是因为雕嘴不适合喝汤的神雕,完颜承麟发现自己忽然找到了一个拉拢神雕的新方法。 既然自己没办法学自己儿子那样,靠脸就让神雕一见自己误终生,那么自己就努力用厨艺拉拢自己和神雕的距离吧。 第206章 二年 “我说小兄弟啊,你这烹饪手法不对啊!这蛇肉本身就有一种香甜之味,清水煮过再放一些香料,味道就很不错了,你这么煮……加这么多茱萸花椒,刺激是够刺激了,但蛇肉本身……” “爱吃吃,不吃滚!” 完颜承麟冲着正在自己面前团团打转,时不时还激动的搓着手的老乞丐,没好气的挥舞着锅勺说道:“离远点离远点,一身脏泥,也不知道干净不干净,别把泥甩我锅里。” “喂!小子,你知道不知道老叫化是谁啊?”老乞丐跑到完颜承麟面前,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生气的说道:“我可是……” “我管你是谁啊?无欲则刚!我又没什么求你的,你也没什么东西可以让我图谋,我为什么要给你好脸色?”完颜承麟黑着脸,看着老乞丐少了一只手指的手,和身边的碧玉竹棍,笑着说道:“大不了你就是那什么九指神丐洪……洪什么来着……反正不管洪什么……我又不图你东西,管你那么多做什么?” 完颜承麟没好气的看着洪七公,他只是想钓只雕而已,竟然钓着钓着把洪七公钓上来了。 你说这个洪七公,真是一点自觉都没有,死皮赖脸跑来蹭小孩子和小动物的饭就算了,还一个劲的在那挑挑挑的,又挑剔又难伺候。 而自己的厨艺最多也就是个中等偏上,新东方都毕不了业的水准,最多也就是仗着宋朝还没有菜系之分,知道的菜谱多一些而已,哪能满足洪七公这种一生吃尽无数好东西的人——特么自己煮的东西,有时候自己都没勇气尝这种事,怎么能够说出来? 幸好自己没打算以做饭来博取洪七公的好感,所以无欲则刚,才敢对着洪七公大甩脸子。 洪七公后来不是秀过嘛,说他杀过的几百人无一不是大奸大恶的坏蛋,就不信他敢对着自己这么一个小孩动手——十九岁也是个小孩嘛。 “来!雕兄,你的煮好了!”完颜承麟白了洪七公一眼,然后将神雕的那一份端给他,才慢条斯理的自己吃起来。 “你你你……你这个小子,你知道老叫化是谁!你知道老叫化是谁,还不尊重我?”洪七公指着正自顾自喝蛇汤,完全没想过自己的完颜承麟说道。 完颜承麟抬起头,对着洪七公说了一句,被后世网络上票选为杀伤力最大的话语,“哦!” “哦?”洪七公朝天翻了一个白眼,“你都知道老叫化,你……” “我又不是丐帮弟子,我干嘛要尊重你?你是车轱辘吗?说话连轴转?”完颜承麟没好气的叹了一口气。 看小说的时候,到是挺喜欢洪七公来着。到了三次元才知道,乞丐被人嫌不是没道理的,就算是丐帮帮主他也是臭的,不洗澡全是泥,没看神雕都被熏得受不了么。 真是难为黄蓉黄姑娘了,竟然要成天对着这一群臭要饭的,忘记是哪个同人还是原著里说过,黄蓉爱美爱洁净,就算是扮成小乞丐,也只是在脸上弄脏一点,不肯把身体弄臭。 看着洪七公一副吃鳖的模样,完颜承麟又问了一句,“我不尊重你,你会打我吗?” “那怎么可能?老叫化可是堂堂丐帮帮主,怎么会因为这种事随便打人?”洪七公一脸被侮辱的摇了摇头,开口说道。 “那你会杀我吗?”完颜承麟又继续追问道。 洪七公又摇了摇头。 “那就是了……既然你又不打我,又不杀我,我干嘛要怕你啊?”完颜承麟摊开双手,一脸无赖的耸了耸肩,“对你不好,没损失;对你好……你也不会因为我天资聪颖、骨骼清奇,而哭着喊着要我拜你为师,然后将打狗棒法、降龙十八掌之类的功夫传给我,让我当丐帮帮主,那我又干嘛要对你好?” “你你你……你这个人真现实。”洪七公指着完颜承麟生气的说道。 “呵呵,谢谢夸奖。”完颜承麟表示毫无压力。 “哼!”洪七公冲着完颜承麟孩子气的哼了一声,身形一扭,转身已经从完颜承麟面前消失。 面对这种同人里的原著经典关卡——做饭、引来洪七公、得到打狗棒法和降龙十八掌,被自己打爆错过的场景,完颜承麟心里那是一点遗憾都没有。 要是来得是老顽童,完颜承麟还愿意哄哄他,毕竟是自己的叔师祖,又没有什么民族之分,跟他学点武功,不用担心身份揭穿被人追杀。 但是洪七公可就不同了,洪七公的全家都是死在金人手里,自己还去骗他的绝学,这是揭穿后分分钟要被追回武功的节奏嘛。 就算堂堂赵王世子不怕洪七公来追杀,但谁也不愿意惹上一个手上小弟贼多的麻烦——天天往赵王府门口堆垃圾就让人受不了了,更不用干别的事。 更何况了,自己身上还有《武穆遗书》这种东西。 早在半个月前,老骗子就已经将《武穆遗书》从铁掌帮盗了出来,他拿到书之后,别的事没有干,先认认真真的把整个书背了下来。 完颜承麟看小说的时候就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主角得到绝世秘笈,要么就是把秘笈珍而重之的收起来,要么就是选择拿着一本书到处乱跑,让人有机会抢走,而不是将整个书背下来,然后直接把原本毁掉。 又不是藏宝图、经脉图还带图片,怕自己记错弄出事了,一本全文字的书……还记不住就可以去死一死了。 背下《武穆遗书》之后,完颜承麟因为还要钓神雕,就让随从带着老骗子先回中……你说本世子还带随从?开玩笑!本世子好歹也是堂堂一个赵王世子,在这个没有高铁没有动车,而且到处都是车匪路霸的年代,要进行一场长途旅游,不带上三、五个高手、六、七条枪,万一上演《隔山有眼》、《人皮客栈》之类的剧情找谁去? 不过这神雕,一连吃了他一个月,也不知道要吃到哪一天才肯吐秘笈。 完颜承麟想着,收拾东西准备回襄阳城消息,但是他刚起身欲走,就见神雕忽然冲着他跑了过来,用嘴拼命拉着自己的衣服,似乎想带他去什么地方。 完颜承麟心中一喜,这是?难道有门了? 数月后,中都赵王府之中,一名身穿锦袍,身上背着一把黑黝黝长剑的少年,敲开了赵王府的大门。 门子打开门,一脸惊喜的看着门外的少年,开口叫道:“世子,您可回来了!王爷和王妃都快把您想坏了!” 眉目之间成熟消瘦,但也健康不少的完颜承麟,微微一笑,将手里的马鞭丢给门子,“父王母妃呢?” “王爷和王妃都在屋里,已经命人通报了。”大门的管家上前小心翼翼的答着话。 “喔!那我先去见父王母妃。”完颜承麟“喔”了一声,抬脚向正屋走去。 自从包惜弱的农家乐烧掉之后,包惜弱就搬回了正屋与完颜洪烈同居,并且再没表示过想再建一个农家乐。 到了正屋,依例被完颜洪烈和包惜弱抱怨了一顿,才被一脸怜惜的拉着自己“瘦了”的包惜弱赶回房,梳洗过后又休息了一天,而且趁着休息的时候,将《武穆遗书》重新默写了一份回来,才拿着《武穆遗书》去找金章宗述职。 因为被神雕拉着在山谷里练剑,并且一练就是好几个月才放人,完颜承麟这次任务的时间有点长。 虽然时间拖得有点久,但金章宗并没有生气,反而大大的嘉奖了他一番,又放了他几天假,才让他出宫。 再次骑着马在中都闲逛,路过昔日穆念慈比武招亲之时,完颜承麟望着那块空地发了老半天呆,才唏嘘不已的打马离去。 剧情不过才开始了一年而已,完颜承麟只觉得恍如隔世一般。 虽然没有自己这个大反派,但欧阳克这个大搅屎棍,却将自己的戏份一并抢了去,为了黄蓉而上桃花岛提亲,失败断腿之后,依旧强抢民女,最后被见义勇为的郭靖一掌打死。 郭靖和黄蓉的故事已经开始在江湖中流传,但这个故事里没有穆念慈的影子,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去哪里了,是回临安牛家村娶于村夫为妇,还是像原著里的华筝妹子一样下落不知。 说到华筝,完颜承麟想起最近收到的兵部的消息,蒙古草原上现在那叫一个乱啊,打得那叫一个脑浆子都快出来。 铁木真所寄居的乃蛮部也搅和进了这场混水之中,而且因为铁木真是寄人篱下,乃蛮人并不相信他的关系,所以但凡有硬仗、难仗就会让铁木真部的人上阵。 蒙古人是战斗力高,但也架不住这种只见消耗、没有补给的消耗战,因此为了生存下去,铁木真将华筝献给了乃蛮部一个首领当第四位妻子,以换取乃蛮人对自己的支持。 想想真是唏嘘啊!不爱就不痛,爱过方觉活过。 华筝也好、穆念慈也罢,不知道是不爱的今生更悲惨,还是爱过的前世更幸福? 又过了两年,完颜承麟依旧过着每天上班下班,闲来无事之时就刷刷金章宗好感的生活,转眼到了金国泰和八年。 按历史上来说,这一年应该同时还是蒙古建国三年。 只可惜,蒙古以杀人过亿而成为全球第一人屠的那个人去年冬天死了,根据完颜承麟知道的消息,那个死活应该是死于吸食鸦片过量。 他的部落也被乃蛮人所吞并、分裂,李萍……也就是郭靖的生母,不知道郭靖在江湖上忙着扬名立万之时,有没有去将李萍接出来,否则完颜承麟估计她一个汉人女子,在战乱之中也活不了多久。 而札木合和王罕在搞定了铁木真之后,两大鸦片中毒者又开始互相pk起来。 札木合输了,王罕嬴了,可王罕最后却死了,基业由他那个不中用的儿孙继承。 桑昆继承王罕汗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金国册封,重新成为金国的臣子。 而在南边,穆念慈依旧没有消息,但是同样是洪七公弟子的郭靖和黄蓉却已经成为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对神仙侠侣。 在前不久举行的华山论剑之上,郭靖更是以东邪女婿、北丐弟子的身份力压群侠,甚至斗败了不知为何变得疯疯癫癫的欧阳锋,一举扬名天下知。 大家都很幸福,活过了十八岁,也暂时摆脱了以金国末代皇帝的身份,凄凄惨惨挂掉的完颜承麟也很幸福。 这个天下,也许只有一个人不幸福。 那就是金章宗完颜璟,他依旧没有儿子。 更糟糕的是,他得了重病,似乎快死了。 完颜承麟忽然发现,自己没准能再幸福一点,因为自家老爸似乎也成了皇位顺位继承人之一。 当然,理论上来说,完颜璟也并不是没有儿子,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没有活着的,又或者是已经成人形的儿子。 完颜璟的儿子不是已经死掉,就是还在娘肚子里不知道是男是女。 完颜承麟回忆着从李师儿那打听来的消息,后宫女子之中的贾氏和范氏都已经怀孕的消息,又想了想最近见到的完颜璟的气色。 大约是希望自己能济世救人的关系,王处一教自己医术时,完全不像教内功时那样敷衍,所以完颜承麟的医术还是很过关,而且没有人知道的。 趁着一次搀扶完颜璟的时候,完颜承麟给完颜璟把了一次脉,脉象显示此人妥妥活不到贾氏和范氏生产。 那么皇位谁属呢? 按理来说,完颜璟无子的话,这皇位应该归他的几个叔叔又或者是完颜璟本人的几个弟弟。 但根据金国的继承法规定,立嫡不立庶,以上这几个皇位继承人,没有一个是嫡子出身,全都是庶子,也就是说继承权上来说,都是一样的,这也太……太特么让那些想见风使舵烧冷灶的人选了。 不过别人不知道皇位花落谁家,并不代表完颜承麟不知道花落谁家,或者应该来说,皇位只能落于自己家。 问他为什么那么多信心?那就要多亏《九阴真经》上那门移魂之法了。 早就说过了,那玩意虽然对江湖之人没有大作用,但对于普通人却是大杀器,拿着那个走仕途简直就是开外挂。 这几年,完颜承麟能见到完颜璟、李妃以及其党羽的机会都挺多的,所以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给这些人洗脑。 洗什么脑?还不是为了塑造他老爸千古一情深,只爱美人不爱帝位,没有权力欲望没有杀伤力的人畜无害形象。 对任何人而言,胸无大志,没有野心的人一般都好对付,不管是立来当傀儡还是让他当临时皇帝,都是极好的人选。 事实证明,完颜承麟的洗脑是有用的,随着完颜璟病情的加重,他召见完颜洪烈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完颜承麟想到这里,抬起头不远处正在凉亭里说话的两人。 “朕记得皇叔和朕差年龄差不多。” “臣虚长陛下二岁。” “朕记得当年朕和皇叔,一同养在先帝膝下,日日相见……那棵树……朕记小时候,还和皇叔还去掏过鸟蛋呢。” “陛下那个时候那么小,哪能上树掏鸟蛋啊?臣记得那个时候,都是臣上树,然后陛下在下面接着,结果有一回,父皇忽然冲出来,臣一害怕就从树上掉了下来,还是陛下在下面及时接住臣,不然臣可要摔坏了。” “记得记得,后来先帝罚朕和皇叔一人写三百篇大字……” 完颜洪烈虽然情圣,在原著里搞阴谋也一次没有成功过,可他智商不低的,不但不低而且还很高,所以只要稍微一联想,就能猜出完颜璟这番话的意思。 要么,就是让他当顾命大臣;要么,就是想让他先当皇帝,然后等自己的儿子生下来后,让他立自己的儿子为皇储,再将帝位还回去。 真是天真!不管是谁,就算再没有权力的人,在面对唾手可得的帝位时,也不会放弃的。 就算本人没有这个想法,但是他的家人属下呢?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在完颜洪烈看来,他这种重家庭的才是最麻烦,就算他自己不喜欢当皇帝,没有权力欲望,他也得考虑他的麟儿不是。 不干则已,要是干了,又没保住皇位,先帝之子能有什么好下场? 昔日宋国太祖太宗两兄弟,说好的兄终弟及,可皇位最后也没有还给太祖之子不是? 不说宋国,我大金太祖太宗同样是兄终弟及传位,或不是太祖一脉子孙众多,手握兵权,这皇位能从太宗系还到太祖系来? 不过心里虽然这么想着,完颜洪烈还是很完美的扮演了自己的角色。 “朕先记得先帝当年,很是喜欢皇叔。” “陛下记错了,父皇当年最爱的是显宗陛下,其次是几位皇兄。”完颜洪烈意有所指的说道。 显宗陛下就是指完颜璟的生父——完颜允恭,完颜允恭是金世宗发妻嫡子,金国的皇太子。但是金世宗最爱的儿子,却不是完颜允恭而是其他儿子,所以在金世宗的年代,哪怕完颜允恭以嫡子身份当上了皇太子,储位之争一样很激烈。 后来,完颜允恭早死,世宗本想立其他成年皇子,可一来很喜欢完颜璟这个孙子,二来思考到诸子之中只有完颜允恭是女真后妃所出,其他都是汉妃所出;三来觉得不立嫡妻的后代,则对不起为自己而死的嫡妻,所以才会立完颜璟为帝。 完颜洪烈提起这段往事,自然是希望完颜璟能想起,当年自己的几位皇兄争皇位时的事,从而减少另外几位皇兄上位的可能性。 至于自己嘛,诸皇子争皇位最凶的时候,他刚刚学会爬树掏鸟蛋,那又关自己什么事? 完颜璟和完颜洪烈继续追忆往事,忆到后来竟然抱头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追忆童年、追忆先帝之英姿。 看着远处保护安保,且又仗着内功精湛,将两人的话,偷听了个一干二净的完颜承麟直翻白眼。 这一幕,怎么跟史书上某一幕看着特别眼熟啊? 昔日金熙宗完颜亶和海陵庶人完颜亮,虽然是堂兄弟,但跟这两叔侄差不多,小时候都是竹马竹马一起长大的,所以金熙宗当了皇帝之后,就对完颜亮特别好特别关顾。 有一回,金熙宗跟完颜亮讨论他们俩的爷爷,也就是金国的开国太祖——完颜阿骨打,结果金熙宗才说了一句话,完颜亮就开始声泪俱下的回忆太祖昔日风采——实际上,完颜亮一岁时,完颜阿骨打就死了,他能追忆出个毛线球风采啊? 但是他这套唱作俱佳,却很成功的欺骗了金熙宗,所以过了没几天,才二十几岁的完颜亮就成了平章政事外加都元帅。 按照金国的官制,前者兼宰相之职;后者就更牛逼了,都元帅掌管整个金国的军队。 可以说不管是文还是武,完颜亮都做到了人臣的顶峰。 老话说的好,升米恩斗米仇。 所以最后升无可升的完颜亮,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着几个跟班,仗着金熙宗信任自己,各人拿着一把刀,混进宫把金熙宗杀了,然后当晚登基。 第二天大臣们来上朝,三跪九磕之后,才赫然发现上面的皇帝换人了。 少数民族兄弟抢班就是这么简单暴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实比小说扯淡多了,哪个作家敢这么写,估计早要被读者刷负分了。 第207章 太子 出宫之后,完颜洪烈拉着完颜承麟去聊人生聊理想,正确来说是聊历史。 “我儿最近可有读书啊?” “有啊,日日读书不缀。” “可有读本朝历史啊?” “已经读完了。” “可读过世宗皇后昭德皇后之事。” 世宗皇后……昭德皇后……那不就是老爸你的嫡母,你儿子我名义上的奶奶吗? 说到昭德皇后乌林答氏,那也是一个传奇。自从海陵庶人完颜亮……就是直接进宫把皇帝砍了,自立为帝的那位。 当上金国的皇帝之后,完颜亮就开始了十分荒淫和腐败的生活……这一点,完颜承麟也表示很怀疑,因为这位被后世称为“千古第一荒淫皇帝”的人,他竟然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中宫皇后所出;这就跟同样以“荒淫”闻名的杨广跟萧皇后感情特别深厚,所以杨广所有的儿子都是萧皇后所出一样震惊。 不过完颜承麟后来一想,大概也明白了事实的真相。 隋唐之朝太远,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样他不清楚,但本朝的历史他却是读过的。 完颜亮倾举国之力伐宋,结果去在采石矶成就了醉里挑灯看剑的虞允文,自己落后兵败身死的结局。 然后自己的祖父金世宗完颜雍登基为帝……好吧,这时间顺序被稍微颠倒了一点,应该是完颜亮大败——世宗祖父自立为帝——完颜亮被手下杀死。 世宗祖父将因为战败而濒临亡国的金国,又从火山口拉回来且不说,只说他对完颜亮吧,在世宗时代,只要说完颜亮坏人坏事的人,就能直接升官,以致于后世史书家在修《金史》都感叹“这史让他们没法修了。” 而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败坏一个人名声,而本人又不好反驳的事是什么?当然是男女之间那点事啦——尤其在完颜亮的政绩似乎都没什么问题,本朝还捏着鼻子在采用他改革后的制度的情况下。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一下《金史·后妃传上》,上面记录了大金自传说时代以来、至完颜亮为止的十五位帝王的后宫情况。而在这8810字中,完颜亮一个人就写了5977字,占了全部篇幅的三分之二还多,达到了67.84%;这也意味着,在三个字里,就有两个字是在写完颜亮的女人们,而且有剧情有对话有动作,甚至连心理活动都有。 是不是觉得很像一本小说啊? 是的,所以后来,冯梦龙在写《醒世恒言之海陵纵欲亡身》时,小说里大量的内容就是直接抄袭《金史·后妃传上》……一个字没改的那种,要是放在晋江,都够得上“涉嫌‘全文照搬’,构成抄袭,无法清理,删除作者id”了。 世宗祖父这么往死里黑完颜亮,除了因为得位不正,例行抹黑前任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昭德皇后。 昭德皇后乌林答氏,五岁与世宗订婚,十八岁成婚,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乌林答氏人比较贤惠,多次劝世宗将家中的绝世宝物,献给熙宗和完颜亮两位皇帝,以示自家绝无二心,才让世宗活过了那个杀宗室跟杀小鸡的年代……据不完全统计,那几年死掉的完颜宗室至少有千人。 但是完颜亮还是不肯相信世宗,且久闻乌林答氏贤而美,便趁世宗当济南尹的时候,诏乌林答氏去中都。乌林答氏知道,如果不去,丈夫必遭其害;如果在去中都的途中而死,丈夫既无罪责,自己又可保持贞节。于是她毅然踏上了赴中都的路。在行至良乡时,乌林答氏投湖自杀。 世宗后来在位的29年间,一直没有再立皇后,就是为了怀念深明大义的乌林答氏。 “可读过故剑情深、遗爱南园之事。” 故剑情深、遗爱南园,这就是说汉宣帝刘询和皇后许平君的故事,相对于前面那个故事来说,这一对可是大火,火到都不需要介绍了。 “世宗对昭德皇后,比之汉宣帝刘询如何?” “这……”完颜承麟略一沉思,开口说道:“表面上来看,世宗对昭德皇后胜过汉宣帝与之许平君。” 表面上来说是这样的,世宗为了昭德皇后二十九年没有立皇后,哪怕他后来再宠爱张氏和李氏,也没有动过这个念头。 而汉宣帝则立了王氏为皇后。 “但实际上又如何?” “实际上张、李二人不是皇后胜似皇后,世宗偏爱二人,且屡屡想废昭德皇后子太子之位,而立张氏之子为太子;汉宣帝立王氏为后,却从不近王氏之身,王氏终身未育一子,只能抚养许平君之子。” “那麟儿就应该知道,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靠不住的。” 完颜洪烈说完,抬脚就走了,只剩下完颜承麟一个人在发呆。 完颜洪烈这是什么意思?要发达了,所以觉得包惜弱干不了皇后了?说实在话,虽然我也这么觉,但对她儿子这么说,是不是哪里不对啊? 如大家预测的那样,金章宗完颜璟的病情越发严重,看起来的拖不过今年,同样也看不到他的两个遗腹子出生了——大约这两个孩子永远也出生不了。 不过金章宗可不这么想,他除了频频召见完颜洪烈之外,还写了一道遗诏,大意是“遗诏要皇叔赵王即位,并表达自己后宫有两位姬妾有孕,若其中生有男胎,就立为皇储;如果都是男的,则选适当的继承。” 遗诏立下来不久,演完所有戏份的金章宗便顺利领盒饭退场了。 完颜洪烈顺利登基为帝,次年“大安”。 而完颜承麟也跟着水涨船高,从赵王世子变成了现任金国皇帝未来的继承人。 但是完颜承麟并没有成为太子,因为按照金章宗的遗诏,他后宫已经有两位姬妾有孕,这两位姬妾中若是有人能生下来男胎,就该立为皇储。 完颜洪烈刚刚登基,帝位尚且不稳,自然不会干这种公然违反遗诏的事。 但是眼睁睁的看着这两人将孩子生下来,又不符合一般事物发展规律。 所以没过多久,就有宫人告密说,这两位姬妾其实并没有怀孕,而是章宗宠妃李师儿,因为“幼子易制”这个原因,想立小皇子上位母仪天下,所以与其母王盻儿及太监李新喜合谋,命令两妃诈称有孕,等足月时再从李家找婴儿入宫,以图混淆王室血脉。 接着,又接二连三有被李师儿以及其亲人、门客祸害过的苦主,跑来出来为自己鸣冤,求陛下为自己翻案。 虽然这一系列事干下来,明眼人都看得出是谁干的,但没人打算去给李师儿以及家族说情。 因为李师儿是绝对传统意义上的妖妃——她专宠,其他人失宠,后宫有多少怨妇,她就有多少仇人,至于李师儿的家人,能教出强盗的家庭,你觉得在一朝得势之后,会干出什么样的好事?标准的奸臣之家。 所以这些罪名很快就被完颜洪烈查证属实,李师以及两妃被赐死,其他人该流放的流放,该抄家的抄家。 一时之间,朝上的气象到是为之一新。 搞定了这一切之后,完颜洪烈又开始下旨选妃入宫。 此旨意一出,满朝皆惊。 谁不知道啊,赵王……并不,当今天子可是一情圣啊,十八年来散尽姬妾,苦守着一个宋国民女不离不弃,简直堪称金国宗室传奇人物。 虽然被无数男人嘲笑着,但也被无数少女视为梦中情人,只差没说“嫁人当嫁赵王”了。 因此,现在完颜洪烈要选妃填充后宫,真是吓尿了一干人等,男人也就算了,女人们不知道碎掉了多少个粉红色的泡泡。 大家非议归大家非议,但完颜洪烈选妃的速度却是一点也没有慢,很快就从徒单、唐括、蒲察、拏懒、仆散、纥石烈、乌林荅、乌古论等部挑选了女人入宫,并且开始轮流宠幸起来。 至于包惜弱,虽然她以自己一介宋国民妇为由,宁死也不肯接受皇后的册封,但完颜洪烈依旧强制她成为了金国的皇后。 只是,帝后随之开始了冷战,皇后不住皇后寝宫,却偏要住在皇宫之中最偏僻的冷宫里,而皇帝也听之任之的消息,一时之间在金宋两国被人引为奇谈。 皇后不愿意出来主事,后宫主政之人就变成了新选入宫的四妃。 一时之间,大家看完颜承麟这个曾经的赵王爱子兼世子的眼神,都充满了同情。 大家都猜测着,宫里什么时候会蹦出新的孩子,然后被立为太子,然后完颜承麟这个对新太子有杀伤力的长子会被…… 大家猜得没有错,像完颜洪烈这种宠幸后妃的强度,宫里马上又多了几个孕妇。 于是,完颜承麟受到的同情目光更多了。 “大家真是……太热情了。”完颜承麟捂着脸,在心里“呵呵”一笑。 他已经明白为什么完颜洪烈在登基之前,会拉着自己讨论昭德皇后和故剑情深了,原来是告诉自己,他会做刘询而不是学自己那个不靠谱的皇爷爷。 到了第二年,宫里诞生了几个小婴儿,有男也有女。 正当群臣们以为,完颜承麟会被完颜洪烈想个主意弄死之时,完颜洪烈干了一件震惊大家眼球的事——他宣布立完颜承麟为皇太子。 一群人的眼球,就这么被震了下来,不过转头一想,又觉得完颜洪烈这么干也是正常的。 这年头婴儿夭折率高,小孩子这么大一点,谁知道能不能活着长大?像上任皇帝那六个孩子,没一个能活过三岁的。 相对于不知道将来是好还是歹的小婴儿,当然是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的皇长子为太子啦。 立下太子,又开始挑太子妃。 皇后……一惯都不是怎么理事的,放给其他后妃,完颜洪烈又不放心,于是只好自己挑。 挑来挑去,完颜洪烈只得出一个结果,我的儿子这么优秀,总觉得哪一家闺女都比不上来着。 这一挑二挑的,竟然把皇太子挑成了一个二十四岁高龄的老男人。 根据金国法律,女子十三岁、男子十五岁未婚都要被一回罚款、二回坐牢、三回拉去直接配人,所以皇太子犯法已久,光罚款都得交好多钱。 对此情景,皇太子表示压力一点都不大,只是没结婚而已,又不是没有啪啪啪。 做为一国皇太子,不大婚也不影响他和女人啪啪啪,外加生孩子。 反正按照金国的规定,在有嫡子的情况下,只有嫡子才能继位,他婚前有庶子也不影响太子妃的儿子。 没有太子妃正好,正好省得皇太子每天回家,而是留下大把时间在军队里搅基……并不,是练兵。 天下承平已久,曾经擅骑射的女真人已经变成了一团渣渣……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去年正旦金宋两国使节友好切磋之时,女真人竟然输了输了输了! 所以说,就算有《武穆遗书》这种外挂在手,也没办法将羊群变成狮子。 无奈之下,完颜承麟只得重新练兵。 昔年戚继光选兵的故事可以告诉我们,穷山恶水出刁民,最合适当兵的人也大多是穷人。 若完颜承麟不是女真人——好吧,虽然他上辈子真不是女真人,也不太觉得自己是少数民族,但大家都以为他是女真人,所以他也只好被女真了。 所以,完颜承麟没办法选择后来在兔子和泥轰七年战争中出名的胶州兵,而只能捏着鼻子选择女真本族人。 但当年跟随完颜亮进入中原的女真人大多已经堕落得不了了,为了招到适合的兵源,完颜承麟只能专门回了一趟东北老家,招了一大群穷兄弟来当兵。 按照《武穆遗书》以及后世的一些方法来练兵且不提,完颜承麟又跑了一回全真教老家。 这时,王处一因为教出了自己这个皇太子徒弟,在全真教的地位已经仅次于长春子丘处机,在民间和中都贵族之中的地位更是高得不得了,差点没被人捧成活神仙供起来。 所以王处一一看见完颜承麟这个皇太子亲临全真教,简直高兴的跟狐狸见了鸡一样。 “参见太子殿下。” “老师不必多礼。” 完颜承麟和王处一寒暄了几句之后,开始要求王处一推荐几个炼丹技术高的道士给自己。 “炼丹?丹药不过是外物而已,太子殿下内功精湛,需要服什么丹药啊?”王处一上下打量着完颜承麟,虽然他武功在江湖上只是二流,但眼光还是有的。 因此,他一眼就看出自己的这个徒弟,现在不但内功精湛,而且连武功也有很大的长进,特别是他没事带在身上的那把剑,看着黑漆漆的一点都不显眼,但放在地上桌上时……也是黑漆漆的一点都不显眼。 但是那柄剑份量惊人啊,至少有五、六十斤那么重。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想一想,剑走轻盈,而这柄剑却如此沉重,若是能灵活挥舞,自然这世间所有的剑都无法阻其锋芒,那又何必有锋? “我不是要炼丹,我只是想找几个做火药的。”完颜承麟笑眯眯的看着王处一。 “什么?火药?”王处一那叫一个面色难看,虽然火药是他们道士在炼丹时,无意弄出来的副产品,但是…… 他们是炼丹的道士,才不是什么做火药的工作呢。 “火药随便找几个工人去做不就行了嘛。如果太子殿下不知道配方,贫道这里有一份,太子殿下可以拿回去试一试。”王处一黑着脸说道。 “我不想要黑色炸药,我想要火器。”完颜承麟呵呵笑着,喝了一口茶说道:“没有道士,师父给孤介绍几个江湖上擅长火药的人也行……孤就在这里等着……师父……母后最近每日觉远大师念佛,可是对佛学越来越感兴趣了。上一次,少林寺方丈还进宫见了母后呢。” 少林寺!佛家! 王处一眼皮一跳,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啊。 王处一当然不相信,完颜洪烈会因为包惜北而改信佛教,毕竟世人皆知皇后不受宠,可世人也皆知,皇后她虽然不受宠,但是她有一个被完颜洪烈喜欢着的好儿子。 所以两下衡量之下,王处一决定帮完颜承麟去找他想要找的人。 而完颜承麟就在终南山上欣赏风景,外加吃吃斋饭什么的,闲来无聊的时候,就在终南山到处闲逛,看能不能遇见莫愁妹子和那个无缘的媳妇儿。 泡这两妹子,完颜承麟当然是没兴趣的,虽然任由两漂亮妹子长居古墓挺残忍的,但两个纯洁的什么都不懂的姑娘,颜色正好时,自己还有耐心哄哄他们,万一日后人老色衰,他可信心能呵护上一辈子。 谁知道漂亮妹子是一个都没有遇见……想想也对,皇太子驾到,终南山早就被围得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来了。 若古墓派林朝英真如传说中所言,是一代抗金女侠,想来她的丫环、后人,也不会多喜欢金人,自然不会在这种满山遍野都是金人的时候出来乱逛。 而完颜承麟又没一入古墓探个真相的打算——以前当赵王世子时,就惜命的很;现在当了一人之下的皇太子,他就越发惜命了,自然不会再去做这种冒险的事。 完颜承麟看过的几百部恐怖片告诉他,好奇心害死猫,恐怖的源头往往都是源于人的好奇心,而恐怖片里永远都有那么一个搅屎棍——没有屎,他们也能自拉自搅。 于是,立志不做搅屎棍的完颜承麟,只远远的看了一眼古墓大门,就调转头回去了。 完颜承麟本以为他就这么脱离了剧情,但是没几天他听见侍卫统领说,在山上抓到了一个受伤的宋国男子。 受伤的宋国男子……完颜承麟一开始没太在意,侍卫人手就这么多,终南山却有这么大,还有这么多小路,漏了几只小蚂蚁进来山上正常的,只要他们能守好全真派的地盘就行了。 就算没有小路,万一有大明湖畔的紫薇,非要爬悬崖来见自己怎么办?这可是个高来高去的世界,不能指望那些鱼唇的侍卫。 结果后来一听,那个受伤的宋国男子竟然姓陆。 “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叫陆展元?”完颜承麟扭过头看着侍卫统领。 “太子殿下英明,那人正是叫陆展元。”侍卫统领一脸震惊的看着完颜承麟。 “陆展元啊……让孤想想……是弄死呢还是弄死呢还是弄死呢?”完颜承麟琢磨了一下,这个导致数个家庭和数个好姑娘悲剧的大渣渣,想到各人自有缘法,决定还是不要理这趟混水了。 “在哪捡到的,就把他丢回哪去。”完颜承麟下了个让侍卫领统无法理解的命令。 无法理解没关系,只要有执行力就行了。 受伤的陆展元,在被一群金人抓了之后,又很快被一群金人丢了回去。 虽然陆展元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抓自己,又为什么要放自己,但还是很庆幸自己终于逃过了一死,然后……很快的……他死了。 死于失去行动能力后,无人救治然后被金人搬来搬去又加重了伤情,最后伤口感染,终于一个没挺住,就这么死了。 至于本来应该出现,美女救狗熊再俩俩定情的李莫愁妹子,从头到尾压根就没有出现过。 理由,前面也说了,在这个满山都是金狗的世界里,高冷的抗金义士古墓派侠女,怎么会和原著一样,没事就在山上乱跑呢? 第208章 登基 完颜承麟又在终南山上住了几天,确实古墓派的妹子们是和自己无缘,而王处一又推荐了两个爱炼丹的道士之后,方才一脸悻悻的下了山。 算了,见不到美女就见不到美女吧,也省得自己见了就想要。 完颜承麟扪心自问,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又谨慎又小心的完颜承麟了。 虽然智商没有怎么上涨,但当了好几年太子,野心难免有点小膨胀,再见到美女可不保证自己能很淡定很坚守——尤其是这种很纯洁很缺爱,一根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小女孩,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禽兽不如的事? 下了终南山回到中都,发现完颜洪烈和包惜弱嘛……还在虐恋情深着。 包惜弱天天念佛经,到是越发的舍不得杀生了,对完颜洪烈也是淡淡的。 完颜洪烈对他的爱妃们挺好的,对他的小儿子——自己的弟弟们也挺好的,但对自己似乎更好。 之所以用“似乎”,是因为完颜承麟没有对完颜洪烈用过移魂之术,或者应该说想过但没有用出来,怕真相太残酷忍受不来,自己一激动就弑父了。 因此完颜承麟宁可相信,自己是完颜洪烈的亲生儿子,或是完颜洪烈是真得爱包惜弱,所以才会对自己爱屋及乌这两种猜测。 虽然原著上,完颜洪烈和本尊父子一直都是感情甚浓,完颜洪烈也说过“如果自己当了皇帝,有朝一日要立本尊当太子”,但那毕竟是在共患难的情况下说的,谁知道一朝富贵人心会不会改呢? 不过,不能用移魂之术对付完颜洪烈,并没有说不能用移魂之术对付完颜洪烈的心腹。 对付完颜洪烈的手下可不叫不孝,而是看老爸的手下有没有异动。 本来完颜承麟只是想看看完颜洪烈有没有像这些人透露风声,没想到竟然发现有人阴谋推翻完颜洪烈,改扶自己的一个堂兄完颜珣上位。 完颜珣是金宣宗的庶长子,也就是刚死了的那个金景宗的大哥,因为是庶子没有继承权,所以皇太孙这个位置就没轮到他坐,而是轮到他弟来做。 但完颜承麟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有想法,这么多年了,一直对着皇位恋恋不忘。 也是,皇位嘛,这种东西人人都想要,也难怪他这么多年了,还不死心。 完颜承麟虽然知道这事,但一直没有吭声,只是吩咐人继续盯着完颜珣,就改为研究更重要的东西。 火器! 别吃惊,就是火器,这玩意宋朝就有了,但是原始的很,射程不远、威力不大、还容易坏,最糟糕的是没有照门、照星、铳托、铳机这些东西,从各方面被长枪比成了一团渣渣,所以非常不受古代劳动人民喜爱。 但是做为一个穿越人,完颜承麟知道火器才是未来世界发展的主流,所以相对于长枪的研究,他更倾向于火器技术的研发。 现在的火器质量是很差,从各方面被十分牛逼的长枪技术给完爆是没错。 但现在是火器还处于刚研发的状态,而长枪技术从上古先秦就被大吃货国人开始研究,到了宋可谓已经发展到极限。 当年诸葛亮发明可存十支箭的连弩,看着就跟传奇故事一样,但到了宋朝已经有一次可以发七十支箭的弩车,而且借助弩车的力量,宋人的弓箭能将一名带甲的武士,连人带马钉在地上,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 所以拿火器和弓怒技术比,就像拿小婴儿跟成年人比一起,差得只是时间而已。 当然,说来说去完颜承麟其实也是被逼的。 论高科技,金人的长枪技术赶不上宋人的长枪技术;论人工手动骑射,金人只是半渔猎半农耕民族,真论这玩意连辽人都比不上,就更不用说以骑射纵横亚欧大陆的蒙人,这是妥妥找死的节奏。 没奈何之下,完颜承麟也只好苦心开发新技术,目前是趁着最近几年比较和平,把黑科技弄起来。 旧的技术既然追不上人家,那么不如开放新的技术,让别人都来追我们。 一百多年以后,朱八八是怎么把蒙古人从中原赶出去的?你以为真靠大刀长矛、蒙古人堕落腐化?当然靠得是各种先进的火器。 后来明成祖数度出击寨外,在蒙古长驱直入,靠得也是各种牛逼轰轰的火器。 明朝一直都很重视军备的开放,神机营就是专拿火器的军队,不过是后来武备太混乱了,做出来的火器经常因为质量问题,比如准星出错,打不中敌人就算了,还没事就炸膛炸到自己,比弓箭还不如,所以中国的火器发展才堕落了下去。 因此,在吸取了明朝火器的教训之后,完颜承麟对火器队那是从制造起就开始严格要求,甚至学会了秦朝人那一套——即每只枪每个部件都要刻上工匠的名字,要是最后出了质量,那个工匠就可以洗干净脖子等着了。 只是火器这玩意到是挺贵的,一开始完颜承麟也就造了百来条枪,主要是让军队的士兵练手找感觉,学习怎么使用火器,但大规模装备到部队,完颜承麟暂时没有打算。 因为一来火器成本没降下来,二来火器里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完颜承麟希望自己造出来的火器至少能追上一般火器的水准,否则完全没有必要大规模投入实用阶段。 但科学试验历来是烧钱的,少数民族兄弟搞经济真不是行家里手,金国的经济比宋国差得那不是一点两点的。 要不是宋人不懂贸易战是什么,分分钟金国就得变成宋国的后花园,宋人是白头鹰国,金人是加拿大。 这个年代的宋人搞远航开发很赚钱,什么广州泉州那都是超级大港口,看得完颜承麟口水直流,却又无可奈何——金国造船业不如宋人啊。 没办法,做不了远航开发的完颜承麟只好将目光投向有“金银国”之称的小脚盆。 完颜承麟当年没那个魄力去踏马日本岛——忽必烈都没干成的事,他还是算了。 不过宋朝和小脚盆的关系挺好的,两国互相往来一直挺多,江湖传说后来大吃货国人喜欢用的折扇,就是这个时候流入中国的。 但要和小脚盆做生意,再想想歪果仁喜欢的丝绸、茶叶、瓷器,完颜承麟左思右想之后,发现自己没什么东西能赢那群宋国商人——因为金国的丝绸、茶叶、瓷器还是宋国进供的呢。 后来完颜承麟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利用中原和小脚盆两国不同的金银兑换比,直接在两国之间运金子、银子兑换。 比如于,一两金在中原只能换十两银,在小脚盆就能换到比十两更多的银,谁叫小脚盆缺啥也不缺金银呢? 先头让人运了两回金银之后,也慢慢摸清楚了小脚盆人喜欢的东西,发现他们很喜欢中原的东西,但又不是人人都买得起中原的好东西,有时候买买次品也是可以的,反正只要是中原来的,说出去就很有面子了。 调查到这个情况时,完颜承麟真是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不是一千多年前大吃货国人买小脚盆国东西的心态吗? 要么就是小脚盆卖到大吃货国的东西,总是质量比较差的特供版;要么就是名为小脚盆产,实则是某士康出来的纯国产。 不过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后,完颜承麟开始大着胆子将一些质量比较差,但价格便宜但又模仿宋国那边的高档品,模仿的厉害的东西,卖到小脚盆,试图占领小脚盆的市场。 虽然卖山寨是不对的,但后来的小脚盆、大吃货国,最开始不都是以质量差的山寨起家吗?现在的小脚盆也没比后来的非洲强多少。 也有人想过,学完颜承麟这么卖,只是其他东西还好,但在棉布这一块却是完全比不上金人的棉布便宜——毕竟也不是人人都用得起丝绸的,在古代买得起棉布的人也不多。 现在金人的棉布不但占领了小脚盆市场,而且还开始反倾销给宋国,堪称宋金百年贸易之奇闻。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完颜承麟终于把珍妮纺织机这个古代大杀器弄了出来,一下子就将金国的棉布价格打成了白菜价;二是因为金国开始向蒙古亲近自己的部落收购羊毛,一下子就将棉布的范围从单纯的棉花织布范围扩大到各种羊毛产品。 因为嫌弃织布技术没有改进——其实是不会改进,完颜承麟干脆弄出了羊毛线卖,随手还搭配基础围巾和毛衣的教程一本。 完颜承麟当然不会织毛衣,但是他见过人织啊,虽然他知道的织法仅仅也就是平针平针平针平针,然后再长长长长的,织出一条平针无花围巾,什么花样配色一概不懂。 但他不知道,并不代表聪明古代劳动人民不会举一反三啊,虽然花样无法和后世繁多的种类相比,但好歹也织出毛衣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弄纺织机弄棉布当然不是促进人民物质文化发展,虽然赚钱是一个目的,但更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对付蒙古。 羊每年都会换毛。 在完颜承麟之前,羊毛这玩意不但没啥大用,羊换毛的时候,部落头领们还得挺费事的处理掉这堆换下来的毛。 但是自从完颜承麟开始收购蒙古羊毛后,蒙古兄弟这才发现,原来羊毛比羊还要赚钱,一下子就跟开启了新世纪一样激动了。 尤其是在几个亲近金国的部落,靠完颜承麟收羊毛赚来的钱,又从完颜承麟手里买了更多的茶叶、丝绸,以及羊毛的各种成品,生活档次一下子上去之后,不少部落都跑来推销自己的羊毛。 既然想和金人做生意嘛,那就自然得对金国朝廷孝忠,那么我们让你打谁,你们就得打谁,我们不让你打谁,你们……你们怎么又打起来了? 在工业革命时代,有一个词叫“羊吃人”,指得是在十五、十六世纪,欧洲因为毛织业很繁荣,羊毛需求量激增,养羊成了很赚钱的行当。所以地主纷纷把自己的土地和公共的土地用篱笆圈起来放牧羊群,并强行圈占农民的土地。农民丧失了赖以养家活口的土地,扶老携幼,向着陌生的地方去流浪。 在十二世纪的蒙古草原上,也发生了好几次被蒙古人称之为“羊毛战争”的东西,只可能蒙古兄弟不通文字,又没有什么史书记载。天朝一惯又高傲自大,连明末小脚盆侵朝都只能在《明史》上占几句话,像这种边境小小战役除了完颜承麟之外,自然是没有人关心的。 打的好打的好!蒙古打得越热闹越好,一个分裂的蒙古才是一个好蒙古。 还没将视线从蒙古抽出来,已经正经迎娶了太子妃,并且连儿子都会打酱油的完颜承麟,忽然听说最近朝堂之上有一种关于自己身世的说法。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个炸弹果然爆出来了,只是不知道是哪传出来的? 完颜承麟想了想,发现这事会爆出来也挺正常的。 以前完颜洪烈只是赵王,现在他是金国皇帝,他早年在宋朝干过的坏事——勾结大宋官府强占大宋民女什么的,被人扒出来挺正常的。 也许干坏事的那一段,因为自己杀了段天德,就没有人知道了,但是记得在原著里,完颜洪烈可是顶着赵王的身份,在宋国带着个孕妇到处乱走过。 算算时间算算地点,还真得……这时间绝对不对好嘛! 想不到自己也有和始皇帝相同遭遇的一天,但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没有高兴的感觉。 自己要么就是早产几个月,要么就是晚产几个月,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正常出身的婴儿。 作者,你出来,我们谈谈。 对于朝堂上的传闻,完颜承麟都听说了,完颜洪烈自然有所得知,所以为了解自己的解惑,他专门拉着完颜承麟去谈了一趟心。 谈心的内容只有一个,你要不是我儿子,我干嘛费那么老大的心啊? 完颜承麟回去后,托着腮想了想,自己没准真有可能是完颜洪烈的亲生儿子。 因为现在完颜洪烈早不是原著里那个痴心痴情,只娶一人的赵王了,包惜弱虽然还是皇后,但成天吃斋念佛的,完颜洪烈也不怎么宠爱她,反而拥有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还有很多跟孙子差不多的儿子,所以完全没有必要稀罕自己这么一个假儿子。 不过如果完颜洪烈真是因为宠爱包惜弱而一心想让自己这个假儿子当皇帝,又为了让自己这个假儿子当皇帝更顺当,而故意冷落包惜弱……哎呀!头都想大了! 完颜承麟抓了抓头,有时候他真想用移魂之术去试试包惜弱和完颜洪烈两人。 慢着,不能去测试完颜洪烈和包惜弱,不代表不能去测试别人啊?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他们俩知道自己的身份啊。 完颜承麟想起了一个本该在剧情里出现,但又没有出现的人——丘处机。 身为一国的皇太子,想见丘处机自然不用那么麻烦再上终南山,而这辈子没有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丘处机也没机会去巴结新贵当带路党,于是他在听到金国皇太子有请时,很麻利的就自己千里送进了皇宫。 经过多年的锻炼,完颜承麟的移魂术和内功都非当年吴下阿蒙,再加上移魂之术本就出自道家典籍,用来控制起丘处机这个道家高手来,那是事半功倍啊。 因此没费太多麻烦,完颜承麟就将丘处机控制住了。 虽然没办法让丘处机像普通人一样,被自己控制得说自残就自残,又或者说会暴露一些重大秘密,但说出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还是可以的。 完颜承麟的身世就属于无关紧要的话。 “丘处机还记得几十年临安牛家村里,你认识一郭一杨两户人家吗?” 在丘处机的讲述中,他和江南七怪订下十八年之约后,便一直在寻找郭杨两家的消息。数年之中毫无消息,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了杨铁心之妻包氏的下落,原来包氏在当年那场动乱之中,因为丈夫之死而情绪激动,最后竟然不幸流产,以致杨铁心骨血无存。而包氏本人,则在失子后另嫁他人,新夫待他甚好,所以她很快又有了孩子。待自己找去时,那孩子已有五、六岁,甚是活泼可爱。 完颜承麟听完丘处机的话,心中大石落了大半,但依旧不放心的追问道:“你确定,那孩子真不是杨铁心的孩子?” “那孩子是权贵人家,自打一出生就在众人关注中长大,出生之日是无法隐瞒的。根据贫道打听来的生日,从时间上来说……确实不是杨铁心的骨肉。” 丘处机在说话时,表情略为有一点犹豫。 完颜承麟到是知道他为什么犹豫,因为生日……十二月这个生日真是晚产嫌太晚,早产又嫌太早。 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解开完颜承麟心里的疑团。 完颜承麟挥挥手,正想解除丘处机身上的移魂之术,忽然想到被自己歪掉剧情的江南七怪。 “那你们的十八年之约如何了?” “我未曾找到杨兄弟的后人,江南七怪也未曾找到郭兄弟的后人,所以十八年之约是以平手告终,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世事难料,当年江南七怪在蒙古草原寻找郭兄弟后人,不料遇上黑风双煞二人,梅超风瞎眼逃走,五怪却与陈玄风同归于尽,因此最后来赴约的是只有张阿生和韩小莹。” “咦?” 完颜承麟略为有些吃惊,原著里江南七怪只死了一个,就是张阿生,结果导致张阿生和韩小莹这对鸳鸯的悲剧。 这一回没有郭靖捅刀子,江南七怪一下子死了五个,但偏偏就活了张阿生和韩小莹这对鸳鸯。 这算什么?上天的补偿吗? 不过这事略为纠结一下,也就过去了。 至于朝堂上那些风言风语,在皇帝陛下没有表示意见,太子年纪又大,又有实权的情况下,传了几天之后也就随风散去。 虽然真散去假散去没人知道,但暂时是没有风声了。 又过了没几年,完颜洪烈早年旧伤发作,不得已只能卧病在床,必为由完颜承麟这个太子监国。 而自打他监国之后,早年的身世传闻竟然又冒了出来,而且越传越广。 和以前是太子,现在是老爸重病不起的监国太子相比,完颜承麟这一次可是有了更强大的信心。 因为经常这十几年的研发和锻炼,自己的火器队已经有了一定的实力和火候,现在差的就是一次实战了。 少数民族兄弟造反从来都是如此简单明了,不讲阴谋诡计的,趁着完颜承麟故意调出大军的关系,完颜珣勾结右副元帅胡沙虎在中都谋反,结果却不慎遇见了完颜承麟的火器队……甚至,还有最初级的火炮。 虽然这些火炮又笨大又笨蛋,搬运十分不方便,但是放在城墙上守城却是极好的。 但一场冷兵器与火器的对抗之中,完颜承麟不但以绝对的优势,漂亮的打败了叛军,而且也让所有质疑自己身世的人都闭了嘴。 在完颜承麟战胜叛军后不久,完颜洪烈因病去逝,死前遗诏将皇位传给完颜承麟。 一个月之后,完颜承麟的登基大典在中都顺利举行。 举行完礼仪之后的第三天,皇帝陛下睁开眼睛,看见正缓缓升起的太阳,忽然特别没出息的道:“这回不是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了吧?会有保庆皇帝溥儁帮我垫底!” 第209章 子受 在这个年代,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变成了个小婴儿什么的,对于阅尽无数穿越文的罗小受来说,似乎真不算什么很值得惊奇的事——至少变成一个爹疼娘爱,还有下人伺候的婴儿,远远比身穿过来因为人生地熟,最后客死异界好很多。 但让人震惊的是,为什么自己都穿越了,还摆脱不了“小受”这个名字呢? 听见此身的老爸,管自己叫“受”的时候,正扑在奶妈嘴里喝奶的罗小受,差点没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奶呛死的太子。 是的,他是太子,他爸是个皇……不不不!应该是大王,或者你要说是个部落首领也行,因为罗小受没在他老爸身上发现任何后世影视剧里,皇帝和大王的半点特征。 比如风俗、礼仪、龙袍、冕服之类的,那是一个都没有。 当然,后来罗小受才知道,没有才是正常的,因为编出这些玩意的周公旦同学还没出生呢。 “难道是某个原始部落!啧啧啧!看这穷的!都能用一首歌来形容了……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罗小受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己的襁褓。 虽然说,当儿女的不能嫌贫爱富,但是一个“太子”,竟然连个丝制襁褓都没有,是不是太丢人了? 罗小受喝着奶,看着自家老妈……据说应该是王后的那个女人,花容月貌长得到是挺不错的,但问题是头上也没几件像样的首饰,粗糙的那是不得了,甚至大多数时候,一个“王后”还得靠摘鲜花当头花,连朵漂亮的宫花都没有。 穷穷穷!是罗小受对这个时代最早的认识。 要不是自己穿越时,老天爷看见自己穿越到原始社会太可怜,赠送了一个叫“晋江大转盘”的东西,每个月可以抽一次奖,奖品为晋江小说里出来过的任意物品。 说明书上写得很清楚,任意物品可能是一个超级牛逼的空间,也可能是一个最新出品的高达,又或者是……一个集外星科技于一体的宇宙飞船的……图纸。 是的,罗小受刚出生那会,为了感谢新玩家注册晋江,转盘特意送了他一次机会,他就抽到了一张宇宙飞船的图纸。 原始社会……抽到宇宙飞船的图纸……本太子造得出来吗?拿来擦屁股都嫌太硬,分明是在调戏本太子中。 罗小受一边吐糟,一边还是将图纸好好收了起来,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拿来擦屁股……其实也是挺好的,这年代的人似乎是用竹子刮屁股来着。 今天,是罗小受满月的大日子,虽然原始社会的人好像不流行办满月宴,但是罗小受却可以进行第二次抽奖了。 我抽我抽我抽我抽!擦!晋江,你别老505连不上服务器了行么? 罗小受捧着心口,看着屏幕上缓缓显示出来的物品,差点就要尖叫出来了。 《初级修真口诀》一本! 修真修真修真!特么能修真,我还当什么太子啊?直接当神仙多好啊! 罗小受内心那叫一个欢呼雀跃开心不已,以致于很多年后他回想起自己此时的心情,都会忍不住抽自己一巴掌,大傻逼,封神的世界里修真有个鸟用? 慢慢的,罗小受在原始社会成长起来的同时,也开始渐渐了解这个世界。 比如,自己的爸爸叫“羡”;自己的妈妈叫……古代妇女没有名字,只记得大家叫他“王后”。 另外,自己还有两个庶兄长,一个叫“子启”,一个叫“子衍”。 这么说,自己应该姓“子”,名字就叫……子受……儿子是受?那还不如罗小受呢! 他爸爸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啊? 罗小受有点庆幸这只是个原始社会的贫穷部落,姓“子”的大王和太子自己完全没有听说过,所以就算自己是太子,也应该也是默默无闻之辈,否则一想到千百年后的学生都会拿自己的名字调侃……呵呵哒,还是不要做太子了。 “启儿、衍儿,你们俩又来看弟弟了?” 王后笑盈盈的冲着子启和子衍招了招手,示意他们免礼快过来。 “母后!弟弟好可爱啊……” “母后,弟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陪我们玩啊?” 两个圆滚滚的小正太,在王后的陪伴下,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戳着罗小受。 七、八岁的孩子狗还嫌,更不用说罗小受这个小婴儿了。 要不是打不过,他早就弄死这两个小熊孩子了! 给我等着! 罗小受恨恨的看着两个小正太,又扭过头看向笑得温柔亲切的王后。 喂喂喂!母后,我才是你亲儿砸亲儿砸啊!你对这两个庶子笑得这么温柔灿烂就算了,为什么还任由这俩个庶子欺负你儿子呢?你没看过《庶xxx》、《后宅xxx》、《我的宫斗xx》之类的小说吗?还是原始社会没有宫斗宅斗,女人都特别大方善良,对庶子……还是庶长子也能笑得这么灿烂。 罗小受鼓着小腮帮,噘着小嘴,看着眼前甜得像一家人似的三人,觉得心都快要塞住了。 有个如此天真又萌萌哒的母亲,罗小受头一次对自己能否安全长大,开始产生了怀疑。 虽然不久以后,罗小受知道子启和子衍虽然名为庶子,但实际上都是自己同父同母的亲哥哥——这两人之所以没有当上太子,而是自己当上了太子,也并不是因为自己生有异香、嘴含宝玉,更不是他妈怀日怀月怀n入梦,而是因为王后生子启、子衍两兄弟之时,王后还没有当上王后,只是一个普通后妃;而生自己时,王后已经当上王后,成为了子羡的嫡妻,所以自己才会一出生就成为太子。 真是奇怪的宗室继承法!同父同母所生的孩子,就因为生孩子时母亲的地位不同,所以明明是亲兄弟地位却差得天差地远,而且还是弟弟的地位高于哥哥,这样就不怕兄弟之间生嫌隙吗? 一天一天长大的罗小受,很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这个世界,还有他的家人们。 这个世界灵气十分充足,那本《初级修真口诀》他仅仅练了一段时间,就小有所成。 只是可能是年纪太小的关系,修真别的好处暂时还没有显示出来,但他发现自己的力气越是越发变大了,有一次竟然不小心把屋里的那个青铜鼎举起来。 而这个世界的人,大约也没有什么育婴知识,一大堆人看见他一个两岁的小孩,举起了一个至少二十斤的青铜鼎,竟然只是叫了一声,就淡定的该干嘛就干嘛去了,完全没有一丝好奇的说。 虽然不用被拉去实验室切片,和被绑上火刑架这两件事,让罗小受很高兴也很庆幸,但这反应未必也太平淡了吧?而且,原本好好摆在房间里的青铜鼎,怎么会无缘无故向着自己倒下来呢? 要不是自己练过两招,换成一个普通婴儿,肯定就直接玩完了。 很快,罗小受五岁了,五岁的罗小受因为修真外,加老是抽到各种秘诀心法的原因,不但成为了这个部落或者说这个国家里,著名的天生神力儿童。 三岁能打死老虎、五岁能单手把狗熊丢出去,虽然都是小老虎小狗熊,虽然说原始社会崇拜力气……但怎么都不像是正常人的设定嘛。 只是每每目睹这些乱七八糟的设定之时,宫里的人不是淡定的死,就是就一脸崇拜羡慕的看着罗小受,他爸子羡还喜欢自己的大力气,没事就跟手下的大臣各种秀儿子,搞得罗小受也越来越懒得掩饰向其他人掩饰自己的非正常之处。 罗小受一边想着,一边蹦蹦跳跳的跟在自己老爸身后,五岁的包子脸一脸纯情可爱,怎么看都是一副软糯小包子的模样,完全无法和传说中那个天生神力的太子联想在一起。 “父王父王,这是什么人?”罗小受指着被人领到自己面前,人高马大的小男孩说道。 原始社会就是不好,礼仪制度都不完善,说话没上没下没规矩就算了,自家老爸表面上说是个大王,其实还不如个部落首领,人家见了他连跪都不跪,就直接弯一下腰就玩事了。 皇宫还可以随随便便的让手下带着刀剑进进去去,这样多危险多容易引起政变啊。 “回禀太子,老臣飞廉,这是我儿子恶来,今年七岁,奉大王之命送进宫给太子当玩伴。”身材高大健壮的飞廉,声若洪钟的说道。 看着模样绝对不会超过四十岁的飞廉,再加加原始社会人类的平均年龄,罗小受决定勉强接受“老夫”这个称呼,将注意力转移到恶来身上。 和自己一副小弱受的外表相比,据他爹说是“七岁”的恶来老兄,那是人高马大胳膊粗腿长,身材赶上了一般十几岁的小男孩,只是一张脸犹显稚气,还看得出其人的真实年龄。 “你就是恶来?你是不是很能打?力气很大?”罗小受好奇的上前,围着恶人左右转了一圈。 恶来这个名字,大名鼎鼎,他自然是……没有听过的。 但是罗小受看过《三国演义》啊,《三国演义》里曹操手下前期第一猛将,为保护曹操战死宛城的猛将典韦,就是被人称之为“古之恶来”。 既然典韦这个被称为某某翻版的人都能有这么牛,那么真正的恶来该有多厉害了? 恶来回过头,看了自家老爹一眼,又看了罗小受家的老爹一眼,见大人们似乎都没有反对的意愿,遂“蹬蹬蹬”跑到屋门口,将罗小受家老爹用来煮人的那口鼎举了起来。 虽然那鼎没有千斤重那么夸张,但瞧着至少也有二百来斤重,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能这样举起来,虽然只是离地半尺远,但也足够让罗小受震惊了。 自家事自家知,他是练了《初级修真口诀》才有那么大的力气,完全靠得是外挂的作用。 但是恶来就不同了,竟然完全靠自身就能举鼎,这绝对是……要打击的。 罗小受大摇大摆的走到鼎旁边,挥了挥手让恶来站到一边,然后弯下腰,小手抓住鼎的一只脚,轻轻松松就将恶来刚才脸红脖子粗老半天,才举起来的鼎,单手举过了头顶。 “哇!太子果然如传说中一样力大无穷,有万夫不挡之勇。”恶来一脸震惊的看着罗小受,然后脚一软跪在了地上,俯身说道:“请太子受小的一拜,小的不知好歹,竟然在太子面前炫耀,现在想想真是丢人丢人再丢人!” 罗小受看着恶来微微一怔,这个恶来挺不简单的嘛,看着一副五大三粗的莽汉模样,不通文墨的样子,但是一张嘴巴却挺甜的,虽然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当然,可能也和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成语、俗语有关,可口齿伶俐,说话也挺中听阅耳。 罗小受自然不知道,恶来活了一辈子,在《史记》里只留下一个“善谗”的名头。 当然这也不排除,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不但恶来的老板已经倒台,恶来的子孙也已经破产,司马迁不拿人工资,自然不用担心下手软。 有恶人这样一个看着能打能摔的糙汉子当玩伴,罗小受便更不爱和自己的庶兄弟玩耍了——反正他们也不爱和自己玩。 按这个年代人的平均寿命,彼时他们年纪都不小了,分得清楚是好是歹和差别对待了,没人愿意和一个同父同母,但各方面待遇却差那么多的人玩。 这个年头虽然已经有文字,但没有什么太难的诗文经典要记要背,学不知道是甲骨文还是金文的东西,虽然很挺难挺复杂的,不过罗小受成年人的注意力学起来也算快。 于是,罗小受文武双全的名头,很快又传了出去。 这下子,原来对立罗小受为太子而老大不愿意,想立长子子启,却被太史以“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所阻的子羡,对文武双全的罗小受开始渐渐重视起来,一开心之下便带着儿子去前朝,见自己的朝臣们了。 “这个是皇叔……皇叔……比干……” “这个是太师……太师……闻仲……” “王儿还不快来见过皇叔和太师?”子羡摸着儿子的头,自动将宝贝儿砸躲在自己身后,抱住自己大腿的举动看成是害羞。 孩子就是不能养于妇人之手啊,成天将儿子养在后宫里,不放出门算什么?回去跟王后说说,受儿也这么大了,应该搬出后宫独居了。 比干……闻仲……难道现在是商朝?而且还是商纣王的时代? 罗小受倒吸一口冷气,颤颤抖抖的看着挺年轻的比干和挺年轻的闻仲,如果这两位是比干和闻仲,那自己岂不是……商……商……商……纣王! 眼皮一翻,罗小受就想晕过去。 但可惜也只是想想而已,当商纣王固然很痛苦很头疼,但是和因为表现的太烂,而被自家老爸取消继承权比起来,似乎又没有那么痛苦了。 当商纣王就算是昏君暴君骂名传千年,至少也遗臭万年了,另外还有天下有数得着的大美女妲己当老婆,当年原始社会废太子算个什么意思啊? 说来说去,都怪自己,竟然一直都没注意过自己国家的国号,成天宅在后宫里头,一直以为这就是原始社会的部落而已。 罗小受一边向着比干和闻仲彬彬有礼的行着礼,一边在心里想着。 比干和闻仲双双还了一礼后,看着容貌俊俏可爱,行为彬彬有礼,俨然一个小大人的罗小受,想到罗小受同学文武双全的传说,两人便随便考了他几句。 罗小受多精明的人啊,无论两人问什么问题,都应答流利说的头头是道,反而将比干和闻仲震了一震,一副恨不得“收下我膝盖”的表情看着罗小受。 呵呵,忽悠古人,就是这么容易。 靠着成年人的智商,在《帝王世纪》上被人称为“天资聪颖,闻见甚敏,才力过人,有倒曳九牛之威,具抚梁易柱之力”的罗小受,很快获得了朝中上下一致的支持。 整个商王室上层内部,大约除了他大哥子启之外,其他人都很对罗小受成为下一代商王没有意见。 “哼!太子,大公子又在背后说您的坏话了?”恶来跟在罗小受身后,一脸仰慕的看着自己面前的主君。 自从七岁那年跟着罗小受到现在,两人虽然说没经历过什么大风雨,但也是竹马竹马的长大,平常一块玩一块闹的。 这个世界上,除了罗小受自己之外,最了解罗小受生活习惯和他才华的人,大约就是恶来了。 当然,这也不排除罗小受故意在恶来面前显摆自己,有意示的让恶来崇拜自己,并且试图将恶来培养成自己的老缠粉。 虽然罗小受的目的成功达到了,但也一不小心坑了自己几千年,恨得罗小受恨不得再次穿越回去,抽童年的自己几大嘴巴,说“让你嘴贱!让你嘴贱!让你不负责任乱发誓!” “呵呵……不招人嫉是庸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嫉妒去吧。”罗小受微微一笑。 子启看他不顺眼不是一两天了,可也就只能看看而已,在名不正言不顺,连曾经偏向自己的爹娘,都开始偏向他的情况下,子启本人也就只能说几句酸话了,“我们都把便宜占了,还不让人说话?这多不给人留活路啊!跟你说了很多次……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言论自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记住了记住了……可是为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恶来一边点头,一边问道。 “因为……大哥……”罗小受看着迎面走来的子启。 真是冤家路窄,出门消个食也能碰见冤家出门,明明都调查过他的散步路线了,怎么还会遇见呢?他不是不爱往这边转悠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罗小受还在这头犹豫自己是应该当没看见,还是主动走上前行兄弟之礼,又或者是高傲的等子启来给自己行君臣之礼,就看见子启已经异常欢喜的奔了过来。 “三弟!”凭心而论,子启长得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城府不怎么深,心里想啥都会写在脸上,这样子无勇无谋的家伙,能夺得帝位才怪呢。 “大哥!”罗小受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同样向着子启奔过去,走到子启面前,上下打量了子启一眼,开口问道:“大哥笑容如此灿烂,是否有喜事在身?” “喔?这你也看出来了?”子启笑着应了一声,开口说道。 “喔,不知是何喜事,让大哥如此欢喜?”竟然欢喜到跑到本太子面前来秀了,看来这喜事不小哇!但是再不小的喜事,也没有必要高兴成这样吧?又不是改立你当太子! “是这样的……父王……为大哥订下了一门亲事……”子启笑容灿烂,声音有些羞涩的说道。 “亲事?不知是何家女儿,竟然有幸嫁与大哥为妻?”哪个家伙这么倒霉,竟然会嫁给一个无勇无谋,偏又不安分,成天想做太子的野心家啊? “喔……是西伯侯姬昌的小女儿……” “什么?大哥,你说谁的女儿?你给我说清楚,谁的女儿?” 罗小受一惊,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很了不得的名字。 “我说……西伯侯……姬昌的……小女儿。” “西!伯!侯!姬!昌!”罗小受一个没忍住,扯着嗓子尖叫一声。 他忽然想到一个很可怕的问题,这到底是历史的世界,还是……洪荒封神的世界? 第210章 乱起 西伯没问题;姬昌也没问题,但“西伯侯”就有问题,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大大的。 因为真正的商朝根本就没有“侯爵”位,特么这是周朝才有的东西,还被编入了那本叫《周礼》的书。 罗小受捂着隐隐有些疼的头,看了一眼旁边正抱着一块自己上个月抽奖抽到的雪饼吃得挺欢快的恶来——话说,谁跟我解释一下?哪个作者那么喜欢吃雪饼,竟然在自己的空间里屯了一吨雪饼,特么就算是末世文也不用这么干吧?收了多少广告费啊这是? “恶来,你知道东伯侯、北伯侯、南伯侯吗?”罗小受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历史上有“西伯姬昌”,但肯定没有“东、北、南伯侯”这几个人……至少不可能全有,如果全有……就只能证明这的确不是正史的时代。 “知道啊!”恶来抬起头,表情有点凶恶的脸上尽是饼干渣和糖霜,“东伯侯姜桓楚、南鄂崇禹、北伯侯崇侯虎,是大商的四大诸侯。” 恶来每说一个名字,罗小受就觉得自己的心肝颤了一颤,说到最后他觉得自己心跳都要停了,“东伯侯是不是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儿?” “咦?太子常居深宫,竟然连这等事也知道?我听我家二弟季胜说过,姜侯爷的女儿不但人长得漂亮,还特别温婉贤淑善良……太子,你怎么了?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恶来一脸紧张的看着罗小受,声音焦急的问道。 “呵呵……只是有点心累不想爱了。”罗小受一脸痛苦的捂着头。 本来他还想着,利用晋江大转盘的优势——比如,他前几年抽出来的玉米、土豆,将商朝建立成美好和谐的社会,改变自己注定要成为千古昏君暴君的命运,结果……结果……竟然是封神的世界。 难怪那些人对自己天生神力,以及常出奇怪之言一点也不惊讶,想想这个世界都有神仙了,有什么好惊讶的?比起哪托同学……不是,是哪吒同学,自己简直正常的要死有木有。 封神……封神……要不,自己干脆放弃王位,然后找个仙山去修炼算了?反正殷洪殷郊不都一样能修炼,凭什么自己不能啊?哼!本太子要生了儿子,绝对不叫殷洪殷郊! 可是……罗小受叹了一口气,自家事情自己知道,他发现他就没那个修炼天赋。 晋江大转盘也抽到了好几次修真甚至是修仙的心法和招式,可是他练来练去发现自己除了力气大一点之外,好像也没有特异之处,每次引气入体之后,气就会莫名其妙的漏掉……对的,漏掉,就跟漏气的轮胎一般,原本是满的硬的,过了一会儿就成了软的,而且都不知道是从哪漏掉了。 更糟糕的是,封神有很多同人啊,这到底是正统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日本那部高达大战天鹰战斗的《封神演义》呢?还是时下国内流行的洪荒封神呢? 如果是前者,自己只要不在女娲庙写小黄诗,大约也就没事了;但若是后两者……中间那个的话,自己只要死抱闻仲……啊!闻仲没有戴半边面具,所以肯定不是动漫版;最后那个洪荒封神什么的,自己还是趁早认输吧。 都怪那个闻仲啦!他要是和动画片里一样,没事就把他的三只眼露出来,再戴半边铁面具,手里再提个鞭子,自己早就认出这特么是封神榜了。 按照洪荒文的设定,封神乃是天地大劫,商朝灭亡是气运气运的问题,道门经过封神大劫被杀得七零八落,佛门则在万仙阵中渡了三千红尘客后,随后佛门东渡中土,道消佛涨直到两千年之后。 也就是说不管自己怎么干,都逃不过商朝灭亡的设定,因为天道要你灭,你就不得不灭。 “哎!早知道还不如让子启那家伙当太子呢,这样好歹后世骂得不是我啊。”罗小受哀声叹气的说道。 “太子,你为何叹气啊?”恶来看着有气无力趴在桌子上的罗小受,很少看到这样无精打采的太子啊,难道是病了?这又不像啊?刚才还好好的呢? 恶来非常认真的回忆着罗小受今天的一举一动,并且试图从中找出自家偶像无精打采的原因。 见了子启王子……这个应该不是,太子根本没把子启王子放在心上过,怎么会因为子启王子不开心?子启王子说自己在成婚了,而且女儿还是西伯侯的女儿……然后太子询问了自己东南北侯的名讳,以及……东伯侯是否有和自己差不多年龄大小的女儿?以及东伯侯的女儿是否漂亮? 所以说,真相应该是……在太子在听说子启王子要娶妻之后,也动了春心,而且动春心的目标还是东伯侯的女儿? 嗯?东伯侯的女儿……四大诸侯实力差不多,若是太子能娶东伯侯的女儿为妻,那到是挺不错的,也能将子启王子的气焰压下去。 恶来脑补了一阵,得出自以为正确的意见之后,便开口说道:“太子,若是您真得喜欢东伯侯的女儿,不妨直接向大王禀报。依大王对太子的喜爱,必会事事顺从太子,太子又何必在这里黯然伤神呢?” “啊?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罗小受一脸吃惊的抬起头,看着满脸都是“太子,你要表骗我了”表情的恶来,本能的反问一句道。 恶来猛点点头,模样就跟一只看见狗骨头的狗差不多。 “我喜欢东伯侯的女儿……我怎么不知道?我今天才知道东伯侯有个女儿……不对,我今天才知道,我大商竟然还特么有东伯侯这玩意!真是苍天捉弄我!”罗小受一脸抓狂的说着:“最重要的是,我今年才十三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和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女童有脖子以下亲密关系,不管对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都以强奸罪名论处。” 恶来听着罗小受如机关枪一样“蹦蹦蹦蹦”说出来的一大堆话,发现完全就是一个不明觉厉——每一个字都听懂了,但合在一块就听不太明白了。 不过,有一句话还是听懂了的。 “十三岁已经很大了,可以成婚了。”十五岁的恶来说到这里,脸忽然微微一红,“我的一个女人都怀孕了,大夫说……八成是个男孩。” “啊?”罗小受看着人高马大,跟成年男子没啥区别的恶来,又想起前几天还在抱怨说“吃雪饼不小心,把乳牙磕掉了”的恶来,顿觉得自己果然很傻很年轻,这可是三十来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原始社会,不是四十来岁还能厚着脸皮拿“十佳青年”的二十一世纪。 “其实我的确有事在烦恼,一人计长,二人计短,恶来你来帮我出出主意。”罗小受开口说道。 “出主意啊,虽然我不是很擅长出主意,但是既然太子这么说,我一定认真的想主意。”恶来用十分正经的口气,开口说道。 “呵呵!”罗小受干笑两声,拜托你不要用这么正经的口气,配上“快快快!有什么不开心,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的表情行吗?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有一样东西,现在暂时是你拥有,但是命中注定,不管你做的再好,最后也得让给别人,你会怎么处理那样东西?”罗小受想了想,打了一个比方说道。 “那就在给别人之前毁掉好了。”恶来用标准的反派口吻说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得到。” 看着一脸“霸道将军”样的恶来,罗小受摸了摸头,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嫌麻烦,把随手抽来的小说,让他念给自己听,“不行!那个东西毁不掉,就算你毁得再严重,只要落到对方手里,也能分分钟修复如新,末了你的名声还特别差。” “那就把对方干掉就好了。”恶来又出了一个主意。 “这我当然想过,只是……”想想电视剧里,姬昌跟唐僧似的,自己跟妖怪似的,每次想吃唐僧肉时,都会有无数神仙来救驾的场景。 什么气运啊、天道啊,自己这个现代人一个词都不懂,不过在二十一世纪,有个专用词语形容这种现象——主角光环。 自己一介炮灰,怎么跟开了外挂的人斗? 罗小受真怀疑,就算自己摸个死星出来,想要将西岐轰成一片废墟,也会跳出个仙人,拿着一件超级法宝,在西岐上空形成一个防空护罩,没准还带反弹功能。 “毁也毁不掉,杀也不能杀,那你就……反正不是你的东西,你就随便玩吧。”恶来琢磨了半天,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好随意开口说道。 “呵呵……你这叫自暴自弃!不过……你说有很有道理,我就自暴自弃给你看。”罗小受忽然直起身体,开口说道。 既然这个世界真有所谓的神仙,自然有天道这回东西,如果天道的话,肯定也会对人界的发展有限制。比如什么时候进入石器时代;什么时候进入封建朝代;又什么时候人类登……估计神仙们也没想过,人类可以登月。 如果自己打乱了这个人间的科学发展规律,历史必然会进行大规模修改,比如自己拿出玉米种子,古代人口至少能提高好几倍,这好几倍人口的子孙们再有几个出息的,那么人间会变成什么样呢?切!管他什么样,会比现在更糟糕吗?反正不是我的人间,关我屁事?本太子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被恶来一语提醒,自觉非死不可的罗小受打定了主意,决定要一个……历史的评价会是“昏君”还是“暴君”这个真得很难说。 在死之前,罗小受最后还去挣扎了一把,他特意找了一趟闻仲,“听说太师当年曾上仙山,拜入仙人门下学艺?” 无非满心都在弹屏“说‘听不懂’、‘没这事’”的罗小受,闻仲一摸胡子点了点头说道:“年轻时曾有幸拜入截教金仙圣母门下学艺,只是吾乃凡人之资,终成不了神仙,故下山助商。” 罗小受捂着心口,但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再抢救一下,遂又继续说道:“听说太师精通‘金木水火土’五行变化;有坐骑墨麒麟,能须臾千里;手执雌雄双鞭,可战万人;另额中有一神目,可以放射出数寸白光,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我能……见识一下吗?” 看着表情萌萌哒的罗小受,闻仲以为小太子年轻好奇,便将各路神通一一在罗小受面前演练了一遍,看得罗小受表面惊叹不已,内心已经是被人插了千刀万刀。 果然如此,劳资跟丫天道拼了,有种你丫现在就打个雷劈……不好意思,你的雷部正神现在在我身边,负责打雷的人还没有。 时间流转,罗小受又当了几年乖太子后,当了三十年大王的子羡,终于在众人或悲或喜的心情之中,因为久病不治,撒手人寰了,后世称为“帝乙”。 临死前,子羡将罗小受托给了闻仲和比干这两人,希望两位老臣子能看在自己的面子上,好好照顾自己这个小儿子。 而自幼看《封神榜》长大,知道这两位以后都是自己的左膀右臂,甚至比干还会因为自己挖心而死的罗小受,更是声泪俱下的对着两位老臣,一拜再拜,希望两位万万不要离弃自己,就算离弃自己,只要能保住成汤六百年的江山,那么自己不在了也没所谓。 现代人的脸皮一向是很厚的,罗小受一番唱作俱佳的表演,自己很轻松的就赢得了,本来就对自己好感度挺高的两位老臣的忠心。 罗小受上位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自家老爹安葬了。 办丧事的时候,罗小受一边说老爹一向悲天怜悯人,不愿意让那么多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长得高,相貌威猛,有力气能保护妻儿的原始之美,因此现在的罗小受可是大商第一黄金单身汉。 听到他选妃,各地诸侯立刻送来不少女儿,就算没有女儿的,也会临时养个女儿什么的。 按照《封神榜》上的说法,罗小受还是选了包括姜王后、黄贵妃在内十来个美女,其他女人就多嫁予宗室或者有功之臣了。 这么干到也不是说罗小受不好色,而是……现在可是石器时代,连青铜时代都不知道进入没进入,在封建社会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但是在原始社会,大王收三千后宫他有病吗?年轻健康能生孩子的女人,是多宝贵的人口资源,怎么能留在宫里独守空闺呢?这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别跟我说黄帝后宫三千这回事,估计这三千是他约完就甩的那种,绝对不是后宫常驻人口,否则也他特么浪费了。 接着,罗小受又干了他早就想干的事,发明了造纸术,然后顺利将笔墨砚印刷术以及书籍,特么一口气发明了出来。 但是转头又想了想,发明了以上这种东西,却没有发明配套的文字,怎么对得起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呢?不能让秦始皇专美于前。 在强权的推动之下,罗小受又顺手把文字给统一了——当然是简体字。 这年头儒家还没有出现,没有人哭着喊着说“祖宗之字不能动”,再加上文盲居多,大家对文字统不统一也没有太多意见,因此文字统一的相当顺利。 因为有土豆玉米在后面为自己打气,除了在文化上强国之外,罗小受对军事建设也没有放弃,不但率先让商部落进入铁器时代,还采用了一些比较现代化的方法来练兵,极大的提高了殷商军队的战斗力。 养精蓄锐几年之后,在大商的社会生产力和人口都提高,国力增强了之后,罗小受开始对外用兵扩张,而且每到一处就立下石碑,以纪念自己的武勇。 至于周人会不会将这玩意当成自己穷兵渎武的证据,罗小受可就没空去管了。 穷兵渎武就穷兵渎武呗,难道大吃货国从黄河流域一个小小的部落,变成后来的九百六十万,就是靠得是读你们周人的《周礼》吗? 就算在后世,你们周人的官方意识形态会在长期成为主流,并且成为正史,但我们商人的历史记录,也不能在你们的封杀和围剿下消失,我一定要顽强地在各种史料中留下自己的烙印。 在这种思想之下,罗小受频频出击东夷,一口气将商的疆域从黄河流域,推到了江淮流域。 所谓的东夷,在历史、地理上来说,占据了江淮之间,南及江汉,西南达巴蜀的周人就是东夷。 虽然知道杀不了姬昌,但罗小受依旧借口说姬昌对商室不轨,将姬昌抓进朝歌大牢关了起来。 就在罗小受琢磨下一步要怎么办时,北方传来了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北海作乱。 按照《封神榜》的说法,自己的定国柱石闻仲太师必须离朝远征北海了。 第211章 迷惑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罗小受回过头,看了一眼紧跟在自己身后的恶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指着墙上的大字,开口说道:“我写的?” 恶来拼命点点头,看着墙上的字,一脸追忆的说道:“一气哈成,混然天成,毫无半点停滞,好诗真是一首好诗啊!”恶来试图在自己十分贫瘠的字典里,找几个词来精确形容罗小受写诗时那份潇洒和帅气的模样,“说起来,认识大王这么多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大王竟然还写得一首好诗。朝闻道,夕可死,恶来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真是白活了。” “我都是才知道,你能不是在才知道吗?今天之前,我也不知道我竟然会写诗。”罗小受白了恶来一眼,开口说道:“来人,将这墙上的诗,给寡人粉刷干净!” “别啊,这么好的诗,大王干嘛要粉啊?”恶来不解的看着罗小受问道。 “因为……”罗小受看着墙上几行大字,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刚才到底是什么人,又或者是什么仙法,让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在墙上写上这几行字呢? 这些年来,每到女娲宫祭女娲的日子,罗小受就特别紧张和害怕,虽然他不想也没那个文才去写小黄诗,但鬼知道会不会有人借他之手,将小黄诗写出来? 为此,罗小受每年来女娲宫祭女娲之时,就一定会带上闻仲。 原因无他,《封神演义》上说闻仲已经至地仙级别,而且有一只神眼可以辨奸邪忠肝、人心黑白,也不比二郎神的神目差多了。 而且按照小脚盆那本漫画《封神演义》的设定,纣王之所以会变坏就是被人迷惑,失去了本来的心智,只有在闻仲身边时纣王才会正常,所以妖怪们千方百计想把闻仲赶到北海去打仗。 没想到,现在的情况还真是这样,闻仲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每天吃嘛嘛香,牙好胃口好身体好,闻仲这才刚去北海,自己就开始写小黄诗。 罗小受看着眼前这首因为太久不读书,已经忘记是“绝句”还是“律诗”的小黄诗,只觉得牙一阵阵痛。 写这玩意的人到底有常识没常识啊?绝句、律诗什么的不是要等曹操他们三人来发扬光大,然后到了唐朝才开始流行吗?商朝就有绝句、律诗……喔,它还特别压韵?你让写《秋风辞》的汉武帝情何以堪?他一个汉朝人写诗都不用押韵,我一个商朝人写诗还重要押韵? 这个造假的人,好歹写首“有美一神,清扬婉兮”什么的,这样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看着被完全遮去的小黄诗,罗小受冷哼一声,一甩袖子带着群臣出了门。 出门之前,罗小受特意又看了一眼祭坛中央的女娲石像。 先不说古代劳动人民雕刻水平数千年来如一日,这尊女娲石像怎么看也跟栩栩如生差得有点远。 好吧,就算这女娲石像真和女娲本人长得比较相似,但这圆润的体态和有福气的脸,怎么看也不是自己喜欢的主啊,自己竟然能对着这张完全不符合审美品种的脸,写下一首那么不符合事实的小黄诗,简直就是污辱自己的品味。 罗小受一边想着,一边琢磨着今天晚上是去黄妃那冷静一下,还是去姜王后那沉思一下,这两个都是自己亲自挑选出来的美人……标准的锥子脸。 刚回到宫,罗小受就听见自己安排在女娲宫的人来报,女娲宫墙上原本被抹去的小黄诗,竟然莫名其妙的又现了出来。 “哼!果然如此!天意难为!”罗小受看了一眼自己的晋江抽奖大转盘,晚上又可抽奖了,不知道这一次会抽到什么。 上一次在抽奖大转盘里,看见一个可以保持神智清醒、抵抗精神攻击的玉佩,希望自己能抽到那玩意,不然接下来就该九尾狐上场了。 当天晚上,罗小受去了姜王后寝宫,见了姜王后以及他的两个儿子殷洪和殷郊。 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想想这三人在《封神演义》里的下场,罗小受就觉得心情不好受。 虽然罗小受觉得自己不是个好人,但毕竟是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哪能眼睁睁看着妻儿遭受那样的下场?可不幸天道如此,他一介凡人又能干什么? 通天教主身为天道六圣之一,身负非四圣不能破诛仙剑破,门下弟子又众多,被人称之为“万仙来朝”,在界牌关摆下诛仙剑阵,可最后他又怎么样了? 被自己的兄弟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算计,联手西方佛祖准提和接引,四圣联手大破诛仙剑阵。 通天教主先失诛仙四剑,又被太上老君和准提暴打,不服气之下便在蓬莱岛紫芝崖上用符印祭拜先天灵宝六尾魂幡。每尾之上,分别写着接引、老子、元始、姬发、姜尚、准提六人之名讳,然后带着自己的一万多名弟子,摆下万仙阵想要弄死这六个家伙。 结果却被自己的徒弟长耳定光仙背叛,城堡从来是先从内部破坏的,万仙阵一阵,通天教主不但败了,而且是惨败。 万仙之中,八千截教门人惨遭屠戮,三千截教弟子被佛教渡化,截教道统大伤。 诸佛参拜、万仙来朝,已是昨日黄花。 圣人尚且如此下场,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当天晚上,罗小受没有进姜王后的房,而是坐在走廊上琢磨了一晚上。 “大王有何事忧心?”一直默默陪在罗小受身后,同样一晚上没睡的姜王后,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你我本是夫妻,夫妻互为一体,大王有什么事为难,何不说出来?也许说出来,心里就会好受一些?” “哎!这种事,说出来也没用的……”罗小受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说道:“说出来不但没有用,反而会增加梓童你的烦恼,又何必呢?” 说罢,罗小受冲着姜王后摆了摆手,起身去上早朝了。 只是罗小受没想到的是,虽然他不想让姜王后和自己一起烦恼,但却不代表姜王后不会胡思乱想。 有些事,你越不想别人知道,别人就想想知道。 当天,姜王后就将杨妃和黄妃一齐召了过来,跟她们二人说了罗小受最近郁郁寡欢的事。 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人讨论一番之后,得出了一个让后世无数男人都会幸福得泪流满面的结论——陛下最近既然不开心,那么定是我等做得不够好。不若这样,我等劝说陛下,让陛下多选些女子入宫,以充实后宫、繁育子嗣如何? 当罗小受知道这三个女人商量出来的结果之时,当时的表情就囧了。 说好的宫斗呢?你们这些女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大方啊?这么贤惠,却把本王让来让去的,当本王是什么啊?本王又不是你们的玩具。 果然的,罗小受拒绝了姜王后所说的“每州选一百美女入宫”的要求,开口说道:“本王不好女色的!” 姜王后瞄了一眼,一向跟着罗小受身后,从来都是跟进跟去的恶人。 卧槽!卧槽!卧槽!王后,你那是什么眼神啊?为什么都穿越到商朝了?还逃不脱你们这些死腐女的追捕啊?退一万步说,本王就算是搅基,也要找点貌美如花的美少年啊,恶来那样的……你在污辱我品位和我的审美眼光吗?我要审美眼光和品味有问题,我会选你们几个为妃吗? 更何况了,找恶来搅基,我还不如找恶来的重重重重……三十四世孙呢? 哈?你问本王恶来的三十四世孙是谁?自己百度去会不会啊! 罗小受本来以为自己拒绝之后,这事就这么事了。 没想到败家娘们还真是败家娘们,姜王后等人在被自己果断拒绝之后,虽然放弃了一州选一百美女入朝歌的打算,却下了一道懿旨让有苏护之女,“天下第一美女”的苏妲已入宫为妃。 大约是天道君考虑到苏妲已和姬发兄弟的爱情太过于狗血,所以直接把这段剧情给掐了,所以苏护等人在听到这道懿旨之后,虽然不怎么开心,但也没有太过于反对,更没有闹出兵临城下的事来。 想想也是,现在的罗小受不过二十五、六岁,虽然年纪有点大,但胜在长得高帅又有气质,文武双全,为人不但不昏庸还特有想法,造出了笔墨纸砚不算,还有土豆玉米这种活人无数的神物,除了有老婆之外,似乎好像也没有什么缺点了。 因此,苏护很快顺从的就将女儿苏妲已献了上来。 第一次见苏妲已的时候,姜王后并没有名说是苏护献女之事,只是说请大王来看歌舞。 无从防备之下,罗小受很给面子的去了,然后他见到了大名鼎鼎的苏妲已。 嗯……中国传统型美人,完全不符合罗小受的审美品味。 因此,只扫了一眼,罗小受就转过头,继续和姜王后说话。 还是梓童漂亮啊,那大眼睛,那高鼻梁,那深遂的五官,还有那尖尖的下巴,真是迷死人了。 苏妲已,不对,大家都知道现在站在罗小受面前的,已经是九尾妖狐了。 九尾妖狐此刻有点受打击,自己这么漂亮,但眼前这个男人竟然对自己不屑一顾,不看自己不说,竟然还跑去看姜王后那个丑八怪,那个丑八怪有什么好说的? 所以说,两千年的代沟真不是那么好弥补的,不靠妖法的话,九尾妖狐这辈子基本上没指望完全女娲娘娘给她布置的任务了。 “大王!”九尾妖狐声音又娇又媚的叫了一声,玉手芊芊举起酒杯,向着罗小受说道:“小女敬大王一杯。” 因为是姜王后的人,再加上对方又是个女人,还是个声音挺甜的女人,罗小受很给面子的接过了九尾妖狐手里的酒杯,飞快喝了一杯,然后挥了挥手说道:“好了,酒已经喝完了,你先下去吧。” 饱暖当然要思那啥了,前几天心情不好都没有和姜王后啪啪啪,这几天……本来也没心情的,但这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得了帕金森,端酒都端不好,接她的酒,她的手竟然不停的抖,手指还在自己的手心上划来划去的,这么粗糙的皮肤,划得他都心情都不好了。 还是姜王后的皮肤好,每天都用他从抽奖系统里抽来的,不知道哪个世纪产的高科学化妆品和保养品,那玩意他自己用不上,就当福利发给后宫的女人们造福自己。 要说还是未来的高科技好,女人用完皮肤光滑光滑的,跟丝绸一样,完全不像这个年代的女人,连个香皂都没有,天生天养的皮肤,粗糙死了。 看着像挥苍蝇一样,轰自己走的罗小受,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输在几千年前的高科技之下的九尾妖狐,头一次出现了愤怒。 真是气死狐了!没有见过这么难勾引的男人好嘛!这种事要是传出去,自己堂堂九尾狐,还怎么在轩辕坟见妖啊?又拿什么去教育自己的那些狐子狐孙啊? 摔桌子摔碗,九尾妖狐恨得牙痒切齿。 偏偏罗小受这时还特别嫌弃了来了一句,“你怎么还在这里啊?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出去!” 嘤嘤嘤!你欺负狐狸! 九尾妖狐捧着脸,梨花带雨的跑了出去。 “大王,妲己妹妹初来宫中,您应当多怜惜才是,何必如此粗鲁呢?”虽然罗小受的反应让姜王后很开心,但王后的本份还是让她,推了推罗小受的腰,嗔怒道:“我今日身体不适,大王不妨去妲己妹妹宫中吧?” 早已习惯被一群和谐有爱的女人推来让去……推让得都快罗小受觉得,自己的后宫没准早已百合花朵朵开的罗小受,在听见“妲己”两个字之后,猛得回过头,脸色大变的看着姜王后,提高声音说道:“你说她是谁?妲己?苏护的女儿苏妲己?” 虽然不明白罗小受为何忽然变脸,但姜王后依旧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正是。” “妲己怎么长这样?”罗小受回过头,望着大门口妲己消失的地方,仔细回想了一下对方的容貌,好半天才说了一句,“真不咋得。” 这句话一出,立刻让看似已经出了房门,但实际一直留心在听房内动静的九尾妖狐,一颗纤细的狐狸心都碎成了渣渣。 娘娘,不是臣妾不努力,而是纣王太奇葩。 是的,自从进入《封神演义》剧情之后,罗小受还没有死呢,商朝还没有亡呢,那群文盲就开始管他叫“纣王”了。 对此,某天上朝之时,发现群臣们都忽然从“帝辛”改口“纣王”,而且改口改得混然天成,除了罗小受自己之外,其他人根本没觉察到这回事的罗小受,捧着心口表示,心好累,不想爱,能还叫我“帝辛”吗? 罗小受在这头打击了九尾妖狐的邪恶势力,那一头九尾妖狐却在宫中遇见了一个奇人。 “你是何人?”九尾妖狐看着忽然出来在自己宫中的黑衣人,提高警觉开口问道。 “你想得到纣王的心吗?”黑衣人没有回答九尾妖狐的话,而是另起话题说道:“你应该也发现了,纣王身上似有法宝在身,你的狐媚之术,对纣王并不起作用吧?” “那又如何?本妖有的是耐心和时间,就算不凭狐媚之术,不凭外力,一样也能将纣王之心夺过来。”九尾妖狐咬牙切齿的说道。 被纣王一而再,再而三的嫌弃,这简直是生平未有之奇耻大辱啊! “你有耐心和时间,女娲娘娘又有耐心和时间吗?影响圣人的大业,你担当的起吗?”黑衣人冷哼一声,然后将一个小瓷瓶丢进了九尾妖狐手中,“将这个给纣王喝下去,从此你要纣王怎么样,他就会怎么样?” 说罢,黑衣人的身体立刻化为一团烟雾,在九尾妖狐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 让纣王喝下去?这谈何容易? 九尾妖狐看着手里的瓷瓶,眉头微微皱起。 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自从那日一见之后,纣王不但不肯在见自己,而且命人将自己打入冷宫,要不是自己哭着喊着去王后那寻死,没准自己就被纣王退回冀州了。 退回冀州!而且是因为长得太……不咋得而被退回冀州! 一想到这种可能,九尾妖狐就觉得一口气喘不上来,若是真被这样子的污辱,别说是自己堂堂一个狐妖接受不了,就算是凡人女人,恐怕也只剩下抹脖子这一条路了。 这个纣王真是好狠的心啊! 九尾妖狐想到此处,越发肯定自己一定要弄死纣王这个贱人。 既然纣王不肯见自己,那么自己就去见他……的王后。 九尾妖狐盛装打扮一番,一脸楚楚可怜的去见姜王后,拉着姜王后一路东扯西扯,扯了两个时辰之后,终于被姜王后顺利留了饭。 “她怎么也在啊?”罗小受一脸臭臭的看着九尾妖狐,特别不开心的看着姜王后问道。 姜王后微微一怔,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宫人都没什么架子的罗小受,为何对苏妲己如此不喜,但依旧诚实的点了点头。 她自然知道苏妲己忽然跑来找自己,就是为了见罗小受一面,也自然知道罗小受不喜欢苏妲己,但是想想……姜王后觉得也许罗小受只是不了解苏妲己,所以才不会喜欢她,两人多见几次面,多聊几次天之后,没有准会有改变呢? 怀着这样的心思,姜王后便将苏妲己留了下来。 罗小受自然也能猜到自家王后心中的想法,只是又不好和姜王后明说,只能暂时先将这个亏吃下来,待九尾妖狐走后再跟姜王后说明真相。 若是一本言情小说,自己和九尾妖狐没准能标上“欢喜冤家”、“不是冤家不聚头”之类的标签,但这是一个残酷的封神世界,有自己就没有她,谁都容不下谁! 罗小受想到这里,摸了摸自己心口的玉佩,这是前几天抽奖抽来的可抵挡诱惑和精神攻击的玉佩,也是自己目前唯一能对抗九尾妖狐的法宝。 “大王,喝酒……” “最近肝不好,戒了谢谢。” “大王,吃菜……” “我最讨厌吃这个菜了,难吃死了。” “大王,臣妾想吃这个。” “你不是有手吗?自己夹不会吗?非让我夹?” 这一顿饭吃下来,九尾妖狐气得胃里全是气,而罗小受则觉得自己已经把上下两辈子的绅士风度都丢了个一干二净,不解风情到了柳下惠见了自己也要喊“哥,俺服你”的地步。 好不容易送走了死缠着自己的苏妲己,罗小受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出言将真相告诉姜王后,免得猪队友再拉自己的后腿,忽然感觉头有点晕,眼前也开始发黑,整个人昏昏欲睡,接着头一歪就晕了过去。 看着坐在地上也能睡过去的罗小受,姜王后以为自家夫君只是近来忙于朝政,所以太辛苦睡着了,便没有让人打扰他,只是在罗小受身上轻轻的披了一床被子,然后坐在他身旁,静静的等着罗小受醒来。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一顿酣睡的罗小受终于从睡梦之中醒来,只是这一次醒来的罗小受,却已经不再是罗小受。 待真正的罗小受醒来之时,一切悲剧已然发生,自己的妻儿亲友尽数死去,姬发大军兵临城下,宛如噩梦一般的场景,让罗小受宁愿再次沉睡过去。 第212章 报仇 说罗小受一直在沉睡,那也不尽然。 确切来说,罗小受的灵魂一直被人……或是神,锁在子受的身体,不能逃脱也无法反抗,只能清醒……非常清醒的看着眼前发生的故事。 跟传说里一模一样的故事。 性格大变的子受迷恋上了九尾妖狐所化的妲己,开始荒淫好色,开始鱼肉百姓,开始滥杀忠臣。 姜王后、黄贵妃、比干皇叔一个一个的,都因为自己的命令,在自己面前以最残忍的死法死去。 朝中的忠臣猛将,自己的妻儿子女,死得死、逃得逃,树倒猢狲,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孤零零的活着。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被捆在子受身体里的罗小受,在看到眼前此情此景之时,并没有像对方想像的那样痛苦万分,而是平静……十分的平静,平静得就像在看一场不算好也不算坏的电影。 只有那脑海中那个自从他的灵魂被捆住,就再也无法使用的“晋江大转盘”在悄悄的变化着。 大转盘上原本白底绿叶的logo,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变成了白底黑莲的标记。 黑色的莲花栩栩如生,莲花台开着十二层,分明就是十二品莲台。 “原来所谓的‘晋江大转盘’竟然是这样的宝物。”罗小受用意识抚摸着转盘上的黑色莲花,“好久不见!你终于再度成熟了。” 十二品莲台的莲子是罗小受在一次抽奖时所抽取到的,当时他曾想过将莲子培育出来,以对抗未来的封神大劫。 只是一来自己只是个凡人,得此异宝很容易被杀人夺宝;二来莲子上注明,此为十二品灭世黑莲的莲子,若想培育出来,此要莲子主人的怨气,以及他至亲至近之人性命来祭。 当时的情况还没有到最坏的地步,罗小受的怨气还没有这么重,暂时也还没有一拍两散的打算,所以这颗莲子一直被珍藏在大转盘之中。 后来九尾妖狐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击,让罗小受意识到天道不是那么好违逆的,而有些人的阴谋就算你看穿了,你也无能为力去反抗他。 九尾妖狐如此,自己也是如此。 在圣人的游戏里,凡人连当棋子的资格都没有,只能成为炮灰。 炮灰也是有尊严的! 做为凡人,罗小受没有能力反抗天道,但是他有一条命,他要用自己还有亲人的命来赌一场。 反正你们最终都是要死,要上封神台的,那不妨为我而死吧。 九尾妖狐在酒水里下药的动作,罗小受当时是看得一清二楚,只是既然已经决定要去死,那又何必多做挣扎呢?反正防得了这次,也未必能防住下一次。 历来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 于是,罗小受装出中计的模样,喝下了被加了药的酒,然后灵魂就一直被锁在子受身体的一角。 一开始,罗小受看着那个假纣王冒充自己,干下种种丧尽天良的事时,他还会愤怒还会生气还会暴躁。 但随着莲子的渐渐成熟,罗小受发现自己身上人类的七情六欲,似乎也在渐渐减少,连他十分疼爱的爱子的惨死,也无法让他的情绪再起一丝波澜。 最后到了今天,西周大军兵临朝歌,国破家亡,莲子终于彻底成熟之时,罗小受也抛弃了人类的最后一份感情。 “两只妖精想跑!”罗小受厉吼一声,伸出手在虚空中一拍,已经飞上天空,准备逃走的九尾妖狐和雉鸡精,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打中一般,竟然硬生生的从天上掉了下来。 “大王,你醒了?”雉鸡精叫了一声,看着眼神已经和刚才完全不一样,整个人像是被一团黑雾浓罩的罗小受。 “这位大王不知如何称呼?”九尾妖狐眼力也不差,自然看出眼前这个家伙法力精湛,根本不是纣王那个凡人能比的,立刻娇媚的叫了一声,希望对方能怜惜自己。 “丑八怪自重!”罗小受冷哼一声,声音不大,听在九尾妖狐耳中却是响若雷霆,不但将她的肉身震伤,连灵魂也在那一“哼”之下,差点被震碎。 九尾妖狐知道,自己之所以没有死,不是因为自己功力高强,也不是因为罗小受心底仁善,而是因为……对方还没有玩够,舍不得自己死。 “你到底是什么人?”已经被那一震,震得现出原形的九尾妖狐,凄厉的叫了一声说道。 “你不配知道!”罗小受手一翻,手中出现了一颗黑漆漆的珠子,他单膝蹲在地上,一脸慈悲的向九尾妖狐和雉鸡精解说道:“这个呢,叫做小地狱,里面呢有各种酷刑,以及试练幻境,是我……本座……这个称呼好中二啊……本座年轻的时候,用来修心养性用的。现在呢,本座看你们俩很有福气,就赐给你们俩一个提高功力,追随本座的机会,让你们也进去玩玩。” 说罢,罗小受不等两妖表示意见,手一挥,就将两妖装进了小地狱之中。 小地狱故名思义自然是个地狱,不但拥有从古到今各种刑法,这些刑法还是无视神仙的肉体和法力,直接对神仙的灵魂进行攻击,圣人之下,无一能逃过。 至于里面所谓的试练幻境,自然也是开启各种地狱模式的幻境,不但虐身而且还虐心,换个意志力薄弱点的,大约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虐杀之下,从此沉沦绝了修仙的可能。 最重要的是,全程清醒、保证不死。 收复完二妖,罗小受抬起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摘星楼。 这时,罗小受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恶来,你来做什么?莫不是也想将孤绑了去周营?”罗小受看着不等人通报,就径直闯了进来的恶来,开口问道。 “大……大王,你回来了?”恶来一脸惊讶的看着罗小受,手里的大刀“碰”得一声掉在地上,他也没有反应,只是直勾勾的看着罗小受。 虽然大王身上的气度变了,但无论是以前的大王,还是现在的大王,身上的气度都不是那个只知道酒色的昏君能比的。 罗小受轻轻点了轻头,算是回应恶来的询问。 做为罗小受一起长大的竹马,恶来对罗小受的了解,比姜王后、黄贵妃他们还要多,因此在罗小受的灵魂被捆之时,朝中诸人唯有恶来一人觉出了不对。 在觉察出罗小受的异样之后,恶来偷偷离朝远赴北海,亲自说服了闻仲太师搬师回朝。 但那时为时已晚,剧情已经发展过半,到了不可逆转之时。 恶来无力对抗妖怪,只好假扮成不知情的模样,以善“谗”之粗鲁大汉的模样,潜伏在自己身边,总想找机会救出自己。 即善谗,又岂会是粗鲁大汉?没有脑子,拍马屁都不会拍! 就算到了今天…… 罗小受在恶来身上扫了一眼,虽然没有明显的伤口,但身上脸上全是血,一身肃杀之气,看得出是刚从战场上撤下来。 “太好了太好了!大王,您总算回来了!”恶来激动的说道:“这……这一定是成汤祖先有灵,是上苍有灵!” 恶来说着说着,眼中竟然流出了两行泪,嘴里也发生了“呜呜”之声,若不是君臣有别,罗小受毫不怀疑,恶来会冲过来,抱住自己一起哭。 一个九尺高的粗汉,哭得跟个小孩子一样,就算罗小受已经不是凡人,也觉得这视觉伤害有点大。 罗小受一脸嫌弃的看着恶来,开口说道:“你跑来……不会就是为了让本座看你哭的吧?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这里哭?” 被罗小受一提醒,恶来先是不好意思的擦了擦泪,然后像是猛得惊醒一般,“大王,王宫护卫队还剩下二百三十人,已经全部在外面等候。” “你们想干什么?”罗小受开口问了一句。 “护送大王出宫,然后……就像大王您经常说的那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今日暂且退一退,明朝卷土未可知。”恶来捡起地上的大刀,开口说道。 “你们是要本座逃?逃?怎么逃?外面就是姬发的千军万马,将整个王宫围得水泄不通,你们就二百多个人,本座是插翅也难飞。而且就算能逃出去,又能逃到哪里去?”罗小受反问一句道。 “大王放心,我等一定会拼命保护大王逃出去的!至于逃出去之后……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身?”恶来一脸焦急的说道。 听着外面越来越近的喊杀声,看着恶来越来越焦急的动作,罗小受再度说道:“不!本座不逃!本座要报仇!” 恶来上前一步,跪在地上,焦急的说道:“要报仇就更应该出去了。” 罗小受摇了摇头,出手阻止恶来的发言,阴沉着脸看着摘星楼,开口说道:“恶来可愿为本座而死?” 第213章 尾声 罗小受立于摘星楼上,狂风吹过他宽大的王袍。 商人崇金德,尚白,故而商王多穿白衣。 只见罗小受站在高处,墨发飞扬,白发如雪,再加上这副皮囊本来就生得很不错,身材高大,相貌俊美,虽然这十来年纵情酒色坏了身材,但罗小受苏醒之后,自身的法力立刻将身体原本的亏损全补了回去。 因此,罗小受这么一站,顿时美好得像画一般,到有几分欲乘风归去之感。 罗小受冷眼扫了一眼王宫的正门。 此时那里正在激战,在恶来等人的拼死守卫之下,周人的军队虽然已经进城,但却没有攻进王宫。 罗小受从神识之中取出灭世黑莲,整个摘星楼立刻放出万道黑色光华,直冲入天际,光芒之强盛,站在几十里外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军师,这是何物?”正在指使军队攻击王宫的姬发,抬起头看着摘星楼中忽然大起的黑色光华,开口问道。 姜尚脸色沉凝的看着摘星楼,摸了摸胡子,摇头说道:“老臣也不知道,只是……老臣觉得心惊肉跳,似有一股强大的寂灭气息,正从朝歌城传来,等会怕是会有什么不好之事发生!大王,万万要小心纣王鱼死网破啊!” 鱼死?网破! 网会不会破,罗小受不知道。 但他这条鱼是肯定不会死的。 灭世黑莲主破坏、毁灭,因为有强大的灭世之力,所以才会被人称之为“灭世黑莲”。 罗小受暂时还没打算灭世。 一来是因为灭世可能引出天道,或是已身合天道的鸿均老头亲自出手对付自己,而自己刚刚利用纣王本尊的怨气复生,暂时还没那个能力和天道玩单挑……更何况了,天道那边最无耻了,没事就喜欢说一声“对付此等邪魔歪道,我等何须讲什么江湖规矩”,然后就一群人操着各色法宝上来了。 想一想,洪荒时代的自己也是单纯可爱,面对不讲道义的家伙,自己竟然脑一抽抽就上了,然后……虽然没有神形俱灭,但总是轮回转世重新做人,那感觉也不是很好。 因此,好不容易又做回魔尊了,罗小受……啊呸!本座是魔尊罗喉,一定珍惜这次机会才行。 二来是因为二千多年后的那个世界……如此……如此……如此有个性,本座根本舍不得毁掉的说。 两千多年后的人类,他们发明了可以朝发夕至的飞机、可以千里传音的手机、可以上揽九天的飞船、可以下探深海的潜艇。 科技在进展,人类在发展! 人类不但不需要再向神明祈祷来获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身体健康之类的东西,他们还能用自己的力量逼迫神明做出改变——比如,在天上如此众多的卫星,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控之下,神明已经没有了容身之处。 两千多年后的世界,已经不需要神明。 人类相信人定胜天,他们已经在天道的庇护下,成为了这片天地的主角。 或者应该说,当人类出现在这片天地之时,他们就在亲爹天道的庇护下,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人类还很弱,所以亲爹不得不带着他们向神明妥协。 于是,发下宏愿要庇护人类的神明,都被天道提拔成圣人,然后按照天道的意愿为弱小的人类挡风遮雨,当保姆当老妈子当三陪。 但是两千多年后,在已经长大且变强的人类面前,不管是女娲、三清还是西方教二教主,都已经从人类的庇护者变成了人类进化路上的绊脚石。 他们不但不能维护世界的和平、防止世界被破坏,反而因为他们过于强大的力量,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 那么……这些圣人还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吗? 想到两千多年后,六圣人被天道当成用完就丢的擦厕纸的场景,罗喉就觉得还是不要灭世了,人类应该继续好好发展下去吧,这样我有好戏可看。 #六圣人惨被渣男天道欺骗怀疑后惨遭抛弃.avi# 说起来自己还要感谢那群凡人,若不是他们对神明的信仰渐渐消失,以致于力量来源于信徒的神明渐渐失去了强大的法力,也不会让自己有机可趁,找到机会借助灭世黑莲的力量逃回封神时代,再借助此次天地大劫的混乱,利用纣王等商人的不甘和怨气,重新找回自己的力量。 至于人类不要需要神仙的时候,自己会怎么样?鱼唇!就算全地球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只要人类心中有恶念存在,自己就能好好的活着。 没有自己这样酷炫炸天的反派,又怎么能突出天道的重要性呢?这就跟后世很多国家会故意培养一些恐怖份子一样,不过那些恐怖份子偶尔也会失控罢了。 罗喉继续向飘浮在半空中的灭世黑莲输入法力。 灭世黑莲除了可以散发紫黑光罩罩住主人,帮主人防御一切法术攻击,以及削弱物理攻击之外,还会远程精神攻击——比如散发修罗灭世之景骇人心神,乱人道心,再用灭世神光远程攻击,最后吸收暴戾之气辅助练心,修炼。 罗喉现在干的就是第一条,他要使用灭世黑莲让今天在场的……无论是神仙还是凡人,从此以后、从早到晚、不论死活形状,哪怕转世投胎,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开始做噩梦,梦里出来的场景,将永远是他内心深处最害怕的东西或是自己遭遇人世间最残忍最可怕的场景。 日日不得安宁、夜夜无法安睡,哪怕是死亡也无法逃脱。 说实话,若是当年的自己,大约是想不出这么创意又有新意的复仇之法,只可惜人类从来是最了解人类的,自己变成人类,在人类社会里混了那么多世,哪能不知道人类内心深处最害怕什么? 不说别的,被捆在子受身体里的十多年里,他可没少往灭世黑莲的硬盘里装各色恐怖片,保证现在灭世黑莲里的灭世场景只有更可怕,没有最可怕。 正当罗喉得意洋洋之时,天空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如雷吼般的声音,“罗喉,你在干什么?” 接着,无数紫电向摘星楼劈下来。 罗喉不慌不忙,随手一挥,灭世黑莲中发出一道光罩,将罗喉的身体罩住。 紫电结结实实的打在光罩上,光罩却连晃都没有晃一下。 “切!你都离不开紫霄宫了,还想跟本座斗?以为打几个小雷,本座就会害怕?” 罗喉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手中施法的速度却变快了。 随着罗喉动作的加快,灭世黑莲散发出的黑光越来越散,接着朝歌城开始地动山摇起来。 根据《史记·殷本纪》的记载,那一天的情况是这样的——纣王二十九年四月初五,武王伐纣至朝歌,朝歌地动,纣王自焚于摘星楼,商朝灭亡。 但实际上,对于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或神,不管是城里的还是城外的人来说,那一天的场景其实是这样的。 伴随着一层轰隆隆的地动声,朝歌的天垮了下来。 地震山摇,天塌地陷,整个城池就像暴风雨中的小帆一样,被随意的抛来抛去。 一座座房屋在震动中倒塌,大地裂开一道道巨大的裂缝,无数黑烟从裂缝滚滚而出,喷向那群早已肝胆具裂的人群。 遮天蔽日的浓烟和灰尘,化为一层又一层的黑云,盖住了朝歌的天空。 “大家快看,天怎么忽然暗下来了?” 城中先是有人惊叫一声,接着人们顾不得躲避地震,皆一脸惊恐的抬起头看着天空,黑云压城,风雨欲来,太阳影子已经完全看不见了。 这时,城中之人听见天空响起了一个嚣张的声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自万物生,黑莲灭三教!我为魔尊,自至以后魔道不死不休,道不消魔不灭!” 有熟悉之人,听出那是纣王子受的声音,但等到太阳划破黑云,重新照射在地面上之时,摘星楼已然化为一团熊熊大火。 只是大火过后,姬发命人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任何尸体。 纣王就这样神秘消失了,只留给自己的仇人们一个深刻在灵魂之中、永生永世、无法逃离的恶梦。 从此,上至姬发姜尚、下至奴隶平民,无论是否成神、无论是否在场于否,只要曾经参与征商之战者,自圣人以下夜夜梦魇,道心大失。 修行者修行再无尺寸进步;凡人则永绝仙途。 许多人一死以求解脱,却不知道这种折磨是永生永生,无论是人是神是仙是魔,哪怕转世变为花草鸟兽,一样不得脱生。 番外——通天教主 这个声音不但朝歌城的诸人能听见,天地间的能圣人们听见,连位于三十三六层天之外的紫霄宫,也能听见。 “老师。”自从万仙阵一役之后,被鸿均抓回紫霄宫关禁闭的通天教主,忽然睁开眼睛,看着坐于莲台之上的鸿均问道:“魔尊出世,老师意欲如何?” “他放下了自己的尊严和锐气,学会了人类的狡猾和奸诈,却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的魔尊。”鸿均闭目说道。 “弟子不懂。”通天教主不解的追问道。 “当年的魔尊只知破坏和毁灭,哪想得出用这种法子捉弄人?”鸿均神色平静的说道:“一个不与众生为敌的魔尊,不需要吾去对付。” 鸿均的话让通天教主心一凉,听罗喉这“不死不休”的誓言,哪像是不与众生为敌?顶多是不与凡人为敌而已。 在天道眼中,果然只有人类才是大气运者,他们这些神仙修士果然不算什么吗? 不过……这样也好,总不能天地六圣人,只有自己这么惨吧? 通天教主在心里冷笑着,自己的兄弟还有西方那二位圣人,口口声声说“天地大劫”、“天道不可违”、“成汤必须亡”的劝自己顺天应命。 真不知道他们的命运到来之时,他们是否还会顺天应命? 番外——恶来 “恶来可愿为本座而死?” “某甘愿一死!” “那好,你带人去守住宫门口,能拖多久就拖多久,能守多久就守多久,时间越久越好,你做到得吗?” “自当领命!” 恶来记得自己少时,大王曾经对他说过一个故事里,故事的主角和他同名,也叫“恶来”。那个恶来也是一名能生擒猛虎的好汉,但是命却没有自己好,在年轻很轻的时候,就为了保护自己的主公而悲壮牺牲。 直到今天,恶来还记得当时大王故事里的一些原文,“只见门首无数军马,各挺长枪……奋力向前,砍死二十余人。马军方退,步军又到,两边枪如苇列……身无片甲,上下被数十枪,兀自死战。刀砍缺不堪用,即弃刀,双手提着两个军人迎敌,击死者……只远远以箭射之,箭如骤雨。犹死拒寨门。争奈寨后贼军已入,背上又中一枪,乃大叫数声,血流满地而死。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而入者。” 当时,恶来就在心里发誓,如果有那么一天,自己也一定会这样做。 但没有想到这么快,自己就有机会这样做了。 恶来站在王宫门口,持刀砍倒了第二十一个……还是第二十二个想要冲进来的人,双目赤红的看着眼前的敌人。 此时,恶来身上大小伤口已经不下三十处,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其他人的鲜血,将他的白袍染成了一片红色,不过他却不甚在意——死人是不用在意伤势。 看着恶来如同地狱恶鬼的模样,周人被他逼人的气势所惊,不由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 “谁准你们退的?上去!都给本王冲上去!”一个又气又怒的声音,在人群后方响起。 恶来抬起头,看着声音响起的方向。 彼时,他的脸上已经是一片血肉模糊,鲜血和汗从额前落下,早已将他的视线模糊。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已经看不太清楚了。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只能靠耳朵听声音。 冷箭破空! 《尸子》云:“武王亲射恶来之口。” 恶来虽早逝,却有一子名“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了太几,太几生了大骆,大骆生了非子。 非子因善牧马而得周孝王赐秦地,让他再延续嬴氏的祭祀,号称“秦嬴”。 非子之地不足五十里的“附庸”,既算不得诸侯,也算不上卿和大夫。 及至秦襄公之时,周平王东迁,襄公派兵护送,秦才正式列为诸侯国。 及至秦孝公之时,孝公请商君实行变法,秦一跃成为天下最强大的诸侯国。 及至秦惠文王之时,秦改“公”为“王”,自为天子。 及至秦始皇之时,秦一统天下,嬴政开创帝制,并自命为“始皇帝”。 秦,不过十五年,二世而亡。 时光流转两千多年,人间已经进入末法时代,众神陨落、圣人闭关不出。 而此时,在某省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超大连环车祸,而其中一辆车上一家三口,连同刚高考完的儿子当场死亡。 “少年,我与你祖上有缘,所以……约吗?”一个身影出现在儿子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一下,有人抱怨商朝还是灭亡了……我想说,当你成魔了,你还会在乎凡间一个朝代的灭亡吗?就像你都成了马云了,你还会在乎你爸留给你的包子铺能否经营下去吗? 而且商朝不灭亡,就不会有秦朝,没有秦朝就没有这本书…… 另外,有人说对灭亡商朝的人没有报复~有啊,有报复啊~从此以后完全不能休息了,人不能睡觉不会死,但是会很痛苦啊~绝对是生不如死~ 至于很爽的杀掉仇人灭他们九族之类,我有想过啊~但这是洪荒文啊,对方是一群有满状态原地恢复的挂B,你就算杀了他们,他们也能上封神榜,完全没有报到仇的说~ 对于修道之人来说,毁了道心无法进步,比杀了他们更痛苦。。凡人的话,几天几年的失眠,早就痛苦死了。。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本书由福利小说网(www.fltxt.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福利小说网提供各种全本小说TXT,pdf,epub,kindle格式电子书下载.